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应急管理规定

中国石化应急管理规定
中国石化应急管理规定

中国石化应急管理规定

1基本要求

1.1应急管理工作的界定

1.1.1本规定中所指的应急管理工作,是指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以下统称各单位)在突发事件的事前预防、事发应对、事中处置和善后管理过程中,通过建立必要的应对机制,采取一系列必要措施,保障员工和公众的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环境破坏、社会影响和财产损失的活动。

1.1.2本规定中所称突发事件,是指在总部及各单位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和社会影响的,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1.2应急管理工作原则

1.2.1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的原则。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保障员工、公众的生命和健康放在首位,落实到应急准备、抢险救援、恢复重建等各环节。1.2.2坚持“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结合”的原则。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准备工作,加强监测监控,切实做到准备在先、防患未然,确保突发事件一旦发生,能够及时有效处置。

1.2.3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在中国石化应急指挥中心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应急组织体系,落实应急职责,实行应急分级管理。

1.2.4坚持“依法规范,加强管理”的原则。加强各项应急管理制度的建设,逐步形成规范各类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的制度体系,使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

1.2.5坚持“整合资源,协同应对”的原则。整合各单位应急资源,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建立和完善区域应急网络,实行区域联防制度。

1.2.6坚持“依靠科技,提高素质”的原则。利用先进适用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应急处置技术装备以及信息化建设,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

2组织机构

2.1总部的组织机构

2.1.1中国石化应急指挥中心是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中国石化)应急管理的最高指挥机构,负责中国石化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总部机关各部门及各单位均接受其统一领导。

2.1.2中国石化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是中国石化应急指挥中心的执行机构,由办公厅、生产经营管理部、安全环保局、外事局组成,负责应急指挥中心24小时值班,组织应急准备工作;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期间负责传达和贯彻应急指挥中心的指令,具有应急值守、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能。

2.1.3安全环保局为常态下应急管理工作的办事机构,负责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保障体系建设等应急管理工作,并对各单位应急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2.2各单位的组织机构

2.2.1各单位要建立应急管理组织机构,落实各级人员的应急职责,形成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相关人员全部参与的应急组织体系。

2.2.2各单位应设置应急指挥中心,负责本单位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设置或指定应急管理工作日常办事部门,日常办事部门宜设置或指定在安全环保部门,配备专职应急工作人员,落实应急管理措施,指导和协调各相关部门开展应急管理工作。

3预防与应急准备

3.1应急预案管理

3.1.1各单位应根据国家、地方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以及中国石化的要求,结合本单位机构设置、管理模式、风险分析等实际情况,制定各级各类应急预案。

3.1.2各单位的应急预案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3.1.2.1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3.1.2.2符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和危险性分析的要求。

3.1.2.3应急组织和人员分工明确,职责落实。

3.1.2.4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和保障措施,并与应急能力相适应。

3.1.2.5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3.1.2.6各级应急预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同时与中国石化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应急预案相衔接,确保其针对性强、可操作性高。

3.1.3对于新建、改建、扩建及检维修项目,各单位要与承包商等相关方进行施工作业前的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估,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或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3.1.4较大规模集会、节会、庆典、会展、商贸、文化、体育等公众聚集活动的应急预案,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组织承办方负责制定。

3.1.5应急预案涉及到的部门、人员均要参与预案的编制,使预案的制定过程成为隐患排查治理和全员应急知识培训教育的过程。

3.1.6应急预案编制后,应当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形成评审书面纪要并附专家名单。

3.1.7应急预案经评审、完善后,应以文件形式报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发布实施。

3.1.8应急预案实行分级备案制度,即下级单位应急预案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各单位将应急预案报总部备案,同时应根据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要求报送备案。

3.1.9各级应急预案至少每3年修订1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予以修订:

3.1.9.1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3.1.9.2隶属关系、经营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的。

3.1.9.3地域、环境、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3.1.9.4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调整的。

3.1.9.5应急预案演练及实战过程中发现问题的。

3.1.9.6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3.2应急预案演练

3.2.1各单位应制定年度应急演练计划,按照“先单项后综合、先桌面后现场、循序渐进、时空有序”等原则,合理安排计划演练的频次、规模、形式、内容、时间、地点、经费以及责任人等。

3.2.2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每年至少组织1次综合性应急演练,所属二级单位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综合性应急演练,基层单位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3.2.3应急演练应以相关应急预案为基础,体现和执行应急预案所有环节,确保达到检验预案、锻炼队伍、磨合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的目的。

3.2.4应急演练后,要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提出持续改进措施,完善应急预案,形成演练总结报告,并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

3.3应急培训和宣传教育

4.1.2各单位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明确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措施,配备必要的监测监控设施,加强重点岗位和重点部位的监测监控,发现事故预兆立即发布预警信息,并采取有效防范和处置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和事故损失扩大,做到早防御、早响应、早处置。

4.2预测预警

4.2.1各单位要加强信息管理,及时收集、获取、掌握有关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并对信息分析、评估,确定预防措施及应急处置措施。

4.2.2对国家、地方政府和总部发布的可能影响安全生产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的预警信息,根据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同时,根据事态发展,对预警信息随时调整直至解除,并相应调整预警级别和防范措施。

4.3应急值班

4.3.1办公厅秘书处(总值班室)负责总部的总值班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各单位办公室或指定部门负责本单位应急值班工作,承担日常24小时应急值班工作。法定节假日,各单位要安排熟悉情况的干部值班,单位负责人带班。

4.3.2应急值班工作应遵循有情必报、及时准确、运转高效、反应迅速、安全保密的原则。

4.3.3各单位要明确落实责任,健全应急值班工作制度,明确信息处理、报送程序和方法,确保突发事件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4.3.4各单位要重视和加强应急值班工作的软硬件建设,配备良好的通信设施和相关设备,确保值班工作反应灵敏、应对迅速、处置及时。

