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开发商是否可以另行聘请物业公司

篇一:开发商是否有权解除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开发商是否有权解除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案例扫描]

开发商广州市重益房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益公司)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广州如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如意物业公司)为重益广场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双方签订了《重益广场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约定:委托管理期限自合同签字、盖章生效之日起至重益广场业主委员会成立并依法选定物业服务公司后30日止。如意物业公司负责编制年度物业管理决算报告,每6个月向全体业主公布一次物业管理费收支情况。

合同签订后,重益公司认为,《重益广场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作为委托合同,委托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合同履行期间,如意物业公司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编制年度物业管理决算报告并每6个月向全体业主公布一次物业管理费收支报告,属于严重的违约行为。重益公司于2009年11月15日向如意物业公司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如意物业公司亦签收了该通知,并明确表示不同意解除合同。

对此,重益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确认《重益广场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于2009年11月15日解除;要求被告如意物业公司对已经收取的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1月1日的物业费向原告重益公司提供决算报告。

被告辩称:首先,《重益广场临时管理公约》载明“在重益广场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除物业服务公司被取消资质及企业注销外,重益公司不得变更物业服务公司”。重益广场至今未成立业主委员会,被告持有三级物业管理资质,企业并未注销,原告不得解除合同。

其次,原告要求解除合同的理由之一是被告未依约提供年度物业管理决算报告,但被告提供的证据证明被告已履行了上述义务,且即使被告未履行公示义务也不构成根本违约,原告无权要求解除委托合同。

第三,原告应依据约定程序解除合同。如被告的物业服务未达到管理目标,原告应先要求被告限期整改,但被告一直未收到原告关于限期整改的通知,在此情况下,被告无权直接要求终止委托合同。重益广场也没有出现1/2以上业主不满意被告提供的物业服务的情况,因此,合同解除的条件未成就,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该案件的争议焦点集中在:原告是否有权解除《重益广场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律师解析]

合同解除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合同解除适用于有效成立的合同,能解除的合同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合同。

2.合同解除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禁止合同当事人在没有任何法定或者约定根据的情况下人一解除合同。

3.合同的解除必须有解除行为,必须要由享有法定或约定解除权的一方行使解除权,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

4.合同解除的效力是使合同关系自始消灭或向将来消灭。

合同解除的方式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合同成立之后,没有履行或没有履行完毕之前,当事人一方通过行使法定的解除权而使合同效力消灭的行为。对于法定解除权的行使,我国合同法采用了“根本违约”的标准。约定解除分为协议解除和约定解除权解除两种情况。协议解除是指合同成立以后,在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之前,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解除合同,使合同效力消灭的行为。《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约定解除权是指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在合同成立之后,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完毕之前,由当事人一方在某种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享有解除权,并可以通过行使合同解除权,使合同关系消灭。《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本案中,《重益广场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第二十九条约定:“如如意物业公司违反该合同中有关物业服务义务和物业服务质量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重益公司有权要求其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后仍未完成管理目标的或出现1/2以上业主不满意如意物业公司的服务时,重益公司有权终止合同。”根据合同解除的相关规定,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合同解除的条件,即被告违反合同中关于物业服务义务和质量的约定,原告要求其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后仍未完成管理目标,或者在重益广场出现1/2以上业主不满意被告提供的物业服务时,原告有权解除合同。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能证明被告在提供物业服务的过程中,存在严重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原告也没有要求被告限期整改。重益广场也没有出现1/2以上业主不满意被告提供的物业服务的情形。因此,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未成就,原告不享有合同的解除权。那么,原告是否享有法定解除权呢?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法定解除权采用的是“根本违约”的标准,即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本案中,被告没有按期编制年度物业管理决算报告,并不构成对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的根本违约,被告依约履行了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的主要义务,因此,原告不能行使法定解除权解除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原告称,《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原告据此享有随时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那么,物业管理委托合同能否直接适用委托合同的相关规定呢?

当前,理论界通说认为,物业服务合同属于委托合同的一种。但两者还存在许多不同的地方。委托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而物业服务合同的解除需要有严格的条件。《物权法》第七十六条规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由业主共同决定。本案中,重益广场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由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公司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合同。但重益广场已经交付使用多年,除了开发商还有其他业主也与如意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如果重益公司单方解除了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势必直接影响到重益广场其他业主的利益。因此,开发商作为重益广场的单个业主,无权单方解除涉及重益广场公共利益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如果重益广场业主确实需要重新选聘物业服务公司,可以通过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授权业主委员会进行。如果任由一方随意解除合同,必然会造成重益广场物业管理的无序或不稳定,从根本上造成对全体业主利益的损害,激化社会矛盾。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重益广场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是原被告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合同约定被告应按期负责编制年度物业管理决算报告,被告未按期履行该项义务,对原告的该项请求被告亦表示同意,对此项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

