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矿业特殊业务的会计处理

采矿业特殊业务的会计处理
采矿业特殊业务的会计处理

[转载]采矿业特殊业务的会计处理

目前,全球所有的会计准则都就是结合制造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制订的。随着非制造业在经济活动中的比重越来越大,如何规范非制造业不同于制造业的特殊业务的会计处理,成为制订会计准则必须面对的问题。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针对农业企业、保险业、石油天然气开采业与建筑业的特殊业务分别制订了专门的会计准则(CAS6生物资产、CAS26原保险合同、CAS27再保险合同、CAS28石油天然气开采、CAS16建造合同);而CAS23-25及CAS38四项关于金融资产的准则,虽然适用于所有行业,但主要就是针对金融业(尤其就是商业银行)的。

采矿业企业的业务大部分与制造业一致,因此中国没有对其制订专门准则,但它也确实存在一些具有行业特殊性的业务,目前实务中主要依赖会计师的职业判断进行处理。

1、探矿权及勘探支出的会计处理

探矿权就是指在依法取得的勘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勘查矿产资源的权利。企业在取得探矿权前,为了初步识别一个区域就是否有勘探价值,会发生勘探支出;企业取得探矿权后,为了详细探明资源储量,也会发生勘探支出。如果勘探表明该区域存在经济可采储量,则企业将申请采矿权,在该区域开展采矿活动。采矿活动的会计处理与制造业基本一致,但探矿权及勘探支出的会计处理没有明确规定。

对于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探矿权取得支出与勘探支出都暂时资本化,确认为油气资产。如果勘探确定油井或气井发现了探明经济可采储量的,那就确定资本化;而如果确定未发现探明经济可采储量的,应将钻探该井的支出扣除净残值后计入当期损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石油天然气以外的采掘业企业的勘探与评价活动参照油气准则执行”,似乎为石油天然气以外的采掘业企业的相关会计处理已经做出了明确规定。但就是,其她采掘业企业不可能使用“油气资产”这个科目来归集探矿权及勘探支出,因此实务中如何“参照执行”就存在不同的理解:对于探矿权,大部分企业确认为无形资产。但就是,通常意义上的无形资产,比如采矿权、专利权、土地使用权等,在确认时就能为企业带来现金流量;而探矿权要为企业带来现金流量,必须经历一个勘探的过程。从这个角度来瞧,探矿权类似于制造业的在建工程或开发支出,就是需要继续投入才可能为企业带来现金流量的资产。在制造业中,在建工程最终会转为固定资产,开发支出最终会转为无形资产。目前,开发支出特指研发部门发生的、预计未来将产生有商业化价值成果的支出。探矿权继续投入后最终形成的资产,有人认为就是有形的固定资产(即一个具体的矿),也有人认为就是无形的采矿权。我们倾向于探矿权继续投入的结果就是一个具体的矿,而采矿权专门用于核算向国土部门缴纳的采矿权价

款,这样,可以将探矿权确认为在建工程。

大部分企业将探矿权确认为无形资产后,不进行摊销,而就是在取得采矿权后作为采矿权初始成本的一部分一起摊销。这种处理方式类似于油气企业按产量法计提折耗,由于油气企业只有取得采矿权后才可能有产量,因此在取得采矿权前,探矿权就是不需要计提折耗的。但就是,根据CAS7无形资产的规定,只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需要摊销,而“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她法定权利取得的无形资产,其使用寿命不应超过合同性权利或其她法定权利的期限”。探矿权就是一种法定权利,探矿权证与采矿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专利证书一样,会明确标明探矿权的期限,过了那个期限还没有勘探,或者申请延期,或者权利就失效了。所以如果将其视为一项无形资产,它的寿命就是可以确定的,即最长不超过证书上标明的那个期限,说它使用寿命不确定似乎不符合实际情况。

那么,如果认定为使用寿命不确定不成立,那就要摊销了。有意思的就是,中国主要的三家黄金上市公司不约而同地选择摊销探矿权,中国神华就是目前查到的摊销探矿权的唯一一家非黄金采矿公司。这四家公司摊销的政策不尽相同:紫金矿业与中金黄金就是将探矿权与采矿权合并为“采矿权与探矿权”,一并计提摊销,且摊销政策与采矿权一致,即矿山使用年限或工作量;山东黄金与中国神华单独核算了探矿权,但没有明确摊销政策。三家黄金公司中,山东黄金的摊销率最

