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广局行政审批流程图

文广局行政审批流程图

网吧、电子游戏(艺)、歌舞娱乐场所审批流程表

行政审批流程图

行政审批流程图 (法定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符 合 法 定 形 式 申请材料不符核

企业登记工作程序流程图 注:1 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当场作出准予登记。2、申请人到登记场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不需对申请材料核实的,当场作出准予登记。3、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的,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4、通过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申请的,收到原件当场(到登记场所提交的)或15日内(邮寄提交的)作出准予(原件与受理的申请材料一致)或不准予(原件与受理的申请材料不一致)登记的决定;自发出《受理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未收到原件的,作出不予登记决定。5、需要对申请材料核实的,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6、承诺时限:内资企业法人(非公司)及营业单位登记,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法定为30日)内办结;内资公司及分支机构登记,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法定为15日)内办结。外商(含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及分支机构登记、外国(地

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法定为15日)内办结。7、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流程参照企业登记流程。

广告审批流程图

个体工商户登记工作程序流程图 注:1 正人当场予以更正,并在更正处签名或盖章,注明更正日期)予以受理。不需对申请材料核实的,当场作出准予登记。2、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方式申请的,申请人应在发出申请后5日内,向登记机关递交申请材料原件,没递交的不予受理。3、需要对申请材料核实的,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4、承诺时限: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1个工作日(法定为15日)办结。

草原征占用审批操作规范及行政审批流程图

五、草原征占用审批 ——临时占用草原的审核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称:临时占用草原审核 (二)性质: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1985年6月18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1次会议通过,2002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1次会议修订,2002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2号公布, 2003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需要临时占用草原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四十条“需要临时占用草原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规定,县级草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临时占用草原的审核。市辖区未设立草原行政主管部门的,由地级市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四、行政审批条件 根据《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第九条草原征占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临时占用草原不改变草原性质,即草原的农用地属性不变,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国家明令禁止的项目不得征占用草原;临时占用草原无需办理农用地转让手续;

(二)临时占用草原不改变草原权属,即草原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临时占用草原的单位或个人须经县级以上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签定临时占用草原合同。 (三)临时占用草原只是临时改变草原用途,临时占用期落后,用地单位应及时归还并恢复草原原由用途。 (四)临时占用草原的期限上不得超过二年,并不得在临时占用草原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占用期满,用地单位必须恢复草原植被,并及时退还。 (截止目前为止,贺州市尚未有因矿藏开采和工程建设征用、使用草原的审核项目的申请,相关工作也未能开展。)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 因建设需要征用、使用草原、临时占用草原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材料 (一)《草原征占用申请表》; (二)草原权属证明材料; (三)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做出的包含环境影响评价内容的项目使用草原可行性报告; (四)草原植被恢复方案 (五)与草原所有权者、使用者或承包经营者签订的草原补偿费等补偿协议。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七、办结时限: (一)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产业项目行政审批流程图

松江区产业项目行政审批流程图 ——1——

说明: 1、行政审批流程分为6个主要环节:企业设立、土地储备、土地出让、设计方案审核、设计文件审查、竣工验收。 2、设计方案审核(★):除特殊项目外,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免于审核。区规划土地局在《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简称《合同》)中注明是否免于审核,对于免于审核的,直接进入后续审批环节,相关部门以《合同》作为审查依据。实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核的项目,取消征询环节,区规划土地局直接进入方案审批。 3、并联审批 ①企业设立环节:由区工商分局牵头,组织区税务局、区质量技监局及可能涉及前置审批的区经委、区商旅委、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局、区食药监局、区交通局、区文广影视局、区环保局等12个部门并联审批,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②土地出让环节:由区规划土地局牵头,征询区发展改革委、区经委、区环保局、区卫生局、消防支队、交警支队、区交通局、区建设交通委、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绿化市容局或区农委、区水务局、区文广影视局、区民防办等13个部门意见,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③设计文件审查环节:由区建设交通委牵头,征询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土地局、区环保局、区卫生局、区交通局、交警支队、消防支队、抗震办、区民防办、区气象局等10个部门意见,承诺时限:12个工作日。 ④竣工验收环节:由区建设交通委牵头,组织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土地局、区环保局、区卫生局、消防支队、区交通局、城建档案办、区气象局等8个部门联合验收,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4、告知承诺 除用途及危害因素较复杂的建设项目外,卫生学评价审核实行告知承诺。 节能评估和项目立项实行同步受理、同步审批;在受理项目立项核准时,对环评批复等评审评估审批意见实行告知承诺。 5、环评审批( * )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对执行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承诺时限:12个工作日;对执行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对执行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6、节能评估( ** ) 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规定的节能评估分类管理,对执行节能评估报告书和节能评估报告表的项目,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对执行节能登记表的项目,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7、危化项目安全评价( *** ) 仅对危险化学品项目实行安全评价审批,按国家新规定,法定时限为45日。 ——3——

