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合同的法律问题

电子合同

电子商务的出现产生了新的合同形式,电子合同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电子合同除狭义电子合同的种类外,还包含电报、电传、以及传真方式订立的合同。狭义的电子合同主要有三种类型,即以EDI订立的合同、以电子合同订立的合同、电子格式合同等。各国及我国均对电子合同进行了法律承认,但在其成立和生效方面又有特殊性,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电子合同的涵义和特征

(一)电子合同的涵义

电子合同在含义上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电子合同是指所有通过电子计算机网络形成的合同,包括E-MAIL等传输手段订立的合同和通过EDI 系统形成的合同,这里言及的电子合同作广义的理解。狭义的电子合同专指以交易为目的,通过计算机网络形式订立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二)电子合同的特征

1.电子文本电子合同是指以一定电脑程序为基础生成的电子文本,非经显示器显示或打印,不具有可读性。这一特点是电子合同和传统合同的本质区别。

2.网上运作订立合同的双方或多方在网络上运作,可以互不见面。由于电子合同的超时空特点,合同内容等信息记录在计算机或磁盘等中介载体中,其修改、流转、储存等过程均在计算机内进行。这也使合同订立的双方的身份和性质不易确定。

3.电子签名在电子合同中,人们不可能也不需要通过电子方式亲笔签名或签字,它只需要每一方采用电子密码“签名”即可。这种电子“签名”的方法越来越多地获得社会的广泛认可。

4.易受反击计算机电子合同所依赖的电子数据具有易消失性和易改动性。由于电子数据的传播以程序的分解、转让为基础,因而,在传播的路径上易被截取、修改,并重新传播。

二、电子合同缔约能力的确定

在现实社会,人们可以感觉确定交易双方是否具有缔约能力,但在网络时代,网络使用者的年龄急速下降,软件、光盘、网络在许多儿童或少年那里是很平常的,他们中的许多人甚至可以在网络上应运自如。在无法面对面进行交易的电子商务中,即使网络商家要求以真实的身份证件等登陆网站,也会存在名不符实的情况。

为此,有学者认为,由于网络交易中无法直面相对人,并判断其缔约能力。因此,在网络交易中,应抛开“行为能力理论”,直接以经过要约和承诺程序,达成意思表示一致作为判断电子合同的成立和生效要件。我们认为,彻底抛开行为能力理论也不能有效保证不合格缔约人的利益,毕竟其心智和生理发育不成熟,在复杂的网络世界中,无法确保其意思表示始终是真实的。因此,这一问题还需要进一步的理论研究。

三、电子代理人

电子代理人是指在没有人的参与下,独立采取某种措施对某个信息作出反应的某个计算机程序、电子的或其他的自动手段。电子代理人的出现使合同的缔约过程可以在无人控制的情况下自动完成。

1、电子代理人的主体要件。电子代理人并不是真正的人,而是有人事先预定的自动化交易手段。因此,电子代理人所为的行为能否生效,取决于其所代理的主体。这一主体应当是能够进行各种民事行为的,并能够对自身的行为独立承担责任的民事主体。法律必须规定只有符合一定条件的民事主体,才能实施自动交易的代理行为。从目前看,这类民事主体应当是具有一定资本规模和经营规模的法人主体。

2、电子代理人的程序要件。

我国《合同法》则没有不正当影响的规定,对交易过程中因谈判时间不合适等限制了一方当事人审查要约或承诺的充分行使能否导致合同被撤销问题,也没有明确具体的规定。因此,电子代理人的程序要件至少能实现以下功能:(1)电子代理人应当显示其最终支配额内外的基本信息。(2)能提供审查要约或承诺内容的机会。(3)能提供检查电子代理人归属的机会。(4)能提供审查参见条款的链接机会。(5)能提供交易对象中断自动交易,实行人工介入协商的机会。(6)能防止交易信息被非法截取、修改,破坏。(7)能对交易信息进行自动储存备份。

如果电子代理人不能满足上述功能的要求,则其交易对象可以据此主张该电子代理人不符合法律规定或事先约定,不能代表最终支配权的意思表示,并免除电子代理人所发出的要约或承诺对交易对象的法律约束力。

互联网金融行业电子合同电子签名解决方案

互联网金融业务 手写电子签名解决方案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8号左岸工社15层TEL:86-10-58045600FAX:86-10-58045678 邮政编码:100080 2015.7

目录 1.方案背景 (1) 2.现状分析 (1) 3.需求说明 (1) 4.解决方案 (2) 4.1.整体结构 (2) 4.2.身份认证设计.............................错误!未定义书签。 4.3.线下PC、PAD签约模式方案 (3) 4.3.1. 4.3.2.方案组成 (4) 业务流程 (4) 4.4.线上APP签约模式方案 (5) 4.4.1. 4.4.2.方案组成 (5) 业务流程 (5) 4.5.线上短信签约模式方案 (6) 4.5.1. 4.5.2.方案组成 (6) 业务流程 (7) 4.6.总体部署 (7) 5.司法鉴定服务 (8) 6.产品清单 (9) 7.方案特点 (10) 8.方案应用推广现状 (10)

