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有什么用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有什么用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有什么用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意义重大

什么是“混合交通双向两车道”公路?笔者理解“混合交通”,就是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在同一条公路上通行;“双向”,就是两个不同的方向;“两车道”,根据交通部发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定,两条车行道的公路为二、三、四级公路,这些车行道宽度最宽为9米,最窄为3.5米(四级路有些路段为双向一车道)。

“混合交通双向两车道”公路,可以理解为供各种车辆和行人混合使用的二、三、四级标准的公路,此外,还应包括具有同样交通特征,但道路更窄,施工标准更低的等外路。

据统计,2002年底,全国二级公路为19.5万公里;三级公路为31.2万公里;四级公路为82.1万公里,加起来为132.8万公里,占全国公路总里程的75.5%。若加上等外路37.8万公里,全国二级以下的公路为170.6万公里,其中包括16万公里的无铺装(砂石)路面。由此可以认为,二级以下的“混合交通双向两车道”公路是我国公路的主体公路。

“混合交通双向两车道”公路的安全问题集中反映为:设计行车速度低与以高速通行为特征的现代交通的矛盾;长期潜在的质量缺陷与发挥公路正常使用功能的矛盾;公路安全设施建设滞后与维护公路通行秩序的矛盾,这些矛盾冲突的结果就会酿成交通事故。

“混合交通双向两车道”公路的三大矛盾,其本质是公路建设标准低。这是公路安全问题的根源。改造这些公路,需要大量的投入。在当前国家一时还没有能力改造的情况下,要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就应当特别重视公路安全设施的建设,特别注重发挥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作用。这既是一个能够改变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严峻状况举足轻重的举措,也是一个经济上划算、社会效益明显的策略。

交通安全设施是不可缺少的基础性设施

交通安全设施属于道路的基础性设施,它对防止发生交通事故和减轻事故的严重性,排除各种纵、横向干扰,提高道路服务水平,提供视线诱导,增强道路景观等起着重要的作用。毫无疑问,交通安全设施是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路的配套设施,包括:安全护栏(含防撞缓冲设施),防眩设施,隔离封闭设施,照明设施,视线诱导设施、隔离墩等其它安全设施。

交通安全设施是发挥公路正常功能,满足通行需求,保障公路交通安全最基本的,也是最必要的设施。

我国早期的公路普遍存在诸多令人不安的问题,主要是:交叉路口无控制信号;公路中间无隔离;复杂路段无提示;危险路段无防护;车辆、行人无分隔。

交通安全状况堪忧

据统计,2002年在无交通控制的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283045起,造成52601人死亡、257093人受伤,分别占全年总数的36.6%、48.1%和45.7%,在仅有标志标线控制的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344587起,造成47351人死亡、243434人受伤,分别占全年总数的44.6%、43.3%和43.3%。

当然,造成这么多人死伤的交通事故并不全部发生在“混合交通双向两车道”公路上,但绝大多数是在“混合交通双向两车道”公路上发生的,这是由公路里程数所占的比例决定的。为什么会发生这么多的交通事故呢?

一是从运输任务看,近年来公路客货运量每年都在递增,已经成为各种社会运输方式的主体,客运占全社会运量的91%以上,货运量占全社会运量的76%以上。有些公路运输能力已经超过其设计能力,有的甚至达到几倍,公路不堪重负。据统计,我国公安机关管理的机动车约为8千万辆,农机部门管理的拖拉机、农用运输车约为2千万辆,

而汽车仅占上述总数的1/5。

二是超速、超载、强行超车、争道抢行、占路停车等违章普遍。在如此复杂的道路上行驶,只有小心谨慎才能避祸,凡违章就有可能造成交通事故。大量的车毁人亡事故是违章的结果。

三是“混合交通双向两车道”公路抗自然灾害的能力低,遇有恶劣气候经常塌陷、落石和泥土堆积路面,有的甚至中断交通,大大加大了危险性。

公路安全隐患的治理不容迟缓

通常人们把高速公路和一、二级公路称为高等级公路,把三级以下公路称为低等级公路。高等级公路和低等级公路犹如一对孪生兄弟,哥哥天生丑陋,发育不全,由于长年累月承担着养家重担,日见疲惫不堪;弟弟出生在好时期,身体强壮,近年对家的贡献也大,人们溢美之词不绝于耳。我们为高等级公路的迅速增加而备受鼓舞,同时,也为低等级公路安全状况长期以来难以改变而忧虑。