审批操作规程及审批流程图

附件: 审批操作规程及审批流程图 一、修建跨河、拦河、过河、临河建筑物 (一)审批操作规程 1、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十九条:修建闸坝、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缆,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通航标准和其他有关的技术要求。 (2)《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修建与通航有关的设施或者治理河道、引水灌溉,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通航标准和技术要求并应当事先征求交通主管部门的意见。 违反前款规定,中断或者恶化通航条件的,由建设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并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恢复通航。 第十五条:在通航河流上建设永久拦河闸坝,建设单位。必须按照设计和施工方案,同时建设适当规模的过船、过木、过鱼建筑物,并解决施工期问的船舶、排通航问题。过船、过木、过鱼建筑物的建设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在不通航河流或者人工渠道上建设闸坝后可以通航的,建设单位应当同时建设适当规模的过船建筑物;不能同时建设的,应当预留建设过船建筑物的位置。过船建筑物的建设费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应当由交通部门承担。 过船、过木、过鱼建筑物的设计任务书、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必须取得交通、林业、渔业主管部门的同意。 (3)《广东省航道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在通航水域修建跨河、拦河、过河、临河建筑物,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通航标准和航道发展规划,建设单位和个人应征得航道部门同意后,方可办理其他报批、报建手续。 2、审批内容: 在通航河流上修建跨河、拦河、过河、临河建筑物通航标准等有关技术要求。 3、审批条件: (1)符合水资源综合利用的原则。 (2)符合航道技术等级和航道发展规划要求。 (3)符合《内河通航标准》的技术规范要求。 (4)符合《内河航道维护技术规范》的技术规范要求。 (5)符合《航道整治工程技术规范》的技术规范要求。 (6)符合《内河助航标志》的技术规范要求。 (7)符合《船闸设计规范》的技术规范要求。 (8)符合国家的其它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 (9)申请审批建筑物位置在审批之前需经现场踏勘,并提供符合航道行政审批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 A.书面申请报告。 B.跨河建筑物: ①建筑物总体布置图、墩位平面位置图各一式三份; ②建筑物所处河段图比1:1000-1:5000的航道水下地形测图一式三份。 C.拦河建筑物: ①建筑物的总体规划平面布置图一式两份; ②过船建筑物的型式、规模、布置、通航标准、通过能力等设计资料一式两份; ③航运基流、过渡段通航条件、施工期施工方案、电站调峰时坝下水位及流速变化、坝下河床下切、

房地产开发立项、报规、报建行政审批全流程图

房地产开发立项、报规、报建行政审批全流程 第一部分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准备工作 在报行政机关审批之前,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办理好土地出让手续,委托有资质的勘察对待建项目进行研究并制作报告书,应附有详细的规划设计参数和效果图,并落实足够的开发资金。 第二部分行政审批部分 根据我国当前法律、法规、规章,房地产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程序一般共分六个阶段: 1)选址定点; 2)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 3)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审查; 4)规划报建图审查; 5)施工报建; 6)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 一、选址定点阶段。 此阶段一般办理以下事项: 1、计委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进行项目立项。 2、国土资源局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供应方式的审查。 3、建委办理投资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 4、环保局办理生产性项目环保意见书(表)。 5、文化局、地震局、园林局、水利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容和围进行审查。 6、规划部门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人防办进行人防工程建设布局审查。 2、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预审。 3、公安消防支队、公安交警支队、教育局、水利局、城管局、环保局、园林局、文化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 容和围进行审查。 4、规划部门对规划总图进行评审,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规划部门确定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 三、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规划部门对初步设计的规划要求进行审查。