1.方案背景 在当下多元化的互联网金融模式中,互联网金融门户模式正在快速崛起。互联网金融不是互联网和金融业的简单结合,而是在实现安全、移动等网络技术水平上,被用户熟悉接受后,自然而然为适应新的需求而产生的新模式及新业务。 为规范互联网金融公司网络营销平台业务,保证平台在后续交易中的合规性,维护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提升平台公信力,需要在网络营销涉及的电子协议中加入依靠可靠的第三方电子认证机构提供合法的电子认证。 2.现状分析 互联网金融依托线上、线下平台,快速、便捷、持续地为客户提供服务,目前很多互联网金融公司已完成网贷平台建设,在交易过程中,涉及借款人、出借人、平台、小贷公司/担保机构四方参与者,由于依托互联网平台,交易中各方参与者的真实身份无法确定,而电子交易平台直接关系资金、财产等敏感内容,虚假的用户身份可能直接导致交易各方的财产损失。 各参与者之间需要在网贷平台上签署服务合同或其他文件,为使相关凭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的规定要求,需通过电子签章与认证的方式确保平台出具的文档具有法律效力。 3.需求说明 结合互联网金融公司的运营模式和业务情况,交易各方需要在平台上签署电子合同,必须确保签名人身份真实,签名后电子合同符合司法机构的要求,具备法律效力,同时保证业务过程中的签署的安全性,可靠性。核心需求包括:强实名认证:投资人或借款人在平台注册时需要通过身份审核(公安部身份认证)、密码校验、身份证照片留存、人脸识别等。 互联网金融业务电子合同的合法性:电子合同需要具有与纸质合同同样的法

销售合同的注意事项

销售合同的注意事项 篇一:销售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销售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签订销售合同是经营活动中常见的一项法律活动。一份销售合同签订的好坏牵连到企业的经济效益。所以,合同的签订一定要慎之又慎。 1.注意对货物的信息进行明确约定 在销售合同中,作为供方,应注意对供货的基本信息进行准确、详细约定:1)名称(品名)、型号、品种等表述应完整规范,不要用简称。 2)规格应明确相应的技术指标,如成分、含量、纯度、大小、长度、粗细。 3)花色,如红、黄、白要表述清楚。 4)供货的数量要清楚、准确;计量单位应当规范,一般采用公制计量。 2、应注意对货物质量标准进行明确约定

作为销售方,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及货物特性将质量标准与需方约定明确: 1)如参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等应在中明确约定标准的名称。 2)如果是参照企业标准,应注意该企业标准应为已依法备案。 3)凭样品买卖的,双方应对样品进行封存,并可以对样品的质量予以说明。 4)双方对货物质量有特殊要求的,也应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3、应注意对货款的支付方式进行明确约定 作为供方,应特别注意在销售合同中对需方货款支付时间、金额(应明确是否为含税价)进行明确约定。建议在合同中约定要求需方支付一定金额预付款或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供方才予以发货,或者在合同中约定供方收到需方支付的货款全款后发货。 4、应注意对质量检验时限进行明确

约定 为保障供方的合理利益,一般应在销售合同中对需方进行产品检验的时间进行限制规定,即在限定时间内如需方未提出质量问题,则视为检验合格。同时,在机械设备的销售中,同时建议约定需方在质量检验(验收)合格之前,不得使用产品,否则,视为验收合格,供方对此后的质量问题不再承担责任。 5、应注意对违约责任进行明确约定 1)延期付款责任:作为供方,应在合同中明确需方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同时还应根据供货情况对需方货款的支付进程、期限等进行必要的控制,如发生需方货款迟延支付、差额支付等情况,应视情况追究其违约责任,减低风险。 2)违约金的数额不应过高亦不宜过低,过高可能会有被仲裁机构或法院变更的风险,过低则不利于约束买受人。 6、其他事项 企业可以根据货物实际情况对产品包装要求、包装物回收、运输方式及费

项目前期咨询合同

庐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前期咨询定点服务框架 合同 二○一五年六月

采购人(甲方):庐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人(乙方): 签订地点:合肥市庐阳区 项目名称:庐阳区2015-2017年项目前期咨询定点单位招标 项目编号:2015FLCZ0884 甲方就庐阳区2015-2017年项目前期咨询定点单位招标项目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经评审委员会评定,确定为庐阳区2015-2017年项目前期咨询定点单位招标项目中标人,合同期限至2017年6月30日。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第一条委托咨询项目概况 1、项目前期咨询内容:接到具体项目任务后,中标人须根据采购人要求组织咨询审查工作,依据国家现行规范、规定以及目前成熟的施工工艺、成熟工艺的材料设备,按照限额设计的总体要求进行项目设计审查,同时负责编制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限额范围:单个项目咨询费预算为30万元(不含30万元)以下的项目。 第二条费用结算标准和付款方式 1、项目预算在5000万元(含)以下的项目,项目咨询费以按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为依据进行计算的项目设计费用的25%作为计算基准价; 2、项目预算在5000万元(不含)以上的项目,项目咨询费以按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为依据进行计算的项目设计费用的18%作为计算基准价; 3、如某单项工程项目预算在5000万元(不含)以上,且其根据上述第2条计算得出的基准价小于项目预算为5000万元整时的计算基准价,则以项目为5000万元整时的计算基准价为其基准价。 4、项目咨询费=投标报价(费率)×计算基准价。 5、付款方式:具体付款方式由乙方与采购单位在单个项目合同中约定。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采购合同的法律风险防范

采购合同的法律风险防范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是反映交易的法律形式。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采购合同是《合同法》中买卖合同作为买方的一种表现形式,采购合同的法律风险,是指企业在订立、履行采购合同的过程中,未来实际结果与预期目标发生差异而给企业造成损害的可能性,如不注意防范和控制法律风险,将会引发诸多的合同纠纷,甚至会给企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一、采购合同签订之前的法律风险预防 (一)主体资格审查 签订合同前,应对供货方的资格进行认真审查。供货方作为采购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对其资格进行审查是防范合同风险的源头。要想保证交易安全,首先应当了解“交易对手”。通过主体资格审查,判断对方当事人是否具有订立合同的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主体资格审查主要可分为自然人,法人两类。对自然人而言,要查验其身份证,确认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年满18周岁),否则该自然人不具有签约资格。一般而言,除非即时清结的采购合同,不建议与自然人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合同的供货方大部分是公司法人。审查公司法人的主体

