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题

案例题
案例题

背景:

案例二、

某工业厂房工程,桩基础采用预制钢筋混凝土管桩,主体结构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施工总承包单位为A建筑公司。施工任务包括厂房土建工程及其他工程。建设单位在与A建筑公司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中允许桩基工程由A建筑公司通过招标另行分包,但须报请建设单位批准。最后A建筑公司选定B公司作为桩基工程的专业分包。

问题:

1.审核员在现场审核时,发现A公司将B公司提供的预制管桩作为“甲供构件”进行管理,你认为是否合适?理由是什么?

2.请描述对建设单位提供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审核要点。

3.桩基础工程施工完毕,已按验收规范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了验收。监理工程师对其中5号桩的钢筋质量有怀疑,要求A公司对桩进行剔凿后对所使用的钢筋重新取样试验。A公司以桩基础为B公司施工为由予以拒绝。你认为A公司的做法妥当否?理由是什么?

4.现场审核时,审核员发现该项目基础工程是由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的。你认为是否合适,说明理由?描述基础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具备的条件?

答案:

1. 不合适。提供预制管桩的B公司是A公司的桩基分包单位,而非A公司的“甲方”(或“建设单位”),故此将预制管桩定为“甲供构件“不妥。

2.对建设单位提供的建筑材料、机具、构配件的审核要点是:

(1)查阅施工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承包合同,明确建设单位提供的建筑材料、机具、构配件的范围;(2)对建设单位所提供的建筑材料、机具、构配件,施工方应与建设单位共同进行现场验收,并负责其后复试及保管工作。抽查项目部有关建设单位所提供的建筑材料、机具、构配件的台账、进场验收记录、检验试验记录、领用发放记录等记录,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并抽查现场保管、使用情况是否符合规定;

(3)查阅建设单位所提供的建筑材料、机具、构配件在验收、安装、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时处理记录,并现场跟踪处理结果。

3.A公司做法不妥。监理方有权对已隐蔽的工程提出重新检验的要求;A公司与B公司作为总、分包关系,按《规范》9.1.2条中规定,A施工企业应对分包工程承担连带责任;在监理方提出重新验收要求时,A公司作为总包单位应予以配合。

4. 基础工程是由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做法不合适。基础工程作为一项分部工程,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

验收规范》(GB50300-2001)要求,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基础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具备的条件包括:

(1)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案例三、

某大型建筑综合楼项目,建筑面积138000㎡.某建筑公司以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承包了该项目。公司十分重视,选派了一位优秀支部书记任项目经理,该同志没有项目经理证书,也未从事过项目施工管理。项目经理个人选定了一家分包单位承包该工程,采用以包代管的管理方案。分包单位又将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转给某安装工程公司,将装饰装修工程转给某装饰公司。

2.问题

(1)该项目经理上岗是否恰当?说明理由。

(2)该工程机电和装饰分包的做法是否恰当?说明理由。

(3)该工程总包单位管理方案是否合理?说明理由。

答:(1)不恰当。理由:项目经理无项目经理证书,不符合国家关于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对项目经理资质要求的规定;且项目经理没有类似项目的管理经验。

(2)不恰当。理由: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他人的行为。分包单位将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转给某安装工程公司,将装饰装修工程转给某装修公司,其做法是一种转包行为,转包是一种违法分包。(<建筑法>规定:严禁分包单位将其分包的工程再进行分包。该分包单位将工程中的安装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转给其他公司,是一种违法分包行为)

(3)不合理。理由:违背了工程施工总承接的相关规定,建筑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此外,总包对项目管理的程序,应体现在每一管理过程都有计划、实施、检查、处理的持续改进过程,而不是以包代管。(1.<建筑法>规定: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2.GB/T50430中9.3要求:施工企业在项目实施前应向分包方进行施工/服务交底,审查施工/服务方案,验证确认分包方施工/服务条件;对分包项目实施过程控制;对分包方的履约情况进行评价,而不是以包代

管)

案例题四:

1.背景

某建设项目,地下1层,地上18层,总建筑面积28000m3,全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由于激烈的市场竞争,总承包企业报价时进行了较大幅度的让利,中标后签订了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该企业有采购管理制度、工作程序。

由于工期紧,项目经理直接指定了自己的一位亲戚作为钢材供应商,合同约定该工程主体结构的全部钢筋由其供应,价格按当月造价信息公布的价格取季节最高价为依据,数量按其提供的发票数量结算。

项目经理部按企业的管理制度组织了5家商品混凝土搅拌站投标,通过公开招标选定了一家供应能力和质量保证能力好、价格较低的混凝土搅拌站供应商品混凝土。

项目经理指定了一个木工队、一个钢筋队、一个力工队伍作结构工程劳务分包。由于当地人工费比预算定额单价高,因此,人工费按建筑面积平米单项含辅料包干。

除主体结构工程外,其余工程全部采用分包。

基础低板钢筋施工过程中,由于钢筋队没有作业分包资质,被监理工程师停工。

整个工程竣工后发生亏损。经过调查发现,仅主体结构按与业主签订的总承包合同计算:人工费亏损200多万,钢材亏损100多万。

2.问题

(1)该项目主体结构工程亏损巨大,主体结构工程是否可以也分包?说明理由。

(2)该项目钢材供应商的选择是否恰当?说明理由。

(3)该工程商品混凝土供应商的选择是否恰当?说明理由。

(4)该项目钢筋队劳务作业分包的选择是否合理?说明理由。

答:(1)不可以。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5条规定,施工单位不得违法分包工程。建设工程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属于违法分包。(<建筑法>规定: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因此,无论该项目主体结构工程亏损与否,主体结构工程都不可以分包)

(2)不恰当。选择的钢材供应商不符合企业的管理规定。价格不合理,结算数量按其提供发票上的数量存在漏洞。选择时违背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GB/T50430中8.2.2规定,施工企业应对供方进行评价,合理选择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供应方。评价的内容包括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价格,而项目经理直接指定了自己的一亲戚作为钢材供应商,且价格按当月造价信息公布的价格取季节最高价,明显不符合以上要求。)

(3)恰当。执行了企业的管理规定。经过公开招标。选择了供应能力和质量保证能力好、价格较低的合格混凝土搅拌站供应商品混凝土。(符合GB/T50430中8.2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采购的要求和《招投标法》中关于邀标、招标的规定)

