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S检修规程检修规程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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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县发电厂热工检修规程

编号:

ETS检修规程

签字日期

编写 .08.25 审核

审定

批准

蓄电池运行和维护规程

DL724-2000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 运行维护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包括蓄电池、充电装置、微机监控器)运行与维护的技术要求和技术参数,适用于电力系统各部门直流电源的运行和维护。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的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2900.11-1988 蓄电池名词术语 GB/T2900.33-1993 电工术语电力电子技术 DL/T459-2000 电力系统直流电源柜订货技术条件 3 名词术语 名词术语除按引用标准GB/T2900.11及GB/T2900.33中的规定外,再增补以下名词术语: 3.1初充电 新的蓄电池在交付使用前,为完全达到荷电状态所进行的第一次充电。初充电的工作程序应参照制造厂家说明书进行。 3.2恒流充电 充电电流在充电电压范围内,维持在恒定值的充电。 3.3均衡充电 为补偿蓄电池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电压不均现象,使其恢复到规定的范围内而进行的充电。 3.4恒流限压充电 先以恒流方式进行充电,当蓄电池组电压上升到限压值时,充电装置自动转换为限压充电,至到充电完毕。 3.5浮充电 在充电装置的直流输出端始终并接着蓄电池和负载,以恒压充电方式工作。正常运行时充电装置在承担经常性负荷的同时向蓄电池补充充电,以补偿蓄电池的自放电,使蓄电池组以满容量的状态处于备用。 3.6补充充电 蓄电池在存放中,由于自放电,容量逐渐减少,甚至于损坏,按厂家说明书,需定期进行的充电。 3.7恒流放电 蓄电池在放电过程中,放电电流值始终保持恒定不变,直放到规定的终止电压为止。 3.8容量试验(蓄电池) 新安装的蓄电池组,按规定的恒定电流进行充电,将蓄电池充满容量后,按规定的恒定电流进行放电,当其中一个蓄电池放至终止电压时为止,按以下公式进行容量计算: C=Ift(Ah) 式中C -蓄电池组容量,Ah; If_-恒定放电电流,A; t -放电时间,h。

阀控式免维护铅酸蓄电池充放电试验规程

阀控式免维护铅酸蓄电池充放电试验规程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本通则规定了阀控式免维护铅酸蓄电池的充放电试验内容、要求和周期。 1.2 本通则适用于现场维护人员对蓄电池的充放电试验。 1.3 下列人员应通晓本规程 领导人员:生产副总、生产部门经理(主任)、副经理(副主任、经理助理)、专职技术人员。 生产人员:值长、运行值班员、维护班人员。 2 阀控式免维护铅酸蓄电池日常要求 2.1 蓄电池应每半月进行一次巡视、检查并记录整组电压和各个标示电池电压。 2.2 阀控式免维护铅酸蓄电池核对充放电周期 新安装后的阀控式免维护铅酸蓄电池组,应进行全核对性充放电试验,以后每隔2年进行一次核对性充放电试验,运行了6年以后的阀控蓄电池,应每年做一次核对性充放电试验。 3 阀控式免维护铅酸蓄电池充放电项目 3.1 检查电池表面是否完好无鼓胀变形,电池连接的接触良好,极柱的连接表面无腐蚀。 3.2 准备好充放电工器具,记录表格及开工资料。 3.3 确定电池充放电时间和要求放出容量预测值。充足电后进入放电,放电10小时单体终止电压1.90V,最低不能低于1.80V。 3.4 在充放电过程中每隔2小时记录一次单体电压,总电压,充放电电流。并检查电池发热,充电装置运行情况。 3.5 充放电工作结束后应进行数据分析,对电池的电压有不正常下降,容量不足的电池应单独进行充电或更换处理。 4 阀控式免维护铅酸蓄电池充放电技术要求. 4.1 蓄电池应处在清洁、阴凉及干燥的远离热源和可能产生火花的地方,室温应保持在16℃~32℃的范围内。 4.2 蓄电池室内应通风良好,同时排出的气流不得立即回到电池室内,以防室内的氢气含量超过4%而有爆炸的危险。 4.3 蓄电池不能过电流或过电压充电,亦不能过放电,每次放电完后,应及时充电,需充电的时间在10小时以上。

蓄电池运行规程

蓄电池运行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1条本规程的基本目的是: 1.保证发电厂、变电所蓄电池设备(包括充电设备)保持良好的运行状况,从而延长其使用年限; 2.保证发电厂、变电所直流母线经常保持合格的电压和蓄电池的放电容量; 3.保证蓄电池运行维护人员的安全。 第2条发电厂、变电所蓄电池和充电设备的维护人员、发电厂主控制室的电气值班人员和局、厂科室(或工区),分场的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均须熟悉和贯彻执行本规程的有关规定,以完成第1条所述的目的。 第3条本规程适用于各发电厂和变电所使用的固定式铅蓄电池(酸性蓄电池)及其充电设备。 第4条固定式的蓄电池组应安装在专用的蓄电池室内,电压为24~48伏的蓄电池组可以安装在通风的柜子内。酸性蓄电池和碱性蓄电池不得设置在同一室内。 第5条蓄电池室的入口应有一小套间,套间的门都向外开。 第6条蓄电池室附近应有存放硫酸、隔板及为调制电解液用的备品的专用房间(或利用套间)。 第7条蓄电池室的墙壁、天花板、门、窗框、通风罩、通风管道内侧、金属结构、支架及其他部分皆应涂以防酸漆。 蓄电池室的地面应耐酸(用磁礴、沥青或其他耐酸材料均可)。 第8条蓄电池室的窗户上应安装毛玻璃或涂有带色油漆的玻璃,以免阳光直射在电池上。 第9条蓄电池室照明应使用防爆灯,并至少应有一灯接在事故照明母线上。开关、插座及保险器应装置于蓄电室外,照明线应用耐酸的绝缘导线。 第10条蓄电池室应安设抽风机,其空气的需要量可由于式决定: 式中: I充电--最大充电电流; n--蓄电池组的电池个数。