关于原告认为,自身作为委托人享有随时解除合同的权利。法院认为,因本案纠纷属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规定,此类纠纷属服务合同纠纷,而原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有关委托合同的规定,要求解除双方所签合同,缺乏法律依据,不予支持。原告也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曾限期被告进行整改或出现1/2以上业主对被告的服务不满意的情形,不予支持其要求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并且本案所涉被告提供服务的物业区域中并非只有原告一个业主,其单方解除合同,会影响到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不能给予支持。

故判决如下:自判决生效之日起20日内,被告如意物业公司对已经收取的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1月1日的物业费向原告重益公司提供决算报告,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篇二:前期物业期间建设单位是否有权更换物业服务企业

篇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是否有约束力

[案情概要及争议焦点]

原告:物业公司

被告:廖某

廖某于2002年12月7日向某房地产公司购买某商城a铺面,2003年12月31日房地产公司交付铺面给了廖某。某物业公司成立于2003年7月4日,同年9月9日取得物业管理资质。2003年8月18日房地产公司与物业公司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房地产公司聘请物业公司在商城前期物业阶段实施物业管理服务事项,有效期白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商城业主委员会成立之日止,经营性房屋由物业公司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1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业主或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应交纳物业管理费的千分之三交纳滞纳金,对欠费逾期1个月的,物业公司有权停止向该业 9主(或使用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维修资金暂定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0. 05元收取。2003年12月19日市物价局向物业公司作出《关于商城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复函》(南价格(2003) 38号),核准物业公司收取住宅综合服务费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o.5元,其他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有效期自2003年12月19日至2加5年12月止。2004年3月1日房地产公司与物业公司签订《补充条款》,其中载明物业公司进行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是指小区房屋出售后至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的物业管理0 2004年6月6日廖某与物业公司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协议书》,确认廖某于2004年6月6日使用铺面,约定物业服务费按物价部门核准的价格执行,无物价部门核准定价的按市场调节价(或市场惯例)执行。廖某使用铺面后按物业服务费及维修资金至2005年12月份0 2005年5月16日物价局向物业公司作出《关于商城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南价格(2005) 72号),其中载明商城属连排单栋商住混合小区,其物业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该小区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2008年1月物业公司以廖某自2006年1月1日起不交纳物业管理费及维修资金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廖某支付2006年1月1日起至2007年12月31日的物业管理费1189. 44元、维修资金59. 52元并支付滞纳金1291. 68元(计至2007年12月3 1日止)o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廖某与房地产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虽然没有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内容,但此后在2003年8月18日房地产公司与物业公司签订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房地产公司聘请物业公司在商城小区进行前期物业管理,该《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是房地产公司在商城小区尚未成立业主大会、未能通过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聘请物业公司对小区进行管理的情况下代表全体业主签订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该《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合法有效,对商城小区业主具有约束力。物业公司履行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义务,对小区进行了管理。廖某作为业主接受了服务,以其行为认可了物业公司的管理行为,并从中受益。廖某认为房地产公司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其无约束力,于法无据,亦不符合等价有偿的原则,故不予采信。另,《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由建设单位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对住宅(不含别墅)物业进行管理的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对由全体业主或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进行住宅物业管理的服务收费,以及别墅区和其他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廖某的铺面属于经营性房屋,其物业管理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物业公司与房地产公司对经营性用房及别墅的物业管理费作出了约定,收取费用的项目(含维修资金)及收费标准均合法有据。物业公司要求廖某支付物业服务费和维修资金予以支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业主、使用人未按照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或者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或者维修资金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每日加收应当交纳费用的千分之三的滞纳金或者按照约定加收滞纳金”的规定,物业公司要求廖某按每天千分之三支付滞纳金予以支持。一审法院遂判决廖某支付2006年l冗至2007年12月物业服务费、维修资金及滞纳金。

廖某不服一审判决,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称:一、物业公司与房地产公司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和《补充条款》是在房地产公司与购房人签订购房合同之后签订的,不符合《物业管理条例》第22、23、25条的规定。同时房地产公司和物业公司在事后亦没有经过购房人的确认,故该两份协议对购房人没有约束力。二、一审错误理解和适用物价部门批准的有关收费标准文件,造成不公正判决。物价局[2003] 38号文明确规定物业公司的收费期限至2005年12月止,2005年12月后物业公司应依照[ 2005 ] 72号文执行。 [2005]72号文批复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和相应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该文批准商城物业管理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要求双方按达成的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服务成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违约规定等协议签订合同,双方按合同规定履行各自的职责和义务。依照《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 2003]1864号)第七条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物业公司收到该文后应与购房人或作为代理人的业主委员会签订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合同,但物业公司收到该文后并没有与任何人签订任何合同。因此一审法院依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及《补充条款》的约定及有关复函、批复来认定物业公司的收费并判令给付滞纳金,完全是错误的。目前商城仍属于前期物业管理阶段,是不能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市场调节价只能由业主同物业管理公司协商确定。

