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客户问道经营性备案和非经营性备案的区分和电信增值业务许可是否需要办理等问题

针对客户问道经营性备案和非经营性备案的区分和电信增值业务许可是否需要办理等问题
针对客户问道经营性备案和非经营性备案的区分和电信增值业务许可是否需要办理等问题

经营性备案和非经营性备案,如何区分?

办理经营性ICP证,前提条件之一就是公司的注册资金达到100万元,还要求专职技术人员五人以上,三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等,条件非常严格。不过,有些城市现在对这些条件有所放宽,我看到有的公司注册资金只有50万、甚至10

万元,也办到ICP证了。你可到你当地的省级通信管理局咨询一下当地的办理条件。

如果有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则必须办理经营性ICP证。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则只要办理非经营性ICP备案即可。

不过,很多人对如何区分“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和“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并不了解,以为网站开展有赚钱的业务,就是“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这实际上是理解错误。

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有偿提供信息具体包括:ICP以赢利为目的而向用户提供收费信息(即互联网用户须事先或事后向ICP交纳一定的费用才能通过互联网浏览或下载的语音、文字、数据、图像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信息)以及收费短消息经营活动。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信息服务,其行为不涉及上述有偿提供信息、网页制作等经营行为的,均属于非经营性ICP。

以上是来自百度知道的转帖,其实,如果您真想彻底解决这个问题,直接去看看工信部的规定,或者说去咨询一下相关的律师,这些都是很轻松解决的!

电信增值业务许可:

19

2

国内增值电信业务许可情况分析报告

权威发布 国内增值电信业务许可情况分析报告 (2020.09)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国内增值电信业务许可情况分析报告(2020.09)一、全国增值电信业务许可情况 截至2020年9月底,全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企业共92674家,比上月增长2.85%,其中工业和信息化部许可的跨地区企业21815家,各省(区、市)通信管理局许可的本地企业合计70859家,分别比上月增长1.96%和3.12%。 图1 全国持证企业数量(家) 目前,全国增值电信业务市场区域发展不均衡特征突出。在21815跨地区企业中,注册地在北京的5211家,广东的4436家,上海的2225家,三地集中了54.4%的跨地区企业。 在70859家本地企业中,北京13811家,广东8213家,浙江7274家,北京、广东、浙江三地的增值电信企业数量在全国遥遥领先,接下来依次是江苏、上海、河南,上述6地集中了全国60.0%的增值电信企业,西部12省份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占全国的13.2%。

图2 持证企业按地域分类情况 按照2015版《电信业务分类目录》中增值电信业务分类,92674家增值电信企业合计拥有118708个许可项目。其中,55134个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20347个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16419个信息服务业务(不含互联网信息服务),9733个国内呼叫中心业务,6968个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4234个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其他业务5873个。 图3 业务分类许可情况

二、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许可情况 从各业务跨地区经营者数量来看,排名前三的业务依次是:12534家企业经营信息服务业务(不含互联网信息服务),7594家企业经营国内呼叫中心业务,4840家企业经营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详见下表。 表1截至2020年9月末跨地区各类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数量 业务种类 截至2020年8 月末经营者数量 截至2020年9 月末经营者数量 A1.通过转售方式提供的蜂窝移动通信业务39 39 A2.无线数据传送业务(原分类目录) 2 2 A2.无线寻呼业务0 0 A2.国内甚小口径终端地球站通信业务148 149 A2.固定网国内数据传送业务918 953 A2.网络托管业务78 77 B1.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2960 3128 其中:互联网资源协作业务1546 1666 B1.内容分发网络业务1170 1286 B1.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1554 1640 B1.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4634 4840 B2.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160 172 B2.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1015 1082 B2.存储转发类业务89 91 B2.国内呼叫中心业务7630 7594 B2.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127 147 不含互联网信息服务12367 12534 注:21815家经营者共从事33737项增值电信业务 不同经营者间注册资金规模差异较大,但仍以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人民币的经营者居多。在目前部颁证21815家经营者中,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人民币的经营者占经营者总数的69.8%,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到5000万元人民币之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备案登记表编号:进出口企业代码:经营者中文名称 经营者英文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经营者类型 (由备案登记机关填写) 住所 经营场所(中文) 经营场所(英文)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工商登记 注册日期 工商登记 注册号 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企业还须填写以下内容 企业法定代表人姓名 有效证件号 注册资金 (折美元) 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还须填写以下内容 企业法定代表人/ 个体工商负责人姓名

有效证件号 企业资产/个人财产 (折美元) 备注: 填表前请认真阅读背面的条款,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负责人签字、盖章。 备案登记机关 签章 年月日 本对外贸易经营者作如下保证: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 二、遵守与进出口贸易相关的海关、外汇、税务、检验检疫、环保、知识产权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法律、法规、规章。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核、生物、化学、导弹等各类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法规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不从事任何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

