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的基本内容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的基本内容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的基本内容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的基本内容:

1)商品的二因素与劳动的二重性原理

使用价值--------具体劳动价值----------------抽象劳动

2)价值量与劳动生产率的关系

商品价值量与生产该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成正比,与劳动生产率成反比。3)货币的产生与发展

货币是固定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是价值形式发展的完结阶段。

4)价值规律

商品的价值量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交换实行等价交换。

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论述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在科学社会主义学说中的逻辑线索和基础地位:(1)与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派比较,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最大贡献是证明了“劳动的二重性”;(2)在劳动二重性的基础上,马克思创立了剩余价值学说;(3)在剩余价值学说的基础上,马克思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的实质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在矛盾,并由此得出了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社会主义必然胜利的结论。概括地说,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揭示资本主义从产生到灭亡的历史规律的基础理论,是科学社会主义的一个理论基石,是具有鲜明的阶级立场、为工人阶级争取经济和政治主体地位的学说。马克思从“劳动是唯一的价值源泉”入手,无情地批判了资本主义制度下劳动的异化和资本家榨取剩余价值的罪恶,并由此得出了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社会主义必然胜利的历史结论。

劳动价值论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ww.360docs.net/doc/03223009.html,/)

劳动价值论(Labor theory of val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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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价值论

劳动价值论是关于商品价值由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即抽象劳动所创造的理论。劳动决定价值这一思想最初由英国经济学家配第提出。亚当·斯密和大卫·李嘉图也对劳动价值论做出了巨大贡献。

资产阶级古典学派的代表亚当·斯密特别是李嘉图对劳动形成价值的理论和价值量的分析已经取得了很大成绩,还在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揭示了资本主义制度中的资本家、雇佣工人、土地所有者这一阶级结构,并阐述了三者之间的阶级矛盾。由于他们是把资本主义这一制度和阶级结构看作是当时最能推动生产力发展的制度,所以他们在这方面的研究是无所顾忌的,从而能在一定程度上揭示出资本主义社会的内部结构。但是随着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斗争日益尖锐,他们的学生则越来越丢弃他们老师的科学性,把为资本主义制度和资产阶级剥削关系作辩护当成自己的唯一任务了。政治经济学日益走向庸俗化。否定劳动价值理论是其主要内容之一。

马克思继承了亚当·斯密、李嘉图理论的科学成分,用辩证法和历史唯物论从根本上改造了劳动价值论,论证了它的历史性质,并在劳动价值论基础上科学地创立了剩余价值理论以及后来的利润、平均利润理论,指出了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资本主义社会的阶级矛盾和这种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发展的阻碍作用,从而揭示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历史暂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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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的劳动价值论的内容

马克思主义的劳动价值论是马克思创立并完成的,包括以下内容:

(1)商品具有二重性,即价值和使用价值。

使用价值是商品的自然属性,具有不可比较性。价值是一般人类劳动的凝结,是商品的社会属性,它构成商品交换的基础。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等范畴,是马克思用来说明商品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概念,深刻地揭示了商品的本质。

以商品作为分析起点

关于以商品作为分析起点的原因,马克思这样写道:“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统治地位的社会的财富,表现为‘庞大的商品堆积’,单个的商品表现为这种财富的元素形式。因此,我们的研究就从分析商品开始。”《资本论》的逻辑固然要以资本作为中心范畴,但决不能把资本作为逻辑起点。因为资本本身就需要论证和说明。“资本,如果没有雇用劳动、价值、货币、价格等等,它就什莫也不是。”资本就会成为不可理解的具体。因此,要揭示资本这个具体丰富的许多规定的全部内容,科学的方法就是按照商品—货币—资本这样的上升路线,从资本主义财富的元素形式商品出发,才能在后面的上升过程中把构成资本总体的各个环节和内部结构复制出来。

