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版)综合防尘管理规定

(最终版)综合防尘管理规定
(最终版)综合防尘管理规定

平煤股份十〔〕号

关于印发《十矿矿井综合防尘

管理规定》的通知

矿属各单位:

《十矿矿井综合防尘管理规定》已经矿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各单位认真予以贯彻执行。

2017年10月日

平煤股份十矿办公室2017年10月日印发

校对:张文青

十矿矿井综合防尘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强化“一通三防”工作齐抓共管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各单位及个人综合防尘工作职责,推进矿井综合防尘建设,消除井下粉尘危害,保护职工健康,促使职工牢固树立“煤尘超限就是事故”的防尘理念,实现安全生产。根据平煤股份综〔2011〕12号和《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安监总煤调〔2010〕121号文件要求,结合矿井实际情况,特制定十矿矿井综合防尘管理规定。

一、成立十矿矿井综合防尘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生产矿长总工程师采煤矿长开拓矿长

机电矿长安全矿长

成员:通风副总生产副总采煤副总开拓副总

防突副总机电副总安全副总通风区长

采煤区长开拓区长机运区长安检区长

标准化科长职安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通风区。通风区长兼办公室主任。通风区设专职人员负责全矿井综合防

尘管理工作。

二、各综合防尘领导小组职责

第一条组长职责:定期对综合防尘领导小组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及时帮助解决综合防尘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第二条副组长职责:全面落实“一通三防”工作齐抓共管责任制,协调解决各基层单位之间出现的各种问题,保证综合防尘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小组成员职责:合理安排人力、物力、财力,保证综合防尘各种设施正常安装和使用。

第四条矿长是综合防尘建设的第一负责人;矿总工程师是矿井综合防尘建设的直接负责人;各战线领导和分管副总负责所辖各项业务范围的综合防尘工作;队长是本队综合防尘第一责任人,负责矿井综合防尘建设的相关责任落实;通风区负责矿井综合防尘建设监督检查和资料汇总工作,安检部门负责矿井综合防尘设施的安装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一章综合防尘管理规定

第一条通风区是全矿井综合防尘工作的职能管理科室, 对矿井综合防尘工作、隔爆及粉尘测定工作负责。

第二条建立防尘齐抓共管制度。采煤、开拓掘进、机电运输、安全、通风、防突等部门都要建立综合防尘岗位责任制。

第三条通风区、调度室、安检科、质量标准化科和各业务主管科(区)室(有责任)负责对各单位所管理的防尘管路、设施和隔爆设施完好状况和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第二章综合防尘责任及区域划分

第一条采煤战线责任区

采面切眼、风巷、机巷溜子机头与皮带搭接处10米范围、采面风巷通瓦专回风川、风巷车场。防尘工作内容:冲尘、转载点喷雾、捕尘网及净化水幕、回风川捕尘网及喷雾、隔爆设施、净化水幕(风水联动装置、自动喷雾)、采面架间喷雾的安装和正常使用、采煤机内外喷雾使用维护及采面浅孔注水。

安装队负责全矿主要进风巷供水管路的安装维护、备用工作面和回收工作面的巷道冲尘工作及净化水幕、

隔爆设施、洒水管路的安装使用、维护及全矿水压测定工作。

第二条开掘战线责任区

(一)施工巷道:车场及车场口上下各10m范围、工作面出煤巷、工作地点回风巷。防尘工作内容:冲尘、巷道隔爆设施、风流净化水幕(风水联动装置、自动喷雾)、转载点防尘罩、皮带(刮板运输机)穿墙防尘罩、风门间防尘罩、转载点喷雾、捕尘网及净化水幕、回风川内安设捕尘网和降尘喷雾、并在捕尘网处对地面硬化和构筑蓄水池,利用风泵抽水,耙斗机、掘进机内外喷雾的安装维护和使用、巷道洒水管路的安装维护。

(二)建井三处负责所管辖区域的综合防尘管理:施工巷道、车场及车场口上下各10m范围、工作面出煤巷、工作地点回风巷。防尘工作内容:冲尘、巷道隔爆设施、风流净化水幕(风水联动装置、自动喷雾)、转载点防尘罩、皮带(刮板运输机)穿墙防尘罩、风门间防尘罩、转载点喷雾、捕尘网及净化水幕、回风川捕尘网及喷雾、耙斗机、掘进机内外喷雾的安装维护和使用、巷道洒水管路的安装使用维护。

第三条机电战线责任区

(一)运输一队负责-140水平运输巷自动喷雾、净化水幕、一二水平集中轨净化水幕、己二通排下山净化水幕、管辖范围巷道内隔爆设施的维护以及巷道冲尘工作。巷道洒水管路的安装维护。

(二)运输二队负责-320水平轨道运输巷、-320南北大巷、-320行人石门、-320管子道、中区三水平轨道下山隔爆设施、净化水幕、洒水管路的安装维护。

(三)运输三队负责中区戊轨下山、中区二三水平集中轨道下山、己四轨道下山、己四三水平轨道下山的净化水幕、巷道冲尘、隔爆设施、洒水管路的安装维护。

(四)机电一队负责南翼副井、主井井底及绕道、乘人斜井的净化水幕、巷道冲尘、隔爆设施、洒水管路的安装维护。

(五)机电二队负责变电所内及变电所进回风段巷道的净化水幕、巷道冲尘、洒水管路的安装维护。

(六)机电三、四、五队负责自己管辖范围内皮带运输巷的冲尘、隔爆设施、转载点防尘罩、转载点喷雾、风水联动装置、自动喷雾、净化水幕的安装使用、维护等工作,机电六队负责地面煤楼洒水降尘、冲尘工作。

(七)北翼机运队负责北翼副井两个水平井底车场

及绕道交叉口的巷道冲尘工作及净化水幕、自动喷雾的安装使用维护。

第四条防突区责任区

(一)防突队负责井下抽放泵站的巷道冲尘、洒水管路的安装使用维护工作。

(二)勘探处十矿打钻工区负责对打钻地点及其前10米(进风侧)后50米(回风侧)范围内的巷道冲尘工作及净化水幕、捕尘网、洒水管路的安装使用、维护。

第五条其它单位责任区

(一)通风队负责所有无人作业地点及各总回风巷、瓦专的巷道冲尘、净化水幕、洒水管路的安装使用维护工作。

(二)维修队负责维修施工区域的巷道冲尘、净化水幕、转载点喷雾、捕尘网及净化水幕、耙斗机喷雾的安装与维护使用、巷道洒水管路的安装使用维护。

(三)支护队负责-140支架库和所有回收地点的巷道冲尘、洒水管路的安装使用维护工作。

(四)根据矿文明生产区域的范围划分,责任单位防尘用水管路应铺设到所有能产生和沉积粉尘的地点,做到有巷有管、有管有水,按要求安设洒水三通及截止阀门。

第六条通风区负责矿井煤尘爆炸倾向性鉴定、矿井综合防尘措施、矿井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及管理制度、综合防尘图纸、矿井防尘设施管理台账、矿井隔爆水棚管理台账的制定和落实。各基层单位建立完善综合防尘管理台账(包括采面注水台账、冲尘台账等),综合防尘台账本单位自留备查,通风区定期进行检查。

第七条采煤、开掘、(机)供电、运输、通风、防突、维修等生产单位是综合防尘工作直接责任单位,各单位必须设专职防尘员,完善辖区防尘设施,落实防尘制度。各业务科室是所辖区队综合防尘工作的业务管理科室,指定一名副区长负责全战线的综合防尘工作,各井下基层队由包区副职负责所包区域的综合防尘工作,并对每个区域指定一名专职防尘员负责管辖区域的综合防尘工作,各业务科(区)室并负责监督检查所辖区队的防尘管路、设施、隔爆水棚完好情况。

