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A、B类创新学分申报表

大学生A、B类创新学分申报表

大学生A、B类创新学分申报表

注:此表一式二份,一份学生留存、一份学院留存;加黑字体申请学生不用填写;需付证书复印件。

铜陵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wlp

铜陵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 及学籍管理办法(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皖政办秘…2015?207号)有关文件要求,积极推进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创新创业学籍管理办法 第一条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立创新创业模块和创新创业学分,创新创业模块分为创新创业课程、创新创业训练、创业实践三部分。 第二条学生在校期间至少取得8个创新创业学分,其中创新创业训练与创业实践至少取得2个学分。 第三条学生在校期间取得的创新创业学分,其超过学校规定的创新创业学分部分,可转换为公共选修课学分。 第四条学生参加学科竞赛成果、创新创业训练成果、创业实践成果等,经学院认定后,可替代毕业论文(设计)。 第五条学生在四类以上学术期刊上公开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出版的专著(教材)、或授权的专利(软件著作权),可直接认定为毕业论文(设计)。论著必须注明作者单位为铜陵学院。自主创业的学生能够提供创业相关的营业执照等有效证明材料和创业实践报告,也可直接认定为毕业论文(设计)。

第六条学生通过立项开展的创新实验、课题研究、项目实验等活动,经认定可作为一门专业课课程学习。 第七条获得A类竞赛一等奖及以上,或已注册创业公司,或创业项目已入驻创业园区运营6个月以上的学生,可根据创新创业兴趣、意愿和需求申请转入相关专业学习。 第八条对已注册创业公司或已入住创业园区的学生,可办理相关手续后保留学籍休学创业。创业学生可根据创业需要确定休学年限,创业休学学生的最长学习年限为8年。 第九条学生休学创业期满后,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恢复学籍,继续学业,达到毕业条件,可获取毕业证书。 第十条学生休学创业期间所获得的奖励、开展的创新实验、发表的论文,以及自主创业经历等可按规定认定学分。 第十一条学生在最长修业年限内仍未完成学业,按结业处理。 第二章创新创业学分认定标准 第十二条学校设立创新创业课程,创新创业课程为必修课,学生在校学校期间至少取得6学分。 第十三条创新创业学分按下列认定 1.创新创业课程(不低于6学分)

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

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

四川大学文件 川大教〔2008〕116号 关于印发《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制实施办法》(修订)和《四川大学本科生各类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修订)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培养学生创新能力是创新教育的基本任务。实施创新教育学分制是学分制改革条件下创新教育的基本要求和举措。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本科生创新教育,学校修订了《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制实施办法》和《四川大学本科生各类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师生职工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⒈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制实施办法(修订) ⒉四川大学本科生各类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修订) ⒊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申请表 ⒋四川大学本科生申请创新教育学分汇总表 四川大学 二○○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1 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实施办法 (修订)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和创新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进步与个性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教育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在学习、科研和实践活动中取得具有一定创新意义的智力劳动成果或其他优秀成果,经评定获得的学分。本科生必须获得本专业教学计划中要求的创新教育学分方能毕业。 第三条创新教育学分主要通过评定在校生科研与实践成果、学习与竞赛成果、特长与技能证书和其他活动项目等四大类十二个项目(附件2)而获得。 第四条创新教育学分的申请和认定: 1.申请时间:每学期第12-16周。 2.申请材料:学生本人填写《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申请表》(附件3)部分栏目,准备必要的证明材料各一份。 3.申请与认定、审批程序: (1)学生按以下要求请相关部门或教师审核申请材料,并在

南京师范大学实践创新学分实施细则doc南京师范大学实践

南京师范大学实践创新学分实施细则doc南京师范大学实 践 一、总则 第一条为培养高素养的人才,增强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鼓舞和倡导学生积极参加学科竞赛、科技和科研活动以及制造发明活动,促进学生个性进展,鼓舞人才冒尖,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创新学分: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依照自己的特长和爱好,从事超出本专业培养方案要求且与所学专业相关的科研实践活动而取得具有一定创新意义的智力劳动成果或其他优秀成果,经核准认定后被授予的学分。 二、创新成果认定范畴 第三条授予创新学分的成果范畴包括:科研成果、发明制造、各类竞赛奖励、公布发表的作品、社会实践成果等。 第四条申报创新奖励学分的差不多条件如下: 本科生各类科技竞赛优胜者,创新立项优秀成果获得者,在学校认定的有正式公布刊号(国际刊号ISSN,国内刊号CN)的学术期刊上发表与所学专业或课程相关的学术论文或调查报告者,以及在大学学习期间创新发明经鉴定取得较好社会应用价值或取得专利者。科技竞赛包括与教学紧密结合的专业性综合竞赛如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节能减排竞赛、智能车竞赛、挑战杯等。 以上4条尚未涉及的具有创新内涵的各种成果须经学校实践教学工作委员会认定。 第五条凡以外单位名义完成或参与的科研成果、学科竞赛、创新活动等,以及在停学、休学期间完成或参与的科研成果、学科竞赛、创新活动等,不予申报创新奖励学分。

