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馆建筑设计规范标准

文化馆建筑设计规范标准
文化馆建筑设计规范标准

文化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41—87

第1 章总则第2 章基地和总平面第3 章建筑设计

3.1 一般规定

3.2 群众活动部分

3.3 学习辅导部分

3.4 专业工作部分

3.5 行政管理部分第4 章防火和疏散第5 章建筑设备

5.1 给水排水

5.2 采暖与通风

5.3 电气附录一名词解释本规范用词说明

第 1 章总则

第1.0.1 条为保证文化馆建筑设计质量,使文化馆建筑符合安全、卫生和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基本要求,特制订本规范。

第1.0.2 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文化馆建筑设计。群众艺术馆、文化站等可参照执行。

第1.0.3 条文化馆的建筑设计,应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文化需求和民族文化传统等因素,在满足当前适用需要的基础上,适当考虑留有发展余地。

第1.0.4 条文化馆建筑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以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 2 章基地和总平面

第2.0.1 条新建文化馆宜有独立的建筑基地,并应符合文化事业和城市规划的布点要求。

第2.0.2 条文化馆基地的选址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位置适中、交通便利、便于群众活动的地段;

二、环境优美、远离污染源。

第2.0.3 条文化馆的总平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功能分区明确,合理组织人流和车辆交通路线,对喧闹与安静的用房应有合理的分区与适当的分隔;

二、基地按使用需要,至少应设两个出入口。当主要出入口紧临主要交通干道时,应按规划部门要求留出缓冲距离;

三、在基地内应设置自行车和机动车停放场地,并考虑设置画廊、橱窗等宣传设施。

第2.0.4 条文化馆庭院的设计,应结合地形、地貌及建筑功能分区的需要,布置室外休息活动场地、绿化、建筑小品等,创造优美的空间环境。

第2.0.5 条当文化馆基地距医院、住宅及托幼等建筑较近时,馆内噪声较大的观演厅、排练室、游艺室等,应布置在离开上述建筑一定距离的适当位置,并采取必要的防止干扰措施。

第2.0.6 条文化馆建筑覆盖率、建筑容积率,应符合当地规划部门制订的规定。

第 3 章建筑设计

3.1 一般规定

第3.1.1 条文化馆一般应由群众活动部分、学习辅导部分、专业工作部分及行政管理部分组成。各类用房根据不同规模和使用要求可增减或合并。

第3.1.2条文化馆各类用房在使用上应有较大的适应性和灵活性,并便于分区使用统- 管理。

第3.1.3条文化馆设置儿童、老年人专用的活动房间时,应布置在当地最佳朝向和出入安全、方便的地方,并分别设有适于儿童和老年人使用的卫生间。

第3.1.4条儿童活动室的设计应符合儿童心理特点,装饰活泼,色调明快。

第3.1.5条群众活动用房应采用易清洁耐磨的地面;在严寒地区儿童和老年人活动室应

做暖性地面。

第3.1.6条五层及五层以上设有群众活动、学习辅导用房的文化馆建筑应设置电梯。

第3.1.7条各类用房的窗洞口与该房间地面面积之比,不应低于表 3.1.7的规定。

窗洞口与房间地面面积之比表3.1.7

注:本表按单层钢侧窗计算,采用其他类型窗应调整窗地比。

第3.1.8条各类用房的室内允许噪声级不应大于表 3.1.8的规定。

室内允许噪声级(dB)表3.1.8

3.2 群众活动部分

第3.2.1条群众活动部分由观演用房、游艺用房、交谊用房、展览用房和阅览用房等组

成。

第322条观演用房

一、观演用房包括门厅、观演厅、舞台和放映室等。

二、观演厅的规模一般不宜大于500座。

三、当观演厅规模超过300座时,观演厅的座位排列、走道宽度、视线及声学设计以及放映室设计,均应符合《剧场建筑设计规范》和《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四、当观演厅为300座以下时,可做成平地面的综合活动厅,舞台的空间高度可与观众

厅同高,并应注意音质和语言清晰度的要求。

第3.2.3条游艺用房

一、游艺用房应根据活动内容和实际需要设置供若干活动项目使用的大、中、小游艺室,

并附设管理及贮藏间等。当规模较大时,宜分别设置儿童游艺室及老年人游艺室。儿童游艺室室外宜附设儿童活动场地。

二、游艺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下列规定:

大游艺室65 m2

中游艺室45 m2

小游艺室25 m2

第3.2.4 条交谊用房

一、交谊用房包括舞厅、茶座、管理间及小卖部等。

二、舞厅应设存衣间、吸烟室及贮藏间等。舞厅的活动面积每人按 2 m计算。

三、舞厅应具有单独开放的条件及直接对外的出入口。

四、舞厅应设光滑的地面、较好的室内装修与照明,并应有良好的音质条件。

五、茶座应附设准备间,准备间内应有开水设施及洗涤池。

第3.2.5 条展览用房

65 m。

一、展览用房包括展览厅或展览廊、贮藏间等。每个展览厅的使用面积不宜小于

二、展览厅内的参观路线应通顺,并设置可供灵活布置的展版和照明设施。

三、展览厅应以自然采光为主,并应避免眩光及直射光。

四、展览厅(廊)出入口的宽度及高度应符合安全疏散、搬运版面和展品的要求。

第3.2.6 条阅览用房

一、阅览用房包括阅览室、资料室、书报贮存间等。

二、阅览用房应设于馆内较安静的部位。

三、阅览室应光线充足,照度均匀,避免眩光及直射光。采光窗宜设遮光设施。

四、规模较大时,宜分设儿童阅览室。

五、阅览桌椅的排列间隔尺寸及每座使用面积指标,可参照《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执行。

