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指南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指南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指南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指南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指南一、建筑业企业资质行政许可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三)《江西省建筑管理条例》;

(四)《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

(五)《江西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

二、资质申请条件

按照建设部建建[2001]8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实施。

三、资质许可范围

(一)工商注册所在地为九江市所辖范围的下列建筑业企业行政许可资质由九江市建设局实施:

1、施工总承包序列三级资质[不含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的企业、省政府国资委直接监管的企业,省直厅(局)、集团公司(总公司)所属建筑业企业的施工总承包序列三级资质,以及涉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等方面的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2、专业承包序列三级资质[不含省政府国资委直接监管的企业,省直厅(局)、集团公司(总公司)所属建筑业企业的专业承包序列三级资质和涉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等方面的专业承包三级资质,以及涉及多个专业部门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

3、劳务分包序列资质;

4、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专业资质;

5、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

(二)上述规定之外的建筑业资质行政许可由省建设厅和建设部实施。

四、工作程序、时限

(一)市建设局实施的企业资质行政许可,须经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市建设局。工商注册所在地为市区的建筑业企业直接向市建设局提出申请,除此之外,市建设局不直接受理企业的资质申请。

(二)对于申请人报送的申请材料,有正式的报送公函、明确的初审意见,材料份数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条件的,2个工作日向申请人发放《建设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申请材料不合上述要求,自收到申请材料起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放《建设行政许可材料不予接收凭证》。

(三)对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的行政许可申请,建设局应当在10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向申请人发放《建设行政许可补正材料通知书》,申请人在收到通知书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将补正材料送市建设局。对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错误。

(四)由建设局实施的行政许可,受理后进行公示、审查,建设局实施许可的公告在九江建设网上发布,时间为10日,审查时间为30

日。由省建设厅实施的集中审批的行政许可,申请人须在省建设厅资质许可受理时间的前20日将材料送建设局,逾期将作为下一批次申报。

五、材料要求

企业申请资质需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含电子文档)及相应附件资料,并按照下列顺序进行装订:

(一)综合资料(第一册):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3、企业章程;

4、企业近三年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

5、企业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

6、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

7、企业经理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负责人代表工程业绩证明资料;

8、如有设备、厂房等要求的,应提供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厂房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以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9、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劳务分包企业、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预拌商品混凝土等企业可不提供);

其中,首次申请资质的企业,不需提供上述2、4、5、9的材料,但应提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文件。

10、申请特级资质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

(1)企业近三年银行授信凭证;

(2)企业近三年上缴建筑业营业税税票或境外工程的工程结算凭证;

(3)省、部级(或相当于省部级)以上企业技术(研发)中心,或分中心认证的证书或有效核准文件;

(4)国家级工法的认定文件、专利技术的认定证书;

(5)国家科技进步奖获奖证书或主编过工程建设国家、行业标准的发布通知(或发布令)、封面、目次、前言和引言等资料复印件。

(二)人员资料(第二册):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人员的身份证明、注册证书;

2、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养老保险凭证;

3、部分资质标准要求企业必须具备的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

明及养老保险凭证,还应提供相应证书及反映专业的证明材料;

4、劳务分包企业应提供标准要求的人员岗位证书、身份证明。

(三)工程业绩资料(申请最低等级资质不提供)(第三册):

1、工程合同、中标通知书;

2、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单(备案表)或质量核验资料;

3、上述资料无法反映技术指标的,还应提供反映技术指标要求的工程照片、

图纸、工程决算资料等。

(四)对企业申请改制、分立、合并需重新核定资质的,除需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供下列资料(列入第一册综合材料):

1、企业改制、分立、合并方案(包括新企业与原企业资产、人员、工程业绩的分割情况);

2、企业改制、分立、合并的批准文件或股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3、企业改制、分立应提供改制、分立前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和统计报表;

4、企业合并应提供合并前各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和统计报表及最新合并报表;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五)材料要求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附件资料一套。其中涉及到铁路、

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专业部门资质的,每涉及一个专业部门,须另增加《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二份、附件资料一套。由建设部实施资质许可的申请材料, 须再增加《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二份、附件资料一套。其中涉及到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专业部门资质的,每涉及一个专业部门,须另增加《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二份、附件资料一套。

