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我校2013年6月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研究生院通字[2013]1号

各学院、研究生导师及研究生:

为做好我校2013年6月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3月4日前:①拟申请提前毕业的研究生请将个人申请表,报研究生院学籍服务中心。②拟于2013年6月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到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处提出申请。

3月6日:各学院将汇总的拟申请学位人员名单报学位办公室。

3月中旬:组织论文抽查,确定学校统一送审学位论文人员名单。

4月10日前:抽查到的研究生将学位论文送交学位办公室。

5月20日-5月29日:各学院统一组织研究生答辩。

6月3日前:各学院召开分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6月5日前:各学院向学位办公室送交有关材料。

6月14日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6月19日研究生学位授予仪式。

二、学分自查

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请自行对照本年级的研究生培养方案,对学分进行自查;未达到培养方案规定学分要求的研究生,不能进行论文送审和答辩。

三、论文抽查和送审

1.学校将于3月中旬按照《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查的办法》进行抽查,凡被学校抽查到的学位论文由学位办公室统一送审;未被学校抽查到的博士学位论文由学院负责送审,且至少要聘请3位校外专家进行双盲送审;硕士论文各学院应按照不低于所有申请学位人数20%的比例进行双盲送审。

2.被学校抽查到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因故不能按时提交送审,可参加下次的学位申请,但论文仍由学校统一送审。

3. 送审论文要求:论文封面、扉页、致谢及取得的学术成果等项中必须隐去作者及指导教师的姓名,论文简装,博士5本、硕士2本。博士生在送交论文的同时还需送交填写好的“博士论文创新性评价表”(一式5份,网上下载)。

四、论文评阅

1.为缩短论文评阅周期,本次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全部试行网上评阅。被学校抽查到的研究生须向学位办提交论文电子版(PDF

格式)和纸质版,由学位办负责论文送审评阅;其他研究生论文须向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处提交论文电子版(PDF格式)和纸质版,由学院负责论文送审评阅。为尊重评阅专家的评阅习惯,网上提交论文的同时,须将论文纸质版和《论文评阅书》寄送给评阅单位(或评阅专家),供评阅专家选择。两种评阅形式的评阅结果同等有效。

2.研究生论文送审前,须填写《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论文送审申请表》,并将该表交到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处并领取《论文评阅书》。《论文评阅书》由学院提前统一到学位办领取。

3.《论文评阅书》未加盖学位办公章且未按照上述要求进行学位论文送审评阅者,评阅结果无效,不能参加答辩。

4.学位论文评阅应严格按照《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办法》的规定进行。

五、论文答辩

1.硕士研究生答辩工作应在5月20日-5月29日之间由学院按专业统一聘请答辩委员,集中组织安排答辩;博士研究生的答辩工作由导师自行组织,也可以由学院在5月20日-5月29日之间统一组织安排,但须在5月29日之前完成论文答辩工作。

2.研究生须向学院提出答辩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论文评阅书

(2)培养计划

(3)研究生选题情况表

(4)研究生选题报告

(5)参加学术活动记录本

(6)答辩专用成绩单(由研究生秘书打印,审核后签字盖单位公章,再到研究生院审核盖章;在职工程硕士、在职MPA和在职MBA研究生由研究生院打印审核盖章,研究生秘书凭上述研究生提交的《专业学位硕士论文答辩打印成绩单申请表》统一领取。)

(7)答辩表决表(由研究生秘书统一到研究生院领取)

以上材料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论文答辩。

博士研究生答辩时须向答辩委员会提供《研究生期间公开发表论文登记清单》及论文原件(若学术论文已被期刊录用但尚未正式发表,须提供经导师签字的录用证明和论文清样)一份,供答辩委员查阅。

3.各学院应按照《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规定》进行,并对答辩秘书进行培训;答辩决议的书写格式应规范,内容应全面、客观。

4.答辩通过后,研究生应根据答辩专家的意见在学院分学位委员会召开之前完成对论文的修改,并将修改情况填入《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登记表》,经指导教师和学院审阅后方可作为归档论文提交有关部门归档。

5.申请论文答辩的研究生须提前三天登陆研究生院网站学位工作专栏将有关答辩信息录入“论文答辩公告系统”

(https://www.360docs.net/doc/0412567505.html,/paper/),未进行答辩公告的研究生不能进行论文答辩。

六、学位申请

1.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在学院分学位委员会召开前须向学院提供以下学位申请材料:

(1)《学位申请书》

(2)《研究生期间公开发表论文登记清单》及论文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博士研究生提供)

(3)学位申请材料ppt(模板网上下载)(博士研究生提供)(4)“学位信息系统”打印出的《学位基本数据表》

2.各学院负责上述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的审核工作,研究生院负责抽查;各学院须将申请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研究生期间公开发表论文登记清单》及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交研究生院备查,《研究生期间公开发表论文登记清单》须加盖学院公章并由审核人签字。

3.研究生院将对所有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进行跟踪抽查,如发现不符合学位申请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并追究相关审核人员的责任。

七、其它

1.未按时提出申请的研究生学校本次不受理其学位申请。

2.研究生应严格按照《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定,请在研究生院网站“学位工作”专栏下载)的要求撰写学位论文。研究生在论文印制前到所在学院领取学位论文封面。

