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蔽工程验收步骤

隐蔽工程验收步骤
隐蔽工程验收步骤

1、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一、目的:

在施工过程中,对重要的或影响工程质量的主要工序实施隐蔽工程验收,是为了避免被下道工序所掩盖、而无法进行复查的部位发生重大差错,保证工程质量满足设计和合同规定要求。

二、隐蔽工程验收的程序及要求:

1、隐蔽工程检查工作应在本工序已完成且班组自检合格后,下道工序施工前进行。

2、隐蔽验收前,主管工长应认真填写好隐蔽工程检查记录的有关栏目,通知项目质量检查员及有关人员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并经项目技术负责人签署自检意见后,及时通知建设单位代表(监理工程师)参加共同验收。验收合格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复责人)签署验收结论。

3、经验收合格的工序可通知进行下道工序,否则,待整改好后再进行验收,直到合格或达到质量规定的要求。

2、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本校所有建设工程已实施了建设工程监理制,本着对工程质量负责的态度,本处特制定了甲方在隐蔽工程验收中的制度,主要有以下几点:

1、隐蔽工程完成后,先由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将资料报送监理工程师通知监理工程师检验,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后及时通知甲方现场代表,甲方现场代表在接到通知后上报科长及分管副处长并对隐蔽工程进行抽检。

2、监理工程师应按照设计要求和有关规范的要求,对隐蔽工程进行细致认真的检查,合格后在检查记录上签字,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检查

发现隐蔽工程条件不合格的,要求承包人在一定期限内整改并复检直至合格。隐蔽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施工单位自行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监理工程师会同甲方现场代表要求施工单位返工甚至停工。

3、甲方现场代表、科长及分管副处长在各自抽查的隐蔽工程的检查记录上签字留底,工程竣工验收后将留底记录保存备查,同时签字留底的隐蔽工程的检查记录作为工作考核依据。

4、特殊设计的或者与原设计变更较大的隐蔽工程,甲方现场代表应及时通知设计人员、勘探人员、质检人员等相关人员共同检查签证。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经长期停工,在复工前应重新组织检查签证。

5、甲方土建现场代表需要参加不少于10%的隐蔽工程的验收并在留底备查的检查记录上签字,甲方安装现场代表需要参加不少于5%的隐蔽工程的验收并在留底备查的检查记录上签字。

6、甲方土建现场代表需要参加地基处理与桩基工程、屋面工程、防水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节能与保温隔热工程、室外附属工程等重要部位不少于30%的隐蔽工程的验收并在留底备查的检查记录上签字。甲方安装现场代表需要参加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智能建筑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室外附属工程等重要部位不少于15%的隐蔽工程的验收并在留底备查的检查记录上签字。

7、现场代表需参加所有涉及造价认定的隐蔽工程验收,验收记录按《基建管理处工程联系及变更制度》办理。

8、科长、分管处长、处长总共需要参加重要部位不少于5%的隐蔽工程的验收并在留底备查的检查记录上签字。

9、以上现场代表、科长、分管处长、处长的检查部位不得重复。抽检要求在每层的每个工作面上按百分比进行检查。

3、什么是隐蔽工程怎样进行隐蔽工程

隐蔽工程是指地基、电气管线、供水供热管线等需要覆盖、掩盖的工程。由于隐蔽工程在隐蔽后,如果发生质量问题,还得重新覆盖和掩盖,会造成返工等非常大的损失,为了避免资源的浪费和当事人双方的损失,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工程顺利完成,承包人在隐蔽工程隐蔽以前,应当通知发包人检查,发包人检查合格的,方可进行隐蔽工程。实践中,当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的,承包人应当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工程进行隐蔽前及时通知发包人或发包人派驻的工地代表对隐蔽工程的条件进行检查并参加隐蔽工程的作业。通知包括承包人的自检记录、隐蔽的内容、检查时间和地点。发包人或其派驻的工地代表接到通知后,应当在要求的时间内到达隐蔽现场,对隐蔽工程的条件进行检查,检查合格的,发包人或者

其派驻的工地代表在检查记录上签字,承包人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施工。发包人检查发现隐蔽工程条件不合格的,有权要求承包人在一定期限内完善工程条件。隐蔽工程条件符合规范要求,发包人检查合格后,发包人或者其派驻工地代表在检查后拒绝在检查记录上签字的,在实践中可视为发包人已经批准,承包人可以进行隐蔽工程施工。

发包人在接到通知后,没有按期对隐蔽工程条件进行检查的,承包人应当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进行检查。因为发包人不进行检查,承包人就无法进行隐蔽施工,因此承包人通知发包人检查而发包人未能及时进行检查的,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承包人可以顺延工期,并要求发包人赔偿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

如果承包人未通知发包人检查而自行进行隐蔽工程的,事后发包人有权要求对已隐蔽的工程进行检查,承包人应当按照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查后重新隐蔽或者修复后隐蔽。如果经检查隐蔽工程不符合要求的,承包人应当返工,重新进行隐蔽。在这种情况下检查隐蔽工程所发生的费用如检查费用、返工费用、材料费用等由承包人负担,承包人还应承担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

4、隐蔽工程控制程序

目的:

规范工程项目中间质量管理,确保工程项目建设的正确和安全。

范围:

适用项目的中间验收。(包含:土建、安装、人防、防雷工程)

程序:

隐蔽工程的验收程序是:承包人隐蔽工程完成自检→隐蔽工程验收申报→通知监理/甲方检查→隐蔽前相关试验→试验合格(不合格退回上一步)→办理隐蔽工程合格签证→隐蔽→完成。

承包人自检。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应对照施工设计、施工规范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向监理公司提出隐蔽工程验收申请。

共同检验。

隐蔽验收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接到承包人的请求验收通知后,应在通知约定的时间组织相关人员与承包人共同进行检查或试验。检测结果表明质量验收合格,经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工程隐蔽和继续施工。

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应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参加了验收,当其对某部分的工程质量有怀疑,均可要求承包人对已经隐蔽的工程进行重新检验。承包人接到通知后,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抽心),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重新检验表明质量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无按隐蔽工程专项要求办理验收的项目,建设单位不办理工程验收。

5、隐蔽工程中监理工程师的验收程序

由于隐蔽工程在施工中一旦完成隐蔽,将很难再对其进行质量检查(这种检查往往成本很大),因此必须在隐蔽前进行检查验收。对于中间验收,应按专用条款中约定,对需要进行中间验收的单项工程和部位及时进行检查、试验,不应影响后续工程的施工。发包人应为检验和试验提供便利条件。

(1)承包人自检。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h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

(2)共同检验。工程师接到承包人的请求验收通知后,应在通知约定的时间与承包人共同进行检查或试验。检测结果表明质量验收合格,经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工程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应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如果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承包人通知的验收时间前24h,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验收要求,但延期不能超过48h。

若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又未按时参加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承包人经过验收的检查、试验程序后,将检查、试验记录送交工程师。本次检验视为工程师在场情况下进行的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的正确性。

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h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3)重新检验。无论工程师是否参加了验收,当其对某部分的工程质量有怀疑,均可要求承包人对已经隐蔽的工程进行重新检验。承包人接到通知后,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重新检验表明质量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6、隐蔽工程分项(部)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隐蔽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进行自检,并将评定资料报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应将需检查的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日提出计划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应排出计划,通知施工单位进行隐蔽工作检查,重点部位或重要项目应会同施工、

设计单位共同检查签认

7、隐蔽工程和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1、质量验收按照:自检、复检、抽检、验收程序执行。

2、在隐蔽工程和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国家验评标准和施工验收规范及

市委、建委有关文件对工程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将质量保证资料及自检质量评定报送项目监理组。

