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融资平台类企业发行债券的准入分析

政府融资平台类企业发行债券的准入分析
政府融资平台类企业发行债券的准入分析

政府融资平台类企业发行债券的准入分析

目前,交易商协会虽未完全放开政府融资平台类企业通过银行间市场进行直接债务融资,但符合一定标准,到达相关要求的融资平台公司仍可以在银行间市场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而募集资金用途管理与一般非金融企业相同,未作特别规定。

为有效推动我行融资发债业务的快速发展,充分挖掘有效客户,现对全国范围内已在银行间市场成功发行债券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企业进行比较分析,结合交易商协会及总行的相关要求,对准入标准和具体要求总结如下:

一、基本准入原则

第一、注入平台的国有资产必须真实;第二、资金必须真正用到中央确定的投资项目上;第三、平台公司必须真实;第四、对外披露的财务报表必须真实;第五、平台公司所拥有的权限、平台公司国有资本经营管理和出资人信息必须真实;第六、必须真正接受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事后督查;第七、企业不在银监局政府融资平台企业名单内。

二、发行条件

(一)政府投资控股型企业

1、投资控股类企业净资产规模在100亿以上;

2、上一年度经营性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经营性收入+投资收益+补贴收入)比例超过60%;

4、资产权属清晰,企业具有经营自主权;

5、募集资金用途投向明确,且每期发行前要披露上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6、下属企业为控股型公司,不从事生产经营,仅参股企业的不予注册。

该类型企业成功发行的有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发行人仅作为投资控股公司,本部无实体经营,无经营性现金流,主要经营集中在下属子公司。

如江苏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共44家,净资产444亿元,经营性收入为企业主要收入来源,补贴收入和投资收益额度均较小。涉及电力、金融业、酒店业、房地产、医药及贸易等行业,第一主营业务为电力,经营性收入占总收入(经营性收入+投资收益+补贴收入)比例为79%。

(二)承担基础产业建设、能源投资及公用事业经营企业

1、企业净资产规模在30亿以上;

2、上一年度经营性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经营性收入+投资收益+补贴收入)比例超过60%;

3、资产权属清晰,企业具有经营自主权;

5、在当地经济发展中占有突出地位,当地政府通过预算安排政府支出足够用于支付债务本息。

6、我行要设立专门账户对募集资金使用进行监管。

该类企业成功发行的有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无锡市市政公用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等。

如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主要承担北京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融资职能,现阶段主要负责轨道交通建设。公司净资产764亿元,公司营业收入主要为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每年向公司支付的地铁资源占用费。经营性收入占总收入(经营性收入+投资收益+补贴收入)比例为55%。.

(三)园区开发类企业

1、国家级开发区,净资产规模超过20亿元;

2、园区开发进入稳定或成熟阶段,有稳定的收入和现金流来源;

3、上一年度经营性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经营性收入+投资收益+补贴收入)比例超过60%;

4、主营业务突出,且第一大主业收入占比超过40%;

5、募集资金用途投向明确,且每期发行前要披露上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6、我行要设立专门账户对募集资金使用进行监管。

该类企业成功发行的如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产控股发展有限公司。

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产控股发展有限公司由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投资成立,注册资本30 亿元,拥有控股子公司14家,参股子公司21家。公司本部主要经营苏州工业园区国资办授权的国有资产经营业务。子公司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市政公用设施投资及经营、房地产开发及销售、现代物流业、人力资源和保安等服务业、土地开发及销售、物业出租、物业管理等。公司净资产88亿元,营业收入主要由园区服务、房地产开发和园区开发三大板块,其中第一大业务板块为园区服务,收入占比45%。经营性收入占总收入(经营性收入+投资收益+补贴收入)比例84%。

总体来看,交易商协会对于政府融资平台类企业进行债务融资的准入要求较高,发行人一般为地区规模最大的融资平台类企业之一。一般情况下,数量化指标要求必须达到,但也有一定的弹性,其前提是实际指标与标准相差不远,且发行人实力较强,在地区影响力较大。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的通 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租赁融资外汇 【发文字号】川府办发电[2010]88号 【发布部门】四川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0.12.16 【实施日期】2010.12.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的通知 (川府办发电[2010]88号2010年12月16日)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19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0〕412号)精神,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府发电〔2010〕61号),各地按要求进行了认真清理和核实,全省清理规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联席会议进行了审核。为切实规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结合清理核实中发现的问题,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妥善处理原有融资项目 (一)分类处置在建项目。对原计划由融资平台公司承担融资的在建项目,应根据不同情况妥善安排后续资金,防止出现“半拉子”工程。主要依靠财政性资金偿还的公益性项目,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不得再继续通过融资平台公司融资,应通过财政预算、地方政府债券等渠道,或采取项目股权转让、经营权转让等市场化方式引导社会资金解决后续建设资金问题。主要依靠自身收益偿还的公益性项目和非公益性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土地政策、环境保护政策、信贷审慎管理规定及宏观调控政策等要求的,要将其纳入第四类融资平台公司,继续按照协议提供贷款,推进项目建设;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要限期清理整改,审批(核准、备案)手续不完备的应尽快补充完善相关手续,地方越权审批的须重新报有权审批部门审批。整改后达到要求的应继续按协议提供贷款,仍然达不到要求的要停止项目建设并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对从融资平台公司中剥离出来的项目和按照规范要求撤并或重组的融资平台公司的项目,应重新明确项目偿债来源和管理责任,制订妥善的处置方案。 (二)认真研究过渡办法。在清理规范融资平台公司过程中以及后续融资渠道建立前,对列入各级政府投资计划的在建项目,各级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和贷款银行应协商制定妥善过渡办法。后续融资暂有困难的在建项目可协商办理融资贷款,避免资金链断裂。对公路建设、土地储备等法律和国务院规定可以融资的项目以及灾后恢复重建、城市轨道交通和其他经国务院核准审批的重大项目,可继续执行既定融资计划。 (三)明确债务偿还责任。对融资平台公司存量债务,相关责任主体要按照协议

