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指导的意见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指导的意见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指导的意见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指导的意

【法规类别】农业资金

【发文字号】农经发[2009]4号

【发布部门】农业部

【发布日期】20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指导的意见

(农经发[2009]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林、农牧)厅(委、局、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现就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建立健全有关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意义、目标和原则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属于村(组)集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集体所有,是发展农村经济和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有利于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有利于盘活农村集体存量资产,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有利于壮大农

村集体经济实力,增强集体组织为农户服务的功能;有利于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各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重要意义,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于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按照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要求,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强化监督、加强服务,逐步形成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督到位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壮大,促进农民收入增加,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要充分体现农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切实维护农民的权益。必须坚持民主的原则,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资金、资产、资源占有、使用、收益和分配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必须坚持公开的原则,资金的使用和收益应当向全体成员公开,资产和资源的承包、租赁、出让应当实行招标投标或公开竞价。必须坚持成员受益的原则,遵循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规律和特点,采取不同的经营模式和管理方式,提高经营管理水平,节本增效,确保资金、资产、资源的安全和保值增值,让农民群众随着集体经济壮大,得到更多的实惠。

二、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

集体经济组织代表其成员行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职责,必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做到有章理事,按制度办事。

(一)规范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

1.财务收入管理制度。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发包、租赁、投资、资产处置等集体收入,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以及补助、补偿资金,社会捐赠资金,“一事一议”资金,集体

建设用地收益等,应当及时入账核算,做到应收尽收。严禁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要加强票据管理,杜绝“白条”抵库。要定期与开户银行核对账目,定期盘点库存现金,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账实相符。

2.财务开支审批制度。日常开支按规定程序审批,重大事项开支应当履行民主程序。财务开支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交民主理财小组集体审核。审核同意后,由民主理财小组组长签字(盖章),报经主管财务的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字(盖章),由会计人员审核记账。财务流程完成后,要按照财务公开程序进行公开,接受全体成员监督。

3.财务预决算制度。年初应当编制全年资金预算方案,按民主程序形成决议并张榜公布;预算调整时,要严格履行相关程序。年

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演进四个阶段、存在五大问题及改革国家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的基本设想

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演进四个阶段、存在五大问题及改革国家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的基本设想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健全国家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这是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也是建立系统完备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内在要求。自然资源资产是指产权主体明确、产权边界清晰、可给人类带来福利、以自然资源形式存在的稀缺性物质资产。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是关于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机构设置、管理权限划分和确定调控管理方式等方面的基本制度体系。目前我国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尚不健全,所有权仍不到位、权益不落实等问题突出,亟待从理念认识、组织架构、权责分配、监督问责、配套制度等方面加快改革,积极稳步推进我国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改革。 一、我国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演进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1949-1978年),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缺失阶段。这一时期尚未出现资源资产管理理念,资源配置靠行政划拨,资源无偿使用。 第二阶段(1978-1990年),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探索研究阶段。属资产管理的萌芽期,尽管国家从制度上提出了所有权、使用权分离,提出了有偿使用制度,但在实际中并未真正实施。 第三阶段(1990-2010年),自然资源资产分散管理体制逐步形成阶段。这一时期初步形成了目前自然资源资产分类管理的体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得以全面推进,要素市场建设步伐加快;由于不同资源资产化步伐不一,因此体制呈现分类分级、相对集中、混合管理态势,但并未设立专门的资源资产管理机构。

第四阶段(十八大以来),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进入全面深化改革阶段。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要“健全国家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对我国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提出了新要求。 二、目前我国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存在五大问题 一是政府市场关系未理顺。突出表现在:将资产管理(确保保值增值)与资源监管(规制市场失灵)混为一谈;有偿使用范围有待扩大,出让方式有待完善,市场化出让程度低(如海域使用权);资源市场化定价机制不健全,资产价值评估制度不完善;缺乏全国统一的资源交易体系和交易信息平台。 二是管理主体不到位,权益未落实。所有者权利谁来行使不清晰,如国有土地所有权由国务院行使,实际中由地方政府资源管理部门代为行使,导致所有权与管理权不分,极易造成资产流失;再如部分重点国有林区名为国家所有,实践中却沦为地方和企业自管自用。 三是组织架构不合理、效率低下。机构分散、条块分割、多头管理问题突出,综合协调效果不佳,导致重复建设、资源浪费、信息不畅、信息打架、互相扯皮等问题严重。 四是权力分配不合理,央地关系未理顺。中央与地方政府管理目标与绩效的差异性,导致委托代理机制失灵;央地财权事权不匹配,中央审批事项多,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常不到位;同时,资源收益分配在各级政府并不合理,资源所在地政府往往承担更多事权。 五是监督与问责机制不健全。重资产处置、收益管理,轻后期监督管理问题严重;内部监督为主的多元监督体系未建成;责任追究制缺位,处置不力、违法成本低。