2 使用价值及其特点

关于使用价值,马克思是先从有用物的质和量的角度来讲的。他这样写道:“每一种有用物,如铁、纸等等,都可以从质和量两个角度来考察。每一种这样的物都是许多属性的总和,因此可以在不同的方面有用。发现这些不同的方面,从而发现物的多种使用方式,是历史的事情。为有用物的量找到社会尺度,也是这样。商品尺度之所以不同,部分是由于被计量的物的性质不同,部分是由于约定俗成。”然后他用到了“使用价值”这个词:“物的有用性使物成为使用价值。”

关于使用价值的特点,马克思这样写道:“但这种有用性不是悬在空中的。它决定于商品体的属性,离开了商品体就不存在。因此,商品体本身,例如铁、小麦、金刚石等等,就是使用价值,或财物。商品体的这种性质,同人取得它的使用属性所耗费的劳动的多少没有关系。在考察使用价值时,总是以它们的量的规定性为前提,如一打表,一码布,一吨铁等等。商品的使用价值为商品学这门学科提供材料。使用价值只是在使用或消费中得到实现。不论财富的社会的形式如何,使用价值总是构成财富的物质的内容。在我们所要考察的社会形式中,使用价值同时又是交换价值的物质承担者。[5]”从这里,我们可以总结出使用价值的几个特点:首先,使用价值决定于商品本身的属性;其次,使用价值同人取得它所耗费的劳动的多少没有关系;第三,在考察使用价值时,总是以量的规定性为前提;第四,使用价值只是在使用或消费中得到实现;第五,使用价值是构成财富的物质内容。

3 价值及其质和量

价值是马克思在对交换价值进行分析后得到的一个概念。他先讲交换价值:“交换价值首先表现为一种使用价值同另一种使用价值相交换的量的关系或比例,这个比例随着时间和地点的不同而不断改变。因此,交换价值好象是一种偶然的、纯粹相对的东西,也就是说,商品固有的、内在的交换价值似乎是一个形容语的矛盾。”为了解决这个矛盾,马克思决定“进一步考察这个问题。”马克思先从一种商品的角度来进行考察:“某种一定量的商品,例如一夸特小麦,同x量鞋油或y量绸缎或z量金等等交换,总之,按各种极不相同的比例同别的商品交换。因此,小麦有许多种交换价值,而不是只有一种。既然x量鞋油、y量绸缎、z量金等等都是一夸特小麦的交换价值,那末,x量鞋油、y量绸缎、z

量金等等就必定是能够互相代替的或同样大的交换价值。]”于是他得出了两个推论:“第一,同一种商品的各种有效的交换价值表示一个等同的东西。第二,交换价值只能是可以与它相区别的某种内容的表现方式,‘表现形式’。”接着,马克思又从两种商品的角度进行了考察:“我们再拿两种商品例如小麦和铁来说。不管二者的交换比例怎样,总是可以用一个等式来表示:一定量的小麦等于若干量的铁,如1夸特小麦=a英担铁。”由这个等式,马克思又得出了一个推论:“它说明在两种不同的物里面,即在1夸特小麦和a英担铁里面,有一种等量的共同的东西。因而这二者都等于第三种东西,后者本身既不是第一种物,也不是第二种物。这样,二者中的每一个只要是交换价值,就必定能化为这第三种东西。”那么,这“第三种东西”是什么呢?马克思首先排除了商品的天然属性:“这种共同东西不可能是商品的几何的、物理的、化学的或其他的天然属性。商品的物体属性只是就它们使商品有用,从而使商品成为使用价值来说,才加以考虑。另一方面,商品交换关系的明显特点,正在于抽去商品的使用价值。在商品交换关系中,只要比例适当,一种使用价值就和其他任何一种使用价值完全相等。”而“如果把商品体的使用价值撇开,商品体就只剩下一个属性,即劳动产品这个属性。可是劳动产品在我们手里也已经起了变化。如果我们把劳动产品的使用价值抽去,那末也就是把那些使劳动产品成为使用价值的物体的组成部分和形式抽去。它们不再是桌子、房屋、纱或别的什么有用物。它们的一切可以感觉到的属性都消失了。它们也不再是木匠劳动、瓦匠劳动、纺纱劳动或其他某种一定的生产劳动的产品了。随着劳动产品的有用性质的消失,体现在劳动产品中的各种劳动的有用性质也消失了,因而这些劳动的各种具体形式也消失了。各种劳动不再有什么差别,全都化为相同的人类劳动,抽象人类劳动。”那么,现在还剩下什么?“它们剩下的只是同一的幽灵般的对象性,只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单纯凝结,即不管以哪种形式进行的人类劳动力耗费的单纯凝结。这些物现在只是表示,在它们的生产上耗费了人类劳动力,积累了人类劳动。这些物,作为它们共有的这个社会实体的结晶,就是价值——商品价值。”于是,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交换价值是价值的表现形式,而价值的本质就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