论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的转型发展

论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的转型发展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夏秀兰 【摘要】投融资平台公司自4万亿元经济刺激计划实施迅速崛起后,承载了巨大的融资压力,其隐藏的债务风险、带来的社会矛盾以及肩负的历史使命迫使其转型升级,本文从政府层面和平台公司自身建设层面提出了转型发展建议。 一、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的产生和崛起 随着城镇化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地方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需求越来越大,加之城市建设对地方政府官员政绩考核的正面激励,更是提升了地方政府搞建设的热情。然而,市政建设投资却存在巨大的资金缺口:一是分税制改革以来,财权层层上收,地方财政的财力增长远跟不上其所承担事务的资金需求量的增长;二是《预防法》又明确规定地方各级预算除特殊情况外不列赤字。地方政府急需资金与政府财政明显吃紧矛盾突出,于是,地方政府采取“表外负债”的方式进行隐性融资,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应运而生。 2002年以来,以重庆、上海为代表产生了一批融资平台公司,他们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发挥了良好作用,解决了一些重大项目的融资难题。在这种背景下,融资平台公司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崛起,2008年4万亿元经济刺激计划实施后达到高峰,尤其是2009年,呈爆发性增长,据初步统计,金融危机爆发及积极财政政策方向拟定后成立了近5000个平台公司。

从平台公司产生的效果看,确实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平台公司不仅撬动了银行贷款,同时还吸引了大量社会资本,较有成效地解决了地方基础设施建设面临的资金瓶颈问题。特别是在2009年应对金融危机的进程中,面对外需下滑、消费需求短期乏力的局面,平台公司带动的基础设施投资为扩大内需提供了强大动力,为经济增长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转型的必然性 尽管平台公司在城市化建设进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其承载的压力、带来的风险、引起的社会矛盾早已引起广泛关注,问题不容小觑。一是融资能力下降。市容改善、城市发展外加政绩考核等因素使各级地方政府要不停地进行城市投资,平台公司是实施的主要载体之一,承担的融资压力愈来愈大,而这些项目大部分为公益性项目,短期内却无明显的经济效益,投入产出严重失衡;大多数平台公司经过几年的折腾,负债率偏高,财务状况不理想,继续融资的能力明显下降。二是过度依赖土地。土地出让收入被称为地方政府的“第二财政”,弥补了许多城市建设资金的缺口。但土地储备属于资金密集型业务,收购资金主要依赖银行,土地出让受制于房地产市场的稳定性,此外,有些收购的土地还需要完成整治,增加储备风险和成本。在房地产市场起伏不定的情况下,以土地出让金作为还贷资金主要来源的“时间换空间”模式具有极大的不稳定性,风险显而易见。三是引发社会问题。土地是平台公司最重要的资产之一,这些土地往往是城市周边居民用地或老企业土地,涉及拆迁安置、旧城改造、老企业搬迁等问题,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处理不好,可能导致群众上访等

对国有投融资平台公司的几点认识

对国有投融资平台公司的几点认识 一、什么是国有融资平台公司 国有融资平台公司主要指地方各级政府设立的投融资平台公司,是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和机构、所属事业单位等以地方政府信用为基础,通过财政拨款或注入土地、股权等资产,设立具有政府公益性项目投融资功能,并拥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它以国有土地和政府资产作为抵押,财政收入作为还款来源,向银行贷款获取建设资金,以吸引和撬动社会资本。包括各类综合性投资公司,如建设投资公司、建设开发公司、投资开发公司、投资控股公司、投资发展公司、投资集团公司、国有资产运营公司、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等,以及行业性投资公司,如交通投资公司、农业惠农公司、水务水投公司、扶贫开发投资公司等。 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出台的背景 一是1994年分税制度的改革,加强了中央政府的财力,但由于转移、支付制度不够完善,直接影响了地方政府的财力,让地方政府官员存在强烈的借债动力。二是由于现行财政体制和金融政策对地方债务行为和财政赤字的政策约束,搭建融资平台公司就成为地方政府扩大支出规模的现实选择。实际上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就是地方政府缓解支出压力,改善基础设施建设的产物。 三、投融资公司发挥的作用. 总体看来,通过地方融资平台,把银行资金优势、政府信用优势和市