2、附件资料应按“综合资料、人员资料、工程业绩资料”的顺序排列装订,规格为A4(210×297mm)型纸,并有标明页码的总目录及申请说明,建议采用软封面封底,逐页编写页码。

企业申报的资料必须使用中文,资料原文是其它文字的,须同时附中文译本并翻译准确。

3、申请资料必须数据齐全、填表规范、印鉴齐全、字迹清晰,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

(六)有关资质标准指标说明

关于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

1、企业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超过60周岁的人数比例不得超过15,,技术负责人年龄限制在60周岁及以下。

2、企业注册人员在两家及以上企业注册或受聘的不予认可,其注册证书上的单位必须与申报单位名称一致。涉及铁道、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消防等方面资质的,企业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职称证书或岗位资格证书复印件应同时上报。

3、申请特级资质的,企业应具有与特级资质承包范围内各类别工程相对应的,各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4、对企业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的专业考核,按企业申请的主项资质要求进行。

5、企业申请多项资质的,其注册建造师(或项目经理)人数按照企业申报的各类资质标准中的最高值进行考核。

关于人员养老保险凭证:

养老保险凭证指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颁发的养老保险手册及对账单,或加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公章的单位缴费明细和缴费凭证(个人缴费的养老

保险凭证不予认可) 。养老保险凭证材料中应包括:缴费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 、缴费期限、缴费基数、缴费额度等;同时应附企业的缴费凭证[养老保险凭证缴费发票、或银行转账凭证、或地税局出具的税收通用缴款书(完税证明)等]。

2015最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新修改

2015年最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北京中建瑞通科技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

目录 一、总则 (4) 二、标准 (6) (一)施工总承包序列资质标准 (6)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7) 2、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10) 3、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13) 4、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16) 5、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20) 6、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23) 7、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25) 8、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29) 9、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33) 10、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37) 11、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41) 12、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44) (二)专业承包序列资质标准 (47) 13、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48) 14、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50) 15、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52) 16、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53) 17、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55) 18、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56) 19、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57) 20、隧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60) 21、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62) 22、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66) 23、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66) 24、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68) 25、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70) 26、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71) 27、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73) 28、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76) 29、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78) 30、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81) 31、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86) 32、铁路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88) 33、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89) 34、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91) 35、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93) 36、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96) 37、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97) 38、航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100)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全文2001

《建筑业企业 资质等级标准》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通知 (2001年4月20日) 建建[2001]82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山东、江苏省建管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总后营房部工程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87号),我部会同铁道部、交通部、水利部、信息产业部、民航总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制定了《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自2001年7月1日起施行。建设部印发的《建设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试行)》(建建[1995]666号)、《混凝土预构件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试行)》(建施[1993]770号)、《建筑幕墙工程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1996]608号)同时废止。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一).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一、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4) 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5) 三、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7) 四、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8) 五、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9) 六、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1) 七、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2) 八、冶炼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4) 九、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5) 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6) 十一、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7) 十二、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8) (二).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0) 2、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1) 3、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1) 4、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2) 5、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3) 6、混凝土预制构件专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3) 7、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4) 8、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5) 9、高耸构筑物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6) 10、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7) 11、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7) 12、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8) 13、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9) 14、附着升降脚手架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0) 15、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0) 16、预应力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1) 17、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2) 18、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3) 19、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3) 20、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4) 21、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5) 22、电信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7) 23、电子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8) 24、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9) 25、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9) 26、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40) 27、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41) 28、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42) 29、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45) 30、铁路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46) 31、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46)

农民工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农民工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 发布人: 信息来源 : 2010-3-10 16:18:00 发布时间 厦蓉高速公路贵州境水口(桂黔界)至榕江格龙段建设项目 农民工劳务用工管理制度(试行) 则总章一第 第一条至榕江格龙段建设项目农民工劳务用(桂黔界)为规范厦蓉高速贵州境水口 保护预防和解决本项目施工企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工和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

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等有关规定及施工合)号[2004)22劳社部发(《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同文件,结合项目建设实际,制定本制度。 本项目的用工单位农民工劳务用工及农民工工资支付须严格依照本管理制度第二条 执行。 本制度所指用工单位,是指在本项目从事土建工程、路面工程、交通工程、第三条 绿化工程、机电工程、房建工程等分项工程的施工单位。 本制度所指农民工,是指在本项目各施工单位从事劳务作业的务工人员。第四条 通过劳是指本项目各施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制度所称农民工工资,第五条 动合同约定,应当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给农民工的劳动报酬。