接下来,马克思谈到了商品价值量的问题:“那么,它的价值量是怎样计量的呢?是用它所包含的‘形成价值的实体’即劳动的量来计量。劳动本身的量是用劳动的持续时间来计量,而劳动时间又是用一定的时间单位如小时、日等作尺度。”为了避免误解,他进一步写道:“可能会有人这样认为,既然商品的价值由生产商品所耗费的劳动量来决定,那末一个人越懒,越不熟练,他的商品就越有价值,因为他制造商品需要花费的时间越多。但是,形成价值实体的劳动是相同的人类劳动,是同一的人类劳动力的耗费。体现在商品世界全部价值中的社会的全部劳动力,在这里是当作一个同一的人类劳动力,虽然它是由无数单个劳动力构成的。每一个这种单个劳动力,同别一个劳动力一样,都是同一的人类劳动力,只要它具有社会平均劳动力的性质,起着这种社会平均劳动力的作用,从而在商品的生产上只使用平均必要劳动时间或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例如,在英国采用蒸汽织布机以后,把一定量的纱织成布所需要的劳动可能比过去少一半。实际上,英国的手工织布工人把纱织成布仍旧要用以前那样多的劳动时间,但这时他一小时的个人劳动的产

品只代表半小时的社会劳动,因此价值也降到了它以前的一半。”由此,马克思得出结论:“可见,只是社会必要劳动量,或生产使用价值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该使用价值的价值量。在这里,单个商品是当作该种商品的平均样品。因此,含有等量劳动或能在同样劳动时间内生产出来的商品,具有同样的价值量。一种商品的价值同其他任何一种商品的价值的比例,就是生产前者的必要劳动时间同生产后者的必要劳动时间的比例。‘作为价值,一切商品都只是一定量的凝固的劳动时间。”接下来,马克思又分析了影响商品价值量变化的因素:“如果生产商品所需要的劳动时间不变,商品的价值量也就不变。但是,生产商品所需要的劳动时间随着劳动生产力的每一变动而变动。劳动生产力是由多种情况决定的,其中包括:工人的平均熟练程度,科学的发展水平和它在工艺上应用的程度,生产过程的社会结合,生产资料的规模和效能,以及自然条件。例如,同一劳动量在丰收年表现为8蒲式耳小麦,在歉收年只表现为4蒲式耳。同一劳动量用在富矿比用在贫矿能提供更多的金属等等。金刚石在地壳中是很稀少的,因而发现金刚石平均要花很多劳动时间。因此,很小一块金刚石就代表很多劳动。杰科布怀疑金是否按其全部价值支付过。至于金刚石,就更可以这样说了。厄什韦葛说过,到1823年,巴西金刚石矿80年的总产量的价格还赶不上巴西甘蔗种植园或咖啡种植园一年半平均产量的价格,虽然前者代表的劳动多得多,从而价值也多得多。如果发现富矿,同一劳动量就会表现为更多的金刚石,金刚石的价值就会降低。假如能用不多的劳动把煤转化为金刚石,金刚石的价值就会低于砖的价值。”经过这样的分析后,马克思得出结论:“总之,劳动生产力越高,生产一种物品所需要的劳动时间就越少,凝结在该物品中的劳动量就越小,该物品的价值就越小。相反地,劳动生产力越低,生产一种物品的必要劳动时间就越多,该物品的价值就越大。可见,商品的价值量与实现在商品中的劳动的量成正比地变动,与这一劳动的生产力成反比地变动。”

