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发展现状及转型分析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发展现状及转型分析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发展现状及转型分析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发展现状及转型分析

【摘要】随着国际贸易和国际运输的不断发展,国际货运代理业逐渐从这两个关系密切的行业里分离出来,成为独立的行业。它在发展国民经济中所起的重要作用是别的行业不可替代的,被誉为是连接货主与承运人的纽带,是国际贸易运输的组织者和设计师。我国的国际货运代理业是一个新兴行业,本文首先归纳了目前我国国际货运代理市场的现状,找出目前市场上货运代理企业存在的问题,着重分析我国国际货运代理市场应该采取的对策,并讲述了国际货运代理业向现代物流转型的必要性。

【关键词】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现代物流、第三方物流

International freight forwarding business development and transformation of the status quo analysis

【Abstract 】With the continuous development of international trade and international transport, international freight forwarding industry gradually from these two closely related industry to separate and become an independent industry. The important role it played in the development of the national economy is irreplaceable in other industries, as the connecting link between shippers and carriers, international trade and transport organizers and designers. China's international freight forwarding industry is an emerging industry, this paper summarizes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the international freight forwarding market, currently on the market to identify problems in the freight forwarding business, focusing on the analysis of the international freight forwarding market countermeasures to be taken, and tells the need for international freight forwarding industry in the transition to a modern logistics.

【Keywords】international freight forwarding companies, logistics, third party logistics

一、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概述

(一)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概念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作为代理人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是指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接受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办理有关业务,收取代理费或佣金的行为;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作为独立经营人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是指国际货运代理业接受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的委托,签发运输单证,履行运输合同并收取运费以及服务费的行为。

(二)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性质

从货运代理的基本性质看,其主要是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与有关货物运输、转运、仓储、保险以及与货物有关是各种业务提供服务的一个机构。货运代理企业是一种中间人性质的运输业者,它即代表货方,保护货方的利益,又协调承运人进行承运人的工作。其基本性质就是“货物中间人”,在以发货人和收货人为一方,承运人为另一方的两者之间行事。货运代理的这种中间人性质在过去尤为突出。

从另一角度看,货运代理系社会产业结构中的第三产业,是科学技术、国际贸易结构、国际运输方式发展的结果。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行业是随着国际经济贸易的发展,国际运输方式的变革,信息科学技术的进步发展起来的一个相对年轻的行业,性质上属于服务行业。在社会信息高度发展的趋势下,由于信息不受任何行业、区域、国界的限制,只要掌握信息,便能摆脱其局限性,转向或参与运输服务,并有效的使用所拥有的设施和条件,从中获取“附加价值”和“附加效益”,而现在更有许多货运代理企业通过建立自己的运输组织,签发自己的运输证,并以承运人身份承担责任的方式,以拓展更广阔的业务范围。

(三)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作用

货运代理在促进本国和世界经济发展的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它们不仅可以简化国际贸易程序,降低运输成本,还通过给予国内承运人和保险人以支持,实现外汇节省,并帮助改善收支平衡的状况。货运代理在与其有关的机构,如港口当局、船务代理、海运经营人、空运经营人、铁路经营人、保险人、银行等贸易活动中发挥协调作用。不仅对客户,而且对海关和其他进出口贸易运输有关的公共当局,都是十分有益的。在组织协调、开拓控制、顾问、中间人、提供专业化服务、费用及服务具有竞争力方面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二、我国国际货运代理业的发展现状及问题

(一)我国货运代理业的现状

我国货运代理行业起步较晚,历史较短,但是由于国家重视,政策鼓励,规范发展,发展十分迅速。到2002年12月底为止,中国已有国际货运代理企业3775家(包括分公司),从业人员近30万人。其中,国有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占了近70%,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占了近30%。沿海地区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占了70%,内陆地区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占了30%。从事国际航空货运代理业务的企业361家,占大约9.6%。这些企业遍布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布在30多个部门和领域,国有、集体、外商投资、股份制等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已经成为中国对外贸易运输事业的重要力量,对于中国对外贸易和国际运输事业的发展,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目前,中国80%的进出口贸易货物运输和中

转业务(其中,散杂货占70%,集装箱货占90%),90%的国际航空货物运输业务都是通过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完成的。

(二)我国货运代理业存在的问题

(1)战略定位不清,缺乏发展规划

当前,全球的货代业都在向现代物流业转变。要实现这种转型,必须根据自身条件,把握市场变化,不断挖掘潜力,开发不同层次的物流增值服务。在这种形势下,中国大多数中小货代企业管理理念仍然落后,提供的服务简单且范围小,服务方式单一,没有主动细分市场,没有研究市场变化,更没有依据客户需求心理进行市场定位并制定企业发展战略,一直处于低层次的经营状态,无法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物流方案,更不用说供应链的组织能力。(2)缺乏核心竞争力,盈利方式不合理

从货源结构看,国内货代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主要以承揽出口预付货为主,营销手段主要是靠比拼低运价和社会关系,而对已超过我国对外贸易比重80%的FOB(Free on Board)指定货(这些货物运输主要由全球网络优势跨国货代公司控制),由于缺乏海外代理网络因素,往往力不能及。目前中小货代企业在运价、舱位等方面对承运人的过分依赖,以赚取差价和订舱佣金为主要收入来源。企业忽视了对市场需求的细分,造成中小货代业务的可替代性强,客户稳定性差,专业化服务程度低,市场竞争力低下。

(3)配套基础设施差,专业人才缺乏

由于货运代理属于服务业,基本上不存在行业壁垒,市场进入门槛低。我国很多货代公司规模不大,企业的所谓信息化往往只是使用电子邮件、即时通讯软件以及利用办公室软件制作简单的表单文档,而利用计算机进行信息的收集、存储、管理和利用方面的能力较弱,未能形成自己的核心优势。

(4) 市场秩序不规范,合法货代受挫

严格地讲,未具外经贸部颁发的国际货运代理资格批准证书的货代都属于非法货代,而我国仍有众多非法货代,这些非法货代常常为了争夺货源,对于大客户不惜降低运价,给予回扣,进行不正当竞争,而对于一些零星小客户,则利用他们对航运市场的不了解,巧立名目乱收费,也恰恰如此,他们能迎合一些货主的需要而能长期存在下来,使得货代市场竞争更加激烈,合法货代企业生存空间因此越来越小。

