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医保

省直医保
省直医保

省直定点医疗机构相关信息

1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

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36号

2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55号

3中国人民解放军沈阳军区总医院

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83号

4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20号

5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0二医院

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5号

6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六三医院

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46号

7辽宁省肿瘤医院

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44号

8沈阳医学院奉天医院

沈阳市铁西区南七西路5号

9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号

10辽宁省人民医院

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33号

11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33号

12沈阳医学院沈洲医院

沈阳市和平区北九马路20号

13沈阳市胸科医院

沈阳市大东区北海街11号

14沈阳维康医院

沈阳市铁西区新华北街38号

15

沈阳市红十字医院

沈阳市沈河区中山路389号

16沈阳市骨科医院

沈阳市大东区东北大马路115号

17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60号

18辽宁省金秋医院

沈阳市沈河区小南街317号

19沈阳市第七人民医院

沈阳市和平区东纬路13号

20沈阳市第五人民医院

沈阳市铁西区兴顺街188号

21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沈阳市传染病院)

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85号

22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辽宁省肛肠医院)

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35号

23辽宁省血栓病中西医结合医疗中心

沈阳市苏家屯区雪松路49号

24中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17号

25辽宁省妇幼保健院

沈阳市和平区砂阳路240号

26沈阳市妇婴医院

沈阳市沈河区大南街87号

27辽宁电力中心医院

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68号

28沈阳市中医院

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23号

29沈阳市肛肠医院

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9号

30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辽宁省总队医院

沈阳市于洪区黑山路3号

31沈阳二四二医院

沈阳市皇姑区乐山路3号

32沈阳二四五医院

沈阳市大东区长安路75号

33沈阳市爱尔眼视光医院

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11号

34沈阳何氏眼科医院

沈阳市黄河北大街128号

35辽宁奉天中医院

沈阳市沈河区风雨坛街127-1号

36沈阳益民医院

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镇建设路51号

37一五七医院

沈阳市大东区民强三街1号

38辽宁省残疾人康复中心

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7巷20号

39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沈阳市苏家屯区雪松路9号

40沈阳市口腔医院

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138号

41沈阳市德济医院

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54号

42鞍山市汤岗子医院

鞍山市千山区汤岗子镇温泉街1号

43辽宁省马三家劳动教养院医院

沈阳市于洪区马三家镇

44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

沈阳市浑南新区金帆中路12号

45沈阳市沈河区第二人民医院(沈阳市东陵区人民医院)

沈阳市沈河区东陵路20号

46沈阳军区总医院附属北方医院

沈阳市皇姑区香炉山路7号

47沈阳市急救中心

沈阳市和平区南八马路137号

48国药控股国大天益堂药房连锁泰山店

皇姑区泰山路64号

49东北大药房连锁店中街分店

沈河区朝阳街故宫东巷西7-5号

50国药控股国大天益堂药房连锁二经街店

沈河区十一纬路252号

51辽宁新华鲁抗大药房有限公司沈阳店

大东区大十字街78号2门

52维康滑翔大药房

铁西区凌空二街1-1号

53北京同仁堂辽宁药店有限公司

沈河区中街路206号

54北京同仁堂辽宁有限公司同仁药房和平店

皇姑区皇寺路122号

55东北大药房连锁店长客店

于洪区崇山东路26-3号

56维康昆山大药房

皇姑区昆山中路119号

57国药控股国大天益堂药房连锁西塔店

和平区市府大路106号

58沈阳市众意愿大药房

皇姑区北陵大街33号

59

成大方圆龙江分店

皇姑区黑龙江街25号

60国药控股国大药房陵东分店

皇姑区陵东街10号

61沈阳市太原街大药房(普通合伙)

