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材的选用制度

学校教材的选用制度
学校教材的选用制度

学校教材选用制度

教材工作是特色专业教学管理工作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只有在课堂上使用高质量教材,才能保证教学质量。把精品教材作为教材选用的主要目标;不断更新教材内容,积极开发新教材,并使高质量的新版教材成为教材选用的主体;在教材的选用中,严把教材质量关,才能做到专业教育的健康发展。因此学校的教材选用应遵循几个原则:

一、方向性原则。

原教材选用上必须参照大纲要求和规定,选用“规划教材”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和文化基础课必须选用国家规划教材;专业课要坚持国家“规划教材”和“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优先、兼顾各专业课教材开发与建设的实际,适当考虑其他推荐教材。凡未经教育部全国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教学培训书籍一律不得作为教材使用。地方教材和校本教材择优选用。

二、适用性原则。

教材的选用既要符合教学大纲的规定,又要符合学校专业培养的方向,同时兼顾本校学生的实际知识水平和接受能力。选用教材内容即易被学生接受,又能提高学生的知识和技能。教材中要求文字和符号要规范化,图表正确、清晰、文图配合恰当。三、优胜劣汰的原则。

在教材选用中,好的教材要保留,落后的教材要及时淘汰,每两年调整一次教材的选用,保证教材内容更有利于培养出对社会发展、经济建设有用的人才。

四、选编结合的原则。

鼓励教师积极投入到教材编写的行列,多出教材,出好教材,意在提高教师教材的编写水平和能力,同时为我校提供更适合本校学生发展的优秀教材,更好地为教学改革服务。凡未经学校有关部门同意的自编、他编教材(或教辅),不管正式出版与否均不能作为正式选用教材(教辅)。

五、管理有序原则。

学校制定出一套教材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照章办事。教材的预定,必须由任科教师申报、各部部长签字、教务处批准后由教材管理人员统一办理预订手续。在教材采购、验收、记账、发行、结算等一系列工作中要管理有序,提高学校教材选用工作的效率。

学校教材的选用制度

学校教材选用制度 教材工作是特色专业教学管理工作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只有在课堂上使用高质量教材,才能保证教学质量。把精品教材作为教材选用的主要目标;不断更新教材内容,积极开发新教材,并使高质量的新版教材成为教材选用的主体;在教材的选用中,严把教材质量关,才能做到专业教育的健康发展。因此学校的教材选用应遵循几个原则: 一、方向性原则。 原教材选用上必须参照大纲要求和规定,选用“规划教材”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和文化基础课必须选用国家规划教材;专业课要坚持国家“规划教材”和“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优先、兼顾各专业课教材开发与建设的实际,适当考虑其他推荐教材。凡未经教育部全国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教学培训书籍一律不得作为教材使用。地方教材和校本教材择优选用。 二、适用性原则。 教材的选用既要符合教学大纲的规定,又要符合学校专业培养的方向,同时兼顾本校学生的实际知识水平和接受能力。选用教材内容即易被学生接受,又能提高学生的知识和技能。教材中要求文字和符号要规范化,图表正确、清晰、文图配合恰当。三、优胜劣汰的原则。

在教材选用中,好的教材要保留,落后的教材要及时淘汰,每两年调整一次教材的选用,保证教材内容更有利于培养出对社会发展、经济建设有用的人才。 四、选编结合的原则。 鼓励教师积极投入到教材编写的行列,多出教材,出好教材,意在提高教师教材的编写水平和能力,同时为我校提供更适合本校学生发展的优秀教材,更好地为教学改革服务。凡未经学校有关部门同意的自编、他编教材(或教辅),不管正式出版与否均不能作为正式选用教材(教辅)。 五、管理有序原则。 学校制定出一套教材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照章办事。教材的预定,必须由任科教师申报、各部部长签字、教务处批准后由教材管理人员统一办理预订手续。在教材采购、验收、记账、发行、结算等一系列工作中要管理有序,提高学校教材选用工作的效率。

学校选用教材和教辅材料制度

学校选用教材和教辅材料制度 为切实减轻我县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和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的用,现就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选用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健全教辅材料评议推荐办法。 教育行政部门会同上级行政部门、发改委加强对教辅材料使用的指导,根据当地教育实际和教科书使用情况,按照教科书选用的程序,从自治区教辅材料评议公告中,一个学科每个版本选择 1套教辅材料推荐给本县学校供学生选用,教辅材料的评议推荐要做到机会均等、过程透明、程序公正。教育部门、学校不得自行推荐教辅材料。 二、合理确定评议推荐的教辅材料范围。教辅材料评议推荐的种类主要是与本地区使用的小学教科书配套的同步练习册,根据他人享有着作权教科书编写出版的同步练习册应依法取得着作权人的授权。评议推荐教辅材料的学科和年级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经评议公告的教辅材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定价政策。(具体办法另行下发) 。免费提供教辅材料的地方可自行确定使用教辅材料的种类和范围。 三、认真做好教辅材料自愿购买和无偿代购服务。学生购买教辅材料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