三、一审判令购房人交纳维修资金没有法律根据。物业维修资金属于小区专项维修的资金,用于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理和更新改造。《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有业主要交纳专项维修基金的规定,对维修基金交纳标准及使用方法在第十二条也有明确规定。商城专项维修基金的收取应由商城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决定而不是由物业公司说了算。物业公司未经商城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决定就私自收取维修资金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四、一审认定本人已以行为认可物业公司的物业管理行为并从中受益,没有事实依据。2005年12月份以前的物业服务费本人已全部交清,那是在未看到物价局[2003] 38号和[2005] 72号文之前的事。当物业公司拒绝出示其与开发商在房屋销售后瞒着商城业主私下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后,本人拒绝继续交纳物业管理费用,本人的行为恰恰能证明已以行为不认可物业公司的管理行为。至于从中受益一事,物业公司不能出示其什么时间为上诉人提供了什么服务,而本人一审庭审出示的图片资料证明物业公司并没有为商城业主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商城80%以上的业主拒绝继续交纳物业管理费用就是不再认可物业公司的物业服务行为。即使《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有效,依照该合同第三十一条第四款第二项的约定,本人于2006年1月拒交物业管理服务费,2006年2月欠费逾期一个月,物业公司就已停止向本人提供物业服务了,一审判决本人支付其2006年1月至2007年12月间的物业服务费和滞纳金的依据何在?请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驳回物业公司的诉讼请求。

物业公司答辩称: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开发商应在业主委员会没有成立时与物业公司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因此物业公司与开发商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是有效的。廖某购买铺面后于2004年6月6日物业公司签订了《前期物业管理协议书》,约定廖某应按时向物业公司交纳物业管理各项费用和维修资金,遵守物业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协议签订后廖某按物业公司与开发商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交纳了2004年3月至2005年12月的物业服务费和维修基金,此后其一直使用该房屋,但从2006年1月份起不再交纳物业服务费和维修基金,可见廖某不依法履行义务的行为已构成违约。物业公司不存在其所说的没有提供物业服务的问题。一审判决正确,请求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裁判理由]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廖某与房地产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虽然没有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但此后2003年8月18日作为建设单位的房地产公司与物业公司签订了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房地产公司聘请物业公司在商城小区进行前期物业管理,该《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是房地产公司在商城小区尚未成立业主大会、未能通过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聘请物业公司对小区进行管理的情况下代表全体业主签订的,该《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对商城小区的业主具有约束力。且本案廖某于2004年6月6日与物业公司签订了《前期物业管理协议书》,再次确认接受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物业公司事实上也履行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义务,对商城小区进行了管理。廖某作为业主接受了服务,并交纳了2005年12月份之前的物业服务费。廖某以其行为认可了物业公司的服务行为,并从中受益,双方之间成立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廖某应按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及维修资金。廖某上诉认为房地产公司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其无约束力,于法无据,不予采信。关于专项维修资金应由谁来收取的问题,本案诉讼之前并没有明文规定应由谁来收取,但本案双方之间的前期物业管理协议,包括开发商代表业主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都明确由物业公司代为向业主收取。本案提起诉讼后,虽然建设邵、财政部于2007年12月4日发布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代管,但该《办法》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而本案讼争的是2006年至2007年的专项维修资金,故该《办法》不适用本案。本案仍应按双方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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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别墅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编: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编: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物业名称)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1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 建筑面积。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二)。 第二章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事项: 1、 2、 3、 第四条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见附件五)。 第五条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服务费用 第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开发商是否可以另行聘请物业公司

