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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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汇总

各地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汇总

2019年7月已过,本月部分地区出台了配套设施推广政策,具体包括充电桩补贴及充电停车位建设规划等。7月政策数量相比之前数量大幅下降,电车资源认为原因是补贴新政刚开始实施,地方补贴由补车转向补贴配套基础设施,大部分地区还在编制配套设施推广或补贴政策,电车资源预测不久之后将会迎来一波相应政策的发布潮。

经过整理,7月国家及地方共发布了19条新能源汽车相关政策,其中国家层面2条,地方层面17条。

国家层面:

1.双积分修正案征求意见 2021年新能源积分比例为14%

7月9日,工信部发布关于《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其主要修改内容包括:(1)修改了传统能源乘用车适用范围;(2)更新了2021-2023年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并修改了新能源汽车车型积分计算方法;(3)完善了传统能源乘用车燃料消耗量引导和积分灵活性措施;(4)更新了小规模企业核算优惠;(5)其他修改内容。

其中,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分别为14%、16%、18%。

2.四部委:开展2018及以前年度新能源车补贴清算工作

电车资源获悉,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7月26日发布《关于开展2018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的通知》,对2018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进行清算。

通知表示,申请补助资金的车辆须安装车载终端等远程监控设备,且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将运行数据上传至新能源汽车国家监管平台。考虑到接入国家监管平台的周期,对2016及以前年度推广车辆清算给予4个月过渡期。

除私人购买新能源乘用车、作业类专用车(含环卫车)、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民航机场场内车辆外,其他类型新能源汽车累计行驶里程须达到2万公里,行驶里程统计时间截至2018年12月31日。

根据2016年新能源汽车推广专向检查问题处理要求,对已按正常补助标准50%清算的终端用户闲置车辆,此次不申报或未通过审核将扣回已拨付资金。对2015年及以前年度车辆此次未申报或不符合相关要求未通过审核的,以后年度不再予以集中清算。

新能源汽车补助资金申报材料上报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30日(2016年及以前年度推广车辆延长到2020年1月31日),逾期未报或报送内容不符合要求的,将延期清算。

地方层面:

1.京津冀电池回收利用示范名单公布 18个项目入选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7月8日发布《京津冀地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示范项目名单》,公布了18个入选项目申报单位名单,名单显示,18个入选项目申报单位主要为车企、能源类企业以及环保科技类企业。

2.海南:按情况对新能源汽车实行停放服务收费优惠政策

为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7月29日发布《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暂行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规定,各类新建建筑必须按要求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居住类建筑按照配建停车位的100%建设或预留充电条件,办公类建筑按照不低于配建停车位的25%建设,商业类建筑及社会公共停车场、库(含P+R停车场)按照不低于配建停车位的20%建设,其他类公共建筑(如医院、学校、文体设施)按照不低于配建停车位的15%建设,新建高速公路加油(气)站(服务区),需配建地面停车位并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条件。

此外,对外运营并接入省级平台的充电基础设施,还将给予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

建设补贴:

以每个充电桩的额定功率为基数,按照2020年前(含2020年)每千瓦200元、2021-2025年每千瓦100元,补贴上限2020年前不超过设备投资额的15%、2021-2025年不超过10%。按属地原则,补贴费用省、市(县)各承担50%。

运营补贴:

对外运营并接入省级平台的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阶段按充电电量,给予运营度电补贴,暂定补贴期限至2025年。2020年前补贴标准0.2元每千瓦时,2021-2025年补贴标准0.1元每千瓦时;按照安装额定功率为基数,每个充电桩(站)补贴上限为每千瓦不超过200元每年。按属地原则,补贴费用省、市(县)各承担50%。

3.海南:新建住宅须100%配建充电基础设施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7月16日发布《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车辆停放服务收费优惠政策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海南各市县要结合实际,按照不同区域、不同位置、不同车型、不同时段,实行新能源汽车停车服务收费应当低于非新能源汽车的差别收费优惠政策,制定新能源汽车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意见表示,经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收费的公立(办)的学校、体育场馆、博物馆、图书馆、青少年活动场所、养老机构等公共区域的配套停车设施对新能源汽车实行免费停放政策。

实行政府定价的机场、车站、码头、交通枢纽站、旅游景区(点)、公立(办)医疗机构的配套停车设施,以及政府全额投资建设的专业(公共)停车设施, 城市道路停车泊位,对新能源汽车实行收费标准低于非新能源汽车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或免费停放政策。

未具备业主与物业(停车)服务企业协商议价条件的居民住宅小区配套的停车设施对新能源汽车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应当低于非新能源汽车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对车辆进入停车设施短时停放给予免费的,对新能源汽车免费停放时间应当比非新能源汽车适当延长。

此外,鼓励倡导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写字楼、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等建筑物的配套停车场以及其它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的经营性停车设施,对新能源汽车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应当低于非新能源汽车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或适当延长免费停放时间。

4.四川:分区域分车型分步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7月5日联合发布《关于实施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告》。通告表示,四川省将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分区域、分车型、分步实施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

以下为不同车型的实施内容:

重型燃气车:自2019年7月1日起,全省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重型燃气车,应符合《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 17691—2018)6a阶段标准要求。

重型柴油车:自本通告实施之日起,成渝地区四川省区域内注册登记的重型柴油车(仅含公交、邮政、环卫等城市车辆),应符合《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 17691—2018)6a阶段标准要求。

轻型汽车:自本通告实施之日起,成渝地区四川省区域内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应符合《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 18352.6—2016)6a阶段标准要求;自2020年7月1日起,全省所有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车应符合6a阶段标准要求。

其它车型国六排放标准的实施时间,按照《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 18352.6—2016)《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 17691—2018)的规定执行。

成渝地区四川省区域范围包括:成都市、自贡市、泸州市、德阳市、绵阳市、遂宁市、内江市、乐山市、南充市、宜宾市、广安市、达州市、雅安市、眉山市、资阳市共15市。

通过自发布之日起七日后实施。

5.广西发布充电桩补贴方案最高600元/千瓦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7月5日联合发布《关于组织申报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补贴资金的通知》,同时公布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补贴方案》。

通知要求符合条件的单位于2019年7月25日前进行申报,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报方式、申报材料和其他要求等以《广西壮族自治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补贴方案》为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补贴方案》中规定的补贴范围为:

(一)补贴对象为公共充电设施,即为社会提供公共充电服务的充电设施,以及专为公交、环卫、物流或某法人单位及其职工等特定行业和单位电动汽车提供充电服务的充电设施。

(二)申请补贴的充电设施建成时间须在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间(以投资建设单位组织的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三)申请补贴的充电设施应当符合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

补贴标准为:

(一)直流充电桩、交直流一体化充电桩、无线充电设施,按照600元/千瓦的标准补贴。

(二)交流充电桩:按照300元/千瓦的标准补贴。

充电设施项目补贴均含第三方验收费用。

6.雄安新区:公交、环卫等车辆2020年底前实现新能源化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7月15日发布《关于划定雄安新区移动源污染物低排放控制区的通告》。通告表示,7月15日起,雄安新区全区均划定为移动源污染物低排放控制区,新区全区范围内非道路移动机械都实行严格监管。

2020年底前,新区范围内运营的公共汽车、环卫、通勤、轻型物流配送等车辆,应全部实现新能源化。

此外,7月15日起,新区范围内新购置非道路移动机械和重型运输车辆,如有新能源车型,必须购置新能源车型。

7.北京:支持出租车更新为纯电动车最高奖励7.38万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交通委员会7月17日发布《关于对出租汽车更新为纯电动车资金奖励政策的通知》。通知表示,为贯彻落实蓝天保卫战计划,进一步加快出租汽车行业纯电动汽车推广,自政策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对符合更新要求的出租车经营者给予一次性政府资金奖励,每辆上限为7.38万元。

8.广州计划投放3751个纯电动出租车运力指标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7月11日发布了《广州市2019年出租汽车运力指标投放招标公告》。公告表示,为做好出租汽车行业纯电动化推广工作,拟采取招标方式,对提前更新纯电动出租汽车的企业计划共发放3751个运力指标,主要用于鼓励目前合法正在运营的非纯电动出租汽车更新为纯电动出租汽车。

9.深圳:到2021年完成工程车领域新增车辆纯电动化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7月4日发布《深圳市推进新能源工程车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1年)》。

计划表示,2019年-2021年,深圳市将着力夯实新能源汽车产业基础,持续扩大新能源汽车整车产业规模,促进工程车辆电动化升级转型,提升新能源工程车核心技术水平、核心产品竞争力。

此外,将鼓励深圳企业深耕新能源工程车核心技术研发和突破,尤其是推动车企与动力电池以及上游原材料行业的协同发展。积极引进国际国内新能源工程车领域的优秀企业及创新平台,与深圳各类创新资源建立紧密合作关系,共同构建新能源工程车产业集群。

到2021年,深圳市工程车领域新增车辆纯电动化工作率先完成。通过示范引领,将新能源泥头车的应用示范经验进行推广和复制,并逐步延伸至大型吊车、挖掘机、推土车等其它类型的新能源工程车。创建一批新能源工程车产业示范基地,突破一批核心关键技术,形成涵盖新能源工程车领域的完整产业链,完成深圳市传统工程车的替换更新工作,切实完成工程车节能减排目标。

技术方面,将重点推动动力电池产业核心技术、大功率充电技术、新能源工程车动力驱动技术、新能源工程车智能网联技术等技术发展。

本行动计划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至2021年12月31日。

10.深圳发布通告外地新能源载客汽车早晚高峰受限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7月18日发布《关于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须继续按规定时间、路线和区域行驶的通告》,在通告不受限行措施限制的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类别中,没有包含新能源汽车,表示深圳对外地新能源载客汽车依然实施限行,外地新能源载客汽车与外地燃油载客汽车在路权上并无区别。

11.汕头发布充电桩补贴方案最高550元/千瓦

为促进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尽快落实省级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财政补贴,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近期发布《汕头市2016-2018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财政补贴资金实施方案》。

方案规定了充电基础设施补贴的范围和标准,补贴范围为:汕头全市范围内,符合《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要求,2016-2018年建成并竣工验收,接入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智能服务平台的专用充换电设施和公用充换电设施(不含自用的私人乘用车充电桩)。

补贴标准为:直流充电桩(包括无线充电桩,下同)不高于550元/千瓦、交流充电桩不高于100元/千瓦。

12.成都:加快燃料电池汽车示范运营区域加氢站建设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7月10日发布《成都市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开展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补短板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方案表示,2019—2021年共实施1151个补短板项目,总投资25618亿元。

在推广清洁能源,建低碳城市方面,方案提到,将加快在郫都区、龙泉驿区等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运营区域配套建设加氢站,探索建设加氢、加油(加气)、充电综合能源站。着力构筑智能电网,推广建设智能变电站,加快部署配电自动化系统。

13.三亚:新建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车位比例不得低于20%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亚市交通运输局、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7月15日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停车场内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

意见明确表示,新建专用停车场、公共停车场,原则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的车位比例不低于20%。每个公共停车场必须至少配建一个只供充电使用的电动汽车专用应急充电车位,电动汽车专用应急充电车位只允许电动汽车充电使用,燃油车停占的,属于违规行为,在充电基础设施产权(运营)单位劝阻无效的情况下,由各区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罚。同时,鼓励充电基础设施产权单位(运营企业)运用现代科技化手段对充电车位进行管理。

此外,意见还提出,将实施差异化停车收费政策,对燃油车占用电动汽车充电车位的,无论停车区域类别,均按《三亚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规定》(三府〔2018〕25号)中一类区域对应的停车设施的收费标准执行。在非充电车位无空余的情况下,可以引导燃油车占用部分电动汽车泊位,但不得占用划定的电动汽车专用应急充电车位,同时要告知燃油车用户使用充电车位的具体收费标准。

14.郑州建成区物流配送车2021年全部纯电动化

郑州市人民政府7月8日发布《郑州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提到,将大力推进绿色运输发展,推广新能源车辆,制定《郑州市新能源汽车替代专项行动方案》,出台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运营补贴政策,加快物流园区、公用停车场及其他交通和商业站点充电桩及配套设施建设,重点发展建设各类集中式直流快充站。到2021年,郑州市建成区物流配送车、邮政快递车辆全部实现纯电动化。