三、我国货运代理业向现代物流的转型

(一)国际货运代理向现代物流转型的必要性

面对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一中间人的身份提供服务而赚取代理利润

佣金或运费差价的利润空间将不断受到挤压,此时应面对机遇,迎接挑战,找出一条适合自己发展的新思路,走向现代物流的转型之路。

(1)外贸经济的持续发展,使货代物流市场潜力巨大,成为投资热点。

我国货代和物流将随着外贸经济的增长,呈现出巨大的投资潜力,成为中外投资的热点,因此,代表当今最新服务理念和最佳服务方式的现代货代物流服务,已经越来越多的出现在该类外贸活动之中,并将成为其重要的组成部分。

(2)货代行业实行全面开放,形成三足鼎立,竞争进一步加剧。

随着WTO后的全面开放,世界经济一体化及贸易全球化的迅速崛起,对我国传统的国际货代公司将造成一定的冲击,贸易全球化使得国货代竞争市场进一步加剧。

(3)货代市场客户的要求越来越高,迫使货代业采取新的经营模式,提供增值性服务。

随着竞争的加剧,客户对服务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与此同时,船公司纷纷采取服务延伸战略、实施营销一体化,提供及承运、货运代理于一体的一条龙服务,这就迫使那些传统的货运代理企业向新的服务与经营模式转变。

(二)国际货运代理向现代物流转型的政策

(1)提供专业化物流服务,提高核心竞争力。

专业化是培育货代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必然要求。国际货运代理的业务十分广阔,专业化服务的内容就是要求货代企业以一培育和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为目的,在资源配置方面采用密集型的营销策略,成为市场的领导者,达到致胜的战略意图。通过专业化服务建立货代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向现代物流转型的前提条件。

(2)优化系统设计和业务流程。

很多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在向第三方物流企业转型发展时,把资金大量投入到运输车辆购买,仓库扩建和购置物流系统软件上。但实际上,我们缺少的是一套科学的管理理念武装起来的业务流程和一个可以保证这个流程实施的组织结构。因此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在向第三方物流转型的过程中要特别注重优化企业的运营模式,使现有的资源发挥出最大的潜力。(3)加强国际合作,走全球一体化联合发展的道路。

企业间走联合发展的道路,以骨干企业为中心,通过参与控股,全球范围内的兼并,收购联营等方式加强货运代理企业合作。大量引进合作项目,形成全球性货运代理公司的联营体,建立全球的营销网络,开展全球化物流服务。

全球经济一体化发展不断加剧和世界各国之间的贸易量增长的经济环境背景下,特别是现代科学技术发展和电子商务的大发展,给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向第三方物流发展提供了机

遇。因此要建立相关的配套政策一发挥政府部门和直辖市机构在推动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向第三方物流发展的作用,住在国际货运代理协会的力量,营造全社会对第三方物流广泛的认识,积极推动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成功地向第三方物流企业的转型。

参考文献:

[1]候利祯.探讨国际货运代理业向现代物流的转型[J].中国外资.2013(01)

[2]许孙童.我国大型国际货运代理企业转型发展的思考与实践[J].水运管理.2013(09)

[3]牛建军.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发展新趋势——第三方物流[J].中国商贸.2013(08)

中国排名前10位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

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外运长航)由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与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于2009年3月重组成立,总部设在北京。中国外运长航是国务院国资委直属管理的大型国际化现代企业集团,是以物流为核心主业、航运为重要支柱业务、船舶重工为相关配套业务的中国最大的综合物流服务供应商。 中国外运长航的物流业务包括:海、陆、空货运代理、船务代理、供应链物流、快递、仓码、汽车运输等;在物流领域,中国外运长航是中国最大的国际货运代理公司、最大的航空货运和国际快件代理公司、第二大船务代理公司。航运业务包括:干散货运输、石油运输、集装箱运输、滚装船运输、燃油贸易等,拥有和控制各类船舶运力达1300余万载重吨;在航运领域,是中国三大船公司之一、中国内河最大的骨干航运企业集团、中国唯一能实现远洋、沿海、长江、运河全程物流服务的航运企业。船舶工业形成以船舶建造和修理、港口机械、电机产品为核心的工业体系,在国内外享有知名声誉,年造船能力超过400万载重吨。 2010年,中国外运长航集团的营业收入为946.51亿元,截至2010年底,资产总额为1165.54亿元,企业员工总数7万余人。中国外运长航控股三家A股上市公司、两家香港上市公司,下属境内外企业730余家,网络范围覆盖了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香港、台湾、韩国、日本、加拿大、美国、德国等50余个国家和地区,与400多家知名的境外运输与物流服务商建立了业务代理和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中国外运长航是中国物流标准委员会审定的,中国唯一的集团整体5A级(中国最高级)综合服务型物流企业。中国外运长航将致力于成为服务全球、世界一流的中国综合物流企业。 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中远集装箱船务代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 年12月,是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成员企业之一,是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直属的大型国际货运及班轮代理公司。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国际、国内海上集装箱货运代理,国际、国内集装箱及其它船舶代理,沿海货物运输、拼箱、项目运输、多式联运、报关、供应链融资、货运保险等业务。 截止2011年8月,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中远集装箱船务代理有限公司)共在中国各地设立了257家网点公司,形成了以北京为中心,以大连、天津、青岛、武汉、上海、厦门、华南为龙头,以全国主要城镇货运网点为依托的货运综合服务网络体系。在国际货运、集装箱船代、多式联运、拼箱、项目开发等方面,业务规模和综合实力均位居国内同业前列。 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中远集装箱船务代理有限公司)被中国银行审定为AAA级资信企业;1997年,通过挪威船级社和中国进出口商品质量认证中心ISO9002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自2004年起,在全国货运行业各类大型评选活动中,连续多年获得多个奖项的桂冠,多次荣获“全国最佳物流企业”、“最佳货代公司”、“最佳船代企业”等荣誉称号。 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中远集装箱船务代理有限公司)将秉承“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满意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拓展综合服务领域,满足客户多样化的服务需求,竭诚为客户创造更多价值。 敦豪全球货运(中国)敦豪全球货运(中国)有限公司 全球最庞大的快递与物流网络 DHL是全球范围内国际快递、陆地运输以及航空货运市场的领导者。它也是全球最大的海运与合同物流服务供应商。从文件快递到供应链管理,DHL提供全系列的定制化解决

