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费用支付考核表

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费用支付考核表

附件2:

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费用支付考核表

备注:考核责任人为项目安全总监,考核时间为“考核条件”出现“不合格”时。

总分包安全管理协议书(1)

中建一局集团第二建筑有限公司即墨蓝色新区工程市政项目部总分包安全管理协议书总分包安全管理协议书 甲方:中建一局集团第二建筑有限公司乙方: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项目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依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及安全管理标准以及《北京市施工现场管理法规及文件汇编》和中建一局集团《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就本项工程施工生产中的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在施工工程总分包合同的执行上,本协议书具有优先权。安全生产组织管理第一条一、甲方需设置安全生产专职机构——安全管理部门;乙方必须配备一名以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二、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外地建筑企业来京施工管理暂行规定》及《北京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北京市政府关于外地来京施工企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若在京外施工,必须遵守当地政府关于企业施工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任何因乙方违反上述条例而造成的案件、事件、事故所连带的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三、乙方的所有工人必须同时具备北京市建设工程专业劳务发包、承包交易中心《施工项目《现场出入证》并在甲方将施工人员登记在册,、办理《安全教育上岗卡》、交易备案注册》,严禁使用童工和未成年人。若在京外施工,必须遵守当地政府关于(费用由乙方承担)企业施工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任何因为乙方违反上述条例造成的案件、事件、事故等,其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建筑工程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1、分包单位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分包单位承担。非分包方责任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2、分包单位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安全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发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3、分包单位必须尊重并且服从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责任。 4、分包单位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4.1、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分包单位必须执行总包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分包单位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须报总包方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4.2、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周三安全例会制度、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4.3、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及持证上岗制度。

4.3.1、分包单位项目经理、主管安全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接受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办理分包单位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后方可组织施工; 4.3.2、分包单位的工长、技术员、机械、物资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等部门负责人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4.3.3、分包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将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清单上报项目部,并提供作业人员身份证件。分包单位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分包单位的人员需要变动,必须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3.4、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效证件以及建委核发的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持证上岗; 4.3.5、分包单位工人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需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 4.3.6、分包单位必须执行每周安全活动一小时制度。 图片来源于网络 4.4、分包单位必须执行总包方的安全检查制度。

脚手架分包安全生产协议书

常州市东方红日建筑有限公司 工程施工总包与分包单位安全生产协议书 总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全面履行甲、乙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 点:工程 内容: 分 包范围: 进一步明确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各自的安全责任,保护施工人员的安 全和身体健康,防止因工伤亡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协议。 本协议为《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第三部分专用条款中的第20条补充条款,在双方签订《常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的同时签定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履行。 第一条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 二、在甲方统一领导下,组成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三、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先落实安全保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四、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 五、发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应分别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事故调查小组,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三不放过”原则,拟定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第二条甲方的具体责任 一、甲方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负全责。组织指挥现场安全生产,向乙方公布本企业,本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生产规章制度,核查乙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规章制度,对乙方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二、编制工程项目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分解到乙方分包项目,组织指导

分包安全管理协议书

分包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发包方:北京翔鲲水务建设有限公司章丘项目(简称甲方)承包方:(简称乙方)按照各方责任主体单位应坚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原则,经协商,甲乙双方在已经签订的章丘城市水系项目工程分包合同框架范围内,另签订本《分包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以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劳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执行JGJ59—2011《建筑安全施工检查标准》等行业标准及地方政府要求。 第二条双方共同遵守北京翔鲲水务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贯彻执行公司职业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体系手册和程序文件。 第三条甲方和乙方之间是分包合同关系,乙方与其雇佣的作业人员是劳动合同关系,乙方作为雇佣者是其所雇佣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 第四条甲方的安全生产责任、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施工生产安全进行监督、管理、检查。

2、定期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方面的教育,对乙方人员进行入场及三级安全教育。 3、对按照规定程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安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4、有权制止乙方及所雇人员违章作业行为,对违章行为有权责令其整改、停工整顿和经济处罚。 5、有权对安全素质差、不服从安全生产管理的人员责令其限期退场。 6、按照规定对乙方采购的材料、自带(含租赁)施工机具、设备进行检查,有权拒绝乙方不合格产品进场(已经进场的,限期退场)。 7、如果乙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甲方有权终止劳务分包合同,责令乙方限期退场。 8、有对乙方及所雇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处罚的权利。 第五条乙方的安全生产责任、权利和义务 1、按照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报甲方备案。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按照建质【2008】91号文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实行专业分包的单位,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实行劳务分包的单位,作业人员50人以