15.莆田8部门发文推广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

7月26日,福建莆田市生态环境局等8部门发布关于印发《莆田市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提到,对于提前淘汰并购买新能源货车的,享受中央财政现行购置补贴政策。鼓励研究建立与柴油货车淘汰更新相挂钩的新能源车辆运营补贴机制,制定实施便利通行政策。

推广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优先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在物流园、产业园、工业园、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物流集散地建设以快充为主、慢充为辅的公共充电设施,为承担物流配送的新能源车辆在城市通行提供便利。

16.宣城:提前淘汰并购买新能源货车享受购置补贴政策

安徽宣城近期发布《宣城市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显示,对于提前淘汰并购买新能源货车的,享受财政现行购置补贴政策。将积极推广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占比达到80%,并实施严格的车辆登记制度。积极推广应用新能源物流配送车。

同时,集疏港、天然气气源供应充足地区应加快充电站及加气站建设,优先采用新能源汽车和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汽车。港口、机场、铁路货场等新增或更换作业车辆主要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在物流园、产业园、工业园、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物流集散地建设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按要求开展燃料电池货车示范运营,建设一批加氢示范站。优化承担物流配送的城市新能源车辆的便利通行政策。

17.襄汾:总质量4.5吨以下(不含)的新能源货车不限行

电车资源获悉,山西襄汾县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对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大气污染防治绿色运输示范区”实施优化通行措施的通告》。《通告》指出,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且装载货物采取集装箱或密闭罐车的大型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辆,进入城区及通过G108国道城区段需办理《车辆通行证》。总质量4.5吨以下(不含)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且装载货物采取集装箱等密闭措施的货运车辆,不需办理通行证,正常通行。

2018年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方案及产品技术要求

2018年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方案及产品技术要求

附件: 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方案及产品技术要求 一、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标准和技术要求 (一)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标准。 车辆类型纯电动续驶里程R(工况法、公里) 纯电动乘用车150≤R <200 200≤R <250 250≤R <300 300≤R <400 R≥ 400 R≥ 50 1.5 2.4 3.4 4.5 5 / 插电式混 合动力乘 用车(含 增程式) / 2.2 单车补贴金额=里程补贴标准×电池系统能量密度调整系数×车辆能耗调整系数。单位电池电量补贴上限不超过1200元/kWh。 (二)新能源乘用车技术要求

1. 纯电动乘用车30分钟最高车速不低于100km/h。 2. 纯电动乘用车工况法续驶里程不低于150 km。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工况法续驶里程不低于50 km。 3.纯电动乘用车动力电池系统的质量能量密度不低于105Wh/kg,105(含)-120Wh/kg的车型按0.6倍补贴,120(含)-140Wh/kg的车型按1倍补贴,140(含)-160Wh/kg 的车型按1.1倍补贴,160Wh/kg及以上的车型按1.2倍补贴。 4. 根据纯电动乘用车能耗水平设置调整系数。按整车整备质量(m)不同,工况条件下百公里耗电量(Y)应满足以下门槛条件:m≤1000kg时,Y≤0.0126×m+0.45;10001600kg时,Y≤0.0045×m+12.33。百公里耗电量(Y)优于门槛0(含)-5%的车型按0.5倍补贴,优于门槛5(含)-25%的车型按1倍补贴,优于门槛25%(含)以上的车型按1.1倍补贴。 5. 工况法纯电续驶里程低于80km的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B状态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与现行的常规燃料消耗量国家标准中对应限值相比小于65%,比值介于60%(含)-65%之间的车型按0.5倍补贴,比值小于60%的车型按1倍补贴。工况法纯电续驶里程大于等于80km 的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其A状态百公里耗电量应满足纯电动乘用车门槛要求。

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全解读

2016-2020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全解读4月29日,财政部、发改委、工信部和科技部四部委联合下发的新一轮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正式出台,在未来5年,补贴额度大幅退坡。自2010年中央实施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以来,补贴额度逐年下降,享受补贴的车辆标准逐年提高,同时,政府对汽车企业的燃料消耗限值不断降低,显示政府希望由市场力量来推动新能源汽车的发展。 具体的退坡办法是:2017-2020年,除燃料电池汽车外,其他新能源车型补贴标准都实行退坡,其中:2017-2018年补贴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下降20%,2019-2020年补贴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下降40%。 新能源乘用车补贴对象依然是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但对车辆的技术要求进一步提高。其中,纯电动汽车的补贴门槛由之前的80公里续航里程提高到100公里,对车辆的最高时速也要求不低于100公里/每小时。 以下为电动汽车时代汇总整理的2013-2020年的新能源汽车国家补贴标准表,仔细对比一下,会发现不少变化。

单位:万元首先,补贴退坡幅度大大提升。2014年的补贴标准是在2013年的基础上下降5%,2015年则是在2013年的基础上下降10%。但是新一轮补贴退坡幅度则大大提升,2017-2018年补助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下降20%,2019-2020年补助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下降40%。 以续航大于250公里的纯电动乘用车为例,2014及2015年的补贴标准较2013年分别下降0.3万元和0.6万元,但是2017-2018年补贴标准则较2016年下降了1.1万元和2.2万元,新政的补贴下降幅度的确够大,再加上2017年与2018年和2019年与2020年的补贴标准一致,所以此次新政在未来能否刺激市场提前发力还是未知。

新能源产业政策(精)

(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及政策导向 (太阳能、光伏发电、生物质能源、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池、核电) 新能源开发利用是伴随高新技术的不断出现而发展的新兴产业领域。新能源技术开发和装备制造是新能源利用的重要基础和支撑。 在新能源开发利用与日俱增的形势下,国内新能源装备制造能力不足的矛盾日益凸现,大量的如核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核心设备严重依赖进口,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能源产业的发展,影响了国家能源安全。因此,加速新能源转化利用技术和开发,壮大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已经成为国家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的重点。“国务院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将发展大型清洁高效发电装备列为重点突破的16大领域之一,其中涉及新能源的关键技术包括百万千瓦级核电机组、大功率风力发电机等新型能源装备,推进以核电装备为主的新能源装备国产化被提到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国家新能源发展中长期规划,在到2020年的中长期内,国内的核电、水电、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利用转化发电的装机容量年均递增率都将在两位数以上,我国的新兴能源开发将进入一个持续高速增长的新时期,也将是新型能源装备市场的迅速成长期。国家先后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等法律规定和政策。 2015年3月,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关于改善电力运行调节促进清洁能源多发满发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优先预留水电、风电、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机组发电空间;鼓励清洁能源发电参与市场,对