和平区中山路7号

62东北大药房连锁店北行分店

皇姑区宁山中路53号

63东北大药房连锁店三好分店

和平区五里河街8甲

64维康风雨坛大药房

沈河区风雨坛路138号

65维康和平大药房

和平区和平南大街69号

66维康长兴大药房

和平区长兴街2号

67成大方圆沈阳中心分店

和平区中山路49号

68沈阳国兴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崇山店

皇姑区崇山中路44号

69沈阳鑫贸大药房连锁南湖店

和平区南八路151号

70沈阳市天宇庭大药房

皇姑区陵东街71号

71沈阳更仁大药房有限公司

苏家屯区桂花街170号

72辽宁博康天天好大药房连锁南塔店

沈河区文化路117号

73沈阳市鑫德华新药特药大药房

皇姑区泰山路86号

74国药控股国大药房虎石台店

沈北新区虎石台镇建设路70号

75沈阳久康堂大药房马官桥堂药房

沈河区马官桥北街4门

76维康中山大药房

和平区中山路25号

77维康松花江大药房

皇姑区松花江街21号

78维康宁山大药房

皇姑区宁山中路31号

79辽宁来尔康医药连锁公司长江店

于洪区黑山路12-18号

80沈阳南塔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沈河区南塔街96号

81东北大药房连锁店长江分店

皇姑区昆山中路74号

82东北大药房连锁店环城分店

于洪区长江北街51号

83国药控股国大天益堂药房连锁中街店

沈河区中街路83号

84成大方圆(辽宁)新药特药南塔店

沈河区万泉街12甲-1号

85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川江店

于洪区黑山路8-18号

86国药控股国大药房齐贤店

铁西区沈辽中路27号

87维康大南大药房

沈河区文艺路65号

88维康十二纬路大药房

和平区南四经街60号

89维康保工大药房

铁西区南十中路47号

90维康沙河子大药房

于洪区长江北街6号

91维康三台子大药房

皇姑区松山路19号

92成大方圆南七分店

和平区南七马路109号

93成大方圆(辽宁)新药特药岐山店

皇姑区岐山中路54号

94成大方圆(辽宁)新药特药大西店

沈河区南一经街25号

95东北大药房连锁店北陵店

皇姑区宁山中路15号

96维康泉园大药房

沈河区泉园一路28号甲

97维康小白楼大药房

皇姑区昆山西路39号

98维康杏林大药房

沈河区杏林街三盛南巷1号

99维康小南大药房

沈河区南顺城路35甲4

100维康十二路大药房

铁西区保工街77号

101维康北市大药房

和平区南京北街28号甲4

102东北大药房连锁店宁山分店

皇姑区金川江街15号

103

沈阳盛京天益堂大药房连锁公司大西店

沈河区十三纬路123号

104沈阳鑫贸大药房连锁泰山路店

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4-12号

105红太阳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东陵店

沈河区东陵路126号

106东北大药房连锁店怒江店

于洪区怒江北街18号

107东北大药房连锁店金廊店

皇姑区北陵大街36号

108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松花江店

皇姑区松花江街28-1号

109沈阳善医堂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铁西区沈辽中路13号8门

110沈阳鑫贸大药房连锁松山店

于洪区松山西路9号1门

111东北大药房连锁店光荣店

和平区光荣街42号

112沈阳国兴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华山店

皇姑区黄浦江街19号

113东北大药房连锁店柳条湖店

皇姑区鸭绿江西街16号

114成大方圆昆山分店

皇姑区昆山中路95号

115沈阳鑫贸大药房连锁市府大路店

和平区市府大路187号

116东北大药房连锁店艳华分店

铁西区兴华南街56号

117东北大药房连锁店莲花分店

大东区小河沿路70号

118辽宁中正堂医药连锁滑翔店

铁西区滑翔路25号

119东北大药房连锁店胜利分店

和平区南五马路44号、46号

120成大方圆南塔分店

沈河区文化路3号

121沈阳市乐康堂大药房

于洪区黑山路12-23号

122国药控股国大药房辽河街店

皇姑区辽河街67号

123红太阳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长江店

于洪区长江北街2-46号1门

124沈阳南塔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长青店

沈河区长青街80号

125沈阳市沈河区仁济堂大药房

沈河区方明街21号8门

126沈阳同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南市店

和平区东纬路4号10门

127沈阳万家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北文萃店

沈河区五爱街28-2号

128辽宁福民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齐贤店

铁西区齐贤南街98号1门

129东北大药房连锁店大东分店

大东区大北关街48号6门

130东北大药房连锁店汾河分店

皇姑区汾河街42号

131东北大药房连锁店工农路分店

大东区工农路267号3、4门

132沈阳鑫贸大药房连锁东大店

和平区文化路三号巷11号

133维康崇山东路店

于洪区崇山东路10号

134维康塔湾店

皇姑区昆山西路108号

135维康砂阳店

和平区砂阳路928号

136维康长江店

皇姑区长江街126号

137沈阳百草堂大药房医药连锁公司华山店

皇姑区华山路110号

138辽宁好颐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马三店

于洪区马三家镇教师楼一号网点4-1-1号

139沈阳市久康堂大药房皇姑店

皇姑区宁山东路甲4号1门

140沈阳市中健大药房

和平区文化路17号

141沈阳益民健康大药房有限公司

大东区大东路15号

142红太阳大药房连锁公司华山店

皇姑区华山路31号6门

143沈阳三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文艺店

沈河区文艺路37号

144沈阳三好大药店连锁有限公司文化路店

和平区文化路17号

145东北大药房保工店

铁西区南十三路30号

146辽宁天士力大药房连锁沈阳天津街分店

和平区北二马路33号

147

沈阳市维福大药房

大东区联合路176甲1-2门

148东北大药房大北分店

沈河区中山路314号

149沈阳四方药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中心店

沈河区五爱街45号

150沈阳市正泰和龙净大药房

沈河区新宁街7号7-8门

151沈阳市恒康堂大药房

皇姑区陵圆街23-3号9门

152沈阳浑南大药房鑫科苑店

浑南新区朗日街8-12号6门

153红太阳大药房连锁公司香炉山店

于洪区长江北街62-21号6门

154辽宁雪松医药连锁阳光大药房

苏家屯区雪松路12号8门

155辽宁雪松医药连锁湖西大药房

苏家屯区枫杨路124号1门

156沈阳中诺大药房有限公司

铁西区滑翔路14号2门

157沈阳来康大药房长客店

皇姑区柳条湖街3号

158沈阳来康大药房西窑店

皇姑区鸭绿江街61号

159东北大药房南塔店

沈河区南塔街99号5门

160东北大药房格林店

于洪区怒江北街28号3号网点

161沈阳万和益康大药房有限公司

大东区东北大马路173号5门

162维康大药房砂山中店

和平区砂山街104号

163维康大药房小北店

大东区北顺城路118号

164维康大药房文化东路

沈河区文化东路57号

165沈阳鑫贸大药房连锁富丽阳光店

皇姑区鸭绿江街70号9、10门

166辽宁中正堂医药连锁齐贤店

铁西区沈辽中路艳欣街3号门

167辽宁中正堂医药连锁柳湖店

皇姑区鸭绿江西街13号

168辽宁中正堂医药连锁万方店

皇姑区梅江街67号3幢5门

169沈阳国兴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新湖分店

铁西区虹桥路32号10-4门

170沈阳南塔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文化路店

沈河区文化路103甲13

171辽宁天士力大药房连锁沈阳陵东分店

皇姑区陵东街12甲5号

172成大方圆沈阳陵东分店

皇姑区陵东街6号

173东北大药房宁山中店

皇姑区宁山中路140号1、2门

174成大方圆沈阳黄河大街分店

皇姑区昆山中路32号

175成大方圆沈阳北京街分店

和平区哈尔滨路62-64号

176沈阳鑫贸大药房连锁长客店

皇姑区崇山东路21-8号6门

177辽宁福民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北海店

大东区北海街85号4门

178沈阳海王星辰医药有限公司佛山路店

于洪区怒江北街15-1号

179沈阳盛世大药房有限公司

大东区东北大马路177号2幢3门

180红太阳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马官桥店

沈河区东陵路马官桥北街3号1-5门

181沈阳万家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方明店

大东区小河沿路5甲3号2门

182辽宁博康天天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大东区东顺城街73号

183辽宁盛生堂连锁公司三好街分店

和平区文体西路19甲5号

184国药控股国大药房东北大马路分店

大东区东北大马路172号

185国药控股国大药房聚安堂店

大东区东陵西路26号

186沈阳万家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文安店

和平区文安路21号

187成大方圆(辽宁)新药特药二零五分店

沈河区东陵西路联盛南巷21号2门

188国药控股国大药房连锁中心店

沈河区五爱街33号

189沈阳利安德医药连锁公司浑南店

浑南新区朗云街6-77号3门

190沈阳利安德医药连锁公司新世界店

和平区澳门路2-2号4门

191

辽宁来尔康医药连锁公司东站街店

大东区联合路197号

192东北大药房塔湾店

皇姑区昆山西路148号7-8门