四、不伪造、变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五、在备案登记表中所填写的信息是完整的、准确的、真实的;所提交的所有材料是完整的、准确的、合法的。 六、《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上填写的任何事项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到原备案登记机关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的变更手续。 以上如有违反,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对外贸易经营者签字、盖章 年月日 注:1、备案登记表中“组织机构代码”一栏,由企业、组织和取得组织机构代码的个体工商户填写。 2、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承担有限/无限责任。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承担无限责任。 3、工商登记营业执照中,如经营范围不包括进口商品的分销业务,备案登记机关应在备注栏中注明“无进口商品分销业务”。 十、收费标准(无)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操作指导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操作指导

增值电信许可证年检操作指导 企业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下一年度起每年1-3月参加年检。向省/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提交年检材料、办理年检,合格后盖证照原件加盖年检合格章。 擅自变更股东、拖欠码号占用费、超范围经营、未落实信息安全管理和技术防范措施等问题的企业将被纳入整改范围,先行整改经合格后方可认定为年检合格。 一、增值电信许可证年检要点 根据省通信管理局最新要求,参加增值电信许可证年检业需先行办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变更,增加增值电信业务种类。否则,参加年检企业将被列入整改范围。 (一)增值电信许可证年检合格的前提条件 公司持有ICP证、SP证、ISP证、EDI证、IDC证、短消息接入代码(短信特服号)、呼叫中心许可证、电话业务接入号码参加2014年检,需要先行解决以下问题,方可参加年检。 1.公司主体已变更,增值电信许可证是否按要求做了变更? 2.您公司的业务是否按照约定开通了? 3.主机托管、虚拟空间更换了,备案信息做了变更吗? 4.《短消息类服务接入代码使用证书》与《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登 记的公司是否一致? 5.网站备案备案信息变更了,是否及时在工信部备案系统中做了变更? (二)增值电信许可证年检整改企业范围 公司持有工信部、通信管理局颁发的ICP证、SP证、ISP证、EDI证、IDC 证、短消息接入代码(短信特服号)、呼叫中心许可证、电话业务接入号码参加2014年年检,涉嫌存在擅自变更股东、拖欠码号占用费、超范围经营、未落实信息安全管理和技术防范措施等问题的企业将被纳入整改范围,先行整改经合格后方可认定为年检合格。 1.公司股东变更,未经省、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批准自行到工商局登记股东变更 的;

深圳市经营性停车场设施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关于印发《深圳市经营性停车场设施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深公交规〔2009〕1号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深圳市经营性停车场的管理,根据《深圳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机动车停放管理条例》,我局制定了《深圳市经营性停车场设施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五日 深圳市经营性停车场设施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深圳市经营性停车场的设施条件和运营管理,保证停车场的设施配备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并正常使用,根据《深圳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机动车停放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经营性停车场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经营性停车场,是指向社会开放,为机动车提供有偿停放服务的停车场。 第三条停车场的设施应当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第四条经营性停车场管理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配备停车场安全设施和监控设施,做好停车场安全设施和监控设施的定期维护,保证设施完整有效。 第二章安全设施管理 第五条停车场安全设施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设施中标志的几何图形、文字、材质、颜色、效果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标志的设置应当准确、简洁、连续。 第六条停车场内设置的标志应当具备反光效果,反光效果达不到国家标准规定使用要求的,应当加装辅助反光或发光设施。 第七条停车场入口处应当设置停车场标志、限速标志、禁止鸣喇叭标志。 第八条室内停车场的入口处应当设置限高标志,所限高度为室内通道的最小净空;停车位处低于通道最低限高的,应当在停车位顶部等显著位置设置车位限高标志。 第九条停车场内的立柱和通道突出部位应当安装反光警示护板,颜色为黑黄相间;通道转弯处及消防、供电、排水、燃气等设备周围应当安装反光防护桩。 第十条停车场内有障碍物遮挡等视线不良的位置,应当安装安全反光凸面镜,凸面镜的视野不小于150度,直径不小于60厘米。 第十一条停车场的垂直式、倾斜式停车位应当安装车轮阻挡装置,装置距其他车辆或障碍物应不小于110厘米。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 第33号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已经2005年1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第十二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5年3月20日起施行。 部长:王旭东 二00五年二月八 日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及备案管理,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履行备案手续,实施备案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以下简称“信息产业部”)对全国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以下简称“省通信管理局”)具体实施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备案管理工作。 拟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应当向其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履行备案手续。 第四条省通信管理局在备案管理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提供便民、优质、高效的服务。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时,应当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接受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依法履行备案手续。 未经备案,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 本办法所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组织或个人利用通过互联网域名访问的网站或者利用仅能通过互联网IP地址