于已通过直接交易等市场化方式确定的电量,可从发电计划中扣 除。对于同一地区同类清洁能源的不同生产主体,在预留空间上应 公平公正。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按照本地区资源条件全额 安排发电;水电兼顾资源条件和历史均值确定发电量;核电在保证 安全的情况下兼顾调峰需要安排发电;气电根据供热、调峰及平衡 需要确定发电量。煤电机组进一步加大差别电量计划力度,确保高 效节能环保机组的利用小时数明显高于其他煤电机组,并可在一定 期限内增加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接近或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的 燃煤发电机组利用小时数。 1、太阳能 《国家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太阳能规划确定到到 2020年,太阳能发电总容量达到180万千瓦。到2020年,全国太 阳能热水器总集热面积达到3亿平方米,加上其它太阳能热利用, 年替代能源量达到6000万吨标准煤。 根据我国《新能源产业振兴规划》,将原可再生能源中长期规划目标进行了较大调整,2020年我国太阳能发电装机将由原来的180万kW调整到1000万kW以上,按照每兆瓦光伏电池需要12吨晶硅的行业平均水平计算,共需12万吨多晶硅。 国家能源局公告,今年国内太阳能的建置目标增至 500MW,较去年规划的270MW上修近一倍。

各地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汇总

各地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汇总 2019年7月已过,本月部分地区出台了配套设施推广政策,具体包括充电桩补贴及充电停车位建设规划等。7月政策数量相比之前数量大幅下降,电车资源认为原因是补贴新政刚开始实施,地方补贴由补车转向补贴配套基础设施,大部分地区还在编制配套设施推广或补贴政策,电车资源预测不久之后将会迎来一波相应政策的发布潮。 经过整理,7月国家及地方共发布了19条新能源汽车相关政策,其中国家层面2条,地方层面17条。 国家层面: 1.双积分修正案征求意见 2021年新能源积分比例为14% 7月9日,工信部发布关于《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其主要修改内容包括:(1)修改了传统能源乘用车适用范围;(2)更新了2021-2023年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并修改了新能源汽车车型积分计算方法;(3)完善了传统能源乘用车燃料消耗量引导和积分灵活性措施;(4)更新了小规模企业核算优惠;(5)其他修改内容。 其中,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分别为14%、16%、18%。 2.四部委:开展2018及以前年度新能源车补贴清算工作 电车资源获悉,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7月26日发布《关于开展2018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的通知》,对2018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进行清算。 通知表示,申请补助资金的车辆须安装车载终端等远程监控设备,且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将运行数据上传至新能源汽车国家监管平台。考虑到接入国家监管平台的周期,对2016及以前年度推广车辆清算给予4个月过渡期。 除私人购买新能源乘用车、作业类专用车(含环卫车)、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民航机场场内车辆外,其他类型新能源汽车累计行驶里程须达到2万公里,行驶里程统计时间截至2018年12月31日。 根据2016年新能源汽车推广专向检查问题处理要求,对已按正常补助标准50%清算的终端用户闲置车辆,此次不申报或未通过审核将扣回已拨付资金。对2015年及以前年度车辆此次未申报或不符合相关要求未通过审核的,以后年度不再予以集中清算。 新能源汽车补助资金申报材料上报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30日(2016年及以前年度推广车辆延长到2020年1月31日),逾期未报或报送内容不符合要求的,将延期清算。 地方层面:

全国各地新能源补贴政策一览

全国各地新能源补贴政策一览(2017) 一、全国各地地补政策 国家:新能源货车以提供驱动动力的动力电池总储电量为依据,采取分段超额累退方式给予补贴 设置中央和地方补贴上限,其中地方财政补贴(地方各级财政补贴总和)不得超过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额的50%。各类车型2019-2020年中央及地方补贴标准和上限,在现行标准基础上退坡20%。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以提供驱动动力的动力电池总储电量为依据,采取分段超额累退方式给予补贴。 1.北京市:关于调整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相关政策的通知 2017年2月16日,北京市科委、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交通委发布《关于调整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相关政策的通知》。通知确定2017年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财政补助标准,纯电动小客车及燃料电池小客车可以获得北京市地方财政补助,其中续航里程在300公里以上的燃料电池小客车可获得10万元补贴,纯电动小客车按续航里程不同补助标准也不同:续航在100(含)-150公里补贴1万元,续航在150(含)-250公里补贴1.8万元,续航在250(含)公里以上补贴2.2万元。 2017年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财政补助标准(单位:万元/辆) 车辆类型纯电动续驶里程R(工况法、公里) 100≤R<150 150≤R<250 R≥250R≥300 纯电动 1 1.8 2.2 / 燃料电池/ 10 备注:国家和本市财政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 2.顺义区:顺义区新能源汽车(置换)补贴实施细则(暂行) 有效期:本实施细则2017年5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 2017年5月,顺义区发布《新能源汽车(置换)补贴实施细则(暂行)》。该暂行办法指出,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标准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政策执行。(北京市按照中央财政单车补助额的50%确定市级财政补助标准,国家和本市财政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在国家、北京市对新能源汽车补贴的基础上,顺义区对符合条件的燃油车主置换新能源汽车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台的补贴,置换补贴不超过车辆实际终端销售价格的50%。即:10万元/台以上车辆,给予5万元/台的补贴;10万元/台以下车辆,给予销售价格的50%补贴。 3.上海市:关于调整《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暂行办法(2016年修订)》部分内容的通知 有效期: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 2017年5月1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调整《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暂行办法(2016年修订)》部分内容的通知。通知指出,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按照《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

新能源汽车产业有关发展扶持政策

2009年以来新能源汽车产业有关发展扶持政策 1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工信部20090617 旨在促进汽车产品技术进步,保护环境,节约能源,实现可持续发展,鼓励企业研究开发和生产新能源汽车。 2. 《关于进一步加强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通告管理的通知》工信部20101101 工信部通过“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通告”,定期公告汽车燃料消耗量指标。 3. 《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20140714 加快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有效缓解能源和环境压力,促进汽车产业转型升级。《指导意见》提出了包括总体要求、加快充电设施建设、积极引导企业创新商业模式、推动公共服务领域率先推广应用、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等政策措施。 4. 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与工信部联合发布20140801 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由工信部、国家税务总局通过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实施管理。 5. 《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交