投资公司的账务处理

(一)会计科目的设置 1.本办法在《企业会计制度》的基础上增设了“短期委托贷款”、“待处置资产”、“长期委托贷款”、“政府委托投资”、“待转投资费用”、“股权转让收益”、“利息收入”、“委托管理收入”、“利息支出”科目。将“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改为“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 2.投资公司的业务收益主要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股权转让收益、委托管理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业务支出主要包括利息支出、其他业务支出、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3.投资公司的营业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业务宣传费、审计费、咨询费、租赁及物业管理费等;管理费用主要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和福利费、业务招待费、社会保障费用、计提的有关减值准备、交通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投资公司财务费用只反映结算、融资等发生的汇兑损益和各项手续费支出以及投资公司银行存款取得的利息收入等,不包括投资公司委托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款所取得的利息收入和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所发生的利息支出。 (二)补充会计科目的使用说明 1103短期委托贷款 一、本科目核算投资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委托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出的期限在1年(含1年)以下的款项。 二、本科目应当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一)应计贷款本金; (二)非应计贷款本金; (三)减值准备。 三、投资公司委托金融机构进行短期贷款,将贷款划入金融机构时,按贷款金额,借记本科目(应计贷款本金),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期末,按照规定的利率计提委托贷款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收回委托贷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应计贷款本金)。 四、当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没有收回时,按其本金,借记本科目(非应计贷款本金)科目,贷记本科目(应计贷款本金)科目;当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时,应将已入账的利息收入和应收利息予以冲销,借记“利息收入”科目,贷记“应收利息”科目,并设置非应计贷款应收利息备查登记簿,登记已转入非应计贷款应收但未收取的利息。 短期委托贷款从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后,在收到该笔贷款的还款时,首先应冲减本金,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非应计贷款本金);贷款本金全部收回后,再收到的还款则确认为当期利息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当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后,如果客户能够及时偿还以往所欠的本息,并有证据表明以后能够按期及时足额偿还该笔贷款的本息,则应将该笔贷款从非应计贷款转回应计贷款。转回时,借记本科目(应计贷款本金),贷记本科目(非应计贷款本金)。在收到原从非应计贷款转为应计贷款的还款时,应先确认原冲回的利息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非应计贷款转回应计贷款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按期计提应收利息。 五、期末,投资公司应按规定对短期委托贷款本金进行减值测试,如果表明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本金的,计提减值准备。计提减值准备时,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减值准备)。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投资公司委托金融机构贷出的短期贷款本金的账面价值。1212待处置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投资公司已接受的债务人作为抵债并计划进行处置的资产价值。投资公司应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确定取得的各项待处置资产的入账价值。 二、本科目应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的具体会计处理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的具体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发生的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应当调整资产负债表日的财务报表。对于年度财务报告而言,由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发生在报告年度的次年,报告年度的有关账目已 经结转,特别是损益类科目在结账后已无余额。这里为大家介绍的就是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的处理原则,另外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还包括具体会计处理方法,下面我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的具体会计处理方法 为简化处理,如无特别说明,本章所有的例子均假定如下: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是次年3月31日,所得税税率为25%,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不再作其他分配;调整事项按税法规定均可调整应交纳的所得税;涉及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均假定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考虑报表附注中有关现金流量表项目的数字。 1. 资产负债表日后诉讼案件结案,人民法院判决证实了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存在现时义务,需要调整原先确认的与该诉讼案件相关的预计负债,或确认一项新负债。

这一事项是指导致诉讼的事项在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发生,但尚不具备确认负债的条件而未确认,资产负债表日后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获得了新的或进一步的证据(人 民法 院判决结果),表明福恶化负债的确认条件,因此应在财务报告中确认为一项新负债;或者在资产负债表日已确认某 项负债,但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日之间获得新的或进 一步的证据,表明需要对已经确认的金额进行调整。 2. 资产负债表日后取得确凿证据,表明某项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了减值或者需要调整该项资产原先确认的减 值金额。 这一事项是指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当时的资料判断某项资产可能发生了损失或减值,但没有最后确定是否会发生,因而按照当时的最佳估计金额反映在财务报表中;但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所取得的确凿证据能证明该事实成立,即某项资产已经发生了损失或减值,则应对资产负债表日所作的估计予以修正。 3. 资产负债表日后进一步确定了资产负债表日前购入 资产的成本或售出资产的收入。 这类调整事项包括两方面的内容:(1) 若资产负债表日前购入的资产已经按暂估金额等入账,资产

综合题:特殊的销售行为-学生

综合题:特殊的销售行为 【资料】X公司系公开发行A股的上市公司,主要经营计算机硬件的开发、集成与销售,其主要业务流程通常为:向客户提供技术建议书—签署销售合同—结合库存情况备货—委托货运公司送货—安装验收—根据安装验收报告开具发票并确认收入。 注册会计师于2011年初对X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经初步了解,X公司2010年度的经营形势、管理及经营机构与2009年度比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未发生重大重组行为。其他相关资料如下(金额单位:万元) 资料一:X公司2010年度1~12月份未审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列示如下: 资料二:注册会计师在实施实质性程序时,抽查到以下销售业务: 1.销售给A公司硬件计936万元(含税,增值税税率为17%)。相关合同约定:签订合同 后支付100万元,出具安装验收报告后支付200万元,试运行一个月并终验合格后支付636万元,交货日期为2010.11.20。实际执行情况是:X公司于2010.11.15发货,经双方签字盖章的安装验收报告日期为2010.12.25,发票日期为2010.12.25。截止2010.12.31,X公司已经收取货款300万元,确认2010年度该项销售收入800万元。 2.销售给B公司硬件计1170万元(含税,增值税税率为17%)。相关合同约定:签订合 同后支付300万元,出具安装验收报告后支付870万元,交货日期为2010.12.26。实际执行情况是:经双方签字盖章的安装验收报告日期为2010.12.29,发票日期为2010.12.29。截止2010.12.31,X公司已经收取货款1170万元,并确认2010年度该项销售收入1000万元。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时,未取得该项销售业务的发货单据,X公司解释的理由为供货单位接受X公司指令直接将货物发运至B公司。 3.销售给J公司硬件计1053万元(含税,增值税税率为17%)。发货单、发票、安装验收 报告、销售合同核对后无异常,截止审计时,货款全部未收到。2010年度,X公司确认该项销售收入900万元。注册会计师在对应收J公司1053万元款项进行函证时,J 公司回函予以确认,但在注册会计师进行电话询证时,J公司相关人员表示其从未与X 公司发生业务往来,不存在欠付X公司债务的情况。