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

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 一、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 1、财务收入管理制度。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发包、 租赁、投资、资产处置等集体收入,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以及补助、补偿资金,社会捐赠资金,“一事一议”资金,集体建设用地收益等,应当及时入帐核算,做到应收尽收。严禁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要加强票据管理,杜绝“白条”抵库。要定期与开户银行核对账目,定期盘点库存现金,做到账款相符,账实相符。 2、财务开支审批制度。日常开支按规定程序审批,重大事项开支应当履行民主程序。财务开支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交民主理财小组集体审核。审核同意后,由民主理财小组组长签字(盖章),报经主管财务的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字(盖章),由会计人员审核记帐。财务流程完成后,要按照财务公开程序进行公开,接受全体成员监督。 3、财务预决算制度。年初应当编制全年资金预算方案,按民主程序形成决议并张榜公示;预算调整时,要严格履行相关程序。年终应当及时进行决算,并将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结果向全体成员公布。. 4、资金管理岗位责任制度。明确各财务管理岗位的职责、

权限,实行账、款分管,支票、财务印鉴分别保管。实行会计委托代理的地方,要按照会计核算主体分设账户(簿)。应当尊重各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所有权和财产管理自主权,不得改变集体资金的性质。 5、财务公开制度。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财务活动情况及有关账目,定期逐笔逐项向全体成员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年初公布财务收支计划,半年公布各项收入、支出情况,年末公布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等情况。 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 1、资产清查。定期进行资产清查,重点清查核实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各种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做到账实、账款相符。 2、资产台账。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四荒地”、房屋、办公设备、农业基础设施等固定资产,要按资产的类别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及时记录资产增减变动情况。资产台账的内容主要包括:资产的名称、类别、数量、单位、购建时间、预计使用年限、原始价值、折旧额、净值等。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还应当登记承包、租赁单位(人员)名称,承包费或租赁金以及承包、租赁期限等。已出让或报废的,应当及时核销。 、资产评估。集体经济组织以招标投标方式承包、租3.赁、出让集体资产,以参股、联营、合作方式经营集体资产,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指导的意见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指导的意 见 【法规类别】农业资金 【发文字号】农经发[2009]4号 【发布部门】农业部 【发布日期】20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指导的意见 (农经发[2009]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林、农牧)厅(委、局、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现就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建立健全有关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意义、目标和原则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属于村(组)集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集体所有,是发展农村经济和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有利于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有利于盘活农村集体存量资产,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有利于壮大农

村集体经济实力,增强集体组织为农户服务的功能;有利于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各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重要意义,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于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按照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要求,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强化监督、加强服务,逐步形成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督到位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壮大,促进农民收入增加,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要充分体现农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切实维护农民的权益。必须坚持民主的原则,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资金、资产、资源占有、使用、收益和分配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必须坚持公开的原则,资金的使用和收益应当向全体成员公开,资产和资源的承包、租赁、出让应当实行招标投标或公开竞价。必须坚持成员受益的原则,遵循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规律和特点,采取不同的经营模式和管理方式,提高经营管理水平,节本增效,确保资金、资产、资源的安全和保值增值,让农民群众随着集体经济壮大,得到更多的实惠。 二、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 集体经济组织代表其成员行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职责,必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做到有章理事,按制度办事。 (一)规范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 1.财务收入管理制度。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发包、租赁、投资、资产处置等集体收入,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以及补助、补偿资金,社会捐赠资金,“一事一议”资金,集体

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方案

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建立“产权明晰、运作规范、利益协调、管理科学、受益于民”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新机制,确保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保障农村集体资产所有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规定,结合XXX村实际,建立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中心 一、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中心的设置 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集体资产的管理监督机构,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负责集体资产的日常经营和管理,成员9人。 管理中心设立主任1名,负责资产管理中心全面工作;副主任1-2名,协助主任搞好集体资产的经营业务和管理工作;委员10-11名,参与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收益分配、资产处置工作。 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中心的主要工作 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清产核资、资产评估、产权界定,开展民主管理,进行经济收益分配统计等工作。 管理中心要自觉接受上级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部门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并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管理中心年初要根据经济发展状况,按照量入为出、增收节支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经济收支计划。经审查后,管理中心要提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进行讨论,通过后才能实施。

管理中心在进行年终收益分配前要准确核算全年的收入和支出;清理财产和债权、债务;做好承包合同的结算和兑现。 管理中心要结合实际,制定出合理的分配控制标准,对集体分配进行分类指导。集体分配要量力而行,并报上级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再提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才能执行。 三、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中心的财务制度 管理中心实行财务公开制度,按照公布地点公众化、公布专栏橱窗化、公布内容通俗化、热点问题专项化的要求上墙公布。 财务上墙公布的内容包括:财务计划、出纳收支帐、经营收支项目、应收承包款、管理费用、干部报酬、公益费用、福利分配、土地转让收支、在建工程款项、借出款项、财务报表、资产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及群众关心的其他财务热点问题。 上级农村资产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实际情况,对农村集体经济进行年度审计、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其他专项审计,审查和评价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协助管理中心建立健全内部监控制度。管理中心应自觉接受上级的审计监督。 对违反本管理办法,侵占、挪用、哄抢、私分、截留、平调、损坏、挥霍浪费集体资产的,由上级主管机关责令赔偿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XX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责任清单

