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苏格拉底之死看其法律思想

从苏格拉底之死看其法律思想
从苏格拉底之死看其法律思想

从苏格拉底之死看其法律思想

院系:12历史姓名:张琴琴学号:1240210001

摘要:在西方文明史中,苏格拉底(公元前469-前399)的审判,是除了对耶稣的审判外,给人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审判。这位极端“信仰”法律,并且甘愿为法律献身的古希腊伟大哲学家和思想家,其坚毅、超然、置若生死的形象使其与法律结下不解之缘。苏格拉底的法律思想是一种契约主义思想,对法治有深深的敬畏和服从。本文主要就苏格拉底一生中与法律关系最密切的被审判一事来探讨其法律思想。

关键词:苏格拉底审判法律正义

正文:罗素说:“苏格拉底对于历史学家来说,是一个非常困难的题目。对有许多人,可以肯定说我们知道得很少;对另有许多人,可以肯定说我们知道很多;但是对于苏格拉底,就无从肯定我们知道得究竟是很少还是很多了。”

苏格拉底出生于雅典一个雕刻匠之家,早年就教于智者学派,后来对传统的自然主义和城邦观念展开批判,在哲学倾向上表现为唯心主义。他断言,知识美德这类品性只有少数优秀人物才会具有,相反,人民的品性生来就有缺陷;人民不能掌握知识,不能把他们培养成具有美德的人。因此,他坚持贵族制的统治,认为国家政权理应交给贵族掌管。不仅如此,苏格拉底还攻击、嘲笑雅典传统的最高权利机关——人民大会以及抽签选举官吏等民主制度。如此一来,他便得罪了雅典广大的平民。

公元前399年的一个春日,苏格拉底70岁那年,他被古希腊雅典城的五百人陪审团法庭判处死刑,被指控的罪名主要是两项:“对神不敬”和“腐化雅典青年”。雅典公民在这一天大获全胜,而雅典法律却在这一天一败涂地。

这场审判,在思想史上可谓惊心动魄,千百年来一直是人们叹息和琢磨的问题。生活在后世的我们,已经无法亲历苏格拉底在那一场浩大的审判中所做的最后申辩。德尔斐神庙的神谕上说,苏格拉底是世界上最聪明的人,只是为什么睿智如斯的他,却甘愿去接受一个在他本人看来也是不公正的判决,甘愿死于一次对他不正当的审判?

其实,当时在雅典,死刑犯并非真的都会死。他们至少还有三条生路:缴纳罚金赎罪、请求陪审团宽恕、自请流放。苏格拉底尽管是死罪,但他可以免于执行,只是他拒绝法庭有条件开释:“如果你们想按事先拟好的条件释放我,那么我的回答是:我尊敬你们,雅典男人,我爱你们。但我宁愿服从神,而非你们。只要一息尚存,体有余力,我就绝不会停止讨论哲学并刺激你们。”“我绝不因怕死而错误屈从任何权威,坚决拒绝服从,哪怕因此丧失生命……即便面对危险,也要站在法律和正义一边,这就是我的职守!”

当他的朋友和学生们打算营救他逃离雅典时,他拒绝了。他说“我是伟大的雅典城邦的一员,我深爱着这座伟大的雅典城。如果我逃离雅典等于是践踏了雅典的政府和法律 ,如果人人都践踏法律 ,造成法律的裁决失去权威 ,雅典就不能苟存。我怀着满腔地热忱去追求一种富有灵魂的法律,我要为正义的法律而斗争;我必须遵守这个城邦的法律。我愿意接受这个不公正的判决,饮下这杯毒酒。”他毅然决然的放弃了所有生的希望,喝下为他准备的那杯毒酒,淡然赴死。

英国学者哈特认为,守法的动机分为两种,一种是出于自愿去接受和维护法律,并以法律规则作为自己行为的指导,一种是通过观察或实践发现如果不遵守法律可能会受到惩罚,因而被迫服从法律。前一种动机的人守法心态很坚决,即使面临困难或诱惑也会战胜之,甚至不惜付出巨大代价。显然,苏格拉底属于前一种人。

正义,即苏格拉底之“职守”。什么是正义?对于苏格拉底来说,守法即正义,正义也就是守法,两者本身是一回事。

法律在雅典与神同样崇高。古希腊法律最初是自然法,以神的名义颁布,后来城邦颁布的法律称为人定法,虽不是神意,而是一种人为的约定,又有修改的必要,但人定法源于自然法,雅典人服从人定法,相当于服从神的意志。

在苏格拉底眼中,法律是公民与国家达成的神圣契约,你可以在制订法律时反对,也可以在公民大会说服大家修改法律,实在不行还可以在法律公布后移民。但如果你没移民,你就接受了国家发出的要约,默认了这个契约。

默认法律有效,你就必须遵守法律,哪怕你明知此乃恶法。“一个法律的不正义不是不服从它的充足理由。”苏格拉底赞同“恶法亦法”,不公正的法律也是法。即使苏格拉底的内心认为雅典人民对他的审判是不公正的 ,但他依然充满了对法律的虔诚与信仰,虔诚到用自己的生命去换来他心目中的执着。

他认为作为公民,我们可以修正法律,却不能拒绝遵守法律。这,就是法律的尊严。法律是至上的、正义的、公平的 ,有良知的人首先是遵守法律的人 ,服从法律是公民的天职、责任 ,更是一种公民对于国家的义务。只有坚定不移地遵守法律、执行法律,才能使人民同心协力,使城邦强大无比,严守法律的价值远远高于个人的生命。

也许法律有时会枉正错直,这个法律也许要是千万个“苏格拉底”受冤枉,但只有在苏格拉底服从法律的基础上,雅典人民才能有法制的保障。生为正义,死于正义,他说“生死不渝地追求正义和其他一切美德,才是最好的生活方式”。这才是苏格拉底最终拒绝逃离死牢的精神支柱,是他慷慨赴死,以身殉法的内在动力。

在苏格拉底一案中,一方是追求真理,舍生取义的伟大哲人,一方则是以民主自由为标榜、被视为民主政治源头的雅典城邦。孰是孰非,谁善谁恶,没有人说得清。对苏格拉底而言,他的一生没有留下任何著作,但他的影响却是那么巨大,激起无比汹涌的浪涛,余波甚至绵延至今。

尽管苏格拉底之死揭示出了民主与自由或者说政治自由与个人自由、积极自由与消极自由的矛盾,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剥夺苏格拉底的个人自由的并不是雅典的民主制度,也不是雅典公民积极参与城市生活的政治自由或积极自由,而是法典的法制。当雅典的法院不再是保护个人权利的场所而仅仅是表达政治意志的工具的时候,当司法审判不是依赖法律的逻辑理性而是依赖大众的激情的时候,处死苏格拉底仅仅是迟早的问题。正如斯通所证实的那样,处死苏格拉底并没有导致雅典人的反省,这足以看出这样的审判在当时其实不过是一个普通的法律审判而已。因此,处死苏格拉底并不是雅典的民主的污点,而是雅典法制的耻辱。雅典的民主使雅典自由的公民勉于斯巴达式的专制,由此成为自由人向往的乐土,而雅典的法制不但没有为私人设定他人不可侵犯的空间,而且直接成为公共权力破坏个人信仰自由的工具和媒介。这是人类法律史上最可耻的一页,因为苏格拉底的审判不同于中世纪的宗教审判和法国大革命的革命审判,也不同于法西斯赤裸裸的暴力和文化大革命中的批斗或武斗,它是以法律的名义进行的审判,因此它玷污了法律的声誉和尊严,尽管我们的法律今天依然在这种耻辱中苦苦挣扎。