要同时自室内上部和下部抽气,如果棚顶被大梁分成数个格子,则每个格子的气体都要能被抽出。 第11条通风系统应有独立的排气管,不可将通风道引至烟道中或导入建筑物总通风系统中,进风口应装设空气过滤设备。 第12条蓄电池室的取暖设备应装设在蓄电池室外,经风道向室内送入热风。在室内只允许安装无接缝的或者捍接的并且无汽水门的暖气设备。 如果采用电炉时,应采取措施对产生火花部分加以密闭,并在充电时停用。 取暖设备与蓄电池的距离不应小于750毫米。 第13条蓄电池室附近应有上下水道。蓄电池室地面应有适当的坡度以便于排水。 第14条蓄电池室应经常保持适当的温度(10~30℃),并保持良好的通风和照明。在没有取暖设备地区,如在设计蓄电池容量时,已考虑了允许的降低容量。则最低温度可以低于 +10℃,但不得低于0℃。 第15条为了便于运行人员通行,蓄电池室内应有走道,若在走道两侧均装有蓄电池时,则走道宽度应在1米以上,若只一侧装有蓄电池时,则走道宽度应在0.8米以上。 蓄电池导电部分间的距离,当其二部分间的正常电压(非充电时)超过65伏但不大于250伏时,不应小于0.8米,电压超过250伏时,则不应小于1米。 第16条相邻裸导线间(指由蓄电池引出的母线),以及导线与建筑物或与其他接地体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50毫米。 母线支持点间的距离不应大于2米。绝缘子、绝缘子附属品及母线连接器等,无论在电气上和机械上,都应能耐住酸蒸气的长期侵蚀。 裸导线在支持瓶上固定时,绑线应采用铜线(铜裸导线时)或镀锌铁线(铁裸导线时)。 裸导线的支架不需要接地。 第17条蓄电池室应经常保持清洁。 第18条蓄电池室应备有下列仪表、用具、备品和资料; 1.仪表: 测量电解液比重用的比重表 测量电解液温度用的温度表 测量蓄电池电压用的直流电压表(0~3伏) 2.用具: 充注电解液的玻璃缸和漏斗

铅酸蓄电池维护和保养

铅酸蓄电池安装、使用、维护保养知识 一、蓄电池使用环境 推荐环境温度范围,AGM电池:充电10~+30℃,放电10~+40℃,储存-10~+35℃; 胶体电池:充电5~+30℃,放电5~+40℃,储存-10~35℃; 附近无明火、火花、热源等; 避开热源和阳光直射的场所; 避开潮湿、可能浸水场所,地下或水下使用需采购我司特殊结构电池; 避开完全密闭场所。 二、蓄电池的安装及使用 1、开箱及检查 搬运: 禁止在端子部位受力,防止端子损伤和密封部位裂开; 避免蓄电池倒置、遭受摔掷或冲击; 绝对避免使用钢绳等金属线类,防止蓄电池短路。 检查:包装箱、蓄电池外观——无损伤; 2、安装前注意事项 电池成组使用时建议先给电池配组,量取开路电压相同或相近的电池为一组,建议电压相差0.01V/单体为一个等级; 串联超过450V的安装时电池底部需垫上绝缘胶垫; 检查电池无异常后,将其安装在指定地点(例如电池房); 如将电池安放在电池房,应尽可能将其放在电池房最低处; 避免将电池安装在靠近热源(如变压器)的地方; 因为电池贮存时可能产生易燃气体,安装时应避免靠近产生火花的装置(如保险丝); 连接前,擦亮电池端子,使其呈现金属光亮; 小心导电材料短接蓄电池正负端子。 多个电池一起使用时,首先保证电池间连接正确,再将电池与充电器或负载连接。在这种情况下,电池正极应与充电器或负载的正极连接,负极与负极连接。如果电池与充电器连接不正确,充电器会被损坏,一定要注意不要连接错误。切记连接正确。 3、安装及接线 将金属安装工具(如扳手)用绝缘胶带包裹,进行绝缘处理; 先进行蓄电池之间的连接,然后再将蓄电池组与充电器或负载连接; 多组电池并联时,遵循先串联后并联的接线方式; 为保证较好的散热条件,各列蓄电池间距需保持20mm以上; 连接后,在蓄电池极柱表面敷涂适量防锈剂(如凡士林); 蓄电池安装完毕,测量电池组总电压无误后,方可加载上电。 4、蓄电池的使用 4.1补充电 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由于自放电电池会损失部分容量,使用前请补充电; 如果使用过程中暂时停放不用,请定期进行补充电。

