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生物限度检查法操作规程

微生物限度检查法操作规程
微生物限度检查法操作规程

制药GMP管理文件

一、引用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S药典(2005年版)一部。

二、目的:本标准规定了微生物限度检查法标准操作规程。

三、适用范围:适用于微生物限度的检查。

四、责任者:质检人员。

正文:

1、简述微生物限度检查法系检查非规定灭菌制剂及其原料、辅料受微生物污染程度的方法。检查项目包括细菌数、霉菌数、酵母菌数及控制菌检查。

微生物限度检查应在环境洁净度10000级下的局部洁净度100级的单向流空气区域内进行。检验全过程必须严格遵守无菌操作,防止再污染。单向流空气区域、工作台面及环境应定期按《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悬浮粒子、浮游菌和沉降菌的测试方法》的现行国家标准进行洁净度验证。

供试品检查时,如果使用了表面活性、中和剂或灭活剂,应证明其有效性及对微生物的生长和存活无影响。

除另有规定外,本检查法中细菌培养温度为30~35℃;霉菌、酵

母菌培养温度为23~28℃;控制菌培养温度为35~37℃。

检验结果以1g、1ml、10g、10ml或10㎝2为单位报告。

检验量:检验量即一次试验所用的供试品量(g、ml、㎝2)。除另有规定外,一般供试品的检验量为10g或10ml;贵重药品、微量包装药品的检验量可以酌减。要求检查沙门氏菌的供试品,其检验量应增加10g或10ml。

检验时,应从2个以上最小包装单位中抽取供试品。一般应随机抽取不少于检验用量(两个以上最小包装单位)的3倍量供试品。2、供试液的制备

根据供试品的理化特性与生物学特性,采取适宜的方法制备供试液。供试液制备若需用水浴加温时,温度不应超过45℃供试液从制备至加入检验用培养基,不得超过1小时。

除另有规定外,常用的供试液制备方法如下。

(1),液体供试品取供试品10ml,加PH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至100ml,混匀,作为1:10的供试液了。油剂可加入适量的无菌聚山梨酯80使供试品分散均匀。水溶性液体制剂也可用混合的供试品原液作为供试液。

(2)固体、半固体或黏稠性供试品取供试品10g,加PH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对至100ml,用匀浆仪或其他适宜的方法,混匀,作为1:10的供试液,必要时加适量的无菌聚山梨酯80,并置水浴中适当加温使供试品分散均匀。

(3)用特殊供试液制备方法的供试品

非水溶性供试品方法1,取供试品5g(或5ml),加至含溶化的(温度不超过45℃)5g司盘80、3g单硬脂酸甘油酯、10g聚山梨酯80无菌混合物的烧杯中,用无菌玻棒搅拌成团后,慢慢加入45℃的PH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至100ml。边加边搅拌,使供试品充分乳化,作为1:20的供试液。

方法2,取供试品10g,加至含20ml无菌十四烷酸异丙酯和无菌玻璃珠的适宜容器中,必要时可增加十四烷酸异丙酯的用量,充分振摇,使供试品溶解。然后加入45℃的PH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100ml,振摇5~10分钟,萃取,静置使油水明显分层,取其水层作为1:10的供试液。

3、细菌、霉菌及酵母菌计数

(1)菌液制备接种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枯草芽孢杆菌的新鲜培养物至营养肉汤培养基或营养琼脂培养基中,培养18~24小时;接种白色念珠菌的新鲜培养物至改良、马丁培养基或改良马丁琼脂培养基中,培养24~48小时。上述培养物用0.9%无菌氧化钠溶液制成每1ml含菌数为50~100cfu的菌悬兴。接种黑曲霉的新鲜培养物至改良马丁琼脂斜面培养基中,培养5~7日,加入3~5ml0.9%无菌氯化钠溶液,将孢子洗脱,然后,吸出孢子悬液(用管口带有薄的无菌棉花或纱布能过滤菌丝的无菌毛细吸管)至无菌试管同人,用0.9%无菌氯化钠溶液制成每1ml含孢子数50~100cfu的孢子悬液。(2)检查法

平皿法采用平皿法进行菌数测定时,应取适宜的连续2~3个稀

释级的供试液。

取供试液1ml,置直径90㎜的无菌平皿中,注入15~20ml温度不超过45℃的溶化的营养琼脂培养基或玫瑰红钠琼培养基或酵母浸出粉胨葡萄糖琼脂培养基,混匀,凝固,倒置培养,每稀释级每种培养基到少制备2个平板。

阴性对照试验取试验用的稀释液1ml,置无菌平皿中,注入培养基,凝固,倒置培养。每种计数用的培养基各制备2个平板,均不得有菌生长。

培养和计数除另有规定外,细菌培养48小时,逐日点计菌落数,一般以48小时的菌落数报告;霉菌、酵母菌培养72小时,逐日点计菌落数,一般以72小时的菌落数报告;必要时,可适当延长培养时间至5~7日进行菌落计数并报告。菌落蔓延生长成片的平板不宜计数。点计菌落数后,计算各稀释级供试液的平均菌落数,按菌数报告菌数。若同稀释级两个平板的菌落平均数不小于15,则两个平板的菌落数不相差1倍或以上。

一般营养琼脂培养基用于细菌计数;玫瑰红钠琼脂培养基用于霉菌及酵母菌计数;酵母浸出粉胨葡萄琼脂培养基用于酵母菌计数。在特殊情况下,若营养琼脂培养基上长有霉菌和酵母菌、玫瑰红钠琼脂培养基上长有细菌,则应分别点计霉菌和酵母菌、细菌菌落。然后将营养琼脂培养基上的霉菌和酵母菌或玫瑰红钠琼脂培养基上的细菌数,与玫瑰红钠琼脂培养基中的霉菌和酵母菌数或营养琼脂培养基中的细菌数进行比较,以菌落数高的培养基中的菌数为计数结果。

菌数报告规则宜选取细菌、酵母菌平均菌落数在30~300之间、霉菌平均工菌落数在30~100之间的稀释级,作为菌数报告(取两位有效数字)的依据。

(1)当仅有1个稀释级的菌落数符合上述规定,以该级的平均菌落数的值报告菌数。

(2)当同时有2个稀释级的菌落数符合上述规定时,视两者比值(比值为高稀释级的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的值除以低稀释级的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的值)而定。若比值不大于2,以两稀释级的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的均值报告菌落数;若比值大于2但不超过5早,以低稀释级的菌落乘以稀释倍数值报告菌数;当出现比值大于5,或高稀释级的菌落数大于或等于低稀释级的菌落数等异常情况时,应查明原因再行检查,必要时,应进行方法的重新验证。

(3)当各稀释级的平均菌落数均小于30,以低稀释级的平均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的值报告菌数。

(4)如各稀释级的平板均无菌落生长,或仅最低稀释级的平板有菌落生长,但平均菌落数小于1时,以<1乘以最底稀释倍数的值报告菌数。

4、控制菌检查

(1)菌液的制备

接种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乙型副伤寒沙门氏菌、铜绿假单胞菌的新鲜培养物至营养肉汤培养基或营养琼脂培养基中,生孢梭菌的新鲜培养物至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中,培养18~24小时。

用0.9%无菌氯化钠溶液制成每1ml含菌数为10~100cfu的菌悬液。

(2)大肠杆菌(Escherichia coli)取供试液10ml(相当于供试品1g、1ml、10㎝2),直接或处理后接种至适量(不少于100ml)的胆盐乳糖培养基中,培养18~24小时,必要时可延长至48小时。