篇一:开发商是否有权解除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开发商是否有权解除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案例扫描] 开发商广州市重益房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益公司)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广州如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如意物业公司)为重益广场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双方签订了《重益广场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约定:委托管理期限自合同签字、盖章生效之日起至重益广场业主委员会成立并依法选定物业服务公司后30日止。如意物业公司负责编制年度物业管理决算报告,每6个月向全体业主公布一次物业管理费收支情况。 合同签订后,重益公司认为,《重益广场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作为委托合同,委托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合同履行期间,如意物业公司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编制年度物业管理决算报告并每6个月向全体业主公布一次物业管理费收支报告,属于严重的违约行为。重益公司于2009年11月15日向如意物业公司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如意物业公司亦签收了该通知,并明确表示不同意解除合同。 对此,重益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确认《重益广场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于2009年11月15日解除;要求被告如意物业公司对已经收取的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1月1日的物业费向原告重益公司提供决算报告。 被告辩称:首先,《重益广场临时管理公约》载明“在重益广场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除物业服务公司被取消资质及企业注销外,重益公司不得变更物业服务公司”。重益广场至今未成立业主委员会,被告持有三级物业管理资质,企业并未注销,原告不得解除合同。 其次,原告要求解除合同的理由之一是被告未依约提供年度物业管理决算报告,但被告提供的证据证明被告已履行了上述义务,且即使被告未履行公示义务也不构成根本违约,原告无权要求解除委托合同。 第三,原告应依据约定程序解除合同。如被告的物业服务未达到管理目标,原告应先要求被告限期整改,但被告一直未收到原告关于限期整改的通知,在此情况下,被告无权直接要求终止委托合同。重益广场也没有出现1/2以上业主不满意被告提供的物业服务的情况,因此,合同解除的条件未成就,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该案件的争议焦点集中在:原告是否有权解除《重益广场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律师解析] 合同解除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合同解除适用于有效成立的合同,能解除的合同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合同。 2.合同解除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禁止合同当事人在没有任何法定或者约定根据的情况下人一解除合同。 3.合同的解除必须有解除行为,必须要由享有法定或约定解除权的一方行使解除权,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 4.合同解除的效力是使合同关系自始消灭或向将来消灭。 合同解除的方式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合同成立之后,没有履行或没有履行完毕之前,当事人一方通过行使法定的解除权而使合同效力消灭的行为。对于法定解除权的行使,我国合同法采用了“根本违约”的标准。约定解除分为协议解除和约定解除权解除两种情况。协议解除是指合同成立以后,在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之前,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解除合同,使合同效力消灭的行为。《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约定解除权是指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在合同成立之后,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完毕之前,由当事人一方在某种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享有解除权,并可以通过行使合同解除权,使合同关系消灭。《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范本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范本 Model contract of early property management service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合同编号:XX-2020-01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范本 前言: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本文档根据服务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特别提示 一、根据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推行使用 《物业管理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建设部[1997]263号)和《成都市住宅小区与高层楼宇物业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的要求,印制本合同文本。 二、根据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加强前期物业管理有 关问题的通知》(成房物[2000]第2号)的规定,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在合同订立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 备案。 三、请物业管理公司详细阅读合同中备案表说明。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签 约之前,受托方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咨询。

2、本合同文本所称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 设并出售的房屋。 本合同文本所称空置房是指在一个物业区域内房地产开 发企业非自用和出租尚未售出的房屋。 本合同文本所称空关房是指购房人已购但未使用的房屋。 3、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 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4、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5、本合同文本适用于开发建设单位与其选定的物业管理 企业签订。 6、对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 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委托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开发商与物业公司间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合同范本供参考】

开发商与物业公司间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委托方(开发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住所:邮编: 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方(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住所:邮编: 营业执照号码: 企业资质证号:资质等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1

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甲方将(物业项目名称)委托乙方进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物业的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坐落位置:市区(县)道(路、街)号 四至:东南 西北 占地面积:万平方米 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第二条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主体结构(包括基础、墙体、柱、梁、楼板、屋顶)、楼梯间、电梯间、共用门厅、走廊 通道、户外墙面等; 2

(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下水管道、落水管、电梯、共用照明、楼内消防设施设备、邮政信箱、 避雷装置、天线、二次加压水泵及水箱等; (三)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自行车棚、停车场等; (四)共用绿地、水面、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管理 (五)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及场地、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等; (六)车辆停放车位的服务与管理,特别是对未参加车辆保险的车辆有效制止停放; (七)维护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执勤、巡视等; (八)物业管理有关的文件、资料和业主情况的管理,包括物业工程图纸、竣工验收资料、产权资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档案、维修档案; (九)乙方应当公示特约服务的内容、标准及收费标准,当业主提出上述 3

物业公司清洁服务承包合同(范本)

清洁服务承包合同 甲方:物业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确定由乙方承包甲方管理的 的清洁、保养工作(以下简称承包项目),双方就此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承包的清洁保养范围为: 小区红线范围内所有公共场所、公共设备、设施、走火楼梯及会所等区域的日常清洁,循环保洁、定期清洗、拖洗等工作。 二、承包期限 本合同的承包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方式 1、本合同项下的承包事项采取全部包干的方式承包,即甲方按本合同第十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承包费用,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担任何其他费用,乙方自行承担日常清洁保养工作所发生的一切人工、材料及其他税、费等。 2、本合同禁止以任何形式转包或者分包。否则,甲方有权随时单方终止本合同,并有权不向乙方做出任何形式的补偿。同时,有权扣除合同年总费用5%作为违约赔偿金。 四、承包工作的质量要求 (一)小区清洁

