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居住区供配电工程管理办法(试行)

新建居住区供配电工程管理办法(试行)
新建居住区供配电工程管理办法(试行)

新建居住区供配电工程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新建居住区(含商住两用,下同)供配电工程统筹管理,保障居住区业主安全、可靠用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智能电网发展的实施意见》(政办发〔2016〕14号)和《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居住区供配电工程建成后形成的资产应移交供电企业,由供电企业统筹管理新建居住区供配电设施、智能家居和水、电、气集采集抄设施的标准化建设、运维、抢修及更新改造等工作。

第三条新建居住区供配电工程(以下简称“居配工程”)是指电网电源点起至居民电能计量装置以及低压供电公建设施的产权分界处止的电气工程,分为规划红线外接入工程和规划红线受电工程两部分,不适用于居住区高压供电客户。

第四条接入工程部分指电网电源点起至规划红线处(可延伸至红线公用开闭所)的供配电设施,由房地产开发单位按概(预)算向供电企业预交工程费用,在供电企业招标确定的围委托设计、施工、监理和物资供应单位实施;供

电企业负责管理并向实施单位结算费用,具体参照《省电力公司业扩全过程管理实施细则》(电营〔2013〕356号)执行。

第五条受电工程部分指规划红线计量装置以上部分的供配电设施,由房地产开发单位委托具备资质的单位实施建设或委托供电企业负责建设全过程服务工作;省公司负责供电方案审核、设计审查、竣工验收等环节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居配工程建设应符合省经贸委、建设厅颁布的《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DGJ32/J11-2005)及其他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标准。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七条省公司营销部作为居配工程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牵头组织,运维检修部、发展策划部、调控中心、信通公司参与,设立居配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组织红线受电工程的供电方案审核、设计审查、竣工验收等关键节点的实施。

第八条省公司运维检修部负责检查、指导、监督各供电公司居配工程管控质量;负责制订完善新建居住区供配电设施规划设计导则和标准作业卡。

第九条市公司营销部门负责受理新建居住区用电咨询、申请及装表接电;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勘查、供电方案初审并报省公司,审批通过后答复正式供电方案;负责牵头组织居配工程的中间检查,并配合省公司开展竣工验收等工作。

第十条市公司运维检修部门负责红线外接入工程的全过程管理,参与现场勘查和供电方案制定;配合省公司开展红线受电工程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第十一条市公司发展策划部门负责落实上一级变电站规划布点及地下电力管线规划;参与居住区供电方案的制定与初审。

第十二条市公司电力调度中心参与联合勘查、供电方案的制定与初审、启动送电等工作。

第十三条市公司财务资产部负责居配工程建成后的资产接收工作及相关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

第十四条科技信通部负责居配工程全过程管控相关系统的开发、维护和培训管理工作。信息通讯分公司负责配电自动化系统通讯接入验收、运维等工作。

第十五条市公司办公室(法律事务部)负责对居配工程归档工作进行业务指导;负责居住区供配电项目管理的合同法律审核工作。

第十六条省、市运监中心同步实施居配工程工作质量的全过程常态监测,定期向相关专业部门反馈居配工程各环节完成情况、专业协同工作质量。各业务部门应明确居配工程协同工作质量评价指标的系统来源、数据字段以及指标计算逻辑,运监中心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指标在线监控分析工作。

第十七条县公司相关部门参照执行。

第三章咨询受理及方案编制

第十八条居配工程受理

(一)新建居住区项目,在项目立项阶段应提供本期、近期(1~5年以)、远期(规划)的用电容量和用电时间需求。

(二)用电客户受理员在受理客户咨询时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主动提供告知书(详见附件1),详细说明居配工程管理流程。

(三)客户申请需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批复文件;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

3.用电人主体明材料,如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社团登记证等;

4.单位客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明,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开具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明;

5.初步设计建筑总平面图及建筑物主要特征;建筑面积清单(按住宅、公建配套、商业不同性质分别列出,其中住宅按别墅、高层、小高层、多层、车库分别列出)、公用设备清单。

(四)居住区临时用电应与正式用电同时办理,在正式用电供电方案确定后,临时用电方可送电。

(五)用电客户受理员接受并查验客户用电申请资料,审查合格后方可正式受理。对于资料欠缺或不完整的,应告知客户须先行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后再办理申请。审核客户历

史用电情况、欠费情况、信用情况。如客户存在欠费情况,则须结清欠费后方可办理。

(六)省公司通过电子化档案系统开展信息核查,加强资料管控。

第十九条现场勘查

由地市公司营销部牵头组织,发展策划部、运维检修部、调控中心相关人员参加,开展联合勘查。现场勘查前,勘查人员应预先了解待勘查地点的现场供电条件,与客户预约现场勘查时间,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勘查。

现场勘查人员在勘查时应详细核实房地产开发单位用电申请的各项容,按照勘查作业标准卡条目的工作容,对用电地址的供配电设施(包括供电区域、系统变电站、变(配)电所、线路、杆位、负荷、线路走向、通道等)进行全面、细致勘查。

第二十条确定供电方案

(一)居住区供电方案应以安全、经济、合理、可靠供用电为原则,按照《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DGJ32/J11-2005)、《新建居住区供配电设施规划设计导则》(电运检〔2013〕36号)、《电力用户业扩工程技术规》(DB32/T 1088-2007)等有关规定,进行技术经济比较与客户协商后确定。