取上述培养物0.2ml,接种至含5mlMUG培养基的试管内,培养,于5小时、24小时在366nm紫外线下观察,同时用未接种的MUG培养基作本底对照。若管内培养物呈现荧光,为MUG阳性;不呈现荧光,为MUG阴性。观察后,沿培养管的管壁加入数滴靛基质试液,液面呈玫瑰红色,为靛基质阳性;呈试剂本色,为靛基质阴性。本底对照应为MUG阴性和靛基质阴性。

如MUG阳性、靛基质阳性,判供试品检出大肠杆菌;如MUG阴性、靛基质阴性,判供试品未检出大肠杆菌;如MUG阳性、靛基质阴性,或MUG阴性、靛其质阳性,则应取胆盐乳糖培养基的培养物划线接种于曙红亚甲蓝琼脂培养或麦康凯琼脂培养基的平板上,培养18~24小早时。

若平板上无菌落生长或生长的菌落与表14所列的菌落形态特征不符,判供试品未检出大肠杆菌。若平板上生长的菌落与表14所列的菌落形态特征相符或疑似,应进行分离、纯化、染色镜检和适宜的生化试验,确认是否为大肠杆菌。

表14 大肠杆菌菌落形态特征

大肠菌群(Coliform ) 取含适量(不少于10ml )的胆盐乳糖发酵培养基管3支,分别加入1:10的供试液1ml (含供试品0.1g 或0.1ml )、1:100的供试液1ml (含供试品0.01g 或0.01ml )、1:1000的供试液1ml (含供试品0.001g 或0.001ml ),另取1支胆盐乳糖发酵培养基管加入稀释液1ml 作为阴性对照管,培养18~24小时。 胆盐乳糖发酵管若无菌生或有菌生长但不产酸产气,判该管未检出大肠菌群;若产酸产气,应将发酵管中的培养物分别划线接种于曙红亚甲蓝琼脂培养基或麦康凯琼脂培养基的平板上,培养18~24小时。

若平板上无菌落生长或生长的菌落与表15所列的菌落形态特征不符或为非革兰氏阴性无芽孢杆菌,判该管未检出大肠菌群;若平板上生长的菌落与表

15所列的菌落形态特征相符或疑似,且为革兰氏阴性无芽孢杆菌,应进行了确证试验。

表15 大肠菌群菌落形态特征

(3)沙门氏菌(Salmonella)取供试品10g或10ml,直接或处理后接种至适量(不少于200ml)的营养肉汤培养基中,用匀浆仪或其他适宜方法混匀,培养18~24小时。

取上述培养物1ml,接种于10ml四硫磺酸钠亮绿培养基中,培养18~24小时后,分别划线接种于胆盐硫乳琼脂(或沙门、志贺菌属琼脂)培养基和麦康凯琼脂(或曙红亚甲蓝琼脂)培养基的平板上,培养18~24小时(必要时延长至40~48小时)。若平板上无菌落生长,或生长的菌落不同于表17所列的特征,判供试品未检出沙门菌。

若平板上生长的菌落与表17所列的菌落形态特征相符或疑似,用接种针挑选2~3个菌落分别三糖铁琼脂培养基高斜面上进行斜面和高层穿刺接种,培养18~24小时,如斜面未见红色、底层未见黄色;或斜面黄色、底层无黑色,判供试品未检出沙门氏菌。否则,应取三糖铁琼脂培养基斜面的培养物进行适宜的生化试验和血清凝集试验,确认是否为沙门氏菌。

表17 沙门氏菌菌落形态特征

(4)金黄色葡萄球菌(Staphylococcus aureus)取供试液10ml(相当于供试品1g、1ml、10㎝2),直接或处理后接种至适量(不少于100ml)的亚碲酸钠(钾)肉汤(营养肉汤)培养基中,培养18~24小时必要时可延长至48小时。取上述培养物,划线接种于卵黄氯化钠琼脂培养基或甘露醇氧化钠琼脂培养基的平板上,培养24~72小时。若平板上无菌落生长或生长的菌落不同于表18所列特征,判供试品未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

若平板上生长的菌落与表18所列的菌落特征相符或疑似,应挑选2~3个菌落,分别接种于营养琼脂培养基斜面上,培养18~24小时。取营养琼脂培养基的培养物进行革兰氏染色,并接种于营养肉汤培养基中,培养18~24小时,做血浆凝固酶试验。

表18 金黄色葡萄球菌菌落形态的特征

血浆凝固酶试验取灭菌小试管3支,各加入血浆和无菌水混合液(1:1)0.5ml,再分别加入可疑菌株的营养肉汤培养物(或由营养琼脂培养基斜面培养物制备的浓菌悬液)0.5ml、金黄色葡萄球菌营养肉汤培养物(或由营养琼脂培养基斜面培养物制备的浓菌悬液)0.5ml、营养肉汤或0.9%无菌氯化钠溶液0.5ml,即为试验管、阳性对照管和阴性对照管。将3管同时培养,3小时后开始观察直至24小时。阴性对照管的血浆应流动自如,阳性对照管血浆应凝固,若试验管血浆凝固者为血浆凝固酶试验阳性,否则为阴性。如阳性对照管或阴性对照管不符合规定时,应另制备血浆,重新试验。

若上述疑似菌为非革兰氏阳性球菌、血浆凝固酶试验阴性,判供试品未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

5、结果判断

供试品检出控制菌或其他致病菌时,按一次检出结果为准,不再复试。

供试品的细菌数、霉菌和酵母菌数,其中任何下项不符合该品种项下的规定,应从同一批产品中随机抽样,独立的复试2次,以3次

结果的平均值报告菌数。

眼用制剂检出霉菌和酵母菌数时,须以2次复试结果均不得长菌,方可判供试品的霉菌和酵母菌数符合该品种项下的规定。

若供试品的细菌数、霉菌和酵母菌数及控制菌三项检验结果均符合该品种项下的规定,判供试品符合规定;若其中任何一项不符合该品种项下的规定,判供试品不符合规定。

微生物限度检查方法及其验证报告(修改)

文件编号:73021微生物限度检查方法及其验证报告

目录1 样品相关信息 1.1 基本信息 2 主要仪器设备和试验耗材信息 2.1 主要使用的仪器设备 2.2 试验用培养基 2.3 试验用试剂 2.4 试验用菌种 3 试验环境 3.1 无菌室 3.2 洁净工作台 3.3 生物安全柜 4 试验方案 4.1 验证试验目的 4.2 微生物限度检查方法草案 5 方法验证试验 5.1 菌液制备 5.2 计数培养基适用性检查 5.3 控制菌检查用培养基使用性检查 5.4 供试液制备 5.5 方法验证 5.5.1 菌落计数方法验证试验 5.5.2 控制菌检查方法的验证 5.6 方法验证结论 6 供试品微生物限度检查结果

1 样品相关信息 1.1 基本信息(三批) 2 主要仪器设备和试验耗材信息2.1 主要使用的仪器设备 2.2 试验用培养基 2.2.1 对照培养基

2.2.2 试验用培养基 2.3 试验用试剂 2.4 试验用菌种

3 试验环境 《中国药典》2015版规定,微生物限度检查应在环境洁净度10000级下的局部洁净度100级的单向流空气区域进行。 本公司微生物限度室、阳性对照室、生物安全柜及超净工作台洁净度检测无特殊情况下每季度进行一次。 3.1 无菌室 无菌室按《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GB 50457-2008监测,静态洁净度检测结果符合GB50457-2008对10000级洁净度要求。 3.2 超净工作台 超净工作台按《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GB50457-2008监测,静态洁净度检测结果符合GB50457-2008对100级洁净度要求。 超净工作台沉降菌检测记录 2015.11.15 3.3生物安全柜 生物安全柜按《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GB50346-2011监测,静态洁净度检测结果符合GB50457-2008对100级洁净度要求。 生物安全柜沉降菌监测记录 2015.11.15 4 试验方案 按《中国药典》2015年版第四部:(通则1105)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微生物计数法、(通则1106)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控制菌检查法、(通则1107)非无菌药品微生物限度标准及(通则1121)抑菌效力检查法规定,本品微生物限度标准为:1g供试品中,需氧菌总数不得过1000cfu,霉菌和酵母菌总数不得过100cfu,大肠埃希菌不得检出。