国际货运代理考试案例分析

国际货运代理考试案例题分析精选(1) 案例 1 货主A公司向作为无船承运人的B货运代理公司订舱出运20个出口集装箱,B公司接受委托 承运后签发了提单,又以自己的名义将其中10个集装箱交由C货运公司运输,将另外10个集装 箱交由D航运公司运输。D航运公司的船舶在运输途中遇强风,部分装在甲板上的装箱因绑扎不 收货人向B公司索赔,收货人持B公司签发的B/L提货时发现少了3个集装箱, 牢而落入海中灭失, B公司拒赔,从而引发诉讼。请分析:(1)B公司和D航运公司是否应对收货人承担赔偿责任? 为什么? (2)D航运公司对集装箱落海灭失是否适用免责条款?为什么? 答:(1) B公司和D航运公司应对收货人承担赔偿责任。理由如下:①B货运代理公司作 为无船承运人,对其承运人的货物损失具有赔偿责任;②D航运公司作为实际承运人,在运输 途中,有责任保证货物运输安全,并承担货物灭失责任。 (2) D航运公司对集装箱落海灭失不适用免责条款。理由如下:作为实际承运人,D航 运公司将运输货物装在甲板上,加剧货物运输过程中的风险。另外,D航运公司未将装箱绑扎 牢靠,作为承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2 国外一家贸易公司与我国某进出口公司订立合同,购买小麦500吨。合同规定,2002年1 月20日前开出信用证,2 月5日前装船。1 月 28日买方开来信用证,有效期至2 月10日。由 于卖方按期装船发生困难,故电请买方将装船期延至2月17日并将信用证有效期延长至 2 月 20日,买方回电表示同意,但未通知开证银行。2月17日货物装船后,卖方到银行议付时, 应当如何处理此事? 遭到拒绝。试分析: (1)银行是否有权拒付货款?为什么? (2)作为卖方, 分析: (1)银行有权拒绝议付。理由如下:根据《UCP600》的规定,信用证虽是根据买卖 合同开出的,但一经开出就成为独立于买卖合同的法律关系。银行只受原信用证条款约束,而 不受买卖双方之间合同的约束。合同条款改变,信用证条款未改变,银行就只按原信用证条款 办事。买卖双方达成修改信用证的协议并未通知银行并得到银行同意,银行可以拒付。 (2) 作为卖方,当银行拒付时,可依修改后的合同条款,直接要求买方履行付款义务。

国际货运代理案例第九周学生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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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运代理案例 案例一:选择承运人有误,货运代理承担责任 某货运代理作为进口商的代理人,负责从A 港接受一批艺术作品,在120 海里外的B 港交货。该批作品用于国际展览,要求货运代理在规定的日期之前于B 港交付全部货物。货运代理在A 港接收货物后,经过定期货运卡车将大部分货物陆运到B 港。由于定期货运卡车出现季节性短缺,一小部分货物无法及时运抵。于是货运代理在卡车市场雇佣了一辆货运车,要求于指定日期之前抵达B 港。而后,该承载货物的货车连同货物一起下落不明。 案例二:承运人施诈,货运代理受牵连承担责任 某香港出口商发运一批半成品礼服到孟买,交易价格为CFR 。她委托一货运代理代为履行发运事宜。按照信用证要求,必须在 1 月31 日前发货。该货运代理向一关系较好的班轮公司订舱,该船期为1 月26 日到达香港,28 日启航。但由于不可避免的原因,该船延误,于2 月2 日到达香港,船舶代理决定接受托运,但不同意货运代理的要求倒签提单以符合信用证的规定。然而,一个非班轮公司的船舶恰好在泊,同意接受该批运至孟买的货物,运费率很低,且同意倒签提单。这种承诺使货运代理很快接受,而且出口商也知道此情况,于是货物由该船装运。然而此船舶并未抵达孟买,且用任何方法也无法查到其去向。 案例三: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负责 香港某出口商委托一多式联运经营人作为货运代理,将一批半成品的服装经孟买转运至印度的新德里。货物由多式联运经营人在其货运站装入 2 个集装箱,且签发了清洁提单,表明货物处于良好状态下接收的。集装箱经海路从香港运至孟买,再由铁路运至新德里。在孟买卸船时发现其中1个集装箱外表损坏。多式联运经营人在该地的代理将此情况于铁路运输前通知了铁路承运人。当集装箱在新德里开启后发现,外表损坏的集装箱所装货物严重受损;另一集装箱虽然外表完好、铅封也无损,但内装货物已受损。香港出口商要求多式联运经营人赔偿其损失。 问题:多式联运经营人对2 箱货损是否负责,如负责,其赔偿责任如何,可否享受责任限制? 案例四:收取全程运费的货运代理须对全程负责 印度孟买某电视机进口商与日本东京一厂家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合同规定采用集装箱进行“门至门”的运输。负责运输的货运代理向卖方计收了全程运费,并签发了FIATA 的联运提单,承担合同承运人的义务。 货物是拼箱货,货运代理在其东京货运站装箱后,用卡车运至神户装船发运孟买。买方不愿意承担交货前的风险,卖方不愿意承担海运和在孟买的风险。此时,买卖双方选择何种价格条款为好?货运代理的风险应如何转移?