分包考核管理办法和考核表

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分包商考核管理办法(试 行) 一、总则 (一)为了科学、全面评价劳务分包商的履约能力和履约效果,进一步培育优质资源,公司现对原《劳务分包企业月度考核及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劳务分包商信用等级分级管理规定》进行修订。本办法试行后,原管理规定作废。 (二)劳务分包商的考核分为项目月度考核、经理部/区域公司、公司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 (三)本办法中的质量考核表格主要适用于土建公司劳务分包商考核。安装、钢结构、基础三个专业公司可结合本专业管理特点,修订、完善质量考核表格。各单位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劳务考核实施细则,实施细则报公司项目管理部审批、备案。 二、项目月度考核 (一)考核机构: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生产经理、项目书记为副组长的劳务分包考核工作小组。小组成员由施工员、质监员、安监员、材料员、预算员、劳务员组成。 (二)考核方式:项目经理部相关岗位人员结合自身分管业务对劳务分包当月的履约质量进行考核。

(三)考核时间:每月18日开始,20日考核完成。考核区间为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其中实测实量以日常检测结果为依据。 (四)考核内容:分包商管理人员配置、施工进度、质量控制、安全管理、文明施工、实名制管理、材料管理、费用履约、配合服务等方面的内容。(详见附表1、1-1)(五)考核职责:项目生产经理负责劳务分包商管理人员配置及工期进度考核;质监员负责质量控制考核;安监员负责安全管理考核;劳务员负责实名制考核;材料员负责材料耗用考核;商务人员负责费用履约考核;项目书记负责文明施工考核;考核组负责配合服务考核。 (六)考核流程:18日项目部考核人员结合本专业量化考核指标对项目在建分包商进行考核。20日前由项目经理或生产经理组织对各专业系统考核结果进行评审,形成月度最终考核结果。30日前将考核结果报上级劳务主管部门备案。 (七)考核结果 1.项目部每月将劳务分包月度考核结果在项目生产例会上予以通报。对劳务分包商一般性违纪、违规、违章行为,要求分包及时进行整改。 2.对劳务分包商重大违纪、违规、违章行为,项目部在月度生产例会上通报后,还需下达书面整改通知单责令分包

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

总包对分包的安全管理 总分包应尽的职责和义务相关规定 通过分包来完成施工任务是建筑施工企业经营活动的主要方式。为进一步加强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防止分包单位超越资质范围,同时确保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服从总包单位管理,使安全生产始终处于受控状态,施工企业应对分包单位的资质和人员进行评价和选择(甲分包由甲方和监理单位负责审查,并签订三方协议),通过分包合同条款明确约定履约过程控制的管理要求、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 一、总包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审查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与条件,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不得发包工程; 2、对分包的工程和劳务分包,承包合同中要明确安全责任,签订安全协议; 3、对外包工承担的工程要做详细的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认真监督检查; 4、对违反安全规定,冒险蛮干的分包单位,要勒令停止生产行为。 5、凡总包单位产值中包括外包工完成的产值的,总包单位要统计上报外包工单位的伤亡事故,并按承包合同的规定,处理外包工单位的伤亡事故。 二、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分包单位行政领导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认真履行承包合同规定的安全生产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定。 3、服从总包单位关于安全生产的指挥,执行总包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4、及时向总包单位报告伤亡事故,并按承包合同的规定调查处理伤亡事故。 三、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1、分包单位必须具有合法的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向总包单位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2、分包单位应依据合同约定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进行分解控制。 3、分包单位的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必须经总包单位审核批准后才能实施。 4、安全教育:分包单位施工人员的入场安全教育由总包单位、分包单位和项目部进行,班前教育由分包队伍的班组长进行,并做好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存档备查,及时反馈

