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外签订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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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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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概况 领导专栏 政策法规 通知公告 计划规划 税收统计 人事信息 财政信息 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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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11月14日 星期三
最新文件 政策解读 税收协定 税收法规库 EFFECTIVE TAX TREATIES 序号 Serial No. 1 国家 Country 日本 JAPAN 美国 U.S.A. 法国 FRANCE 英国 U.K. 比利时 BELGIUM ①德国 GERMANY 马来西亚 MALAYSIA 挪威 NORWAY 丹麦 DENMARK 加拿大 CANADA 瑞典 SWEDEN 新西兰 NEW ZEALAND 泰国 THAILAND 意大利 ITALY 荷兰 THE NETHERLANDS ②捷克和斯洛伐克 15 (适用于斯洛伐 克) CZECHOSLOVAKIA 16 波兰 POLAND 澳大利亚 AUSTRALIA ③前南斯拉夫 (适用于波黑) 1988.6.7 1989.1.7 1990.1.1 1987.6.11 1987.12.23 1988.1.1 签署日期 Signed on 1983.9.6 生效日期 Effective from 1984.6.26 执行日期 Applicable since 1985.1.1
我国对外签订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一览表
发布日期:2011年03月28日
行政权力公开 办税公开 重大决策 3 2
1984.4.30
1986.11.21
1987.1.1
1984.5.30
1985.2.21
1986.1.1
4
1984.7.26
1984.12.23
1985.1.1
*
1985.4.18
1987.9.11
1988.1.1
5
1985.6.10
1986.5.14
1985.1.1/7.1
6
1985.11.23
1986.9.14
1987.1.1
7
1986.2.25
1986.12.21
1987.1.1
8
1986.3.26.
1986.10.22
1987.1.1
9
1986.5.12
1986.12.29
1987.1.1
10
1986.5.16
1987.1.3
1987.1.1
11
1986.9.16
1986.12.17
1987.1.1
12
1986.10.27
1986.12.29
1987.1.1
13
1986.10.31
1989.11.14
1990.1.1
14
1987.5.13
1988.3.5
1989.1.1
17
1988.11.17
1990.12.28
1991.1.1
18
1988.12.2
1990.1.1
19
保加利亚
1989.11.6
1990.5.25
199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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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LGARIA 20 巴基斯坦 PAKISTAN 科威特 KUWAIT 瑞士 SWITZERLAND 塞浦路斯 CYPRUS 西班牙 SPAIN 罗马尼亚 ROMANIA 奥地利 AUSTRIA 巴西 BRAZIL 蒙古 MONGOLIA 匈牙利 HUNGARY 马耳他 MALTA 阿联酋 30 UNITED ARAB EMIRATES 31 卢森堡 LUXEMBOURG 韩国 KOREA 俄罗斯 RUSSIA 巴新 PAPUA NEW GUINEA 印度 INDIA 毛里求斯 MAURITIUS 克罗地亚 CROATIA 白俄罗斯 BELARUS 斯洛文尼亚 SLOVENIA 以色列 ISRAEL 越南 VIET NAM 土耳其 TURKEY 1994.3.12 1995.7.28 1996.1.1 1993.7.1 1994.7.14 1995.1.1 1989.11.15 1989.12.27 1989.1.1/7.1
21
1989.12.25
1990.7.20
1989.1.1
22
1990.7.6
1991.9.27
1990.1.1
23
1990.10.25
1991.10.5
1992.1.1
24
1990.11.22
1992.5.20
1993.1.1
25
1991.1.16
1992.3.5
1993.1.1
26
1991.4.10
1992.11.1
1993.1.1
27
1991.8.5
1993.1.6
1994.1.1
28
1991.8.26
1992.6.23
1993.1.1
29
1992.6.17
1994.12.31
1995.1.1
*
1993.2.2
1994.3.20
1995.1.1
32
1994.3.28
1994.9.27
1995.1.1
33
1994.5.27
1997.4.10
1998.1.1
34
1994.7.14
1995.8.16
1996.1.1
35
1994.7.18
1994.11.19
1995.1.1
36
1994.8.1
1995.5.4
1996.1.1
37
1995.1.9
2001.5.18
2002.1.1
38
1995.1.17
1996.10.3
1997.1.1
39
1995.2.13
1995.12.27
1996.1.1
40
1995.4.8
1995.12.22
1996.1.1
41
1995.5.17
1996.10.18
1997.1.1
42
1995.5.23
1997.1.20
1998.1.1 中(China): 1997.1.1 乌(Ukraine): 股利特 个人 (Dividend,Interest, Royalties and Individual Income Tax):1996.12.17; 企业所得税(corporate IncomeTax):1997.1.1 1997.1.1
43
乌克兰 UKRAINE
1995.12.4
1996.10.18
44
亚美尼亚 ARMENIA 牙买加 JAMAICA
1996.5.5
1996.11.28
45
1996.6.3
1997.3.15
199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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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岛 ICELAND 立陶宛 LITHUANIA 拉脱维亚 LATVIA 乌兹别克斯坦 UZBEKISTAN 孟加拉国 BANGLADESH ④原南斯拉夫联盟
1996.6.3
1997.2.5
1998.1.1
47
1996.6.3
1996.10.18
1997.1.1
48
1996.6.7
1997.1.27
1998.1.1
49
1996.7.3
1996.7.3
1997.1.1 中(China)98.1.1 孟(Bangladesh)98.7.1
50
1996.9.12
1997.4.10
51
(适用于塞尔维亚 和黑山) YUGOSLAVIA
1997.3.21
1998.1.1
1998.1.1
52
苏丹 SUDAN 马其顿 MACEDONIA 埃及 EGYPT 葡萄牙 PORTUGAL 爱沙尼亚 ESTONIA 老挝 LAOS 塞舌尔 SEYCHELLES 菲律宾 THE PHILIPPINES 爱尔兰 IRELAND 南非 SOUTH AFRICA 巴巴多斯 BARBADOS 摩尔多瓦 MOLDOVA 卡塔尔国 KATAR 古巴 CUBA 委内瑞拉 VENEZUELA 尼泊尔 NEPAL 哈萨克斯坦 KAZAKHSTAN 印度尼西亚 INDONESIA 阿曼 OMAN 尼日利亚 NIGERIA 突尼斯 TUNIS 伊朗 IRAN
1997.5.30
1999.2.9
2000.1.1
53
1997.6.9
1997.11.29
1998.1.1
54
1997.8.13
1999.3.24
2000.1.1
55
1998.4.21
2000.6.7
2001.1.1
56
1998.5.12
1999.1.8
2000.1.1
57
1999.1.25
1999.6.22
2000.1.1
58
1999.8.26
1999.12.17
2000.1.1
59
1999.11.18
2001.3.23
2002.1.1 中(China)2001.1.1 爱(Ireland)2001.4.6 2002.1.1
60
2000.4.19
2000.12.29
61
2000.4.25
2001.1.7
62
2000.5.15
2000.10.27
2001.1.1
63
2000.6.7
2001.5.26
2002.1.1
64
2001.4.2
2008.10.21
2009.1.1
65
2001.4.13
2003.10.17
2004.1.1
66
2001.4.17
2004.12.23
2005.1.1
67
2001.5.14
2010.12.31
2011.1.1
68
2001.9.12
2003.7.27
2004.1.1
69
2001.11.7
2003.8.25
2004.1.1
70
2002.3.25
2002.7.20
2003.1.1
71
2002.4.15
2009.3.21
2010.1.1
72
2002.4.16
2003.9.23
2004.1.1
73
2002.4.20
2003.8.14
20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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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林 BAHRAIN 希腊 GREECE 吉尔吉斯 KYRGYZSTAN 摩洛哥 MOROCCO 斯里兰卡 SRILANKA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
2002.5.16
2002.8.8
2003.1.1
75
2002.6.3
2005.11.1
2006.1.1
76
2002.6.24
2003.3.29
2004.1.1
77
2002.8.27
2006.8.16
2007.1.1
78
2003.8.11
2005.5.22
2006.1.1
79
TRINIDAD AND TOBAGO
2003.9.18
2005.5.22