微生物限度检测方法验证操作规程(2015年版)

微生物限度检测方法验证操作规程 1 目的 确认所采用的方法适合于该产品的微生物限度检测。 2 依据 《中国药典》2015版。 3 范围 所有需进行微生物限度检测的产品。 4 责任 4.1验证小组负责检验方法验证/确认方案的起草、验证/确认方案的实施。 4.2验证委员会负责验证/确认方案的审批,验证/确认结论的审核。 5 程序 5.1 由验证小组提出验证申请,验证方案编制完成后,填写《确认和验证方案审批表》,经验证小组会签,报验证委员会审核,由生产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批准后,验证方案编制人对验证小组其余人员进行培训后,方可按验证方案试验。 5.2 试验完成后及时编制验证报告,并填写《验证报告审批表》,经验证小组会签,报验证委员会审核,由生产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批准后,验证报告结论才可实施。 6 内容 6.1 概述 通过验证以确认所采用的方法适合于该产品的需氧菌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的测定及控制菌的检查。根据样品特性制订检验方法和检验条件,按制定的方案进行试验,根据验证结果判断是否符合验证标准。若符合,按验证的方法和条件进行产品的微生物限度检查;若不符合,重新建立制订检验方法和检验条件,再进行验证,直至验证结果符合设立的验证标准。 6.2 需氧菌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计数方法的验证 6.2.1 验证用菌株

铜绿假单胞菌[CMCC(B)10 104] 金黄色葡萄球菌[CMCC(B)26 003] 枯草芽孢杆菌[CMCC(B)63 501] 黑曲霉[CMCC(F)98 003] 白色念珠菌[CMCC(F)98 001] 6.2.2 验证用菌液制备 6.2.2.1接种铜绿假单胞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与枯草芽孢杆菌至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中,于30~35℃培养18~24小时。取上述培养物各1ml,用0.9%无菌氯化钠溶液或pH 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制成适宜浓度的菌悬液,备用。 6.2.2.2 接种白色念珠菌至沙氏葡萄糖液体培养基中,于20~25℃培养2~3天。取上述培养物1ml,用0.9%无菌氯化钠溶液或pH 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制成适宜浓度的菌悬液,备用。 6.2.2.3接种黑曲霉至沙氏葡萄糖琼脂培养基上,于20~25℃培养5~7天,加入含0.05%(ml/ml)聚山梨脂80的0.9%无菌氯化钠溶液或pH 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将孢子洗脱。然后,用适宜方法吸出孢子悬液至无菌试管内,用含0.05%(ml/ml)聚山梨脂80的0.9%无菌氯化钠溶液或pH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制成适宜浓度的孢子悬液,备用。 6.2.3 供试液的制备 6.2.3.1 水溶性供试试品 取供试品,用pH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或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溶解或稀释制成1:10供试液。若需要,调节供试液pH值至6~8。必要时,用同一稀释液将供试液进一步10倍系列稀释。水溶性液体制剂也可用混合的供试品原液作为供试液。 6.2.3.2 水不溶性非油脂类供试品 取供试品,用pH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或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溶解或稀释制成1:10供试液。分散力较差的供试品,可在稀释液中加入表面活性剂如0.1﹪的聚山梨酯80,使供试品分散均匀。若需要,调节供试液pH值至6~8。必要时,用一稀释液将

微生物限度检查记录 版

表:微生物限度检查记录(通用) 三、大肠埃希菌检查 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配制批号:)、麦康凯液体培养基(配制批号:)麦康凯琼脂培养基(配制批号:)

微生物限度检查记录 (30~35℃,3~5天) 20℃~25℃,5~7天) 沙氏葡萄糖琼脂培养基(配制批号:) 三、控制菌检查(30-35℃)

表: 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配制批号:)、麦康凯液体培养基(配制批号:)麦康凯琼脂培养基(配制批号:) (30℃~35℃) 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配制批号:)、RV沙门增菌液体培养基(配制批号:),木糖赖氨酸脱氧胆酸盐琼脂培养基(配制批号:)、三糖铁琼脂(配制批号:) 五、耐胆盐革兰阴性菌检查 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配制批号:)、肠道菌增菌液体培养基(配制批号:),紫红胆盐葡萄糖琼脂培养基(配制批号:)

表: (含药材原粉的片剂) 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配制批号: )、麦康凯液体培养基(配制批号: )麦康凯琼脂培养基(配制批号: ) (30℃~35℃) 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配制批号: )、RV 沙门增菌液体培养基(配制批号: ),木糖赖氨酸脱氧胆酸盐琼脂培养基(配制批号: )、三糖铁琼脂(配制批号: ) 五、耐胆盐革兰阴性菌检查 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配制批号: )、肠道菌增菌液体培养基(配制批号: ),紫红胆盐葡萄糖琼脂培养基(配制批号: )

表:微生物限度检查记录(蛇胆川贝液) 三、大肠埃希菌检查 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配制批号:)、RV沙门增菌液体培养基(配制批号:),木糖赖氨酸脱氧胆酸盐琼脂培养基(配制批号:)、三糖铁琼脂(配制批号:)

微生物限度检查办法验证方法

精心整理 微生物限度检查方法验证方案 1.目的: 为确认所采用的方法适合于该药品的微生物限度检查,包括细菌、霉菌及酵母菌计数和控制菌检查,特制定本验证方案,通过比较试验菌的恢复生长结果,来评价整个检验方法的准确性、有效性和重现性,以确认供试品在该实验条件下无抑菌活性或其抑菌活性可忽略不计,所采用的方法适用于该品种的微生物限度检查。 2.3. 4.0.22um 121营养肉汤培养基、胆盐乳糖培养基(BL )、改良马丁琼脂培养基、4-甲基伞形酮葡糖苷酸培养基(MUG )等脱水培养基,按照相应的配制说明,用纯化水配制、分装后,在2小时内,放于湿热灭菌器中,在121℃,灭菌15 min ,在3周内使用。 4.4.1.3试验用稀释剂/缓冲液、冲洗液的制备:取在有效期内的试剂,按照相应的配制方法,配制pH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0.9%无菌氯化钠溶液、0.05%(ml/ml )聚山梨酯80的0.9%无菌氯化钠溶液等,用纯化水配制,加热使溶,过滤,分装,在121℃,灭菌15 min ,在3周内使用。

4.4.2 试验菌的制备和稀释: 4.4.2.1细菌、霉菌及酵母菌计数方法验证用菌液: 4.4 4.4 4.4 4.4.2.2控制菌检查方法验证用菌液: 1ml 含菌10 3g单 45℃pH7.0 液。 3 4.4.4.2试验组: 4.4.4.2.1 平皿法:分1:20的供试液1ml和试验菌液(含菌50~100CFU)1ml,注入同一直径90mm的灭菌平皿中,每株试验菌平行制备2个平皿。 4.4 4.4

4.4.4.4.1 平皿法:取1:20供试液1ml,注入直径90mm的灭菌平皿中,每种培养基平行制备2个平皿。 4.4 4.4.4.5稀释剂对照组:若供试液制备需要分散、乳化、中和、离心等特殊处理时,需增加稀释剂对照组,以考察供试液制备过程中微生物受影响的程度。 4.4 养48 培养72 稀释剂对照组回收率= 结果判定:在3次独立的平行试验中,稀释剂对照组的回收率应均不低于%。试 菌回收率低于70%,则应采用薄膜过滤法、培养基稀释法、离心沉淀集菌法、中和法等方法或联合使用上述方法消除供试品的抑菌活性,并重新进行方法学验证。 4.4.4.11细菌、霉菌及酵母菌计数方法验证结果:

药品微生物限度检验方法标准操作规程

药品微生物限度检验方法标准操作规程

标准操作规程 目的:建立一个药品微生物限度检验标准操作规程。 范围:适用于本企业生产的所有品种,本企业所有洁净生产区域,QC微生物限度检查室,洁净工作室等。 责任者:QC主任、化验员。 规程: 本规程引至《中国药典》2000年版。 1. 概述:微生物限度检查系指非规定灭菌制剂及其原辅料受到微生物污染程度的一种检查方法,包括染菌量及控制菌的检查。我公司QC设无菌操作室,用于微生物限度检查。无菌操作室的管理及使用制度见本文附录一。 2. 抽样:供试品应按批号随即抽样,一般抽样量为检验用量(2个以上最小包装单位)的3倍。抽样时,凡发现有异常可疑的样品,应缺陷选用疑问的样品,但因机构损伤明显破裂的包装不得作为样品,凡已能从药品、瓶口(外盖内侧及瓶口周围)外观看出长螨、长霉、虫蛀及变质的药品,可直接判为不合格,无需要再抽样检验。 3. 供试品的保存:供试品在检验之前,应保存在阴凉干燥处,以防供试品中的污染菌因保藏条件所引起致死、损伤或繁殖。供试品在检验之前,应该保持原有包装状态,严禁开启,包装已开启的样品不得作为供试品。 4. 检查: 4.1. 使用设备:电热恒温培养箱、电热恒温水温箱、试管、刻度吸管、量筒、三角瓶、培养皿、试管架、注射器、针头、注射器盒、研钵、75%酒精棉球、紫外灯(365nm波长)。 4.2. 检查的全过程应严格遵守无菌操作,严防再污染。使用设备、仪器、人员及无菌操作室常用的消毒、灭菌方法见本文附录二。除另有规定外,供试品制备成供试液后,均在均匀状态取样。制成供试液后,应该在60分

钟内注皿操作完毕。 标准操作规程 4.3. 培养:除另有规定外,本检查法中细菌培养温度为30-35℃,霉菌、酵母菌培养温度为25-28℃,控制菌培养温度为36±1℃,检验结果的报告以1g、1ml或10cm2为单位。 4.4. 复检 4.4.1. 菌数测定不合格者应复检,控制菌检查以一次检出为准,不再复试,但应保留检出菌株一个月备查。 4.4.2. 以复试项下不合格项目为准,作单项复试。复试需另取同批号样品,测定2次。 4.4.3. 复试报告,以3次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报告。 4.5. 检验报告 4.5.1. 检验报告以1g、1ml或10cm2为单位。 4.5.2. 测定菌数报告,以每次测定结果全部平均值报告。 4.5.3. 控制菌按检验结果报告,如未检出控制菌时,报告为“按规定抽样检验结果未检出XX菌”,如抽样中任意一样品要检出控制菌时,报告为“按规定抽样,检出XX菌,不符合药品微生物限度标准。” 4.6. 培养基、试药及稀释剂的相关内容见本文件附录三。 4.7. 供试液的制备:按供试液的理化特性与生物学特性可采取适宜的方法制成供试液。 4.7.1. 供试品的取样及注意事项 供试品取样应有一定数量,以使检验结果具有代表性,正常的供试品一般每批应随机抽取两瓶或两盒以上的包装单位,检验时每次应分取两瓶(盒)以上的样品共10g或10ml。 供试品在检验前,应严格保持包装的原有状态,不得启开,并放在阴凉干燥处,防止微生物再繁殖,以免影响检验结果,凡已将原包装启开,则无代表性应另取样。 供试品稀释后须在1-2小时内操作完毕,防止微生物繁殖或死亡。 供试品稀释成供试液后,应在均匀状态下取样,凡因抑菌或不溶于水的剂型,其供试品应作特殊处理后进行检验。 4.7.2. 液体供试品:取供试品10ml,加入稀释剂90ml中,混匀,作为

制药企业微生物限度控制菌检查培养基适用性检查记录表式样

控制菌检查培养基适用性检查记录 一、菌液制备(需要的菌种在□内划“√”): □(1)大肠埃希菌新鲜肉汤培养物1ml ,9ml0.9%无菌NaCl溶液,10倍递增稀释; □(2)金黄色葡萄球菌新鲜肉汤培养物1ml,9ml0.9%无菌NaCl溶液,10倍递增稀释; □(3)乙型副伤寒沙门菌新鲜肉汤培养物1ml,9ml0.9%无菌NaCl溶液,10倍递增稀释; □(4)铜绿假单胞菌新鲜肉汤培养物1ml,9ml0.9%无菌NaCl溶液,10倍递增稀释; □(5)生孢梭菌新鲜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物1ml,9ml0.9%无菌NaCl溶液,10倍递增稀释; 二、每ml菌液含菌量的计数测定。 测定方法:取稀释后的菌液1ml(剩余的菌液冷藏保存),置直径90mm的无菌平皿中,注入15-20ml已经过适用性检查确正的温度不超过45℃的溶化的营养琼脂培养基(细菌类别计数选用该培养基)或玫瑰红钠琼脂培养基(霉菌、酵母菌类别计数选用该培养基),混匀,凝固,倒置培养。每稀释级每种培养基至少制备2个平板。细菌类别培养温度为30℃~35℃;霉菌、酵母菌类别培养温度为23℃~28℃。细菌类别培养3天,霉菌、酵母菌类别培养5天。 三、检查结果:需做的检查在□内划“√”。 □ 1. 增菌培养基促生长能力检查

分别接种不大于100cfu的试验菌于被检培养基和对照培养基中,在相应控制菌检查规定的培养温度及最短培养时间下培养。与对照培养基管比较,被检培养基管试验菌。 检验标准:与对照培养基管比较,被检培养基管试验菌应生长良好。 结论: □ 2. 固体培养基促生长能力检查 检验标准:被检培养基的菌落数与对照培养基菌落数相比大于70%,且菌落形态大小应与对照培养基上的菌落一致。判该培养基的适用性检查符合规定。 结论: □ 3. 培养基抑制能力检查 分别接种试验菌于被检培养基中,在相应控制菌检查规定的培养温度和时间下培养,试验菌。 检验标准:试验菌应不得生长。 结论: □ 4. 培养基指示能力检查 分别接种少量试验菌于被检培养基和对照培养基中,在相应控制菌检查规定的培养温度和时间下培养。被检培养基中试验菌生长的菌落形态、大小、指示剂反应情况等。 检验标准:被检培养基中试验菌生长的菌落形态、大小、指示剂反应情况等应与对照培养基一致。 结论: 结论: 检验人:复核人:

微生物限度检查法应用指导原则

微生物限度检查法应用指导原则 为更好应用微生物限度检查法(附录ⅪJ),特制定本指导原则。 微生物限度检查法可用于判断非规定灭菌制剂及原料、辅料是否符合药典的规定,也可用于指导制剂、原料、辅料的微生物质量标准的制定,及指导生产过程中间产品微生物质量的监控。本指导原则将对标准和方法中的特定内容及标准的应用做进一步的说明。 1.微生物限度检查过程中,如需要使用表面活性剂、灭活剂及中和剂,在确定其能否适用于所检样品及其用量时,除应证明该试剂对所检样品的处理有效外,还须确认该试剂不影响样品中可能污染的微生物的检出(即无毒性),因此无毒性确认试验的菌株不能仅局限于验证试验菌株,而应当包括产品中可能污染的微生物。 2.供试液制备方法、抑菌成分的消除方法及细菌、霉菌及酵母菌计数方法应尽量选择微生物限度检查法中操作简便、快速的方法,且应避免损伤供试品中污染的微生物。对于抑菌作用较强的供试品,在供试品溶液性状允许的情况下,应尽量选用薄膜过滤法进行试验。 3. 微生物限度检查法(附录ⅪJ)收载的离心沉淀法仅适用于制备细菌计数或控制菌(细菌)检查用的供试液,规定的500转/分钟、不超过3分钟只用于去除供试液中的沉淀物。采用该方法时,供试液中的样品颗粒大小、粘稠度及污染的微生物大小,转速等直接影响着样品中微生物的回收,易造成检验结果不能真实反映供试品的污染情况。因此,供试液制备时尽量避免使用该方法,更不宜采用高速离心沉降集菌。 4.对照培养基系指按培养基处方特别制备、质量优良的培养基,用于培养基适应性检查。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研制及分发。 5. 进行验证试验时,若因没有适宜的方法消除供试品中的抑菌作用而导致微生物回收的失败,应采用能使微生物生长的更高稀释级供试液进行方法验证试验。此时更高稀释级供试液的确认要从低往高的稀释级进行,但最高稀释级供试液选择应根据供试品应符合的微生物限度标准和菌数报告规则,如供试品应符合的微生物限度标准是1克细菌数不得过1000cfu,那么最高稀释级是1:10-3。

药品微生物限度检验方法标准操作规程

标准操作规程 目的:建立一个药品微生物限度检验标准操作规程。 范围:适用于本企业生产的所有品种,本企业所有洁净生产区域,QC微生物限度检查室,洁净工作室等。 责任者:QC主任、化验员。 规程: 本规程引至《中国药典》2000年版。 1. 概述:微生物限度检查系指非规定灭菌制剂及其原辅料受到微生物污染程度的一种检查方法,包括染菌量及控制菌的检查。我公司QC设无菌操作室,用于微生物限度检查。无菌操作室的管理及使用制度见本文附录一。 2. 抽样:供试品应按批号随即抽样,一般抽样量为检验用量(2个以上最小包装单位)的3倍。抽样时,凡发现有异常可疑的样品,应缺陷选用疑问的样品,但因机构损伤明显破裂的包装不得作为样品,凡已能从药品、瓶口(外盖内侧及瓶口周围)外观看出长螨、长霉、虫蛀及变质的药品,可直接判为不合格,无需要再抽样检验。 3. 供试品的保存:供试品在检验之前,应保存在阴凉干燥处,以防供试品中的污染菌因保藏条件所引起致死、损伤或繁殖。供试品在检验之前,应该保持原有包装状态,严禁开启,包装已开启的样品不得作为供试品。 4. 检查: 4.1. 使用设备:电热恒温培养箱、电热恒温水温箱、试管、刻度吸管、量筒、三角瓶、培养皿、试管架、注射器、针头、注射器盒、研钵、75%酒精棉球、紫外灯(365nm波长)。 4.2. 检查的全过程应严格遵守无菌操作,严防再污染。使用设备、仪器、人员及无菌操作室常用的消毒、灭菌方法见本文附录二。除另有规定外,供试品制备成供试液后,均在均匀状态取样。制成供试液后,应该在60分钟内注皿操作完毕。 标准操作规程

4.3. 培养:除另有规定外,本检查法中细菌培养温度为30-35℃,霉菌、酵母菌培养温度为25-28℃,控制菌培养温度为36±1℃,检验结果的报告以1g、1ml或10cm2为单位。 4.4. 复检 4.4.1. 菌数测定不合格者应复检,控制菌检查以一次检出为准,不再复试,但应保留检出菌株一个月备查。 4.4.2. 以复试项下不合格项目为准,作单项复试。复试需另取同批号样品,测定2次。 4.4.3. 复试报告,以3次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报告。 4.5. 检验报告 4.5.1. 检验报告以1g、1ml或10cm2为单位。 4.5.2. 测定菌数报告,以每次测定结果全部平均值报告。 4.5.3. 控制菌按检验结果报告,如未检出控制菌时,报告为“按规定抽样检验结果未检出XX菌”,如抽样中任意一样品要检出控制菌时,报告为“按规定抽样,检出XX菌,不符合药品微生物限度标准。” 4.6. 培养基、试药及稀释剂的相关内容见本文件附录三。 4.7. 供试液的制备:按供试液的理化特性与生物学特性可采取适宜的方法制成供试液。 4.7.1. 供试品的取样及注意事项 供试品取样应有一定数量,以使检验结果具有代表性,正常的供试品一般每批应随机抽取两瓶或两盒以上的包装单位,检验时每次应分取两瓶(盒)以上的样品共10g或10ml。 供试品在检验前,应严格保持包装的原有状态,不得启开,并放在阴凉干燥处,防止微生物再繁殖,以免影响检验结果,凡已将原包装启开,则无代表性应另取样。 供试品稀释后须在1-2小时内操作完毕,防止微生物繁殖或死亡。 供试品稀释成供试液后,应在均匀状态下取样,凡因抑菌或不溶于水的剂型,其供试品应作特殊处理后进行检验。 4.7.2. 液体供试品:取供试品10ml,加入稀释剂90ml中,混匀,作为供试液。油剂可加适量 聚山梨酯80,混匀,吸取相当于10g或10ml供试品,标准操作规程 再稀释成100ml作为供试液;合剂(系指含王桨或蜂蜜者,下同)可用供试品作为供试液。 4.7.3. 固体、半固体或黏稠液供试品:称取供试品10g,置0.9%无菌氯化钠溶液100ml中,用匀浆仪或其他适宜的方法混匀后作为供试液。在制备过程中,必要时可加适量聚山梨酯80,并适当加温,但不应超过45℃。 (1)非水溶性供试品:取供试品5g(5ml)加入含溶化的无菌司盘80 5g、单硬脂酸甘油酯3g、聚山梨酯80 10g混合物的烧杯中,用无菌玻棒搅拌成团后,慢慢加入45℃左右的0.9%无菌氯化钠溶

微生物限度检查方法验证方案

微生物限度检查方法验证方案 1.目的: 为确认所采用的方法适合于该药品的微生物限度检查,包括细菌、霉菌及酵母菌计数和控制菌检查,特制定本验证方案,通过比较试验菌的恢复生长结果,来评价整个检验方法的准确性、有效性和重现性,以确认供试品在该实验条件下无抑菌活性或其抑菌活性可忽略不计,所采用的方法适用于该品种的微生物限度检查。 验证过程应严格按照本方案规定的容进行,若因特殊原因确需变更时,应填写验证方案修改申请并报验证领导小组批准 2.围: 本验证方案适用于微生物限度检查方法的验证。 3.规性引用文件: 根据《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附录ⅪJ 微生物限度检查法的要求,由于某些供试品具有抗菌活性,在建立微生物检查方法或产品的组分发生改变或原检查法的检验条件发生改变时,可能影响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必须对供试品的抑菌活性及测定方法的可靠性进行验证。 4.验证实施: 4.4.1 试验前的准备: 4.4.1.1 试验用具的准备:将试验需用的试管、刻度吸管、薄膜过滤器、 滤膜(孔径0.22um、直径50mm)、平皿、空三角瓶、称量纸等,用牛皮纸包扎 好后,放于湿热灭菌器中,在121℃,灭菌30 min,在3天使用。 4.4.1.2试验用培养基的制备:取适用性检查合格的营养琼脂培养基、玫 瑰红钠琼脂培养基、营养肉汤培养基、胆盐乳糖培养基(BL)、改良马丁琼脂 培养基、4-甲基伞形酮葡糖苷酸培养基(MUG)等脱水培养基,按照相应的配制 说明,用纯化水配制、分装后,在2小时,放于湿热灭菌器中,在121℃,灭 菌15 min,在3周使用。 4.4.1.3试验用稀释剂/缓冲液、冲洗液的制备:取在有效期的试剂,按照 相应的配制方法,配制pH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0.9%无菌氯化钠溶液、