蓄电池日常维护与检修规程2017.08.08

海志胶体蓄电池维护与检修规程(2016) 一、检修周期 新安装的阀控蓄电池组,应进行全核对性放电试验,对标称电压为2V的蓄电池,以后每隔1—2年进行一次核对性试验;运行6年以后的阀控蓄电池组,应每年做一次核对性放电试验。对标称电压为12V的蓄电池,以后1-2年进行一次核对性试验;运行3年以后的,应每年做一次核对性放电试验. 二、检修试验项目 ①极性检测:用万用表检查每个蓄电池极性,如有极性错误应立即纠正。 ②开路电压试验:蓄电池组在环境温度15℃~35℃的条件下,完全充电后并静置24小时,测各个蓄电池的开路电压,对标称电压为2V的蓄电池,开路电压最大最小值差异不大于0.03V。对标称电压为12V的蓄电池,开路电压最大最小值差异不大于0.1V. 3、蓄电池组容量试验: ①阀控蓄电池组的全核对性放电试验: 应断开负荷,在环境温度为5℃~35℃范围内,将蓄电池组完全充电,静置1~24小时,待蓄电池温度与环境温度基本一致时开始放电,放电过程中温度保持基本稳定。测量并记录蓄电池组放电前的温度与开路电压、开始放电时的端电压和放电电流。蓄电池温度是指放电开始槽外壁中心的温度。建议使用专用蓄电池放电仪进行放电,蓄电池组放电过程中,其10h率放电电流I10的电流波动不得超过±1%。蓄电池组放电期间,每一时间间隔,应测量并记录环境温度、蓄电池端电压、放电电流和放电时间。其测量时间间隔:10h率容量蓄电池组试验时间间隔为1h。在放电末期要随时监视测量并记录,以便确定蓄电池放电到终止电压时的准确时间。 标称电压为2V的蓄电池10h率容量蓄电池组试验放电终止电压为1.8V,标称电压为12V的蓄电池10h率容量蓄电池组试验放电终止电压为10.5V,整组蓄电池中任意一只蓄电池达到放电终止电压时,应停止放电。 ②新装蓄电池组的检验: 对新安装的蓄电池组,在三次充放电循环之内,若达不到额定10h率容量的100%,此组蓄电池为不合格。即以I10电流放电10小时,2V电池电压不得低于1.8V,12V电池电压不得低于10.5V(如果第一次充放电试验就达到额定容量的100%,则不必进行后两次试验)。 ③正常运行的蓄电池组的定期试验:

阀控蓄电池维护规程说明

铅酸阀控蓄电池使用与维护规范说明 前言 阀控蓄电池的维护,是蓄电池投入实际应用后的必要工作。合理的维护可大幅度提高蓄电池工作的可靠性和使用寿命。 说明: 蓄电池的合理使用,可以大幅度延长蓄电池使用寿命。合理使用的基础条件是对蓄电池的原理和特性熟悉,同时对使用条件的动态因素也要熟悉。这两项条件同时具备,才能对蓄电池制造厂提出合理的质量改进要求,并在使用中把蓄电池的使用价值充分发挥出来。现在许多用户对蓄电池认识较浅,所以制定的本行业使用标准中,错误的条款长期得不到修正,造成资源、能源的大量浪费。为了改变这一状况,现制定这个标准,向社会公布。蓄电池协会有责任帮助蓄电池用户修订原有标准中的错误,希望电池用户相应。 本规程主要用于多单节组成的阀控蓄电池组的维护。 说明: 电池成组以后,就有电池组内容量均衡性问题,容量均衡性标准合理了,就为使用蓄电池提供了必要的技术条件,蓄电池的使用寿命就延长了。如何检测、控制、修复容量的均衡性,涉及到标准、专用设备,技术环境等方面的问题。 本规程也适用于阀控电池、防酸隔爆和开口电池。其控制原理,也适合于锂电池、镍氢电池、锌空气电池。 说明: 这个规程,是基于化学电源蓄电池的固有规律提出来的。因此它可以移植到其他类型的电池上,有着广泛的指导意义。

1范围 为了合理使用阀控电池,现制定“阀控电池在线容量维护”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铅酸阀控电池,在成组使用蓄电池的场合,都可采用本规程维护。 说明: 阀控蓄电池,曾一度被误称为“免维护”电池,虽然现在已经取消了这个词,但在许多行业引发的错误做法却难以改正。如通信行业在使用阀控电池后,就取消了邮电学院和邮电大学蓄电池这门课程,使现在的50岁以下的电源技术人员,基本没有蓄电池知识。在通信行业内的电源使用经验交流会中的论文,都有明显的概念性错误,所以就没有对错误规程的纠正能力。 该标准可用于铁路机车车辆、通信基站、电动汽车、煤矿蓄电池机车、UPS 电源等范围。 说明: 在上述几个行业,使用电池数量大且集中,在使用标准中,都有一些错误,甚至把错误当作经典实施多年。 如电动汽车上,由于购买汽车者不相信蓄电池的使用寿命,销售者也拿不出可信服的材料,证明使用成本低于燃油车,所以采用锂电池的电动汽车销售阻力很大。把本标准的人工维护理念注入蓄电池管理系统BMS,进行电池分档使用,就能大幅度降低电池使用成本,为电动汽车打开市场化大门添加强有力的动力。 2规范性引用文件 2.1蓄电池用水技术标准 2,2阀控蓄电池标准 说明:

铅酸蓄电池的安全操作规程示范文本

铅酸蓄电池的安全操作规 程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铅酸蓄电池的安全操作规程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操作规程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对蓄电池进行任何的操作前必须保证将车辆停好,并 使之处于安全位置。 1 维护人员 蓄电池的充电、维修、更换必须由有资格的专业人员 来操作。在准备操作之前必须仔细阅读说明书,包括操作 手册、补给准备以及充电要求。 2 防火保护措施 在操作蓄电池时,现场严禁吸烟和明火。储存蓄电池 及充电时必须远离易燃物品,最少应保持2米以上的距 离,放置蓄电池的场所必须通风良好并配有消防设施。 3 蓄电池的维护 1) 每个单元电池上的螺母须保持干燥、清洁,每个接

