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内部审计规定

公司内部审计规定
公司内部审计规定

××公司内部审计规定

××年××月××日()财字第号

第1条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审计工作的暂行规定》,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和财务控制工作,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内部审计工作必须同经济改革相结合,为经济改革服务。公司设立的审计机构,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通知审计监督,以严肃财经纪律,监督履行财务责任性,改善公司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公司改革健康发展。

第3条遵照审计法规,审计机构在董事长的直接领导下,对公司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系统的审计监督,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权。

第4条公司审计机构和人员本着首先维护国家利益,同时维护公司合法经济权益的原则,公允地证实公司财务责任履行情况。

第5条公司的审计业务受总公司审计室领导,同时受地方国家审计机关的指导,向公司领导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6条监督检查公司财务、运销、物资、劳资、计划等经营管理部门及各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法令和财经制度的情况,以促进各部门、单位严格遵守财经法纪,依法经营。

第7条监督、检查和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和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严密程度和执行情况,着重监督检查公司内所属部门和单位是否遵守下列基本原则:

1、明确划分权责,建立岗位责任制,实行购、产、销、账、钱、物分管的原则;

2、每笔业务(产、销、购、验收、储运),不能由一个人(部门)单独包办到底,必须由两个部门以上的人员处理的原则;

3、所有原始凭证必须连续编号,顺序控制使用,领用空白凭证必须办签证手续并予核对;

4、所有实物财产,要有专人负责保管、保养、维修,以提高使用效率,保证财物安全;

5、所有业务处理必须程序化、制度化;

6、实行公司内部稽核制度;

7、建立一套适合于公司生产特点的成本会计制度;

8、任用人员必须经过慎重挑选、训练,任用品德不良人员容易发生舞弊,任用业务不熟练人员容易发生错误;

9、审计人员调动或轮训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并作出交接记录,签证备查,实行监交制度;

10、根据厂内经济责任制,作出衡量、考核成绩和效果的标准。

第8条参与生产经营计划、财务收支计划的制订,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年度财务、成本决策进行审计,审计终结后签字盖章,写出审计报告。

第9条根据国家和总公司规定的审计制度、专业核算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对经济活动、会计核算程序和财务收支、财务处理的正确性、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计监督。

第10条对公司内所属单位的经济改革方案、承包方案的经济效益及其相关的分配规定进行审计监督。

第11条对公司横向经济联系的项目和公司内所属单位的集体经济及合作联营的财务收支和经济效益进行审计监督。

第12条对侵占国家资财、行贿受贿、营私舞弊、贪污盗窃、挪用公款、投机倒把等重大经济案件以及严重损失浪费行为,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专案审计。

第13条参加本公司研究经营方针和改进经营管理工作的会议,参与研究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

第14条接受并承办公司领导、上级审计机构交办的审计事宜。

第15条向公司领导和总公司审计室编报工作计划,报送情况;检查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有关单位必须如实提供,不得拒绝、隐匿和销毁。

第16条参加被审单位的有关会议,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可以查询、召开调查会、索取证明材料。被审单位和有关人员,必须认真配合,不得设置任何障碍。

第17条责成被审单位查处和纪正一切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制止严重损失浪费的现象,限期采取措施,改进工作,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第18条对违反财经纪律行为提出处理意见,情节和性质严重者应追究经济责任,给予经济制裁,依法追缴非法所得,并建议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对触犯刑律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第19条对拖延、推诿、阻挠、拒绝和破坏审计工作的,提请领导批准,采取封存账册和冻结资财等临时措施,并追究责任人员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第20条通报批评违反财经纪律的重大案件和人员,表扬经营有方、成绩卓著和遵纪守法的公司内部单位和个人。

第21条公司内各部门各单位有关经济事务方面的各种报表、报告、制度和文件,在报送和转发的同时,须抄送公司审计部门。

第22条有权向上级审计机关反映或报告公司重大事项的情况和问题。

第23条公司审计室是董事长直接领导下的一个职能部门,负责全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公司内部独立核算单位(如劳动服务公司)审计机构的设置,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必须有专人负责审计工作。公司审计部门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人员由人事部门配备审计人员,在实行聘任制的条件下,可按编制聘任审计人员。

第24条审计人员要选配或聘任作风正派、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实事求是,具有审计专业、财务专业和管理知识且业务水平和政策水平较高的人员担任,其中应有适当数量的会计师、经济师和工程师等业务骨干。

第25条审计机构的负责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的规定任免。审计室主要负责人的任免应事前征得总公司审计室同意。从事审计工作的专业人员,应按国家规定评定专业技术职称。

第26条当遇有较大审计任务时,可临时组织所属审计人员或邀请计划、财务、技术、劳资等部门的有关业务人员共同进行审计。必要时可聘请外部特邀人员进行专题审计或专案审计。

第27条审计人员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执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令、制度和审计法规,做到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依靠群众,调查研究;廉洁奉公,不徇私情;忠于职责,严守机密。