2、公安消防支队对初步设计的消防设计进行审查。 3、公安局交警支队对初步设计的交通条件进行审查。 4、人防办对初步设计的人防设计进行审查。 5、国土资源局进行用地预审。 6、市政部门、环保局、卫生局、地震局等相关部门对初步设计的相关专业容进行审查。 7、建委制发初步设计批复,并对落实初步设计批准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查。 8、建委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政策性审查,根据业主单位意见,核发技术性审查委托通知单。 9、建委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发出的《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发放《建设工程施工图设 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四、规划报建图审查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公安消防支队进行消防设计审查。 2、人防办进行人防设施审查。 3、建委、市政部门、园林局、环保局、卫生局按职责划分对相关专业容和围进行审查。 4、规划部门对变更部分的规划设计补充核准规划设计条件,在建设单位缴纳有关规费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 许可证》(副本)。 五、施工报建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建设单位办理施工报建登记。 2、建设方对工程进行发包,确定施工队伍。招标类工程通过招标确定施工队伍,非招标类工程直接发包。 3、建委组织职能部门对工程开工条件进行审查,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六、商品房预售许可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发企业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 1、以下证明材料: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 和竣工交付日期。

行政审批流程图

行政审批流程图个工作日)15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5(法定办结时限 申请人提出申请 名称核准(仅公司设立、名称变更) 知告次性服不予务窗口对申作出一料材不属于请申补人需当场审查

作申请受理决定,请职局本不齐全、不出处理知申正的内容并告请人权范围符合法定的形式 申符 (请合限 材法1料定简 个工补退 形齐易 式程全 申请材料不符序驳回合法定形式 核准人员审查申请 个工作3人(限 日)

核准 执照或各种通知文书打印 (限1个工作日) 申请人到服务窗口领取执照或各种通知文书 企业登记工作程序流程图

注:1、申请材料存在可当场更正错误的,允许有权更正人当场更正,并在更正处签名或盖章,注明更正日期,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当场作出准予登记。2、申请人到登记场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不需对申请材料核实的,当场作出准予登记。3、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的,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4、通过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申请的,收到原件当场(到登记场所提交的)或15日内(邮寄提交的)作出准予(原件与受理的申请材料一致)或不准予(原件与受理的申请材料不一致)登记的决定;自发出《受理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未收到原件的,作出不予登记决定。5、需要对申请材料核实的,自

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6、承诺时限:内资企业法人(非公司)及营业单位登记,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法定为30日)内办结;内资公司及分支机构登记,自受日)内办结。外商(含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及分支机构登记、外国(地15个工作日(法定为5理之日起. 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法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流程参照企业登记流程。7日)内办结。15为 广告审批流程图 企业登录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电子 下载办事指南及示范文本 企业将纸质材料(含预审通过 通知书)提交至工 商窗口 符合法定形式)(材料齐备、材料不齐备、不符合法定形受理 式 个工作日)3审核、办结(

行政审批流程图

文化(新闻出版、版权)行政审批流程图 1、娱乐经营许可 要件:1、申请报告(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住址、资金来源等);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及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该人无劣迹证明;3、经营场所使用证明;4、环保证明;5、消防安全审核意见书;6、经营场所方位图及室内平面图;7、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步骤:提出申请→不合格不予受理→告之补正材料 ↓ 主管科室受理 ↓ 现场勘查→不合格→整改→不合格→不予办理 ↓ 主管科室初审意见 ↓ 主管副主任审核 ↓ 主管副局长签批 ↓ 办证大厅发证,办证时限:15个工作日

2、网络文化经营许可 要件:1、申请报告(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住址、资金来源等);2、消防安全审核意见书;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4、经营场所使用证明;5、经营场所方位图、室内平面图;6、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步骤:提出申请→不合格不予受理→告之补正材料 ↓ 主管科室受理 ↓ 现场勘查→不合格→整改→不合格→不予办理 ↓ 主管科室初审意见 ↓ 主管副主任审核 ↓ 主管副局长签批 ↓ 办证大厅发证,办证时限:15个工作日