与此相比,苏格拉底选择死并不是一个道德事件,而纯粹是伦理意义上的个人事件。斯通将苏格拉底的死与基督的死相提并论显然是混淆了道德态度与伦理态度之间的区别。我们看到,尽管苏格拉底得到了一个神谕,但是他并没有在这种神谕与个人之间建立起道德上的等级关系,他并获得真理的神圣感,也不认为自己获得了绝对真理,尽管他在追求绝对真理。相反,他是怀着一种谨慎的怀疑主义的态度,小心翼翼地来验证着他的信仰。更重要的是他并没有在自己的信仰与他人的信仰之间试图建立任何道德上的等级关系,因此,他并没

有以“先知先觉者”自居,局高临下地向那些愚昧的“后知后觉者”或“不知不觉者”灌输他的信仰。因此,苏格拉底坚决反对演讲术,认为这是在蛊惑人心,是一种“马屁术”,一种进行支配的技术。他希望他的同胞具有美德,但是他认为美德是不能传授的,因此他“一而再再而三否认他是一位教师,他以驳倒每一位自称是教师的人为乐。他们越有名,他见到他们的狼狈就越高兴。”(页73)这对于“革命导师”而言,无疑是令他们不安的一件事。可见,苏格拉底的信仰是伦理的,它要确立的是苏格拉底与自我的关系,而不准备确立与他人任何可能的道德关系。他的“精神助产术”也说明,他并准备正面地“教育”他人,向他人灌输“革命道理”,从而起到“启蒙”的效果,他仅仅是揭示他人想法中的自相矛盾的地方,他希望可能的思想转变来自他人作为自主的个人的大脑中,而不是来被动地接受外在的“灌输”或者“洗脑”。如果他人在和他的辩论中和他产生了同样的的观点,那么这也不是“接受”了他的观点,而毋宁是他们两人分享了同样的观点。这是一种纯粹的后现代主义的态度,苏格拉底由此成为历史上第一位彻底的后现代主义者。正如当他在非此即彼的政治斗争中无法确立道德上的等级制时,他宁可作为“私人公民而不是公共人物”选择保存自己的生命,苏格拉底选择死亡就象他在政治斗争的漩涡中选择放弃或退却一样,是一个纯粹的个人行为,是其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与任何道德没有关系。这种选择由于梭伦立法的存在而构成了一种反抗,尽管这种行动“不是作为一个政治行动,而是作为一个私人行动”(页133)。我认为这是斯通在全书中最具有洞见的一句话,尽管他远远没有认识到苏格拉底的这种“私人行动”的意义。

苏格拉底之死,即伦理、民主、法律之生。他的死仿佛成为一则寓言、一个谜、一个传说。他策划了自己的死亡方式,以一场浩大的审判,以法律正义的名义判处自己死刑。他用自己的慷慨就义,为“法律”两个字镀上了永不褪色的金环,为“正义”两个字施行成年洗礼。他的法庭申辩,就是他为自己撰写的气吞山河的悼词。“民主”杀死了他,但却并未因此作为凶手坠落地狱——它以苏格拉底之死为桥梁,走向霞光万丈的法律和正义。

参考文献

[1](英)罗素:《西方哲学史》,何兆武、李约瑟译,商务印书馆,2001年。

[2](古希腊)色诺芬:《回忆苏格拉底》,吴永泉译,商务印书馆,2001年。

[3](古希腊)柏拉图:《苏格拉底的申辩》,严群译,商务印书馆,2000年。

[4](德)海因里希·罗门:《自然法的观念史和哲学》,姚中秋译,上海三联书店,2007年。

[5]虎头:苏格拉底之死,《当代》,2009年,第六期。

[6] 田成有:《西儒论语——西方法律中的智慧》,法律出版社,2007年。

[7]谷春德、史彤彪:《西方法律思想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

[8吕世伦、王振东:《西方法律思潮源流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

【9】何勤华:《外国法律史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

从苏格拉底之死看其法律思想

从苏格拉底之死看其法律思想 院系:12历史姓名:张琴琴学号:1240210001 摘要:在西方文明史中,苏格拉底(公元前469-前399)的审判,是除了对耶稣的审判外,给人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审判。这位极端“信仰”法律,并且甘愿为法律献身的古希腊伟大哲学家和思想家,其坚毅、超然、置若生死的形象使其与法律结下不解之缘。苏格拉底的法律思想是一种契约主义思想,对法治有深深的敬畏和服从。本文主要就苏格拉底一生中与法律关系最密切的被审判一事来探讨其法律思想。 关键词:苏格拉底审判法律正义 正文:罗素说:“苏格拉底对于历史学家来说,是一个非常困难的题目。对有许多人,可以肯定说我们知道得很少;对另有许多人,可以肯定说我们知道很多;但是对于苏格拉底,就无从肯定我们知道得究竟是很少还是很多了。” 苏格拉底出生于雅典一个雕刻匠之家,早年就教于智者学派,后来对传统的自然主义和城邦观念展开批判,在哲学倾向上表现为唯心主义。他断言,知识美德这类品性只有少数优秀人物才会具有,相反,人民的品性生来就有缺陷;人民不能掌握知识,不能把他们培养成具有美德的人。因此,他坚持贵族制的统治,认为国家政权理应交给贵族掌管。不仅如此,苏格拉底还攻击、嘲笑雅典传统的最高权利机关——人民大会以及抽签选举官吏等民主制度。如此一来,他便得罪了雅典广大的平民。 公元前399年的一个春日,苏格拉底70岁那年,他被古希腊雅典城的五百人陪审团法庭判处死刑,被指控的罪名主要是两项:“对神不敬”和“腐化雅典青年”。雅典公民在这一天大获全胜,而雅典法律却在这一天一败涂地。 这场审判,在思想史上可谓惊心动魄,千百年来一直是人们叹息和琢磨的问题。生活在后世的我们,已经无法亲历苏格拉底在那一场浩大的审判中所做的最后申辩。德尔斐神庙的神谕上说,苏格拉底是世界上最聪明的人,只是为什么睿智如斯的他,却甘愿去接受一个在他本人看来也是不公正的判决,甘愿死于一次对他不正当的审判? 其实,当时在雅典,死刑犯并非真的都会死。他们至少还有三条生路:缴纳罚金赎罪、请求陪审团宽恕、自请流放。苏格拉底尽管是死罪,但他可以免于执行,只是他拒绝法庭有条件开释:“如果你们想按事先拟好的条件释放我,那么我的回答是:我尊敬你们,雅典男人,我爱你们。但我宁愿服从神,而非你们。只要一息尚存,体有余力,我就绝不会停止讨论哲学并刺激你们。”“我绝不因怕死而错误屈从任何权威,坚决拒绝服从,哪怕因此丧失生命……即便面对危险,也要站在法律和正义一边,这就是我的职守!” 当他的朋友和学生们打算营救他逃离雅典时,他拒绝了。他说“我是伟大的雅典城邦的一员,我深爱着这座伟大的雅典城。如果我逃离雅典等于是践踏了雅典的政府和法律 ,如果人人都践踏法律 ,造成法律的裁决失去权威 ,雅典就不能苟存。我怀着满腔地热忱去追求一种富有灵魂的法律,我要为正义的法律而斗争;我必须遵守这个城邦的法律。我愿意接受这个不公正的判决,饮下这杯毒酒。”他毅然决然的放弃了所有生的希望,喝下为他准备的那杯毒酒,淡然赴死。 英国学者哈特认为,守法的动机分为两种,一种是出于自愿去接受和维护法律,并以法律规则作为自己行为的指导,一种是通过观察或实践发现如果不遵守法律可能会受到惩罚,因而被迫服从法律。前一种动机的人守法心态很坚决,即使面临困难或诱惑也会战胜之,甚至不惜付出巨大代价。显然,苏格拉底属于前一种人。