3.3 学习辅导部分

第3.3.1 条学习辅导部分由综合排练室、普通教室、大教室及美术书法教室等组成。其位置除综合排练室外,均应布置在馆内安静区。

第3.3.2 条综合排练室

一、综合排练室的位置应考虑噪声对毗邻用房的影响。

二、室内应附设卫生间、器械贮藏间。有条件者可设淋浴间。

三、沿墙应设练功用把杆,宜在一面墙上设置照身镜。

四、根据使用要求合理地确定净高,并不应低于 3.6m。

五、综合排练室的使用面积每人按6怦计算。

六、室内地面宜做木地板。

七、综合排练室的主要出入口宜设隔声门。

第3.3.3 条普通教室和大教室

一、普通教室每室人数可按40 人设计,大教室以80 人为宜。教室使用面积每人不小于

1.40 m2o

二、课桌椅布置及有关尺寸,不得小于《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三、普通教室及大教室均应设置黑板、讲台、清洁用具柜及挂衣钩;教室前后均应设电源插座。

四、大教室根据使用要求,可为阶梯式地面,并设置连排式课桌椅。

第3.3.4 条美术书法教室

一、美术书法教室宜为北向侧窗或天窗采光。

二、美术书法教室的设施,应接普通教室设置,并增设洗涤池。室内四角另增设电源插座。

三、美术书法教室的使用面积每人不小于 2.80怦,每室不宜超过30人。

3.4 专业工作部分

第3.4.1 条专业工作部分一般由文艺、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曲、摄影、录音等工作室,站室指导部,少年儿童指导部,群众文化研究部等组成。

第3.4.2 条美术书法工作室宜为北向采光,室内宜设挂镜线、遮光设施及洗涤池;使用面积不宜小于

24m2。

第343条音乐工作室应附设1?2间琴房,每间使用面积不小于6m2并应考虑室内

音质及隔声要求。

第3.4.4 条摄影工作室

一、摄影工作室应附设摄影室及洗印暗室。

二、暗室应有遮光及通风换气设施,并设置冲洗池及工作台等。

三、暗室应设培训实习间,根据规模可设置2?4个工作小间,每小间不小于4 m2o

第3.4.5 条录音工作室

、录音工作室包括工作室、录音室及控制室;其位置应布置在馆内安静部位。

文化馆建筑设计规范标准

文化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41—87 第1 章总则第2 章基地和总平面第3 章建筑设计 3.1 一般规定 3.2 群众活动部分 3.3 学习辅导部分 3.4 专业工作部分 3.5 行政管理部分第4 章防火和疏散第5 章建筑设备 5.1 给水排水 5.2 采暖与通风 5.3 电气附录一名词解释本规范用词说明 第 1 章总则 第1.0.1 条为保证文化馆建筑设计质量,使文化馆建筑符合安全、卫生和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基本要求,特制订本规范。 第1.0.2 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文化馆建筑设计。群众艺术馆、文化站等可参照执行。 第1.0.3 条文化馆的建筑设计,应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文化需求和民族文化传统等因素,在满足当前适用需要的基础上,适当考虑留有发展余地。 第1.0.4 条文化馆建筑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以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 2 章基地和总平面 第2.0.1 条新建文化馆宜有独立的建筑基地,并应符合文化事业和城市规划的布点要求。 第2.0.2 条文化馆基地的选址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位置适中、交通便利、便于群众活动的地段; 二、环境优美、远离污染源。 第2.0.3 条文化馆的总平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功能分区明确,合理组织人流和车辆交通路线,对喧闹与安静的用房应有合理的分区与适当的分隔; 二、基地按使用需要,至少应设两个出入口。当主要出入口紧临主要交通干道时,应按规划部门要求留出缓冲距离; 三、在基地内应设置自行车和机动车停放场地,并考虑设置画廊、橱窗等宣传设施。 第2.0.4 条文化馆庭院的设计,应结合地形、地貌及建筑功能分区的需要,布置室外休息活动场地、绿化、建筑小品等,创造优美的空间环境。 第2.0.5 条当文化馆基地距医院、住宅及托幼等建筑较近时,馆内噪声较大的观演厅、排练室、游艺室等,应布置在离开上述建筑一定距离的适当位置,并采取必要的防止干扰措施。 第2.0.6 条文化馆建筑覆盖率、建筑容积率,应符合当地规划部门制订的规定。 第 3 章建筑设计 3.1 一般规定 第3.1.1 条文化馆一般应由群众活动部分、学习辅导部分、专业工作部分及行政管理部分组成。各类用房根据不同规模和使用要求可增减或合并。

图书馆设计规范

图书馆设计规范 图书馆设计规范 l 总则 1.0.1 为适应图书馆事业的发展,使 图书馆建筑设计符合使用功能、安全、 卫生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公共图书馆、高等学校图书馆、科学研究图书馆及各类专门图书馆等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的建筑设计。 1.0.3 图书馆建筑必须满足文献资料信息的采集、加工、利用和安全防护等功能要求,并为读者、工作人员创造良好的环境和工作条件。 1.0.4 图书馆建筑设计应结合图书馆的性质、特点及发展趋势,采用先进的管理方式,适应现代化服务的要求,并力求造型美观,与环境协调。 1.0.5 图书馆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公共图书馆 Public Library 具备收藏、管理、流通等一整套使用空间和技术设备用房,面向社会大众服务的各级图书馆,如省、直辖市、自治区、市、地区、县图书馆,其特点是收藏学科广泛,读者成份多样。 2.0.2 高等学校图书馆 College Library 为教学和科研服务,具有服务性和学术性强的大专院校和专科学校,以及成人高等学校的图书馆,简称高校图书馆。 2.0.3 科学研究图书馆 Research Institution Library