国际货运代理业现状及其对策分析

国际货运代理业现状及其对策分析 【摘要】长期以来,在我国的国际货代市场上十分缺乏一批拥有广泛经营网络、信息技术先进、营销能力突出、具备强大的国际竞争力的代表性企业,大部分的货代企业可以用四个字来概括:“小”、“少”、“弱”、“散”。“小”表现在经营规模小,资产规模小;“少”是服务功能少,专业人才少;“弱”是竞争力弱,融资能力弱;“散”是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缺乏网络或网络分散,经营秩序不规范。这一切,要求我们的国际货代业生存和发展的定位应向第三方物流企业转变。本文分析了中国货代的现状和问题,并提出具体可行的发展策略,希望能够对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探索第三方物流的发展之路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 【关键字】国际货运代理、现状、问题、对策 国际贸易中必然会产生运输、保管、加工和交易。因为过大的业务量致使承运商和大多数的货主不能全部应付,因此业务的发展很多都是通过代理来进行的。这样货运代理业务就这样形成了。随着90年代初改革开放和中国加入WTO,国际贸易不断扩大和发展,货运代理业自然迅速的发展并且逐步独立成一个具有专业性、联系广的企业,为不同的客户提供其所需要的服务。国际货运代理是国际贸易商品交易的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国外大型货代的发展中出现的问题来了解中国货代市场的发展,虽然我国的货代企业发展迅速,但在传统的经营模式下,我国货代企业发展时间较短,人才比较稀少。货代企业发展存在着比国外货代企业更多的问题。 一、我国货运代理行业的发展现状 中国自1978年实行改革开放的新基本国策以来,中国物流业实现了30年的持续增长。主要特点有: (一)中国货代物流市场的基数大、发展快 据统计,1991年中国社会物流总额为3万亿人民币(约0.3万亿美元),到2007年已上升75.2万亿人民币(约10万亿美元),增长了23.8倍,年均增长22.2%,占当年中国GDP的18.4%。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到2007年,我国的进出口贸易持续高增长率,为货代企业的快速增长提供了很大的发展空间。一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一)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一) (法人企业适用) 备案表编号: 业务类型范围 备案机关 签章 年月日

本人代表本企业作如下保证: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及其配套法律、法规、规章。 二、遵守与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相关的运输、海关、外汇、税务、检验检疫、环保、知识产权等其他法律、法规、规章。 三、服从主管部门对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的行业管理,自觉维护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的经营秩序。 四、不伪造、变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 五、在备案表中所填写的信息是完整的、准确的、真实的。 六、按要求认真填写、及时提交与经营活动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七、《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上填写的任何事项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到原备案登记机关办理《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的变更手续。 以上如有违反,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企业法定代表人 (签字、盖章) 年月日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二) (分支机构适用) 备案表编号: 业务类型范围 备案机关 签章 年月日

本人代表本企业作如下保证: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及其配套法律、法规、规章。 二、遵守与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相关的运输、海关、外汇、税务、检验检疫、环保、知识产权等其他法律、法规、规章。 三、服从主管部门对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的行业管理,自觉维护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的经营秩序。 四、不伪造、变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 五、在备案表中所填写的信息是完整的、准确的、真实的。 六、按要求认真填写、及时提交与经营活动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七、《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上填写的任何事项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到原备案登记机关办理《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的变更手续。 以上如有违反,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企业法定代表人 (签字、盖章) 年月日

J001-5单元习题:认识国际货运代理

单元习题:认识国际货运代理 一、单项选择题 1.国际货运代理人与货主之间的关系被称为( A ) A.委托代理关系 B. 承托关系 C. 运输合同关系 D. 买卖合同关系 2.国际货运代理人为货主办理代理业务时,收取的报酬是( C ) A.差价 B. 运费 C. 佣金 D. 租金 3.下列关于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联合会的描述,不正确的是( B ) A.是非营利性质的国际性货运代理行业组织 B.是政府间的国际性货运代理行业组织 C.维护国际货运代理人的利益,促进行业发展 D. 协调全球货运代理行业活动 4.下列有关国际货运代理人的表述不正确的是(C)。 A.国际货运代理人是委托合同的当事人 B.国际货运代理人是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代理人 C.国际货运代理人是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人 D.国际货运代理人是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受托人 5.国际货运代理人作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代理人在安排货物运输事宜时,依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享有一定的权利并需要承担一定的义务,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 D )。 A.国际货运代理人有权要求委托人支付服务报酬 B.国际货运代理人有权在授权范围内自主处理委托事务 C.国际货运代理人有向委托人报告委托事务处理情况的义务 D.国际货运代理人有向承运人报告委托事务处理情况的义务 6.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联合会(FIATA)作为世界运输领域最大的非政府间国际组织,自1926 年成立以来先后制定了()种货运代理单证格式。D A.5 种B.6 种C.7 种D.8 种 二、多项选择题 1.国际货运代理人可从事的业务主要有(ABCDE ) A.代为客户订舱 B. 代为客户报关报检 C. 代为客户制单 D. 代为客户办理保险 E. 代为客户安排内陆疏运

国际货运代理公司主要会计处理及税金计提方法

国际货运代理公司主要会计处理及税金计提方法 国际货运代理公司是一种中介服务机构,大部分日常帐务处理与其他服务企业相同,只有一小部分不相,下面重点讲他们的不同处。 1、交纳营业税时的计税依据不同 国际货运代理业不是运输业而是中介服务业,其收入主要来自于代理服务费,其按公司自己开具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上的收费总额中的单独列明的运费抵减其他国际货运代理公司开来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上的单独列明的运费后的差额部分交纳营业税,另《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上其余列明的运杂费全额缴纳营业税。 例如:某国际货运代理公司2006年10月开具一张发票,金额为900元,其中运费为800元,文件费100元,其他国际货运代理公司开具给该公司的一张发票,金额为800元,其中运费为750元,文件费为50元。 则该公司应缴纳的营业税 =(800-750)*0.05+100* 0.05 = 7.5元 2、帐务处理中的不同处 (1)开出发票做收入时的不同 国际货运代理业通常在“主营业务收入”一级会计科目下分别设置“运费收入”和“运杂费收入”两项二级科目,将开出的发票上单独列明的运费记入“主营业务收入----运费收入”科目,将发票上的除运费外的其他收取的费用记入“主营业务收入----运杂费收入”。 示例1:发票上列示的运费为RMB 708,收取的文件费为RMB 30,假定所有款项以现金形式收回,则针对该笔业务所做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现金 738 贷:主营业务收入----运费收入 708 主营业务收入----运杂费收入 30 (2)收到开进的发票时的会计分录 国际货运代理业在收到别的公司开进来的发票时,按发票上列明的运费记入“待摊费用----运费”,发票上除运费外的其他杂费支出全部记入“营业费用----运杂费”,示例2:运费为RMB 3040,其余的运杂费为RMB 610.08,假定以银行存款支付该项运费,当月美元汇率为7.9103,则会计分录如下: 借:待摊费用----运费 3040 营业费用----运杂费 610.08 财务费用----汇兑损益 40.93 (=3609.15-3650.08) 贷:银行存款 3609.15(=456.26*7.9103) (3)结转成本时的分录 在结转运费成本时,会计分录为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贷记“待摊费用---运费”。

