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陕民三终字第9号民事判决书

(2006)陕民三终字第9号民事判决书
(2006)陕民三终字第9号民事判决书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06)陕民三终字第9号

上诉人徐立因与陕西盛鑫药械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鑫公司)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一案,不服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西民四初字第17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徐立的委托代理人施浩、盛鑫公司的委托代理人任萍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经审理查明:2005年8月31日徐立与盛鑫公司签定了一份盛鑫药械招标系统开发协议,协议规定:由徐立开发盛鑫公司的盛鑫药械招标系统软件一套(《盛鑫药械招标系统》网络版;含安装光盘、加密狗、使用说明书)并提供半年售后技术服务;软件开发价格为12万元,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七日内互付货款和软件产品。徐立负责对盛鑫公司指定的计算机系统进行安装,根据盛鑫公司需要负责提供(含完整的产品光盘、加密狗及其使用说明书)资料,负责向盛鑫公司提供技术支持。付款不及时造成的法律责任由盛鑫公司自行承担。合同还对保密条款进行了约定。合同签订后徐立于2005年9月8日以特快专递邮寄方式向盛鑫公司致函,内容为:按双方2005年8月31日所签订协议,徐立已将软件开发完毕,请盛鑫公司按协议约定立即支付货款,徐立在收到货款后将交付软件产品并提供相关售后服务。

一审审理期间,盛鑫公司提出反诉请求撤销双方所签协议,后又表示不提出反诉。

一审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是争讼之合同是否应继续履行。

一审认为,鉴于2005年9月8日徐立虽向盛鑫公司发出通知,称争讼之软件产品已开发完成,但其并未向盛鑫公司交付;盛鑫公司称徐立未向其交付软件产品,安装、运行均未实施,不应支付开发费用。考虑到争讼之合同系委托开发合同,并非买卖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对合同约定的7日互付货款和软件产品各持己见,致合同未能实际履行,对此双方均有过错,各自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由于盛鑫公司表示已委托他人将盛鑫药械招标系统软件开发完成,因此徐立请求继续履行合同,已没有实际意义,依法不予支持。关于徐立请求盛鑫公司支付开发费用12万元的问题,徐立在庭审中提交了盛鑫公司药械招标系统网络版,盛鑫公司对该证据的真实性未提出异议,亦就是说徐立在双方签订协议后,为研究开发做出了相应的工作,盛鑫公司应向徐立支付开发费用。但因徐立并未向盛鑫公司实际交付软件产品,加之合同约定的由徐立对盛鑫公司指定的系统进行安装,提供技术服务等合同义务均未履行,同时结合本案合同性质及合同约定内容不具体及双方约定的开发期限工作日为7日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酌情确定盛鑫公司应给付徐立的开发费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条、第八十四条、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判决:一、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盛鑫公司给付徐立开发费用40000元,逾期给付,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二、驳回徐立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宣判后,徐立不服,提出上诉,请求判令被上诉人履行合同并支付剩余的开发费用人民币8万元整,并请求判令被上诉人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盛鑫公司答辩称:1、上诉人9月8日通知盛鑫公司,超过了协议的约定,属违约行为。2、由于上诉人违约,盛鑫公司有权解除合同。3、上诉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无事实与法律依据。

本案经开庭审理,双方当事人对原判所认定的事实无异议。本院审理中,盛鑫公司又提供卫生部卫规财发[2001]309号通知,以期证明盛鑫公司无法知道徐立所开发的软件是否符

合此规定,故在安装之前不能付款。徐立代理人认为该证据真实,但与本案事实无关联性。经合议庭评议,认为该证据真实、合法,但与本案所争议的事实无关联性,不予确认。

本院认为,上诉人徐立与盛鑫公司所签盛鑫药械招标系统开发协议合法有效,应受国家法律保护。该协议第一章第二条规定“软件开发经甲乙双方定价为人民币壹拾贰万元,甲方在收到货款后交付乙方上述软件产品并开始履行相关售后服务。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柒日内互付货款和软件产品。”这一条款对合同的履行及交付约定不清,以致产生不同意见,合同终未能履行,双方均有过错,各自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徐立上诉提出请求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剩余的开发费8万元人民币,判令盛鑫公司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经查,徐立在双方签订协议后,为研究开发作了相应的工作,但并未向盛鑫公司交付软件产品、安装软件、提供技术服务,故一审结合本案的具体情况,根据公平原则酌情判处盛鑫公司给付徐立4万元人民币并无不当。现因盛鑫公司已委托他人开发完成了涉案软件,继续履行合同已无实际意义,故徐立之上诉理由不成立,本院不予支持。

