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投资流程

外资企业投资流程
外资企业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流程

各项流程详解

1、名称预先核准

提供材料:投资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投资者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明)、填写工商局名称申请登记表、经办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机构:公司名称中的地域名为南昌的由南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地域名为江西的由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地域名为中国或者不含地域名的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由高新区工商分局协助办理)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费用:无收费

2①、办理环境影响评审

提供材料:(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2)项目地理位置图及厂区平面布置图;(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4)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制订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制作的环境影响登记表、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报告书以及专家评估意见。

审批机关:3000万元以下的项目在南昌市环保局办理;3000万元以上或者在省级部门立项的在江西省环保局办理(由高新区市政局协助办理)。

办理时限:南昌市环保局30日内,江西省环保局60日内

费用:(1)行政许可不收费;(2)编制费(中介机构收费)[];(3)评审费(环保局评估中心)[(2)(3)项价格可与相关机构商议]

中介机构:

2②办理用地预审意见

提供材料:按照核准要求制作的项目申请报告(含用地面积、建设内容、单位面积生产规模等具体内容)

办理机构:由高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代为办理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费用:无

2③办理选址意见书

提供材料:关于办理选址意见书的申请报告(用地规模、项目名称、拟用地位置)

办理机构:高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

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费用:无

3、申请外商投资企业项目核准

提供材料:(1);(2)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营业执照)、商务登记证及经审计的最新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3)投资意向书,增资、购并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4)银行出具的融资意向书;(5)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权限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书;(6)规划部门按规定权限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书;(7)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按规定权限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8)以国有资产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需按规定由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办理机构:5000万美元以下鼓励与允许类项目由南昌市发改委负责核准,总投资5000万美元及以上,1亿美元以下鼓励类、允许类项目和总投资5000万美元以下限制类项目。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市级);10个工作日(省级)

费用:(1)行政审批无收费;(2)公司可自行编写或聘请有资质单位拟写项目申请书,如聘请有资质单位编写费用可协商。

4、申请外资企业设立批准

提供材料:(1)名称核准通知单(复印件);(2)投资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投资者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明(含主体资格证明文件);(3)投资人最新年度审计报告(仅贸易类公司提供);(4)投资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向高新区申请成立公司的报告;(6)承办人的委托授权书(法律文件送达委托书);(7)被授权人的授权书;(8)核准批件(仅生产型企业提供);(9)合同(仅合资、合作公司提供);(10)章程;(11)在中国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申请表(仅外商独资企业提供);(12)董事会成员与监事会成员委派书(含身份证、简历)、总经理聘任书(含身份证、简历);(13)经营与注册场所证明;(14)进出口商品目录(仅贸易类公司提供);(15)外文文件同时提交加盖翻译单位印章的中文译本;(16)国家行业部门前置审批的项目提供前置审批批件(除非特别说明,以上材料均为原件,并至少准备4份)

办理机构:(1)投资总额5000万美元以下(含单次增资5000万美元以下)鼓励类与允许类项目由南昌高新区管委会招商局负责审批;

(2)投资总额1亿美元以下(包括单次增资1亿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允许类生产项目;5000万美元以下的限制类项目;按照《外商投资商业(分销)企业指引手册》规定由省级部门批准的销售类项目审批由江西省外经贸厅审

批;

(3)投资总额1亿美元(含1亿美元,包括单次增资)以上的鼓励类、允许类;5000万美元以上的限制类项目、贸易类项目由商务部负责审批。

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市);5个工作日(省);30个工作日(国家)

费用:无收费

5、申请组织机构代码

提供材料:商务部门对外资企业设立批准的批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名称核准通知书

办理机构:南昌高新区技术质量监督局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费用:148元(含后期办证费用)

6、办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提供材料:组织机构代码通知单

办理机构:南昌高新区管委会招商局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费用:10元(批准证书工本费)

7、向高新区工商分局申请注册登记

提供材料:[(1)名称核准通知单(复印件);(2)投资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投资者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明(含主体资格证明文件);(3)投资人最新年度审计报告(仅贸易类公司提供);(4)投资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向高新区申请成立公司的报告;(6)承办人的委托授权书(法律文件送达委托书);(7)被授权人的授权书;(8)核准批件(仅生产型企业提供);(9)合同(仅合资、合作公司提供);(10)章程;(11)在中国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申请表(仅外商独资企业提供);(12)董事会成员与监事会成员委派书(含身份证、简历)、总经理聘任书(含身份证、简历);(13)经营与注册场所证明;(14)进出口商品目录(仅贸易类公司提供);(15)外文文件同时提交加盖翻译单位印章的中文译本;(16)国家行业部门前置审批的项目提供前置审批批件](方括号内与“4、申请外资企业设立批准”所提供材料一致)、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申请登记表、新公司拟任法人代表2寸近照1张

办理机构:南昌高新区工商分局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费用:(1)外商投资企业开业注册登记费:注册资本总额在一千万元以下(含

一千万元)的,按注册资本总额的0.8‰收取;注册资本总额超过一千万元(不含一千万元)的,超过的部分按0.4‰收取;注册资本总额超过一亿元(不含一亿元)的,超过的部分不再收取, 开业注册登记费最高收费4.4万元人民币,最低收费50元;

(2)公告费:480元。

8、刊刻公章

提供材料: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批准证书原件、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机构:南昌市具有公章刊刻的任一家刊刻厂(艺苑刊刻厂联系电话6641709、京西图章刊刻公司8602339)

办理时限:1-2个工作日

费用:视公章数量与材质视,一般4枚公章最高费用不超过400元人民币9、办理组织机构代码

提供材料:(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生产性企业还需提供《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证书》或企业执行标准文本等材料前来备案登记。

(2) 现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 有主管部门的企业需提供上级主管部门有效代码证书复印件;

(4) 提供企业的所在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号、职工人数;

(5) 企业行政公章与法人章。

办理机构:南昌高新区统一办证中心质监分局窗口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费用:148元(在办理组织机构代码时已支付)

10、银行开户

中国银行、招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商业银行均在区内设有分支机构,并有专人帮助办理开户手续。

以下提供部分联系人供参考:

11、外汇登记

材料:填写外管局、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副本、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资企业设立批准批复文件、经批准生效的外商投资企业合同(外商独资企业除外)、章程、投资方注册证明

办理机构: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西省分行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费用:无

12、海关注册备案

材料:营业执照副本、批准证书副本、国税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章程、、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授权书

办理机构:南昌海关高新办事处业务二科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费用:150元(录入费)

13、商检备案登记

批准证书、海关备案登记本、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备察,一份复印件递交)、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表(在“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做电子登记后打印出件)

办理机构:南昌高新区出入境检验检疫分局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费用:无

14、地税登记

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银行开户核准通知书、法人(负责人)身份证、章程、场地证明、进区批复(以上资料原件备察,递交复印件)。

办理机构:南昌高新区统一办证中心地税窗口

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费用:20元(工本费)

15、国税登记

材料:税务登记表、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合同与章程书及董事会成员名单复印件、法人代表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生产经营场所房屋租赁合同和产权证复印件、批准证书和章程批复复印件、进区批复原件。

办理机构:南昌高新区统一办证中心国税窗口

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费用:20元(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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