193东北大药房珠江店

皇姑区岐山中路62号9-11、A-D

194沈阳市天寿新药特药店滂江街店

大东区凯翔一街37甲号5门

195沈阳东海南山大药房

和平区文体西路66号

196沈阳百善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和平区长白东路18-1号A3

197成大方圆(辽宁)新药特药吉祥分店

大东区联合路135号

198沈阳雍和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海德分店

皇姑区陵东街107-11号7门

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及范围

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及范围 目录 第一章关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相关政策法规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网址 第二章关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相关政策法规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 第三章地方基本医疗保险增补举例说明 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理赔部 2006年12月

第一章关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相关政策法规 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 2006年02月14日 劳社部发〔2000〕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和劳动保障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卫生部、国家药品监管局、国家中医药局印发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1999〕15号),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以下简称《国家药品目录》),现印发各地,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定《国家药品目录》,是加强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确保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改革工作顺利推进的重要措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管理部门要提高认识,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药品目录》,同时积极做好本省(区、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调整和实施工作。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可参考目前执行的公费、劳保医疗用药范围以及当地疾病谱和用药习惯,对《国家药品目录》中的乙类药品进行调整。增加和减少的乙类药品品种数之和应控制在全部乙类药品总数的15%以内。调整药品目录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和专家组,充分征求财政、卫生、药品监督、中医药和价格管理部门及有关专家的意见,制定科学合理的遴选办法。乙类药品调整部分应报我部审核。在调整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名目向药品生产和经销企业收取费用。严禁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调整的药品名称要注明剂型,西药采用通用名,中成药采用国家药典或部颁标准规定的正式品名,不得使用或标注商品名。对《国家药品目录》中的民族药及其他符合国家药典标准或部颁标准的民族药品,可根据当地的经济条件及用药习惯,遴选纳入本地药品目录,纳入数量不受乙类药品调整比例的限制。乙类药品的调整工作应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并报我部备案。 三、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地区要严格执行《国家药品目录》和本省(区、市) 调整公布的药品目录。对本省(区、市)药品目录中的乙类药品,应根据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能力和职工的经济承受能力,制定合理的给付办法和标准;对国家和省(区、市)明确规定限制使用范围的药品,应分别作出限制适应症或医疗机构、医师级别或科别的规定。对于经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治疗性医院制剂,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管理部门要在充分征求卫生、中医药、药品监督等部门及

新版医保卡更换流程及注意事项

上海新版社保卡换发知识问答(15问) 一、新版社保卡与老版社保卡有什么区别? 新版社保卡和老版社保卡相比,采用国家第三代社保卡技术规范,使用国密算法、加载数字证书、支持金融功能的单芯片双界面社保卡。 二、新版社保卡有哪些功能及应用? 新版社保卡具有信息记录、自助查询、就医结算、缴费和待遇领取等基本功能,可以用于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就业服务、劳动关系、人事人才、居民健康管理等事务。 新版社保卡同时具有金融服务功能,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相关服务银行,开通社会保障卡的金融服务功能。社会保障卡开通金融服务功能后,可以用于现金存取、转帐、消费等业务。 三、新版社保卡可选择哪些服务银行? 新版社保卡服务银行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其中包括:上海银行(9559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95528)、上海农村商业银行(962999)、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分行(95588)、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分行(95599)、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分行(9553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上海分行(95580)、中国交通银行上海分行(95559)、中国银行上海分行(95566)、中国招商银行上海分行(95555)、中国光大银行上海分行(95595)等11家银行。 申请人在新版社保卡换发时,可以在11家银行中自愿选择一家银行服务。 四、新版社保卡的换发对象是什么? 本市户籍人员以及依法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的来沪人员,可以申领新版社保卡。 五、新版社保卡集中换发方式是什么? 为充分发挥银行及社区网点优势,新版社保卡集中换发期间主要换发方式分三种:服务银行网点换发、服务银行会同单位批量换发以及网上自助换发,在此期间,老版社保卡需补换人员,以及社保卡新办人员,仍可到社区受理网点办理换发手续。 六、退休人员如何换发新版社保卡? 2019年1月到2019年6月,退休人员主要通过11家服务银行网点换发新版社保卡,建议申请人优先选择养老金代发银行作为本人新版社保卡开户银行。如养老金代发银行不在11家服务银行范围内的,可由申请人自行从11家服务银行中选择1家,作为新版社保卡开户银行。

(完整word版)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章制度

医保管理工作制度 根据社保局医疗保险管理和医疗管理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医院医疗保险、工作的有关规定。 一、认真核对病人身份。参保人员就诊时,应核对医疗保险手册。遇就诊患者与参保手册身份不符合时,告知患者不能以医保手册上身份开药、诊疗,严格把关,遏制冒用或借用医保身份开药、诊疗等违规行为;门急、诊医生如实记录病史,严禁弄虚作假。 二、履行告知义务。对住院病人告知其在规定时间(24 小时)内提供医疗卡(交给住院收费室或急诊收费室)和相关证件交给病区。 三、严格执行《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不能超医疗保险限定支付范围用药、诊疗,对提供自费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须事先征得参保人员同意,并在病历中签字确认,否则,由此造成病人的投诉等,由相关责任人负责自行处理。 四、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 种药品(西药和中成药可分别开具处方),门诊每次配药量,一般疾病不超过七日量,慢性疾病不超过半月量。住院病人必须在口服药物吃完后方可开第二瓶药,否则医保做超量处理。严格掌握用药适应症,住院患者出院时需巩固治疗带药,参照上述执行。 五、严格按规定审批。医疗保险限制药品,在符合医保限制规定的条件下,同时须经过医院审批同意方可进医保使用。否则,一律自费使用,并做好病人告知工作。 六、病历书写须规范、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记录参保病人的门诊及住院病历,各种意外伤病人,在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程录中必须如实的记录意外伤害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原因。 七、合理用药、合理检查,维护参保病人利益。医院医保目录内药品备药率西药必须达到80%、中成药必须达到60%。(控制自费药使用)。住院病人需要重复检查的必须有原因分析记录。 九、严格按照规定收费、计费,杜绝乱收费、多收费等现象。各科主任、护士长高度重视,做到及时计费,杜绝重复收费和出院当天补记材料费(如导管、