场力量、社会资本结合起来,对扩大内需、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特别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等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投融资公司出现的问题 主要是举债融资规模增长过快,运作不够规范;地方政府违规或变相提供担保,政府性债务负担沉重等。地方政府设立的投融资平台公司高管一般由政府指派,经营决策更多地体现政府导向而非市场导向,更注重投融资职能的发挥,但往往忽略了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以及公司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一)发展定位不明确。 有的地方政府未能对辖内平台公司对外融资进行统一的归口管理;有的地方政府既没有对平台公司的经营目标和业务范围进行确定,也没有对其经营发展模式、融资渠道进行确定;有的地方政府作为投资出资人没有系统地安排平台公司总体负债规模,造成平台公司在实际运作中越位、错位或缺位。使一些平台公司在实际运作中难以界定究竟是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还是完全市场化的主体。 (二)债务规模大。 一是债务缺少还款来源。二是债务还款来源不充足。三是可能引发现金流风险。 (三)资产流动性不足。. 有些公司的财务报表中净资产量非常大,资产流动性普遍不足。(四)融资难度大。 主要依靠银行借贷、信托基金等融资,导致了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融资

政府融资平台类企业发行债券的准入分析

政府融资平台类企业发行债券的准入分析 目前,交易商协会虽未完全放开政府融资平台类企业通过银行间市场进行直接债务融资,但符合一定标准,到达相关要求的融资平台公司仍可以在银行间市场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而募集资金用途管理与一般非金融企业相同,未作特别规定。 为有效推动我行融资发债业务的快速发展,充分挖掘有效客户,现对全国范围内已在银行间市场成功发行债券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企业进行比较分析,结合交易商协会及总行的相关要求,对准入标准和具体要求总结如下: 一、基本准入原则 第一、注入平台的国有资产必须真实;第二、资金必须真正用到中央确定的投资项目上;第三、平台公司必须真实;第四、对外披露的财务报表必须真实;第五、平台公司所拥有的权限、平台公司国有资本经营管理和出资人信息必须真实;第六、必须真正接受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事后督查;第七、企业不在银监局政府融资平台企业名单内。 二、发行条件 (一)政府投资控股型企业 1、投资控股类企业净资产规模在100亿以上; 2、上一年度经营性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经营性收入+投资收益+补贴收入)比例超过60%;

4、资产权属清晰,企业具有经营自主权; 5、募集资金用途投向明确,且每期发行前要披露上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6、下属企业为控股型公司,不从事生产经营,仅参股企业的不予注册。 该类型企业成功发行的有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发行人仅作为投资控股公司,本部无实体经营,无经营性现金流,主要经营集中在下属子公司。 如江苏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共44家,净资产444亿元,经营性收入为企业主要收入来源,补贴收入和投资收益额度均较小。涉及电力、金融业、酒店业、房地产、医药及贸易等行业,第一主营业务为电力,经营性收入占总收入(经营性收入+投资收益+补贴收入)比例为79%。 (二)承担基础产业建设、能源投资及公用事业经营企业 1、企业净资产规模在30亿以上; 2、上一年度经营性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经营性收入+投资收益+补贴收入)比例超过60%; 3、资产权属清晰,企业具有经营自主权;

对国有投融资平台公司的几点认识

一、什么是国有融资平台公司 国有融资平台公司主要指地方各级政府设立的投融资平台公司,是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和机构、所属事业单位等以地方政府信用为基础,通过财政拨款或注入土地、股权等资产,设立具有政府公益性项目投融资功能,并拥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它以国有土地和政府资产作为抵押,财政收入作为还款来源,向银行贷款获取建设资金,以吸引和撬动社会资本。包括各类综合性投资公司,如建设投资公司、建设开发公司、投资开发公司、投资控股公司、投资发展公司、投资集团公司、国有资产运营公司、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等,以及行业性投资公司,如交通投资公司、农业惠农公司、水务水投公司、扶贫开发投资公司等。 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出台的背景 一是1994年分税制度的改革,加强了中央政府的财力,但由于转移、支付制度不够完善,直接影响了地方政府的财力,让地方政府官员存在强烈的借债动力。二是由于现行财政体制和金融政策对地方债务行为和财政赤字的政策约束,搭建融资平台公司就成为地方政府扩大支出规模的现实选择。实际上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就是地方政府缓解支出压力,改善基础设施建设的产物。 三、投融资公司发挥的作用 总体看来,通过地方融资平台,把银行资金优势、政府信用优势和市场力量、社会资本结合起来,对扩大内需、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特别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等发挥了积极作用。四、投融资公司出现的问题 主要是举债融资规模增长过快,运作不够规范;地方政府违规或变相提供担保,政府性债务负担沉重等。地方政府设立的投融资平台公司高管一般由政府指派,经营决策更多地体现政府导向而非市场导向,更注重投融资职能的发挥,但往往忽略了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以及公司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关于规范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几点建议

关于规范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几点建议 2009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贷结构调整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政府组建投融资平台,发行企业债、中期票据等融资工具,拓宽中央政府投资项目的配套资金融资渠道”。为此,一些地方政府借鉴外地成功的经验,对原有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进行改革,开始建设新模式的投融资平台,在运作过程中拓展了巨大融资空间。 一、新型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运作 (一)新平台建设的出发点。地方政府搭建新型融资平台,其目的就是要抢抓此次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发挥国有资本对市场资源配置的引导作用,激活政府资源的资本属性,盘活存量国有资产,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筹资渠道多样化、投资决策科学化、投资管理规范化、经营运作市场化,建立制度完善、运作规范的投融资体系和融资、投资、建设、管理、偿债一体化的良性循环机制,实现投融资由部门各自负责向政府集中主导转变、由行政决策向市场选择转变、由政府举债向资本运作转变、由间接融资向直接融资转变、由无偿投入向有偿回报转变。 (二)新平台的主要职能。一是统一化的政府融资平台。新型投融资平台通过整合政府优质资源,利用市场化手段,通过多种渠道为政府募集资金,以落实重大项目的配套资金、补充基础