无菌检查和微生物限度检查操作规范

无菌检查和微生物限度检查操作规范 (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 一、无菌室的要求: 无菌室是无菌检查、微生物限度检查的重要设备,面积不小于6平米,高度2.4-2.8m为宜。建筑材料要光洁,不吸潮,无凸起,耐腐蚀,易清洗。无菌室内部应六面光滑,无缝隙,里面连接处应呈凹凸形,不留死角。操作间和缓冲间的门不应直对,缓冲间两个。 无菌室内采光面积要大,照明灯应镶嵌在天花板内,光照应分布均匀,光照度不低于300lux,电源开关应设在室外。 无菌室、缓冲间和操作间均应设置紫外线杀菌灯,每立方米2-2.5瓦,距实验台高度不超过1米,并应定期检查辐射强度,距1米处应不低于70微瓦/平方厘米,无菌室内应安装空气除菌过滤层流装置及调温装置,控制温度18-26℃,相对湿度40%-60%,操作间或净化工作台的洁净空气应保持与相临环境形成正压,不低于4.9帕。操作区洁净度100级,操作间洁净度10000级,洁净度定期检查。 无菌室及缓冲间不得存放其他杂物,如培养箱。 用消毒液清洁无菌室操作台面,开启无菌室紫外灯和层流空气过滤30分钟以上。无菌室的无菌程度,常用的沉降菌测定方法为:取营养肉汤琼脂平板3个,置无菌室的操作区台面左、中、右位置上,开盖暴露30分钟,在30-35℃培养2天后,计算菌落数。用于无菌检查的无菌室或微生物限度检查的无菌室,细菌总数应小于3个,浮游菌每立方米应小于5个,否则,不能用于无菌检查和微生物限度检查。 二、培养基的准备 1、培养基的制备: 配制培养基的蒸馏水或去离子水应符合规定。再称取需气菌、厌气菌培养基、真菌培养基的干燥培养基,加水溶化后,调节PH值,使灭菌后需气菌、厌气菌培养基的PH值为7.0-7.3,真菌培养基的PH值为6.2-6.6,分装、盖塞、灭菌,待用。 2、培养基灵敏度试验: 培养基是无菌试验的基准物质,关系到无菌试验结果的科学、准确、可信度,因此,培养基灵敏度试验是无菌试验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使用灵敏度试验合格的培养基,才能保证无菌试验结果准确、可靠。 培养基灵敏度试验操作如下:取藤黄微球菌、生孢梭菌、白色念珠菌的新鲜培养液,分别10倍递增稀释,制成每ml 含10-100个菌,并作菌落记数。将制备好的菌液分别加至需气菌、厌气菌培养基、真菌培养基各3管。至规定温度培养5天,每株菌接种的培养基不少于2管生长,则改培养基的灵敏度试验合格。 3、培养基用前的检查: (1)无菌检查:各种培养基在规定温度培养3天,应无菌生长。 (2)新鲜程度检查:需气菌、厌气菌培养基氧化层的颜色用前不能超过1/5,否则,不能使用。应煮沸去氧,只限加热一次。 4、培养基的保存时限: 配制好的无菌试验用培养基在2周内用完。 三、菌种复苏和保藏 1、菌种复苏: 先将冻干菌种的封口端用砂轮刻痕,在刻痕处过火焰数次,用无菌湿棉球炸裂后打开,然后,加入0.3-0.4ml稀释液于菌种管底部,将菌种稀释、混匀,并吸出菌液,接种于适宜的培养基。培养时间和温度根据不同的菌种而定。仔细检查菌种的有关特性,如无发现异常,即可传代、使用。 2、药品微生物用的菌种传代方法: 取复苏好的菌种一支,接种于规定的培养基数管,培养后,置冰箱中保藏。取出使用的菌种,经一段时间后即可废弃。 为防止微生物突变,菌种应尽量避免不必要的接种和传代。

2010年版药典微生物限度检查法

附录Ⅺ J 微生物限度检查法 微生物限度检查法系检查非规定灭菌制剂及其原料、辅料受微生物污染程度的方法。检查项目包括细菌数、霉菌数、酵母菌数及控制菌检查。 微生物限度检查应在环境洁净度10000级下的局部洁净度100级的单向流空气区域内进行。检验全过程必须严格遵守无菌操作,防止再污染。单向流空气区域、工作台面及环境应定期按《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悬浮粒子、浮游菌和沉降菌的测试方法》的现行国家标准进行洁净度验证。 供试品检查时,如果使用了表面活性剂、中和剂或灭活剂,应证明其有效性及对微生物无毒性。 除另有规定外,本检查法中细菌及控制菌培养温度为30℃~35℃;霉菌、酵母菌培养温度为23℃~28℃。 检验结果以1g、1ml、10g、10ml、10cm2为单位报告,特殊品种可以最小包装单位报告。 检验量 检验量即一次试验所用的供试品量(g、ml或cm2)。 除另有规定外,一般供试品的检验量为10g或10ml;膜剂为100cm2;贵重药品、微量包装药品的检验量可以酌减。要求检查沙门菌的供试品,其检验量应增加20g或20ml(其中10g用于阳性对照试验)。 检验时,应从2个以上最小包装单位中抽取供试品,膜剂还不得少于4片。 一般应随机抽取不少于检验用量(两个以上最小包装单位)的3倍量供试品。 供试液的制备 根据供试品的理化特性与生物学特性,采取适宜的方法制备供试液。供试液制备若需加温时,应均匀加热,且温度不应超过45℃。供试液从制备至加入检验用培养基,不得超过1小时。 除另有规定外,常用的供试液制备方法如下。 1.液体供试品 取供试品10ml,加pH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至100ml,混匀,作为1∶10的供试液。油剂可加入适量的无菌聚山梨酯80使供试品分散均匀。水溶性液体制剂也可用混合的供试品原液作为供试液。 2.固体、半固体或黏稠性供试品 取供试品10g,加pH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至100ml,用匀浆仪或其他适宜的方法,混匀,作为1∶10的供试液。必要时加适量的无菌聚山梨酯80,并置水浴中适当加温使供试品分散均匀。 3.需用特殊供试液制备方法的供试品 (1)非水溶性供试品 方法1取供试品5g(或5ml),加至含溶化的(温度不超过45℃)5g司盘80、3g单硬脂酸甘油酯、10g聚山梨酯80无菌混合物的烧杯中,用无菌玻棒搅拌成团后,慢慢加入45℃的pH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至100ml,边加边搅拌,使供试品充分乳化,作为1∶20的供试液。 方法2取供试品10g,加至含20ml无菌十四烷酸异丙酯(制法见附录ⅩⅢB 无菌检查法中供试品的无菌检查项下)和无菌玻璃珠的适宜容器中,必要时可增加十四烷酸异丙酯的用量,充分振摇,使供试品溶解。然后加入45℃的pH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100ml,振摇5~10分钟,萃取,静置使油水明显分层,取其水层作为1∶10的供试液。 (2)膜剂供试品 取供试品100cm2,剪碎,加100ml的pH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必要时可增加稀释液),浸泡,振摇,作为1∶10的供试液。 (3)肠溶及结肠溶制剂供试品 取供试品10g,加pH6.8无菌磷酸盐缓冲液(用于肠溶制剂)或pH7.6无菌磷酸盐缓冲液(用于结肠溶制剂)至100ml,置