国际货运代理案例分析题

案例分析题: 1.货主A公司向作为无船承运人的B货运代理公司订舱出运20个出口集装箱,B公司接受委托承运后签发了提单,又以自己的名义将其中10个集装箱交由C航运公司运输,将另外10个集装箱交由D航运公司运输。D航运公司的船舶在运输途中遇强风,部分装在甲板上的集装箱因绑扎不牢而落入海中灭失。收货人持B公司签发的B/L提货时发现少了3个集装箱,收货人向B公司索赔,B公司拒赔,从而引发诉讼。 请分析: (1)B公司和D航运公司是否应对收货人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2)D航运公司对集装箱落海灭失是否适用免责条款?为什么? 答:(1)针对此票集装箱运输,B、D两家公司分别扮演了承运人与实际承运人的角色。收货人可根据其所持有的提单向其承运人B提出索赔,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63条之规定,在本案下,他也可向D公司提出索赔。 (2)D公司不能享受免责。因为根据案例描述,集装箱落海是由于绑扎不牢造成的。尽管途中遇强风,但绑扎货物应视为承运人的基本管货义务之一,承运人未尽到管货义务,应承担相应责任。

2.一票航空运输的精密设备,从新加坡到延吉市,货运单号999-89783444。货物价值6万美元,声明价值6万美元。货运单上注明Airport of departure: Singapore; Airport of destination: YanJi,货物重20公斤。货物从新加坡运往长春机场,再使用卡车运输运至延吉市。由于在长春至延吉的高速公路上发生车祸,精密设备受到损坏,相关检验部门对受损精密设备进行估价,其残值为2.4万美元。请分析: (1)航空公司是否应赔偿?理由是什么? (2)如果赔偿,应赔偿多少?为什么? 答:(1)应当赔偿。由于空运单中承运人的责任期间为新加坡至延吉,所以长春至延吉的公路运输仍属承运人的责任期间。(2)根据《蒙特利尔公约》的有关规定,国际航空运输的国际航班的国内段同样适用公约,而非国内航空法。但是由于该货物声明价值,因而航空公司的应按照货物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数额为6-2.4=3.6万美元。 3.2005年5月20日,我国甲电力有限公司从欧洲进口一批发电机组及配套设备,委托我国乙货运代理公司负责全程运输。乙货运代理公司以托运人的身份向海运承运人订舱,装卸港口分别为A和B。货物从欧洲港口起运前,甲电力有限公司向我国丙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海洋货物运输一切险,保险单上启运港和目的港分别为A和B。2005年6月9日,在发电设备被海

货代责任案例分析

货代责任案例分析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国际货运代理的责任与责任风险防范 第一节国际货运代理的法律地位 一、我国国际货运代理的法律地位 根据1998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实施细则(试行)》第2条规定: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既可以作为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的代理人,也可以作为独立经营人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 由此可见,我国法律规定的国际货运代理人的法律地位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是指作为代理人的法律地位,第二类是指作为当事人的法律地位。 货代所处的法律地位不同,其所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也就有着巨大的差异。 二、货代法律地位的识别标准 实践中,判断货运代理是代理人还是当事人可以根据以下几个方面来综合考量: (一)货代开展业务时使用的名义 根据我国《合同法》与《民法》中关于代理的有关规定,货代在办理国际货运业务时使用的名义不同,会对其法律地位的认定造成影响。 (1)货代以委托人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国际货物运输及相关业务。 各方之间所产生的法律关系如下图所示: 委托以代理人身份 托运人————→国际货代——————→第三人 (被代理人)(代理人) 当货代以委托人(客户)的名义开展业务时,处于代理人的法律地位,其只能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实施法律行为,其后果直接归属于委托人。 货代作为代理人,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应注意如下几个问题: 1、要严格依照委托人的指示从事交易活动。 不可出现越权代理的现象;也不能在未取得客户同意的情况下想当然地安排与货运代理业务有关的服务。 2、当委托人的指示与货运代理实践不一致时,一定要得到委托人的明确的、书面的指示。 3、不能进行双方代理。只能代理一个当事人。 案例:

当代中小型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发展的SWOT分析

当代中小型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发展的SWOT分析-企业管理 论文 当代中小型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发展的SWOT分析 姜昱霞(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 摘要:自全球性经济危机爆发以来,国际贸易行业整体发展受到了严重的影响,相应的以国际货物贸易为依托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也遭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尤其是规模较小的中小型企业更是面临了生存的困境。要摆脱困境,中小型国际货代企业就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努力弥补劣势,抓住机遇,迎接挑战。 关键词:中小型货代企业发展 1 当代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发展的背景 自2007 年美国次贷危机爆发以来,世界金融市场受到了巨大冲击,对全球经济发展产生了一系列的负面影响。根据中国海关总署《进出口商品总值表》显示,2006 年中国进出口商品总值比去年同期增长23.8%;2007 年比去年增长23.6%;2008 年比去年增长17.8%;2009 年比去年增长-13.9%;2010 年比去年增长34.7%;2011 年比去年增长22.5%;2012 年比去年增长6.2%;2013 年比去年增长7.5%。从进出口商品总值的年增长率趋势来看,呈现出整体波动较大、速度放慢的态势。 对于以国际货物贸易为依托发展的各类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来说,货物贸易量整体增长速度的放慢,就意味着驱动企业发展的市场环境恶化。同时,总贸易量的年度大幅度波动,将使得企业生存的基础支撑变得不稳固,进而导致行业内部竞争变得更为激烈。综合以上两点可以看出,近年来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发展环境不容乐观,部分企业甚至面临着生存困境。