日本的公路中,占实际总长的84%的市、町、村道,道路平均宽度只有4.7米,也就是相当于我国的三、四级公路。如果两辆小轿车在这种道路上会车,给行人和自行车留下的宽度只有0.8米左右,与我国“混合交通双向两车道”公路很相似。二战后,日本经济迅速回升,汽车快速发展与道路资源的不平衡越来越突出,导致交通混乱进一步激化,交通事故大量增多。为了改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针对道路普遍缺乏交通安全设施这一问题,日本政府制定了《交通安全设施等建设的紧急措施法》,在统一规划下,全面实施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工作。依据该法,日本政府制定了两个三年计划和六个五年计划,通过这些计划的实施,积极建设了信号机、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对解决公路交通安全问题起到了很大的作用。1970年,全日本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为16765人,是历史最高峰,此后,逐年下降,并保持在一万人左右。这个数字说明,完善的交

通安全设施可以减少1/3人员的死亡。我国2002年全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约为11万人,少死亡1/3,则意味少死亡4万人!

目前,我国高速公路安全设施建设有交通部标准《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及施工技术规范》(JTJ074-94),这个技术标准对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设计要求,设置原则,安全设施的构造、材料、施工,质量要求与验收都有较完整的规定,对高速公路的功能的正常发挥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而其它公路,尤其是特别需要交通安全设施的“混合交通双向两车道”公路,没有标准可依据。在交通部标准《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J001-97)中所能找到的安全设施规定,也只是寥寥数语的几句原则话。占全国公路总里程数八成以上的“混合交通双向两车道”公路安全设施标准,也就是公路技术法规如此滞后现实需求,实在是令人难以理解。笔者认为,制定专门的普通公路安全设施标准不能再无限期拖下去了。

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意义十分重大。要想办好这件事情,不管政府职能部门内部如何分工运作,政府首先要有个规划,这个规划既有远期目标,也有近期任务,并区分不同情况和轻重缓急程度分别处理。对重要的交通通道、交通枢纽优先处置;对特别危险屡出问题的路段优先处置;对投入少,见效快的要优先处置;同时兼顾多种措施,什么措施能解决问题就优先采用什么措施进行处置。改善安全设施条件,本着节约办事的原则量力而行,整治方案要经过缜密调研,反复比较,讲求实效,切不可搞成中看不中用的东西。(摘自《人民公安报》作者:刘守信李勤)

{公告}济源至邵原(至豫晋界)高速公路土建及交通安全设施保养、

绿化日常养护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联系人:王娟

1.招标条件

济源至邵原(至豫晋界)高速公路于2008年12月建成通车。本路段的土建及交通安全设

施保养、绿化日常养护工程已

经由上级批准,项目资金已经落实。

受河南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少林寺至新乡管理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公

开招标,欢迎有意投标并且具

备相应资质的单位(以下简称申请人)参加资格预审。本路段日常养护工程计划于

2011年8月开工,2014年8月完

工,计划工期36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本高速公路起讫桩号为K231+700~K291+471,主线全长公里,为标准4车道高速

公路,全封闭、全立交,

各种附属设施完备。本次招标范围为济源至邵原(至豫晋界)高速公路建及交通安全设

施维修保养及绿化日常养护工

程,共分2个标段。

合同段起至桩号工程内容投标人资质要求

JSYH-01 K231+700~K291+471 路基、路面、桥涵、隧道、结构物、防护、排水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的维

修保养;路面裂缝处理、桥梁伸缩缝维修、除融雪和护栏板清洗。公路养护工程三类

甲级资质

JSLH-01 K231+700~K291+471 中分带、路肩边坡、绿化景观带、互通区等绿化工程维护与保养城

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贰级及以上(不含试行贰级资质)资质的施工企业

3.申请人资格要求

JSYH-01合同段要求申请人具备公路养护工程三类甲级资质,最近3年内在一个合

同中,曾独立完成不少于30

公里高速公路维修保养工程的养护施工,或最近3年内累计独立完成不少于100公里同

类高速公路施工或养护维修

保养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本次资格预

审不接受河南省公路建设施工

企业信用评价为D级的企业。

JSLH-01合同段要求申请人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贰级及以上(不含试行贰级资质)资

质,最近3年内,承担过2条

或以上累计100km以上(含100km)公路绿化或累计承担过30公顷以上(含30公顷)高速公路、园林等绿化的养护

或施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亦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

母公司的子公司,或两个及

两个以上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若

出现上述情况,先购买资格预

审文件者为有效申请人。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于2011年6 月21 日至2011年6 月27 日(法定公休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书及被

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以上均为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每份售价为1000元,售后不退。

6.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7 月6

日9时00分,申请人应于2011年7 月6 日8时00分至9时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资审保证金

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应按申请人须知规定JSYH-01合同段提交人民币10

万元,JSLH-01合同段提交人民币5万元现金的资审保证金

联系人:王娟

手机:

电话:

传真:

邮箱:(业绩资质发到此邮箱)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半壁店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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