线端和电缆线端须拧紧并用刷子涂上干净的油脂,以防止腐蚀。蓄电池裸露的接线端和接线柱必须用一个防滑的绝缘盖来盖住。 2) 每两个单元电池的电缆线应接触良好。检查每个极柱的螺母是否松动或滑牙,一旦出现,必须拧紧。 3) 保持蓄电池表面的清洁与干燥。充电完成后,应用棉线纱或刷子将溅出的酸迹擦干净,必要时可用潮湿的毛巾擦干净。 4) 蓄电池应避免过充电和过放电,同时快速充电和充电不足也应当禁止。否则有可能影响蓄电池的寿命。 5) 导电物体禁止放在蓄电池上面(包括金属的工具),否则有可能引起电池短路,甚至爆炸。 6) 禁止任何有害的液态或固态的物质溅到蓄电池表面。当使用密度计或温度计时,其表面应干净,不许有任何杂质。7) 放完电的蓄电池应及时充电,拖延时间可

蓄电池维护操作规程

蓄电池维护操作规程 (范例,仅供参考)

编制人: 审核(上报)人: 2013年1 月

目录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操作内容………………………………………………… 5 风险提示………………………………………………… 6 应急处置………………………………………………… 7 附件………………………………………………………

蓄电池操作规程 1 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通信蓄电池的运行、巡视、检修工作。本规程规定了巡视、检修工作过程中引用的标准、使用的仪器仪表、工器具、对作业人员的要求、作业程序及采取的危险点预控,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本规程主要规范作业程序,确保人身安全,提高蓄电池的运行管理水平,为各种通信设备提供稳定可靠的直流电源。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YD/T754-95《通信机房静电防护通则》 DL/T544-94《电力系统通信管理规程》 《通信电源设备运行管理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3.1蓄电池:一种能在充电时存储电能,放电时将化学能转变为电能的装置。 3.2电池容量:电池在移动放电条件下所能给出的电量称为电池容量,以符号C表示。 3.3蓄电池的完全充电:在20℃-25℃环境中,蓄电池以2.30V-2.35V 进行充电,至充电后期充电电流连续3h基本不变,则视为蓄电池完全充电。 3.4再充电性能:放电后的蓄电池在确定的浮充充电条件下,再次充电的容量恢复能力。

3.5浮充充电方式:整流器与蓄电池并联对通信设备供电。此种方式是所有电源设备正常工作方式。 3.6均衡充电:为补偿蓄电池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电压不均匀现象,使其恢复到规定的范围内而进行的充电成为均衡充电。 4 操作内容 4.1 蓄电池的充电 4.1.1充电前参数设置 4.1.1.1浮充充电的设置范围:21V-29V,但必须小于均充电压。 4.1.1.2均充充电的设置范围:21V-29V,但必须大于浮充电压。 4.1.1.3均充保护时间设置范围:30-1200分钟,但必须大于稳流均充时间。系统对电池一次均充的时间大于此设置值时,自动转为浮充。 4.1.1.4定时均充周期设置范围:10-8640小时,为防止电池单体的不均衡,系统经过一定时间的连续浮充运行后,会强制转入均充。均充按自动管理进行,满足转浮充条件后,会自动恢复浮充状态。 4.1.1.5稳流均充时间设置范围:30-240分钟,但必须小于均充保护时间。在电池自动管理中,稳流均充时间达到该设置值时间后,转入浮充。 4.1.2充电要求 4.1.2.1必须使电池组处于充足电状态。一般采用“恒压充电制”,对不同情况,可分浮充和均充。 (1)浮充充电:在线式电池组是长期并联在充电器和负载线路上,作为后备电源的工作方式。一般情况下,都采用浮充充电,单体电池电压控制在2.25V,并定期观察、记录浮充电压变化。如果单体电池电压偏低,说明电池充电不足,容量不够,应注意跟踪。

蓄电池充电机维护与检修规程

蓄电池、充电机维护与检修规程 批准: 复审: 初审: 编写:

厦门电厂 2004年10月 1总则 1.1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制造厂的技术要求,结合我厂设备的实际情况和历年来的检修经验而编制本规程。 1.2适用范围:110KV电压等级直流电源装置(包括蓄电池、充电机、微机监控器)的维护与检修的技术要求。 1.3目的:保证直流电源装置有良好的运行状态,从而延长其使用年限;保证直流母线电压在合格范围;保证蓄电池组有合格的放电

容量;保证直流电源装置的供电可靠性。 1.4积极创造条件,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应用诊断技术,推行预测检修。 1.5为保证检修工作的顺利进行,必须搞好备品备件管理工作。 1.6建立和健全大修人工、材料消耗和费用的管理制度。 1.7检修前要认真编制网络计划、并在检修的全过程确实执行,认 真做好检修全过程记录工作、验收工作,及时做好台帐和大修报告。 1.8认真落实和贯彻各项安全措施,备足安全防护用品,确实防止发生人身的设备事故。 2蓄电池、充电机的主要技术数据 蓄电池、充电机主要技术数据如表一、表二。

3检修周期和检修试验项目 3.1检修周期 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组:新安装或大修后的阀控蓄电池组,3.1.1.应进行全核对性放电试验。以后每隔1—2年进行一次核对性试验;运行6年以后的阀控蓄电池组,应每年做一次核对性放电试验。3.1.2直流充电装置:两年一次部分检验,六年一次全部检验;也 可以结合蓄电池充放电试验时检验。 3.2检修试验项目: 3.2.1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组: 3.2.1.1蓄电池外观及运行环境检查:蓄电池铭牌与厂家持有资料 一致;