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任何教辅材料,不得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若学生自愿购买本地区推荐的教辅材料并申请学校代购,学校可以统一代购,做好服务,不得从中牟利。其他类教辅材料由学生和家长自行在市场买,学校不提供代购服务。 四、严格规范教辅材料编写行为。教辅材料主要编写者必须具有相关学科教学经验和熟悉相关教材;各级行政部门、负责实施考试命题、监测评价的单位不得组织编写学生有偿使用的同步练习册、寒暑假作业、初中和高中毕业年级考试辅导类教辅材料。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和学校组织开发面向中小学教师和学生的教学辅助资源,免费提供使用。 五、大力加强教辅材料使用监督。将教辅材料推荐结果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教科书编写者编写的同步练习册将作为教育部对教科书使用情况评估的重要内容。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教辅材料质量和非法盗印的监督检查,保证出版质量。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教辅材料价格管理。各级纠风部门要对教辅材料的管理和评议推荐工作实行严格监督。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信访举报等有效机制,拓宽监督渠道。对于违反本制度,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不按规定代购、从代购教辅材料中收取回扣的单位和个人,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循环教材使用管理制度

安县花荄镇中 教材循环使用管理制度 为了促进教科书循环使用,培养学生树立关爱他人,爱护图书,爱护公物的精神,养成勤俭节约、保护资源良好习惯;加强对国家资源、能源的节约和环境保护意识,即是利国利民的好事,又对构建节约型社会具有深远意义。因此,学校根据上级领导部门的要求并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教材循环使用制度: 一、成立教材循环使用领导小组: 组长:黄臣 副组长:于建军 成员:赵士铨刘小明艺体组全体教师年级组长各班班主任 二、循环使用教材科目: 《科学》、《美术》、《音乐》、《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 三、加大教育宣传,提高认识: 全校师生要确立循环使用教科书意识,学校将以教师会、家长会、学生会、出黑板报、举办主题班会等广方式,向教师、学生和家长宣传教科书循环使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引导教师、学生、家长、社会各界人士确立教科书循环使用意识,争取他们理解和支持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 四、具体措施 1、循环教科书登记制度 循环教科书登记由学校图书室负责,具体江莉老师负责,并纳入图书管理,本学期结束后,各班班主任要及时将各班学生手中要循环使用的教科书回收,回收后要做好清点工作,将损坏或严重污损的教科进行清理,将保存完好的教科书缴交江莉老师处进行登记造册。逐本编号(教材类),以便授课教师集中领取和学生借阅。 2、循环教科书使用制度 用于循环使用的循环教科书在领取和借阅时必须完备手续: ①各班班主任在开学时向图书室按本班总人数的30%领取循环教科书,领取时,由班主任在借书清单 上签字,期末由班主任和学科教师组织学生按时集中归还,出现丢失或损坏严重不能再循环使用的书本,由班主任和授课教师组织学生按价赔偿。

本科教材选用管理办法

本科教材选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教材是体现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目标的知识载体,是进行教学的基本工具,也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创新人才的重要保证。为加强对教材选用工作的管理,保证选用高质量的教材,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材选用须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三条教材选用须坚持质量标准,鼓励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的国家级重点教材、国家级规划教材、省部级获奖教材以及各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教材,原则上不得使用自编讲义。 第四条凡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相关的课程,应优先使用国家组织编写并出版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教材。 第五条鼓励理工类各专业根据教学需求,选用先进的、能反映学科发展前沿的优秀国外原版教材;人文社会科学各专业不得选用国外原版教材,确需选用的须由院(系)审核后报教务处,由教务处组织相关专家审定。 第六条全校选修课和专业选修课若无相应配套教材,任课教师须向学生提供相关教学参考书目。 第七条各院(系)应根据本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完善课程体系,

编制教材建设规划;教材选用应符合教学大纲要求,并与课程建设和人才培养目标相匹配。 第八条全校公共课、学科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教材的编写与选用,须在各院(系)学术委员会指导下有组织地进行。 第九条全校公共课、学科基础课教材应为公开出版物,并符合以下标准: (一)正确性:政治思想观点正确,无政治性和政策性错误。 (二)科学性:概念的阐释、原理的论证、公式的推导、定理定义的叙述、数据的引用、现象的描述须正确、准确;教材内容既要反映学科最新成就及其发展趋势,又要符合认识规律,体现循序渐进的原则。 (三)基础性:以课程功能为依据,系统反映本学科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内容详略得当,主次分明,各部分之间紧密配合。 (四)适应性:与提高学生素质、培养学生智能的现代教育思想相适应,与培养对象的实际需求相适应。 (五)配套性:课程教学使用的教材、教学大纲、教学参考书、案例材料等须形成体系。 (六)规范性:教材及其他资料的选择、指定、修订须为教学单位的集体行为、规范行为。同时要求所选用的教材须满足以下条件:(一)符合教学计划、课程基本要求和教学大纲要求; (二)符合人才培养目标,注重素质教育,有利于学生综合能力

教材选用管理制度

教材选用管理制度 本着规范化、选优、实用和自编相结合的原则,完善教材的征订,发放审批及保管工作的管理,保证教学的顺利进行,对我校教育使用教材的制度规定如下: 第一条教材工作的基本要求 教务处配合各专业做好教材的规划工作; 定期进行教材状况调查和摸底工作,及时掌握使用情况,保证教材的使用质量。 完善教材管理档案。 加强教材信息工作,不用盗版教材及非正式渠道发行的教材,使用教育部和省通编教材。 采用计算机管理,提高效率。 第二条教材申购规定 各专业的所有教材均按如下程序办理: 第一、教学科根据教学计划,核准库存,制定教材使用核对表,由“教材征订领导小组”同任课教师选订教材。 第二、任课教师在接到教材选订任务之后,可先自行提出使用教材的名称、版本,并向“教材征订领导小组”说明使用教材的理由,同时填写《教材使用凭单》。 第三、教材征订领导小组负责对所有任课教师提出的教材使用意见进行初步审阅,并签字表示同意与否。如果不同意,教材征订领导小组应与任课教师协商并提出替代使用的教材,直到双方同意为止,但双方协商的时间不得超过征订教材所规定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间仍无一致性意见的,则按任课教师本人最初提出的教材使用意见办理,但任课教师必