(4)不合理。《建筑法》第29条和《合同法》第272条同时规定,禁止(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这是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和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的需要。本项目钢筋队没有钢筋作业分包资质。因此,不合理

案例分析题特点分析

1.1. 案例分析题特点分析 案例分析题是2002年以后才开始出现的新题型。这是考试的一个方向,这是考察考生掌握综合知识和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一种有效题型,2005年有可能进一步加强这方面的考察。 案例分析题的测试是对考生相关理论掌握、系统思考与分析、观点组织与文字表达等综合能力的检验。解答这类问题,不仅要求考生拥有广阔的知识面,熟悉学极其相关学科的基本理论,能将各种知识融会贯通、灵活运用来解决实际问题,而且要求考生具有系统思维能力,在多方位、深层次地思考和分析问题的基础上,明确提出自己的观点,并以严密的逻辑、清晰的层次以及流畅的语言文字表述和论证自己的观点。由此可见,要想取得案例分析题的高分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 案例分析题旨在测试考生对现实中出现的问题给予有针对性的、较全面而深入的分析和解决的能力。分析题一般都给出了篇幅较长的仿真的情景材料。材料是经过命题者加工处理的,因而在某种程度上是认为编排的,但案例于现实生活,是对实际问题的概括提炼。案例分析题的出题和作答方式很有特点,它只针对背景材料提出问题,要求学生综合运用相关知识,给出自己认为是合适的答案,是一篇完整的、策划、咨询报告。因案例分析题是开放式的无明确标准答案的主观题。其解答也可以是千姿百态。 案例分析题的基本特点: 1、针对综合能力考查,要求分析详细,主观性较强。 2、答案要求:抓住本质,分析透彻,要有逻辑性,层次分明,语言流畅,文笔优美,规范整洁。 3、按一定的步骤解答。 1.2. 案例分析题的解题步骤及注意事项 1、解题步骤 (1)、先看案例要求解决的问题 案例分析题最后提出要解决的问题一般比较简短,可先看问题,这样在阅读案例时就能有较强的针对性,容易抓住重点,提高效率。审题要认真,要抓住问题中的关键词,弄清问题要求分析的到底是什么。 (2)、认真阅读案例 带着问题读案例,发现案例问题的本质是那一类大问题,如是企业成长发展过程中的问题、企业领导的用人问题、企业发展战略的确定问题、企业的内部问题等,这是解题的关键,不能被具体细节问题所迷惑。 (3)、确立答题的整体框架 阅读背景材料以后,不要急于动笔。应先花几分钟对问题进行系统分析和思考,套用解决问题所需运用的相关理论,确定答题思路和要点,先在头脑中或稿纸上构筑起答题框架,这样才能有一个清晰的思路。 (4)、问题解答 案例分析题的回答宜分为三部分:

11章12章-例题讲解

11章12章-例题讲解

11章、12章例题讲解 【案例一】来自《旧习题集》P185第3题。 某办公楼长110m,宽90m,高120m;该地区雷电活动日为87.6,请回答以下问题:(略) 【答案及解答过程】根据《配电手册》P783式13-6和13-8:(1)雷击大地的年平均密度 N g = 0.024 T d1.3= 0.024 X (87.6)1.3= 8.04。 (2) 建筑物的等效面积 A e = [LW + 2H(L + W) + H2]×10-6 = [110 X 90 + 2 X 120 X (110 + 90) + 3.14(120)2 = 9900 + 48000 + 45216 = 103116 X 10-6= 0.103 km。 (3)建筑物年预计雷击次数(校正系数k取1) N = k N g A e = 8.04 X 0.103 = 0.828。 (4)此楼应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N>0.3) (5)此楼应采取以下防雷措施: 屋面设避雷网,网格尺寸为8m X 12m 。 20m X 20m 利用柱内钢筋作引下线,间距为16m。 24m 【案例二07】对防雷击电磁脉冲的下列问题作出正确选择。 1、当无法获得设备的耐冲击电压时,220/380V三相配电系统的Ⅱ类用电设备绝缘耐冲击过电压额定值可取下列哪个数值? A.1.5kV; B.2. 5kV; C.4.0kV; D.6. 0kV。 答案【 B 】

解答过程: 依据GB 50057-1994(2000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表6.4.4。 2、无电涌出现时为高阻抗,随着电涌电流和电压的增加,阻抗跟着连续变小,通常采用压敏电阻、抑制二级管做这类SPD的组件,这种SPD应属于下列哪些类型? A.电压开关型SP D;B.限压型SPD; C.组合型SP D;D.短路开关型SPD。 答案【 B 】 解答过程: 依据同上,附表8.1倒数第2行。 3、防雷规范中为防雷击电磁脉冲,将需要保护的空间划分为不同的防雷区(LPZ)。如一栋有防雷装置的高层公共建筑物的外窗,应将其划在下述的哪个区是正确的? A.LPZ0A 区;B.LPZ0B区;

《财经法规》案例分析题(真题)

《财经法规》案例分析题(真题) 1、2010年4月,甲公司发生如下业务:(1)甲企业开出一张付款期限为3个月的汇票给乙企业,丙企业在该汇票的正面记载了保证事项,乙企业取得汇票后,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了丁企业;(2)甲企业采用汇兑的方式结算前欠戊公司的货款。要求: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下列各项中,属于保证的当事人有(B)。 A、甲企业和乙企业 B、甲企业和丙企业 C、丙企业和丁企业 D、乙企业和丁企业 【解析】保证的当事人为保证人与被保证人,商业汇票的债务可以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甲企业为被保证人,丙企业为保证人。 (2)、关于背书事项,下列表述错误的是(BCD)。 A、若该票据记载“不得转让”,则该票据的背书无效 B、若该票据附有“货到付款”,则该票据的背书无效 C、若该票据仅将其一半转让给丁企业,则该票据的背书无效 D、若该票据标明“商业汇票”,则该票据的背书无效 【解析】1、如果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则该汇票不得转让,背书无效,A是正确的;2、背书不得记载的内容有两项,一是附有条件的背书,二是部分背书,标明“商业汇票”不是禁止事项,况且本身就是商业汇票,故BCD的表述错误。 (3)、下列各项中,不得背书转让的情形有(ABCD)。 A、被拒绝承兑 B、被拒绝付款 C、超过付款提示期限 D、票据记载“不得转让” 【解析】《票据法》第36条规定:汇票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汇票责任。《票据法》第27条规定: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故4个选项都不能背书转让。 (4)、保证的绝对记载事项有(CD)。 A、被保证人的名称、住所 B、保证日期 C、保证文句 D、保证人签章 【解析】票据保证记载的事项,有绝对记载事项和相对记载事项。其中绝对记载事项包括保证文句和保证人签章两项;相对记载事项包括被保证人的名称、保证日期和保证人住所。选项A和B为相对记载事项。 (5)、汇入银行向戊公司发出取款通知后,经过()个月无法交付的汇款,应主动办理退汇。(B)

