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能源管理存在的问题

合同能源管理的推广,我国节能服务产业的发展仍然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进一步发展还有诸多不利的环境和障碍需要客服。

(1)在现行的我国税收制度下EMCo的纳税负担过重。

客户要17%的增值税发票,增加哦了投资方的税负。希望有关部门认真研究,为EMCo 的发展提供政策支持。

(2)目前的信誉环境不利于EMCo的发展

由于目前我国企业的信誉环境尚待改进,无论是EMCo还是耗能企业(EMCo的客户),都存在这个问题。企业换衣EMCo的承诺是否是真的;EMCo怀疑客户能否真正按合同分享节能效益。

(3)我国金融机构尚未能积极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融资

目前,我国的EMCo很难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融资,希望国家支持节能的有关基金也能划出一部分经费用于提高银行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为EMCo节能项目的投资和融资能力。

(4)被投资方总是在算计投资方到底多挣了多少钱

在甲乙双方商务谈判中,甲方(被投资方)总是在想着乙方(投资方)到底多挣了多少钱,就不想投资方为此要承担多少风险。

(5)投资方无法按时按量的回收节能投资款

由于种种原因,投资方经常无法按时按量的收回投资节能分享款,导致投资方现金流短缺无法进行正常业务。

(6)获得政府的合同能源管理补贴资金比较难实现

很多原因造成要获得政府的合同能源管理补贴资金比较难。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节能改造

西固煤业合同能源管理实施南风井风机节能改造 一、合同能源管理的运作模式 上世纪70年代中期以来,一种基于市场的、全新的节能项目投资机制“合同能源管理”( Energy Management Contract,EMC)在市场经济国家中逐步发展起来,而基于合同能源管理这种节能投资新机制运作的专业化的“能源服务公司”( EnergyService Company, ESCo)的发展十分迅速,尤其是在美国、加拿大,合同能源管理己经发展成为新兴的节能产业。能源服务公司又称节能服务公司(国内又称EMCo ),是一种基于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运作的、以赢利为直接目的的专业化技术服务公司。节能服务公司与愿意进行节能改造的用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为用户的节能项目进行投资或融资,向用户提供能源效率审计、节能项目设计、原材料和设备采购、施工、监测、培训、运行管理等一条龙服务,并通过与用户分享项目实施后产生的节能效益来赢利和滚动发展。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种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投资的节能投资方式。 按照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运作节能项目,在节能改造之后,客户企业原先单纯用于支付能源费用的资金,可同时支付新的能源费用和节能服务公司的费用。合同期满后,客户享有全部的节能效益和拥有项目产权,会产生正的现金流。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基本操作步骤就是公司与愿意进行节能改造的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按照合同采用先进的节能技术和设备、全新的服务机制来为客户实施节能项目。节能服务公司为客户提供能源

系统诊断、节能项目可行性分析、节能项目设计,帮助项目融资,选择并采购设备、安装调试、进行项目管理、培训操作人员、合同期内系统设备维护、节能量监测等一条龙服务,然后与客户共同验证项目的节能效果、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最后,与客户分享项目实施后取得的经济效益,回收项目的投资和获得应有的利润。 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优势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质是一种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这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用户使用未来的节能收益来实现企业的技术和设备升级,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具有项目零风险、客户可以零投入、全新的社会化服务理念三个市场化运作的特点。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优点是: 1、促进用能服务的社会化趋势 2、有利于提高用能单位用能系统的安全性 3、有利于深入挖掘系统的节能潜力 4、有利于用能单位集中精力搞好主业 5、甲乙双方责任清晰 三、合同能源源管理模式节能效果 节能主要针对热能和水电方面,具体的节能效果,公司需要专业人员对需改造的建筑进行节能诊断,制定节能目标,从公司做过的改造工程来看,节能效果显著,基本都能达到10%以上,一些耗能大的

合同能源管理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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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能源管理合同书 甲方: 乙方: 第一部分商业条款 1、总则 (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由乙方按“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模式向甲方提供项目节能服务一事,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节能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2、项目的名称、容和目的 2.1项目名称: 2.2项目容: 2.3项目目的:通过项目的实施,达到降低能耗,降低成本,改善环境之目的。 3、合同的起始日与期限、项目的验收 3.1本合同以双方签字之日为生效起始日。合同生效后,甲方开始项目的设计、乙方负责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设备的安装调试期为个月。 3.2节能效益分享的起始日为甲方出具试运行正常的项目验收证明文件的次日,效益分享期为年。合同有效期为合同起始日至效益分享期满为止。 3.3项目安装完毕后三日,由甲方按方案检查系统安装情况;安装检查合格后,试运行7