综上,原判认定事实清楚,判处适当,程序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审案件受理费按一审判决执行,二审案件受理费3910元由上诉人徐立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张译允

代理审判员赵明华

代理审判员姜万慧

二○○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李乐钊

辽宁省实验技术人员职务任职条件的具体要求 辽职改办字 [1993]25

辽宁省实验技术人员职务任职条件的具体要求 辽职改办字 [1993]25 号 根据《实验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结合我省实验技术人员队伍状况,特制定如下实验技术人员职务任职条件的具体要求。 一、思想政治条件与职业道德要求 第一条实验技术人员应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献身于科学、教育事业的精神。热爱本职工作,能全面、熟练地履行现职务职责,服从需要,积极承担工作任务,团结协作,努力进取,年度考核评价结果为优秀或合格。 第二条下列情况均应视为不具备晋升实验技术人员职务基本条件: 1 、散布资产阶级自由化观点,坚持不改者; 2 、因违反党纪和国家政策、法令,或工作严重失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或经济损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以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未满一年者; 3 、道德品质败坏,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仍无明显改变者; 4 、任职后拒不接受工作任务,不履行职务职责,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5 、在职务评聘中搞不正之风干扰评聘工作,或弄虚作假者。 二、业务条件 第三条学历、资历 1 、考核确定实验员职务,大、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或高中毕业,从事实验技术工作二年以上。考核确定助理实验师职务,大专毕业,见习期满,再从事实验技术工作二年或获学士学位,见习一年期满,获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获硕士学位;考核确定实验师职务,获硕士学位,从事实验技术工作三年或获博士学位。 2 、晋升助理实验师职务,中专(高中)毕业,应担任实验员职务四年以上;三年制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实验员职务一年以上,二年制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实验员职务二年以上。晋升实验师职务,中专(高中)毕业,担任助理实验师职务五年以上;大学本、专科毕业,担任助理实验师职务四年以上;获硕士学位,从事实验技术工作二年以上;获博士学位。晋升高级实验师职务,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实验师职务六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实验师职务五年以上。 3 、专业技术人员到学校从事实验技术工作,经过一年以上的考察适用,评审相应的实验技术职务。 第四条学识水平及业务能力 (一)实验员 1 、了解与本门业务有关的专业知识和技术,初步掌握常规实验的工作原理、方法和步骤。能够承担本实验室部分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 2 、能够正确使用与本职工作有关的仪器设备,能在有关人员的指导下,完成科学研究实验、教学实验的准备工作、辅助工作及一般实验任务。 (二)助理实验师 1 、基本掌握与本门业务有关的专业知识,掌握常规实验工作原理、方法和步骤,能够承担实验室某一方面的管理工作。 2 、能熟练地使用与实验工作有关的仪器设备,并了解其原理和性能,对一般仪器设备的故障能进行诊断和维修,承担比较复杂精密仪器设备的技术管理。