第八条各战线综合防尘负责人每月5号前把上月综合防尘工作总结上报通风区,总结内容包括:各单位负责综合防尘工作的副职负责人名单、每个作业区域专职防尘员名单、各类防尘管路和防尘设施数量、编号、

安设地点、更换情况、单位上月工作总结、次月工作安排、防尘工作的思路、办法、建议等。

第三章巷道开工及工作面投产综合防尘验收规定

第一条防(冲)尘管路安设到位。

第二条巷道及回风川口按规定要求安设净化水幕,且灵敏可靠,雾化好,封闭全断面。

第三条必须按规定要求安装有完善的隔爆设施。

第四条必须按规定要求安装有覆盖全断面的捕尘网及净化水幕。

第五条皮带(刮板)运输机转载点安设有防尘罩和降尘喷雾装置。

第六条皮带(刮板)运输机穿墙时必须安设有过墙防尘罩和风门间全封闭式防尘罩。

第七条作业人员佩带个体防护用品。

第八条掘进机按规定要求安设内外降尘喷雾,且保证水压符合规定要求。

第九条工作面投产前必须按规定要求安设架间喷雾和割煤机喷雾,且保证水压符合规定要求。

第十条如验收时实际现场不具备部分综合防尘设施及隔爆设施安装条件的,待具备条件后必须立即按规定要求安设完善,待综合防尘系统和隔爆设施完善后方可继续施工。

严格巷道开工及工作面投产(综合防尘)联合验收制度。新巷道开工及工作面投产前验收时,由通风区对综合防尘系统和防尘设施进行验收,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不准开工、投产,待综合防尘系统完善后方可施工作业。

第四章检查及冲尘规定

第一条每月底,由质量标准化科组织开展,各业务科室和基层单位参加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大检查中重点加强对矿井综合防尘的检查。

第二条为严格考核各单位综合防尘工作,通风区不定时对井下各单位综合防尘情况进行动态检查,对查到的综合防尘隐患,按照矿有关规定直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督促整改或处罚。

第三条综合防尘设施实行挂牌编号管理,责任明确到人,要求牌板内容规范、齐全,字迹清晰。

第四条各井下单位必须严格按要求定期对所管辖区域进行巷道冲尘。(采掘工作面每班冲尘一次,采区

轨道、运输机巷、分机巷、大巷每天冲尘一次)。

第五条爆破作业前后严格按规定要求对施工区域进行洒水降尘,割煤、掘进、爆破、喷浆、皮带(刮板运输机)运输、耙斗机装渣等作业时,必须按规定要求使用降尘设施进行降尘。

第六条打钻时必须按规定要求安设防喷装置进行降尘,并在下风侧按要求安装使用全断面捕尘网。

第七条对各机电设备、线路上的粉尘,不允许水管直冲,只允许使用干布拂掉上面浮尘。

第八条提高意识,入井人员隐患排查过程中,提高综合防尘隐患信息权重。

第五章隔爆设施安设规定

第一条隔爆水棚安装规定:

(一)在下列地点必须安设主要隔爆棚:

(1)矿井两翼与井筒相连通的主要运输大巷和回风大巷。

(2)相邻采区之间的集中运输巷道和回风巷道。

(3)相邻煤层之间的运输石门和回风石门。

(二)在下列地点必须安设辅助隔爆棚:

(1)采煤工作面、回风巷道。

(2)采区内的煤和半煤岩掘进巷道。

(3)采用独立通风,并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其他巷道。

(4)与煤仓相通的巷道。

(三)水棚设置位置:

(1)水棚应设置在直线段且坡度平缓巷道中心,确保覆盖巷道全断面。

(2)水棚与巷道交叉口、转弯处的距离保持在50~75m,与风门的距离需大于25m。

(3)水袋棚应在距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60~200m和距掘进巷道迎头60~200m处安设(首列距离)。

(四)水棚的水量:

水棚组的用水量按巷道断面计算,主要水棚不低于400L/m2,辅助水棚不低于200L/m2,整体设置要有不少于10%的富余量。

水袋的布置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断面S≤10m2时,nB/L*100≥35%

断面10m2≤S≤12m2时,nB/L*100≥50%

断面S≥12m2时,nB/L*100≥65%

式中:N——排棚的水袋个数

B——水棚迎风断面宽度

L——水棚所在水平巷道宽度

(五)水棚的安装标准

(1)水棚的排间距为1.2~3.0m,每组水棚的排间距、吊挂高度应保持一致、美观。主要水棚的棚区长度不小于30m,辅助水棚的棚区长度不小于20m。

(2)水袋之间的间隙与水袋同支架或巷道之间的间隙之总和不大于1.5m(除风筒),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1.8m,两个水袋之间的间隙不得大于1.2m。

(3)水袋边与巷道壁、支架、顶板、构物架之间距离不得小于0.1m,水袋底部到顶板(顶梁)的距离不得大于1.6m,如大于1.6m,则必须在该水袋上方增设一个水袋。

(4)水棚距巷道轨面向上不小于1.8m。水棚应保持统一高度,需要挑顶时,水棚区的巷道断面应与前后各20m长的巷道断面一致。

(5)吊挂水棚的挂钩采用易脱钩吊挂(挂钩应焊在水棚架上),挂钩位置要对正,每对挂钩方向要相向布置(钩尖与钩尖相对),挂钩采用4~8mm的圆钢,挂钩角度为60±5°,勾尖相对,弯钩长度25mm。

(6)在有支护的巷道中进行吊挂水棚的操作时,不得破坏原有支护,确需改变的,要制定专门措施,按措施施工,隔爆水棚架不许直接吊挂在巷道钢网上。

(7)巷道顶部为U钢支护的巷道,水棚架可直接吊挂在U钢上;巷道顶部喷浆的巷道,需在两帮打眼,架设2寸钢管,水棚架固定在钢管上;巷道顶部采用钢带梁支护的,把2寸钢管用油丝绳吊挂在钢带梁或锚杆托盘上,水棚架固定在钢管上。

(8)隔爆棚要经常保持水袋完好和规定水量,及时清除水袋内杂物和更换水质。

第二条隔爆水棚管理规定

(一)各地点的隔爆水棚按照管辖区域划分,谁的区域谁安装、管理、维护。

(二)各单位严格按照隔爆水棚的安装标准安装和移动隔爆水棚,安装完毕后清理现场留下的杂物。

(三)水棚管理单位经常对水棚架及吊挂绳进行检查,发现腐蚀严重的及时更换。

(四)各单位必须对隔爆水袋吊挂管理牌板,牌板保持字迹清晰,隔爆水袋实行编号管理。牌板规格:500×400mm(后附牌板内容要求)。

(五)管理单位,定期检查水袋的质量,保证不漏水、不歪斜、袋体干净。

(六)水棚管理单位要经常保持水袋的完好和规定的水量,根据水袋内水的蒸发速度合理安排巡检周期,有烂袋或水量不足的,要及时更换或补充水量。

(七)水袋内不可装入煤块、岩块等物体,水袋内如果混入煤尘大于5%时应及时更换。

(八)在拆除、移动隔爆水棚时,原水袋里的水可就近流入水泵窝,巷道中不允许形成积水。

(九)各单位要对本单位所辖的隔爆水棚建立精细化管理台账,对水棚的安装情况、巡检、维护情况等进行登记备查。

第六章综合防尘设施安设规定

第一条防尘罩安装要求:

(一)针对运输巷在出煤运转时煤尘较大现象,各单位必须按规定要求在转载点加设喷雾和“全封闭防尘罩”,防尘罩用骨架固定牢固,宽度与皮带边管一致,并及时去除皮带毛边和托辊上缠绕的绒线。