八种特殊事项发票的处理

八种特殊事项发票的处理 本文是关于八种特殊事项发票的处理的相关内容。企业收到的国外发票可以入账吗?根据规定:单位和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与纳税有关的发票或凭证,税务机关在纳税审查时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者注册会计师的确认证明,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后,方可作为记账核算的凭证。 一、企业收到的国外发票可以入账吗? 【问】接到国外的形式发票如何入账?是否需要到税务部门登记备案? 【解答】根据规定:单位和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与纳税有关的发票或凭证,税务机关在纳税审查时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者注册会计师的确认证明,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后,方可作为记账核算的凭证。 因此,贵公司取得境外凭证可以列支,但税务机关审查时需要由贵单位提供确认证明。 二、善意取得大头小尾发票如何进行处理 【问题】在税务检查中发现某企业取得几份发票存在疑问,企业已列入成本,并已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经发函到开票方税务机关调查,现收到回函证实该业务、付款均真实,只是开票方开具了“大头小尾”发票,请问该企业取得的发票内容与该业务、付款金额等均一致的情况下,是否必须到开票方换开发票才能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解答】纳税人有真实交易、善意取得“大头小尾”发票的,如果开票方纳税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回函证明,该发票确属开票方自发售税务机关购买,且购票方、开具方、业务交易、收款属于同一方,实际交易金额与发票上所列金额一致的,其取得的发票准予作

为税前扣除的凭据。 三、货物品种较多时发票的开具 【问】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货物品种较多时应如何开具发票? 【解答】根据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汇总开具专用发票。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四、以手写形式填写的发票能否在税前扣除? 【问】我公司取得快递公司的发票,但没有填写开具公司名称,财务人员直接以手写的形式填进去。这种情况下发生的真实合理的费用,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解答】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未按规定取得的合法有效凭据不得在税前扣除。不符合法规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开具发票应当按照法规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因此,企业索取发票时应根据以上规定,在取得发票时,一定要注意其合法性,不得索取填写项目不齐全,内容不真实,没有加盖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等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对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任何单位有权拒收,也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五、无法取得发票的赔偿金可否税前扣除 【问题】法院判决企业支付赔偿金,但无法取得发票,此项支出可否税前扣除? 【解答】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因此,如果该赔偿金的支出是与企业生产经营有关且属于企业因合同行为而发生的,可以税前扣除。法院判决企业支付赔偿金,

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会计处理例析

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会计处理例析 视同销售行为是一种特殊的销售行为,是在税收的角度为了计税的需要将其“视同销售”。按《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的八种行为,属于视同销售货物。此外,新会计准则对销售收入的确认也有明确的规定。对于税法规定的视同销售行为,需要按税法要求及时确认销售实现并计算缴纳流转税和所得税;会计方面是否需要确认收入,要看其是否满足销售收入的确认原则。对于增值税视同销售八种行为,第一、二、五、六和七项,在会计上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第四、八项不符合收入的确认条件,只按成本结转;对于第三项,分情况进行处理。 一、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 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 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纳税人(委托方)将货物交付他人(受托方)代销时,并不发生纳税义务;在纳税人收到受托方定期送交的代销清单当天,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此时满足销售收入的5个确认条件,会计上也确认收入实现。税务和会计处理一致。根据委托方与受托方代销协议确定的代销方式有两种,二者处理方式有所不同: 第一种是视同买断的代销,即委托方按协议价款收取代销货款,实际售价可由受托方自定,实际售价与协议价之间的差额,归受托方所有。 [例1]假设A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是机器设备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 x x年3月1日A公司委托乙商场代销x1产品200台,该商品成本800元/台,双方协议价格1000元/台(不含税)。乙商场当月售出其中的150台,每台售价1100元,并于月末将代销清单交A公司。A公司收到代销清单时开具增值税发票,注明价款150000元,税金25500元,货款及税款已收到。A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A公司将货物交付乙商场时: 借:委托代销商品 160000 贷:库存商品 160000 月末收到代销清单时: 借:应收账款 175500