医保知识的相关考试题目是什么

医保知识的相关考试题目是什么 医保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因此对于医保的相关知识,公民们也应该了解和掌握,那么,医保知识的考试题目是什么呢?下面是为你整理的医保知识考试试卷,希望对你有用! 医保知识考试试卷填空题1.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具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特点。 2.基本医疗费用是指符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药品和项目,简称基本费用。 3.参保人员使用《山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外的 药品发生的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___均不予支付。 4. 参保患者到达住院科室,经主管医生人、证、卡核对后_______小时持医疗医保证到医保结算处进行审核登记,危重病人不超过_______日。 5.2013年签订的定点医疗协议中,无正当理由且未__________不在医院治疗者(即挂床),扣除医院质保金___________/人次。 6.药品费用占医疗总费用比例________。高于该比例的费用,定点医疗机构要承担高出部分的_________。 7.门诊急性疾病带药______量,慢性疾病______量,出院带药不

超过_______的原则给药。 8.目录外医疗费用应控制在住院参保人员医疗总费用的_____以内。 9.严格执行《山东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控制使用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要严格执行审批告知签字制度。住院期间不得开与住院疾病无关的药物。 10. 在校学生以学年为参保年度,缴费时间为_______________,享受待遇时间为当年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医保知识考试试卷选择题1.基本医疗保险的基本原则是:( ) A、合理检查 B、合理治疗 C、合理用药 D、多项检查 E、重复检查 2.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的医用材料费用有:( ) A、义齿 B、义眼 C、假肢 D、人工关节 E、药物支架 3.下列哪些行为属于违规行为:( ) A、挂床住院 B、冒名顶替C违规收费 D、推诿病人 E、伪造病历 4. 主管医师应向参保患者介绍基本医疗保障支付项目供患者选择,优先推荐 A、基本医疗 B、基本药物 C、适宜技术 5参保患者住院使用自费药品时应实行医疗保险自费知情同意书制度( )

医保政策培训计划

医保政策培训计划 篇一:医保政策培训计划 2011 年医保政策培训计划随着医疗保险不断发展,医疗保险制度不断的完善,为了使医疗保险更好地服务于大众,有效地保障各类人群基本医疗保险需求,促进参保人员合理利用卫生服务资源,促进医疗机构的公平竞争和社区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我院正积极探索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不断完善医疗保险政策,健全社区医疗保险服务管理机制,提升医疗保险管理服务能力,实现医疗保险的可持续发展。 一、培训方式 1、新员工上岗前医保基本培训。 2、整个医院计划进行的医保培训。 3、关键岗位和科室医保培训。 4、本科室专业医务人员所涉及的医保程序培训。 二、培训目标 1、全体医务人员基本了解医保政策,相关科室的工作人员能够熟悉医保政策并且更好的和病人沟通。 2、培训目的,转变观念,使新上岗的医务人员和在岗医务人员自觉、主动、愉快地适应医院医保工作模式。 3、深入理解和掌握角色行为规范,使全体医务人员全面知晓自己和每个人该做什么和怎么做。 4、培训时间一年二次(方式分别为:季度培训、平时培训) 。 5、培训方法:讲座、座谈交流、小组讨论等。 6、培训考核:季度考核、新上岗员工转正前考核、根据上级部门临时下达的培训任务。 三、培训内容:

1、医保参保人员范围: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非从业本县户籍的城镇居民(以下简称一类参保人员);其中持有《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并在领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期间人员 (以下简称二类参保人员); 中小学阶段的在校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幼儿园儿童)(以下简称三类参保人员)均可自愿参加居民医疗保险。 。2、个人缴费标准及待遇(见附一) 。 3、如何办理医保相关手续。 4、医保在规定医院就医规定。 5、关于门诊、住院起付标准及报销比例。 6、使用乙类药品及医用材料、进行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费用支付标准。 7、报销方式、手续、程序以及比例。 8、慢性病、重病人群人群的确认流程及待遇。 四、培训时间: (1)2011 年第一、三季度由医务科主持的培训座谈会 (2)2011 年第四季度 五、基本要求: 科室科主任、科护士长管理人员做好本科室培训记录,并做好科室医保存档 管理工作;每名参加培训的医务人员做好笔记和到会 签名;做好培训内容以及资料记录、逢培训时间值班人员,必须次日参加相 同内容培训。各科室培训人员培训后考核成绩达 90%以上。 全院医保知识培训考核 篇二:医院医保培训计划 医院医保(生育)保险政策培训计划为了更好的执行医保(生育)保险政策,熟悉各项相关规定和操作流程,特制定如下培训计划及宣传制度:

医保社保怎么办理

医保社保怎么办理 个人医保卡办理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本; 个人医保卡参保条件 一些城镇灵活就业人员,比如说自由工作者、个体户等等,这些人办理医保相对比较 简单,只需要带着相关资料去户口所在地的养老保险机构去办理即可。 对于失业人员必须要自行去参加医保,因为辞职或者离职之后,原单位就会立即终止 你的医保,终止时间超过三个月后你的医保就会自动取消。因而尽快到养老保险机构去办 理续交医保的手续才可以。 个人医保卡办理流程 1、准备好申报材料,比如说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寸照片一张、离职或辞职手续、户口本复印件、续保医保卡、病历。当然你如果没有的话,可以不提供,每个人的情况不 一样。 2、后去户口所在地的养老保险机构去领取社会保险财政补贴表,认真填写后上交, 并且把准备好的资料全部提交。 3、作人员会对你提供的资料进行一个审核,一般当天就能够结束,然后他们会开具 一个缴费单据。 4、据缴费单据上面的银行信息,你就可以每个月到那儿交你的保险了。如果你怕麻 烦的话可以办理一张银行卡,定期转账就好了,不用在跑银行了。 5、后你要凭着第一次缴费单去医保大厅领取你的医保卡,有些地方会有一本病历, 那本病历上贴有你的照片并且有钢印,你每次去看病的时候要带上即可。 6、后你每次定期往银行卡你转账即可,但是一定要记住,如果你超过三个月没有转账,你的医保卡就会被冻结了。 社会保障卡简称社保卡,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的集成电路卡。其是参保人参保缴费的身份凭证,是参保人享受 各种社保待遇、办理各项社保业务的重要凭证。我国社保条例规定,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后 必须及时办理社保卡。

医保知识试题与学习材料

医保知识试题与学习材料

北京医保知识学习材料 一、填空题: (1)、参保患者就诊时,接诊医务人员应审核患者的参保资质,认真进行身份和证件识别,按有关规定认真查验基本医疗患者的(社保卡)、工伤患者的(工伤证)和(社保卡)等就医凭证,发现就诊者与就医凭证身份不符时,应按(自费)结算,严禁冒名就医。 (2)、参保患者因行动不便,需要门诊代开药时,除了需要查验患者的就医凭证外,还要求审核患者的(身份证)和代开药人的(身份证),并登记备查。 (3)、参保病人出院带药原则上不得超过(7日)量,行动不便的可开(2周)量,故意拖延住院时间所增加的医疗费用(不予)支付,符合出院条件的参保人员拒绝出院的,应自通知其出院次日起,按(自费)病人处理。 (4)、定点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应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参保人员服务。 (5)、迁安医保患者输血或输白蛋白的指征是(手术)、(抢救),否则不予报销。 (6)、注射用骨瓜提取物的适应症(骨折)、(类风湿性关节炎)、(重度骨性关节炎)。 (7)、加压给氧仅限(手术)和(抢救)时使用,医保最高支付( 2 )小时费用。 (8)、乙方(即定点医院)被给予批评、(通报批评)、(黄牌警示)、(中断执行协议)及(解除协议)时将被甲方(即医保中心)记入医疗保险诚信管理系统。 (9)、复方甘草酸苷片及注射液的医保适应症为(急慢性肝损伤)。 (10)、本科室副主任医师参加的抢救,可以收取(小)抢救。(填大、中、小) 二、判断题 (1)、根据病情,一位患者需要同时拍摄胸片及腹片,可以同时收取2次数字化摄影。(F)(2)、行开放损伤清创术时,用了10块纱布,可按医保费用申报。(F ) (3)、医师给强直性脊柱炎、骨质疏松的参保患者开具来氟米特片口服。(F ) (4)、盐酸氨溴索注射液为甲类药品,用于雾化吸入时,因改变用药途径,医保基金不予支付。(T ) (5)、某医保患者手臂烧伤挂急诊号就诊,医师进行创面处理后给予开具头孢克肟0.1*32片( 8片/盒)0.2,bid。( F ) (6)、某医保患者右臀部有一表浅肿物,考虑皮脂腺囊肿可能性大,进行手术切除,医师收取肿

第三章 基本医疗保险

第三章基本医疗保险 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四条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五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三十一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管理服务的需要,可以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医疗机构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 第三十二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医保卡遗失了该怎么办,补办手续有哪些

遇到劳动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038593147.html, 医保卡遗失了该怎么办,补办手续有哪些 如果是在居委会办理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者是在农村办理的农保,那么需要先到居委会或者村委会出具医保卡遗失证明(一般在证明里面注明本人基本信息以及医保卡的序号、户号和个人号),然后拿该证明,同时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到当地的便民服务中心或者直接到医保中心去申请补办医保卡。 医保卡丢了怎么办?如果是单位里统一保的职工医疗保险,那么一般情况下是由单位里负责这一块的工作人员帮职工办理补办手续的,我们这边是由财务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负责办理,一般不会由职工个人办理。 如果是学生在学校里办理的医疗保险,医疗卡遗失的时候,可以咨询辅导员或者班主任,向学校申请补办手续,一般情况下也是由学校统一补办,有些学校的医保卡和银行卡是互通的,也可以在学校出具证明以后有学生个人向银行挂失补办。 补办医保卡需要哪些材料?医保卡补办流程是什么?

医保卡遗失是件很麻烦的事情,虽然说丢东西难免,但是建议还是别丢医保卡。另外就是有些人不好好保护医保卡,造成医保卡损坏需要补办的。那一旦医保卡丢失或者损坏后该如何补办呢?下面是医保卡丢失后补办流程,从挂失到补办,需要的手续都在。 医保卡挂失途径: 一.社会保障卡的电话挂失 1、遗失社会保障卡后,可拨打80698503电话挂失。 2、电话挂失时,必须提供挂失人的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单位名称。 3、电话挂失确认后,在24小时内通过医保网络停止该卡的结算功能。 4、电话挂失后,挂失人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办理书面挂失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书面挂失手续的,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恢复原社会保障卡的结算功能。 二. 社会保障卡的书面挂失