3.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应在答辩结束三日内登陆研究生院网站“学位信息系统”(https://www.360docs.net/doc/0412567505.html,:5566/)填报学位信息,由研究生院统一上报,进行学位信息认证。填报结束后需打印“学位基本数据表”,本人签名后交给学院研究生秘书,由学院统一交学位办公室归档。

4.论文归档:所有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应向校图书馆和档案馆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

(图书馆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0412567505.html,/fwzn/xueweilunwen.htm;校档案馆提交论文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0412567505.html,/wzll.asp?id=167)(要求PDF格式)和纸质版各1份;博士生还应向学位办提交1本论文,由国家图书馆存档,博士存档论文均需精装。没有提交存档论文的研究生,不能办理离校手续,暂缓发放学位证书及档案。

5.各学院须按照我校档案馆关于研究生学位材料的归档流程及有关

要求(具体内容查看https://www.360docs.net/doc/0412567505.html,/xwclgdyq.htm)做好归档材料的整理收集工作。

6.(单证)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高校教师硕士、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应向所在学院交2张2寸带背胶的照片,用于制作学位证书。照片具体要求:2寸彩色照片;浅蓝色背景;采集的图像大小为210像素X150像素(高X宽),分辨率为300DPI,成像区大小为48mmX33mm(高X宽);照片左下角分两行分别打印姓名、学号(宋体、五号)。电子版照片应存储为JPG格式,以“身份证号.jpg”命名,单张照片文件大小为9-10K。

7.相关表格资料请在:https://www.360docs.net/doc/0412567505.html,下载。

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3年1月20日

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办法

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 (省教育厅2008年11月) 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以下简称“企业研究生工作站”)是由企业申请设立、出资建设并引入高校研究生导师指导下的研究生团队开展技术研发的机构,是规模企业与高校产学研合作的重要平台,也是我省高校研究生培养的重要创新实践基地。为促进企业研究生工作站规范有效运行,特制订本办法。 一、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的主要任务 (一)技术研发。企业将技术需求凝炼为相应的研究课题,通过研究生工作站,委托给相关高校的研究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进行技术研发;或组织企业自身研发队伍与高校研究生团队合作研发,帮助企业攻克技术难题,提升集成创新、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不断开发新技术、推广新工艺、推出新产品,提高产品的性能、质量和效益。研究生团队在完成企业研发任务的同时,可在工作站开展前沿性、创新性、理论性相关科研课题研究。 (二)人才培养培训。研究生工作站所在企业积极为研究生团队提供研究设施和实践指导等条件,营造自由、宽松的学术环境,促进优秀高层次创新人才成长;高校研究生团队可根据需要,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和技术指导,开展技术人员培训等工作。

二、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的申报与审批 (一)申报条件 设立企业研究生工作站主要侧重电子信息、现代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高科技农业、化工、纺织等高新技术产业和优势支柱产业领域,以及新能源、可再生能源与节能环保技术等科学持续发展急需的领域。 1.企业作为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的建设主体,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备一定的生产规模,具有技术创新的迫切需求和明确的产品研发方向,已承担县级以上科技项目; (2)建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县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中心、工程中心,或具有相关技术研发工程实验条件; (3)具有与高校或科研院所合作的良好基础; (4)具有保证研究生团队进站后必需的生活及文体活动条件、研究生工作站运行管理的具体制度和办法以及保证研究生工作站正常运行的专项经费。 2.进站高校及相关学科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授予权,并有支持本校研究生团队及其导师进站工作的制度、政策、经费; (2)合作学科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授予权,为省级以上重点学科,并已形成配套的学科群;

史上最完整在职研究生报考流程

史上最完整在职研究生报考流程 暑期就要来临了,2017年在职研考生正争分夺秒地复习。紧张备考之余,考生也要对考研日程有一个全局上的把握。其中涵盖了招生简章公布、招生政策公布、预报名、正式报名、现场确认、打印准考证、初试、查成绩、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公布、复试和调剂等各个环节。 第一步:招生单位公布招生简章、教育部公布招生政策、考研预报名 1.各招生单位将公布招生简章、硕士专业目录,考生可了解报考院校的新政策。 2.教育部将公布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招生考试公告,确定初试时间、初试科目、报名要求等内容。考生特别要注意认真阅读报名要求。 3.省级招考管理机构、招生单位、报考点发布网报公告。 4.应届生可登录全国硕士生招考网报平台进行预报名。 第二步:正式报名、网上缴费 1.具备报名资格的考生可登录全国硕士生招考网报平台完成网上报名及缴费。 2.考生在选择报考点时,首先要认真阅读网报公告,了解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招生单位、报考点的有关要求;其次,如有疑问,电话咨询省级教育招考管理机构、招生单位、报考点进行确认。

第三步: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考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现场确认时,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选择非网上缴纳报考费报考点的考生要在现场确认时缴费。 4.采集考生图像信息。 第四步打印准考证、初试 1.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面不得有任何涂改。 2."准考证"由考生使用A4复印纸在规定时间内上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3.考生凭"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对号入座。 4.考试地点由报考点指定,建议考生在考试前一天到考试地点了解考场有关注意事项。 第五步:准备复试、查询初试成绩