(二)供电方案的编制应符合各级电网“十三五”规划和电网发展规划要求。

(三)供电方案的编制应统筹考虑智能家居,水、电、气集采集抄设施,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等智能化要求。

(四)供电方案的编制应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配电网建设改造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5〕1899号)要求,充分考虑提高居住区配电网装备水平,满足节能降耗及配电自动化建设等方面容。

(五)供电方案编制还应满足以下技术要求:

1.用电容量标准

建筑面积120㎡及以下的,基本配置容量每户8 kW;建筑面积120㎡以上、150㎡及以下的住宅,基本配置容量每户12 kW;建筑面积150㎡以上、200㎡及以下的住宅,基本配置容量每户16kW,200㎡以上的住宅,基本配置容量80W/㎡。

2.居住区用电负荷配置系数

变压器配置容量=∑(低压用电负荷×Kp),配置系数Kp 应按下表选用:

3.配变容量规定

建设工程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施工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避免人身触电、火灾爆炸及各类电气事 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从事本公司承包的新建、扩建、改建和装饰装修等活动的项目部及 个人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用电安全管理职责分工 第三条项目经理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项目 经理部应明确有关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检查、有记录。 第四条工程部门负责组织与施工组织设计同步实施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批工作,并按公司的规定报公司审批。 第五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贯彻、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 管理规定》,并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章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要求 第六条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 及以上的工程,应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并编制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及电气防火措施。 第七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内容: (一)现场勘测,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 台) 、配电箱位置及线路走向; (二)负荷计算、变压器选型、确定线截面规格;

(三)绘制电气设备布置平面图和供电系统图; (四)绘制临时用电施工图,并作为临时用电的施工依据; 第八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内容: (一)《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用电安全技术措施及电气防 火措施的全部资料; (二)临时用电工程技术交底有关资料; (三)修改或补充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用电安全技术措施资料; (四)临时用电工程的检查验收资料; 第三章电气专业人员管理 第九条从事电气作业的电气技工、技术人员必须持有地方主管部门签发的 与本岗位相符的安全技术操作许可证,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条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设施必须由持证电气技工完成。 第十一条从事电气作业人员必须做到如下要求: (一)熟悉电气设备性能和安全运行、维护知识; (二)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中“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各条款; (三)电气作业所用工具、仪表、仪器必须保证绝缘良好,并定期进行校 核检测; (四)拉闸停电或合闸送电严禁口头约时,必须书面通知施工现场负责人,并遵守挂标志; 第十二条电气设备使用人员必须做到如下要求:

水利 水电工程档案管理办法(doc 9)

水利水电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水电工程的档案管理,实现档案工作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积极保护和有效利用档案信息资源,为工程建设和管理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山东省档案条例》、《山东省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办法》及有关的规范和标准,结合工程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水利水电工程档案是在工程建设和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照片、磁性载体文件及计算机软件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是国家的宝贵财富,各单位必须切实加强档案工作的领导,把档案工作列入单位目标管理岗位责任制,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在工程建设与管理中要划出档案工作专项经费,以保障档案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三条档案工作要积极探索现代化管理方法,积极采用计算机等现代化设备和技术,不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努力实现“一流工程,一流档案”。 第四条档案工作要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 第二章档案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各单位要根据工作需要配备政治条件好、业务能力强、能胜任工作的专(兼)职档案人员。其主要职责是:集中统一管理本单位文书、科技、照片、磁性载体等全部档案。制订有关的办法、制度,负责接收、保管、统计、鉴定、提供利用等工作,并对文件形成单位的档案工作及文件材料的形成、整理、归档等情况进行检查、指导,保证档案的完整、系统、准确和案卷质量的标准化。 第六条档案工作在业务上受上级和同级档案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七条档案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热爱本职工作,具备专业知识,具有从事档案工作的资格和规定学历,身体健康,严守秘密,遵纪守法。要保持档案人员的相对稳定。 第三章文件材料的归档 第八条实行文件形成单位(部门)立卷制度。各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管理中所形成的科技材料(土方工程、建筑物工程等)、文书文件及磁性载体材料(照片、录像带、录音带等)必须按有关规定收集、整理、分类、立卷和归档,并按规定报指挥部和监理部备案存查,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上报。 第九条科技档案是水利水电工程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期间,各施工单位档案工作的重点是按《水利水电工程验收实施细则》中的规定和本办法要求做好科技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分类、立卷。在竣工验收前,工程指挥部档案专(兼)职人员会同建设、监理、施工管理人员进行核验、审查,凡不符合归档要求的,限期整改,对符合要求的竣工档案,在竣工验收时,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严格的交接手续,移交相应的档案部门保存。 第十条归档范围与案卷质量: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管理规定(标准版)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管理规定 (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575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管理规定(标准版) 1、临时用电线路设置符合安全要求,设置在施工人员不容易踩踏的地方,必要时采取架空或埋地处理,线型选择宜选择绝缘橡胶软铜线; 2、临时用电要满足“一机、一闸、一保护”原则,即每个用电设备必须有一个独立的电源控制开关,控制开关要用漏电保护功能,漏电开关的选择原则为:控制单台用电设备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使用于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院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3、电动机具、配电箱外壳要进行接地保护(电动机具包括电焊机、发电机、切割机等);

4、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持电动工具的单相电源线要求使用三芯软橡胶电缆,外壳具有接零保护。 5、焊接作业要佩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戴电焊手套和防护面罩,穿胶底鞋,不能在潮湿环境下直接进行焊接作业。 6、电源接入要从正规配电箱处接入,接线采用压接或将电源插头插入插孔,不能直接剥开低压街码线或直接将导线插入插孔进行取电。 XXX图文设计 本文档文字均可以自由修改