工用务劳章二第 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用工单位使用农民工应当以书面形式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第六条 确工资支付项目、支付标准、支付形式、支付时间及双方约定的其它工资事项。 第七条用工单位应详细了解、排查用工来源,杜绝通缉、在逃犯罪分子混入劳务用 工队伍的现象发生。 用工单位须对农民工加强教育和管理,杜绝用工人员有吸毒、贩毒,违反国第八条 家计划生育等违法行为的出现。 安全培训加强农民工的安全意识,用工单位须负责组织农民工的安全培训,第九条 应作好书面记录和图片记录,并保存至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年以上。 技确保工程质量,用工单位须对农民工进行工程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第十条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建建【2001】82号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建建[2001]82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山东、江苏省建管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总后营房部工程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87号),我部会同铁道部、交通部、水利部、信息产业部、民航总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制定了《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自2001年7月1日起施行。建设部印发的《建设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试行)》(建建[1995]666号)、《混凝土预构件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试行)》(建施[1993]770号)、《建筑幕墙工程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1996]608号)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一年四月二十日附: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目录 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通知建[2001]82号 (1) 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6) 一、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6) 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9) 三、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2) 四、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5) 五、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8) 六、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1) 七、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3) 八、冶炼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7) 九、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9) 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2) 十一、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4) 十二、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7) 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8) 一、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8) 二、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40) 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42) 四、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43) 五、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45) 六、混凝土预制构件专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47) 七、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48) 八、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50) 九、高耸构筑物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52) 十、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54) 十一、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55) 十二、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57) 十三、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58)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常见问题解答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常见问题解答 1、如何查找《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答:可以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查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行政审批专栏?部门规章、资质标准、政策文件。b5E2RGbCAP 2、企业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什么时候失效?如何实施资质换证? 答:除劳务作业分包资质外,企业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含特级资质证书)自2016年7月1日起自行失效。p1EanqFDPw 按原标准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应于2016年6月30日前,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建办市函[2015]870号)的要求和许可程序一次性提出本企业全部既有资质的换证申请(以下简称:换证),具体申请时间应遵照各级资质许可机关(住房城乡建设部、省级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设区的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通知要求。脚手架作业分包和模板作业分包以外的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暂不换证。DXDiTa9E3d 3、过渡期内,企业资质未换证前,是否可以申请资质升级或增项?是否可以申请企业重组、合并、分立等资质? 答:不可以申请资质升级或增项。按原标准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应完成既有全部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后才可以申请资质升级(含一级升特级)、资质增项。RTCrpUDGiT 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形的,可在换领新版证书后,申请办理资质变更手续。 4、各级资质许可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级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设区的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的资质类别和等级具体有哪些?5PCzVD7HxA 答:各级资质许可机关审批的资质类别和等级具体见《规定》的第九、十、十一条款。 5、企业按照什么程序申请资质? 答:企业申请住房城乡建设部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应按照《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的申请程序提出申请。军队所属企业可由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局向住房城乡建设部提出申请。jLBHrnAILg 企业申请省级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按照省级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程序提出申请,见省级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有关程序的规定。xHAQX74J0X 企业申请设区的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按照设区的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程序提出申请,见设区的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有关程序的规定。LDAYtRyKfE 6、企业申请资质的类别、等级、数量、年限有何要求?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号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9号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已于2006年12月30日经建设部第11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 建设部部长汪光焘 二○○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实施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筑业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建筑业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有关部门配合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实施相关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水利、信息产业等有关部门配合同级建设主管部门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相关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资质序列、类别和等级 第五条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 第六条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 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专业承包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和建设单位依法发包的专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取得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劳务分包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分包的劳务作业。 第七条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劳务分包资质序列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分别划分为若干资质类别。各资质类别按照规定的条件划分为若干资质等级。

劳务用工管理办法(试行)