DLT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维护规程

DL/T724-2000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 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包括蓄电池、充电装置、微机监控器)运行与维护的技术要求和技术参数,适用于电力系统各部门直流电源的运行和维护。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的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蓄电池名词术语 GB/ 电工术语电力电子技术 DL/T459-2000 电力系统直流电源柜订货技术条件 3 名词术语 名词术语除按引用标准GB/及GB/中的规定外,再增补以下名词术语:初充电 新的蓄电池在交付使用前,为完全达到荷电状态所进行的第一次充电。初充电的工作程序应参照制造厂家说明书进行。 恒流充电 充电电流在充电电压范围内,维持在恒定值的充电。 均衡充电

为补偿蓄电池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电压不均现象,使其恢复到规定的范围内而进行的充电。 恒流限压充电 先以恒流方式进行充电,当蓄电池组电压上升到限压值时,充电装置自动转换为限压充电,至到充电完毕。 浮充电 在充电装置的直流输出端始终并接着蓄电池和负载,以恒压充电方式工作。正常运行时充电装置在承担经常性负荷的同时向蓄电池补充充电,以补偿蓄电池的自放电,使蓄电池组以满容量的状态处于备用。 补充充电 蓄电池在存放中,由于自放电,容量逐渐减少,甚至于损坏,按厂家说明书,需定期进行的充电。 恒流放电 蓄电池在放电过程中,放电电流值始终保持恒定不变,直放到规定的终止电压为止。 容量试验(蓄电池) 新安装的蓄电池组,按规定的恒定电流进行充电,将蓄电池充满容量后,按规定的恒 定电流进行放电,当其中一个蓄电池放至终止电压时为止,按以下公式进行容量计算: C=Ift(Ah) 式中C -蓄电池组容量,Ah;

铅酸蓄电池维护规程

阀控蓄电池组的运行及维护规程 1、名词术语 1.1 初充电 新的蓄电池在交付使用前,为完全达到荷电状态所进行的第一次充电。初充电的工作程序应参照制造厂家说明书进行。 1.2 恒流充电 充电电流在充电电压范围内,维持在恒定值的充电。 1.3 均衡充电 为补偿蓄电池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电压不均现象,使其恢复到规定的范围内而进行的充电。 1.4 恒流限压充电 先以恒流方式进行充电,当蓄电池组电压上升到限压值时,充电装置自动转换为恒流充电,至到充电完毕。 1.5 浮充电 在充电装置的直流输出端始终并接着蓄电池和负载,以恒压充电方式工作。正常运行时充电装置在承担经常性负荷的同时向蓄电池补充充电,以补偿蓄电池的自放电,使蓄电池组以满容量的状态处于备用。 1.6 补充充电 蓄电池在存放中,由于自放电,容量逐渐减少,甚至于损坏,按厂家说明书,需定期进行的充电。 1.7 恒流放电 蓄电池在放电过程中,放电电流值始终保持恒定不变,直放到规定的终止电压为止。 1.8 容量试验(蓄电池) 新安装的蓄电池组,按规定的恒定电流进行充电,将蓄电池充满容量后,按规定的恒定电流进行放电,当其中一个蓄电池放至终止电压时为止,按以下公式进行容量计算:C=Ift(Ah) 式中C —蓄电池组容量,Ah; If_—恒定放电电流,A;

t —放电时间,h。 1.9 核对性放电 在正常运行中的蓄电池组,为了检验其实际容量,将蓄电池组脱离运行,以规定的放电电流进行恒流放电,只要其中的一个单体蓄电池放到了规定的终止电压,应停止放电。 1.10 蓄电池容量符号 C5—5h率额定容量,Ah; C10_10h率额定容量,Ah。 1.11放电电流符号 I5—5h率放电电流,数值C5/5,A; I10—10h率放电电流,数值C10/10,A 2、阀控蓄电池组的运行及维护 2.1 阀控蓄电池组的运行方式及监视 a) 阀控蓄电池分类 日前主要分贫液式和胶体式两类。 b) 运行方式及监视 阀控蓄电池组在正常运行中以浮充电方式运行,浮充电压值宜控制为(2.23-2.28)V×N,在运行中主要监视蓄电池组的端电压值,浮离电流值,每只蓄电池的电压值、蓄电池组及直流母线的对地电阻值和绝缘状态。 2.2 阀控蓄电池的充放电制度 a) 恒流限压充电 采用I10电流进行恒流充电,当蓄电池组端电压上升到(2.30-2.35)V×N限压值时,自动或手动转为恒压充电。 b) 恒压充电 在(2.30-2.35)V×N的恒压充电下,I10充电电流逐渐减小,当充电电流减小至0.1I10电流时,充电装置的倒计时开始起动,当整定的倒计时结束时,充电装置将自动或手动地转为正常的浮充电运行,浮充电压值宜控制为(2.23-2.28)V×N。 c) 补充充电

铅酸蓄电池的安全操作规程通用版

操作规程编号:YTO-FS-PD145 铅酸蓄电池的安全操作规程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铅酸蓄电池的安全操作规程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操作规程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对蓄电池进行任何的操作前必须保证将车辆停好,并使之处于安全位置。 1 维护人员 蓄电池的充电、维修、更换必须由有资格的专业人员来操作。在准备操作之前必须仔细阅读说明书,包括操作手册、补给准备以及充电要求。 2 防火保护措施 在操作蓄电池时,现场严禁吸烟和明火。储存蓄电池及充电时必须远离易燃物品,最少应保持2米以上的距离,放置蓄电池的场所必须通风良好并配有消防设施。 3 蓄电池的维护 1) 每个单元电池上的螺母须保持干燥、清洁,每个接线端和电缆线端须拧紧并用刷子涂上干净的油脂,以防止腐蚀。蓄电池裸露的接线端和接线柱必须用一个防滑的绝缘盖来盖住。 2) 每两个单元电池的电缆线应接触良好。检查每个极柱的螺母是否松动或滑牙,一旦出现,必须拧紧。