投资公司会计核算制度

投资公司会计核算制度 总则 一、为加强和规范财务管理等会计工作,适应市场需求,提高企业效益,根据国家财政部颁 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会计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公司的会计工作的基本管理制度,公司员工必须遵守。 三、公司以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会计年度。 四、公司适用权责发生制,采用借贷记账法,采用记账凭证或汇总记账凭证会计处理程序,记账文字为中文。 五、公司各生产经营部门必须相互衔接,各负其责。 六、必须做到钱账分管,账物分管,手续齐全。 七、每笔业务必须经有关人员签字。 八、公司对各项经济业务事项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九、董事会直接管理财务,并对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十、财务部在持续经营的前提下,遵循历史成本原则、收入实现原则、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原则、配比原则、重要性原则、审慎性原则等基本原则,并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与完整。 认真学习 第一章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会计科目的设置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公司必须设置单独的会计机构。配备专职会计人员。会计科目采用国家统一规定的标准科目,二级科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第二章资产的核算

第一节流动资产的核算 一、“库存现金”核算 现金的使用范围: 1. 员工工资.津贴及各种奖金. 2. 个人劳务报酬. 3. 招待费等应酬性支出. 4. 车辆路桥费.油费. 5. 差旅费. 6. 结算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7. 确实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出纳每天对库存现金进行清查,做到日清月结,保证账款相符。 二、“银行存款”核算 本科目核算本公司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公司可按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款种类等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公司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三、“应收票据”核算 本科目核算本公司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本科目可按开出、承兑商业汇票的单位进行明细核算。公司应当设置“应收票据备查簿”,逐笔登记商业汇票的种类、号数和出票日、票面金额、交易合同号和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到期日、背书转让日、贴现日、贴现率和贴现净额以及收款日和收回金额、退票情况等资料。商业汇票到期结清票款或退票后,在备查簿中应予注销。 四、“应收账款”核算 本科目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本科目可按债务人进行明细核算。企业与债务人进行债务重组,应当分别按债务重组的不同方式进行处理。 五、“预付账款”核算 本科目核算本公司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预付款项情况不多的,也可以不设置本科目,将预付的款项直接记入“应付账款”科目。公司5进行在建工程预付的工程价款,也在本科目核算。本科目可按供货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六、“应收股利”核算

特殊业务的账务处理

各种特殊业务的账务处理汇总 1、折扣 2、进出口退税 3、现金流量表的编制 商品流通企业商业折扣的账务处理 商业折扣是企业最常用的促销方式之一。其特点是折扣是在实现销售时同时发生的。 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3]154号文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因此,在纳税实务中要特别注意“销售额与折扣额须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这一点。之所以要对商业折扣规定销售额与折扣额须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这是从保证增值税征税、扣税相一致的角度考虑的。如果允许对销售额开一张销售发票,对折扣额再开一张退款红字发票,就可能造成销货方按减除折扣额后的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而购货方却按未减除折扣额的销售额进行抵扣的问题。 另外,商业折扣仅限于货物价格的折扣,如果销货方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实物折扣的,则该实物款额不能从货物销售额中减除,且该实物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视同销售货物”的中“无偿赠送他人”计算缴纳增值税。 会计实务:例:某经贸有限责任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下同),主营汽、柴油销售。为了拓展市场,扩大销售,决定采用商业折扣方式对一次性购柴油1吨者,折扣1%;购5吨,折扣3%,正常销售价格为2500元/吨。现有某陶瓷厂携银行转帐支票前来购柴油5吨。 解:计算销售额、折扣额、销项税额及价税合计,用折扣后的销售额计算增值税。 销售额为5×2500×97%=12125元 销项税额为12125×17%=2061.25元价税合计为12125 2061.25=14186.25元 将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注意折扣额用“-”表示。 (4)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14186.25 贷:商品销售收入 12125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061.25

基金管理投资公司账务处理及税务相关事宜

基金管理投资公司属于金融机构,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建议学习一下金融 企业的会计制度: 公司投资、管理基金时会计分录如下: 购入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xx基金(成本) 贷:银行存款 收回 借:银行存款 投资收益(投资亏损时)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xx基金(成本) 投资收益(投资挣钱时) 金融管理投资公司,会计工作流程: 取得原始凭证-制作会计凭证-月底汇总做科目汇总表-登记总帐-然后按制 作的会计凭证登记明细帐以及库存帐-总帐和明细帐核对-制作会计报表-如 果单位是一般纳税人做网上国税申报和地税申报(这个地方有不同,有的地方还是手工申报)-报完后把留底报表存档。详细来说: 1.审核原始凭证 (1)外来原始凭证。由业务经办人员在业务发生或者完成时从外单位取得的凭证,如供应单位发货票、银行收款通知等。 (2)自制原始凭证。单位自行制定并由有关部门或人员填制的凭证,如收料单、