XX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责任清单为进一步明确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职责分工,健全本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机制,切实提高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实效,制定本清单。 (一)国土分局 1.按照规定权限,编制、修订区、镇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基本农田保护、土地开发等专项规划,负责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综合评估工作。 2.承担本区行政区域内土地权属管理,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工作。 3.负责实施本区行政区域内土地用途管制,组织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专项规划;负责农村村民住宅用地、镇乡企业、镇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使用集体土地等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查工作;组织落实占用耕地建设项目的占补平衡措施。 4.负责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征用农村集体土地的初审和上报、临时用地的审批工作;负责农业结构调整用地的管理;负责本区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管理和国有土地行政许可和行政服务事项的审查、管理工作。 5.负责本区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的监督管理。 6.建立土地资源统计工作机制,收集整理全区土地资源监测统计信息。 — 1 —

(二)区环保局 1.负责对辖区水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水 污染源限期治理工作;组织开展水环境保护执法检查;负 责污染源单位日常监督管理;负责污染源调查工作;会同 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 2.负责辖区水环境监测工作;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 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按要求收集整理辖区水环境质量监 测统计信息。 (三)区水务局 1.参与拟订跨流域水资源规划。 2.负责制定水资源保护规划,划定水功能区划,严格 实行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管。 3.组织开展地下水动态观测工作。 4.负责管理本区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地下水、再生水、外调水);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水资源中长期和年度供 求计划、水量分配调度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影 响评价审查;承担本区水源保护的相关工作;负责水文管 理工作。 5.负责本区供水、排水行业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供水、排水的管理制度和行业技术标准。 6.负责本区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的管理工作;组织拟 定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的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农村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平台策划方案

农村资金资产资源治理服务平台方案 2016年X月

目录 第一章项目概述 (5) 1.1项目背景 (5) 1.2建设目标 (6) 1.3建设周期 (6) 第二章需求分析 (7) 2.1业务分析 (7) 2.1.1 资产资源治理业务需求 (7) 2.1.2 财务治理新模式业务需求 (7) 2.1.3 资产资源交易监督业务需求 (8) 2.1.4 财务监控业务需求 (8) 2.1.5 信息公开业务需求 (8) 2.1.6 数据集成化治理业务需求 (9) 第三章系统总体设计 (10) 3.1设计原则 (10) 3.2建设依据 (11) 3.3系统架构 (12)

3.4部署模式 (15) 第四章系统功能设计 (16) 4.1“三资”治理系统 (16) 4.1.1 资金治理 (16) 4.1.2 资产资源治理 (18) 4.1.3 合同治理 (20) 4.1.4 纠纷仲裁治理 (23) 4.2“三资”交易服务系统 (24) 4.2.1 交易服务门户 (24) 4.2.2 交易治理 (26) 4.2.3 在线竞价系统 (36) 4.3“三资”公开系统 (39) 4.3.1 党廉信息公开 (40) 4.3.2 “三资”治理和交易信息公开 (41) 4.3.3 廉情信息公开 (42) 4.4“三资”监管系统 (44) 4.4.1 财务监管 (45) 4.4.2 合同监管 (47)

4.4.3 交易监管 (48) 4.4.4 公开监管 (49) 4.4.5 统计分析 (50) 4.5“三资”可视化监管应用 (50) 4.5.1 功能介绍 (51) 4.5.2 统计分析 (51) 4.5.3 监督预警 (51) 4.5.4 信息公开 (51) 4.5.5 “三资”查询 (51) 4.5.6 热点关注 (52) 4.5.7 视频监督 (52) 4.6数据交换系统 (52) 4.6.1 系统功能 (52) 4.6.2 接口内容 (53) 第五章安全保密设计 (55) 5.1安全总体设计 (55) 5.2应用安全设计 (55) 5.3网络安全设计 (56)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规定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使用决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本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管理,保护农村集体“三资”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村集体“三资”保值、增值,促进本村集体经济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村党支部书记是本规定具体实施的第一责任人;村委会主任是本规定具体实施的直接责任人,应当带头遵守、严格执行本规定,依法加强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和财会人员的管理。 第三条村集体全体成员是村集体“三资”的所有者,依法享有对村集体“三资”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村集体全体成员依法对村集体“三资”进行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者其代表会议通过的章程、决议和决定; (二)制定村集体“三资”管理的规章制度; (三)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者其代表会议报告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 (四)指导、监督所属经营单位对集体“三资”的管理和使用; (五)负责村集体“三资”的日常管理工作;