三、实践创新学分申报程序 第六条实践创新学分申报一年一次,于每年4月份进行。 第七条实践创新学分由个人申报,集体取得的创新成果由指导教师负责组织申报。申报时需详细填写《南京师范大学实践创新学分申报表》,并提供成果原件和复印件。 第八条申报者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初步审定,提出评定意见,报教务处核批,方可获得创新学分。 第九条对申报的创新成果认定上显现争议时,由教务处提交学校实践教学委员会进行评审认定,此认定为最终认定。 第十条申报实践创新学分时,严禁弄虚作假,不得随意放松评定标准;如有虚报或剽窃行为的,视为考试作弊行为,依照学校相关条例处理。 第十一条经教务处审批认定的实践创新学分,记录进学生的成绩单,记入学生毕业应修总学分数,其课程名称为“实践创新学分”,课程成绩记为“奖励”,没有具体分数,也不记入学分积的成绩运算中。 四、实践创新学分评定标准 第十二条每项创新成果一样奖励0.5-4个学分。具体评定时可参照

大学生创新创业申请书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申请书 项目名称:大学生对校园微商及其发展趋势的看法调查——以河北师范大学为例项目主持人:赵俊萁 学院、年级、专业:马克思主义学院2015级思想政治教育专业 项目类型: ?创新训练□创业训练□创业实践 指导教师:张国军 指导教师所在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起止时间: 2017年4月至2018年4月 河北师范大学教务处制 填表日期:2017 年4月19 日 项目执行承诺书 本人自愿申报河北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认可所填写申报

书为有约束力的协议,并承诺对所填写的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项目申请如获准立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接受学校和所在学院的管理,并对以下约定信守承诺: 1.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遵守我国着作权法和专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守我国政府签署加入的相关国际知识产权规定。 2.遵循学术研究的基本规范,恪守学术道德,维护学术尊严。研究过程真实,不以任何方式抄袭、剽窃或侵吞他人学术成果,杜绝伪注、伪造、篡改文献和数据等学术不端行为;成果真实,不重复发表研究成果;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不以项目名义牟取不当利益。 3. 严格遵守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有关管理规定,按照专款专用原则,保证创新性实验计划经费的有效合理使用 4.保证研究项目的有顺进行,按时提交项目中期进度报告书,按期完成研究项目并提交项目结项报告、研究成果等相关材料 5.凡因项目内容、成果或研究过程引起的法律、学术、产权或经费使用问题引起的纠纷,责任由相应的项目承担人员承担。 6.本项目执行承诺书由项目主持人及指导教师签字并经学校教务处确认后生效,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应责任。 项目主持人(签字):指导教师(签字):教务处盖章: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上海海洋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上海海洋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工作的有序开展,鼓励大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现根据《上海海洋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认定范围和标准 1.学科竞赛可认定范围参照学校当年学科竞赛立项发文清单。其中国家级A类赛事一般为教育部、共青团中央主办;国家级B类赛事为教指委主办;国家级C类赛事为全国性学术团体、行业部门、行业(系统)或有关全国性企业主办。 2.对于未在认定范围的赛事,由学生个人提出申请、学院组成评议小组审议并提出给予学分、成绩认定建议、报学校创新创业领导小组审批。 3.第8项,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作品数,获准专利(著作权),认定第一作者且须署名上海海洋大学为第一单位。收录论文或作品单位须为国内外正式出版物。 二、认定规则 1.我校2014级起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参加各类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并达到 认定要求,均可进行我校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 2.全学程内每生每门课程成绩只记录一次(同一课程有多种认定结论时按就

高计),按百分制记载纳入绩点计算。 3.学生所获得超计划的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根据《上海海洋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办法》替代部分等量不及格课程的学分数。 4.学院根据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办法和实施细则,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制定相应的认定方案和管理细则,报教务处审批备案。 5.学院成立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的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 工作小组,确定小组成员和工作职责,负责本学院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的审核、认定、公示、材料归档等具体工作。 三、认定程序 1.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每学期认定一次(6月、12月),由教务处下达认定通知。 2.学生本人根据通知填写《上海海洋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申请表》,并附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各学院审核认定。 3.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表、证明材料及相关部门提供的名单审核认定学分。 ●创新创业训练类 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表、证明材料(创新活动证明书)等进行审核认定。 ②骆肇荛科创基金等校内其他科创项目: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表、指导教师意见及项目所属学院提供的相关清单进行审核认定。 ●学科竞赛类: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表、竞赛获奖证书等进行审核认定。 ●创业实践类: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表和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等)进行审核认定。 ●科研训练类A: 优秀本科生进实验室项目,学院根据研究生院提供的结题并考核合格名单审核认定。 ●科研训练类B: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表、证明材料(论文发表期刊、收录通知、专利软件证书、国际学术会议邀请函等)进行审核认定。 ●科研训练C: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表、参与项目材料和指导教师意