资格,一般是查验对方的三证是否齐全,特别专注其基本信息,如法定代表人、地址、年检状况。营业执照不方便查验的,也可以到工商局查询其基本状况。在了解上述情况过程中如果发现异常,如未通过年检,采购方要适时调整合同条款或者不再与之签约。 (二)履约能力调查 通过履约能力调查,查明对方当事人的经济实力、信用情况和不良行为记录,为避免合同风险提供有力保障。根据以往经验,履约能力调查是通过公共信息、特别渠道信息和对方提供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公共信息主要是通过网络收集对方的销售规模、市场声誉等相关信息。特别渠道信息主要是公司人员通过自身资源了解对方的具体情况。对方提供的情况也是判断其履约能力的重要依据。例如,通过公共信息的掌握,可以判断对方提供的相关情况是否真实,从而判断其诚信程度。 二、采购合同签订过程中的法律风险控制 采购合同的签订过程实际是合同双方确定并填写合同条款的过程。在此将流程简要梳理如下: 1、合同的主体 采购合同的主体指买受人和出卖人,亦称需方和供方或买方和卖方,是合同的当事人,是合同权利、义务的具体承担者。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址—定要清楚。企业或单位应

电子商务合同的相关法律问题探析

电子商务合同的相关法律问题探析 摘要:电子商务合同是电子商务中普遍使用的合同形式,与传统的合同制度比较,电子商务合同有许多不同的特点。本文着重对电子商务合同中要约的撤销与撤回问题,电子代理人问题,条款问题以及合同成立的时间地点问题等方面做了了深入的分析和探讨,这些问题对于发展电子商务、提高网上交易的成功率以及正确解决电子商务中的交易纠纷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于电子商务合同而言,由于其是借助于国际互联网来传送和接收信息的,使之在要约与承诺问题,合同的条款问题,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问题等许多方面与传统意义上的合同有着很大的区别,因此需要对这些问题加以深入的研究,并建立相应的法律体系进行规X。加强相关技术的研究、规则制定和适时的进行立法调整,不仅是对我国合同制度的完善,而且有助于发展电子商务,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适应新经济时代发展的要求。 [关键词] 电子商务合同;要约;电子代理人;合同成立;合同条款。 电子商务合同,广义上指所有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合同,包括以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等形式成立的合同,我国《合同法》和联合国《电子商务示X法》中均采取此定义。就广义的电子商务合同而言,其中以电报、电传和传真等方式成立的合同,电报、电传和传真仅仅是传输合同文本的一种方式,在这种方式下成立的合同,与传统的纸介质书写合同在法律特征上并无太大的区别,并且这种合同的文本最后还是记录和表现在纸上;而以数据交换和电子等方式,其合同文本信息的传输、记录和表现都是通过计算机来进行的,这与传统的

纸介质书写合同有很大的区别,一般称为狭义的电子商务合同。本文所研究的电子商务合同,仅就狭义的而言。 在实际的电子商务交往中,电子商务合同一般又根据合同文本传输和表现方式不同分为点击式、数据交换式和电子式等三种具体类型。点击式电子商务合同是指消费者根据企业所提供的格式合同,按照自己的意愿直接点击“确认”或者填写必要信息后点击“确认”以达成交易协议的一种电子商务合同形式。数据交换式电子商务合同,是特定的交易伙伴之间基于事先相互签定的协议在相互间通过电子数据交换进行贸易活动的一种合同方式。电子式电子商务合同是当事人通过电子进行要约、承诺并记录、表现合同文本信息的一种合同形式。 对于电子商务合同而言,由于其是借助于国际互联网来传送和接收信息的,使之在要约与承诺问题,合同的条款问题,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问题等许多方面与传统意义上的合同有着很大的区别,因此需要对这些问题加以深入的研究,并建立相应的法律体系进行规X。 一、要约与承诺问题 这一问题包括:商家登载于网页上的商品信息是否是要约或是要约邀请?电子要约是否可撤消或撤回? (一)要约与要约邀请 要约又称为“发盘”或“发价”,是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的愿意按一定的条件同对方订立合同,并含有一旦要约被对方承诺时即对提出要约的一方有约束力的一种意思表示。要约邀请又称要约引诱,是邀请或者引诱他人向自己发出订立合同的要约的意思表示。区分要约和要约邀请的意义在于,要约是当时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它一经承诺即合同成立,而要约邀请则不能因相对人的接受而成立

销售合同中常见问题解析

销售合同中常见问题解析 企业在对外业务活动过程中,经常要签定销售合同,对于一些条款往往会忽视一些细节,结果往往不利于保护本公司利益,甚至会给公司带来重大损失。现就相关问题分析如下: 一、在价格与付款方面的约定: (1)付款期限约定不明确。 比如合同中经常会出现“买卖双方一致同意,在买方完成收货并验收后,买方及时给予付清货款”,而忽视了约定明确的付款时间,不利于后续催款。 (2)分期付款的时间及金额约定不明确。 比如合同中会约定:“……余款10万元在货到买方之日起6个月内分5次全部付清。”但具体分期付款的时间及具体金额未约定,不利于追究未按期支付货款的违约责任。 (3)定金、预付款识别不清,不了解定金限额。 有时合同中会约定定金条款,“买方同意在合同签订后付定金30%……”。法律规定,定金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20%。定金条款在合同中起重要作用,如果买方违约,卖方有权不退还定金,如果卖方违约,要双倍返还定金;如果定金不足弥补损失,还可以约定违约金,但不能重复使用,只能选择较有利的条款。预付款没有上述作用,只是货款的一部分,解除合同后要退还,另外,“订金”与预付款功能相似。 (4)逾期付款违约责任未明确约定。