访问的网站,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 第六条省通信管理局通过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采用网上备案方式进行备案管理。 第七条拟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应当通过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如实填报《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登记表》(以下简称“《备案登记表》”,格式见本办法附录),履行备案手续。 信息产业部根据实际情况,对《备案登记表》进行调整和公布。 第八条拟通过接入经营性互联网络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可以委托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经营者、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经营者和以其他方式为其网站提供接入服务的电信业务经营者代为履行备案、备案变更、备案注销等手续。 第九条拟通过接入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中国科学技术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互联网、中国长城互联网等公益性互联网络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可以由为其网站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的公益性互联网络单位代为履行备案、备案变更、备案注销等手续。 第十条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经营者、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经营者以及以其他方式为网站提供接入服务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和公益性互联网络单位(以下统称“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不得在已知或应知拟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组织或者个人的备案信息不真实的情况下,为其代为履行备案、备案变更、备案注销等手续。 第十一条拟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等互联网信息服务,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应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在履行备案手续时,还应向其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提交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 拟从事电子公告服务的,在履行备案手续时,还应当向其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提交电子公告服务专项备案材料。 第十二条省通信管理局在收到备案人提交的备案材料后,材料齐全的,应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向其发放备案电子验证标识和备案编号,并通过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向社会公布有关备案信息;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备案,在二十个工作日内通知备案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三条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其网站开通时在主页底部的中央

电信增值业务运营模式分析(good)

电信增值业务运营模式分析 随着国内电信运营市场竞争和加速开放,通信技术的发展、互联网的普及和人们需求的多样化,电信的传统产业链正在延伸和发展,一个包括“设备供应商——基础网络运营商——内容收集者和生产者——业务提供者——用户”的新型产业价值链正在形成。在这样的背景下,再由一个基础电信运营商跨越整个价值链条,并将每个环节都做得很好已不可能,也不现实。这必然要求电信运营商改变过去的经营模式,由传统的封闭式运营模式逐步走向开放,树立新的经营理念,建立能够吸引足够多有实力的电信增值服务商参与价值链服务提供的运营新机制。 在我国,传统的电信运营商已经开始转型,专业化分工日益显现,一大批国有、民营和个人投资的增值电信业务运营商进入运营市场,与基础运营商进行了全方位的合作,并在发展过程中,推陈出新,摸索出了一些全新的运营模式。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五类。 合作运营模式——受到全球普通关注和认同 主要指网络运营商联合众多的ISP、ICP和ASP等增值业务提供商,以收益分成、利益共享的形式,共同提供增值业务。 这种运营模式是目前运用最广泛的模式。国外著名的运营商如日本NTT DoCoMo、J-Phone售韩国SK、英国V odafone都是此种模式的成功案例。其中,日本NTT DoCoMo公司的i-mode和韩国SK电讯的NATE模式,尤其引人注目。i-mode是日本NTT DoCoMo在依托自身移动p网络的基础上,联合内容提供商推出的无线互联网内容服务。该业务自1999年2月在日本正式推出以来,以其开放的技术平台和诱人的分成方式极大地刺激了日本移动互联市场的发展。与NTT DoCoMo类似,2001年重0月韩国SK电讯在用户需求的基础上,联合2000多家业务伙伴推出了融合有线与无线网络服务的晶牌为"NATE’的个性化内容服务网。其基本做法是SK电讯与内容 提供商进行直:9分成,同时,还推出了一系列针对内容提供商的奖励和培育措施,这使韩国移动数据业务的发展进入良性循环,并在移动互联产业上越走越宽。日本J-Phone公司也在立足自身移动通信网络的基础上,联合1000多家内容提供商,向用户提供通、天气预报、新闻、娱乐等五花八门的增值服务。 在中国,中国移动率先在2 0 0 0年推出”移动梦网计划”,由中国移动、无线数据增值服务商、无线数据应用软件开发商等角色共同开发移动通信数据增值业务。现在,梦网的发展势头强劲,包括腾讯、搜狐、新浪、网易、掌门网等在内众多的合作者都通过梦网实现了业务的飞速增长。中国联通也紧随其后,推出了”联通在信”无线数据业务,通过其自身的网络,联合搜狐、新浪、网易、首都在线等颇具知名度的ICP,向其手机用户提供基于短消息平台的订阅和点播业务。这与”移动梦网”有异曲同工之妙。在中国电信方面,则推出了“Vnet互联星空计划”,电信以”互联星空”为平台,通过向ISP,ICP/ASP等合作伙伴开放I DC中心、媒体推送平台、运营支撑体系、客户管理、收费渠道和市场推广渠道等,共同为用户提供丰富多彩的互联网内容和增值服务。 此种模式通过对产业链的纵向整合,理顺了产业链各环节的关系,实现了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和合作共赢。从而使每部分都能相互依靠,健康地发展。运营商通过介入并全程参与开发增值服务,培育和推动了电信市场的发展,扩大了赢利范围,找到了新的业务增长点。同时,对其他增值服务提供商而言,运营商采取开放合作的姿态,为它们提供了很好的市场机会,并且有着赢利二分成等一