5应急响应

5.1信息报告

5.1.1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要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

5.1.2当发生直属企业级及以上突发事件时,各单位应在1小时内向办公厅总值班室、安全环保局和其他分管部门报告,并随时报送最新进展情况。事件处置结束后,要进行终报。

5.1.3信息报告的内容包括突发事件发生时间、单位、地点、事件类型、造成的后果、初步原因分析、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目前采取的解决措施以及是否需要增援等。

5.1.4报送信息事实清楚、文字精炼,报送前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发。特别紧急的情况下,可先电话报告,再迅速补报书面材料。

5.1.5事发单位应按照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及时向事发地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5.2应急处置与救援

5.2.1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要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险,防止事件扩大,努力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一旦事态超出本级应急能力,且无法得到有效控制时,应立即向上一级机关请求实施更高级别的应急救援。

5.2.2事发单位必须指定相关部门处理公共关系,接受公众咨询,接待、安抚突发事件影响或受到波及的相关方。

5.2.3在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必须保持通信畅通,将现场救援情况及时传递到应急指挥部门;应急信息的传递与接收必须有专人负责。

5.2.4当上级机关领导到达现场后,要做好现场处置情况汇报和指挥权的移交工作,

并积极配合现场应急处置。

5.2.5在应急抢险过程中,注意保护突发事件现场,为突发事件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5.3媒体应对与信息发布

5.3.1在应急状态下,要做好媒体应对与信息发布工作,明确归口管理部门和信息发布人,并规范应急新闻发布程序。

5.3.2信息发布要准确、及时、客观,必须经过严格审核和批准,保证发布信息的统一性。

5.3.3要做好当地主流媒体的舆情监控工作,根据舆情监控情况,确定信息发布的目的、内容与重点、时机及方式。

5.3.4要做好新闻媒体的采访接待工作,主动向媒体提供审议通过的新闻稿,必要时通过信息发布人向新闻单位说明发稿要求,掌握报道主动,引导社会舆论,创造有利的舆论环境。

中国石化仪表设备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文件 中国石化生〔2011〕62号 关于印发《中国石化仪表设备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 现将《中国石化仪表设备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一一年一月三十日 —1—

通用业务制度-实施类 —2—

1仪表设备管理基本要求 1.1本规定所称仪表设备是指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中国石化)所属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生产运营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类检测仪表、控制监视仪表、执行器、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报警仪表、联锁保护系统、在线分析仪表、化验室分析仪器、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及辅助单元等。 1.2仪表设备管理是对仪表设备从规划、设计、选型、购置、安装、投运、使用、维护、修理、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全过程管理,保障仪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1.3各企业应制定各类仪表设备的管理细则。 1.4仪表设备管理实行总部与企业分级管理,坚持规划、设计与选型相结合,运行、维护与检修相结合,改造、更新与科研相结合,专业管理与全厂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2职责分工 2.1总部有关部门按照《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设备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据其职责,负责企业仪表设备管理,指导企业不断改进和加强仪表设备管理工作,全面提高全系统仪表设备管理水平;负责仪表培训工作。 2.2企业应建立健全仪表的管理体系,明确相关部门与单位的职责。依据《设备管理办法》的管理要求和职责,制定本企业各类仪表设备的管理细则。全面负责企业仪表管理工作。 2.2.1设备管理部门是仪表设备的主管部门,应设相应仪表 —3—

中国石化质量事故管理规定

中国石化质量事故管理规定 1 质量事故管理的总体要求 1.1 本规定所称质量事故,是指由于责任过失而使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不合格或产生本质缺陷,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事件,以及在国家、省(自治区、市)或中国石化组织的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事件。 1.2 质量事故的分级质量事故按照直接经济损失(见附表1)及影响程度分为以下等级: 1.2.1 特大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 万元及以上(特大工程质量事故1 亿元及以上;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严重损害公司形象;造成重大工程(装置或设备)报废或原定设计使用功能严重降低。 1.2.2 重大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0万元及以上1000 万元以下(重大工程质量事故5000万元及以上,1 亿元以下);在社会上造成重大影响,损害公司整体形象;在国家组织的质量监督抽查中发现产品质量不合格;中国石化组织的质量监督抽查中同一单位同种产品连续两次质量不合格(油品销售企业同一单位指同一油库<站>;造成不可挽救的永久性质量缺陷或隐患,影响工程的使用功能,或造成整个工程停工6 天以上。 1.2.3 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及以上,500万元以下(一般工程质量事故1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以下);在省(自治区、市)、中国石化组织的质量监督抽查中发现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整个工程停工3-5 天。 1.2.4 轻微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20 万元及以上,100 万元以下(轻微工程质量事故50万元及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质量事故;造成整个 工程停工2 天以下。

2 分工与职责 2.1 科技开发部负责特大质量事故的管理。 2.2 油田勘探开发事业部、石油工程管理部、炼油事业部、化工事业部、油品销售事业部、资本运营部(资产公司)、工程部、工程企业管理部、物资装备部(以下简称各事业部<管理部>)负责各自业务范围内重大质量事故的管理。 2.3 各企业负责一般和轻微质量事故的管理。 3 质量事故管理程序 3.1 质量事故的管理按照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分析、改进程序进行。 3.2 质量事故报告 3.2.1 各企业发生质量事故应按规定定期向上级部门报告;质量事故涉及两家及以上单位的,应分别上报。 3.2.2 各企业发生重大、特大质量事故,应在24 小时内向主管事业部(管理部)和科技开发部口头、传真、书面报告,事故性质确定后补报质量事故报告单(见附表2)。 3.2.3 在境外发生质量事故的,事故单位除按照上述规定上报外,同时上报集团公司办公厅,由办公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我国有关政府部门报告。 3.2.4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质量事故不得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拖延报告。 3.2.5 质量事故发生后,应首先采取应急措施,防止质量事故进一步扩大,减少经济损失。 3.2.6 各企业因质量问题接受新闻媒体采访时,应按照中国石化新闻发布有关制度执行。 3.3 质量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3.3.1 质量事故调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3.3.2 质量事故发生后,应组成质量事故调查组,开展质量事故调查。