设施建设资金,实现政府的投资引导意图。二是市场化的国资管理平台。新型投融资平台作为国有公司及国有资产的管理平台,利用市场化手段对下属公司以及划入的经营性资产进行整合调整,推动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实现国有资本有序进退,推进优质资产向优势企业集中、向价值链的高端集中、向产业链的关键环节延伸,实现国有资产布局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的目标。三是政策性的产业投资平台。新型投融资平台作为政府的产业投资平台,代表政府出资,根据地方产业政策进行产业投资,一方面可以开拓投资资金来源,顺利实现政策意图;另一方面采用市场化方式进行运作管理,有利于提高投资效率。四是先导性的创业引导平台。新型投融资平台作为政府先导性的创业引导平台,将发挥政府资金的种子资本作用,以国有资本先期投入引导战略投资者参与重大项目建设,更好地利用股权、基金等市场化手段与其他机构进行资金合作,通过资本经营服务、培育和辅导创业企业成长,发展一批与区域核心产业关联度高、市场前景广阔、经济效益好、技术含量高的新项目、新企业。 二、新型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效应评估 新型投融资平台作为地方政府强化宏观调控能力,合理配置资源,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平台,对充分发挥地方政府投融资所具有的政策性效应和诱导效应,促进经济增长及经济结构调整,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与此同时,由于这些平台公司自成立时

政府平台类企业的融资方式

政府平台类企业的融资方式 2016年3月3日

目录 一、债务融资 (3) 1、银行信贷 (3) 2、企业债券 (4) 3、专项债融资 (4) 4、过桥贷款 (5) 二、租赁融资 (5) 三、股权融资 (6) 1、股权融资的优缺点 (6) 2、股权融资的方式 (7) 四、项目融资 (7) 1、项目融资的分类 (7) 2、项目融资的模式 (8) 3、项目融资的特点 (10) 4、项目融资的申请条件 (10) 五、银行间债券市场融资 (11) 1、整体情况 (11) 2、具体债券产品介绍 (11)

一、债务融资 1、银行信贷 银行信贷属于间接贷款,分为政策贷款、一般贷款、专项贷款,企业从银行贷款主要用于发展项目上的长期资金占用,银行作为债权人,有权利对企业的资金运用进行干涉和对债券资产进行保护。 政策性贷款是指由各政策性银行在人民银行确定的年度贷款总规模内,根据申请贷款的项目或企业情况按照相关规定自主审核,发放给企业的贷款。政策性贷款是目前中国政策性银行的主要资产业务,发放给国家扶植的优质企业和优质项目,具有成本低,款项来源稳定,风险性低的特点。但国家政策性贷款有额度限制、审核项目严格等限定,企业申请比较困难而且额度有限。 一般贷款与专项贷款指的是银行的一般贷款业务,专项贷款要求企业投入到专门的项目中,一般贷款不要求监管资金使用方向。银行贷款一般情况属于信用贷款,不要求进行物质抵押,银行对于企业的授信额度取决于企业的主要经营指标,通常授信额度为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营业收入的10%——20%。银行贷款企业一般要求条件如下: ①财务结构: 净资产与年末贷款余额比率大于100%。 资产负债率小于70%。 ②偿债能力: 流动比率在150%~200%较好;速动比率在100%左右较好;担保比例小于0.5为好;现金比率大于30%。 ③现金流量 企业经营活动中的现金流量为正值,现金回笼在85%——95%以上,支付采购商品,劳务的现金支付率应在85%——95%以上。 ④经营能力 主营企业增长率不小于8%;应收账款周转速度大约6;存货周转速度大于5. ⑤经营效益 营业利润大于8%;净资产收益率大于5%;利息保证倍数大于400%。 以上要求作为通用一般要求,不作为硬性规定与贷款核定标准。 企业使用银行贷款方式的有点是成本低,资金充足。主要缺点是银行放贷谨慎而且资金

