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方案解决方法可行性实施报告

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目录

第一章总论 (1)

1.1 项目概况 (1)

1.2 项目建设单位概况 (2)

1.3 项目编制依据 (2)

1.4资金筹措与融资方式 (3)

1.5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3)

1.6 项目结论 (3)

第二章项目建设的背景及必要性 (5)

2.1 项目提出背景 (5)

2.2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7)

第三章需求分析及服务规模与标准 (10)

3.1 需求分析 (10)

3.2 项目服务规模与建设标准 (11)

第四章项目的建设条件 (14)

4.1 项目建设自然条件 (14)

4.2 项目建设用地条件 (14)

4.3材料来源及运输条件 (15)

第五章项目规划设计方案 (16)

5.1项目规划指导思想 (16)

5.2项目遵循的原则 (16)

5.3 服务宗旨与目标 (16)

5.4 总体规划要求 (17)

5.5 方案设计 (18)

5.6 业务用房建设标准 (18)

5.7 结构设计 (19)

5.8 其他设计 (20)

第六章环境保护 (28)

6.1 环境保护 (28)

第七章消防及安全 (32)

7.1劳动安全卫生 (32)

7.2 消防 (33)

第八章节能 (36)

8.1 编制依据 (36)

8.2 建筑节能目标 (36)

8.3 建筑节能要求 (37)

8.4 电气节能要求 (38)

8.5 空调通风节能要求 (38)

8.6 节水措施 (39)

第九章项目管理 (41)

9.1基本要求 (41)

9.2管理总述 (41)

9.3质量管理 (41)

9.4进度管理 (42)

9.5合同管理 (43)

9.6资金管理 (43)

9.7现场管理 (43)

第十章项目招投标 (44)

10.1招标原则 (44)

10.2招标范围 (44)

10.3招投标程序 (44)

第十一章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47)

11.1 建设工期 (47)

11.2 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47)

第十二章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48)

12.1投资估算 (48)

12.2资金投资与资金筹措 (50)

第十三章社会效益分析 (51)

13.1社会效益分析 (51)

第十四章结论与建议 (53)

14.1结论 (53)

14.2建议 (53)

财务附表(单位:万元) (55)

项目名称:延安市宝塔区川口乡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工作阶段:可行性研究

项目建设单位:土岗乡人民政府

参加编制人员:

王海鹏高级工程师项目管理师

王新安高级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

谭清元高级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

任爽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

张小娟经济师注册咨询工程师

赵小丽经济师注册咨询工程师

第一章总论

1.1 项目概况

1.1.1 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延安市宝塔区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

2.项目位置:川口乡田崂村榆山沟

3.项目规模及内容:延安市宝塔区川口乡公益性公墓,东新区管委会占地面积168亩(全部用于延安东区新区建设规划选址范围内的坟墓搬迁安置),川口乡公益性公墓20亩。

4.项目总投资:延安市宝塔区川口乡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总投资1800万元,以新区东区办公室为实施主体筹资兴建,川口乡人民政府配合建设。

1.1.2 项目建设条件

田崂村公益性公墓项目位于市区东面,距210国道国境线约1公里,项目选址远离城市,交通十分便利,便于市民扫墓,且可利用荒山开发,节约耕地资源,是理想的墓地选择。交通便利、设施齐全、管理先进。项目所在区域地质条件稳定,外部协作条件也能满足项目的开发建设需求,因此,项目已具备开发建设条件。

1.1.3 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在综合考虑项目整体规划、资金条件、施工条件和工程量的基础上,计划2014年8月开工建设,2015年8月投入使用,初步确定

本项目一期整体建设周期为1年。

1.2 项目建设单位概况

单位名称:延安新区管委会东区管理办公室

1.3 项目编制依据

(1)《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5号);

(2) 民政部《关于公墓管理的暂行规定》;

(3)《陕西省殡葬管理条例》;

(4)《陕西省公墓管理规定》;

(5)《陕西省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实施方案》

(6) 《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墓建设管理的通知》(民发〔2008〕203号)

(7)《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民发[2009]170号)

(8)《关于推进城乡殡葬改革和公益性公墓建设的意见》(陕政发[2012]28号)

(9)《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意见》(延政发[2012]117号)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1998年12月;

(11)《殡仪馆建筑设计规范》(JGJ124-99)

(12)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建设工程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

范;

(13)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

1.4资金筹措与融资方式

项目总投资1800万元,资金来源为新区东区管委会自筹和乡政府补贴。新区东区管委会1800万元。

1.5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5.1建筑技术经济指标

1.6 项目结论

本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对于殡葬改革工作出台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重要指示,设计方案合理。延安市宝塔区川口乡公益性公墓本着“立足公益、尊重生命、打造精品、服务大众”的建园理念,按照省、市政府部门要求,重点解决延安市新区东区开发建设中旧坟集中搬迁安葬问题,推进公益性公墓生态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优化环境,为生产力发展创造有利条件;有利于推进葬法和葬礼改革,促进乡风文明、村容整洁;有利于节约土地、保护生态环境,为子孙后代保留更好的生存和发展空间。深化殡葬改革,加强殡葬管理,探索骨灰处理多样化和公益性公墓建设,用现代文明的殡葬理念取代落后的传统观

念,用生态的殡葬方式取代旧的丧葬习俗,是强化城市整体环境综合整治,构建生态宜居生活环境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既解决新城建设中搬迁户的经济负担和后顾之忧,又为推进我市殡葬改革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同时坚持“透明化收费、监督化体制、现代化管理、多样化葬式及人性化服务”的服务理念,为市民提供一处集祭祀纪念、生命关怀、精神传承为一体的“生命纪念园”。

本项目建设是一项服务于人民的社会公益性项目,项目的实施不仅能加强延安市宝塔区落实科学发展观,带动一定的精神文明建设的提升,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社会效益非常可观。

第二章项目建设的背景及必要性

2.1 项目提出背景

1.我国城市土地资源的稀缺现状

殡葬改革是“破千年旧俗,树一代新风”的社会变革,最终目的是节约土地资源,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近年来,我国殡葬改革在党和政府的大力倡导和推动下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受传统风俗、思想意识等影响,城市及周边私埋乱葬现象仍十分普遍。随着我国可用土地资源的日趋贫乏及“城市规划”政策的相继出台,散坟占用可耕地资源,死人与活人争地的矛盾越发凸显。同时,各地不时出现墓价疯长的情况,让很多人都发出“死不起”、“葬不起”的感慨,这让上至政府下至殡葬业者着实感觉到了殡葬行业所处的困境。殡葬改革、公益性公墓的规划建设目前已经成为城市发展进程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也是社会发展对于民众人文关怀的具体体现。

所以,科学规划建设殡葬设施,尤其是大力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保障好群众“死有所葬”的基本权益是当前加快城市建设,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的迫切要求,也是破解殡改难题、有效推进殡葬事业深入发展的可行之径。

2.政府对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的重视

“十二五”期间,政府更加关注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为建设城市公益性公墓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形势和背景。陕政发(2012)

28号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殡葬改革和公益性公墓建设的意见》、延政发[2012]117号文《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意见》都对推进和加快公益性公墓建设提出了目标和要求。