西方法律思想史复习题

西方法律思想史复习资料 一、单项选择题 1、柏拉图的人治与法治思想在其一生中经历了重大变化,其中,标志柏拉图从人治向法治 过渡的著作是() A、《政治家篇》 B、《法律篇》 C、《理想国》 D、《政治学》 2、亚里斯多德理想中的政体是() A、君主政体 B、平民政体 C、贵族政体 D、共和政体 3、欧洲历史上第一部成文法是() A、《引证法》 B、《十二铜表法》 C、《法经》 D、《查士丁尼国法大全》 4、在罗马法学家中,首先将法律划分为公法与私法的是() A、保罗 B、乌尔比安 C、盖尤斯 D、伯比尼安 5、马基雅弗里是文艺复兴在政治学上的代表,下列属于马基雅维里的著作是() A、《君主论》 B、《战争与和平法》 C、《伦理学》 D、《社会契约论》 6、在古典自然法学派中,最早提出权力分立理论的是() A、洛克 B、卢梭 C、孟德斯鸠 D、格老秀斯 7、“人是生而自由的,但无往不枷锁之中。自以为是其他一切的主人的人,反而比其他一 切更是奴隶”,提出该结论的是() A、卢梭 B、富兰克林 C、洛克 D、亚里士多德 8、哲理法学的代表人物是()

A、孔德 B、庞德 C、康德 D、富勒 9、“法的基地一般说来是精神的东西,它的确定的地位和出发点是意志。意志是自由的,所 以自由就构成法的实体和规定性。”上述对法定义的思想家是() A、康德 B、黑格尔 C、梅因 D、凯尔森 10、下列各项著作中,属于功利主义法学家边沁的作品是() A、《法理学范围之确立》 B、《法理学讲义》 C、《论法的精神》 D、《政府片论》 11、这是一篇著名的演讲,标志着一种新的法律研究方法的诞生,有人称之为目的法学, 这篇演讲的题目是《为权利而斗争》,作者是() A、黑格尔 B、萨维尼 C、耶林 D、汉密尔顿 12、下列关于制度法学的表述错误的是() A、制度法学主张“超越实证主义与自然法学” B、制度法学吸取了社会学法学的因素 C、制度法学否认法律与道德之间的紧密联系 D、制度法学吸取了自然法学的某些因素 13、在古典自然法学派的法律思想家中,把权力分立的理论应用到实践中并予以发展的代 表人物是() A、洛克 B、卢梭 C、孟德斯鸠 D、汉密尔顿 14、二战以后西方人权思潮的先驱,人权思潮的法哲学理论的奠基人是() A、卢梭 B、凯尔森 C、马里旦 D、杰弗逊 15、关于社会契约论的相关表述中,错误的是() A、霍布斯同其他契约论者一样,主张国家起源于契约 B、格老秀斯是近代社会契约论国家观的倡导者 C、斯宾诺莎主张部分权利的转让 D、卢梭主张权利的全部转让,转让对象是一个人

2018年4月自考中国法律思想史真题及答案

2018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中国法律思想史试卷 (课程代码00264) 本试卷共5页,满分l00分,考试时间l50分钟。 考生答题注意事项: 1.本卷所有试题必须在答题卡上作答。答在试卷上无效,试卷空白处和背面均可作草稿纸。2.第一部分为选择题。必须对应试卷上的题号使用28铅笔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3.第二部分为非选择题。必须注明大、小题号,使用O.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作答。 4。合理安排答题空间,超出答题区域无效。 第一部分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l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 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 1.《左传》言“皇天无亲,惟德是辅”,其思想本质是主张 A.君权神授 B.依法治国 C.中央集权 D.皇权专制 2.“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反映的思想本质是主张 A.土地王有制 B.土地私有制 C.废分封,行郡县 D.废井田,开阡陌 3.“立嫡以长不以贤”的思想本质是主张 A.分封制 B.郡县制 C.嫡长继承制 D.立宪制 4.管仲推行的“三选”制度,所突破的宗法原则是 A.亲亲 B.尊尊 C.男女有别 D.长长 5.先秦时期,“克已复礼为仁”的著名观点出自 A.孔子 B.孟子 C.老子 D.颜渊 6.孔子之后,先秦儒家学派最著名的两位代表人物是 A.孟子和庄子 B.管子和孟子 C.孟子和苟子 D.管子和苟子 7.下列曾影响到墨家思想的学术流派是 A.道家 B.儒家 C。兵家 D.法家 8。“以天为法,动作有为”的思想主张如自 A.《墨子》 B.《老予》 C.《孟子》 D.《庄子》 9.先秦道家思想体系的核心是 A.法 B.阴阳

西方法律思想史试题精选

(以下内容均由网上摘录整理) 西方法律思想史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1.古希腊智者学派的著名代表是( ) A.柏拉图 B.亚里斯多德 C.苏格拉底 D.普罗塔哥拉 2.认为“国家是最高的社团,以善业为目的”的思想家是( ) A.苏格拉底 B.亚里斯多德 C.柏拉图 D.伊壁鸠鲁 3.西方法学最早产生于( ) A.古希腊 B.古罗马 C.意大利 D.法国 4.西塞罗主张建立( ) A.君主政体 B.贵族政体 C.共和政体 D.民主政体 5.提出“私法是有关个人利益的法律”的法学家是( ) A.乌尔比安 B.盖尤斯 C.保罗 D.帕比尼安 6.奥古斯丁的著作是( ) A.《上帝之城》 B.《神学大全》 C.《神学政治论》 D.《论君主政治》 7.马基雅弗利主张要建立一个强大的统一的( ) A.君主国 B.共和国 C.联邦国 D.邦联国 8.布丹认为国家最高权力是( ) A.社会授予的权力 B.人民授予的权力 C.国家授予的权力 D.非授予的权力 9.格老秀斯的社会契约论主张( ) A.主权在民 B.主权在君 C.主权由贵族掌握 D.主权由少数人掌握 10.霍布斯认为主权者也要受到一定限制,他必须服从( ) A.人的法律 B.他自己制定的法律 C.神法和自然法 D.社会的习惯 11.西方政法法律思想史上第一个系统论述国家主权学说的人是( ) A.洛克 B.卢梭 C.潘恩 D.布丹 12.19世纪上半叶,倡议制定统一的德国民法典的学者是( ) A.萨维尼 B.胡果 C.蒂保 D.耶林 13.提出“法的体系是实现了的自由王国”的思想家是( ) A.康德 B.黑格尔 C.卢梭 D.费希特 14.提出“人民有责任去忍受最高权力的任何滥用”的思想家是( ) A.卢梭 B.黑格尔 C.费希特 D.康德 15.奥斯丁法学的理论基础是功利主义和( ) A.实证主义 B.理性主义 C.自然主义 D.批判主义 16.提出“法律应该为最大多数人谋最大幸福”的思想家是( ) A.约翰·密尔 B.詹姆斯·密尔 C.奥斯丁 D.边沁 17.《自然法典》的作者是( ) A.霍尔巴赫 B.爱尔维修 C.摩莱里 D.马布利 18.提出“任何人的行为,只有涉及他人的那部分才须对社会负责”的思想家是( ) A.密尔 B.边沁 C.卢梭 D.洛克 19.美国现实主义法学强调从研究“书本上的法律”转向于研究( )