(二)皮带(刮板)运输机穿墙时必须在墙两侧安设“全封闭式穿墙防尘罩”,与墙体连接处用水泥抹缝或使用风筒布包严,严格控制漏风防止扬尘。

第二条全断面捕尘网及净化水幕安装要求:

(一)在采掘、打钻、喷浆、维修施工中的过程中,如果产尘不能从源头根治,需按要求安装覆盖全断面的铁骨架捕尘网及净化水幕。各采掘进工作面在回采、迎头切割、爆破、出渣等产尘作业时,必须提前开启降尘水幕、各转载点及巷道内降尘设施,待巷道无尘飞扬或出渣后方可关闭。

(二)捕尘网及净化水幕安装标准:

捕尘网:安装覆盖全断面捕尘网时,必须做到接顶、接帮、接底,每0.2m用扎丝与巷道钢网或棚梁进行捆扎,10㎡及以上巷道断面要求纵、横骨架各不少于2道,并均匀布置,安装时做到垂直巷道顶、底板,并设置能向外开关宽0.8 m、高1.7m的行人小门。捕尘网靠巷道下坡方向必须开挖横向水沟,并通过纵向水沟引入附近泵窝,保证巷道无积水。

(三)开关水源:防尘水管必须专用,如果需要在同一地点使用水源,必须加装三通,阀门必须在行人侧,方便开闭。

(四)净化水幕:净化水幕必须用骨架固定,位置安设在捕尘网回风侧,顶板以下0.2m处,喷雾与门帘相隔0.3m,喷雾迎风喷射水雾,喷雾射流上面与巷道顶板平行,并保持水源充足、各喷头畅通,打开后能雾化巷道全断面。

第三条捕尘网及净化水幕安装位置:

(一)综采工作面:在回风巷距切眼30~60m范围内安设两道捕尘网及净化水幕,回风川口安设一道捕尘网及净化水幕,并在捕尘网处对地面硬化和构筑蓄水池,利用风泵抽水,

(二)炮掘工作面:为防止放炮崩坏捕尘网及净化水幕,应安装在距迎头60~80m范围内,回风川口安设一道捕尘网及净化水幕,并在捕尘网处对地面硬化和构筑蓄水池,利用风泵抽水。

(三)机掘工作面:安装在距迎头60m范围内,不影响掘进机、耙斗机等正常运行。回风川口安设一道捕尘网及净化水幕,并在捕尘网处对地面硬化和构筑蓄水池,利用风泵抽水。

第四条全断面喷雾安装要求:

(一)喷雾杆安装在顶板以下0.2m处,喷头应对着喷雾杆的进风侧,喷头迎风喷射水雾,水雾能够覆盖巷道全断面。

(二)安装位置:距工作面迎头20m范围内安装一道覆盖全断面喷雾。

第五条其它喷雾安装要求:

(一)在采面机巷距切眼30~60m范围内安设两道全断面喷雾。

(二)炮掘工作面,在距迎头20m范围内安设一道能覆盖全断面的净化水幕,爆破时必须开启净化水幕进行降尘。

(三)掘进机的内外喷雾:使用掘进机作业时,应使用内、外喷雾装置,内喷雾水压不小于3MPa、外喷雾水压不小于1.5Mpa,如果内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小于3MPa或无内喷雾装置,则必须使用外喷雾装置。

(四)掘进机喷雾:安装2组喷雾在扒爪上方,每个不少于2个喷头。

(五)采面必须安设架间喷雾,每组喷雾不少于2个喷头,综采使用架前梁端联动喷雾,喷雾压力不得小于1.5Mpa(喷头出水呈雾化状态即可)。

(六)皮带(刮板)运输机各转载点安装降尘喷雾

装置,喷头数量不少于2个。在机头下风侧10m处安设全断面净化水幕,严格控制好喷雾水量,既起到降尘作用,又不能让水量过大形成水煤。

(七)打钻作业时,必须在施工点下风侧30~50m 范围内安设能覆盖全断面的捕尘网及净化水幕。

(八)总回风巷按规定要求安装能覆盖全断面的净化水幕。

第六条喷雾间距的设置要求:

(一)巷道断面为梯形喷雾间距的设置要求:喷雾杆上的喷雾头间距保持在0.5m之内,喷雾杆安装在回风侧(喷雾迎风喷射水雾后,扩散角度更大,防尘效果较好),距水幕帘0.3m。

(二)巷道断面为拱形喷雾间距的设置要求:由于巷道是拱形,喷雾杆也要做一定弧度,喷雾头间距保持在0.5m。

(三)其它地点的喷雾头间距可参照以上要求设置。

第七条其它说明:

(一)各单位若有更好的除尘、降尘设施,经通风区现场鉴定认可后,可替代上述各种相关喷雾。

(二)所有安设的喷雾,施工作业中必须按要求使用(皮带拉湿煤、稀煤时,可不开皮带喷雾)。

第七章矿井综合防尘处罚规定

第一条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中平能化集团严格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若干规定、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和隐患排查整改及责任追究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定综合防尘处罚规定如下:

第二条综合防尘管理有下列情况者,对责任单位罚款2000~5000元,对责任单位正职罚款1000~2000元,对责任单位分管副职罚款500~1000元,对责任业务科(区)室分管副职罚款300~500元。

(一)沉积煤尘超过规定(长度超过5m,厚度超过2mm)按粉尘超限事故进行责任追究;

(二)在上级部门检查时查出综合防尘相关问题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第三条综合防尘管理有下列情况者,对责任单位罚款2000~3000元,对责任单位队长、书记各罚款300~500元,对现场跟班干部罚款200元,对当班班长罚款100元。

(一)爆破作业前后不按规定进行洒水灭尘或爆破

作业时不按规定使用降尘喷雾;

(二)采煤机、掘进机开机不使用内、外喷雾或喷雾达不到降尘效果;

(三)打钻不按规定要求安设、使用捕尘网及净化水幕、防喷装置或综合防尘设施降尘效果不好;

(四)综合防尘设施和隔爆设施未编号管理、未按规定挂牌管理,或牌板污损、字迹不清;

(五)爆破作业未实现湿式打眼或打钻;

(六)不按规定安设、使用捕尘网、净化水幕、降尘喷雾装置或“全封闭防尘罩”等综合降尘设施,或捕尘网、净化水幕不能覆盖全断面;

(七)采煤工作面未按规定安设、使用架间水幕,或水幕未接水源;

(八)防尘罩未按规定安设或达不到降尘效果;

(九)运输大巷、采区进回风巷、采掘工作面等无洒水管路、管路无水或未按规定洒水冲尘;

(十)防尘供水量、水质或供水压力达不到规定要求;

(十一)未按规定设置隔爆设施,或隔爆设施数量不足、水量不足的,隔爆水棚挂钩不符合规定角度、用铁丝等其他代替挂钩;

(十二)捕尘网、净化水幕、隔爆水棚距迎头距离超过规定要求;

(十三)井上、下各转载点、装载点、卸载点,降尘喷雾设施不齐全或不按规定使用、位置不当、未接水源;

(十四)采掘工作面回风川栅栏处未安设覆盖全断面的捕尘网和降尘喷雾、未硬化底板、未及时抽排降尘积水或达不到降尘效果;

(十五)采煤工作面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煤层注水,或注水效果达不到规定;

(十六)生产作业时未使用降尘设施或达不到降尘效果;

(十七)未严格执行规程规定的其他防尘措施;

第四条综合防尘管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2000元,对责任单位队长、书记各罚款200~300元,对包区(包头)责任者罚款100元。

(一)产尘作业地点施工人员未按规定要求佩戴防尘口罩;

(二)入井和回收设备时遗留浮煤过多或未洒水降

尘;