本项目的建设是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延安市委、市政府“上山建城,中疏外扩”重大战略决策和加快公益性公墓建设的目标要求,解决延安宝塔区东区开发建设中的旧坟搬迁问题,推进东区建设,使东区范围内迁移的坟幕及周边居民遗体(骨灰)得到安置,在田崂村修建公益性公墓刻不容缓,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主动,搞好协调配合,建设川口乡公益性公墓。

3.项目地理位置符合安葬的风水之说

地理位置是山形坐北朝南、负阴抱阳、明堂开阔、藏风聚气、青龙白虎环抱有情,主发富发贵,丁财两旺,男女寿高;且造福无穷、荫培子孙、富贵绵远,符合公墓选址要求。

本项目建设是本着“立足公益、尊重生命、打造精品、服务大众”的建设理念,按照省、市政府部门要求,重点解决我市东区开发建设中旧坟集中搬迁安葬问题,减轻市民丧葬负担,解决“死有所葬”问题,本着“价格低、葬式多、管理好、服务优”的运营模式,既解决新城建设中搬迁户的经济负担和后顾之忧,又为推进我市殡葬改革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2.2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本项目的建设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

殡葬改革是党和政府一贯倡导的社会变革,推进不占地或少占地的骨灰处理方式,有利于节约殡葬用地,实现资源可持续利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我市人多地少,资源相对不足,必须正视土地日益减少,环境承载能力趋弱的形势。而且目前我市没有一处公益性公墓,乱埋乱葬问题十分突出,修大墓风气盛行,浪费了大量土地。公益性公墓采取多种节地葬式,可节约土地大量的土地,有效解决死人与活人争土地问题,为子孙后代留下更多的生存和发展空间。

2.大力推广城乡公益性公墓的需要

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主要是以节约土地、保护环境、移风易俗、减轻群众负担为目的,坚持公墓的公益性,墓区整体和大多数的墓位用于公益性。本项目本身属于公益性项目,其建设管理完全是非盈利性的。所以,本项目的建设实施,带动和推广省、市、县区域实现为城乡居民提供安葬骨灰和遗体的公共设施。合理布局,完善的殡葬服务设施,进而建立快捷便民的殡葬服务网络,能够尽可能地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殡葬需求,加快建设和推广公益性公墓。

3.本项目建设是倡导先进文化,提升城市文明形象的客观要求

本项目建设实际上是一场现代文明与愚昧落后的斗争,是对丧葬陋习的革命,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殡葬活动是一个地方社会文明的一面镜子,一个地方厚养薄葬风气的程度反映了一个

地方人们的孝敬观、价值观和生死观,体现一个地方社会的文明程度。要巩固全国文明城市的创建成果,提升全体市民的文明程度,就必须高度重视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大力倡导文明、科学、健康的殡葬文化,这既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的责任,也应成为广大市民的自觉行动。如果放任“视觉污染”的发展,放松对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的要求,不仅会影响我市投资环境,也会影响我市全国文明城市的整体形象。

4. 是保护土地和森林资源的好做法

近年来,我市在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的建设和管理中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村、居违反国家规定,乱建墓地,坟头占地面积越来越大,墓碑越建越高,非法占用山林、耕地乱埋滥葬骨灰的问题日益突出;上坟祭奠引发山林火灾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违规向城镇居民销售墓穴、骨灰寄存格位;丧事大操大办,封建迷信活动有所抬头。上述问题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城乡规划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影响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秩序。因此,加强和规范城乡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的建设和管理,推进殡葬改革事业的健康发展,已成为各级政府和政府各级职能部门需要进一步加强的重要工作。城乡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堂管理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原则,努力创造人与自然高度和谐的文明城市环境;积极稳妥地推进节约丧葬用地等优良作风,革除丧事大操大办、棺椁二次下葬等陈规陋习,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进一步加强全县公益公墓和骨灰堂的管理,建立、

完善配套的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堂管理体系。

5.本项目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新气象的展现需要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现代化的加快推进,城乡面貌日新月异,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不断改善。但我市乱埋乱葬现象十分普遍,与我市全国文明城市的整体形象不协调。在全面推进城镇建设中,如果不对墓葬秩序混乱现象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任其蔓延发展,势必对全市城镇建设的有序推进带来阻碍和负面影响。公益性公墓是社会公益事业的一个组成部分,是社会进步的产物,是随着生产力发展而发展的,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一个阵地,起到移风易俗,升华人们的思想的作用,使整个丧葬过程成为文明、健康、进步的活动。

城镇建设提出了“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方针和目标,而“乡风文明、村容整洁”正是殡葬改革题中之义。只有革除落后的传统丧葬习俗,树立文明治丧新风,才能更有效地促进城镇社会风气的好转。只有推进葬式多样化、节地化,大力整治乱葬乱埋,才能确保市、镇和村的面容整洁,改善生态环境和生活条件,展现社会主义新气象。

第三章需求分析及服务规模与标准

3.1 需求分析

公益性公墓服务对象在数量上的绝对增长性与相对稳定性是统一的。公墓的服务对象是死亡人口,其绝对增长性体现在,根据我国现有的计划生育政策和人口状况分析,21世纪四、五十年代我国老年人口和死亡人口将达到相对的高峰期。相对稳定性体现在,如果没有大规模的战争和自然灾害,人口的死亡数及其变化是有规可循的渐变过程,一般不会出现大起大落的现象。这一特征为制定公墓建设发展规划和远景目标、内部经营和管理战略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和根据。

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居民环保意识、文明意识的逐步增强,以及国家殡葬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公墓成为了唯一合法的专业殡葬场所。

根据延安市宝塔区计划生育局2010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总结报告中的数据,延区计生发〔2010〕57号文件,2010年度全区共出生4069人,人口出生率9.79‰,比市上下达指标低2.71个千分点;死亡1950人,人口死亡率4.69‰;净增人口2119人,人口自然增长率5.10‰,比市上下达指标低0.9个千分点。

随着区境交通区位大幅改善,工业、旅游经济的快速发展,规划至中期(2020年)自然死亡人口年均增长率按5‰测算,即年殡葬业务量增加。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到来,自然死亡人口年均增长率

按6‰测算,延安市充分发挥地缘优势,承接巨大的公墓需求。

3.2 项目服务规模与建设标准

3.2.1 项目服务规模

规划服务能力:根据上述项目服务需求分析可知,该项目建设可满足项目服务区相当长时间内本市的服务需求,且项目的服务对象主要面向宝塔区及周边地区。

3.3.2 建设标准

本公墓严格按照公益性公墓建设的标准进行,充分考虑和利用空间需求、生态保护等因素,最大限度地顺应(或营造)自然、保护自然、利用自然,同时考虑节能、环保、高效益、低维护。参照城市的相关标准,初步确定公益性公墓的基本标准:

1.布局合理

公墓布局应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应用生态学与系统学原理,把公墓绿地系统规划纳入城镇总体规划,建立良好宜人的殡葬活动环境空间,使公墓功能协调,符合生态平衡要求,充分体现文化品位和个性特征,坚持继承传统殡葬文化,保持地形地貌的自然形态,使公墓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和谐融通,形成独具特色的公墓人文、自然景观。

2.基础设施完善

具备高效动态的调控管理和决策系统,不仅物流、人流、信息流等设施完备,而且文化、卫生等设施也应齐备完善。公墓的基础设施系统主要包括供水、供电、通讯信息、交通道路、消防、应急