石化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中国石化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中国石化建(2011)1026号 1基本要求 1.1中国石化工程质量管理坚持“质量永远领先一步”的方针,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程序,遵循标准规范,以人为本,精细管理、持续改进、追求卓越,树立良好的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整体形象,持续提升中国石化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建设具有世界一流质量的工程项目。 1.2直属工程建设企业质量管理工作应满足过程控制、全员参与、完善体系、持续改进、落实责任、服务用户的要求,提供满足合同要求的产品和服务。 1.3工程质量管理目标:工程质量合格率100%,工程建设项目一次投料试车(投用)成功。 1.4工程质量管理包括: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直属工程建设企业质量管理、工程质量检查与监督、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经费管理等。2质量管理机构与职责 2.1工程部是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专业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工程质量的监督与协调,其主要职责:2.1.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制定中国石化有关工程质量管理制度、规定并监督执行。2.1.2负责编制中国石化建设工程质量工作规划。2.1.3负责中国石化建设工程质量宏观监控,组织总部层面工程质量检查。 2.1.4负责中国石化建设工程质量监察和监测工作管理。2.1.5负责中国石化工程质量管理人员培训、考试以及资格考核认定;负责有关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试以及资格的考核认定。 2.1.6总结、交流、推广中国石化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先进经验,促进工程质量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2.1.7组织中国石化工程质量评优工作。 2.1.8组织、协调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 2.1.9组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2.1.10对中国石化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状况进行评价。 2.1.11指导企业建立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并进行管理。 2.2工程企业管理部是直属工程建设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的专业管理部门,对直属工程建设企业质量工作负专业管理和监督责任。其主要职责: 2.2.1组织编制直属工程建设企业有关质量管理的制度,制定质量管理指标,并组织考核、评价工作。 2.2.2组织和指导直属工程建设企业推行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实施过程质量控制、开展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 2.2.3制定直属工程建设企业质量管理规划和目标,年度质量管理工作要点,并组织实施。 2.2.4负责直属工程建设企业质量信息统计分析,促进质量问题改进,组织重大质量攻关。 2.2.5负责直属工程建设企业质量管理专业队伍的建设和管理,结合业务特点组织培训。2.2.6负责组织直属工程建设企业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配合科技开发部开展特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跨国并购案例分析:中石化收购瑞士Addax石油公司

跨国并购案例分析:中石化收购瑞士Addax 石油公司 一、引言 2009 年8 月中国石化集团敲定迄今为止中国公司海外油气资产收购的 最大笔交易。2009年8 月18 日中石化宣布以82.7 亿加元(约合人民币511 亿元)成功收购瑞士Addax 石油公司。 此次并购的过程如何、其中存在什么样的阻碍及对于中石化公司将有什么样的意义?本文将对这些问题进行一一的分析。 二、相关背景介绍 (一)公司背景 Addax 石油公司成立于1994年,是一家独立石油公司,在多伦多和伦敦上市。其普通股股数为1.576亿股,现有员工860多人。其主要资产位于非洲和中东地区。除了在伊拉克有2 个区块总计为138200 英亩的石油资源之外,该公司大部分资产集中在尼日利亚、加蓬和喀麦隆,其中在尼日利亚有独资和合资项目共计11 个,在尼日利亚圣多美和普林西比合作开发区(下称”JDZ”)就有4 个合资项目。值得注意的是,这家公司在JDZ 的合资项目中有一个面积为24500 英亩的石油区块,是与中国石化直接合作的,Addax 持股14.33%,中国石化负责项目运营。Addax 石油公司油气资产集中在尼日利亚、加蓬和伊拉克库尔德地区,拥有25个勘探开发区块,其中勘探区块15 个,开发区块10 个;17个位于海上,其余8个在陆上。Addax 石油公司拥有权益2P石油可采储量5.37亿桶,权益3P石油可采储量7.38亿桶。另外,尚有111 个待钻圈闭,具有较大的勘探潜力。2009 年二季度的数据显示,Addax石油公司平均原油日产量为14.3万桶,约合每年700万吨。其中尼日利亚产量占72.2%,加蓬占19.5%,库尔德占8.3%。根据初步开发方案设计,近期产量将达每年1000万吨以上。2008 年Addax 的总收入为37.62 亿美元,净利润7.84 亿美元,目前负债总额为28.65 亿美元。由于石油价格一季度下跌,因此公司第一季度净利润率只有1.01%,而去年全年净利润率高达20.84%。去年年底该公司曾决定今年继续投入16 亿美元用于提高产量,公司现有产量为682 万吨/年,相比2007 年增加8.4%。金融危机的爆发使这家公司陷入资金紧张的境地,因此给予其他企业收购的机会。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简称中国石化集团公司,英文缩写Sinopec Group )在《财富》2008 年度全球500 强企业中排名第16 位,是1998 年7 月国家在原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基础上重组成立的特大型石油石化企业集团,是国家独资设立的国有公司、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注册

