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邮电大学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金项目协议书

南京邮电大学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金项目协议书

甲方:江苏南邮物联网科技园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地址:

联系人员: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合作者:

所在学院:

联系地址:

鉴于:

1.甲方接受乙方对孵化基金的申请,并同意对乙方进行相关资助;

2.乙方知晓甲方的相关规定,并愿意遵守,希望能接受甲方之资助;

第一条资助项目名称

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申请和相关说明材料,愿意提供相关的孵化基金对乙方名为的项目进行资助。

第二条资助期限

乙方知晓并同意,资助资金的资助期限按_______确定:

1、自工商注册之日起的两年;

2、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第三条出资额及出资方式

1、甲方以投资入股方式出资,占股份额不得低于公司总股权的20%。出资额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以下称“资助资金”)。

第一批资金:公司登记注册前,出资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第二批资金:工商登记注册后,出资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2、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十五日内将第一批出资金额足额存入乙方的银行帐户内。如在规定时间内未缴纳所承诺的资助资金,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的相关责任。

3、双方明确,甲方占有公司 %股权,乙方占有公司 %股权。公司对外借贷、合作项目等经营活动,协议风险超过注册资本,需经甲方签字认可,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不予承担。协议期满后,甲方可视情况自主选择继续持股或退出;退出时甲方所持股份价格按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第四条统一的财务服务和公章管理

为更好地监督和指导获得甲方孵化基金资助的项目企业的资金账户和经营活动,确保甲方的权益;同时也是为了尽量减少获得甲方孵化基金资助的项目企业的经营成本,甲方在苗圃设立专人,为所有获得甲方孵化基金资助的项目企业提供统一的财务服务和公章管理。

乙方自接受甲方孵化基金资助之日起,应视为同意接受甲方的统一财务服务和公章管理。

甲方根据实际情况按月酌情向上述项目企业收取合理的财务管理费用。

第五条附则

1.甲乙双方确认基金资助期限为两年,期满之后需双方重新协商签订协议。

2.因本协议所产生的纠纷,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进行处理。协商

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以下为签章,无正文)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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