救援等系统,公墓基础设施系统完好率是衡量一个公墓基础建设水平、公众服务能力和预警应急反应能力的重要指标,项目基础设施系统完好率≥95%,而且确保设施完备、高效、稳定。

3.环境质量高

殡葬活动需要一个清洁安全的环境,殡葬活动污染物应得到及时有效地处理。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指经无害化处理的园区垃圾数量占园区垃圾产生总量的百分比)≥90%;污水处理率(指园区污水处理量与污水排放总量的比率)≥80%,再生水利用率(指园区污水再生利用量与污水处理量的比率)≥50%。

本公墓不仅要求空气、水、声学等环境质量达标,而且绿地分布合理,生物多样性趋于丰富,形成良好的区域生态环境和完整的公墓绿地系统,自然地貌、植被、水系、湿地等生态敏感区域得到有效保护。如空气污染指数小于等于100的天数/年≥300,物种多样性(生物多样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一个地区生态保护、生态建设与恢复水平的较好指标)≥0.5,本地植物指数(指建成区内全部植物物种中本地物种所占比例)≥0.7,建成区道路广场用地中透水性地面(径流系数小于0.6的地面)的比重≥50%,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指在城市建成区的绿化覆盖面积占建成区面积的百分比,绿化覆盖面积是指公墓中乔木、灌木、草坪等所有植被的垂直投影面积)≥50%,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95。

4.社会环境稳定

公益性公墓不但要有良好的自然环境和生态环境,而且必须有

一个平等、自由、公正、伦理和道德的稳定社会环境。公益性公墓的管理者和殡葬活动者环境保护的意识强,公众自觉参与环境管理率高。公益性公墓实施文明的殡葬消费,严控废物产生,一旦产生废物应按设定的方案进行回收、再生和再利用。

做到墓穴小型化、墓区园林化,绿化覆盖率不低于75%,或绿地不低于40%。川口乡公益性公墓的建设与发展贯穿景观生态理念,增强公墓生态系统的稳定性。既满足延安市和宝塔区的需要,又对环境不构成危害。达到社会与自然环境的协调发展,减少资源损耗和环境污染,在保持和增强未来发展机会的同时满足当代人需求的目的。

第四章项目的建设条件

项目建设条件主要包括项目建设自然条件、项目建设用地条件以及项目建设的市政配套条件。

4.1 项目建设自然条件

项目位于宝塔区川口乡田崂村榆山沟,川口乡是延安市宝塔区辖乡。1972年设川口公社,1984年改乡。位于市区东北,距市区20公里。面积165平方公里。交通便利,北纬36°11′-37°09′,东经109°21′-110°03′,暖温带气候,温差大,四季分明。春季气候回升较快、风沙大、雨量少,有霜冻和春旱;夏季温暖,有伏旱、暴雨、冰雹和阵性大风出现;秋季温凉,气温下降快而有霜冻;冬季寒冷而干燥。

1.温度:年平均气温9.4℃;

2.无霜期:全年无霜期170--186天;

3.降水:年平均降水量500毫米;

4、太阳辐射总量:年平均太阳辐射总量114.3千卡/ 平方厘米;

5.日照:年日照时数为2395.6小时,日照百分率达54%;

6.气象灾害:主要自然灾害有:干旱、大风、冰雹、霜冻等,尤以干旱最为严重。

4.2 项目建设用地条件

本项目位于项目位于宝塔区川口乡田崂村榆山沟,田崂村公益性公墓项目位于市区东面,距210国道国境线约1公里,项目选址

远离城市,交通十分便利,便于市民扫墓,且可利用荒山开发,节约耕地资源,是理想的墓地选择。交通便利、设施齐全、管理先进。项目所在区域地质条件稳定,具备三通一平的建设条件,公墓所处地属于荒地,区位条件优越,有良好的自然环境,辐射范围广,区域优势明显。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宝塔区总体规划,外部协作条件也能满足项目的建设需求,因此,项目已具备建设条件。

4.3材料来源及运输条件

本项目所需的主要材料有:砖、中(粗)砂、水泥、碎石、石料、生石灰、木材、钢材、电缆、PVC管材等,其主要材料通过汽运均可由当地购得。

第五章项目规划设计方案

在充分考虑延安市总体规划、宝塔区总体规划,项目建设的用地条件、项目的功能使用要求、周边建筑物设计风格的基础上,结合延安市有关部门的建筑设计要求和建设标准对本项目做合理、实用的规划设计。

5.1项目规划指导思想

1、贯彻“因地制宜、合理规划、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等方针,

2、按照“城乡一体,整体推进,超前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

3、坚持“透明化收费、监督化体制、现代化管理、多样化葬式及人性化服务”的经营服务理念;

4.坚持人与自然和谐项目,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

5.2项目遵循的原则

建设公益性公墓应当遵循的五大基本原则:

1、节约土地资源;

2、扩大绿色空间;

3、保护生态环境;

4、保障基本需求;

5、方便群众和移风易俗。

5.3 服务宗旨与目标

1.服务宗旨

xxx乡公益性公墓管理制度

xxx公益性公墓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我乡公益性公墓的建设和管理,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民政部《公墓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益性公墓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乡(镇) 政府为所在地村民提供尸体、骨灰安葬服务的公共墓地。 公益性公墓不得对村民(含本辖区)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 第三条公益性公墓建设要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乡镇建设的总体规划以及新农村建设要求。 第四条公益性公墓选址要与自然环境相协调,不得破坏当地的生态环境。严禁占用耕地或变相占用耕地,所需用地从乡(镇)所在村公益性建设用地中调剂解决。 第五条建设公益性公墓要突出从紧、从严的原则,每个村,可申请建设一处公益性公墓,建设面积应控制在50—100亩以内。所建公墓要履行用地审批手续,涉及林地的,需经林业部门批准。 第六条公益性公墓是面向农村、服务于大众的社会公益性设施,不得变相从事经营活动,建设资金以政府投资为主、社会自愿捐赠和群众自筹相结合的原则筹集,乡(镇)政府要加强公益性公墓建设的领导,加大奖励和扶

持力度。 第七条公益性公墓墓穴占地面积单穴不得超过0.8平方米,双穴不得超过1平方米。严禁建造豪华墓穴。墓区绿化覆盖面不得少于50%,墓碑以平置为主,防止青山“白化”现象。 第八条建立公益性公墓由村委会提出申请,报墓地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报县区民政部门批准。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建设、规划、国土、林业等部门的审查意见; (三)建设公墓的可行性报告; (四)其他有关材料。 第九条各乡镇要对已建的公益性公墓进行集中整合,规范管理。公益性公墓要明确专人负责,聘用专门管理人员,负责墓地的管理和维护(原则上1—2人)。 第十条公益性公墓实行年检制度,年检由所在地乡、镇政部门组织实施,报县、区民政部门备案。县、区民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普检或抽检,并予以通报。 第十一条公益性公墓实行属地管理。对违反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规定的,按照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实行谁审批谁整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将逐级追究责任。