第28条对审计工作认真负责成绩显著的单位和审计人员,应给予表彰或奖励;对玩忽职守、泄漏机密、以权谋私者应给予纪律处分。

第29条审计人员依法院行使审计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任何人不准打击报复。

第30条本规定由公司审计室负责解释。

第31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实施细则

XXXX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职责,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监督体系,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根据《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暂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是公司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应遵循的基本规范。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企业内部规章制度,运用系统化和规范化的方法,对企业经营活动进行确认和咨询工作,以独立、客观的评价和改善企业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以及治理程序和效果,增加企业价值,促进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 第四条公司根据企业的规模、内部治理结构的需要及国家的有关规定,设置法律审计监察部,下设审计科,设审计科长1名,内部审计员2名,造价审计员2名。 第五条法律审计监察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及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行使内部审计职能,直接对董事会(或主要负责人)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接受集团公司审计部门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制定的内部控制制度; 二、熟悉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和有关生产、经营方面的工作程序; 三、掌握企业会计、内部审计、经营管理、工程造价、法律及其他相关专业知识,并有一定的工作经验,能熟练运用内部审计标准、工作程序和技术方法; 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调查研究、综合分析、专业判断、计算机操作及文字表达能力; 五、内部审计负责人应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具有从事内部审计、企业会计、工程技术、法律、经营管理等工作5年以上经历,并具备一定的领导能力和管理能力。 第三章内部审计的主要职责 第七条法律审计监察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内部管理需要,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参与研究、审阅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制定和修订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编制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检查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总结内部审计工作情况。 二、参与组织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对公司有关业务的经营风险进行评估。 三、参与公司对主要存货的定期盘点和工程项目、设备安装关键

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南方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审 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加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各内部机构以及控股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公司所属各内部机构、全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均应按照本制度规定,接受内部审计监督。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制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并予以披露。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由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担任。 第五条公司在审计委员会下设内审部,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 第六条内审部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领导下独立开展工作的内部审计机构,是审计人员的日常办事机构,依照国家法规、政策和企业规章制度,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权,对公司所属各部门、全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及办事处的经济活动实行审计监督,不受其他部门或个人的干涉。 第七条内审部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

第八条内审部配置的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也可根据内部审计工作需要,从公司其他部门临时抽调人员组成审计组开展工作。 第九条公司所属各单位、控股子公司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应当配合内审部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妨碍审计工作,更不得拒绝、阻碍审计人员执行任务、打击报复审计人员。 第三章内部审计基本原则 第十条内审部要保证其部门的独立性,不置于财务的领导之下,不与财务部 门合署办公。 第十一条审计人员在执行审计时与审计对象或被审计单位(部门)有利害关 系的,应事先申明,且不得参与该项内部审计工作。 第十二条审计人员必须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公司规章制度,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并应有职业谨慎态度执行审计工作,发表审计意见,保守其在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在内部审计工作中取得的资料不得用于与审计无关的目的。 第十三条审计人员应不断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提高审计质量。 第四章审计范围及审计时限 第十四条内审部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范围及时限。 (一)公司本部(包括各职能部门); (二)公司下属分公司、生产车间及其它所属机构; (三)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四)内审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被审计单位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全面或局部审计。 (五)当发生重大投资事项、签署重大经济合同或有重大经济问题时,经审计委员会决定,内审部可随时审计。 (六) 当发生管理人员离任、调任及需要专项审计时,内审部可随时审计。

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审计监督,使审计工作制度化、法制化,根据国家审计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二条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方案有: 1.设立审计部,配置若干专职人员; 2.附属财务部,设专职审计人员; 3.不设机构、专职人员,聘请外部兼职审计人员。 公司根据发展规划,逐步形成多层次、多功能的审计监督体系。 第三条内审人员应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质、审计专业职称、专业知识和审计经验。 第四条内审人员必须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公司应对审计人员工作进行奖励和处罚。 第五条内审人员按审计程序开展工作,对审计事项应予保密,未经批准不得公开。 第六条内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部门、个人不得阻挠和打击报复。

第三章审计对象、范围和依据 第七条内部审计的对象: 1.公司各职能部门、员工; 2.公司全资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 3.公司参股企业的派驻人员; 4.总经理认为需要检查的其他事项和人员。第八条内部审计范围: 1.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 2.财务计划的执行和决算; 3.公司资产的使用、管理及保值增值情况; 4.基建工程预、决算的真实合法性; 5.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6.公司领导离任的经济责任; 7.管理活动、行政活动; 8.其他认定事项。 第九条内部审计依据: 1.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2.公司规章制度; 3.公司经营方针、计划、目标; 4.其他有关标准。