江苏新建居住区供配电设施规划设计导则

新建居住区供配电设施规划设计导则 (试行)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江苏省新建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提高居民用户的供电可靠性和用电安全水平,根据江苏省《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DGJ32/J11-2005)(以下简称“省居标”)、《电力用户业扩工程技术规范》(DB32/T1008-2007)及江苏省电力公司《配电网技术导则实施细则(试行)》,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本导则规定了江苏省新建居住区供配电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所应遵循的主要技术原则,相关工作除应符合本导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规定。 第三条本导则是新建居住区供电方案制定的依据,在答复客户时,必须要求客户把方案所确定中压开关站、配电室的布点及线路通道纳入居住区详规设计中,并做好相关土建配套建设。 第四条本导则适用于各供电公司按照《江苏省新建居住区供配电工程价格管理暂行办法》(苏价工【2009】号414文)执行的新建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

二、术语和定义 第五条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导则: 1.居住区供配电设施:是指从电网电源点起至居民电能计量装置(含表箱、电表)及低压供电公建设施的产权分界处止的电气设施。 2.居住区用电负荷:包括居住区低压用电负荷和中压用电负荷。 3.居住区低压用电负荷:为居住区内所有居民基本配置容量与低压供电公建设施用电容量的总和。 4.居住区中压用电负荷:为居住区内所有中压用户报装容量(包括中压供电的公建设施用电容量)总和。 5.低压供电半径:指配电变压器低压桩头至用户计量表计之间的低压导线长度。 6.配置系数(Kp):指配置变压器的容量(kVA)或低压配电干线馈送容量(kVA)与居住区低压用电负荷(kW)之比值,根据变压器或低压配电干线所供居民住宅总户数的多少,综合考虑同时率、功率因素、设备负载率等因素确定。 7.变压器配置容量=低压用电负荷×配置系数(Kp)。 8.变压器设置容量=变压器配置容量/。 9.居住区供电容量=区内变压器总配置容量+居住区中压用电负荷 10.多层住宅:是指九层及以下居住类建筑。

项目部临时工程管理办法

项目经理部 临时工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管理要求,加强临时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控制临时工程成本,建立临时工程方案报批、数量和预算控制等工作程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临时工程主要包括:驻地、施工便道、钢栈桥、钢筋加工场、混凝土拌合站、施工临时用电用水等。 第二章总体规划 第三条临时工程总体规划的原则 1. 因地制宜:综合自然环境、地质状况、地形地貌、既有建筑、各类管线等因素,科学规划; 2. 永临结合:尽量利用地方既有道路和建(构)筑物,并结合地方政府规划,减少临时用地数量、降低临时费用; 3. 有利施工:尽量保证各施工工序互不干扰,并充分考虑水、电路的综合安排。 第四条临时工程总体规划的内容 1. 临时工程设置的数量、位置、规模、标准。 2. 总平面布置图。

第五条临时工程总体规划的权限 1. 经理部工程技术部负责编制全标段临时工程总体规划,项目总工审核,报公司审批。 2. 各工区(厂)工程技术部根据标段临时工程总体规划,编制本工区临时工程总体规划,工区长审核,报经理部总工程师审批。 第三章临时工程建设标准 第六条主要临时工程技术标准 1. 驻地 (1) 优先租用既有房屋,也可自建住房。 (2) 自建住房应采用防火保暖的活动板房,搭设最高不超过2层;办公生活区应以绿化和植被为主,减少硬化面积,确需硬化的地面混凝土厚度不大于10cm,行车路面混凝土厚度不大于20cm,混凝土标号不高于C20。 2. 施工便道 (1) 便道路面宽度不大于5.5m,每200~300m设置一处会车道,会车道宽不大于7m,长度10~20m。 (2) 便道结构:底基层可为原状土、三七灰土、建筑垃圾、挖方废渣,面层采用原状土、泥结碎石、砂石等,当有特殊要求时可采用混凝土,但应报经理部总工程师批准。除混凝土之外,道面结构层总厚度不大于0.5m。

水电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制度管理控制表

水电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一、目的 加强公司水电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贯彻“质量第一”的方针和“质量终身制”,严格过程控制,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水电工程建设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资及控股的新建、续建、扩建和改建项目。 三、管理目标 水电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目标:实现质量事故“零目标”,工程质量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内外同类工程先进水平,工程实现达标投产,争创优质工程。 四、管理要求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行业标准,符合集团公司和**公司有关质量管理要求。工程建设要按照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进行。 (二)承担工程设计、监理、施工、调试和设备制造等单位,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担工程业务,不得超越资质等级许可范围或借资质承担工程建设的相关业务。 (三)水电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公司负责落实集团公司的质量管理工作要求,负责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项目管理单位是项目质量管理的责任主体,对建设工程质量负全面责任。 五、职责分工 (一)公司工程建设管理部门是公司水电建设工程质量的归口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标准以及集团公司有关工程质量的管理要求。 2.负责建立健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制定有关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3.负责制定水电建设工程质量目标并监督落实。 4.负责指导、监督、检查、考核所属项目质量管理工作。 5.按规定组织或配合工程重要阶段质量检查和验收;组织单项(位)工程验收;协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针,切实提高公司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水平,改善施工作业人员工作环境与现场生活条件,制定本管理规定。 和地相关规定、标准的规已经有明确规定的,在此不作重复,应符合和地相关标准、规和规定。 第二条适用围 (一)施工现场轻钢结构的各类办公、宿舍、食堂、厕所、浴室、娱乐活动室、仓库和其他临时用房。 (二)施工作业区临时性加工棚及围档。 第三条制订依据 (一)《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程》(JGJ/T188)。 (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 (三)《建筑施工扣件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JGJ130)。 (四)《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JGJ46)。 (五)《临时性建(构)筑物应用技术规程》(DGJ08-114)。 第四条正文 一选址 1、地段选址应充分考虑各季节、各施工阶段的工程、水文、地质条件,不得设置在挡土墙下、边坡上、低洼地带、雨季易发生滑坡、坍塌、泥流和山洪等危险地段。