案例分析题与答案

1.注册会计师对白云公司的银行存款进行审计,经查改公司2010年12月31日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为236 400元,银行对账单余额为245 800元,经逐笔核对,发现有下列几笔未达账项:(1)企业收到销售商品款8 400元已登记入账,但银行尚未登记入账; (2)企业偿还A公司货款14 000元已登记入账,但银行尚未登记入账; (3)银行已收外地汇入货款5 000元登记入账,但企业尚未收到收款通知 (4)银行已划转电费1 200元登记入账,但企业尚未收到付款通知 要求:完成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2.审计人员审查某厂库存商品明细账发现:年初结存1 000件,单价100元;当年第一批完工入库1 000件,单价110元;第二批完工入库1 500件,单价105元;第三批完工入库2 500件,单价120元;第四批完工入库2 500件,单价110元。本年共销售6200件,结转成本712 500元,截止审计日结存2 300件,保留成本230 000元。该厂结转发出商品成本采用先进先出法。 要求:分析库存商品明细账有无问题,并指出问题,提出审计意见。 答:(这题的答案可能还不完整的) 先进先出法核算产品成本的情况下,结存产品成本应该是后面批次产品的成本,2300*110=253000.库存商品明细账保留成本错误,多结转当期成本23000元,造成少计相应利润。 1000×100+1000×110+1500×105+2500×120+200×110=689500(元) 712500—689500=23000(元) 审计意见:多转出的销售成本要转回来,账务处理如下: 借:库存商品23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23000 % 上课讲的:1、(1)库存商品的明细账有错误; (2)原因:由于按照先进先出法,本年销售的数量为6200件,结转成本应为689500元,实际结转了712500元,比实际多结转成本23000元 (3)从而,导致其利润减少了23000元 2、解决的方案,应调整分录:借:库存商品23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23000 借:所得税费用23000*25%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23000*25% 3.工商银行拟公开发行股票,委托ABC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其2008年度、2009年度和2010年

居住区规划实例分析(期末考试试题)

1、某房地产开发商拟在滨河地段规划建设一居住小区,用地规模50hm2,提出了一个用地布局初步设想,如图所示。试指出该用地设想中主要用地功能及布局存在得问题,并提出修改完善意见(不必作图)。 (1)低层、多层住宅与高层住宅得位置不合适。低层、多层住宅布置在用地东侧、南侧滨河地段,高层住宅应布置在用地西侧、北侧。 (2)高层住宅布置在用地南侧对低层住宅有日照遮挡,应布置在次干道以北。 (3)小区商服位置不合适,应调整用地西侧得城市次干道两侧。 (4)小学设在城市次干道交叉口,安全性不好,同时位置偏西北,服务半径过大,应布置在城市次干道以南中心位置。 (5)托幼位置不好,服务半径过大,应布置2处托幼,城市次干道南北各一处,位置居中。 (6)小区出入口过多,不便管理,应集中于支路上设置。 (7)缺少集中绿地。 2、图为我国南方近郊得一块多边形用地,面积约80hm2,周边为已建成城市主次干路,按照分区规划得要求,应将其规划为一个可容纳4万人左右,分设为3个居住小区得居住区,并附设城市公共加油站一处(用地面积1200m2)、 规划设计人员据此结合居住区配套公建得分布,小区公建与住宅组团、绿地系统、道路系统等得综合布置进行研究,提出了如图所示得居住区与小区主路得路网结构规划方案及城市公共加油站得选址。 试评析该规划及选址方案得主要优缺点。(提示:不涉及道路宽度、断面形式与转弯半径。) 1.居住区道路与小区主路结构清晰,主要走向顺应了城市主导风向,成为居住区良好得通风走廊。 2.小区主路沟通了3个小区,联系方便。 3.Ⅱ号小区得两条主路不宜直接向城市主干路开口,且开口间距过近。 4.小区主路不宜采用近端式道路, 且长度超过规定要求。 5.城市公共加油站不宜沿城市主干路及交叉口布置。 3、某居住组团已建成入住(详见现状示意图)。 请您指出该居住组团规划在环境、交通及安全方面存在得主要问题。 1、小学在城市主干道另一侧,学生上学不方便 2、组团出入口开在主干道上,影响交通与安全 3、组团出入口距两侧道路交叉口太近且仅有一个出入口 4、变电所位置不合理,对环境有影响 5、没有停车场地 6、商业及公司得机动车出入口不应开在宅前小路上(或小区路) 4、图示某房地产开发公司通过土地拍卖,购得一宗商住开发建设用地得土地使用权。总用地面积4、5hm2,规划条件为:建筑密度0、3,限高18m,北侧退道路30m,绿地率大于30%,容积率2、0。请对图示方案进行审核,提出存在问题。 1、建设密度为0、35,不符合规划条件; 2、方案在用地北部设计18层得高层住宅,不符合规划条件中关于建筑限高为18m得规定。 3、北侧退红线最小距离为5M,不符合规划条件。 4、绿地率为29%,不满足规划条件。 5、地下车库出入口与小区出入口过近。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依法取得一块商品住宅建设用地得土地使用权,并组织编制了规划方案。其中,土地出让合同中规定得规划条件如下: (1)土地用途为居住(2)建设用地面积5hm2(3)容积率不大于2(4)建筑密度不大于20%(5)绿地率不低于30% (6)套型建筑面积90m2以下得住宅建筑面积不少于住宅总建筑面积得70%(7)建筑间距系数按1、5控制(8)沿城市次干道设10m宽得城市绿化带,沿城市主干道设30M宽得城市绿化带,用地边界至绿线(9)住宅层高3M,室内外高差0、6M,女儿墙高1M、商业层高4M,室内外高差0、3M,女儿墙高1M 经初步审查,规划方案得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位数、居住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指标等均符合规划条件。 试问:按着建设单位提供得规划方案与技术指标,指出不符合规划条件或相关规定得地方。 1、容积率超过规划条件不大于2得 要求 2、90m2以下住宅套型所占建筑面 积未达到住宅总面积得70% 3、地下室超过了用地边界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律法规案例分析题