针对不同所得项目分别 于2005.6.1和2006.1.1 起执行
80
阿尔巴尼亚 ALBANIA 文莱 BRUNEI 阿塞拜疆 AZERBAIJAN 格鲁吉亚 GEORGIA 墨西哥 MEXICO 沙特阿拉伯 SAUDI ARABIA 阿尔及利亚 ALGERIA 新加坡 SINGAPORE 塔吉克斯坦 Tajikistan 埃塞俄比亚 ETHIOPIA 土库曼斯坦 TURKMENISTAN 捷克 CZECH 比利时 BELGIUM 芬兰 FINLAND 赞比亚 ZAMBIA 马耳他 MALTA 叙利亚 SYRIA
2004.9.13
2005.7.28
2006.1.1
81
2004.9.21
2006.12.29
2007.1.1
82
2005.3.17
2005.8.17
2006.1.1
83
2005.6.22
2005.11.10
2006.1.1
84
2005.9.12
2006.3.1
2007.1.1
85
2006.1.23
?2006.9.1
2007.1.1
86
2006.11.6
2007.7.27
2008.1.1
87
2007.7.11
2007.9.18
2008.1.1
88
2008.8.27
2009.3.28
2010.1.1
89
2009.5.14
(尚未生效)
90
2009.12.13
2010.5.30
91
2009.8.28
2011.5.4
2012.1.1?
92
2009.10.7
(尚未生效)
93
2010.5.25
2010.11.25
2011.1.1
94
2010.7.26
(尚未生效)
95
2010.10.18
(尚未生效)
96
2010.10.31
(尚未生效)
与香港特别行政区 (HKSAR) 和澳门特别行政区 (MCSAR) 的安排 序号 Serial No. 1 地区 Region 香港特别行政区 HKSAR 澳门特别行政区 MCSAR 签署日期 Signed on 2006.8.21 生效日期 Effective from 2006.12.8 执行日期 Applicable since 内地 (Mainland): 2007.1.1 香港 (HKSAR): 2007.4.1 2004.1.1
2
2003.12.27
2003.12.30
注:(1)截止2011年5月底,我国已对外正式签署96个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其中93个协定已生 效,和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签署了税收安排。 (2)加*号者表示中国政府与该国政府重新签订的避免对所得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协定尚未 生效。 (3)①中国政府于1985年6月10日、1987年6月8日先后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德意志民主共和 国政府签订避免对所得和财产双重征税协定、避免对所得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协定。1990年 10月3日,德意志联邦共和国与德意志民主共和国统一为德意志联邦共和国,中国政府1985年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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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10日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政府签订的避免对所得和财产双重征税协定继续适用于统一以后的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 ②中国政府于1987年6月11日与捷克和斯洛伐克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签订避免对所得双重征税 和防止偷漏税协定。1990年,捷克和斯洛伐克社会主义共和国先后改国名为捷克斯洛伐克联邦 共和国、捷克和斯洛伐克联邦共和国,上述协定继续适用。1993年1月1日,捷克和斯洛伐克联 邦共和国分解为捷克共和国和斯洛伐克共和国,上述协定继续适用于斯洛伐克共和国。2009年 8月28日,中国政府与捷克共和国政府签订避免对所得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协定,该协定适 用于捷克共和国。 ③中国政府于1988年12月2日与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议会联邦执行委员会(前南斯拉 夫政府)签订避免对所得和财产双重征税协定,后前南斯拉夫解体,据外交部告,该协定由解 体后的各国继承,中国政府陆续与解体后的各国政府签订避免对所得和财产双重征税协定,仅 有波黑政府未单独签订,上述协定继续适用于波黑。 ④中国政府于1997年3月21日与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联盟政府(原南斯拉夫联盟政府)签订避 免对所得和财产双重征税协定。2003年2月4日,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改国名为塞尔维亚和黑山 共和国,上述协定继续适用。2006年6月3日,塞尔维亚和黑山共和国分解为塞尔维亚共和国和 黑山共和国,上述协定继续适用于上述两国。 国际运输收入税收处理情况一览表 (空运) 项目 1. 互征企 业所得税 国家(或地区) 税款不超过总收入的1.5%:菲律宾 依据 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或 安排)
2. 互免企 除项目1所列国家外其他所有与我有税收协定的国家(地 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或 业所得税 区) 安排) 津巴布韦、土库曼斯坦、叙利亚、秘鲁、马达加斯加、黎 航空协定税收条款 巴嫩、阿富汗、扎伊尔、文莱 津巴布韦、越南、蒙古、老挝、科威特、孟加拉国、阿 3. 互免个 曼、文莱、乌克兰、哈萨克斯坦、马尔代夫、乌滋别克斯 航空协定税收条款 人所得税 坦、土库曼斯坦、前苏联、黎巴嫩、吉尔吉斯、白俄罗斯 税收协定议定书 韩国 法国、英国、巴林 双边专项国际运输互免 税协议
4. 互免间 接税
日本、丹麦、新加坡、阿联酋、韩国、印度、毛里求斯、 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或 斯洛文尼亚、以色列、乌克兰、牙买加、马来西亚(2000 安排) 年议定书)、香港、澳门 津巴布韦、越南、乌兹别克斯坦、美国、乌克兰、土库曼 斯坦、叙利亚、罗马尼亚、秘鲁、阿曼、新西兰、马达加 斯加、黎巴嫩、吉尔吉斯、科威特、哈萨克斯坦、以色 列、加拿大、文莱、比利时、白俄罗斯 美国、法国、泰国、土耳其、卢森堡、荷兰、芬兰、新加 互免国际运输收入税收 协议或换函 航空协定税收条款
坡、斯里兰卡、巴林
国际运输收入税收处理情况一览表 (海运) 项目 国家(或地区) 依据 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或 安排)
1. 互征企 减半征收:泰国、马来西亚、孟加拉、印尼、斯里兰卡 业所得税 税款不超过总收入的1.5%:菲律宾
2. 互免企 除项目1所列国家外其他所有与我有税收协定(或安排) 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或 业所得税 的国家(或地区) 安排) 智利、朝鲜、黎巴嫩 海运协定税收条款
阿根廷
互免国际运输收入税收 协议或换函
3. 互免个 前南斯拉夫、克罗地亚、希腊、黎巴嫩 人所得税 韩国 4. 互免间 接税
海运协定税收条款 税收协定议定书
日本、丹麦、新加坡(第8条及议定书)、阿联酋、韩国 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或 (第8条及议定书)、印度(第8条及议定书)、毛里求 安排) 斯、斯洛文尼亚、以色列、乌克兰、牙买加、马来西亚 (2000年议定书)、香港 日本、比利时、德国、挪威、丹麦、芬兰、瑞典、荷兰、 保加利亚、巴基斯坦、塞浦路斯、罗马尼亚、巴西、马耳 他、克罗地亚、越南、乌克兰、希腊、古巴、格鲁吉亚、 阿尔及利亚、智利、朝鲜、意大利、加拿大 美国、前南斯拉夫(互免海运收入税收协定)、俄罗斯 (海运合作协定)、老挝(河运协定)、波兰、斯里兰 卡、阿根廷、智利、意大利 海运协定税收条款
互免国际运输收入税收 协议或换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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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IPT/AD-CON-01 有效版次:第A版,第1次修改 受控状态: 江西智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签订管理制度 拟制:日期:2016.08.30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发布日期:2016年09月01日实施日期:2016年09月01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 第三条职责分工 (一)综合管理部:负责监督、指导公司各部门的合同签订管理情况; (二)公司各部门:按制度要求进行合同的签订与管理。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 第四条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 本企业负责。 第五条签订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要认真了解对方公司及当事人的情况。 第六条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第七条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公司合同一律盖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使用公章,严禁使用财务 章或业务章。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 我方所在市任命法院管辖。 第八条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谋取私利,一经发现,从严惩 处。 第三章合同的审批 第九条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在合同审批通过后方能正式签订。 第十条合同审批流程如下: (一)打印合同合规单,按要求填好合规单后交至总经理与董事长审批(遇到总经理或董事长出差的情况,可走“钉钉”审批); (二)将审批通过的合规单附在打印好的合同上送至合规部,由合规部签好审批意见及盖好合规章后,方可走“钉钉”用印审批;