河南省职称评定职改办版操作手册资料

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职改办版操作手册 二ΟΟ六年六月

为了使您更好的了解、应用本系统,建议您先参阅第四部分《关键字及通用操作介绍》,或者在操作中及时查阅第四部分《关键字及通用操作介绍》! 目录 概述 (5) 职改办版主要功能介绍 (6) 一、主要菜单功能介绍 (7) 二、有关业务应用流程 (11) (一)高、中级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业务流程: (11) (二)其它评价方式管理业务流程: (14) (三)人员信息管理、聘任管理业务流程: (15) (四)结构比例管理工作流程: (16) (五)评委管理业务流程: (16) 三、有关功能的操作步骤 (18) (一)安装、设置系统信息部分 (18) 1、如何安装、注册软件 (18) 2、如何设置用户权限 (18) 3、主管单位、单位代码的编制规则 (19) 4、如何设置主管单位、单位信息 (19) 5、如何接收更新代码 (19) 6、如何备份与恢复数据 (20) 7、如何使用帮助 (20) (二)职称申报、评审管理部分 (21) 1、如何录入高中级评审简表 (21) 2、中级委托代评的如何填写评审简表 (22) 3、如何上报申报信息 (22) 4、如何接收高中级申报信息 (23) 5、如何管理高中级申报信息 (24) 6、如何打印评审简表 (24) 7、如何在A4纸上打印出完整的评审简表 (25) 8、如何打印资格审查表 (26) 9、如何接收或导入高、中级评审情况 (26) 10、如何进行高中级评审情况管理 (27) 11、公示有异议的人员如何处理 (27) 12、如何把“异议人员库”中的人员转入“评审结果库” (27)

冀职改办字

冀职改办字[2015]104号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省直各部门职改办: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推进申报评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提高职称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根据近年职称工作实际和国家、省相关奖励要求,在各系列(专业)评审委员会梳理、汇总基础上,省职改办对各系列专业申报评审条件中所涉及业务奖励和中小学教师荣誉称号进行了认真清理和审核,编制了《河北省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各专业对应奖励项目表》,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该项目表分为必备奖项和参考奖项两部分。必备奖项为各系列(专业)申报评审要求必须具备的条件,与申报评审条件所要求奖项相对应,凡项目、级别、等次不完全符合者不得申报推荐;参考奖项与业务工作有关,但在业绩成果条件中未作明确要求,可在推荐评审中作为量化评分排序的参考。该项目表所列奖励以业务奖励为主,同时包括中小学教师的荣誉称号。业务奖励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和市厅级。国家级业务奖励是指中共中央、国务院授权举办的各种专业评奖活动;省部级业务奖励是指国家部委举办、国家科技部授权行业或社会团体举办、国家部委不举办授权行业或社会团体举办、省委、省政府授权举办的各专业评奖活动;市厅级业务奖励是指省直厅局举办、省科技厅授权行业或社会团体举办、省直厅局不举办授权行业或社会团体举办、市委、市政府授权举办的各种专业评奖活动。省直管县(市)在管理体制改革后所颁发的业务奖励或授予的荣誉称号在职称申报评审中可视为市(厅)级奖励。非

国家或地方党政机关、未经授权的行业或社会团体所评奖项,在职称申报评审中一般不作为必备条件。部分央企举办的针对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的主系列评奖活动视为省部级奖励;河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冀中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河北港口集团、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北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6家省委管理领导人员企业及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自评奖励视为市厅级奖励,其子公司在本通知下发后所评奖励不再认可。全国性、全省性、全市性业务竞赛、评比等活动所颁发奖励在职称申报评审中可视为业务奖励。在实际工作中出现未列入该项目表的奖励项目又确有依据的,须按程序逐级报省职改办审定后方可纳入必备奖项。经批准新开展的奖励项目,须在实施年度的前一年报省职改办备案。设区市、县(市、区)关于中小学教师系列开展的业务奖励、荣誉称号,按照上下对口的原则,确定奖项名称、级别和等次,凡和省开展的业务奖励、荣誉称号不对应的,可视当地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但不得超过省开展的业务奖励、荣誉称号数量。各设区市职改办于今年6月底前以县为单位,把必备奖项和荣誉称号梳理后报省职改办。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和省直有关部门职改办参照此项目表梳理确认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各专业对应的必备奖励项目。 2015年6月3日