须提供该种教材在数量、价格以及供货地点等方面的信息。 第四、在规定的时间之前或之内,主管教学的领导负责对本教材选用的意见进行最终审核。最终审核即承担因教材使用而发生的相关责任。填写《教材使用审核单》,报“教材征订领导小组”并由主管领导批准。教材的征订和发放工作由教务处负责。凡属于已经确定购买的教材,不得中途更改或调换,否则当事人承担一切成本开支和库存积压带来的一切后果。 优先使用本校教师个人或集体公开出版发行的自编教材。 第一、教师个人或集体编写的教材,先由编写教师提出申请,填写《教材使用凭单》,经“教材征订领导小组”同意,签核用书学生人数,主管校长批准,才能办理购书手续,该教材使用不超过两届学生或两个学年度。 第二、若出现本校教师同时编写相同课程教材时,按先经批准列入计划且学校已订购书者优先使用。在一个学年内,原则上不同时将两本同类教材列入审批计划。 第三条教材选用的要求 每门课程原则上只选用一种或一本教材,不设辅助教材。本着节约的原则,任课教师领取所任课程的教材时,每次只领一本或一种,辅助性参考教材可到图书馆借阅。若发生已选定教材确有重大错误或已经过时的情况,需要另购教材者应按本制度第一款规定执行。 第四条教材的订购范围 学生课本和各类指导书,教师用教科书,视听教材; 第五条教材的订购时间 教材的订购时间,分别为春、秋两季,即每学年的五月底、十二月底前订购完成。各专业要按规定的时间把教材申购表交回“教材征订领导

学校教材管理制度

教材管理制度 教材工作是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教材是体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知识载体,是进行教学的基本工具,也是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搞好教材管理工作,是稳定教学秩序、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重要保证。为了加强学校教材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管理机构及其职能 教务处是全校教材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全校教材的订购、发放、经费核算,并负责教师自编教材的审批、印刷、发放、评优推荐出版等工作。 二、教材征订原则 1、教材是学校进行教学活动的基本条件,是知识的载体,是传授知识的重要工具,教材的选择必须慎重,不要偏高或偏低。 2、教务处应根据教学计划,会同教研室、学生处等部门进行研讨,确定教材种类,并上报主管领导审批。 3、基础理论教材的选用既要注意教材内容的先进性,又要保持教材的相对稳定性,鼓励选用通用教材和国家优秀教材。 4、专业课应优先选用教育部、中国铁道出版社中职中专规划教材,没有规划教材的应尽量选用教育部、中国铁道出版社中职中专推荐教材,实在紧缺的特色课或专业课教材应组织专人依据教学大纲自编教材。 5、教材应保持相对稳定,不要经常更换,确需更换时,须经教研室讨论,并呈述理由报教务处审查、批准。 6、每专业每门课程原则上只允许订购一种教材,特殊情况需要订辅助教材或补充讲义的,须报经教务处审批后,方可预订。 三、教材征订程序 1、学校所有教材(包括教师用书、学生用书)均由教务处统一订购,其他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私订教材。任何其他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学生推销未列入教材计划的教材,一经发现,将追查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2、教材的预订时间,统一在夏、冬两季进行。教务处依据学工处报学生人数,确定下学年教材订购数量,必须在6月15日前确定春季教材订购任务,在

学校选用教材和教辅材料制度

学校选用教材和教辅材 料制度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学校选用教材和教辅材料制度 为切实减轻我县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和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的用,现就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选用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健全教辅材料评议推荐办法。 教育行政部门会同上级行政部门、发改委加强对教辅材料使用的指导,根据当地教育实际和教科书使用情况,按照教科书选用的程序,从自治区教辅材料评议公告中,一个学科每个版本选择 1套教辅材料推荐给本县学校供学生选用,教辅材料的评议推荐要做到机会均等、过程透明、程序公正。教育部门、学校不得自行推荐教辅材料。 二、合理确定评议推荐的教辅材料范围。教辅材料评议推荐的种类主要是与本地区使用的小学教科书配套的同步练习册,根据他人享有着作权教科书编写出版的同步练习册应依法取得着作权人的授权。评议推荐教辅材料的学科和年级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经评议公告的教辅材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定价政策。(具体办法另行下发) 。免费提供教辅材料的地方可自行确定使用教辅材料的种类和范围。三、认真做好教辅材料自愿购买和无偿代购服务。学生购买教辅材料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任何教辅材料,不得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若学生自愿购买本地区推荐的教辅材料并申请学校代购,学校可以

统一代购,做好服务,不得从中牟利。其他类教辅材料由学生和家长自行在市场买,学校不提供代购服务。 四、严格规范教辅材料编写行为。教辅材料主要编写者必须具有相关学科教学经验和熟悉相关教材;各级行政部门、负责实施考试命题、监测评价的单位不得组织编写学生有偿使用的同步练习册、寒暑假作业、初中和高中毕业年级考试辅导类教辅材料。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和学校组织开发面向中小学教师和学生的教学辅助资源,免费提供使用。 五、大力加强教辅材料使用监督。将教辅材料推荐结果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教科书编写者编写的同步练习册将作为教育部对教科书使用情况评估的重要内容。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教辅材料质量和非法盗印的监督检查,保证出版质量。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教辅材料价格管理。各级纠风部门要对教辅材料的管理和评议推荐工作实行严格监督。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信访举报等有效机制,拓宽监督渠道。对于违反本制度,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不按规定代购、从代购教辅材料中收取回扣的单位和个人,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015年10月20日

