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经大学二级学院与部门创收管理办法

南京财经大学二级学院与部门创收管理办法
南京财经大学二级学院与部门创收管理办法

南京财经大学二级学院与部门创收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6-04-06 访问次数:1045

南财大校字[2016]17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对所属各二级学院及职能单位创

收经费的管理,防范财务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规范我校财务管理工作,根据《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精神以及上级审计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务处是学校部门创收经费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依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南京财经大学财务管理办法》,统一管理学校各单位的创收收支。

第三条各单位开展各项创收活动须遵守以下原则:

1. 遵纪守法原则。所有创收活动须在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许可的范围内进行,不得损害学校声誉;不得违法违规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开展“学生活动”为名进行创收;不能盗用学校或本部门名义对外从事创收活动;不得委托、委派聘请任何中介组织参与招生工作;各单位不得私自开立银行账户、不得私刻印章。

2.保证教学原则。各二级学院(部)必须突出正常教学及管理工作的中心地位,所有创收活动不得与学校正常教学和管理工作发生冲突,不得互争资源。

3.民主管理原则。各单位的创收应是集体行为,而不是个人活动,有创收活动的院(部)和职能部门必须成立创收领导小组,由单位负

责人、办公室成员和教职工代表参加,负责创收活动的全面、全过程管理。

4.内部控制原则。从事创收活动的各单位均须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制定创收资金的分配和使用办法须经全体教职工大会或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同时报财务处和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备案。

5.资产完整原则。创收活动除了支出必要的成本费用外,还须配合管理部门,共同维护学校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创收单位和学校有关资源管理部门对创收使用的学校资产,如计算机、教室、体育场馆、图书馆、校园环境等共同负有维护、维持、保养等责任;未经学校授权,任何部门不得将学校资产进行资产性经营,包括租赁、对外承包等。

6.手续完备原则。所有创收活动,必须办理申请批准手续,使用学校资源的还须向资源管理部门报备;二级院系部对外签署的所有合同、协议报学校审批后方得生效实施;须报物价部门备案的对内对外收费项目,创收单位先向学校财务处提出报告和收费方案,由财务处报请物价部门审批或备案后再行创收。

7.税赋代扣原则。各创收单位所取得的收入,按照国家规定应上缴的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由财务部门代扣代缴,各单位应据实填报有关收入分配情况,不得瞒报、少报和不报,不得转移收入、以支出充抵收入。

8.责任主体原则。各创收单位是其创收活动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创收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负总责;各创收单位要明

确和落实内部各项经济责任、管理责任和廉政责任,保证创收活动及其相关的财务运行的合规、安全、稳定。因开展创收活动对正常教学产生冲击和影响,创收活动及其管理工作出现疏漏、差错、纠纷、引发事故或案件,要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9.财务规范原则。各创收单位的收支必须遵守财经法规、政策和学校财务制度,使用税务部门或从财务处领取的合法票据,不得自制或私自购买收费票据;严禁委托其他单位收取以我校名义颁发文凭或培训证书的各类办班收入、绕开学校监管;严禁私设小金库;严禁坐支或冒名领取;严禁公款私存、私物公报;严禁截留、私分收入。

10.预算管理原则。各单位对创收收支实行预算管理,每年年初应编制部门创收收支预算,年末对本部门基金及使用情况进行决算总结并书面上报财务处。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创收经费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同时应指定专人协管部门的财务工作。

第二章收入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的收入是指除校内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以外的所有创收的学院及职能部门,在开展正常教学科研工作和管理业务以外,利用学校的有形和无形资产(资源)依法合规从事的有偿性教学、资产使用和智力服务等活动取得的创收收入。主要包括:

1.利用学校资源有偿举办各种非学历教育的培训班、研讨班、学习班、国际合作项目等取得的收入。各种非学历教育培训项目由继续教育管理处扎口管理,实行备案制度。

2.经学校批准举办的自考、自考特色班、专接本等取得的招生报名费收入、学费收入、专接本学费收入等;

3.经批准利用学校资源(包括无形资产)为社会和个人提供的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转让科技成果收入、对内服务(代办)收费收入等;

4.有组织地开展审计、会计、金融、法律、财税、信息咨询及相关形式取得服务收入等。

第五条各创收单位努力拓宽办学口径,顺应市场个性化需求,面向社会积极开展多元化的高端培训。

第六条校内各部门不得将职责范围内的服务工作列入有偿

服务范围;创收单位必须区分学校资金与创收资金的界限,不得以任何形式把学校预算统一拨付的资金转作创收收入。

第七条各单位的创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遵循“先收后支”的原则,所有创收收入均须在规定时间内、足额上缴学校财务大账,再根据本办法的各项分配比例按预算开支。

第三章分配及支出管理

第八条创收单位的收入分配,应兼顾学校、集体、个人三方面利益,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保证学校资产的保值增值和有利于调动教职员工的积极性。

第九条各单位的创收收入(不含代办代缴的费用,如代收报名费、住宿费、考试费、教材资料费等以及单独计列的学校资源使用费等)按以下比例上缴学校管理费:

1.面向校外人员举办各种非学历教育培训班、研讨班、学习班等按其总收入的10%上缴学校。

2.面向校外人员举办各种高层次培训班、国际合作项目等按其总收入的5%上缴学校。

3.经批准举办的全日制自考班、自考特色班等取得的自考办班收入,按学费收入总额的30%上缴;专接本学费收入,按收入总额的20%上缴。

4.经批准利用学校资源(包括无形资产)为社会和个人提供的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科技成果转让收入,按收入的40%上缴学校。

5.经批准利用学校资源(包括无形资产)为学生或教职工提供有偿服务取得对内服务(不含代办费)收费收入、外单位资助的技术服务费、赞助费等,按收入的80%上交学校。

6.对外从事审计、会计、金融、法律、财税、信息咨询及相关形式的创收,其创收收入的10%上缴学校,如使用学校有形资源的,必须向学校支付资源使用费。

第十条各教学学院的创收收入在扣除上缴学校管理费后,主要用于支付服务和办班成本,提高本学院教学科研条件的改善性支出、学院事业内涵发展支出、支持学生第二课堂活动支出和符合规定的奖励、福利等支出。不得用于投资和出借给他人使用。

服务和办班成本是指各教学学院列支的与服务和办班直接相关的支出,主要包括任课教师酬金、相关工作人员工资、监考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