2小时,试运行期间可对设备进行调试;试运行结束后无异常发生,则甲方应出具试运行正常的项目验收证明文件。 4、利益分享的比例、付款方式 工程款支付方式: 根据预算决定对方的融资比例,即乙方占到的为X%,则甲方的为100%-X%,工程款的给付执行3-6-1办法,即工程开工甲方给付乙方应付款的30%,设备安装前给乙方应付款费60%,安装完毕调试前给付乙方10%(这是合同的样板) 利益分享比例与给付办法: 根据国家的规定每年的制热费(制冷费)用为预收制,在经过一个制热季结束以后,根据当年的制热或制冷的使用情况,并综合机房的运行费用以及人工量的记录,确认当年的节能利益,在申报税后,甲方享有节能利益的20%,乙方享有节能利益的80%,关于ZF对供热的补助部分留作大型设备维修费用。(这是合同的样板) 5、甲方的责任 除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外,甲方还应: 5.1.对乙方提交的设计施工方案应在五日予以书面审核; 5.2.对在本工程中的所有设备在合同终止以前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5.3.为乙方实施和管理本合同项下的项目提供必要的协助; 5.4.按照约定验收项目,及时提供验收文件; 5.5根据设备制造商提供的设备操作规程和保养要求向乙方提供设备操作空间设备,并确保该设备用房的安全; 5.6.在合同有效期对乙方的设备运行、维护和保养记录作监管; 5.7.在合同的有效期,为乙方维护、检测、修理项目设施和设备提供便利,乙方可合理地接触与本项目有关的甲方设施和设备; 5.8 为确保乙方的资金回收,甲方应该保证住户的制热与制冷费用的收回,并确保住户的入住率在80%以上;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一、概念 合同能源管理(简称“EMC”)是一种新型的市场化节能机制。其实质就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业务方式。这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客户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工厂和设备升级,以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或者节能服务公司以承诺节能项目的节能效益、或承包整体能源费用的方式为客户提供节能服务。 二、分类 能源管理合同在实施节能项目的企业(用户)与节能服务公司之间签订,它有助于推动节能项目的实施。依照具体的业务方式,可以分为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业务、承诺型合同能源管理业务、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业务。在传统节能投资方式下,节能项目的所有风险和所有盈利都由实施节能投资的企业承担;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中,一般不要求企业自身对节能项目进行大笔投资。概括地说,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是节能服务公司通过与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为客户提供包括:能源审计、项目设计、项目融资、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调试、人员培训、节能量确认和保证等一整套的节能服务,并从客户进行节能改造后获得的节能效益中收回投资和取得利润的一种商业运作模式。

三、发展前景 国务院办公厅2010年4月2日转发了发改委、财政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四部委《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意见》提出,将采取资金补贴、税收、会计和金融四方面措施推动合同能源管理发展。《意见》同时明确,到2012年,扶持培育一批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发展壮大一批综合性大型节能服务公司。到2015年,建立比较完善的节能服务体系,使合同能源管理成为用能单位实施节能改造的主要方式之一。合同能源管理能有效地刺激企业节能减排的动力,因此在市场化运作、管理都逊色很多的工业节能和建筑节能领域,会得到很大的运用,预计2010年节能服务产业总产值有望达到800亿元,同比增长36%。根据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对于节能服务产业的估算,节能市场总规模大约4000亿,未来发展空间非常巨大。 山东融世华租赁有限公司【企业基本情况】 山东融世华租赁有限公司,是我国政府为实施“世界银行/全球环境基金/中国节能促进项目”而成立的三家示范性的能源管理公司(EMCo)之一。2007年初,商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公司成为“融资租赁内资试点企业”。目前,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EMC)是什么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EMC)是什么?政策频频20亿补贴发展节能设备制等公司将成概念主要受益者 2010-06-11 12:08 合同能源管理(EMC)机制的实质是:一种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这样一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用户使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工厂和设备升级,以及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 蹒跚十年之后,合同能源管理(EMC)终于迎来了行业春天。继4月初国务院转发《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的意见》后,近日中央财政又下拨20亿补贴该领域发展,另外,与《意见》配套的细化政策及一些长效刺激机制也将陆续出台。EMC未来市场规模上千亿毫无悬念,乐观者甚至看到上万亿。分析认为,节能服务企业和节能设备制造商是主要受益者。上海证券报 浅谈合同能源管理模式(EMC)及市场前景 我国建筑能耗约占全社会总能耗的25%-27%,我国目前的能源利用效率比国际先进水平低10个百分点,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与国际上发达国家相比差距很大。对于新建建筑,达到节能65%设计标准(每平方米建筑采暖能耗8.75Kg标准煤,相当于6.125升油)后,其每平方米建筑采暖能耗已接近目前欧洲平均水平(每平方米建筑采暖能耗6升油)。但我国建筑平均能耗远高于欧洲平均能耗水平,以节能处于领先地位的北京市为例,北京住宅的平均采暖能耗为每平方米16升油,相当于欧洲平均能耗水平的近3倍。主要原因是由于我国大量的旧有建筑都是不节能建筑,这些建筑每年消耗着大量的能源。 为解决我国旧有建筑不节能的问题,我国引进了上世纪70年代欧美国家普遍采用的基于市场运作的节能改造新机制——“合同能源管理(ENERGY MANAGEMENT CONTRACT,简称EMC)”模式。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是EMC公司通过与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为客户提