医保小知识

医保小知识 1住院,出院流程 医生填写住院票——住院处登记住院并复印身份证或医保卡——回病房找医生或护士填写身份核定表,护士站采集照片和指纹并在身份核定表盖章(身份信息多条的都要比对)——医保科登记医保信息 出院流程患者表示出院意向时,告知患者索取出院记录并向护士站办理出院,护士站将患者办理出院后再让患者上医保科结算。 转诊 任城居民和济宁各县居民,直接到三级医院就诊报销比例为35%-45%,在二级医院就诊或住院后再到三级医院就诊才可以转诊,转诊后按45%-55%报销,转诊由二级医院办理,我院无法办理 职工转诊:只有兖矿职工,梁山职工需要转诊才能登记医保 急诊视同转诊(只有居民才办理) 居民急诊入院的,由接诊医生做出判断是否为急诊,并由医生持患者住院票、住院记录、证明急诊病情的材料(检验结果、报告、体温单等)到医保 科上传。请勿让患者来回跑路咨询,急诊 由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界定的急诊范围才算急诊,不是在急诊科就诊的或120入院的就算急诊 异地备案 山东省内,济宁市以外的职工、居民都要向当地医保处备案才能登记医保, 省外职工、居民除了向当地医保处备案外,还要有 带照片的社保卡才能登记医保, 医保科需要读卡 分解住院:本院出院不超过16天住院的属于分解住院,急诊入院的除外,急诊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界定的急诊范围才算急诊 6、住院前门诊费用报销: 职工的:门诊前三天合理检查费,口服药不报销 居民的:住院当天急诊费用,急诊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界定的急诊范围才算急诊,并提前给患者出具急诊病历 2、各种急性出血; 3、各种急性炎症伴有高热者(T38℃以上); 4、各种原因所致休克; 5、各种急性意外伤(不含交通事故及打架斗殴致伤); 6、各种急性意外中毒; 7、急性心力衰竭、心肌梗塞、心律失常; 8、急腹症; 9、急性尿道疾患、尿闭、血尿、急性肾功能衰竭; 10、高血压脑病、脑血管意外; 11、昏迷、抽搐、癫痫发作; 12、急产、难产、难免流产、产前及产后大出血; 13、急性变态反应疾病。

医保培训记录

医保培训记录

医保培训记录

培训内容 (重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一、定点零售药店审查和确定的原则是 1、保证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的品种和质量; 2、引入竞争机制,合理控制药品服务成本; 3、布局合理,方便参保人员购药和便于管理。 二、定点零售药店具备以下资格与条件: 1、持有《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药品经营企业合格证》和《营业执照》,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年检合格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法规,有健全和完善的药品质量保证制度,能确保供药安全、有效和服务质量; 三严格执行国家、重庆市规定的药品价格政策,经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 四具备及时供应基本医疗保险用药、24小时提供服务的能力; 五能保证营业时间内至少一名药师在岗,营业人员需经地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培训合格; 六严格执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关政策规,有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和设备。 七、外配处方必须由定点医疗机构医师开具,有医师签名和定点医疗机构盖章。处方要有药师审核签字,并保存2年以上以备核查。 八、定点零售药店应明确专兼职管理人员,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共同做好各项管理工作。要认真核实参保人员身份,对参保人员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药费的药品清单要分别管理,单独建帐。九、定点零售药店定期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结算费用。医疗保险机构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定点零售药店的服务情况和费用进行检查和审核,对违反规定的费用,不予支付。 十、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实行年审制度。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会同统筹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定点零售药店的定点资格、服务质量、违纪违规情况等进行审查。

基本医疗保险知识培训要点

《基本医疗保险知识培训要点》 ——开封市中医院-医保科臧华夫 2016-10-09 一、门诊重症慢性病-疾病谱

二、医保相关法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摘要】

(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三章基本医疗保险 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四条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五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公司帮买五险一金除了可以拿医保卡还有什么卡

公司帮买五险一金除了可以拿医保卡还 有什么卡 题要 “五险”包括医疗,养老,失业,生育,工伤这五类,其实,目前大多数城市已经将这五种卡融合在一起成为社保卡。“一金”是指公积金,办理公积金时会发给职工一张公积金联名卡。 很多职工,尤其是刚入职的新员工,公司帮买了五险一金后,拿到一个医保卡,不禁会问▲公司帮买五险一金除了可以拿医保卡还有什么卡。“五险”包括医疗,养老,失业,生育,工伤这五类,其实,目前大多数城市已经将这五种卡融合在一起成为社保卡。“一金”是指公积金,办理公积金时会发给职工一张公积金联名卡。下面小编为您介绍一下这两种卡的基本知识。 ▲一、社保卡 社会保障卡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是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中国人民银行统一标准制作,可在全国通用,主要应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政府社会管理及公共服务的集成电路卡。 社会保障卡卡面和卡内均记载持卡人姓名、性别、公民

身份号码等基本信息,卡内标识了持卡人的个人状态(就业、失业、退休等),可以记录持卡人社会保险缴费情况、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信息、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信息、职业资格和技能、就业经历、工伤及职业病伤残程度等。社会保障卡是劳动者在劳动保障领域办事的电子凭证。 持卡人可以凭卡就医,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算;可以凭卡办理养老保险事务;可以凭卡到相关部门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手续,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参加就业培训;可以凭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和申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等。 此外,社会保障卡还是握在劳动者手中开启与系统联络之门的钥匙,凭借这把钥匙,持卡人可以上网查询信息,将来还可以在网上办理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正在推行社保 一卡通,部署扩展社会保障卡应用领域的工作。为此,该部发布了《关于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的通知》。加载金融功能后的社会保障卡在具有信息记录、信息查询、业务办理等功能的同时,还可作为银行卡使用,具有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等金融功能。以便促进金融服务民生,方便群众享受社保待遇和金融服务。 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的金融应用为人民币借记 应用,暂不支持贷记功能。该卡卡片介质一般为接触式芯片卡,但也有银行发行介质为接触+非接触的双界面卡的社会