中国石化安全生产视频监控配置管理规定

编号:SM-ZD-27213 中国石化安全生产视频监控配置管理规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中国石化安全生产视频监控配置管 理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总则 1.1本规定所称“安全视频监控系统”,主要包括视频监控设施、单体录像设施和卫星定位装置等3类。 1.1.1视频监控设施。具有不间断摄录、图像传输、主机控制、集中显示和记录保存等五项基本功能,主要用于监控永久、固定式生产装置和场所。 1.1.2单体录像设施。具有方便拆装、移动监控等特点,主要用于监控临时、流动式生产作业场所。 1.1.3卫星定位装置。具有24小时不间断跟踪监控功能,主要用于监控机动车辆、船舶等特种移动设备。 1.2本规定适用于总部机关部门、事业部(专业公司),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控股公司(以下统称企业)。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各企业是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的责任主体,负责本企业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以及系统运行和日常维护管理等工作。 2.2事业部、管理部、资产公司、专业公司分别是板块(行业)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与实施的管理主体,负责制定板块(行业)实施细则和建设规划,确保板块(行业)安全生产视频监控系统配备到位、监控有效。 2.3总部和企业信息管理部门分别是同级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的技术主管部门,负责系统运维、保障等日常管理等项工作。 2.4总部和企业安全监管部门分别是同级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的业务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视频监控设施和监视点的监督检查和指导,以及事故后录像分析等工作。 3基本原则 3.1同步建设原则。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应与企业主体生产设施同步设计、同步开工、同步验收投用。 3.2资源共享、优先投用原则。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

中石化石油库和罐区安全规定

石油库和罐区安全规定 1 基本要求 1.1本规定所称石油库指油田、销售企业收发和储存原油、成品油、半成品油、溶剂油、润滑油、沥青和重油等储运设施。 1.2 本规定所称罐区指炼化企业收发和储存原油、成品油、半成品油、溶剂油、润滑油、沥青和重油等储运设施。 1.3新建、改建、扩建石油库和罐区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其中油田企业石油库应符合《石油和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183规定;炼化企业罐区应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规定;销售企业石油库应符合《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规定。 2职责 2.1 石油库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置安全工程师或专职安全员,班组设置兼职安全员。 2.2 石油库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2.2.1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加强班组建设,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2.2 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措施、考核标准和奖惩办法等,定期检查、考核。 2.2.3 对重点防火部位要做到定人、定位、定措施管理;制定应急预案,每季度组织1次演练。 2.2.4 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每月组织1次安全检查。 2.2.5建立安全管理台账、记录、档案,做好基础管理工作。 2.2.6 负责与毗邻单位组成治安、消防联防组织,制定联防公约,加强联系,定期活动。 2.3罐区安全管理作为炼化企业安全管理的组成部分,执行本企业相关管理规定。 3安全管理 3.1 石油库及远离炼化企业的独立罐区应设置包围整个区域的围墙,实施封闭化管理,24小时有人值班。 3.2 石油库及远离炼化企业的独立罐区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严禁将香烟、打火机、火柴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库区和罐区。 3.3进入石油库、罐区车辆管理 3.3.1 进入石油库、罐区机动车辆应佩戴有效的防火罩和小型灭火器材。 3.3.2各种外来机动车辆装卸油后,不准在石油库内停放和修理。除本企业消防车外,机动车辆未经批准不准进入石油库和罐区。 3.3.3装卸油品的机动车辆应有可靠的静电接地部位,静电接地拖带应保持有效长度,符合接地要求。 4防火防爆 4.1 石油库和罐区应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十大禁令》。 4.2 储罐区、装卸作业区、油泵房、消防泵房、锅炉房、配发电间等重点部位应设置安全标志和警示牌。安全标志的使用应符合《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

中石化压力容器管理制度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Array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试行) (审查稿) 二00五年二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管理职责 (3) 第三章设计、制造、安装 (8) 第四章使用管理与修理改造 (10) 第五章定期检验 (15) 第六章安全附件、密封件与紧固件 (17) 第七章附则 (20)

压力容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发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加强对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压力容器的全面管理,确保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压力容器全面管理的基本要求,各企业在生产,技术引进与开发,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设备管理中,凡涉及到压力容器设计、选型、采购、制造(含现场组焊)、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报废更新等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规定范围内的压力容器。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所属油田、炼化、销售企业。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集团公司油田企业经营管理部、炼化企业经营管理部及股份公司生产经营管理部、各事业部负责其管理范围内的压力容器的监督管理工作。各企业主管设备副经理(副局长、副厂

长),在经理(局长、厂长)领导下对压力容器的管理负责。企业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压力容器的管理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压力容器管理职责,共同做好压力容器管理工作。 第五条主管设备副经理(副局长、副厂长)职责 (一)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本制度的规定,确保压力容器安全使用。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三)审批压力容器更新计划和重大技术问题。 (四)组织检查压力容器的采购、使用、修理、改造、检验计划和更新计划的执行情况及安全附件检验情况。 (五)组织压力容器事故抢救抢修,组织或参与压力容器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六条设备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有关的压力容器安全技术规范、规章及本制度。 (二)制定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参与审查压力容器工艺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 (三)制定压力容器更新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组织或参与审查压力容器的设计、选型,组织审查压力容器检验、修理、改造方案和报废等。 (五)参加压力容器采购、安装验收及试车。

中石化信息化建设现状案例分析

内容摘要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简称中石化)是我国石化企业的老大,其信息化水平在国内首屈一指,从全球范围看也是领先的。从上游油田的勘探、开采,到原油的加工及石油和石化产品的生产、运输、销售,从生产装置、油罐、原料和油品的检测到企业的生产管理,再到总部的管理和分析、决策,无论是信息化的广度还是深度都是前所未有的。中石化的信息化工作已经步入到从点到面、从单项到系统、从单机到网络、从局域网到广域网再到因特网、从分散的单个企业到整个中石化的系统集成、从生产到经营、从提高管理效能到提高经济效益的阶段,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关键词:中石化;信息化水平;