3、项目监理组收到施工单位有关资料后。立即在施工单位自检的基础上组织核查,核查无

误后,方可办理隐蔽,验收签证,并签认评定等级。

监理单位签认的分项分部工程质量等级为评定竣工工程质量等级的依据,未经签字的隐蔽工程及分部分项工程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8、监理过程作业指导----隐蔽工程检查验收

坚持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是防止质量隐患和质量事故的重要措施,为指导项目监理部进行隐蔽工程的检查工作,特制定标准。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职责、工作程序和记录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项目监理过程中对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活动。 2 规

范性引用文件监理

坚持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是防止质量隐患和质量事故的重要措施,为指导项目监理部进行隐蔽工程的检查工作,特制定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职责、工作程序和记录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项目监理过程中对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活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监理表式汇总

监理服务查验控制程序

施工过程巡视检查及旁站监理规定

3 定义

隐蔽工程:某些将被其他后继的工序施工所隐蔽或覆盖的分部、分

项工程。

隐蔽工程检查:隐蔽工程在被遮蔽或覆盖前,监理工程师对其进行

的检查、验收。

4 职责

监理工程师负责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

5 工作程序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流程见图1。

图1隐蔽工程检查验收流程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的方法步骤

5.1.1承包单位完成隐蔽工程在隐蔽前作业并经自检合格后,向项目监理部填报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及相关附件材料。《报验申请表》(表A4)的格式见《监理表式汇总》

5.1.2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并前往现场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验收,经检查符合规定要求的,在《报验申请表》上

签署验收意见。

5.1.3监理工程师在实施审查和检查验收作业时,应按《监理服务查验控制程序》的要求形成《监理核查记录》(格式见《监理服务查验

控制程序》的附录B)。

5.1.4对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应要求承包单位采取有效的改进措施,

并重新报验。

对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或检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监理工程师应拒绝签认并严禁隐蔽或进入下一道工序。

5.1.5对验收合格的隐蔽工程,应对承包单位的隐蔽过程进行旁站监理,按《施工过程巡视检查及旁站监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实施,并形成《旁站监理情况记录表》(格式见《施工过程巡视及旁站监理规定》

的附录A)。

检查内容

隐蔽工程检查一般应考虑下列内容:

a)是否符合设计图纸要求;

b)是否符合技术质量标准要求;

c)是否符合施工验收规范要求。

6 记录

a) 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表A4);

b)《监理核查记录》;

c)《旁站监理情况记录表》。

8、隐蔽工程如何验收

新居装潢结束,首先,要做好装修后的质量验收。这主要包括“隐蔽工程”、木工、油漆、金属及一些杂项的验收。其中对“隐蔽工程”的验收尤为重要,因为“隐蔽工程”不过关而造成的投诉占了很大的比例。由于“隐蔽工程”摸不着看不见,工程质量伸缩性大,施工过程监督难度大。一些不负责任的施工队往往把“隐蔽工程”变成了“隐患工程”,给客户造成了重

大损失。

所谓“隐蔽工程”,是指家庭装修中隐蔽在装饰表面内部的管线工程和结构工程,包括电器回路、给排水、煤气管道、用于固定支撑房屋荷载的内部构造等。

“隐蔽工程”质量从材料开始

首先,在装修的选材上,装修公司要为客户负责,使用那些顺应市场发展潮流、高质量的装修材料。比如,给水管道就是很重要的一项“隐蔽工程”,选择什么样的水管,决定了住宅中使用水的质量、卫生和健康。在装修中,现在很多“马路装修队”和一些不负责的家装公司利用这些“隐蔽工程”中向客户推荐使用“镀锌管”或不合格的PVC管等,其实国家早已明令规定从2000年6月1日起,在我国各城镇新建住宅中禁止使用冷镀锌管作为给水管。而正规装修公司,不会因为是“隐蔽工程”就降低成本蒙骗客户。则会向客户推荐使用铝塑复合管、pp-r管或者更为优秀的铜水管。尤其是铜水管,能抑制细菌生长,保持饮用水清洁卫生,99%以上的细菌进入铜水管后5个小时后就自行消失。

“隐蔽工程”施工要规范

管道渗漏造成顶棚损坏是“隐蔽工程”违规比较突出的现象,由于管道安装后不易检查,很多不合格的装修公司利用这种不易检查的“隐蔽工程”偷工减料,在所有管道施工完毕后,施工人员不按照有关规定经过注水、加压检查有没有跑、冒、滴、漏等程序,而直接交工了,这些业主在收房时很难检查,都是隐蔽工程部分,客户用肉眼是很难发现问题,一旦发现出了问题,重新改造管道,不仅劳民伤财,还搞得人身心疲惫。

“隐蔽工程”设计要规范

不少老房子在装修时,需做电路改造,因为都是“隐蔽工程”,客户无法检查,不负责任的施工队随便在墙体开槽、布线,根本不考虑住宅内的电路设计规范。将“隐蔽工程”升级为“隐患工程”。据了解,今年315,由中国科协科学技术普及部、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和国际铜业协联合咨询时,告诉客户用电负荷设计应在6千瓦以上、分支回路应在8回以上、

固定插座应不少于25组,表前线截面应不小于10m㎡、分支回路截面不小于2.5m㎡,空调等大功率电器最好单独走一条4m㎡的线路,厨房和卫生间回路最好用4m㎡的铜线等。对于装修时,如何设计分支回路、固定插座、选择电线等“隐蔽工程”都应有良好的设计和规范的施工,如施工队对“隐蔽工程”不负责任,“隐患工程”将造成很大的生活不便

9、工序隐蔽验收申报程序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建设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隐蔽工程验收是指基槽、桩底、安装、钢筋、暗配管、防水、基层、土方回填、幕墙预埋件、龙骨、保温基层、给排水管工程加固等分部分项及检验批。

检验批及分项工程的隐蔽验收要求在隐蔽前提前2小时申报,并提供相应验收合格记录和证明材料。基础验收提前1天把相关资料报质监站,主体验收提前3天把相关资料报质监站,这里所指相关资料是:评定资料,检测资料,自检资料,监理资料,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的评估报告和小结。

申报前在施工现场填写好工序隐蔽前验收通知单并加盖施工单位项目部印章(表格下载网站:)。

我站将根据工程的质量保证体系运行及相关部位情况由项目监督人员确定以下意见:

①□此隐蔽部位要求施工单位认真施工,并请把验收部位用短信息方式传到号码上;

②□此隐蔽部位我站将派员在2小时内到达进行监督检查;

③□此隐蔽部位因晚上光线太暗,第二天上午上班前到达进行监督检查;

④□此隐蔽部位因通知资料中存在缺陷,要求重新提供资料。

要求参见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完善质保体系并严格执行,我站将对质量控制好的企业和项目进行表扬,对控制质量差的项目,实行跟踪全数检查,并在网上公示。

盱眙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二○○七年六月八日

10、关于实行建设工程隐蔽验收短信申报制度的通知

工程质量监督站

关于实行建设工程隐蔽验收短信申报制度

的通知

市区各有关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负责”的建设工程管理体制,规范质量监督工作,

提高工作效率,促进施工、监理单位质量保证体

系的建立与有效运转,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

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我站决定自2006年6

月1日起实行建设工程隐蔽验收短信申报制度,

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隐蔽验收短信申报范围

市区(广陵区、维扬区、开发区、新城西区)范围内,所有在建工程(含市政工程),2006

年6月1日起必须实行隐蔽验收短信申报制度。

其他如:工程质量监督交底、工程质量监督抽测、主体验收、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预验收和竣工验收仍按《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方案》的要求执行。

二、隐蔽验收短信申报内容

根据国家有关验收规范和我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要求,下列隐蔽工程必须实施短信申报:

1、房屋建筑工程

(1)、地基验槽(巡查科);

(2)、钢筋工程(基础钢筋、地下室顶板钢筋、楼、屋面钢筋)(巡查科);

(3)基础分部(不含地下室)(验收科);

(4)、装潢工程(大型安装工程)中安装工程隐蔽(总工办);

(5)、外门窗框安装工程(巡查科);

(6)、钢结构构件吊装前(总工办);

(7)、幕墙金属框架安装工程(总工办);

(8)、外墙保温层工程(巡查科);

(9)、质监站下发检测通知后检测机构现场检测(检测科)。

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给排水工程

(1)、验槽;(2)、平基验收;(3)、闭水试验;(4)、变形量检测;(5)、水压试验;(6)、回填;(7)、沉井钢筋验收;(8)、顶管管内底标高检测;(9)、顶管外观质量检查;(10)、构筑物钢筋验收;(11)、桩基验收(含标高、桩位等);(12)、水池满水试验道路工程

(1)、土路床;(2)、底基层;(3)、基层;(4)、弯沉试验;(5)、钻孔取芯;(6)、人行道板铺装

桥梁工程

(1)、基础验收(含灌注桩等);(2)、下部结构;(3)、上部结构;(4)、梁板预制钢筋验收;(5)、预应力张拉

疏浚工程

(1)、断面尺寸、坡度;(2)、河床底标高

驳岸工程

(1)、基槽验收;(2)、基础验收;(3)、墙身砌筑质量

园林绿化等景观工程

(1)、验槽;(2)、基础验收;(3)、钢筋验收;(4)、小道基层验收

亮化工程

(1)、景观灯灯座基础验收;(2)、基座预埋件;(3)、预埋电缆;(4)、接地装置闸站及滚水坝工程

(1)、基础验收;(2)、下部结构验收;(3)、主体结构验收;(4)、闸门及启闭机安装质量验收

三、隐蔽验收短信申报的程序和条件

施工企业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做好隐蔽工程质量的自检工作,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报验,监理单位(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后,在隐蔽工程隐蔽前,由该项目总监通过自己已登记号码的手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见附件),白天提前2小时,晚上提前4小时向我站申报。市区(广陵区、维扬区、新城西区)房屋建筑工程隐蔽验收短信申报发至市质监站各相关职能科室,开发区房屋建筑工程直接发至开发区分站,市政工程统一发至市站市政室。我站通过《隐蔽工程手机短信申报系统》将接收的信息处理后,自动告知有关监督人

员,使现场监督人员能够及时掌握施工进度和隐蔽工程质量控制情况。

四、隐蔽工程监督方式

监理单位应及时申报每一次、每一项隐蔽工程的验收时间,我站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方案》规定的抽查频率和差别化管理的要求,对隐蔽工程随机进行监督抽查。在申报后约定的时间内我站没有参加监督验收,有关单位可按规定程序组织工程验收和隐蔽工程隐蔽。监理单位隐蔽工程申报不及时或不申报的,一经发现将对有关责任单位进行查处,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册。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

附件:《隐蔽验收手机短信申报使用说明》

二OO六年五月二十日

抄送:市建设局、省监督总站

隐蔽验收手机短信申报使用说明

1、申报方式:工程项目总监利用本人的且已在质监站备案的移动、联通、小灵通等通讯设备发送短消息至

2、申报格式:sjh=w申报内容

说明:sjh,w等没有大小写限制。sjh:受监

工程的监督编号(由质监站提供)。数字、

字母、*、- 等

符号按实输入;特殊符号,如①到⑩,⑾到⒇,

(21)…等先输入+符号再输入实际

数字。

=:是工程监督编号与申报内容的分割符。

w:质监站的科室代号。G代表广陵区、W代表

维扬区(新城西区),K代表开发区,j代表检测科,s代表市政室,z代表总工办(验槽),

申报内容:是施工、监理单位向监督站申报的具体内容。

3、举例说明:

例子1:(2008年之前报监的工程,使用旧版监督注册号,以下列形式发送)

欲申报监督编号是yz2005-125的工程基槽

验收,发送短信

yz2005-125=z 今天下午3:30基槽验收

例子2:(2008年之后,使用新版监督注册号(19位)的工程,以下列形式发送)欲申报监督编号是320001的广陵区工程

的二层楼面钢筋验收,发送短信:320001=g 今天下午3:30现场浇筑二层楼面混凝土

隐蔽工程验收管理规定

土建工程质量控制与隐蔽验收管理细则 一、原材料及成品、半成品质量管理要求 原材料及成品、半成品的质量是工程质量的基本保证条件,工程部负责工程所有材料的质量控制、验收。监理工程师对进场的所有施工材料(包括甲供材)质量负责,所有施工材料(包括甲供材)进场必须检查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文件、物资材质证明文件,并且均需按照规范要求对材料进行见证取样,到公司指定的专业检测单位进行检验。检验结果与合格证相符合格才可以在工程中使用。甲供材到现场监理工程师必须监督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施工现场标准化工地建设指导标准》要求进行保管。 二、技术交底制 监理工程师必须参与并监督施工单位切实落实技术交底制度。即在每项工程施工前必须有项目部主管技术人员编制,并经项目总工程师批准的技术交底书,向现场的具体组织施工的第一线的施工技术人员进行技术交底。重点是对一特定的工程项目准备采用的主要施工方法、使用的主要施工机具、施工总进度的具体安排以及质量指标、安全指标、效益指标进行交底。现场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向施工人员的技术交底一般在施工中进行,要针对某一具体工序,向施工人员讲清楚工序衔接、施工要领、达到要求的设想。也就是要告诉工人应该怎样干,不应该怎么干。监理工程师必须

对技术交底进行监督,并将技术交底过程进行拍照存档。 三、隐蔽工程验收管理制度 (1)目的 本程序规定了洪洞晋圣荣康煤业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隐蔽工程验收的工作程序,旨在使工程质量控制做到工序控制, 层层把关,使工程项目整体质量得到保证,统一隐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洪洞晋圣荣康煤业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阶段的施工过程中的隐蔽工程。 隐蔽工程验收包括: (一)工程建设工序中间环节半成品的验收。如建筑工程中的钢筋工程,验收内容有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形状、焊接尺寸、接头位置、预埋件的数量和位置,以及材料代用情况。 (二)埋入地下的基础工程,验收内容有地基开挖土质情况、标高尺寸、基础断面尺寸、桩基中桩的位置、数量、制作质量、入土深度等。 (三)埋入地下的管道工程,验收管道垫层、坐标、接口、焊缝、水压试验等。 (四)全厂接地网及计算机系统接地装置,验收坐标、焊缝搭接尺寸、焊口防腐处理、以及按设计要求的降阻剂、接地电阻等。