2 中小型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发展的SWOT 分析 2.1 优势中小型国际货代企业最明显的优势就是灵活性。首先,从经营活动来看,大多数中小型货代企业内部没有规范一定的操作模式和要求,所以在处理一些特殊业务情况时,就可以根据具体的现实条件及要求及时对习惯性操作模式加以调整,而无需层层审批,这是一种潜在的竞争优势。其次,从人员聘任的选择来看,由于中小型国际货代企业的规模有限,所以在人员选聘中通常都是按需招聘,这就摆脱了大型企业招聘中的学历等标准限制,可以只招聘适合本企业岗位需求的人员,降低招聘要求,缩减工资成本。 2.2 劣势由于中小型国际货代企业的规模有限,所以相应的配套设施、经营范围及关系网络等都无法与大型国际货代企业及物流公司进行对等的竞争。配套设施不健全,使得中小型国际货代企业在现场操作中必须借用甚至租用他人设备,无形中便拖慢了装卸、搬运等环节的操作速度,还增加了相应的经营成本。经营范围的限制,使得中小型货代企业在揽货过程中不得不放弃一些高利润的业务活动,货量必定会受到影响。而关系网络的范围狭小,必然在具体操作中暴露出企业能力的有限,进而影响企业与客户之间的信任及长远合作。 2.3 机遇虽然全球经济不景气,整个国际贸易行业呈现了出萎靡之象,但大局的动荡必然伴随着新机遇的萌生。首先,动荡的贸易局势必然导致行业内部部分企业的转型甚至倒闭。那么这些企业原有的资源必将被重新分配,中小型国际货代企业应该及时抓住机遇,适时地利用分流资源扩展自身业务。同时,由于经济大环境的变化,使得部分地方政府也会适时出台一些相应的政策,利用地缘优势促进区域经济合作,以发展本地区经济。各中小型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也可以通过关注政府政策导向,抓住政策扶植机遇,从而准确定位企业未来的发展方向。

国际货运代理业务范围

一、国际货运代理的业务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运代理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规定,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经营范围如下: (一)揽货、订舱(含租船、包机、包舱)、托运、仓储、包装 (二)货物的监装、监卸、集装箱的拆箱、分拨、中转及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 (三)报关、报检、报验、保险 (四)缮制签发有关单证、交付运费、结算及交付杂费 (五)国际展品、私人物品及过境货物运输代理 (六)国际多式联运、集运(含集装箱拼箱) (七)国际快递(不含私人信函) (八)咨询及其他相关国际货运代理业务 但是,这些并不是每个国际货运代理企业都具有的经营范围。由于各个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具体情况不同,商务主管部门批准的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经营范围也有所不同。 具体如下: 1、代表发货人办理货物在出口运输中的具体事宜 安排运输、装箱、储存保管、编制单证、一关两检、监装货物、结算费用、保险、代收提单、其他咨询和服务 2、代表收货人办理货物在进口运输中的具体事宜 安排一关两检、提货、付费、拆箱储存、内陆运输、空箱返还、其他咨询和服务 3、代表出口地或进口地货代安排货物的分拨、托运等有关事宜 在出口地接收货物、装箱、签发货代提单、收取运费 在进口地从承运人处按单提货、拆箱、仓储、办理货物分拨、交付 4、以无船承运人或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身份组织运输 签发自己的运输单据(提单),提供全方位服务。 5、作为承运人的销售代理 承运人的揽货代理、订舱口、签发运输单据、代收费用 6、为海关服务 货物出口EDI 数据预录入

二、国际货运代理的分类 (一)按企业的成立背景和经营特点为标准分类 (1)以中外运为背景的国际货代企业。 中外运,即中国外运,全称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是目前为止我国最大的货代企业。我国的不少货代企业以中外运为背景发展起来的,例如:中国外运福建集团公司(2)以航运公司、航空公司、铁路部门为背景的国际货代企业。 此类货代企业中具有代表性的有: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天津海运集团控股的天海、天新、天富等货代公司,上海海运集团所属的上海海兴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中国民航客货运输销售代理公司,中国铁路对外服务总公司等。 这类企业的特点是:与承运人关系密切,在运价及运输条件上具有很强优势。 (3)以外贸专业公司、工贸公司为背景所组建的国际货代企业。 这类企业如中粮、五矿、中纺、中土畜等系统所属的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特点:①在货源、审核信用证、缮制货运单证和向银行办理议付结汇等方面较其他具有明显优势;②规模都较小,服务功能欠完善,缺乏网络化的经营条件; (4)以仓储企业为背景的国际货代企业。 这类货代如:天津渤海石油运输公司、上海国际展览运输有限公司、北京华协国际珍品货运服务公司等。其经营特点是:凭借仓储优势及这方面的丰富经验,揽取货源,深得货主信任。特别在承办特种货物方面的独有专长,但规模较小、服务单一。 (5)外商投资类型的国际货代企业。 三、国际货运代理人类型与业务范围 1)国际货运代理人类型 按法律特征的不同,国际货运代理可以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1)居间人型 这种类型的货运代理的特点是其经营收入来源为佣金。 (2)代理人型 这种类型的货运代理的特点是其经营收入来源为代理费。 (3)当事人型 当事人型,也称委托人型、独立经营人型。这种类型的货运代理的特点是其经营收入的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发展现状及转型分析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发展现状及转型分析 【摘要】随着国际贸易和国际运输的不断发展,国际货运代理业逐渐从这两个关系密切的行业里分离出来,成为独立的行业。它在发展国民经济中所起的重要作用是别的行业不可替代的,被誉为是连接货主与承运人的纽带,是国际贸易运输的组织者和设计师。我国的国际货运代理业是一个新兴行业,本文首先归纳了目前我国国际货运代理市场的现状,找出目前市场上货运代理企业存在的问题,着重分析我国国际货运代理市场应该采取的对策,并讲述了国际货运代理业向现代物流转型的必要性。 【关键词】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现代物流、第三方物流 International freight forwarding business development and transformation of the status quo analysis 【Abstract 】With the continuous development of international trade and international transport, international freight forwarding industry gradually from these two closely related industry to separate and become an independent industry. The important role it played in the development of the national economy is irreplaceable in other industries, as the connecting link between shippers and carriers, international trade and transport organizers and designers. China's international freight forwarding industry is an emerging industry, this paper summarizes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the international freight forwarding market, currently on the market to identify problems in the freight forwarding business, focusing on the analysis of the international freight forwarding market countermeasures to be taken, and tells the need for international freight forwarding industry in the transition to a modern logistics. 【Keywords】international freight forwarding companies, logistics, third party logistics 一、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概述 (一)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概念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作为代理人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是指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接受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办理有关业务,收取代理费或佣金的行为;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作为独立经营人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是指国际货运代理业接受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的委托,签发运输单证,履行运输合同并收取运费以及服务费的行为。