(六)接受乡党委政府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履行必要的程序后,乡农村财务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村集体资金、帐目的代管工作。第五条乡农业经营管理站是本村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 第六条农村集体“三资”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哄抢、侵占、损坏,挪用、私分、平调或以其它方式非法占用。

第二章村集体资金的管理 第七条村集体资金主要包括:村集体所有的现金、存款、短期投资、内部往来、应收款等。 第八条严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建立健全现金内部控制制度。村集体向单位和农户收取各项收入时,必须使用市农经办统一监制的票据,并在收到现金后3日内上交乡财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代管,严禁坐收坐支和私设小金库。 第九条严格执行帐、款分管,由村财会人员负责办理现金的收支和保管,非财会人员不得保管现金、存款和票据。 第十条村集体存款实行银行统一开户,乡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对代管的本村资金统一在当地银行、信用社开户,村集体资金的存入、支取要到乡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办理手续。村集体存款不准另行开户,严禁公款私存。 第十一条村集体对外联营投资入股,必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并与对方签订合同。购买的有价证券、股票等由乡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代管,并纳入帐内核算,登记名称、类别、金额、购买日期、兑换日期、利息标准和盈亏情况。 第十二条村集体内部往来、应收款项要及时收回,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呆帐、死帐,必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报乡经管站审核后进行帐务处理,严禁擅自进行帐务处理。 第十三条村集体资金收支实行定期报帐,按照乡统一规定日期报账。村每月发生的资金收支必须当月报帐,严禁跨月份报

村集体资产管理方案计划条例

-! 村集体资产管理 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保护集体资产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资产管理。 第三条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是村集体资产的所有者,依法享有对集体资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机构代表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依法对集体资产进行管理。没有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机构的村,由村民委员会行使集体资产的管理职能。 第四条市农村工作委员会是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有农业的区、县人民政府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行政主管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指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管理机构; (三)指导、监督村集体资产管理机构依法对集体资产进行管理;

(四)指导、监督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的登记、统计、考核、审计等管理制度; (五)负责民主理财监督小组的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二章集体资产所有权 第六条村集体资产包括下列范围: (一)法律规定属于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水面和滩涂等自然资源;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建筑物、道路、农业机械、机电设备、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牲畜、林木、农田水利设施和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设施等; (三)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的企业中,按照投资份额拥有的资产股权和增值的资产权益; (四)政府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无常拨款、补贴、减免税款以及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对村 集体经济组织资助、捐赠的财务等; (五)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现金、存款、有价证券; (六)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无形资产; (七)法律、法规规定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其他资产。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

丹东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一日) 同志们: 大家好!首先祝贺在座各位当选为新一届村支部或村委组成人员。我受市委组织部、民政局的委托,结合参加部省级培训和日常工作,与大家共同探讨一下我们都很熟悉的农村集体“三资”问题。 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现状 1、农村集体“三资”含义——资金、资产、资源 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农民最重要的权益,说到底就是经济上的物质利益、政治上的民主权利(选举权、被选举权、所有权、参入权、决策权、监督权等),最终反映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上。 在“三资”概念提出以前,统称为农村集体资产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各种形式投资投劳、接受馈赠拨款等形成,以及依法取得、认定的各种类型的财产和财产权利。?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发[1995]35号)的第㈠条指出:农村集体资产是指归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集体所有的资产。属于组(原生产队)集体所有的资产,仍归该组成员集体所有。或者说,农村集体资产是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入股和长期劳动积累所形成的共有资产,是广大农民群众劳动的结晶,归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同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平调、挪用。加强监督管理,保障农村集体资产安全,就是保护农民利益。集体资产所有权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农村集体资产分类,按照表现的主要形式来划分可以分

为:资金、资产、资源,当然还有其他资产但是较少。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六部分第㈢条“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中要求:以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党务公开,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这里重点涉及的是农村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包括民主理财问题,以及财务公开问题,同时又提出资金、资产、资源的“三资”问题。 2009年,?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指导的意见?(农经发…2009?4号),正式明确农村集体“三资”这一概念。资金,是财产物质的货币表现,目前农村集体的资金来源主要是自有、借入或财政转移支付。资产,是某一主体拥有或控制的经济利益,如财产(如固定资产)、债权和其他权利。集体所有的固定资产,主要有村办企业资产,对外出租、租赁的房屋、机器设备;村办公场所、文化体育设施、饮水设施;集体所有的农机具、机电井及其附属设施、排灌设施、农田基本设施、电力设施等。农村集体资产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各种形式投资投劳接受馈赠拨款 等形成,以及依法取得、认定的各种类型的财产和财产权利。资源,一般指天然的(即自然资源)、人们可以开发利用的,如土地、森林、草原、动物、矿藏和水等(也叫资源性资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源性资产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

关于自然资源资产化管理的几个问题(一)