目录 一、引言 (1) (一)研究的缘起 (1) (二)本文的研究思路、方法及意义 (1) (三)技术解决方案 (2) 二、研究综述 (2) 三、调查工具与实施 (3) (一)研究对象 (3) (二)调查工具 (3) (三)调查步骤 (3) (四)数据统计 (3) 四、结果与讨论 (5) (一)统计结果 (5) (二)分析与讨论 (5) (三)研究结论 (5) 五、对策与建议 (5) (一)学习国外信息化建设的先进经验,跟上国际信息化水平。 (5) (二)信息资源的共享与充分利用 (4) (三)重视流程重组,规范并优化业务流程。 (6) (四)优化资源配置 (6) (五)节能减排 (6) (六)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支撑企业创新 (6) 参考文献 (7)

一、引言 (一)研究的缘起 中国石化作为国家的支柱企业,在信息技术研究和应用方面起步较早,并且在2000年制定了全公司的erp规划,指导着今后中国石化的信息化建设。各个部门都会通过各种途径收集、购买信息,用于指导本部门制定计划、分析预测和科学决策,但信息一般存在于各部门内部,没有有效的信息交流和共享手段,造成重复劳动和已有信息资源浪费。这些问题影响中国石化整体效益的提高,无法满足国际竞争以及企业发展战略对信息系统的要求。因此,建设中国石化信息平台以及进行企业信息整合具有现实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另一方面,随着门户技术、数据集成技术、应用集成技术、信息整合解决方案与相关产品的不断成熟,以及国际先进企业成功案例的不断涌现,通过建设企业信息平台,整合企业信息资源,消灭信息孤岛,实现信息共享,提高企业信息化水平,已经具备了现实的可行性。 正是在此背景下,中国石化从战略高度提出了中国石化总部信息平台建设及信息整合项目,整合中国石化总部经营管理工作所需的信息资源,逐步建立符合国际化经营的数字化企业,提高中国石化在国际市场中的综合竞争力。 (二)本文的研究思路、方法及意义 需求决定信息整合中国石化总部目前已经拥有丰富的信息资源,这些信息为公司的经营决策提供重要依据,提高了各级管理人员的决策水平。这些信息的来源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从公司外部采集的信息。主要包括市场方面的信息,采集渠道多种多样,如通过各种信息终端下载信息、通过搜索引擎从互联网采集信息、通过电子邮件接收有关信息、手工上网查询,以及根据这些原始信息分类、汇总、分析所得到的加工信息,等等。 在公司内部产生的信息。每天,各部门的业务系统都会生成大量的报表、分析结果;各部门根据各自负责的工作范围,分析形成的各类分析、预测报告;各下属企业每日上报的各类生产、经营信息;公司内部和各种规章制度、标准规范,等等。目前,所有这些信息分散在各个部门,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在沟通方面,通过多种手段处理,如部门网站发布、文件拷贝、纸质文件等等。各部门在信息系统的建设方面进度不一,有的已经实现少数应用系统之间的协作处理,有的还完全处于手工交互阶段。技术实现方式上,也存在着多种文件格式和信息传输机制。但是要想进行综合的经营管理,更需要综合各类信息,在统一信息格式、统一信息服务渠道的基础上,才能方便快捷地获得各方面信息,实现有效的经营决策。具体分析,在信息采集、处理和利用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由于信息资源的来源各异,信息交流不畅,已经在中国石化内部形成一个个的信息孤岛,如何消除这些信息孤岛,进一步提高信息的使用水平,已经成为中国石化信息化建设中一个急待解决的问题。各自独立的信息采集渠道、以点对点为主的信息交流方式已经不能满足工作要求。为了更好地满足总部各级领导和各部门多层次的信息需求,有必要简化信息交互关系,重新明确有关信息处室的职责,制定信息规范和管理章程,统一设计总部的信息交互系统,建立安全的信息共享机制,提高总体工作效率,实现信息资源的最大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设备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重新修订的《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四日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设备管理工作,提高设备管理水平,保障设备安全经济运行,依据国家有关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和所属生产、销售直属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其他企业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中设备管理的对象是指用于油田勘探开发、石油炼制和石油化工生产、产品销售及其它生产运营的机械设备、工艺设备、动力设备、机修设备、起重运输设备、电气设备、仪器仪表、工业管道、工业建筑物和构筑物等。 第四条设备管理应遵照国家有关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从技术、经济、组织等方面采取措施,对设备的实物形态和价值形态进行综合管理,做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优化设备资产配置,保证设备资产的安全完好和经济有效使用,为企业生产经营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第五条设备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对设备从规划、设计、选型、购置、制造、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全过程管理的原则。

(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三)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与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 (四)坚持可持续发展,保护环境和节能降耗。 (五)坚持依靠技术进步、科技创新,树立现代设备管理理念,推广应用科学技术成果,实现设备管理科学、规范、高效、经济。 第六条设备是生产力的重要组成要素,是生产的物质技术基础,设备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七条企业是设备管理的主体,负责设备的全过程管理,企业全体员工共同参与设备管理。企业应将设备管理经济技术指标纳入内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制定年度设备管理工作计划,定期检查和考核。 第八条企业要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培养高素质、高层次的设备管理人员、检维修人员和运行操作人员,为完成设备管理任务和企业的生产经营目标奠定基础。 第九条企业要建立健全设备管理机构与网络,设备管理要做到统筹规划、合理配置、择优选购、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适时更新改造,不断改善和提高企业技术装备水平,努力实现设备安全、环保、节能和系统效益最大化的目标。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范围 第十条集团公司设立设备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设备管