公司各类经营性证照使用管理办法

公司各类经营性证照使用管理办法 公司各类经营性证照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信用管理手册、承发包计价手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对外经营资格证书、报关注册登记证明书、出省(市)投标准入(备案登记)证(卡)、重合同守信用等级证书、工程获优证书等。上述证照的保管和使用,由公司经营部归口管理。 一、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的使用 1、公司经营部、各分公司、子公司、驻外机构在投标、对外联系业务时,对外提供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必须加盖“无单位红印章无效”及“此件仅限XX项目投标和联系业务,签订合同需出示原件和法人委托书”印章。其复印件应由专人保管,严格控制使用,严禁他人私自复印。 2、用于非经营活动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由使用部门出具工作联系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到经营部领用,由经营部资料管理员在复印件上写明用途,并加盖“再复印无效”印章。 3、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原则上不予加盖单位公章,如确实需要,必须在复印件上注明用途和日期,由经营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盖章。 二、证照原件的使用 1、各类经营性证照原件由经营部资料管理员统一保管。公司经营部、各分公司、子公司、驻外机构在投标、对外联系业务需使用资质证书等经营性证照原件时,经办人持工程项目审批单和招标公告向经营部资料管理员办理借用手续,注明用途和合理使用期限,按时归还。 2、公司相关部门、各分公司、子公司借用证照原件用于非经营活动时,由使用单位出具工作联系单经公司分管领导签字后,向经营部资料管理员办理借用手续,注明用途和使用期限,按时归还。 3、证照使用者未经经营部负责人同意和办理相应手续,不得擅自转借他人和复印留存,如使用中未及周转,由经营部负责人进行协调。 4、所有证照原件一律不得向外单位人员借出,不得由其携带外出。 三、责任追究 1、证照使用者有责任爱护所借证照并妥善保管,如有缺失,则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并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 2、证照使用者如逾期不归还,且未说明原因,经营部有权停止办理下一步手续,并在公司对各单位、部门、项目部管理目标考核中扣减相应分值。

电信运营商增值业务策划-个人通信增值业务

电信运营商增值业务策划-个人通信增值业 个人通信增值业务 Q语音驱动的彩铃下载 彩铃业务作为2004年度最具亮点的增值业务,在各地都取得了 很好的发展,以四川电信为例,仅仅是基于小灵通的彩铃业务正式推出一个月内,就已经吸引了60余万付费用户。除了基本的月租、铃音定制收益之外,彩铃IVR业务的发展势头之好完全出乎大家的预料。在四川、江西、广东等很多地区,采用IVR方式进行彩铃申请、铃音定制等操作的比例超过了80%,这是由目前国内的用户消费习惯决定的。 目前彩铃IVR业务的交互界面非常简陋,只能通过有限的几个电话按键来选择歌曲,给用户带来了诸多不便。语音驱动的彩铃IVR业务则完全不同,通过引入语音识别技术,用户只要说出歌手或歌曲的名字,便可以方便的进行各种操作。这项业务目前仅在中国联通的部分地区推出,受到了广泛欢迎。 语音驱动歌曲类业务 不管是传统的168声讯业务,还是中国移动全新打造的“语音

杂志”业务品牌,歌曲类业务(包括点歌、听歌、送歌等)历来都是最受欢迎的系列之一。 在歌曲类业务添加语音识别进行驱动,目前已经有成功的案例。 而彩铃业务所面向的用户群体、合作伙伴几乎完全一致,基于彩铃业 务所包装的歌曲类业务带上了鲜明的时尚色彩,因而也将会成为可短 期见效的重要盈利点。 结合互联网络的多媒体特性,可以极大的丰富歌曲类业务的界面。通过网络用户可以更为自由的点播歌曲,并由后台系统自动通过电话传送给对应的用户。 同时,通过收藏夹、联系人等一系列工具,可以使用户不仅可以快速的进行业务操作,也能够给多个联系人同时点播歌曲。从而进- 步提高业务的易用性和用户的满意度,并且增加业务收入。 该业务也可以结合“语音驱动歌曲类业务”进行开展,从而使用户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无论使用电话还是电脑均可以使用该项服务。 语音电话簿 语音电话簿是基于语音技术为个人或企业所提供的语音通讯录服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规定,在中国境内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企业,应当向商务部或商务部委托的机构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手续,并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企业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登记的,海关不予办理进出口的报关验放手续。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1、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有什么作用?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相当于国家认可的进出口资质,无论企业是办理技术进出口还是货物进出口业务,均需要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同时去银行开立外汇账户、去税务办理退税登记也需要提供企业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2、如何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1】首先去注册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增项手续(经营范围须包含进