关于自然资源资产化管理的几个问题(一) 摘要:自然资源资产化管理是自然资源管理出现的新思潮,文章在分析这种思潮主客观背景基础上,对自然资源资产化管理中的几个重要问题进行了剖析,结果表明,自然资源转化为自然资源资产必须同时具有稀缺性和所有权明确性两个条件,虑及自然资源特性,只能对部分自然资源实行资产化管理;自然资源资产价值理论及其量化理论有待于深化和创新;自然资源资产化管理具有可行性,但目前存在诸多障碍限制了其可操作性;自然资源资产折旧不同于固定资产折旧,具有特殊性;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流失有待于从各个方面加以推进。 关键词:自然资源水资源资产价值核算折旧 1自然资源资产化管理形势 近年来,自然资源资产化管理研究日趋活跃〔1〕,究其原因,其一,资源供需矛盾的加剧,严重地制约了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随着时间的推进,这种矛盾更加尖锐化,并最终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瓶颈”,促使人们寻求更有效的途径来开发、利用保护自然资源;其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为资源资产化管理研究注入了新的活力,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政府必然渐渐将通过计划管理分配资源模式转化为由市场优化配置资源,国家作为自然资源所有者的主体,主要起宏观调控和服务的作用,并且要求在经济上实现所有权,建立自然资源资产化管理制度,是加强资源管理、实现所有权具体步骤之一;第三,政府的界入和推动,是自然资源资产化管理

研究加温的助然剂,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仅在1991—1995年间,多次召开会议,1991年召开了“自然资源产业化和资产管理问题”理论研讨会,1992年发表了“实行国有资源的资产化管理是摆脱我国资源困境的根本出路”的文献,在1994年“全国国有资源性资产管理暨全国清产核资工作会议”及1995年“国有资源性资产管理全国工作会议”上进一步强调自然资源资产化管理的重要性。 自然资源资产化管理研究为自然资源管理开辟了一条新领域,它对保证经济的持续、协调和健康地发展必将起到积极作用。但由于这方面的研究刚刚起步,尽管取得了一定成就,但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存在不少问题,有些问题至今还处于“糊涂”状态,本文就此进行探讨。 2关于自然资源资产化管理中的几个问题 2.1自然资源与自然资源资产关系问题 明确自然资源与自然资源资产的关系,无论对于研究还是管理实践都是十分重要的,然而此方面的研究成果所见甚少。 自然资源概念具有多种,其分类根据研究对象或标准不同存在很多的差异。自然资源通常指在一定的技术条件下,自然界中对人类有用的一切物质和非物质的总称,联合国出版的文献对其涵义解释为:“人在其自然环境中发现的各种成分,只要它能以任何方式为人类提供福利的都属于自然资源。从广义上来说,自然资源包括全球中范围内的一切要素,它既包括过去进化阶段中无生命的物理成分,如矿物,又包

资产资源管理办法..doc

LOGO 资产资源管理办法

一、总则 1.为进一步规范全镇资产资源管理及招标采购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国有、集体资产资源,确保资产资源保值增值,项目建设顺利实施。维护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的市场秩序,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行为的发生,最大限度的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管理机构 2.镇成立资产资源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镇范围内国有、集体资产资源招租、转让、修缮、项目招标、政府采购及档案管理等。 3.纪监、司法、财政、经管、审计、企管、村建、水务、多服等有关部门协助招标采购管理工作。 三、管理范围 4.工程项目主要包括:新农村建设实施的有关项目,社区及单位办公用房建设、装饰及修理,园区厂房、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以及河道浚深、河工驳岸、桥梁闸站、道路交通建设、绿化、亮化等。 5.资产资源主要包括:大水面、精养塘、集体预留“机动地”、“三荒”(荒地、荒滩、荒水)、圩

堤、场地、集体非农用地、门面房、厂房等各类国有、集体资产资源。 6.政府采购包括:涉及政府采购目录类的资产的采购。 四、管理程序 7.招标程序: ①申报立项。凡属村级集体项目,先通过民主议事形式讨论确定,经分工镇干部审核;属社区实施项目,社工委审核;属园区实施项目,经园区管委会审核;属镇机关、单位部门实施项目,经镇分管领导审核。所有工程发包须填写填写项目建设招投标申报表,报镇长审批后,送资产资源办公室立项实施。 ②调查核实。办公室对全镇范围内申报的项目进行调查论证,报镇资产资源管理领导小组确定招标级次(市、镇)并在接到申请的3天内作出回复。 ③发布公告。办公室会同申请单位负责起草招标通知和招标简章,按项目管理要求设定招标门槛,在规定的时间、区域进行张贴及上网公示。 ④确定投标人员。有意参加招标的单位或个人,一律到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并提供相关资格材料。 ⑤组织招标。办公室依据招标通知、简章等相关规定,组织有关人员和相关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和地