合同能源管理方案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合同能源管理方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 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 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种新型的市场化节能机制。其实质就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业务方式。这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客户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工厂和设备升级,以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或者节能服务公司以承诺节能项目的节能效益、或承包整体能源费用的方式为客户提供节能服务。能源管理合同在实施节能项目的企业与节能服务公司之间签订,它有助于推动节能项目的实施。依照具体的业务方式,可以分为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业务、 承诺合同能源管理业务、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业务。 节能服务公司,又称能源管理公司,是一种基于合同能 源管理机制运作的、以赢利为目的的专业化公司。EMCo与愿 意进行节能改造的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向客户提供能源审计、可行性研究、项目设计、项目融资、设备和材料采购、工程施工、人员培训、节能量监测、改造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管理等服务,并通过与客户分享项目实施后产生的节能效益、或承诺节能项目的节能效益、或承包整体能源费用的方式为客户提供节能服 务,并获得利润,滚动发展。 EMCc是市场经济下的节能服务商业化实体,在市场竞争 中谋求生存和发展,与我国从属于地方政 府的节能服务中心有根本性的区别。EMCO所开展的EMC 业务具有以下特点: 商业性:EMC(是商业化运作的公司,以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实施节能项目来实现赢利的目的。整合性:EMCo业务不

合同能源管理运作模式及典型案例

17 2010.No.3?月刊 节能与环保 节能服务公司(EM Co )是一种基于“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运作的、以赢利为直接目的的专业化公司。EMCo 与愿意进行节能改造的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向客户提供能源效率审计、节能项目设计、原材料和设备采购、施工、培训、运行维护、节能量监测等一条龙综合性服务,并通过与客户分享项目实施后产生的节能效益来赢利和滚动发展。节能效益分享型、节能量保证型、能源费用托管型是合同能源管理运作的三种基本模式,在此基础上,经过多年的发展,又出现了改造工程施工模式、能源管理服务模式,以及节能效益分享型与节能量保证型相结合、节能效益分享型与能源费用托管型相结合、租凭业务与合同能源管理相结合等复合型商务模式。 一、节能效益分享模式 这种模式中节能改造工程的全部投入和风险由公司承担,项目实施完毕,经双方共同确认节能率后,在项目合同期内,双方按比例分享节能效益。项目合同结束后,节能设备无偿移交给企业使用,所产生的节能收益全归企业享受。该模式适用于诚信度很高的企业。采用这种模式的项目主要集中在建筑领域。 典型案例:昌科供暖中心节能项目 北京昌科供暖中心供热对象大都是20世纪90年代初期的建筑,且原系统没有热网监控系统,无法对热网进行全面的监控与管理,换热系统、控制系统比较落后,存在较大的能源浪费现象。改造前年蒸汽供应量约270000t ;年电耗约192万k W h ;年补水量约62500t 。根据项目情况,昌科供暖中心与北京中竞同创能源环境技术有限公司进行了节能改造合作,采用“节能效益分享型”的合同能源管理合作模式,从技术、设备、管理全方位实现了系统的优化。更换了老化的管式换热器;构建了热网监控系统;增加了具有气候补偿功能的自动控制系统;安装了全自动补水变频系统;对工业蒸汽用户实现了远程监测;采用“循环水泵超常规节电”技术,使循环泵工作在最高效率点上;采用“根除热网水力失调”技术,实现了热网水力平衡;安装了 新型除污器等。 合同能源管理运作模式及典型案例 武德俊 柳晓雷 题

合同能源管理的风险分析

合同能源管理推进遇困中国政府新策略救场 2007-12-26 自世界银行1998年将合同能源管理 模式引入中国,在过去的10年间,看到 市场机会的企业纷纷进入,但又不断退 出。在来来往往的背后,合同能源管理市 场完成了从平缓到疯狂,再归于平静的一 个轮回。 在解读合同能源管理目前在我国存在的融资、法律、政策、诚信、模式等问题的同时,选取在融资方式和管理模式各有千秋的两个样本公司,权作它山之石。 一有时间,沈龙海便会打电话到国家发改委环资司,询问他们于年初递交的《关于加快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目录》(下简称《意见》)何时下发。 沈龙海是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的主任,主要负责推进中国的合同能源管理(EMC)市场。《意见》是专门针对合同能源管理市场的发展而制定的,内容涉及了市场最关心和最想要解决的问题。 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种以减少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本应得到发展。但信息、融资、管理、担保、信用等市场障碍却横亘在发展面前。 资金遇困 1998年,基于中国节能与减排目标,中国政府与世界银行合作,引进了EMC模式,并试验性地在北京、辽宁、山东三地成立了EMC公司。 回忆当初的市场,作为“世界银行/全球环境基金(GEF)中国节能促进项目”在中国最早成立的3家示范节能服务公司(EMC)之一的北京源深节能技术有限公司(下称源深)副总经理刘方一脸感慨,市场首先对EMC不理解,持怀疑态度,认为哪有这样的“你投资,我受益”的好事。”刘方说他们很难接到业务。接到的业务所看重的也并不

