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日常检查表格

消防日常检查表格
消防日常检查表格

检查时间:

建筑消防设施功能检查记录表月日

检查项目

消火栓给水系统

项目

自动喷水灭火系

安全疏散设施检查记录

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填写

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一、适用范围 《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是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报消防安全检查时所使用的文书。 二、程序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规定: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公安部《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八条规定公众聚集场所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应当提交《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贵州省消防监督检查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市、州公安消防支队负责对“支队列管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设或者经营的公众聚集场所,支队审核、验收的公众聚集场所”进行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其他公众聚集场所的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由县(市、区)公安消防大队负责。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对该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三、制作要求 《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由公众聚集场所得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填写,但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审查申报材料时,应当对《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填写是否符合要求进行检查,发现填写错误或者不规范的,应当要求申请人进行补正。 本文书为填充型文书,由首部、正文组成。 (一)首部。 “申请单位”申请人是单位的应当填写单位名称,单位名称应当以工商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记载名称为准。单位有公章的应当在申请表的左上角加盖公章,尚无公章的应当写明预先核准的单

位名称并由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亲笔签名;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的,由经营人亲笔签名或者捺指印,并填写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字号预先核准通知书上记载的个体工商户的字号名称。 “申请时间”填写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具体日期。 (二)正文 “场所名称”填写公众聚集场所的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申请人是单位的应当填写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申请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当填写经营者的姓名。 “地址”填写公众聚集场所所在的详细地址,应当填写到街道和门牌号。 “建筑结构”根据公众聚集场所所在建筑的实际情况填写木结构、砖木结构、砖混结构、钢筋混凝土、钢结构等类型。 “场所建筑面积”填写公众聚集场所实际建筑面积,单位使用平方米。 “使用层数”(地上/地下)填写公众聚集场所实际使用建筑楼层号,(地上/地下)属选择项,将不需要的用横线划去;公众聚集场所占据多个楼层的应当逐一写明。如“地下1层、地上1、2层”。 “联系人”、“联系电话”填写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号码。 “场所性质”根据实际情况在选中内容前的“□”内画√。 “场所所在建筑情况”分别填写所在建筑的名称、建筑面积、建筑层数和建筑高度。 “场所消防验收/备案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利用村民自建住宅以及1998年9月1日前建成的建筑开设公众聚集场所的,在“其他情况”写明具体情况和房屋权属证书文号。 “现有消防设施”根据实际情况在选中内容前的“□”内画√。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填写附送的材料目录及其他情况;场所使用多栋建筑的,在此处逐一说明。 四、注意事项

消防安全检查申请表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 消防安全检查申请表 申请单位(公章)申报时间:年月日

申报和填表说明 1、申请单位应当如实填写,内容准确、完整,涂改无效。所附材料均使用A4规格纸打印或复印。 2、申请表必须由申报单位加盖公章,没有单位公章的,必须由场所的主要负责人签名。 3、文书中的“□”,表示有多个内容可供选择,在选中内容前的□内画“√”。 4、“建筑结构”填写木结构、砖木结构、砖混结构、钢筋混凝土、钢结构等类型,“场所面积”填写场所实际使用的建筑面积,“使用层数”填写场所实际使用建筑楼层的序号,“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填写附送的材料目录及其他情况。 5、“与其他单位共用建筑情况”一栏中分别填写共用建筑的名称、建筑面积、建筑层数和建筑高度。如公众聚集场所单独使用一栋建筑的,则无需填写该栏。 6、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手续的法定最长时限为受理申请后13个工作日。按照《消防法》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众聚集场所必须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并取得《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后,方可使用或营业。 7、申请表应当附下列材料: (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或备案法律文书(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与其

它单位共同使用同一建筑物的公众聚集场所还应提交与物业单位或其它单位之间签订的消防安全管理协议复印件; (4)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 (5)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加盖单位公章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 (6)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7)对依法进行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备案且没有进行备案抽查的公众聚集场所,还应当提交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申请网吧营业的,还应当提交文化部门核发的同意筹建的批准文件(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 8、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请登陆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网站查询,在办理大厅查看办事须知,或者向受理人员咨询法律、法规依据)。 [此文档可自行编辑修改,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感谢您的支持,我们会努力把内容做得更好]