必看,医保卡办不出来以下原因

医保卡办不出来有以下原因: 1.本地农合已制卡。 2.居民医保已制卡 (1)农合已制卡的就是说明你在生源地的新型农村医疗保险中心已制卡,若手中已领到卡(一般在村委会或所在区新农合领取),需再到新农合打一张停保证明,将卡与证明一起带至本中心基金科处理。若手中还未领到卡,一种方法是等农保那边出卡,(若需急用)还有一种方法是把未到手的这张卡挂失,再花25块钱到窗口补办一张,大概需要一个多月的时间,无需在到医保中心处理,(窗口电话:2820225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荔城大道凤凰百货对面中国银行旁边),若以后医保中心可以处理农保这部分卡的话,再通知大家 (2)居民医保已制卡说明已参加了居民保并已制卡,这部分人需要到所在居委会或医保中心居民科领卡,若领到卡需持卡到所在区医保中心居民科处理。 3.信息比对失败,同一批材料有的人先制卡有的人却无卡,原因就是一方面是照片不符 合规定,制卡部电脑无法扫描,还有就是身份证比对失败,需要再交材料,最后就是社保卡是分批次出来的,所以同个公司不同的人制卡进度就会出现异同 目前医保、农保、居民保所制的卡为同一张卡,一个人只能有一张,农保做了医保就无法制做,系统都会有记录,第一张卡都是免费的,若丢失需要补办的话就需要自己去窗口补办了(具体可咨询2820225 2850873 2283518)补办所需材料:一寸白底彩照一张、身份证原价及复印件、农商银行挂失单(挂失单可到莆田市内随便一家农商银行领取,向其表明新的社保卡已丢失,需补办) 4.异地医保已制卡,部分职工在其他省市制过一张社保卡,如果已在莆田参加了职工医疗保险,需将异地社保卡注销(打电话咨询原制卡地医保中心处理),再送制卡材料至所参保的医保中心,再制一张莆田市的社会保障卡。 5.若职工未领到社保卡就离职,并且单位将其减员,制卡部在你减员之后去提取信息,系统无法查询此人,卡就无法制作,只有到新到位重新申请制作,反之,在减员之就可制卡,这样就会出现卡分发到原单位的现象 目前中心已停止受理制作临时医保卡(旧的医保卡),排除农合已制卡部分人员,职工医保已参保,首次社保卡还未制作完成,(若需急用)可到窗口直接办理,但此卡无银行功能如现金存取、转帐等金融功能,正常情况下并不影响医保功能的使用。 总之有急需用卡的情况都需至北磨制卡窗口处理 附: 莆田市各新型农村医疗服务中心联系方式: 仙游县新农合:8599302 荔城区新农合:2211153 城厢区新农合:2626101 涵江区新农合:3567896 秀屿区新农合:5850218 莆田市各医保中心联系方式: 莆田市医保中心:2620118 仙游县医保中心:6736268 荔城区医保中心:2283518 城厢区医保中心:2332215 涵江区医保中心:3398036

医疗保险基本知识(一)

医疗保险基本知识(一) 市直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医疗磁卡)须知 个人帐户(医疗磁卡)的组成 个人帐户金包括职工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的全部和用人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的一部分。具体按下列比例记入:在职职工,35周岁以下的,按本人缴费工资的3.5%记入;35(含35周岁)至45周岁以下的,按4%记入;45(含45周岁)至退休的,按4.5%记入。退休人员,75周岁以下的,按本人养老金的6%记入;75岁(含75周岁)以上的按7%记入。个人帐户的本金和利息归个人所有,可以结转和继承。 一个医疗年度医疗磁卡上的金额 结算公式为:月缴费工资(养老金)×相应年龄的划入比例×12个月 医疗磁卡上的钱如何划入及划入时间 财政代发工资单位的参保人员按季度划入,每季度初第一个月月底前划入;其他按规定时间足额缴费单位的参保人员每月月底前划入;不能按规定时间缴费的,单位缴费后15日内划入。 医疗磁卡可以用于的医疗消费 个人账户上的钱只能用于参保人员在定点医院、门诊或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诊疗或在定点医院住院治疗时发生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禁止提取现金,禁止用于购买医疗保障以外的如保健品,洗涤用品等消费支出。 医疗磁卡的办理和查询 参保人员医疗磁卡由用人单位统一到市工商银行银行卡业务部办理。发生丢失或损坏,可持本人身份证到市工商银行挂失、补办。个人帐号金额查询可拨打电话8253800、95588或8008607009查询核对,也可到工商银行泰安市分行任意一家营业网点查询、打印近三个月的个人账户收入、支出、余额情况进行核对。 咨询电话:6999978 基本医疗保险知识(二) 市直基本医疗保险 门诊特殊病种鉴定标准 (一)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肾、眼、神经并发症之一) 确诊糖尿病:空腹血糖≥7.0mmol/L和餐后2小时血糖≥11.1mmol/L,或者连续两次空腹血糖≥7.0mmol/L,或者连续两次随机血糖≥11.1mmol/L。并有下列并发症之一。

医保基本情况

缴费年限 医疗保险以灵活就业人员按现行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达到退休年龄时,男性参保人员缴费年限要满30年,女性参保人员缴费年限要满25年。未达到规定的缴纳医疗保险年限,退休时可以一次性清算。 与养老保险不同,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在达到退休年龄时一定要缴够男25-30年,女20-25年(地区不同,规定有别),才可以在退休以后继续享受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如果在达到退休年龄时,未能达到规定的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按现行规定,可以在退休前一次性补足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2] 2计算方法 实际缴费年限的计算 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后,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据实记载职工的缴费年限。其中,用人单位中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暂停记载其职工缴费年限,原缴费年限予以保留;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职工缴费年限前后合并计算; 职工因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原因中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暂停记载其缴费年限,但职工原缴费年限予以保留;个人按规定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重新就业后用人单位和职工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其缴费年限前后合并计算;《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前己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不计算个人实际缴费年限。 视同缴费年限的计算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由财政供给的事业单位的职工在《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前的工作年限,可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职工和外商投资企业中方职工1993年12月31日以前的连续工龄以及1994年1月1日至《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前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可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 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1995年6月30日以前的连续工龄以及1995年7月1日至《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前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可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私营企业职工、城镇个体经济从业人员1996年7月1日至《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前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可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职工原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及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工作期间的连续工龄或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或原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由财政供给的事业单位工作期间的工作年限,可以按照上述有关规定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 城区街道所属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1998年6月30日以前的连续工龄以及1998年7月1日至《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前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可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军人退出现役后,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其退役前的军龄可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从地方直接招收的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服役前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均可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 (三)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应予计算和不予计算的缴费年限。 (四)职工的连续工龄和工作年限的具体认定,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后退休的职工,退休时男性缴费年限累计不满30年,女性缴费年限累计不满25年,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规定一次性补足医疗保险费的,可认定为缴费年限届满。 一次性补足基本医疗保险费计算公式为:一次性缴费金额=缴费基数x10%x[(1+8%)n-1]/8%。其中,n=30年(25年)--职工累计缴费年限,10%为缴费比例,8%为每年缴费递增率。 缴费递增率可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相应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审核认定。