农村(三资管理)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管理制度

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管理制度 (一)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制度 1、农村集体资产是指村民委员会依法所拥有的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主要包括: (1)村集体所有的建筑物、道路、农业机械、机电设备、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经济林木、农田水利设施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设施等。 (2)村集体兴办的企业或者兼并的企业资产。 (3)村集体向企业投资入股,按照投资份额拥有的资产股权和增值的资产权益。 (4)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对村集体资助、捐赠的财物等;企事业单位、其它组织和个人对村集体资助、捐赠的财物等。 (5)村集体所有的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无形资产。 (6)法律、法规规定属于村集体所有的其它资产。 2、农村集体资产要按照国家和省、市、区有关规定清产核资、明晰产权、登记造册,确认其所有权和使用权,核发证书。 3、村集体资产的取得、变更或终止,资产经营方式的确定或变更,资产的购置、变卖、报废等事项,必须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 4、村集体的固定资产、产品物资要有专人管理,严格履行出入库手续,及时登记实物保管帐,并定期进行清查盘点,做到账物相符。

5、村集体在建工程项目,必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招标实施并签订施工合同;工程完工后要及时组织验收,及时结转固定资产帐务处理。 6、村集体可通过承包、租赁、出让、兼并、股份经营等形式,促进集体资产所有权及资源使用权合理流转,实现保值增值。 7、村集体资产的承包、租赁、出让,经村“两委”会议研究,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进入乡(镇)招投标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交易,并依法签订承包、租赁等合同。 (二)农村集体资源管理制度 1、农村集体资源是指一切可被村民委员会开发和利用的物质、能量和信息等资源。主要包括: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林木、荒山、荒地、水利、水面等。 2、村集体所有的林木、荒山、荒地、水利、水面等经营方式的确定,必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采取公开招投标交易等形式有偿转让其经营使用权。 3、农村集体资源要依法合理开发,有效利用和保护。 (三)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 1、农村集体资金是指农业再生产过程中物质资料的货币形态,分为流动资金和固定资金。主要包括:村集体所有的现金、存款、有价证券、短期投资、内部往来、应收款等。

村集体经济收入资金管理制度

xx村集体经济收入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xx村集体经济收入的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xx村实施集体经济收入资金管理制度,资金的申请使用和审批严格遵循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资金使用范围 第二条符合以下条件的情况,可以申请使用集体经济收入资金。 (一)增加xx村集体收入的项目费用; (二)xx村公益性项目的建设费用; (三)xx村遭遇重大家庭变故造成生活困难的村民慰问金; (四)其他经帮扶单位“双到”办和村委协商可供开支的项目费用。 第三章资金使用程序 第三条xx村委会人员及相关机构的职责。 (一)xx村委会主任:负责管理xx村集体经济收入资金,审批各生产小组提出的资金使用申请,按制度要求监督各项资金的使用,确保资金公正、公开使用。 (二)xx村委会委员:根据所管辖生产小组的实际需求,提出资金使用申请。

(三)xx村委会出纳:负责收集和保管资金申请,办理支付业务及保管相关票据,设立专门账簿进行登记管理,编制并公示每月的资金使用情况。 (四)帮扶单位“双到”办公室:负责指导xx村委会有效地使用集体经济收入资金,监督村委会执行资金管理制度,复核每一项资金的审批情况。 第四条资金的申请程序。 (一)对于村民慰问金和只涉及1个生产小组的公益性项目,由管辖该生产小组的村委委员提出使用申请,填写《xx村集体经济收入资金使用申请表》。 (二)对于涉及2个生产小组以上的公益性项目,由管辖所涉及生产小组的全部村委委员联名提出使用申请,填写《xx村集体经济收入资金使用申请表》。 (三)对于xx村集体投资项目,由1/2以上的村委委员联名提出使用申请,填写《xx村集体经济收入资金使用申请表》。 第五条资金的审批程序。 (一)申请费用在500元以下的,由村委会主任同意并签字,通过审批。 (二)申请费用在500元(含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需召

我国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汇编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监管工作,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理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体系,建立起农村“三资”规范运作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密切农村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村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农村集体资金的管理制度 村集体资金主要包括:上级补助收入;村级“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属于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水面、林果、滩涂、四荒地以及村集体企业进行发包及上交的收入;属于村集体所有的资产统一经营的收入;村集体土地、水面、林果、滩涂、四荒地及资产因国家或其他组织个人需要,征用租赁、拍卖使用权等而获得的补偿费等收入;因灾害由国家下拨及社会团体组织救助捐赠村级组织集体的救济扶贫款;因建设等需要国家及省、市、县、乡镇(办事处)和其它部门对村级组织集体的拨款;其他属于村级集体所有的收入(含各种返还款、利息、奖金等)。 (一)银行帐户管理制度 各村在银行原则上只准开设两个账户,一个是基本户,用于村级财务管理,属于村集体的收入全部存入此账户;一个是共管帐户,由办事处和村共同管理,凡是不属于村集体经济收入的、涉及到暂存款或村民的款项等,必须全部存入共管帐户中。各村如因工作需要需开设其他账户的,必须报办事处批准后方可开设。