通运输部、商务部联合印发20141106 通知对支出范围和补助标准、资金申请和审核、资金下达、监督管理等涉及到财政资金拨付与使用的各环节,进行了明确规定。 6. 《关于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奖励的通知》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和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20141108 为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稳步发展,中央财政拟安排资金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城市或城市群给予充电设施建设奖励。 7. 《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与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20150422四部委将在2016-2020年继续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政策,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中央财政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补助,实行普惠制。 8?《关于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船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与工信部联合印发20150507 《通知》明确,为促进节约能源,鼓励使用新能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对节约能源车船减半征收车船税,对使用新能源车船免征车船税。 9. 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政策及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财政部、科技部、工信

国家对新能源汽车的政策

中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发展将由易及难、分两步走:2011年至2015年,将大力发展节能汽车。一方面提高传统汽车的燃油经济性;另一方面实现普通混合动力汽车的大规模产业化,中度、重度混合动力乘用车保有量计划超过100万辆。2016年至2020年,将传统汽车的燃油经济性提高至国际先进水平;大规模普及混合动力汽车。具体而言,中度、重度混合动力乘用车年产销量超过300万辆;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实现产业化,市场保有量希望超过500万辆。 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 求助编辑百科名片 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 目录 私人购买新能源车补助金管理暂行办法 1.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补助范围、对象和方式 3. 第三章支持条件 4. 第四章补助标准与规模 5. 第五章资金申报与下达 6. 第六章监督管理 7. 第七章附则 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编制提纲 1. 一、试点城市基本情况 2. 二、试点工作总体目标 3. 三、试点工作计划 4. 四、保障措施 涵盖小排量传统车 涵盖企业和个人 补贴标准 关于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的通知 私人购买新能源车补助金管理暂行办法 1.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补助范围、对象和方式 3. 第三章支持条件 4. 第四章补助标准与规模 5. 第五章资金申报与下达 6. 第六章监督管理 7. 第七章附则 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编制提纲 1. 一、试点城市基本情况 2. 二、试点工作总体目标 3. 三、试点工作计划 4. 四、保障措施 涵盖小排量传统车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23号)精神,中央财政从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支持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为加强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财政补助资金(以下简称示范推广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主要指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第三条示范推广补助资金按照科学合理、公正透明的原则安排使用,并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 第二章支持对象和方式 第四条根据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特点以及交通状况,在示范推广初期,主要选择部分大中城市的公交、出租、公务、环卫和邮政等公共服务领域进行试点。 第五条中央财政对试点城市相关公共服务领域示范推广单位购买和使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助。 地方财政要安排一定资金,对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购置、配套设施建设及维护保养等相关支出给予适当补助。 第六条示范推广补助资金专项用于购买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相关支出。 第三章支持条件 第七条示范推广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必须符合下述条件: (一)必须纳入《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 (二)混合动力乘用车和轻型商务车与同类传统车型相比节油率必须达到5%以上,混合动力客车节油率必须达到10%以上。 (三)混合动力汽车最大电功率比和节油率必须经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GB/T19753-2005《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试验方法》、 GB/T19754-2005《重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试验方法》等检测后确定。 (四)生产企业对动力蓄电池等关键零部件必须提供不低于3年或15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的质保期限。 (五)汽车生产企业和动力蓄电池等关键零部件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一定的产能规模。 第八条示范推广单位必须采取招标方式择优采购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并确定示范推广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车型、数量、价格以及售后服务等。 第四章补助标准 第九条补助标准主要依据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与同类传统汽车的基础差价,并适当考虑规模效应、技术进步等因素确定。公共服务用乘用车和轻型商用车示范推广具体补助标准见附表一,城市公交客车示范推广具体补助标准见附表二,特种车辆补助标准参照上述补助标准确定。 第五章资金的申报和下达 第十条示范推广单位根据购买使用的汽车车型、数量和规定的补助标准等提出资金申请报告(见附表三),并提供下述材料:

至年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大全

至年-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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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2016年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大全 2017-01-2108:49:39 徐磊盖世汽车 新能源汽车作为汽车产业发展的方向,被列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一直以来受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高度重视。2009到2016年接近八年的时间中,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伴随国家政策的不断演变迅速推进。中国新能源汽车造车运动悄然兴起离不开国家政策的逐步完善,盖世汽车以时间轴为线索,将八年来有关新能源汽车的政策演变梳理成章,以供广大同仁查询引用。 2009年2月17日 财政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在京联合召开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会议,对节能和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工作进行部署,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拉开序幕。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苗圩强调认真落实汽车产业调整振兴规划,进一步完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组织实施一批重点技术改造和技术研发项目;推动企业联合重组和资源整合,形成具有竞争力的产业集群;抓紧新能源汽车产品标准、试验方法和燃料消耗量限值等标准以及新能源汽车关键总成准入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完善汽车标准法规和公告管理体系。 2009年8月5日

时隔半年,装备工业司发布《我国新能源汽车发展取得新进展》一文,提到目前,我国已基本形成混合动力、纯电动和燃料电池三类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技术平台和产学研合作研发体系,以及新能源汽车技术标准体系框架和测试评价能力。现有34家企业的91个整车产品(包括客车底盘)被批准列入《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实现了小批量的整车生产能力和局部区域的商业化示范运行,累计投入运营车辆超过500台,运营里程超过1500万公里。 2010年6月4日 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出台。四部委在关于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的通知中提到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关于扩大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的请示》(财建[2010]41号),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工作。根据汽车产业基础、居民购买力等情况和有关要求,四部委选择5个城市编制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实施方案,并组织专家对实施方案进行论证,论证通过后启动试点。试点补助资金管理按照《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试点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2011年7月22日 一年之后,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总结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情况,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工作开展两年多以来,示范推广已初具规模,取得了一定成效;截至目前,25个试点城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总保有量超过1万辆,其中私人购买新能源