合同管理部岗位职责制度

合同管理部岗位职责制度 岗位设置:部门设为五个岗位:副部长、预结算员、投标员、资料员及合同管理员。 岗位职责: 一、副部长岗位职责 1、负责部门全面工作,拟订本部门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年度工作计划和 年度工作总结; 2、加强内外联系、及时掌握招标信息,评价是否参与投标,向主管领导 汇报; 3、协助领导做出决策,协调与其它部门的联系,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4、负责组织投标文件的编制、合同评审、合同签订、工作竣工结算工 作; 5、负责工程结算款的追收,编制工程款收付一览表,确保工程结算及追 款,不因主观因素而耽误; 6、配合工程部做好资料管理及工程变更预算,指导完善资料纪录; 7、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且配合本部门其他人员的工作。 二、预、结算员岗位职责 1、广泛收集工程信息,积极参与各项工程的投标工作,参与公司各工程 项目的预结算工作及投标文件的编制工作,工程投标中的报价工作; 2、负责工程项目的预决算工作及材料、设备价格等市场信息的收集; 3、负责审核工程材料及设备价格,控制工程成本;

4、负责与业主进行有关预决算工作的的沟通与联系; 5、协助部长配合项目部做好工程成本的清理核算工作,工程完工后编 写成本分析报部长审核; 6、归档管理预结算的文件资料; 7、工程结算款的追收,督促工程部限期提供资料; 8、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且配合本部门其他人员的工作。 三、投标员岗位职责 1、广泛收集工程信息、整理、归档工作,积极参与各项工程的投标工 作; 2、负责工程投标全过程,包括由投标报名到标书编制,投标书提交,接 受中标通知书等整个过程;并统计记录投标情况; 3、配合本部门其他人员工作; 4、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 四、资料员岗位职责 1、负责技术规范、规程、标准图集、施工图、施工方案以及相应各种 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整齐、齐全、传递,并保持其有效性,资料管理必须符合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2、认真做好图纸会审准备工作,作业指导书收集。及时,准确的提供 资料。 3、及时做好投标资料,工程技术资料和结算资料归档; 4、负责对文件编制目录和一览表,对文件进行标识,及时收回作废文 件,按规定程序处理,并保存纪录;

公司核决权限

公司核决权限 Revised by BLUE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2,2020.