劳务用工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劳务用工管理,理顺劳动关系,合理配置人力资源,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劳务工,指劳动者与劳务派遣组织(即事实上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务派遣人员。劳务工与劳务派遣组织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劳务派遣组织与公司(即事实上的“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公司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岗位协议》,双方之间只有使用关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权限归属 (一)劳务工使用部门负责劳务工的使用管理,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劳务工需求计划的申报。 在定岗定编范围内,由于人力资源严重不足、岗位缺员、公司范围内不能调剂解决的,向综合管理部书面申请劳务用工需求计划。申请应明确需求岗位名称、数量及要求。 2.负责劳务工的管理和考核。 严格按照工作职责、岗位要求、职业道德、劳动纪律等相关规定、规范要求对所使用的劳务工进行管理,根据工作实际需要进行考试及考核,对需进行岗位调整和不适应工作发展要求的人员,及时上报综合管理部。

3.负责劳务工工作鉴定。 试用期满,根据其工作表现、任职能力进行书面鉴定,报综合管理部。 4.负责严格执行上岗考试制度。 劳务工上岗,必须经过严格的上岗考试,考试结果、岗位情况书面报综合管理部。 (二)综合管理部负责劳务工的非劳动关系管理,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劳务用工申请的审核,并报请公司领导审批。 2.负责根据部门需求面向劳务派遣组织,做好劳务工招聘的组织、安排及具体操作。 3.负责与劳务派遣组织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协议约定以下内容: ①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 ②劳务派遣期限。 ③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 ④违反协议的责任。 4.负责与劳务工签订《岗位协议》,明确工作职责、岗位要求、职业道德、劳动纪律、奖惩、辞退等有关问题。 5.负责根据使用部门报告,确定劳务工的留用或退回;确定劳务工的相应劳动报酬,并支付给劳务派遣组织。 6.负责建立劳务工临时档案,按月统计劳务工的数量、劳动

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

在建筑资质标准中,企业能够申请的建筑资质分成不同的类别和等级。同时,由于企业能够申请的资质分成不同的等级,低等级资质的企业为了满足工程承包需要、扩大工程承包范围,往往会去进行资质的升级,该如何才能更好更快的升级呢?下面就来为你们进行解答吧。 建筑资质升级如何更好更快的完成? 工程业绩审核未通过原因 1、日期问题 企业提供的工程业绩材料中,工程合同签订日期早于工程中标日期或竣工验收日期早于工程合同签订日期,材料上的时间错误。 2、人员问题 工程业绩中的主要人员,如项目经理、专业技术人员等,不符合工程承揽的要求,也就是超过标准或跨专业参与工程建设。 3、图纸问题 建筑企业申请的施工资质中,工程业绩有技术指标的,就需要企业提供相应的技术图纸,图纸反应的技术含量不达标或图纸内容出错,都是图纸问题。 4、信息问题 工程业绩材料中,无法判定工程为单项工程、单位工程等其中的一种,就不能确定是否符合考核要求。同时材料中的人员信息出现自相矛盾或缺少主要信息,这些都是信息问题。 以上标明了一些工程业绩审核失败原因,是企业在业绩材料审核中易常出现

的问题。由于建筑企业的不谨慎,或是因为不了解条件而准备不充分,都将导致工程业绩审核不通过。所以,要想在资质办理中,顺利的通过工程业绩审核,建筑企业应该早作准备。 关于工程业绩应做好哪些准备? 1、建筑企业认真审核材料信息,找出信息有错漏的地方,及时的进行整改; 2、工程业绩中有人员问题的,此项工程业绩可能无法用作考核,需要另行准备; 3、业绩材料中有图纸问题的,应当及时更换图纸,更好的应对考核; 4、工程业绩材料中,中标、承包、建设、竣工等日期混乱的,应当及时修改。 江苏建筑企业维护网隶属于南京群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专业从事建筑企业信息管理、信息安全服务及软件开发的高新技术企业,长期专注于建筑施工企业、建筑设计企业等相关行业信息化领域,凭借多年置身建筑行业服务经验,开发出专为建筑企业服务的资质维护软件系统,以及人事管理软件、合同管理软件等。当前,CMMI3级、ISO27001等系列认证已使公司跨入规范化的管理轨道,人力资源管理更加完善,信息安全管理全面规范,软件生产力显著提升,开发成本大幅降低,公司先后荣获“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江苏省规划部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优秀服务外包企业”、“最具竞争力软件企业奖”、“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称号。 点击官网https://www.360docs.net/doc/031653291.html,了解详情或电话咨询我们??