1、外围的清洁内容 (1)保安亭:擦拭所有可视位置并用拖把洗净地面。 (2)凉亭、小区展示品:每月用水冲洗一次凉亭瓦片、展示品的表层、游乐园的玩具及周边区域。 (3)道路、行人径:每天清扫三遍地面,40分钟循环保洁。每月用水冲洗一次,保持无垃圾、无浮尘、无油污、无积水、无泥沙、无堆积物、无卫生死角。 (4)花池、绿化带、果皮箱:每天清扫两次,保持无垃圾、无堆积物、无大量枯叶,发现有生活垃圾应及时清理,倒净箱内垃圾并抹净表面。 (5)污水井、排洪沟、明沟、雨水井、沙井:每周将明沟、沙井清理一次。每月将污水井、排洪沟、雨水井用水冲洗一次,保持无垃圾、无堆积物。 (6)人工湖、水景:每日清捞2次,40分钟循环清捞,每月刷洗一次,保持池水清澈、无漂浮物地、无沉淀物、无明显苔藓。 (7)标识牌、信报箱、公示栏等:每天清抹两次,保持无灰尘、无乱张乱贴。 (8)外围雨污井、沙井、排水沟等:每月清掏并用水冲洗一次,保持无杂物,无淤塞。 2、地库清洁内容 (1)地面:每天扫净地面,循环保洁,每月用水冲洗一次,保持无垃圾、无堆积物。 (2)排污井、下水明沟:每月打开明沟及井盖,清理内积的垃圾及淤泥,保持无垃圾、无积聚淤泥。 (3)出入口:每天清扫地面、循环保洁,每周清理一次,保持无垃圾。 (4)消防管道:每周用鸡毛扫把打扫所有管道上灰尘,保持无灰尘。 3、大堂清洁内容 (1)大理石地面:每天用尘推布拖抹大理石地面,并循环保洁,每月用起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期限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期限 第二十六条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释义】本条规定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期限。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期限一直是一个有争论的问题。这里主要是涉及到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与正式的物业服务合同的相互衔接与协调的问题。假如在时间连续上没有做好安排,可能会发生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期限已经届满,但是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又没有选聘好物业管理企业,更没有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此时就会造成物业服务的断档,影响业主对于物业的使用。同时也可能业主大会选聘了新的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委员会也与其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后,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期限还没有结束,此时轻易导致两家物业管理企业都认为自己有权提供物业服务,从而造成冲突。 在我国以往的物业管理实践中,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截止时间有以下三种情形: (1)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规定的合同终止时间届满,业主再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并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由此则前期物业管理的截止时间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规定的合同终止时间;

(2)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规定的合同终止时间尚未届满,业主委员会另行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并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则前期物业管理的截止时间为另行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物业服务合同所定的起始时间; (3)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规定的合同终止时间届满,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或尚未与任何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原物业管理企业可以不再进行管理,也可以继续对物业进行管理。在继续进行管理的情况下,前期物业管理的截止时间为新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 条例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至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与正式物业服务合同的时间衔接,条例规定正式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则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自然终止,这样就避免了两个物业服务合同发生冲突。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标准版)范本

Both parties jointly acknowledge and abide by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and reach an agreed resul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编号:FS-DY-20214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前期物业服务的合同范本 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就为xxxx项目提供物业顾问服务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1. 甲方: 地址: 电话:传真: 2. 乙方: 地址: 电话:传真: 第一章:注释 1.除合同内容或文义需要另外解释外,下列用语将具有如下意义: 1.1"本物业" 指名称为xxxx的物业整体,高档xxxx,总

建筑面积约xx万平方米,地址位于_____; 1.2"顾问服务"甲方聘用乙方为物业顾问,依据甲乙双方议定之内容,乙方向甲方提供物业顾问服务; 1.3"本合同"指本物业顾问服务合同及其附件。 2.本合同内之标题是为方便阅读而写,并不影响本合同之结构和含义。 第二章:提供顾问服务之目的 1.乙方为甲方在本物业前期施工过程中及本物业交付使用阶段,从物业管理角度提供顾问建议及服务,同时协助甲方进行本物业的销售及市场宣传活动。 2.在乙方为本物业提供物业顾问服务期内及甲方足额支付预付费用后,甲方有权在本物业的售楼书、对外宣传资料和各种媒体宣传中使用乙方的名称及标识的文字和图案,声明本物业由乙方提供物业顾问服务。如甲方使用乙方公开对外宣传以外的资料必须事先经乙方确认后方可印刷或公布。惟甲方此项权利须严格限于乙方为本物业提供物业顾问服务期间内行使,且需按照乙方提供的标识样本使用乙方标识,否则乙方将保留所有权利追讨任何非授权使用乙方或其相

【最新】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与开发商)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XXX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XXX XX市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XXXXXX小区(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XXX 商住小区 座落位置:XXX XX 市XX 区彩虹路(街道)____68__ 号。 四至:XXX东南 西北 占地面积:XXX 平方米 建筑面积:XXX 154758.54 平方米(根据甲方提供资料统计) 其中:XXX住宅面积:XXX 商铺面积:XXX 地下车库面积:XXX 公用面积:XXX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XXX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保安监察亭。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XXX 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 第六条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停车场。 第七条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围墙、大门。 第九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公共设施的清洁。 第十条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24小时值班巡视、门岗执勤(协助当地公安机关实施小区治安防范工作)。 第十一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二条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三条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XXX 1、物业管理服务费; 2、装修按金、装修余泥、装修垃圾清运费。 第十四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五条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等