(三)不按规定每班冲尘;

(四)未及时、准确记录综合防尘台账;

(五)不按规定日期报送综合防尘工作月总结;

(六)井下偷窃或损坏综合防尘设施或隔爆设施;

(七)破碎机未安装防尘罩和喷雾装置;

(八)对降尘设施阀门未安设在行人侧;

第五条对综合防尘措施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单位,通风区在矿早晨会上通报并进行责任追究,情节严重的,责任单位在早晨会或安办会上做检查发言。

2012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煤矿 综 合 防 尘 管 理 制 度

目录 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2) 第一节综合防尘齐抓共管责任制 (3) 第二节防尘措施管理规定 (4) 第三节隔爆措施管理规定 (5) 第四节粉尘冲刷制度 (6) 第五节粉尘监测制度 (7) 第六节其它规定 (8) 第七节监督检查制度 (8) 第八节综合防尘考核奖惩制度 (9) 第九节综合防尘责任追究制度 (10) 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关于防治粉尘危害的各项规定,进一步明确各单位、部门在矿井综合防尘工作中的职责,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杜绝井下粉尘堆积和有效降

低粉尘对职工的危害,防止煤尘爆炸事故的发生,保护职工的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我矿防尘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节综合防尘齐抓共管责任制 一、矿长对综合防尘工作全面负责,定期检查各有关部门综合防尘工作开展情况,解决综合防尘工作所需人力、物力和资金,及时分析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保证综合防尘工作正常进行。 二、技术负责人直接领导防尘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实施、检查综合防尘工作规划、计划和措施。 三、各区队负责本区域的防尘工作,矿安监科对各区队的防尘工作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四、技术负责人对矿井综合防尘的技术管理工作全面负责,负责组织制定每年度综合防尘措施、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及相关管理制度;参与审查矿井采区防尘系统设计,审批采掘作业规程中的综合防尘措施;负责呈报综合防尘报表;负责组织防尘设施的交接、验收;负责井下防尘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五、安监科负责对有关防尘法规及各项防尘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违反综合防尘法规,破坏各种防尘设施的单位和个人实行处罚;参与新采区、采掘工作面的综合防尘措施的验收;参与尘肺病检查、治疗统计工作。 六、机电队负责全矿的防尘管路的安装与维护由,负责矿井隔爆设施的安装与维护;维修工负责分管范围的巷道的粉

综合防尘管理考核奖惩办法(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综合防尘管理考核奖惩办法(新 版)

综合防尘管理考核奖惩办法(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为进一步强化综合防尘工作领导,提高我矿井综合防尘管理水平,增强矿井抗灾能力,改善井下职工劳动工作环境,结合开滦(集团)总技字(2012)268号文件精神,特制定矿井综合防尘管理考核奖惩办法: 一、综合防尘管理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开滦(集团)总技字(2012)268号文件精神,切实把综合防尘工作列入正常的管理当中,坚持综合治理,完善综合防尘系统,使矿井综合防尘工作纳入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轨道,进一步改善矿井职工安全工作环境。 二、综合防尘具体管理职责 矿长:对综合防尘工作负全面责任,安排定期检查,平衡综合防尘工作,解决综合防尘工作所需要的人力、财力、物力,保证综合防尘工作的实施。 企业业主:负责综合防尘工作人力、财力、物力的支持,对职工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加强煤矿综合防尘工作,防止煤尘爆炸事故,保证职工身体健康,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新矿井的地质检测报告中,必须有所有煤层的煤尘爆炸性鉴定资料。生产矿井每延伸一个新水平,应进行一次煤尘爆炸性鉴定工作。 二、矿井综合防尘工作由通风科负责,总工程师负责防治粉尘技术管理工作。矿井要成立综合防尘领导组。通风科要有专门防尘队伍,综合防尘工作必须齐抓共管,明确防尘责任和范围,并建立严格的工作制度和考核办法。 三、必须建立完善的静压洒水系统,地面建筑两个同等容量的蓄水池,容量不得小于200立方米。 四、井下防尘管路(包括主管、支管)的管径选择,要满足生产和防尘洒水的需要,防尘管路必须敷设到所有的采掘工作面、溜煤眼、运输机转载点、回采工作面回风道,井下主要巷道每隔50米安设一个三通和阀门,上下山及正在掘进的其它巷道中所敷设的防尘洒水管路上,每隔100米应安设一个三通和阀门,以供清洗巷道使用,回采工作面的进、回风顺槽敷设的防尘洒水管路,必须每隔100米设一个三通和阀门。 五、防尘用水水质必须达到要求,水质必须每季测定一次。采区

巷、采掘工作面巷道管路中,应安装过滤器,每月要冲洗一次过滤设施。 六、回采工作面防尘措施 1.回采工作面应进行煤层注水。 2.喷雾洒水设施,回采工作面必须有完善的防尘管路系统,进回风巷每50米设置一套三通阀门,根据巷道积尘情况及时清洗巷道,井下巷道不应有连续长度5m、厚度超过2mm的煤尘堆积。各种喷雾设施要符合下列要求: 2.1进、回风顺槽口以里50米、安全出口以外20—50米范围内各安装一道水幕,水幕覆盖全断面,灵敏可靠。出煤期间要正常使用,专人看管。 2.2采煤机必须安装内、外喷雾装置。截煤时必须喷雾降尘,内喷雾压力不得小于2MPa,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1.5MPa,喷雾流量应与机型相匹配。如果内喷雾装置不能正常喷雾,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4MPa。 2.3各转载点必须安装喷雾降尘装置,并能正常使用。 七、掘进工作面防尘措施 1.掘进工作面防尘管路,三通阀门安装齐全。打眼时必须采用湿式钻眼、水炮泥、放炮喷雾、冲刷井壁巷帮、装岩(煤)洒水和净化风流等综合防尘措施。掘进工作面回风流距工作面30米内必须至少设置两道净化水幕,水幕要封闭巷道全断面,喷雾、水幕灵敏可靠,雾化灭尘效果良好。

综合防尘措施和制度示范文本

综合防尘措施和制度示范 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综合防尘措施和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灭火工程粉尘防治措施 1.粉尘主要来自露天采场、排土场以及道路扬尘等, 对采掘工作面。根据工作面的需要进行喷洒水;洒水车往 返坑内外路面进行洒水,路面洒水是行之有效降尘的办 法。当路面尘土的含水量达到10%以上时,粉尘就不会扬 起。 2.洒水车跟班洒水,使运输道路在生产期间保持潮 湿,减少道路粉尘污染,改善矿区环境。 3.钻机在工作面穿孔作业时,须戴防尘面具,保证身 作业人员的体健康。 二、灭火工程粉尘防治制度 1、钻机穿孔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和防尘面具,安全员

负责检查; 2、洒水车跟班洒水,在生产期间必须保持采场、排土场、煤场运输道路潮湿,生产经理负责安排落实。 三、此措施自下发之日起施工队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实施细则(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实施细则(标 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实施细则(标准版) 为了搞好矿井的综合防尘工作,改善煤矿工人井下作业环境,减少粉尘对职工身体的危害,杜绝煤尘爆炸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矿成立综合防尘领导组(详见一通三防组织机构) 防尘办公室设在通风科,办公室主任:杨建全,电话:8008。 第二条矿长是防治粉尘危害的第一责任者,副组长负责各自分管范围内防尘的领导和宣传监督工作,矿总工程师对粉尘治理工作负技术责任,每月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召开综合防尘专业会议,研究、总结、布置综合防尘工作,解决综合防尘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第三条各科的科长、主管防尘的副科长、各队的队长是综合防尘第一责任者,各科主管工程师、各队技术负责人负责防治粉尘的技术责任,井下各主要生产队组必须建立完善的综合防尘台帐,每