西方法律思想史复习题(三)

西方法律思想史复习题(三)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小题,每小题1分,共25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说“宁愿在一种民主制度中受贫穷,也不愿在专制统治下享受幸福”的古希腊奴隶主民主派哲学家是(C) A.苏格拉底 B.柏拉图C.德谟克利特 D.亚里士多德 2.最先提出国家起源于社会契约的思想家是(C) A.柏拉图 B.亚里士多德C.伊壁鸠鲁 D.芝诺 3.提出“执政官乃是会说话的法律,而法律乃是不会说话的执政官”的思想家是(B)A.塞涅卡 B.西塞罗C.波里比阿 D.索尔兹伯里 4.罗马五大著名法学家之一、著有81册罗马法令注释和51册萨比尼学派著作注释的是(B)A.盖尤斯 B.保罗C.乌尔比安 D.帕比尼安 5.阿奎那的政治法律思想集中体现在(D) A.《论君主政治》 B.《反异教徒大全》C.《忏悔录》 D.《神学大全》 6.在阿奎那的理论中,人法体现了(B) A.神的理性 B.人类的理性C.自然规律 D.生物的本性 7.提出“君主应当同时效法狐狸与狮子”这一论断的思想家是(B) A.马西利 B.马基雅弗利C.马里旦 D.布丹 8.在宗教问题上,布丹主张(D) A.宗教高于一切 B.绝对信仰宗教C.宗教信仰必须强制 D.宗教信仰自由 9.荷兰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的法律思想家代表人物是格老秀斯和(C) A.孟德斯鸠 B.洛克C.斯宾诺莎 D.卢梭 10.格老秀斯将自然法的基本原则定为(B) A.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B.各有其所有,各偿其所负C.自然权利 D.人人平等 11.斯宾诺莎认为法律形成的固定方式包括“人事的命令”和(D) A.“人民的意志” B.“统治者的命令”C.“经济的规律” D.“物理之必然” 12.集中体现霍布斯法律思想的著作是(A) A.《利维坦》 B.《政府论》C.《国家六论》 D.《法律篇》 13.孟德斯鸠认为,专制政体的原则之一是(D) A.品德 B.节制C.荣誉 D.恐怖 14.“公意”理论的倡导者是(A) A.卢梭 B.伏尔泰C.狄德罗 D.爱尔维修 15.提出空想社会主义法制蓝本的思想家是(A) A.摩莱里 B.马布利C.卢梭 D.温斯坦莱 16.1777年大陆会议草拟了第一部宪法性文件,称为(B) A.《联邦条例》 B.《邦联条例》C.《独立宣言》 D.《联邦宪法》 17.坚持在宪法中必须附上“人权法案”的思想家是(B) A.华盛顿 B.杰弗逊C.汉密尔顿 D.潘恩 18.提出“一个国家的宪法不是政府的决议,而是建立政府的人民的决议”的思想家是(D)A.孟德斯鸠 B.洛克C.潘恩 D.汉密尔顿 19.边沁法律思想的出发点和核心内容是(B) A.实证主义 B.功利主义C.神学主义 D.自由主义

中国法律思想史第5次考核答案

每题只有一个选项是正确的。每题2分,共10题,共20分。(总分20.00) 1. 韩愈的圣人"制刑"的法律观的依据是()。 (2.00分) A. 性三品说 B. "阳德阴刑"说 C. "君权神授"说 D. "名教出于自然"说 2. 魏晋玄学门派中,竭力论证"名教"即"自然"的思想家是()。 (2.00分) A. 阮籍 B. 何晏 C. 王弼 D. 郭象 3. 下列符合西周“尊尊”原则的行为是()。 (2.00分) A. 弟恭 B. 子孝 C. 父慈 D. 臣忠 4. 殷商时代的“礼”主要是一种( )。 (2.00分)

A. 政治组织原则 B. 普遍行为准则 C. 宗教祭奠仪式 D. 国家根本大法 5. 董仲舒“天子受命于天,天下受命于天子”的思想本质是()。(2.00分) A. 君主立宪 B. 君权神授 C. 天下一统 D. 天道循环 6.黄宗羲认为()是造成天下混乱、民不聊生的根本原因.(2.00分) A. 君主制度 B. 礼制 C. 分封制 D. 民主共和制 7.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出自()。 (2.00分) A. 《荀子》 B. 《老子》

C. 《孟子》 D. 《论语》 8. 下列说法,与“明德慎罚”原则不相吻合的是()。(2.00分) A. 父子兄弟,罪不相及 B. 父死子继,兄终弟及 C. 彼裕我民,无远用戾 D. 奸宄杀人,历人宥 9. 《老子》哲学的最高范畴是( )。 (2.00分) A. 法 B. 无为 C. 自然 D. 道 10. "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是()的观点。 (2.00分) A. 屈原 B. 韩愈 C. 柳宗元