创新与技能学分管理办法及创新学分认定表 (1)

辽东学院 本科学生创新与技能学分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了实施创新、创造、创业教育,加强学生课外创新与实践活动的管理,鼓励学生积极开展课外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知识、能力与素质的全面发展,根据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与技能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学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参加课外科技创新、技能竞赛以及社会实践等活动,所取得的具有一定创新和技能的智力成果或其他优秀成果,经学校教学管理部门认定后所取得的学分。 第三条为加强创新与技能学分的管理,学校将课外创新与实践活动纳入专业课程体系,建立创新与技能学分的评定原则和认定标准,根据学生在创新与实践活动中的表现,给予不同的学分,并记载其成绩。 第四条创新与技能学分的构成范围包括: (一)学术论文类:包括学术论文、调查报告、文学作品、书评、读书心得等。 (二)发明创造类:包括科技发明与发现、实用设计、商标设计、专利技术、科技奖励等。 (三)科研活动类:包括承担科研课题、参与教师科研课题、承担大学生创新性实践基金计划项目以及参加学术交流、学术报告活动等。 (四)学科技能竞赛类:包括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多媒体作品设计竞赛、机械设计竞赛等学科竞赛活动;数学、英语、计算机等基础学科和各专业的知识与技能竞赛活动;文化、艺术、体育等方面的比赛和竞赛活动。 (五)等级资格证书类:包括省级以上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有关行业协会通过统一考试而取得的外语类等级证书、计算机类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从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 (六)社会实践活动类:包括学校统一组织的公益劳动、社会调查、社会考察、“三下乡”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社会实践等活动。 第五条创新与技能学分按以下基本原则予以认定: 1.学术论文以公开出版的刊物或学术会议出版的论文集为依据。 2.技术成果以校(市)级以上部门或单位组织专家鉴定会形成的科技成果鉴定文件为依据;技术转让以双方签订的技术成果转让合同为依据;技术成果开发与推广以学校或个人应收到的相应经费为依据;发明专利以正式的专利证书为依据。 3.科研课题、科研奖励以校(市)级以上部门或单位颁发的证书或文件为依据;参与教师科研课题活动以课题立项合同书或主持人的证明为依据;参加学术交流、学

2018年创新创业学分申请的类别及要求

2018年创新创业学分申请的类别及要求 一、创新创业学分要求 根据《辽宁师范大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学生本科期间必须修满2个创新创业学分。 二、创新创业学分申请类别 (一)技能类 对于各种竞赛获奖证书,需提交证书的原件与复印件;对于学生个人报名参加非学校统一组织的赛事并且获奖的情况,除了要交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外,还要提交参赛通知和参赛结果通报的复印件。 (二)科研类 1.研究成果获奖的,需提交获奖证书的原件与复印件; 2.学生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含本科生自主科研立项),需提交结题证书的原件与复印件;教师指导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和实验室开放项目,已经通过结题答辩的,由学校统一认定,不需要学生个人申请。学生参与教师科研课题的,需提交结题证书的原件与复印件。 3.发表学术论文与获得专利申请的,需提交报刊或授权证书的原件、复印件(期刊封面、相关目录页、正文)以及学生证的复印件。 (三)职业资格证书类 对于职业资格(技能)证书,需提交证书的原件与复印件。 (四)课外实践类 只对参加教学计划外的社会实践活动获得的相关成果进行认定。 1.对于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且获得符合创新创业学分认定标准的奖项,需提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实践活动成果是调查报告的,要认真填写《社会实践类创新创业学分申请表》,并将调查报告用A4纸打印,字数不少于3000字,附在申请表后装订;

(五)创业类 1.在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的,需提交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2.参加创新创业课程或参加创业培训与学习,达到一定学时,提交结业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 3.创业实践活动根据《辽宁师范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实施管理办法》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 三、汇总表填写要求 (一)学号:必须在excel表格中选择,不得自行输入,否则学分将不能正常记录。姓名、年级、专业会自动生成,无需更改。 (二)项目内容:比赛名称/论文名称/证书名称及编号等填写完整。 (三)主办单位:如果是发表论文,填写刊物名称和出版年月、期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请注明国家级、省级或校级。 (四)获奖等级(成果):如果成果是“项目论文”或“实验室开放论文”,填写指导教师姓名;如果是公开发表论文,此栏应填写“第几作者”。 (五)项目类别(表格内选择代码即可): 1.学科竞赛(a-1);期刊论文(a-2);非期刊论文等(a-3);专利申请(a-4); 2.科研实践训练项目论文(b-1);实验室开放论文(b-2);本科生自主科研立项(b-3);科研获奖(b-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b-5);科研课题(b-6); 3.职业资格证书类(c-1); 4.社会实践活动(e-1);创新创业大赛(e-2);创业活动(e-3); 5.文体活动(f-1); 6.电子版汇总表已经设置好格式,请不要更改,以免影响打印效果。 7.汇总表中未录入学生信息的记录行,请先删除,再打印。不明事宜请打电话:82158341。 四、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结果公示及查询 2018届本科毕业生在校4年中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结果的汇总表,将在2018年5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申报表