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气体灭火系统 □泡沫灭火系统 □机械防烟系统 □机械排烟系统 □消防控制室 □室内消火栓 □室外消火栓 □消防电梯 □应急广播 □应急照明 □疏散指示标志 □其他消防设施: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现有消防设施: 年 月 日 申请人(印章): 填表日期: □安全出口数量: □灭火器 种类、 型号和数量:

1. 本表适用于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投入使用、 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时填写。 2. 申请人应如实填写, 内容准确、完整,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 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构、伪造或编造事实,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 果。 3. 填写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或打印,字迹清 楚,文面整洁,不得涂改。 4. 申报表应由申报单位加盖印章, 没有单位印章的,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名。 5. 文书中的“□”,表示可供选择,在选中内容前的 Vo 6. “建筑结构” 填写木结构、砖木结构、砖混结构、 钢结构等类型。“使用层数”填写场所实际使用建筑楼层号。 7. “场所所在建筑情况”一栏中分别填写所在建筑的名称、建筑 面积、建筑层数和建筑高度。如场所独自使用一栋或多栋建筑的,则 无需填写该栏。 8.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填写附送的材料目录及其他情况;场 所使用多栋建筑的,在此处逐一说明。 9. 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应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1) 知书; (2) 文书; (3) (4) (1) 应由场所的 □”内画 钢筋混凝土、 营业执照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 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法律 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场所平面布置图 ; 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 取得的 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依照《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不需要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 案的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还应提交下列材料: 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 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装修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

单位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

单位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

检查单位:主管负责人: 检查人员:检查日期: 附录: 有关说明及附录 ☆★说明:本表某些规定是对重点消防单位的,这些在检查表中是以*作标记的。 ☆★检查依据: 1)《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2)《山东省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山东省省政府149令) 3)《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家三部局[2004]第4号) ☆★附1: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单位要有针对性地制订制度) 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3)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4)消防值班制度 5)消防设施、器材维修管理制度 6)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7)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8)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9)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0)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1)燃气和电气设备检查、管理制度(防雷、防静电) 12)消防工作考评、奖惩制度 13)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工作职责 14)特种岗位、重点部位管理规定 15)危险品管理制度(生产、储存、领用) ☆★附2:每日防火巡查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应责令当场改正的8项行为: 1)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3)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4)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7)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8)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附3:消防安全培训有关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人员密集场所两个能力建设有关内容;

日常消防安全检查表

日常消防安全检查表 部门:工段: 项目序 号 检查内容 检查 结果 存在问题和隐患整改结果 消防台帐1 消防防火管理制度,消防管理网络。 2 消防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材料。 3 义务消防队有组织,有制度,有培训,有联系,队员更新及时。4 日常消防检查有有记录有台账,有隐患整改通知单有台账。实行闭环管理。 5 重大危险源有消防灭火预案,有演练记录。 6 消防设施有台账,并要及时更新。 7 职工消防培训教育材料、受训签到教育记录台帐 8 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公司相关规定资料、材料收集台账 应知应会 9 消防法律法规、公司动火管理制度熟悉掌握。 10 岗位应急卡知识应掌握。 11 岗位的物料特性应熟知。 12 会正确使用岗位上的消防设施,会扑救初期火灾。 13 班组长会处理岗位突发消防事件。 消防通道14 道路畅通,无在马路上堆放物料堵塞道路。 15 仓库进出通道门无上锁,无物料堵塞。 16 车间、食堂、宿舍、办公楼等人员密集场所要有2条以上消防疏散通道且保持畅通。 17 消防通道上安全指示灯、应急灯完好。 消防设施18 消火栓箱体完好无严重锈蚀。 19 箱内水帯水枪扳手齐全且与消防栓配套。 20 水带、接口垫圈完好无破损,水枪接口完好,型号符合要求。 21 消防栓外部完好,阀芯开关出水正常,水质清澈无污染。 22 消防栓设置合理,一箱一栓并无杂物遮挡。