具有馆藏专业性强,信息敏感程度高,采用开架的管理方式和广泛使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等先进的服务手段的各类科学研究院、所的图书馆,简称科研图书馆。 2.0.4 专门图书馆 Special Library 专门收藏某一学科或某一类文献资料,为专业人员服务的图书馆,如音乐图书馆、美术图书馆、地质图书馆等。 2.0.5 普通阅览室 General Reading Room 以书刊为主要信息载体供读者使用的阅览室,是图书馆中数量较多的一种阅览室。 2.0.6 特种阅览室 Special Reading Room 指“音像视听室”、“缩微阅览室”、“电子出版物阅览室”等。这类阅览室,读者须借助设备才能从载体中获取信息。对建筑设计有特殊要求。 2.0.7 开架阅览室 Open Stack Reading Room 藏书和阅览在同一空间中,允许读者自行取阅图书资料的阅览室。 2.0.8 文献资料 Document Literature 记录有知识和信息的一切载体,包括书刊资料和非 书刊资料等多种形式,一般统称文献资料,系图书馆馆藏信息载体的总称。 2.0.9 非书资料 Non,print Materials 非印刷型的非书本式的资料。包括录音带、录像带、幻灯片、投影片、电影拷贝、缩微胶卷、图片、模型、智力玩具、机读磁盘、磁带、光盘等。 2.0.10 基本书库 Basic Stack Rooms 图书馆的主要藏书区,对全馆藏书起总枢纽、总调度作用,具有藏书量大,知识门类广的特点。基本书库的藏书内容范围、品种和数量反映一个馆的性质、规模和为读者服务的能力,常作为划分图书馆规模的指标。 2.0.11 辅助书库 Auxiliary Stacks

商业建筑设计要求规范

商店建筑设计规: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保证商店建筑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等基本要求,特制定本规。 第1.0.2条本规适用于全国城镇及工矿区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商店建筑(含综合性建筑的商店部分)。 第1.0.3条商店建筑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并应合理地组织交通路线,方便群众和体现对残疾人员的关怀。 第1.0.4条商店建筑的规模,根据其使用类别、建筑面积分为大、中、小型,应符合表1.0.4的规定。 商店建筑的规模表1.0.4 第1.0.5条商店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的规定外,还应符合《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87)以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发的有关设计标准、规和规定。 商店建筑设计规:第二章基地和总平面

第一节选址和布置 第2.1.1条大中型商店建筑基地宜选择在城市商业地区或主要道路的适宜位置。 大中型菜市场类建筑基地,通路出口距城市干道交叉路口红线转弯起点处不应小于70m。 小区的商店建筑服务半径不宜超过300m。 第2.1.2条商店建筑不宜设在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厂房、仓库和易燃、可燃材料堆场附近;如因用地条件所限,其安全距离应符合防火规的有关规定。 第2.1.3条大中型商店建筑应有不少于两个面的出入口与城市道路相邻接;或基地应有不小于1/4的周边总长度和建筑物不少于两个出入口与一边城市道路相邻接。 第2.1.4条大中型商店基地,在建筑物背面或侧面,应设置净宽度不小于4m的运输道路。基地消防车道也可与运输道路结合设置。 第2.1.5条新建大中型商店建筑的主要出入口前,按当地规划部门要求,应留有适当集散场地。

第2.1.6条大中型商店建筑,如附近无公共停车场地时,按当地规划部门要求,应在基地设停车场地或在建筑物设停车库。 第二节步行商业街 第2.2.1条步行商业街应禁止车辆通行,并应符合城市规划和消防、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 第2.2.2条原有城市道路改为步行商业街时,必须具备邻近道路能负担该区段车流量的条件。 第2.2.3条步行商业街的宽度,根据不同情况,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改、扩建两边建筑与道路成为步行商业街的红线宽度不宜小于10m; 二、新建步行商业街可按街有无设施和人行流量确定其宽度,并应留出不小于5m的宽度供消防车通行。 第2.2.4条步行商业街长度不宜大于500m并在每间距不大于160m处,宜设横穿该街区的消防车道。 第2.2.5条步行商业街上空如设有顶盖时,净高不宜小于5.50m,其构造应符合防火

文化馆设计要点 文化馆应该怎么设计

文化馆设计要点文化馆应该怎么设计 在一个城市进行旅游的时候,大家一般都会注意有哪些自然景观可以玩。然而,人文景观也是很能代表一个城市的。例如城市当中的文化馆,就是最能代表一个城市的文化内涵了。文化馆的设计非常重要,要结合当地的文化特色,作为一个展览馆,也要有相应的功能分区, 遵守规范等等。今天装修界小编就给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文化馆的设计要点。文化馆设计要

点1文化馆设计功能分区明确,合理的组织人流和车辆交通路线,对喧闹与安静的用房应有合理的分区与适当的分隔。同时,内部的分区要明确,游览区和非游览区也要分开。文化馆设计要点2文化馆设计按使用需要,应至少设置两个出入口。当主要出入口紧临主要交通干道时,应按规划部门要求留建筑。文化馆设计要点3文化馆设计的基地中应设置自行车和机动车停放场地,并考虑设置画廊、橱窗等宣传设施。文化馆庭院的设计,应结合地形、地貌及建筑功能分区的需要,布置室外休息活动场地、绿化、建筑小品等,创造优美的空间环境。文化馆设计要点4当文化馆基地距医院、住宅及托幼等建筑较近时,馆内噪声较大的观演厅、排练室、游艺室等,应布置在离开上述建筑一定距离的适当位置,并采取必要的防止干扰措施。文化馆设计要点5文化馆一般应由群众活动部分、学**辅导部分、专业工作部分及行政管理部分组成。各类用房在使用上应有较大的适应性和灵活性,并便于分区使用统一管理;设置儿童、老年人专用的活动房间时,应布置在当地最佳朝向和出入安全、方便的地方,并分别设有适于儿童和老年人使用的卫生间;儿童活动室的设计应符合儿童心理特点,装饰活泼,色调明快。窗洞口与房间地面面积之比。以上就是装修界小编今天要给大家介绍的关于文化馆设计要点的全部内容,相信大家看完之后对于文化馆的设计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文