学校教材管理制度规章制度

教材是教师组织实施教学和学生学习的主要依据,选择使用及编写高质量教材是提高我院教学质量和知名度的重要保证和前提,为杜绝、防止低水平教材流入我院,规范教材选用、编写程序,明确各环节具体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一、教材供应范围和种类 1、教材供应对象为学院在读的学生及任课教师。 2、教学计划中的各门课程的教学用书和讲义、配套教学参考资料、自印教材等,均由教务处教材科负责组织供应。 3、其他部门或个人不得向学生推销教材。

二、教材选购和预订办法 : (一)选购和预订教材的原则. 1、基础课教材应优先选用获国家级或部委级的“优秀教材”和“推荐教材”;其次选用规划统编教材,一般不能选用其它教材。 2、专业及专业基础课教材,一般以各专业出版社出版的、纳入国家教材统一征订的教材为主,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使用其它教材。 3、上述条件不能满足,可考虑采用非统一征订正式出版的教材。 4、在确实购买不到较适用的教材的情况下,方可考虑自编教材。

5、选用教材要首先考虑原用教材,以保持教材的稳定性,减少库存,遇特殊原因,不使用原来教材改版的,须提出报告说明理由。 (二)预订程序 1、每年6月与12月分别办理秋季和次年春季教学用书的选订。 2、按照春秋季教学用书征订目录选订教材,各系部(院)填写教材订购申请单后,经教务处教材科审核后汇总,办理预订。 3、为做好教材预订工作,教材科应掌握有关课程的教材库存数,以避免多订、错订。

4、确因计划变更或其他原因,不能通过预订而须即时采购者,应及时提出选购教材报告,及时解决。 5、教材一经选定一般不得变动,特殊情况须经系部(院)主任同意,报教务处审批后执行。 6、由于人为原因而重订、错订造成的教材积压浪费,由责任人负责推销或赔偿经济损失。 7、参编教材认购数量以使用两年为限,不得向学生硬性摊派推销各种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 三、自编教材管理办法

职业教育教材管理规章制度

XX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材管理制度 教材是教师组织实施教学和学生学习的主要依据,选择使用是提高我校教学质量和知名度的重要保证和前提,为杜绝、防止问题教材流入我校,规范教材选用的程序,明确各环节具体要求,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教材供应范围和种类 1、教材供应对象为在读的学生及任课教师。 2、教学计划中的各门课程的教学用书和讲义、配套教学参考资料等,均由教务处统一负责组织供应。 3、其他部门或个人不得向学生推销教材。 二、教材选购和预订办法 (一)选购和预订教材的原则 1、所有选用教材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必须从职业教育专门制定的《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材信息》目录中选取适合本校学生学情的教材,不得选用其它教材。 2、专业及专业基础课教材,一般以各专业出版社出版的、纳入《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材信息》目录的教材为主。 (二)预订程序 1、每年5月与10月分别办理秋季和次年春季教学用书的选订。 2、按照春秋季教学用书征订目录选订教材,各专业填写教材订购申请单后,经教务处审核后汇总,办理预订。 3、为做好教材预订工作,教务处应掌握有关课程的教材库存数,以避免多订、错订。 4、确因计划变更或其他原因,不能通过预订而须即时采购者,应及时提出选购教材报告,及时解决。

5、教材一经选定一般不得变动,特殊情况须经教务处同意审批后执行。 6、由于人为原因而重订、错订造成的教材积压浪费,由责任人负责推销或赔偿经济损失。 7、参编教材认购数量以使用当年为限,不得向学生硬性推销各种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 8.教材征订期结束后各系部确需增订教材的,需书面报告说明理由,由教学分管领导审批后报送教务处,并同时附送准确详细的教材征订信息(电子版和纸质版)。 9.为避免教材过时、积压、浪费,各系部要严格按照学生实际人数征订教材,原则上每种教材一次征订一届学生用书量。 三、教材发放办法 (一)系部领取教材的规定 1、以系部为单位,每学期开学前到教材库领取教材,开学第一学期各系部派人统一领取。 2、领取教材时要当场检查,点清书种和册数,发现不符,当场解决。发现有缺页,可在一周内调换。 (二)教本的发放与领取 1、任课教师凭课程表到教材库领取教本和配套教学参考书,并在教师领用教材本上做好记录。 2、同版本教本一般只领取一次,如有破损可以旧换新。 3、教研室参编成员每人发给一本(套)。 4、非任课教师不能以任何理由领用教材,需用时可向对应处室借用,不另发给。 5.各系部教材的征订由教务处专人负责。教材的征订及发放应准确无误,并且落实到每个学生和教师。 四、教材审读工作 (一)教务处初审

教材选用与采购管理办法

8-1 学校教材选用与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教材采购程序,加强教材采购的监督管理,保证教材采购质量,促进学校教学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材采购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 2、坚持质量、服务、适用统筹兼顾的原则。 3、贯彻规范、简化、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教材采购管理机构及职能 第三条教材采购业务工作由教务科负责,专人承办。 第四条为完善教材采购工作,成立教材采购工作小组,由主管教学副校长任组长,成员由教务、纪检、财务组成,负责教材采购相关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第三章教材采购程序及方式 第五条技校和短训班教材征订采购实行公开招标,对应邀参加招标的书商进行资质审查、阅读审核投标文件、评委询标综合评议、推荐中标候选单位及中标、定标、签发中标通知书等程序最后确认中标书商。 第六条每年春、秋两季进行教材征订。教务科组织各教研组根据新学期教学计划所列教学任务(班级课程安排),参照《征订目录》选定教材,填写教材征订单,包括教材名称、书号、编者、出版社、适用班级、册数、单价、金额等项目,制定采购计划,报领导审批,与有关的教材发行站或出版社联系征订事宜。劳动系统对劳动版教材有要求及上级对教材有规定的,按劳动系统要求及上级规定执行。 第七条少数教材拟向外单位购买或代印时,由教务科提出申请,报校领领导审批后,方可订购并办理汇款。 第八条我校自编教材、讲义,由教务科开出书单到书库取书。

