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修订制度

制度修订制度
制度修订制度

类别:**医院工作制度版本/修订号:A/1 编号:shxrmyy--001 生效日期:2014年3月

规章制度修订制度

一、修订的各项制度、职责及其规定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医院宗旨和目标。

二、修订的各项制度、职责及其规定必须有利于医院推进科学化管理。

三、修订的各项制度、职责及其规定应简明实用,防止繁琐重复。

四、制定医院性的规章制度由主管部门拟定初稿,通过传阅、协调会、试行等形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进行修改,将修改后的制度再通过召开各相关委员会进行讨论,主管部门将讨论后的制度整理好,交予分管院长审核签署后呈报院长,院长签署后发文,归入医院制度汇编由办公室统一编号,修订后的制度培训后正式执行。

五、制定部门性的规章制度由部门拟定初稿,通过传阅、协调会、试行等形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进行修改,将修改后的制度交予分管院长审核签署后发文,并归入部门制度汇编由主管部门进行编号。修订后的制度培训后正式执行。

六、制度的修订应遵循试行——修改——批准——培训——执行的程序。

七、格式要求:

(一)纸张为A4纸。

(二)标题宋体二号加粗,段后0.5行;小标题三号黑体。

(三)正文内容仿宋体三号。首行缩进二个字符;页面设置:页边距

上下2.5厘米,左右为2.5厘米。行距固定值28磅。

(四)文中结构层次序数依次可以用“一、”“(一)”“1.”“(1)”标注。

(五)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二字编排“附件”二字,后标全角冒号和附件名称。如有多个附件,使用阿拉伯数字标注附件顺序号(如“附件:1.XXXXX”);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附件名称较长需回行时,应当与上一行附件名称的首字对齐。

(六)落款有署名和日期,医院性的文件署名“商河县人民医院”,部门文件署名本部门,如医务科制定的文件署名“医务科”;日期右空四个字符,用小写阿拉伯数字如:“2013年11月26日”。落款与正文之间空2行,如落款另起一页时可适当调整。

八、更新制度发文时须在正文中提示: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制度同时废止。

九、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及时更换新版规章制度、职责等,同时作废旧版制度、职责等。

十、规章制度、职责等文件制定部门做好宣传、培训、督查工作,保障制度、职责等得到有效执行。

十一、文件制定部门负责保存整个修订过程的原始资料。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制度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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