唐职改办字[2011]9号文档

关于进一步规范办理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证书的通知 (唐职改办字[2011]9号) 各县(市)区职改办、市直各有关单位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证书》)是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水平能力的证明,是求职、就业、聘用专业技术职务的凭证。《证书》的发放和管理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与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为进一步规范我市《证书》的管理和发放工作,根据《河北省各类职称证书管理暂行办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证书》的发放 1、通过评审(或认定)取得的高级《证书》由市职改办统一编号打印,各县(市)区职改办、市直主管部门粘贴照片后交市职改办,统一送省职改办办理。 2、通过评审(或认定)取得的中级《证书》由市职改办统一编号打印,各县(市)区职改办、市直主管部门粘贴照片后交市职改办办理。 3、通过评审(或认定)取得的初级《证书》,属于市直属单位的,由市职改办负责编号打印办理。属于县(市)区的,由市职改办负责编号,各县(市)区负责打印办理;

从2010年起,使用新版初级《证书》,各县(市)区在领取时,需提交当年资格评审结果数据库、评审合格后下发的任职资格通知,审核合格后按数额下发。 4、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职(执)业资格证书,由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统一到省职改办办理。 5、外省、市调入的专业技术人员,需按管理权限,经职改部门认定资格后,方可办理相应级别《证书》。 6、从2010年起,对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不再收取工本费。2009年12月31日以前评审通过(含换证)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收费,仍按冀价行费字[2000]40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证书》的填写 《证书》的填写必须打印,字体要统一、内容要规范。 1、“批文号”一栏,通过评审取得的《证书》,按照批准权限填写最高审批部门下发的任职资格通知的批准文号;通过认定取得的《证书》,有审批部门任职资格文号的填写文号,没有文号的填写“唐山市职改办认定”或“ⅩⅩⅩ县(市、区)职改办认定”;外地调入认定取得的《证书》,按高、中、初级审批权限分别填写“河北省职改办认定(外地调入)”、“唐山市职改办认定(外地调入)”或“ⅩⅩ

陕职改办字65号职称通知

陕西省职称改革办公室文件 陕西省技工学校教师高级职务评审工作办公室 陕职改办字…2010?65号 关于2010年技工院校及职业培训机构 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有关部门,中央驻陕有关单位,省属技工院校及职业培训机构: 为认真搞好2010年全省技工院校及职业培训机构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评审工作安排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审条件 申报初级、中级、高级教师职称基本任职条件参考?技工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国家职字…1986?第48号)以及按照?2010年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说明?(附件)所要求的学历及任职年限、业务能力等基本任职条件。持有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教师上岗资格认定机构颁发的教师上岗资格证书和继续教育证书。

(一)学历及任职年限 1.申报中级职称 讲师: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受聘助理讲师4年以上。 一级实习指导教师: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受聘二级实习指导教师4年以上。 2.申报副高级职称: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受聘中级职称5年以上。 3.不具备规定学历者按照?2010年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说明?(附件)所要求的任职年限、专业年限等规定申报。 (二)完成教学任务及班主任工作 1.申报讲师、高级讲师职称,任职期间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260学时以上,申报高级讲师须担任过2门课程的教学工作。 2.申报一级实习指导教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职称,须能同时承担实习课和工艺理论课教学工作,任职期间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400学时以上。 3.兼职教师完成教学工作量参照量化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4. 申报中、高级教师职称者,任职期间担任班主任(或学生管理工作)工作2年以上。 (三)量化考核 各技工院校对申报中级、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专职教师

2016河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冀职改办字2015271号) (1)

河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 正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评定标准:正高级教师须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教书育人成果突出;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在指导、培养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本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省、市、县教学研究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 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参照执行。 二、政治思想条件 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职业道德和责任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身心健康;取得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后,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其中须有2次以上为优秀等次。 三、学历、资历条件 (一)获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二)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四、计算机条件 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 (一)高级中学、职业中学、初级中学教师: 1.高级中学教师及职业中学文化课教师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280学时以上;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280学时以上(其中实训指导课120学时以上),并年均在企业实践不少于一个月;初级中学教师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00