文化馆建筑设计规范30298

文化馆建筑设计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保证文化馆建筑设计质量,使文化馆建筑符合安全、卫生和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基本要求,特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文化馆建筑设计。群众艺术馆、文化站等可参照执行。 第1.0.3条文化馆的建筑设计,应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文化需求和民族文化传统等因素,在满足当前适用需要的基础上,适当考虑留有发展余地。 第1.0.4条文化馆建筑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以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二章基地和总平面 第2.0.1条新建文化馆宜有独立的建筑基地,并应符合文化事业和城市规划的布点要求。 第2.0.2条文化馆基地的选址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位置适中、交通便利、便于群众活动的地段; 二、环境优美、远离污染源。 第2.0.3条文化馆的总平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功能分区明确,合理组织人流和车辆交通路线,对喧闹与安静的用房应有合理的分区与适当的分隔; 二、基地按使用需要,至少应设两个出入口。当主要出入口紧临主要交通干道时,应按规划部门要求留出缓冲距离; 三、在基地内应设置自行车和机动车停放场地,并考虑设置画廊、橱窗等宣传设施。 第2.0.4条文化馆庭院的设计,应结合地形、地貌及建筑功能分区的需要,布置室外休息活动场地、绿化、建筑小品等,创造优美的空间环境。

第2.0.5条当文化馆基地距医院、住宅及托幼等建筑较近时,馆内噪声较大的观演厅、排练室、游艺室等,应布置在离开上述建筑一定距离的适当位置,并采取必要的防止干扰措施。 第2.0.6条文化馆建筑覆盖率、建筑容积率,应符合当地规划部门制订的规定。 第三章建筑设计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3.1.1条文化馆一般应由群众活动部分、学习辅导部分、专业工作部分及行政管理部分组成。各类用房根据不同规模和使用要求可增减或合并。 第3.1.2条文化馆各类用房在使用上应有较大的适应性和灵活性,并便于分区使用统一管理。 第3.1.3条文化馆设置儿童、老年人专用的活动房间时,应布置在当地最佳朝向和出入安全、方便的地方,并分别设有适于儿童和老年人使用的卫生间。 第3.1.4条儿童活动室的设计应符合儿童心理特点,装饰活泼,色调明快。 第3.1.5条群众活动用房应采用易清洁耐磨的地面;在严寒地区儿童和老年人活动室应做暖性地面。 第3.1.6条五层及五层以上设有群众活动、学习辅导用房的文化馆建筑应设置电梯。 第3.1.7条各类用房的窗洞口与该房间地面面积之比,不应低于表3.1.7的规定。 注:本表按单层钢侧窗计算,采用其他类型窗应调整窗地比。

国家住宅建筑设计规范

1、商品房的楼层空间高度标准国家住宅建筑设计规范 第六节层高和净高 第 2.6.1 条住宅层高不应高于 2.80m 。 第 2.6.2 条卧室、起居室的净高不应低于 2.40m ,其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m。 第 2.6.3 条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卧室时,其一半面积的净高不应低于 2.10m ,其余部分最低处高度不宜低于 1.5m。 第264条厨房的净高不应低于 2.20m,卫生间、厕所、贮藏室的净高不应低于2m。 第 2.6.5 条卫生间、厕所内采用蹲式大便器时,其蹲位处地面距上部存水弯的净高不应 低于 1.90m。 以上谈到的层高的国家标准只是层高的最低标准,如果购房合同中买卖双方对层高另有约定(该约定必须高于国家标准,否则无效),则开发商交房时应当达到约定的标准 2、国家商品房交房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5年11月30日住宅应满足下列条件,方可交付用户使用: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确认合格;取得当地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小区道路畅通,已具备接通水、电、燃气、暖气的条件。 弱势群体的权利:十种情况下可依法拒绝收房根据《住宅建筑规范》、《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等相关法规,消费者遇到下列情况之一可不收楼: 1、不具备小区道路畅通,已接通水、电、燃气、暖气的条件的”: 依据:《住宅建筑规范》第11.0.1-2 条 2、未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的: 依据:《住宅建筑规范》第11.0.1-1 条 3、不提供《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的: 依据:《济南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 4、开发商无故比原合同约定延迟交楼,经购房人催告后超过三个月交房的: 依据:司法解释第十五条 5、开发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合同中约定的配套环境的: 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6、开发商经批准改变商品房规划设计未经买家认可的: 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 7、不能提供有资质的测绘部门房屋面积实测数据的: 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8、合同没有约定,且房屋实际交付面积比原合同规定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不含3%)的,可拒绝收房,并解除购房合同: 依据:司法解释第十四条 9、经符合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核验,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确实不合格的: 依据:司法解释第十二条 10、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依据:司法解释第十三条 3、《商品房买卖合同》逾期履行违约金标准 一般原则:按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为标准来计算违约金;合同没有约定的,按逾期履行的天数依逾期贷款利息标准来确定。 4、容积率、绿化率国家标准 一个良好的居住小区,高层住宅容积率应不超过5,多层住宅应不超过3,绿化率应不 低于30% 。