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安全生产协议书

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安全生产协议书 总包单位: 分包单位: 为了强化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双方就本工程安全生产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责任 1、分包单位在总包单位的区域内施工,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中要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总包单位的一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及执法人员提出的隐患通知单、技术部门的安全措施交底。 2、分包单位施工人员进场前,必须先将现场负责人、施工人数(包括专职或兼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分包单位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和委托书等复印件报送总包单位,经核实无误后方可进场施工。 3、分包单位进场前,分包单位必须对进场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岗前教育以及经总包单位现场教育,要求教育面达到100%。 4、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不安全隐患,总包单位有权下达隐患通知单,并限期改正,对情节严重并不按期整改的,总包单位有权停止分包单位作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单位负责。

5、分包单位自行搭设的固定式脚手架、移动式工具脚手架、电梯井内架子、用电线路、手持电动工具等设施,必须严格按规范要求去做,并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后方可使用,发生事故时由分包单位自行负责。 6、由总包单位提供给分包方单位使用的施工用电、脚手架及防护设施,须经双方验收,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使用,分包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事帮均与总包单位无关。现场各种防护设施不得随意拆改,尤其是洞口防护需要打开时,分包单位应事先向总包单位书面提出申请,待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中除设明显标志外,还应派专人看守监护,完工后或下班时应及时封闭好。 7、分包单位必须熟知地下管线敷设位置、走向,对于不明管线必须报请总包单位待归属地确定、经产权单位同意后方可施工。如不按地下管线会签单施工或发现不明管线未经许可擅自施工造成的地下管线损坏由分包单位自行负责。 8、为便于现场管理,按施工工程面积多少,分包单位必须向总包单位交纳一定数额的安全风险抵押金,若不发生任何事故,待工程结束后如数返还分包单位,如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出现隐患或违章并不及时整改而被处罚,罚金将从抵押金中扣除。风险抵押金不足部分由总包单位从分包单位工程款中扣除。 二、施工人员职责 1、施工从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正确佩戴好安全帽,两米以上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未经申请和总包单位同意,禁止私自拆改现场的安全防护、机械防护和临时用电防护设施。

总包与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协议书

总包与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协议书 甲方(总包方):#################### 乙方(分包方): ############### 经协商,为了便于安全管理,明确相关当事方的安全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第 40 条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已经签订的专业分包合同框架范围内,另签订本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以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劳动法》、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 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一系列标准、规程、规范。 第二条双方共同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贯彻执行职业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体系要求,贯彻执行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规定。 第三条甲方和乙方之间是工程总包和专业分包关系,乙方与其雇佣的作业人员是劳动合同关系,乙方作为雇佣者是所雇佣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 第四条甲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施工生产安全进行监督、管理、检查。 2、对乙方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定期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规范、规章制度的教育。 3、安排乙方施工生产任务的同时,对按照规定程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4、乙方负责实施专业承包范围内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由乙方支付;作业人员个人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等)发放和管理统一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负责对个人防护用品发放和管理进行监督,当乙方拒绝为从业人员发放合格个人防护用品时,甲方有权代理乙方统一集中采购,费用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5、甲方有权制止乙方的违章作业,对重大违章行为有权责令其整改、停工整顿和经济处罚。

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安全生产协议书61641

安全生产协议书 总包单位:沂源县城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分包单位: 为了强化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双方就本工程安全生产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责任 1、分包单位在总包单位的区域内施工,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中要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总包单位的一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及执法人员提出的隐患通知单、技术部门的安全措施交底。 2、分包单位施工人员进场前,必须先将现场负责人、施工人数(包括专职或兼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分包单位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和委托书等复印件报送总包单位,经核实无误后方可进场施工。 3、分包单位进场前,分包单位必须对进场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岗前教育以及经总包单位现场教育,要求教育面达到100%。 4、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不安全隐患,总包单位有权下达隐患通知单,并限期改正,对情节严重并不按期整改的,总包单位有权停止分包单位作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单位负责。 5、分包单位自行搭设的固定式脚手架、移动式工具脚手架、电梯井内架子、用电线路、手持电动工具等设施,必须严格按规范要求去做,并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后方可使用,发生事故时由分包单位自行负责。 6、由总包单位提供给分包方单位使用的施工用电、脚手架及防护设施,须经双方验收,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使用,分包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事帮均与总包单位无关。现场各种防护设施不得随意拆改,尤其是洞口