(二)现金及备用金管理制度 村集体的所有现金收入,必须由村出纳统一收取并在3-5日内及时上缴专户管理,不得坐收坐支现金。对不按规定使用备用金,收入不入账、公款私存、设立小金库、坐收坐支的支出单据不予核销;各村收款必须使用办事处统一加盖票据监管章的收据。 (三)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1、村集体的财务支出坚持村主任“一支笔”审批制度,凡未经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的均不得入账。所有开支的原始凭证内容必须真实、完整、合法,不得以白条和不规范凭证入账。原始凭证六大要素:日期、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经济业务内容,并有经办人、证明人、审核人、批准人、理财小组签字。 2、支出在500元以内的由村委会主任审批;支出在500—5000元的由村委会主任审批后,报村支部书记签字同意;支出在5000—10000元由村两委会集体研究决定;支出在10000—30000元由村两委扩大会议研究决定;30000元以上必须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村两委成员、村民组长等人员工资及其它经常性、长期性的刚性支出,按原有规定执行。 3、原则上村集体不得借款给私人,确有特殊情况的,1000元以下的由村委会主任审批:1000—5000元由村两委集体研究决定,5000元以上必须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四)财务公开制度 1、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如下:(1)财务计划。包括财务收支计划,

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管控工作意见

姓名:XXX 部门: XX部YOUR LOGO Your company name 2 0 X X 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管控工作意 见

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管控工作意见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 为进一步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管理,有效地保障资产的正常运营,发挥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的更大作用,努力提高村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水平,推进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现就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管理工作,规范村级投入行为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从维护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出发,明确工作目的,加大工作力度,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管理,全面推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最大限度地规避资金风险,规范投入行为,维护农村稳定,加快农村经济和谐发展,力争在XX年底全镇8个村都达到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资产规范化管理的要求,争创一批省市农村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示范村。 二、具体要求 1、货币资金管理。认真执行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严格控制现金支付的项目,不准白条抵库,不准坐收坐支,不准私设小金库,不准公款私存,不准私下出借。社会捐款、企业赞助、上争资金等作为村级收入及时入帐。村集体经济组织必须建立健全现金开支审批制度,村组集体货币资金在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不变的前提下,村集体除留存1500元备用金外,余款在 第 2 页共 6 页

三个工作日内全部解交镇经管站统管,实行专户储存。严格执行“先理财、后审批、再入帐”的财务管理流程,对手续不完备和超年初经济收支预算方案的开支,不准付款。 2、固定资产管理。建立固定资产专人负责保管制度,设立固定资产明细帐和登记簿,分类建好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的管理台帐,对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实行公开拍卖或转让,做到能卖不租,能租不闲。每年盘点固定资产不少于一次,盘盈盘亏都要查明原因,因人为遗失、损坏的要追究责任,并由当事人负责赔偿。固定资产的更新和购置,应根据年初经济收支预算方案办理,固定资产的报废、变卖须经村民代表会讨论通过后实施并报镇审核备案。 3、对外投资管理。村集体经济组织将集体资产以参股等形式参与对外投资的,无论是短期投资还是长期投资,都必须认真履行投资手续。村“两委会”对投资项目、投资规模、投资期限、投资效益在认真考察、调研的基础上,形成投资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经村“两委会”集体研究,交村民代表会或村民大会讨论通过后,填写对外投资审批备案表,会同投资协议书一并报镇政府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否则,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当事人承担,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法律责任。 4、资源性资产管理。认真核查村级资源性资产,逐一登记造册。对资源性资产要搞好承包,充分挖掘资源性资产的增值潜力,承包合同做到主体合法、文本统一、责权利明确。所有承包项目必须经村民代表会或村民大会讨论,全面实行公开招投标和先缴款后承包的办法进行。 第 3 页共 6 页