微生物限度检查若干问题

微生物限度检查若干问题 微生物限度检查若干问题 微生物限度检查是对非规定灭菌制剂及其原、辅料受到微生物污染程度的一种检查方法,是药品微生物学检验的重要容之一。中国药典2000年版二部附录ⅪJ“微生物限度检查法”、《中国药品检验标准操作规》(2000年版)及参考书《药品微生物学检验手册》均做了详尽的阐述。下面对几个比较重要的问题,谈一点工作学习体会,仅供参考。 一、实验室要求 开展微生物限度检查工作,首先要按照《药品检验所实验室质量管理规》及《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的要求,建立一个布局合理,使用方便,操作安全的实验室,并且配有完善的实验设施和管理制度。微生物限度检查、无菌检查、抗生素微生物检定实验室以及接种室(接种对照菌及菌种传代)均应严格分开。 (一)无菌室: 1结构与要求: 最好设在二楼以上(防潮、防霉、采光好),面积不超过10平方米,高度不超过24米,由2个缓冲间和操作间组成。缓冲间与操作间之间应有样品传递窗,出入操作间和缓冲间的门不应直对。无菌室应六面光滑平整,能耐受清洗消毒,墙壁与地面、墙壁与天花板连接处应呈凹弧形,无缝隙、无死角。 无菌室光照应不低于300勒克斯,缓冲间和操作间均应装有紫外线杀

菌灯2-25w/m3作空气消毒用。紫外线波长200-300nm者''具有杀菌作用,其中以265-266nm最强,这与DNA的吸收光谱围一致。其杀菌机理可能是在DNA中引起胸腺嘧啶双聚体形成,从而干扰DNA复制,导致细菌变异或死亡。紫外线杀菌灯1m以距离杀菌效果最佳''每次开灯照射时间为 20min。其缺点:穿透力弱,一纸可以挡住,不能穿透固体物,对人的皮肤眼睛有损伤,所以紫外线灯开关应装在无菌室外便于开关。 2温度、湿度:温度应控制在18-26℃''相对湿度40-60''操作间或净化工作台的洁净空气应保持对环境形成正比''不低于49Pa。 3操作间:应安装空气除菌过滤层流装置,操作间不应安装下水道,洁净度不低于1万级,净化工作台局部应为100级。操作间应准备电子称(感量01g''最大称量300g''乙醇灯''火柴''2碘酊及75乙醇棉球,大、小橡皮乳头,记号笔,灭菌的剪刀,镊子、注射器等。 4缓冲间:应有洗手盒、消毒液、无菌衣、帽、口罩,拖鞋等,不应放置培养箱和其他杂物。 (二)洁净级别及检查方法: 通常采用尘粒数及浮游菌数或沉降菌数测定法。 98年国家药监局颁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把药品生产洁净区空气洁 净度划分为四个级别: 空气洁净度级别表 ──────────────────────────── 尘埃数/立方米活微生物数个 洁净级别─────────────────────

微生物限度检查法验证方案模板

文件编号:SVP YF-0-01-00
验证文件
******微生物限度 检查法验证方案
********有限责任公司

1/11
验 证 文 件
目 录
1 2 3 4 5 6 7 8 9
适用范围 目的 概述 验证所需要的仪器设备及文件 可接受的限度范围标准 测试方法 异常情况处理 测试结果 结论
10 再验证周期 11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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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 证 文 件
1 适用范围 本验证方案适用于******微生物限度检查法的验证。 2 目的 建立该产品的微生物限度检查方法,并对其有效性进行评价,确保试验方法的 完整性,保证检验结果的可靠性。 3 概述 3.1******处方中含有盐酸氨基葡萄糖以及常用辅料等成分,文献报道盐酸氨基葡 萄糖有抑菌活性。根据以上特点,按《中国药典》2010 年版附录Ⅺ J《微生物限度 检查法方法》的“供试品的制备”项下需用特殊方法制备供试液中(6)制备供试 液。“细菌,霉菌,酵母菌计数”项下检查法 2 薄膜过滤法进行细菌,霉菌及酵母 菌的计数方法验证,控制菌检查项下控制菌的检查法验证。 3.2 验证时间:************批平行三次试验。 4 验证所需要的仪器设备及文件 4.1 验证需用仪器设备 器具名称 电热恒温培养箱 多用生化培养箱 蒸汽灭菌器 规格型号 HG101-3 SP-80 ZDX-35B 检定日期 检定单位 有效期
4.2 验证所需要的文件及存放地方 资料名称 《HG101-3 电热恒温培养箱操作维护保养 SOP》 《SP-80 型生化培养箱操作维护保养 SOP》 《ZDX-35B 蒸汽灭菌器操作维护保养 SOP》 《微生物限度检查法 SOP》 5 可接受的限度范围标准 5.1******微生物限度检查质量标准 项目 细菌总数 霉菌、酵母菌 标准规定 ≤1000 个/g ≤100 个/g 存放地点

微生物限度检查办法验证方法

微生物限度检查方法验证方案 1. 目的: 为确认所采用的方法适合于该药品的微生物限度检查,包括细菌、霉菌及酵母菌计数和控制菌检查,特制定本验证方案,通过比较试验菌的恢复生长结果,来评价整个检验方法的准确性、有效性和重现性,以确认供试品在该实验条件下无抑菌活性或其抑菌活性可忽略不计,所采用的方法适用于该品种的微生物限度检查。 验证过程应严格按照本方案规定的内容进行,若因特殊原因确需变更时,应填写验证方案修改申请并报验证领导小组批准 2. 范围: 本验证方案适用于微生物限度检查方法的验证。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根据《中国药典》2010 年版二部附录ⅪJ 微生物限度检查法的要求,由于某些供试品具有抗菌活性,在建立微生物检查方法或产品的组分发生改变或原检查法的检验条件发生改变时,可能影响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必须对供试品的抑菌活性及测定方法的可靠性进行验证。 4. 验证实施: 4.4.1 试验前的准备: 4.4.1.1 试验用具的准备:将试验需用的试管、刻度吸管、薄膜过滤器、滤膜(孔径 0.22um、直径50mm)、平皿、空三角瓶、称量纸等,用牛皮纸包扎好后,放于湿热灭菌器中,在121℃,灭菌30 min,在3 天内使用。 4.4.1.2 试验用培养基的制备:取适用性检查合格的营养琼脂培养基、玫瑰红钠琼脂培养基、营养肉汤培养基、胆盐乳糖培养基(BL)、改良马丁琼脂培养基、4- 甲基伞形酮葡糖苷酸培养基(MUG)等脱水培养基,按照相应的配制说明,用纯化水配制、分装后,在 2 小时内,放于湿热灭 菌器中,在121℃,灭菌15 min,在3 周内使用。 4.4.1.3 试验用稀释剂/ 缓冲液、冲洗液的制备:取在有效期内的试剂,按照相应的配制方法, 配制pH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0.9%无菌氯化钠溶液、0.05%(ml/ml )聚山梨酯80的 0.9%无菌氯化钠溶液等,用纯化水配制,加热使溶,过滤,分装,在121℃,灭菌15 min,在3

药品微生物限度检验方法标准操作规程

药品微生物限度检验方法标准操作规 程

标准操作规程 目的:建立一个药品微生物限度检验标准操作规程。 范围:适用于本企业生产的所有品种,本企业所有洁净生产区域,QC微生物限度检查室,洁净工作室等。 责任者:QC主任、化验员。 规程: 本规程引至《中国药典》。 1. 概述:微生物限度检查系指非规定灭菌制剂及其原辅料受到微生物污染程度的一种检查方法,包括染菌量及控制菌的检查。我公司QC设无菌操作室,用于微生物限度检查。无菌操作室的管理及使用制度见本文附录一。 2. 抽样:供试品应按批号随即抽样,一般抽样量为检验用量(2个以上最小包装单位)的3倍。抽样时,凡发现有异常可疑的样品,应缺陷选用疑问的样品,但因机构损伤明显破裂的包装不得作为样品,凡已能从药品、瓶口(外盖内侧及瓶口周围)外观看出长螨、长霉、虫蛀及变质的药