第九条为避免积压和浪费,凡已购买的教材未使用完时,一般不再订购新的教材。确需更换教材应提出论证报告,经校领导审批后,由教务科订购。 第十条如需临时订购教材和必要教学参考书时,应提前一个月提出订购计划,经教务科长审核后,报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购买。 第十一条凡未经教务科批准购置的一切书籍、资料等均不办理报销手续。 第四章教材款支付方式 第十二条实行定期收费的方式,即每新学期初教材发放完毕后,学生以班为单位,按出版社实际的价格和教材发放数量将书费交学校财务室。教务科负责汇总教材征订数量,财务室负责与发行单位结算。 第十三条凡列入教材供应计划的学生使用的外购教材和校内按定价收 费的铅印、油印讲义,按购入价和成本价格供应给学生,减轻学生经济负担。 第五章教材采购人员纪律 第十四条教材采购人员应自觉遵守采购纪律,如有违反或给学校造成损失的,应给予当事人相应的处分。 第十五条教材采购人员应严格遵守采购工作原则,按照有关采购程序进行,主动接受学校及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察。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教务科负责解释。

教材使用与管理办法

XXX小学 教材使用与管理办法 教材使用和管理工作是我校教学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好教材的选用、征订、库存管理和使用发放工作,对执行教学计划,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起着重要作用。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材的选用 1.国家教材:选用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国家教材。做到学科齐全,数量充足,保障使用。 2.地方教材:选用天津市统一编制的天津市地方教材。做到学科齐全,数量充足,保障使用。倡导根据地方教材和本区社会、自然、人文实际,适当拓展、丰富教学内容,提高学生综合素养。 3.校本教材: (1)选用学校统一编制的校本教材《言语交际》,一至六年级每年级一册,共六册。《言语交际》课程是我校根据课程改革需要开发的校本课程。旨在实施素质教育中,提高学生交际合作素质,培养学生学会言语交际的方法和习惯,使学生达到能介绍清楚,提问明白,答语得体,能采访、接待、慰问,能交流、辩论演讲作主持,能说会道胆子大,谦和诚恳讲礼仪。当学生学完小学阶段言语交际课程,将初步学会做小记者、小主持、

小辩手;成为能说会辩,思维敏捷,谦和诚恳,善于交际的小能人。为形成良好人格和现代人素质打下良好的基础。 (2)选用学校统一编制的校本教材《弟子规—文化课堂》,三至六年级通用本。中国是具有五千年灿烂文化的文明古国,而《弟子规》作为一部传承了几百年的经典作品,蕴含着深厚的教育之道、孝敬之道、处世之道,是一部不可多得的国学经典。它从“人之根本”出发,从多个方面教育我们如何对自身德行进行塑造,对当代小学生的教育意义是不言而喻的。故此,学校对《弟子规》进行了全面深入地研读。在遵循现代教育规律,贴近学生学习、生活实际的基础上,力求将《弟子规》与良好行为习惯养成教育、感恩教育有机融合,编写此文化课堂教材。 二、教材的预订 1.教材的预定以《天津市中小学课程计划》为依据,由学校教导处统一计划预定。 2.教材按每个年级师生人数预定。(新招一年级按招生计划预定;循环使用教材根据学生数的三分之一或实际需要需要补充数预定)。 3.教材一经预订,一般不得更改。 4.对转入、转出学生的教材原则上由原学籍学校提供,并实行追踪管理,保证转入、转出学生及时用上教材。

教材选用与管理规定

教材选用与管理规定 为了提高学院教学质量,保证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维护稳定的教学秩序,加快学院教材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总则 本规定适用于学院全日制本科的教材管理。 1.教务办公室是学院教材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院教材建设、优秀教材的评选与推荐工作。 (2)负责全院教材的征订、供应、保管,确保教材及时到位和教材经费的结算,保证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 (3)检查、落实教材工作中各项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 2.各系是教材的选用与使用单位,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本系的教材建设、优秀教材的推荐工作。 (2)负责本系的教材选用,并按照提高教学质量的精神,尽量选用二十一世纪课程教材、“十二五”国家重点教材和教材指导委员会推荐的教材。 (3)本着谁上课谁定教材的原则,每门课程所订教材,需经任课教师所在学科组教师集体研究确定,再向所在系推荐,学院批准后报教务办公室预订。 3.教务办公室设立教材管理专员,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拟定学院教材建设规划。 (2)负责向各系征询课程教材使用意见,做好学院教材的订购、发放及教材费结算等教材管理相关工作,撰写年度教材使用情况报告。 (3)负责做好学院所开课程多种版本教材的统计报表(含优秀教材使用情况统计表)和教材保管陈列工作。 (4)工作中应热情服务,认真细致。 二、教材选用及征订 (一)教材选用原则 各学科、各专业的课程教材选用,必须与国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相结合,与行业执业资格考试标准相衔接,与学科和专业知识的系统传授相结合,坚持编选分离和编选并重的原则。 (二)教材选用标准