23 灭火器的种类符合车间物料特性,数量符合车间面积要求,并摆放合理,附近无杂物遮挡。 24 灭火器外部完好,压力指针在绿区以上,喷嘴软管无龟裂,压把无变形。 25 二氧化碳灭火器充装公称量10%以内。 26 各种消防设施都责任到人,并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好用。 危化品27 槽区、罐区静电接地、避雷设施完好。 28 仓库通风良好,物料无混放,周知牌齐全 29 各槽区、仓库、使用岗位洗眼器、应急器材、应急药品个人防护器材齐全 30 各槽区、仓库、使用岗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完好,与岗位物料相符 31 各槽区、仓库、岗位易燃气体检测装置,报警系统运行正常。 动火作业32 公司固定区动火区设有明显标志,落实专人管理,固定动火区 内无易燃易爆,可燃物和其它杂物,消防器材配备合理 33 禁火区动火开具有效的动火安全作业许可证,落实一点一票制 34 申请动火前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受限空间、易燃易爆等特殊动火必须经过动火分析 35 动火监护人持证上岗,高处动火2人以上监火。 36 动火点附近水源充足不中断,动火现场配备足够灭火器 37 使用的电焊、气焊、手持电动工具等动火作业器具安全可靠 38 动火点与乙炔、氧气瓶距离10米以上,氧气瓶与乙炔间距在5米以上,严禁在带压设备或管道上动火。 其他消防设备39 消防应急箱内器材齐整、清洁、完好,要有台帐和定期检查表。 40 消防应急泵、接水口完好 41 各消防砂坑,消防砂数量合理(要有防设施),消防铲、消防水桶摆放整齐,完好。 42 各槽区、岗位桶装泡沫数量齐全,包装完好。

消防安全检查报告申请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告知单 一、申报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以及公安部令第120号《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八条的规定。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二、申报范围 a)宾馆、旅馆;b)饭店、酒店等餐饮场所;c)商场、市场、集贸市场;d)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e)体育场馆、会堂;f)公共娱乐场所;g)其他需要办理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手续的公众聚集场所。 三、申报资料 我们在受理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申报时,将查验下列资料,请您按照下列所列资料要求整理齐全。 1、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4、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场所平面布置图; 5、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建筑面积小于300平方米或工程投资低于30万元等依法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的建设工程,可不提交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但应当提交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原则上应当提供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的图纸;简易装修的可以提供符合方位标识、比例关系等相关制图要求的图纸,并经业主、制图单位签章)、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装修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所需表格可在“南京消防网”“表格下载”内下载。 四、办理程序 详细见附件 五、办案时间 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投入使用或者营业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

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样本)

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申请人(印章):填表日期:

说明 1.本表适用于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时填写。 2.申请人应如实填写,内容准确、完整,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构、伪造或编造事实,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填写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或打印,字迹清楚,文面整洁,不得涂改。 4.申报表应由申报单位加盖印章,没有单位印章的,应由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名。 5.文书中的“□”,表示可供选择,在选中内容前的“□”内画√。 6.“建筑结构”填写木结构、砖木结构、砖混结构、钢筋混凝土、钢结构等类型。“使用层数”填写场所实际使用建筑楼层号。 7.“场所所在建筑情况”一栏中分别填写所在建筑的名称、建筑面积、建筑层数和建筑高度。如场所独自使用一栋或多栋建筑的,则无需填写该栏。 8.“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填写附送的材料目录及其他情况;场所使用多栋建筑的,在此处逐一说明。 9.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应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法律文书; (3)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场所平面布置图; (4)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依照《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不需要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还应提交下列材料: (1)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 (2)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3)装修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提交的材料请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A4型纸的规格装订,其中“营业执照”、“法律文书”、“资格证书”、“合格证”、“证明文件”等均为复印件,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人员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消防安全检查申请表