自考 西方法律思想史 试题集

一、单项选择题 0.1.在西方法律思想史的历史分期中,属于成熟时期的是A.中世纪的法律思想B.近代的法律思想C.19世纪的法学流派D.20世纪的法律思想【C】 0.2.在亚里士多德对正义所作的分类中,适用于契约、损害赔偿和司法审判等私法领域的是A.普遍正义B.特殊正义C.分配的正义D.平均的正义【D】 0.3.将古希腊的自然法思想介绍到古罗马的是A.柏拉图B.亚里士多德C.西塞罗D.苏格拉底【C】 0.4.认为“自然法渊源于上帝的意志和人的社会本性”的思想家是A.柏拉图B.西塞罗C.亚里士多德D.奥古斯丁【B】 0.5.提出“为达目的可以不择手段”这一著名论断的思想家是A.马基雅维里B.阿奎那C.奥古斯丁D.布丹【A】0.6.被称为西方主权论鼻祖的思想家是A.洛克B.霍布斯C.布丹D.孟德斯鸠【C】 0.7.奥斯丁严格区分法律和道德的关系,认为法律不应包括道德的因素,后人称之为A.恶法亦法B.良法之治C.唯法而治D.上善之法【A】 0.8.历史分析的倡导者是A.萨维尼B.艾希霍恩C.梅因D.胡果【D】 0.9.亚里士多德主张实行A.贵族政体B.君主政体C.共和政体D.民主政体【C】 0.10.阿奎那哲学思想的来源有基督教神学和A.柏拉图哲学B.苏格拉底哲学C.亚里士多德哲学D.马西利哲学【C】 0.11.教父学的主要代表人物是A.奥古斯丁B.阿奎那C.索尔兹伯里D.马西利【A】 1.1.法律制度史的最终渊源是A.古罗马文明B.古希腊文明C.古印度文明D.古埃及文明【A】 1.2.大陆法系法律制度的历史渊源是A.雅典法B.罗马法C.普通法D.印度法【B】 1.3.罗马法学家集团产生于A.罗马奴隶制时期B.罗马共和国前期C.罗马帝国时期D.罗马共和国后期【C】 1.4.随着____的产生,法学和其他学科开始区分开来,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A.比较法学B.罗马法学家集团C.规范法学D.希腊法律哲学【B】 1.5.主要体现柏拉图早期法律思想的著作是A.《理想国》B.《政治家》C.《法律篇》D.《政治学》【A】 1.6.柏拉图法律思想的出发点和归宿是A.公平B.理性C.正义D.自由【C】 1.7.从个人看,柏拉图的正义是指A.法律规范行为,道德规范思想B.理性支配欲望,精神支配肉体C.统治者各司其事D.被统治者各守本分【B】 1.8.柏拉图的《理想国》又称A.《论理想》B.《论正义》C.《国家六论》D.《法律帝国》【B】 1.9.柏拉图毕生所追求的理想是A.良法之治B.正义与善德的制度C.哲学王的统治D.民主共和【C】 1.10.“美德即知识”的观点来源于A.柏拉图B.苏格拉底C.亚里士多德D.乌尔比安【B】 1.11.柏拉图关于教育制度的设想是A.实现由国家控制的义务教育制B.实现由政府控制的高等教育制C.建立规范的职业教育制D.建立道德教育体制【A】 1.12.提出“凡是法律未能独立且无权威者,国家必定灭亡”的思想家是A.亚里士多德B.苏格拉底C.阿奎那D.柏拉图【D】 1.13.柏拉图在其《理想国》中提及了五种政体形式,其中他倾向于A.平民政体B.贤人政体C.军阀政体D.专制政体【B】 1.14.柏拉图在其《政治家》中倾向的政体是A.贵族政体B.共和政体C.民主政体D.君主政体【A】 1.15.柏拉图提出“混合政体”理论的著作是A.《理想国》B.《政治家》C.《法律篇》D.《政治学》【C】 1.16.在亚里士多德的正义论中,个别正义分为A.实质正义和形式正义B.分配的正义和矫正的正义C.自然的正义和习惯的正义D.传统正义和现代正义【B】 1.17.最早提出“国家自然起源论”的是A.柏拉图B.康德C.黑格尔D.亚里士多德【D】 1.18.下列不属于亚里士多德观点的是A.人天生是“城邦动物”或“政治动物”,进行社会结合是人的天性B.国家是家庭、村落的目的因,国家要优先于个人、家庭和村落C.国家是家庭和村落的扩大D.国家的标准是完全独立性、自我满足性和自我生存性【C】 1.19.亚里士多德划分“正宗”政体和“变态”政体的标准是A.地理环境B.国家政权分立秩序C.完全独立性和自我满足性D.主权掌握的人数和统治目的【D】 1.20.下列属于“正宗”政体的是A.平民政体B.贵族政体C.暴君政体D.寡头政体【B】

全国年月中国法律思想史试卷和标准答案

全国07年7月中国法律思想史试卷和答案

————————————————————————————————作者:————————————————————————————————日期: 2

全国2007年7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中国法律思想史试题 课程代码:00264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 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西周宗法制度完备的表现是( C ) A.亲亲、尊尊 B.男女有别 C.嫡长继承 D.土地国有制 2.先秦法家中,主张法、术、势三者结合的是( D ) A.商鞅 B.慎到 C.申不害 D.韩非 3.“明德慎罚”思想形成于( B ) A.东汉 B.西周 C.三国 D.南北朝 4.韩非对人性的基本看法是( A ) A.好利恶害 B.性善论 C.仁义 D.兼爱 5.“民之为道也,有恒产者有恒心”,反映了孟子主张( C ) A.隆礼重法 B.仁者爱人 C.为民制产 D.宽刑慎杀 6.先秦墨家法律思想的核心是( B ) A.天命 B.天志 C.天心 D.天罚 7.春秋时期,邓析所著的“竹刑”是我国古代( C ) A.第一部成文法 B.第一部公布的成文法 C.个人著述的法律文件 D.官方文件8.“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出自先秦( A ) A.道家 B.法家 C.儒家 D.墨家 9.晋代律学家刘颂提出的法“当”和法“善”,皆是要符合( D ) A.心 B.法 C.情 D.理 10.下列属于唐代柳宗元的著作是( D ) A.《天刑》 B.《天志》 C.《天论》 D.《天说》 11.白居易法律思想方面的作品是( C ) A.《时令论》 B.《与孟尚书书》 C.《策林》 D.《驳复仇议》 12.唐代坚持“天刑说”的思想家是( A ) A.韩愈 B.李世民 C.白居易 D.柳宗元 13.完成封建正统法律思想哲理化的官方学说是( D ) A.儒学 B.道学 C.佛学 D.理学 14.主张“以公理而灭私情”之说的思想家是( B ) A.朱熹 B.丘濬 C.王夫之 D.魏源 l5.提倡设“明法科”,培养执法官吏的思想家是( B ) A.范仲淹 B.王安石 C.张居正 D.魏源 16.近代洋务派法律思想的代表人物是( B ) A.孙中山 B.张之洞 C.康有为 D.沈家本 17.“天下之治乱不在一姓之兴亡,而在万民之忧乐”出自黄宗羲的( B ) A.《原君》 B.《原臣》 C.《原法》 D.《议兵》 18.近代被誉为“媒介东西方几大法系成为眷属的一个冰人”的是( C ) A.梁启超 B.谭嗣同 C.沈家本 D.章太炎 19.沈家本认为审断之本在于( A ) A.平恕 B.严刑重法 C.违法必纠 D.用法从宽 20.章太炎曾主张实行“四权分立”,即在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的基础上,再加上( C )A.考试独立 B.监察独立 C.教育独立 D.外交独立

苏格拉底之死与守法精神

法162 刘月 201609010216 浅谈苏格拉底之死和守法精神 关于苏格拉底之死的缘由和过程,其版本诸多,在此不一一赘述,只就结果取其共性:苏格拉底被雅典人经过民主的审判判处死刑,而他自己则毫不犹豫的遵从了错误的、不公正的判决而使生命就此凋零。 由此,引发了我的三个思考: 一、法律是否等于正义? 雅典,一个以民主和言论自由著称的城邦;苏格拉底,一位从未参加任何政治活动,凭借“辩论”度过一生的哲学家。就是这样的雅典,赋予了苏格拉底教唆青年的罪名(之一)。此时我们发现,雅典公民竟然对一个除了运用言论自由以外没有犯任何其他罪行的哲学家提出了起诉并且对其判处了死刑。这是何等讽刺。由此可见,法律并不都是正义的,法,有善法,亦有恶法。 二、倘若法律裁决与正义相悖,我们应该怎么办? 这个问题困扰了我很久,从心理上讲,我认为,当法律判决已经违背正义时,我们所要做的,应该是修正判决并且重新进行真正公正的审判。然而,反观现实,尽管几多无奈,但我也不得不承认,以上的想法真的太天真了,修改判决,谈何容易,且不论雅典,就是在当代中国社会,修改判决的案例都是少之又少,是,我承认,媒体上确实报道了某些人被误判监禁最后无罪释放,但是,他们虚度的那些年,又应该拿什么来弥补呢?成功申诉修改判决的案例确实存在,那么又有谁能耗得起时间熬得过年华,去等一个所谓的公正呢?说到底,我也并没有思考出针对此问题的正确解决方法,这个问题的答案,还是等到日后再做定夺吧。三、苏格拉底为什么要遵从法律裁决,其意义何在? 苏格拉底临死前曾说:“逃避法律判决是毁坏国家和法律的行为,如果法律判决不生效力,那么正义、法律和国家就不复存在。如果我含冤而死,这不是法律的原因,而是恶人的蓄意。”他也曾放言:“我去死,你们去活,谁的去路好,唯有神知道。” 究其根本,苏格拉底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他明白:法律只有被遵守才有权威性。只有法律树立了权威,才能有国家秩序与社会正义的存在。也许法律会出现错误,也许上帝会说恶法非法,但是在现实的世界里,人们唯有遵循法律才能维持社会的稳定。这个法律也许要使千万个“苏格拉底”受冤,但只有在他服从法律的前提上,雅典人民才有法治的保障。他必须死,因为雅典的法律需要生效。 事实证明,苏格拉底是正确的。在他死后的两千多年里,雅典的民主制度不断改进完善。苏格拉底用他的生命,换得了一个法治与民主的美好城邦。