第四章审计种类和方式 第十条公司内部审计包括: 1.财务收支审计。对被审单位财务收入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监督检查。 2.专案审计。对被审单位及人员违反公司经济纪律问题进行审计查处。 3.专项审计。包括: (1)管理审计。对被审单位管理活动的效率性进行审计。(2)效益审计。在财务收支审主计基础上,对其经济活动效益性、合理性进行审计。 (3)任期审计。对被审单位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审计。 (4)审计调查。对公司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调查。 第十一条公司内部审计方式有: 1.报送(送达)审计。 被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应在指定时间将有关材料送审计机构接受审计检查。 2.就地审计。 审计人员到被审单位进行审计,后者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 第五章内部审计和内容

集团公司内审制

**集团公司 内部审计基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强化公司内部控制、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改善公司经营管理、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利益等方面的作用,保证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同国资委、审计署、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六部委联合制定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内部审计工作”,是指公司内部审计及监督工作,即通过独立客观的监督、检查和评价活动,对公司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和评价,对公司经营管理大纲及各项规定、决策、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提出建设性的建议,以提高公司运营的效果及效率。 本制度所称“审计人员”,是指在集团公司从事内部审计及监督工作的人员,包括审计部监察专员以及从非审计部抽调、借用短期从事审计工作的人员。 本制度所称“下属单位”,是指**集团公司各分子公司与控股公司。 第三条集团公司审计部负责内部审计工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依照公司规章制度,独立开展工作及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发挥监督、评价和服务功能。 第四条内部审计工作为集团公司管理层系统地提供分析、评价、建议、咨询和信息,促进公司内部程序的合理性和资源利用的效率性,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错误和舞弊的发生,

保证内部管理报告和对外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与有关决议、可适用标准等得到遵守,进而保证经营的效果和效率。 第二章机构和人员 第五条审计部是公司专职的内部审计及监督机构,在工作上直接向总经理报告,特别重大的直接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第六条审计部应配备符合工作要求的审计人员,作为一个整体应该拥有或获取履行职责所需的知识、技能和其他能力。审计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审计经验及恰当地与他人进行有效沟通的人际交往能力,以保证有效地开展内部审计及监督工作。审计人员应通过职业后续教育和培训来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三章职责和权限 第七条审计部应促进公司内部程序的合理性和资源利用的效率性,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错误和舞弊的发生,保证内部管理报告和对外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与有关决议、可适用标准等得到遵守,进而保证经营的效果和效率。其主要职责为: (一)对公司内部监控机制的可靠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和评估; (二)对企业的人力、财政和物质资源的利用是否切实有效、厉行节约并有所保障进行审查和评估; (三)对资产的安全和完整进行审查和评估; (四)了解和评价公司出现重大风险的可能性,并帮助公司改进风险管理工作; (五)必要时,对属于内部审计任务规定范围内的涉及被指控的任何措施行为和渎职的案件进行调查;

企业内部审计流程及基本方法——以x公司为例

企业内部审计的流程及基本方法 一、X公司内部常规审计的流程 目前X公司审计部实施的常规审计项目可以划分为五个环节,依次审计计划的制定、审计通知的下达、现场审计的实施、审计报告的撰写和审计整改的跟踪。 (一)审计计划的制定 审计计划是实施项目审计的起点,也是实施审计的主要指导方针。审计计划环节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确定审计项目、成立审计小组、开展审计前的调查、确定审计的范围、重点和目标、研究制定具体的现场审计方案,确定项目审计时间安排。 (1)确定审计项目 公司所有的工厂、平台和事业部每年均需开展一次常规审计,具体的审计项目则通过部门月度工作计划进行确定和安排,审计小组依次对各单位进行常规审计。 (2)成立审计小组 项目审计小组由一位审计组长,一位或多位组员组成,尽可能避免一个人实施审计,审计小组有利于审计工作的分工以及共同探讨审计问题。 (3)开展审计前调查 开展审计前的调查工作主要包括查阅被审计单位以前年度的审计报告,了解被审计单位上一年度的经营状况以及可能会存在的问题点,也可以通过其他同事了解被审计单位的经营管理情况,了解被审计单位的组织结构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从而提高审计的关注度。 (4)确定审计的范围、重点和目标 常规审计属于全面性的审计,审计范围包括经营业绩及各项业务内部控制情况,例如工厂审计的范围就包括了行政人资、财务、固定资产、存货、物流、采购、生产、品质等各方面管理情况,但是常规审计也属于风险导向审计,需要根据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偏向于关注风险性较高的内部控制环节,比如物资采购环节的规范性、废品销售环节的规范性等。审计目的包括核查被审计单位经营效益,即经营预算完成情况和主要原因,核查财务会计信息和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可靠性,核查资产管理情况,核查内部控制程序的有效性(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核查被审计单位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遵守情况。 (5)制定现场审计方案 现场审计方案主要是对审计工作安排的分解,包括了审计范围、目标、总体工作安排、具体工作安排、审计方式等。具体工作安排则针对每一个审查项目,列明审计要点、列明需要核查的资料、列明需要被审计单位配合的部门和具体负责人,例如对于工厂行政人资管理的审计,审计要点包括公车维修与加油管理、食堂采购管理、泔水处理、员工招聘和培训、员工考勤和工资计算、劳务外包工资计算、工伤事故处理和处罚、后勤维修和工程验收、废旧物资销售等,需要查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及流程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及流程 一、内部审计目的 公司内部审计是公司内部经济监督的一种形式,是独立、客观地监督、评价公司各部门财务收支及公司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检查、评价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性,评估企业经营风险,以达到查错防弊、防范和降低经营风险、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二、内部审计主要工作任务 1.检查会计报表、会计账簿、会计凭证、会计分析资料、会计政策及科目说明,查阅有关的文件资料; 2.以内部管理制度、规定和程序,包括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人事管理制度、工程管理制度、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有关业务操作规程、费用报销制度等为依据,检查付款的合理性。3.审阅经济合同或协议,主要包括项目合作协议(合同)、工程承包合同、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劳务合作合同、售楼合同等;4.以项目资料中的数据指标,主要包括项目的概算书、预算书、决算书和设计图纸、现场签证备忘录及相关修改图纸等,作为审计过程中的重要依据。 5.检查资金及其他财产,主要包括各种存货、固定资产和货币资金等;