XX公司经费核决权限管理办法 (修订稿) 一、总则 1.1制定目的 (1)明确经费、费用审批管理,使其有章可循。 1.2适用范围 XX公司文化传播中心。 1.3责任与权限 各中心、部负责人:拥有本中心、部门经费使用和费用报销的监控、审批和依核决权限签核的权利和义务。 财务部:审核是否符合核决权限。同时对商品、物资、现金等公司财产的安全运作有稽核、上报的权利和义务。 二、原则 2.1各级主管在本办法授权范围内行使费用批准权限,并自觉接受上级领导和财务人员的稽核审查。 2.2稽核审查人员与批准人员的审批意见有较大分歧或出入时,在向审批人反映未能取得一致时,应及时向上级反映,尊重和执行上级裁定或纠正的意见。 2.3责任人应在自己责权范围内尽心尽力的提供优质服务,决不允许利用职权损公肥私。 2.4责任人因滥用权力或渎职行为造成的损失,应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协商,依据性质与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责任人合理的行政处罚或经济制裁。 三、签核 3.1签核顺序按组织系统层级呈请核定,不得越级,不得跨越他部门代为核定。 3.2经书面授权的被授权人享有授权范围内的核准权。 3.3急需审批的事项 方式一、签核人通过电话或者QQ、短信委托他人先行代签,返回单位时再予以补 签。方式二、电话联系不上签核人时,可越级请示审批和代签,但需在第一时间将 事实告知顺序签核人。 各级人员的日常事务处理权责分为下列三项: 1、提出—指该事项应该由该级人员负责提出,并跟踪其情况。 2、经办—指该事项应该由相应人员负责办理,并对其经办过程及结果负责。

整理中国所有法律法规大全_法律法规一览表

法律法规一览表 填表人:填表单位:

注:每个依据一张表,如涉及多个法条的需要逐一列出法条名称和法条详情附件3

(一)必读的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同日公布施行)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五百二十八次会议讨论通过)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1981年12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于同日公布)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法(经)发[1991]35号)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01年1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九百九十五次会议通过) 6、《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1994年8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7、《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1982年4月13日国务院公布) 9、《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1989年6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布) (二)参考书目 1、《民事诉讼法学教程》刘家兴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0年3月重排本 2、《民事诉讼法原理》江伟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3、《民事诉讼法学新编》柴发邦主编法律出版社 1992年版 4、《中国民事诉讼法学》柴发邦主编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1992年版 5、《体制改革与完善诉讼制度》柴发邦主编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1991年版 6、《新中国民事程序理论与适用》刘家兴主编中国检察出版社 1997年版 7、《比较民事诉讼法学初论》沈达明编著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版

适用法律法规获取制度(新编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适用法律法规获取制度(新编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适用法律法规获取制度(新编版) 1、目的 确定本公司的活动、产品或服务中安全因素的适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建立获取这些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渠道,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获取、确认及更新管理。 3、管理职责 3.1办公室是法律、法规获取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及时汇总更新与本厂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文件资料,负责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等文件资料的确认、宣贯、组织实施以及跟踪工作。 3.2安环部负责获取及更新与本厂相关的安全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文件资料。

3.3质检部负责获取及更新与本厂相关的质量、标准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文件资料。 3.4其它部门负责获取及更新与本部门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文件资料。 4、工作程序: 4.1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范围如下: 4.1.1国际公约; 4.1.2国家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各部委规章; 4.1.3浙江省安全法规、规章、标准; 4.1.4台州市安全法规、规章、标准; 4.1.5执法(相关)部门的通知、公报等其他要求。 其他要求可包括:与官方机构的协定;非法规性指南等,如国家有关部委发布的规定、通知、标准、医药行业设计规范,及相关方有关安全的要求等。 4.2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获取 4.2.1安环部应经常与省、地市、县市级安全部门保持联系,以

合同签订管理规定及流程87621

合同签订管理规定及流程 一、目的 规定签订合同的要求、对合同条款要求、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和审定合同的要点,以维护公司利益,降低经营风险,减少签订合同不当造成的损失,方便合同的有效执行,最终保证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合同签订相关的过程中与合同签订相关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此规定。 三、职责 营销部合同审核人员和部门领导负责对合同进行审核,业务人员负责与客户签订合同,营销部专责人员负责合同的传递、保管和协调签订合同的整个过程,部门主管负责初审合同,公司领导负责对合同签订的一些例外事项进行决策。 四、内容 1、总则 与合同签订相关的各部门和各级领导应严肃对待合同,认识到合同的重要性,平时要认真学习合同法,进行合同谈判时在坚持原则性的基础上,也必须有一定的灵活性; 公司只认可书面形式的合同; 每一份合同的签订必须有指定的承办人,承办人要求是公司正式员工,其应对合同自订立起至合同履行完毕的全过程负责,并对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合同签订人员应是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取得法定代表人授权的有关人员;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泄漏合同涉及的商业、技术秘密。 2、定义 合同:是指本公司所属各部门同外部的自然人、法人及其它组织之间签订的经济合同,也指本公司我公司使用本公司经销产品企业名义与外部的自然人、法人及其它组织之间签订的经济合同。 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需要委托代理人签订合同时,开据的一个书面授权文件至代理人叫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明确委托权限,有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双方有效印鉴。3、合同签订的主体 我方签订合同的主体视情况需要可以是我公司所经销产品的生产厂家或其它挂靠的公司。 与我方签订合同的对方应是有独立法人的实体或者是有合同履行能力的个体。部门主管有责任对对方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的重点包括:法人资格:有效期内并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执照所载内容与实际相符;合同标的应符合对方经营范围,涉及专营许可的,应具备相应的许可等级、资质证书;对方是代理人代签合同的,应有真实、有效的法定代理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具有相应的履行能力及履约信用。自然人:有效的身份证明

销售合同签订及回款时间控制一览表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销售合同签订及回款时间控制一览表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篇一:关于完善销售合同、发票、回款等环节操作办法关于完 善销售合同、发票、回款等环节操作办法的通知蓝盾控股各部门、各办事处、各子公司、各经销商及合作伙伴: 为满足外部市场监管的更高要求,提升内部管控力度, 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财务中心对营销业务中合同/订单签订、发票开具、收款及对账等财务相关事项的操作办法进行 了梳理,提出了调整意见,经相关部门多轮讨论并报总裁办审批通过,已在公司内部以会议决议形式下发执行。现将决议主要内容通知大家,自本月开始执行。 一、重申销售开票的基本流程。 1.经销商、购货单位需要开票时,应当跟商务中心联 系,填写开 票申请; 2.商务中心初步审核申请内容,通过后将开票申请提 交给开票单 位的应收会计。湖北工厂、深圳工厂、蓝盾防水工程公司三个 单位都具备开票资格,应当按购销合同单 /协议/订单上的位提 交,不得张冠李戴。 3.开票单位应收会计收到商务中心提交的开票申请后,应核实业 务的真实性、开票内容的规范性、应收款项的合规性(是

否符 合公司营销政策和其他管理办法),将审核意见在开票申请上 扼要写明,提交直接上级审查。 4.经直接上级审查通过后,应收会计应当第一时间开出发票、寄 送给申请人,并及时反馈信息给商务中心、做好财务核算。 5.若应收会计核查中,或者其直接上级审查中,发现开票申请存 在问题不能按其申请内容开出发票的,应当立即反馈到苞务中1 心,清楚说明理由,耐心给予解答。 6.开票申请人对不能开票的原因有疑惑的,应当首先跟商务中心 咨询,仍不能有效解决的,商务中心可请对口单位的应收会计 协助解释,应收会计应当耐心解释,必要时应当给出书面答复 意见。 7.同一份开票申请因同一个原因不能开具发票、也给