出口字样); 【2】企业通过INTERNET登录官网,在线填写并提交成功后,系统给出序号,记录此序号并在打印时输入,在打印出的《登记表》上盖章。【3】携带相关资料到商务局进行现场备案,3-5个工作日后领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3、办理对外贸易登记的条件: 【1】申请主体为有营业执照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分支机构与相关组织;【2】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里有进出口的字样; 【3】企业准备开展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或国际服务贸易业务。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4、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所需资料: 【1】网上提交打印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2】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5、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后,如何开展进出口业务? 答:企业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并不意味着就可以开展自营进出口业务了,企业如需进出口货物还需要到海关、电子口岸、外管局等多个部门办理注册备案登记手续,方可从事货物进出口业务。 此外,对外贸易登记办法第八条也规定:“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凭加盖备案登记印章的《登记表》在30日内到当地海关、检验检疫、外汇、税务等部门办理开展对外贸易业务所需的有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登记表》自动失效。”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流程

西安市商务局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进出口企业代码: 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企业还须填写以下内容 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还须填写以下内容 填表前请认真阅读背面的条款,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负责人签字、盖章。 备案登记机关 签章 年月日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背面 本对外贸易经营者作如下保证: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 二、遵守与进出口贸易相关的海关、外汇、税务、检验检疫、环保、知识产权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法律、法规、规章。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核、生物、化学、导弹等各类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法规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不从事任何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 四、不伪造、变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五、在备案登记表中所填写的信息是完整的、准确的、真实的;所提交的所有材料是完整的、准确的、合法的。 六、《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上填写的任何事项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到原备案登记机关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的变更手续。 以上如有违反,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对外贸易经营者签字、盖章 年月日 注:1、备案登记表中“组织机构代码”一栏,由企业、组织和取得组织机构代码的个体工商户填写。 2、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承担有限/无限责任。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承担无限责任。 3、工商登记营业执照中,如经营范围不包括进口商品的分销业务,备案登记机关应在备注栏中注明“无进口商品分销业务”。

开办经营性停车场的审批

办事指南 一、行政许可内容 开办、变更及注销经营性停车场。 二、行政许可数量及方式 (一)数量:无数量限制。 (二)申请许可方式:直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 三、行政许可条件 (一)开办经营性停车场:停车场管理单位应当是法人或者非法人经济组织,并具备下列条件: 1、一定的财产或者经费;(请明确数量) 2、自己的组织机构和场所; 3、有符合规定要求的停车场设施和经营管理设施;(明确规定的要求) (二)变更经营性停车场: 1、变更申请; 2、经过主管部门的批准; 3、停车场许可证原件。 (三)注销经营性停车场: 1、注销申请; 2、经过主管部门的批准; 3、停车场许可证原件。 四、申请材料 (一)开办经营性停车场 1、有效的土地使用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停车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规定要求的停车场设施清单和与停车场相关的图则;(复印件,盖章)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变更经营性停车场 1、变更停车场管理单位 (1)双方单位变更申请; (2)停车场变更土地使用双方协议书; (3)管理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复印件; (4)许可证原件。 2、变更责任人 (1)变更申请; (2)法定人的授权证明; (3)责任人的身份证、暂住证复印件; (4)责任人一寸彩照二张; (5)许可证原件。 3、变更车位数 (1)变更申请; (2)红线图复印件; (3)车场设施简图;(原件及复印件) (4)许可证原件; (5)峻工验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变更停车场地址门牌号码 (1)变更申请; (2)有关部门更改门牌通告;(复印件) (3)许可证原件。 5、变更停车场名称 (1)变更申请; (2)许可证原件。 6、停车场申请改变功能 (1)变更申请; (2)有关部门批示;(原件及复印件) (3)许可证原件。 (三)注销经营性停车场 (1)注销申请。 (2)有关部门批示;(原件及复印件)

电信增值业务及营销策略

电信增值业务及营销策略 摘要 近年来我国的通信事业得到了快速的发展,随着电话总容量的不断增加,传统语音电信业务的竞争不断加强,电信增值业务是指在移动通信网承载的基础上开发出来的各种增值电信业务。随着电信通信市场的扩大和新技术手段的不断涌现,消费者对电信通信的需求已从基本的语音通信逐步拓展为对电信增值服务的全面需求。增值业务逐渐已经成为电信运营商新的业务增长点。最近几年电信增值业务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尤其是在移动增值业务特别是短信、铃音业务发展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果,固定网络增值业务、互联网增值业务方面也表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中国电信运营企业纷纷开始了转型—向综合信息化服务商的转型,而成为综合信息化服务商的关键和实质就是开展各种各样的电信增值服务。这就需要运营商以及增值业务开发要不断的贴近消费者生活,增加新的增值点,提高市场竞争力。 本文以市场营销及定制化服务等现代管理理论为指导,从消费者消费心理的角度,企业自身的建设发展思路及营销团队三个方面讲述营销策方法及营销思维模式。最后对展望一下我国的电信增值业务的未来发展趋势,并提出一些建议。 关键字:电信增值业务营销客户体验沟通服务企业战略 一、电信增值业务百科名片 电信增值业务是指凭借公用电信网的资源和其它通信设备而开发的附加通信业务,其实现的价值使原有网路的经济效益或功能价值增高。有时称之为增强型业务。 ⒈基本信息 ①简介 凭借公用电信网的资源和其它通信设备而开发的附加通信业务,其实现的价值使原有网路的经济效益或功能价值增高,故称之为电信增值业务。有时称之为增强型业务。 ②分类 增值业务广义上分成两大类:

一是以增值网(V AN)方式出现的业务。增值网可凭借从公用网租用的传输设备,使用本部门的交换机、计算机和其它专用设备组成专用网,以适应本部门的需要。例如租用高速信息组成的传真存储转发网、会议电视网、专用分组交换网、虚拟专用网(VPN)等; 二是以增值业务方式出现的业务。这是指在原有通信网基本业务(电话、电报业务)以外开发的业务,如数据捡索、数据处理、电子数据互换、电子信箱、电子查号和电子文件传输等等业务。 2.常见业务介绍 ①语音信息:。以语音平台为用户提供语音信息业务,如160台人工辅助的信息台、168台自动声讯服务、166台语音信箱,其服务范围遍及新闻、体育、科技、金融、证券、房地产、医疗保健、娱乐、交通、购物指南、旅游、人才交流、热点追踪等各方面。这些服务正逐步走向全国信息台联网、数据库检索等方式过渡,实现资源共享。 ②手机电子信箱。这也称电子邮件。最新一代的电子信箱是消息处理系统(MHS),可实现异种计算机之间互通。电子信箱为用户提供存取、传送文电、数据、图表或其它形式的书面信息,它通常通过分组交换数据网传送,也可通过电话网或用户电报网来实现。 ③手机上网。这也称网间网。它是全球最大的计算机互联网,也是属于利用现有通信网络和计算机资源开放的增值业务,近几年来,该网已由科研、教育网络发展成商用网络,当前连接着约150多个国家和地区、4万多个计算机网,近400万台计算机,拥有用户数已超过3500万个。为了满足中国用户的需要,邮电部以北京、上海、广州作为全国的出入口局与美国Internet互联,用户可通过电话网、公用分组交换网、电子信箱系统或专线方式进入中国互联网Chinanet,与国内外互联网的用户通信。在该网上可以为用户提供电子信箱、文件传送、数据库检索、远程信息处理、资料查询、多媒体通信、电子会议、图像传输等服务。 ④其他业务。虚拟专用网(VPN)业务、集中式用户交换机业务,还有“200”电话呼叫卡业务、“800”受对方付费业务,“400”主被叫分摊付费业务等等均属于增值业务。还有如帷幄中继业务、电视会议、视像点播(VOD)等等一些新型增值业务也正在蓬勃发展中。 二、电信增值业务营销策略 电信增值业务是典型的服务经济、信息经济,与基础业务在业务运营模式上有着本质的区别。相应地,增值业务在具体营销策略方面与基础业务有着根本不同。增值业务在赢利模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登记表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登记表 主办单位名称填写公司全称 主办单位性质企业事业单位 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号码企业备案必须填营业执照号投资者或上级主管单位一般填法人代表的名字主办单位所在省市必填 主办单位所在县区必填 主办单位通信地址必须详细到门牌号!如: 区路号幢号 网站负责人姓名必填网站负责人证件号码必填网站负责人办公电话必填网站负责人手机号码必填网站负责人电子邮箱必填用户名 网站名称必填网站首页网址 网站域名列表如一个网站有多个域名,需要全 部列出来 网站接入服务单位四川人文在线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涉及需前置审批或专项 审批的内容 这项可不填 如需我司代办备,请注册填写真实详细信息填好以后将备案申请表传真至我司,以办理经营许可证或 非经营性备案手续. 四川人文在线网络服务有限公司电话:转或 备案表接收邮箱:

注: .“主办单位名称”栏:若网站为组织开办,则应填写组织名称,若为个人开办,则应填写个人姓名。 .“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号码”栏:若网站为组织开办,则该栏应填写有关部门核发的单位代码,并注明有关单位名称,例如,需工商注册的,应填写工商部门核发的企业或事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号,或是有效期内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上的编号。若网站为个人 开办,则该栏应填写个人有效证件号码(例如身份证号码),并注明证件核发单位名称。 .“网站接入方式”栏应当填写专线接入、主机托管和虚拟主机等接入方式。 .“网站名称”、“网站首页网址”、“网站域名列表”、“地址列表”等栏应按照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其中,“网站首页网址”栏应填写网站首页的域名或地址。仅能通过互联网地址访问的网站,“网站域名列表”栏可不填报。 .“服务器放置地”栏填写网站服务器或租用的服务器空间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其他地点。 .“网站接入服务提供单位名称”应填写与其签订网站接入服务合同的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的名称。 .“涉及需前置审批或专项审批的内容”栏:若网站涉及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等需前置审批和电子公告服务等需专项审批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内容,应在本栏注明。

(整理)各地停车场法律规定.