如何办理医保卡定点具体操作方法

如何办理医保卡定点具体操作方法 医保定点医院是指社保部门公布所管辖区域内的具有社保医疗资格的医院名单,参保人根据所公布的名单,选定自己就医的医院,然后社保部门审核合格后,发给参加医保人员医保卡,凭医保卡到指定的医院去就医,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否则不能报销医疗医院分为甲类医院和乙类医院。甲类医院又分为一等,二等,三等。一般情况下,医保定点医院每人可以选择4个,其中包括1个必选的社区医院。 (1)在定点医院就医的时出示医保卡证明参保身份和挂号,个人不需要先支付再报销,直接便可由医保和医院结算该医保报销的部分,只有在结帐的时候,自付的部分由自己用医保卡余额或者现金支付。 (2)住院报销的时候,有个起付线(起付标准一般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也就是说起付线的钱需要自己支付,超过起付线的部分才能根据当地医保的规定报销,报销比例各地是不一样的,并且不同的医院和不同的项目也是不一样的,大概80%,详细的可以去当地劳动保障网上了解。 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须具备的条件: 1、符合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2、符合医疗机构评审标准 A、制定并执行卫生局医疗质量管理标准的常见病诊; B、有药品、医用设备、医用材料、医疗统计、病案管理、财务等管理制度; 4、严格执行国家及本市物价部门制定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收费标准、并经物价部门检查合格。

5、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有关政策规定,建立与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及专用设备。 A、根据业务量配备合理数量的专(兼)职管理人员,并行主管院长负责的医疗保险办公室; C、及时准确提供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的有关资料和报表: D、执行医疗保险的医疗费用结算办法; E、参加医疗保险药品管理的监测网。 定点医疗机构的申请及办理程序: 由医疗机构自愿申请,所属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初审,市里进行复审。经复审合格的医疗机构可取得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资格,并由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与取得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签订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 申请定点医疗机构的办理期限:

医保知识考试试题库

工伤保险 一、单项选择 1. 一至四级工伤职工应当缴纳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A) A、伤残津贴 B、职工工资 C、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D、单位平均工资 2. 工亡职工子女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 A、未满16周岁 B、未满18周岁 C、未满14周岁 D、为完成学业的 3、7. 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加发( A )。: A、50% B、25% C、75% D、40% 4、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可按月领取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A) A、50% 、40%、30% B、60% 、50%、40% C、50% 、45%、40% D、70% 、50%、30% 5. 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每减少1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B )。 A.10% B.20% C.30% D.40% 6. 职工因工死亡,其供养亲属享受抚恤金待遇的资格,按(A)核定

A.职工因工死亡时的条件 B.工伤认定时的条件 C、职工家庭情况 D、职工社会关系情况 7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凭住院发票按天数实行定额补助,补助标准为:烟台市境内每人每天( )、境外每人每天( )。(B) A.10元、15元 B.15元、20元 C.10元、20元 D.15元、15元 二、多项选择 1. 根据鲁政发【2011】25号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ABCD) A、7级13 个月 B、8级10个月 C、9级7 个月 D、10级4个月 2.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ABCD) A、7级20个月B8级16个月C、9级12月D、10级8个月 3、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5级、6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BC) A、5级伤残为17个月的本人工资 B、6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C 、5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基本医疗保险知识问答

基本医疗保险知识问答 一、基本医疗保险如何缴费 基本医疗保险费实行员工和企业双方负担、共同缴纳的原则,其中员工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再加3元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企业按全部员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10%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员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北京市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一年北京市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工资基数;员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北京市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作为缴费工资基数,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参加医保后如何看病就医 1、在北京市看病就医时 需同时携带本人社会保障卡(简称社保卡)和医疗保险手册(即蓝本),到本人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或到北京市定点药店购药)。 结算时,员工只需支付本人应负担的医疗费,其余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实时结算。 本人所选定点医疗机构未开通刷卡结算的,需要本人先垫付所有医疗费用,治疗结束后,将有关票据交由公司进行手工报销

。在已开通持卡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未提供社保卡的,所发生费用由本人全额负担,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2、在北京市看病就医时,可选择医院范围包括: ①医保手册记载的本人定点医疗机构; ②北京市定点中医医院; ③北京市定点专科医院; ④北京市A类医院(19家)。 北京市定点中医医院、定点专科医院的有关信息,员工可以登陆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平台(https://www.360docs.net/doc/038593147.html,/LDJAPP/search/ddyy/index.jsp)进行查询。 北京市A类医院名单

3、在异地医院看病就医时 员工在北京市以外地区看病就医(含门诊、住院)时,应注意: ①只能到本人医保手册记载的“异地医院一”、“异地医院二”两家医疗机构就医,否则医疗费用个人全额负担; ②不需携带医保手册,但应向医院说明本人已参加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要求医院尽量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服务目录和服务设施目录(详见办公网人力资源部部门专区)进行诊治,减少个人负担; ③治疗结束后,将有关票据交由公司进行手工报销。 4、急诊就医时 出现急诊情况时,员工可到当地任意一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病情稳定后应转入本人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治疗结束后,将有关票据交由公司进行手工报销。 注意:急诊时,诊断证明书应开具为“急诊诊断证明”,票据、明细、处方等单据应加盖医疗机构的“急诊专用章”。 三、手工报销的起付线是多少 1、门诊费用 门诊费用的起付线是1800元,即员工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每年1月1日—12月31日),门诊医疗费用累计超过1800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