2014年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完美版)

一、总则 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筑活动监管,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建筑业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资质标准。 一、资质分类 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施工劳务三个序列。其中施工总承包序列设有12个类别, 一般分为 4 个等级(特级、一级、二级、三级);专业承包序列设有 36 个类别,一般分为 3 个等级(一级、二级、三级);施工劳务序列不分类别和等级。本标准包括建筑业企业资质各个序列、类别和等级的资质标准。 二、基本条件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资产; (二)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注册建造师及其他注册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 (三)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 (四)具有必要的技术装备。 三、业务范围 (一)施工总承包工程应由取得相应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专业工程依法进行分包。对设有资质的专业工程进行分包时,应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劳务作业分包时,应分包给具有施工劳务资质的企业。 (二)设有专业承包资质的专业工程单独发包时,应由取得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或建设单位依法发包的专业工程。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应对所承接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组织施工,劳务作业可以分包,但应分包给具有施工劳务资质的企业。 (三)取得施工劳务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分包的劳务作业。 (四)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相应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等业务。

劳务用工制度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劳务用工行为,合理有序地使用外部劳务,优质、安全、高效地完成施工生产任务,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国家《劳动法》、《建筑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劳务用工指我公司在从事工程活动中所使用的临时劳务人员及劳务分包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承建的工程项目。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工程管理部为公司劳务用工归口管理里部门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关于劳务用工管理的管理制度; 2、负责公司劳务承包管理的业务指导、检查; 3、负责建立公司内部劳务管理制度,建立公司劳务用工信息库。 第五条项目部负责劳务用工日常管理工作,项目负责人是劳务管理责任人 1、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关于劳务用工管理的管理制度; 2、负责所用劳务方的推荐及临时用工的选择,负责与劳务方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并报工程管理部备案; 3、负责入场人员相关证件、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资料的收集、查验、建档、留存等工作;建立劳务方信用档案,并定期检查。 4、组织入场人员培训工作,并做好培训记录。特殊岗位必须要求持证上岗,报工程部备案; 5、负责对劳务方合同履约、工程质量情况跟踪管理,负责对作业质量、安全、技术、工期等监控; 6、负责劳务人员工资的审核和劳务费用的结算,负责劳务人员工资卡的办理和工资的发放; 第三章劳务工的选用原则 第六条劳务企业的选用,要遵循“合格准入、公开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

第七条通过劳务方公开招聘评价确定及日常考核评价等措施,建立劳务企业引进和退出机制,确保劳务人员的素质满足施工需要。 第八条劳务用工队伍选择,应以资质资格、质量安全、诚信等条件进行全面考察,凡取得公司外部劳务队伍准入资格和施工能力满足要求,具备劳务作业分包资质的劳务企业均可选用。特殊情况下,应优先选用具有一定专业施工经验、能承担一定民事能力的劳务队伍。 第九条经公司核准同意的劳务方,必须依法签订劳务用工合同及安全责任书。合同签订的主体为公司和提供劳务的劳务方。合同中必须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以及安全管理责任等。凡单项劳务合同价款在200万元以上或特殊项目,由公司公开招标,组织谈判并签订合同。其他劳务委托合同由项目负责实施。 第十条外部劳务工年龄应在18周岁及以上至55周岁及以下,能胜任施工岗位需要,且身体健康。严禁使用未满16周岁童工。 第四章过程管理 第十一条劳务用工选择确定 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部主要成员为组员的评价小组,对劳务方的资质、业绩、生产能力等进行调查评价,并根据当地的劳务单价、工序劳务承包单价并结合公司的实际,对劳务企业进行初选,推荐工程管理部选择。工程管理部组织公司相关部门进行审核评价,建立公司合格供方(劳务)名册。对临时零星用工,可由项目部组织评价选用、建档并报工程管理部备案。 第十二条项目部对所用合格劳务方资料进行查验,并对人员进行清点、核对后,建立人员信息台帐、合格劳务人员劳动合同台帐,特殊工种登记台帐等,进行整理归档,并报公司备案。杜绝体力、健康、技能不能满足岗位需要的劳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从事劳务作业活动。 第十三条所有劳务人员都必须进行专业技能和岗前培训。培训情况应记录在教育培训档案中,专业技能培训由劳务工所在的劳务方负责,岗前培训由项目部负责。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务工,上岗前必须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从事特殊作业的劳务工,还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 第十四条社会保险费缴纳监督检查 项目部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监督检查劳务方为劳务工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并及时索要相关凭证备存。