月28日前报综合防尘办公室,综合防尘办公室负责各区、科、队的防尘验收及业务管理工作。 第四条井下各队指定一名副职专门负责综合防尘工作,负责本单位防尘的日常管理工作,各单位将人员报通风科备案,测尘组主要负责矿井粉尘浓度的测定工作,定期化验各开采煤层爆炸指数、水份及粉尘分散度、粒度、游离二氧化硅,并及时把各化验结果呈送有关单位及相关领导,全面掌握、了解全矿井各生产单位粉尘浓度变化情况,参加全矿井旬、月、季综合防尘大检查,及时将各生产队组综合防尘检查情况评分定级,并写出书面材料,把检查情况上报矿领导及有关部门。 第五条综合防尘办公室负责全矿井队组防尘报表收集、管理、上报工作,坚决做到报表及时、准确、可靠,并将各类报表及原始记录装订成册存档。 第六条安监站矿工会负责全矿井生产单位的防尘设施监督、检查、协调工作。 第七条通风科技术主管负责全矿井防尘管路、三通阀门及防尘

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为加强煤矿综合防尘管理,保障职工身体健康 和预防煤尘爆炸,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16)第187 条“煤矿应当每年制定综合防尘措施、预防和隔绝煤尘爆 炸措施及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煤矿应成立综合防尘领导小组,明确防尘工作 责任人、管理者及职能科室。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鉴 定煤尘爆炸性;制定年度综合防尘、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 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煤矿总工程师每月应组织召开一次粉尘防治专 题会议,研究、总结、布置综合防尘工作,及时解决综合 防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煤矿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2016)第

644 条要求建立完善防尘供水系统。防尘管路吊挂平直,不漏水;三通阀门便于操作。 (五)煤矿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2016)第646 ~653 条要求采取综合防尘措施。 (六)主、副井井底车场,采区进、回风巷,采煤工作面各巷道,掘进巷道,煤仓(溜煤眼)放煤口,转载点等地点必须敷设供水管路,按要求设置风流净化水幕和喷雾洒水装置,胶带输送机巷供水管路每隔50m 装设一个三通和阀门,其它巷道供水管路每隔100m 装设一个三通和阀门,用于冲洗井壁巷帮。 (七)定期冲洗巷道积尘。主要大巷、主要进回风巷每月至少冲洗1 次,巷道中无连续长5m、厚度超过 2mm 的煤尘堆积。 (八)通风防尘部门负责全矿井综合防尘工作的业务管理,施工人员认真落实综合防尘措施。

(最终版)综合防尘管理规定

平煤股份十〔〕号 关于印发《十矿矿井综合防尘 管理规定》的通知 矿属各单位: 《十矿矿井综合防尘管理规定》已经矿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各单位认真予以贯彻执行。 2017年10月日 平煤股份十矿办公室2017年10月日印发 校对:张文青 十矿矿井综合防尘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强化“一通三防”工作齐抓共管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各单位及个人综合防尘工作职责,推进矿井综合防尘建设,消除井下粉尘危害,保护职工健康,促使职工牢固树立“煤尘超限就是事故”的防尘理念,实现安全生产。根据平煤股份综〔2011〕12号和《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安监总煤调〔2010〕121号文件要求,结合矿井实际情况,特制定十矿矿井综合防尘管理规定。 一、成立十矿矿井综合防尘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生产矿长总工程师采煤矿长开拓矿长 机电矿长安全矿长 成员:通风副总生产副总采煤副总开拓副总 防突副总机电副总安全副总通风区长 采煤区长开拓区长机运区长安检区长 标准化科长职安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通风区。通风区长兼办公室主任。通风区设专职人员负责全矿井综合防

尘管理工作。 二、各综合防尘领导小组职责 第一条组长职责:定期对综合防尘领导小组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及时帮助解决综合防尘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第二条副组长职责:全面落实“一通三防”工作齐抓共管责任制,协调解决各基层单位之间出现的各种问题,保证综合防尘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小组成员职责:合理安排人力、物力、财力,保证综合防尘各种设施正常安装和使用。 第四条矿长是综合防尘建设的第一负责人;矿总工程师是矿井综合防尘建设的直接负责人;各战线领导和分管副总负责所辖各项业务范围的综合防尘工作;队长是本队综合防尘第一责任人,负责矿井综合防尘建设的相关责任落实;通风区负责矿井综合防尘建设监督检查和资料汇总工作,安检部门负责矿井综合防尘设施的安装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一章综合防尘管理规定 第一条通风区是全矿井综合防尘工作的职能管理科室, 对矿井综合防尘工作、隔爆及粉尘测定工作负责。 第二条建立防尘齐抓共管制度。采煤、开拓掘进、机电运输、安全、通风、防突等部门都要建立综合防尘岗位责任制。 第三条通风区、调度室、安检科、质量标准化科和各业务主管科(区)室(有责任)负责对各单位所管理的防尘管路、设施和隔爆设施完好状况和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第二章综合防尘责任及区域划分 第一条采煤战线责任区 采面切眼、风巷、机巷溜子机头与皮带搭接处10米范围、采面风巷通瓦专回风川、风巷车场。防尘工作内容:冲尘、转载点喷雾、捕尘网及净化水幕、回风川捕尘网及喷雾、隔爆设施、净化水幕(风水联动装置、自动喷雾)、采面架间喷雾的安装和正常使用、采煤机内外喷雾使用维护及采面浅孔注水。 安装队负责全矿主要进风巷供水管路的安装维护、备用工作面和回收工作面的巷道冲尘工作及净化水幕、

综合防尘管理规定分析

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新三矿 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矿综合防尘管理,防止煤尘事故,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保障矿井安全生产和职工身体健康,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井下粉尘防治工作依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矿现阶段综合防尘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成立综合防尘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回采矿长、开掘矿长、机电矿长、后勤矿长 组员:各专业主管副总、安全管理部部长、副部长、生产技术部主任、副主任、各基层单位区科长、技术主管 综合防尘日常事务由综合防尘办公室负责处理,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部,主任为安全副总,副主任为通风区区长、生产技术部主管通风副主任。 组长定期主持研究解决综合防尘工作,各分管副矿长和分管副总对其分管范围内的综合防尘工作负责。通风区、安全管理部负责对综合防尘工作监督检查,采煤区、开掘区、综掘区、机运区、通风区、运销科、服务部等单位正职、技术主管对所管辖范围内的综合防尘工作负责。 二、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加强综合防尘管理 1.综合防尘日常管理由综合防尘办公室负责处理,组长、副组长每月5日前组织各基层单位防尘区长、防尘员召开例会,同时对其进行培训。 2.通风区为矿井综合防尘主管单位,下设防尘班,配备专职防尘人员,并配备主管防尘工作的区长、队长和技术员,认真开展矿井综合防尘的各项工作;采区、开掘区、综掘区每个单位必须配备2名专职防尘人员,且

