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室管理办法1完整篇.doc

图书室管理办法1完整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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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室管理办法1

图书室管理办法

一、上网

1.配置电脑供员工查找资料等使用;上网员工不得随意更改电脑中的设置,如有随意乱改

电脑设置者根据情节严重程序予以警告、罚款并负责赔偿损失。

2.每周一、三、五18:30-----20:30开放。

3.员工轮流每人上机时间最长为1小时;由管理员根据情形进行上网时间控制。

4.管理员开放图书室时要进行人员登记,凭厂牌上机。

5.员工实行免费上网。

6.员工上网电脑不设置光驱与USB接口。

二、图书室借阅及阅读规定

1.员工进入图书室必须持本人厂牌,由图书室管理员登记,同时厂牌由图书管理员暂时保管。员工离开图书室进向图书管理员取回厂牌。

2.图书室的图书分为三类:报纸、杂志、图书资料。

3.报纸不允许带出图书室;杂志、图书资料公司员工均可

以借阅。新到杂志一个月内一律不外借。员工试工期内只可以在图书室内借阅以上书刊。

4.图书资料在办理完借阅手续后才可以带出图书室(每次只能借书一本)。每次的借书时间为15天。15天内没有看完则必须到图书室办理续期,连续续期不得超过1次。不按期办理续借手续的按1元/天计费。

5.报纸、杂志等如有员工私下带出图书室者,管理员责令其交回图书,拒不交回者按书价2倍计算,并处罚私自带书行为10元/次。

6.图书管理员默许(或不办理手续)员工将杂志报纸带出图书室的,由管理员负责收回并连带承担损坏的损失。

7.报纸损毁的按2元/份赔偿;杂志出现遗失或损毁的按原价值的2倍赔偿;图书资料出现遗失或损毁的按原价值的3倍赔偿。

8.图书室开放时间为星期一、三、五18:30---20:30,其余时间不开放。

9.进入图书室不得喧哗,必须保持安静,无理取闹者图书管理员有权拒绝其入内。10.进入图书室不得食用水果及零食,违者给予警告并要求其清理卫生,拒不改正及累犯者可给予罚款10元/次,并在2个月谢绝其到图书室。

11.以上赔偿、罚款均在当月工资中体现。

2011年8月5日第一版

图书室管理办法4

图书室管理办法

图书室管理办法图书室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树立“终身学习、追求知识,崇尚科学、超越自我,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思想境界,营造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的浓厚氛围,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确立“人人学习、处处学习、时时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意识,让学习成为常态,成为新的生活方式的重要组成部分,现在北桥、沙家浜收费站各建一图书室。

二、范围:

本办法所称各类图书包含纸本数据:图书、期刊等;无纸资料:光盘、磁盘等各类非书数据。

三、图书馆开放对象:只供本单位职工使用,不对外开放。

四、借书证发放规定:

1、凡本单位需借阅图书的职工,可办理借书证一张。

2、借书证如有遗失者,可重新申请,但需缴纳工本费五元

后补发。

3、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借予他人使用。

4、职工调职时,请将所借图书和借书证缴回图书馆。

五、借阅规定:

1、每人每次只可借阅图书一本,借阅期限15天(逢休息或假日顺延至下一上班日)。若未看完可续借一次。

2、若逾期未归还暂停其借阅资格一月。(从书本还清日开始计算)

3、借阅之资料若遗失或严重损毁时,借阅者得依下列方式于一周内办妥赔偿手续:

(一)借阅者自行购买原版数据或其更新版,不得以翻版数据或影印本抵偿。

(二)以购回相同书籍赔偿,若因套书无法单本购买,则买同等价钱之书籍赔偿。

(三)外界赠送之书刊、绝版书等专案签办。

(四)损坏轻微,可以修护复原者,其修护费由借阅者负担。

六、图书管理:

1、高管中心设图书室总管理员一名,负责图书的购买、整理,并有权根据需要将图书发放到各收费站和在收费站之间进行调剂,负责对收费站图书室的监督检查。

2、各收费站由办公室负责图书室的日常管理。制订本站图书室管理办法,作为站务管理规定的组成部分,并纳入收费站考核。

3、根据自愿原则选拔图书管理员若干,利用业务时间管理图书室,作为考核加分项。

4、高管中心设电子图书管理程序对图书进行管理(目前使用单机版,条件成熟后将采用网络版)。收费站图书室每周将图书出借情况传真上报至高管中心,由高管中心负责登记。

七、图书阅览室入室规则:

1、保持馆内安静,严禁喧哗、嬉闹、起哄,走路脚步要轻。

2、讲究文明礼貌,衣着要整齐,禁止穿拖鞋、背心进馆,违者谢绝入馆。

3、保持馆内清洁卫生,不得随地吐痰、扔纸屑、果皮及其他杂物;馆内不准吸烟、吃零食。

4、爱护公物,不得污损墙壁,严禁在桌、椅、书架等用具上乱刻、乱写、乱画,违者按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经济处罚。

5、入馆者不得携带书包、提袋、书刊、资料夹入馆。

6、阅读完毕后,请将书籍放回书叉的位置上,并摆放整齐。

八、保护书籍:

1、用书签夹住阅览的页次,不可折页、不可做记号

2、借阅之图书不可乱画或撕毁。

3、看书时应将书平放在桌上,轻轻的翻页。

九、图书交流及捐赠文秘114版权所有

1、对于本人藏书倡导以交流形式与人分享,提供图书交流的,可借阅二本图书,并随时可提出收回本人藏书,图书室立即尽快收回图书,归还书主。

2、鼓励捐赠闲置图书,捐赠图书优先归入本收费站图书室,高管中心将根据所赠图书价值进行实物奖励。

3、优先录用捐赠及交流图书者为图书室管理员。

十、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高管中心负责对本办法的修订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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