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2015年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目录 一、总则 (1) 二、标准 (5) (一)施工总承包序列资质标准 (5)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6) 1.1一级资质标准 (6) 1.2二级资质标准 (7) 1.3三级资质标准 (9) 1.4承包工程范围 (9) 2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12) 2.1一级资质标准 (12) 2.2二级资质标准 (13) 2.3三级资质标准 (15) 2.4承包工程范围 (17) 3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18) 3.1一级资质标准 (18) 3.2二级资质标准 (19) 3.3三级资质标准 (20) 3.4承包工程范围 (21) 4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23) 4.1一级资质标准 (23) 4.2二级资质标准 (25) 4.3三级资质标准 (26) 4.4承包工程范围 (27) 5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30) 5.1一级资质标准 (30) 5.2二级资质标准 (31) 5.3三级资质标准 (33) 5.4承包工程范围 (34) 6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36) 6.1一级资质标准 (36) 6.2二级资质标准 (37) 6.3三级资质标准 (38) 6.4承包工程范围 (38) 7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40) 7.1一级资质标准 (40) 7.2二级资质标准 (41) 7.3三级资质标准 (42) 7.4承包工程范围 (43) 8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46) 8.1一级资质标准 (46) 8.2二级资质标准 (48) 8.3三级资质标准 (49)

9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53) 9.1一级资质标准 (53) 9.2二级资质标准 (54) 9.3三级资质标准 (55) 9.4承包工程范围 (56) 10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61) 10.1一级资质标准 (61) 10.2二级资质标准 (63) 10.3三级资质标准 (64) 10.4承包工程范围 (65) 11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68) 11.1一级资质标准 (68) 11.2二级资质标准 (69) 11.3三级资质标准 (71) 11.4承包工程范围 (72) 12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73) 12.1一级资质标准 (73) 12.2二级资质标准 (74) 12.3三级资质标准 (74) 12.4承包工程范围 (75) (二)专业承包序列资质标准 (77) 13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78) 13.1一级资质标准 (78) 13.2二级资质标准 (79) 13.3三级资质标准 (80) 13.4承包工程范围 (81) 14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83) 14.1一级资质标准 (83) 14.2二级资质标准 (84) 14.3三级资质标准 (84) 14.4承包工程范围 (85) 15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86) 15.1资质标准 (86) 15.2承包工程范围 (86) 16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88) 16.1一级资质标准 (88) 16.2二级资质标准 (89) 16.3承包工程范围 (90) 17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92) 17.1一级资质标准 (92) 17.2二级资质标准 (93) 17.3承包工程范围 (93) 18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95)

建筑施工企业资质三级升二级(房建总包)所需资料

建筑施工企业资质三级升二级(房建总包) 企业所需提交材料清单 1、网上申报资质的密码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扫描件及复印件各1份); 3、组织机构代码正、副本(原件、扫描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扫描件及复印件各1份) 5、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正、副本(原件、扫描件及复印件各1份) 6、办公场地的房屋租赁合同和产权证(复印件各1份); 7、原始和每次变更的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复印件各1份); 8、达到规定注册资本2000万元以上的原始或历次增资的验资报告(复印件各1份); 注:以上1-8项企业必须完整提供。 9、企业近三年(2007-2009年)财务年度报表(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复印件各1套); 10、企业近三年(2007-2009年)统计报表(建筑业602表、102表和103表复印件各1套); 11、企业近三年(2007-2009年)审计报告,其报告中必须体现企业现在的净资产在2500万元以上,企业近三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达到8000万元以上(原件和复印件各1套); 注:以上9-11项企业根据要求自行完善。 12、企业具有的二级建造师不少于12人(建造师注册证原件、注册印章及扫描件和复印件各1份); 13、企业法人、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即总工程师,具有8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专业高级职称)、财务负责人(即总会计师,具有中级以上会计师职称)和经营负责人(即总经济师,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有效职称证书、身份证及一寸彩色照片各三张(原件、扫描件及复印件各1份); 14、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5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00人,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2人),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10人),其他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78人(20人);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15人)。以上人员提供有效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及复印件各1份); 注:以上12-14项由代理机构协助企业注册齐备。 15、企业在职员工不少于150人参加养老保险,提交缴纳养老保险的发票150人(45