合同管理用表(B表)样表汇总

B1工程变更令 施工单位:合同号: 监理单位:编号: 致(承包人): 根据工程实际需要,现决定对的设计进行变更,请按变更后的图纸组织施工。 变更理由及要点说明: 附件: 子目编号子目名称单位单价(元)变更数量变更金额(元) 合计 变更增减金额合计(元): 总监理工程师: 签字:年月日

B2工程变更设计报审表 施工单位:合同号: 监理单位:编号:工程项目桩号或部位 原图纸编号 (变更设计内容、理由、增减数量及金额说明) 承包人:年月日 附件:(必要的试验、测量、影像资料) 施工单位报送年月日签名: 总监办签收年月日签名: 专业监理工程师意见: 签字:年月日总监理工程师意见: 签字:年月日设计代表意见: 签字:年月日业主意见: 签字:年月日

B3工程变更现场处理卡 施工单位:合同号:监理单位:编号:项目名称 里程桩号日期 变更原因: 处理意见(简图): 四方代表会签 承包人监理单位设计代表业主

B4工程变更设计申报表 施工单位:合同号:监理单位:编号:工程名称及桩号 变更理由及依据 变更设计内容 变更设计前后工程数量子目号子目名称单位 原设计 数量 变更后 数量 变更增减数量 (+; -) 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业监理工程师:

B5工程变更数量及金额汇总表 施工单位:合同号:监理单位:编号: 序号子目号子目名称单位 数量合同或新 增单价 (元) 金额(元) 增加(+)减少(-)增加(+)减少(-) 1 2 3 4=1×3 5=2×3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合计 变更金额 合计 增加:减少: 人员 承包人合同管理监理工程师 计算复核总监办总监办签名 日期

合同签订管理办法

合同签订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保障公司的利益,维护公司的信誉,规范公司经济合同的审批与签订工作,加强对经济合同、协议、合约(以下统称合同)的有效管理,保证合同执行严肃性,降低操作风险,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项目正常运作,特制订本办法。 二、机构设置及职责 1、主管部门负责合同文本的起草,组织合同的审批和签订工作,并保证合同的有效执行。 2、公司相关部门参与对合同文本有关条款的制定、审核并监控合同的执行情况。 3、各类业务的合同签署权在坚持分级签署的原则下,最终经由董事长审核完成后,并授权总经理或其他人签字。 4、公司办公室、财务负责审核合同评审程序,编写合同编号和加盖合同章。 三、合同的订立 1、合同的订立要符合国家《合同法》的规定。 2、凡属公司的工程建设、设备、材料采购范围内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的活动均必须按照该文件的规定订立经济合同,零星工程应签订框架协议。 3、合同订立前主办部门应对市场价格、对方履约能力及信誉等收集足够的信息,做好充分的准备。

4、主办部门应及时完成经济合同的签订,严格限制未签合同先实施的情况发生。为确保项目能够正常规范的操作,对于临时突发的不可预见的情况下合同的签订事项特例审批,经办人将事件缘由、合同方选择依据、结算方式、工作计划安排等事项进行说明,由主办部门负责人签字,经合同最终签批人批准后实施,并在10日内按正式合同审批程序完成补办手续。对逾期未办的合同(总经理特批除外),按日扣罚主办部门负责人工资至合同归档为止。 5、子合同签订时应明确该合同价款与母合同价款的关系,以避免结算时发生争议。子合同的编号要附属于母合同的编号。 四、合同条款 1、合同条款要求语言简练、明确,不得出现模棱两可的语言,更不能签署日后协商解决的内容。 2、合同文本应规范化,各种合同若有合同范本,可按合同范本填写或修改填写各项条款;对于非国家标准的合同文本须由主办部门起草合同文本,合同中应明确工程内容、质量标准,工期要求、合同价款(分别注明大、小写)、数量、结算单价、结算方式、付款方式、违约责任及工程保修等事项,属招标项目的合同条款必须与招标文件中的相应条款吻合。各类合同公司留存不少于两份原件。 五、合同审批 1、合同审批有主办部门组织填写《合同签审表》,经办人负

国家旅游业部分法律法规规范及标准一览表

国家有关旅游业部分法律法规规范及标准一览表一、与旅游法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标准 1.《旅游法》 二、与旅游景区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标准 2.《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3.《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4.《景区等级评定标准(评分细则)》 5.《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 6.《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管理暂行办法》 7.《旅游景区游客中心设置与服务规范》 8.《生态旅游区管理暂行办法》 三、与旅游规划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标准 9.《旅游规划通则》实施细则 10.《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 11.《旅游发展规划管理办法》 12.《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认定管理办法》 13.《旅游扶贫试点村规划导则》 四、与旅游资源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标准 14.《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 15.《旅游资源保护暂行办法》 五、与星级酒店、绿色饭店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 16.《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 17.《旅游涉外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 18.《绿色饭店等级评定规定》 19.《绿色旅游饭店评定标准(附附录A、附录B)》 六、与旅游基础设施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 20.《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

21.《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2部分:旅游设施与服务符号)》 22.《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23.《旅游购物场所服务质量要求》 24.《旅游滑雪场质量等级划分及其评定》 25.《旅游景区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规范》 26.《绿道旅游设施与服务规范》 27.《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28.《无障碍设计规范》 七、与美丽乡村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 29.《美丽乡村建设指南》 30.《民族民俗文化旅游示范区认定》 31.《农家乐经营服务规范》 八、其他 3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5.《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 36.《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 37.《中国旅游强县标准(试_行)国家旅游局》 38.《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检查标准》

某集团公司核决权限

XX公司经费核决权限管理办法 (修订稿) 一、总则 1.1制定目的 (1)明确经费、费用审批管理权限,使其有章可循。 1.2适用范围 XX公司文化传播中心。 1.3责任与权限 各中心、部负责人:拥有本中心、部门经费使用和费用报销的监控、审批和依核决权限签核的权利和义务。 财务部:审核是否符合核决权限。同时对商品、物资、现金等公司财产的安全运作有稽核、上报的权利和义务。 二、原则 2.1各级主管在本办法授权范围内行使费用批准权限,并自觉接受上级领导和财务人员的稽核审查。 2.2稽核审查人员与批准人员的审批意见有较大分歧或出入时,在向审批人反映未能取得一致时,应及时向上级反映,尊重和执行上级裁定或纠正的意见。 2.3责任人应在自己责权范围内尽心尽力的提供优质服务,决不允许利用职权损公肥私。 2.4责任人因滥用权力或渎职行为造成的损失,应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协商,依据性质与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责任人合理的行政处罚或经济制裁。 三、签核 3.1签核顺序按组织系统层级呈请核定,不得越级,不得跨越他部门代为核定。 3.2经书面授权的被授权人享有授权范围内的核准权。 3.3急需审批的事项 方式一、签核人通过电话或者QQ、短信委托他人先行代签,返回单位时再予以补签。 方式二、电话联系不上签核人时,可越级请示审批和代签,但需在第一时间将事实告知顺序签核人。 各级人员的日常事务处理权责分为下列三项:

1、提出—指该事项应该由该级人员负责提出,并跟踪其情况。 2、经办—指该事项应该由相应人员负责办理,并对其经办过程及结果负责。 3、复核—指该事项应由该级人员复核,并对其复核结果承担连带责任。 4、核转—指该事项应由该级人员复核后并转上一级人员。 5、核准—指该事项应由该级人员作最后决定并付诸实施,对其最终结果承担责任。 6、签核顺序按组织系统层级呈请核定,不得越级,不得跨越他部门代为核定,惟职务代理核准者不在此限。 7、审批人不在时的批准手续履行办法。 7.1急需审批的事项。 7.2经济类及重要事项,可越级找有权审批人代签。 7.3非急需的事项,一般应等待该级审批人返回单位时再予以签批。 7.4非经济类、非重要事项,可在电话中委托他人先行代签,返回单位时再予以补签。 五、附件:《XX公司核决权限表》 XX公司核决权限表

授权核决权限办法(1)

XXX有限公司 授权核决权限办法 1 目的 为使本公司各项费用及经营业务的核决、报销等处理有章可循,并建立职务授权制度,以利于管理运作,提高管理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1)人事类。 (2)项目跟踪/销售/进度计划/预算。 (3)各项费用支付及付款凭证。 (4)设备/材料请购、采购、借出(入)、滞料处理、滞料出售等。 (5)固定资产的异动处理。 3 核决权限 上述适用范围的具体核决权限,见《授权核决权限表》。 4 核决行使 (1)各权责主管行使核决时,应以签名作为依据。 (2)假冒上级主管签名者,按严重违反公司纪律议处。 (3)各职能部门已有正主管时,其副主管未经授权或代理,不得批示各类文件。 5 限制 各级主管自己发生的费用及其他涉及财务款项,须经其上级主管核准。 6 授权代理 各级主管因差、假不在公司时,又没有明确授权的,其职务由上级主管负责。 7 管制部门及审核 (1)管制部门:财务部为各项费用及业务处理的管制部门;人事部为人事类业务的管制部门。 (2)管制凭据:授权核决权限表。订有合约或经核准的有关事项以合约或核准文件为准。 (3)凭据审核要点:核决权限是否足够。凭证是否合法性、合理性。费用是否合理性、正确性。 8 其他 如有本办法未有列明的核决事项,以总经办规定为准。 9 实施与修改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如有修改,则旧版本自动失效。 附:《授权核决权限表》

授权核决权限表 符号说明:○提案◎审核●核准※报备

说明:1.符号↓表示:以下(含);↑表示:超过(不含)。 2.若属营业外之其它收支事项,仍比照本核决权限核决。 3. 本办法由总办公布后实施,修订时亦同。

合同的签订及合同书的管理制度

**酒店合同管理制度 拟摘From 人事行政部: 级别 Classified 非授控 审核Verify 营运总监: 类别 Folio 洒店人事行政 [2013]011 号 批准Approve 总经理: 贞/份 Page 5/1 收件TO 洒店:人事行政部、营 销部、客房部、餐饮部、 前厅部、财务部、工程 部、保安部 签发日期 Date 2013年6月29日 呈送CC 洒店:黄总经理、黄副 总经理、万副总经理 版本号 Edition A/0 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酒店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1合同的签订、合同谈判须由洒店总经理或营运总监与相关部门负责人(财务部、工程部、采购部等),具体经办人共同参加,任何情况下不得一个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2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3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资信、履约能力等情况。 4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5合同除即时活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尽可能采用统一合同推荐文本。 6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活楚、准确。 7合同审批权限按洒店制度执行。合同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按合同审批权限审批,重要合同必须经法律部门审查。审查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洒店制度规定、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8合同及合同审批表应写明具体经办人、谈判人员名字、联系电话、手机。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洒店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 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 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 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合同的签订及合同书的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部部门职责

合同管理部岗位职责制度 岗位设置:部门设为五个岗位:副部长、预结算员、投标员、资料员及合同管理员。 岗位职责: 一、副部长岗位职责 1、负责部门全面工作,拟订本部门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 2、加强内外联系、及时掌握招标信息,评价是否参与投标,向主管领导汇报; 3、协助领导做出决策,协调与其它部门的联系,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4、负责组织投标文件的编制、合同评审、合同签订、工作竣工结算工作; 5、负责工程结算款的追收,编制工程款收付一览表,确保工程结算及追款,不因主观因素而耽误; 6、配合工程部做好资料管理及工程变更预算,指导完善资料纪录; 7、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且配合本部门其他人员的工作。 二、预、结算员岗位职责 1、广泛收集工程信息,积极参与各项工程的投标工作,参与公司各工程项目的预结算工作及投标文件的编制工作,工程投标中的报价工作;

2、负责工程项目的预决算工作及材料、设备价格等市场信息的收集; 3、负责审核工程材料及设备价格,控制工程成本; 4、负责与业主进行有关预决算工作的的沟通与联系; 5、协助部长配合项目部做好工程成本的清理核算工作,工程完工后编写成本分析报部长审核; 6、归档管理预结算的文件资料; 7、工程结算款的追收,督促工程部限期提供资料; 8、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且配合本部门其他人员的工作。 三、投标员岗位职责 1、广泛收集工程信息、整理、归档工作,积极参与各项工程的投标工作; 2、负责工程投标全过程,包括由投标报名到标书编制,投标书提交,接受中标通知书等整个过程;并统计记录投标情况; 3、配合本部门其他人员工作; 4、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 四、资料员岗位职责 1、负责技术规范、规程、标准图集、施工图、施工方案以及相应各种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整齐、齐全、传递,并保持其有效性,资料管理必须符合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项目经理必读法律法规一览表表格格式