2、应处于建筑物的坠落半径以外,否则应采取防护措施。 3、不应占压原有的地下管线,禁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禁在尚未竣工建筑物设置办公区、生活区。 4、办公、生活区与施工作业区必须分开设置,食堂应远离厕所、垃圾堆放点和有毒有害场所等污染源,厕所宜设置在主导风的下风侧。二设计、施工、验收 1、使用单位应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和有关标准规,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设计,编制《临时设施搭设与拆除案》,并按规定履行相关报批手续。 3、《临时设施搭设与拆除案》应包括的主要容有: (1)现场总平面布置、排水、电气和消防图等; (2)主要部位结构形式和材料类型; (3)主要部位施工图纸与工艺; (4)过程安全保证、节能降耗、质量保证、文明施工等措施;(5)检验、验收与使用; (6)拆除案。 4、搭设和拆除单位必须是经公司评审、有相应资质的合格供应商,且已经与公司签订了临时设施搭设和拆除合同。 5、搭设和拆除前,使用单位应向施工单位和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6、搭设和拆除必须按已经批准的《临时设施搭设与拆除案》进行,所用材料必须符合相关规定,且有可靠的抗风、防坍塌措施。

城市住宅小区供配电设计优化分析

城市住宅小区供配电设计优化分析 随着建筑业的发展,城市住宅小区的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在提供安全、舒适居住环境的同时,也对小区供配电设计水平、系统运行效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阶段,在城市住宅小区供配电设计过程中,常出现各类设计问题,影响用户的正常使用。为切实满足建筑使用要求,本文通过分析城市住宅小区供配电设计优化要点,希望可以为同类工程提供设计参照,进一步提高城市住宅小区的供配电设计水平。 标签:城市住宅小区;供配电设计;优化要点 一、城市住宅小区用电特点及负荷的确定 1、用电特点 多数城市住宅小区普遍存在用电用户多样性特点,主要由公共建筑用电以及生活用电所组成。其中,生活用电分为集中供热用电、住宅用电等若干种类。此外,分布着幼儿园、物业会所、地下停车场等配套服务设施,不同配套设施的用电情况都有所不同。因此,在城市住宅小区供配电设计环节中,设计人员结合使用需求,针对性制定规划方案,开展用电负荷计算工作,准确评估城市住宅小区的各项用电指标。如此,方可保证小区供配电设计方案合理可行。 2、用电容量计算 设计人员需要准确计算不同用户的实际用电容量,根据计算结果来明确工程设计要求,确保供配电系统满足实际使用要求。用电容量计算环节,设计人员遵循相关计算原则,选择适当的容量计算方法。例如,在采用需要系数法进行计算时,根据相关计算原则,应将住宅面积在60-90m2范围内的用户用电容量设定为6kW、150m2以上用户用电容量为12kW。如若建筑为独栋或是联排别墅,则以用户实际需求为参照,对用电容量进行单独计算;针对城市住宅小区中办公区域所配置用电设施,将其用电容量计算标准设定为100W/m2,将公共区域用电设施的电容量计算标准设定为30W/m2;在用电负荷计算过程中,设计人员应以各建筑物的户型面积以及套数等信息作为主要参照,针对性计算各建筑物负荷大小,配置适当型号的变压器设备。 同时,针对不同使用用途的建筑,相应用电标准也有所不同。例如,商业性建筑的用电指标为80-1,50W/m2,地下车库的用电指标为15-20W/m2,幼儿园用电指标为30-50W/m2. 二、城市住宅小区供配电方案设计 1、接入电源供电设计

水电安装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中建四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质 量 管 理 与 奖 罚 制 度 六盘水体育中心机电安装工程项目部 《2013年4月修改版》

第一条为贯彻中建系统的质量理念,根据中建四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下达的《质量管理制度》及凉都体育中心机电安装工程项目部的质量目标。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规范、操作规程。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修改本制度。项目经理及总工签字后生效并按本制度执行。 第二条为使本工程的施工质量能顺利达到预期制定的质量目标,项目部将对为施工质量的提高做出贡献的班组及个人进行奖励;对于执法不严、质量管理不到位以及不按图纸、方案施工造成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的分包单位及个人进行与本制度相对应条款的处罚。 第二章奖励标准 第三条在每月“公司质量检查”活动中,项目考评优秀者按照公司及本项目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第四条对于严格执法、正确行使质量一票否决权,杜绝了质量事故出现的有功施工员,奖励1000~3000元。 第五条阶段性验收过程中,分部分项工程连续三次验收由项目质检部认可,并顺利通过外部(质检站、甲方、监理)验收的,给予相关的班组、质检员、工长(施工员)3000~5000元的奖励。 第六条在施工过程中,提出可行性高、效果明显的质量保证措施,经项目部研讨通过后,给予相应的班组、管理人员1000~3000元的奖励。第七条工程资料能够做到和现场同步,并且填写内容规范、属实的,给予资料员200~500元的奖励。