中国法律思想史形成性考核作业一及答案(黔2012版)

《中国法律思想史》形成性作业一 一、名词解释(40分,每题10分) 1、神权法思想 神权法思想一般指利用宗教迷信进行统治的阶级,为了取得人们的拥护,把他们的权力说成是神所授予的,把体现他们意志的法律说成是神意的体现的一种法律思想。在由宗教领袖直接掌握政权、实行神权政治的国家或地区,神权法也就是教会法(或称寺院法、宗规法)。西欧中世纪基督教神权法思想曾占统治地位,为封建统治阶级效劳(见西欧中世纪神学法律思想)。 2、明德慎刑思想 西周的立法指导思想之一。所谓明德,就是提倡尚德、敬德,它是慎罚的指导思想和保证。所谓慎罚,就是刑法适中,不乱罚无罪,不乱杀无辜。 3、兼相爱,交相利 是墨家思想。缘自墨子.意思为:爱是相互的,利也是相互的。义利的关系也应是对立的统一.墨子讲究“兼爱”、“非攻”。其实墨子的“兼爱”,是“兼相爱交相利”合论的。 4、“道法自然” 《老子》第25章中书: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无生有,有归无。这是万事万物的起点和终点以及运动变化的最后依据。无外无他,无蕴含有且是有。无生有,是无动而有然,也就是说,无自然而有然。 道法自然即道效法或遵循自然,也就是说万事万物的运行法则都是遵守自然规律的。最能表达“道”的一个词就是自然规律,同样我们可以反过来说与我们这里所说的自然规律最相近的一个字就是“道”。这包括自然之道,社会之道,人为之道。 二、简答题(60分,每题20分)(可加纸) 1.简述先秦法家的法律思想的核心。

法家,中国春秋战国时代一个以法治为核心的思想学派。这个学派否定了世袭贵族天然传承的等级制度,认为“圣人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史记?商君列传》)他们在政治实践中,奖励耕战,毁弃诗书,彻底与传统文化决裂,主张以法治国。法家这种学说乃一种纯功利主义的思想体系,内容核心主要是针对君主如何加强统治。 2.简述先秦儒家礼法观。 儒家重礼,强调“为国以礼”。儒家所强调的礼作为根本的国家制度,主张将礼实施的范围扩大到民间,其否定了传统的“世卿世禄”制度,为礼赋予了道德的基础。(一)礼治优于法治。认为礼治具有天然合理性,认为以严酷和平等为特征的法治违反了自然规律;(二)以刑弼教。推行礼的最好办法是德教,是统治者以身作则与合理教化,同时指出礼治的推行也离不开法;(三)法需以“仁义”和“孝悌”为原则。仁义既是儒家倡导的处理人际关系的行为准则,又是先秦儒家对统治者进行道德评价和法律评价的具体尺度。儒家重孝悌,并把孝悌作为判断现实法制优劣的又一价值标准。 3.简评墨家的法律观。 墨家是战国时期有显著影响和地位的重要学派。它曾与势力强大的儒家学派分庭抗礼,并称“显学”。墨家法律观具有工具性、实用性、广泛性的特点。其所定义的法是广义的法,从他们所熟悉和使用的规矩、绳墨、度量衡等一般工具,到在整个社会中起调整和规范作用的法律、道德等行为规范,统统包括在内,实际上是他们在现实社会中从事生产和劳动的亲身体会和认识。墨家的创始人墨子,名翟,博学多识,“好学而博”,是一位独具创造精神的伟大思想家。墨子和以他为代表的墨家,适应当时公布成文法的社会发展大趋势,在他们“兼相爱、交相利”的主体思想构架下,站在“贱者”、“弱者”、“贫者”等下层劳动者的立场上,通过展开对维护“贵者”、“强者”、“富者”利益的奴隶主贵族统治制度的批判,提出了兼爱、兼利、以天为法、“劝爱禁恶”、赏当贤、罚当暴等独具特色的法律思想。

2011.4西方法律思想史试题及答案

全国2011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西方法律思想史试题 课程代码:00265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小题,每小题1分,共25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体现柏拉图早期法律思想的著作是( A ) A.《理想国》 B.《政治家》 C.《法律篇》 D.《伦理学》 2.亚里士多德认为在本性上最先出现的是( D ) A.个人 B.家庭 C.村落 D.城邦 3.首先由斯多葛提出的概念是( B ) A.理性 B.义务 C.权利 D.正义 4.奥古斯丁将法分为永恒法、自然法和( C ) A.人法 B.神法 C.人为法 D.神定法 5.马基雅维里理论比较突出的地方是( B ) A.把政治与道德紧密联系 B.把政治与道德作了分离 C.把宗教与道德紧密联系 D.把宗教与道德作了分离 6.第一个对主权作系统研究并被称为主权论鼻祖的思想家是( D ) A.马基雅维里 B.奥古斯丁 C.阿奎那 D.布丹 7.将自然权利总结为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并经其倡导而载入美国《独立宣言》的古典自然法学思想家是( C ) A.洛克 B.霍布斯 C.杰弗逊 D.汉密尔顿 8.在卢梭政治理论和法律思想中占有重要地位的一个概念是( C ) P76 A.契约 B.主权 C.公意 D.共意 9.哲理法学派的创始人是( A ) A.康德 B.黑格尔 C.克饶斯 D.萨维尼 10.康德从义务角度对法律进行了分类,下列不属于 ...这个分类的是( D ) A.内在的义务 B.外在的义务

C.联合的义务 D.集体的义务 11.在黑格尔法哲学体系中,在自由理念发展阶段上,处在家庭与国家之间的差别的阶段是( C ) A.团体 B.集体 C.市民社会 D.理想社会 12.不属于 ...黑格尔国家理念三个环节的是( A ) A.市民法 B.国家法 C.国际法 D.世界历史 13.分析法学真正的奠基者是( C ) A.哈特 B.边沁 C.奥斯丁 D.凯尔逊 14.强调罗马法历史的德国历史法学家是( A ) A.萨维尼 B.艾希霍恩 C.梅因 D.梅特兰 15.在梅因心目中最成熟、最有代表性、最具典型性的古代法律是( D ) A.雅典法 B.日尔曼法 C.印度法 D.罗马法 16.萨维尼撰写的被誉为中世纪欧洲法学史的标准著作的是( A ) A.《中世纪罗马法史》 B.《论立法和法理学的当代使命》 C.《现代罗马法体系》 D.《占有法》 17.下列作品中不属于 ...庞德著作的是( D ) A.《社会学法学的范围和目的》 B.《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 C.《法律史解释》 D.《古代法》 18.霍姆斯在其演讲《法律的道路》中开宗明义地说,法律是一种( B ) A.制度 B.职业 C.事业 D.规则 19.庞德社会学法学强调法律规则的最终权威来自( A ) A.法律所保障的社会利益 B.法律规则背后的社会压力 C.国家武力的制裁 D.法律的道德基础 20.韦伯认为,具有世袭君主制权威与家庭或者集体利益相结合特点的是( C ) A.印度法 B.德国法 C.中国法 D.教会法 21.马里旦认为自然法包含本体论要素和认识论要素,他根据自然法的认识论要素提出了自然法的( B ) P238 A.静态方案理论 B.动态方案理论 C.实然方案理论 D.应然方案理论 22.富勒认为,法律是一种( B ) A.规则 B.事业