【发改办财金[2010]288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发行债券行为有关问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 投融资平台公司发行债券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办财金[2010]28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为了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19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投融资平台公司的债券融资行为,有效防范投融资平台公司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更好地发挥债券融资对地方基础设施建设的积极作用,促进企业债券市场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规范投融资平台公司发行企业债券有关问题要求如下: 一、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投融资平台公司通过债券市场直接融资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以下简称“投融资平台公司”),是指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和机构等通过财政拨款或注入土地、股权等资产设立,从事政府指定或委托的公益性或准公益性项目的融资、投资、建设和运营,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近年来,投融资平台公司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筹集资金,一方面按照募集资金投向,推动了地方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体制改革,改善了城镇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另一方面按照规范、公开、透明的要求,改善了公司治理结构,为提高企业直接融资比重、降低融资风险、促进债券市场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今后,要在有效防范风险,加强规范管理,合理引导投向的基础上,继续支持符合《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19号)文件规定、符合企业债券发行条件的投融资平台公司发行企业债券,提高直接融资的比重。 二、防范投融资平台公司债券融资风险 为了有效防范投融资平台公司债券风险以及连带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投融资平台公司应不断增强公司的自营性经营收入,提高可持续经营能力。凡是申请发行企业债券的投融资平台公司,其偿债资金来源70%以上(含70%)必须来自公司自身收益,且公司资产构成等必须符合国发[2010]19号文件的要求。经营收入主要来自承担政府公益性或准公益性项目建设,且占企业收入比重超过30%的投融资平台公司发行企业债券,除满足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企业债券发行条件外,还必须向债券发行核准机构提供本级政府债务余额和综合财力的完整信息(政府债务余额和综合财力的统计口径见附表),作为核准投融资平台公司发行企业债券的参考。如果该类投融资平台公司所在地政府负债水平超过100%,其发行企业债券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三、规范融资担保行为 根据《担保法》和国发[2010]19号文件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对投融资平台公司的融资担保行为,有效隔离投融资平台公司债务与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关系,除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机构和主要依靠财政拨款的经费补助事业单位,均不得以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单位等的国有资产,或其他任何直接、间接方式,为投融资平台公司发行债券提供担保或增信。以资产抵(质)押方式为投融资平台公司发债提供增信的,其抵(质)押资产必须是可依法合规变

论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的转型发展

论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的转型发展 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夏秀兰 【摘要】投融资平台公司自4万亿元经济刺激计划实施迅速崛起后,承载了巨大的融资压力,其隐藏的债务风险、带来的社会矛盾以及肩负的历史使命迫使其转型升级,本文从政府层面和平台公司自身建设层面提出了转型发展建议。 一、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的产生和崛起 随着城镇化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地方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需求越来越大,加之城市建设对地方政府官员政绩考核的正面激励,更是提升了地方政府搞建设的热情。然而,市政建设投资却存在巨大的资金缺口:一是分税制改革以来,财权层层上收,地方财政的财力增长远跟不上其所承担事务的资金需求量的增长;二是《预防法》又明确规定地方各级预算除特殊情况外不列赤字。地方政府急需资金与政府财政明显吃紧矛盾突出,于是,地方政府采取“表外负债”的方式进行隐性融资,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应运而生。 2002年以来,以重庆、上海为代表产生了一批融资平台公司,他们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发挥了良好作用,解决了一些重大项目的融资难题。在这种背景下,融资平台公司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崛起,2008年4万亿元经济刺激计划实施后达到高峰,尤其是2009年,呈爆发性增长,据初步统计,金融

危机爆发及积极财政政策方向拟定后成立了近5000个平台公司。 从平台公司产生的效果看,确实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平台公司不仅撬动了银行贷款,同时还吸引了大量社会资本,较有成效地解决了地方基础设施建设面临的资金瓶颈问题。特别是在2009年应对金融危机的进程中,面对外需下滑、消费需求短期乏力的局面,平台公司带动的基础设施投资为扩大内需提供了强大动力,为经济增长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转型的必然性 尽管平台公司在城市化建设进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其承载的压力、带来的风险、引起的社会矛盾早已引起广泛关注,问题不容小觑。一是融资能力下降。市容改善、城市发展外加政绩考核等因素使各级地方政府要不停地进行城市投资,平台公司是实施的主要载体之一,承担的融资压力愈来愈大,而这些项目大部分为公益性项目,短期内却无明显的经济效益,投入产出严重失衡;大多数平台公司经过几年的折腾,负债率偏高,财务状况不理想,继续融资的能力明显下降。二是过度依赖土地。土地出让收入被称为地方政府的“第二财政”,弥补了许多城市建设资金的缺口。但土地储备属于资金密集型业务,收购资金主要依赖银行,土地出让受制于房地产市场的稳定性,此外,有些收购的土地还需

国发〔2010〕19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

国务院发文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 今后地方政府确需设立融资平台公司的,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足额注入资本金,学校、医院、公园等公益性资产不得作为资本注入融资平台公司 中国政府网2010年06月13日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地方各级政府要对融资平台公司债务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并按照分类管理、区别对待的原则,妥善处理债务偿还和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问题。(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通知指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一些亟须高度关注的问题,主要是融资平台公司举债融资规模迅速膨胀,运作不够规范;地方政府违规或变相提供担保,偿债风险日益加大;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意识薄弱,对融资平台公司信贷管理缺失等。 银监会统计数据显示,至2009年末,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余额为7.38万亿元,同比增长70.4%,占一般贷款余额的20.4%。在2010年一季度的银行新增贷款中,仍有40%流向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规模在1.35万亿元左右。 通知要求对融资平台公司贷款,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坚持按照“逐包打开、逐笔核对、重新评估、整改保全”的原则进行全面清理,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确保信贷资产安全。 通知要求今后地方政府确需设立融资平台公司的,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足额注入资本金,学校、医院、公园等公益性资产不得作为资本注入融资平台公司。 经清理整合后保留的融资平台公司,其融资行为必须规范,向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须落实到项目,以项目法人公司作为承贷主体,并符合有关贷款条件的规定。要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资金,讲求效益,稳健经营。 国金证券报告显示,地方融资平台贷款严重依赖土地收入,而不是自身项目的现金流。在统计的地方融资平台的余额中,大概有75%与土地挂钩,剩下的25%仅仅靠地方财政支撑。 通知强调,地方政府在出资范围内对融资平台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实现融资平台公司债务风险内部化。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