领料单、工资结算单、收款收据、销货发票、成本计算单等。 2.填制记帐凭证 可以到月底把同类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记账凭证,也可随时发生随时填 . 但不要把时间顺序颠倒了。 根据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的记账规则,编制会计分录。 3.复核就是看看有没有错误。 4.记帐根据记账凭证登记入帐 小规模公司必备的账本:现金日记帐;银行日记帐;总帐;三栏明细帐 5.编制会计报表 1、根据总账科目余额填列。可直接根据有关总账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如应收票据,短期借款)有些则需根据几个总账科目的期末余额计算填列,如“货币资金”,需根据“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三个总曲科目的期末余额的合计数填列。 2、根据明细帐科目余额计算填列。如“应付账款”,需根据“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相关明细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计算填列。 3、根据总科目和明细科目余额分析计算填列。如“长期借款”,需根据“长期借款”总账科目余额扣除“长期借款”明细科目中将在一年内到期限的长期借款部分分析计算填列。 4、务查登记簿记录。会计报表附注中的某些资料,需要根据备查登记簿中的记录编制。 6、纳税申报 1、增值税: 销售或购进货物、提供加工或修理修配劳务是要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

上市公司或有事项会计处理

或有事项产生于企业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其结果企业无法控制,须根据某些未来事项是否发生才能决定,所以属于不确定事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规定,企业常见的或有事项主要有:未决诉讼或仲裁、债务担保、产品质量保证(含产品安全保证)、承诺、亏损合同、重组义务、环境污染整治等。 根据或有事项预计的结果一般可将其分为或有资产和涉及义务的或有事项两种,涉及义务的或有事项又根据有关义务符合条件的情况分为预计负债和或有负债。如果该事项是企业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有50%-95%的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则应将该事项确认为预计负债,进行相应地账务处理和披露,如果该事项涉及企业的有关义务,但并不满足确认为预计负债的条件,则应归类为或有负债。但或有负债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可以转化为预计负债,所以,可以简单的理解为预计负债就是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或有负债。根据资产、收入不能高估,负债、费用不能低估的谨慎性原则,企业对或有资产不确认一般也无需披露;对或有负债是不确认但需要根据事项的可能性大小等来决定是否需要披露;而对预计负债的要求却是既需要确认又需要在报表附注中披露。故或有事项中最应受到关注的是预计负债。 二、预计负债的计量 预计负债的计量包括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初始计量确定最佳估计数,后续计量是复核账面价值是否与当期最佳估计数一致。 (一)预计负债的初始计量预计负债属于由企业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结果虽然存在一定的风险性,但金额可以合理估计,该金额就是预计负债初始计量时确定的应清偿该负债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预计负债初始计量时最佳估计数的确定应分两种情况进行处理,第一种情况是所需支出存在上下限金额范围的最佳估计数就是上下金额的平均数,第二种情况是不存在上下限金额范围的最佳估计数应根据具体情况分别确定:如果只涉及单个项目,最佳估计数就是最可能发生额;如果涉及多个项目,最佳估计数应根据各种可能发生额及相应概率计算加权平均数来确定。 [例1]a公司在2011年11月25日因产品质量缺陷被b公司起诉到法院,该诉讼到2011年12月31日还没判决。a公司在征求律师意见后估计很可能承担违约赔偿责任,需要赔偿200万元的可能性为70%,需要赔偿150万元的可能性为30%。a公司基本确定能够从直接责任人处追回的金额为30万元。则a公司在2011年12月31日对该起未决诉讼导致的预计负债的

母公司处置对子公司投资的会计处理复习课程

母公司处置对子公司投资的会计处理 根据《会计准则讲解》2010版和2011版CPA教材相关内容解析。 一、母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应当区分个别财务报表 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例34—8】丙公司2×10 年6 月30 日取得了丁公司60%的股权,支付的现金为9000万元; 日,丁公司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值为9500万元,公允价值为10000万元。 2×12年6月30日,公司处置了对丁公司的一部分股权(占丁公司股份的40%),取得处置价款为8000 万元,处置后丁公司的持股比例降为20%(剩余20%股权的公允价值为4000万元),丧失了对丁公司的控制权;处置日,丁公司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0200万元,公允价值为10700万元。丁公司在2×10 年7日至2×12年6月30日之间实现的净利润为600 万元,其他综合收益为100 万元。 (一)个别财务报表会计处理: 丙公司在丧失对丁公司控制权当期的个别财务报表中,会计处理如下: 1.确认股权投资处置损益。 将处置价款(8000万元)与其账面价值(9000×40%/60%=6000万元)之间的差额(2000万元)计入期投 资收益。 借:银行存款8000万元; 贷:长期股权投资——丁公司6000万元; 投资收益2000万元。 2.对于处置后剩余股权(即持有的丁公司20%股权投资)的处理,可能存在以下三种情形: 一是对丁公司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应当按其账面价值确认长期股权投资,并以成本法核算。 二是对丁公司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有报价、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应当按其账面价值确认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交易性金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进行后续计量。 三是能够对丁公司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属于因处置投资导致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能由控制转为具有重大影响或者共同控制的情形,应当先按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相关规定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再采用权益法核算。 如果属于第一种情形,丙公司应当按照账面价值3000万元(9000-6000)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并采用 成本法核算; 如果属于第二种情形,丙公司应当按照账面价值3000 万元转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交易性金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进行后续计量。 如果属于第三种情形,丙公司应当按照以下三个步骤进行会计处理: 第一步,将剩余股权投资账面价值3000 万元与原投资时应享有丁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3000-10000×20%=1000 万元)作为商誉,该部分商誉的价值不需要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进 行调整;