6.对审计中的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并索取证明材料; 7.对投资决策、企业经营及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分析和评估;8.提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检查审计结论的落实情况。 三、审计程序 (一)、项目审计 项目审计指针对公司各开发项目为单独整体进行系统审计。流程如下: 1、项目审计流程 2、项目审计程序

(二)、年度效益审计 年度效益审计是针对各公司年度经营情况进行审计,核实经济业务发生的真实有效性,确保公司经营活动不发生违法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流程如下: 1、年度效益审计流程:

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办法规定

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办法规定 □总则 (一)根据有关于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内部审计的目的是加强公司及所属公司的管理和监督,维护财经法纪,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三)内部审计是在公司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对公司各部门以及公司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和经济效益等进行监督,独立行使审计职权,对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在业务上同时受上级审计计机构的领导和地方审计机关的监督。 □内部审计的任务 1.主要任务有: (1)对公司及所属公司的资金、财产的完整安全进行监督审计。 (2)对公司及所属公司的财务收支计划、投资和经费的预算,信贷计划,外汇收支计划和经济合同的执行以及经济效益进行审计监督。 (3)对公司及所属公司的会计报表进行审计。 (4)对公司及所属公司的承包经营责任的审计评议,配合上级审计机构对公司主要领导人及所属公司的主要领导人的离任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5)对公司及其他所属各公司基建工程项目的概(预)算的执行、建设成本的真实性和经济效益进行审计。 (6)对公司及所属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对严重违反财经纪律,侵占国家、公司资产,严重损失浪费等损害国家、公司利益的行为进行专案审计。 (8)贯彻执行有关审计法规,制定或参与研究本公司及所属公司有关的规章制度。 2.办理公司领导、上级审计机构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以及配合上级审计部门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及所属公司进行审计。 3.对公司的下列项目审计部必须会签(不包括子公司): (1)基建项目; (2)经济合同,包括采购合同; (3)公司的年度会计报表。 4.审计部不定时对上述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抽查。 □职权 1.主要职权 (1)根据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被审计单位应按时向审计部报送有关计划、预算、决算报表和文件资料等。 (2)检查实物、凭证、帐册、有关文件和资料。

内部审计工作流程

内部审计工作流程一、一般项目审计工作流程图

二、结算/部门审计工作流程图

三、工作要点说明 (一)审计立项 审计立项是指确定具体的内部审计项目,即审计对象。审计对象包括公司下属的各分子公司,各职能部门、各项经营活动或项目、系统等。审计立项需报分管领导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立项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三个方面: 1、审计部通过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系统地分析风险来制定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表,经批准后逐项实施; 2、由公司董事长、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达的计划外的专项审计任务; 3、由被审计单位提出审计要求,经批准实施审计业务。 (二)审计准备 1、确定具体项目审计工作目标与范围。审计的范围、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内部控制系统的恰当性、有效性,通常涵盖公司经营活动中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及收款、采购及付款、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资金管理、投资与融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 (2)财务会计信息、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可靠性,具体内容包括货币资金审计、债权债务审计、成本费用审计、个人借款专项审计、固定资产审计、存货审计、财务报表审计等 (3)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 (4)对经营过程中遵守相关法规、政策、流程、计划、预算、决算、程序、合同协议等遵循、执行情况 (5)专项审计