某某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创意组项目申报表 某某国际学院 推荐系(院) 邦邦网 项目名称 互联网+公共服务 项目类型 XX 项目负责人 2015年7月13号 申报日期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制 二○一五年七月

填表说明 一、推荐系院为项目负责人所在系(院)或毕业系(院); 二、项目类型包括:“互联网+”传统产业、“互联网+”新业态、“互联网+”公共服务、“互联网+”技术支撑平台; 三、参赛项目内容须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四、其它附件材料包括:项目计划书、组织结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专利、著作、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 五、A4纸双面打印装订。

邵阳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申报表项目名称“邦邦网” 组别√创意组□实践组 类别□“互联网+”传统产业□“互联网+”新业态 √“互联网+”公共服务□“互联网+”技术支撑平台 项目主持人及成员主 持 人 姓名所在学校毕业时间学历/学位所学专业 XX 邵阳学院2017.06 本科在读通信工程 成 员 姓名所在学校毕业时间学历/学位所学专业 XX 邵阳学院2017.06 本科在读旅游管理 XX 邵阳学院2017.06 本科在读旅游管理 XX 邵阳学院2017.06 本科在读电气工程 指导教师 姓名所在学校性别职务/职称研究方向 XX 邵阳学院 一、项目简介(500字以内) “邦邦网”是一个以围绕信息服务为中心的公共服务类项目,致力于打造针对校园内部的网络交易平台,利用网站为平台,方可以将自己闲置的或者需要出手的物品如文具、电脑、电动车、自行车、体育用品、音乐器材等在我们的网站上发布,以及就业招聘和商业广告投放,也可以在平台上发布自己的需求信息。包括产品和服务,如求购信息发布、生日代祝福、代送礼物等,我们会向他们先收取一点服务费。本项目立足于为高校的师生搭建一个网上交易平台,以互联网为媒介,并实现高校与校外商业的对接。买卖双方在该平台上自由的发布需求或者提供需求。但必须先向我们支付一定的服务费。产品包括有形的商品和无形的服务。双方自由成交,盈亏自负,但成交结束后需要告知我们,以便进行信息的更新。在平台上任何一个人都可以成为买家或者卖家。所以并无明显的限制,在交易结束后,双方还可以在我们网站开设的BBS论坛上发表自己的心得体会,以及对网站提出一些批评和建议等。

大学生创新创业申请书完整版

大学生创新创业申请书 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申请书 项目名称:大学生对校园微商及其发展趋势的看法调查——以河北师范大学为例项目主持人:赵俊萁 学院、年级、专业:马克思主义学院2015级思想政治教育专业 项目类型:创新训练□创业训练□创业实践 指导教师:张国军 指导教师所在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起止时间: 2017年4月至2018年4月 河北师范大学教务处制 填表日期:2017 年4月19 日 项目执行承诺书 本人自愿申报河北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认可所填写申报书为有约束力的协议,并承诺对所填写的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项目申请如获准立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接受学校和所在学院的管理,并对以下约定信守承诺: 1.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遵守我国着作权法和专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守我国政府签署加入的相关国际知识产权规定。

2.遵循学术研究的基本规范,恪守学术道德,维护学术尊严。研究过程真实,不以任何方式抄袭、剽窃或侵吞他人学术成果,杜绝伪注、伪造、篡改文献和数据等学术不端行为;成果真实,不重复发表研究成果;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不以项目名义牟取不当利益。 3. 严格遵守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有关管理规定,按照专款专用原则,保证创新性实验计划经费的有效合理使用 4.保证研究项目的有顺进行,按时提交项目中期进度报告书,按期完成研究项目并提交项目结项报告、研究成果等相关材料 5.凡因项目内容、成果或研究过程引起的法律、学术、产权或经费使用问题引起的纠纷,责任由相应的项目承担人员承担。 6.本项目执行承诺书由项目主持人及指导教师签字并经学校教务处确认后生效,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应责任。 项目主持人(签字):指导教师(签字):教务处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说明:1.本承诺书是创新项目管理和经费划拨的依据; 2.本承诺书一式二份,教务处盖章后与项目组各执一份。