关于以原材料投资的会计处理

关于以原材料投资的会计处理 原材料是会计要素流动资产中存货的范畴,原材料对外投资则是视同销售的行为。关于视同销售业务的账务处理,目前存在两种会计处理方法,第一种方法需要确认销售收入、然后根据销货成本与销售收入配比的原则结转销货成本;而第二种方法则不需要确认销售收入、直接结转销货成本,按计税价格计算销项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了八种视同销售行为: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销售代销货物;非同一县(市),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他机构用于销售;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针对以上视同销售业务的账务处理,除前3项业务符合会计销售条件,发生时一般均通过正常营业收入账户核算,其余5项业务会计准则仅规定“企业将自产产品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的”在会计处理上作销售核算,剩余4项则均按存货成本计价,不作销售处理。笔者以原材料对外投资业务为例,探讨该行为两种不同账务处理方法的差异。 关于原材料对外投资业务的账务处理,一种方法是不确认销售收入而直接结转存货成本,按计税价格计算销项税,对于企业发生的存货对外投资行为作了如下的账务处理:

例:用原材料一批对外投资,原材料的账面价值为100,000元,投资双方的不含税协商价值为100,000元,增值税按协商价值的17%计算。 借:长期股权投资117,000 贷:原材料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0 以上的会计账务处理有其理论依据,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指出,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要确认销售商品收入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以实物用于对外投资时,货物的所有权虽然已转移,但企业取得的是股权证明,而非现金或等价物;未来投资收益能否实现、投资能否收回,实际取决于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状况。所以,销售不能成立。由于不能同时满足上述五个条件,因此,会计上不能做收入处理,而应该按成本转账。即使会计人员有独立的选择判断的权利,对照收入准则的五个条件和收入的定义,对外投资做收入,至少是不严谨的。

日常业务会计分录处理

日常会计分录处理: (1)收到美元资本金 借: 银行存款—美元户—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贷: 实收资本—XXXXX (2)资本金结汇 1、结汇入销售公司基本户 借: 银行存款—基本户—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贷: 银行存款—美元户—收到其他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以预付款方式结汇给总公司 借: 预付账款—总公司 贷: 银行存款—基本户—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设立分公司支付的开办费用 借: 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贷: 银行存款/ 库存现金—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正式营业后将开办费转入期间费用(发生第一笔销售收入时为正式营业,之前为开办期) 借: 管理费用—开办费 贷: 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5)进货 5.1 取得发票的进货 借: 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进项税额 贷: 应付账款—供应商 5.2 未取得发票的暂估入库 借: 库存商品(不含税金额) 贷: 应付账款—供应商(不含税金额) (6)付货款 借: 应付账款—供应商 贷:

银行存款—人民币账户—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7)销售7.1 赊销 借: 应收账款—客户 贷: 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销项税额 7.2 现售 借: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贷: 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销项税额 7.3 分期收款销售 商场扣点店销售给客人时: 借:发出商品—商场贷: 库存商品 商场通知结款时确认销售: 借:应收账款—商场

贷: 主营业务收入 贷: 应交税金—销项税额 同时结转对应的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 发出商品—商场 (8)收回货款 借: 现金/银行存款—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贷:应收账款—客户 (9)结转销售成本 借: 主营业务成本 贷: 库存商品 10)调拨 1、销售公司非独立核算门市之间的库存调拨 借: 库存商品

浅谈或有事项的会计处理

浅谈或有事项的会计处理 写作意图: 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环境变得越来越复杂,财务担保、亏损合同、未决诉讼、企业重组等不确定性事项已不再罕见,几乎所有的上市公司在其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中都会面临着类似的交易或事项。这些事项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为上市公司的高层管理者进行利润操纵提供了重要途径,对上市公司的经营成果、利润质量产生了不可小觑的影响。 为使企业能够合理地处理这些具有较大不确定性的交易或事项,许多国家均已颁布相关准则或法规去规范企业对该类事项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但我国企业对或有事项的确定、计量、记录和披露仍存在较大的问题。对或有事项的会计处理具有主观随意性,不愿意记录、披露或有事项,倾向于尽量少确定、少计量、少记录、少披露或有事项,甚至不确认、不计量、不计录、不披露或有事项。同时,由于或有事项的会计处理过于依赖会计人员的职业估计,使得审计人员难以判断相关信息的真实性与可靠性。因此,结合或有事项会计处理的非制度性影响因素,提出规范建议,尽量缩小企业高层管理者利用或有事项的不确定性进行利润操纵的空间,显得越来越重要。 研究意义 虽然我国在或有事项会计处理方面已经形成了一个单独、具体的会计准则,并且该准则是在2000 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的基础上所做出的修订和改善,趋向于国际会计准则的相关内容,但由于该准则自身仍存在不足,就使得我国或有事项会计处理存在理论缺陷。本文结合准则存在的缺陷,借鉴国际准则,提出完善或有事项会计处理规定的建议,进一步完善我国或有事项准则,弥补我国或有事项会计处理的理论缺陷,为企业进行或有事项会计处理提供更严谨的理论依据,推动我国或有事项会计的理论发展。 一、或有事项的认知 (一)或有事项的概念 1、或有事项的定义 或有事项是因过去的交易或事项而使企业承担的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流出或流入的不确定性事项,是企业承担的因过去某些交易或事项的发生而形成的将来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的事项。常见的或有事项包括:未决诉讼或仲裁、产品质量保证、债务担保、亏损合同、重组义务等。 2、或有事项的特征 (1)较大的不确定性 或有事项是因过去的交易或事项而形成的不确定性事项,具有较大的不确