2、收集、研究审计对象的背景资料 (1)被审计单位的性质、规模、经营范围、股权结构和资产负债等基本概况(2)组织架构、人员编制、业务构成等资料 (3)财务报表、预算资料、银行账户及其他有关的财务资料 (4)与审计事项有关的内部控制制度、业务流程和职责分工 (5)公司章程、重要经济合同、协议、会议纪要等日常运营资料和有关的政策法规等 (6)以前接受审计情况 (7)当审计对象为某一项目、系统时,背景资料主要指其立项资料、预算资料、合同及相关责任人资料等 3、确定项目审计人员 不同的审计项目要求审计人员具备不同的知识和技能,应根据实际业务的需要,安排适当的审计人员,成立审计小组,指定审计项目负责人,初步确定审计时间,并对审计工作进行具体的安排。 (三)编写审计方案 审计项目实施前,一般应编制审计方案。审计组应根据审计项目的要求和被审计单位具体情况,确定审计目标和审计重点,编制审计方案。在被审计单位背景资料不全或实施突击性检查等情况下,审计人员也可以在审计过程中制订和完善审计方案。特殊情况,可直接开展审计工作。 审计方案是对从审前调查、组成审计组到出具审计报告整个过程中基本工作内容的综合规划,在发出审计通知书之前召开审计小组会议讨论通过审计方案,并应由审计部负责人审核批准;实施联合审计的,各模块的审计内容由相应的协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及审计流程图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部审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部审计准则》、《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被审计对象,特指本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及上述机构的相关责任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包括监督被审计对象的内部控制制度运行情况,检查被审计对象会计账目及其相关资产,监督被审计对象预决算执行和财务收支,评价重大经济活动的效益等行为。 第四条公司所属各部门、各子公司均应按照本制度规定,接受内部审计监督。 第二章内部审计目的、工作职责及范围 第五条内部审计的目的。内部审计工作是在本公司内部建立的一种独立评价职能。通过内部审计,评价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以达到查错防弊,改进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协助公司领导层有效的履行职责,规范公司运作行为,降低运营风险,完成公公司经营目标。 第六条内部审计的职责 1、制定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编制审计工作计划报董事长审批。 2、召开部门会议,围绕工作计划制订审计项目计划,按照计划实施审计工作。 3、负责收集审计证据,编制审计底稿。 4、编制审计报告,提出审计意见及合理化建议。 5、监督检查审计决定的执行及落实情况。 6、建立健全审计档案。 第七条工作范围: 1、财务审计。对被审计对象资产的安全性、完整性,财务收支的合法性、真实性以及其他有关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

2、内部控制审计。审查公司及子公司用于保证完成经营目标而制定的政策、计划、程序和规定等所组成的内部控制系统是否完善,是否得到的有效遵守及执行。 3、项目预决算审计。对各子公司工程预算、结算、签证、决算等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计。 4、经济责任审计。对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及投资项目的经济目标、经营责任以及经济效益进行审计。 5、交接、离任审计。核实债权债务,监督资产交接;对离任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对其经营业绩进行评价。 6、专项审计。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要问题开展专项审计调查。 7、董事长交办的的舞弊调查及其他审计事宜。 第三章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八条依据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完备内部控制机制的要求,公司设立审计部,审计部是公司的内部审计机构,在董事长指导下独立开展审计工作,审计部对董事长负责。 第九条审计部应当配备具备必要专业知识、相应业务能力、坚持原则、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审计人员。 第十条审计部设负责人两名,工程审计经理、财务审计经理各一名,由董事长提名并任免。工程审计经理负责工程预决算、工程管理流程审计及监督;财务审计经理负责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审计部门负责人必须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与实际工作经验。 第十一条审计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行为规范,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1、依法审计;2、廉洁奉公;3、忠于职守;4、坚持原则;5、客观公正;6、保守秘密。 第十二条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对象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或者利益冲突的,应当回避。 第十三条审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打击报复,违者将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对违反审计工作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或者

公司内部审计规定

××公司内部审计规定 ××年××月××日()财字第号 第1条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审计工作的暂行规定》,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和财务控制工作,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内部审计工作必须同经济改革相结合,为经济改革服务。公司设立的审计机构,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通知审计监督,以严肃财经纪律,监督履行财务责任性,改善公司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公司改革健康发展。 第3条遵照审计法规,审计机构在董事长的直接领导下,对公司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系统的审计监督,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权。 第4条公司审计机构和人员本着首先维护国家利益,同时维护公司合法经济权益的原则,公允地证实公司财务责任履行情况。 第5条公司的审计业务受总公司审计室领导,同时受地方国家审计机关的指导,向公司领导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6条监督检查公司财务、运销、物资、劳资、计划等经营管理部门及各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法令和财经制度的情况,以促进各部门、单位严格遵守财经法纪,依法经营。 第7条监督、检查和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和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严密程度和执行情况,着重监督检查公司内所属部门和单位是否遵守下列基本原则: 1、明确划分权责,建立岗位责任制,实行购、产、销、账、钱、物分管的原则; 2、每笔业务(产、销、购、验收、储运),不能由一个人(部门)单独包办到底,必须由两个部门以上的人员处理的原则; 3、所有原始凭证必须连续编号,顺序控制使用,领用空白凭证必须办签证手续并予核对; 4、所有实物财产,要有专人负责保管、保养、维修,以提高使用效率,保证财物安全; 5、所有业务处理必须程序化、制度化; 6、实行公司内部稽核制度; 7、建立一套适合于公司生产特点的成本会计制度; 8、任用人员必须经过慎重挑选、训练,任用品德不良人员容易发生舞弊,任用业务不熟练人员容易发生错误;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履行出资人的职责, 加强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规范内部审计工作,保障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生产经营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要求,促进***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所属分公司、子公司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院及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内部审计准则》、《北京市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所属分公司、子公司开展内部审计工作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对公司及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收支、财务预算、财务决算、资产质量、经营绩效、建设项目等经济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对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工作。 第四条公司及分公司、子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好内部审计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明确经济责任,检查内部控制程序的有效性,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提高经营管理水平,防范风险,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 第五条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统一管理,分级分层次实施。公司设立审计监管部作为内部审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 第六条各分公司、子公司应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尚不具备设立内部审计机构条件的分公司、子公司应当设立专职审计人员。分公司、子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专职审计人员应接受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监督和指导。