每个生产头面每班必须配备一名兼职防尘员,机运区、运销科、服务部必须配备1名专职防尘人员,各单位防尘员名单报综合防尘办公室备案。 防尘人员在本单位区、科长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综合防尘工作。 3.采区、开掘区、综掘区、机运区、通风区、运销科、服务部及各单位必须明确一名区(科)长主管本单位的综合防尘工作,防尘员负责本单位综合防尘具体工作的落实,并负责对所辖区段内的防尘设施进行维护,保证防尘设施的正常使用,每月必须参加综合防尘例会及培训。 三、责任区划分: 按照谁使用谁安装、谁维护、谁管理的原则,对全矿综合防尘设施责任区划分如下: 1.井下主要运输大巷、副巷、副暗坡的综合防尘设施由通风区负责安装、维护和管理。 2.- 3.5皮带道、-3.5车场、-390主皮带机道、主暗坡、平巷人行车车场、东翼主皮带机道及翻罐笼处的综合防尘设施由机运区负责安装、维护和管理。 3.大巷片口以里(包括各单位自接的与大巷主管路搭接的水门和管路)包括采掘工作面、上下顺槽、转载点及各类硐室的综合防尘设施由使用单位负责安装、维护和管理。 4.工业广场综合防尘工作由生产服务部负责。 5.煤厂、选煤楼及周边综合防尘工作由运销科负责。 6.各单位需在防尘主管路上搭接支管时,必须提前写出书面申请,经主管通风副总或以上领导审批同意后递交通风区,由通风区派员现场监督。 7.各单位要建立综合防尘设备管理台帐,详细记录在册数量、型号、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新疆拜城大宛其煤业有限公司大宛其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及责任制 通风科 2013年

煤矿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总则 坚持矿井综合防尘管理“齐抓共管、分工负责”的原则和防尘设施“谁使用、谁管理、谁维修”的原则。 第二部分综合防尘齐抓共管责任制 一、防尘管理组织机构 组长:夏国法 副组长:曹志标朱广高韩新国马世祥 成员:宋明亮姚元元吴晓斌罗华山游有云 陈浩徐步周陈录智郭明玉曹国力谈明坤 魏家清俞飞陈拥军 二、齐抓共管责任制 (一)领导岗位责任制 1. 矿长:矿长是综合防尘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对综合防尘工作负全面责任。定期召开安全办公会,分析、研究并解决综合防尘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听取基层综合防尘工作情况汇报,重点解决综合防尘工作中人、财、物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主持会审矿井综合防尘长远规划,把综合防尘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矿井安全程度评估、企业升级和经营承包中去。 2. 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在矿长领导下,对全矿综合防尘工作直接负责。协助矿长组织召开综合防尘工作会议,研究总结和布置综合防尘

各项主要工作;组织制定防尘技术规划和防尘技术措施,组织用好防尘安全费用;负责组织审查矿井采区、采掘工作面防尘系统设计,保障系统完善;协调采、掘、机、运、通等相关单位的综合防尘工作;负责综合防尘先进经验和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 3. 生产矿长:在矿长领导下,对全矿井生产系统内的综合防尘工作直接负责。负责组织各采煤、掘进工作面防尘设施的验收和移交工作;负责落实生产系统防尘设施的管理和使用,积极为推广防尘新技术、新工艺提供场所和方便;负责抓好顶板管理措施的落实,防止和减少冒顶现象的发生,减少粉尘飞扬几率。 4. 机电矿长:在矿长领导下,对分管范围内的综合防尘工作直接负责。组织落实分管范围内的与综合防尘相关的问题和措施,保证井下机电设备完好,安全保护齐全,灵敏可靠,杜绝失爆现象和引爆火源,为推广防尘新技术、新工艺提供方便。 5. 安全矿长:负责对综合防尘有关规章制度、技术规范、标准、措施等执行情况及综合防尘安全费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综合防尘工作中做出成绩和违反综合防尘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奖惩,组织安监人员检查防尘设施的使用、完好情况,对查出的问题,督促有关单位采取措施,限期进行整改,对防尘设施的损坏进行分析,对防尘设施不全或粉尘浓度超标的工作地点,有权停止生产和作业。 6. 通风副总: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对全矿综合防尘工作负直接责任,并负有技术责任。协助总工程师组织审查矿井采区、采掘工作面防尘系统设计;组织制定防尘技术规划和防尘技术措施,组织用好防

煤矿综合防尘实施细则(2021)

煤矿综合防尘实施细则(2021)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314

煤矿综合防尘实施细则(2021) 为了进一步做到煤矿防尘,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必须最大限度的减少井下各产尘点的产尘量,提高捕尘、捉尘效果,针对目前的实际条件和装备水平,现制定以下煤矿综合防尘实施细 一、采煤工作面综合防尘措施 1、采煤工作面必须坚持实施煤体注水工艺,不注水或注水效果不好的地点严禁放炮落煤,对强行生产者按严重违章论处(班长、放炮员、技术员)。 2、采煤工作面煤层注水,必须严格要求把关,不能流于形式,按规定要求进行操作,保证注水效果,每班由安全员、调度员负责监督注水效果,注水结束后,注水人员必须填写注水记录,由跟班技术员验收签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否则按违章论处。

3、采煤工作面上班注水范围要保证够下班采煤,无注水地段不准生产。 4、采煤工作面必须坚持使用水泡泥,不准用煤粉或其他屯炮,否则不准放炮。 5、采煤工作面放炮结束后,必须坚持先洒水,减小煤尘飞扬。 6、采煤工作面和下巷溜子机头处,洒水喷枪等喷雾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随着工作面煤量的多少正确使用。无喷雾装置或喷头不管用,不准生产。 7、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必须有喷雾装置,并保证设施齐全、灵敏、可靠,能雾化整个通风断面。在生产期间,根据本区内工作情况,保持开启,严禁私自停止,否则,按严重违章论处。 8、采煤工作面在采舍帮煤时,尽量低位放煤,减小产尘量,并在放煤地点回风侧进行洒水降尘,不降尘不准出舍帮煤。 9、采煤工作面上、下巷必须保证每班冲刷、清扫一次,杜绝煤尘堆积,发现一处,追究班长及有关责任人责任。 二、掘进工作面综合防尘措施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实施细则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3954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实施细则标准版本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实施细则标准版 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为了搞好矿井的综合防尘工作,改善煤矿工人井下作业环境,减少粉尘对职工身体的危害,杜绝煤尘爆炸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矿成立综合防尘领导组(详见一通三防组织机构) 防尘办公室设在通风科,办公室主任:杨建全,电话:8008。 第二条矿长是防治粉尘危害的第一责任者,副组长负责各自分管范围内防尘的领导和宣传监督工作,矿总工程师对粉尘治理工作负技术责任,每月矿

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召开综合防尘专业会议,研究、总结、布置综合防尘工作,解决综合防尘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第三条各科的科长、主管防尘的副科长、各队的队长是综合防尘第一责任者,各科主管工程师、各队技术负责人负责防治粉尘的技术责任,井下各主要生产队组必须建立完善的综合防尘台帐,每月28日前报综合防尘办公室,综合防尘办公室负责各区、科、队的防尘验收及业务管理工作。 第四条井下各队指定一名副职专门负责综合防尘工作,负责本单位防尘的日常管理工作,各单位将人员报通风科备案,测尘组主要负责矿井粉尘浓度的测定工作,定期化验各开采煤层爆炸指数、水份及粉尘分散度、粒度、游离二氧化硅,并及时把各化验结果呈送有关单位及相关领导,全面掌握、了解全矿井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撰写人: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为了搞好矿井的综合防尘工作,改善煤矿工人井下作业环境,减少粉尘对职工身体的危害,杜绝煤尘爆炸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矿成立综合防尘领导组(详见一通三防组织机构) 防尘办公室设在通风科,办公室主任:杨建全,电话:8008。 第二条矿长是防治粉尘危害的第一责任者,副组长负责各自分管范围内防尘的领导和宣传监督工作,矿总工程师对粉尘治理工作负技术责任,每月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召开综合防尘专业会议,研究、总结、布置综合防尘工作,解决综合防尘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第三条各科的科长、主管防尘的副科长、各队的队长是综合防尘第一责任者,各科主管工程师、各队技术负责人负责防治粉尘的技术责任,井下各主要生产队组必须建立完善的综合防尘台帐,每月xx日前报综合防尘办公室,综合防尘办公室负责各区、科、队的防尘验收及业务管理工作。 第四条井下各队指定一名副职专门负责综合防尘工作,负责本单位防尘的日常管理工作,各单位将人员报通风科备案,测尘组主要负责矿井粉尘浓度的测定工作,定期化验各开采煤层爆炸指数、水份及粉尘分散度、粒度、游离二氧化硅,并及时把各化验结果呈送有关单位及相关领导,全面掌握、了解全矿井各生产单位粉尘浓度变化情况,参加全矿井旬、月、季综合防尘大检查,及时将各生产队组综合防尘检查情况评分定级,并写出书面材料,把检查情况上报矿领导及有关部门。 第 2 页共 2 页