第八条对所辖区域工程质量,安全隐患,工程进度监管不力致使工期延误的施工员月效益工资降百分之十。 第九条在分管区域出现安全事故,质量事故的现场施工员当月效益工资降百分之二十。三月内不能涨效益工资。 第十条所有奖励金额不低于罚款的最低金额。不高于罚款的最高金额。 第二章基本规定 第十一条工程开工后,分包单位不按照项目部要求配备质检员的及安全员,给予2000元/次的罚款。项目部、公司组织例行检查时,如分包单位不积极配合,给予1000~2000元/次的罚款。 第十一条严格按图施工,严禁任何施工员擅自更改图纸,图纸修改需经甲方及设计院同意并签字认可。否则一切责任自负及承担经济损失。 并处2000元以上/次的罚款。 第十二条材料到现场均要有产品合格证并做复试报告,若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坚决不准使用,谁用谁负责,须待项目质检组、甲方和监理部门同意后方可使用,并要签字生效,否则承担经济损失,并处1000元/次的罚款。 第十三条现场分项工程施工前,需按项目部要求制作实体检验样板,样板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大面积施工,如没有检验样板擅自施工,给予2000元/次的处罚。 第十四条各分部分项工程经过验收合格后必须做好成品保护,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否则给予500~1000元/次的罚款。

长沙市城市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

长沙市城市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 技术导则(试行) 2009年 9月 1日发布 2009年9月 1日实施长沙市建设委员会审定发布

前言 《长沙市城市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技术导则(试行)》是遵照国家和我市有关对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的方针、政策,依据国家、电力行业相关规范、标准、导则,参照其它省市调研成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本导则的编制,目的在于指导、规范全市居住区供配电设施的配置设计、方案选定、设备选型。 本导则共分九章,主要内容有:总则、供配电系统、配变电所、低压配电系统、配电装置防雷与接地、计量装置等 本导则由长沙市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有关资料和意见向长沙市建设委员会、湖南省电力公司长沙电业局反映,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导则提出单位:长沙市建设委员会 本导则主编单位:湖南省电力公司长沙电业局、湖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

目录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 4.总则 5.供配电系统 5.1配变电所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 5.2电能质量与电压选择 5.3负荷计算 5.4无功补偿 6.配变电所 6.1所址选择 6.2配电变压器选择 6.3 主接线 6.4配变电所形式和布置 6.5对土建、暖通、给水排水的要求 7.低压配电系统 8.配电装置防雷与接地 8.1 防雷 8.2 接地 9.计量装置 10.附录: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典型接线图

1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长沙市城市规划区内居住区供配电设施的建设及改造。 2导则引用规范性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导则的引用而成为本导则的条款。其引用文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导则,然而,鼓励根据本导则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GB 50052-95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 50053-94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GB 50045-95(200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80-93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 50067-97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DL/T 448-2000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 DL/T 621-97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 JGJ 16-2008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DL/T599-96 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 GB 50217-2007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GB 50016-200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386-2005 住宅建筑规范 电力工业部第8号令《供电营业规则》 3术语 3.1 居住区

项目工地临时用工管理办法

项目工地临时用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地现场临时用工管理,使之规范化,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临时用工,系指因解决工作急需或为完成临时性特定工作,弥补人员、设备不足而临时从劳务协作方调用的人员或机械设备。 第三条本办法仅适用于本项目工地现场因解决工作急需或为完成临时性特定工作而时从劳务协作方调用的人员或机械设备。 第二章用工类型及报酬 第四条用工类型分为临时工程及人工零星杂工、机械设备零星杂工。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的零星杂工,系指所完成的工作无法形成实物工程量,或完成的工作所形成的实物工程量远远偏离于平均功效能够完成的工程量。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的临时工程,系指所完成的工作能够形成实物工程量,且所完成的工作所形成的实物工程量与平均功效能够完成的工程量相差不大。 第七条人工以工日为报酬单位,每工日报酬中已包含了全部的社会保险和所有的税费在内,劳务提供者应履行缴纳应缴交的社会保险和税费的义务。

第八条机械设备以台时为报酬单位,每台时报酬中已包含了为完成临时或特定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机械设备提供者应履行一切法定义务。 第九条临时工程以法定计量单位为报酬单位,报酬中已包含了为完成临时工程所需的一切费用,临时工程施工者应履行一切法定义务。 第十条劳务、机械设备提供者或临时工程施工者因未履行应尽义务所带来的一切纠纷均由劳务、机械设备提供者或临时工程施工者负责,与项目部无关且项目部不负任何连带责任(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章用工管理 第十一条项目部所有管理人员均有权临时调用劳务协作方的人员和设备,劳务协作方不得无故拒绝。劳务协作方若无法满足临时调用的需求,应给出合理的解释。对于不能给出合理解释恶意无故拒绝的被调用者,项目部将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三条项目部管理人员在决定临时调用劳务协作方的人员或设备前,应充分了解工地情况及临时工作的性质,在调用时应尽量做到合理调配,避免发生窝工或待工(怠工)的现象。 第十四条在所选定的在劳务协作方无法满足或不能全部满足或不能及时满足调配需求时,在劳务协作方给出合理的解释后,临时调用人应另想他法或采用其他方案,不得无故刁难劳务协作方。