创新学分申请11071000

2011级创新实践学分申请 一、关于创新学分申请的相关规定 二、个人申请表(附件1) 三、创新实践活动的荣誉证书、奖状或证明、说明

中南民族大学本科学生创新实践学分暂行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施创新实践教育,积极鼓励学生开展创新实践活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学校决定设立创新实践学分,对学生在第一课堂外实施的一系列创新实践活动给予一定的学分。从2007级学生开始,取得5个创新实践学分作为所有本科生毕业的必要条件。 第二条认定范围及内容:参与教师课题研究;参加大学生创新科研训练计划(SIRTP)项目(包括校和院两级SIRTP项目);参加学科竞赛;发表作品(含参加国际、国内各级学术活动提交论文并被录用或作报告);参加社会实践;参加文体活动;通过各种等级考试以及获得各种资格证书;其他创新实践活动。 第二章学分认定 第三条参与教师科学研究,经指导教师提供证明后,可以获得相应学分:(一)参与申报、承担纵向课题并由教师提供相关证明,每项课题计算学分的学生人数和获得相应学分分别为: 1.国家级课题每项人数不超过8人,每位学生可获1-6学分; 2.省级课题每项人数不超过6人,每位学生可获1-5学分; 3.市级课题每项人数不超过5人,每位学生可获1-4学分; 4.校级课题每项人数不超过3人,每位学生可获1-3学分。 (二)参与申报、承担横向课题并由教师提供相关证明,每项课题计算学分的学生人数和获得相应学分分别为: 1.课题经费10万元及以上,课题每项人数不超过6人,每位学生可获1-5学分; 2.课题经费5-10万元(含5万),课题每项人数不超过5人,每位学生可获1-4学分; 3.课题经费2-5万元(含2万),课题每项人数不超过4人,每位学生可获1-3学分; 4.其它横向课题每项人数不超过2人,每位学生可获1-2学分。 第四条参加SIRTP项目的学分认定: 学生申报科研项目每人可以获得0.5个创新学分,获学院批准每人可获得1个学分,获学校批准每人可获2个学分。如果院级批准项目结题,项目负责人可以获得2个学分,

最新创新学分申请列表

创新学分申请列表

南京工程学院关于加强大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的规定 (试行) 南工教字(2005)6号 大学生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是就业的核心竞争力,为了加强大学生课外实践及科技创新活动的组织和管理;提高学生的实践和创新能力;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增强学生就业竞争能力,现对我院学生课外实践及科技活动做出如下规定: 1.学生参加在学院登记备案并获得批准的实践和创新活动均可获得综合能力培养及创新学分。 2.综合能力培养和创新学分是学生毕业资格审查条件之一,综合能力培养和创新学分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获得: (1)参加在学院登记备案并获得批准的CAD、UG、Pro/E、数控、汽车驾驶、会计等各种课外技能培训班并取得相应证书。 (2)参加各类科技竞赛(如挑战杯、数学建模、电子设计竞赛等)。 (3)参加各种科学研究活动、发明创造、技术开发并取得成果。 (4)发表研究论文及文学作品等。 (5)学期个人学习总结、学习状况分析及改进措施。 (6)参加各级文体类比赛获奖。 (7)担任班级教学信息员。

(8)进行与专业相关的社会调查并提交调查报告。 (9)参与其它由教务处认定的实践和创新活动。 3.综合能力培养和创新学分按下列标准认定: (1)证书类 参加在学院登记备案并获得批准的CAD、UG、Pro/E、数控、汽车驾驶、会计等各种课外技能培训班并取得相应证书,每证书4学分。 (2)科技竞赛类 ①国际级:最高奖项10个学分,每降一级减少2个学分,最低不少于8个学分; ②国家级:最高奖项8个学分,每降一级减少1个学分,最低不少于4个学分; ③省部级:最高奖项5个学分,每降一级减少0.5个学分,最低不少于3个学分; ④校级:最高奖项3个学分,每降一级减少0.5个学分,最低不少于1个学分。 (3)科研活动类 ①参与教师科研活动(以立项书为准)或参加学校组织的学生科研活动,每项2学分; ②鉴定成果:指通过教育或科技主管部门鉴定的项目。按鉴定水平记分:国际领先10个学分,国际先进8个学分,国内领先6

创新学分申请说明

创新学分申请说明

四川大学文件 川大教〔2008〕116号 关于印发《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制实施办法》(修订)和《四川大学本科生各类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修订)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培养学生创新能力是创新教育的基本任务。实施创新教育学分制是学分制改革条件下创新教育的基本要求和举措。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本科生创新教育,学校修订了《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制实施办法》和《四川大学本科生各类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师生职工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⒈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制实施办法(修订) ⒉四川大学本科生各类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修订) ⒊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申请表 ⒋四川大学本科生申请创新教育学分汇总表 四川大学 二○○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1 1

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实施办法 (修订)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和创新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进步与个性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教育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在学习、科研和实践活动中取得具有一定创新意义的智力劳动成果或其他优秀成果,经评定获得的学分。本科生必须获得本专业教学计划中要求的创新教育学分方能毕业。 第三条创新教育学分主要通过评定在校生科研与实践成果、学习与竞赛成果、特长与技能证书和其他活动项目等四大类十二个项目(附件2)而获得。 第四条创新教育学分的申请和认定: 1.申请时间:每学期第12-16周。 2.申请材料:学生本人填写《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申请表》(附件3)部分栏目,准备必要的证明材料各一份。 3.申请与认定、审批程序: (1)学生按以下要求请相关部门或教师审核申请材料,并在“项目审核意见”栏目签字。 ①A.B.F.G.H.I.J.L1项由各院系审核。 2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申报表