第五条综合防尘办公室负责全矿井队组防尘报表收集、管理、上报工作,坚决做到报表及时、准确、可靠,并将各类报表及原始记录装订成册存档。 第六条安监站矿工会负责全矿井生产单位的防尘设施监督、检查、协调工作。 第七条通风科技术主管负责全矿井防尘管路、三通阀门及防尘设施的安装设计及技术指导工作,通风队成立专业的防尘队伍,负责采煤工作煤层打钻注水工作,定期冲刷回风大巷,回风下山及综采尾巷,提供全矿防尘设施安装地点及牌板设计,安装、维护、管理全矿井井下隔爆设施。 第八条综采队职责范围从工作面投产验收后至工作面收尾竣工验 收止,负责本工作面正、副巷绞车以里和转载机以里所有防尘设施使用、维护、管理工作,具体设施包括: 1、采煤机内外喷雾及维护,推广“清水加压泵与采煤机”联动技术,水压达到(规程)规定,安装角度合理,确保喷雾覆盖全滚筒。 2、所有的运输机(包括工作面溜煤头溜煤眼)必须使用装载点喷雾位置合理,使用正常。 3、采煤司机和移架工等工种应正常佩戴防尘口罩。 4、工作面架间喷雾推广使用自动喷雾装置,喷嘴使用组合型喷嘴,确保能覆盖煤机机道。 第 2 页共 2 页

综合防尘管理考核奖惩办法示范文本

综合防尘管理考核奖惩办 法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综合防尘管理考核奖惩办法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为进一步强化综合防尘工作领导,提高我矿井综合防 尘管理水平,增强矿井抗灾能力,改善井下职工劳动工作 环境,结合开滦(集团)总技字(2012)268号文件精 神,特制定矿井综合防尘管理考核奖惩办法: 一、综合防尘管理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开滦(集团)总技字(2012)268号文 件精神,切实把综合防尘工作列入正常的管理当中,坚持 综合治理,完善综合防尘系统,使矿井综合防尘工作纳入 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轨道,进一步改善矿井职工安全 工作环境。 二、综合防尘具体管理职责 矿长:对综合防尘工作负全面责任,安排定期检查,

平衡综合防尘工作,解决综合防尘工作所需要的人力、财力、物力,保证综合防尘工作的实施。 企业业主:负责综合防尘工作人力、财力、物力的支持,对职工个体防护和健康检查进行监督检查。 总工程师:对综合防尘工作负技术责任,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实施、检查综合防尘工作规划、计划和措施,负责综合防尘项目实施。 机电副矿长:负责综合防尘管路的协调、安装,负责矿井防尘水质要求达标工作。 安全副矿长:是本矿井安全生产的直接负责人,对矿井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是:负责防尘工作的落实与监督检查指导管理工作。 生产副矿长:防尘管路及防尘设施的安装、使用和日常维护进行监督检查工作。 经营副矿长:负责综合防尘工作中所需的物力、人力

矿井综合防尘措施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及管理制度

重庆市斗金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马达洞煤矿 防 尘 管 理 制 度 及 措 施 编制:通瓦部 2012年度

综合防尘、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管理制度 1、必须对所有煤层的煤尘爆炸性进行鉴定。煤尘的爆炸性由国家授权单位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果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2、在产生粉尘和受粉尘威胁的所有地点都必须采取煤尘措施。没有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和防尘设施不得生产。地面永久性水池每季检查一次,根据情况及时清挖,要安装过滤和净化设施,必要时还要有防冻和防杂物掉入的措施,确保防尘用水的水量和水质。 3、防尘用水管路应铺设到所有能产生粉尘和沉积粉尘、需要用水冲洗和喷雾的所有巷道和地点,包括:进回风井、主要进回风大巷、采区进回风巷、联络巷道、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开掘巷道,井上下所有装载、转载、卸载点。所有防尘管路和设施必须指定专人管理,至少每周巡检一次,管路不得通过封闭区域。防尘管路统一标准色为消防红。管路要吊挂平直、不拐死弯、接口不花接不漏水。防尘管路系统中按系统等级和需要安设入井前、采区、工作面、重点喷雾区域等多级水质过滤器并及时清洗,防尘用水的水质每半年化验一次。管路中的支管和阀门(手把)要齐全灵敏,井下洒水管路所有支管和阀门的规格型号必须统一,胶带巷的所有冲洗、转载喷雾、净化水幕的阀门都要安设在巷道行人侧。 4、矿井主要进回风巷、采区进回风巷、采煤面进回风巷、开掘巷道、装煤点和井上下其它需要风流净化的巷道都必须安设风流净化水幕并正常使用,运输巷内还应设自动水幕。水幕要吊挂平直,喷雾能封闭巷道全断面,雾化效果好。

5、井上下煤仓和溜煤眼放煤口,筛选点、破碎点、及所有转、装、卸载点应采取粉尘综合治理措施,都必须安设喷雾装置或除尘器并正常使用(必要时封闭)。煤仓和溜煤眼都应保持一定的存煤,有涌水时可放空但放空后放煤口闸板必须关闭并设置引水管。 6、每季度填制一次防尘系统图,标明水池位置及容量,管路布置长度及管径,设施布置及类别,水量水压测定位置及数据。 7、定期冲刷巷道积尘,冲洗前要先清净浮煤,冲洗时要做到无死角、无粉尘堆积,特别是各类联络巷、通风峒室等处,且要制定相关措施进行及时清扫冲洗。对容易造成煤尘堆积的地点要随时进行冲洗,巷道内严禁出现厚度超过2mm ,连续长度超过5m的煤尘堆积。 8、炮掘工作面应采取粉尘综合治理措施。必须采取湿式钻眼,供水压力0.3MP左右,但应低于风压0.1-0.2MP,耗水量2-3L/min,使排出的煤粉呈糊状;炮眼内应填塞充水量为200-250ML的自封式水炮泥;放炮时必须在距工作面10-15m处安装顶头风流净化水幕,雾幕覆盖全断面并在放炮后连续喷雾5min以上;放炮前后对工作面30m的范围冲洗巷道和落煤,出煤时喷雾、洒水。钻眼测点(4-5m)总粉尘和呼吸性粉尘的降尘率应分别≥85﹪和80﹪,放炮测点(放炮15min后工作地点)总粉尘和呼吸性粉尘的降尘率应分别 ≥95﹪和80﹪。 9、喷浆作业应采取粉尘综合治理措施。拌料前要洒水预湿,混合料粒粒径不超过15mm。喷射机上料口及排气口应配备捕尘除尘装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4194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1、矿井的地质精查报告中,必须有所有煤层的煤尘爆炸性鉴定资料。生产矿井每延伸一个新水平,应进行一次煤尘爆炸性试验工作。煤尘的爆炸性由国家授权单位进行鉴定,鉴定结果必须报集团公司生产技术处备案。各矿井应根据鉴定结果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2、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没有防尘供水管路的采掘工作面不得生产。主要运输巷、带式输送机斜井与平巷、上山与下山、采区运输巷与回风巷、采煤工作面运输巷与回风巷、掘进巷道、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卸载点及地面洗选、煤炭储装运系统等地点都必须敷设防尘供水管路。为矿井或