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标准

l总则 1.0.1为适应图书馆事业的发展,使图书馆建筑设计符合使用功能、安全、卫生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公共图书馆、高等学校图书馆、科学研究图书馆及各类专门图书馆等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的建筑设计。 1.0.3图书馆建筑必须满足文献资料信息的采集、加工、利用和安全防护等功能要求,并为读者、工作人员创造良好的环境和工作条件。 1.0.4图书馆建筑设计应结合图书馆的性质、特点及发展趋势,采用先进的管理方式,适应现代化服务的要求,并力求造型美观,与环境协调。 1.0.5图书馆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公共图书馆Public Library 具备收藏、管理、流通等一整套使用空间和技术设备用房,面向社会大众服务的各级图书馆,如省、直辖市、自治区、市、地区、县图书馆,其特点是收藏学科广泛,读者成份多样。2.0.2高等学校图书馆College Library 为教学和科研服务,具有服务性和学术性强的大专院校和专科学校,以及成人高等学校的图书馆,简称高校图书馆。 2.0.3科学研究图书馆Research Institutionl。lbrary 具有馆藏专业性强,信息敏感程度高,采用开架的管理方式和广泛使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等先进的服务手段的各类科学研究院、所的图书馆,简称科研图书馆。 2.0.4专门图书馆Sneciall。lbrary 专门收藏某一学科或某一类文献资料,为专业人员服务的图书馆,如音乐图书馆、美术图书馆、地质图书馆等。 2.0.5普通阅览室General Reading Room 以书刊为主要信息载体供读者使用的阅览室,是图书馆中数量较多的一种阅览室。 2.0.6特种阅览室SPecial Reading Room 指“音像视听室”、“缩微阅览室”、“电子出版物阅览室”等。这类阅览室,读者须借助设备才能从载体中获取信息。对建筑设计有特殊要求。 2.0.7开架阅览室OPen Stack Reading Room 藏书和阅览在同一空间中,允许读者自行取阅图书资料的阅览室。 2.0.8文献资料Documentl。Lterature 记录有知识和信息的一切载体,包括书刊资料和非书刊资料等多种形式,一般统称文献资料,系图书馆馆藏信息载体的总称。 2.0.9非书资料Non-Print Materla1S 非印刷型的非书本式的资料。包括录音带、录像带、幻灯片、投影片、电影拷贝、缩微胶卷、图片、模型、智力玩具、机读磁盘、磁带、光盘等。 2.0.10基本书库Basic Stack Rooms 图书馆的主要藏书区,对全馆藏书起总枢纽、总调度作用,具有藏书量大,知识门类广的特点。基本书库的藏书内容范围、品种和数量反映一个馆的性质、规模和为读者服务的能力,常作为划分图书馆规模的指标。 2.0.11辅助书库Auxiliary Stacks 采用闭架管理时,图书馆中为读者服务的各种辅助性书库。如外借处、阅览室、参考室、研

文化馆设计任务书

文化馆设计任务书 一、设计目的: 1.初步掌握文化馆建筑设计的要点及其背景知识,并通过设计熟悉规范条例; 2.培养学生具备较全面的环境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设计用地: 本设计用地位于某住宅区内,西侧为展览馆预留用地,东侧为文化馆用地。 三、设计总体指标: 1.总建筑面积:1500㎡(允许10﹪的调整幅度) ; 2.建筑层数:二层及以下。 四、建筑主要功能及面积参考指标: 1.大厅100㎡(含管理用房和总服务台) 2.歌舞厅:150㎡ 3.活动室(台球、乒乓球、棋牌、健身房):150㎡ 4.陈列室:150㎡ 5.阅览室(期刊室、图书室、报刊室):100㎡ 6.书库:30㎡ 7.排练室:100㎡ 8.书画室:30×2=60㎡ 9.餐厅:100㎡ 10.小卖部:30㎡ 11.大会议室:150㎡ 12.小会议室:40×2=80㎡ 13.楼梯间、卫生间、交通等面积自定 14.室外停车位:20-30个 五、图纸要求: 1.图纸规格:A1图幅,图框尺寸:594×841㎜,每边各留出10㎜,图标应在图框背面的右下角; 2.总平面图:1﹕500(含场地布置和绿化布置;应标注建筑总尺寸及与场地周边红线的距离); 3.各层平面图:1﹕200—1﹕150(至少标注两道尺寸); 4.立面图:1﹕200—1﹕150(至少两个立面,标注各层标高及总高度尺寸); 5.剖面图:1﹕200—1﹕150(至少两个剖面,应剖到主要功能房间或楼梯间); 6.透视图或模型照片(7寸):应能准确表达设计意图,表现形式不限; 7.设计说明:包括简明扼要的设计和构思说明、场地景观视线、地貌分析图以及技术经济指标(含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建筑密度、容积率) 六、设计进度安排: 1周:教师讲解设计原理和基本功能要求; 熟悉题目,查阅相关资料,构思方案;

文化馆防火设计专篇

文化馆防火设计专篇说明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南岗区区治文化馆。 2、建筑类别:本建筑为多层公共建筑,建筑物耐久年限为50年。 3、抗震设防烈度:6度。 4、建筑耐火等级:二级。 5、结构形式:本工程为砖砌体结构。 6、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先锋路与黄河路交汇处。 7、使用功能:公共建筑 8、总用地面积:5200m2,总建筑面积:3400.8m2,主题建筑高度为12.400m, 主体二层,局部三层。 9、建筑密度:68.7%,容积率:1.46,绿化率:30.5% ,机动车停车位:10辆。 二、设计依据: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 2、《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 (2002) 3、《文化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41-87) 三、防火措施: 1、防火分类: 此文化馆为多层建筑,无分类。 2、耐火等级: 二级

3、消防通道: 区内的道路考虑到消防车的通行,道路中心线间的距离为127m,小于160m,符合消防车道的要求。 4、防火间距: 本文化馆的耐火等级为二级,防火间距为6m 5、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 文化馆的耐火等级为二级,防火墙采用耐火极限为3h的不燃烧体材料,承重墙采用耐火极限为2.5h的不燃烧体材料,楼梯间墙采用耐火极限为2h的不燃烧体材料,疏散走道两侧的隔墙采用耐火极限为1h的不燃烧体材料,非承重外墙采用耐火极限为0.50h的不燃烧退材料,房间隔墙采用耐火极限为0.50h的不燃烧体材料,柱子采用耐火极限为2.50h的不燃烧体材料,梁采用耐火极限为1.50h的不燃烧体材料,楼板采用耐火极限为1.00h的不燃烧体材料,屋顶承重构件采用耐火极限为1.00h的不燃烧体材料,疏散楼梯采用耐火极限为1.00的不燃烧体材料,,因为本文化馆的吊顶采用不燃烧体,所以其耐火极限不限。 6、防火分区: 一层为一个防火分区,二层为一个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的面积不超过2500m2 7、安全疏散: 1)、安全出口数量: 本文化馆一层为一个防火分区,其安全出口的数量为4个,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3.2条的规定,二层为一个防火分区,设两部疏散楼梯,且最大建筑面积为500m2。 2)、疏散距离: a、楼梯间的首层设置了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因为本文化馆层数不超过4层,所以将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设置在离楼梯间小于等于15m处。 b、房间内任一点到该房间直接通向疏散走道的疏散门的距离为15m,不大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表5.3.13中规定的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至安全 出口的最大距离,符合防火要求。 c、文化馆耐火等级为二级,建筑物内的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阅览室等,其室内任何一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小于等于30m,符合防火要求。