(完整版)建设工程隐蔽工程验收内容及要点

隐蔽工程验收流程 (1)隐蔽工程开工前,应由施工单位负责对其所用材料进行检验,检验内容包括:厂家提供的材质证明、外观检查、抽样试验以及项目部进行的复检报告, 检验结果均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 (2)隐蔽工序施工应在监理人员、项目总工、专职质检员的监督下进行,重要基础如灌注桩基础必须有设计单位在场,隐蔽工序施工应严格按规程、规范及 作业指导书进行施工。 (3)隐蔽工序施工完毕后,必须经施工负责人自检合格后填写施工记录,由班长、质检员、技术员、检查人确认合格后签字,再由现场监理员确认合格后签字。 (4)施工队检验合格后,由施工队施工负责人在《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单》上签字并报项目部检验。 (5)项目部对隐蔽工程进行抽查,并检查施工记录,确认合格后在《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单》上签证,并报监理公司工程监理部检验。 (6)监理公司对隐蔽工程进行现场抽查,并检查施工记录和材料质量证明资料,确认合格后在《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单》上签证。 隐蔽工程验收内容 桩基工程 (1)桩基轴线及样桩放线定位及复核记录。 (2)打(压)桩施工记录、灌注桩成桩施工记录。 (3)预制桩接桩,灌注桩钻孔、清孔,钢筋笼制作、吊放及混凝土灌注。 (4)桩位轴线偏差和标高验收记录(若桩顶标高与施工现场场地标高相同时,应在桩基工程施工结束后进行)。 基础工程 (1)轴线:施工单位填报施工测量报验单(报验申请单),附施工测量放线复核单。 (2)挖土(包括设计标高、暗浜、地质、基槽宽度、长度、放坡、坡度):施工单位填报地基验槽记录。 (3)垫层(包括标高、长度、厚度、宽度、混凝土强度等级)。 (4)底板钢筋(包括品种、规格、数量、搭接长度、箍筋间距、保护层厚度、预埋件数量位置)。 (5)混凝土(包括断面尺寸,标高,是否有蜂窝、麻面、露筋,混凝土强度等级):混凝土浇灌令、混凝土级配单。

装修【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制度[001]

质量管理内业资料 隐 蔽 工 程 验 收 制 度 江西省洪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部

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是指那些在上一道工序结束后,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的,正常情况下无法进行复查的项目。隐蔽工程是一道特殊的施工工序,隐蔽工程除了遵守一般的施工、技术、验收等规定外,还必须采取特殊的控制措施以确保隐蔽工程的整体质量。 一、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质量检查、验收方法及程序。 二、职责 1、项目部位验收工作的全面管理。 2、安全质量部负责涉及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过程中的质量检查及转序验收的具体工作执行。 3、工程技术部负责涉及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各种工程技术问题的解决。 部总工工程师负责隐蔽工程及关键 三、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办法及流程 1、严格按规程和验收规范的要求对隐蔽工程进行班组自检; 2、自检合格后由专业质检员进行复检,验收合格填写验收表; 3、复检合格后由项目部安质部进行检查验收; 4、内部验收合格后报请监理单位、业主进行检查验收; 5、经监理单位、甲方检查验收合格,及时进行隐蔽工程签证,认真做好隐蔽工程记录,开始进行隐蔽施 工。 6、隐蔽工程检查过程应留存影像资料。 7、关键工程质量检查实行内部“三检制”和监理签认制。 (1)、自检:操作人员自检和班组自检。操作人员自己检查自己施工的作业是否符合质量要求;班组长在每日收工前对班组完成的工程量进行一次检查,作出记录。 (2)、互检:同一工种或多工种之间,由施工作业队组织不定期的相互检查,互相交流,取长补短。 (3)、交接检:同一工种多班制,在上下班之间或多工种上下工序之间的交接检查,由施工作业队组织交接。各工班应做到不合格的任务项目不出手、不出班组,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 不施工或不接收。“三检制”中发生的质量问题应及时处理,由施工作业队质量检查工程 师及时记入施工日志。 8、项目施工总包方需填写“隐蔽工程质量检查记录表”,提前24小时书面向项目部及监理报验,各有关 单位应派人员按时到达现场,共同检查。 9、隐蔽验收的参加单位应包括:总承包、勘测设计单位代表、监理单位/业主、必要的检测单位等,重 要部位的隐蔽验收应当邀请业主代表和质量监督部门代表参加。 10、总包方应做好隐蔽工程的验收准备工作,做好自检记录,并提供相关检验试验记录等技术资料。 11、总承包方按照设计图纸和相关规程、规范,对照分包单位自检记录和施工记录进行现场实物抽查,抽 查时分包方应出具有关技术资料。 12、经验收签证后的隐蔽工程项目,施工总包方不得自行变动;验收合格后经参加验收各方签证后方可隐 蔽,进行下道工序作业。 13、若经检查验收发现问题,按不合格品处理制度执行。若总包方不按要求消缺处理的,不能进行隐蔽, 不能进行下道工序作业。 14、质量问题处理完后必须通知监理和甲方重新检查,否则甲方及监理方有权通知施工总包方返工或停工。 15、施方未工总包按规定向监理报验而自行隐蔽,甲方及监理有权要求施工总包方对已隐蔽完部位进行开 挖、剥露或解体,施工总包方必须按要求办理,其检查费用和有关的施工费用由总包方承担。 16、经检查发现的问题,如果总包方不按要求进行返工和处理或处理后仍达不到标准要求,甲方及监理有 权通知停工,停工损失由施工总包方负责。

最新隐蔽工程验收管理制度

隐蔽工程验收流程图

隐蔽工程验收管理规定 1.目的: 隐蔽工程因其有隐蔽性,工程完工后复查复检比较困难,有的甚至无法复验,为保证隐蔽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特制订本规定,要求现场应及时、认真、严格地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严把质量关,如实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单,以备后查。 2.验收措施 2.1承包单位应在工程隐蔽前24小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隐蔽工程报验表”,监理工程师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到现场进行隐蔽验收。如超过24小时,监理单位不进行隐蔽验收,承包单位应书面通知甲方工务部,工务部在接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给予解决或验收。如监理单位和甲方均未在约定时间内给予验收,承包单位可自行对工程进行隐蔽验收,建设单位代表和现场监理工程师应对其认可。隐蔽验收报告有承包商、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各执一份。 2.2隐蔽工程验收内容,监理工程师和甲方验收人员都要留取影像资料,以备后查。 2.3验收程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报监理验收合格后报甲方工务部验收,详见隐蔽工程验收流程图。 2.4对要进行隐蔽的工程,承包单位必须按GBJ301—88《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有关规范要求对隐蔽工程做好自查自检工作,承包单位应按规范要求准备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单,以便现场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验收及时记录。 2.5承包单位自行隐蔽或没有通过建设单位代表和现场监理工程师验收的隐蔽工程,现场监理工程师应拒绝在隐蔽记录单上签字或在记录单监理签字栏目上注明“此隐蔽工程未经监理验收”的字样。隐蔽验收记录单需有建设单位代表及监理工程师共同签字方有效。 2.6承包单位对未达到质量要求的隐蔽工程应及时整改,直至达到要求,否则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2.7现场监理工程师要保管好所有的隐蔽记录单,待工程完工后装订成册备案。 2.8隐蔽工程验收质量问题处罚措施参照《项目工程管理流程》和《质量安全管理办法》中条款执行。 3.隐蔽工程检查内容 3.1建筑结构与装饰装修工程隐检 3.1.1地基验槽:检查内容包括基坑位置、平面尺寸、持力层核查、基底绝对高程和相对标

隐蔽工程验收步骤

1、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一、目的: 在施工过程中,对重要的或影响工程质量的主要工序实施隐蔽工程验收,是为了避免被下道工序所掩盖、而无法进行复查的部位发生重大差错,保证工程质量满足设计和合同规定要求。 二、隐蔽工程验收的程序及要求: 1、隐蔽工程检查工作应在本工序已完成且班组自检合格后,下道工序施工前进行。 2、隐蔽验收前,主管工长应认真填写好隐蔽工程检查记录的有关栏目,通知项目质量检查员及有关人员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并经项目技术负责人签署自检意见后,及时通知建设单位代表(监理工程师)参加共同验收。验收合格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复责人)签署验收结论。 3、经验收合格的工序可通知进行下道工序,否则,待整改好后再进行验收,直到合格或达到质量规定的要求。 2、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本校所有建设工程已实施了建设工程监理制,本着对工程质量负责的态度,本处特制定了甲方在隐蔽工程验收中的制度,主要有以下几点: 1、隐蔽工程完成后,先由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将资料报送监理工程师通知监理工程师检验,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后及时通知甲方现场代表,甲方现场代表在接到通知后上报科长及分管副处长并对隐蔽工程进行抽检。 2、监理工程师应按照设计要求和有关规范的要求,对隐蔽工程进行细致认真的检查,合格后在检查记录上签字,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检查