是源深的节能管理技术,而是通过节能向政府部门申请的节能资金。 曾经有一段时间让刘方他们也怀疑过EMC在中国是否合适。就在怀疑与徘徊的当口,国家在能源战略方面的政策及言论时常出现,节能与减排成了与经济发展并重的国家战略,再次激发了源深及一些企业冲进市场的动力。包括技术偏弱、相关行业转移、资金实力不强及有深厚背景的企业,但最后留下的企业很少。 之所以没能留下来,资金是一些企业发展的瓶颈。EMC运作之初需要节能公司先期提供启动资金、设备及安装调试、维修保养等一揽子服务,后期回收收益。先期的启动资金对企业至关重要。 早期源深运作的基础,是世界银行提供的2500万美元的贷款。经过多年积累,目前已有了足够的资金,包括已投入自有资金3亿多元,管理了上百个项目。 其实,资金来源有很多渠道,如银行、政府基金或是担保贷款。如美国的节能服务公司主要是靠政府基金,而韩国是由政府委托商业银行进行贷款,日本则主要采用通过大财团加上市融资的模式。 而由于EMC的收益不稳定,包括有潜在风险,国内银行对这一市场的态度并不积极;政府的节能资金也非常有限。 诚信风险 潜在风险是指诚信问题,承担的节能整改费用难以回收。由于企业改制或经营不善,源深遇到过资金收不回的项目。“所以现在学得精明了,把过去与项目方签订5年的节能整改合同改为了2年。”刘方说,目前最头疼的问题就是资金回收难。 在欧洲,一般的能源合同管理期都在10~15年,服务双方会在法律的框架下,以及诸多能源政策、税收政策、环保政策规定下规范运作。 “合同能源管理与其他服务不同,合同能源管理本身就面临着政策与融资的风险。在中国推广必须具备一定的人才、合适的项目、政府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支持及有一定良好的环境。”德国太恒能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Techem)总经理孔容说,合同能源管理依靠明确的法律或法制体系支持,这在中国是缺少的。在中国运作此项业务,必须采取其他方法运作。

合同能源管理企业管理办法

附件: 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 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25号),中央财政安排资金,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给予适当奖励(以下简称“财政奖励资金”)。为规范和加强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同能源管理,是指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投入及其合理利润。本办法支持的主要是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 节能服务公司,是指提供用能状况诊断和节能项目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等服务的专业化公司。 第三条财政奖励资金由中央财政预算安排,实行公开、公正管理办法,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支持对象和范围 第四条支持对象。财政奖励资金支持的对象是实施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节能服务公司。 第五条支持范围。财政奖励资金用于支持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的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以及公共机构节能改造项目。已享受国家其他相关补助政策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不纳入本办法支持范围。 第六条符合支持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行审核备案、动态管理制度。节能服务公司向公司注册所在地省级节能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级节能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进行初审,汇总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组织专家评审后,对外公布节能服务公司名单及业务范围。 第三章支持条件 第七条申请财政奖励资金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须符合下述条件: (一)节能服务公司投资70%以上,并在合同中约定节能效益分享方式; (二)单个项目年节能量(指节能能力)在10000吨标准煤以下、100

合同能源管理经营模式

合同能源管理经营模式 一、商业模式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开发的商业模式根据所签订的合同类型,可分为三类:保证节能量模式(Guaranteed savings),节能效益分享模式(Shared savings)和项目融资模式(Chauffage)。 1、保证节能量合同(Guaranteed Savings Contract) 2、节能效益分享合同(Shared Savings Contract) 3、项目融资合同(Chauffage Contract)

二、风险和对策 1、风险来源和类型 首先,EMCo 必须了解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可能具有的各种类型风险。通常一个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可能具有的风险根据来源不同可分为客户风险和项目自身风险两大类。 (1)客户风险 根据国内示范EMCo的经验,客户风险有时比项目自身风险还要高。许多项目的可行性评价为优良,实际运行中的节能效益也很显著,但EMCo却难以最终实现预期的收益。其中很大程度是由于客户原因所致。因此,我们对这种风险要引起足够重视。通常,客户风险主要有以下三种: 客户的信用风险——客户信用状况好坏,是否会按合同如期付款。中国目前的信用机制尚不完善,信用状况差的现象较普遍。客户信用差的情况有: l 客户从一开始就存在恶意隐瞒行为,目的是诱使EMCo对其投资; l 合同执行过程中,客户通过各种手段来转移项目的节能收益; l 客户想方设法迟迟不支付属于EMCo享有的节能效益部分; l 投资市场竞争加剧,其它节能公司给予更优惠的条件,客户违约而与其它节能公司合作; l 客户单位改制或更换领导班子,新一届领导不愿履行合同等。 因此,在与客户合作之前,必须注重对其信用状况进行考察。

合同能源管理的几种形式(1)

合同能源管理形式 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实质是一种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 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这样一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用户使用 未来的节能收益为工厂和设备升级,以及降低运行成本。 能源管理合同在实施节能项目投资的企业与专门的盈利性能源管理 公司之间签订,它有助于推动节能项目的开展。在传统的节能投资方 式下,节能项目的所有风险和所有盈利都由实施节能投资的企业承担 能源服务合同费用由担保的、节约下来的能源费用中支付,概无需额 外支出,特点如下: 1:降低能耗 2:设备更新、享受更好的能源服务 3:节约运营、维护成本 能源费用节省: 能源合同前执行能源合同能源合同结束后

能源管理的几种形式: 1.节能效益分享型 ●EMCo提供项目的资金(其中业主承担30%); ●EMCo提供项目的全过程服务; ●合同期内EMCo与客户按照合同约定分享节能效益,合同结束后设备和节能效益全部归客户所有,客户的现金流始终是正的。 2.融资租赁型 ●融资公司投资购买节能服务公司的节能设备和服务,并租赁给用户使用,根据协议定期向用户收取租赁费用。 ●项目合同结束后,节能设备由融资公司无偿移交给用户使用,以后所产生的节能收益全归用户。 3.B.O.T. Building Operation Transfer 建设运营移交 4.能源费用托管型(适合原有设备的改造) ●按合同规定的标准,EMCo为客户管理和改造能系统,承包能源费用; ●EMCo的经济效益来自能源费用的节约,客户的经济效益来自能源费用(承包额)的减少。 5.节能量保证型(适合原有设备的改造) ●客户提供全部或部分项目资金; ●EMCo提供项目的全过程服务;