项目经理必读法律法规一 览表表格格式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项目经理必读法律法规一览表 1、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节选总则1-8章,分则9、18章)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8)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9)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0)国发[2000]18号"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11)信部规[1999]1047号"关于发布《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12)信部规[2000]821号"关于发布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评定条件的通知" (13)信部规[2002]382号"关于发布《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14)信计资[2002]064号"关于发布《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试行)》过渡时期暂行规定的通知" 2、软件工程的国家标准 基础标准: (1)信息处理-程序构造及其表示法的约定 GB/T 13502-92 开发标准: (2)计算机软件单元测试 GB/T 15532-95 (3)软件维护指南 GB/T 14079-93 文档标准: (4)软件文档管理指南 (5)计算机软件需求说明编制指南 GB/T 9385-88 (6)计算机软件测试文件编制指南 GB/T 9386-88 管理标准: (7)计算机软件质量保证计划规范 GB/T 12504-90 (8)计算机软件可靠性和可维护性管理 GB/T 14394-93

合同签订流程及管理办法

合同签约流程: 签订前:本公司或合同相对方提供合同文本,洽谈合同细节,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本公司提供并审查合同相对方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授权委托书 签订中:合同内容应做到内容合法、条款齐全、文字清楚、表述规范、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明确、期限和文字准确。原则上双方应同时签章。若需要增加补充条款或修改的,及时处理,确认无误后,按照公司印章使用管理规定办理签字盖章手续。 签订后:合同签订后,合同正本原件及副本原件全部交行政办公室存档,如有需要,合同副本复印件交财务部、运作部或营销部门留存使用;

合同签订管理办法 为规范公司合同签订,并最大限度的避免风险,法律事务部起草以下管理和签订程序,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签署的所有合同的管理。 一、合同签订审核流程 1、各业务部门负责起草职责范围内合同,参与合同谈判,对合同标的的真实性进行调查,组织会签; 2、法律事务部负责审核合同的合规性、合法性,根据各业务部门的要求完善合同,提出意见。 3、财务部负责审核合同的付款(付款的时间、期间、方式、金额)、开票纳税等相关财务有关条款。 4、总经办最终审核、定稿。 二、各业务部门负责谈判,组织会签。合同应做到内容合法、条款齐全、文字清楚、表述规范、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明确、期限和数字准确,包括: 1、合同名称; 2、合同主体名称及地址,经办人联系电话; 3、合同主体法人代表或其合法代理人签字、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4、合同签订日期; 5、履约方式、地点、费用的承担; 6、违约责任(甲乙方权利和义务); 7、生效、终止条件; 8、争议解决的方法; 9、合同的份数及附件; 10、保密条款(视合同履行需要) 11、合同主办部门填写《合同使用申请表》、合同文本,合同业务单位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按权限审核报批; 三、各业务部门合同审核的重点如下: 1、各业务部门对合同的文字结构、通用条款、特殊条款、双方权利义务、履约、

合同签订流程及管理办法(简单版)

合同签订流程及管理办法 为规范公司合同签订、履行和付款程序,并最大限度的避免风险,起草以下管理和签订程序,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签署的所有经济类合同的管理,不适用于劳动合同等其他类合同的管理。 一、合同签订审核流程 1、公司各部门负责起草与本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合同,参与合同谈判、招投标、组织会签;参加对合同履行的评价。 2、审计部负责审核工程合同的各项技术条款; 各承办部门负责合同的商务条款,确认待签合同与审批建议的一致性; 3、财务部审核合同付款,发票纳税等相关财务有关条款。 4、其他部门审核本专业所有合同的技术条款。 二、合同执行部门负责起草和谈判,招投标的组织和会签等。合同应做到内容合法、条款齐全、文字清楚、表述规范、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明确、期限和数字准确,应包括: 1、合同名称; 2、甲、乙方名称及地址,经办人联系电话; 3、甲、乙方法人代表或其合法代理人签字、公司公章或财务、合同专用章; 4、合同签订日期; 5、标的(内容); 6、数量、质量; 7、价款或酬金(计价方法、款项支付方式); 8、履约方式、地点、费用的承担; 9、违约责任(甲乙方权利和义务); 10、生效、实效条件; 11、争议解决的方法(一般采用诉讼方式不建议采用仲裁方式) 12、合同的份数及附件; 13、保密条款(视合同性质需要) 14、合同负责或主办部门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各相关部门进行合同审

查,并填写《当事人主体资格和资信情况调查表》、《合同会签审批表》等签批手续; 15、合同签批原则上应按顺序依次执行,遇特殊情况下可临时调整次序,但必须征得次序变动影响的下一会签人的同意。 三、各部门合同审核的重点如下: 1、合同执行部门:合同文字格式(详见《合同文本格式要求》)和结构、通用条款、特殊条款、工作范围、双方权利义务、技术、工期、进度、质量、履约、担保、保修等条款; 2、采购、工程、设备、营销等承办部门,审核合同的相应必要和技术性条款; 3、各承办部门审核合同价款及价款调整(项目价款计算书作为合同附件)、合同款支付、变更、签证、结算、奖惩等与成本有关的条款; 4、财务部审核签约公司名称、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发票形式、代扣代缴等与财务核算和纳税有关的条款; 5、最后提交法务审核,分析判断合同风险、与法律相关的内容,包括担不限于:变更、解除、违约、索赔、不可抗力、诉讼等条款。 四、合同的签署和盖章 1、合同原则上由对方先签字盖章;合同按照规定审批顺序全部完成后,由承办部门按照审批意见和即将最终签字/盖章的合同文本对照,有添加或需要修改的及时更正,确认无误后,按照公司《印章使用审批权限规定》办理签字盖章审批手续; 2、合同存档、备案:合同签订一周内,合同正本交财务部一份、合同执行部门留存使用一份,其他合同正本原件及副本原件全部交档案管理部门存档;(原则上合同原件严禁外借,项目报建、报批除外) 3、合同执行部门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注意:涉及工期、造价、质量的决定应以书面形式记录和确认。涉及双方往来函件,如以公司名义发出时应以法律规定的有效方式发送,并要求对方签收并保留发出的凭证,如对方拒收应即改为EMS特快专递方式重发。(所有合同相关的传真件由承办部门复印,记录对方传真号码及传真时间,并由经办人签字后按以上程序存档待查)。