院士工作站-江苏科技创新平台

江苏省企业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立项标准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功能定位。 2、重点支持建有企业研发机构的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大中型工业企业。 3、符合工程中心建设“五有”要求: 有场地:有专门的研发场所,满足研发的需要,独立研发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 有人员:有一支与主导业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企业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与20人。 有投入:拥有一定规模(年销售额原则上不低于5000万元,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及农业科技型企业可适当放宽至3000万元),有稳定的经费投入,上年度研发投入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不低于2%。 有装备:有研发所需的仪器设备,申报工程中心项目新增研发投入不少于500万元。 有研发业务能力:有一定的创新能力,上年度知识产权申请须1项以上,承担过市级以上科技计划任务。 相关数据以地方统计局上年度工业企业科技活动情况报表数据为依据。 —4 —

江苏省企业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考评标准及说明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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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企业院士工作站立项标准 1、符合国家政策,符合企业院士工作站功能定位。 2、建站企业与院士有较好的合作基础,院士团队研发方向与企业主营业务一致,企业与院士及院士所在单位有具体合作内容并签署具体合作协议。 3、建站企业拥有一定规模,上年度销售额原则上不低于1亿元,农业科技型企业可适当放宽至8000万元,有稳定的经费投入,上年度研发投入支出占比不低于3%。 建站企业有一定的创新能力,企业拥有与合作院士研究方向相一致的1项以上知识产权授权。 建站企业拥有一支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其中企业专职研发人员与院士团队人员原则上为5:1。 企业院士工作站独立研发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并建有院士及其团队必需的生活保障配套,配有院士专职秘书。 4、重点支持省级重点企业研发机构企业建立企业院士工作站。 —8 —

2015年度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

附件1: 2015年度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 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 壹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 一、实施目的 实施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以下简称“创新计划”)项目,旨在为研究生提供科研机会与条件,促进其开展系统、规范的科研训练,发挥创新优势,发掘创新潜能,提高科学研究、实践能力和创新水平。 二、申报对象 1、全省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一年级硕士研究生和一、二年级博士研究生,基本完成学位课程学习,并取得合格成绩者; 2、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的申报对象主要为博士研究生; 3、已承担江苏省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者不得申报。 三、申报条件 1、申报者具有较好的科研素质与基本条件。 2、申报者所在学校、学科及其指导教师积极支持其创新课题研究工作,所在高校能够提供相应的条件保障。 3、项目选题应围绕重大理论和学科前沿问题,或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4、项目实施年限一般为1年,项目结题后,项目承担人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四、项目管理 1、项目由各校根据申报限额,组织自评,报省教育厅审核后,立项公布。 2、立项项目分省立省资助和省立校资助两类。省立省资助项目600项,主要资助部分基础学科和人文社会学科,其中,学术学位研究生创新计划400项、专业学位研究生创新计划200项。省立校资助项目由培养单位给予相应的经费资助。鼓励培养单位自行设立校立校资助项目。 3、委托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负责项目日常管理工作,包括项目经费的落实和使用、项目进展的监督检查以及结题总结等。 4、项目承担者应按照研究计划和有关要求认真完成研究任务,并承担与项目有关的学术与法律责任。 5、项目指导教师应将项目实施作为重要的培养指导职责,通过项目实施对申请者进行严格规范的科研训练。 6、项目承担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停止资助或追回资助:(1)不再是本单位研究生的;(2)不能继续开展研究工作的;(3)在科学研究中有剽窃他人科学研究成果或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对不如实报告情况的培养单位,取消其下一次申报创新计划项目的资格。 7、实行课题结题制度。项目实施完成后,项目承担人应及时填写《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一式二份),附导师与两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本专业专家(博士生项目至少有一位具有正高职称和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专家)的评审意见,报所在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审核、结题。省教育厅研究生教育处(省学位办)不定期对培养单位项目实施进展、结题工作进行抽查。

2018在职研究生户籍与报考点若干问题汇总

2018在职研究生户籍与报考点若干问题汇总 1、我想问一下,我是A地毕业的往届生,在A地复习,户籍B地,请问可以在A地报考点报考吗? 答:可以报考,需要出示在当地工作的工作证明。 2、我想问,对于往届生来说,报考点是选择户籍所在地参加考试,还是想在某个城市考就在哪个城市参加考试。 答:各个地方政策不同,保险起见在户籍所在地考试。 3、往届生,户口档案和户口所在地不在一处怎么填写报考点? 答:这种情况应该很少见,为了谨慎起见,建议问下报考点。 4、暂缓就业的应该选择应届毕业生还是往届毕业生呀? 答:按照你毕业时间来选,今年毕业就选其他,明年毕业就选应届毕业生。5、如果填原籍的话我岂不是要回到原籍去考试? 答:户口所在地和报考点可以不是同一个地方,那个是验证的,你考试的地点可以选择。 6、请问一下,报考学校与就读学校不在一个省,报考学校和本校都是报考点,报名时报考点是填写就读学校还是就读学校所在城市的市招办? 答:就读学校所在省份。 7、求问二战一定要回户籍所在地考试吗?