4 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对立统一

马克思认为,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体。他这样写道:“一个物可以是使用价值而不是价值。在这个物不是以劳动为中介而对人有用的情况下就是这样。例如,空气、处女地、天然草地、野生林等等。一个物可以有用,而且是人类劳动产品,但不是商品。谁用自己的产品来满足自己的需要,他生产的虽然是使用价值,但不是商品。要生产商品,他不仅要生产使用价值,而且要为别人生产使用价值,即生产社会的使用价值。[而且不只是简单地为别人。中世纪农民为封建主生产作为代役租的粮食,为神父生产作为什一税的粮食。但不管是作为代役租的粮食,还是作为什一税的粮食,都并不因为是为别人生产的,就成为商品。要成为商品,产品必须通过交换,转到把它当作使用价值使用的人的手里。]最后,没有一个物可以是价值而不是使用物品。如果物没有用,那么其中包含的劳动也就没有用,不能算作劳动,因此不形成价值。

(2)生产商品的劳动具有二重性,即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

它强调劳动价值论中“劳动”二字的含义及其理论价值。它强调和认可了劳动在创造社会财富方面的巨大的、不可替代的作用,揭示和确认了劳动是人类存在、发展的动力和条件。它来源于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来源于马克思

对劳动大众的关切和重视,与他一贯地以人民大众的根本利益作为经济学研究的起点和终点的阶级立场和思想方法一脉相承。这是劳动价值论的精华部分。

在人类经济思想发展史上,对什么是“财富”经历了一个曲折的探索过程。在前资本主义社会,人们生产出来的产品主要供自己消费,产品的具体的、直接的使用价值是财富的直接表现,人们既不追究“一般财富”的概念,也不存在一般的、普遍的、抽象的致富欲。在资本主义早期阶段,随着交换范围的扩大,随着人们对原始资本积累渴望的日趋增长,有了“抽象的”以货币为目的的商人,开始把金银货币当做财富的象征,货币主义就是这种观念在理论上的反映。在这之后,又产生了分别把商业劳动、农业劳动、工业劳动作为创造财富的源泉的重商主义、重农主义和重工主义,他们虽然意识到了劳动在创造社会财富中所起的作用,但都不能从各种各样的具体劳动中抽象出“劳动一般”,因而想不到探究如何增长一国财富这样的问题。只有到了斯密,才第一次从形式多样、纷繁复杂的具体劳动中抽象出“劳动一般”这个范畴,把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从流通领域转到生产领域,并以探求一国财富如何增长作为自己的研究课题,开创了现代意义上的真正的经济学。

马克思继承了斯密在“劳动一般”问题上的贡献,并且科学地阐释了这项研究之所以能在斯密那里取得重大进展的原因,即:人们之所以能够对任何种类的劳动予以同样看待,并且确立劳动在现代经济运行中的作用,并不是聪明的人脑对由各种具体劳动组成的“具体总体”进行了总结和归纳,而是因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各种劳动在现实中形成了一个十分发达的“总体”。在社会经济运动过程中,任何一种劳动已不再是支配一切的劳动,个人很容易从一种劳动转到另一种劳动,特定种类的劳动对他们说来只是偶然的形式,因而是无差别的。劳动已经不仅在范畴上,而且在现实中成了创造财富的一般手段,而不再是与具有某种特殊性的个人结合在一起的规定了。它发生在资本主义社会,是现代经济的产物,对现代社会开辟财富之门具有重要的意义。

马克思认为,“劳动”、“抽象劳动”这些作为现代经济学的起点的范畴的产生,是与以追求货币为目的的雇佣劳动制度的产生相联系的,它打开了现代劳动分工体系的形成和发展之门。因为,当工人可以在现实中,通过直接与货币相交换,把自己各种各样的具体劳动转化为被社会承认的抽象劳动的时候,工人就可以不关心自己所从事的“劳动的内容”和“活动的特殊方式”,“只要分工没使劳动能力完全片面化”,工人对于使“自身劳动能力”得到发展的和“预示着”向“较好工资”方向的“任何改变,在原则上都是可以接受的,都是有准备的”。因此,这将促进“劳动能力品种的发展”,促进“劳动种类”的形成和“工资方法的划分”,促进新的劳动部门和新的劳动方式的建立,促进整个社会内部的分工和现代劳动体系的深化和发展。所以,承认劳动价值论,承认劳动是创造价值的源泉,就为现代社会打开财富创造之门奠定了必要的理论基础和实践基础。