合同中没有约定不按合同约定付款的情况下对方要承担何种责任。在合同中可以要求支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5)价格含税与否及发票种类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 价格是否含税,会给价格上造成很大差异,另外,发票的种类不同,税率也不同。 (6)付款方式约定不明确。 一般要求以银行汇款、转账等方式。 二、合同中交货环节的约定: (1)交货约定不一致。 在同一份合同中不得出现不同的交货条件或时间,否则对后续交货会带来重大影响。比如“……买方同意在卖方通知后首付人民币捌万元整,卖方三天内发货…”同时又约定“合同设备交货期为收到定金后30天”。两款所约定的交货期限不一致。 还有在同一份合同中,前面的条款约定送货,后面的条款约定提货,导致无法确定交货方式。货物的交付方式与运费的负担,直接导致两种不同的风险承担责任;送货运费由卖方承担的,在货物到达买方公司前的一切灭失风险由卖方承担;提货运费由买方承担的,在货物出了卖方厂门后,风险由买方承担。 (2)交货前通知以传真形式。 比如合同中约定:“卖方应在交货前7天,将合同号、货

咨询服务战略合作协议范本 新版

合同编号: 咨询服务战略合作协议范本2018专业 版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咨询服务战略合作协议范本2018专业版 甲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乙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有偿、诚实守信的原则,根据中国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一致,甲方聘请乙方进行咨询服务,有关事项达成如下条款,以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咨询服务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利用其在客户网络、信息渠道、市场操作、专业人员的知识和经验等方面的优势,根据甲方需求,为甲方提供下列咨询服务:(一)常年投资咨询顾问:为甲方提供常年投资咨询顾问,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及评估、项目经济评价、项目投资估算、项目融资方案咨询、项目建设过程投资管理及咨询、项目竣工决算编制及审核、项目建设后评价等。 (二)金融与经济信息咨询:根据甲方的实际情况为其提供宏观经济、金融政策和环境、产业发展研究、区域发展研究、市场动态以及相关行业信息等咨询服务。 第二条:服务期限 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服务的期限为: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采购合同的法律风险防范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采购合同的法律风险防范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期) 采购合同的法律风险防范 合同法律部主办2013 年05月16日 索引 【采购合同签订之前的法律风险预防】 (1) 【采购合同签订过程中的法律风险控制】 (2)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管理】 (5) 【采购合同的变更与发生纠纷的补救】 (6)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白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 止民事权利义务的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是反映交易的法律形式。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采购合同是〈〈合同法》中买卖合同作为买方的一种表现形式,采购合同的法律风k 险,是指企业在订立、履行采购合同的过[ I I 程中,未来实际结果与预期目标发生差异I I 而给企业造成损害的可能性,如不注意防 范和控制法律风险,将会引发诸多的合同纠纷,甚至会给企业带来不 可估量的损失。 一、采购合同签订之前的法律风险预防 (一)主体资格审查 签订合同前,应对供货方的资格进行认真审查。供货方作为采购 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对其资格进行审查是防范合同风险的源头。要想 保证交易安全,首先应当了解“交易对手”。通过主体资格审查,判断 对方当事人是否具有订立合同的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 力。 主体资格审查主要可分为白然人,法人两类。对白然人而言,要 查验其身份证,确认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年满18周岁),否则 该白然人不具有签约资格。一般而言,除非即时清结的采购合同,不 建议与白然人签订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的供货方大部分是公司法人。审查公司法人的主体资

电子商务法律案例(网络合同)

电子商务法案例: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评析. 2001年3月31日,刘某以“Jaliseng”为用户名在交易平台注册,成为易趣网的用户,由易趣网为刘某提供免费的网络交易平台服务。2001年7月1日,易趣网开始向用户收取网络交易平台使用费,并于9月18日发布了新的《服务协议》供新老用户确认,该协议对用户注册程序、网上交易程序、收费标准和方式及违约责任等作了具体的约定。此后,刘某确认了易趣网的《服务协议》,并继续使用易趣网的网络交易平台,但至2001年9月24日,刘某尚欠易趣网网络平台使用费1330元,为此,易趣网诉至法院,要求刘某支付网络平台使用费、赔偿律师费用。刘某则认为,《服务协议》长达67页,过于冗长,致使用户不能阅读全文,故用户不应受该协议的约束。本案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是如何确认网络服务合同的成立这一法律问题。 网络服务合同的法律特征 本案易趣网与用户刘某服务关系的建立,系基于易趣网的《服务协议》,那么,易趣网单方提出的《服务协议》是否属于网络服务合同,它与传统意义上的合同有何区别?这是我们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所谓合同,依合同法之规定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从易趣网《服务协议》的字面上看,该《服务协议》应该是一种协议,且这《服务协议》也符合合同法中所规定的“书面合同”和“数据电文”的表现形式,故易趣网的《服务协议》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合同的要件形式,应该当做一种合同。 但本案的问题在于,这份《服务协议》系易趣网在平台上单方公布的,它作为一种合同的形式和传统意义上的合同显然有着很大的区别,我国合同法的分则虽然规定了十余种特殊的合同形式,但是此类网络合同的形式没有明确规定。 美国的《统一电子交易法》和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制定的《电子商务示范法》也未对网络交易合同、网络服务合同等网络合同予以明确。 可见,网络服务合同是一种较为特殊的合同,从严格合同的意义上而言,易趣网与用户之间的这份《服务协议》是一份格式合同,其具有以下特征。首先,双方当事人的服务与被接受服务的目的非常明确。作为网络公司,其提供平台、进行服务、收取费用,而作为用户,则愿意接受此种服务。其次,合同未经双方合意,系由一方单方拟定。这是格式合同最显著的特点,即合同由一方根据自己的意愿单方拟定,相对方不能更改,要么全部接受合同的条款,要么全部不接受合同的条款,相对方只有选择接受或不接受合同条款的权利,而没有选择更改合同条款的权利。再次,在网络服务合同中,一方的身份和性质难以确定,因为网络服务合同是自动生成的,只要用户浏览了网络公司拟定的《服务协议》,按确认键同意后,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即成立,故在此情况下,用户一方的身份和性质就不能确定,用户