青岛市停车场管理条例 2007年8月29日青岛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2007年9月21日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使用管理,规范车辆停放,维护交通秩序,根据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青岛市和各县级市城市规划区以及旅游区(点)的停车场管理。 第三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停车场的规划管理。公安部门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停车场的 使用管理,并参与停车场规划、建设的有关管理工作。 发展和改革、建设、市政公用、工商、价格、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停 车场的有关管理工作。 第四条停车场的管理应当遵循统一规划、配套建设、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 序、畅通。 第五条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和开办公共停车场,鼓励建设立体式停车场和利用地下空间建 设停车场。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建设和开办公共停车场遵循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 第六条公安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停车引导系统等公共停车信息系统的建设。 鼓励和推广应用智能化、信息化等手段管理停车场。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 第七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编制分区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当根据所在区域现实和预期 的机动车停放需求,划定停车场建设用地。 第八条市和各县级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建设、发展和改革等部门根据城市总体 规划要求,编制停车场专业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编制停车场专业规划时,应当征求各区人民政府的意见。 停车场专业规划批准后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报原批准机关审批,但不得减少停车 位的数量。 第九条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机动车停车位严重不足的区域和公共交通线路比较集中、 可以实现自用车与公共交通换乘的地段,规划、建设公共停车场。 第十条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将由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项目,适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和投资计划。 第十一条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市实际情况制定停车位配建标准,并根据经济 社会和交通发展的需要及时调整。

停车场经营管理方案-新版1-(1)

第一部分总体方案设计 停车场管理 方 案

第一部分总体方案设计 制编:** 审核: 目录 1.停车场概况 2.管理目标 3.场地布置及设备功能 4.车场进出流程管理 5.岗位设置及管理架构 6.人员配置及任职要求 7.岗位职责、纪律和职业道德 8.岗位工作流程 9.停车场使用守则 10. 收费标准及收支情况 11.停车场特殊情况处理程序 停车场管理方案 一、停车场概况 1、停车场地位置:******** 2、停车场车位:地上128 个,地下10个。 二、管理目标 制定及落实停车场管理规范,完善停车场的安全管理,保障车辆停放安全,辖区交通畅顺,出入有序,确保车场设施设备之运转正常安全,防止事故发生。明确停车场管理的有偿保管责任及车位的有偿使用,并向进入停车场车主明确此关系。 三、场地布置及设备功能

四、车辆进出流程管理: 1、进场

2、出场 五、岗位设置及管理架构 1、停车场之岗位设置如下: 1.1机动车入口设固定岗,出口设收费岗及固定岗; 1.2停车场内设流动巡逻岗,同时,监控中心也负责停车场内部之监控; 2、停车场之管理架构如下:

七、管理人员岗位职责、纪律和职业道德 1、停车场班长职责 1.1对秩序维护员主管负责,服从上级安排,听从指挥做到令行禁止,依法循章对交通、车辆进行管理。 1.2经常视察车场、并确保各停车位正确使用,保证车道、车场出入口周围道路畅通。 1.3熟悉掌握车辆流通情况,车位情况,合理布署安排,优先保证商户使用车位,按物价部门规定收取车位停放费。 1.4安排和调整属下人员的工作时间,合理分派所有工作给予属下员工,确使他们严格遵照指示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1.5负责监督和落实员工岗位职责,对员工进行岗位职责、工作规程、车管仪器操作等相关知识的培训和法制教育及职业道德教育,并安排定期对员工进行考核,,提高员工的工作技能及服务质素。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填表说明书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填表说明 新备案企业填表说明 请按照以下图示选择备案机关。

提交后进入下一填表界面 经营者中文名称:填写企业中文名称 经营者英文名称:填写企业英文名称 住所:与营业执照住所一致 营业地址:填写企业实际经营地址中文(经营地址与住所一致时可填住所内容)英文营业地址:填写企业实际经营地址英文。 备案地址:请选择企业注册区县(滨海新区、塘沽区、开发区、保税区、空港物流加工区均选择“天津市塘沽区”,南开区、华苑产业区均选择“天津市南开区”)经营者类型:与营业执照公司类型一致(三资企业注意选择三资类别,个体经营者选“个体户”) 组织机构代码:填写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组织机构代码,填写时请不要输入短 线“-”,有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无此项。