答:如果在复习地点有工作证明,可以在复习地点进行考试。 8、请问下,我是湖南的往届考生,在上海复习,然后报考同济大学。请问我可不可在上海其他的考点报名考试呢?还是一定得回家去考? 答:可以在上海报名,需要在上海的工作证明,具体可以查看报考点的公告。 9、户口本上的家庭地址所在地和身份证上的纷歧样,会有影响吗? 答:按户口上面的地址写,不影响的。 10、我是往届考生,今年我所在的省份要网上缴费,我现在所在的市是说报名的时候要种种证明,我想报两个报名点,现在复习所在的市现场确认不了就回户籍地确认,但是缴费的时候是不是就要选择其中一个报名点缴费啊,交完费万一确认不了,是不是另一个没交费报名点也确认不了? 答:报名时可以生成两份报名表,以现场确认的最终报名信息为准;具体可以查看报考点公告并咨询报考点工作人员。 11、我想问下,户口所在地详细地址是指户口所属的派出所的地址还是家庭住址?(我没迁户口到学校) 答:户口本上的地址。 附:在职研究生热门招生院校推荐表

中共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2017年招生简章

中共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2017年招生简章为进一步提高中青年领导干部的理论素质,培养具有坚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较强党性修养的党政领导干部,根据《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有关精神,中共中央党校2017年继续招收在职研究生。 一、招生专业、考试科目 2017年招收专业:法学理论。 考试科目:1、政治理论;2、法理学。 二、学制、培养方式和毕业 (一)学制:3年(2017年9月-2020年7月)。 (二)培养方式:学习采取集中面授和在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集中面授的时间为:每月上课一次,每次连续4天(周四至周日)。 (三)毕业:学完规定课程、考试合格、毕业综合考试和毕业论文答辩通过后,颁发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毕业证书。 三、招生对象、报考条件和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军队和武警系统的副县(处、团)级或相当于副县(处、团)级及以上干部或党校、高校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在职人员。

(二)报考条件: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毕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三)招生办法:招生采取自愿报名、组织人事部门推荐与统一考试相结合的办法。 不招收任何类型的免试生,所有考生都必须参加统一入学考试,否则不予录取。 四、报名时间、地点、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7年4月10日—5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办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首先登陆中央党校研究生院网站填报相关信息、提交各种材料,填报成功后打印《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2017年报考登记表》(A4纸,一式两份);其次,携带报名材料前往中共河北省委党校办理报名手续(报名地址与联系方式见后。)

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宜委校〔2011〕21号 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中共宜宾市委党校 关于宜宾市招收2011年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员的 通知 各区县委组织部、市级机关各部门: 为了培养一批具有坚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和较高专业水平、党性强、作风好,适应我市改革和建设需要的高素质人才,决定2011年继续在宜宾市委党校举办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现将有关招生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名额、学制 计划招收公共管理学专业在职研究生70名,不脱产,学制三年。

二、招生范围和条件 招生范围为市、县(区)、镇(乡)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在职干部。 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坚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品德好,组织纪律性强,大学本科毕业的条件。单位选送的学员,应为身体健康的科级以上干部或工作骨干。 三、学习费用 报考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报名考生须交报名考试费80元。入学考试后被录取的学员,交学习费用15800元(含学费、书籍资料费、杂费等),学习期间市委党校不再收取其他费用。对愿意参加学习的学员,其审批程序和学习费用按宜组发〔2010〕13号文件关于印发《宜宾市干部参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办理。 四、组织领导、报考及录取办法 各区县委组织部、市级机关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我市干部培训和在职学历教育管理的暂行规定》(宜委办〔2001〕68号)的要求,于2011年4月15日以前将推荐名单送市委党校招生办。报名时每人交近期一寸半身脱帽照片4张和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报名日期:2011年3月底至2011年5月20日。报名地点:宜宾市委党校招生办公室。报考

在职研究生管理办法

益阳市工作人员参加在职研究生 学历学位教育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全面落实我市人才强市战略,改善我市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学历层次和知识结构,开发高层次人才资源,努力构建益阳人才高地,根据《中共益阳市委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益发〔2013〕7号)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参加在职研究生学历学位教育。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在职研究生学历学位教育,是指参加非脱产国民教育系列(含党校及具有学位授予权的其它教育机构)攻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学习。 第四条工作人员参加在职研究生学历学位教育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符合报考院校所规定的条件; (二)已在编在岗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 (三)遵循学以致用、适应职业发展需要、就近就地和不脱产学习的原则。 第五条工作人员参加在职研究生学历学位教育申请审批程序: (一)申请。本人填写《在职工作人员攻读研究生学历学位申请表》(见附件), 并附所报院校招生简章。 (二)推荐。经所在单位党组(党委)集体研究同意并签署意见,报同级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审批。同级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相关信息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批。 第六条工作人员经批准同意参加在职研究生学历学位教育的,可在年休假的基础上再增加14天,用于参加学校的集中面授。除面授和考试时间外,原则上不得占用工作时间。

第七条同一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在职研究生学历学 位教育不宜过度集中。 第八条经批准参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的人员,完成规定课程的学习,经考试合格,凭《工作人员参加在职研究生学历学位教育申请表》、学位证书(含原件和复印件)、学生学籍登记表和学费支付单据到所在单位报销学费的6 0%。其报名费、学杂费、书本费、往返路费以及在学习期间发生的其它费用由本人自理。 工作人员在参加在职教育期间,工作单位发生变动的,在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后,凭相关证明材料到变动后的工作单位报销学费。 第九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享受学费报销待遇: (一)未经所在单位和同级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自行报考的; (二)因参加学习严重影响本职工作,所在单位提出异议的;