各学院要严格测算服务和办班成本,严格控制和合理开支服务和办班支出,列报各项支出时不得提供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资料,不得编造用途套取现金。

第十一条各教学学院的创收收入在扣除上缴学校管理费和

支付服务和办班成本后的结余资金,由学院按照总量控制、预算管理、比例适当、量入为出的要求进行分配和使用。结余资金分配和使用的范围包括:

(一)改善性支出。主要用于改善本学院教学、科研条件,如用于购置教学、科研用仪器设备及各种应用软件;用于教学、科研场所的维修、改造等。

(二)学院事业内涵发展支出。主要用于学院教学、科研等各项事业的发展,如用于学科建设、课程建设、学术交流、教师进修、科研项目配套等。

(三)支持学生第二课堂活动支出。各教学学院应视条件安排一定数额的创收资金用于支持本学院学生(包括本科生和研究生)第二课堂活动的支出。

上述三项支出原则上不应低于结余资金总额的50%。其中:购置教学、科研用仪器设备形成固定资产的,应到国有资产管理处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涉及大额或批量采购事项的须遵守并执行《南京财经大学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四)各种奖励、福利支出。主要用于对职工的各种教学、科研奖励等。该项支出原则上不应高于结余资金总额的40%。发放教学、

科研奖励应在年度考核结束时结合学院奖励性绩效工资二次分配方法,连同学校打包下拨的资金和学院自有资金作为奖励性绩效进行发放(注:学院平时不得任意发放使用)。资金使用时应有相应的奖励办法及二级教代会会议决议。

(五)其他支出。主要用于支付合理的业务费、日常办公经费、误餐补贴、职工困难补助等。该项支出原则上不应高于结余部分的10%。

第十二条非教学学院形成的部门创收主要用于弥补预算资金不足部分的日常办公经费、合理的误餐补贴、职工困难补助等。其余部分作为部门的设备保养维护费、管理费等。

第十三条各部门支付应属于创收活动的成本支出,一律不得在学校安排的预算经费中列支。

第十四条各部门应加强创收经费的预、决算管理,并制定相应的分配和使用办法。大额资金(具体数额由各部门自行确定,原则上以3万元为限)的支出时,须由部门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须有会议记录)。

第十五条创收单位发生撤并,应由学校成立清算小组进行财务清算。清算后按新体制进行财务管理。创收单位的合并清算由学校组织审计处、财务处等相关部门协同进行。自宣布撤销之日起,被撤并单位其财务支出应停止,不得突击花钱,财务上的未决事宜由学校清算小组协调解决。

第十六条对在资金管理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对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并依据事实和情节进行处理。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所有二级学院(部)和有创收收入的部门和单位。继续教育学院、后勤服务中心、资产经营公司等校内独立核算单位创收及分配方案另行制定。本办法未尽的其他新增创收活动将另行制定管理规定。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财务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南京财经大学二级学院部门基金管理办法》(南财大校字[2012]21号)同时废止。

【项目管理】钉钉考勤相关管理规定

钉钉考勤有关管理规定 公司所属各单位: 为加强钉钉软件对员工出勤、请销假的管理,促进项目员工考勤管理规范化,现就钉钉注册、考勤和请销假有关要求重申如下: 1、明确负责人:各单位党(工)委书记(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未配备党(工)委书记的,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办公室主任为具体业务负责人,同时明确一名具体业务人员为钉钉管理员,负责钉钉后台运行与管理。4月1日前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2、员工注册钉钉手机号码应与协同办公平台一致,如更换手机号码,须重新注册,激活,并及时通知本单位钉钉管理员进行考勤组调整。如因未及时告知,导致打卡错误的,按旷工处理。 3、考勤时间: (1)机关执行标准工时制, 工作日每天上下班打卡各一次 上午08:30前上班打卡有效,超时记为迟到。 下午17:00后下班打卡有效,提前记为早退。 公差期间需打卡,每天一次,打卡时间不限。 (2)管理部(项目部)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制 可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和工程项目管理要求,自行决定考勤班次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考勤班次如下:A 每天规定时间早晚两次打卡;B每天不定时间打卡一次。因项目部施工现场限制,可根据项目部工区分布,设置

多个有效考勤地点,方便职工打卡。 (3)因员工原因遗忘打卡,且本人正常出勤,应在当天告知钉钉管理员,按照请销假流程进行补卡审批。由钉钉管理员最后补卡,未正常打卡,未在有效时间内补卡的,三次视为旷工一天。 4、除公差外,其余假期均不需打卡,未进行公差流程审批的外勤,均视为无效出勤。公差、休假流程见附表1。无论是否需要报销路费,公差、休假均应进行请销假流程。未经请销假流程批准而离开单位、无正常有效打卡记录情况均视为旷工,停发工资,停缴社保,旷工超过15天,单位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5、如公差、休假计划有变,行程延长时,可重新提起请销假审批流程,延长天数。行程缩短时,应须告知本单位钉钉系统管理员,由系统管理员将已批准的公差、休假审批单取消,重新发起流程审批。费用报销时须将审批单(行程延长的应打印两份)进行打印,作为报销附件。如车票与出差日期不符的,不予审核报销车票。 6、各类假期需严格按照集团公司人资(2016)##号:《########员工休假管理办法》规定执行。请病假需附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诊断证明图片,病假结束需附医院出院证明。 7、内部人员调动的考勤,调动人员需在5日内完成调动,调入调出单位劳资员在接到公司调令后,及时通知人员进行工作交接。无特殊理由,超过5日未到调入单位报到的,视为旷工。 8、助勤人员的考勤由助勤所在单位负责,执行助勤单位的考勤打卡规定。机关派驻所属单位的工作组成员,助勤当日纳入派驻单位考勤组管理。 9、钉钉考勤打卡情况作为核计员工工资薪酬依据。对没有打卡记录,无有效考勤依据的员工不能核发工资,出现一次违规,业务经办人给予警告处分,出现两次违规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10、钉钉系统已录入人员,各单位管理员无权自行从本单位删除,接到公司调令后,通知公司钉钉系统管理人员完成单位调整。