乡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方案

云龙乡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方案 公墓的建设,对于推动我乡殡葬事业改革,转变人们的丧葬习俗,有效地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两个文明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我乡坚持以《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为指导,按照《殡葬管理条例》等法规的要求和全省殡葬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将建设公益性公墓纳入为民办实事基本建设计划项目来抓好落实。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一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以“绿色殡葬”为先导,综合运用教育、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通过集中整治。 二是规范我乡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管理,合理用地,绿化美化,切实加强领导,因地制宜,根据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结合我乡群众居住的特点,人口密度等,科学规划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点,合理规划,抓好兴建村级公益性公墓选址,提高火化率,制止乱埋乱葬。 三是统一规划面积,严格控制墓穴用地面积,按照保护环境节约土地的原则,统一规划,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遗体入土安葬的坟墓面积,单人墓每穴不得超过4平方米,双人合葬墓不得超过6平方米。 四是广泛征求意见。选址前广泛征求有关部门,本村老人、老干部老党员的意见,切实把公益性公墓规划好,建设好、使用好、管理好。 五是加强公墓管理,更好地满足人们合理的丧葬消费需求,切实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两个文明建设。 二、主要任务

(一)合理制定公墓发展规划。在公益性公墓规划设计上,与本乡新农村建设规划相吻合;要对现有公益性公墓进行全面调查核实,以满足本村死亡人员骨灰安葬和安放的需求为原则,力求统一规划,布局合理,分期分批实施。对人口聚集,离乡镇较近的村,鼓励搞镇级公益性公墓,便于节省投资,形成规模,避免村村建公墓,浪费用地;偏僻的村,可以联合建立村级公墓,便于村民就近就地祭祀。在用地规模上,建设公益性公墓一般可按人口年死亡率6‰和20年一个周期计算和安排总用地量,并对材料房、管理房适当留有余地。在具体选址上,尽量利用荒山瘠地,严禁占用耕地或在沿公路主干道、水库、河流、堤坝两侧和水源等区域和集中住宅区建设公墓。 (二)搞好绿化美化。 (三)治理乱埋乱葬。加大对建墓用地的监控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制止和处罚非法建墓行为;对非法超标公墓、孤坟、无主坟和耕地、林区的散坟,采取迁移、平毁、恢复地貌等办法处理。积极组织开展“绿色殡葬”活动,大力推进生态葬法。 (四)加强公墓管理。 三、实施步骤 准备阶段:农村公益性公墓用地的规划和征用。(2009年9月~2010年3月) 实施阶段:农村公益性公墓和配套设施的建设。(2010年4月~2010年10月) 验收阶段:乡民政办和城建办对新建墓地初步验收,后报相关部门验收。(2010年11月~2010年12月)

公墓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价值体现及质量保障】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是企业从事建设项目投资活动之前,由可行性研究主体(一般是专业咨询机构)对市场、收益、技术、法规等项目影响因素进行具体调查、研究、分析,确定有利和不利的因素,分析项目必要性、项目是否可行,评估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项目投资主体提供决策支持意见或申请项目主管部门批复的文件。 《公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对项目的市场需求、资源供应、建设规模、工艺路线、设备选型、环境影响、资金筹措、盈利能力等方面的研究,从技术、经济、工程等角度对项目进行调查研究和分析比较,并对项目建成以后可能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环境影响进行科学预测,为项目决策提供公正、可靠、科学的投资咨询意见。具体而言,本报告体现如下几方面用途: ——用于报送发改委立项、核准或备案 ——用于申请土地 ——用于申请国家专项资金 ——用于申请政府补贴 ——用于融资、银行贷款 ——用于对外招商合作 ——用于上市募投 ——用于园区评价定级 ——用于企业工程建设指导 ——用于企业节能审查 ——用于环保部门对项目进行环境评价 ——用于安监部门对项目进行安全审查

北京华经纵横咨询公司提供国家工程咨询甲级资质,其项目可行性研究服务的专家团队均来自政府部门、设计研究院、科研高校、行业协会等权威机构,团队成员具有广泛社会资源及丰富的实际项目运作经验,能够有效地为客户提供项目可研专项咨询服务,研究员长期的项目咨询经验可以保障报告产品的质量。 【公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 第一部分项目总论 第二部分项目建设背景、必要性、可行性 第三部分项目产品市场分析 第四部分项目产品规划方案 第五部分项目建设地与土建总规 第六部分项目环保、节能与劳动安全方案 第七部分项目组织和劳动定员 第八部分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第九部分项目财务评价分析 第十部分项目财务效益、经济和社会效益评价 第十一部分项目风险分析及风险防控 第十二部分项目可行性研究结论与建议 【公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目录】 第一部分公墓项目总论

城市 公益性公墓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 建标×××—2011 (征求意见稿) 2011北京

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 建标×××--2011 (限国内印发) 主编部门:××× 批准部门:××× ××× 施行日期:××××年×月×日 ×××出版社 2011北京

前言 为加强政府对殡葬公共服务的管理和监督,规范殡葬行业建设,提高城市公益性公墓工程项目的决策效果,充分发挥公共服务事业投资效益,满足城镇居民基本殡葬需求,全面提升殡葬行业建设的整体水平,提高殡葬管理和服务的社会公益性,推动殡葬改革的深入开展和公共服务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达的《关于下达2010年建设标准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2010]180号)要求,由民政部组织规划财务司、社会事务司和民政部一零一研究所共同编制了《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 编制工作中,编制组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守国家现行颁布的《殡葬管理条例》、《公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坚持以人为本、方便丧户的原则,围绕着提高投资决策科学化水平、合理确定城市公益性公墓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标准的目标,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制程序规定》和《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写规定》的要求,编制《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 本建设标准共分六章:总则,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规划布局与建设用地,面积指标,建筑标准及有关设施,墓区建设与环境保护。 本建设标准的解释工作由民政部规划财务司负责。 主编单位:民政部规划财务司、社会事务司 民政部一零一研究所 编制组成员:姜力徐立冯亚平俞建良李波李伯森刘健贺庆勋杨德慧李玉光周雪媚姜思朋王永阔 本建设标准主要起草人:杨德慧、周雪媚、李玉光、姜思朋、王永阔、李伯森、张齐安、孟浩、肖成龙、刘国军、李秉杰、郭雷、杨宝祥、张汉平、葛千松、蔡海军、李清明。

关于建设公益性公墓的请示(样本)

关于建设公益性公墓的请示(样本)关于建设公益性公墓的请示(样本) ××民政局: 殡葬改革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几年来~我在推行火葬、改革土葬、移风易俗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殡葬服务设施尚不完善~阻碍了我殡葬改革的深入推进。因此~加快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已列为我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的一项重要内容之一。为满足群众的丧葬需求~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倡导精神文明~促进殡葬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决定建设公益性公墓一座~现将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公墓名称: 。 二、公墓性质:公益性公墓。 三、公墓地址:××县××乡,镇,××村一带的荒山荒坡,地,,列出详细地址及四至界限,。公墓规划占地面积××平方米,亩,~预算总投资万元。 四、公墓建设及经营方式:由乡,镇, 村投资建设及管理。 五、公益性公墓的建设及经营管理将严格按照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殡葬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公墓管理的规定执行。 1 当否~请批复。 附件:1.公益性公墓申请表 2.公益性公墓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 3.×区发改、国土、建设、规划、环保、林业等 部门审查意见书 4.×乡,镇,政府批复文件或决定