总包与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及消防管理协议书

总包与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及消防管理协议书 总包方: 分包方: 为了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当地关于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双方就本工程安全生产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地址及工程分包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工程分包内容: 二、总包方、分包方责任 1、分包单位在总包方的区域内施工,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中要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安全操作的最新规程。必须遵守六大各项安全纪律。遵守总包方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总包方的安全生产管理。总包方及有关部门提出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按要求及时整改回复。接受总包方及有关技术部门的安全技术及措施交底。 2、分包单位施工人员进场前,必须先将现场负责人、施工人数(包括专职或兼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和委托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报送总包方,经核实无误后方可进场。 3、分包单位进场前,必须对新员工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对进场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现场现状各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教育率达到100%,并将考核成绩单汇总表由分包单位加盖公章后报送总包单位。 4、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总包方有权签发隐患通知单,并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不按期整改的,总包方有权停止分包方作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方负责。 5、分包方自行搭设的固定式脚手架,移动式工具脚手架,电梯井内架子,用电线路及配电等设施,必须严格按国家各项规范要求去做,自带的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安全性能指标检测合格方可进场使用。

分包单位考核评价表

附件一:《分包单位进度及文明施工考核表》附件二:《分包单位劳务实名制管理考核表》 附件三:《分包单位技术管理考核表》 附件四:《分包单位安全绩效评分表》 附件五:《分包单位经济管理考核表》 附件六:《劳务分包单位实测实量月度考核评价表》 《专业分包单位月度考核评价表》:7附件. 附件一 劳务分包单位进度及文明施工考核表 考核人签字:项目经理签字: 考核时间项目名称 施工队长分包单位名称 检查内容及扣分标注检查结果及说明得分考核指标检查项目标准分值 对比月进度计划: 1、关键线路任务:工期延误1-3天,扣20分;延误4-6天,扣30-50分;延误超7-15天的,扣60-70分;超过15天的扣80-100分。100 计划管控施工进度 分;工期10、非关键线路任务:工期延误1-3天,在第一项基础上再扣2 分。延误4-6天,在第一项基础上再扣20 分。1、在施作业面建筑垃圾、材料未及时清理,脏乱的,每处扣55、钢筋、构件加工场地成品、半成品、原材料存放、堆码脏乱的,每处扣220 工完场清分分、已完工区域存在建筑垃圾、周转材料未及时清理,脏乱的,每处零乱堆放不符合要求的周转料具不按总平面布置、大宗建筑材构分每处、零星材料及半成品或成品未能分区规整堆放,堆放不符合规范要求的20料具堆 每处分、易燃易爆物品未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的,分、易扬尘材料未按要求封闭或覆盖存放的,每一处分20分环境控、责任区未安排专人定时清理,洒水降尘, 、使用国家或地方明令禁止使用的材料的,2分文明施 分、排架管未着色刷漆,色泽不均匀饱满,、架体钢管排列间距不均匀,未能做到横平竖直,观感差的,分;小横杆外露安全网150m、架体大横杆转角处外露尺寸不一致以内外架立分;剪刀撑布置不符合要求,观感差的,、寸不一致150m以内(如果20、架体安全网绑扎不牢固、不严密、不清洁、破损严重,观感差,每处分包范分内分、架体水平兜网内垃圾清理不及时的每处分、架体卸料平台洞口不方正,安全网绑扎不