电子合同订立流程规范-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电子合同订立流程规范》国家标准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1.任务来源 本标准由全国电子业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正式列入2014年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项目编号为:20141105-T-469,项目名称为《电子商务电子合同规范》。在标准起草过程中,经过起草组多轮讨论并广泛征求专家意见,一致认为:根据SB/T 11009-2013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对电子合同的定义,本标准中涉及的电子合同的应用范围应不限于电子商务范畴。 对电子合同的业务、系统进行深入研究和应用分析,其签约主体虚拟和广泛,涉及的法律问题、安全问题、时效性、信息的真实性和防篡改性等复杂和要求高,环节多,技术难点大,因此,在一项标准《电子合同规范》中无法对上述所有问题做系统、全面的规范,这也就决定了电子合同的整个订立过程需要一系列标准来规范和保障。这些标准中最基础、急需和关键的是对电子合同订立流程进行规范,因此,将原计划名称《电子商务电子合同规范》调整为《电子合同订立流程规范》。有关电子合同其他方面的标准已经通过另外的标准立项计划来完成。 本标准的起草单位:江苏买卖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2.目的与意义 当前各种互联网应用日益广泛,随着“互联网+”战略的提出,越来越多的传统业务将会转战到互联网平台上开展,与此相关的原来纸面合同的签订也会随着业务的互联网化而转移为电子合同形式签订,因此,许多第三方的电子合同签约平台应运而生,但是由于我国

有关电子合同的法律和标准基本处于空白,各平台在有关电子合同订立流程、平台功能、电子合同内容和格式等方面都存在很大不同,尤其是电子合同订立流程的不严谨、不规范,导致了大量法律纠纷的出现,因此,对电子合同订立流程进行规范,并以国家标准形式发布和实施就显得非常重要。 本标准主要针对通过第三方电子合同订立服务平台订立电子合同时,应遵循的原则,包括的主要业务环节和流程、各业务环节涉及的角色、交互的文档和数据等。目的是规范电子合同订立流程的规范性、完整性和严谨性,避免由于流程混乱、不规范和不严谨而产生法律漏洞、内容被篡改以及其他各种问题,从而引导我国电子合同的规范健康发展。 3.起草过程 2014年12月标准立项后,成立了起草组,开始有关资料的搜集、研究和分析; 2015年6月,标准起草组经过调研、资料收集、分析后,确立了标准框架,形成了标准讨论一稿; 2015年12月,标准起草组对形成的标准讨论一稿多次召开专家研讨会,并组织公安部第一研究所、蚂蚁金服、北京安证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格同创科技有限公司等行业内研讨会,对标准讨论一稿进行修改,形成标准讨论二稿; 2016年2月,在标准讨论二稿基础上,进行修改完善并在江苏买卖网电子合同系统上试点应用后,形成了标准征求意见稿。 2016年3月31日,全国电子业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83) 在中国标准化研究院516会议室组织召开了《电子商务电子合同规 范》、《电子合同基础信息描述规范》和《电子合同管理系统功能建设 规范》三项标准征求意见会。工商总局市场司、工商总局信息中心、 公安部一所、江苏省买卖网电子商务公司、京东商城、北京立思辰科

销售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销售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签订销售合同是经营活动中常见的一项法律活动。一份销售合同签订的好坏牵连到企业的经济效益。所以,合同的签订一定要慎之又慎。 1.注意对货物的信息进行明确约定 在销售合同中,作为供方,应注意对供货的基本信息进行准确、详细约定: 1)名称(品名)、型号、品种等表述应完整规范,不要用简称。 2)规格应明确相应的技术指标,如成分、含量、纯度、大小、长度、粗细。 3)花色,如红、黄、白要表述清楚。 4)供货的数量要清楚、准确;计量单位应当规范,一般采用公制计量。 2、应注意对货物质量标准进行明确约定 作为销售方,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及货物特性将质量标准与需方约定明确: 1)如参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等应在中明确约定标准的名称。 2)如果是参照企业标准,应注意该企业标准应为已依法备案。 3)凭样品买卖的,双方应对样品进行封存,并可以对样品的质量予以说明。 4)双方对货物质量有特殊要求的,也应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3、应注意对货款的支付方式进行明确约定 作为供方,应特别注意在销售合同中对需方货款支付时间、金额(应明确是否为含税价)进行明确约定。建议在合同中约定要求需方支付一定金额预付款或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供方才予以发货,或者在合同中约定供方收到需方支付的货款全款后发货。