电厂直流系统及蓄电池运行维护规程

电厂直流系统及蓄电池运行维护 1.一技术规范 1.1.充电装置基本参数: 1)充电装置名称:TEP-M20/220-B 1.1.1.充电装置AC-DC模块参数 1)额定输入交流电压:(380±15%)V,三相三线; 2)输入电压频率:(50±5%)Hz。 3)交流输入电源不对称度:≤5% 4)输出电压:DC198-270 V、99-135V 5)额定电流:DC 10A、20A、30 A(220 V) 6)DC 20A、30A、40 A(110 V) 7)稳压精度:≤±0.5% 8)稳流精度:≤±0.5% 9)纹波系数:≤0.2% 10)效率:≥93% 11)功率因数:≥0.9 12)噪声:自然冷却≤45dB,强迫风冷≤55dB。 13)重量:16kg(10A/220V、20A/110V)、18kg (20A/220V、40A/110V)、27kg(30A/220V)14)冷却方式:自然冷却(10A/220V、20A/110V)、智 能风冷(20A/220V、40A/110V、30A/220V) 15)开机浪涌:软启动,无开机浪涌。

1.1. 2.充电装置DC-DC模块参数 1)输入电压: DC 198-286V, 99-143V; 2)输入电压纹波系数:≤5%。 3)交流输入电源不对称度:≤5% 4)输出电压:DC42-58V、20-27V 5)额定电流:DC 20A、30 A 6)稳压精度:≤±0.5% 7)稳流精度:≤±0.5% 8)纹波系数:≤0.2% 9)效率:≥93% 10)噪声:≤45dB 11)重量:14kg 12)冷却方式:自然冷却 1.1.3.充电装置直流监控模块参数 1)型号:TEP-I-F 2)充电:充电时采用恒流方式,向蓄电池提供稳定的直流电 流。 3)浮充电:浮充电采用恒压方式,充电模块输出端并联后经 逆止二级管接到动力母线上,再经熔断器接到蓄电池组上。动力母线经降压装置接到控制母线。当交流电中断时,充电机无直流电压输出,此时蓄电池电压经过降压装置加到控制母线上,使控制母线供电连续。降压装置可采用自动或手动方式调节输出电压。设备根据交流停电时间长短,在交流恢复时,自动选择浮充或均充状态对蓄电池进

蓄电池使用与维护规范.

汽车起动用铅酸蓄电池 使用与维护规范 广西天鹅蓄电池有限责任公司 2011-01-10

目录 目录 一、铅酸蓄电池的定义、结构及工作原理 (1) 1.1 铅酸蓄电池定义 (1) 1.2 铅酸蓄电池的分类及应用 (1) 1.3 铅酸蓄电池的结构 (1) 1.4 铅酸蓄电池工作原理: (3) 二、铅酸蓄电池的使用与保养 (5) 2.1 铅酸蓄电池储存与运输注意事项 (5) 2.2 蓄电池安装注意事项: (5) 2.3 蓄电池使用保养注意事项: (6) 三、铅酸蓄电池常用检测方法 (8) 3.1 电压测量法 (8) 3.2 蓄电池放电测量法 (9) 3.3 比重测量法 (10) 四、铅酸蓄电池常见故障检修 (11) 4.1 客户感受与可能存在的蓄电池失效模式 (11) 4.2 蓄电池常见故障检修 (12) 五、蓄电池故障检测 (14) 六、铅酸蓄电池维修质量标准 (15)

定义、结构及工作原理 一、铅酸蓄电池的定义、结构及工作原理 1.1 铅酸蓄电池定义 铅酸蓄电池是用稀硫酸做电解液,用二氧化铅和绒状铅分别做 为电池的正极和负极的一种酸性蓄电池。它是一种直流电源,是由化学能转换为电能的一种装置,也称可逆电源或二次电池,使用方便,经济耐用,性能可靠。 1.2 铅酸蓄电池的分类及应用 对铅酸蓄电池有些不同的分类方法,按常用习惯用途分类如下:汽车起动用蓄电池、固定型蓄电池、铁路客车用蓄电池、搬运车用蓄电池、摩托车用蓄电池、军用方面如飞机、坦克和潜艇用铅蓄电池,其他用途如电动汽车用、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风能、太阳能蓄电池等。铅酸蓄电池在汽车上是非常重要的装置之一。它为汽车起动提供 电源,使汽车电机转动,并供给汽车起动和点火,以及供给汽车照明。此外还供应汽车内的其他用电装置,如收放机、喇叭、刮水器、点烟器、中控锁、电控装置等。 1.3 铅酸蓄电池的结构 铅酸蓄电池主要由正负极板、隔板、硫酸电解液、电池槽体等主要部件组成。各种铅蓄电池根据其用途的不同,各有不同的要求,从而在结构上也有差异。12V650A120RC 全顺蓄电池如下图所示: 铅酸蓄电池内部结构

蓄电池运行维护及检修规程

Q/SY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气东输管道分公司发布

Q/SY XQ 42 -2003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 (1) 2 蓄电池的运行、检查、故障处理 (1) 3 蓄电池的维护 (2) I

Q/SY XQ 42-2003 II 前 言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西气东输管道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西气东输管道公司质量安全与环保处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石油管道公司西气东输管道运行管理办公室。本标准起草人:刘洪彪、吴志宏。 本标准于2003年07月29日首次发布。