5. 公益性公墓征地规划图 6. 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及设计图 ,联系人: 电话: , 年月日 2 附件1 广西壮族自治区 公墓建设申请表 申请建设 公墓名称: 公墓性质: 申请单位: ,公章, 申请日期: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制 3 填表说明及要求 一、申请人必须认真、如实填写申请表~涂改无效。 二、相关内容填写不完的~可另附表,如有其它情况需要说明的~另附材料。 三、需向自治区民政厅提交本表及其它审批材料一式二份。 四、公墓性质:指经营性或公益性公墓。 五、申请单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殡葬管理条例》规定~由殡葬管理机构提出建设申请。 六、墓址:公墓选址必须远离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以及重要建筑物、居民居住区,水库、河流堤坝、水源等。不得占用耕地、林地。

公益性墓地的建设

公益性墓地的建设 民政、国土资源、规划、林业等有关部门应加大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的扶持力度,依法减免有关费用。 要合理开发使用土地资源,节约殡葬用地,农村公益性墓地以乡(镇)为主建设,村居协助。每个乡(镇)原则上建设一处,面积不得超过300亩。 建立农村公益性墓地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选择荒山瘠地。禁止在耕地、林地、公园、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水源保护区和水库、河流堤坝附近及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建立墓地。 公益性墓地建设要坚持绿色、生态、环保原则,不得大规模开山辟地,破坏生态环境。 墓地应当按照墓穴占地少、墓材规格小、墓碑贴地近、墓型艺术化的原则建设。单人墓穴或双人及以上合葬墓穴占地面积均不得超过2平方米。 农村公益性墓地的建设,不得招商引资。政府财政补贴,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采取捐赠形式支持公益性墓地建设。 公益性墓地的审批 农村公益性墓地实行筹建、验收两审制。 筹建农村公益性墓地,应先征得县级国土资源、规划、林业部门意见,再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并上报市民政部门备案。墓地建成后,应向县级民政部门提交验收申请。 农村公益性墓地筹建,应具备的条件: (一)符合公益性墓地建设的规划; (二)符合国土资源、林业等相关部门的要求; (三)建设单位应具有墓地建设所需的资金(含各级财政投入的资金); (四)有专门从事墓地管理的人员。 农村公益性墓地筹建须向县级民政部门提交的材料: (一)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申请报告书》; (二)可行性报告; (三)规划部门批复文件; (四)国土资源、林业等相关部门的审查意见; (五)地籍证明,筹建墓地的位置、地形地貌图; (六)其他相关材料。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县级民政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兴建农村公益性墓地。

公益性公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公益性公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一章总论 1.1项目名称与建设单位 1.1.1项目名称 某某县农村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建设项目 1.1.2承办单位、法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 项目承办单位:某某县民政局 法人代表:某某 1.1.3项目拟建设地点 某某县某某村 1.1.4可行性研究编制单位 编制单位:某某县工程咨询中心 1.2可行性研究工作的组成 某某县工程咨询中心接受某某县农村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的委托后,即邀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和技术人员,进行了现场勘察,收集相关资料,并依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文件、规范、协议,对该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后,形成此报告。 1.3研究的依据与范围 1.3.1研究依据 1、承办单位对此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委托书 2、《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 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11号 4、《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 5、《商丘市殡葬管理办法》商发[2008] 号 6、《某某县殡葬管理办法》民发[2008] 号 7、《某某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发展规划》 8、《某某县“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9、《某某县北关镇等80个村镇发展总体规划》 10、有关设计标准与规范 11、项目承办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与基础数据 1.3.2研究的范围 根据国家对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工作范围和深度规定,本报告在对项目的建设条件进行了实地查勘,对项目背景及建设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建设条件、建设内容与规模、建设方案、环境保护、消防安全与节能、项目管理与实施、组织机构和定员、招投标方案、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效益评价等方面进行综合研究和分析,重点研究和论述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提出建设的内容、方案、投资、资金筹措和效益评价,为项目的决策和建设提供可靠依据。 1.4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随着某某县殡葬改革工作的逐步深化,全县火化率居商丘市前列。尤其是解决好占总火化总量80%以上的农村死亡

最新建设公益性公墓审批操作规范

最新建设公益性公墓审批操作规范 一、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称:建设公益性公墓审批 (二)性质: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2001年3月2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自2001年6月1日实施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殡葬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利用非国家财政性资金建设殡葬设施,经设区的市或者地区行政公署民政部门审核,报自治区民政部门审批;其中利用外资建设殡葬设施的,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民政部门审批。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殡葬管理条例》,利用非国家财政性资金建设殡葬设施审批由县级民政部门审查,地级市民政部门审核,自治区民政厅审批。 四、行政审批条件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殡葬管理条例》,行政审批条件为:(一)符合全区殡葬工作规划和殡葬改革需要; (二)符合全区公墓发展规划。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殡葬管理条例》,广西区域内利用非国家财政性资金建设殡葬设施审批的实施对象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资金建设殡葬设施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六、申请材料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殡葬管理条例》,建设公益性公墓申

请材料为: (一)建立公益性公墓的申请报告和可行性报告(一式两份); (二)各级民政部门的审核意见(一式两份); (三)当地县级以上政府的批复以及同级发改、国土、建设、规划、环保等部门的审查意见(一式两份); (四)公墓征地红线图(一式两份); (五)建立公墓合作各方签订的合作公司《章程》和《合同》(一式两份); (六)公墓建设规划及设计图。 七、办结时限 (一)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二)承诺办结时限:13个工作日。 八、行政审批数量 无限量 九、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 不收费 十、咨询、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 投诉电话: 附件:1.行政审批流程图 2.申请书示范文本 附件1: 建设公益性公墓审批

经营性公墓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

生态公墓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

目录 第一章总论 (1) 一、项目概况·············································1二、 项目承办单位概况.....................................2三、编制依据及研究内容...................................2 四、主要技术经济指标.....................................3五、主要问题与建议 (5) 第二章项目建设背景及必要性................................6一、项目建设背景.. (6)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意义 (7) 第三章需求分析及服务规模与标准............................9一、需求分析.............................................9二、项目服务规模与建设标准 (10) 第四章项目选址及建设条件.................................11一、项目选址............................................11二、建设条件.. (11) 第五章总体规划方案.......................................15一、规划设计依据........................................15二、服务宗旨与目标......................................15三、总体规划要求. (15)

2018-2019-公益性公墓的效益分析-优秀word范文 (13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公益性公墓的效益分析 篇一:XX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可行性报告 XX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可行性报告 一、公益性公墓建设的必要性 (一)项目背景 XX镇区域面积92平方公里,辖11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人口2.6万,距歙县县城18公里。XX镇历史文化悠久,文物资源丰富,XX贡菊原产地, 201X年列为XXX首批扩权强镇试点镇。XX经济开发区规划面积3平方公里,已升格为省级经济开发区(筹建),是省委、省政府实施“东向发展”战略的桥头堡。 XX村(居)委会位于XX镇政府所在地,辖22个村民小组(含1个居委会),1561户,总人口5044人,是XX镇经济、文化、政治活动中心,黄金旅游线路徽杭公路及XX高速公路穿村而过,交通便利,区位优势明显。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目前,我镇尚无一处公益性公墓山,群众乱埋乱葬,私墓大规格建造势头难以遏止,导致“青山白化”,山林土地破坏严重,给村居建设、环境保护、文明创建、资源开发、经济发展带来了极大的阻碍,而且严重制约殡葬改革事业的发展。 重点项目建设移迁坟墓的需要:1、XX经济开发区以省道324线改建为契机,将园区3.5公里新建道路与之整合建设,由三级公路提升为一级,以进一步优化交通承载能力,提升XX经济开发区品位,项目涉及征地迁坟约500棺;2、金竹地质灾害点整体搬迁,移民安置点位于XX村小湾,占地面积约120亩,涉及移迁坟墓约400-500棺。项目实施建设前必须确保征迁范围内的坟墓按时有序科学安置,杜绝乱埋乱葬现象发生。 为了深化殡葬改革,改善镇村整体环境,进一步推进“全国环境优乡 镇”建设,同时保障重点项目建设顺利推进,经党政领导班子会议研究通过,选址XX村委会小阜黄枝坞两侧山坡地,建设XX农村公益性公墓。墓区离镇政