大型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细则指导手册

大型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细则指导手册

大型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细则指 导手册 一、资产类 1. 货币资金审计目标和程序 (1)审计目标 ①确定货币资金是否存在; ②确定货币资金的收支记录是否完整; ③确定库存现金、银行存款以及其他货币资金的余额是否正确; ④确定货币资金在会计报表上的披露是否恰当。 (2)审计程序 ①核对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与总帐的余额是否相符; ②会同被审计单位主管会计人员盘点库存现金,编制“库存现金盘点表",分币种面值列示盘点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后进行盘点时,应调整至资产负债表日的金额。 盘点金额与现金日记帐户余额进行核对,如有差异,应查明原因并做出记录或作适当调整。 若有充抵库存现金的借条、未提现支票、未作报销的原始凭证,需在“盘点表”,中注明或做出必要的调整。 ③获取资产负债表日的“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经调节后的银行存款余额若有差异,应查明原因,做出记录或作适当的调整; ④检查“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中未达帐项的真实性,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的进帐情况,如有存在应于资产负债表日前进帐的应作相应调整; ⑤向所有的银行存款户(含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函证年末余额;

⑥银行存款中,如有一年以上的定期存款或限定用途的存款,要查明情况,做出记录; ⑦抽查大额现金收支、银行存款(含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支出的原始凭证内容是否完整,有无授权批准,并核对相关帐户的进帐情况,如有与委托人生产经营业务无关的收支事项,应查明原因,并作相应的记录; ⑧抽查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若干天的大额现金、银行存款收支凭证,如有跨期收支事项,应作适当调整; ⑨检查非记帐本位币折合记帐本位币所采用的折算汇率是否正确,折算差额是否已按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⑩验明货币资金是否已在资产负债表上恰当披露。 2. 短期投资审计目标和程序 (l)审计目标 ①确定有价证券是否存在; ②确定有价证券是否归被审计单位所有; ③确定短期投资的增减变动及其收益(或损失)的记录是否完整; ④确定短期投资年末余额是否正确; ⑤确定短期投资的计价是否正确; ⑥确定短期投资在会计报表上的披露是否恰当。 (2)审计程序 ①核对短期投资明细帐与总帐余额是否相符; ②会同被审计单位主管会计人员盘点库存有价证券,编制“库存有价证券盘点表”。列明有价证券名称、数量、票面价值和取得成本并与相关帐户余额进行核对,如有差异,应查明原因,并做出记录或进行适当调整; ③在外保管的有价证券,应查阅有关保管的证明文件,必要时可向保管人函证; ④检查有价证券购入、售出或兑现的原始凭证是否完整,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⑤复核与短期投资有关的损益计算是否准确,并与投资收益有关项目核对; ⑥了解有价证券的可变现情况,并做出记录; ⑦检查有无长期投资性质的短期投资项目,并作适当的说明和调整;