4、应注意对质量检验时限进行明确约定 为保障供方的合理利益,一般应在销售合同中对需方进行产品检验的时间进行限制规定,即在限定时间内如需方未提出质量问题,则视为检验合格。同时,在机械设备的销售中,同时建议约定需方在质量检验(验收)合格之前,不得使用产品,否则,视为验收合格,供方对此后的质量问题不再承担责任。 5、应注意对违约责任进行明确约定 1)延期付款责任:作为供方,应在合同中明确需方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同时还应根据供货情况对需方货款的支付进程、期限等进行必要的控制,如发生需方货款迟延支付、差额支付等情况,应视情况追究其违约责任,减低风险。 2)违约金的数额不应过高亦不宜过低,过高可能会有被仲裁机构或法院变更的风险,过低则不利于约束买受人。 6、其他事项 企业可以根据货物实际情况对产品包装要求、包装物回收、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装卸货责任、商业秘密保守、诉讼管辖地等约定清楚,以降低合同履行风险,并尽可能保障作为销售方的合法、合理利益。

20XX年信息咨询合同范本

20XX 年信息咨询合同范本 以下是20XX 年信息咨询合同范本文章,供大家参考! [提示]合同范本请点击以下链接 租房合同I 劳动合同I 租赁合同I 劳务合同I 用工合同I 购 销合同I 装修合同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 成。 1、用乙方原料完成工作的,乙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 用原材料,并接受甲方检验。乙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 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订作物的质量时,甲方有 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甲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原材 料的消耗定额。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 品名 规。 单位 数量 备注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规格、数量和质量

格提供原材料。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甲方调换或补齐。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原材料等物品交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 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1、乙方在依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 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2、乙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甲方要求保密,应当严 格遵守,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 3、甲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价款或酬金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 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 准。 2、甲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乙方所完成的工作。 验收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订作物或项目,应当由 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甲方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乙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订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 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1、交订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

购销合同有什么法律风险

购销合同有什么法律风险 你知道购销合同吗? 购销合同,主要是指供方(卖方)同需方(买方)根据协商一致的意见,由供方将一产品交付给需方,需方接受产品并按规定支付价款的协议,下面由为你详细介绍购销合同的相关法律知识。 购销合同的法律风险1、合同名称风险 只要是双方经过签字盖章形成的约定就可以成为合同,名称与内容不一致时合同的分类是看内容而不是看名称。《情况说明》、《会议纪要》、意向书、认购协议、合同书、协议书、补充协议都可以成为合同。单方面出具的承诺书、样本、委托书、单据或保证书等可以成为合同的附件。 2、合同主体风险 签订合同的主体不具备资格,公司没有有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公司名称与营业执照不一致,非法定代表人没有经过授权,签约人与落款人不一致。 查阅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年检章),保留复印件,工商局网站查询。 购销合同有什么法律风险 3、合同形式风险 传真件、复印件没有经过对方追认(签字盖章的原件);货物签收

没有专人签收(签名样本)。 4、合同效力风险 签字盖章生效,交付定金生效,登记生效,公证生效;主合同与从合同效力(补充协议与原合同不一致以什么为准)。 5、合同用语风险 套话空话模棱两可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按法律的规定处理违约责任按合同法规定(没有具体约定就等于没有约定)。 6、合同签章风险 公章不真实、不清晰,没有签字,没有签约时间或时间不准确,前页没有签字盖章(或骑缝章)。 7、合同解除风险 合同解除的程序、法律后果(结算条款、违约责任);不可抗力与意外事件;不安抗辩与预期违约的实践。 8、合同的责任风险 责任范围:赔偿金、定金(存在双倍返还)、违约金的适用;连带责任、保证责任、对第三人的责任。 9、合同争议(诉讼)风险 时效的控制催讨与送达(异议时间和方式);合同责任的选择管辖之争(诉讼地选择);合同纠纷的调解技巧;代理人的选择风险(书面授权)。 相关阅读: 买卖合同的类型