水电工程管理制度.docx

谢谢欣赏 谢谢欣赏水电工程管理制度 接到施工任务后需要认真审查设计施工图纸,根据工程的规模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严格按图施工,遵守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各工种的施工规程规范和验收规范。 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编制制度 1.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编制由各分包施工单位负责组织。 1.2施工组织设计的作用 施工组织设计是单位工程具体指导施工的文件,也是工程编制月、周作业计划的基础,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设计的依据。 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审查制度 由技术设计部审查,审查内容如下: 2.1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 2.2施工进度计划。 2.3劳动力计划及劳动组织。 2.4机具设备计划,特别是主要施工机具。 2.5主要材料需用量计划。 2.6技术组织措施,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生产、雨期、冬期、施工技术措施、降低成本技术措施。 3、技术交底制度 3.1在工程正式施工前,召开工程协调会,由施工单位通过技术交底使参与施工的技术人员,熟悉和了解所承担工程任务的特点、技术要求、工程难点及工程质量标准,做到事前消灭重大质量隐患。 3.2项目技术交底需做好记录,督促施工单位施行。 3.3技术交底的要求 3.3.1除领会设计意图外,必须满足设计图纸和变更的要求,执行和满足施工规范、规程、工艺标准、质量评定标准和建设单位的合理要求。 3.3.2整个施工过程包括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均须作技术交底,对一些特殊的关键部位、技术难度大的隐蔽工程,更应认真作技术交底。 3.3.3对易发生质量事故和工伤事故的工种和工程部位,在技术交底时,应着重强调各种事故的预防措施。 3.3.4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交底内容字迹要清楚、完整,要有交底人、接受人签字。 3.3.5技术交底必须在工程施工前进行,作为整个工程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准备工作的一部分。 3.4技术交底的内容 3.4.1技术设计部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 1)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2)重点单位工程和特殊分部项工程的设计图纸;根据工程特点和关键部位,指出施工中应注意的问题;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必须采取的技术措施。

临时工程管理办法

临时工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临时工程施工管理,规范临时工程建设标准、设计方案和费用控制,将临时工程纳入七项监管之一,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临时工程设置应永临结合、统筹兼顾,充分进行方案比选论证,严控临时工程建设“超标准、超数量、超清单”。 第三条项目策划时应明确临时工程内容、标准及方案审批等管理要求。施工前必须编制设计方案和预算书,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经审批后方可实施,严格遵照“方案编制(包括工程数量、平面图、方案设计)→预算→审批→验收→结算→归档”的程序进行。严禁“无方案、无预算、无审批”施工。 临时工程实施之前应当签订书面临时工程分包合同或劳务分包合同;若在工程分包合同或劳务分包合同中将临时工程施工纳入合同约定的施工范围,则应当将临时工程内容、费用等约定清楚,严禁“无合同、先进场”。 第四条铁路项目临时工程分为大型临时设施(简称大临工程)和小型临时设施(简称小临工程)。 1、大型临时设施包括: ⑴铁路岔线、便桥。

⑵铁路便线、便桥。 ⑶汽车运输便道。指通行汽车的运输干线及其通往隧道、特大桥、大桥和混凝土成品预制厂、材料厂、道碴场?(包括砂、石场)、轨节拼装场、长钢轨焊接基地、钢梁拼装场、制(存)梁场、混凝土集中拌和站、填料集中拌和站、大型道碴存储场、换装站等的引入线,以及机械化施工的重点土石方工点的运输便道。 ⑷运梁便道。指专为运架大型混凝土成品梁而修建的运输便道。 ⑸混凝土成品预制厂、材料厂、轨节拼装场、长钢轨焊接基地、钢梁拼装场、制(存)梁场、混凝土集中拌和站、填料集中拌和站、大型道碴存储场、换装站等。 ⑹通信干线。指施工所需的临时通信干线?,不包括由干线到工地或施工地段沿线各处、段、队所在地的引入线、场内配线和地区通信线路。当采用无线通信时,其费用应控制在有线通信临时工程的费用水平内。 ⑺集中发电站、变电站(包括升压站和降压站)。 ⑻临时电力干线(指供电电压在6kV及以上的高压输电线路),包括临时电力干线和通往隧道、特大桥、大桥和混凝土成品预制厂、材料厂、砂石场、轨节拼装场、制(存)梁场等的引入线。 ⑼给水干管路,指为解决工程用水而铺设的干管路?(管径100mm及以上或长度2km及以上)。 ⑽为施工运输服务的栈桥、缆索吊。

海南电网销[2010]636号关于印发《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0

海南电网公司文件 海南电网销〔2010〕636号 关于印发《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 建设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 公司本部相关部室(中心),直属相关单位,各供电局:为贯彻落实公司2010年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加快小区抄表收费到户步伐,理顺物业小区电力抄表收费关系”工作要求,积极稳妥推进住宅小区抄表收费到户工作,公司制定了《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技术规范(试行)》。现将该技术规范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向公司住宅小区抄表收费到户工作小组反馈。 (联系人:陈少忠,电话:65317373) 二○一○年七月六日