关于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与国土空间规划的思考

关于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与国土空间规划的思考 发表时间:2019-12-16T16:59:49.673Z 来源:《防护工程》2019年16期作者:李丽1 王宁2 [导读] 自然资源在社会经济发展中扮演着纽带桥梁的作用,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可满足自然资产管理制度变革的基本要求。 李丽1 王宁2 1、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山东日照 276800; 2、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港分局山东日照 276800 摘要:自然资源在社会经济发展中扮演着纽带桥梁的作用,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可满足自然资产管理制度变革的基本要求。本文主要阐述了管理中对策,论述了城市规划设计者的使命以及协调空间规划与经济发展的主要措施,以期促进二者的稳定发展。 关键词: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国土;空间规划;分析 1、完善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的策略 1.1增强评估的规范性 现阶段,我国自然资源资产评估的标准尚未统一,评价的主观性较强,且国有资产收益也十分有限。出现这一问题主要是受到资产评估管理工作的影响,因此也能够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完善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的评估管理工作,进而有效保证各项制度的有效落实。另外,注意加强自然资源资产评估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完善评估机构监督管理工作,且高度重视违规机构的失信问题,若发现此类问题,应严肃惩治,避免评估管理中出现违规行为。 1.2明确核算的内容和途径 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主要由两部分组成,分别为实物量核算和价值量核算。工作人员既要分类核算,还需做好综合核算,进而更加全面和准确地把握一定时期内国内自然资源存量、新增、消耗与结余等情况。首先坚持先实物后价值的理念,保证数量和质量并重。其次坚持现存量后流量的原则,更加准确地了解利用率。最后遵从先分类后综合原则,以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的价值特征为基础,保证铺路的完整性。 1.3积极推动资产调查技术方法的发展与创新 资源资产确认和调查是明确自然资源资产储量与资产管理的重要前提和基础。相关人员需严格按照国家法律规范的基本要求制定完善的标准,保证资源资产确认的科学性。通常,资产必须满足资产的基本特征,且其可实现货币计量,不仅如此,其需具有产权明确和可交易的特征。资源资产调查应以资源调查为基础,对现有资源进行科学分级、评估和登记汇总。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统一确权登记时,要科学利用非线性物理学、统计学等,建立资产动态和静态调查体系,以现代技术为依托做好勘察和盘点工作,不断研发和创新调查技术方法,从而有效保证自然资源资产综合信息的挖掘与融合。 2、生态修复与自然资源保护意识 生态环境问题往往源于对资源的过度掠夺。整体来说,中国近些年的生态修复工作取得的成效并不显著,其中最大的问题在于生态治理和修复工作大多以散点式进行。例如,原国土资源部主抓以增加耕地和可建设用地面积为目的的土地整治,水利部主抓水土流失治理,原环境保护部主抓污染土壤修复,原林业部主抓沙漠化防治。这种分散治理模式缺乏系统性,效果也非常有限。机制建设不完善也是当前面临的关键问题。如今很多生态修复措施均无法得到贯彻和落实,且已经修复的工程无法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维护工作,上述情况在农村尤为明显。如很多地区由于矿产资源开发使得生态环境受到了极大的损害。但是生态修复本身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尽管我国环境保护法中明确规定了破坏水资源的相关治理原则,但是贯彻时对开采者收取的费用相对较低,无法充分发挥其制约和规范的作用。同时,与大气污染相比,我国的公民保护意识也相对较弱,且地下水和土壤污染容易被人忽视,但是其严重性却尤为明显,对人们的身体健康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充分整合了自然资源保护中的有关职能,并积极采用山、水、林、田、草等方式,这也是一种十分有效的治理方式。另外,生态环境部门也采取了多种有效的综合防治措施,设置了生态环境执法局,加强了环境执法的统一性,扭转了原各部位执法的整体局面。 3、城市设计者的国土空间规划使命 我国的城市规划主流思想受前苏联计划经济时期的主动开发规划思想影响,认为必须先划定待开发土地资源,但是这种方式无法科学地预测市场未来的发展和变化,而对重点地区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是一种较为有效且操作简单的方式,这也被人们称为反规划思想。 我国的社会形态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同时社会结构也在随之变化,社会矛盾也由此不断转变,因此我们一方面要关注经济增长,另一方面还应关注生态、文化和教育等诸多领域的发展。现阶段,我国城市规划需在思想和实践方面以空间规划转型为主要手段来满足上述社会需求。 城市规划中,提高城市发展质量是关键。而城市规划工作不仅要挖掘全新的发展空间,而且还需积极解决建成区当中的生态、环境及交通方面的诸多问题。目前,诸多城市规划人员在城市规划中忽视了城市规划发展中的不足,且制定解决方案时也没有切中要害。出现这一现象主要是由于规划从业者没能深入了解城市发展中的问题,再加上必须在较短的时间内获得较高的经济利益,取得较好的政绩,这严重影响了规划设计者的判断力。未来的发展中,城市规划设计人员应当站在治理社会问题,完善城市发展水平的角度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 4、促进空间规划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 首先,国土空间开发利用需满足资源环境承载力的要求,推动人地的协调发展。在规划的过程中,坚持顺应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按照资源的储量、分布、生态条件和环境容量等因素,立足国土空间系统的多个要素,评价不同区域资源环境的适宜性和局限性,从而制定有效的保护方案,以多种途径有效减轻资源环境的约束和制约作用。受到理论研究和技术层面上的影响,现阶段依然没有开发出相对完善的方式,但是在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实况评价中,应当认真分析这一过程中存在的资源与环境问题,其具有较强的可行性。 其次,采取聚集开发的方式,不断提高空间利用的效率和效益。我国现阶段生产力发展和提高经济效益的压力依然较大。集聚式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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