中石化跨国并购addax案例

中石化收购瑞士Addax石 油公司案例分析

2009年8月18日,中国石化集团宣布已通过旗下中石化国际勘探公司(SIPC)与瑞士石油公司Addax公司达成购买决定性协议。中国石化表示,已同意以每股52.8加元,总价82.7亿加元(约合人民币511亿元)成功收购瑞士Addax Petroleum Corp.全部股份。该交易是中石化的一个重要战略举措,中石化不仅可以藉此控制在伊拉克大型油田的业务,还可以涉足勘探前景较好的尼日利亚和加蓬海上油田。 一,并购背景。 20 世纪40 年代以来,随着世界经济的增长和科学技术的进步,石油和天然气工业获得迅速发展,已成为主要的能源,并在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该行业是一个资金投入高度集中的行业,同时也是一个高风险的投资领域。国外大型石油公司基本都是上下游一体化、业务遍布全球的跨国公司。因为全球经济发展的不均衡性,大石油公司在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投资回报水平也各不相同,这就决定了国际石油公司要加速全球化脚步和跨国并购行动。 对于中国而言,石油工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目前,中国成为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石油消耗国,10 年前中国进口石油占整体石油需求的比例仅占6%,现在已经提高到1/3,到2020 年预期将有60% 的石油都必须来自进口,因此,石油的供应已经成为影响我国经济发展的瓶颈。1999 年起开始上涨的石油价格也使得世界石油市场出现新的局面。世界石油工业的改革进一步深入,包括国家石油公司的重组和国际石油公司的兼并收购浪潮;同时,随着WTO 的加入,中国市场的逐步开放,尤其是2006 年12 月12日的入世5 周年纪念日后,中国石油企业将面临外国石油企业的更多挑战和竞争。 2009年是中国石油发展极不寻常的一年。全球经济危机的阴影依然笼罩在各个国家的大街小巷,各行各业,而在资源领域,中石油、中石化双雄在全球范围内掀起了中国企业的并购风潮,也给世界经济创造了一个又一个令人瞠目结舌的天价并购。 中国石油行业的海外并购与国内市场需求的快速扩张密不可分。国内需求的快速扩张主要可归结为以下三个原因:(1)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世界第三大经济体能源需求巨大,特别是在中国重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变革中,能源需求日益增大。(2)在国际产业加速转移的时代背景下,我国经济加快了对外开放的步伐,中国自身经济的高速增长,有力地拉动了石油需求的增长(3)汽车行业近几年爆发式的增长也是推动石油需求增长的不可忽视的力量。正是在这样的行业背景下,中石化抓住机会及时地把触角伸向了瑞士Addax 石油公司。(一)并购方—中国石化集团公司。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简称中国石化集团公司,英文缩写Sinopec Group)在《财富》2008年度全球500强企业中排名第16位,是1998年7月国家在原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基础上重组成立的特大型石油石化企业集团,是国家独资设立的国有公司、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注册资本1049亿元,总经理为法定代表人,总部设在北京。直接参与此次收购的是中石化的全资子公司——中国石化集团国际石油勘探开发有限公司(SIPC)。它成立于2001年1月,总部在北京,注册资本63.1亿元人民币。SIPC代表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统一行使上下游对外投资合作和对海外项目实行统一经营管理,是中国石化集团从事上下游海外投资与经营的唯一专业化公司。SIPC下设16个职能部门和20多个海外分支机构,共有海内外员工1700人左右。 目前,SIPC的海外油气勘探开发项目遍布非洲、中亚、中东、俄罗斯、美洲、

安全管理学习中石化《安全管理手册》

安全管理学习:中石化《安全管理手册》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安全纲领性文件日前,中国石油化 工集团公司发布了《安全管理手册》,强制性要求集团公司 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控股公司、中 国石化作为作业者或管理者的参股公司均要按照手册要求 不断完善和改进安全管理,为整个集团公司建立统一、规 范的安全管理体系制定了标准,有利于进一步推动中国石 化集团公司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值得有关企业借鉴。 中石化安全理念 1.安全源于设计,安全源于管理,安全源于责任。2.谁的业务谁负责,谁的属地谁负责,谁的岗位谁负责。3.上岗必须接受安全培训,培训不合格不上岗。 4.任何人都有权拒绝不安全的工作,任何人都有权制止不安全的行为。 5.所有事故都可以预防,所有事故都可以追溯到管理原因。 6.尽职免责、失职追责。 中石化安全方针生命至上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领导承包全员履责 中石化安全目标零缺陷零违章零事故 中石化安全手册目录第一部分1.1安全组织1.1.1安全生产委员会1.1.2安全监管部门1.1.3安全督查大队1.2 安全责任1.2.1安全主体责任1.2.2安全监管责任1.2.3 岗位安全责任1.3安全培训1.3.1各级领导的安全培训

1.3.2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1.3.3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1.3.4安全分享与安全告知1.4安全风险与隐患管理1.4.1安全风险辨识1.4.2安全风险控制措施1.4.3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1.5变更管理1.5.1变更控制1.5.2变更流程 1.5.3变更监督1.6职业健康管理1.6.1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和防治计划1.6.2职业病危害标识与告知1.6.3职业病危害监测与控制1.6.4职业健康体检与个体防护1.7应急管理1.7.1应急预案1.7.2应急演练1.7.3应急处置1.8事故管理1.8.1事故报告1.8.2事故调查1.8.3事 故问责1.8.4事故整改和教训汲取第二部分2.1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2.1.1可行性研究阶段2.1.2基础设计(初步设计)阶段2.1.3试生产与竣工验收2.2生产运行安全管理2.2.1生产过程安全控制2.2.2生产过程变更风险控制2.2.3开工和停工安全管理2.2.4现场安全管理2.3施工作业过程安全控制2.3.1作业安全分析(JSA)2.3.2作业许可2.3.3作业过程安全监护和监督2.4设备设施安全管理2.4.1采购安全控制2.4.2建造与安装安全控制2.4.3设备运行安全管理2.4.4设备变更风险控制 2.5危险化学品储运安全管理2.5.1危险化学品储运资质核实2.5.2危险化学品信息管理2.5.3安全监控和安保 2.6承包商安全管理2.6.1承包商安全资质审查2.6.2承包商安全培训2.6.3承包商安全监管2.6.4承包商安全考