消防安全检查申请表 Document serial number【UU89WT-UU98YT-UU8CB-UUUT-UUT108】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 消防安全检查申请表 申请单位(公章)申报时间:年月日

申报和填表说明 1、申请单位应当如实填写,内容准确、完整,涂改无效。所附材料均使用A4规格纸打印或复印。 2、申请表必须由申报单位加盖公章,没有单位公章的,必须由场所的主要负责人签名。 3、文书中的“□”,表示有多个内容可供选择,在选中内容前的□内画“√”。 4、“建筑结构”填写木结构、砖木结构、砖混结构、钢筋混凝土、钢结构等类型,“场所面积”填写场所实际使用的建筑面积,“使用层数”填写场所实际使用建筑楼层的序号,“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填写附送的材料目录及其他情况。 5、“与其他单位共用建筑情况”一栏中分别填写共用建筑的名称、建筑面积、建筑层数和建筑高度。如公众聚集场所单独使用一栋建筑的,则无需填写该栏。 6、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手续的法定最长时限为受理申请后13个工作日。按照《消防法》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众聚集场所必须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并取得《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后,方可使用或营业。 7、申请表应当附下列材料: (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或备案法律文书(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与其它单位共同使用同一建筑物的公众聚集场所还应提交与物业单位或其它单位之间签订的消防安全管理协议复印件; (4)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

消防各项检查记录表格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管理记录(一) 消防安全例会记录 单位名称: 使用日期:20 年月日至月日 许昌市公安消防支队监制

填写说明 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至少每周召开一次消防安全例会,特殊情况视情召开; 二、例会内容应当根据单位实际情况确定,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单位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的制定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确定; 2、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各部门、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的确定与变更; 3、制订单位年度消防工作计划,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4、单位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等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的审核、消防验收或消防备案; 5、大型群众活动举办的审批及活动现场消防安全保卫措施的组织实施; 6、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的内部审批及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的组织实施; 7、防火巡查、检查的组织及隐患整改; 8、消防设施、器材,标志的配置、检验、维修; 9、电气焊工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的培训及其他员工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0、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与演练的组织实施; 11、单位内部火灾的讲评及其它相关火灾典型案例的学习; 12、与消防安全相关的其它工作。

消防安全例会记录 会议名称 (主要议题) 时间地点 主持部门主持人 出席人附表:﹙禹王广场消防会议参会人员签到表) 记录人:会议内容摘录

会议内容摘录(续) 主持人签阅意见 (可续表)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管理记录(二) 每日防火巡查记录 单位名称: 使用日期:20 年月日至月日 许昌市公安消防支队监制 5

消防申报表

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申报单位(印章):申报时间:年月日

说明 1.本表适用于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时填写。 2.申请人应如实填写,内容准确、完整,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构、伪造或编造事实,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填写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或打印,字迹清楚,文面整洁,不得涂改。 4.申报表应由申报单位加盖印章,没有单位印章的,应由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名。 5.文书中的“□”,表示可供选择,在选中内容前的“□”内画√。 6.“建筑结构”填写木结构、砖木结构、砖混结构、钢筋混凝土、钢结构等类型。“使用层数”填写场所实际使用建筑楼层号。 7.“场所所在建筑情况”一栏中分别填写所在建筑的名称、建筑面积、建筑层数和建筑高度。如场所独自使用一栋或多栋建筑的,则无需填写该栏。 8.“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填写附送的材料目录及其他情况;场所使用多栋建筑的,在此处逐一说明。 9.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应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法律文书; (3)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场所平面布置图; (4)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依照《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不需要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还应提交下列材料: (1)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 (2)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3)装修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提交的材料请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A4型纸的规格装订,其中“营业执照”、“法律文书”、“资格证书”、“合格证”、“证明文件”等均为复印件,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人员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消防安全检查表格样式

辛庄镇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 检查人:检查时间:年月日 注:本表适用于对行政村、社区的检查,每季度一次。