物业管理承包经营合同书

物业管理承包经营合同书 甲方: 乙方: 为了提高物业小区的服务质量,根据《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商谈,就乙方以甲方名义承接并经营【小区】一事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承包的内容、面积、地点 甲方将位于共计平方米的物业承包给乙方管理。 第二条:承包经营方式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可以甲方名义进行小区的物业管理和物业服务,甲方不干涉乙方的具体经营和管理。乙方负责小区物业费用的收缴、代收水电费、日常维护、维修等工作;在物业管理经营中所产生的管理费、维修费、材料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第三条: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一年,年月日从起至年月日止。承包期满,双方无异议可以顺延,但需在承包期满前一个月另行订立书面协议。 第四条:承包费及承包费的支付方式 承包费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月整,按年付费,乙方一次性交于甲方。

第四条:承包期间相关经营管理事项的约定 1.乙方实行独立核算,自付赢亏。 2.承包期内乙方必须守法经营,设法规避经营风险,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如发生丢失、盗抢、火灾等过失责任事故,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甲方均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3.无论在何种情况下乙方均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与物业管理、物业服务无关的任何经营活动,亦不得擅自对外签约、出据证明等。 4.乙方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影响到甲方声誉,若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声誉损失应酌情予以赔偿,挽回影响。 5.乙方代收小区水、电费。在每月的25号前按甲方水、电总表计量数额,向甲方财务缴纳费用。 第五条:未尽事宜约定 甲、乙双方就本协议书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发生的所有纠纷,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后即为生效。 甲方:乙方:年月日年月日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与开发商)【合同范本供参考】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 XXXXXX 小区(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四 至:东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 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 方): XX 市XX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物业类型: 商住小区 座落位置: XX 市 XX 区 彩虹 路(街道) 68 号。

占地面积: 平方米 建筑面积:154758.54 平方米(根据甲方提供资料统计) 其中:住宅面积: 商铺面积: 地下车库面积: 公用面积: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 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保安监察亭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

第六条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停车场。 第七条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围墙、大门。 第九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公共设施的清洁。 第十条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24小时值班巡视、门岗执勤(协助当地公安机关实施小区治安防范工作)。 第十一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模板

The obligee in the contract can accomplish the goal in a certain period by discussing the agreed rights and responsibilities.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编号:FS-DY-82324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甲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住所地:______; 邮编:____; 乙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住所地:______; 邮编:____; 资质等级:____; 证书编号:____;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金湾·龙城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金湾·龙城; 物业类型:综合型物业; 座落位置:合肥市屯溪路; 建筑面积:约____平方米。 第二章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按《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书(开发商与物业公司签订)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书 委托方(开发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住所:邮编: 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方(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住所:邮编: 营业执照号码: 企业资质证号:资质等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甲方将(物业项目名称)委托乙方进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物业的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坐落位置:市区(县)道(路、街)号 四至:东南 西北 占地面积:万平方米 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第二条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主体结构(包括基础、墙体、柱、梁、楼板、屋顶)、楼梯间、电梯间、共用门厅、走廊 通道、户外墙面等; (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下水管道、落水管、电梯、共用照明、楼内消防设施设备、邮政信箱、 避雷装置、天线、二次加压水泵及水箱等; (三)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自行车棚、停车场等; (四)共用绿地、水面、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管理 (五)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及场地、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等; (六)车辆停放车位的服务与管理,特别是对未参加车辆保险的车辆有效制止停放;

(七)维护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执勤、巡视等; (八)物业管理有关的文件、资料和业主情况的管理,包括物业工程图纸、竣工验收资料、产权资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档案、维修档案;(九)乙方应当公示特约服务的内容、标准及收费标准,当业主提出上述委托服务要求时,乙方应当提供服务,业主应当按规定付费。 第三条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年月日开始,至本物业首次业主会确定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并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之日终止。 第四条甲方权利义务 (一)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拟定并遵守业主公约; (二)在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向购房人明示本合同的内容,并由购房人对本合同的内容和业主公约予以书面确认; (三)审定乙方提交的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及管理制度; (四)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和财务预算及财务报告;(五)监督并配合乙方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 (六)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商品房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物业保修责任。保修期内出现问题,负责返修、完善; (七)当本物业项目的商品房出售建筑面积达百分之五十以上时,应当及时告知乙方; (八)负责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 (九)其他; 1、承担相关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2、向乙方提供全部工程技术档案资料; 第五条乙方权利义务 (一)依照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制度,对物业及其环境、秩序进行管理; (二)依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业主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 (三)建立物业项目的管理档案; (四)对业主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五)对造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损失的,代表业主要求责任人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六)不得将物业项目整体转让给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管理,但可以将专项服务委托专业公司承担; (七)负责编制物业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 (八)提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规定书面告知业主,当业主装饰装修房屋时,与其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负责监督,对不符合安全 要求和影响公共利益的,进行劝阻制止,责令改正; (九)负责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财务报告; (十)每____个月向全体业主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账目; (十一)本物业交付使用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负责召集首次业主会会议: 1、出售建筑面积达百分之____以上; 2、业主入住率达百分之______以上;