两个及以上采区服务的防尘系统要安设内径不小于150mm的管路,为一个采区服务的防尘系统安设内径不小于100mm的管路,只进行冲洗的防尘系统安设内径50mm的管路,采、掘、开巷道安设内径50mm――100mm的管路。防尘管路系统中应安设水质过滤器,支管和阀门要齐全,胶带运输巷道内的管路每50m设一个支管和阀门,其它巷道内的管路每100m设一个支管和阀门。各矿井每半年填制一次防尘管路系统图,并报集团公司生产技术处备案。 3、地面永久性水池的容量不得小于200m3并有备用水池,水池容量不得小于井下连续2小时的用水量。防尘用水的水质每半年化验一次,水质符合要求,悬浮物含量不超过150mg/L,粒径不大于0.3mm,PH值在6――9.5之间。 4、矿井的主要进回风大巷、采区进回风巷、采

综合防尘管理考核奖惩办法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1709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综合防尘管理考核奖惩办 法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综合防尘管理考核奖惩办法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为进一步强化综合防尘工作领导,提高我矿井综合防尘管理水平,增强矿井抗灾能力,改善井下职工劳动工作环境,结合开滦(集团)总技字(2012)268号文件精神,特制定矿井综合防尘管理考核奖惩办法: 一、综合防尘管理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开滦(集团)总技字(2012)268号文件精神,切实把综合防尘工作列入正常的管理当中,坚持综合治理,完善综合防尘系统,使矿井综合防尘工作纳入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轨道,进一步改善矿井职工安全工作环境。 二、综合防尘具体管理职责

矿长:对综合防尘工作负全面责任,安排定期检查,平衡综合防尘工作,解决综合防尘工作所需要的人力、财力、物力,保证综合防尘工作的实施。 企业业主:负责综合防尘工作人力、财力、物力的支持,对职工个体防护和健康检查进行监督检查。 总工程师:对综合防尘工作负技术责任,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实施、检查综合防尘工作规划、计划和措施,负责综合防尘项目实施。 机电副矿长:负责综合防尘管路的协调、安装,负责矿井防尘水质要求达标工作。 安全副矿长:是本矿井安全生产的直接负责人,对矿井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是:负责防尘工作的落实与监督检查指导管理工作。 生产副矿长:防尘管路及防尘设施的安装、使用和日常维护进行监督检查工作。

阳煤三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阳煤三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综合防尘工作,实现综合防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给职工创造良好的生产环境,特制定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综合防尘的指导思想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把综合防尘工作放在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和谐社会、和谐三矿的高度,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科技创新,超前规划,综合治理,确保投入,完善综合防尘基础设施;强化综合防尘责任制、完善考核制度;使我矿综合防尘工作进一步走上先进化、标准化的轨道,彻底改善井下职工的工作环境。 一、加强领导完善制度 矿长是防治粉尘危害的第一责任者,负责防尘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落实;矿总工程师对防尘工作负技术责任,负责编制、审批年度计划、安全技术措施和防尘规划;生产、衔接、机电副矿长负责分管区域内综合防尘工作的落实;安监处长负责日常防尘工作的监督和考核。 为了加强综合防尘管理工作,矿成立综合防尘领导组: 组长:余北建 副组长:郝宝慧商继庭管俊才孙建明翟献华乔计锁 成员:候文元郭有慧李修玉张海志张之云李大伟 吕维赟谢亚平孟青海魏富生张新连李路亮 赵满云张海昌闫海忠卢艳君王文国王新年 张军张志忠张瑞国姚润祥荆铭钰 矿综合防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通风工区,由赵满云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王文国刘保林吕小明杨书文郑燕军 凡接触粉尘作业队组的队长是防治粉尘的第一责任者,负责本队所辖范围的防尘工作。

采煤、掘开、机电、运输、通风、回收工区及扩四区相应成立综合防尘领导小组,工区行政正职任组长,负责生产、技术、安全的副职及采、掘、开、机、运、通队长为成员,行政领导对综合防尘所需人财物全面负责,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分区包片,各工区要建立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二、综合防尘工作职责 1、采煤工区职责 1)负责采煤工作面进、回风供水主管路及消尘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供水管路及消尘设施过滤器的安装、使用和维护,要定期清洗过滤器,并留有记录。 2)负责单一煤层采煤工作面短壁注水。 3)负责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道的冲洗,并留有记录。 4)负责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道隔爆水棚设施的水量和曰常维护工作。 5)负责各转载点机头安装防尘罩和自动喷雾。 2、掘开工区职责 1)负责掘开工作面巷道供水主管路及消尘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供水管路过滤器及消尘设施过滤器的安装、使用和维护,要定期清洗过滤器,并留有记录。 2)负责掘开巷道及工作面的冲洗、洒水,并留有记录。 3)负责采用湿式打眼,爆破使用水炮泥、爆破喷雾。 4) 负责掘开巷道隔爆水棚设施的水量和日常维护工作。 5)负责各转载点机头安装防尘罩和自动喷雾,按规定安设除尘风机。 6)负责掘进工作面防突打钻注水。 3、机电工区职责 1)负责所有电车路巷道,采区进、回风巷道,溜煤眼下口、翻罐

最新综合防尘措施汇总

2011年综合防尘措施

旺岭煤矿综合防尘措施 煤矿生产过程中采、掘、装、运等各个生产环节都有大量粉尘产生,要把空气中的含尘浓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以内,必须同时采取多种防尘措施。较行之有效的综合防尘八字措施:风(通风除尘)、水(湿式作业)密(密闭尘源)、护(个体防护)、革(技术革新)、管(科学管理)、教(宣传教育)、查(定期检查)煤矿矿井综合防尘措施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中关于矿井综合防尘的规定,为消除粉尘危害,防止煤尘爆炸事故的发生;保护职工的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防尘措施。 一、成立防尘组织机构 组长:安海 副组长:靳立全、李永 成员:赵业山、徐波、肖光生、徐加坤、刘灿忠 (一)、责任划分 1、按标准要求设置好防尘设施。采煤、机电、掘进等各部门都要在本职工作范围内对粉尘防治工作负责。重点是:各部门必须管好、用好其管辖区内的防尘设施。 2、①井下各地点的防尘、防爆设施的设置、挪移、维修等工作由通风队负责。各地点防尘设施的使用由其责任区队组负责,并附有看护责任。

②当各地点的防尘设施(如:供水管路及三通、闸阀、连接过道的软管等)需要更换或出现故障及其他原因致使防尘设施不能正常使用时,负责使用的作业人员必须及时通知矿调度室或通风队。 ③当供水水压、流量不稳定或水压、流量不符合要求时,由通风队负责调整水压和流量。 ④井下各采掘、喷浆、巷修和其它作业地点供水防尘管路及其附属的闸阀、三通的延接和安设由通风队负责。 ⑤井下所有地点的防尘设施由通风队防尘工定期进行巡回检查维护,采掘地点每圆班不少于一次,行人较少的巷道每星期不少于两次。 ⑥粉尘防治责任区的划分(冲刷巷道的具体使用)各采面(即进风侧20米和回风侧120米范围内)和各掘进工作面从局扇住里的煤尘清洗工作,由施工单位负责定期进行洗(扫)尘,由各采掘队队长负责,生产矿井将煤尘管理和洗尘安全措施编入作业规程中,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减少和降低产尘量。 1、采煤工作面: ⑴、回风巷超前支护20m至工作面,前顺槽至工作面范围的防治粉尘工作由采煤队负责(主要是正确使用转载机处的喷雾和巷道积尘的清(扫)洗)。 ⑵、前顺槽至溜煤眼或煤仓的煤尘防治工作由回采队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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