中国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评级省级级、县级排名一览表

中国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发展省级、市级、县级排名一览表11派精英社群2018-12-30 表1:中国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省级排名一览表 排名公司名称得分 评 级 所属省(直辖市/自治区) 1 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40.45 AA A 北京 2 甘肃省公路航空旅游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39.74 AA A 甘肃省 3 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 司39.36 AA A 安徽省 4 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 司38.6 AA A 浙江省 5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38.59 AA A 上海 6 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38.53 AA A 云南省 7 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38.42 AA A 天津 8 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37.92 AA A 云南省 9 青海交通投资有限公司37.91 AA + 青海省 1 0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37.86 AA + 浙江省 1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37.79 AA山东省

1 2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37.77 AA A 上海 1 3 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 公司 37.29 AA A 湖南省 1 4 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 37.18 AA A 河北省 1 5 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 37.01 AA + 甘肃省 1 6 上海世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36.97 AA A 上海 1 7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36.73 AA A 广东省 1 8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36.72 AA A 四川省 1 9 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 限公司 36.68 AA + 广西壮族自治区 2 0 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36.64 AA + 湖南省 2 1 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 36.58 AA A 山东省 2 2 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 36.57 AA A 甘肃省 2 3 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36.4 AA + 上海 2 4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36.35 AA A 北京 2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36.22 AA江苏省

当前形势下地方政府及平台公司融资简要分析

当前形势下地方政府及平台公司融资简要分析 一.地方政府融资分析 地方政府融资分析我引入了财政学里的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以下简称地方财政收入)这个概念,地方财政收入指地方所诉区域内每个财政年度收入总和,包括地方本级收入、中央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由省、县或市的财政收入组成。此处为方便理解我将地方财政收入的组成部分整理成了图表的形式。 从上图表可看出,地方财政收入如无重大因素影响,均趋向于一个稳定值。如以成都市的历年财政收入数据统计可知,2017年,成都市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75.5亿元,同口径增长11.3%。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759.6亿元,增长10.3%。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424.2 亿元,同口径增长9.4%。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837.5亿元,同口径增长9.7%。

地方政府从融资结构上分为: 1.直接融资:这类融资主要以地方政府及相关平台公司为融资主体获得的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 2.间接融资:这类融资主要通过银行、保险公司和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而获得的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 3.项目融资:这类融资主要利用政府各种特定资源,为达到政府特定目的,采用各种市场手段而获得的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的资金。 4.非项目融资:这类融资主要运用资产动作手段吸引社会各类资金的融资方式。 结合以上4种融资方式,项目融资及非项目融资2种融资模式主要由隶属于政府的各个职能部门的融资平台公司来进行投融资管理,在此主要分析前两种融资模式的主要特征及相应的融资工具。 直接融资最直接的金融工具体现为地方政府债。地方政府发债有两种模式,第一种为地方政府财政部门直接发债;第二种为中央发行国债,再转贷给地方政府用。地方政府债券通常按照资金的用途还分为一般债券(普通债券)和专项债券(收益债券)。 在此,有必要区分下一般债及专项债: 1.用途不同 虽然二者都是用于国家建设,参与政府资金周转,但一般债

对国有投融资平台公司的几点认识

对国有投融资平台公司 的几点认识 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

对国有投融资平台公司的几点认识 一、什么是国有融资平台公司 国有融资平台公司主要指地方各级政府设立的投融资平台公司,是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和机构、所属事业单位等以地方政府信用为基础,通过财政拨款或注入土地、股权等资产,设立具有政府公益性项目投融资功能,并拥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它以国有土地和政府资产作为抵押,财政收入作为还款来源,向银行贷款获取建设资金,以吸引和撬动社会资本。包括各类综合性投资公司,如建设投资公司、建设开发公司、投资开发公司、投资控股公司、投资发展公司、投资集团公司、国有资产运营公司、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等,以及行业性投资公司,如交通投资公司、农业惠农公司、水务水投公司、扶贫开发投资公司等。 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出台的背景 一是1994年分税制度的改革,加强了中央政府的财力,但由于转移、支付制度不够完善,直接影响了地方政府的财力,让地方政府官员存在强烈的借债动力。二是由于现行财政体制和金融政策对地方债务行为和财政赤字的政策约束,搭建融资平台公司就成为地方政府扩大支出规模的现实选择。实际上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就是地方政府缓解支出压力,改善基础设施建设的产物。 三、投融资公司发挥的作用 总体看来,通过地方融资平台,把银行资金优势、政府信用优势和市场力量、社会资本结合起来,对扩大内需、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特别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等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投融资公司出现的问题 主要是举债融资规模增长过快,运作不够规范;地方政府违规或变相提供担保,政府性债务负担沉重等。地方政府设立的投融资平台公司高管一般由政府指派,经营决策更多地体现政府导向而非市场导向,更注重投融资职能的发挥,但往往忽略了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以及公司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一)发展定位不明确。 有的地方政府未能对辖内平台公司对外融资进行统一的归口管理;有的地方政府既没有对平台公司的经营目标和业务范围进行确定,也没有对其经营发展模式、融资渠道进行确定;有的地方政府作为投资出资人没有系统地安排平台公司总体负债规模,造成平台公司在实际运作中越位、错位或缺位。使一些平台公司在实际运作中难以界定究竟是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还是完全市场化的主体。 (二)债务规模大。 一是债务缺少还款来源。二是债务还款来源不充足。三是可能引发现金流风险。 (三)资产流动性不足。 有些公司的财务报表中净资产量非常大,资产流动性普遍不足。 (四)融资难度大。 主要依靠银行借贷、信托基金等融资,导致了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融资方式老化、渠道陈旧、成本高、效率低下等问题。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最新政策法规汇编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最新政策法规汇编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19号文)的定义,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是指由地方政府或其部门、机构等通过财政拨款或注入土地、股权等资产设立,承担政府投资项目融资功能,并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作为中国特殊的财政和政府融资体制下的产物,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伴随中国经济特别是基础建设事业的发展,经历了2000年前的蹒跚起步阶段、2009年前的缓慢上升阶段、2009年开始的迅猛增长阶段、2013年进入的调整发展阶段,最终在《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文)后不可避免的迎来了淡出转型阶段。 编者梳理了近年来相关的政策文件,供读者参考。 说明:1、汇编文件截止于2014年12月10日;2、限于水平,疏漏难免,望读者不吝批评指正;3、编者力求但无法保证汇编文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因此本汇编仅供参考,请读者甄别使用;4、本汇编欢迎转发,请保留作者署名,谢谢! 一、国务院发布: 1、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19号)及答记者问、解读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影子银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3〕107号) 3、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 4、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 二、部委联合行文: 1、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0〕412号)