物业管理承包合同范本

物业管理承包合同范本【标准版】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卡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商谈,就乙方以甲方名义承接并经营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事达成如下协议,望共同遵照执行。 风险告知:应当认真审核主体资质及资信。除了审查由合同签订对方所提供的证件,必要时,应到相应的工商登记部门进行调查了解,以掌握主体的详细登记情况,了解承包方的资质情况。 第一条承包经营项目情况 座落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 项目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承包经营方式 洽谈承接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物业管理事宜由乙方独自与该项目开发建设单位进行,承接后乙方可以甲方名义进行物业管理和物业服务,自本合同生效后,有关该小区的所有物业管理收入和支出均由乙方负责,独立核算、自收自支、自负盈亏。即: 、全部业态所收取的物业管理和内外建筑体广告收入及其它物业管理收益均由乙方收1

(完整版)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范本

附件: 合同编号: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使用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适用于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由开发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时参考使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应当仔细阅读本示范文本的内容。 2.本文本所称前期物业服务,是指由开发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方式或者经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3.本示文本所称甲方为开发建设单位,乙方为物业服务企业。在签订合同前,合同双方应当出示有关资质、信用证明及签订主体资格的证书、证明文件。 4.对本文本条款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修改或删减;约定无需填写的空格性条款,应在该条款空格处注明“无”等字样。 5.本文本未尽事项,可由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所签合同的组成部分。 6.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为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的组成部分。 7.《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受益主体包括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受益主体享有合同明确的各项权利,并依法履行合同约定的相应义务。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甲方(开发建设单位):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乙方(物业服务企业):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等级:资质证书编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项目管理负责人: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 (物业名称)提供前期物业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前期物业合同示范文本(无锡)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示范文本) 甲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地:;邮编:。乙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地:;邮编:;资质等级:;证书编号:。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物业名称)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物业类型;座落位置;建筑面积。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南至;西至;北至。 (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二)。 第二章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事项: 1、; 2、; 3、。 第四条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见附件五)。

第五条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服务费用 第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 1、包干制 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元/月.平方米,面积:平方米; 高层住宅:元/月.平方米,面积:平方米; 别墅:元/月.平方米,面积:平方米; 办公楼:元/月.平方米,面积:平方米; 商业物业:元/月.平方米,面积:平方米; 工业物业:元/月.平方米,面积:平方米; 物业:元/月.平方米,面积:平方米。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法定税费; (10)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11)。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2、酬金制 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多层住宅:元/月.平方米,面积:平方米; 高层住宅:元/月.平方米,面积:平方米; 别墅:元/月.平方米,面积:平方米; 办公楼:元/月.平方米,面积:平方米; 商业物业:元/月.平方米,面积:平方米; 物业:元/月.平方米,面积:平方米。 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由物业服务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构成。 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完整)补偿协议书(开发商与业主)

补偿协议书 甲方:滁州三巽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 乙方系甲方所开发小区号楼单元室房屋业主,现因该房屋存在室内墙面因渗漏造成墙面起皮、脱粉、发霉;外墙渗漏致地面阴潮积水;地面平整度较差;立管漏水、开关损坏、墙面破损、观感差;卫生间渗漏等情形,已影响乙方居住生活品质。甲乙双方多次沟通,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一次性补偿乙方人民币万元整,用于乙方维修上述质量瑕疵问题及因装修装饰受损的补偿等一切费用,今后凡因房屋返潮、渗水、开裂及上述等原因涉及维修事宜,均与甲方及小区物业公司无关。如因乙方怠于修缮解决上述瑕疵,所产生的经济损失及扩大损失部分,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概与甲方无关。 二、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甲方3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款项,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乙方收到甲方款项后应及时出具收款收据。乙方指定收款账户信息:户名: ,开户行:,账号:。 三、乙方在此确认其所购房屋并无主体结构质量问题,上述情形属于商品房瑕疵,甲乙双方间《商品房买卖合同》继续有效并履行,乙方不得就此主张解除上述合同。 四、乙方在收取甲方补偿款后:不得再就该房屋任何瑕疵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列举情形)向甲方或小区物业公司追偿;不得向甲方或物业公司主张任何经济或物质补偿或赔偿;不得拖欠如物业管理费、公共能耗费等其他所有乙方应缴应纳款项。如有违反,乙方除须全额退还甲方补偿金外,另须支付甲方本协议补偿金总额100%违约金。 五、甲方支付上述补偿金已包含修缮、装修等费用,乙方应合理使用并恢复房屋合理居住环境、品质,如乙方修缮过程中须相邻(楼