社区、行政村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检查人:检查时间:年月日 注:本表适用于对本村、本社区的检查,每月一次;此表一式两份,一份由检查单位存档备查,一份交被检查单位

社区居民楼院消防安全自查表 检查人:检查时间:年月日 注:此表每周检查登记一次。

村村组消防安全自查表 检查人:检查时间:年月日 注:此表每周检查登记一次。

移交记录 年第号 派出所(消防支队): 我单位在检查时发现存在以下火灾隐患及消防违法 行为:,现移交贵单位处理。 附:有关检查记录 移交人(签名):接收人(签名):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移交单位(盖章):接收单位(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此联由移交单位存档 ----------------------------------------------------------- 移交记录 年第号派出所(消防支队): 我单位在检查时发现存在以下火灾隐患及消防违法 行为:,现移交贵单位处理。 附:有关检查记录 移交人(签名):接收人(签名):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移交单位(盖章):接收单位(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此联由接受单位存档

基层消防网格化管理工作基本标准 一、大网格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一)组织机构:所有街道、乡镇依托安监办成立消防工作办公室,明确1名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国家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全国和省级重点镇设立专门的消防管理办公室,明确2-3名专职消防管理人员),所有消防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消防网格精细化管理的具体内容。 (二)办公设施:设置专门的办公场所,并悬挂(或粘贴)“消防工作办公室”标牌;根据街道(乡镇)规模大小、消防工作人员数量配备必需的办公桌椅、办公电脑、打印机、照相机、档案柜以及供消防安全检查、宣传专用的交通工具。 (三)工作制度:1、逐级分包制度;2、联防联治制度;3、定期检查制度;4、隐患处理制度;5、联席会议制度;6、宣传培训制度;7、信息报告制度。 (四)人员职责:党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主管副职为直接责任人;综治办、安监办、派出所、工商所、工业办、文教办、治安巡防队、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等人员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开展经常性防火巡查、日常防火检查和消防宣传;要组织人员分包社区、行政村,督促工作落实。 (五)上墙图版:1、基层消防网格精细化管理工作示意图;

消防安全检查申请表

消防安全检查申请表 申请人(公章)填表时间:年月日

申报和填表说明 1、申请单位(即建设单位或该公众聚集场所的上一级主单位,以个体工商户形式经营的填写业主姓名)应当如实填写,内容准确、完整,涂改无效。所附材料均使用A4规格纸打印或复印。 2、申请表必须由申报单位加盖公章,没有单位公章的,必须由场所的经营业主签名并按指印。 3、文书中的“□”,表示有多个内容可供选择,在选中内容前的□内画“√”。 4、“建筑结构”填写木结构、砖木结构、砖混结构、钢筋混凝土、钢结构等类型;“场所面积”填写场所实际使用的建筑面积,有地下建筑的写明地下部分的建筑面积;“使用层数”填写场所实际使用建筑楼层的序号,有地下建筑的写明地下部分的楼层序号;“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填写附送的材料目录及其他情况。 5、“与其他单位共用建筑情况”一栏中分别填写共用建筑的名称、建筑面积、建筑层数和建筑高度。如公众聚集场所单独使用一栋建筑的,则无需填写该栏。 6、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手续的法定最长时限为受理申请后13个工作日。按照《消防法》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众聚集场所必须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并取得《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后,方可使用或营业。 7、申请表应当附下列材料: (1)“申请单位”身份证明: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或单位代码证;以个人名义申请的出具经营业主的身份证。(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2)“场所名称”证明材料:该公众聚集场所的营业执照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3)委托代理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单位介绍信或书面委托证明。

消防安全检查申请表(示范文本)