海南电网公司 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技术规范 (试行) 二○一○年七月

目录 1. 总则 (2)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3. 术语和定义 (5) 4. 供配电设计 (7) 4.1 负荷性质的确定 (7) 4.2 用电负荷计算 (8) 4.3 住宅小区供电方式 (10) 4.3.1 电源要求 (10) 4.3.2 高压供电方式 (10) 4.3.3 低压供电方式 (11) 4.3.4主接线形式 (13) 4.4 高压配电线路 (13) 4.5 配电装置接地 (15) 4.6 配套设施 (15) 5.电能计量及低压集中抄表系统设计 (17) 6.设备选型 (19) 6.1导线 (19) 6.1.1 架空导线 (19) 6.1.2 进户线 (19) 6.2 电缆 (19) 6.2.1高压电缆 (19) 6.2.2低压电缆 (20) 6.3 配电变压器 (20) 6.4 环网柜 (20) 6.5高压开关柜 (21) 6.6 低压开关柜与无功补偿柜 (21) 6.7 低压分接箱 (22) 6.8 低压母线槽 (22) 6.9 金具 (22) 6.10 电能计量装置 (22) 7.施工验收 (23) 8.附图 (25)

水电安装班组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水电安装班组管理制度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水电安装班组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为进一步提高班组安全基础管理和安全生水平,确保 在各阶段的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和文明形象,创标准化 工地,在保证工期和质量满足合同的要求下,加强工地范 围管理,项目部特对木工班作如下规定: 一、安全管理: 1) 班组人员进场施工前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及施工 现场安全交底,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留用。 2)班组须设立兼职安全员一名,做好班组安全管理工作 (该人员以书面形式上报项目部)。 3)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意识,严 格遵守工地安全制度,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无操作证人员 一律不准操作机械,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项目部,以便

及时组织整改。 4) 班组必须遵守“生产服从安全”的原则,在施工过程中,如有重大安全隐患或生产与安全相冲突时,班组可以制定安全施工预案报项目部,再有项目部制定安全施工方案,经单位安全部门审核同意后,在单位及项目部专职安全员的指导和监督下方可施工。 5)班组安全员每天上班前必须对职工进行班前安全教育、交底,每周进行安全讲评,并做好记录。 6)对班组违章指挥或违章操作造成事故发生,事故责任所需费用均有班组承担。同时对违章行为视情节给予罚款处理。 7)项目部安全员对施工现场安全具有监督权和处理权,对违规行为有权加以制止、教育、处罚和勒令限时整改。 8)严禁酒后施工,严禁带病施工。

项目临时工程管理办法

xxxX公路项目临时工程管理办法 xxxX集团有限公司 xxxX高速公路项目第xxxX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xxxX集团广州工程有限公司 xxxX高速公路项目临时工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股份公司、集团公司和公司工程项目精细化管理要求,健全项目管理体系,规范项目管理行为,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树立企业良好的外部形象,根据《xxxX集团有限公司临时工程管理办法》(中铁六程…2014?322号)结合xxxX高速公路项目xxxX合同段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经理部)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经理部施工所用的临时设施工程的管理,包括“小临设施”和“大临工程及设施”。 第三条“小临设施”包括用于项目管理需要搭建的生活区、办公区、钢筋加工区、辅助生产区以及仓库、临时围墙、场地硬化等临时设施。 第四条“大临工程及设施”包括施工所用的制(存)梁场、钢梁拼装场、混凝土构件预制场、便道、栈桥、材料场、混凝土(填料)搅拌站、支架体系、挂篮、缆索吊、围堰、变电站、给水干管路、电力线路、顶推临时结构等临时性建(构)筑物工程及设施。 第二章管理原则 第五条临时工程的管理要遵照“临时工程等同于正式工程

管理”的原则,按照“领导负责、系统管控、分级管理”的要求,做好“现场调查、方案设计、审查批准、限额预算、合同管控、成本核算、保障使用”七个环节的工作。 第六条临时工程管理实行“项目部、工区”二级管理模式。项目部负责临时工程全过程监督管理;工区负责本项目临时工程的方案策划、施工组织和过程管理。 第七条项目部工程管理部是临时工程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三章方案编制 第八条技术方案制定标准和依据 临时工程应在充分调查、比选优化的基础上,本着经济实用、安全可靠的原则进行方案设计,宜规模生产、集中预制、最大限度提高施工资源的利用效率。其方案设计应结合现场实际情况、业主和集团公司的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技术指标、参数,确定合理的临时工程规模。大临工程方案的制定必须满足《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 第九条方案编制 1. 项目部总工程师牵头组织项目工程、机械、物资、安质、工经等部门进行现场调查、研究,结合工程实际需要,共同研究临时工程的建设方案,做好方案的经济比选。并由工程部门完成技术方案的编制。 2. 技术方案应明确相关的技术参数、施工方法、投入的资源,并提供详细的施工图纸和工程数量表。

西安市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建设技术导则-陕西恒明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西安市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建设技术导则陕西恒明电力建设有限公司西安供电手续办理西安高低压配电柜西安电力抢修西安电力增容手续 (试行)