新总包与分包单位安全生产协议书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新总包与分包单位安全生产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总承包方): 乙方(分包方): 工程名称:石家庄裕华万达广场A区幕墙工程 工程地点:石家庄槐中路交民心河 按照《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建筑施工行业管理标准规范等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权责 1、甲乙双方共同的责任: 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宗旨,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实施国家和行业管理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规范,落实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和办法,确保封闭管理、确保员工安全、确保安全生产。 2、甲方的责任 (1)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甲方作为工程总承包单位,对整个施工现场行使安全管理权,制定并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 建立安全例会制度。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安全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遇有特殊情况时,随时召开安全会议。 (3) 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下达整改通知单,进行安全奖罚;督促乙方完成整改事项,并在整改反馈单上签署意见。对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岗位的安全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4) 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负责组织对乙方进场工人进行公司级和项目级安 全教育。每年负责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工作。在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工艺时,负责对分包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有权拒绝使用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 (5) 组织安全技术交底。技术负责人主管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负责向分包单位交底的技术负责人进行交底,同时督促安全管理人员监督分包单位向现场施工人员进行交底。重要分项或重点部位的交底,必要时,可直接进行交底。交底人要签上自 己的名字和交底时间。 (6) 负责编制总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7) 负责建立项目部安全管理资料。 (8) 负责编制施工现场总的紧急情况下的应急预案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 负责对首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10) 对分包队伍违章、违纪人员,有制止权、下达整改通知权、罚款权、停工权和直至活退出现场权。 (11) 有让分包队伍按照国家规定成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的权利。 (12) 按规定足额使用安全措施费用;有要求分包队伍按规定足额使用安全措施费用的权利。 (13) 及时向乙方书面通报现场危险作业环境和危险情况。 (14) 有权对乙方使用的临时设施、安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和验收,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和项目管理规定的设施和防护用品有权要求拆除、更换。 3、乙方的责任 (1) 杜绝死亡事故和重伤事故、减少一般事故、轻伤率不超过1.5 %。 (2) 建立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层层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责任到人。

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

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规定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落实总承包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加强对劳务分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及人员的安全管理,全面提升项目综合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辽宁金帝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手册》 三.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辽宁金帝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工程劳务分包、专业分包作业队及人员的安全管理。 四.管理规定: 1. 分包队伍安全资格审查程序,分包队伍入场前首先由项目部(分公司)安全部门或人员对其进行安全资格审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符合规定者,进行登记、签订《建筑施工工程安全合同或安全协议》一式四份。同时将所需填写内容写准。双方互盖公章及法人章,经安全部门审批后,分包队伍方能入场施工,并接受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与管理。未对分包单位进行安全资格审查或资质审查不合格不得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未签订工程承包合同一律不准施工。

分包单位作业人员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企业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施工生产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正确穿戴符合作业条件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认真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 分包作业队应积极参加企业组织开展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不断提高本单位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保障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3. 分包单位人员必须尊重和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严格按照经济合同相关条款要求加强自身管理,履行分包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4.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下列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技术方案审批制度:分包单位必须执行总包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分包单位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方案,须报总包方审批确认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工程师的安全技术交底,掌握施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危险因素和应采取的预防措施。 安全教育培训及持证上岗制度: 分包单位项目经理、主管安全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接受安全培训,考试合格经总包单位安全资格审查认可后方可组织施工;

分包单位安全生产协议书

安全生产协议书 总包方:南通四建金阊新城定销房南二标段工程项目部(简称甲方) 分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简称乙方)为贯彻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保证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实现,结合我项目部安全生产的现状,确保在施工中不发生伤亡、火灾及其它事故,按照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要求,经甲、乙双方商定, 特签订以下安全责任协议书: 1、自签订协议之日起,分包方必须服从总包方的统一管理,执行总包方的各项安全生产规定,接受安全部门及业主、监理的检查和监督,分包方进场后主动办理暂住证等手续且承担相关费用,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料,以及现场主要施工人员名单、联系方式等; 2、加强安全生产的观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进入施工现场克服重进度、轻安全、重效益、轻防护的思想,切莫疏忽麻痹大意,确保安全施工,做到“不伤害别人、不伤害自已、不被别人伤害”。分包单位必须设安全员,做好安全交底工作,安全员每天必须现场巡视,及时发现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积极投入施工现场安全达标活动,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把安全工作做到实处,同时搞好相互安全监督,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身防护能力,上岗前必须戴好防护用品,作业时不乱扔垃圾杂物,不乱抛工具,不在脚手架上打闹、嬉戏,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高空临边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严禁乱拉乱接;

4、分包方在施工现场要按照施工现场标准化的要求从严管理,材料 堆放整齐,做到谁做谁清、随做随清; 5、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文明生产、不赌博、不打架、不盗窃公私财物,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 6、施工现场的所有安全防护设施不得随意拆除,如需拆除,必须得到总包方安全员的同意,且必须设置醒目标志,作业后及时恢复; 7、分包方安全意识薄弱、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所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自负,并按公司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8、分包方必须服从业主、监理、总包方对工地安全生产违章违纪处罚的决定,罚款在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总包方:南通四建恒金阊新城定销房南二标段项目部 代表: 分包方(代表): 2011 年月日