Q/SY XQ 42 -2003 蓄电池运行维护及检修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西气东输管道压气(分输)站蓄电池的运行、维护及检修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压气(分输)站的阀控式免维护蓄电池的运行、维护及检修工作。 2 蓄电池的运行、检查、故障处理 2.1 蓄电池的运行 2.1.1 蓄电池的运行要求 正常时应处于浮充状态。 2.1.2 蓄电池的运行 对每个电池的端电压应进行监视,发现有不平衡时应进行均衡充电。电池容量低于设计值80%时应进行维护处理或更换。 2.1.2.1 使用条件 1)环境要求:-15℃~+45℃。最佳使用温度25±5℃。 2)开关电源参数设置 a)浮充电压(25℃):220v/104只为231v;110v/52只为115v。 b)均匀电压:220v/104只为242v;110v/52只为121v。 c)均匀周期:电池组浮充运行每3个月,或电池组中有两只及以上电池电压低于2.18v。 d)均浮充转换电流:0.005C10A~0.01 C10A。 e)限流值:不大于0.1C10A(特殊情况下限流值可提高至0.15 C10)。 2.1.2.2 蓄电池的放电 1)指定的放电电流下,不允许蓄电池的电压低于其终止电压。 2)允许超额定容量使用。 2.1.2.3 充电 1)浮充电状态电池电压设置为2.25×单元数量。GFM型系列浮充电压数值可按温度补偿系数-3.5mv/℃/单体计算,见表1。 表1 不同温度时电池的浮充电压值 环境温度(℃) 浮充电压(±0.02V/只) 0 2.34 10 2.31 20 2.27 25 2.25 30 2.23 35 2.22 40 2.19 45 2.18 2)电池在下列情况下需对电池组进行均衡充电或补充电 a)电池系统安装完毕,投入运行前应先对电池组进行补充充电。 b)电池组浮充运行三个月,或当有两只以上电池电压低于2.18v时。 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 来源:发布时间: 2004-5-23 15:26:5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2-92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3年7月1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等五项国家标准的通知 建标[1992]911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标函(1987)78号、建设部(88)建标字25号文的要求,由能源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等五项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0-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2-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92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92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三年七月一日起施行。原《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第三篇旋转电机篇、第四篇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篇、第五篇蓄电池篇、第十一篇电缆线路篇及第十五篇接地装置篇同时废上。 本标准由能源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能源部电力建设研究所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二年十二月十六日

修订说明 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计标函((1987)78号、建设部(88)建标字25号文的要求,由原水利电力部负责主编,具体由能源部电力建设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编写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原规范执行以来的经验,吸取了部分科研成果,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五章和四个附录。这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1 删去了原《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2-82)中的第五篇“蓄电池篇”中的有关“固定型开口式铅酸蓄电池组”的全部相关内容,因此种蓄电池由于其固有的缺点,在国内工程建设中已不再采用,制造厂也不再生产,属于淘汰产品; 2 取消了原规范中“母线与台架”这一章,因原这章的主要内容是适用于固定型开口式铅酸蓄电池的安装需要,故将此章取消,并将章节编排作了改动,将该章有关条文内容分别列入现规范的“蓄电池组安装”章节内; 3 补充了固定型防爆式及固定型密闭式铅酸蓄电池组的安装及验收的相关内容; 4 增加了“镉镍碱性蓄电池组的安装”一章,并在规范其它有关章节条文中补充了有关镉镍碱性蓄电池的相关内容。这是首次将镉镍碱性蓄电池组的施工及验收列入国家级标准规范中,填补了镉镍碱性蓄电池在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中施工及交接验收无章可循的空白; 5 其它有关条文的补充修改。 本规范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未尽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能源部电力建设研究所(北京良乡,邮政编码:102401),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能源部

蓄电池充放电维护方案..

蓄电池充放电维护 一、蓄电池充放电维护的概论 二、IEEE1188 之相关规定三、中国移动公司电源维护规程四、蓄电池维护方案

蓄电池充放电维护的概论 1、电源维护的必要性在电力和通信企业中,各种通信设备必须有交流或直流电源供给,方能完成通信工作。蓄电池可以将电能转换为化学能而储存起来,在用电时再将化学能转变为电能,是一种供电方便、安全可靠的直流电源。它具有较稳定的电压和较大的容量;蓄电池可与整流模块并联浮充供电,也可以作为市电中断时的备用电源,它不受市电突然中断影响,因此,一直在通信系统得到了十分广泛的应用。如:浮充供电、事故照明、信号指示、摇控、油机发电机组和汽车等的起动点火等都离不开蓄电池。因此,作为储能装置的各种蓄电池在通信电源系统中是直流供电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蓄电池在电信企业中的重要性越加显明。 蓄电池使用得好坏,对于能否保证通信的安全可靠关系极大,而且对于蓄电池的使用寿命有直接影响。维护蓄电池要保证使它经常处于良好可靠的状态,在任何情况下应保证供电不中断。 对蓄电池运行和维护的基本要求是:要使蓄电池经常处于充分充满的状态,而又不产生过充电,在单独向主机供电时,应放出额定容量的80%以上。 阀控式密封蓄电池因为有突出的特点已被广泛应用,但在制造和运行中也还存在着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应时刻牢记它决不是"免维护"电池。为此,在1994年2月22日,原 邮电部电信总局(1994)108 号文下发各省,指出目前装有安全阀的阴极吸收式密封铅酸蓄电池,不是"免维护"蓄电池(称为阀控式密封蓄电池),不要被"免维护"所误导。 2、充放电维护的必要性 对于蓄电池维护,最常用的方法就是放电试验,采取用实际负载进行蓄电池的核对放电维护存在着一些风险性,并且一次放电试验的时间很长,维护人员的劳动强度很大,容易造成疲劳工作降低工作质量. 建议采用先进的智能放电仪表进行每年一次的核对放电试验,由于智能仪表简单易操作,有各方面的安全自动保护功能和高测试精度,所以可大大降低维护人员 的劳动强度,提高工作质量. 在铅酸蓄电池的使用中,如果蓄电池组长时间处于浮充或闲置等相对静止状态,池极板上活 蓄电性物质的活性就会下降,使容量逐渐降低,从而影响蓄电池的寿命,所以保持蓄电池处于 动态的活性状态是蓄电池维护的重中之重。 另外,当铅酸蓄电池长期处于浮充或闲置状态,正极板的二氧化铅和负极板的海绵 状铅的活性降低,蓄电池的容量降低,因此需要对蓄电池进行定期充放电。