文化馆建设用地指标

文化馆建设用地指标 主编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施行日期:2008年10月1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我国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的要求,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和《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要,促进文化馆建设项目节约集约用地,制定本指标。第二条本指标是编制和审批文化馆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建设用地规模的依据;是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核定和审批建设项目用地面积的依据;也是编制城乡规划确定文化馆发展用地的依据。 第三条本指标适用于文化馆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以及文化馆的规划布局。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参照执行。 第四条文化馆项目建设用地,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设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按照专业化协作和社会化服务的原则,统筹兼顾,精心规划、设计,切实做到科学合理、节约用地。 第五条文化馆建设用地,除符合本指标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节约和合理用地的基本规定 第六条文化馆建设,应综合考虑所在城镇的行政建制及其服务人口规模,社会经济发展状况、自然环境条件、地方文化特色以及建设管理方式等特点,合理确定用地规模和服务半径。 第七条文化馆建设,应纳入城乡公共文化设施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配套建设。第八条文化馆的布局,应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本着服务市民、方便群众活动的原则合理分布。 第九条文化馆的选址,应在城镇人口集中、交通便利(大城市和特大城市应满足公交便利)、环境优美、适宜开展群众活动的地区;宜结合城镇广场、公园绿地等公共活动空间综合布置,避免或减少对医院、学校、幼儿园、住宅区等需要安静环境的建筑的影响。 第十条文化馆的总平面布置,在满足服务功能和公共安全的前提下,应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 第十一条文化馆改建、扩建项目,应充分利用原有场地和设施,减少新增用地;因条件所限无法扩建确需异地新建的,应保留原馆公益性文化设施的使用性质不

大型文化馆建筑设计——以湖北宜城文化馆设计为例

分类号学号M201372916 学校代码10487密级 硕士学位论文 大型文化馆建筑设计 ——以湖北宜城文化馆设计为例 学位申请人:叶笛 学科专业:建筑学 指导教师:李保峰教授 答辩日期:2015.5.26 A Thesis Submitted in Partial Fulfillment of the Requirements

华中科技大学硕士学位论文for the Degree of Master of Architecture A Research of the Large Culture Center ---A Case Study of Culture Center in Yicheng,Hubei Candidate : Ye Di Major : Architecture Supervisor : Professor Li Baofeng Huazho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 Technology Wuhan 430074, P.R.China March, 2015

华中科技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摘要 文化馆是政府设立的县级市、区一级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有的地区也称群众艺术馆,或者叫文化活动中心。本文结合宜城市文化馆这一建筑设计的案例,调研了湖北地区颇具代表性的两处已投入使用多年的大型文化馆,探讨了如何在当下将文化馆建筑设计与群众对于精神文化生活的新需求、新变化有机的结合起来。 关键词:文化馆大型建筑设计宜城

华中科技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Abstract Cultural center is a county-level or district level government nonprofit cultural institutions, some area is also called the public art center, or cultural activity center. In this paper, sets the case of the Yicheng culture center design as a example, research representative two large cultural center in Hubei province which have been put into use for many years, discusses how to design cultural center building and the new demand for spiritual and cultural life of the masses in the new period ,. At last,the paper puts forward four points need special attention in the cultural center design: architectural features, function composition, activity zoning, streamline organization. Keywords: Culture center Large Architecture Design Yicheng

建筑设计规范大全

建筑设计规范大全 1 总则 1.0.1为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的住房条件,提高城市住宅功能质量,使住宅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等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市新建、扩建的住宅设计。 1.0.3住宅按层数划分如下: 一、低层住宅为一层至三层; 二、多层住宅为四层至六层; 三、中高层住宅为七层至九层; 四、高层住宅为十层及以上。 1.0.4住宅设计必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遵守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节约用地、节约能源、节约用材、节约用水等用关规定。 1.0.5住宅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及居住区规划的要求,使建筑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创造方便、舒适、优美的生活空间。 1.0.6住宅设计应推行标准化、多样化,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促进住宅产业现代化。 1.0.7住宅设计应在满足近期使用要求的同时,兼顾今后改造的可能。1.0.8住宅设计应以人为核心,除满足一般居住使用要求外,根据需要应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的特殊使用要求。 1.0.9住宅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 住宅residential buildings 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 2.0.2 套型dwelling size 按不同使用面积、居住空间组成的成套住宅类型。 2.0.3 居住空间habitable space 系指卧室、起居室(厅)的使用空间。 2.0.4 卧室bed room 供居住者睡眠、休息的空间。

2.0.5起居室(厅)living room 供居住者会客、娱乐、团聚等活动的空间。 2.0.6厨房kitchen 供居住者进行炊事活动的空间。 2.0.7卫生间bathroom 供居住者进行便溺、洗浴、盥洗等活动的空间。 2.0.8使用面积usable area 房间实际能使用的面积,不包括墙、柱等结构构造和保温层的面积。 2.0.9标准层typical floor 平面布置相同的住宅楼层。 2.0.10层高storey height 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11室内净高interior net storey height 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底面或吊顶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12阳台balcony 供居住者进行室外活动、晾晒衣物等的空间。 2.0.13平台terrace 供居住者进行室外活动的上人屋面或由住宅底层地面伸出室外的部分。 2.0.14过道passage 住宅套内使用的水平交通空间。 2.0.15壁柜cabinet 住宅套内与墙壁结合而成的落地贮藏空间。 2.0.16吊柜wall-hung cupboard 住宅套内上部的贮藏空间。 2.0.17跃层住宅duplex apartment 套内空间跨跃两楼层及以上的住宅。 2.0.18自然层数natural storeys 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数。 2.0.19中间层middle-floor 底层和最高住户入口层之间的楼层。 2.0.20单元式高层住宅tall building of apartment