关于加强融资平台建设的建议综述

关于地方融资平台公司管理几点建议 近几年来,为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府到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政府组建投融资平台。所谓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是指地方政府发起设立的融资工具,以土地等国有资源和资产作为抵押,以地方政府隐性担保方式,向银行借贷融资,发行企业债、中期票据等融资工具。拓宽地方政府投资项目的配套资金、融资渠道。地方融资平台的产生和发展有其一定的客观必然性,且对经济建设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每个新生事物都会随着它的发展渐渐暴露出优缺点,在严峻的金融形势之下,如何防范融资平台风险成为一个重点问题,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给出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管理的几点建议: 一、建立健全机制体制 (一)建立健全融资平台的投资决策机制。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本级政府融资平台重大投资事项的决策、相关问题的协调和组织考核等方面工作进行监管,并确定投资方向、投资规模、经营模式及投资方式和收益来源,确保融资平台的举债规模与偿还能力相匹配。要建立融资约束机制,严格控制过度融资;要建立融资授权制度,明确融资额度和授权期限;要建立融资责任制度,提高资源和资金的使用效率;要建立投融资管理运作操作标准和相应

制度流程,用标准程序、客观指标来规范融资行为,增强融资平台运作的透明度。 (二)建立资产注入机制。通过政府资本金注入、资产注入等方式,不断增强融资平台资金实力,保障政府融资平台持续发展。要建立政府资本金注入机制,发改、财政部门每年安排基本建设资金、专项资金,以其投资项目最终形成的产权和股权,符合规定可作为国家资本金的,经政府批准后作为融资平台国有资本金的增量投入。要建立投资补偿机制。对融资平台承担政府决策的基础设施建设、公益性项目建设以及收益低的项目建设,政府可以以成片开发项目等给予补偿,配套以财政贴息、规费减免返还、特许经营性项目等措施,形成切合海南实际的政府项目投资补偿机制。融资平台投资的无收入公益性建设项目,经政府批准后,可从本级财政基本建设投资、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等资金中安排一定金额给予贷款贴息,地方政府性债券举借项目可优先安排融资平台投资的公益性建设项目。要健全资产注入机制。可将优质资产、股权经营性项目反补公益性项目、收益性项目等注入融资平台,增强其融资实力和偿债能力。 (三)建立融资平台资本退出机制。要求融资平台要在条件成熟时,择机从所在的领域和行业退出,将其持有的股权、债权、物权、知识产权等在资本市场进行流转和变现,达到将资产、资源转变为资金,将资金转化为资本,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除按照国家规定可以直接协议转让的

论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的转型发展

论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的转型发展

论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的转型发展 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夏秀兰 【摘要】投融资平台公司自4万亿元经济刺激计划实施迅速崛起后,承载了巨大的融资压力,其隐藏的债务风险、带来的社会矛盾以及肩负的历史使命迫使其转型升级,本文从政府层面和平台公司自身建设层面提出了转型发展建议。 一、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的产生和崛起 随着城镇化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地方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需求越来越大,加之城市建设对地方政府官员政绩考核的正面激励,更是提升了地方政府搞建设的热情。然而,市政建设投资却存在巨大的资金缺口:一是分税制改革以来,财权层层上收,地方财政的财力增长远跟不上其所承担事务的资金需求量的增长;二是《预防法》又明确规定地方各级预算除特殊情况外不列赤字。地方政府急需资金与政府财政明显吃紧矛盾突出,于是,地方政府采取“表外负债”的方式进行隐性融资,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应运而生。 2002年以来,以重庆、上海为代表产生了一批融资平台公司,他们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发挥了良好作用,解决了一些重大项目的融资难题。在这种背景下,融资平台公司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崛起,2008年4万亿元经济刺激计划实施后达到高峰,尤其是2009年,呈爆发性增长,据初步统计,金融