最全、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3个序列)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分三部分: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包括12个标准、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包括60个标准、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标准包括13个标准。 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一、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三、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四、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五、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六、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七、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八、冶炼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九、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十一、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十二、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4、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5、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6、混凝土预制构件专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7、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8、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9、高耸构筑物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0、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1、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2、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3、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4、附着升降脚手架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5、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6、预应力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7、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8、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9、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0、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1、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2、电信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划分及条件

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划分及条件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中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包括12个标准、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包括60个标准、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标准包括13个标准。其目录如下: 一、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一)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三)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四)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五)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六)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七)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八)冶炼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九)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十一)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十二)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二、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一)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二)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四)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五)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六)混凝土预制构件专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七)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八)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九)高耸构筑物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十)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十一)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十二)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十三)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十四)附着升降脚手架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十五)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十六)预应力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2019)

目录 目录..................................................................... 一、总则.............................................................. 二、标准..............................................................(一)施工总承包序列资质标准..................................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1.1一级资质标准.................................................. 1.2二级资质标准.................................................. 1.3三级资质标准.................................................. 1.4承包工程范围.................................................. 2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2.1一级资质标准................................................ 2.2二级资质标准................................................ 2.3三级资质标准................................................ 2.4承包工程范围................................................ 3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3.1一级资质标准................................................ 3.2二级资质标准................................................ 3.3三级资质标准................................................ 3.4承包工程范围................................................ 4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4.1一级资质标准................................................ 4.2二级资质标准................................................ 4.3三级资质标准................................................ 4.4承包工程范围................................................ 5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5.1一级资质标准................................................ 5.2二级资质标准................................................ 5.3三级资质标准................................................ 5.4承包工程范围................................................ 6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6.1一级资质标准................................................

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要取得一定的资质,只有有了资质才符合国家的标准,才可以在市场中工作。当需要接工程,资质等级就是一块非常重要的敲门砖。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资质标准 1.1.1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地上25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地上18-24层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 (2)高度100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1项或高度80-100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2项; (3)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不含)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项; (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30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36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27-30米(不含)(或钢结构单跨30-36米(不含))的建筑工程2项。 (5)建筑面积10万㎡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工程2项。 二级资质标准

1.2.1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地上12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地上8-11层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 (2)高度50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1项或高度35-50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2项; (3)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2项; (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21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24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18-21米(不含)(或钢结构单跨21-24米(不含)的建筑工程2项。 三级资质标准 1.3.1企业资产 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1.3.2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5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且结构、给排水、电气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浙江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和资质标准实施细则

浙江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和资质标准实 施细则 浙江省建设信息港发布关于印发《浙江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和资质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下文是小编收集的浙江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和资质标准实施细则,欢迎阅读! 浙江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和资质标准实施细则全文内容为规范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以下简称《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xx〕159号,以下简称《标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xx〕20号,以下简称《意见》)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下放部分省级行政审批和管理事项的通知》(浙政发〔20xx〕73号)以及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资质申请和许可 (一)建筑企业资质申请 1.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在本省的企业,可以向其工商注册所在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政务服务窗口提出申请,由其负责接收申请材料并核对申请材料中的有关复印件与原件是否相符,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原件已核章(申请材料有关要求和清单详见附件1、2)。 企业资质申请材料受理后,申请材料不得修改、更换。 2.企业可以申请一项或多项建筑业企业资质。

首次申请或增项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当申请最低等级资质。 3.企业可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的各类别资质,申请资质数量不受限制。 4.企业申请资质升级不受年限限制。 5.已取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行业甲级资质,但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可以直接申请相应类别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完成的相应规模工程总承包业绩可以作为其工程业绩申报。工程设计资质与施工总承包资质类别对照表见附件3。 其他工程设计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按照首次申请的要求办理。 (二)许可权限 1.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实施的许可: (1)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特级资质、一级资质及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2)专业承包资质序列公路、水运、水利、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涉及多个专业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建筑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企业所申请的资质。 2.由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实施的许可: (1)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不含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及铁路、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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