重庆2010年教师考试教育法律法规案例分析 发布人:圣才学习网 发布日期:2010-3-15 1、小学生武某上课时,起立回答问题,后排的同学陈某用脚将武某的椅子移开,结果武某重重地坐到了地上。武某当时身体没有任何异样,老师也只批评了陈某几句,就继续上课。可是三天后,武某感到腿脚发麻,后来发展为没办法正常坐着上课。父母将她送往医院诊断,经检查为尾椎受挫伤,导致下半身麻痹,需要长期治疗。对这起事故,谁应该担负责任? 学生陈某负主要责任,由其监护人负责赔偿。学校负有管理失职责任,负次要责任,应进行相应赔偿。 2、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3名十四至十六周岁少年抢劫一案前,将开庭时间、地点、被告人姓名等进行公告并允许公民旁听。这种做法符合法律规定吗? 不符合。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3、小学生张某因为没有按时完成作业,被任课老师罚站一节课,老师这样做可以吗? 不可以,教师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儿童实施体罚或变相体罚。 4、两名中学生星期天在居民区空地上踢足球,在争球时,不慎将球踢到邻居阳台上,不仅造成阳台玻璃破碎,而且使阳台一名儿童被玻璃划伤。问:邻居财产损失及人身被伤害的民事责任应由谁承担? 由两名学生的家长(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民法通则》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有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5、某电视台在新闻节目中这样报道:"今天上午公安机关破获一起入室盗窃案,2 名犯罪嫌疑人是我市南山中学初三年级学生李××、赵××并将2人接受警察讯问的正面图像一同播放。电视新闻这样报道可以吗? 不可以。根据《预法》规定对未成年人罪犯案件,新闻报道、影视节目,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姓名、照片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 6、某中学高一年级2名学生因盗窃一辆摩托车而被刑事拘留,学校因此立即作出取消这2名学生学籍的处分决定,学校的处分决定正确吗? 不正确,对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未成年学生,在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以前,不得取消其学籍。 7、小明(13岁)在父母离婚后,跟随母亲一起生活,其父对小明仍有教育义务吗?为什么? 有,父母不得因离异而不履行教育子女的义务。 8、初二学生郭某偷了同学的饭菜票被发现,在以后的学校、班级活动中,郭某虽有心参加,都被班主任拒之门外,郭某数学成绩是班级最好的,省是数学竞赛,郭某报名参加,且取得全校选拔赛第一名,但学校以郭某有过偷窃的不良行为,不让郭某代表学校参加竞赛。请问学校的做法合法吗?为什么? 不合法。学校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不得歧视。

案例分析题

案例分析题(共三题) 1、欧联网络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通信产品生产和电脑网络服务的中日合资企业。公司自1991年7月成立以来发展迅速,销售额每年增长50%以上。与此同时,公司内部存在着不少冲突,影响着公司绩效的继续提高。 因为是合资企业,尽管日方管理人员带来了许多先进的管理方法。但是日本式的管理模式未必完全适合中国员工。例如,在日本,加班加点不仅司空见惯,而且没有报酬。欧联公司经常让中国员工长时间加班,引起了大家的不满,一些优秀员工还因此离开了欧联公司。 欧联公司的组织结构由于是直线职能制,部门之间的协调非常困难。例如,销售部经常抱怨研发部开发的产品偏离顾客的需求,生产部的效率太低,使自己错过了销售时机;生产部则抱怨研发部开发的产品不符合生产标准,销售部门的订单无法达到成本要求。 研发部胡经理虽然技术水平首屈一指,但是心胸狭窄,总怕他人超越自己。因此,常常压制其他工程师。这使得工程部人心涣散,士气低落。 问题: (1)欧联公司的冲突有哪些?原因是什么? (2)如何解决欧联公司存在的冲突? (1)欧联公司的冲突有哪些?原因是什么? 答:欧联公司的主要冲突有两点:群际冲突、人际冲突 a、欧联公司管理层与员工之间的冲突,主要原因是权利与地位、资源匮乏、价值观不同; b、各部门之间的冲突,主要原因为任务互相依赖、目标不相容; c、胡经理与下属之间的冲突,主要原因为人格特质、缺乏信任、归因失误。 (2)如何解决欧联公司存在的冲突? 冲突1的解决方法:管理层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计报酬系统,重新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并在人力成本与员工绩效之间取得一个动态平衡; 冲突2的解决方法:企业通过信息管理系统,来促进信息的流通,让各部门得到各自有用的数据。 冲突3的解决方法:换人,或把握胡经理的人格特质,设计合适的报酬机制来重新吸引和激励胡经理。 2、范特丽公司是美国一家大型联合公司,总部设在芝加哥,下属有450个分公司,经营着9000多种产品,其中许多产品,如克拉克捧糖,乔氏中国食品等,都是名牌产品。公司每年的销售额达90多亿美元。 多年来,范特丽公司都采用购买其他公司来发展自己的积极进取战略,因而取得了迅速的发展。公司的传统做法是:每当购买一家公司或厂家以后,一般都保持其原来的产品,使其成为联合公司一个新产品的市场;另一方面是对下属各分公司都采用分权的形式。允许新购买的分公司或工厂保

城市规划案例分析

秋风吹渭水,落叶满长安 ——长安区分区规划分析 大家上午好,我们小组选择的案例为西安市长安区的分区规划分析。 长安,意为“长治久安”,是现今西安城的旧称,从西周到唐代先后有十三个王朝及政权建都于长安,所以长安的城市规划可追溯到几千年前。 1.古长安城城市规划 周代的长安城体现了《周礼·考工记》记载的城市形制规则:方九里,旁三门,国中九经九纬,经涂九轨,形成最典型的九宫格局。 由图可以看出,古长安城的大致规划为:皇城在整个城市偏北,以朱雀大街为中轴,左右分别有用于贸易用的东市和西市。 2.现代西安的分区规划 2009年7月6日,西安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了市规划局组织编制的《西安市分区规划》,此次规划涵盖新城、碑林、莲湖、雁塔、未央、灞桥、临潼、阎良、长安等九个区,其大致规划图如下:

长安区是西安市的九大分区之一,其分区规划要综合考虑现状和规划、旧城改造和空间形态布局等方面因素,规划期限为2008~2020年。 一、规划原则 1、整体效益最优原则:注重技术上的可行性和社会、经济、环境效益的统一,从整体上研究人口发展规模、用地布局、道路交通网络及公共设施配套、环境整治等问题,尽可能使几方面相结合,达到整体最优; 2、可持续发展原则:立足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在合理利用城市土地的同时,注意保护环境、节省能源、生态平衡。在保证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以提高生活环境质量水平为目标,适当控制人口增长和土地开发强度,相应调整各项用地的性质和比例,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配套,适应西安市建设现代化大都市的要求; 3、以人为本的原则:规划应当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和环境需要,创造有利于人口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的基础和条件。在考虑人口密度、建筑密度、住宅布局、交通网络等规划问题时,以市民的居住和出行要求放在首位,尽可能地提高长安区的可居住性和方便舒适程度,使整个地区成为市民能够安居乐业、国内外人士乐于来此工作、学习、居住和游览的环境优美、功能齐全、高效文明的现代化城市示范区; 4、弹性发展原则:城市规划是针对未来的发展计划,而城市建设具有一定的时序性。因此,规划应当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随着西安中心区的建设,长安区的中心作用将发生转变,长安分区规划应当预先做出规划安排。但在新旧交替的一段时间中,长安区仍将承担城市副中心的作用,因此,规划调整必须留有一定的弹性和灵活性,以适应城市不同发展阶段的要求; 5、可操作性原则:分区规划的编制,一方面应当成为上一层次完善、下一层次规划的依据,成为开展下一层次规划的指导;另一方面,分区规划应当与政府对城市建设开发的控制管理的方式相结合,应充分研究城市土地使用的可变性。规划的内容要充分体现实施的可能性和可行性,易于操作管理。

法规案例分析题

有位中国的顾客去某个大饭店用餐,餐位正好位于玻璃窗旁边。透过玻璃窗,一片翠绿的种有各花草的庭园清晰可见。吃过饭后,他想到那个饭店的花园里散步,但受到了花园门卫的阻拦,其理由是牌子上用英文写着“非本饭店的住宿客人禁止入内”。这位顾客感到非常愤怒,不但坚持要进入这个花园,而且起诉了这个饭店。其理由是,在中国的土地上开饭店,却不用中文来表示出服务项目,他认为这是对我们中国人民的民族感情的一种侮辱,是一百年前上海黄浦江边“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翻版。于是这位顾客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诉讼请求是: (1)请求法院判决允许饭店客人进入花园; (2)对侮辱民族感情的行为要求精神损害赔偿10万元。 2、问题是: (1)案件的性质,属于民事案件吗?为什么? (2)你认为法院会做出什么样的判决?说明理由。 案例分析 1、作为客人有权进入花园休息。 2、要求对侮辱中国人民民族感情的损害赔偿,法院不予支持。 受理本案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所解决的只能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问题。 所谓民族感情损害赔偿关系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所以法院只就案件中顾客有没有权利进人这个花园做出判决。 2案例 某外国人甲,居住在北京市朝阳区。2005年8月1日,甲与李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李某所有的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的房屋用于办公,租期为3年,每月租金为20 000元,每三个月交纳一次房租。甲由于经营不善,欲停止办公,遂于2007年8月1日在没有通知李某的情况下停止营业,搬出该房屋。李某得知,协商未果后,于2007年12月1日起诉至人民法院。 问:李某对外国人甲的起诉能否适用我国法律? 案例答案 本案例主要考察民法的适用范围,即空间范围、时间范围以及对人的效力范围。《民法通则》第8条第1款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民事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案发生在中国领域内,且没有排除适用的情况,因此应当适用我国法律。 3案例 原告刘强某日在电影院里看电影,散场后,将一小皮包遗忘在电影院内,被被告王明拾到。小皮包内装有人民币500元、身份证、电话号码簿等物。当刘强知悉小皮包被王明拾到后,遂前往王明处索要,王明仅归还了身份证、电话号码薄,拒绝归还500元人民币。刘强遂起诉至某市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王明归还人民币500元,赔偿经济损失100元。

案例分析题

案例分析题: 案例1.某药品生产企业的组织结构如下图所示,请结合所学分析该组织结构的合理性。如果不合理,请说明理由,并指出应该如何改善。 答:根据GMP要求,企业应当设立独立的质量管理部门,履行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的职责。质量管理部受总经理直接领导。 案例2.某一制药有限公司大输液生产车间班组女工,突然发现自己有头发大量脱落、食欲不振、长期失眠等症状,到医院检查结果是患了白血病,可是她身体一向健康,且无家族遗传史,怎么会的此病呢?调查发现,原来该女工长期负责车间清场工作,每次由她开启紫外线灯灭菌,第二天又由她关闭,而紫外线灯的开关却安装在房间内,这样,她每进行灯的开关都被紫外线照射,长期以往就造成了对她身体的严重伤害。该公司在厂房设计时忽略了什么?请结合所学提出解决的办法。 答:忽略了紫外线的辐射对人体的伤害,可以将紫外线灯的开关安装在房间外。 案例3.2003年8月5日,某制药有限公司大输液生产车间因设备故障,致使大量印有当天批号、日期的标签浪费,该车间包装组组长图省事,未按规定程序将剩余的标签计数上报,而是自行撕毁部分标签后,将约5000张完整的标签随手扔进了垃圾篓,并电话通知了负责标签监销的质检员。8月25日,接药监局通知,该公司8月5日生产的大输液产品在本市医院发生多起热源反应病例,责令公司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该产品,查明原因。经初步调查,医院使用的该大输液产品在玻璃瓶、标签等方面与该公司完全相符,如果确实是产品