电子商务中的合同法问题

一.国际组织及各国有关电子商务的立法活动 (一)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 由于电子商务本身所具有的完全不同于传统贸易方式的特性以及其迅猛发展的势头,对电子商务进行立法规制理所当然成为许多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以及一些国际组织(如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国际商会、国际海事组织)的立法工作的当务之急。在国际组织的立法活动的成果中,最为重要的是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负责起草并于1996年通过的《电子商业示范法》(以下称“示范法”)。在这份极有借鉴价值的文件中,电子商务的形式、法律承认、书面形式要求、签字、原件、数据电文的可接受性和证据力、数据电文的留存、电子合同的订立和有效性、当事人对数据电文的承认、数据电文的归属、确认收讫、发出与收到时间、当事人协议优先适用等最重要的问题均有明确规定。虽然该《示范法》在性质上既非国际公约,亦非各国公认的有拘束力的国际惯例——其目的只是供各国评价涉及使用计算机技术或其它现代通讯技术的商务关系中本国法律和惯例的某些方面并使之现代化时参照的范本,并可作为目前尚无法可依的制定有关法规的参照范本——因此,严格地说,它不能算是一个法律性文件;但是,《示范法》的颁布对各国的电子商务立法活动产生了重大的推动作用。此后,各国在其电子商务法中都不同程度地借鉴了《示范法》的内容。 (二)美国 在电子商务这场革命中,美国无疑走在世界各国的前面。1998年,美国因特网上交易总额高达3000亿美元。目前,美国在全球电子商务中占有85%的份额。早在1991年9月1日,美国参议院即已通过了《高性能计算机法规网络案》,其宗旨是建设信息高速公路。而这条“公路”为美国的电子商务发展奠定了关键基础。1997年7月,克林顿总统发表了《全球电子商务纲要》,其中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表示要制定相关的电子商务法。克林顿称,联合国的《示范法》为国际间的电子商务活动树立了法则,美国支持这个法案。必须指出的是,在美国,通常情况下,商法的制定权属于各州。 但由于电子商务经常是跨州、甚至是跨国进行的,为了避免各州之间出现电子商务法的立法冲突,1999年7月,由300名法学教授、法官、律师等组成的“全美通用州立法委员会(NCCUSL)”草拟了“计算机及信息交易统一法(UCITA,Uniform Computer and Information Transaction Act),推荐给各州进行表决以决定是否在本州适用。 (三)欧洲联盟 目前,欧洲电子商务发展仅次于美国;而从长远来看,欧洲将有可能超过美国。 欧盟已充分意识到电子商务所带来的极大影响。为改善电子商务的环境,欧盟已于1999年12月7日通过统一法令,明确规定了在某一成员国签定的电子商务合同,其效力在其它任何一个成员国都应被承认等重要问题。此外,在2000年3月底于里斯本举行的欧盟首脑特别会议上,欧盟通过了2000年电子贸易的法律框架,并决定于本年度通过正在制定中的电子商务法。在欧盟诸国中,英国的因特网发展要快于其它大多数国家。据英国政府宣称:1999年英国通过电子商务完成的交易总额高达30亿英镑;而且,预计这个数字还将增长10倍,2002年将达到占其GDP4%的规模。1998年12月,英国政府提出了“到2002年在英国将形成世界上最适合于电子商务发展的环境”的目标;在2000年1月28的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2000年年会上,布莱尔再次重申了这一目标。 为了达到这一目标,英国政府积极着手草拟相关法案。1999年7月,英国政府公布了《电子通信法案》的草案。该草案包括加密服务提供商、便利化的电子商务和数据存储、对被保护的电子数据的调查及附录等四章。该草案规定了自愿的许可登记制、电子签名的有效性、电子签名的证据力、取消其它法律中对以电子媒介替代纸张的限制等内容。 (四)新加坡 在亚太国家中,新加坡的电子商务发展速度是比较快的。1999年,该国电子商务的收入比1998年增长了34%.据称,新加坡95%的贸易已通过EDI实现,是世界上第一个在国际贸易中实现EDI全面管理的国家——废除了所有书面贸易文件。新加坡非常重视政府在电子商务中的作用,并认为没有一套贸易规则,电子商务的发展将是危险的。 早在90年代初,新加坡政府就着手制定一整套详细的法律和技术框架。在其指定的电子商务策略的六个指导原则中,首当其冲的就是“政府将通过实施法律来保证电子商务的确定性和可预见性”。正是在这种思想指导下,1998年,新加坡颁布了《1998电子交易法令》(以下称“交易法令”)。据新加坡贸易和工业部长说,新加坡是第一个搞电子商务立法的东南亚国家,电子交易法将有助于使新加坡成为一个可信的电子商务地区。 新加坡《交易法令》是一部内容比较全面和完善的专门立法。它采纳了绝大部分联合国贸法会《示范法》的绝大部分条文;但它远较《示范法》为复杂和完备,因为它还规定了许多后者并未涉及的内容。这部法律的有关内容我们在下文中还将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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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合同制作PDF流程 目录 一、 word版合同要求 (2) 二、 PDF模板制作 (2) 1. 准备工作 (2) a) 工具的安装 (2) b) 添加编辑域 (3) 2. 域的赋值及设置 (3) a) 文本域的设置 (3) b) 复选框的设置 (5) c) 手签区域的设置 (7) 3. 固定值的设置 (7) a) 合同封皮及内页 (7) b) 签约基本信息统一赋值 (11) c) 模板加密设置 (12) 三、 PDF制作注意事项 (13)

一、word版合同要求 1.合同封面。如打印机支持双面打印,需在合同封面页添加1页空白页。 2.全部正文均是竖版A4的排版。 3.所有需要选择的项目前面必须加□(方形复选框)。 4.如果涉及到金额大小写的时候,合同内大写金额后面不要加元整,小写金额 不要加¥货币符号,程序会自动带入。 5.填写内容位置尽量预设可能的最大长度。因制作成PDF文档后,填写内容过 长会自动隐藏不显示超长内容。 6.将word版合同转成PDF文件 二、PDF模板制作 1.准备工作 a)工具的安装 i.安装Adobe Acrobat Professiona b)添加编辑域 i.使用Adobe Acrobat Professional,打开制作好的PDF文件,进行 表单编辑,并通过添加新域,进行内容的添加。(切勿使用自动生成!) 2.域的赋值及设置(注:XXX以下文中提到的XXX为自命名) a)文本域的设置 i.文本域命名为lbl_XXX。 ●通用属性—表单域选择可见。只读设置适用于大写金额和抓取内 容的设置,必须设置适用于填写合同时必填项的设置。(根据业务需 要勾选√)。外观-文本-设置字体大小和字体。 ii.金额大写命名为lbl_CapsXXX,要求XXX命名要与小写金额一致。 ●通用设置-表单域-可见-只读。外观-文本-设置字体大小和字体。