洪教职改办字【2012】02号 关于做好2012年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洪教职改办字【2012】02号 关于做好2012年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市属学校(单位): 根据南昌市人保局洪人社字【2012】4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职称工作的实际,现就2012年全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职称申报的有关政策 1、2012年度申报评审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按照新修订的《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2011年修订版)》(赣人社发【2011】47号)执行,在评审过程中,依据“好中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省、市职改办规定的通过率开展评审。 2、今年仍将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试行“考评结合”的评审方式,考试的相关事项将另行通知。 3、起终算时间 2012年申报高、中级职称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资格、聘任时间)、工作年限、业绩、论文论著等终算时间均为2011年12月31日,按年头计算;论文、业绩从取得现资格之年起计算。 在2011年12月31日前达到退休年龄,未经市人保局批准延聘的人员, 即使没办理退休手续,也不得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 4、对不同系列资格转换从严控制。工作岗位性质未发生变动的专业技术

人员,原则上不实行系列转换评审,如确因工作岗位发生变动需要转换系列的,应先同级转换相应系列,次年起才可晋升相应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凡国家实 行以考代评的专业,不得通过评审或系列转换方式取得资格。 二、关于材料申报和审核工作 1、各学校(单位)在开学前必须做好职称评审申报的宣传与准备工作,组织申报人员学习和掌握有关职称政策,并严格按照资格申报条件做好今年的职称评审申报工作。 2、各学校(单位)要严格按照“公开、评估、展示、监督”的原则,指导专业技术人员对照资格条件按表格的要求如实填写,申报人员提供的学历、资历、工作量、业绩(成果)、论文(论著)等材料必须真实,单位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杜绝弄虚作假。在政策条件上有拿不准的问题,可与局职改办联系。 3、各学校(单位)应将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在本单位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将个人公示结果填写在资格审查表“基层单位推荐意见”一栏里面,加盖公章和负责人印章后方可报送。 4、职称评审、认定材料上报时间及其它 由于市职改办关于今年职称考试的通知还未下达,所以今年各市属学校申报的中、高级材料上报的具体时间再另行通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材料上报时间定于9月10日前。各学校在8月份教师返校期间要做好布置落实工作,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有关材料,不得拖延。 6、各学校(单位)申报的材料必须做到规格统一,装订成册,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上报材料将不予受理。 三、关于考核的问题 根据学校工作的特点,中小学教师实行教学年度的考核,其考核结果是教师

秦职改办字(2001)54号职称结构比例

秦皇岛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01年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 秦职改办字(2001)54号 各县区、市直各主管部门及各企事业单位职改办:为了进一步做好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根据国家人事部和省职改办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01年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1年我市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将全面实行分类管理。对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实行市场化管理办法,根据企业实际需要,自主设置专业技术岗位,自主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对事业单位实行结构比例控制,并逐渐过渡到对专业技术职务实行宏观管理。 二、全市各事业单位要按照冀职改办字(2001)123号《关于印发〈河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指导性控制幅度〉的通知》规定的结构比例,重新调整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按岗聘任。调整后的岗位要达到主次系列合理、岗位名称具体、职务层次适宜、岗位数量科学、结构组合最佳、岗位职责明确。其中:(1)对现有专业技术人员超过规定比例的单位,采取退二聘一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比例。(2)对省管专家、享受国务院津贴人员、跨世纪人才工程第一次人选、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已聘又批准延退人员等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不受结构比例限制。(3)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优先聘任专业技术职务。通过科学设岗、按岗聘任,逐步废除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 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要积极引入竞争机制,不搞论资排辈。凡新调整的岗位,一律实行竞争上岗。在竞争前,要向全体专业技术人员公布竞争岗位、职责要求、任职条件,确定人选后要公布聘任结果,实现公开择优聘任。不实行竞争上岗的单位,职改部门不予认可。按照竞争上岗、择优聘任的原则,各单位要对在聘任工作中未被聘用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依据《秦皇岛市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暂行办

职改办5号文定稿

关于进一步规范职称申报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县区职改办,市直各部门人事科: 为了进一步规范、完善我市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根据《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办法(试行)》(冀职改办字[2003]3号)相关规定,今年重新修订了评审材料的填写和组卷要求,请遵照执行。 附件:1.申报评审材料规范性要求 2.申报评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 况一览表 3.申报晋升人员量化评分推荐排名表 4.引进高层次人才申报晋升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登记 表 5.专业技术人员破格申报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 职资格登记表 6.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2014年8月13日