河南城建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 大赛 创意组项目申报表 测绘与城市空间信息学院 推荐系(院) 优学辅助性学习app 项目名称 互联网+公共服务 项目类型 孔天有 项目负责人 2016年7月19号 申报日期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制

二○一六年七月

填表说明 一、推荐系院为项目负责人所在系(院)或毕业系(院); 二、项目类型包括:“互联网+”传统产业、“互联网+”新业态、“互联网+”公共服务、“互联网+”技术支撑平台; 三、参赛项目内容须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四、其它附件材料包括:项目计划书、组织结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专利、著作、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 五、A4纸双面打印装订。

河南城建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申报表 项目名称 “优学辅助性app ” 组别 √创意组 □实践组 类别 □ “互联网+”传统产业 □“互联网+”新业态 √“互联网+”公共服务 □“互联网+”技术支撑平台 项目主持人及成员 主 持 人 姓名 所在学校 毕业时间 学历/学位 所学专业 孔天有 河南城建学院 2019.06 本科在读 地理信息科学 成 员 姓名 所在学校 毕业时间 学历/学位 所学专业 孔天有 河南城建学院 2019.06 本科在读 地理信息科学 段强威 河南城建学院 2019.06 本科在读 地理信息科学 张豪 河南城建学院 2019.06 本科在读 地理信息科学 李龙彪 河南城建学院 2019.06 本科在读 地理信息科学 指导教师 姓名 所在学校 性别 职务/职称 研究方向 苗东利 河南城建学院 女 辅导员 移动开发 一、项目简介(500字以内) 通过现代信息技术,将教育与网络相结合,通过手机客 户端进 行远程辅助教育,区别于部分网络课堂的是,本客户端是通过用户 反馈的信息回执给客户相应的学习计划,帮助学生合理安排自习时 间同时帮助学生弥补自己的弱项,增强自己的强项。总而言之,这 是一款新概念的学习 app 。

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申请书模板

河南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请书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项目管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学号__________ 专业班级_________________ E-mail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指导教师________________ E-mail _______________ 申请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起止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河南师范大学制 二〇一四年三月

填写说明 一、本表要按顺序逐项填写,内容要实事求是,表达要明确、严谨。空缺项要填“无”。要求一律用A3或A4纸双面打印,于左侧装订成册。 二、申请参加河南师范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团队人数不得超过5人(1人为项目负责人,参与合作研究者1--4人),运行周期为2年。 三、指导教师主持科研项目情况限填两项;代表性科研成果限填三项,若为论文需按照论文题目、发表刊物名称及年、卷、期、页码填写,若为科研成果奖,需按照成果名称、授奖机构及获奖等级填写,若为专利,需按照专利名称、专利性质(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机构填写。以上成果限第一作者或第一完成人。 四、如填表有不明事宜,请致电咨询(联系电话:3326192)。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仅供参考)

项目编号: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项目申报书 系经济学与商务管理系 项目名称说不出的挂链(念) 所属一级学科名称艺术设计与高分子化学工程 所属二级学科名称工艺饰品 项目类型□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 创业实践项目 负责人 指导教师马立新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教务部 二〇一二年四月

填写须知 一、项目分类说明: 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 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申报该类项目需额外提交企业导师合作指导协议书作为附件。 二、申报书请按顺序逐项填写,填写内容必须实事求是,表达明确严谨。空缺项填“无”。 三、申请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团队的人数含负责人在内不得超过5人。 四、填写时可以改变字体大小等,但要确保表格的样式没有被改变;填写完后用A4纸张双面打印,不得随意涂改。 七、申报过程有不明事宜,请与教务部联系和咨询。

项目名称说不出的挂念 项目类型()创新创业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 项目实施时间起始时间:2012年7 月完成时间:2013年12 月 申请人或申请团队 姓名年级学校 所在院系 /专业 联系电话E-mail 主持人 中山大学 南方学院 经济学与商 务管理系 中山大学 南方学院 经济学与商 务管理系 成员 中山大学 南方学院 经济学与商 务管理系 中山大学 南方学院 经济学与商 务管理系 中山大学 南方学院 经济学与商 务管理系 指导教师 姓名马立新研究方向投资与金融管理年龄45 行政职务/专业技术 职务 教师主要成果 文章发表:中国经济时报“旅游经济调整和投资重点”2000年10月25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请书

附件 2: 贵州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请书 推荐学校兴义民族师范学院 项目名称致青春校园文化传媒 项目类型□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 所属一级学科名称新闻传播学 所属二级学科名称广播电视学 项目负责人赵麒皓 申报日期2014 年 6 月 30 号 贵州省教育厅制 二○一四年六月 1