发现隐蔽工程条件不合格的,要求承包人在一定期限内整改并复检直至合格。隐蔽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施工单位自行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监理工程师会同甲方现场代表要求施工单位返工甚至停工。 3、甲方现场代表、科长及分管副处长在各自抽查的隐蔽工程的检查记录上签字留底,工程竣工验收后将留底记录保存备查,同时签字留底的隐蔽工程的检查记录作为工作考核依据。 4、特殊设计的或者与原设计变更较大的隐蔽工程,甲方现场代表应及时通知设计人员、勘探人员、质检人员等相关人员共同检查签证。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经长期停工,在复工前应重新组织检查签证。 5、甲方土建现场代表需要参加不少于10%的隐蔽工程的验收并在留底备查的检查记录上签字,甲方安装现场代表需要参加不少于5%的隐蔽工程的验收并在留底备查的检查记录上签字。 6、甲方土建现场代表需要参加地基处理与桩基工程、屋面工程、防水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节能与保温隔热工程、室外附属工程等重要部位不少于30%的隐蔽工程的验收并在留底备查的检查记录上签字。甲方安装现场代表需要参加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智能建筑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室外附属工程等重要部位不少于15%的隐蔽工程的验收并在留底备查的检查记录上签字。 7、现场代表需参加所有涉及造价认定的隐蔽工程验收,验收记录按《基建管理处工程联系及变更制度》办理。 8、科长、分管处长、处长总共需要参加重要部位不少于5%的隐蔽工程的验收并在留底备查的检查记录上签字。 9、以上现场代表、科长、分管处长、处长的检查部位不得重复。抽检要求在每层的每个工作面上按百分比进行检查。 3、什么是隐蔽工程怎样进行隐蔽工程 隐蔽工程是指地基、电气管线、供水供热管线等需要覆盖、掩盖的工程。由于隐蔽工程在隐蔽后,如果发生质量问题,还得重新覆盖和掩盖,会造成返工等非常大的损失,为了避免资源的浪费和当事人双方的损失,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工程顺利完成,承包人在隐蔽工程隐蔽以前,应当通知发包人检查,发包人检查合格的,方可进行隐蔽工程。实践中,当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的,承包人应当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工程进行隐蔽前及时通知发包人或发包人派驻的工地代表对隐蔽工程的条件进行检查并参加隐蔽工程的作业。通知包括承包人的自检记录、隐蔽的内容、检查时间和地点。发包人或其派驻的工地代表接到通知后,应当在要求的时间内到达隐蔽现场,对隐蔽工程的条件进行检查,检查合格的,发包人或者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是指将被其后续工程施工所隐蔽的分项、分部工程在隐蔽前所进行的检查验收。它是对一些分项、分部工程质量的最后一道检查,由于检查对象就要被其它工程覆盖,给以后的检查整改造成障碍,显得尤为重要,它是质量控制的一个关键过程。 一.为了加强工程质量过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山水武乡项目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将被其它工序施工所隐蔽的分部(项)工程,在隐蔽前必须进行工程验收。 二. 隐蔽工程验收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范要求及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进行验收。 三.隐蔽工程施工完毕,承包单位按有关技术规程、规范、施工图纸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报验申请表》,附上相应的过程检查证(或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及有关材料证明、试验报告、复试报告等,报送项目监理机构和项目部。验收必须在工程具备隐蔽和验收条件时由施工单位在验收48小时前向监理机构、建设单位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验收通知。通知包括隐蔽工程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并准备验收记录及验收所需图纸、技术资料等相关文件。

四.监理机构和项目部收到报验申请和验收通知后首先对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查,并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由建设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主持检查验收、施工单位负责人或施工技术负责人参加,不得单方进行。 五.隐蔽工程验收必须遵循“质量第一”的原则,坚持质量标准,严格检查,一切用事实和数字说话,贯彻科学、公正、守法的职业规范。 六.隐蔽工程必须实行现场测量、技术标准对比、认定、记录和签字的方式,名目、数字准确,内容完整,手续完备,不得缺失或涂改。 七.经现场检查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监理工程师、项目部参加验收人员在《报验申请表》和验收记录上签字确认后,准予施工单位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监理工程师和项目部工程技术负责人签发“不合格项目通知单”,施工单位须在限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整改完毕提请复检或重新验收,复验合格,验收人签字后可将工程掩盖和继续施工,未经验收签字的不得采取隐蔽措施,否则一切责任由施工单位承担。 八.隐蔽工程处理方案必须符合集团公司工程管理规定及设计规范要求,不得虚拟工程量和扩大隐蔽范围。

人防工程隐蔽验收程序

人防工程隐蔽验收程序 一、底板隐蔽验收 在人防工程底板钢筋绑扎完毕、施工监理单位自检自验合格后,人防质监站进行现场抽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1、根据底板荷载主要由下向上承受土中压缩波、地基土反力,是否按反梁要求施工; 2、底板上下层钢筋间距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板厚是否均匀,钢筋排距符合允许偏差范围,拉结筋是否按规范设置; 3、钢筋迎水面保护层厚度、梁内钢筋间距和钢筋保护层厚度是否按规范控制; 4、外墙翻边处止水钢板设置是否符合规范; 5、人防门门框接地装置预埋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6、钢筋搭接长度、焊接质量和同截面接头百分率是否符合规范; 7、人防门门槛钢筋有无上翻至设计标高、设置是否符合对应型号的人防门,加强筋设置是否符合规范; 8、临战封堵地梁钢筋有无上翻至设计标高、预埋件设置是否符合对应型号的封堵; 9、集水井、防爆地漏和水管材料等是否符合规范; 10、审查《人防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填写是否与进度同步,且应符合评定标准和其他规范要求的内容。 二、侧墙、顶板隐蔽验收 在人防工程侧墙、顶板钢筋绑扎完毕、施工监理单位自检自验合格后,人防质监站进行现场抽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1、监理单位需对进场预埋的人防设备按人防质量检验评定

标准进行查验,杜绝不合格产品; 2、钢筋的搭接锚固长度、焊接质量、排距和拉结筋设置等是否符合规范,同截面接头百分率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3、板厚、钢筋保护层厚度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4、防护墙、密闭墙和一框两门处墙体厚度是否按规范控制,门框墙是否按规范加强; 5、支门框模板校核。根据《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RFJ01-2002)第6.1.9条,门框墙制作允许偏差为2.5‰,即一般2米高门框墙,垂直偏差应控制在5mm以内。人防门厂家一般在安装门框时已将门框垂直、水平调正,支模可能会引起门框偏移,所以门框模板支好后施工单位应作复核,若有偏差则需由施工单位会同防护门安装厂家及时对门框墙垂直、水平作调正,无误后再浇筑砼; 6、人防门预埋门框应固定牢固,临时支护方式是否到位; 7、临战封堵角钢框是否符合规范,是否预埋; 8、人防门及临战封堵处的吊钩设置是否符合规范; 9、临空墙、防护密闭墙、密闭墙和临战封堵上部梁是否使用止水螺杆; 10、暖通、给排水和电气管线的预埋套管制作和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11、人防墙上的消防、配电箱必须明装,严禁暗装。电线密闭盒必须采用2.5mm以上钢板焊接,不得使用木头或者泡沫盒预埋; 12、防爆呼唤铵钮、测压管等需一次性预埋到位的设备是否预埋; 13、人防顶板的电气穿线管应采用热镀锌钢管或者钢塑复合管,严禁采用PVC管,跨越人防围护结构的电气线路应设置防爆过路盒; 14、审查《人防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填写是否与进度同步,