示范文本(正面)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申请表 申请单位(公章)南宁市XXX公司申报时间: 2009年5月XX日场所名称XXX大酒店 地址xx五象大道XXX号 场所面积5800㎡ 联系人xxXX □公共娱乐场所主要负责人张X(法定代表人)建筑结构 使用层数 联系电话钢筋混凝土32-39层139771XXX场所性质 √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体育场馆□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会堂□其他与其他单 名称 XX大厦建筑面积89000㎡位共用建 建筑层数66层建筑高度290米筑情况 场所消防√消防验收合格文号: 南公消验[2009]XXX号验收或备□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号: 案情况□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合格 现有消防设施: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室内消火栓√室外消火栓√机械防烟设施√机械排烟设施√应急广播√应急照明

√消防电梯√消防控制室 □其他消防设施: √安全出口数量: 每层6个 √灭火器种类、型号和实有数量:4KgABC干粉灭火器,共180具。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附送材料如下: (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复印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文件; (4)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文件; (5)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6)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背面)申报和填表说明 1、申请单位应当如实填写,内容准确、完整,涂改无效。所附材料均使用A4规格纸打印或复印。 2、申请表必须由申报单位加盖公章,没有单位公章的,必须由场所的主要负责人签名。 3、文书中的“□”,表示有多个内容可供选择,在选中内容前的□内画“√”。 4、“建筑结构”填写木结构、砖木结构、砖混结构、钢筋混凝土、钢结构等类型,“场所面积”填写场所实际使用的建筑面积,“使用层数”填写场所实际使用建筑楼层的序号,“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填写附送的材料目录及其他情况。

消防安全检查办理程序规定

消防安全检查办理程序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消防安全检查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消防安全检查,指《消防法》第12条、第13 条规定的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者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和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消防安全检查。 第三条下列公众聚集场所在开业(使用)前应当向辖区公安消防大队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开业(使用):(—)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娱乐场所. (二)同时容纳100人以上就餐的营业性餐馆和50间以上客房的旅馆、宾馆、饭店; (三)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商场、超市。 (四)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或者摊位100个以上的室内市场; (五)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或者摊位200个以上的室外市场; (六)设在地下建筑内的市场。 前款规定的公众聚集场所开业(使用前)消防安全检查与其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同时申请时,按照市公安消防支队建筑工程审核验收权限划分,该场所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由市支队办理的,开业(使用)前消防安全检查应向支队申请,与建筑工程消防验收一并办理。 第四条举办人员超过200人的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群众性活动,具有火灾危险性的,主办单位应当向辖区公安消防大队申请消防安全检查,活动现场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第五条依法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开业(使用)的公众聚集场所变更场所的使用功能和重新装修的,应当重新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第六条申请公众聚集场所开业(使用)前消防安全检查,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2、场所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合格法律文件; 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4、场所平面图和有关说明 5、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第七条申请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消防安全检查,应当提交下列申请资料: 1、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2、活动的消防安全措施以及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活动现场平面图和有关说明; 4、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举办地为室内场所的,还应当提交证明场所或建筑物消防验收合格的法律文件。 第八条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消防安全检查申请,也可以以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 委托代理人代理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应当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人签署委托书。委托书应当明确载明委托办理事项和权限。 第九条支(大)队应当将《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本规定的消防安全检查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和消防网站公示。 办公场所公示可以选择设立警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电脑触摸屏、申请需知资料薄以及其他便于实施且易为公众获知的方式进行。 申请人要求公安消防机构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的,受理人员应当说明、解释,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

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样本)

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说明 1.本表适用于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时填写。 2.申请人应如实填写,内容准确、完整,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构、伪造或编造事实,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填写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或打印,字迹清楚,文面整洁,不得涂改。 4.申报表应由申报单位加盖印章,没有单位印章的,应由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名。 5.文书中的“□”,表示可供选择,在选中内容前的“□”内画√。 6.“建筑结构”填写木结构、砖木结构、砖混结构、钢筋混凝土、钢结构等类型。“使用层数”填写场所实际使用建筑楼层号。 7.“场所所在建筑情况”一栏中分别填写所在建筑的名称、建筑面积、建筑层数和建筑高度。如场所独自使用一栋或多栋建筑的,则无需填写该栏。 8.“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填写附送的材料目录及其他情况;场所使用多栋建筑的,在此处逐一说明。 9.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应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法律文书; (3)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场所平面布置图; (4)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依照《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不需要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还应提交下列材料: (1)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 (2)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3)装修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提交的材料请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A4型纸的规格装订, 其中“营业执照”、“法律文书”、“资格证书”、“合格证”、“证明 文件”等均为复印件,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并由公安机关消防 机构受理人员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防火检查记录表格