项目名称致青春校园文化传媒 项目类型(√)创新创业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项目实施时间起始时间: 2014 年 6 月完成时间: 2015 年 6 月 所在院系 姓名年级学校联系电话 E-mail / 专业 申 请主持人人 或 申 请 团成员队 姓名 年龄 指 导 教 师 主要成果 1 3 级 兴义民 族文传学院、广 2812125812@ qq.c 师范学 院播电视专业om 13 级 兴义民 族文传学院、广 师范学 院播电视专业 13 级 兴义民 族文传学院、广 师范学 院播电视专业 13 级 兴义民 族文传学院、广 师范学 院播电视专业 陈志伟研究方向媒介发展与社会变迁 31 行政职务 / 专业技术职务讲师 1、《少数民族地区民族语言的传承:以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 州黄平县幼儿园为例》新闻世界 2011 年 12 期 ( 独著 ) 2、《论媒介融合背景下传统媒介的变化》发表于《兴义民族师范学院学报》 2013 年第 1 期 ( 独著 ) 3、《媒介融合背景下电视台网站类型研究》发表于《科 技传播》 2013 年 8 月第 15 期 ( 独著) 4、“论媒介融合背景下电视台台网互动的重要性”发表于 《兴义民族师范学院学报》 2013 年第 4 期 (独著 ) 5、主持 2013 年贵州省教育厅高等学校人文社科辅导员项目 “网络媒介与贵州大学生人际关系影响研究”

四川大学创新学分申请表

附件2 四川大学本科生各类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

说明: 1、A1参加经认定的各种学术性社团和兴趣小组活动:指经学校相关单位认定的各种学术性社团和兴趣小组活动。活动时间要求在一学期及以上,提供相关活动证明材料及总结报告或调查报告,经指导教师和学院审核,可申请学分。 2、A2个人自主参加教师科研项目:指自主参加教师科研项目一个学期及以上或完整参加一个科研项目,完成一篇科研报告,可以申请学分。 3、A3—A5大学生创新创业、科学探索、科研训练计划项目:本科生必须在参加和完成了项目的全过程后,方可获取相应的学分。获得优秀项目的审核以学校发文为准。同一学年参加多个项目研究,只计取一个最高分数,不得累加。 对于被批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和参加者无故和没有正当理由不完成项目研究或随意放弃研究项目者,不能取得相应学分,并取消其再次申报资格。如确有实际原因需中止项目的学生,需提出书面申请,提交学院批准同意,学院汇总名单后在中期检查及结题审核时统一报教务处实践科备案。 4、B1个人自主参加社会实践:主要指个人自主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如“三下乡”活动、社会调查、志愿服务、勤工助学等。社会实践活动要求有详细材料记录、主办单位的证明、校内相关组织推荐证明、受助单位及个人证明、实践报告和总结。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原则上每位学生实践时间

应连续两周或累计四周及以上。学生凭活动主办单位证明、实践报告、调查报告等申请学分。 5、B2参加创业就业培训或实践:指参加被国家认定的培训基地(机构)举办的创业就业培训或实践。必须参加一个月及以上培训课程学习及至少一项实践活动。以培训证书、实践报告及主办单位证明申请相应学分。 6、B3社会实践成果奖: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的社会实践成果。以获奖证书或文件为准进行审核及认定。 7、C参加课外实验活动:各项目活动时间累计四周及以上,以作品、方案、实施效果证明(书)、培训合格证书等形式申请相应学分。 8、D1国际合作与交流计划:主要包括本科生赴国(境)外高校等单位进行联合培养(各种2+2、1+3、1+2+1)及交换生项目,可以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向教务处对外合作与交流科提出书面申请,可获得相应学分。 9、D2海外研修计划:主要包括本科生赴国(境)外高校等单位进行短期学习或暑期夏令营项目。可以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向教务处对外合作与交流科提出书面申请,可获得相应学分。 10、E参加学术报告会(含海外文化讲座):是指主要由学校或学院组织的面向全校本科生参加的学术报告会。累计次数达5次及以上者,并递交至少一篇心得体会,在一个学期内,可申请0.5个学分。同一学期只能申请一次。累计可申请2次,累计学分最多1个学分。 11、F专业性学科竞赛:主要指各级组织主办和承办的各类学科竞赛,竞赛项目认定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由教务处负责执行,以各级证书审核和认定学分。同一学生参加各类型学科竞赛所获奖项可以分别申报创新学分,但参加不同级别

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申请书模板

师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请书 项目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 联系 ______________ 项目管理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学号 __________ 专业班级 _________________ E-mail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指导教师________________E-m a i l _______________ 申请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起止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师大学制 二〇一四年三月