联系电话:填写企业有效联系电话号码 传真:填写企业有效传真号码 电子邮箱:填写企业电子邮箱或企业联系人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填写企业营业地址邮政编码 工商登记号:填写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有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无此项。 工商注册日期:填写企业营业执照成立日期(格式例:2010-01-01) 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企业还须填写以下内容 企业法定代表人姓名:填写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姓名 有效证件号:填写企业法定代表人有效证件号码(身份证号码或护照号码) 注册资金:填写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单位为万元人民币) 折美元:外资企业填写此项(单位为万美元),并将美元折成人民币值填写在“注册资金”栏内,持有外商投资企业备案证明的企业应按照证明中折算值填写。内资企业不需填此项 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还须填写以下内容 此栏为个体工商营业者(个体户)及在外国(地区)经营的企业填写 企业法定代表人/ 个体工商负责人姓名:填写企业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者姓名”有效证件号:填写企业经营者有效证件号码(身体证号码或护照号码) 企业资产/个人财产:填写营业执照中企业资产,个体工商营业者需填写公证书中个人财产金额(单位为万元人民币)

电信增值业务运营系统解决方案

电信增值业务运营系统 解决方案 LG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LGA16H-LGYY-LGUA8Q8-LGA162】

电信增值业务运营系统解决方案 ●核心价值提炼 贴近电信架构领先增值运营 ●方案简介 我国电信市场开放至今,已经历了十多年的发展,增值电信业务市场正在逐步发展壮大,并向纵向、横向深化。人们对电信消费的要求也在不断提升,单纯的端到端话音业务已经不能满足人们电信消费的需求,创新化、宽带化、综合化、个性化、交互性和主动性为特征的"网络生活"将成为人们消费的新方向。 中国电信增值服务业务正处在高速发展阶段,如仅语音增值业务收入2004年较2003年增长率为%。2005年前四个月较2004年同期的增长比率为%,进一步证明了大力发展电信增值业务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针对上述现状,理想公司的增值业务运营系统解决方案集成了多种第三方电信增值业务的电信级综合业务运营平台,支持电信运营商迅速开展各种业务,支持多种接入设备,能够提供电信级的服务质量,为建设、运营和管理数据网络以及数据中心提供全面的支持,实现对各种增值业务的端到端的管理。 体系架构

●成功案例 ◆上海电信(家家E)信息服务平台 ◆"争上游"全国棋牌游戏棋牌休闲娱乐平台 ◆上海电信固网短信账单支付系统 ◆上海在线异构虚拟主机多层次智能管理平台 ◆上海在线商务销售管理平台 ◆上海在线游戏中心管理系统 ●理想增值业务产品 ◆互动游戏-游戏乐园 ◆灵通短信-拇指天地

◆综合聊天-聊天加油站 ◆网络电视-Ideal IPTV ◆网络点播-Ideal VOD ◆网络硬盘-宽带百宝箱 ◆虚拟主机管理产品 ●增值业务运营支撑系统--INet 逻辑结构 ●系统功能 理想INet增值业务运营支持系统在后端管理,支撑上进行统一管理,并通过与各外系统的接口,进行身份统一认证、一点通及各类数据同 步等数据处理的实现。 ●业务管理:提供对增值业务服务的可视化、参数化管理,帮助运营商快速部署新的业务,定义相应的资费策略、优惠策略,并方便地 进行业务参数的配置。

ICP经营性许可证

什么是ICP许可证? ICP许可证的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是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有偿信息、网上广告、代制作网页、电子商务及其它网上应用服务的公司必须办理的网络经营许可证。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活动,国家对经营性网站实行ICP许可证制度。 为什么要办理ICP许可证? ICP许可证是网站经营的许可证,根据国家规定,经营性网站必须办理ICP许可证,否则就属于非法经营。未取得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或者超出许可的项目提供服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经营性网站备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经营性网站备案行为,保护经营性网站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经营活动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经营性网站,是指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为实现通过互联网发布信息、广告、设立电子信箱、开展商务活动以及向他人提供实施上述行为所需互联网空间等经营性目的,利用互联网技术建立的并拥有向域名管理机构申请的独立域名的电子平台。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经营性网站备案,是指经营性网站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备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网站的首页上加贴经营性网站备案电子标识,并将备案信息向社会公开。 第四条北京市行政区划内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开办的经营性网站,应当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 第二章备案 第五条申请经营性网站备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网站的所有者拥有独立域名,或得到独立域名所有者的使用授权; (二)网站的所有者取得北京市电信管理机关颁发的《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ICP许可证》)。 网站有共同所有者的,全部所有者均应取得《ICP许可证》。 (三)网站所有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中核定有“互联网信息服务”或“因特网信息服务”经营范围。 网站有共同所有者的,全部所有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中均应核定有“互联网信息服务” 或“因特网信息服务”经营范围。 第六条经营性网站名称应当符合以下规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