浅谈苏格拉底之死

浅谈苏格拉底之死 陈佳婵 2012212419 政社学院思政121 公元前399年,一个叫莫勒图斯的年轻人在雅典状告哲学家苏格拉底,说他不信城邦诸神,败坏青年。于是,苏格拉底被传讯,在500人组成的陪审团面前作了著名的申辩,但申辩并没有挽救苏格拉底的性命。他最后被判处死刑。 可能很多人在刚看到这《申辩》的时候,会觉得苏格拉底怎么这么自夸自大。他在自己的申辩中说到“雅典的公民们!我得到那个坏名声,只是由于我有某种智慧。”“你们一定知道凯勒丰;他是我自幼的故交,也是你们的朋友,因为他曾经同你们一道被流放,也是同你们一道回来的。这位凯勒丰的性格,你们都知道,是做什么事都很急躁的。有一回他跑到德尔斐,冒冒失失地向神提出了一个问题--请不要打断我的话--求神谕告诉他有没有人比我更智慧。女祭司传下神谕说,没有人更智慧了。凯勒丰本人已经去世了,可是他的兄弟在这里,可以证明我说的是实话。”看到他的这些话,我也不例外的认为他是如此的骄傲自负,但是当我看完全文,当我了解到他的生平我才知道苏格拉底的智慧所在。 实质上苏格拉底不是必须要死的,他只要在审判的时候认个错就可以被释放,甚至在后来他都是有机会逃跑的。但是他没有,这是为什么?苏格拉底以死来捍卫的到底是什么?是他自己的自由意志还是对于国家法律的认同和尊重?但无论是哪一个,都是他思想的代表,他用自己不计代价的行动坚持了自己的信仰和人生信条。苏格拉底神的主张和言论自由和当局者想悖,他即使面对死刑却对自己的观点没有任何的犹疑和退却。苏格拉底被判处有罪以后,他的学生已经为他打通所有关节,可以让他从狱中逃走。然而苏格拉底选择了慷慨走向刑场,视死如归。他的理由:我是被国家判决有罪的,如果我逃走了,法律得不到遵守,就会失去它应有的效力和权威。当法律失去权威,正义也就不复存在。这不是悲剧的声音,这是一个智者在用生命诠释法律的真正含义——法律只有被遵守才有权威性。只有法律树立了权威,才能有国家秩序与社会正义的存在。苏格拉底为了正义死了。“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在他死后,人民开始重新审视他的观念,开始反思自己的制度。如果当时苏格拉底选择的是反方向,那么千年的人类历史就少了一个值得我们赞颂千篇的伟人! 苏格拉底到底为什么会死?仅仅是因为他的观念和当时大环境相左?但在看申辩的时候,我提炼出来的是:民众对精英的一种仇视心理。苏格拉底说他为了证明自己不是最有智慧的,所以他一个个地找比自己更有智慧的人,他自己说到:“所以,我就到处奔波,秉承神的意旨,检验每一个我认为智慧的人,不管他是公民还是侨民,如果他并不智慧,我就给神当助手,指出他并不智慧。”但是在这一过程中,他发现每个人都是荒唐可笑的,尤其是那些自以为是的政界人士和诗人们,他们无知却还认为自己有无与伦比的智慧。而苏格拉底的智慧就在于他敢于承认自己是无知的苏格拉底树立了一个个的敌人,他的身边有热爱他的学生,但更多的是无数不承认自己愚蠢的雅典公民们。 悲哀的是,苏格拉底死于的不是独裁统治,他恰恰死于雅典最为人称道的民主制度。他是被人民杀死的。民主制的基础,难道不应该是言论自由吗?一个毁掉自己基础的制度,这是合理的吗?而想到当今社会,我们的国家,我们口口声声说要扩大民主,但是我们真的有言论自由吗?有的时候我们是不是也该反思我们能说的偏偏都是好的话语,有太多负面的信息是我们不能妄加评论的。这也应该是我们民主制度需要改进的一大方面吧! 前段时间看了弗洛姆的《逃避自由》,现在的很多人都抛弃了所追求的自由。其中一个

西方法律思想史复习题(二)

西方法律思想史复习题(二)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小题,每小题1分,共25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柏拉图提出一个“第二等好的国家”方案的著作是() A.《理想国》 B.《政治家篇》C.《法律篇》 D.《政治学》 2.雅典城邦的政体是() A.民主制度 B.贵族制度C.君主制度 D.共和制度 3.提出“法治应当优于一人之治”的思想家是() A.柏拉图 B.亚里士多德C.苏格拉底 D.伊壁鸠鲁 4.认为“罗马的政体是最能体现制衡原理”的思想家是() A.西塞罗 B.塞涅卡C.乌尔比安 D.波里比阿 5.在政体问题上,布丹主张() A.混合政体 B.民主政体C.贵族政体 D.君主政体 6.斯宾诺莎认为,神的法律的唯一目的是() A.最高的善 B.快乐生活C.认识上帝 D.培养美德 7.格老秀斯认为自然法是() A.自然规律 B.正当的理性法则C.大众的意志 D.经济规律 8.期宾诺莎认为,在一个民治国家中,制定的法律要经过() A.君主的命令 B.议会的立法C.全民的同意 D.全民的讨论 9.在刑罚问题上,霍布斯主张() A.凭心定罪 B.罪刑法定C.自由裁定 D.神明裁判 10.在人性问题上,霍布斯主张() A.人性善 B.人性不善不恶C.人性时善时恶 D.人性恶 11.洛克将自然权利归结为四点,即:平等权、自由权、生存权和() A.选举权 B.劳动权C.财产权 D.受教育权 12.孟德斯鸠认为,贵族政体的原则是() A.品德 B.节制C.荣誉 D.恐怖 13.反对权力分立的思想家是() A.洛克 B.孟德斯鸠C.卢梭 D.康德 14.把天赋人权界定为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权的思想家是() A.卢梭 B.洛克C.斯宾诺莎 D.杰弗逊 15.潘恩系统地阐述了人权理论的著作是() A.《常识》 B.《人权和自然法》C.《认真看待权利》 D.《人权论》 16.《永久和平》的作者是() A.格老秀斯 B.黑格尔C.斯宾诺莎 D.康德 17.黑格尔认为,德国三权制衡的三权是() A.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 B.立法权、对外权和行政权C.主权、行政权和立法权D.行政权、司法权和对外权 18.德国历史法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是() A.萨维尼 B.康德C.耶林 D.施塔姆勒 19.认为“法律是不可违反的、独断的集体意志”的思想家是() A.耶林 B.施塔姆勒C.黑格尔 D.康德 20.《立宪政治教程》的作者是()