本身的原因,公司将损失惨重。为此,该公司大输液车间全面停产整顿,赔偿患者及医院损失计200万元人民币。一个月后,公司在调查中意外发现市场上实用的该批产品在数量上超出公司当天生产的总数,经深入调查,真相大白,发生问题的产品源于当地的一家生产大输液的医院,该医院使用了该公司废弃的当天未消毁的标签,冒充该公司的产品,导致该公司蒙冤。请结合所学,该公司哪里出了问题,怎样去解决? 答:标签使用管理未按GMP的要求销毁而造成外流。加强人员培训教育,提高人员责任意识和GMP的执行意识。 案例4. 2006年8月,安徽华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克林霉素磷酸酯葡萄糖注射液(欣弗),在病人输注过程中引发严重的输液反应, 共报告不良反应病例93例,死亡11人。调查表明,该公司2006年6月-7月生产的“欣弗”未按批准的工艺参数灭菌,降低灭菌温度,缩短灭菌时间,增加灭菌柜装载量,影响了灭菌效果。经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对相关样品进行检验,结果表明,未按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操作,无菌检查和热原检查不符合规定。此事件中,总经理自杀,公司受到多名患者的法律起诉。请结合所学,剖析出现该质量事故的原因,我们从中能得到哪些启示? 答:安徽华源违规生产,药监部门监管不力,两者对“欣弗事件”负有主要责任。安徽华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为提高利润,节约成本,不按GMP程序生产,属于违规生产,企业管理不善,单靠节约成本来提高利润,是出现这一案件的重要原因。监管存在漏洞,存在着事实上的只要药品生产企业通过了GMP认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很少到药厂去抽检,对认证后需进行的跟踪检查不闻不问。从制度设计上看,作为药品质量“把关人”的药监部门具有规避药品安全问题的能力,如果相关部门严格执行制度的规定,问题就可能得到提前预防和有效消除。欣弗事件”致死的几例病例都是在基层诊所或在自己家中注射该药而导致死亡的。而在大医院未出现死亡病例,这与我国医疗体制不健全,导致药物不合理应用息息相关。 我们应提高认识,进一步完善药品招标过程,完善药品监管制度,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加强药品监督管理,提高监管效率,追究监管责任。 案例5. 2006年4月,通过了我国GMP认证的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亮菌甲素注射液导致病人出现急性肾功能衰竭症状,13名患者最终死亡。分析原因为:齐二药购入的药用辅料丙二醇,经检验为有毒的二甘醇,造假成因系犯罪嫌疑人王桂平以江苏泰兴化工总厂名义用二甘醇假冒丙二醇销售给齐二药;假的原料能够得以投产还因为该厂化验室的11名员工中竟无一人会进行图谱的分析操作,使得“二甘醇”辅料用于生产造成假药案件的发生。王桂平在购销活动中存在着伪造药品注册证、药品生产许可证等违法行为。请结合所学,剖析实验室质量控制系统在制药企业中的地位和作用。 答:齐二药事件违反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也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2019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案例分析 案例一 1、某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工程,地上十七层,地下三层,建筑总高 62m,砼叠合楼板,玻璃幕墙外立面,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梯。基坑挖土深度为 8m,地下水位位于地表以下 8m,采用钢筋混凝土排桩和钢筋混凝土内支撑支护体系。工程在履约的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事件一:监理工程师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发现需要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分项工程清单内列有塔吊安装拆除,施工电梯安装拆除、外脚手架工程。监理工程师要求补充完善清单内容。事件二:项目专职安全员在安全“三违”巡视检查时,发现人工拆除钢筋混凝土内支撑施工的安全措施不到位,有违章作业现象,要求立即停止拆除作业。事件三:施工员在楼层悬挑式钢质卸料平台安装技术交底中,要求使用卡环进行钢平台吊运与安装,并在卸料平台三个侧边设置 1200mm 高的固定式安全防护栏杆架子工对此提出异议。 事件四: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发生塔吊倒塌事故,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接到事故报告后,按规定组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等派出相关人员组成了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展开调查。施工单位按照事故调查组移交的事故调查报告中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理。 问题: 1.事件一中,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本工程 还应单独编制哪些专项施工方案? 1.专项方案有:1)、基坑工程;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3)、起重机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4)、脚手架工程;5)、拆除工程;6)、暗挖工程;7)、其它。 2.事件二中,除违章作业外,针对操作行为检查的“三违”巡查还应包括哪些内容?混凝土内支撑还可以采用哪几类拆除方法? 1)、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发生; 2)、拆除方法:机械拆除、爆破拆除、静力破碎。 3.写出事件三中技术交底的不妥之处,并说明楼层卸料平台上安全防护与管理的具体措施。 1)、施工员在楼层悬挑式钢质卸料平台安装技术交底不妥,项目技术负责人交底;2)、卸料平台不应用卡环,应用通过钢丝绳与预埋的吊环可靠拉结,自成受力系统,连墙杆;3)、固定式防护栏杆不妥,应设置活动防护栏杆。4.事件四中,施工单位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做法是否妥当?并说明理由。事故调查组还应有哪些单位派员参与? 1)、事故发生单位不应当按照事故调查报告进行处理,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按照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复,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2)、事故调查组由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组成,并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事故调查组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加与调查。案例二:某工程,建筑面积 36200m ,地上 25 层,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地下 2 层,筏板基础,室内隔墙采用加气混凝土砌块,建设单位依法选择了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约定:室内墙体等部分材料由建设单位采购;建设单位同意施工总承包单位将部分工程依法分包和管理。合同履行