装饰装修隐蔽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装饰装修隐蔽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一、电路质量验收标准 1、强弱电分别布管穿线,线管内无接头、扭结,接头在接线盒内,如需分线,必须用分线盒。导线连接坚固,接线不受拉力,包扎紧密,不露线芯; 2、目测无裸线、线路规整、横平竖直、PVC管间接头处用胶连接紧密、固定稳固、标准,每隔1200mm加固定卡1个,水平、垂直交叉处应采用过桥弯。吊顶内布线走管应顺顶、顺墙固定或排扎在吊挂杆上; 3、尽量少用弯头、使用冷弯技术;尽量少用黄蜡管,能用PVC管处坚决不用黄蜡管;尽量沿墙面、顶面布线,线管入底盒必须使用锁扣固定,线头用绝缘胶布包扎并绕圈入盒; 4、线路敷设严禁出现扭绞、死弯、绝缘层损坏、护套线断裂等缺陷,严禁直接埋入抹灰层大等碱性材料内敷设(特殊部位除外,需用胶带缠绕)。如损伤严重,必须重新更换线路; 5、电路、冷热水管、气管不允许同槽敷设,必须分槽敷设,且须保持一定间距; 6、电源线配线时,所用导线截面积应满足用电设备的最大输出功率。1.5 mm2 铜芯线可承受2900W的负荷,2.5 mm2铜芯线可承受4900W左右的负荷,4 mm2铜芯线可承受7000W的负荷,6 mm2铜芯线可承受9000W的负荷;

7、柜机空调专用6mm2、调、挂机空调、厨房、卫生间插座使用4mm2、普通插座2.5 mm2、照明主线2.5 mm2、灯控制线1.5 mm2;

8、回路设置:各空调分别为1个回路,照明1个回路、插座1个回路、厨房及卫生间分别为1个回路,如卫生间内要单独安装电热水器、按摩浴缸、蒸汽浴房等大功率物件除外,此时各需单独设置回路; 9、同一回路电线应穿入同一套管内,电线总截面积(包括绝缘外皮)不应超过管内截面积的40%,直径16 mmPVC管内可穿1.5 mm2线6根,2.5 mm2线4根,4 mm2线3根,直径20mmPVC管内可穿1.5 mm2线9根,2.5 mm2线7根,4 mm2线5根; 10、厨房、卫生间地面不允许进行电路开槽敷设,应在墙体和顶面敷设; 11、安装电源插座时,应符合”左零右相、接地在上”的规定,三线插座接地线,地线截面积必须与零线、相线的截面积保持一致; 12、灯具开关、插座安装牢固、灵活有效、位置正确,上沿标高一致,面板端正,紧贴墙面无缝隙,表面洁净; 13、电源线与暖气、热水、煤气管之间的平行距离不小于300mm(包括插座与燃气表的距离),交叉距离不应小于100mm。 14、一般情况下,地插座下口离地高度为完成后地面300㎜。开关下口离地1300㎜,空调插座下口离地1800㎜,厨房插座下口离地1000㎜,卫生间插座下口离地1300㎜,卫生间应使用防水插座。 二、水路质量验收标准 1、管道安装应横平竖直,紧贴墙体、顶面走,铺设牢固、无晃动,每隔800 mm 加固定卡1个或吊杆1个;

隐蔽工程验收流程 隐蔽工程验收内容有哪些

隐蔽工程验收流程隐蔽工程验收内容有哪些 隐蔽工程被后续工序隐蔽后,其施工质量就很难检验及认定。如果不认真做好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就容易给工程留下隐患。为做好隐蔽工程的检查,保证前后工序顺利进行,明确验收程序是关键。那么隐蔽工程如何来验收呢?隐蔽工程验收程序1、验收程序:承包 人隐蔽工程完成自检→隐蔽工程验收申报→通知监理/甲方检查→隐蔽前相关试验→试验合

格(不合格退回上一步)→办理隐蔽工程合格签证→隐蔽→完成。2、承包人自检。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应对照施工设计、施工规范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3、共同检验。隐蔽工程验收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接到承包人的请求验收通知后,应在通知约定时间组织相关人员与承包人共同检查或试验。检测结果表明质量验收合格,经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工程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应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4、重新检验。无论工程师是否参加了验收,当其对某部分工程质量有怀疑,均可要求承包人重新检验。承包人接到通知后,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5、工程验收合格。没有按隐蔽工程专项要求办理验收的项目,建设单位不办理工程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内容1、配电工程:暗线是否有管套,电话线、闭路电视线路、电脑网线等是否通畅,电线的直径是否达标,是否有接地线,电线是否分路、插座的位置是否合理等。2、水暖工程:排水处是否做了防水处理,水管用的什么材料,暖气管线的连接是否紧密、不漏水等。 3、木制作基层:木龙骨是否结实,基层用的什么板材,用的什么钉子,是否用射钉机等。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填写范例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填写例 一、地基基础工程与主体结构工程 1、土方工程 (1)检查容:依据施工图纸、地质勘察报告、有关施工验收规要求底标高,基底轮廓尺寸等情况;检查基底清理情况,基底标高,基底轮廓尺寸等情况; (2)填写要点:土方工程隐检记录中要注明施工图纸编号,地质勘测报告编号,将检查容描述清楚。 2、支护工程 (1)检查容:依据施工图纸、有关施工验收规要求和基坑支护方案、技术交底、检查锚杆、土钉的品种规格、数量、插入长度、钻孔直径、深度和角度;检查地下连续墙成槽宽度、深度、倾斜度、钢筋笼规格、位置、槽底清理、沉渣厚度情况; (2)填写要点:支护工程隐检记录中要注明施工图纸编号,地质勘测报告编号,锚杆、土钉的品种规格、数量、插入长度、钻孔直径等主要数据描述清楚。 3、桩基工程 (1)检查容:依据施工图纸、有关施工验收规要求和桩基施工方案、技术交底,检查钢筋笼规格、尺寸、沉渣厚度、清孔等情况; (2)填写要点:桩基工程隐检记录中要注明施工图纸编号,地质勘测报告编号,将检查的钢筋规格、尺寸、沉渣厚度、清孔等情况描述清楚。 4、地下防水工程 (1)检查容:依据施工图纸、有关施工验收规要求和防水施工方案、技术交底、检查混凝土的变形缝、施工缝、后浇带、穿墙套管、预埋件等设置的形式和构造等情况;检查防水层的基层处理,防水材料的规格、厚度、铺设方式、阴阳角处理、搭接密封处理等情况;