国际货运代理案例分析2

国际货运代理案例分析2

案例一 中国A公司与某国B公司于某年10月20日签订购买52500吨化肥的CFR合同。A公司开出信用证规定,装船期限为次年1月1日至1月10日,由于B公司租来运货的“顺风号”货轮在开往某外国港口途中遇到飓风,结果装至次年1月20日才完成。承运人在取得B公司出具的保函的情况下签发了与信用证条款—致的提单。“顺风号”轮于1月21日驶离装运港。A公司为这批货物投保了水渍险。次年1月30日“顺风号”轮途经巴拿马运河时起火,造成部分化肥烧毁。船长在命令救火过程中又造成部分化肥湿毁。由于船在装货港口的延迟,使该船到达目的地时正遇上了化肥价格下跌.A公司在出售余下的化肥时价格不得不大幅度下降,给A公司造成很大损失。请根据上述事例,回答以下问题:(1)自学提单业务知识,了解本例中承运人签发的提单属于什么性质的提单? (2)途中烧毁的化肥损失属什么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3)途中湿毁的化肥损失属什么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4)A公司可否向承运人追偿由于化肥价格下跌造成的损失?为什么? 按货物是否装船及装船时间分类能够分为以下几类:

收货待运提单,(Received for Shipment B/L) 已装船提单(Shipped On Board B/L,On Board B/L)倒签提单(Anti-dated B/L,Back Dated B/L) 预借提单(Advanced B/L) 顺签提单 1、属于倒签提单 倒签提单定义:倒签提单是指承运人应托运人的要求在货物装船后,提单签发的日期早于实际装船完毕日期的提单。 扩展,顺签提单:指货物装船后承运人或船代应货主的要求,以晚于该票货物实际装船完毕的日期作为提单签发日期的提单。 2、途中烧毁的化肥属于单独单独海损,应由保险公司承担损失。途中烧毁的化肥属于单独单独海损,依CFR术语,风险由A公司即买方承担;而A公司购买了水渍险,赔偿范围包含单独海损,因此由保险公司承担。 3、属于共同海损,应由A公司与船公司分别承担。因船舶和货物遭到了共同风险,船长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又合理地造成了化肥的湿毁。 4、能够。因为承运人延迟装船,又倒签提单,须对延迟交付负责。 案例二

刘雪松 空运 《国际货运代理法律及案例评析 》(空运)

《国际货运代理法律及案例评析》 前言 国际货运代理作为现代世界经济生活的组成部分,在国际商务中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地位,由于它涉及的业务接触面广、环节繁多、情况也是复杂多变的,要求货运代理的从业人员,要有广泛的业务知识,良好的外语基础,同时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一定要具备相关的法律知识。在我司的业务中已经出现一些由于相关人员对国际贸易及航运的法律法规缺乏必要的了解,而导致的操作失误及民事案件的败诉。给公司造成损失。可以这样讲,研究并掌握好国际商务活动中的游戏规则,并将其熟练地运用到涉外贸易与航运实践中去,是大家从从容容做货代的必备条件。 今天我们进行的培训的题目为《国际货运代理法律及案例评析》,在本次培训中我们一起以我司从事的业务活动为基础,对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案例进行分析。从而了解到相关的法律法规。 课程目标 (1)从法律的角度回答货运代理应承担什么责任,不承担什么责任; (2)了解规范业务操作的重要性; (3)提高大家的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 课程内容 (1)国际货运代理的责任; ●以纯粹代理人的身份出现时的责任划分; ●以当事人的身份出现时的责任划分; ●以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身份出现时的责任划分。 (2)妥善保管业务档案,预防举证不能 一、国际货运代理的责任 1995年我国的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公布的《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管理规定》中对国际货运代理进行了如下定义:“国际货运代理是接受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国际货物运输及相关业务,并收取服务报酬的行业。” 从这个定义中我们可以看到: (1)货运代理在办理国际货物运输中可以以委托人的名义进行,此时货代的身分是代理人;(2)货运代理在办理国际货物运输如果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此时货代的身分就是运输合同的当事人; (3)国际货运代理与发货人订立多式联运合同,进行国际间的两种以上不同的运输方式进行运输,签发全程运输单证,对全程运输负责。此时货代的身分就是国际多式联运的经营人。

浅谈国际货运代理的现状及发展

浅谈国际货运代理的现 状及发展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GB-LBS98YT-BS8CB-BSUT-BST108】

第1章引言 研究背景及意义 随着世界各国经济贸易往来的日益频繁,跨国经济活动的增加,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国际货运代理行业在世界范围内迅速发展,国际货运代理队伍不断壮大,并已成为促进国际经济贸易发展,繁荣运输经济,满足货物运输关系人服务需求的一支重要力量。国际货运代理业作为现代物流产业、生产制造业和服务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环节多、产业链长、行业规模大,对国际贸易依赖性大。2008年,世界经济遭遇金融危机重创,陷入长期低迷.自2015年下半年以来,伴随世界经济逐渐走出低谷,复苏态势趋强,国际贸易持续回暖升温。受此影响,与国际贸易紧密相关的货代业也随之回稳。世界经济的复苏以及我国进出口贸易的大幅增长,也带动了我国货代业的升温。与此同时,“一带一路”建设带来的互联互通加快以及消费升级和国内城镇化的兴起,又给我国国际货代企业的国际化经营和拓展国内物流业务带来了难得的机遇。 国际货运代理行业的发展并不平衡,总的来讲,发达国家的国际货运代理行业发展水平较高,制度比较完备,国际货运代理公司多数规模较大,比较健全,人员素质较高,业务比较发达,控制了世界国际货运代理服务市场。发展家的国际货运代理行业发展比较缓慢,制度不够完备,国际货运代理公司多数规模较小,服务网点较少,人员缺乏培训,以本国业务为主,市场竞争能力较差。 我国国际货运代理行业虽然起步较晚,历史较短, 但是由于国家重视,政策鼓励,发展十分迅速。国际货运代理对我国的对外贸易和国际运输事业的发展,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然而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国际货运代理行业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所以,通过对比分析我国国际货运代理业的发展现状,找出其在地域分 布,服务质量,业务流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借鉴发达国家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发展的有益经验,结合我国国际货运代理业的发展前景,从国家,行业,企业三方面提出相关建议和对策,以推动我国国际货运代理业的进一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公司调研报告范本