法律法规案例分析题、答案

教育法律法规案例分析 1、小学生武某上课时,起立回答问题,后排的同学陈某用脚将武某的椅子移开,结果武某重重地坐到了地上。武某当时身体没有任何异样,老师也只批评了陈某几句,就继续上课。可是三天后,武某感到腿脚发麻,后来发展为没办法正常坐着上课。父母将她送往医院诊断,经检查为尾椎受挫伤,导致下半身麻痹,需要长期治疗。 对这起事故,谁应该担负责任? 学生陈某负主要责任,由其监护人负责赔偿。学校负有管理失职责任,负次要责任,应进行相应赔偿。 2、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3名十四至十六周岁少年抢劫一案前,将开庭时间、地点、被告人姓名等进行公告并允许公民旁听。 这种做法符合法律规定吗? 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5条规定:“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3、小学生张某因为没有按时完成作业,被任课老师罚站一节课,老师这样做可以吗? 不可以。《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1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义务教育法》第29条:“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学校教职员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儿童实施体罚或变相体罚。 4、两名中学生星期天在居民区空地上踢足球,在争球时,不慎将球踢到邻居阳台上,不仅造成阳台玻璃破碎,而且使阳台一名儿童被玻璃划伤。 问:邻居财产损失及人身被伤害的民事责任应由谁承担? 由两名学生的家长(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5、某中学高一年级2名学生因盗窃一辆摩托车而被刑事拘留,学校因此立即作出取消这2名学生学籍的处分决定。 学校的处分决定正确吗? 不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4条规定:“对于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未成年学生,在人民法院的判决生效以前,不得取消其学籍。” 6、初二学生郭某偷了同学的饭菜票被发现,在以后的学校、班级活动中,郭某虽有心参加,都被班主任拒之门外,郭某数学成绩是班级最好的,省是数学竞赛,郭某报名参加,且取得全校选拔赛第一名,但学校以郭某有过偷窃的不良行为,不让郭某代表学校参加竞赛。 请问学校的做法合法吗?为什么? 不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8条:“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学校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不得歧视。 7.某校初二年级(2)班学生张某到初二年级(5)班教室串班玩耍,(5)班的班主任谢某闻讯后赶到本班严肃批评并制止张的违规行为,见无效便拽张出班。张不从,并出拳击碎谢的眼镜,抬脚踢伤谢的右腿。谢被送往医院,诊断为右腿部红肿,淋巴发炎。学校给予该生记过处分。 请问该生的行为是否违法?学校的做法是否合理? 该案例中,学生张某不服从教师谢某合理合法的管教,违犯了学校管理制度,同时还将谢某打伤、将谢某的眼镜打碎,侵害了谢某的身体健康权和财产所有权,其行为是违法行为。《教师法》第35条规定,“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张某应承担相应的行政和民事责任,学校给予他记过处分是合宜的。 8.某小学进行了期中考试。班主任在全班同学面前,公布排榜名次时,不问青红皂白,严厉地批评

案例分析题目与答案

案例分析一 某建筑公司与某学校签订一教学楼施工合同,明确施工单位要 保质保量保工期完成学校的教学楼施工任务。工程竣工后,承 包方向学校提交了竣工报告。学校为了不影响学生上课,还没 组织验收就直接投入了使用。使用过程中,校方发现了教学楼 存在的质量问题,要求施工单位修理。施工单位认为工程未经 验收,学校提前使用出现质量问题,施工单位不应再承担责任。 试问: 1、本案中的建设法律关系三要素分别是什么? 2、应如何具体地分析该工程质量问题的责任及责任的承担方 式,为什么? 答1:①主体是某建筑公司和某学校,客体是施工的教学楼。②某学校享有的权利是获得一个保质、保量、保工期的教学楼。义务 是按时、按量的支付施工方的工程款。 某施工方享有的权利是按时、按金额的获得工程款。义务是保质、保量、保工期的完成教学楼。 2:①从学校方考虑 学校还没有组织竣工验收就投入了使用,这个行为违反了工程竣工方面的法律法规。如果是一般问题,由学校方面承担。 ②从施工方考虑 施工方向学校已经提交了竣工报告,教学楼是施工方自行验

收合格,对学校的日常使用不存在使用不当问题,所以如果教学 楼出现了结构方面的质量问题,要按照质量缺陷的原因分解责任。 教学楼的质量缺陷是客观存在的,因此承包方应当承担维修,产生的费用问题就由学校和施工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采用诉讼。 案例分析二 某建筑公司(施工单位)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单位)签订了一 个施工承包合同,由建筑公司承建一栋20层的办公楼。合同约定开 工日期为2006-4-8,竣工日期为2007-8-8。每月26日,按照当月所完成的工程量,开发公司向建筑公司支付工程进度款。 问本案例的法律关系构成是什么? 答:①主体是某建筑公司和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客体是一栋20层办公楼。②某建筑公司享有的权利是按时、按金额的获得工程进度款。 义务是保质、保量、保工期的完成一栋20层的办公楼。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享有的权利是获得一栋20层保质、保量、保工期 的办公楼。义务是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工程进度款。 案例分析三 【背景资料】 某省重点工程项目计划于2004年12月28日开工,由于工程复 杂,技术难度高,一般施工队伍难以胜任,业主自行决定采取 邀请招标方式。于2004年9月8日向通过资格预审的A、B、C、

城市规划原理案例分析题

城市规划原理案例分析 例1:我国东部某市人口规模45万人,编制了以 制造业、商业为产业发展方向的 城市总体规划计划。图示为总体 规划中的道路交通规划。一条与 其他城市相连的一级公路经过城 市西侧;现状有一条铁路由城市 北部穿过。并设有火车站;西江 由城市东侧穿过,航运发达,客 运、货运均有较好的基础。 请指出道路交通规划中存在的问 题,提出修改意见。并作指示性 的修改。 道路交通规划中存在的问题有: (1)过境道路穿越城市,不合理; (2)城市主、次干道穿越铁路过多; (3)东西向主干道偏少; (4)沿河两岸,东西向联系道路偏 少; (5)铁路穿越市区,对城市影响较 大; (6)铁路客运站内主干道穿越,不 利于站线布局; | (7)铁路客运站、长途汽车站以及 轮船码头布局分散,不利于交通换乘; 修改建议: (1)过境公路西移,与城市在南北各预留一个出入口; (2)将客货混用的港口码头调整为客运码头和货运码头,货运码头布置在城市北部仓储区和工业区,客运码头布置在城市中部,靠近铁路客运站和长途客运站; (3)增加东西向主干道密度; (4)加强沿河东西向联系,增设过河主干道; (5)铁路从城市北部穿过,或将铁路客运站规划为南北出入口,方便南北两区使用;(6)减少干道穿越铁路。 例2图为某城市的总体规划示意图,表达了城市干道网布置与地形地貌、城市建设用地的关系。试评析其主要优缺点 优点: < 1.主次干道布置顺应了山势河流 2.沿东西向城市中心大道布置城市中心公建有利于组织城市特色,西为西山风景区,东为客站。 3.工业、仓库用地区位合理,对外交通方便,靠近货站。 缺点:

1.沿铁路西侧的南北向城市道路承担过境交通功能,两侧布置了市中心公建,影响了交通功能的发挥,道路功能混乱。 2.工业、仓库区内部没有规划道路系统与城市其他用地缺少联系。 例3:图示为某城市2000---2020年总体规划。该市为南方一座中等城市,规划人口35万人。城市西侧为由山和湖组成的省级 风景区,一条省道沿南北向经过 该市。 请指出城市布局和交通方面的主 要问题。 分析如下: (1)工业用地布局分散,临近风 景区的工业用地位置不合理。二、 三类工业用地与教育科研用地、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居住用地之 间缺少隔离带。 ? (2)城市南侧缺少公共设施用 地。 (3)仓储用地位置不当,不利于 使用,同时也对居住区造成一定 影响。危险品仓库距离居住区过 近,而且缺少必要的隔离带。 (4)污水处理场不应布置 在城市水系上游。 (5)快速路穿越市区,不 合理。 (6)道路网没有结合河流 布置,不合理。 (7)机场距离城市过近, 机场端净空穿越市区,不合 理。 例 4 某地级市总体规划确 定,主城区在现状基础上仍 分为5个组团,该市地势西 北高,东南低,有3条河流, 主导风向东北风。现状常住人口60万人,规划为90万人(见现状图和规划示意图) 规划要点: 1.城市性质:省城北部区域中心城市,新型工业基地。 2.总体布局:为“二主三副”的组合型布局结构,二个核心A、E组团;三个副组团即B,C,D功能组团;各组团之间保留农田和生态绿地进行分隔。 ? 3.道路交通:新增高速公路出入口3,规划连接各组团的城市快速路系统。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案例分析习题一.doc

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案例分析习题一 2018年司法考试即将开始,为考生们整理了“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案例分析习题”,希望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考试资讯,请关注小编的及时更新哦。 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案例分析习题一 【案例1】饮料厂能在二审期间提出反诉吗? B市东区建筑队与B市益华饮料厂签订一份合同,由建筑队为饮料厂盖厂房,双方约定工程造价800万元。1995年4月工程完工,经检验工程质量符合标准,饮料厂予以接收,并向建筑队支付了700万元,剩余100万元未付。建筑队为追索饮料厂拖欠的100万元工程款,于1996年8月诉至法院,一审法院判决饮料厂败诉,饮料厂不服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在二审审理期间,饮料厂向二审法院提出反诉,称建筑队在施工过程中曾向饮料厂借用了40万块砖用于建筑队的其他工程,要求建筑队返还这40万块砖或砖款。 请问: (1)二审法院对饮料提出的反诉在程序上应如何处理? (2)二审法院可否对反诉作出判决?为什么? 【参考答案】 (1)二审法院可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反诉进行调解;

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2)二审法院不能对该反诉作出判决。因为反诉是不同于原诉的独立之诉,而二审判决是终审判决,如果由二审对反诉作出判决,实际上剥夺了当事人的上诉权,违反了两审终审制度。 【案例2】本案谁为被告?由哪个法院管辖? 居住在甲市A区的乔小伟从事汽车修理业,其所开的汽车修理铺位于甲市C区。汽车修理铺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所登记的业主是其兄乔大伟(居住在甲市B区),乔大伟实际上并不经营汽车修理。乔小伟为了承揽更多的业务,与乡办集体企业正华汽车修理厂(位于甲市L县)签订了一份协议,约定乔小伟的汽车修理铺可以以正华汽车修理厂的名义从事汽车修理业务,乔小伟每年向正华汽车修理厂交管理费2万元。2002年1月,乔小伟雇佣的修理工钱财旺(常年居住在甲市D区),为客户李有良(居住在甲市E区)修理一辆捷达车。修好后,钱财旺按照工作程序要求在汽车修理铺前试车时,不慎将车撞到了一棵大树上,造成汽车报废,钱财旺自己没有受伤。相关各方就如何赔偿该汽车损失发生纠纷,未能达成协议。现李有良拟向法院起诉。 请问: (1)李有良应以谁为被告? (2)哪些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3)就此同一纠纷,若李有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都提起诉讼,应如何确定案件的管辖法院?

案例分析题

案例分析题: 1、美国IBM公司每年都要举行一次规模隆重的庆功会,对那些在一年中做出过突出贡献的销售人员进行表彰,这种活动常常是在风光旖旎的地方,被称作“金环庆典”。在庆典中,IBM公司的最高层管理人员始终在场,并主持盛大庄重的颁奖酒宴,然后放映由公司自己制作的表现那些作出了突出贡献的销售人员工作情况、家庭生活,乃至业务爱好的影片。在被邀请参加庆典的人中,不仅有股东代表、工人代表、社会名流,还有那些作出了突出贡献的销售人员的家属和亲友。整个庆典活动,自始至终都被录制成电视(或电影)片,然后被拿到IBM 公司的每一个单位去放映。IBM公司每年一度的“金环庆典”活动,一方面是为了表彰有功人员,另一方面也是同企业职工联络感情,增进友情的一种手段。在这种庆典活动中,公司的主管同那些常年忙碌、难得一见的销售人员聚集在一起,彼此毫无拘束地谈天说地,在交流中,无形地加深了心灵的沟通,尤其是公司主管那些表示关心的语言,常常能使那些在第一线工作的销售人员“受宠若惊”。正是在这个过程中,销售人员更增强了对企业的“亲密感”和责任感。 思考:IBM公司的“金环庆典”在公司内部究竟都有哪些重大意义?这种活动对其他公司有何借鉴呢?

2、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是经政府批准,在原沈阳汽车工业公司的基础上组建并发展起来的大型股份制企业,下属生产工厂54家,并设有物资供应、销售技术服务、进出口、汽车配料、财务5个专业公司及1个轻型汽车研究所,1所汽车工业学院和1个技术工人培训中心。公司全体员工精诚努力,公司领导科学的管理,同时十分重视与股东关系,近几年取得了迅速发展。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是全国大型企业中第一家规范化的股份制企业。公司自成立起就认识到与股东关系在企业生存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尊重股东,倾听他们对公司的意见是公司多年来一直坚持的原则。公司成立后的2年间,先后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把股东代表请到公司来,由总经理向他们汇报公司的生产和财务状况,请他们参观公司下属工厂。平时,为了股东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定期给每位股东赠送一份《金杯汽车报》。一系列的信息沟通工作和情感联络工作,赢得了股东们对公司的理解和信任,不少股东表示:“金杯汽车有干头,有发展,(金杯)股票买对了,下次我还买。” 试分析:金杯汽车公司怎样实现与股东的有效沟通的?你从此案例中获得了什么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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