机关考勤管理办法

机关考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机关工作效率,树立机关良好的工作作风,保障公司机关各项工作有序进行。根据国家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结合公司机关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员工考勤包括对员工上、下班、休假等情况进行考核。上、下班考勤包括迟到、早退、旷工等;休假包括事假、病假、工伤假、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丧假。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机关。下属单位可参照执行也可另行规定,但要严格考勤纪律。 第二章考勤管理 第四条工作时间 机关的标准工作时间为: 上午:8:00-11:40;下午:14:30-18:00; 第五条考勤方式 公司机关考勤以考勤机指纹登记为主,人工不定期抽检考勤辅助相结合。 第六条指纹登记 员工在上、下班,外出办事、外出返回均应进行指纹登记。外出办事原则上不准耽误下一次上班时间的指纹登记。 第七条指纹登记时间

上午上班指纹登记时间:7:10-8:10; 上午下班指纹登记时间: 11:30-12:00; 下午上班指纹登记时间:13:40-14:40; 下午下班指纹登记时间: 17:50-18:00; 第八条上、下班纪律 超过工作时间10分钟未到属于迟到,提前10分钟离岗属于早退。 第九条外出纪律 员工因工外出办事时,须向本部门主管以上请示,主管不在值时,须向公司分管领导请示。无法在下班时间赶回签退的,应在事后填写《员工外出汇报单》。 员工因私外出办事时,须向机关分管领导请假,并填写请假条。一个月内请假时间超过1个工作日的,扣减一天考勤。 第十条请假纪律 员工出差、休假,必须履行相关程序和手续。 1、员工出差前,须填写《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审批表》到人力资源部备案。 2、员工请事假、病假、工伤假、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丧假,须填写《员工请(销)假审批表》,经批准后,假期方为有效,否则视为旷工。 3、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来不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或其它方式迅速向本部门部长级请假,返回公司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以迟到或旷工论。 第十一条违反考勤管理纪律的处理 1、员工违反考勤管理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属于轻微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一次,给予罚款50元的处罚。 (1)、当月迟到早退达三次,或当月累计迟到早退时间达20分钟。 (2)、当月擅自离岗达三次,或当月累计擅自离岗时间达20分钟。 2、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属于一般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一次,给予

考勤管理制度.(2020最新)

考勤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二、管理规定 1.工作制度 ①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7:00 2.打卡制度 ①公司实行上、下班打卡签到制度。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 ②打卡次数:一日两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③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④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应填写《外出登记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起止时间。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因停电、卡钟(工卡)故障未打卡的员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时到人事部门考勤处填写《未打卡补签申请表》,由直接主管签字

证明当日的出勤状况,报经理、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月底由部门考勤员据此上报考勤。上述情况考勤由各部门或分公司和项目文员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管理。 3.加班管理 ①定义: 加班是指员工在节假日或公司规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况。 加点是指员工在正常班次内已保质保量完成额定工作之后,为完成领导安排的额外工作或超前性工作而延长工作时间的情况。 本规定中所指的“加班”,包括以上加班、加点两种情况。员工在完成计划工作目标过程中,因个人原因而产生的加班加点不作为加班,因增加非计划内工作且必须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时,可申请加班,加班的最终审批权为公司总经理,否则为无效加班。 ②加班申报及补偿规定 公司提倡员工提高工作效率,不允许因低效及能力原因完不成本岗位工作。 A.现场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的加班应严格控制,各部门应按月工时标准,合理安排工作班次。部门经理要严格审批员工排班表,保证员工有效工时达到要求。凡是达到月工时标准的,应扣减员工本人的存休或工资;对超出月工时标准的,应说明理由,报主经理和人力资源部审批。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和请销假管理办法(试行)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和 请销假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的管理,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人员考勤管理,维护机关事业单位良好工作秩序,打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和《贵州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赫章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和请销假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条工作人员严格执行考勤管理和请销假制度。干部职工因病因事请假,必须履行请销假手续。请销假坚持事先请假、事后销假、分级负责、严格管理、严格程序和按管理权限审批的原则。工作人员请病假的,必须是因病无法坚持正常上班的方可请假,请假期限根据实际病情确定。私事应尽量安排在双休日和节假日办理,如无特殊情况,上班时间不准随意请事假。请假原则上以书面请假为准(请假条必须注明请假事由、请假起止时间,按程序报经相关领导签字同意后才能生效),特殊紧急情况来不及书面请假的,应通过手机短信请假,得到同意请假的回信后视为批准,但事后要补办书面请假手续。请病假达一个月以上的,要提供县级以上公立医院疾病证明书及治疗发票复印件(原件须

同时送审,经医生签名和医院盖章方有效)。若遇特殊情况超假的,应办理续假手续。请假期满返回工作岗位后,要及时办理销假手续。对于既无正当理由,又未办理续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口头、电话请假的一律无效。 第三条干部职工一年内请病假累计超过2个月或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的,取消年终评先选优的资格。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 第五条本办法由县纪检监察、组织、人社、财政、卫生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请假审批程序 第六条请假审批程序 (一)正科级领导干部请假3天(含3天)以内并在县内的,县直部门的向县分管领导请假获准,乡(镇)的向县委常委、组织部长请假获准,并向县委书记汇报;3天以上并在县内的,向县委书记请假获准;离开县域的,一律向县委书记请假获准。属政府工作部门主要领导或乡(镇)长的在向县委书记请假的同时向县长汇报。 (二)副科级领导干部请假3天以内(含3天)的由本单位主要领导审批;连续请假3天以上7天以内(含7天)的,县直单位的报经县级对应分管领导审批,乡(镇)的报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审批;连续请假7天以上15天以内(含15天)的,由县

项目部员工考勤制度及管理制度

项目部员工考勤制度及管理制度 目的: 为加强项目部员工管理,规范员工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项目部所有成员。 内容: 一、员工上班应穿着整齐,并注意保持个人卫生和仪表整洁,严禁留胡须、长发、染发、剃光头等,更不得穿拖鞋上工地。 二、员工不得醉酒上班和上、值班期间期间饮酒,吸烟应在指定区域,并注意防火安全,严禁在办公场所乱扔烟头、纸屑等。 三、员工应遵循逐级请示汇报制度,有事应先向直接上级汇报,只有当直接上级解决不了时,方可向上一级领导汇报。 四、上班期间严禁在施工现场嬉笑打闹、看网络电视、上网娱乐聊天、聚众赌博等,违者一次罚款200元,出现多次,扣除绩效工资,因赌博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五、员工应团结协作,弘扬团队精神,不得辱骂和恶意中伤他人,不得散布任何不利于项目部团结的言论;对其他员工和领导有意见,应该当面提出,协商解决或向上级领导投诉,严禁当面不说,背后牢骚;严禁以任何理由寻衅滋事和打架斗殴。 六、员工在工作中,应认真履行对同事的监督职责,包括安全监督和工程质量监督。对同事工作中出现的错误或失误要勇于承担责任,严禁相互推诿扯皮或隐瞒不报,以免给公司造成更大的损失。 七、工程施工期间,相关岗位责任人擅自离岗的,给予罚款300