防火检查记录 单位苏州吉臣日用品有限公司启用时间2012 年1 月 1 日 截至时间2012 年12月31 日 填写说明 1、本表作为本单位进行防火检查的记录。 2、记录应当认真、详细、准确,字迹工整、清晰。 3、本记录应当妥善保管,以备公安消防机构和上级主管部门检查。

检查要求 一、本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各部门应当至少每周进行一次防火检查。 二、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 口情况; 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7、防火巡查情况; 8、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9、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记录 检查负责人(签名)被检查部门负责人(签名)

防火巡查记录 单位苏州吉臣日用品有限公司启用时间2012 年1 月 1 日 截至时间2012 年12月31 日 填写说明 1、本表作为本单位进行防火巡查的记录。 2、记录应当认真、详细、准确,字迹工整、清晰。 3、本记录应当妥善保管,以备公安消防机构和上级主管部门检查。

巡查要求 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性质和火灾危险性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 二、防火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3、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4、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二、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三、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消防巡查记录表

阳西县·粤丰广场 消防巡检记录 工程名称:阳西县粤丰广场三期、四期 施工单位:广东永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4 年9月10 日

防火巡查规定 一、项目部要规定出必须巡查的重点部位。 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每周进行防火巡查。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两小时一次;施工作业结束后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重点部位等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其他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可以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 三、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四、发现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责令立即改正: 1、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3、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堵塞疏散通道的; 4、消防设施、灭火器材被遮挡等妨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或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的; 6、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7、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生产、使用、储存、销售、运输或 者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 8、其他应当立即改正的消防违法行为。

防火巡查记录内容 一、火源、危险品管理情况。①违章带入、存放易燃易爆物品;②未落实内部动火审批制度和现场监护措施;③营业区违章使用汽油、可燃气体作燃料;④违章使用明火照明、取暖、吸烟;⑤营业期间违章进行明火作业、油漆粉刷作业;⑥未及时清除烟头等火种或可燃物;⑦装修施工现场动用明火违反有关安全要求等情况。 二、用电有无违章情况。①开关、插座安装在可燃物上;②采用铜线、铝线代替保险丝;③私接电气线路、增加用电负荷;④在营业期间违章进行设备检修和电气焊作业;⑤违章使用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电热器具;⑥电气设备定期维护要求未落实;⑦装修施工现场动用电气设备违反有关安全要求等情况。 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①生产、营业期间安全出口上锁;②疏散通道被占用、封堵;③在疏散走道、楼梯间悬挂、摆放可燃物品,物品摆放妨碍人员安全疏散;④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⑤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损坏、遮挡、不能正常运行;⑥应急照明灯损坏、遮挡、不能正常运行;⑦公共区域的外窗上安装金属护栏;⑧消防车通道挖沟、堵塞或占用等情况。 四、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①违章关闭消防设施;②消火栓被遮挡、挤占、埋压;③消火栓箱内水枪、水带等是否齐全;④灭火器被挪作他用,未按指定位置摆放;⑤火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洒水喷头被遮挡、改动位置或拆除;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探测器被遮挡、改动位置或拆除;⑦消火栓箱、灭火器箱上锁;⑧防火卷帘控制按钮上锁; ⑨消防安全标志缺少、损坏、遮挡;⑩消防设备是否清洁、锈蚀、腐蚀等情况。 五、防火分隔设施情况。①常闭式防火门未处于关闭状态;②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六、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①脱岗;②违反消防值班制度;③未填写值班记录等情况。 七、其他需要巡查的消防安全情况。(项目部可以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自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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