填写说明 一、本表要按顺序逐项填写,容要实事,表达要明确、严谨。空缺项要填“无”。要求一律用A3或A4纸双面打印,于左侧装订成册。 二、申请参加师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团队人数不得超过5人(1人为项目负责人,参与合作研究者1--4人),运行周期为2年。 三、指导教师主持科研项目情况限填两项;代表性科研成果限填三项,若为论文需按照论文题目、发表刊物名称及年、卷、期、页码填写,若为科研成果奖,需按照成果名称、授奖机构及获奖等级填写,若为专利,需按照专利名称、专利性质(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机构填写。以上成果限第一作者或第一完成人。 四、如填表有不明事宜,请致电咨询(联系:3326192)。

厦门理工学院学生创新创业学分申请表

厦门理工学院学生创新创业学分申请认定表系级专业姓名申请时间:创新创业学分申请内容及评定标准 申请分数复核(一)学科竞赛(提供获奖证书或相关文件) 国际级(特等奖或第1名10分;一等奖、单项奖或第2-5名9分;二等奖或第6-10名8分,三等奖或第11-18名7分;优秀奖或鼓励奖6分。) 国家级(特等奖或第1名8分;一等奖、单项奖或第2-5名7分;二等奖或第6-10名 6分,三等奖或第11-18名5分;优秀奖或鼓励奖4分。) 省部级(特等奖或第1名7分;一等奖、单项奖或第2-5名6分;二等奖或第6-10名 5分,三等奖或第11-18名4分;优秀奖或鼓励奖3分。) 市厅级(特等奖或第1名6分;一等奖、单项奖或第2-5名5分;二等奖或第6-10名 4分,三等奖或第11-18名3分;优秀奖或鼓励奖2分。)校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 参与学科竞赛未获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获得1学分。 (二)创新实 践项目(提供 结题项目报 告及相关证 明材料)结题项目:第一负责人3分;项目成员2分。未结题项目:全体项目成员1分。未立项项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获得0.5学分。 (三)学术论文(要求在前 三名作者内,提供论文原 件或接收函)被SCI 、SSCI 、EI 检索10分;国际级和国内核心期刊8分;其他正式学术刊物6分;全国学术会议论文集4分; 省级学术会议论文集及内部刊物(2分) (四)科技成果(提供获奖证书)市厅级以上科技活动、科学研究获奖(特等奖或第1名8分;一等奖、单项奖或第2-6 名6分;二等奖、三等奖或第7-18名5分;优秀奖或鼓励奖4分) 校级科技活动、科学研究获奖(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参与教师科研并在课题组名单之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获得1学分。 (五)发明创 造(提供专利 证书)发明10分;实用新型、软件著作权8分;外观设计6分。未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获得1学分 (六)各类职 业资格认证 (提供相关 证书)外语考试【六级证书(英语专业除外)2分;口语证书2分、专业四级证书1分;翻 译资格证书2分;商务英语BEC 证书2分】 经日语教研室研究,认定国际日语能力考试(N1/N2)及高校日语专业四级考试证书(NSS-4)为有效外语类考试证书,认定学分均为1分计算机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证书2分;计算机类中级资格证书2分;计算机类高级资格证书4分)普通话考试(二级1分,一级2分) 其他【职业高级资格证书4分、中级资格证书2分、初级资格证书1分;导游证(旅 游类专业除外);会计证(财务会计类专业除外);保险、精算系类考试(取得2门合 格证);金融英语证书(单科合格)等均为2分】 (七)其他实践活动(开放性实验项目由指导教师考核、社会实践活动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开放性实验项目(16学时为1学分) 社会实践活动(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社会实践调查、顶岗实践、挂职锻炼等社会实 践活动累计达80小时加1分)利用暑假进行社会实践活动 学术活动讲座(参加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组织开展的科技知识讲座、报告等,主讲 2分,需提供学术讲座稿;参加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讲座2次,撰写不少于1500字 的心得体会,0.5分。)参加学校各个系部开展的讲座,提交心得体会(八)创业与职业发展课程(提供证书等 有关证明材料)启蒙课程讲座(2次1分) KAB 课程(2分)创新创业实验班(4分) (九)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提供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创业训练项目(国家级立项8分;省级立项6分;校级立项4分。) 创业实践项目(国家级立项10分;省级立项8分;校级立项6分。 )未获立项的项目,提供项目申请书可获得1学分 (十)创新创业文化营造 参加创新创业论坛等相关推广活动,提供证明材料可获得1学分(十一)其他若有参加其他创新创业活动的同学,可提出申请并提供证明材料,由系部考核认定 创新创业学分小计 备注:1.从2009级本科生开始,在校学习期间必须获得4个创新创业学分方可毕业【达4分者认定合格,8分以上者认定优秀】; 2同一学年、同一成果累次获奖的,创新创业学分以最高奖项计算一次;集体奖项与个人奖项有重复的,只取最高值计算创新创业学分,不重复计算。 3.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经查实弄虚作假者,取消申请学分,并以作弊论处。 本人签名:复核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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