破解合同能源管理推广难题

宁波市多管齐下破解合同能源管理推广难题 时间:2011-07-26 来源:东南商报文章类别:转载作者:薛智谊 核心提示: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在宁波市的推广已有成功案例,然而这种“不花钱的节能”叫好不叫座的现象仍然存在,大面积遭遇推广难题,对此,宁波市经信委有关人士表示,将加大力度、多管齐下逐步破解推广难题。 关键字:节能改造政策扶持合同能源管理宁波 这几天,宁波市江东区的颐高数码广场正在进行照明灯节能改造。节能灯具的提供和改造施工的费用都由宁波海富电器提供,省下来的能耗开支,由颐高数码广场和海富电器按比例分享。这种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对企业来说,被称作“不花钱的节能”。按理说,在节能减排成社会发展主流的当下,这种“无成本”的新型节能方式,企业没理由拒绝,但事实却非如此,不少节能企业反映,合同能源管理做起来并不那么容易,有点“叫好”不“叫座”,宁波市合同能源管理推进的现状与其拥有的潜力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 合同能源管理已有成功案例 宁波早于2000年率先从国外引进“合同能源管理(EMC)”,目前已成立几十家合同能源管理公司,最近又有6家公司上榜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公布的第二批节能服务公司备案名单。宁波市的合同能源管理已有不少成功案例。 案例一 宁波大学甬江学生公寓是首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项目之一。昨天(7月25日),记者在宁波大学看到,几栋学生宿舍大楼上铺设了很多太阳能集热器。 “这里的太阳能有200平方米,产生的热水完全能满足1700名学生的生活用水。”宁波大学后勤处副处长夏良民告诉记者,这个项目是2009年学校和宁波爱握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按照合同管理模式实施的。这个项目第一期投资100万元,第二期投资260万元,学校不用投一分钱,却每年还可以节省不菲的电费支出。 夏良民介绍,太阳能设备是由爱握乐公司提供和安装的,采用了光控技术,智能化明显,可以根据当天的太阳光照能量的强弱自动控制生成热水,确保24小时全天候都有热水。另外,除了安装了太阳能热水器外,还安装了空气源热水器,遇到光照少的时候,它会自动化转换为电热水器,而且能根据需求量来烧水,避免了能源的浪费。双方按照一定的比例对节省下来的费用分成。 案例二 今年4月,管理江东区绿园小区的绿城物业公司联合海富电器对小区车库进行了节能改造,把420盏普通日光灯全部换成了海富公司生产的高科技“纳米灯”,投资和施工全部由海富电器公司完成,双方将按照协商好的比例对节省下来的电费分成,合同期是5年。5年后,所有安装的设备和节省下来的钱都归

萧山区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暂行办法(定稿)[001]

萧山区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公共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进行节能改造,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浙江省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暂行办法》、《杭州市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区公共机构实施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本办法所称公共机构,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本办法所称合同能源管理,是指公共机构委托节能服务公司进行节能诊断、设计、融资、改造和运行管理等服务,节能服务公司从节能效益中收回投资、获得收益的运作模式。 第三条合同能源管理类型主要包括节能效益分享型、节能量保证型、能源费用托管型、融资租赁型等类型。

第四条区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在同级节能主管部门指导下,负责指导、协调、推进本级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工作。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主管部门在区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指导下,开展本系统内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工作。 第五条公共机构既有建筑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应当优先考虑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鼓励公共机构新建建筑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委托节能服务公司提供节能管理服务。 第六条节能服务公司在本区公共机构中实施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国家和省、市、区相关财政补助政策条件的,可按照相关规定申请享受。 第二章项目实施与管理 第七条在我区实施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节能服务公司必须是在国家和省、市发改或经信部门审核备案的专业化节能服务企业。 第八条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主管部门可根据工作实际,按本办法统一制定规划,指导本系统内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采用集中办公或合署办公的公共机构,可采用由其中一家单位牵头或多家单位共同参与的模式来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完整)合同能源管理流程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流程 2 引用文件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25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号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0]249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财政奖励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发改办环资[2010]252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 《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 《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 GB17167-2006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T24915-2010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 GB/T 2587-2009 用能设备能量平衡通则 GB/T 2589-2008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T 3484-2009 企业能量平衡通则 GB/T 13234-2009 企业节能量计算方法 GB/T 15316-2009 节能监测技术通则 GB/T 17166 -1997企业能源审计技术通则 3 术语和缩略语 3.1 术语 3.1.1 合同能源管理 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项目的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为实现节能目标向用能单位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润的节能服务机制。 3.1.2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以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实施的项目。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篇一: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合同协议书 第一节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合同条款 本合同双方同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就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进行专项节能服务,并支付相应的节能服务费用。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1节术语和定义 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项目的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为实现节能目标向用能单位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润的节能服务机制。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指南安市道路路灯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项目。挂牌人就本项目的节能工程灯具整套设备的投入、更换、安装和维护,以及节能效益分享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选择合适的节能服务公司,由节能服务公司设立全资项目公司以投融资形式,负责对本项目的节能工程灯具整套设备的投入、更换、安装和维护,并承担其技术和