3、营业性演出许可 要件:1、申请报告(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住址、资金来源等);2、文艺表演团体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4、演员的艺术表演能力证明;5、演出器材设备购置情况和相应的资金证明;6、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步骤:提出申请→不合格不予受理→告之补正材料 ↓ 主管科室受理 ↓ 现场勘查→不合格→整改→不合格→不予办理 ↓ 主管科室初审意见 ↓ 主管副主任审核 ↓ 主管副局长签批 ↓ 办证大厅发证,办证时限:20个工作日

审批操作规程及审批流程图

罗源县林业局行政审批操作规程及审批流程图 一、木材加工、经营批准书审批操作规程及审批流程图 (一)审批操作规程: 审批依据:《森林法实施条例》、《福建省木材经营加工批准和监督办法》。 审批内容:单位和个人从事木材经营、加工。 审批条件: (1)申请人(单位代表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2)经营加工地点及从业人员数量等; (3)年消耗木材的数量及主要来源; (4)经营加工产品的品名、年生产能力及技术装备情况; (5)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和县级以上规划布局的文件材料; (6)符合环保、消防安全要求的证明材料。 审批程序: (1)申请单位和个人将有关文件、证明和申报表等材料报县林业局审批。 (2)县林业局根据当地森林资源状况以及区域内的木材经营、加工单位的数量和布局,符合审批条件的发给经营加工批准书,若不符合审批条件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申报材料退回申请者,并说明理由。 审批时限:15个工作日。 (二)审批流程图:

二、木材运输审批操作规程及审批流程图 (一)审批操作规程: 审批依据:《森林法实施条例》、《福建省木材凭证运输管理办法》。 审批内容:单位和个人的原木、锯材、竹材、木片、胶合板、商品薪材、木炭、大宗木竹半成品的省内、外运输。 审批条件: 申请办理木材运输证,应当填写《木材运输证申请表》,除应当按规定提交检疫证明、育林费、维简费和林业建设保护费的有关单据或证明外,还应当分别提交下列有关证明文件: (1)林权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其生产的木材,应当提交本辖区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采伐许可证和木材检验机构现场检验填写的《码单》; (2)再次运输木材的,应提交原运输证或者木材交易合法证明;木材交易合法证明是指经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木材经营加工单位开出的税务发票或《码单》; (3)依法没收的木材,应提交执法机关做出的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机关的结案证明; (4)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及房前屋后的零星木材应提交乡镇林业工作站的证明。但国家和省地方重点保护的珍贵树木除外。 审批程序: (1)单位和个人办理木材省内、外运输的可持申请资料直接到县林业局审批。 (2)经县林业局审批同意后核发《省内木材运输证》或《出省木材运输证》。若不符合审批条件,不同意核发的,县林业局应当场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审批期限:3个工作日。 (二)审批流程图

行政审批运行流程图

(一)行政审批运行流程图 农药经营许可证核发 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 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核准、决定(自受理之日起5天)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出具受理通知 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不属于审批范围、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出具不予受理通知 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一次性告知补正或者修改 申请人申请 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 标准的,制发不予许可、批准的书面决定。 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核发《农药经营许可证》 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核准后勘察动物诊疗所,决定(自受理之日起5天)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出具受理通知 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不属于审批范围、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出具不予受理通知 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一次性告知补正或者修改 申请人申请 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制发不予许可、批准的书面决定。 申请符合法定条 件、标准的,核发《动物诊疗许可证》

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 动物防疫合格证核发 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核准后勘察经营场所,决定(自受理之日起7天)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出具受理通知 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不属于审批范围、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出具不予受理通知 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一次性告知补正或者修改 申请人申请 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制发不予许可、批准的书面决定。 申请符合法定条 件、标准的,核发《兽药经营许可证》 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核准,对生产加工现场进行勘验,审查防疫制度等,决定(自受理之日起10天)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出具受理通知 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不属于审批范围、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出具不予受理通知 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一次性告知补正或者修改 申请人申请 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制发不予许可、批准的书面决定。 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核发《动物防疫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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