与马克思所处的时代相比,今天人们生产产品、创造价值的劳动,不再是以生产简单工具和简单日常用品为基础的、只需要很简单的工艺流程就可以完成的简单劳动,而是需要许多现代化的机器设备等资本要素的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的复杂劳动,生产和消费之间的链条也大大地拉长了。但是,即使是最复杂的生产工具和机器设备,如果向前层层推移,最终都归结于人类的活劳动,劳动在社会

生产过程中仍然起着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劳动创造价值仍然是正确的。

(3)商品价值量由生产这种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

社会必要劳动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市场经济发挥作用的方式和途径

这部分主要是理解劳动价值论中“价值”二字的含义及其理论的和实践的价值。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虽然是在继承古典政治经济学的科学遗产的基础上得来的,但对价值概念的内涵却给予了极大的丰富和创新。

首先,与古典政治经济学不同,马克思认为价值是人类抽象劳动的凝结,这就扬弃了斯密的“劳动一般”在形式上、内涵上的模糊性和局限性,而把一切形式的人类脑力和体力的消耗都算在“劳动”范畴之内,保证了范畴使用的彻底性,扩大了“劳动价值论”的适用范围。用马克思自己的话说就是:“劳动就它表现为价值而论……不再具有它作为使用价值的创造者所具有的那些特征。商品中包含的劳动的这种二重性,是首先由我批判地证明了的。这一点是理解政治经济学的枢纽”。

其次,马克思用“社会必要劳动”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一组范畴独具特色地说明了他所理解的劳动价值论是如何确定商品的价值、又如何深刻地说明了商品交换中所蕴含的深刻矛盾及解决矛盾的方法的。在马克思看来,形成价值的劳动不是一般的劳动,也不是一般的抽象劳动,而是经过市场的选择被证明是社会所需要的、必要的劳动,因此,决定商品价值量的不是普通的劳动时间,而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种界定不但说明了商品交换所依据的量的关系的决定、商品交换的性质,而且说明了价值的实现途径及其所体现的社会关系。它极大地扩展了劳动价值论的理论内涵,把对劳动价值论的理解和运用推到一个相当高的理论和实践层次。

关于商品价值量的决定,也即价格的决定问题,是古典政治经济学一直试图在理论上搞清楚却没能搞清楚的东西。斯密的劳动价值论是双重标准和混乱的;李嘉图的劳动价值论虽然是彻底的,却因为没能说明劳动与资本相交换的关系而彻底破产;在马克思之后,效用价值理论不再从生产的供给方面探讨价值的决定,而是改为从商品的需求,也即商品对消费者效用满足程度的角度探讨价值的决定;但边际效用价值论在号称是一场“革命”之后,在西方经济理论发展史上,也被完全不研究价值的均衡价格理论所取代。

(4)价值规律

商品的价值量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交换以价值量为基础,遵守等量社会必要劳动相交换的原则。价格随供求关系变化而围绕价值上下波动,不是对价值规律的否定,而是价值规律的表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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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价值理论的先进性和局限性

李嘉图对劳动价值理论研究方法的先进性和局限性

先进性:李嘉图是科学经济学的先锋,他在方法论上最大的特点就是他放弃了从古希腊延续到斯密的归纳法,而采用演绎的方法来解释经济学问题。

局限性:一李嘉图把历史和社会同经济范畴彻底割裂开来,因此他永远无法发现剩余价值,也就不能解决他的体系之中的根本矛盾,二是认为演绎法不能证明其前提的正确性,必然导致先验论。

马克思对劳动价值理论研究方法的先进性和局限性

先进性: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虽然是剩余价值理论、资本积累理论等的基石,但却首先是关于商品价值的学说。