学校教材管理制度(规定)

学校教材管理制度(规定) 教材是教师组织实施教学和学生学习的主要依据,选择使用及编写高质量教材是提高我院教学质量和知名度的重要保证和前提,为杜绝、防止低水平教材流入我院,规范教材选用、编写程序,明确各环节具体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一、教材供应范围和种类 1、教材供应对象为学院在读的学生及任课教师。 2、教学计划中的各门课程的教学用书和讲义、配套教学参考资料、自印教材等,均由教务处教材科负责组织供应。 3、其他部门或个人不得向学生推销教材。 二、教材选购和预订办法 (一)选购和预订教材的原则: 1、基础课教材应优先选用获国家级或部委级的“优秀教材”和“推荐教材”;其次选用规划统编教材,一般不能选用其它教材。 2、专业及专业基础课教材,一般以各专业出版社出版的、纳入国家教材统一征订的教材为主,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使用其它教材。 3、上述条件不能满足,可考虑采用非统一征订正式出版的教材。 4、在确实购买不到较适用的教材的情况下,方可考虑自编教材。 5、选用教材要首先考虑原用教材,以保持教材的稳定性,减少库存,遇特殊原因,不使用原来教材改版的,须提出报告说明理由。

(二)预订程序 1、每年6月与12月分别办理秋季和次年春季教学用书的选订。 2、按照春秋季教学用书征订目录选订教材,各系部(院)填写教材订购申请单后,经教务处教材科审核后汇总,办理预订。 3、为做好教材预订工作,教材科应掌握有关课程的教材库存数,以避免多订、错订。 4、确因计划变更或其他原因,不能通过预订而须即时采购者,应及时提出选购教材报告,及时解决。 5、教材一经选定一般不得变动,特殊情况须经系部(院)主任同意,报教务处审批后执行。 6、由于人为原因而重订、错订造成的教材积压浪费,由责任人负责推销或赔偿经济损失。 7、参编教材认购数量以使用两年为限,不得向学生硬性摊派推销各种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 三、自编教材管理办法 1、凡确实征订不到或必需补充的教材,方可考自己编印。 2、首先由系部(院)教研室打报告,确定编写责任者、审稿责任人、使用年限、编写大纲、完成编写的大约时间等,经系部(院)主任同意、教材科审核后,提请教务处长批准,

学校教材管理制度(1)

学校教材管理制度 教材是教师组织实施教学和学生学习的主要依据,选择使用及编写高质量教材是提高我校教学质量和知名度的重要保证和前提,为杜绝、防止低水平教材流入我校,规范教材选用、编写程序,明确各环节具体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一、教材供应范围和种类 1、教材供应对象为学校在读的学生及任课教师。 2、教学计划中的各门课程的教学用书和讲义、配套教学参考资料、自印教材等,均由教务处负责组织供应。 3、其他部门或个人不得向学生推销教材。 二、教材选购和预订办法 (一)选购和预订教材的原则 1、基础课教材应优先选用获国家级或部委级的“优秀教材”和“推荐教材”;其次选用规划统编教材,一般不能选用其它教材。 2、专业及专业基础课教材,一般以各专业出版社出版的、纳入国家教材统一征订的教材为主,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使用其它教材。 3、上述条件不能满足,可考虑采用非统一征订正式出版的教材。 4、在确实购买不到较适用的教材的情况下,方可考虑自编教材。 5、选用教材要首先考虑原用教材,以保持教材的稳定性,减少库存,遇特殊原因,不使用原来教材改版的,须提出报告说明理由。

(二)预订程序 1、每年6月与12月分别办理秋季和次年春季教学用书的选订。 2、按照春秋季教学用书征订目录选订教材,各部填写教材订购申请单后,经教务处审核后汇总,办理预订。 3、为做好教材预订工作,教务处应掌握有关课程的教材库存数,以避免多订、错订。 4、确因计划变更或其他原因,不能通过预订而须即时采购者,应及时提出选购教材报告,及时解决。 5、教材一经选定一般不得变动,特殊情况须经各部主任同意,报教务处审批后执行。 6、由于人为原因而重订、错订造成的教材积压浪费,由责任人负责推销或赔偿经济损失。 7、参编教材认购数量以使用两年为限,不得向学生硬性摊派推销各种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 三、自编教材管理办法 1、凡确实征订不到或必需补充的教材,方可靠自己编印。 2、首先由各教研室打报告,确定编写责任者、审稿责任人、使用年限、编写大纲、完成编写的大约时间等,经各部主任同意、审核后,提请教务处主任批准,方可执行。 3、编写及审稿责任人必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且从事该课程一线教学两年以上。