财务风险。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由用能单位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合同的约定,经双方共同确认节能效率,在合同管理期内,双方按比例分享节能效益。合同管理期结束后,节能设备全部无偿移交给用能单位,以后所产生的节能收益归用能单位独享。 “用能单位”:指南安市创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南安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节能服务公司”:指符合本项目挂牌文件规定资质条件,为本项目提供融资、改造建设(施工、设备安装、调试)、运行管理等服务的法人实体。 “有权部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任何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和政府及其任何下属机构,以及对项目公司或本项目或其任何部分具有管辖权的任何部门和权力机构。 “适用法律”:指所有现行有效及不时修改、增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司法解释及其他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项目公司”: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法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和登记注册的、以实施本协议为目的的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或“本项目”:指南安市道路路灯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项目,即挂牌人就本项目的节能工程灯具整套设备的投入、更换、安装和维护,以及节能效益分享通过

EMC合同能源管理

EMC合同能源管理 导读:EMC合同能源管理一、合同能源管理(EMC)发展简介70年代中期以来,一种基于市场的、全新的节能新机制--“合同能源管理”在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中逐步发展起来,而…EMC合同能源管理 一、合同能源管理(EMC)发展简介 70年代中期以来,一种基于市场的、全新的节能新机制--“合同能源管理”在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中逐步发展起来,而基于这种节能新机制运作的专业化的“节能服务公司”(在国外简称ESCO,在国内简称EMC)的发展十分迅速,尤其是在美国、加拿大和欧洲,ESCO已发展成为一种新兴的节能产业。 EMC是一种基于“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运作的、以赢利为直接目的的专业化公司。EMC与愿意进行节能改造的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向客户提供能源效率审计、节能项目设计、原材料和设备采购、施工、培训、运行维护、节能量监测等一条龙综合性服务,并通过与客户分享项目实施后产生的节能效益来赢利和滚动发展。 1.合同能源管理在中国 “合同能源管理”这种节能新机制的出现和基于“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运作的ESCO的繁荣发展,带动和促进了北美、欧洲等国家全社会节能项目的加速普遍实施。在中国引进和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和EMC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国是世界上仅次于美国的第二能源消费大国,同时也是能源效率较低的国家。大量的典型案例研究和市场调查分析表明,21世纪初,在能源用户中存在大量的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节能技改项目,这些项目完全可以通过商业性的以赢利为目的的EMC来实施。 在未引入“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之前,中国的节能工作主要是通过政府节能主管部门、各级节能服务机构和企业节能管理部门三位一体的能源管理机制运作。这一节能体系在原来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并取得了显著的节能成就。但是,随着中国经济体制面向市场的转变,原有的节能管理体制,已不适应变化了的形势,也必须随之转变;在新形势下,节能的阻力主要表现为节能投资的市场障碍。为进一步推动中国的节能工作,当前最为迫切的任务是引导和促进节能机制面向市场的过渡和转变;借鉴、学习和引进市场经济国家先进的节能投资新机制,以克服21世纪初中国存在的节能投资障碍。从较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的节能事业发展的经验和中国的实际情况来看“合同能源管理”这种节能新机制同样

上海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办法

上海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规范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的使用,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关于本市贯彻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上海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奖励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定义) 本办法所称合同能源管理,是指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投入及其合理利润。 节能服务公司,是指提供用能状况诊断和节能项目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等服务的专业化公司。

第四条(主管部门)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经济信息化委)、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发展改革委)、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设交通委)、上海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负责本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指导。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建设交通委、市财政局委托的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管理机构),承担本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工作的日常管理。 第五条(资金来源)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以下简称财政奖励资金)由中央财政奖励资金和本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安排,实行公开、公正管理,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支持对象和范围 第六条(支持对象) 财政奖励资金支持的对象是经国家或者本市备案的实施节能效益分享型和节能量保证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节能服务公司。 第七条(支持范围) 财政奖励资金用于支持在本市范围内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的节能改造项目。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精选多篇)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精选多篇) 第一篇: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业务特点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业务特点 emc 是市场经济下的节能服务商业化实体,在市场竞争中谋求生存和发展,与我国从属于地方政府的节能服务中心有根本性的区别。emc所开展的epc业务具有 以下特点: 1、商业性: emc 是商业化运作得公司,以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实施节能项目来实现盈利的目 的。 2、整合性: emc 业务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推销产品、设备或技术,而是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为客户提供集成化的节能服务和完整的节能解决方案,为客户实施“交钥匙工程” ;emc不是金融机构,但可以为客户的节能项目提供资金;emc不一定是节能技术所有者或节能设备制造商,但可以为客户选择提供先进、成熟的节能技术和设备;emc也不一定自身拥有实施节能项目的工程能力,但可以向客户保证项目的工程质量。对于客户来说,emc的最大价值在于:可以为户实施节能项目提供经过优选的各种资源集成的工程设施及其良好的运行服务,以实现与客户约定的节能量或节能效益。 3、多赢性: emc 业务的一大特点是:一个该类项目的成功实施将使介入项目的各方包括:emc客户、节能设备制造商和银行等都能从中分享到相应的收益,从而形成多赢的局面。对于分享型的合同能源管理业务,emc可在项目合同期内分享大部分节能 效益,以此来收回其投资并获得合理的利润;客户在项目合同期内分享部分节能效益,在合同期结束后获得该项目的全部节能效益及emc投资的节能设备的所有权,此外,还获得节能技术和设备建设和运行的宝贵经验; 节能设备制造商销售了其产品,收回了货款; 银行可连本带息地收回对该项目的贷款,等等。正是由于多赢性,使得epc 具有持续发展的潜力。 4、风险性: emc 通常对客户的节能项目进行投资,并向客户承诺节能项目的节能效益,因此,emc 承担了节能项目的大多数风险。可以说,epc业务是一项高风险业务。epc 业务的成败关键在于对节能项目的各种风险的分析和管理。 本文库采集于ofweek 光电新闻网第二篇:合同能源管理模式-3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标签: 节能服务公司emco 节能服务合同 emco 的业务模式 节能服务公司通过与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为客户提供节能服务。emco是 一种比较特殊的企业,其特殊性在于它销售的不是某一种具体的产品或技术,而是一系列的节能"服务",也就是为客户提供节能项目,这种项目的实质是emco向客户企业销售节