中石化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制度

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力马燃气有限公司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保障电力系统安全、可靠和经济运行,为生产创造良好的供电环境,依据国家电力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电气设备是指用于备煤、炼焦、化产及公辅、生产生活中的供用电设备。 第三条在国家有关政策指导下,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从技术、经济、组织等方面采取措施,优化电力系统结构和合理配置资源,确保企业电力系统安全、可靠和经济运行,对电气设备从规划、设计、选型、制造、购置、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全过程进行科学的综合管理,做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优化资产配置,保证设备资产的安全完好和经济有效使用,为企业生产经营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第四条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以下简称电气管理)应当贯彻以下原则: (一)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把确保电气设备安全可靠运行作为电气设备管理的首要任务。(二)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与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 (三)坚持可持续发展,努力保护环境和节能降耗。 (四)坚持依靠技术进步、科技创新作为发展动力,推广应用现代电气设备管理理念和自然科学技术成果,实现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的科学、规范、高效、经济。 第五条企业电气管理,必须以安全供用电为中心,经济运行为重点,建立健全电气管理网络,统一调度,分级管理,不断改善和提高企业电气设备的技术、装备水平,满足企业电力系统安全、可靠、经济运行。 第二章电气设备的前期管理 第六条设备的前期管理是设备全过程管理中规划、设计、选型、制造、购置、安装、投运阶段的全部管理工作,是设备综合管理的重要内容,为使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综合效率最高,必须重视设备的前期管理。 设备前期管理包括设备的规划、选型、采购、安装、调整、试运行、验收、使用初期管理以及设备订货至验收全过程的合同管理等内容。

建筑中国石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cheng 关于印发《中国石化工程质量监督 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中国石化[2001]27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关于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有关要求,集团公司对原《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监督条例》进行了修订。现将《中国石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七月四日

中国石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化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和中国石化股份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保证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行政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从事石化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是指纳入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投资计划的所有项目。 第三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是由政府授权的专门机构对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的监督。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中国石化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以下简称总站),受国家经贸委和建设部委托对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监督。总站下设若干“分站”和“监(检)测中心”。 第五条总站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编制颁发有关石化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规定和办法。 2.负责石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规划及管理,对所属分站及监(检)测中心的资质进行考核和管理。 3.负责石油压力管道检测、检验单位的资质管理工作。 4.制定质量监督工程师的资格标准、管理办法以及培训大纲和教材;对二级质量监督工程师的资格进行考核认定后,报建设部批准发证。一级质量监督工程师由建设部考核认定,并颁发证书,总站负责管理。 5.对工程质量实行动态管理,结合工程建设计划,组织石化系统内的工程质量检查。 6.定期召开各分站站长工作会议,总结、改进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交流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经验。 7.负责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管理工作。 8.审查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组织、协调和督促工程质量问题或争端的处理与仲裁。 9.负责石化建设工程关键设备和材料制造的质量监督工作。 第六条分站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集团公司以及总站颁发的有关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法规、规定、规范和技术标准。 2.根据总站的安排,制定受监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方案并通知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

中国石油中国石化预计负债会计案例分析

一、相关背景 摘要:预计负债是指因或有事项产生的符合负债确认条件的时间或金额不确定的现实义务。文章主要论述预计负债的含义、特征和确认计量,总结了预计负债在我国会计准则中的应用概况,并分析了预计负债的确认对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影响。 关键词:或有事项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是因或有事项可能产生的负债。根据或有事项准则的规定,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企业应将其确认为负债:一是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 二是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这里的“很可能”指发生的可能性为“大于50%,但小于或等于95%”; 三是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或有事项是指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其结果须由某些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才能决定的不确定事项。常见的或有事项包括:未决诉讼或仲裁、债务担保、产品质量保证、承诺、亏损合同、重组义务等。 制度背景: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第四条规定: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在我国会计准则中的应用: 涉及预计负债的会计准则包括两大部分:一部分是在《企业会计准则第13

号——或有事项》涉及的预计负债;另一部分是散见于其它具体准则中的预计负债,包括《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 (一)《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涉及的预计负债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涉及的预计负债主要包括未决诉讼或未决仲裁、债务担保、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重组义务。除了上述几项外,还包括承诺、环境污染治理、商业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等形成的预计负债。 二、案例介绍 案例目的:或有资产是作为一种潜在资产,其结果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只有随着经济情况的变化,通过某些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才能证实其是否会形成企业真正的资产。就其特点而言:1、或有资产是由过去交易或事项产生的2、或有资产的结果具有不确定性。下面中国石油中国石化的案例简单对或有资产做一个总结: 三、问题思考 1、预计负债的确认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什么影响? 企业因对外提供担保、未决诉讼、产品质量保证、重组义务、亏损性合同等因素要进行预计负债计提。 预计负债的确认对企业净利润的影响: ①企业由对外提供担保、未决诉讼、重组义务产生的预计负债,应按确定的金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由产品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按确定的金额,借记“销售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中石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256页)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 中国石化出版社