销售公司购销合同管理办法

分公司合同管理 一、总则 1、为了加强分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规范合同的立项、审批、签订、审查、监督、履行 程序,减少和避免合同纠纷,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制定本暂行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各省分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种销售、广告、仓 储、运输、租赁等经济合同。 3、各省分公司严禁对外签订担保、抵押、质押合同。 二、合同管理机构及职责 1、营销财务管理部是分公司合同管理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负责分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制定及解释; 负责各种经济合同标准格式的起草及修订; 负责分公司各种合同纠纷案件的咨询及起应诉工作; 负责分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执行的监督,对违反合同管理的责任人员视情节予以处罚或报请处罚。 2、营销系统其他各业务部门根据自身的工作职能,对分公司的合同工作与其职能相关的部 分负有管理职责,应明确分公司合同审批权限,加强对分公司合同审查工作,并协助财务管理部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3、分公司销售行政科是分公司各类合同的日常管理科室,由分公司财务主管兼任专职合同 管理员,具体负责合同管理工作,协助营销财务管理部及其他业务部门对分公司合同进行管理,其主要职责有: 保管分公司公章(不设分公司合同专用章),并对合同条款和审批权限进行原则性审查; 分公司各类合同的整理、建档和保存; 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跟踪,发现问题及时向分公司经理及财务管理部汇报; 与财务管理部及其他业务部门的日常联络工作; 三、合同的审批与签订 1、各分公司对外进行销售、采购、广告等商业往来,从事经济活动的,除涉及金额小,可 以即时清结的情况外,都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 即时清结是指合同的协商、订立、履行、终止都在同一时间完成。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或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2、分公司对外签订的书面合同必须加盖分公司公章方为有效,未加盖分公司公章的合同均 属无效合同;为防止分公司人员违规对外签订合同,避免法律纠纷,分公司销售行政科必须给分公司所有往来业务单位发出分公司合同签订申明函(附件),并要求往来单位盖章确认,合同管理员必须妥善保管好该确认函。 3、直接对外协商、签订合同的分公司人员为合同经办人,合同经办人在与对方签订合同之

关于进一步规范合同签订及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合同签订及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区域经理及销售内勤: 为进一步规范合同签订及管理工作,依据公司现有的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签订及管理过程中的几点要求再次明确如下: 1、合同签订人对合同的真实、合法、有效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所有提成。 2、所有非标类的合同(付款、价格、合同文本内容、配置、赠送等非公司标准类),在合同签订前,必须由合同签订人向总经理书面/微信汇报通过后,凭签批的书面文件或微信截图,内勤方可制作合同,若未经许可内勤制作非标合同给予区域经理签订,则每次内勤罚款300元,且该合同款额不参与区域提成核算。 3、区域经理携带空白合同外出签订时,同样遵守第2条要求,空白合同中的任何内容不得随意涂改添加,任何人不得随意在合同中添加不利于公司的条款,特殊情况下必须由合同签订人本人向总经理书面/微信汇报,通过后方可另拟定合同补充协议,否则该合同款额不参与区域提成核算。 4、合同签订人务必在合同签订生效后的第一时间内,将完整准确的合同及附件(补充协议、图纸等)递交公司进行下单、归档。若不及时完整递交,造成的延误由合同签订人自行处理。 5、分期付款的合同,签订人必须递交合同原件,风险评估表、公司营业执照或合同定作方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与合同同步递交公司。 6、所有非标类合同必须经过总经理许可,任何人不得越级向董事长汇报,否则该合同款额不参与区域提成核算。 7、所有经许可后签订的非标类合同均需合同签订人递交总经理签字。 8、各区域经理制作合同前必须明确合同真实签订人,合同洽谈人和最终合同签订人不是同一人的,必须提前明确告知,内勤核准后方可制作合同(举例:客户联系董事长洽谈的合同,张**得知信息后以其署名签订了合同,张**必须征得董事长同意,并提前告知内勤,内勤和董事长沟通并确认合同签订人后,方可制作合同),否则不参与提成核算。 以上自2017年3月24日起执行。 销售部 2017年3月24日

法律法规标准适用性评价表.docx

有关法律法规标准适用性评价表序号名称实施时间适用的条款 第三、四、五条、十七至 《安全生产法》主席 二十四条、二十八至三十 1 条、三十四条、三十六条、 令第 13 号 三十七条 三至七条、十五、十六、 《职业病防治法(2011 十八条、二十一至三十 2年修订)》主席令第52号条、三十三至三十七条、四十条 《消防法( 2008 年修 第二、五、十六、十九、2009.5.1二十一、二十四、二十八、 3 6 号 订)》主席令第 三十九、四十一条 第三、四、八、十五、十 七、十九条、二十五、五 《劳动法》主席令第 28 1995.1.1十六、三十六、四十条、 4 五十三至五十六条、五十号 八、六十五、七十、七十 三条 适用的制度及相关内容结论识别人员识别时间岗位责任制;安全投入保障;劳动防 护用品;培训教育;安全管理机构和 人员;操作规程;“三同时”制度; 安 适合 全标志;设备设施检维修;危险告知; 安全协议;工伤保险;职工权利义务。 应急预案:事故管理。 工伤保险;职业病防治;职业病档案; 职业病危害申报;职业病防护设施“三 同时”;健康监护档案;职业病防治计适合划 和实施方案;劳动者职业卫生保护 权利。 消防管理制度;消防安全职责;保障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通适合畅; 居住场所安全;防火防爆要求。 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劳 动安全卫生设施“三同时” ;劳动防护 用品;健康检查;特种作业资格;安适合全操 作规程;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 第三、四、九条、十三至事故等级;事故报告;事故调查;事 5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2007.6.1故处理。适合 十六条、二十五、三十条 令第 493 号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第二条、二十三至二十八 特种设备定义;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条、三十一、三十八、三 62009.5.1案;特种设备登记;定期检测;特种适合例》国务院令第549 号十九条、六十一至六十四 设备的维修保养。 条、九十九条 工伤保险条例(2010 年 第四、十条、十四至十八参加工伤保险;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 7修订)国务院令第 5862011.1.1纳工伤保险费;享受工伤医疗待遇;适合 条、三十、三十三条 号工伤保险管理制度。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用人订 82004.12.1第六至九条、第十一条立劳动合同;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适合国务院令第 423 号 假规定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第八、十、十一、十四、 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平均二十、二十二、二十三、 9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逐月提取;安全费用使用规定;安全适合 二十六、二十七、三十六 企[2012]16 号费用台账;安全投入管理制度。 条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 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建立第三、四条、八至十条、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验收、报关、发 10理规定》安监总局令第 12005.9.1适合 十四至十九条、四十一条放、使用、报废等管理制度;正确佩号 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生产经营单第三、四条、七至十一条、位是事故排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 11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2008.2.1适合 十三、十四条责任主体;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总局令第 16 号 隐患治理措施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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