目录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 4.总则 5.供配电系统 5.1 经营性用房申报原则 5.2 用电负荷标准 5.3 无功补偿 6.配(变)电站 6.1 站址选择 6.2 配电变压器选择 6.3 主接线 6.4 配(变)电站形式和布置 7.公变低压配电系统 8.配电装置防雷与接地 8.1 防雷 8.2 接地 9.计量装置 10.配电自动化要求 陕西恒明电力建设有限公司西安供电手续办理西安高低压配电柜西安电力抢修西安电力增容手续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西安市城市规划区内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的建设及改造。 陕西恒明电力建设有限公司西安供电手续办理西安高低压配电柜西安电力抢修西安电力增容手续 2标准引用规范性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导则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其引用文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导则,但是鼓励根据本导则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GB 50052-2009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 50053-94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GB 50054-95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 50045-95(200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80-93(2002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 50067-97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DL/T 448-2000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 DL/T 621-1997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 JGJ 16-2008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DL/T599-2005 《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 GB 50217-2007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GB 50016-200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386-2005 《住宅建筑规范》 GB 50096-1999(2003版)《住宅设计规范》 电力工业部第8号令《供电营业规则》 3术语 3.1配(变)电站 指10kV及以下交流电源经电力变压器变压后对用电设备供电的设备及其配套构筑物。

施工水电管理办法

项目施工用电管理办法 一、场内施工用电要求 (一)场内施工用电的方案审批 1、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或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的临时用电必须由用电单位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含施工用电方案)。 2、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施工单位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经监理及建设单位审批后实施。变更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图纸资料,重新审批后实施。 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施工方、监理及建设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内必须包含用电设备负荷表、负荷计算书、配电系统图、平面布置图、防雷措施、安全用电措施、电气防火技术措施等几项基本内容。施工单位在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审批后的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布置、操作和管理。 (二)场内施工用电布置要求 1、临时用电系统必须严格遵循“TN-S接零保护、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基本用电原则。 2、施工电缆中必须包含全部工作芯线和用作保护零线或保护线的芯线,需要三相四线制配电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五芯电缆。 五芯电缆必须包含淡蓝色、黄/绿双色二种颜色类型的绝缘芯线。淡蓝色芯线必须用作N线;黄/绿双色芯线必须用作PE线,严禁混用。 3、电缆线路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埋地电缆路径应设方位标志;架空敷设应采用绝缘子固定和绝缘线绑扎,档距不得大于35米。 4、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5、配电箱的电器安装板上必须分设N线端子板和PE线端子板。N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绝缘;PE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做电气连接。 6、进出线中的N线必须通过N线端子板连接;PE线必须通过PE线端子板连接。 7、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 s。 8、使用于潮湿或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规定 第一条总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提高公司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水平,改善施工作业人员工作环境与现场生活条件,制定本管理规定。 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标准的规范已经有明确规定的,在此不作重复,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相关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一)施工现场轻钢结构的各类办公、宿舍、食堂、厕所、浴室、娱乐活动室、仓库和其他临时用房。 (二)施工作业区临时性加工棚及围档。 第三条制订依据 (一)《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程》(JGJ/T188)。 (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 (三)《建筑施工扣件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 (四)《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 (五)《临时性建(构)筑物应用技术规程》(DGJ08-114)。 (六)《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2009年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48号)。 (七)《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标准》〔上海市建交委(2010)1032号文〕。 第四条正文 (一)选址

1、地段选址应充分考虑各季节、各施工阶段的工程、水文、地质条件,不得设置在挡土墙下、边坡上方、低洼地带、雨季易发生滑坡、坍塌、泥石流和山洪等危险地段。 2、应处于建筑物的坠落半径以外,否则应采取防护措施。 3、不应占压原有的地下管线,严禁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严禁在尚未竣工建筑物内设置办公区、生活区。 4、办公、生活区与施工作业区必须分开设置,食堂应远离厕所、垃圾堆放点和有毒有害场所等污染源,厕所宜设置在主导风的下风侧。 (二)设计、施工、验收 1、使用单位应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和有关标准规范,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设计,编制《临时设施搭设与拆除方案》,并按规定履行相关报批手续。 3、《临时设施搭设与拆除方案》应包括的主要内容有: (1)现场总平面布置、排水、电气和消防图等; (2)主要部位结构形式和材料类型; (3)主要部位施工图纸与工艺; (4)过程安全保证、节能降耗、质量保证、文明施工等措施; (5)检验、验收与使用; (6)拆除方案。 4、搭设和拆除单位必须是经公司评审、有相应资质的合格供应商,且已经与公司签订了临时设施搭设和拆除合同。 5、搭设和拆除前,使用单位应向施工单位和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6、搭设和拆除必须按已经批准的《临时设施搭设与拆除方案》进行,所用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且有可靠的抗风、防坍塌措施。

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XXXX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文件 绍X字【2012】第(1)号 关于贯彻实施公司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和安全生 产规章制度的通知 公司各科、室、项目部: 为了更好地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把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做到制度有序,有章可循,责任到位,奖罚分明,将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经自上而下,反复征求意见后,公司董事会议研究决定,现将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引发给你们。 望各科、室、项目部、施工班组认真组织学习,广泛进行宣传,对照和检查。 在实施过程中,如有好的建议和不妥之处,及时和公司质安科联系,以便进一步贯彻实施。 特此通知 XXXX水利水电建设工程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主题词:贯彻实施安全责任制规章制度 主报:水利局、县建筑业管理局

XXXX水利水电建设工程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制 度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目录

(一)、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施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目录 1、七项安全技术措施 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3、工伤保险制度 4、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5、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6、技术交底制度 7、安全奖惩制度 8、安全文明生产检查制度 9、安全目标监督检查制度 10、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审批制度 11、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编制审批制度 12、《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管理办法 13、施工现场文明、卫生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14、消防防火责任制度 15、公司安全、设备验收制度 16、施工现场防火规定 17、特殊工种岗位责任制 18、机械操作工交接班制度 19、门卫值班和治安保卫制度 20、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21、新民工管理制度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