元,并视情节严重扣除当月绩效工资,第二次在原有基础上加大罚款100元,以此类推;以上人员因擅自离开岗位而引起公司直接损失者,公司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八、项目部员工应当该熟读本人岗位职责,作好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如因自身工作能力或工作失误给项目部造成了停工或误工乃至返工,一次罚款500元,扣除当月绩效工资,并视情节严重另行处理。 九、项目部员工严禁接受分包单位宴请、红包及其他馈赠,如有类似情况出现,给予当事人500元/次的罚款,并可视情况给予警告、降级乃至开除处分。如有因正常工作接触需要参加宴会及娱乐时,需报公司批准才能参加。 十、恪尽职守、刻苦学习专业理论知识和各项技能,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同事之间相互帮助,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考勤、休假及请假规定: 1、工作时间: (1)本项目部员工实行每月休息4天制度,尽量在工程不是很忙或现场不能施工作业时休息,其他国定假日作息安排也应服从工程施工安排需要,在国定假日期间未能休假的,和未能用完的每月休息日累积可作为带薪假期在竣工后安排假期补足。 (2)项目部一线施工管理人员的早晨上班时间为食堂规定的早餐结束时间,下班时间不具体规定,根据施工需要以现场工人上下班时间为准。非休息日的考勤时间以住在项目部为准,晚上不得随意回

2019年机关单位考勤管理办法

2019机关单位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管理,调动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政策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工作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15:0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 2.考勤对象 机关领导班子以下全体干部职工 3.考勤方式 3.1 采取考勤机打卡方式考勤,打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下午的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一日四签),规定打卡时间段为上班前1小时内、下班后1小时内。 3.2 在规定打卡时间段以外时间打卡的,视情况分为迟到、早退。 3.3 一个工作时段内,上班或者下班打卡考勤缺少一次的,按照半天事假记录并处理。 4.不参与考勤的情况 4.1 因病或因事请假的,假期内不参与考勤,但要严格按

照局相关规定,逐级请假获批,并及时将请假条交政治部备案,如事情紧急无法亲自备案的,可在电话请假获批后委托他人及时递交请假条,由政治部会同监察室每周核对汇总。 4.2 因公出差的(县外),出差期间不参与考勤,但要提前将出差审批单复印件或者上级通知文件交至办公室备案,由办公室会同监察室每周核对汇总。 4.3 参加县内组织的会议、培训、活动、领取报送紧急文件等需工作时间外出的,外出时间段不参与考勤,其中属办公室通知的外出事项,由办公室备注;属分管领导安排或工作业务外出的,由各自分管领导安排办公室备注,备注情况由办公室会同监察室每周核对汇总。 5.考勤结果运用 局办公室、政治部、监察室每月汇总一次考勤情况,制成考勤报表,报各位局领导班子成员,局领导班子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表彰或惩处。

施工工程项目考勤管理制度

考勤管理制度 1 .考勤是企业管理的基础工作,是计发工资、奖金、福利等待遇的依据。 2 .集团公司机关考勤办公室负责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的考勤。超过5 人的部门,可由部门指定考勤员,并由考勤员负责。5 人以下的部门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记录考勤。 人力资源部有对各部门及下属单位考勤情况进行监督、抽查的权力。 3 .考勤工作要点: ( l )严格执行集团公司作息时间,认真、及时、准确记录考勤情况; ( 2 )妥善保管各种考勤凭证; ( 3 )及时汇总上报考勤结果,并记人个人档案; ( 4 )每月2 日汇总前月考勤。 4 .考勤日期为上月26 日~本月2 5 日,为一个考勤周期,考勤时间每个工作日8 : 00~ 12 :00、14 :00~ 19 :00,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另行通知。 5 .考勤记录: ( 1 )迟到、早退: 1 )不按规定时间上、下班的均按迟到、早退处理; 2 )迟到、早退每次扣除绩效考核总分数中的5 分并扣除日工资的50 % ; 3 )因公外出、请假经部门经理书面证明除外。 ( 2 )旷工: l )未经请假、假满未续假、迟到、早退超过30 而n 未到岗位者以旷工处理; 2 )员工旷工除不发薪资、津贴外,按每矿工一天扣除绩效考核中的10 分,另扣除一日上资。 ( 3 )出差: l )员工出差需填写出差申请单,经批准后,交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保存,考勤人员做好考勤记录。未填写出差申请单的,按旷工处理; 2 )员工出差返回应及时到所属部门主管领导及考勤员报到,否则按旷工处理。 6 .请假、销假 ( l )集团公司机关及所属企业规定的假期包括病假、事假,特殊情况经总经理审批为准; l )病假: 持县、市级医院证明,员工可请病假;员工因受伤或遵医嘱休息,可请病假。 2 )事假: 因私事须在工作日内办理的可请事假,须本人先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可享受事假。 ( 2 )批准权限 l )一般后勤管理人员请假3d 以内由直接上级批准,3d 以上报本部门经理批准; 2 )部门副主任、所属企业副经理、技术人员休假3d 以内,报直接上级批准,3d 以上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批; 3 )所属企业经理、公司部门经理、高级管理人员请假3d 内由主管副总经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考勤制度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考勤 制度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建设工程项目考勤、请假管理制度 一、总则 1、目的:为规范人员管理及项目考勤管理制度,严格请假纪律,保障项目的正常施工,依据招投标文件、合同,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审计单位。 二、出勤 1、工作时间:每周六个工作日。 2、项目部不按具体工作时间制定上下班时间(保证每日工作时间8小 时),考勤时间以项目施工时间为准。 3、迟到、早退、旷工等违规处理 (1)未经批准,不打指纹的,作旷工处理; (2)开会迟到超过10分钟(含10分钟),作迟到处理,超过30分钟(含30分钟),作旷工处理; (3)工作时间不在工作岗位且无请假手续的,超过1小时(含1小时),作早退处理,超过3小时(含3小时),作旷工处理; (4)在没有办请假手续时1天内未来上班者,作旷工处理。 (5)上班期间外出办私事,超过1小时(含1小时),作早退处理,超过3小时(含3小时),作旷工处理。 4、凡违规参照招投标文件、合同相应合同条款处理。 三、考勤办法 1、每天到项目部一楼前厅指纹考勤机考勤一次。 2、漏打按旷工处理(特殊情况必须有书面说明)。 3、项目管理要认真监督考勤,建设单位和项目管理随时检查或抽查各单位人员是否在岗;考勤负责人每月导出考勤数据生成报表上报领导和建设单位。 4、特别提醒:考勤时考勤机有任何异常,须到项目管理部书面签到,否则视同未到岗。 四、请假规定: 1、假日放假时间以项目管理、建设单位确认时间为准。 2、请假须如实告知请假理由,并安排好本职工作代理人。