内部审计流程

内部审计程序 前言:根据当前集团的管控模式,以及审计部人员配置及岗位设置情况,考虑到外部审计因素,为更好发挥现有的审计资源效率,满足审计需求,本版内部审计程序综合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进行制定。 一、总体分析性复核程序 内审人员通过分析被审计单位重要的比率或趋势,调查异常变动及这些重要比率或趋势与预期数额和相关信息的差异,快速地了解审计对象的经营管理状况和财务特征,确定具有潜在审计风险的重点领域,确定对重要经济业务和会计科目实施真实性检查的时间、范围等。分析性复核程序模板详见附件一。 二、具体内部审计程序 1.通用审计程序 (1)核对各明细账(日记账)金额与总账金额及报表项目金额是否相符,在各明细账底稿中标识“账表是否相符:√或×”。 (2)抽取凭证核查时,查看原始凭证内容完整合法合理、账务处理正确、记账及时、金额加计无误、付款有授权批准、不属跨期收支事项、收付款单位名称核对一致等,如不符合,在抽凭底稿中注明不符原因。 2.库存现金审计程序 (1)获取期间内财务主管监盘或抽盘库存现金的盘点表复印件,并检查盘点表内盘点差异、白条抵款及签字完整性等。 (2)通过访谈了解公司有无有关现金库存限额和定期存入银行的规定;复核现金日记账中的每日现金余额,与规定作比较。 (3)访谈出纳,了解收入现金是否开具收据,获取现金收据记录,检查现金收据连续编号情况。 (4)会同被审计单位主管会计人员盘点库存现金,编制“库存现金盘点核对表”,检查库存现金与现金日记账余额是否相符并注意如下事项:①突击盘点;②出纳人员或现金保管人员自行盘点,审计人员监盘;③存放在不同地点的库存现金应同时盘点,以防止互相挪用;④备用金是否录入科目、是否存备用金领用无审批;⑤是否存在白条借支、是否存在坐支、是否存在营业款未及时缴存银行导致资金沉淀等;⑥注意保险柜内的现金是否全部纳入盘点,了解保险柜内的其他物品;⑦实地观察出纳室情况,判断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5)判断抽取现金收支凭证,①有无现金收据附件,收据上是否加盖现金收讫章;②付申请单上是否有现金付讫章;③是否存在非财务人员开具票据并收款的情况;④是否存在大额支付现金现象。 3.银行存款审计程序 (1)获取期间所有账户银行余额调节表及银行对账单,检查是由出纳以外的人员定期编制,检查是否存在长期未达账项的真实性,是否存在长期闲置账户?零余额账户是否销户?。

化工企业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编号:SM-ZD-88276 化工企业内部审计管理办 法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化工企业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 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 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保障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充分行使职权,发挥内部审计在改善经营管理、纠错防弊、提高经济效益、加强廉政建设、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防范风险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安徽省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的内部审计,是独立监督和评价本单位及所属单位、部门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其目的是促进企业加强经营管理和实现经营目标。 第三条集团公司审计法务部在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副职的领导下具体依法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第四条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接受母公司内审部门及上级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审计机构和人员

企业内部审计原则

□ 总则 (一)根据有关于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内部审计的目的是加强公司及所属公司的管理和监督,维护财经法纪,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三)内部审计是在公司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对公司各部门以及公司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和经济效益等进行监督,独立行使审计职权,对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在业务上同时受上级审计计机构的领导和地方审计机关的监督。 □ 内部审计的任务 1.主要任务有: (1)对公司及所属公司的资金、财产的完整安全进行监督审计。 (2)对公司及所属公司的财务收支计划、投资和经费的预算,信贷计划,外汇收支计划和经济合同的执行以及经济效益进行审计监督。 (3)对公司及所属公司的会计报表进行审计。 (4)对公司及所属公司的承包经营责任的审计评议,配合上级审计机构对公司主要领导人及所属公司的主要领导人的离任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5)对公司及其他所属各公司基建工程项目的概(预)算的执行、建设成本的真实性和经济效益进行审计。 (6)对公司及所属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对严重违反财经纪律,侵占国家、公司资产,严重损失浪费等损害国家、公司利益的行为进行专案审计。 (8)贯彻执行有关审计法规,制定或参与研究本公司及所属公司有关的规章制度。 2.办理公司领导、上级审计机构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以及配合上级审计部门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及所属公司进行审计。 3.对公司的下列项目审计部必须会签(不包括子公司): (1)基建项目; (2)经济合同,包括采购合同; (3)公司的年度会计报表。 4.审计部不定时对上述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抽查。 □ 职权 1.主要职权 (1)根据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被审计单位应按时向审计部报送有关计划、预算、决算报表和文件资料等。 (2)检查实物、凭证、帐册、有关文件和资料。 (3)参与有关的会议。 (4)索取有关的证明材料。 (5)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财经法纪、严重损失浪费行为作出临时制止的决定。

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流程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流程(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30108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流程 Company internal audit workflow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流程 (一)资产审计 1、货币资金审计 (1)审计目标 证实货币资金余额的存在性、完整性、收付业务的合法性 (2)内部控制系统测试 调查了解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系统――→查验签发支票登记簿与签发支票存根――→抽验资金收付款凭证――→核实收入货币资金收款收据――→检查日记账,抽查银行存款调节表与库存现金盘点表――→检查不相容职务划分情况――→检查货币资金收付凭证管理――→评价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系统。

(3)实质性审查 ①库存现金审查 首先出纳员将现金全部放入保险柜暂作封存,要求出纳员将全部凭证入账,结出当日现金日记账余额,填写“现金出纳报告书”。在会计主管人员和内审人员在场的情况下清点现金,并作记录。填制“库存现金清点表”,该表由出纳员、会计人员共同签字,作为审计工作底稿。库存现金清点表应反映实际库存现金清点数,当日现金日记账结余数,账实是否相符。即有无溢缺。 ②现金收付业务的审查 抽查现金日记账记录,至少抽查1至2个月的现金日记账,审查原始凭证。 ③银行存款的审查 审核银行存款日记账记录,核证银行存款收支的截止日期,抽查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 2、存货审计 (1)审计目标 证实存货的存在性、完整性、所有权归属、计价的正确