采矿业特殊业务的会计处理

[转载]采矿业特殊业务得会计处理 目前,全球所有得会计准则都就是结合制造业得生产经营特点制订得。随着非制造业在经济活动中得比重越来越大,如何规范非制造业不同于制造业得特殊业务得会计处理,成为制订会计准则必须面对得问题。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针对农业企业、保险业、石油天然气开采业与建筑业得特殊业务分别制订了专门得会计准则(CAS6生物资产、CAS26原保险合同、CAS27再保险合同、CAS28石油天然气开采、CAS16建造合同);而CAS23-25及CAS38四项关于金融资产得准则,虽然适用于所有行业,但主要就是针对金融业(尤其就是商业银行)得。 采矿业企业得业务大部分与制造业一致,因此中国没有对其制订专门准则,但它也确实存在一些具有行业特殊性得业务,目前实务中主要依赖会计师得职业判断进行处理. 1、探矿权及勘探支出得会计处理 探矿权就是指在依法取得得勘查许可证规定得范围内勘查矿产资源得权利。企业在取得探矿权前,为了初步识别一个区域就是否有勘探价值,会发生勘探支出;企业取得探矿权后,为了详细探明资源储量,也会发生勘探支出。如果勘探表明该区域存在经济可采储量,则企业将申请采矿权,在该区域开展采矿活动.采矿活动得会计处理与制造业基本一致,但探矿权及勘探支出得会计处理没有明确规定。

对于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探矿权取得支出与勘探支出都暂 时资本化,确认为油气资产.如果勘探确定油井或气井发现了探明经济可采储量得,那就确定资本化;而如果确定未发现探明经济可采储量得,应将钻探该井得支出扣除净残值后计入 当期损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石油天然气以外得采掘业企业得勘探与评价活动参照油气准则执行",似乎为石油天然气以外得采掘业企业得相关会计处理已经做出了明 确规定.但就是,其她采掘业企业不可能使用“油气资产”这个科目来归集探矿权及勘探支出,因此实务中如何“参照执行"就存在不同得理解:对于探矿权,大部分企业确认为无形资产。但就是,通常意义上得无形资产,比如采矿权、专利权、土地使用权等,在确认时就能为企业带来现金流量;而探矿权要为企业带来现金流量,必须经历一个勘探得过程.从这个角度来瞧,探矿权类似于制造业得在建工程或开发支出,就是需要继续投入才可能为企业带来现金流量得资产。在制造业中,在建工程最终会转为固定资产,开发支出最终会转为无形资产。目前,开发支出特指研发部门发生得、预计未来将产生有商业化价值成果得支出。探矿权继续投入后最终形成得资产,有人认为就是有形得固定资产(即一个具体得矿),也有人认为就是无形得采矿权.我们倾向于探矿权继续投入 得结果就是一个具体得矿,而采矿权专门用于核算向国土部

银行会计核算办法-债券投资业务

XX银行债券投资业务核算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债券投资业务核算,根据财政部2006年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应用指南、《XX市商业银行债券投资业务指引》和《XX市商业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债券投资是指本行以自营方式买入债券 资产以获取利息收入或买卖价差收益的行为。 第三条本行可投资的债券,包括政府债券(国债)、金融债券、和其他类型债券。 第四条本行债券投资业务会计核算的目标是: (一)将本行自营债券投资按照新准则规定的四分类进行核算; (二)在明确债券持有目的的基础上对其进行分类,需进行债券重分类时按照准则的有关要求进行核算; (三)交易性债券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四)可供出售债券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终止确认时将权益里累计的公允价值变动转入当期损益; (五)贷款和应收款项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

(六)持有至到期债券和应收款项初始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 第二章主要定义 第五条本核算办法涉及的主要定义如下: (一)公允价值: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 (二)摊余成本:是指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 1.扣除已偿还的本金; 2.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 (三)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四)交易费用:是指可直接归属于购买、发行或处置金融工具新增的外部费用。新增的外部费用,是指企业不购买、发行或处置金融工具就不会发生的费用; (五)交易性金融资产: 1.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回购或赎回; 2.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 3.属于衍生工具,但不包括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