滨州医学院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滨州医学院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适应医学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需要,根据山东省学位办有关文件精神,我校每年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鼓励优秀在职人员结合本职工作继续深造。 一、报名资格 在申请进修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的在职人员,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009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二、招生办法 我校常年接受报名咨询。学员可在滨州医学院报名学习,也可在济南世纪道和教育培训学校教学点完成学业。学员报名后,须经我校和教学点统一考核同意方能准许入学,具体开班和授课时间由研究生处和济南世纪道和培训学校教学点协商后确定。 三、进修要求 1.进修班学员应修完所申请专业的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修满规定的学分。 2.进修学员必须遵守滨州医学院的有关规章制度和进修规定,违章者,取消进修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人事部门。 3.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两门全国统考课程通过应在五年时间内完成。 四、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 报考专业:基础医学(人体解剖月组织胚胎学、免疫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临床医学(心血管病学、血液病学、呼吸系病学、消化系病学、内分泌与代谢病学、肾脏病学、传染病学、神经内科学、肿瘤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影像医学月核医学、麻醉学、普通外科学、骨外科学、泌尿外科学、心胸血管外科学、神经外科学、整形外科学、烧伤外科学、头颈外科学、眼科学、皮肤病与性病学)、口腔医学(口腔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西医结合临床) 五、申请硕士学位

(1)本科毕业有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满三年; (2)取得“滨州医学院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并通过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者; (3)在导师指导下完成课题,以滨州医学院在读研究生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家承认期刊上发表论著一篇,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 六、收费标准 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明确研究生在职教育收费标准的通知》(鲁价费发[2005]83号)批准的收费标准和学校规定收取学费。申请人员学位课程阶段11000元/人,入学一周后退学者一律不予退还,学位论文阶段7000元/人,一次性收取书费500元(多退少补)。 七、报名时间、地点及手续 1、开课时间:每年自5月份满30人即开班上课,最晚开班时间11月初。结课时间每年5月份,每上完一门进行一门的课程考试 2、报名地点: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37号建委楼二楼东区。(泺源大街和历山路交汇口西北角,山东新闻大厦斜对过) 3、报名手续:报名时应提交 (1)所在单位推荐信、毕业证、学士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三份。 (2)填写《滨州医学院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报名表》(附件)后需单位签字盖章。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二寸彩照4张。

2018年在职研究生国家新政策

2018年在职研究生国家新政策 一、准确界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2016年11月30日前录取的研究生按原有规定执行;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研究生从培养方式上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形式区分。 二、统一下达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计划 从2017年起,教育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类分别编制和下达全国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相关投入机制、奖助和收费等政策按《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执行。 三、统一组织实施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录取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招生简章须明确报学习方式、修业年限、收费标准等内容。考生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培养单位招生简章自主报考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研究生。 四、坚持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同一质量标准 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社会需求自主确定不同学科、类别研究生教育形式,根据培养要求分别制定培养方案,统筹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协调发展,坚持同一标准,保证同等质量。 五、做好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管理工作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所在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研究生培养单位要调整现有的招生计划安排办法,规范招生宣传和正确引导,加强学籍管理,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强化培养过程管理及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确保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质量。 以上就是关于2018年在职研究生的改革新政策,如果您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请联系我们的在线老师。

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研究

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研究 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2011年) 一、实施目的 通过开展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建设工作,积极引导研究生指导教师、教学及管理人员,通过开展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深入研究研究生教育发展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要求,着力研究和解决当前及今后阶段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与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形成江苏研究生教育创新的新亮点,培育高水平、有特色、适应新时期发展需要的研究生教育教学优秀成果,并发挥优秀研究与实践成果的示范作用,不断提升全省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创新的整体水平,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二、立项条件 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面向全省普通高校研究生培养单位申报,立项条件为: 1.符合新时期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理念,致力于研究解决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先进性; 2.具有良好的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基础,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富有创新性,对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有重要作用; 3.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与实施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

4.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较好的推广价值; 5.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较强的研究力量,在经费和条件保障等方面有保证。 6.课题申报主持人具有高级职称,有丰富的研究生培养、管理经验,有较好的研究水平和组织能力。 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根据课题的综合性、前瞻性、先进性、创新性和实践性,分一般课题和重点课题申报与立项。 支持和鼓励整合多个研究生培养单位(含科研院所研究生培养单位),联合申报重点课题,以促进全省研究生培养单位的交流与合作。联合申请的项目需明确主持学校及项目负责人。 三、申报范围 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按照江苏省学位委员会、江苏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加强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的若干意见》的有关教育教学改革要求,结合本单位和江苏省研究生培养的实际情况,在以下范围内申报: 1.深化高层次创新人才选拔制度和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的研究与实践。 2.深化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研究与实践,包括:学术型、应用型、复合型等不同类型研究生培养的模式和途径研究与实践;实行学分制、弹性学制与个性化、差别化培养研究与实践;研究生导师团队合作培养研究生、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国际合作培养研究生的研究与实践;专业学位教育改革研究与实践。

1.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管理办法

附件1 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管理办法 (2017版)

目录 一、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管理办法 (1) 二、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管理办法 (5) 三、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改革成果评选办法 (10) 四、江苏省研究生暑期学校管理办法 (14) 五、江苏省研究生学术创新论坛管理办法 (18) 六、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办法 (21)