合同能源管理合同书

合同能源管理合同书 甲方: 乙方: 第一部分商业条款 1、总则 (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由乙方按“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模式向甲方提 供项目节能服务一事,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节能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2、项目的名称、内容和目的 2.1项目名称: 2.2项目内容: 2.3项目目的:通过项目的实施,达到降低能耗,降低成本,改善环境之目的。 3、合同的起始日与期限、项目的验收 3.1本合同以双方签字之日为生效起始日。合同生效后,甲方开始项目的设计、乙方负责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设备的安装调试期为个月。 3.2节能效益分享的起始日为甲方出具试运行正常的项目验收证明文件的次日,效益分享期为年。合同有效期为合同起始日至效益分享期满为止。 3.3项目安装完毕后三日内,由甲方按方案检查系统安装情况;安装检查合格后,试运行72小时,试运行期间可对设备进行调试;试运行结束后无异常发生,则甲方应出具试运行正常的项目验收证明文件。 4、利益分享的比例、付款方式 工程款支付方式: 根据预算决定双方的融资比例,即乙方占到的为X%,则甲方的为100%-X%,工程款的给付执行3-6-1办法,即工程开工甲方给付乙方应付款的30%,设备安装前给付乙方应付款飞60%,安装完毕调试前给付乙方10%(这是合同的样 板) 利益分享比例与给付办法: 根据国家的规定每年的制热费(制冷费)用为预收制,在经过一个制热季结束以后,根据当年的制热或制冷的使用情况,并综合机房的运行费用以及人工量的记录,确认当年的节能

利益,在申报税后,甲方享有节能利益的20%,乙方享有节能利益的80%,关于ZF对供热的补助部分留作大型设备维修费用。(这是合同的样板) 5、甲方的责任 除合同规定的其它责任外,甲方还应: 5.1.对乙方提交的设计施工方案应在五日之内予以书面审核; 5.2.对在本工程中的所有设备在合同终止以前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5.3.为乙方实施和管理本合同项下的项目提供必要的协助; 5.4.按照约定的验收项目,及时提供验收文件; 5.5根据设备制造商提供的设备操作规程和保养要求向乙方提供设备操作空间设备,并确保该设备用房的安全; 5.6.在合同有效期内对乙方的设备运行、维修和保养记录作监管; 5.7. 在合同的有效期内,为乙方维护、检测、修理项目设施和设备提供便利,乙方可合理地接触与本项目有关的甲方设施和设备 5.8 为确保乙方的资金回收,甲方应该保证住户的制热与制冷费用的收回,并确保住户的入住率在80%以上; 5.9 为确保乙方资金的回收,甲方需提供可变现资产经评估、公正后作抵押为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资金回收提供担保,担保合同另行签署。 6、乙方的责任 除本合同规定的其它责任外,乙方还应: 6.1负责项目融资,对附件所列或甲方以书面形式列出、乙方认可的设备进行设计、采购安装与调试,按期完成施工。合同履行结束后,将项目所有权移交甲方。开工前七日内,将设计、施工方案及工期安排提交甲方予以确认。 6.2确保设计、供货和安装达到相关法规、规范的要求。 6.3根据国家有关施工管理条例和与项目相对的技术操作流程,认真完成设备的安装和调试。 6.4在合同能源管理合同结束后对甲方人员进行培训,该项培训应不少于十小时,以使他们能够正确的操作和维护设备。 6.5除本合同另行规定外,承担项目移交甲方运行前的一切风险损失,但不包括由甲方造成的或甲方未尽到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引起的损失。 6.6设备所有权移交甲方时,乙方应将该项目的全部设计资料交给甲方。 6.7定期派人检查项目的运行情况。 7、所有权 7.1 在本合同签订以后,甲方按合同要求按时给付乙方款项,不得因此延误工期; 7.2在本合同有效期满或甲方请求收购该项目并付清全部款项之前,项目(包括设备和所有附属设施,下同)的所有权属于乙方; 7.3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满后一个月内或甲方请求收购该项目,按规定与乙方进行设备设施及档案材料的移交并付清乙方应付得全部款项后,才有权取得项目所有权。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EMC)的核算管理