品,可直接判为不合格,无需要再抽样检验。 3. 供试品的保存:供试品在检验之前,应保存在阴凉干燥处,以防供试品中的污染菌因保藏条件所引起致死、损伤或繁殖。供试品在检验之前,应该保持原有包装状态,严禁开启,包装已开启的样品不得作为供试品。 4. 检查: 4.1. 使用设备:电热恒温培养箱、电热恒温水温箱、试管、刻度吸管、量筒、三角瓶、培养皿、试管架、注射器、针头、注射器盒、研钵、75%酒精棉球、紫外灯(365nm波长)。 4.2. 检查的全过程应严格遵守无菌操作,严防再污染。使用设备、仪器、人员及无菌操作室常见的消毒、灭菌方法见本文附录二。除另有规定外,供试品制备成供试液后,均在均匀状态取样。制成供试液后,应该在60分钟内注皿操作完毕。 标准操作规程 4.3. 培养:除另有规定外,本检查法中细菌培养温度为30-35℃,霉菌、酵母菌培养温度为25-28℃,控制菌培养温度为36±1℃,检验结果的报告以1g、1ml或10cm2为单位。 4.4. 复检

2015年版中国药典微生物限度检查方法验证的方案.doc

人工牛黄甲硝唑胶囊微生物限度检查方法验证方案 下表用于记录修订/变更主要内容及历史。

目录 1. 概述 2. 验证目的和范围 3. 组织及职责 4. 验证进度计划表 5. 验证所需要的仪器设备及相关文件的确认 6. 验证所需要的菌种、培养基、检验样品的确认 7.验证项目和验证方法 7.1试验菌株 7.2需氧菌总数检查、霉菌和酵母菌总数检查方法验证的菌液制备 7.3需氧菌总数检查、霉菌和酵母菌总数检查方法验证--常规倾注平皿法7.4需氧菌总数检查方法验证—离心沉淀-薄膜过滤法 7.5控制菌检查方法验证—离心沉淀-薄膜过滤法 8.偏差与漏项控制 9.验证报告会审

1. 概述 我公司生产品种人工牛黄甲硝唑胶囊,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项目为需氧菌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以及大肠埃希菌检查和沙门菌检查。参照《中国药典》2015版四部附录1105:微生物计数法,以及1106:控制菌检查法的规定,本公司对该产品的微生物限度检查方法予以验证。通过验证以确认所采用的微生物限度检查方法适用。 人工牛黄甲硝唑胶囊处方中含有甲硝唑、人工牛黄以及常用辅料成分,文献资料介绍甲硝唑对细菌有抑菌特性,对霉菌和酵母菌无抑菌活性。甲硝唑在水中微溶,可以通过离心沉淀-薄膜过滤法去除其对微生物生长的影响。本验证方案通过试验菌株的回收率测试,首先确认常规倾注平皿法是否适用于本品的微生物限度检查;如常规倾注平皿法不适用,则进一步验证可去除供试品抑菌物质的离心沉淀-薄膜过滤法是否适用于本品的微生物限度检查。 本验证方案根据样品特性制定微生物限度检查方法和检验条件,按制定的方法进行试验,根据验证结果判断是否符合验证标准。 2. 验证目的和范围 验证该产品的微生物限度检查方法的适用性,对其有效性进行评价,保证检验结果的可靠性。本验证方案采用3批按GMP要求组织生产的人工牛黄甲硝唑胶囊,进行微生物限度检查方法的验证。 3.组织及职责 3.1验证方案和验证报告的起草、审核、批准 验证方案由质量部QC组负责起草,由质量部审核,最终由质量负责人批准。验证方案实施完成后,由QC组负责汇总微生物限度检查法验证的结果、撰写报告,由质量部审核,最终由质量负责人批准报告。 3.2验证方案的培训 验证方案在经质量负责人批准后,,由QC组组长对本次验证实施的相关人员组织培训工作,并将该次的培训记录归档。 3.3验证方案实施过程中的变更和偏差 验证方案实施过程中如有变更和偏差,质量负责人应当组织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3.4 验证工作小组成员表 4. 验证进度计划表 本次微生物限度检查方法验证的计划安排时间是2015年12月至2016年1月。 5. 验证所需要的仪器设备及相关文件的确认 5.1.主要检验仪器设备确认表

微生物限度方法学验证

微生物限度检查 方法学验证 一、检验方法 依据微生物计数法(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1105);控制菌检查法(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1106);非无菌药品微生物限度标准(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1107);抑菌效力检查法(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1121)检查。 二、菌种、培养基及稀释液 表2培养基

表3对照用培养基 表4试剂 稀释液: (1)pH6.8缓冲液 取0.2mol/L磷酸二氢钾溶液250ml,加0.2mol/L氢氧化钠溶液118ml,用水稀释至1000ml,摇匀,既得。 (2)0.9%无菌氯化钠溶液 取氯化钠9.0g,加水溶解使成1000ml,过滤,分装、灭菌。 (3)0.05%(ml/ml)聚山梨酯80的0.9%无菌氯化钠溶液 取聚山梨酯80 0.5ml,用0.9%无菌氯化钠溶液溶解并稀释至1000ml,滤过,分装,灭菌,备用。 (4)靛基质试液

取对二甲氨基苯甲醛1.0g,加入95%乙醇95ml,充分振摇,使完全溶解后,取盐酸20ml徐徐滴入。 三、菌液的制备 1细菌、霉菌、酵母菌 接种大肠埃希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枯草芽孢杆菌的新鲜培养物至营养肉汤培养基中,培养24小时;接种白色念珠菌的新鲜培养物至改良马丁培养基上,培养48小时。上述培养物用0.9%无菌氯化钠溶液制成每1ml含菌数为50~100cfu的菌悬液备用。接种黑曲霉的新鲜培养物至改良马丁琼脂斜面培养基上,培养7天,加入 5ml含0.05%(ml/ml)聚山梨酯80的0.9%无菌氯化钠溶液,将孢子洗脱,然后吸出孢子悬液(用带有无菌棉花的能过滤菌丝的无菌毛细吸管)用0.9%无菌氯化钠溶液制成每1ml含孢子数50~100cfu的孢子悬液。菌液制备后若在室温下放置,应在2小时内使用,若保存在2~8℃可在24小时内使用。 2控制菌 接种大肠埃希菌、乙型副伤寒沙门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的新鲜培养物至营养肉汤培养基中,培养24小时。用0.9%无菌氯化钠溶液制成每1ml含菌数为10~100cfu 的菌悬液。菌悬液在室温下放置应在2小时内使用,若保存在2~8℃可在24小时内使用。 四、验证内容 1、计数方法验证 将制备好的菌悬液用0.9%无菌氯化钠溶液以每10倍体积分别稀释成一系列浓度菌悬液,利用血球计数板计数,确定具体菌悬液浓度,取接近于10cfu-100cfu的稀释浓度,选取各项试验项下的规定浓度进行实验。稀释及观察均应在阳性室内完成。 经过验证当原液稀释至10-6时,菌液浓度接近100cfu/ml。 2、适用性检查 2.1细菌、霉菌、酵母菌 取大肠埃希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枯草芽孢杆菌各1ml(内含菌约50~100cfu),分别注入无菌平皿中,立即倾注营养琼脂培养基,每株试验菌平行制备2个平皿,混匀,凝固,置30~35℃培养48小时,计数;取白色念珠菌、黑曲霉1ml(内含菌约50~100cfu),注入无菌平皿中(取用黑曲霉时应注意自身安全),立即倾注玫瑰红钠琼脂培养基,每株试验菌平行制备2个平皿,混匀,凝固,置23~28℃培养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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