(2)填写要点:地下防水工程隐检记录中要注明施工图纸编号、刚性防水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抗渗等级,柔性防水材料的编号、规格、防水材料的复试报告编号、施工铺设方法、搭接长度、宽度尺寸等情况,还应将阴阳角处理、附加层情况等描述清楚,必要时可附简图加以说明。 5、结构钢筋绑扎 (1)检查容:依据施工图纸、有关施工验收规要求和钢筋施工方案、技术交底、检查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锚固和接头位置、搭接长度、保护层厚度,钢筋及垫块绑扎和钢筋除锈等情况; (2)填写要点:钢筋工程隐检记录中要注明施工图纸编号,主要钢筋原材复试报告编号,钢筋竖向水平各自的型号、排距、保护层尺寸,箍筋的型号,间距尺寸,钢筋绑扎接头长度尺寸,垫块规格尺寸等,若钢筋规格与图纸不相符,还应将钢筋代用变更的洽商编号填写清楚,检查容应尽量描述清楚。 6、结构钢筋连接 (1)检查容:依据施工图纸、有关施工验收规要求和钢筋施工方案、技术交底,检查连接形式、连接种类、接头位置、数量和连接质量,若是焊接,还要检查焊条、焊剂的产品质量,检查焊口形式、焊缝长度、厚度、表面清渣等情况; (2)填写要点:钢筋连接隐检记录中要注明施工图纸编号,钢筋连接试验报告编号,钢筋连接的种类(焊接、机械连接),连接形式(锥螺纹连接、滚压直螺纹连接、钢套筒连接、剥肋直螺纹连接、电渣压力焊、闪光对焊等),焊(连)接的具体规格尺寸、数量、接头位置应描述清楚,对不同连接形式分别填写隐检记录。 7、预应力工程 (1)检查容:依据施工图纸、有关施工验收规要求和预应力施工方案、技术交底,检查预应力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预留孔道的规格、数量、位置、形状及灌浆孔、排气兼泌水管的情况等,预应力筋的下料长度、切断方法、竖向位置偏差、固定、护套的完整性,锚具、夹具和连接器的组装等情况,锚固区中加强构造情况。

隐蔽工程验收规定

编号:SM-ZD-42855 隐蔽工程验收规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隐蔽工程验收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隐蔽工程验收签证 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是指某些被后续工序施工所隐蔽或覆盖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在隐蔽或覆盖前,经过承包商的自检合格后报监理人员检查、确认其质量合格后,由压接人(仅对导地线压接)、施工现场负责人、承包商质检专工、现场监理工程师三(四)方在隐蔽工程签证卡上签字才允许隐蔽。 2、隐蔽工程验收的范围 基础分部工程包括:地基处理、基础浇筑前、基础拆模后,灌注桩钢筋笼入孔。 接地分部工程包括:接地体敷设 架线分部工程包括:导地线压接 3、隐蔽工程签证前的检查内容和要求 3.1地基处理:地基灰土配比、夯实后压实系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3.2基础浇筑前:地脚螺栓、配筋规格材质,砼配合比,基坑尺寸,基础根开,对角线,基础顶面高差,预偏,地脚螺栓露出基础顶面高度,保护层厚度,模板支立等均满足设计图纸、验收规范和验评标准。 3.3基础拆模后:外观检查及尺寸实测均满足设计图纸、验收规范和验评标准。 3.4接地体敷设:接地体型式、规格、数量、埋深、长度、焊接、防腐、降阻剂(接地模块),接地引下线安装工艺均满足设计图纸、验收规范和验评标准。 3.5导地线压接: (1)液压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各类压接管的规格、型号符合设计要求; (3)现场压接机具及消耗材料符合作业指导书要求; (4)压接管压后的外观质量、压后尺寸、表面损伤情况、弯曲度符合作业指导书要求; (5)接续管、补修管的位置和数量符合规程规范、设计文件和作业指导书要求。 4、相关问题的处理

隐蔽工程验收规定(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隐蔽工程验收规定(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9234-12 隐蔽工程验收规定(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隐蔽工程验收签证 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是指某些被后续工序施工所隐蔽或覆盖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在隐蔽或覆盖前,经过承包商的自检合格后报监理人员检查、确认其质量合格后,由压接人(仅对导地线压接)、施工现场负责人、承包商质检专工、现场监理工程师三(四)方在隐蔽工程签证卡上签字才允许隐蔽。 2、隐蔽工程验收的范围 基础分部工程包括:地基处理、基础浇筑前、基础拆模后,灌注桩钢筋笼入孔。 接地分部工程包括:接地体敷设 架线分部工程包括:导地线压接 3、隐蔽工程签证前的检查内容和要求 3.1地基处理:地基灰土配比、夯实后压实系数

应符合设计要求。 3.2基础浇筑前:地脚螺栓、配筋规格材质,砼配合比,基坑尺寸,基础根开,对角线,基础顶面高差,预偏,地脚螺栓露出基础顶面高度,保护层厚度,模板支立等均满足设计图纸、验收规范和验评标准。 3.3基础拆模后:外观检查及尺寸实测均满足设计图纸、验收规范和验评标准。 3.4接地体敷设:接地体型式、规格、数量、埋深、长度、焊接、防腐、降阻剂(接地模块),接地引下线安装工艺均满足设计图纸、验收规范和验评标准。 3.5导地线压接: (1)液压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各类压接管的规格、型号符合设计要求; (3)现场压接机具及消耗材料符合作业指导书要求; (4)压接管压后的外观质量、压后尺寸、表面损伤情况、弯曲度符合作业指导书要求;

隐蔽工程验收程序

隐蔽工程中监理工程师的验收程序 由于隐蔽工程在施工中一旦完成隐蔽,将很难再对其进行质量检查(这种检查往往成本很大),因此必须在隐蔽前进行检查验收。对于中间验收,应按专用条款中约定,对需要进行中间验收的单项工程和部位及时进行检查、试验,不应影响后续工程的施工。发包人应为检验和试验提供便利条件。 (1)承包人自检。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h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 (2)共同检验。工程师接到承包人的请求验收通知后,应在通知约定的时间与承包人共同进行检查或试验。检测结果表明质量验收合格,经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工程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应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如果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承包人通知的验收时间前24h,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验收要求,但延期不能超过48h。 若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又未按时参加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承包人经过验收的检查、试验程序后,将检查、试验记录送交工程师。本次检验视为工程师在场情况下进行的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的正确性。 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h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3)重新检验。无论工程师是否参加了验收,当其对某部分的工程质量有怀疑,

均可要求承包人对已经隐蔽的工程进行重新检验。承包人接到通知后,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重新检验表明质量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施工单位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或者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制度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

紫宸居项目一期 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1 总则 隐蔽工程质量验收的目的,在于使工程项目质量控制做到工序控制,内部层层把关,把质量问题消除在隐蔽之前,从而有效地控制施工质量,求得工程项目整体质量得到保证,使用户得到一个质量上放心的工程。 2 隐蔽工程的概念 隐蔽工程是指那些在上一道工序结束,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正常情况下无法进行复查的项目。例如:地下基础工程;钢筋工程;建筑工程的防水工程和地下与水下结构的防水、防腐工程;设备封闭前的内部质量验收;以及埋入设备、结构内部及保温、防腐层的焊接工程等。 3 隐蔽工程验收程序 施工单位应提前一个工作日向监理部提交“隐蔽工程报验单”,并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与隐蔽工作有关的设备消缺、设计变更、不合格项处理的签证记录; 经过复核的隐蔽部件材质检验报告; 经过复核的隐蔽项目施工自检原始记录; 隐蔽工作报告(含施工作业质量与标准的差异,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 监理部决定验收的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收到验收申请后48小时),通知施工单位。按照质量计划应有业主方人员参加的项目,应通知质检站。 隐蔽工程验收内容