前言 石油石化行业具有易燃易爆、高温高压、有毒有害、连续作业、点多线长的特点,随着集团公司的改革、发展,2000年在国内外成功上市,油田勘探开发区块不断扩大,炼化装置大型化,石油库正朝着大库的方向发展,油品销售站点星罗棋布,这充分表明安全永远是从事石油石化工作的重点,时时刻刻不能松懈。因此我们依据近几年国家新出台的法律、法规、条例,就多年以来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结合上、中、下游一体化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实际,组织基层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安全管理专家制修订定出了《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2004)。 在制修订《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2004)过程中,我们立足建立并实施HSE管理体系的长效安全管理机制,尽我们的最大能力,使修订后的安全管理制度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标准,并与国际惯例相吻合,使其具有一定的先进性、科学性、可操作性,正确处理普遍与特殊、安全要求与经济承受能力的关系。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2004)分为总则、综合管理、专项管理、作业管理、安全技术管理、消防管理、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管理及安全生产禁令和规定十个篇章,共包括项制度。另外在附录中列出了一些常用名词解释和数据。为便于基层能全面贯彻实施,我们还汇编了国家颁布的法规、条例和政府部门的规章制度。 编写组写出的《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2004)初稿、经安全环保局领导和职能处室审核,并发文广泛征求直属企业意见,最后经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委员会的审定后修改而成。因此,本制度是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法规,也是组织安全生产的行动指南。集团公司每一名干部和员工,都应认真学习掌握规章制度,并自觉遵守,在生产过程中,人人、事事、时时都应遵章守纪,切实做到安全生产。 由于时间紧迫,《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2004)难免存在不足之处,望使用者发现问题及时向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局反映。 2

国内几起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解读分析材料

附件 国几起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解读 分析材料 一、“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分析点评 (一)事故的基本情况。 2013年11月22日10时25分,位于省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中国石油化工股份管道储运分公司东黄输油管道泄漏原油进入市政排水暗渠,在形成密闭空间的暗渠油气积聚遇火花发生爆炸,造成62人死亡、13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75172万元。 (二)事故的直接原因。 输油管道与排水暗渠交汇处管道腐蚀减薄、管道破裂、原油泄漏,流入排水暗渠及反冲到路面。原油泄漏后,现场处置人员采用液压破碎锤在暗渠盖板上打孔破碎,产生撞击火花,引发暗渠油气爆炸。 (三)事故的间接原因。 1.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 中石化集团公司及下属企业中石化股份公司、中石化管道分公司潍坊输油处和站对安全生产工作疏于管理、管道保护工作不力、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存在死角、盲区,未能

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事发后应急救援不力,现场处置措施不当。 2.政府及相关部门履职不到位: (1)市人民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力,督促指导市区两级相关部门履职不到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不彻底,隐患排查整改不力;黄岛街道办事处对长期违章搭建临时工棚问题失察,导致事故伤亡扩大。 (2)管道保护工作主管部门(省油区工作办公室、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油区工作办公室、开发区安监局、石化区安监分局)履行职责不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深入,督促企业落实应急预案不到位,安全生产大检查走过场。 (3)开发区规划、市政部门履行职责不到位,事故发生地段规划建设混乱。市规划局开发区分局对相关项目规划方案审批把关不严,导致市政排水设施划入厂区规划;事发区域危化企业、油气管道与居民区、学校等交叉布置,造成严重安全隐患;开发区行政执法局违规同意对排水明渠设置盖板使之变为暗渠,道路整治工程未对管道采取保护措施,未发现违章搭建临时工棚问题。 (4)市及开发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和应急办对事故风险研判失误,导致应急响应不力,还存在压制、拖延事故信息报告和谎报问题。 (四)事故的性质。 经调查认定,省市“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事故有关责任

中石化安全管理手册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安全纲领性文件 日前,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发布了《安全管理手册》,强制性要求集团公司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控股公司、中国石化作为作业者或管理者的参股公司均要按照手册要求不断完善和改进安全管理,为整个集团公司建立统一、规范的安全管理体系制定了标准,有利于进一步推动中国石化集团公司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值得有关企业借鉴。(请在本平台对话框直接回复“管理手册”获取文件) 中石化安全理念 1. 安全源于设计,安全源于管理,安全源于责任。 2. 谁的业务谁负责,谁的属地谁负责,谁的岗位谁负责。 3. 上岗必须接受安全培训,培训不合格不上岗。 4. 任何人都有权拒绝不安全的工作,任何人都有权制止不安全的行为。 5. 所有事故都可以预防,所有事故都可以追溯到管理原因。 6. 尽职免责、失职追责。 中石化安全方针 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领导承包全员履责 中石化安全目标 零缺陷零违章零事故 中石化安全手册目录 第一部分 1.1 安全组织

1.1.1 安全生产委员会 1.1.2 安全监管部门 1.1.3 安全督查大队 1.2 安全责任 1.2.1 安全主体责任 1.2.2 安全监管责任 1.2.3 岗位安全责任 1.3 安全培训 1.3.1 各级领导的安全培训 1.3.2 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 1.3.3 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 1.3.4 安全分享与安全告知 1.4 安全风险与隐患管理 1.4.1 安全风险辨识 1.4.2 安全风险控制措施 1.4.3 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 1.5 变更管理 1.5.1 变更控制 1.5.2 变更流程 1.5.3 变更监督 1.6 职业健康管理 1.6.1 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和防治计划1.6.2 职业病危害标识与告知 1.6.3 职业病危害监测与控制 1.6.4 职业健康体检与个体防护 1.7 应急管理 1.7.1 应急预案 1.7.2 应急演练 1.7.3 应急处置 1.8 事故管理 1.8.1 事故报告 1.8.2 事故调查 1.8.3 事故问责 1.8.4 事故整改和教训汲取 第二部分 2.1 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 2.1.1 可行性研究阶段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