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省干线公路建设标准化指南(建设程序)

国省干线公路建设标准化指南(建设程序)
国省干线公路建设标准化指南(建设程序)

江苏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标准化指南

建设程序

(试行)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

2013年10月

目录

总则 (1)

第一部分工程前期 (1)

1.1委托项目建议书(预可)、工可研究咨询 (1)

1.2工程可行性研究报批 (1)

1.2.1报批流程 (1)

1.2.2报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提交的材料 (1)

1.2.3工程可行性研究报批需要提供的材料 (2)

1.2.4项目报批前应完成的工作 (2)

1.2.5项目报批同步应完成工作 (3)

第二部分征地拆迁 (4)

2.1征地 (4)

2.1.1征地申请前期的相关手续收集、办理 (4)

2.1.2征地单位向区(县)土地管理部门提交项目用地申请需提供的材料 (5)

2.1.3区(县)国土资源局开展征地调查及征地补偿标准(人员)安置方案的拟

定 (5)

2.1.4区(县)国土资源局组织、审核上报编制“一书四方案”,开展征地公示及

听证,由区(县)政府初步审核 (5)

2.1.5征地的审查(核)、报批 (5)

2.1.6征地组织实施及征地补偿安置 (6)

2.1.7征地资料汇总、归档 (6)

2.2拆迁 (6)

2.2.1拆迁许可 (6)

2.2.2实施拆迁 (7)

2.3杆管线迁移 (7)

2.3.1前期准备 (7)

2.3.2制定迁移方案 (7)

2.4城市树木砍伐、移植 (8)

2.4.1办理行政许可 (8)

2.4.2实施树木砍伐、迁移 (9)

第三部分工程勘察设计 (10)

3.1确定工程勘察设计单位 (10)

3.2工程勘察设计 (10)

3.2.1初步设计(方案设计) (10)

3.2.2施工图设计 (11)

3.3工程勘察设计咨询 (13)

第四部分工程招标 (14)

4.1招标准备工作 (14)

4.1.1 编制招标工作计划表 (14)

4.1.2 确定招标代理单位 (14)

4.1.3编制招标实施方案 (14)

4.2发布招标公告 (15)

4.3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准备 (15)

4.4开标、评标(资审) (15)

4.5定标与合同签订 (15)

第五部分工程建设管理 (17)

5.1工程质量管理 (17)

5.1.1质量监督申请 (17)

5.1.2 质量保证体系 (18)

5.1.3 质量管理制度 (20)

5.2施工许可证的办理 (21)

5.3合同管理 (21)

5.3.1计划进度 (21)

5.3.2投资控制 (26)

5.4内业管理 (43)

5.4.1文件材料收集及编制 (43)

5.4.2文件流转 (49)

5.5教育培训管理 (49)

5.5.1监理、施工单位进场人员需具备培训资格证书 (49)

5.5.2监理、施工单位进场后需要参加的培训 (50)

5.5.3其他培训 (51)

第六部分交(竣)工验收 (52)

6.1交工验收 (52)

6.1.1交工验收条件 (52)

6.1.2施工单位自检评定主要流程 (52)

6.1.3监理抽检评定主要流程 (53)

6.1.4交(竣)工文件整理、归档 (53)

6.1.5施工单位工作总结主要内容 (54)

6.1.6监理单位工作总结主要内容 (55)

6.1.7质量检测评定报告 (55)

6.2质量监督回访 (56)

6.2.1质量监督回访的条件 (56)

6.2.2质量监督回访的准备工作 (56)

6.2.3质量监督回访的方法和重点 (57)

6.2.4质量监督回访结果的处理 (57)

6.3缺陷责任期管理 (57)

6.3.1缺陷责任期的计算 (57)

6.3.2缺陷责任期内责任划分 (58)

6.4竣工验收 (58)

6.4.1工程项目环境专项验收 (58)

6.4.2工程档案专项验收 (59)

6.4.3竣工决算 (59)

6.4.4竣工文件 (59)

6.4.5竣工验收质量鉴定 (59)

6.4.6竣工验收前检查 (62)

6.4.7竣工验收会议 (62)

6.4.8竣工资料移交手续(档案/管养) (63)

总则

1. 为加强我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推行干线公路建设标准化管理,使我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工程质量明显提高,特制定本指南。

2.本指南适用于我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工程项目,主要就工程前期、征地拆迁、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招标、工程建设管理、交(竣)工验收的程序进行了规范。

3. 建设标准化是提升我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管理水平、体现从业单位从业能力的有效举措,通过规范管理和执行标准,努力做到技术先进、管理科学、经济合理、安全可靠。建设单位应结合工程管理实际,建立合理的考核奖惩制度。

第一部分工程前期

1.1委托项目建议书(预可)、工可研究咨询

建设单位按相关政策的规定直接委托或采用招投标方式确定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咨询单位,并委托其开展项目建议书(预可)、工可研究工作。

1.2工程可行性研究报批

1.2.1报批流程

一.项目建设单位负责项目的前期工作,组织编制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并负责上报审批;

二.投资主管部门组织项目工可审查;

三.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四.投资主管部门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1.2.2报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提交的材料

一.项目建设单位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申请审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文件;

二.具备相应的工程咨询资质机构编制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

三.大中型项目应有相应资质工程咨询机构的评估报告或论证会专家评审意见;

四.市行业管理单位的行业审查意见;

五.资信证明,包括财政资本金承诺函、资金银行贷款承诺函等有关资金证明;

六.工程招标方案;

七.经营性项目,要提出项目法人组建方案;

八.同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书;

九.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

十.同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书。

1.2.3工程可行性研究报批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预规划选址意见及附图;

二.国土部门出具的土地预审意见;

三.环保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建设资金承诺函;

五.同级交通主管部门出具的工程可行性审查意见;

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七.工程项目社会稳定评估报告。

1.2.4项目报批前应完成的工作

一.项目涉及通航河流(含规划中的通航河流)的临河、跨河、拦河等建筑,应及时与航道管理部门、海事部门联系,进行相关论证,并取得许可;

二.项目涉及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环境敏感目标的,需向相应的行政建设管理单位办理许可手续;

三.项目建设资金需落实,资本金由项目建设单位承诺,银行贷

款要取得商业银行的贷款承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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