乡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方案

云龙乡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方案公墓的建设,对于推动我乡殡葬事业改革,转变人们的丧葬习俗,有效地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两个文明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我乡坚持以《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为指导,按照《殡葬管理条例》等法规的要求和全省殡葬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将建设公益性公墓纳入为民办实事基本建设计划项目来抓好落实。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一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以“绿色殡葬”为先导,综合运用教育、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通过集中整治。 二是规范我乡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管理,合理用地,绿化美化,切实加强领导,因地制宜,根据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结合我乡群众居住的特点,人口密度等,科学规划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点,合理规划,抓好兴建村级公益性公墓选址,提高火化率,制止乱埋乱葬。 三是统一规划面积,严格控制墓穴用地面积,按照保护环境节约土地的原则,统一规划,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遗体入土安葬的坟墓面积,单人墓每穴不得超过4平方米,双人合葬墓不得超过6平方米。 四是广泛征求意见。选址前广泛征求有关部门,本村老人、老干部老党员的意见,切实把公益性公墓规划好,建设好、使用好、管理好。 五是加强公墓管理,更好地满足人们合理的丧葬消费需求,切实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两个文明建设。

二、主要任务 (一)合理制定公墓发展规划。在公益性公墓规划设计上,与本乡新农村建设规划相吻合;要对现有公益性公墓进行全面调查核实,以满足本村死亡人员骨灰安葬和安放的需求为原则,力求统一规划,布局合理,分期分批实施。对人口聚集,离乡镇较近的村,鼓励搞镇级公益性公墓,便于节省投资,形成规模,避免村村建公墓,浪费用地;偏僻的村,可以联合建立村级公墓,便于村民就近就地祭祀。在用地规模上,建设公益性公墓一般可按人口年死亡率6‰和20年一个周期计算和安排总用地量,并对材料房、管理房适当留有余地。在具体选址上,尽量利用荒山瘠地,严禁占用耕地或在沿公路主干道、水库、河流、堤坝两侧和水源等区域和集中住宅区建设公墓。 (二)搞好绿化美化。 (三)治理乱埋乱葬。加大对建墓用地的监控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制止和处罚非法建墓行为;对非法超标公墓、孤坟、无主坟和耕地、林区的散坟,采取迁移、平毁、恢复地貌等办法处理。积极组织开展“绿色殡葬”活动,大力推进生态葬法。 (四)加强公墓管理。 三、实施步骤 准备阶段:农村公益性公墓用地的规划和征用。(2009年9月~2010年3月) 实施阶段:农村公益性公墓和配套设施的建设。(2010年4月~2010年10月)

公墓建设可行性报告

【引言】 公墓是规划出来供埋葬死者之用的土地。公墓的选择受地理条件、宗教信仰、社会观念以及美学和卫生等因素的影响。公墓也可能被奉为圣地或禁区。在日本、墨西哥等国,公墓是在某种场合为纪念死者进行参拜之处。在另外一些国家以及其他宗教团体,公墓荒凉简陋,鲜有人迹。墓穴的使用年限最长为20年,2011年民政部宣布公墓续租试点普遍先续十年。 目前北京市各大公墓均有不少墓穴达到或超过了20年使用期限,各大墓园也经常接到市民的电话咨询。《北京市殡葬管理条例》规定,墓穴和骨灰格位的护墓费当初是按20年一个周期缴纳的,期满后可以续交费,一般情况下,一个墓穴和骨灰格位可续租10年,续租需缴纳土地租赁费和墓穴管理费,前者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每平方米1500元,后者按当初墓穴造价的5%计算。目前能办理续租的仅为骨灰葬墓穴,树葬和遗体葬的老墓续租办法仍在研究中。 【目录】 第一部分公墓建设项目总论 总论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首要部分,要综合叙述研究报告中各部分的主要问题和研究结论,并对项目的可行与否提出最终建议,为可行性研究的审批提供方便。 一、公墓建设项目背景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的承办单位 (三)项目的主管部门 (四)项目拟建地区和地点 (五)承担可行性研究工作的单位和法人代表 (六)研究工作依据 (七)研究工作概况 1.项日建设的必要性 2.项目发展及可行性研究工作概况 二、公墓建设可行性研究结论 在可行性研究中,对项目的产品销售、原料供应、生产规模、厂址、技术方案、资金总额及 筹措、项目的财务效益和国民经济、社会效益等重大问题,都应得出明确的结论。可行性研究结 论包括。 (一)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供应 (二)厂址 (三)项目工程技术方案 (四)环境保护 (五)工厂组织及劳动定员 (六)项日建设进度 (七)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 (八)项日财务和经济评价 (九)项目综合评价结论 三、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实施方案两篇.doc

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实施方案两篇 第1条 二十、公墓建设规划公墓建设对推进我乡殡葬改革,改变人们的丧葬习俗,有效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两个文明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 按照《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省殡葬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将公益性公墓建设纳入民办实事项目基本建设计划,做好实施工作。 一是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绿色葬礼”为导向,通过集中整治,综合运用教育、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 二是规范我乡农村公益性墓地的建设和管理,合理利用土地,绿化美化,加强领导,因地制宜,根据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我乡居民特点、人口密度等,科学规划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场地。,合理规划,做好村级公益性墓地建设的选址工作,提高火化率,停止乱葬。 三是统一规划面积,严格控制坟墓用地面积,按照保护环境和节约用地的原则,统一规划,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的有关规定,遗体埋葬的坟墓面积,单个坟墓每孔不得超过4平方米,双个坟墓不得超过6平方米。 第四,广泛征求意见。 在选择场地之前,应广泛咨询相关部门。村里的老人、老干

部和党员。公共墓地应该精心规划,建造、使用、管理。 第五,加强公墓管理,更好地满足人们合理的殡葬消费需求,有效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两个文明建设。 2 、主要任务(1)合理制定公墓发展规划。 在公益性墓地的规划设计中,与乡镇新农村建设规划相一致。我们应该对现有的公益性墓地进行全面的调查和核实,以满足村里埋葬死者骨灰的需要。要努力做到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分期实施。 对于人口较多、靠近乡镇的村庄,鼓励乡镇级公益性公墓节约投资,形成规模,防止村庄建公墓和浪费土地。偏远的村庄可以联合建立村级墓地,方便村民在附近献祭。 从土地利用规模来看,公益性墓地建设一般可以按照XXXX 人口年死亡率6‰和一个周期来计算和安排土地利用总量,留有空间的材料房、管理房。 在具体选址上,宜尽量利用荒山荒地。严禁在主干道、水库、河流、大坝和水源两侧的区域和集中居住区占用耕地或修建公墓。 (二)做好绿化美化工作。 (三)万人坑的管理。 加强对盗墓场所的监控,采取有效措施,有效制止和惩治非法盗墓活动;对于超标的非法墓地、孤坟、无主坟墓和耕地分散坟墓、林区,应采取搬迁、破坏、恢复地貌等措施。 积极组织开展“绿色殡葬”活动,大力宣传生态殡葬法。 (4)加强公墓管理。