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

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 财建[2015]1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科技厅(局、科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实施以来,销售数量快速增加,产业化步伐不断加快。为保持政策连续性,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加快发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等文件要求,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以下简称四部委)将在2016-2020年继续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产品标准 四部委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中央财政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补助,实行普惠制。具体的补助对象、产品和标准是: (一)补助对象。补助对象是消费者。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在销售新能源汽车产品时按照扣减补助后的价格与消费者进行结算,中央财政按程序将企业垫付的补助资金再拨付给生产企业。 (二)补助产品。中央财政补助的产品是纳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以下简称“推荐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三)补助标准。补助标准主要依据节能减排效果,并综合考虑生产成本、规模效应、技术进步等因素逐步退坡。2016年各类新能源汽车补助标准见附件1。2017-2020年除燃料电池汽车外其他车型补助标准适当退坡,其中:2017-2018年补助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下降20%,2019-2020年补助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下降40%。 二、对企业和产品的要求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具备较强的研发、生产和推广能力,应向消费者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保障,免除消费者后顾之忧;纳入中央财政补助范围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应具备较好的技术性能和安全可靠性。基本条件是: (一)产品性能稳定并安全可靠。纳入中央财政补助范围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应符合新能源汽车纯电动续驶里程等技术要求,应通过新能源汽车专项检测、符合新能源汽车相关标准。其中,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还需符合相关综合燃料消耗量要求。纳入中央财政补助范围的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见附件2。 (二)售后服务及应急保障完备。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要建立新能源汽车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完善售后服务及应急保障体系,在新能源汽车产品销售地区建立售后服务网点,及时解决新能源汽车技术故障。 (三)加强关键零部件质量保证。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对消费者提供动力电池等储能装置、驱动电机、电机控制器质量保证,其中乘用车生产企业应提供不低于8年或12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下同)的质保期限,商用车生产企业(含客车、专用车、货车等)应提供不低于5年或20万公里的质保期限。汽车生产企业及动力电池生产企业应承担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的主体责任。 (四)确保与《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保持一致。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及时向社会公开车辆基本性能信息,并保证所销售的新能源汽车与《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及“推荐车型目录”内产品一致。 三、资金申报和下达 (一)年初预拨补助资金。每年2月底前,生产企业将本年度新能源汽车预计销售情况通过企业注册所在地财政、 科技、工信、发改部门(以下简称四部门)申报,由四部门负责审核并于3月底前逐级上报至四部委。四部委组织审核后按照一定比例预拨补助资金。 (二)年度终了后进行资金清算。年度终了后,2月底前,生产企业提交上年度的清算报告及产品销售、运行情况

2018年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方案及产品技术要求

附件: 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方案及产品技术要求 一、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标准和技术要求 (一)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标准。 (二)新能源乘用车技术要求 1. 纯电动乘用车30分钟最高车速不低于100km/h。 2. 纯电动乘用车工况法续驶里程不低于150 km。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工况法续驶里程不低于50 km。 3.纯电动乘用车动力电池系统的质量能量密度不低于105Wh/kg,105(含)-120Wh/kg的车型按0.6倍补贴,120(含)-140Wh/kg的车型按1倍补贴,140(含)-160Wh/kg 的车型按1.1倍补贴,160Wh/kg及以上的车型按1.2倍补贴。 4. 根据纯电动乘用车能耗水平设置调整系数。按整车整备质量(m)不同,工况条件下百公里耗电量(Y)应满足以下门槛条件:m≤1000kg时,Y≤0.0126×m+0.45;10001600kg时,Y ≤0.0045×m+12.33。百公里耗电量(Y)优于门槛0(含)

-5%的车型按0.5倍补贴,优于门槛5(含)-25%的车型按1倍补贴,优于门槛25%(含)以上的车型按1.1倍补贴。 5. 工况法纯电续驶里程低于80km的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B状态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与现行的常规燃料消耗量国家标准中对应限值相比小于65%,比值介于60%(含)-65%之间的车型按0.5倍补贴,比值小于60%的车型按1倍补贴。工况法纯电续驶里程大于等于80km 的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其A状态百公里耗电量应满足纯电动乘用车门槛要求。 二、新能源客车补贴标准和技术要求 (一)新能源客车补贴标准。具体如下: (二)新能源客车技术要求 1.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E kg)不高于0.21Wh/km·kg,0.15-0.21(含)Wh/km·kg的车型按1倍补贴,0.15Wh/km·kg 及以下的车型按1.1倍补贴。计算E kg值所需的附加质量按照《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

新能源汽车政策

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及其政策支持 摘要:2001 年我国启动了“863”计划电动汽车重大专项,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开局良好。自2004 年起,在国家的长远规划和能源政策中,新能源汽车产业和技术的发展被多次强调。2009 年是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破局之年,诸多鼓励政策相继出台。2010 年我国新能源汽车扶持新政策或将出台。最后提出以财税金融激励手段推进我国新能源汽车发展。 关键词:新能源;汽车;政策;发展 Development of New Energy Automotive Industry and Its Policies Support in China Development of New Energy Automotive Industry and Its Policies Support in China Key words: New energy; Vehicles; Policy; Developmenthe means of finance and tax motivation promoting the development of new energy vehicles is put forward. 1 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开局良好 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始于21 世纪初。2001 年我国启动了“863”计划电动汽车重大专项,涉及的电动汽车包括3 类:纯电动、混合动力和燃料电池汽车,并以这3 类电动汽车为“三纵”,又把多能源动力总成控制、驱动电机、动力蓄电池为“三横”,建立“三纵三横”的开发布局。基本跟上了全球的步伐,大体站到了世界同一“起跑线”。这在我国汽车史上还是头一次。 自2004 年起,在国家的长远规划和能源政策中,新能源汽车产业和技术的发展被多次强调。2004 年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中提到:要突出发展节能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的汽车技术。从2005 年开始,我国政府出台了优化汽车产业结构,促进发展清洁汽车和电动汽车政策措施,明确了2010 年电动汽车保有量占汽车保有量的5% ~10%;2030 年电动汽车保有量占汽车保有量50% 以上的发展目标。为完成上述目标,国家“863”计划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重大项目确定北京、武汉、天津、株洲、威海和杭州6 个城市为电动汽车示范运营城市。 2006 年财政部针对实施新消费税政策时,明确说明:对混合动力汽车等具有节能和环保特点的汽车将实行一定的税收优惠。2007 年11 月1 日起,《新能源汽车生产准入管理规则》正式开始实施。该规则对新能源汽车进行了定义,还对新能源汽车的生产企业资质、生产准入条件以及申报要求等内容作了具体的规定。这意味着新能源车有了自己规范的行业准则,也被业界看作是国家真正鼓励发展新能源车及市场化的开始,被誉为中国新能源汽车发展史的一座里程碑。 2007 年12 月18 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 年本)》(以下简称《指导目录》)。在新《指导目录》中,引人关注的一条就是:在2005 年版《征求意见稿》中还处于汽车鼓励类的“先进的轿车用柴油发动机开发制造”一项内容,却在新目录中被删除,说明国家发改委已不再鼓励发展柴油轿车;而新能源汽车正式进入国家发改委的鼓励产业目录。2006—2007 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取得了重大的发展,我国自主研制的纯电动、混合动力和燃料电池3 类新能源汽车整车产品相继问世;混合动力和纯电动客车实现了规模示范;纯电动汽车实现批量出口;燃料电池轿车研发进入世界先进行列。国际著名咨询机构麦肯锡公司的一项研究表明,在传统汽车行业,我国落后世界领先水平几十年,但在新能源汽车上,大家处于相同起跑线,我国有成本和市场的优势,有潜力和有可能在世界上形成领导地位。 2008 年,新能源汽车在国内已呈全面出击之势。在2008 年北京奥运会上,科技部组织相关国内汽车厂商,共向奥运会提供各类节能与新能源汽车500 辆左右,这些车辆均属国家