企业研究Business research 总第396期 第06期2012年3月 合同能源管理也称为能源合同管理,是20世纪70年代左右在西方发达国家发展而成的基于市场运作的新型节能机制。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际上是一种将合同双方所节约的能源费用用于支付节能项目成本并为参与者带来经济效益的节能投资手段。2010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该通知提出促进节能产业发展的措施,包括较为完备的会计制度等。我国现行的会计制度以及企业会计准则都未对能源合同管理的会计处理进行规范,虽然近年来有关能源合同管理的会计处理理论研究不少,但在会计实务中,不同的节能公司以及用能企业的能源合同管理业务的会计处理方法各异。因此需要对合同能源管理进行统一规范。 一、合同能源管理会计确认及计量 所谓合同能源管理具体是指节能服务企业与客户签订服务合同,企业提供客户进行节能资产改造所需的全部资金、设备以及技术,在效益期内企业与客户共同分享节能改造所取得的收益,效益期满后节能资产全部无偿转移给客户。现阶段我国多数能源管理合同都是该一类型的,有部分学者认为,该类能源管理合同满足融资租赁的标准以及基本特征,可以采用融资租赁的方式进行会计核算。笔者认为,能源管理合同的会计处理方式不需要将报酬转移情况以及资产所有权的风险考虑进去,而融资租赁合同实质上是转移了报酬及全部风险的合同。在节能效益分享型的能源管理合同中,与资产所有权相关风险在整个合同期均存在,但是合同并未将风险全部转移给客户,作为租赁一方的节能服务企业仍然需要承担大部分的风险。 综上所述,节能资产改造在不同的时间段其报酬及风险是不一样的,所引发的经济后果也不一样,会计核算也要区别对待。根据不同阶段的具体情况可以将能合同能源管理的会计确认及计量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节能资产改造阶段 节能服务企业所需承担的主要是节能资产改造失败的风险,在此阶段客户不需要进行会计核算。根据能源管理合同,节能服务企业对节能资产的改造负有实质性的资金、设备以及技术支出义务,依据成本与收入相符合原则,节能资产改造阶段的成本支出是为以后获得收益的投资,这时候可以参考建造合同标准进行会计核算,根据节能资产改造完工的进度来确认相关支出,在在建工程中进行归集。此阶段无收入。因此在这一阶段内无收益。如果在这一阶段内节能资产改造失败,客户与节能服务企业之间的合同将 终止,节能服务企业所投入的成本以及相应的赔偿应进行量化,计入相关成本,不存在后续的会计核算问题。 (二)节能资产改造结束至合同期满阶段(节能效益分享期)在这一阶段内,节能资产改造已结束并进入到预期的使用状态,客户需要将节能收益相应的应付账款支付给节能服务企业并对此进行会计核算,与之相应的收益主要反映到成本支出的减少中,无需对收益进行会计处理。节能服务企业也因此获得了与节能资产所有权相对应的预期节能收益的权利,节能收益一般会受到节能资产状态等多方面的影响,因此节能服务企业所获得的账款是不确定的,也正是因为存在不确定性使得能源管理合同的会计处理方法与融资租赁合同的会计处理方法不一样。本质上,节能服务企业的收益权利是一种与节能资产所有权相对应的无条件收取收益的权利,但是由于资产流量的不稳定性,节能服务企业应将该权利量化成债权(应收账款),金额以预计可以收到的金额来确定。在合同履行期间,节能服务企业应定期对量化的债权(应收账款)自查进行减值测试,对所确认的减值费用进行计提减值或者摊销准备。同时在改造期结束时,将在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并在合同期内逐期折旧,计入相关成本。 (三)合同期满后 在这一阶段,节能服务企业债权(应收账款)应已收取结束,节能服务企业在此阶段不需要进行其他会计核算。客户所接受的节能资产主要是依据可回收金额及资产的账面价值按照接受捐赠处理。 二、能源管理合同的会计处理 根据收益实现方式的不同,节能效益分享型能源管理合同分为上述三个阶段进行处理,客户与节能服务企业在各个阶段的会计处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客户方面的会计处理⒈节能资产改造期间,客户不需要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⒉节能资产改造结束并达到预定的可使用状态到合同期满阶段,客户由于获得节能资产使用权,需要对支付给节能服务企业的分享收益按造受益对象计入有关费用及成本,借记制造费用或者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者应付款等科目,因此不需要对收益进行会计处理。 ⒊合同期满后,客户所接受的节能资产按照接受捐赠处理,以可收回金额以及节能资产的账面价值计入固定资产,借记固定资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EMC)的核算管理 黎亮 (四川省道生能源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成都610000) 摘 要:对于合同能源管理这一新型商业管理模式的市场化节能体系,企业会计准则还无法对其会计核算进行有效的规 范,因此在会计实务中存在较多的问题。本文主要从能源管理合同双方的会计处理着手,分析与节能效益分享型的能源管理合同有关的会计确认、 会计计量、会计处理及会计报告等问题,介绍了节能效益分享型的能源管理合同会计处理方法以及相应的原则,以期对提高合同能源管理,推动节能事业的发展有所裨益。关键词:能源管理合同;会计处理;会计核算 (下转第82页)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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