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暂行办法

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我县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建设和管理,节 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根据国务院、省、市《殡葬管 理条例》、民政部《公墓管理暂行办法》、《** 省公墓管理规定》、 **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关于规范农村公 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 *** 〕 *** 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农村公益性公墓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为划定 为火化区的村民提供骨灰安葬和非火化区提供遗体安葬服 务的公共墓地。建立农村公益公墓必须本着节约土地、维护 生态环境、园林化、公益性的原则,坚持科学规划、依法建 设、因地制宜、规范管理。除城镇低保对象死亡后可就近葬 入户口所在地乡镇境内的公益性公墓外,农村公益性公墓不 得对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 第三条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要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 规划和全县殡葬设施总体规划。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要与治 理乱埋乱葬,旧坟搬迁结合起来。 第四条农村公益性公墓选址要与自然环境相协调,不得破坏当地的生态环境,要尽可能地选择荒山荒坡建设。 禁止在下列区域建农村公益性公墓: ( 一) 耕地、森林较为密集的有林地;

( 二) 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封山育林 区和居民区; ( 三) 县城面山和乡镇集镇面山; (四)距水库、河流、堤坝 1000 米以内和已探清的矿产 资源区、已确定为开发区的地区及公路主干线两测500 米以内; (五)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建设城区及村镇规划区 范围内。 第五条农村公益性公墓是面向农村、服务于农民的社会公益性设 施,由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负责建设和管理。在火化区建立 骨灰公益性公墓,非火化区建立遗体公益性公墓。对人口较为集中、土 地少的地区可由乡镇和若干相邻的村委会共同联建一个公墓,非火化区 的公益性公墓原则上以村民委员会为单位设置。多个村委会联建的公墓 占地规模不得少于 200 亩。以村民委员会为单位设置的公益性公墓占 地规模不得少于 20 亩。 第六条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资金,由县、乡(镇)、 村三级共同承担。对涵盖火化区多个村委会辖区的公益性公 墓,每建成一个县财政补助建设资金** 万元。以村委会为单 位建设的公益性公墓,每建成一个县财政补助建设资金** 万元。不足部分由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负责筹资解 决。 2

北京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

ICS ××.××× DB × ×× 备案号:×××××—××××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 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 Construction standard of cemetery for public welfare (征求意见稿) ××××-××-××发布××××-××-××实施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基本要求 (2) 5 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2) 6 选址与功能空间用地面积指标 (3) 7 规划布局 (6) 8 设施设备配置 (9) 9 环境保护 (10) 10 墓区建设 (11) 11 人力资源配置与人员资质 (11) 附录 A (12)

前言 为加强政府对殡葬公共服务的管理和监督,规范殡葬行业建设和管理,提高公益性公墓工程项目的决策效果,充分发挥公共服务事业投资效益,满足首都城乡居民基本殡葬需求,全面提升首都殡葬行业建设的整体水平,提高殡葬管理和服务的社会公益性,推动首都殡葬改革的深入开展和公共服务事业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遵守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北京市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北京市实际制定。 本标准由北京市民政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民政部管理干部学院、北京市民政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宝祥、王琦、石道文、王建华、孙钰林等。 本标准于2009年月日首次发布。

公益性公墓管理制度

公益性公墓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我乡公益性公墓的建设与管理,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民政部《公墓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益性公墓就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乡(镇) 政府为所在地村民提供尸体、骨灰安葬服务的公共墓地。 公益性公墓不得对村民(含本辖区)以外的其她人员提供墓穴用地。 第三条公益性公墓建设要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乡镇建设的总体规划以及新农村建设要求。 第四条公益性公墓选址要与自然环境相协调,不得破坏当地的生态环境。严禁占用耕地或变相占用耕地,所需用地从乡(镇)所在村公益性建设用地中调剂解决。 第五条建设公益性公墓要突出从紧、从严的原则,每个村,可申请建设一处公益性公墓,建设面积应控制在50—100亩以内。所建公墓要履行用地审批手续,涉及林地的,需经林业部门批准。 第六条公益性公墓就是面向农村、服务于大众的社会公益性设施,不得变相从事经营活动,建设资金以政府投资为主、社会自愿捐赠与群众自筹相结合的原则筹集,乡(镇)政府要加强公益性公墓建设的领导,加大奖励与扶持力度。 第七条公益性公墓墓穴占地面积单穴不得超过0、8

平方米,双穴不得超过1平方米。严禁建造豪华墓穴。墓区绿化覆盖面不得少于50%,墓碑以平置为主,防止青山“白化”现象。 第八条建立公益性公墓由村委会提出申请,报墓地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报县区民政部门批准。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建设、规划、国土、林业等部门的审查意见; (三)建设公墓的可行性报告; (四)其她有关材料。 第九条各乡镇要对已建的公益性公墓进行集中整合,规范管理。公益性公墓要明确专人负责,聘用专门管理人员,负责墓地的管理与维护(原则上1—2人)。 第十条公益性公墓实行年检制度,年检由所在地乡、镇政部门组织实施,报县、区民政部门备案。县、区民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普检或抽检,并予以通报。 第十一条公益性公墓实行属地管理。对违反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规定的,按照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实行谁审批谁整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将逐级追究责任。

公墓建设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公墓建设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随着海安的国民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海安的殡葬制度改革势在必行。当前国家、省、市颁布了殡葬管理条例及节约用地的法规,对死亡人口作出了一律实行火化的规定。据统计,海安年平均死亡人数在6000人左右,死亡率千分之六左右。海安的火化率已经达到死亡率的100%.目前江苏海安还没有真正意义的公墓,现在只是在海安烈士陵园和海安殡仪馆有少量的骨灰寄存格,绝大多数城市居民身故以后,亡者的亲人都是选择在农村寻找或者购买一块土地作为他们的安身之处,这对于本来耕地面积就很少的海安来说,更加突出了死人和活人抢土地的问题,死亡其实本是一种自然现象,但受绵延已久的灵魂不灭观念的影响,大多数海安人认为人死后多变成鬼,所以田野、林间山地出现的墓地,都给人以压抑感和恐惧感。殡葬是一个民族、一个地方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制约规范着人的行为,人们在祭、扫墓时,往往自觉不自觉地夹杂着一些潜意识的、迷信落后的东西;严重地侵蚀了人的心灵,不利于社会的进步。现代公墓的出现较好地解决了乱埋乱葬这种有碍观瞻、大煞风景的行为。另外,现代公墓环境幽雅、庄严祥和,使祭扫者得到熏陶,心灵得以净化,行为受到约束,自觉告别不文明、不健康的消费、悼念方式,如送鲜花代替烧纸钱就是很好的例证,可以说,现代公墓对丧葬消费起着导向的作用。