施工单位与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协议

现场施工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协议 甲方:三林济阳路文化体育中心项目部 乙方:上海志业建筑加固工程有限公司 为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的责任,确保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保证施工顺利进行,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鉴于分包单位与工程总承包单位已经签订《施工合同》、《建筑安装施工安全管理协议》,双方就施工安全管理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施工现场附加安全协议。 1、责任范围:乙方所承担的工程项目施工中的人身安全和施工设施及环境的安全。 2、责任期:至乙方所承担的工程项目经甲方验收合格,人员撤离现场时止。 3、双方义务 3.1认真贯彻国家、地方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和有效使用。 3.2对从业人员施工上岗前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 3.3严禁违章指挥,及时制止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3.4发生事故,应当迅速采取有限措施,组织抢救伤者、保护好

现场,并立即向总包报告。 3.5施工现场各自必须配备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现场安全监督管理。 4、甲方权利和义务 4.1负责向乙方进行施工前安全技术总交底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检查。 4.2负责乙方专项施工方案审批并督促相关方实施。 4.3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发现无证人员上岗的,有权要求所在单位及时纠正。 4.4负责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手套、绝缘鞋等)。若劳务分包合同中明确由乙方自备的,甲方有权对乙方采购的防护用品的材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4.5负责安全防护所需材料、设备和安全标志标牌的提供。 4.6负责各种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和施工用电的安全管理,组织相关方对设备、机具和临时用电进行验收,办理移交手续。 4.7有权对违反安全生产标准和规章制度的行为纠正,必要时进行内部经济处罚或要求乙方停工整改。 4.8负责协调同一施工现场乙方与其他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 5、乙方权利和义务 5.1 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和经批准的工程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

(完整)总包与分包单位安全生产协议书

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总包与分包单位安全生产协议书 总包单位名称: 分包单位名称: 协议签订日期: 天津市建设安全监督管理站监制

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总包与 分包单位安全生产协议书 总包单位:(章)(以下简称甲方)分包单位:(章)(以下简称乙方)为了全面履行甲方、乙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分包范围:;承包方式:),进一步明确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各自的安全责任,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因工伤亡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天津市农村建筑队安全施工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协议。 本协议为《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第九条的补充条款,在双方签订《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履行。 第一条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 二、在甲方统一领导下,组成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

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三、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先落实安全保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四、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 五、发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应分别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事故调查小组,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拟定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第二条甲方的具体责任 一、甲方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负全责。组织指挥现场安全生产,向乙方公布本企业、本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乙方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二、编制工程项目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分解到乙方分包项目。组织指导乙方编制分包工程内容的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 三、在安排乙方工作时针对其施工内容、工艺要求,提出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提出必要的安全保护设施。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施工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由甲、乙双方负责人和安技人员签字备案。施工中监督乙方按交底内容实施。 四、对乙方进场职工进行登记造册,复印身份证件,发放胸卡,

分包安全管理协议书范本

分包安全管理协议书范本 工程承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劳务分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的责任,确保施工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保证施工顺利进行,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双方就施工安全管理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 1. 劳务分包人基本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有效期: 营业执照号码:有效期: 2、责任范围: 乙方所承担的工程项目施工中的人身安全和施工设施及环境的安全。 3、责任期: 自年月日起至乙方所承担的工程项目经甲方验收合格,人员撤离现场时止。 4、双方义务 认真贯彻国家、地方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定、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和有效使用。 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 严禁违章指挥,及时制止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发生事故,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伤者、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施工现场各自必须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甲方权利和义务 负责向乙方进行施工前安全技术总交底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检查。 负责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并督促实施。