上或楼下等)业主配合,甲方及小区物业公司可居中协调,但对问题的解决及最终结果不做任何保证。 六、如乙方今后针对第三人(方)采取出售或出租等任何形式的处分行为,应如实告知明示第三人(方)该房屋历史瑕疵及现状,并在该处分行为产生物权变动效力前通知甲方。另乙方应告知第三人(方),如双方今后因包括但不限于上述瑕疵问题而产生纠纷,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如有违反并导致甲方因此承担经济责任的,甲方有权无条件向乙方追偿,同时乙方须全额退还甲方上述补偿金。 七、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双方对协议内容严格保密不得外泄,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参与投诉或者针对不利于甲方的言论和行为,否则双倍退还补偿费用(元整)。 八、乙方必须带业主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购房合同复印件、业主本人银行卡号,结婚证复印件作为协议附件。 九、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或按指纹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严格遵照执行。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身份证:乙方代表身份证: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物业管理承包合同示范文本

物业管理承包合同示范文 本 In Order To Protect Their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The Cooperative Parties Reach A Consensus Through Consultation And Sign Into Documents, So As To Solve And Prevent Disputes And Achieve The Effect Of Common Interests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物业管理承包合同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合同资料应用在协作多方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过共同商量最终得出一致意见,特意签订成为文书材料,从而达到解决和预防纠纷实现共同利益的效果,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甲方: 乙方: 甲方系xx人企业,为xx工作提供综合性的劳动服务; 乙方系以xx为主的独立劳动者合伙组织,为社会提供劳动 服务。甲方为了更好的为xx提供优质的服务,促进xx事 业的发展,甲方将xx物业管理工作承包给乙方,乙方同意 集体承包该物业的管理工作。为了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现就乙方承包xx物业管理的相关 事宜,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物业管理承包合同的内容、面积、地点 甲方将位于共计平方米的物业承包给乙方管理,乙方 负责该物业的管理、日常维护等全部工作。(详见工作内容

清单) 第二条物业管理承包合同期限 承包期限为一年,从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承包期满,双方无异议可以顺延,但需在承包期满前一个月另行订立书面协议。 第三条物业管理承包合同费用的金额与支付方式 1、甲方每年需向乙方支付承包费人民币元; 2、承包费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即: 200xx年xx月xx日支付人民币元; 200xx年xx月xx日支付人民币元; ……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适时指派技术人员对乙方进行技术指导,派管理人员对乙方进行监督与管理,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监督与指导。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物业名称)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 建筑面积:。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二)。

第二章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2.1 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2.2 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2.3 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2.4 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2.5 车辆停放管理; 2.6 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2.7 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2.8 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事项: 3.1 ; 3.2 ; 3.3 。 第四条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见附件五)。 第五条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服务费用 第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 6.1 包干制 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人民币元/月.平方米;

别墅:人民币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人民币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人民币元/月.平方米; 物业:人民币元/月.平方米。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法定税费; (10)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11)。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6.2 酬金制 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人民币元/月.平方米;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呼和浩特市房产管理局监制 二OO四年五月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编: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编: 资质等级证书批准号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政策的规定,以及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临时公约》的约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物业名称)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管理区域概况 第一条第业管理区域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坐落位置: 四至:东至:南至: 西至:北至: 占地面积: 总建筑面积: 具体物业构成及所配置的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详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物业管理事项 第二条乙方提供的公共性物业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为: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的构成明细详见附件三;·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 3、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的养护和管理; 5、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安全、消防等事项的协助管理和服务;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9、会所、停车场、配套商业设施等公共物业的经营; 10、物业服务费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费用的收取; 11、法律政策规定应由乙方管理服务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本合同特别约定的物业管理事项为: 第四条业主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时,乙方可按受委托,服务价格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服务质量

第五条乙方应按《呼和浩特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详见附件四)所规定的级标准提供规范化的服务,实现目标管理。 第六条本合同对乙方服务质量方面的特别约定为: 1、 2、 3、 第四章服务费用 第七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方式: 1、包干制 根据本物业管理区域所在地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格,双方约定物业服务费用标准如下: 住宅: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元/月.平方米 其他: 该费用由业主按其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主要用于支付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公共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费用;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法定税费; (10)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11)经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 当地物价部门政策调整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上述服务费用标准和构成可作相应调整。未列入上述各项开支的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设备(如:公共照明)运行发生的费用,另行独立计量核算,由全体业主分摊费用。 业主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后,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r 2、酬金制 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资金标准如下: 住宅: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元/月.平方米 其他: 该资金由业主按其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主要用于支付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公共秩序维护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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