会计基础第四章 主要经济业务事项账务处理

第四章主要经济业务事项账务处理 一、单项选择题(下列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将选定答案的编号,用英文大写 字母填入括号内) 1.利润分配结束后,利润分配”总分类科目所属的明细分类科目中只有()有余额。“B.其他转入A.提取盈余公积Dc.应付利润.未分配利润 )。2.下列属于“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内容的是( A.行政管理人员的工资B.各种销C.借款的利息D.非常损失售费用 )。3.下列项目中,影响营业利润的因素是( A.营业外收入B.所得税费用C.管理费用D.营业外支出 4.某一般纳税企业购人不需要安装设备一台,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买价40000元,增值税6800元, )元。账价值为(元,保险费600元。则该设备的人另支付运杂费1200A.41800B.48600 C.48000D.41200 5.某一般纳税企业购人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买价150000元,增值税25500元,另支付运 杂费1000元,其中运费800元(可抵扣增值税税率为7%)。则该材料收到时的人账价值为()元。 D.176500151000C.150744A.150944B.6.某企业购买材料一批,买价3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510元,运杂费200元,开出商业汇票支付,但材 料尚未收到,应贷记()科目。 C.银行存款D.应A.原材料付票据B.材料采购 7.当企业不设置“预付账款”科目时,预付)核算。货款时应通过( A.应收账款的借方B.应收账款的方D.应付账款的贷贷方C.应付账款的借方 8.某一般纳税企业购入甲材料800千克、乙材料600千克,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甲材料的买价为16000元, 乙材料的买价为18000元,增值税为5780元。甲、乙材料共同发生运杂费4480元,其中运费4000元,运费 中允许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280元。企业规定按甲、乙材料的重量比例分配采购费用。则甲材料应负担 的运杂费为()元。 B.2560C.2240D.A.24002000 )科目。9.某企业生产车间主任出差归来,报销会议费等差旅费1560元,应借记( A.管理费用B.制造费用C.财务费用D.销售费用 )科目。10.某企业为生产车间机器设备计提折IH5800元,应借记( A.制造费用B.生产成本c.管理费用D.库存商品 11.某企业月初甲产品在产品成本为7800元,本月为生产甲产品投入生产费用18000元,月末有在产品成本 为6200元,则本月完工入库甲产品成本为()元。 1800D.1...A25800B18000C19600资工人的工产元,要求按照生24000用费生制造车间发品,本月一产两种B、A产生车间月份一8业.某企12.

特殊销售方式

特殊销售方式下销售额的确定 1、采取折扣折让方式销售 (1)折扣销售: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注明的,可以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2)销售折扣:按照全额计税,折扣额作为财务费用。 (3)实物折扣:按照正品的销售额和赠品的销售额合计作为计税销售额。 (4)销售后返现:按照销售时收取的销售总额计税。 2、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可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增值税。 政策要点:除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以外,其余以旧换新业务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有偿收回的旧货物,一般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税不能抵扣。 3、采取还本销售方式销售 销售价格就是货物销售价格,不得扣减还本支出。 4、采取以物易物方式销售 以物易物双方都应作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按规定核算购货额并计算进项税额。 政策要点:双方为相互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双方均应计算销项税额,而没有进项税额;双方互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双方均应计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可抵扣 以物易物是一种较为特殊的购销活动,是指购销双方不是以货币结算,而是以同等价款的货物相互结算,实现货物购销的一种方式。会计上应当按照非货币交易原则处理,双方确认收入的实现。 5、包装物押金是否计入销售额 (1)包装物租金,在销货是作为价外费用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后,并入计税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 (2)一般规定:纳税人为销售货物(不包括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时间在1年内又未过期的,一般不并入销售额征税。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包装物押金,应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并入计税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 (3)对销售啤酒、黄酒所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按押金的一般规定处理。 (4)对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税。 6、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的销售额的确定 (1)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3)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率)/(1-消费税税率)或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率)+消费税税款 成本:自产货物的成本为实际生产成本;外购货物的成本为采购成本。成本利润率有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

第五章长期股权投资 一、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 (一)同一控制下形成控股合并的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处理 1.处理原则 从最终控制方角度确定相应的处理原则:不按公允价值调整;合并中不产生新的资产和负债、不形成新的商誉。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合并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控股合并的情况下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 (1)以支付现金、非现金资产作为合并对价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指相对于最终控制方而言的账面价值,下同),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享有被投资单位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应收股利”科目,按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贷记有关资产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如果为借方差额,借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借记“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2)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对价 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对价的,应按所取得的被合并方账面净资产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该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和留存收益。 【注意】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与所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佣金、手续费,即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费用,应自所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发行收入中扣减,在权益性证券发行有溢价的情况下,自溢价收入中扣除,在权益性证券发行无溢价或溢价金额不足以扣减的情况下,应当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二)非同一控制下形成控股合并的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处理 1.处理原则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购买方为了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放弃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均应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基于上述原则,购买方应当按照确定的企业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1)企业合并成本 合并成本=支付价款或付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或承担的负债的公允价值+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 公允价值 注意问题: ①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发行债券方式进行的企业合并,与发行债券相关的佣金、手续费等应计入债务性债券的初始计量金额。 ③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与所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佣金、手续费等应自所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发行收入中扣减。 (2)付出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的处理 采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控股合并时,支付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分别不同情况处理: ①合并对价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②合并对价为长期股权投资或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③合并对价为存货的,应当作为销售处理,以其公允价值确认收入,同时结转相应的成本。 ④合并对价为投资性房地产的,以其公允价值确认其他业务收入,同时结转其他业务成本。 (3)企业合并成本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差额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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