机关考勤制度制度

机关考勤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督促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增强服务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要求及程序 (一)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必须自觉遵守机关统一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擅离岗位,认真履行各自岗位职责。 (二)为严肃考勤制度,局办公室负责对全局干部、职工的出勤情况作不定期检查。(三)考勤实行签到制度,工作人员每天上、下午上班时在门卫处的考勤表上签到。(四)因公外出不能签到的,必须到办公室办理免签手续。工作人员的免签单由本处室负责人审批、处室负责人的免签单由分管局领导审批、局领导的免签单由办公室主任签名。所有免签单必须在回单位上班后一星期内办理完毕。 二、有关处理规定 (一)迟到、早退、擅自离岗一次扣当月全勤奖的10%。 (二)机关集中学习、会议等集体活动迟到、早退或擅自不参加的扣发当月全勤奖的10%。(三)事假每天扣当月全勤奖的10%。 (四)病假、婚丧假、产假、年休假、探亲假每天扣当月全勤奖10%(20年工龄以上扣5%;

30年工龄以上扣2.5%),扣完为止。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调查属实,扣除当月绩效考核奖: 1、责任心不强,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无正当理由超过办事期限的; 2、不肯接受工作任务或因主观原因未按计划和职责要求完成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贻误工作的; 3、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有徇私舞弊行为,索要或收受与履行职责有关的管理相对人或服务对象的财物,接受宴请或参加管理相对人或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和娱乐活动的; 4、未履行首问责任,或对管理相对人或服务对象态度冷漠、生硬、蛮横及使用禁忌语的; 5、违反社会公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不遵守规章制度,当月旷工一天或无故超假一天,迟到、早退、擅自离岗三次以上的; 6、因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或有违法违纪问题,需按党纪、政纪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的; 7、工作人员在工作日午餐饮酒的(接待市外重要客人除外); 8、上班时间不按规定要求挂牌上岗、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炒股的; 9、有其它需追究行政效能责任行为的。

项目单位考勤管理办法

项目单位考勤管理办法 考勤是我工程项目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为严格履行招投标文件的要求、加强标后监督管理、维持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参与考勤的单位为工程建设项目部、施工单位项目部、监理单位项目部等。 一、正常工作时间 上午08:00~12:00,下午14:00~18:00。 二、管理规定 1.考勤人员:按投标文件承诺的主要组织机构成员。(如有更换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并完善相应手续后执行) 2.指纹录入: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被考勤人员由建设单位派专人负责录入。 3.打卡次数:正常上班打卡两次,间隔时间为8小时以上。 4.打卡有效时间范围:上午7:00-晚上20:00。 5.正常考勤天数: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副经理、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每月在工地现场的时间不得少于22天;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驻工地现场每月不少于21天、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驻工地现场每月不少于24天。 三、考勤规定 1.参与考勤人员出勤天数按正常考勤天数进行每月考勤。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副经理、

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及监理单位总监、总监代表、监理工程师需短期(超过3天)离开施工场地,应事先向建设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请假单),征得建设单位现场负责人同意后,并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其他考勤人员应事先征得建设方工程主管同意。2.缺勤:未打卡或者未在打卡有效时间打卡按缺勤处理。(正常请假、办理异常签卡除外)。 3.因公外出:原则上要求须先到本单位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因公外出时间不得超过3天。因公外出应填写《异常签卡申请单》,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施工单位经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字批准,监理单位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批准后,交至建设单位审批。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交到建设单位,否则按缺勤处理。 四、处罚制度 1.参建单位考勤人员每月缺勤处理: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按5000元/人/天进行处罚;技术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考勤人员按2000元/每人/天处罚;监理单位总监按 2000 元/人/天、监理工程师按 1000元/人/天、监理员按500元/人/天处罚。 2.罚款方式:从当期结算进度款中扣除。 五、考勤管理 1.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考勤均由建设单位安排专人进行管理。

机关单位干部职工考勤管理办法

干部职工考勤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管理,进一步完善考勤考核制度,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各项工作高效运行,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全体干部职工,聘用人员除外。 第二条作息规定 (一)实行每星期5天工作制,每天早上8:30-12:00,下午15:00-18:00,作息时间若有变动另行调整。工作人员应当按照作息时间的规定,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擅离职守。 (二)上班期间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集中精力做好本职工作,不得闲聊、玩游戏、办私事,不准擅离办公室; (三)做好签到签退手续(指纹打卡),按周汇总审核,按月公示通报,严禁弄虚作假。 第三条值班值守 按照规定在非作息时间需要值班的,由办公室安排值班表。工作人员要根据值班安排做好值班工作,值班人员未按规定值班的视情况定为迟到、早退、擅离职守、旷工。 第四条请假销假 工作人员享有的法定假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但法定假期间安排值班值守的除外。工作人员因家庭特殊原因确需请假的可以向审批领导说明原因后请事假,因生病无法上班的