直流系统蓄电池组维护规程

福建省沙县城关水电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直流系统蓄电池组维护规程 Q/2CD-1 02 04-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我公司直流系统及蓄电池的技术参数、技术要求,重要性及维护事项。 本规程适用于我公司直流系统及蓄电池的维护。 2 直流系统蓄电池的重要性及基本要求 2.1 重要性 2.1.1 蓄电池是一种直流电源,它具有电压稳定、供电方便和安全可靠等优点,适用于发电厂、操纵配电屏合闸、安全保护装置、信号指示及事故照明,是我厂重要电源设备之一。 2.1.2 蓄电池使用维护的好坏,对于保证电力生产的安全可靠关系极大,而且对蓄电池的使用寿命有直接影响。 2.2 基本要求 2.2.1 蓄电池维护工应做到安全,加强工作责任感。 2.2.2 在技术上精益求精、质量上严格要求,要以极端负责的态度对待维护工作,熟练掌握电源设备的性能,遵守工作规程,严防各种事故的发生。

3 技术参数 我公司使用的蓄电池主要有两类:一类是直流系统使用的德国阳光A412 型免维护铅酸蓄电池;另一类是UPS使用的蓄电池。 3.1直流系统蓄电池: 3.2直流系统整组电池:

Q/2CD-1 02 04- 4 电池组充放电技术要求 4.1 充电 4.1.1 浮充时可采用两种方法,连续充电和有强充步骤的连续充电。浮充电压2.27V/单元、限流0.1Cn(10小时放电率),充至浮充电流小于1mA/Ah,且两小时不变视为充电完毕。 4.1.2 均充以0.1Cn电流值,恒流充至单体平均2.35V/单元,即转浮充。 4.1.3 放电后带有强充的浮充,最高强充电压是2.4V/单元。 4.2 放电 4.2.1 放电后或部分放电后,电池应再充电。 4.2.2 正常容量需从充满电的电池,在20℃情况不,放电20小时测得。 4.2.3 应避免100小时以上放电,如有此种情况应与供应商联系。 5蓄电池容量试验 5.1 容量试验的目的 蓄电池作为储能设备,对直流用电设备的安全运行起到核心的保障作用,而容量下降是蓄电池失效的最主要表现形式。为了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必须掌握蓄电池的实有容量,为了达到这个目的,需要定期进行容量试验。同时,为了提高蓄电池的工作性能,延长蓄电池的使用寿命,防止蓄电池过早老化,必须定

阀控式免维护铅酸蓄电池技术规范书

阀控式免维护铅酸蓄电池技术规范书

阀控式免维护铅酸蓄电池技术规范 1 总则 1.1本设备技术规范书蓄电池,它列出了阀控式免维护铅酸蓄电池的性能、结构、安装、试验和技术服务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 本设备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生产厂家应保证提供符合本规范书和符合最新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3要求公司必须提供厂家授权书和产品售后保证书 1.4 如果生产厂家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书的条款提出异议,则意味着提供的设备(或系统)完全满足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如有异议,应在相关文件中以“对规范书的意见及与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加以详细描述。 1.5本设备技术规范书使用的标准如与生产厂家所执行的标准有偏差时,按高标准执行。 1.6需方有保留技术规范书修改的权利,可以提出变更的意见和建议。本设备技术规范书经供需双方确认后作为定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 本设备技术规范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

2 技术要求 2.1工作条件 a.海拔高度:<1500m b.振动烈度(动态条件):该设备的组件应具有安全地减弱由地震产生的振动,地面加速度为:水平0.2g,垂直0.1g。供方应提供动态试验报告包括地震安全系数。 c.环境条件 温度0℃~+55℃,湿度<95% 2.2采用阀控式免维护铅酸蓄电池。其中单体电池配出厂检验报告。 2.3 阀控式免维护铅酸蓄电池有故障需检修时,可以判断电源供电,由原旁路柜手动切换至市电,由市电直接向负载供电(在负载不掉电的情况下)。 2.4 阀控式免维护铅酸蓄电池提供全功能保护:短路、过负载、欠压、过压、过流、低电池电压保护。 2.5阀控式免维护铅酸蓄电池电源箱采用标准航空插头连接线束,输出插头容量保证用户使用。 2.6阀控式免维护铅酸蓄电池具备冷启动功能,在无市电的状态下,电池组可直接用带载放电。 2.7阀控式免维护铅酸蓄电池在不改动原直流屏和旁路柜的情况下,直接更换原铅酸电池组,电压电流参数保证一致,满足用户使用。 2.8 供方提供专用蓄电池接线板、连接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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