局限性: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有缺陷是肯定的,要发展也是肯定的。例如中国引进市场经济后,马克思经济理论严重脱离了中国的实际情况,既不能解释各种经济现象,又不能指导制定经济政策。

深化对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理论的研究和认识,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首先它具有理论意义,因为劳动价值论是马克思经济理论的基础,马克思正是从商品人手,创立了剩余价值理论,并在此基础上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产生、发展和必然灭亡的客观规律。同时,它还具有很现实的意义,因为我们正处在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社会,一方面市场经济就是商品经济,依然以劳动价值论为基础;另一方面市

场经济又是高度发展了的商品经济,其中很多现象又不是马克思在分析19世纪资本主义时所建立的劳动价值论能解释得了的。

我们既必须坚持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又要反对以教条主义的态度对待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在这里,首要的前提是必须搞清楚什么是劳动价值论。这是因为:第一,在马克思的《资本论》及其他主要著作中,从来没有对劳动价值论的内容作过总结性的概括。第二,在我国政治经济学的各种教科书中虽然都在开门见山的第一章中花了大量篇幅分析商品和货币,并指出了学习商品货币的目的是要求掌握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基本内容。可是,却从未有谁说过或写过劳动价值论的主要内容有哪些。第三,如果对劳动价值论的基本内容还不甚了解,那就根本谈不上结合实际认识劳动价值论有哪些需要丰富和发展的内容。对此,本文拟就以下两个方面谈谈个人的初浅看法,欢迎批评指正。

一、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基本内容

笔者以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至少包括以下5个不可分割的方面。

第一,价值决定。商品的价值有质和量两个方面,商品价值的质和量是由什么决定的呢?

价值的质(即价值实体)是由人们生产商品时简单的体力劳动决定的,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没有任何差别的人类体力劳动。这种劳动又有二重性——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它们并非两次不同的劳动,而是同一劳动的两个方面:具体劳动是指生产商品的劳动的质,它说明的“是怎样劳动,什么劳动的问题。”抽象劳动是指生产商品的劳动的量,它说明的“是劳动多少,劳动时间多长的问题。”在劳动二重性中,决定商品价值的只是劳动的量即抽象劳动,而不是劳动的质即具体劳动。

价值的量(即价值大小)是由体现在商品中抽象劳动量决定的,劳动量的多少和大小则是以劳动时间来计算的。但是,商品的价值量并不决定于生产商品的个别劳动时间,而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在考察商品的价值量时,还必须了解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的区别,并把各种劳动转化为平均的或简单的劳动,作为测量价值量的统一尺度。单位商品的价值量与生产该商品的简单体力劳动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成正比,与劳动生产率成反比。

第二,价值本质。商品的价值既然决定于人们生产商品时无差别的抽象劳动,而生产商品价值的抽象劳动又是可以互相比较的,这就决定了劳动量相等的商品之间可以相互交换,而商品与商品之间交换实际上就是等量劳动与等量劳动相交换。所以,价值并非商品的自然属性,而是商品的社会属性,体现着商品生产者之间相互比较劳动和交换劳动的经济或生产关系。可是这些关系总是同物结合着,并且作为物出现。

第三,价值形式。商品的价值不同于使用价值,它看不见、摸不着,也闻不出味道来;它只有在与其他商品交换时才能体现出来。商品价值的表现形式称之为交换价值,即价值形式。价值形式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最后一切商品的价值都以货币来表现。货币是商品价值的一般代表,它也是一种商品,不过是

一种特殊商品,其特殊性体现在用货币可以买到其他一切商品,或者说货币是固定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以货币来表现的交换价值就是商品的价格;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货币逐步具有价值尺度、流通手段、贮藏手段、支付手段和世界货币等5个功能;纸币是一种价值符号,它本身没有价值,如果货币发行量过多,纸币就会贬值,物价就会上涨,出现通货膨胀。