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公司调研报告范本 一.中国外运(集团)总公司 在近60年时间里,中国外运发展成为以综合物流和航运为两大经营板块的国际化大型现代企业集团。期中,以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为主要经营平台的综合物流板块业务包括:海、陆、、空货运代理、船务代理、供应链物流、快递、仓码、零担运输等;以中外运航运有限公司为主要经营平台的航运板块业务包括:船舶管理、海运干散货运输、国际及国内集装箱班轮运输、国际原油运输、国际及沿海汽车船运输等,拥有和控制各类船舶运力达1200万载重吨。中国外运是 中国最大的国际货运代理公司,最大的航空货运和国际快件代理公司,第二大船务代理公司和第三大船公司。中国外运自1998年开始,制定并实施了面向21世纪的企业发展战略,即《中国外运集团战略发 展纲要》,致力于把中国外运从一个传统的外贸运输企业建成由多个物流主体组成的、按照统一的服务标准流程和规范体系运作的、国际化、综合性的大型物流企业集团。 二、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中远集装箱船 务代理有限公司)是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及中远集运公司 所属的大型货运及班轮代理公司。是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核心企业。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中远集装箱船务代理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国际、国内海上集装箱货运代理,国际、国内集装箱及其它船舶代理,沿海货物运输、拼箱、多式联运等有关业务。在

全国29个省区的100多个城市设有业务网点近300个,形成了以北京为中心,以香港、大连、天津、青岛、上海、广州、深圳、武汉、厦门九大口岸和内陆地区公司为龙头,以遍布全国主要城镇的货运网点为依托的江海、 陆上货运服务网络。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中远集装箱船务代理有限公司)秉承“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满意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凭借良好的企业信誉,优秀的专业人才、丰富的业务经验、广泛的货运网络、多方的合作关系、出色的售后服务、雄厚的实力基础和先进的管理水平。 三、中国物资储运有限公司 拥有国内最大的仓储占地、先进的物流设施、完善的服务功能和各类物流专业人才,是中国物资储运协会的会长单位。依托通达全国的仓储实体网络,中储可为各界客户提供全过程物流解决方案、组织全国性及区域性仓储、运输、配送、多式联运、国际货代、物流设计、质押融资、现货市场、内外贸易、加工制造、科技开发、电子商务等综合物流服务。拥有国内最大的仓储占地、先进的物流设施、完善的服务功能和各类物流专业人才,是中国物资储运协会的会长单位。依托通达全国的仓储实体网络,中储可为各界客户提供全过程物流解决方案、组织全国性及区域性仓储、运输、配送、多式联运、国际货代、物流设计、质押融资、现货市场、内外贸易、加工制造、科技开发、电子商务等综合物流服务。 四、锦程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际货运代理历年案例分析汇总

国际货运代理历年案例分析汇总(02——09年) 09年案例分析 1.货主A公司向作为无船承运人的B货运代理公司订舱出运20个出口集装箱,B公司接受委托承运后签发了提单,又以自己的名义将其中10个集装箱交由C航运公司运输,将另外10个集装箱交由D航运公司运输。D航运公司的船舶在运输途中遇强风,部分装在甲板上的集装箱因绑扎不牢而落入海中灭失。收货人持B公司签发的B/L提货时发现少了3个集装箱,收货人向B公司索赔,B公司拒赔,从而引发诉讼。请分析: (1)B公司和D航运公司是否应对收货人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2)D航运公司对集装箱落海灭失是否适用免责条款?为什么? 答:(1)针对此票集装箱运输,B、D两家公司分别扮演了承运人与实际承运人的角色。收货人可根据其所持有的提单向其承运人B提出索赔,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63条之规定,在本案下,他也可向D公司提出索赔。 (2)D公司不能享受免责。因为根据案例描述,集装箱落海是由于绑扎不牢造成的。尽管途中遇强风,但绑扎货物应视为承运人的基本管货义务之一,承运人未尽到管货义务,应承担相应责任。 2.一票航空运输的精密设备,从新加坡到延吉市,货运单号999-89783444。货物价值6万美元,声明价值6万美元。货运单上注明Airport of departure: Singapore; Airport of destination: YanJi,货物重20公斤。货物从新加坡运往长春机场,再使用卡车运输运至延吉市。由于在长春至延吉的高速公路上发生车祸,精密设备受到损坏,相关检验部门对受损精密设备进行估价,其残值为2.4万美元。请分析: (1)航空公司是否应赔偿?理由是什么? (2)如果赔偿,应赔偿多少?为什么? 答:(1)应当赔偿。由于空运单中承运人的责任期间为新加坡至延吉,所以长春至延吉的公路运输仍属承运人的责任期间。 (2)根据《蒙特利尔公约》的有关规定,国际航空运输的国际航班的国内段同样适用公约,而非国内航空法。但是由于该货物声明价值,因而航空公司的应按照货物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数额为6-2.4=3.6万美元。 3.2005年5月20日,我国甲电力有限公司从欧洲进口一批发电机组及配套设备,委托我国乙货运代理公司负责全程运输。乙货运代理公司以托运人的身份向海运承运人订舱,装卸港口分别为A和B。货物从欧洲港口起运前,甲电力有限公司向我国丙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海洋货物运输一切险,保险单上启运港和目的港分别为A和B。2005年6月9日,在发电设备被海运至我国B港后,乙货运代理公司又转委托中国丁运输有限公司将其运至甲电力有限公司在C地的工地,并向其支付陆运运费。发电设备在公路运输途中,从丁运输有限公司的车上侧移跌落地面,严重受损。请分析: (1)甲公司的货损应向谁索赔?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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