附件1 申报评审材料规范性要求——装订要求 送审材料装订要求 1、材料袋要按规定的统一格式制作材料袋封面; 2、除评审表、一览表外其它材料装订成一册; 3、采取A4纸大小装订; 4、要装订整齐,装订册封面和目录要按照统一要求的格式排版打印,页码编写在右下角,且和目录对应; 5、装订册要按照规定的装订目录顺序装订。按目录分类顺序对个人申报材料相应进行归类,对目录中二级目录以下的材料顺序,申报人员可自行排序。 6、各种证书、科研项目(成果)、论著等使用复印件; 7、材料袋封面和装订册封面需加盖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公章。

申报评审材料规范性要求——材料袋封面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黑体一号)单位(盖章)姓名(内容楷体三号) 现任资格××系列××专业 资格名称: (内容楷体三号) 申报资格(内容楷体三号) 申报系列(专业)××系列××专业 (内容楷体三号) 从事专业(内容楷体三号) 类别 晋升或转评 (内容楷体三号) 是否引进 高层次人才 是或否 (内容楷体三号) 是否破格申报 是或否 (内容楷体三号) 单位性质 事业、公有企业、 民营企业、机关 (内容楷体三号) 袋装材料目录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需粘贴外语、计算机能力 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免试审批表),三份; 2、《申报评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一览表》(粘 贴小二寸近照),两份(一份装袋,一份在单位公示使用);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装订册,一本。 年月日

诸职改办[2005] 37号

诸职改办[2005] 37号 关于做好2006年度职称外语水平等级 考试报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考发[2005]4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06年度职称外语水平等级(含古汉语、医古文,下同)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职称外语水平等级考试分为全国和省统考两类。 一、全国统考。 1、申报正高级职称考A级,副高级考B级,中级考C级。其中英语分综合、理工、卫生三类。考试定于2006年4月9日举行;考点设在绍兴。非公有制企业晋升高级亦需参加相应外语等级考试。职称外语免试条件见附件三。 2、全国统考今年采用网络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不再组织现场报名。网络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05年11月20日至11月28日。报名时考生须登陆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007357326.html,),按报名系统流程输入本人信息并完成后,下载打印《2006年度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报名表》、《考试用书征订单》和网络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准考证主证”,分别贴好2004年后同一底版本人免冠一寸照二张(一张用于“准考证主证”,一张用于《报名表》),

并在《报名表》诚信声明处和征订单的征订确认处签名。由单位统一于2005年11月28日至11月30日交市人事局专技科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请提交《报名表》、“准考证主证”、“考试用书征订单”及“领书凭证”。 考生已网络报名,但未按时到现场办理报名确认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经网络报名并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考生,请于2006年的3月28日至4月8日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副证”,按副证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三证(身份证、“准考证主证”和“副证”)参加考试。 3、2006年统考用书《应用医古文》变动较大,其他用书作了部分修订。考务费40元和书款在现场确认时一并交纳。统考成绩于6月中旬公布,到时可通过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 二、全省统考。 全省统考晋升中级考一级,晋升高级考四级,效用与全国统考相同。采用先报名、后培训考试的方法,考点设在诸暨。因报考高级的不确定性,凡报考省高级的必须报考全国高级。参加省统考的填写《报名表》(附件二),贴上2004年后免冠一寸照二张,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全省统考根据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培训费、考核费、资料费每人420元。补考费另交。 三、在做好职称外语考试报名工作的同时,要及时做好职称计算机培训报名工作(附件四)。这两项工作涉及面广、影响大,请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及时做好各项工作,确保考试报名工作顺利进行。职称外语报名地点:永昌路12号人事局三楼专技科(职改办)。联系电话:7262012。 诸暨市职改办 二○○五年十一月十六日 主题词:职称外语考试报名通知