可以请病假。请假须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申请病假3以上的,必须提供医院证明(如病历本、发票等),未提供的视为事假。请假权限如下: (一)请假半天的,由股室负责人批准同意; (二)请假1天-2天的,由分管领导批准同意; (三)请假3天(含3天)以上的,由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批准同意。 工作人员请假,必须提交经领导批准同意的请假条,因特殊情况无法及时提供的,可以事后提交,未提交请假条或请假条未经领导批准的按照旷工处理。请假期限结束后,应当销假。 第五条迟到、早退、擅自离岗 工作人员按规定的作息时间准时上下班,超过上班时间到达视为迟到,提前下班为早退,上班期间不在岗的,为擅自离岗,确需因公外出办事的,应当向办公室报告去向,上班期间不得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事情的。 第六条旷工 工作人员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旷工: (一)不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擅自脱离工作岗位的; (二)请假期限已满,不续假或未获批准而不到工作岗位的; (三)不服从组织调动和工作分配,不按时到岗位工作的; (四)谎报情况,编造理由,欺骗组织请假的; (五)其他应当按旷工处理的。

机关事业单位考勤管理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考勤管理办法 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严明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特修订考勤制度。 一、考勤对象 办事处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全体工作人员 二、考勤办法 1、实行每月一张“考勤表”的办法进行考勤。党工委(办事处)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办事处处级领导干部的考勤工作。其它部门由本科室指定一位同志负责考勤工作。 2、每月最后一天由各科室负责考勤的同志将“考勤表”交科室负责人校核、签名后交党工委(办事处)办公室汇总,有扣发情况的,填写《深圳市直机关公务员扣发临时岗位津贴审核表》,经单位主管领导签署意见,报区人事局审核后(编外人员和临聘人员由办事处审定),由财务中心按规定核发工资及津贴补助。 三、请销假规定 1、处级干部请假经办事处主要领导批准,并通知党工委(办事处)办公室备案。 2、科室负责人请假由分管领导批准并向办事处主要领导报告。 3、其他工作人员请假一天以内的,由各科室负责人批准,同时向分管领导报告;请假两天以上的,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后报分管领导批准。

4、病假三天(含三天)以上的须持医院的有关证明和请假条。批准权限按上述第三项第1、2、3条规定执行。 5、请假到期的,按请假程序和权限由请假人报告销假,需要延期的,须重新办理有关请假手续。 6、休年工假由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领导审批,如果办事处已统一安排外出参观考察学习的,应减除当年的年工假期。 7、凡不按规定履行请销假规定的作旷工处理。 四、发放岗位津贴和奖金具体规定 1、发放日均岗位津贴,以每月21.5个工作日计算。 2、工作人员在正常工作日内,无故迟到、早退或未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的,相应扣发其当日岗位津贴。1个月内旷工每累计一天,扣发其当月岗位津贴的三分之一(临聘人员扣发当月工资补助三分之一);超过3天的,扣发当月岗位津贴(临聘人员扣发当月全部工资补助),全年累计旷工10天以上者,扣发年终奖。 3、工作人员请事假,时间在1个工作日以内的,其岗位津贴不予扣发;超过1个工作日的,按其实际事假天数(不含休息日、法定节假日,下同)扣发相应的岗位津贴(临聘人员每天扣工资补助60元);1个月内事假天数累计达10天及以上的,当月岗位津贴全部扣发(临聘人员不发当月工资补贴)。全年请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的,扣发年终奖。 4、工作人员请病假,1个月内病假天数(不含休息日、法定节假日,下同)累计在10天(含)以内的,其当月岗位津贴不予扣发;超

考勤考核办法

考勤考核办法 第一条:请销假及考勤制度 请销假制度是核算部门人力资源运行效率的依据;是反映劳动者的工作效率、核发劳动者报酬和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依据;是公司实行规范用工、规避企业风险的重要举措。因此,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执行。为落实好此项工作,咨询分公司在遵循总公司请销假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我分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有关规定: 一、请、销假制度 1、员工请年休假的,都必须事先填写《年休假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2、员工凡因病、事、婚、丧、产休假等需要请假的,都必须事先填写《请假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3、休假期满必须及时与所在项目部主管和项目管理中心销假,否则以旷工论处,次月绩效扣减分。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休假时间,需提前告知所在项目部主管,经分公司经理同意后方可延休,回公司后补填《请假申请单》并由项目管理中心登记。 4、凡五天以内(含五天)的请、销假登记,在分公司项目管理中心处办理;五天以上的请、销假,除在分公司项目管理中心处登记外还需到人力资源部备案。 二、审批权限 1、工作日请病、事假的需填写《请假申请单》,员工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由项 目部负责人及项目管理中心批准,并交至项目管理中心登记备案归档;员工请假两天以上,由项目部负责人及项目管理中心批准,经分公司经理同意后方可休假,并交至项目管理中心登记备案归档; 2、员工请年休假需填写《年休假申请单》,由项目部负责人及项目管理中心批准,经分公司经理同意,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批准后方可休假,并交至项目管理中心登记备案归档; 卑微如蝼蚁、坚强似大象

3、员工请婚、丧、产休假的,都必须事先填写《请假申请单》,由项目部负责人及项目

机关单位日常考勤制度

机关单位日常考勤制度 机关考勤管理制度是为了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增强工作人员组织纪律观念,强化考勤 管理而制定的。 以下是为你整理的机关单位日常考勤制度,希望能帮到你。 机关考勤管理制度 1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工作人员行为, 改进机关工作作风, 提高工作效率, 强化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局机关大楼内全体工作人员。 第二条 采取面部识别的方式进行考勤。 第三条 在正常工作日内,每天分早晚两次进行考勤。 即每天早上 7:00-8:30,晚上 17:00-18:30,为考勤时间。 第四条 考勤管理工作由局办公室孟江艳具体负责,做好《因公未考勤人员情况说明表》 的制定、收集和汇总。 第五条 因公务活动不能正常参加考勤的,应履行书面批准手续,到考勤管理人员处领取 并填写《因公未考勤人员情况说明表》,经科室领导、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考勤管理人员。 凡不填写《因公未考勤人员情况说明表》的均视为旷工。 经批准的外出培训或学习,视同公务。 第六条 凡因事假、病假、年假及其他情况等不能参加考勤的,按照请销假制度,严格履 行请销假手续。 第七条 认真遵守作息时间,凡超过正常上班和提前下班时间即为迟到和早退。 当天一次未考勤视为旷工半天,两次未考勤视为旷工一天。 第八条 建立考勤月通报制度。 在每月的前三个工作日内,由考勤管理人员依据考勤系统记录和《因公未考勤人员情况说 明表》,对上个月的考勤情况进行统计汇总,报送局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 第九条 由局组织部、监察室、办公室负责对考勤情况进行不定期监督抽查。 第十条 考勤情况将作为个人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凡无故不参加考勤全年在 10 天以上 的,将取消年度考核评优资格。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〇xx 年三月六日机关考勤管理制度 2 为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增强工作人员组织纪 律观念,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强化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局全体干部职工均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 上班时要坚守岗位,不得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无故串岗、离岗。 二、考勤签到时间为上午 8:30 以前,下午 3:30(时间如有变动按上级规定作相应调整)。 具体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和监督实施。 三、 原则上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一律上班签到后再外出办事, 如有特殊情况因公或因私外出, 应经科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 但要明确外出时间;因公或因私外出完毕后,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范本