公墓是社会公共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建设的组成部分。如果把医院的产房比作生命的起点,把少年、青年、中年、老年视为,生命之旅的各个驿站,那么陵园和墓地则是人生的终点站和归宿。其存在本身具有一定的合理性。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人们对公墓的需求也越来越高,搞好公墓建设正是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公墓建设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丧葬消费是一种精神消费,由于其相对稳定性和传承性,它易与封建迷信的风俗习惯连在一起,产生一些不文明的行为,如哭、闹,烧纸,冥钱等,这就需要政府去引导,用先进、科学、文明的丧葬理念取代愚昧、落后、迷信的丧葬观念。所以现代公墓建设是精神文明发展的需要。公墓建设是殡葬改革的需要。公墓是党和国家推进殡葬改革的重要载体,可以规范人们的丧葬消费。建国以来,殡葬工作取得了很大成就,人们基本上树立了正确、文叨的丧葬观,丧葬作为一种传统、民俗,本身具有很多落后的东西,一旦条件允可,很可能死灰复燃,因此,加强公墓建设与管理,提供多元化的骨灰处理方式,满足不同层次的消费者的需求,可以起到引导殡葬消费的作用。公墓建设是城市建设发展规划的需要。陵园建设的水平在一定意义上象征着现代城市的文明与进步。综观其他城市的公墓陵园,无不以其优美的环境、独奇的艺术形态、浓厚的文化底蕴成为城市历史、人文的景观。

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立项申请报告

第一章总论 1.1项目名称与建设单位 1.1.1项目名称 **县农村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建设项目 1.1.2承办单位、法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 项目承办单位:**县民政局 法人代表:*** 1.1.3项目拟建设地点 **县80个中心村 1.1.4可行性研究编制单位 编制单位:**县工程咨询中心 1.2可行性研究工作的组成 **县工程咨询中心接受**县农村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的委托后,即邀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和技术人员,进行了现场勘察,收集相关资料,并依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文件、规范、协议,对该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后,形成此报告。 1.3研究的依据与范围 1.3.1研究依据 1、承办单位对此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委托书 2、《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 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11号 4、《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 5、《商丘市殡葬管理办法》商发[2008] 号 6、《**县殡葬管理办法》民发[2008] 号 7、《**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发展规划》 8、《**县“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9、《**县北关镇等80个村镇发展总体规划》 10、有关设计标准与规范 11、项目承办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与基础数据 1.3.2研究的范围 根据国家对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工作范围和深度规定,本报告在对项目的建设条件进行了实地查勘,对项目背景及建设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建设条件、建设内容与规模、建设方案、环境保护、消防安全与节能、项目管理与实施、组织机构和定员、招投标方案、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效益评价等方面进行综合研究和分析,重点研究和论述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提出建设的内容、方案、投资、资金筹措和效益评价,为项目的决策和建设提供可靠依据。 1.4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随着**县殡葬改革工作的逐步深化,全县火化率居商丘市前列。尤其是解决好占总火化总量80%以上的农村死亡人

公益性公墓建设承包合同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公益性公墓建设承包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篇一:公益性公墓建设可行性报告 公益性公墓建设可行性报告 一、总论 项目概况 1、名称:富堨镇公益性公墓项目建议书 2、性质:新建 3、地点:富堨镇富堨村 4、建设单位:富堨镇人民政府 5、项目负责人:曹雄威 6、项目投资XX万元 编制依据 1、《富堨镇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 2、《富堨镇村级道路建设总体体规划》 3、项目建设单位所提供的有关资料 二、项目背景: 富堨镇地处歙县县城北郊。区域面积56 平方公里,6 个村委会,总人口17054人5366户,其中农业人口16428人。XX年农民人均收入13675元,镇政府驻地富堨距县城公里,城许公路沿富资河横贯镇内南北。随着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遗体火化率有所提高,迈出了殡葬改革目标的第一步。但如何解决好死亡人口的遗体、骨灰安葬和处置问题则是殡葬改革最终目标能否实现的关键。富堨镇镇政府按照歙县

县委、县政府确定的生态是歙县最宝贵的资源和最大的发展优势,我们必须守住红线和底线,保护好我们美丽的家园这一要求,努力抓好殡葬整治工作,提升“三沿五区”环境风貌。经过研究认为建立公益性农村公墓是占地面积小、维护费用较低、可循环使用且距离群众较近方便群众祭祀。不仅可以解决长期以来死亡人口的遗体及骨灰安葬和处置问题,也可使群众逐步形成一种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对美好乡村建设将起到积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从现在实际情况看全县死亡人口的遗体及骨灰都实行土葬。将遗体及骨灰土葬的主要原因是“入土为安”的传统观念还根深蒂固认为人死后就应该将遗体及骨灰埋葬起来。因此全县每年的死亡人口都用棺材进行“土葬”使耕地、林地里出现大量坟头。目前我镇公益性公墓山严重不足,群众乱埋乱葬及私墓大规格建造势头难以遏止,导致“青山白化” 山林土地破坏严重,给村居建设、环境保护、文明创建、资源开发、经济发展带来了极大的阻碍。这不但没能节约土地和木材,反而使群众经济负担加重也使充满封建迷信色彩的丧葬习俗死灰复燃,与殡葬改革的本义背道而驰。“土葬” 也成为伴随殡葬改革的老大难问题。解决好遗体安葬和骨灰处理问题,不仅对深化农村殡葬改革有着深远意义,也是建设新时期美好乡村的必然要求。解决这一问题,应按照走群众路线这一要求,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切实解决群众安葬和处置骨灰的实际问题。建设农村公益

村委会公益性公墓建设的可行性报告

村委会公益性公墓建设的可行性报告 一、生态墓地建设的必要性 。。村地处云龙乡东南边,距云龙乡政府所在地。。。公里,距县。。公里。 东邻。。。村委会,南邻。。。村委会,西邻。。村委会,北邻。。。村委会,辖。。 个村民小组。全村国土面积。。。平方公里,现有农户。。。户,有乡村人口。。人。 为了深化殡葬改革,改善村庄整体环境,进一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经村委会研究,村民代表会议通过选址咪老村民小组山地,建设。。村委会农村公益性公墓。 二、承担单位情况 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由云龙乡民政办、国土资源管理所、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农林水综合服务中心负责。 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由云龙乡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牵头。 具体实施由村领导负责。 三、实施方案 (一)主要内容 1、。。村。。。村民小组村后建立。。。亩地的农村公益性公墓。。 2、配套实施: 墓地绿化、墓地道路建设工程。 (二)技术方案 1、墓地占地面积:

骨灰入土安葬的单人墓或双人合葬墓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平方米;遗体入土安葬的坟墓面积,单人墓不得超过4平方米,双人合葬墓不得超过6平方米。 2、墓碑高度不得大于 0.6米,宽度不得大于 0.4平方米,墓碑安放平置或斜卧式,斜度不得大于30度。 (三)阶段和进度 准备阶段: 农村公益性公墓用地的规划和征用。( 2009年9月~ 2010年3月) 实施阶段: 农村公益性公墓和配套设施的建设。( 2010年4月~ 2010年10月) 验收阶段: 乡民政办和城建办对新建墓地初步验收,后报相关部门验收。(2010年11月~ 2010年12月) (四)资金筹措 云龙乡。。村委会公益性公墓及配套设施建设预计投资45万元。资金由村委会向县民政局申请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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