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首注材料准备

护士首注材料准备
护士首注材料准备

护士首注材料准备

(材料均需用纸按以下顺序打印装订成册,补充材料者一律附后) .申请人毕业证书原件(学习形式为普通全日制,成人及两年制学历参见学历问题说明)

.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年前及年提供成绩单原件)—成绩合格证明上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必须与身份证上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一致

.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由各单位验原件交复印件)

.成绩合格证明或成绩单复印件

.申请人毕业证书复印件

.教育部学历证明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学信网上查询后打印)——外省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另年月号后入学的,毕业证为年制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也需提供

.申请人专业学习的临床实习证明(实习手册<可为复印件,由各单位验原件交复印件>或医疗机构出具的临床实习个月以上的有效证明<必须是原件>)

. 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即合同(由各单位验原件交复印件)(合同若有填写岗位的,申请人需聘用在护理岗位)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

. 聘用单位所在地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申请人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详见苏卫医 []号文件;统一使用《江苏省护士执业注册健康体检表》

.《护士执业注册材料审核表》原件详见苏卫医 []号文—反订,有字面朝外

注:另交近期小二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一张附在所有材料前面

所有复印件(由各单位验原件交复印件)盖执业单位红章

关于录入:

录入途径有两个,根据申请人参加考试的时间选择不同的录入途径年月之后(包括月)之后参考人员录入时需有照片显示

关于学历:

相关内容转自卫医政函〔〕号

一、关于成人教育学历遗留问题。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号有关规定,在年月日前入学,并按照教学计划、学籍管理规定,如期完成培养并取得成人高等教育学历的,可以准予注册。在年月日后入学的,不予注册。

二、关于两年制护理学历问题。

入学时间在年月日《护士条例》实施之日前,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取得普通全日制护理、助产专业两年制学历证书的,可以准予注册。在年月日后入学的,应当符合《护士条例》第七条的有关规定。

延续注册材料准备(材料均需用纸按以下顺序打印装订成册,需补充材料者一律附后) .《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聘用单位所在地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申请人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详见苏卫医 []号文件;统一使用《江苏省护士执业注册健康体检表》

.《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

说明:

请各市、区卫生局必须将材料按医疗机构名称整理排放后上交(即一家单位的材料统一放在一起)

有《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系统》(机构版)的医疗机构请在机构版系统中进行延续注册后将数据提交,另延续材料还烦请各医疗机构按姓氏拼音排序后统一上交,材料装订方法见详解版。

若执业证上照片松动,请加固!

换证(临时凭证)

(材料均需用纸按以下顺序打印装订成册,需补充材料者一律附后)

年首次注册的护士执业证书(临时凭证)

.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注:另交近期免冠彩色小二寸照片一张附在所有材料前面

说明:

换证首注地仅限苏州市卫生局,外省(市)首注的护士若需换证请咨询首注地卫生局。

另外省(市)护士执业证(临时凭证)已变更至本地,并于近期更换好执业证的护士,需来补打变更记录(所需材料,执业证原件及临时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请各市、区卫生局必须将材料按医疗机构名称整理排放后上交(即一家单位的材料统一放在一起)

烦请各医疗机构将两份材料直接用订书钉装订,按姓氏拼音排序后统一上交材料。

旧证换新证材料准备

.旧版《护士执业证书》(正、副本原件);无《护士执业证书》的提交年月日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的《护理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另老证遗失者,须注明遗失证书种类,即正本还是副本遗失

. 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

.聘用单位所在地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申请人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聘用单位合同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张;

以上材料统一用纸打印、复印。如是从外省变更至我省,在其基础上提供旧版《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盖外省卫生局省厅章)

若脱离临床三年,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在二级以上教学、综合医院参加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业务技术考核合格的证明《江苏省护士执业培训考核合格证明》(见苏卫医【】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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