【免费下载】全国4月自学考试中国法律思想史试题及答案

专业备考制作 全国2014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中国法律思想史试题 课程代码:00264 请考生按规定用笔将所有试题的答案涂、写在答题纸上。 选择题部分 注意事项: 1.答题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考试课程名称、姓名、准考证号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填写在答题纸规定的位置上。 2.每小题选出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纸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不能答在试题卷上。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 题纸”的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或未涂均无分。 1.宗法等级制的核心内容是 A.世袭制B.终身制 C.嫡长继承制D.诸子均分制 解析:C 2.西周主张对“不孝不友”行为严加惩处、“刑兹无赦”的思想家是 A.周文王B.周武王 C.周厉王D.周公 解析:A 3.管仲以法理政、统军和治民的根本目的是 A.加强君主集权B.反对君主集权 C.提倡西周礼制D.建立民主法治 解析:C 4.春秋时期提出“四民分居定业”的思想家是 A.管仲B.女叔齐 C.子产D.邓析 解析:A 5.批评子产没有否定和抛弃周礼的先秦思想家是 A.邓析B.孟子

专业备考制作C.叔向D.商鞅 解析:A 6.先秦时期,宗师孔子、信奉孔子学说的学派被称为 A.儒家B.墨家 C.道家D.法家 解析:A 7.孟子政治法律思想的理论基础是 A.无善无恶说B.性三品说 C.性恶说D.性善说 解析:D 8.墨家认为天下大乱的根源在于 A.礼崩乐坏B.暴君的统治 C.人自爱而不爱人D.天命使然 解析:C 9.提出“道法自然”的先秦思想家是 A.孔子B.老子 C.商鞅D.慎到 解析:B 10.庄子认为治理天下最好的方法是 A.严刑B.无为 C.重礼D.势治 解析:B 11.先秦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是 A.李悝B.吴起 C.慎到D.韩非 解析:D 12.战国中期曾在齐国稷下学宫讲学的法家代表人物是 A.慎到B.韩非 C.荀子D.庄子 解析:A l3.下列人物中,其思想受到“黄老”学说影响的是 A.孔子B.孟子 C.墨子D.韩非 解析:D

中国法律思想史模拟试卷

《中国法律思想史》模拟试题一 得分评卷人 一、名词解释题(每题5分,共25分) 1、劝之以庆赏,纠之以刑罚: 2、不党父兄,不偏富贵: 3、文约而例直,听省而禁简 4、中学为体,西学为用 5、存天理,灭人欲 得分评卷人 二、单选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1、周公制礼,采用了与前朝不同的统治方式,礼治是以()为基本特征的。 A.“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B.“明德慎罚” C.“亲亲”“尊尊” D.“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 2、提出“导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导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著名论断的是() A.管仲B.孟轲C.孔丘D.荀况 3、墨家“天志”法律观的核心是()。 A.兼爱B.尚贤 C.非攻D.尚同 4、汉初的治国指导思想是()。 A.“礼治”思想B.“法治”思想 C.黄老学说D.“兼爱”思想 5、董仲舒认为()是封建立法的根本原则。 A.礼B.法C.三纲D.经义 6、玄学实际上不过是儒家思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变种,是一种以()家的虚无来论证儒家纲常的思想理论。

A.阴阳家B.道家C.法家D.墨家 7、完成封建正统法律思想哲理化的是() A.儒学B.理学 C.佛学D.道学 8、中国历史上第一次确立了罪刑法定原则、废除比附援引旧制的是()。 A.洪秀全B.康有为C.张之洞D.沈家本 9、()的法律思想,突出的反映出要求发展和保护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具有较多的资产阶级民主主义色彩。 A.洪秀全B.杨秀清C.洪仁轩D.魏源 10、“五权宪法”的精华是()。 A.直接民权B.三权分立C.代议制D.制衡 得分评卷人 三、多选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1、子产铸刑书及其争论,在中国法律思想史上的重要意义是() A冲破了秘密刑思想的束缚 B第一次肯定了公布成文刑法的"合礼合法" C打破了"刑不上大夫"的传统 D维护了奴隶主贵族的特权 2、道家理论体系上有两个主要特点() A兼相爱,交相利B仁者爱人C道法自然D无为而治 3、王安石的变法理论和变法口号可归结为"三不足",下列不属于"三不足"的范围的是()。 A.天变不足畏 B.祖宗不足法 C.人言不足恤 D.变法不足惧 4、洋务派代表人物张之洞认为,“法律”与“经术”的关系是()。 A.法律是“表”,即形式B.“经术”是“里”,即内容 C.“经术”决定法律D.“经术”受法律的服务 5、礼法两派论争的结果是()。 A.法理派取得了完全胜利 B.法理派对礼教派进行了退让与妥协 C.新刑律中不断加入有关纲常名教的条文 D.沈家本辞去修律大臣职务 得分评卷人 四、简答题(每小题9分,共36分) 1、简述神权法思想的形成发展过程及表现形式?

法理-恶法亦法

论恶法亦法 摘要:“恶法亦法”与“恶法非法”之争是西方法学思潮演变过程中经久不衰的论题。然,人们对“恶法亦法”往往断章取义,认为分析实证法学派在僵化地理解和适用法律,宛如没有灵魂和生命的自动售货机,认为只要法律符合外在形式,就遵从如神祗。“恶法亦法”理论萌芽于苏格拉底,形成于奥斯丁。在澄清该主张的同时,笔者也浅谈了中国本土资源上“恶法亦法”之价值分析。 关键字:恶法亦法分析实证法学派秩序依法治国 一、恶法亦法理论萌芽及形成 (一)恶法亦法理论萌芽 苏格拉底的人格特点通过“苏格拉底之死”昭示天下的:他以他自己的实践行为甚至生命的代价,以慷慨悲歌的方式诠释了恶法亦法理论的恒常精髓,即只要是法律合法(符合程序)成立,不论这种法律是好是坏,即使它非常邪恶,当事人都要无条件的服从。 苏格拉底确信无论法律是多么的不公正,多么的不正义,多么的邪恶,法律都必须被尊重、必须被捍卫、必须被执行。而其共同指向一点:苏格拉底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决不苟且偷生,即使冤死在法律之下也不怨不尤。因为雅典的法律要生,所以,苏格拉底必须死。正是苏格拉底这一振聋发聩的壮举,昭示了后世法学当中恶法亦法理论的萌芽破土。 (二)恶法亦法理论形成 苏格拉底是恶法亦法理论萌芽的奠基始祖,但由于他述而不作,再加之人类早期思想的混沌,致使他并没有提出系统、完善的恶法亦法理论。恶法亦法理论的真正形成始于近代分析法学创始人奥斯丁。关于恶法亦法理论的前题,奥斯丁说:“法的存在是一个问题。法的优劣则是另外一个问题。法是否存在是一个需要研究的问题。法是否符合一个假定的标准,则是另外一种需要研究的问题。”1按照德沃金在批判法律实证主义理论时提出的看法,奥斯丁在这里实际上阐释了法律实证主义的一个基本命题----“分离命题”(the Separability),即法律和道德在概念上没有重叠。2 所谓的“恶法亦法”用通俗的话来表达就是,即使这个法律是不道德的,是邪恶的,但是仍然是法律。这种观点认为只要是适格的主体以恰当的方式颁布的法律,即使它再不符合道德,它再不被人们所接受,它仍是法律。奥斯丁在论证“恶法亦法”这一命题时,列出了以下几点理由:(1)道德上邪恶的法律,尽管人们的憎恶和反对,也不会失去作为“主权者的命令”的性质,同样具有强制力。 1王振东.西方法治思想的历史寻踪[A].载孙国华主编.社会主义法治论[C].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 2[英]奥斯丁.法理学的范围[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208.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