第四,价值实现。商品的价值不仅必须以价格的形式表现出来,而且一定要卖出去以后才能够实现;商品价值实现的基本原则是等价交换,即等量价值与等量价值的交换,这是商品经济的基本规律,也就是价值规律;但是,由于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价值规律总是在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的形式下发生作用的。

第五,价值转化。剩余价值是资本主义生产的根本目的,但剩余价值却以利润的形式表现出来;由于不同生产部门之间资本家的竞争,资本主义利润转化成了平均利润,于是,商品的价值(c+v+m)转化成了商品的生产价格[成本(c+v)十平均利润]。这时,商品的价格不再围绕商品的价值上下波动,而是围绕生产价格上下波动了。

二、需要研究认识的几个问题

在当前市场经济高度发展的条件下,应该怎样对待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呢,这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笔者以为一方面劳动价值论的许多内容仍然是正确的,必须坚持,但另一方面需要结合实际加以研究和认识的地方也不少。

首先,商品价值的质取决于人类简单体力劳动的观点需重新认识。在农业经济时代,社会财富基本上是靠简单的体力劳动创造的,虽然当时也存在经过专门训练的复杂劳动或脑力劳动,但复杂程度并不高,将复杂劳动折合成简单劳动也较容易;而且在商品价值的形成中,复杂劳动所占的比例很小很小。在马克思所处的工业经济时代,科学技术发展了,生产社会财富所需复杂劳动的成分也在逐步增加,然而脑力劳动在商品价值形成中所占的比重还不算大;进入20世纪特别是50年代以后,由脑力劳动凝结的科学技术获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目前,人类又开始跨进信息经济、知识经济时代,第一,科学技术在形成商品价值过程中的作用愈来愈大,商品价值中的科技含量愈来愈多,这就是说,脑力劳动的因素日益大于体力劳动因素。第二,凝结在现代科技产品中复杂的脑力劳动创造的价值,是无法以转化为多倍的简单劳动来计算的。所以,人类体力劳动创造商品价值的观点需要重新认识。

其次,商品价值量取决于简单体力劳动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观点需要重新认识。商品价值既然不决定于简单的体力劳动,那末商品价值量的大小,同样不能以简单体力劳动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为转移。仅以技术为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技术同样是商品,具有商品的基本特征:它既是劳动的产品,有使用价值和价值;又必须通过买卖才能取得。不过,生产技术这种商品生产的劳动,并不是体力劳动,而主要是脑力劳动;同时决定技术这种商品价值量的既不是脑力劳动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也不是个别脑力劳动时间。这是因为:第一,同样的技术一般只有一件,它的垄断性很强,发明人拥有专利权。所以它不存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技术商品的价值量也就不决定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第二,每一项技术

从构思、设计、试验到成功,所费的劳动时间各不相同,有的试验几次就成功的,有的则要试验几十次、几百次,甚至花去毕生精力。但这并不等于说时间花得越长,价值量就越大,这也就是说,科技产品的价值也不是由其个别劳动时间决定的。总之,技术商品的价值量不能单纯以劳动时间为转移,而必须考虑其他因素,如开发成本、使用期限和经济效益等等,或者说是由许多因素综合决定的。

再次,在商品流通中,价值量决定商品价格的观点需要重新认识。根据价值规律的要求,商品流通一定要遵循等量价值相交换的原则,由于受供求关系的影响,价格总是围绕价值上下波动,也就是说价值量在商品流通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但实际情况是:决定商品价格固然与价值有关,但在商品流通中起关键作用的因素并不是价值量,而是供求关系。例如:1.一些耗费劳动量很多的产品,价格却很低,如粮食、小商品等,有些劳动量并不大,而数量比较少的产品,价格却居高不下,如城市的房屋价格等。2.没有花费劳动量的土地,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建设规模的扩大,其价格越来越高。3.根据单位商品的价值量与劳动生产率成反比和价格是价值表现形式的观点,劳动生产率愈高,单位商品的价值量应该愈低,商品的价格应该愈便宜;但实际情况却不然,在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的今天,劳动生产率越高的产品,其价格却越高。这就是说,单位商品的价值量,并不一定与劳动生产率成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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