要完成整治,增加储备风险和成本。在房地产市场起伏不定的情况下,以土地出让金作为还贷资金主要来源的“时间换空间”模式具有极大的不稳定性,风险显而易见。三是引发社会问题。土地是平台公司最重要的资产之一,这些土地往往是城市周边居民用地或老企业土地,涉及拆迁安置、旧城改造、老企业搬迁等问题,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处理不好,可能导致群众上访等社会问题。而土地出让不断涌现“地王”,政府从中获得巨额差价,让本已对高房价极度不满的人更加怨声载道。 一方面,我国的城市化率还在以每年超过1%的速度快速增长,据测算,这样的城市化进程每年市政建设投入需3500亿-5000亿元,而当前地方财政只能安排约1000亿元左右,资金缺口巨大,在地方财政状况无法实质性改善的情况下,各级平台公司还要继续发挥其应有的社会职能。另一方面,国家相关部委高度重视平台公司发展问题,相继出台国发〔2010〕19号、国土资发〔2012〕162号和财预〔2012〕463号等文件,要求地方各级政府规范平台公司的融资行为,帮助地方政府逐渐摆脱依赖土地财政的怪病。 三、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转型发展建议 平台公司的产生和发展与地方政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其转型发展必然同时要依赖于地方政府的支持和自身的

中国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评级省级级县级排名一览表

中国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发展省级、市级、县级排名一览表2018-12-3011派精英社群表1:中国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省级排名一览表评排所属省(直辖市/自治区)得分公司名称名级AA40.45 1 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北京A AA甘肃省公路航空旅游投资集2 39.74 甘肃省A 团有限公司AA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3 39.36 安徽省A 司AA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4 38.6 浙江省A 司AA5 38.59 上海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A AA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6 38.53 云南省A 司AA7 38.42 天津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A AA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8 37.92 云南省A 限公司AA9 37.91 青海省青海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1AA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37.86 浙江省0 + 限公司37.79 1AA 山东省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 1 A 限公司AA137.77 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城投(上海A 2 AA1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37.29

湖南省A 3 公司AA1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37.18 河北省A 4 公司AA1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37.01 甘肃省+ 5 任公司AA136.97 )上海世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上海A 6 AA136.73 广东省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A 7 AA136.72 四川省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A 8 AA1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36.68 广西壮族自治区+ 9 限公司AA236.64 湖南省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0 AA2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36.58 山东省A 1 限公司AA2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36.57 甘肃省A 2 限公司AA236.4 上海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 AA236.35 北京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A 4 36.22 2AA 江苏省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 5 A 公司AA2广西西江开发投资集团有限36.1 广西壮族自治区+ 6 公司AA236.09 广西壮族自治区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A 7 AA2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36.04

政府融资平台划分

平台贷“四分类”:风险大小看现金流 按照新的分类方式,目前商业银行的政府融资平台将被划分为可完全覆盖类、基本覆盖类、部分覆盖类和不能覆盖类四种。 从最初的各部委、研究机构分头调研到国务院正式下发通知再到四部委联合制定细则,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规范清理工作正在步步“踏实”。 兴业证券在近日发布的一份研究报告中透露,银监会最近对各家银行的政府融资平台贷款进行了后续的检查与分解,并规定了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新的分类方式。 按照新的分类方式,目前商业银行的政府融资平台将被划分为可完全覆盖类、基本覆盖类、部分覆盖类和不能覆盖类四种。 兴业证券指出,监管部门主要以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人自身实际的现金流情况作为分类基础,将现金流入情况与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的本金利息支付情况的对比作为评价依据。 “七上三下”关注度各异 具体来看,可完全覆盖类主要是指该笔平台贷款借款主体可以通过自身有效经营,以自有的现金流收入覆盖全部贷款本息的贷款情况;无覆盖类则是指平台贷款借款主体自身的经营现金流收入占贷款本息偿付的比例很低,主要依靠其他资金偿还贷款的情况。 中间层次的分类则主要以70%和30%两个比例为界限。其中,基本覆盖类主要是指平台贷款借款主体自身的经营现金流收入可以覆盖70%以上的贷款本息,并有可以依靠的第二还款来源作为偿还保障的贷款情况;而部分覆盖类是指平台贷款借款主体自身的经营现金流收入仅可以覆盖30%以上的贷款本息,主要依靠第二还款来源作为偿还贷款的保障。 兴业证券认为,完全覆盖类贷款大约占到全部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的27%,基本覆盖类和部分覆盖类约占60%。 不同类别的平台贷款所受到的关注也并不相同。从监管部门来看,基本覆盖类和部分覆盖类将成为银监会关注的重点,无覆盖类则会成为重点监管对象,预计后续将会出现更加规范的监管措施。 在分类明晰的前提下,商业银行的风险甄别工作也开始推进。一业内人士向《第一财经日报》透露,有的国有商业银行已于近期在其信贷系统中加注字段,以对借款主体及其多笔贷款进行统一标注与管理,便于得出更为准确的统计数据。 分类趋于细化 至此,平台贷无论从概念,还是从类别,都逐渐变得清晰起来。而此前,尽管监管部门要求商业银行进行自查,并上报统计以及自查结果,但银行并未对地方融资平台作出详细的风险分类、主体分类。社会对地方债务的“雾里看花”使得市场对平台贷款风险的担忧也不断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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