文化馆建筑设计规范

文化馆建筑设计规范JGJ41—87 第2.0.3条文化馆的总平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功能分区明确,合理组织人流和车辆交通路线,对喧闹与安静的用房应有合理的分区与适当的分隔; 二、基地按使用需要,至少应设两个出入口。当主要出入口紧临主要交通干道时,应按规划部门要求留出缓冲距离; 三、在基地内应设置自行车和机动车停放场地,并考虑设置画廊、橱窗等宣传设施。 第2.0.4条文化馆庭院的设计,应结合地形、地貌及建筑功能分区的需要,布置室外休息活动场地、绿化、建筑小品等,创造优美的空间环境。 第2.0.5条当文化馆基地距医院、住宅及托幼等建筑较近时,馆内噪声较大的观演厅、排练室、游艺室等,应布置在离开上述建筑一定距离的适当位置,并采取必要的防止干扰措施。 第2.0.6条文化馆建筑覆盖率、建筑容积率,应符合当地规划部门制订的规定。 第三章建筑设计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3.1.1条文化馆一般应由群众活动部分、学习辅导部分、专业工作部分及行政管理部分组成。各类用房根据不同规模和使用要求可增减或合并。 第3.1.2条文化馆各类用房在使用上应有较大的适应性和灵活性,并便于分区使用统一管理。 第3.1.3条文化馆设置儿童、老年人专用的活动房间时,应布置在当地最佳朝向和出入安全、方便的地方,并分别设有适于儿童和老年人使用的卫生间。 第3.1.4条儿童活动室的设计应符合儿童心理特点,装饰活泼,色调明快。 窗洞口与房间地面面积之比 表 3.1.7 第3.1.5条群众活动用房应采用易清洁耐磨的地面;在严寒地区儿童和老年人活动室应做暖性地面。 第3.1.6条五层及五层以上设有群众活动、学习辅导用房的文化馆建筑应设置电梯。 第3.1.7条各类用房的窗洞口与该房间地面面积之比,不应低于表3.1.7的规定。 第3.1.8条各类用房的室内允许噪声级不应大于表3.1.8的规定。 室内允许噪声级(dB) 第3.2.1条群众活动部分由观演用房、游艺用房、交谊用房、展览用房和阅览用房等组成。 第3.2.2条观演用房 一、观演用房包括门厅、观演厅、舞台和放映室等。 二、观演厅的规模一般不宜大于500座。 三、当观演厅规模超过300座时,观演厅的座位排列、走道宽度、视线及声学设计以及放映室设计,均应符合《剧场建筑设计规范》和《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四、当观演厅为300座以下时,可做成平地面的综合活动厅,舞台的空间高度可与观众厅同高,并应注意音质和语言清晰度的要求。 第3.2.3条游艺用房 一、游艺用房应根据活动内容和实际需要设置供若干活动项目使用的大、中、小游艺室,并附设管理及贮藏间等。当规模较大时,宜分别设置儿童游艺室及老年人游艺室。儿童游艺室室外宜附设儿童活动场地。

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

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38-87(摘录) 第五章 防火和疏散 第一节 耐 火 等 级 第5.1.1条 图书馆的建筑防火设计除应执行国家现行防火规范有关条文外,还应 符合本章各节所列条文的规定。 第5.1.2条 图书馆的耐火等级,储存珍贵文献的书库和属于一类建筑物的图书楼为 一级;一般图书馆及属于二类建筑物的图书楼不应低于二级;耐火等级为三级的图书馆,其书库和开架阅览室部分亦不得低于二级。 注:一、二类建筑物图书楼的划分按《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二章有关条文执行。 第5.1.3条 一级耐火等级的图书楼,建筑高度不应超过100m,二级耐火等级的图 书楼,建筑高度不应超过50m。 第5.1.4条 书库、开架阅览室的藏书区,防火分区隔间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当为单 层书库时,不应大于1500m2;建筑高度在24m以下时,不应大于1000m2;建筑高度超过24m时,不应大于700m2;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书库,不应大于300m2。 注:上述建筑内如设有(或局部设有)自动灭火设备时,每层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条规定增加(或局部增加)一倍。 第5.1.5条 书库与毗邻的其它部分之间的隔墙及内部防火分区隔墙应为防火墙,耐 火极限不低于4小时;其内部间隔墙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小时。

第5.1.6条 书库防火分区隔墙上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基本书库通向出纳台的防 火门净宽应不小于1.4m,并不应设置门槛;紧靠门口1.4m范围内不应设置踏步或坡道,门应向外开启或靠墙的外侧推拉,并宜装设自动下滑防火门。 第二节 安 全 疏 散 第5.2.1条 图书馆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 第5.2.2条 书库(开架阅览室)每个防火隔间的安全出口不宜少于两个,但面积不 超过100m2的防火隔间和面积在100m2以内的地下室半地下室书库,可只设一个门。 第5.2.3条 占地面积不超过300m2的多层书库(开架阅览室藏书区)可只设一个疏 散楼梯。基本书库的疏散楼梯,宜在库门外邻近设置。 第三节 防火分隔及其他设施 第5.3.1条 图书馆的装订、照像部门不应贴邻书库或阅览室布置,不可避免时应采 取分隔措施;重要书库内部不得设置办公、休息、更衣等生活用房。 第5.3.2条 书库楼板不得任意开洞,所有提升设备及竖井井壁均应采用非燃烧材料 制成,耐火极限不得低于2小时。 第5.3.3条 书库、开架阅览室藏书区各层面积之和超过规定的防火分区最大面积 时,工作人员专用楼梯应做成封闭式的楼梯间,并采用乙级防火门。 第5.3.4条 库内电梯应做成封闭式的,并应设前室。 第5.3.5条 书库垂直连通的条形窗不应跨越上下防火隔层,水平连通的带形窗