检查隐蔽工作项目已施工完备,并具备验收的基本条件。 现场实地抽查施工记录。抽查时施工单位应认真配合。 工程验收合格并签证后方可隐蔽,进行下道工序作业。隐蔽项目一经签证,不得自行变动部件尺寸、位置。 经查验隐蔽工作项目未全部完成,主要技术记录不完整或失真时,隐蔽验收工作暂缓,待施工单位整改自检后重新申报。 4 隐蔽工程验收表格 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所用表格,施工单位根据《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表格》提出样式报监理部认可。 5 隐蔽验收工作出现下列情况的处理原则: 被确定为见证点的项目,监理部未按约定的检查时间按时派员到场检查验收,施工单位在等候八小时后可自行隐蔽,但必须作好记录。被确定为停工待检点的项目,必须等待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后方可隐蔽。 施工单位未按规定向监理部报验而自行隐蔽,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开挖、剥露或解体,施工单位必须按要求办理,其检查费用和有关的施工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隐蔽后,如对其中质量提出疑问,无论监理部或质监站是否参加隐蔽前的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施工单位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查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后如质量合格,由建设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费用,赔偿施工单位的损失,必要时相应顺延工期。如检验后质量不合格,施工单位须全面剥露,修复或返工后重新检验,并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影响工期的责任。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一、凡隐蔽工程都必须组织隐蔽验收。 一般分部(项)隐蔽工程由施工队长(技术员)组织验收,邀请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派人参加;重要的请项目部主任工程师和技术科、治安科参加。 二、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是工程档案的重要内容之一,隐蔽工程经三方共同验收后,应及时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隐蔽检查记录由技术队长(技术员)或该工程施工负责人填写,工程处质检员和建设单位代表共同回签。 三、不同项目的隐蔽工程,应分别填写检查记录表应复写一式四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各一份,自存二份归档。 四、隐蔽工程项目及检查内容 4.1 地基与基础工程:地质、土质情况、标高尺寸、坟、井、坑、塘的处理。基础断面尺寸,桩的位置、数量、记桩打桩记录、人工地基的试验记录、坐标记录。 4.2 钢筋砼工程: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形状、焊接尺寸、接头位置、除锈情况,预埋件的数量及位置,预应力钢筋的对焊、冷拉、控制应力、砼、砂浆标号及强度,以及材料代用等情况。 4.3 砖砌体:抗震、拉结、砖过梁配筋部位品种、规格及数量。 4.4 木结构工程:屋架、檩条、墙体、天棚、地下等隐蔽部位的防腐、防蛀、防菌等处理。 4.5 屏蔽工程:构造及做法。 4.6 防水工程:屋面、地下室、水下结构物的防水找平层的质量情况、干燥程度、防水层数、马蹄脂的软化点、延伸度、使用温度,屋面保温层做法,防水处理措施的质量。 4.7 水暖卫暗管道工程:位置、标高、坡度、试压、通水试验、焊接、防锈、防腐、保温及预埋件等。

4.8 锅炉工程:保温前胀管情况、焊接、接口位置,螺栓固定及打泵试验等。 4.9 电气线路工程:导管、位置、规格、标高、弯度、防腐、接头等,电缆耐压绝缘试验、地线、地板、避雷针的接地电阻。 4.10 完工后无法进行检查、重要结构部位及有特殊要求的隐蔽工程。 五、隐蔽工程检查记录表的填写内容 5.1 单位工程名称,隐蔽工程名称、部位,标高、尺寸和工程量。 5.2 材料产地、品种、规格、质量、含水率、容重、比重等。 5.3 合格证及试验报告编号。 5.4 地基土类别及鉴定结论。 5.5 砼、砂浆等试块(件)强度、报告单编号,外加剂的名称及掺量。 六、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文字要简练、扼要,能说明问题,必要时应附三面图(平、立、剖面图)。 中国广厦安徽省委项目部 2003年4月1日

隐蔽工程验收内容和程序

隐蔽工程验收内容和程序 隐蔽工程验收程序 1、验收程序:承包人隐蔽工程完成自检→隐蔽工程验收申报→通知监理/甲方检查→隐蔽前相关试验→试验合格(不合格退回上一步)→办理隐蔽工程合格签证→隐蔽→完成。 2、承包人自检。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应对照施工设计、施工规范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 3、共同检验。隐蔽工程验收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接到承包人的请求验收通知后,应在通知约定时间组织相关人员与承包人共同检查或试验。检测结果表明质量验收合格,经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工程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应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4、重新检验。无论工程师是否参加了验收,当其对某部分工程质量有怀疑,均可要求承包人重新检验。承包人接到通知后,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 5、工程验收合格。没有按隐蔽工程专项要求办理验收的项目,建设单位不办理工程验收。 验收步骤: 主要隐检项目及内容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与主体结构工程隐检 ①土方工程:基槽、房心回填前检查基底清理、基底标高情况等。 ②支护工程:检查锚杆、土钉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插入长度、深底、垂直度,钢筋笼规格、位置、槽底清理、沉渣厚度等。 ③桩基工程:检查钢筋笼规格、尺寸、沉渣厚度、清孔情况等。 ④地下防水工程:检查混凝土变形缝、施工缝、后浇带、穿墙套管、埋设件等设置的形式和构造。人防出口止水做法。防水层基层、防水材料规格、厚度、铺设方式、阴阳角处理、搭接密封处理等。 ⑤预应力工程:检查预留孔道的规格、数量、位置、形状、端部预埋垫板;预应力筋下料长度、切断方法、竖向位置偏差、固定、护套的完整性;锚具、夹具、连接点组装等。 ⑥钢结构工程:检查地脚螺栓规格、位置、埋设方法、紧固等。 ⑦外墙内、外保温构造节点做法。 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隐检 ①地面工程:检查各基层(垫层、找平层、隔离层、防水层、填充层、地龙骨)材料品种、规格、铺设厚度、方式、坡度、标高、表面情况、密封处理、粘结情况等。 ②抹灰工程:具有加强措施的抹灰应检查其加强构造的材料规格、铺设、固定、搭接等。 ③门窗工程:检查预埋件和锚固件、螺栓等的规格、数量、位置、间距、埋设方式、与框的连接方式、防腐处理、缝隙的嵌填、密封材料

隐蔽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1.1隐蔽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隐蔽工程是指在上一道工序结束、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正常情况下无法进行复查的项目。为了规范隐蔽工程验收程序,把质量问题消除在隐蔽之前,做到层层把关,从而有效地控制施工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隐蔽工程验收 1.1 隐蔽工程项目完工,项目部自检合格具备验收条件时,填写“隐蔽工程质量报验单”上报监理工程师。隐蔽工程验收由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经理和作业层的有关人员参加。 验收完毕后,在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中填写检查意见并签字。 1.2 遇有重大或特殊部位(基槽、基础、主体隐蔽工程等),还应通知业主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质监部门、集团质量管理中心等共同参加验收。 第二条隐蔽工程验收的内容与要求 2.1 隐蔽工程验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2.1.1 重要工序或项目作业指导书(技术措施) 2.1.2 与隐蔽工程有关的技术资料、设计变更、不符合项处理及变更的签证记录 2.1.3 相关材料材质检验报告、复查记录 2.1.4 隐蔽项目施工自检原始记录、项目部复查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

2.1.5 隐蔽工程报验单 2.2 现场实地抽查隐蔽工程施工质量时,项目部应认真配合。 2.3 工程验收合格并手续完备后方可隐蔽,进行下道工序作业。隐蔽项目一经签认, 不得自行变动部件尺寸、位置。 2.4 隐蔽工程验收表格采用河北省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中规定表格以及有关制造厂提供的出厂验收记录表等。 第三条隐蔽验收特殊情况的处理原则 3.1 业主、监理单位事前确已收到通知,但未按时派人员到场验收,并明确表示可以自行隐蔽的,项目部可自行隐蔽,但必须作好记录。事后向业主和监理工程师书面报告工程隐蔽情况。 3.2 项目部未通知业主和监理单位检查验收,或经检查验收发现问题没按要求进行处理的,不能进行隐蔽,不得进行下道工序作业。 第四条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1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必须签字盖章齐全,施工单位自查结论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项目部章。对于重要部位的隐蔽验收,由集团质量管理中心确认,加盖公司公章。 4.2 工程竣工资料移交时由各二级单位总工程师负责向有关部 门移交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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