1. 目的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3. 管理规定 3.1. 工作制度 3.1.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8:00---12:00 下午13:00—17:00 b.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经公司同意,可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3.1.2打卡制度 3.1.2.1公司实行上、下班指纹录入打卡制度。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不必打卡。 3.1.2.2打卡次数:一日两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3.1.2.3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3.1.2.4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应填写《外勤登记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因停电、卡钟(工卡)故障未打卡的员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时到部门考勤员处填写 《未打卡补签申请表》,由直接主管签字证明当日的出勤状况,报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月底由部门考勤员据此上报考勤。上述情况考勤由各部门或分公司和项目文员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管理。 3.1.2.5手工考勤制度 3.1.2.6手工考勤制申请:由于工作性质,员工无法正常打卡(如外围人员、出差),可由各部门提出人员名单,经主管副总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 3.1.2.7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需由其主管部门的部门考勤员(文员)或部门指定人员进行考勤管理,并于每月26日前向人力资源部递交考勤报表。 3.1.2.8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如有请假情况发生,应遵守相关请、休假制度,如实填报相关表单。 3.1.2.9 外派员工在外派工作期间的考勤,需在外派公司打卡记录;如遇中途出差,持出差证明,出差期间的考勤在出差地所在公司打卡记录; 3.2加班管理 3.2.1定义 加班是指员工在节假日或公司规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况。 加点是指员工在正常班次内已保质保量完成额定工作之后,为完成领导安排的额外工作或超前性工作而延长工作时间的情况。本规定中所指的“加班”,包括以上加班、加点两种情况。员工在完成计划工作目标过程中,因个人原因而产生的加班加点不作为加班,因增加非计划内工作且必须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时,可申请加班,加班的最终审批权为公司总经理,否则为无效加班。 3.2.2加班申报及补偿规定 3.2.2.1公司提倡员工提高工作效率,不允许因低效及能力原因完不成本岗位工作。 a.现场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的加班应严格控制,各部门应按月工时标准,合理安排工作

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办法

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秩序,树立机关良好形象,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请销假制度 1.严格劳动纪律。 机关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机关工作纪律和劳动纪律,自觉按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脱岗和旷工,严禁上班期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外出处理公务、开会要事先向分管部领导讲明外出地点、时间,并及时返回单位。 2.严格考勤纪律。 机关工作人员按照上、下午上班时间进行考勤签到,办公室负责考勤登记,并将出勤情况逐月汇总报分管部领导。借调人员参照部机关考勤。 3.严格请销假制度。 (1)因事、因病请假要逐级报告,分级负责。一般工作人员请假半天以内,由科室负责人批准;半天以上需分管部领导批准;各科室负责人一天以内由分管部领导批准,一天以上需经部领导同意。

(2)凡请假,请假人须写出书面请假条,经领导批准后交办公室备案,以便考勤登记。凡遇特殊情况的事假、病假本人不能事先请假的,可电话请假,但事后须及时向领导讲明情况,补办请假条。探亲假、婚假、产假、丧假均按以上方法执行,请假人(病假需携带相关证明)应在请假期满后及时到办公室销假。 (3)带薪年休假采取年初预报计划,年底统一考核的方式,原则上各科室休假应注意错开时间段,休假天数和工资发放标准等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机关值班制度 1.机关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并提前通知有关人员。 2.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严禁脱岗,防止突发事件。 3.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及时处理来访来电,紧急情况及时报告值班领导。 4.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严禁喝酒及参与其他娱乐活动,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5.严格交接班手续,杜绝脱班现象。 三、机关卫生制度

机关干部考勤管理办法

×××机关干部考勤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各项制度,严肃组织纪律,切实加强机关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特制定《×××机关干部考勤管理办法》:第一条机关干部离岗一日以上,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报告审批: (一)因公因私外出; (二)参加学习培训的; (三)申请探亲假、病假、事假、婚丧假、产假的; (四)其他事由需要请假的。 第二条机关干部因公出差或参加学习培训等要严格履行由主要领导同意和告知办公室的制度。 第三条探亲假按照《国务院职工探亲假期待遇》和×××《关于国家机关干部实行公休假制度的规定》执行,婚、丧及计划生育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机关干部请事假、病假,须事先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如遇特殊或紧急情况,可口头或代请假,但事后必须说明情况、出具相关证明等并补写假条备案,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按旷工处理。 第五条机关干部请假应履行以下程序:一般干部:本人提出申请,说明请假事由和请假起止时间,并附相关书面材料;一日之内由各办公室主任批准;二日以上(含二日)的由各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报镇党委书记或镇长批准。领导干部请假:本人提出申请,说明请假事由和请假起止时间,并附相关书面材料;一

至三日内由党委书记批准,三日以上报×××分管的×××批准。请假期满,返回后及时向批假的领导报告,并到×××销假。需要续假的应提前报告,续假与请假审批程序相同。 第六条因私事推迟上班或提早下班都应请假,不请假的按迟到或早退作出相应处罚。凡因加班、值班等原因调休者,必须向各办公室主任说明。 第七条机关干部迟到、旷工、早退。每迟到一次扣×××元(当场兑现),截止当日北京时间×××前未到×××报到的按旷工处理;每早退一次扣×××元;每旷工一天按工资标准的全额扣3天工资。月请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天,婚嫁、探家或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情况属实的除外,同时取消年终考核评先选优资格。请病假必须履行正规的请假手续,出具×××以上正规医院出具的医生诊断书、住院证及治疗、病休天数,月请病假累计不得超过5天(产假除外),超过5天的扣除当月奖励工资。请病假或事假者不能同等计算,只要不符合任何一项规定的同时取消评先选优资格。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按照公务员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八条违反请销假规定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年终考核取消评先选优资格;未经批准擅自离岗外出或逾假不归的,一律按照旷工处理,并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第九条×××每月月底对机关干部进行考勤公示,违规违纪的将按照《国家公务员法》严肃处理。同时,将请干部销假情况作为年终评先选优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十条本管理办法从×××年×××月×××日起执行,