教材选用和评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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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石化工业学校教材选用与评价制度教材是进行教学的基本工具,选用优秀的教材对于提高教学质量有着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教材选用要求,避免教材选用的随意性,确保高质量、高水平的教材进课堂,特制定本规定。 一、教材选用的范围 教材的选用首先应依据各专业教学计划和具体课程的教学标准或大纲选用教材,应尽可能贴近教学大纲的要求。凡列入各专业教学计划的课程的教科书、专业技术等校本教材(含讲义)都属此范围,德育课程应统一使用教育部指定的教材。 二、教材选用原则 (一)适合原则 选用的教材应符合课程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能充分体现对人才培养的需求,并与该门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地位和作用相适应,要有利于学生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必须具有科学性、思想性、先进性、启发性、适用性和实用性。 (二)选优原则 要优先选用优秀教材,尤其要优先选用面向21世纪、能满足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国家对未来建设人才需求的课程教材、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教材、获省、市部级以上奖励的教材,提高优秀教材的选用率。对应使用优秀和重点规划教材而未选用的课程,必须由学科教研组写出书面理由,上报学校审核同意。理由不充分或未履行该手续,必须选用优秀教材(或统编教材)。 (三)更新原则 要结合学科的发展、专业的调整,及时、适度更新教材。一般要求我校开设的专业应尽量使用近3-5年出版的新教材,并达一定的比例。 (四)统一原则 教学大纲要求相同的同门课程,应采用同一种教材,如:德育课程及基础学科的其他相关课程等。 (五)减轻学生负担原则 坚持相同门课程只选用一种教材的原则,如确因教学改革需要而增发辅助教材的,须有所在部门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方能实施。任何教师不得私自向学生出售教材和教辅材料。 三、选用教材评价

山东省中小学教材和教辅材料管理规定

山东省中小学教材和教辅材料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教材和教辅材料管理,向学生提供更好的学习材料,根据国家关于教材、教辅材料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中小学教材是指教科书、图册、教学参考书(含学前教育)、教学挂图等图书;教辅材料是指教学辅导资料、学具、音像制品和电子软件等辅助教师教学、学生学习的材料。 第三条教育行政部门支持单位、团体、个人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研究、开发教材和教辅材料。 第四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教材和教辅材料的管理,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维护学生利益。 第二章教材 第五条编写国家课程教材须按规定报国家立项和审定。编写地方课程教材须向省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立项申请并经核准,核准通过的方可编写。 第六条通过核准编写的地方课程教材须经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审定通过的,报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列入省用书目录,供学校和学生选用。 第七条省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编制《山东省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根据我省地方课程建设规划和地方课程审定结果,编制《山东省中小学地方课程目录》,并将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材目录》转发各市(以下统称《教学用书目录》),供各地选用。 第八条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中小学教材选用委员会,经过科学民主的程序,从《教学用书目录》公布的教学用书中选出适合本地使用的教材。

各地的教材选用委员会要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权威性。对参与教材编写、发行的人员,在教材选用中实行回避制度。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可以对县(市、区)的教材选用工作予以指导和监督,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用考试、评优、晋级、教研等方式,影响教材选用的多样性和公正性。 第九条未经立项核准的教材不得编写;未通过初审的教材不得组织试验;教材试验不得擅自扩大试验范围;不得选用未经审定通过和未列入《教学用书目录》的教材。 第三章教学辅导资料 第十条省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定期向社会公开受理教学辅导资料编写的立项申请。 第十一条省内单位或个人编写教学辅导资料须向省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立项申请,核准通过后方可编写。 教辅资料编写完毕后,须报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审定通过后,由省教育行政部门公布,供学校和学生选用。 第十二条对外省出版、要求进入我省的中小学教辅资料,实行审议制度。未经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议通过的不得在我省发行。 第十三条省教育行政部门定期组织专家对在我省流通的教辅资料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向社会和学校择优推荐一批教辅资料。 第十四条根据学生需要,学校可以从通过专家审议的资料中选择1套向学生推荐,但不得强行要求学生购买,每个科目不得超过1种,不得推荐和征订目录以外的任何教辅资料。第十五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服务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学生购买或向学校摊派教学辅导资料。更不得向学校摊派推销省公布的教学辅导资料以外的任何教辅资料, 第四章音像制品和电子软件

教材征订与发放管理制度

东营市技师学院 教材选用征订及发放管理办法 教材是教师授课、学生学习的依据。合理选择教材,是确保教学质量,规范教学秩序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规范教材选用征订及发放与管理,确保教材选用及征订质量,保证教学计划的顺利完成和教材供应渠道的正常畅通,使我校的教材管理工作制度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选用与征订原则 1.教材选用的先进性。优先选用人社部、教育部推荐使用的教材(参见教材征订目录)、近三年内出版的国家规划教材和省部级获奖教材、国家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教材以及公认水平较高的国家规划教材,也可选用各专业有权威的出版社出版的教材。 2. 教材选用的适用性。所选用教材应符合人才培养目标、课程教学大纲要求,有利于激发学生兴趣。在同类教材有多个版本可选用时,应在保证教材质量的前提下,充分考虑教材的实际价位和学生的经济承受能力。 3.自编校本教材或教师参编教材的选用要经过规范的审批手续。教材的选用必须经院(系)两级严格把关,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经学院领导研究同意后,纳入学校自编教材征订计划,最后由学院统一按需征订。 4.统一征订。凡我院专业教学计划规定开设的课程所用教材,均须由教务处统一办理订购和发放手续。未经学校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向学生推销教材或教学参考书。未经学校审批手续的任何书籍,均不得作为教材。 二、教材选用及征订 (一)外订教材