2017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方案及产品技术要求

附件: 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方案及产品技术要求 一、新能源客车补贴标准和技术要求 (一)新能源客车补贴标准。补贴金额=车辆带电量x单位电量补贴标准x调整系数(调整系数:系统能量密度/充电倍率/节油水平),具体如下: (二)新能源客车技术要求 1.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E kg)不高于0.24Wh/km〃kg。 2.纯电动客车(不含快充和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续驶里程不低于200公里(等速法)。 3.电池系统总质量占整车整备质量比例(m/m)不高于20%。 4.非快充类纯电动客车电池系统能量密度要高于85Wh/kg,快充类纯电动客车快充倍率要高于3C,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客车节油率水平要高于40%。 二、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标准和技术要求

(一)新能源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推广应用补贴标准如下: 单位:万元/辆 (二)新能源乘用车技术要求 1. 纯电动乘用车30分钟最高车速不低于100km/h。 2. 纯电动乘用车动力电池系统的质量能量密度不低于90Wh/kg,对高于120Wh/kg的按1.1倍给予补贴。 3. 纯电动乘用车产品,按整车整备质量(m)不同,工况条件下百公里耗电量(Y)应满足以下要求:m≤1000kg时,Y≤0.014×m+0.5;10001600kg时,Y≤0.005×m+13.7。 4. 工况纯电续驶里程低于80km的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B状态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与现行的常规燃料消耗量国家标准中对应限值相比小于70%。工况纯电续驶里程大于等于80km的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其A状态百公里耗电量满足与纯电动乘用车相同的要求。 三、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补贴标准和技术要求 (一)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以提供驱动动力的动力电池总储电量为依据,采取分段超额累退方式给予补贴,具体如下:

2018年新能源汽车推广政策汇总(截至9月底)

2018上半年新能源汽车推广政策汇总 1.奖励纯电动巡游出租车一次性超额减排奖励16.48万元/车 发布《市纯电动巡游出租车超额减排奖励试点实施方案(2017-2018年度)》,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将燃油出租车或纯电动出租车更新为纯电动出租车的和使用当年奖励等其他新增指标购买纯电动出租车的出租车经营企业,一次性超额减排奖励16.48万元/车。2.2020年前实现公交车电动化给予置换和充电建设补贴 市发布《关于印发加快新能源公交车置换实施方案的通知》,2018年,将全市2011—2013年购入的传统燃油城市公交车更新为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2020年前,全市传统能源城市公交车全部更新为新能源(纯电动)汽车。 3.发布2018年度巡游出租汽车退旧更新工作方案新能源续航需大于250km 市发布《2018年度巡游出租汽车退旧更新工作方案》,根据国家推动新能源汽车发展战略,未来几年要大幅提升新能源汽车的应用比例,市也将大力推进充电桩建设,结合冬季天然气供应紧且短期难以缓解的状况,出租汽车行业在补贴政策明确后,应积极响应能源转换工作,配合我市治霾攻坚战,大力推进新能源汽车应用工作。 对于新能源汽车,方案要求,轴距≥2600mm;综合工况续航里程≥250公里,动力蓄电池质量保证期不低于4年或40万公里,其中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型(含增程式)纯电动续驶里程≥50公里;配备行车记录仪(车身

外双镜头、存储总容量≥128G、朝向车镜头≥1080P且存储时间≥60小时,鼓励具备无线传输功能)。 4.加快新能源出租车推广应用2022年底拟实现出租车全面新能源化 发布《关于征求加快新能源出租车推广应用工作有关意见的通告》,意见中指出,2018年起市各出租车企业更新或新增的巡游出租车中,纯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75%,且逐年提高5个百分点,其余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至2022年底,市巡游出租车基本实现全面新能源化。 并规定,凡更新、新增的新能源出租车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一)纳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车型。 (二)属三厢车型的纯电动出租车,车身长度不小于4.60米,或轴距不小于2.65米;属两厢车型的纯电动出租车,车身长度不小于4.30米,或轴距不小于2.55米。 5.印发汽车产业战略规划:2025年新能源汽车产能达100万辆 发布《市汽车产业2025战略规划》,截至2017年底,全市累计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约5万辆,全市新能源汽车产量7706辆,同比增长53%。 根据规划,到2025年,市汽车总产能达500万辆,力争产销规模居中国汽车制造基地第一,力争实现汽车制造业年产值1万亿元。市的中国品牌汽车在全国布局产能达250万辆,产销规模位居中国品牌前三位。市新能源汽车产能达100万辆,进入国前三位。乘用车新车整体油耗降至4升/100公里。 6.通过充电补助/停车免费等措施推进新能源汽车在旅游行业推广应用