机关单位考勤制度

机关单位考勤制度 机关单位考勤制度 日工资(如超1天,扣1天日工资),并扣除年底核算的相应月奖金。 病假职工因病不能上班,应请病假。最小记录单位为半天,2 天以内病假只须填写单位请假条,向部门负责人报批。3 天以上病假应提供正规医院开具的病假条,并通知主管副主任,否则按事假处理。工作人员因病休假在2 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工作人员因病休假在2个月以上不超过6 个月的,工作年限不满10 年的,发给本人原工资的90,; 工作年限满10 年的,工资照发。工作人员因病休假超过6 个月的,工作年限不满10 年的发给本人原工资的70,; 工作年限满10 年及以上者,发给本人原工资的80, 。职工不得采取欺骗手段获取病假,一经发现,中心”将严肃处理; 情节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若存在在家办公者,需经该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关于各种假别 1、丧假工作人员的配偶、直系亲属、同住岳父母(公婆)去世的,可以请丧假,假期不超过5 天。异地奔丧的,可以酌情根据路途远近给予路程假。假期工资照发。 2、探亲假假期与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探亲假期工资为本人职务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津贴。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按确定的工资额为计算基数,在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单位负担。工作满一年已婚在职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 工作满一年已婚在职职工,与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职工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 天;

未婚员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 天; 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 4 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 天。 3、婚假职工本人结婚,给予婚假7 天,如符合男25 周岁、女23周岁及以上 初婚的晚婚条件,则增加奖励7 天。假期均不包括公休、法定节假日。 4、生育假女职工的产假、节育、绝育、人工流产等假期,均按国家有关规定 执行。女职工的产假为90天,晚育的增加奖励假1 个月 (不休奖励假的,给予女方一个月工资的奖励,奖励费由夫妻双方单位各负担 50,),经女职工所在单位批准,可以再增加产假3 个月,但减免3年独生子女奖励 费(独生子女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之月起,每月发给5,10 元奖励费,至独生子女年满18 周岁止,夫妻双方单位按本单位标准,各发50,。 假。5、工伤假因公受伤,休假视为上班。 6、路程假结婚(不包括旅行结婚)、奔丧、探亲给路程假。路程假不算事 7、年度假工龄1至10年休假5天;10 至20年休假10天;20 年以上休假15 天。年假以每年3月1日到次年3月1日前有效。一年内连续病假超过半年或事假超过15 天的,不再享受当年的休假待遇。如在本年休假以后再请病、事假超过上述规定的,在下一年度不再安排休假。休假时间的计算,包括公休日,不包括 法定节假日。休假期间工资照发。因工作需要,经“中心”领导批准可以分两段休假,但不得跨年度使用。 8、假期计算职工休假包括公休日在内; 病假、生育假、路程假、探亲假、工伤假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 婚假、丧假、 篇二 机关考勤制度团队考勤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我公司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内部管理,维护机关工作秩序,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推进朝农经济建设,树立企业良好形

监理公司项目人员考勤制度

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监理机构的考勤管理制度的具体规定 1、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所有员工每月出勤不得少于26天,财务计算当月工资以当月全部天数进行计算,即: 当月应发工资=(当月实际到岗天数+4天)/当月全部天数*员工工资单上的工资数额 2、满勤情况规定:出勤超过26天的,由公司工程管理部进行统计,在调薪和年终评优时作为考核指标; 3、缺勤情况规定:出勤不足26天的,按照实际天数发放,不在增加休息天数; 4、满勤、缺勤补充规定:如因项目实际工作需要项目监理人员未休息满4天的,可计算未休息累计天数,由项目负责人(总监或总代)统计在项目监理部留存备案,可以弥补未达到满勤月份的缺勤天数,如王工3月份出勤28天,4月份出勤27天,未休息累计天数为3天,在5月份出勤天数23天,可以用3月份4月份累计的未休息天数弥补5月份的缺勤3天,由项目负责人向公司报备后,5月份考勤认可以按满勤计算。 5、婚假、丧假规定:员工本人婚假由项目负责人向公司工程管理部申请请假,同意后,可享有7天时间,超出时间的按缺勤处理;直系亲属(父母、子女)结婚,向公司请假,经同意后,可享有1天时间,

超出时间的按缺勤处理;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去世可享有丧假7天,超出时间的按缺勤处理;其他亲朋好友婚丧请假按缺勤处理,不予以计算考勤。婚假、丧假按照钉钉流程中的请假审批流程填写申请。 6、事假、病假规定:员工有事需要办理,可按照钉钉流程中的请假审批流程的规定,进行请假,经同意后,可自行办理自己的事宜,按不在岗缺勤计;员工生病需要请病假,按照钉钉流程中的请假审批流程的规定,进行请假,经同意后,员工可自行看病,事后在钉钉流程评论中添加医院看病凭证,可以按实际生病住院天数的一半计考勤,不能提供医院看病凭证的按照不在岗缺勤计。 7、旷工的规定:员工无故旷工扣除当日工资的双倍工资,项目监理部人员举报或被公司机关人员发现不在岗又未走钉钉请假流程的视为旷工,超出请假流程中约定的天数的,要重新申请钉钉流程延长请假天数,获得批准的,按请假计,未获得批准的按旷工计。 8、项目监理部人员考勤,实行钉钉打卡考勤,被发现考勤不正常或集体作假的情况,扣除所有人的绩效工资或缓发工资。 9、项目监理人员未按照钉钉设定时间进行打卡考勤的,迟到、早退按照每次10元罚款,中间缺卡按照每次20元罚款,一天四次都未打卡的按旷工处理。 10、项目监理人员因公外出的,要走因工外出钉钉流程,并到出差地方进行考勤打卡,考勤打卡情况与因公外出流程相互印证的,按实际出勤计,不能相互印证或两者缺其一的,按照缺勤计。因公外出流程的审批人要自己选择指派人员和工程部部门经理,如经营部李工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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