1.公布教材用书目录。每年6月上旬和12月上旬,教务处公布教材选用与征订信息,附《教材征订单》。 2.任课教师提出教材选用意见。每一名任课教师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教学计划,及时提出教材选用意见,教材的内容及编排需符合学院教学改革的要求。 3.教研组集体论讨确定选用教材版本。教研组长负责召集任课教师会议,根据各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集体讨论确定选用教材版本。暂未落实任课教师的课程,由系或教研组提出教材选用意见。 4.填写《教材征订单》。教研组长填写《教材征订单》(一式两份),教材的名称、作者、出版社、书号等须逐项填写,签字后送交系(部)教材管理人员收集汇总。 5.系(部)教学主任审批。各教学系教学主任对本系下学期开课的教材选用及订购数量等情况认真审查(必要时可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充分论证)并签署意见后,按规定日期报送教务处,逾期不予办理。 6.办理征订手续。教务处对各系报送的教材选用情况进行审批,经教务处处长审批同意签字后,由教材负责人统一办理征订手续。 (二)校本教材的编印与使用 1.校本教材应在讲义编写的基础上形成,校本教材 三、教材发放 1. 拟定教材发放通知。教务处教材管理人员根据各系教材征订情况,提前制定《学生教材领取一览表》,拟定教材发放通知,明确教材发放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2.教材领取。各系(部)教学干事接收到通知后,需组织人员以系为单位,自带《教材征订单》在教务处指定的时间、地点领书。 3.教材退换。教材签领后如发现有印刷质量问题的,两天内送交教务处退换;休学、退学或转学的学生,已领取的教材概不退换;转专业的学

学校教材管理制度

职业中学教材管理制度 教材是教师组织实施教学和学生学习的主要依据,选择使用及编写高质量教材是提高我校教学质量和知名度的重要保证和前提,为杜绝、防止低水平教材流入我校,规范教材选用、编写程序,明确各环节具体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一、教材供应范围和种类 1、教材供应对象为学校在读的学生及任课教师。 2、教学计划中的各门课程的教学用书和讲义、配套教学参考资料、自 印教材等,均由教务处负责组织供应。 3、其他部门或个人不得向学生推销教材。 二、教材选购和预订办法

(一)选购和预订教材的原则: 1、基础课教材应优先选用获国家级或部委级的“优秀教材”和“推荐教 材”;其次选用规划统编教材,一般不能选用其它教材。 2、专业及专业基础课教材,一般以各专业出版社出版的、纳入国家教 材统一征订的教材为主,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使用其它教材。 3、上述条件不能满足,可考虑采用非统一征订正式出版的教材。 4、在确实购买不到较适用的教材的情况下,方可考虑自编教材。 5、选用教材要首先考虑原用教材,以保持教材的稳定性,减少库存, 遇特殊原因,不使用原来教材改版的,须提出报告说明理由。(二)预订程序 1、每年6月与12月分别办理秋季和次年春季教学用书的选订。 2、按照春秋季教学用书征订目录选订教材,各班级填写教材订购申请单 后,经教务处审核后汇总,办理预订。 3、为做好教材预订工作,教材科应掌握有关课程的教材库存数,以避 免多订、错订。 4、确因计划变更或其他原因,不能通过预订而须即时采购者,应及时 提出选购教材报告,及时解决。 5、教材一经选定一般不得变动,特殊情况须经分管校长同意,报教务 处审批后执行。 6、由于人为原因而重订、错订造成的教材积压浪费,由责任人负责推 销或赔偿经济损失。 7、参编教材认购数量以使用两年为限,不得向学生硬性摊派推销各种 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 三、自编教材管理办法 1、凡确实征订不到或必需补充的教材,方可考自己编印。 2、首先由各教研室打报告,确定编写责任者、审稿责任人、使用年限、 编写大纲、完成编写的大约时间等,经分管校长同意、教材科审核 后,提请教务处批准,方可执行。 3、编写及审稿责任人必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且从事该课程一线教学 两年以上。

教材选用和评价制度图文稿

教材选用和评价制度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上海石化工业学校教材选用与评价制度教材是进行教学的基本工具,选用优秀的教材对于提高教学质量有着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教材选用要求,避免教材选用的随意性,确保高质量、高水平的教材进课堂,特制定本规定。 一、教材选用的范围 教材的选用首先应依据各专业教学计划和具体课程的教学标准或大纲选用教材,应尽可能贴近教学大纲的要求。凡列入各专业教学计划的课程的教科书、专业技术等校本教材(含讲义)都属此范围,德育课程应统一使用教育部指定的教材。 二、教材选用原则 (一)适合原则 选用的教材应符合课程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能充分体现对人才培养的需求,并与该门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地位和作用相适应,要有利于学生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必须具有科学性、思想性、先进性、启发性、适用性和实用性。 (二)选优原则 要优先选用优秀教材,尤其要优先选用面向21世纪、能满足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国家对未来建设人才需求的课程教材、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教材、获省、市部级以上奖励的教材,提高优秀教材的选用率。对应使用优秀和重点规划教材而未选用的课程,必须由学科教研组写出书面理由,上报学校审核同意。理由不充分或未履行该手续,必须选用优秀教材(或统编教材)。

(三)更新原则 要结合学科的发展、专业的调整,及时、适度更新教材。一般要求我校开设的专业应尽量使用近3-5年出版的新教材,并达一定的比例。(四)统一原则 教学大纲要求相同的同门课程,应采用同一种教材,如:德育课程及基础学科的其他相关课程等。 (五)减轻学生负担原则 坚持相同门课程只选用一种教材的原则,如确因教学改革需要而增发辅助教材的,须有所在部门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方能实施。任何教师不得私自向学生出售教材和教辅材料。 三、选用教材评价 (一)建立教材选用评价论证制度 每学期各学科应利用教研活动时间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要求,对同一课程不同版本的教材进行广泛调查、评价和论证,提出课程教材的初选书目和备选书目,同时做好书面选用记载(包括备选教材种类、选用与否的评价说明等)。 (二)加强对教材的研究 根据学科的研究进展,进一步研讨现用教材的内容体系,分析教材的特点及存在的问题,扬长避短,以便对今后的教与学起到指导作用。(三)对使用教材进行质量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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