(精选文档)采购及销售人员必备合同法律知识风险防控

采购及销售人员必备合同法律知识&风险防控 培训时间:2012年6月22~23日(星期五~星期六) 培训地点:上海 课程背景: 企业经营与合同密不可分,几乎每天都要签署各种合同、协议,然而很多企业在合同签订中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较低,内部合同管理制度的也存在漏洞,发生合同纠纷的几率居高不下。但由于在合同签订中没有把握先机,出现纠纷后一旦涉及法律程序就陷入被动,有苦难言。而这样的局面,完全可以通过在合同订立中通过合理、充分的风险评估和预防措施来避免。 本课程中,田庭峰律师将利用自身丰富的合同法律实战经验,结合大量生动典型的案例,使学员充分认识到其日常商务作业中潜伏的法律风险,了解必要的法律知识并在实际工作中做到活学活用,结合不同经济合同类型介绍谈判技巧、合同管理流程、合同供应商评估及管理等知识。 课程收益: 商务人员必备的法律工具如何有效进行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的流程与重要性合同陷阱的识别与风险的防范 商务合同纠纷的处理与应对常见商务合同的合同管理的难点及重点 通过案例了解世界级企业合同管理运作模式掌握绩效的管理方法 课程大纲: 第一天9:00~16:30 销售、采购必备合同知识 一、企业合同法律风险的法律分析和概述 二、企业合同法律风险的成因及法律对策 (一)企业合同法律风险的成因 (二)企业合同法律风险防范的可行性 三、合同的订立与生效 (一)合同的订立 1、要约 2、承诺 3、特殊的合同订立方式 4、采购合同通常采取的订立方式及特点 (二)合同的主要条款 1、合同的八大主要条款 2、合同条款的规则 3、合同条款的解释 (三)合同的效力 1、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2、无效的合同,效力待定的合同,可撤销合同 3、附条件的合同和附期限的合同 第二天9:00~16:30 采购合同特殊问题详解与风险应对 一、采购合同的特殊法律问题及其应对 (一)采购合同中交付与所有权转移 1、交付的种类与法律效力 2、动产所有权转移 3、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 (二)采购合同中的风险转移原则 1、什么叫风险转移 2、采购合同风险转移的具体规定 3、采购合同风险转移的应对策略 二、几种特殊的采购合同 (一)购买水、电、煤等标的合同 (二)连续采购合同 (三)购买服务的采购合同 (四)特殊采购合同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与应对策略 三、采购合同的重要条款常见问题及应对 (一)数量及质量条款 (二)价款条款

信息咨询购销合同范本

信息咨询购销合同范本 甲方(客户):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对有偿信息发布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期间在_________所属的网站或刊物上发布有偿信息服务。本合同所指的有偿信息服务包括:文字、图片及其他多媒体形式。 二、样稿来源:□甲方提供;□乙方设计后经甲方确认(需要额外收费)。 三、乙方有权审查信息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内容和表现形式,乙方可要求甲方作出修改。 四、甲方对委托乙方发布的经济信息的合法性承担全部责任,

并承诺对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五、有偿信息服务单价及报价 1.首页通栏图文信息:_________SWF/GIF□_________元/月; 2.标准横幅图文信息:_________SWF/GIF□_________元/月; 3.首页图标图文信息:_________SWF/GIF□_________元/月; 4.文字连接_________个字以内文本□_________元/月; 5._________招聘频道广告_________字以内文本□_________元/月;_________元/篇,送招聘栏目图标广告_______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受权人(签字):代表受权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电子商务合同的法律问题与对策

-- 电子商务合同在应用中存在的法律 问题与对策? 网上交易、网上支付等新型的交易方式以其高效率、低成本、高收益、全球化、无纸化等特点彻底改变了传统的商业运转模式,而作为电子商务运转的重要基础和工具的电子商务合同也正在被越来越广泛的运用,许多全新的复杂的法律问题也随之产生。以下结合有关国家和国内法律法规,对有关应用电子商务合同的一些法律问题进行探讨。 一、电子商务合同的概念与法律特征 (一)什么是电子商务合同 合同,亦称契约。我国《合同法》第2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反映了双方或多方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现阶段,合同已成为保障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重要手段. 要了解电子商务合同,首先必须了解什么是电子商务。20世纪90年代以来,计算机网络技术得到飞速发展,不仅实现了网域全球化、普遍化,而且实现了其应用范围从传统文字处理和信息传递领域商业领域的根本性转变,开辟出区别于传统商务的商务模式,这便是电子商务(Electronic-Com—nerce)。今天,电子商务已经成为家喻户晓的概念,但国内外IT(Information T echnology,信息技术)界、商界和法字界对电子商务的概念还没有完全一致的看法.世界电子商务会议从商业提出了电子商务的概念:电子商务是指实现整个贸易活

动的电子化。从涵盖范围方面可以定义为:交易各方以电子交易方式而不是通过当面交换或直接面谈方式进行的任何形式的商业交易;从技术方面可以定义为:电子商务是一种多技术的集合体,包括交换数据(如电子数据交换、获得数据(如共享数据库、电子公告牌)以及自动捕获数据(如条形码)等。IT行业是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和环境的营造者、电子商务业务的推动者,他们对电子商务的定义不同于国际组织。无论是国际商会、还是HP公司、IBM公司或SUN公司基本上都认为,电子商务是利用现有的计算机硬件设备、软件设备和网络基础设施,通过一定的协议连接起来的、在网络环境下进行的各类商务活动。国际组织和IT行业的不同看法实际上形成了有关电子商务的广义概念和狭义概念。《示范法》及国际组织是在广义上定义电子商务的,它包括了使用传统电子通信手段进行的商业活动,而实务界则将电子通信手段限定在按一定协议连接起来的计算机网络,因此是狭义的。按照狭义的定义,电子商务是“将传统的交易行为转移到计算机网络上的商务活动"。换句话说,电子商务是一种整合了商业运作中的信息流(信息的传递)、资金流(金钱的流动)和物流(商品实体的转移),并以电子传递形式或部分电子形式通过计算机网络来完成的商品交易新模式. 电子商务合同,是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运用而产生的一种全新的合同形式,其强调了“电子”方式的内涵。所谓“电子”方式,联合国《电子商务示范法》和美国《统一电子交易法》(UETC)等国家制定的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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