全版国家对新能源汽车的政策有哪些.doc

汽车的普及使用推动了人类社会经济和现代文明的高速发展,汽车在为人类出行提供便利时,也带来了严峻的能源和环境问题。如何节能和环保成为汽车技术发展的主题之一,直至新能源汽车的出现,中国迎来了汽车产业未来的新希望。 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始于21世纪初。 2001年,新能源汽车研究项目被列入国家“十五”期间的“863”重大科技课题,并规划了以汽油车为起点,向氢动力车目标挺进的战略。“十一五”以来,我国提出“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战略,政府高度关注新能源汽车的研发和产业化。 2008年,成为我国“新能源汽车元年”,新能源汽车在国内已呈全面出击之势。 2009年,在密集的扶持政策出台背景下,我国新能源汽车驶入快速发展轨道。虽然新能源汽车在中国汽车市场的比重依然微乎其微,但它在中国商用车市场上的增长潜力已开始释放。 2010年6月1日起,国家在上海、长春、深圳、杭州、合肥等5个城市启动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工作。 2010年7月,国家将十城千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由20个增至25个。选择5个城市进行对私人购买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给予补贴试点。新能源汽车正进入全面政策扶持阶段。

2011-2015年开始进入产业化阶段,在全社会推广新能源城市客车、混合动力轿车、小型电动车。国家对于系能源汽车的政策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呢?收集了一些资料整理如下: 国家中央出台相应政策中《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2016年)表明: (1)地方财政补贴(地方各级财政补贴总和)不得超过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额的50%; (2)除燃料电池汽车外,各类车型2019-2020年中央及地方补贴标准和上限,在现行标准基础上退坡20%; (3)非个人用户购买的新能源汽车申请补贴,累计行驶里程徐达到3万公里(作业类专用车除外); (4)保持2016-2020年补贴政策总体稳定的前提下,调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补贴标准逐年下降,晚买不如早买。 2018年新能源政策介绍 1、纯电动综合工况续航里程补贴 航300km以下的车型补贴会大幅下降,只有续航300km及以上的车型才能获得比以往更高的财政支持;续航里程下限从100km提升到了150km,并且增加了400km续航里程补贴的档位; 2、电池系统能量密度补贴 对于纯电动乘用车动力电池系统的能量密度的硬性要求,从90Wh/kg提升到105Wh/kg;1.1倍的补贴调整系数依然存在,但是电池系统能量密度必须达到140Wh/kg才能享受(2017年为120Wh/kg),对于低能量密度低车型

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

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 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 试点城市政府是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试点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须满足以下条件: 1.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达到一定规模,并建设与应用规模相适应的基础设施。 2.确定新能源汽车商业运营模式,至少建立一种新能源汽车或电池租赁模式。 3.制定地方财政补助、电价优惠、设置专用停车位等配套政策措施。

4.注重动力电池和充电站等基础设施相关技术标准的统一,充电站等基础设施建设要与正在制订的国家相关标准相衔接。 5.建立和完善新能源汽车及电池的报废及回收体系。 6.建立有利于公平竞争的开放市场环境,不得对补助车辆实施品牌、车型、产地、经销商等限制。 7.做好与公共服务领域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工作的衔接。 申请补助的汽车生产企业及其新能源汽车产品须符合下述条件: 1.新能源汽车产品纳入《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企业保证销售汽车与目录产品的一致性。

2.纯电动乘用车动力电池组能量不低于15千瓦时,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动力电池组能量不低于10千瓦时(纯电动模式下续驶里程不低于50km)。动力电池不包括铅酸电池。 3.汽车整车和动力电池等关键零部件生产企业具备一定的产能规模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对动力电池等关键零部件提供不低于5年或10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的质保,并承诺对整车和动力电池按一定的折旧率进行回收。 4.汽车企业销售新能源汽车应向消费者提供按照有关国家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测定的产品性能参数保证:在纯电动模式下行使的汽车30分钟最高车速、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的最高时速、0-50公里/小时加速时间、最大爬坡度、百公里耗电量(工况法)、续驶里程(工况法),电机类型和功率、动力电池类型及总储电量、充电(快充、慢充)方式和时间、车载充电机的功率和输入电压等。 今天

2009至2016年-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大全

2009至2016年-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大全

2009-2016年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大全 2017-01-21 08:49:39 徐磊盖世汽车 新能源汽车作为汽车产业发展的方向,被列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一直以来受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高度重视。2009到2016年接近八年的时间中,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伴随国家政策的不断演变迅速推进。中国新能源汽车造车运动悄然兴起离不开国家政策的逐步完善,盖世汽车以时间轴为线索,将八年来有关新能源汽车的政策演变梳理成章,以供广大同仁查询引用。 2009年2月17日 财政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在京联合召开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会议,对节能和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工作进行部署,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拉开序幕。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苗圩强调认真落实汽车产业调整振兴规划,进一步完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组织实施一批重点技术改造和技术研发项目;推动企业联合重组和资源整合,形成具有竞争力的产业集群;抓紧新能源汽车产品标准、试验方法和燃料消耗量限值等标准以及新能源汽车关键总成准入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完善汽车标准法规和公告管理体系。 2009年8月5日

时隔半年,装备工业司发布《我国新能源汽车发展取得新进展》一文,提到目前,我国已基本形成混合动力、纯电动和燃料电池三类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技术平台和产学研合作研发体系,以及新能源汽车技术标准体系框架和测试评价能力。现有34家企业的91个整车产品(包括客车底盘)被批准列入《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实现了小批量的整车生产能力和局部区域的商业化示范运行,累计投入运营车辆超过500台,运营里程超过1500万公里。 2010年6月4日 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出台。四部委在关于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的通知中提到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关于扩大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的请示》(财建[2010]41号),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工作。根据汽车产业基础、居民购买力等情况和有关要求,四部委选择5个城市编制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实施方案,并组织专家对实施方案进行论证,论证通过后启动试点。试点补助资金管理按照《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试点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2011年7月22日 一年之后,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总结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情况,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工作开展两年多以来,示范推广已初具规模,取得了一定成效;截至目前,25个试点城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总保有量超过1万辆,其中私人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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