迁职改字1号

迁职改字…2015?1号 2015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意见 各镇乡(城区街道办)、全市各企事业单位: 按照河北省职称工作会议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就2015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安排部署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服务发展工作主线,按照“按岗申报、公正评价、择优聘用、政府指导监督”的工作原则,以提高创新创业能力为核心,积极构建以品德、业绩和能力为导向、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大力推进职称管理信息化。突出抓好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不断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为我市经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二、重点工作 (一)做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工作 - 1 -

1、严格掌握申报推荐条件 2015年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推荐工作,要按照现行的各系列(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唐山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办法》(唐职改办字…2008?80号)和《河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高、中、初级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等规定执行。 今年暂不开展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资格申报评审工作。 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今年由我省组织评审,申报条件、推荐程序按有关规定进行。 非公有制企业人员申报评审,仍按原规定执行。 2、继续执行岗位和结构比例双控制 事业单位申报推荐工作继续坚持按岗申报的原则。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数量仍依据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的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量和单位聘用情况来确定。对空岗较多的单位,按照逐年逐步到位的原则审核下达申报控制数额,逐步达到规定的岗位控制要求;对现有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超聘和待聘人数达到或超过同级岗位设置数额20%的单位,原则上不再申报推荐;对个别因专业技术人员密集且个人业绩特别突出,或其他特殊情况确实需要申报推荐的单位(仅限本单位主系列),须单位提出申请报市职改办批准后可组织申报推荐,但比例要严格控制在相应等级岗位设置数的30%以内,任何单位不得突破。对已连续2年未曾申报推荐的 - 2 -

关于进一步规范职称证书办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川职改办〔2012〕16号)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 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 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 通通了。 关于进一步规范职称证书管理及换证的通知 雅市职改办〔2012〕15号 各县(区)职改办,各有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职改办)《关于进一步规范职称证书办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川职改办〔2012〕16号)要求,为加强和规范我市职称证书管理,细化证书办理程序,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推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职称证书的发放范围 职称证书包括纳入国家职称政策管理范畴的专业技术 资格证书、专业技术人员职(执)业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一)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仅限于按照国家统一颁发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通过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1."噢,居然有土龙肉,给我一块!" 2.老人们都笑了,自巨石上起身。而那些身材健壮如虎的成年人则是一阵笑骂,数落着自己的孩子, 拎着骨棒与阔剑也快步向自家中走去。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 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 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 通通了。 (二)专业技术人员职(执)业资格证书,仅限于纳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按照国家统一颁发的相关专业职(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通过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或考核认定,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执)业资格的人员。 (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仅限于按国家统一颁发的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的规定,经相应评审委员会评审,并按规定权限由省、市、县(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查批准或确认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二、职称证书的办理程序 (一)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人员职(执)业资格证书办理程序 ⒈成绩公布。雅安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职改办)根据省职改办的通知,下发专业技术资格(计算机软件、经济、统计、会计、审计、卫生、国际商务、翻译等)或专业技术人员职(执)业资格证书考试合格人员的通知。 ⒉证书办理。考试合格人员接通知后,按照通知要求,将填写好的《专业技术资格登记表》(一式两份,附件1) 1."噢,居然有土龙肉,给我一块!" 2.老人们都笑了,自巨石上起身。而那些身材健壮如虎的成年人则是一阵笑骂,数落着自己的孩子, 拎着骨棒与阔剑也快步向自家中走去。

张职改办字[2010]68号

张职改办字[2010]68号 关于做好201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 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职改办,塞北、察北区管委会职改办,市直有关部门职改办,中省直有关单位职改办(人事处): 根据河北省职称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10]28号)的有关精神,为做好我市201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0年度执业药师考试定于10月16、17日举行。 二、201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2010年6月10日至30日,网址是:https://www.360docs.net/doc/007357326.html,。 三、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

学工作满7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满5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满3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满1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四、免试条件与科目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五、关于学历、工作年限及免试条件的有关要求 1、关于取得学历要求,指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学历、取得相关专业指化工制药类、生物类、医学类。 2、关于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年限,不含取得医、技护专业学历,从事医、技、护专业工作年限。 3、免试条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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