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发现无证人员上岗的,应及时予以制止。 负责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手套、绝缘鞋等)。若劳务 分包合同中明确由乙方自备的,甲方应对乙方采购的防护用品的材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负责安全防护所需材料和安全标志、标牌的提供。 负责各种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包括乙方自带机具)和施工用电的安全管理。 对违反安全生产标准和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纠正,必要时进行内部经济处罚或要求乙 方停工整改。 按照规定,负责为建筑施工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负责协调同一施工现场多个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6、乙方权利和义务 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 监理单位等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不服从管理 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甲方有权就事故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人员进场,必须及时如实向甲方填报进场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工种、本工种工龄、家庭住址、身份证号、教育培训情况等;严禁雇佣童工、未成年工、不适宜从事有关 工种的作业人员及身份不明的人员(如违法犯罪人员)。 施工、操作人员在施工前,必须接受入场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和施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安全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安排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和《特种作业操作证》,无证人员严禁安排 上岗操作。 负责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组织实施施工、操作人员入场前、 定期和经常性的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培训;保证操作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 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紧急情况下的 应急避险措施,并督促施工人员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应当书面告知作业人员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指定班组义务安全监督员,督促班组开展班前安全活动,并定期向甲方报送班组安全 活动记录。

劳务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随着分公司工序分包管理的推动,为了加强公司对劳务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做好现场在动态施工中安全事故的预防,超前预测,规范施工操作行为,减少违章,特制订本细则: 1、安全管理 公司各项目部使用劳务分包单位由于受自身素质及人员流动性,组织结构的影响,一直是项目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弱点、难点,为了从根本上消除对安全生产工作造成的不利因素,加强对分包单位的管理,保证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单位的作用能够充分得到发挥,岗位安全意识、安全防范能力得到加强,项目部应对此项工作做为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进行布置、落实。 1.1 组织管理 1.1.1项目部对在本单位本工程从事施工(生产)的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单位负有全面管理的责任,并将对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纳入项目管理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安全上关心,技术上支持,政治上关注,生活上关怀。 1.1.2各项目所用的劳务分包单位,必须经公司工程管理部门的严格审查,严格审查分包单位企业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现场负责人的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现场负责人及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留存

复印件备查。 1.1.3录用劳务分包单位原则上优先选用有独立施工能力成建制的队伍,尽可能少量使用或不用零星劳务的队伍补充。 1.1.4对所录用的劳务分包单位必须与其签订《劳务合同》、《安全协议》和《安全生产责任书》,经项目部试用一个月不合格的随时清退。 1.1.5安监部门重点审查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单位的安全施工技术素质情况(包括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状况),安全施工管理机构及其专兼职安全员的配备,安全管理制度及办法的建立。 1.1.6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单位人员进场必须建立以负责人为首的作业队安全保证体系,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单位负责人要对本作业队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保证体系的正常有效的运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1.1.7分包单位施工人员50 人以下的,应当设置 1 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 人-200 人的,应设 2 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 人以上的,应设 3 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住建部规定,对不配备安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处5000元/人。 1.1.8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班组安全监督员制度,每个施工班组必须至少设一名安全监督员(人员在10名以上应增设一名安全监督员)。各分包队伍的班组安全监督员名单由分包单位安全员及时报到项目安全部。

总、分包单位安全生产协议书

总、分包单位安全生产协议书 总包单位: 中建五局(辽宁)建设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 (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分包单位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签订本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双方的责、权,双方应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大连红星国际工程 2.工程地点:大连市甘井子区华南家居市场南侧 二、工程安全管理目标 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控制指标:杜绝重伤事故、死亡事故和火灾事故,一般轻伤频率控制在3‰以内。 2.安全文明施工创优目标:大连市安全文明工地 3.其他: 三、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保证体系,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3.严格审查分包单位营业执照、资质等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资格)的分包单位。 4.定期布置、实施、检查、评价、总结工程的安全生产情况,对总承包范围内的施工生产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 5.保证本单位(监督分包单位)在本工程投入的安全生产费用有效使用,完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甲方应对乙方采购的安全防护用品的材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6.负责施工人员入场安全教育、培训考核;负责施工现场专项安全教育。负责向乙方进行施工前安全技术总交底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检查。对施工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标准、操作规程、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行为,进行查处和纠正,并进行经济处罚。. 7.负责编制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对施工人员进行交底,并监督实施。 8.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备案档案。发现无证人员上岗的,应及时予以制止。 9.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双方检查验收合格并办理移交手续后方可使用,正式移交后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10.负责对安全防护设施、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包括乙方自带机具)和施工用电的安全管理。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和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整改、停工整顿或进行经济处罚。 11.负责建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有权要求乙方建立救援体系,落实救援措施。 12.负责提供安全标志、标牌,督促乙方按规定对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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