一、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条实施目的 实施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创新计划”),把寓教于研、激励创新作为根本要求,旨在提高研究生科研创新水平和实践创新能力,着力培养具有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心、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 第二条项目设置与经费资助 (一)创新计划分为科研创新计划和实践创新计划。 (二)创新计划由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立项评审,省教育厅负责立项公布。 (三)创新计划实行立项资助制和不限额申报制。 创新计划立项项目均为资助项目,项目经费来源为省教育厅下拨的创新计划引导资金和研究生培养单位设立的配套资金。创新计划引导资金实行因素法分配,博士学位授予高校每校20万元;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试点高校每校15万元;硕士学位授予高校每校10万元;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硕士人才培养项目试点高校(含省立特需)每校5万元。创新计划配套资金由研究生培养单位视情况按不同比例设立。资助标准按自然科学类每项1.5万元,人文社科类每项0.8万元执行。 创新计划申报不限额,每校立项数量由创新计划引导资金和研究

生培养单位配套资金的总额确定。 第三条申报对象 (一)原则上基本完成学位课程学习,取得合格成绩,并能在毕业前完成创新计划者。 (二)学术型研究生可申报科研创新计划,专业学位研究生可申报实践创新计划。 (三)正在承担江苏省高校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者不可申报。 第四条申报条件 (一)申报者具有较好的专业素养,无学术道德失范行为。 (二)项目研究目标明确,立项依据充分,拟采取研究方案先进可行,研究内容具有创新性,已有一定的研究与实践工作基础,预期成果切实可行,经费预算合理,研究时间能够得到保证。 (三)申报者导师能积极支持其科研与实践创新课题研究工作,研究生培养单位能够提供相应的条件保障。 第五条申报与评审程序 (一)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遴选 研究生培养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制定本单位创新计划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创新计划遴选工作。申报研究生须填写《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培养单位组织专家评议、提出立项名单。立项名单须在全校范围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培养单位统一报送省教育厅。

企业研究生工作报告

计划类别: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计划 指南代码:410 项目受理号:SBM2014100118 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企业研究生工作站) 项目名称: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 项目类别: 承担单位:江苏××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泰州市姜堰区 项目负责人:电话: 项目联系人:电话: 主管部门:泰州市姜堰区科技局 申报日期:2014年02月22

日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二○一四年

项目法人信用承诺书 本项目法人承诺严格遵守《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管理办法》、《江苏省省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相关责任主体信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项目实施提供承诺的条件,严格执行经费管理等相关规定。承诺所提供申报资料真实可靠,项目组成员身份真实有效,无编报虚假预算、篡改单位财务数据、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失信行为。 本项目法人承诺如有失实或失信行为,愿意根据相关规定,承担以下责任: 1、取消项目评审资格; 2、撤销项目立项,并收回省拨经费; 3、记入不良信用记录,并接受相应处理; 4、其它相关法律责任等。 项目负责人(签字): 单位法人(签字):(公章) 年月日

项目主管部门信用承诺书 按照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要求,我们对该项目进行了认真审查,该项目单位提交的项目申报资料完整齐全、真实有效,该单位无不良信用记录,项目负责人和申报单位符合本计划申报资格要求。 本主管部门承诺在审查推荐项目过程中,无违规推荐、审查不严等失信行为。承诺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切实履行项目主管部门管理职责。如有失实或失信行为,本部门承诺按照《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相关责任主体信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承担相关责任。 (公章) 年月日

恢复研究生教育40年 江苏招生规模增150倍.doc

恢复研究生教育40年江苏招生规模增150 倍 新华日报讯记者19日从江苏纪念恢复研究生教育40周年系列活动新闻通气会上获悉,江苏在校研究生总量居全国第二,研究生教育质量居全国第一方阵。 省教育厅研究生教育处处长、省学位办主任杨树兵介绍,1978年,教育部批准南京大学、南京工学院等19所江苏高校恢复招收研究生。到去年,江苏共有23所博士学位授予单位,7所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全省高校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点326个(含专业学位博士授权点12个),具有硕士学位授权点826个(含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306个)。 1979年江苏研究生招生总数仅为444人,去年达67129人,是1979年的151倍;1981年作为恢复研究生教育招生以来的第一个完整学制年,当年江苏省研究生在校规模为1170人。截至去年10月,江苏在校研究生规模超过17万人,约为1981年的150倍;1982年作为恢复研究生教育以来第一个毕业年份,当年江苏共有研究生毕业生246人,去年为45627人,是1982年的185倍。

40年来,江苏高校在高水平大学建设、学科建设及研究生培养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江苏有两所高校成为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13所大学成为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43个学科成为世界一流建设学科。江苏进入双一流建设高校数列全国第二,进入世界一流建设学科数列全国第三。 据最新一期ESI数据,江苏23所高校、111个学科进入ESI 前1%,高校数和学科数分列全国第一和第二,其中11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 。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江苏有466个学科进入全国排名前70%,总数居全国第二;80个学科进入A档,总数列全国第三。《中国研究生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17)》显示,通过对条件支撑度、教育贡献度、社会适应度等要素,对省域研究生教育质量进行测评,江苏研究生教育质量列全国第一方阵。(蒋廷玉) 责任编辑:ang