性、采购与销售的合法性、分类的正确性 (2)内部控制系统测试 调查了解企业存货内部控制系统――→抽查部分采购业务文件,追踪其业务系统――→抽查部分存货出库业务,追踪其业务处理系统――→审查存货管理制度――→抽查盘点记录――→评价存货内部控制系统 (3)实质性审查 ①材料的审查 材料采购的审查:审查订货合同――→审查材料的验收入库情况――→审查材料采购成本,查看采购成本的构成项目是否正确,采购费用分配比例是否合理,采购成本是否合法、正确。采购成本的计算方法是否正确――→审查在途材料――→审查材料采购的账务处理 ②库存材料审查 盘点库存材料,时间安排在结账日或接近结账日 ③材料出库的审查 对生产领用材料应核实生产计划,核查发出材料的计价,揭露弄虚作假的行为

化工企业内部审计管理办法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893 化工企业内部审计管理办法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化工企业内部审计管理办法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保障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充分行使职权,发挥内部审计在改善经营管理、纠错防弊、提高经济效益、加强廉政建设、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防范风险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安徽省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的内部审计,是独立监督和评价本单位及所属单位、部门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其目的是促进企业加强经营管理和实现经营目标。 第三条集团公司审计法务部在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副职的领导下具体依法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第四条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接受母公司内审部门及上级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五条实行内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制度。内部审计专

公司企业内部审计制度【最新】

公司企业内部审计制度 XX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加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根据《公司法》、《审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的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内部审计是依法对全公司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的系统审计和监督,以严肃财经纪律,促进廉政建设,维护单位合法权益,改善经营管理,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 第三条公司所属各事业部、全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及办事处均应按照本制度规定,接受内部审计监督。 第二章任务、范围与依据 第四条审计工作的任务是:

确保国家有关财经政策、法规制度以及财经纪律在企业的正确执行,强化企业管理,为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第五条内部审计的范围: (一) 年度财务计划或单位预算的执行和决算; (二) 财务收支、经济往来的真实性、合法性; (三) 对全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及办事处的经济效益审计(年度审计每年进行一次,半年进行监督检查; (四) 经济责任审计。包括中层干部(正职)或负责人进行离任审计; (五) 内部控制制度(包括管理控制制度和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严密程度和执行情况审查; (六) 与对境内外经济组织进行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及合作项目的合同执行情况;长短期投资、财产的经营状况及其效益性进行审查; (七) 检查国家财经法规和企业财务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八) 对公司直属具有财务、金融、经济活动的职能部门进行年度预算指标或承包指标执行情况进行审计(以审计结果为最终考核依据); (九) 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要问题开展专项审计调查; (十) 对国家税款的缴纳的合理性、合法性及税收政策掌握和执行的完整性进行审计; (十一) 对企业财务风险预警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十二) 公司领导和上级审计机构交办的审计事宜。 第六条内部审计依据: (一) 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二) 公司规章制度,董事会决议。 (三) 公司经营方计、计划、目标。 (四) 经营责任单位的经营责任制度、责任状及合同。

公司内审部门工作职责及流程Word文档

审计部门岗位职责及工作流程 一、岗位职责 (一)审计经理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主持内务审计部的日常工作; 2、建立健全内审工作规章制度、审计工作流程; 3、拟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确定各类审计事项,报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4、组织协调审计过程中和公司下属公司、部门的关系,实施内部各类审计事项,下达审计工作任务,指定经办人和具体实施时间; 5、审核审计工作方案,并对审计方案提出指导性意见; 6、指导下属的日常工作,督促下属的工作进度,并对下属工作中碰到的关键性问题提出指导性解决意见; 7、复核审计工作底稿,最终确定审计工作报告,提出最终审计意见; 8、复核本部门费用,并负责向办公室提出本部门的采购计划; 9、制定部门发展计划并对本部门员工培训、晋级、奖惩、人事调整等方面提出建议; 10、负责向公司领导汇报本部门工作,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审计人员 1、根据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内部管理制度、公司的具体情况,起草审计规章制度、制定具体的审计工作方案; 2、对公司内部监控机制的可靠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和评估; 3、对公司组织结构、系统和程序是否恰当进行审查和评估,以确保成果与既定目标一致; 4、对用以确保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既定内部政策目标的各项制度进行审查和评估; 5、对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的制度和相关措施进行审查和评估; 6、了解和评价公司经营过程中出现重大风险的可能性,并帮助公司改进风险防范的管理工作; 7、必要时,对属于内部审计任务规定范围内的涉及被指控的任何措施行为和渎职的案件进行调查,查明薄弱环节和原因所在; 8、按照审计工作计划及审计项目特点,制定具体的审计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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