场地设计规范

场地设计规范 场地设计规范 有关场地设计的规范条文通路出口距城市干道交叉路口红线转弯起点处不应小于70m。民用建筑设计通则4.1.2基地应与道路红线相连接,否则应设基地道路与道路红线所划定的城市道路相连接。基地内建筑面积=3000m2时,基地道路的宽度不应小于4m,基地内建筑面积大于3000m2且只有一条基地道路和城市道路相连接时,基地道路的宽度不应小于7m,若有两条以上基地道路和城市道路相连接时,基地道路的宽度不应小于4m。新版)4.1.6基地机动车出入口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与大中城市主干道交叉口的距离,自道路红线交点量起不应小于70m;2.与人行横道线,人行过街天桥,人行地道(包括引道、引桥)的最边缘线不应小于5m;3.距地铁出入口,公共交通站台边缘不应小于15m;4.距公园、学校、儿童及残疾人使用建筑的出入口不应小于20m;5.当基地通路坡度大于8%时,应设缓冲段与城市道路连接;电影院、剧场、文化娱乐中心、会堂、博览建筑、商业中心等人员密集建筑的基地,一、基地应至少一面直接临接城市道路,该城市道路应有足够的宽度,以保证人员疏散时不影响城市正常交通;二、基地沿城市道路的长度应按建筑规模或疏散人数确定,并至少不小于基地周长的1/6;三、基地应至少有两个以上不同方向通向城市道路的(包括以通路连接的)出口;四、基地或建筑物的主要出入口,应避免直对城市主要干道的交叉口;五、建筑物主要出入口前应有供人员集散用的空地,基地内通路一、基地内应设通路与城市道路相连接。通路应能通达建筑物的各个安全出口及建筑物周围应留的空地。二、通路的间距不宜大于160m。三、长度超过35m的尽端式车行路应设回车场。供消防车使用的回车场不应小于12m×12m,大型消防车的回车场不应小于15m×15m。通路宽度一、考虑机动车与自行车共用的通路宽度不应小于4m,双车道不应小于7m。二、消防车用的通路宽

图书馆建筑设计要点

图书馆建筑设计 一、发展及基本知识 1、发展 2、分类:公共图书馆、高等学校图书馆、科学研究图书馆、专门图书馆。 二、总平面布置 1、满足现状,考虑发展:功能分区明确、总体布局合理、各区联系方便、互不干扰,并留有发展用地。 2、流线复杂:交通组织应做到人、车分流,道路布置应便于人员进出、图书运送、装卸和消防疏散。 3、绿化:除当地规划部门有专门的规定外,新建公共图书馆的建筑物基地覆盖率不宜大于40%。 4、车辆停放:除当地有统筹建设的停车场或停车库外,基地内应设置供内部和外部使用的机动车停车场地和自行车停放设施。 三、建筑设计要求 1、一般规定 (1)主要功能分区:根据馆的性质、规模和功能,分别设置藏书、借书、阅览、出纳、检索、公共及辅助空间和行政办公、业务及技术设备用房。 (2)便捷清晰流线:建筑布局应与管理方式和服务手段相适应,合理安排采编、收藏、外借、阅览间运行路线,使读者、管理人员和书刊运送路线便捷畅通,互不干扰。 (3)结构合理:各空间柱网尺寸、层高、荷载设计应有较大的适应性和使用的灵活性。藏、阅空间合一者,宜采取统一柱网尺寸,统一层高和统一荷载。 (4)垂直交通:四层及以上设有阅览室时,宜设乘客电梯或客货两用电梯。 (5)利用自然资源:各类用房除特殊要求者外,应利用自然采光和通风。 2、藏书空间 (1)分类:基本书库、特藏书库、密集书库和阅览室藏书四种形式。 (2)结构:基本书库的结构形式和柱网尺寸应适合所采用的管理方式和所

选书架的排列要求。框架结构的柱网宜采用1.20m或1.25m的整数倍模数。 (3)书架:限高2.15米,间距1.05-1.45米。平面形状比例在2:1-3:2间。 3、阅览空间 (1)分类:按性质、任务,或针对不同的读者对象分别设置各类阅览室。 (2)空间环境:阅览区域应光线充足、照度均匀,防止阳光直晒。东西向开窗时,应采取有效的遮阳措施。 (3)结构:阅览区建筑开间、进深及层高,应满足家具、设备合理布置的要求,并应考虑开架管理的使用要求。 4、目录检索、出纳空间 (1)组成:目录检索包括卡片目录、书本目录和计算机终端目录三部分。 (2)位置:目录检索空间应靠近读者出人口,并与出纳空间相毗邻。当与出纳共处同一空间时,应有明确的功能分区。 5、公共活动及辅助服务空间 公共活动及辅助服务空间包括门厅、寄存处、陈列厅、报告厅、读者休息处(室)、饮水处、读者服务部及厕所等。 6、行政办公、业务及技术设备用房 (1)行政办公用房:行政管理用各种办公室和后勤总务用的各种库房,维修门等。可以组合在建筑中,也可以单独设置。 (2)业务用房:采编、典藏、辅导、咨询、研究、信息处理、美工用房等。 (3)技术设备用房:电子计算机、缩微、照像、静电复印、音像控制、装裱维修、消毒等用房。 四、设计原则 1、解决三条流线与空间的关系: 读者流——进馆见书、迅速便捷 图书流——人数分开、避免干扰 工作流——方便、不和读者流交叉 2、空间组织原则: 阅览——采光、通风、朝向、安静

建筑设计的规范、标准及条例

主要引用的规范、标准及条例 一、建筑设计 1、建筑设计主要引用的规范、标准及条例: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 《城市道路和无障碍建筑设计规范》JGJ50-2001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2005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06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 50337—2003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2010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13 上海是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文件沪规土资建[2015]398号 《上海市建筑面积计算规划管理暂行规定》沪规土资法[2011]678号《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上海地标) DGJ 08-107-2015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 《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2011年版)《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09 《常开防火门控制装置应用技术规程》DGJ32/TJ134-2012 《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程》DGJ32/J07-2009 《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01 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规定以及强制性条文等 二、装饰设计 1、装饰设计主要引用的规范、标准及条例: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2001年修订版)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室内装饰工程质量规范》(QB1838-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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