产学研合作协议

江苏*********限公司——*******大学 产学研合作协议书 为全面推进********与*****大学的产学研合作,加强双方在涂装机械自动化成套设备、自动化物流输送设备及先进制造技术、环保装备与技术等方面的合作,充分发挥高校在人才培养、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等方面的优势和企业的工程实践优势,促进学校与企业在人才、科技、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等方面的全面合作,通过合作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和产品结构优化。经双方认真磋商,********(甲方)与*****大学(乙方)达成产学研全面合作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共建校企产学研中心,并在甲方挂牌“********大学产学基地”。 1、校企产学研中心,作为校企产学研合作的常设运营机构,该机构为非独立法人机 构。 2、校企产学研中心组织机构 主任: 副主任: 成员: 3、甲乙双方共同为产学研中心展开工作创造条件,甲方按照校内待遇使用乙方科研 设备资源。

第二条校企产学研中心职能 1、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在全校范围内组织科研力量,开展企业发展规划与战略研讨, 开展各级各类政府立项课题的联合申报,开展企业技术课题论证、立项攻关。2、协调校企关系,加强沟通交流,挖掘科研课题,校企具体合作项目在研究中心的 统一组织和协调下进行。 3、经中心研究确定的科研课题,中心负责协调进行课题立项论证,组织研发队伍, 宏观把握课题实施进程。 4、建设工程中心运行机构与运行机制,制定并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 第三条校企产学研合作的主要内容 1、根据企业发展需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具体工程实际问题,组织研发力量,成立 相应课题研发小组,进行新产品新技术的调研、立项讼证,组织科研力量,进行科技攻关,对于具体研发工作科目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合同,约定项目研发经费和实施进度等具体事宜,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 2、甲乙双方联合申报科技攻关项目、高新科技项目、企业创新基金、成果转化基金 项目、863等各级各类政府立项课题;并进行课题联合攻关。根据研发工作需要,可跨公司、跨学院、多学科组织研究团队,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具本合作方式与细节另行合同约定。 3、根据企业发展要求,联合申报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江苏省工程技术中心、 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研究生产学研研发基地、国家企业博士后工作站等相关基地

常州大学服务江苏策划将建100个研究生工作站.doc

按照新的计划,常州大学将在2009年实施的111工程计划(建立100个产学研基地,派100名科技骨干驻扎在产业联盟,与10个特大型科技型企业长期研发合作)的基础上,将原来相对分散的服务、单一化的项目结构和不均衡的服务布局,加以整合、提升和调整,整体推进服务江苏计划。 常州大学将积极推进“百团行动计划”,即围绕国家新兴产业,在全省建设100个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并形成100支科技服务团队,面向企业开展有效服务。还将积极推进“科技人才交流计划”,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从学校选派一批素质好、业务精、懂科研、善沟通的干部、教师,到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挂职,搭建校地合作的桥梁和平台,延伸科研服务的空间。还将启动“平台共建计划”,在骨干企业建设学校的实践教学平台、科研平台、产学研平台和研究院所。同时,也将积极争取企业把研发平台和产品服务平台建到学校,建立有效机制,实现平台共建、资源共用、成果共享。 常州大学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本科培养方案1 校情总揽 部门院系

教育教学 学科建设 科技产业 师资建设 招生就业 校园文化 校长信箱 常州大学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本科培养方案 发布时间: 2011-03-15 浏览次数: 常州大学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本科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 一、指导思想 本专业培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掌握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理论、技术与方法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知识,并具有高度社会责任 感的高级管理人员。二、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思想、政治素质高,具有科学与人文基本素养,理论功底扎实、学识面宽广、实践操作能力强,并有创新精神和持续发展能力,具备管理、经济、法律及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

2020年广东海洋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0年广东海洋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广东海洋大学是广东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海洋局共建的省属重点建设大学,是一所以海洋和水产学科为特色,理、工、农、文、经、管、法、教、艺等学科协调发展,以应用学科为主体的多科性海洋 大学,是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优秀院校,是国家新增博士学位 授予权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的前身是创建于1935年的广东省立高级水产职业学校。她 是广东现代海洋水产教育的发端,几经迁徙之后升格发展成农业部 直属的湛江水产学院。1997年1月10日,由具有62年办学历史的 湛江水产学院和39年办学历史的湛江农业专科学校实质性合并组建 湛江海洋大学。2001年12月,全国重点中专湛江气象学校并入。2005年6月15日,经教育部批准,湛江海洋大学更名为广东海洋 大学。 在78年办学历程中,学校肩负兴海使命,立足广东,面向南海,辐射全国,为国家海洋事业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10多万名 “能安心、能吃苦、能创业”的高级专门人才,成为促进广东经济 社会发展和南海研究开发的重要力量。 学校现有主校区、霞山校区、海滨校区、寸金校区4个校区,分别位于湛江市西郊世界地质公园——湖光岩风景区旁、霞山区解放 东路40号、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滨大道43号、麻章区学智路2号。校园总面积4911亩(不含独立学院寸金校区),其中主校区占地4200亩,依山面海,环境优美,是求学成才的理想之地。 学校设有水产学院、食品科技学院、海洋与气象学院、农学院、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航海学院、信息学院、软件学院、理学院、文学院、法学院、外国语学院、政治与行政学院、体育与休闲 学院、中歌艺术学院、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18个二级学

016年度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名单

附件7 2016年度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名单序号设站单位名称合作高校名称设站时间1昆山桑莱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大学2012 2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大学2012 3江苏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东南大学2010 4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江苏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东南大学2009 5江海环保有限公司东南大学2010 6斯迪克新型材料(江苏)有限公司东南大学2012 7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南大学2009 8张家港保税区灿勤科技有限公司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09 9常熟市华德粉末冶金有限公司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0 10南京立汉化学有限公司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2 11南通锻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理工大学2010 12南通润邦重机有限公司南京理工大学2011 13南京良华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河海大学2011 14常熟市屹浩食品包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农业大学2013 15南京圣和药业有限公司中国药科大学2009 16江苏中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师范大学2012 17南京国图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南京师范大学2011 18南京工大数控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工业大学2011 19南京托普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工业大学2012 20南京工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工业大学2013 21镇江冈山电子有限公司南京邮电大学2012

22江苏微特利电机制造有限公司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3 23南京埃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0 24江苏紫藤园艺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南京林业大学2013 25江苏康维生物有限公司南京林业大学2012 26江苏江佳机械有限公司南京林业大学2011 27扬州宏福铝业有限公司江苏大学2012 28好孩子儿童用品有限公司江苏大学2011 29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大学2011 30江苏沃得农业机械有限公司江苏大学2012 31蓝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大学2010 32江苏合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江苏科技大学2009 33苏州同大机械有限公司江苏科技大学2012 34镇江市亿华系统集成有限公司江苏科技大学2013 35苏州苏净保护气氛有限公司常州大学2012 36中海海洋无锡海洋工程装备有限公司江南大学2013 37无锡吊蓝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江南大学2012 38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八研究所江南大学2013 39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江南大学2013 40江苏菲特滤料有限公司江南大学2012 41苏州苏大明世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科技大学2013 42南通全技纺织涂层有限公司南通大学2012 43南通国谊锻压机床有限公司南通大学2012 44江苏煌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扬州大学2013 45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大学2010

苏州大学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

苏州大学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为规范我校企业研究生工作站运行管理,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企业研究生工作站是由企业申请设立、出资建设并引入高校研究生导师指导下的研究生团队以开展技术研发和人才培养培训为主要任务的机构。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对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改革研究生培养模式,推进产学研合作,促进高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发挥重要的作用。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苏州大学成立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该领导小组由校领导、研究生部、科学技术与产业部及相关学院(部)负责人组成。 第四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部,负责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的日常管理工作。 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制定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制度; 2、负责与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委员会对接管理; 3、根据《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办法》组织相关学科与企业联合申报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4、根据研究生工作站申报材料,及时了解研究生团队进站情况,

督促研究生团队进站工作,并对工作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定期考核。 第三章申报及审批 第五条设立企业研究生工作站主要侧重电子信息、现代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高科技农业、化工、纺织等高新技术产业和优势支柱产业领域,以及新能源、可再生能源与节能环保技术等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领域。 第六条企业作为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的建设主体,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备一定的生产规模,具有技术创新的迫切需求和明确的产品研发方向,已承担县级以上科技项目; (2)建有县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企业研发中心、技术中心,或具有相关技术研发工程实验条件; (3)具有与高校或科研院所合作的良好基础; (4)具有保证研究生团队进站后必需的生活及文体活动条件、研究生工作站运行管理的具体制度和办法以及保证研究生工作站正常运行的专项经费。 第七条进站的相关学科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授予权,并有支持研究生团队及其导师进站工作的制度、政策、经费; (2)合作学科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授予权,为省级及以上重点学科,并已形成配套的学科群; (3)合作学科(学科群)具有相关的校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

南京大学教育信息工程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南京大学教育信息工程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1、国民教育系列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原则上要取得学士学位), 无毕业年限要求 2、教育行业、各类院校中从事信息化管理、技术支持等相关人 员 3、有志于投身教育行业、并希望提升个人专业水平的人员 学制与上课形式 1、每月一次集中授课,不影响正常工作。 2、通过入学考试的学员由南京大学发放录取通知书,并注册为“在职专业硕士”研究生。 3、按照国家学位办的规定,工程硕士按学分制学习,从正式入 学到获取硕士学位最快时间为两年,其中课程学习时间1年左右, 实习和论文时间1年左右。最长须在4年内完成学业。 学费 ◆[学习费用] 1、学费:软件工程硕士每学年学费20000元人民币,学制两年,合计40000元人民币(不含教材费)。 2、特设课程授课费、咨询辅导费、材料费、认证费:合计9500 元人民币 3、报名费:300元人民币。 报名材料 1、申请资料 1、提交填写完整的《南京大学软件学院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 预报名表》和由考生单位签字盖章的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二份。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职称/职业资格证书。 4、近期同一底片1寸免冠照片4张,2寸照片6张。 5、报名费300元。 入学考试 1、笔试及面试时间:2012年5月、11月地点:北京、上海 2、考试科目: 基础综合(400分):其中语文(100分)、数学(100分)、逻辑(100分)、英语(100分)。 专业基础(200分):其中数据结构(100分),操作系统(100分); 面试(200分):专业综合、英语口语 3、参考书目: 基础综合参考书:《全国工程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考前辅导教程,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编,清华大 学出版社。 专业课参考书:《数据结构与算法分析——Java语言描述》, 冯舜玺等译,机械工业出版社;《Windows操作系统原理》(第二版),陈向群等编,机械工业出版社。 ◆[入学时间] 每年4月、8月、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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