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培训学校章程 合同 承诺

固原亚东职业培训学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章程。第二条本学校名称:固原亚东职业培训学校

地址:固原市文化街紫薇花园

第三条本学校的性质是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自愿举办的、从事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且不实施军事、警察、政治等特殊性质教育的非学历教育学校。

第四条本学校的宗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贯彻国家的职业教育方针,保证培训质量,致力于培养初(中)级技工类人才。

第五条学校规模:基本办学规模200人。

第六条学校办学形式:业余培训,中短期培训。

办学目的:为社会培训道德素质较好、有一

定理论基础、

动手能力较强的初

(中)级专业技能人才。

招生对象:面向社会招收有培训需求的

劳动者。

第七条本学校的业务主管部门是固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第八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

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规范

第九条本学校的法定代表人是:王堃

第十条本学校资产是4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30万元;注册资本:10万元。第十一条:本学校的业务范围: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社会实际需要,从事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

(一)缝纫专业;培训等级:初(中)级

(二)建筑专业;培训等级:初(中)级

(三)焊工专业;培训等级:初(中)级

(四)电工专业;培训等级:初(中)级

(五)财会专业;培训等级:初(中)级

(六)服务专业;培训等级:初(中)级

(七)绘画专业;培训等级:初(中)级

(八)礼仪专业;培训等级:初(中)级

(九)美容美发;培训等级:初(中)级

(十)家政专业;培训等级:初(中)级

(十一)营销专业;培训等级:初(中)级

第十二条本学校培养的学员,经考试考核合格后,发放《结业证书》;属国家准入控制工种(职业)的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合格者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制的《职业资格证书》。

第十三条本学校与学员签订《培训协议》,明确培训目标、教学内容、双方

的权利与义务。

第三章组织管理

第十四条本学校设理事会,其成员为5人。理事会是本学校的决策机构。首届理事会由举办者依法推选。以后各届理事会由法定代表人、职工代表推选产生。

理事会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五条理事会行使下列事项的决定权;

(一)审核并修改学校章程、制定学校的规章度;

(二)制定发展规划和业务活动计划;

(三)审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四)审核是否增加注册资本的方案;

(五)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六)聘任或者解聘校长、副校长及财务负责人;

(七)罢免、增补理事。

(八)审批内部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从业人员的工资报酬、校长的工资报酬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其中第一项中修改学校章程,第五项、第六项中变更学校校长,第七项须提前15天向固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备案后才能实施。第十六条理事会每年召开至少一次会议,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及时召开临时理事会会议:

(一)理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1/3以上理(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其它亟待决定的事项。

理事会议事规则: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出席理事会的人数须

为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会议决定必须超过参加会议人数二分

之一时通过的决议方可有效,但讨论下列重大事项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

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1、聘任、解聘校长;2、修改学校章程3、制

定发展规划;4、审核预算决算5、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6学

校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理事对理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理事会会

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当场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

会议的理事成员审阅、签名。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

致使本学校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理事成员应当承担责任。但经证明

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成员可免除责任。理事会记

录由理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十七条理事会设理事长一名,副理事长一名。理事长、副理事长由理事会以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

第十八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2)检查理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3)代表单位签署有关文件;

(4)法律、法规和单位章程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十九条本学校校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学校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的决议;

(二)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实施学校年度业务活动计划,保

证教学质量;

(三)拟定学校内部机构设置的方案;

(四)拟定内部管理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和财务预算;

(五)提请聘任或解聘本学校副校长、教师和财务人员;

(六)聘任或解聘内设机构负责人。

第二十条根据情况可设置监事会,监事会负责对理事会成员及其它管理人员进行监督。

第四章资产管理及用人制度

第二十一条本学校经费来源:

(一)开办资金;

(二)政府资助;

(三)在业务范围内培训收入;

(四)利息;

(五)捐赠;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二条依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自觉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监督。

第二十三条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每年制作年度会计报告并审计。

第二十四条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第二十五条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在每个会计年

度结束时,公司依据股东的入股比例分红,同时按照不低于年度净资产增加额或者净收益的15%的比例提取发展基金,用于学校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

备的添置、更新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资人不得取得回报:

(一)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招生广告,骗取钱财的;

(二)擅自增加收取费用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情节严重的;

(三)非法颁发或者伪造职业资格证书的;

(四)骗取办学许可证或者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的;(五)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记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记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记报告,财务、资产管理混乱的;

(六)违反国家税收征管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受到税务机关处罚的;(七)校舍或者其他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

(八)教育教学质量低下,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九)出资人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的,不得取得回报。

第二十六条执行国家《会计法》,依法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七条本学校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民办非企业学校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自觉接受业务主管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八条本学校的用人制度:与聘任教师签订聘任协议,与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其社会保险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人力资

源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章程的修改和学校终止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的修改,须符合本章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

第三十条本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一)完成章程规定宗旨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活动的;

(三)被吸收合并的;

(四)理事会决定解散的;

(五)被依法撤销的;

(六)其他应依法终止的情况。

第三十一条本学校办理终止前,应当在业务主管部门、登记管理机关和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剩余财产,完成清算工作。

第三十二条学校终止时由理事会表决通过,经固原市劳动保障部门审查同意,报相关管理局核准办理注销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经2012 年01 月15 日理事会表决通过, 自审批机关,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理事会。

理事会成员签字:

规范办学承诺书

为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加强行业自律,共同维护培训市场秩序,促进我市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郑重承诺:

一、全面贯彻国家职业教育方针,严格遵守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坚持依法办学,诚信办学,切实规范办学行为。

二、认真执行广告(简章)备案制度,依法组织开展招生活动,确保招生宣传内容合法、真实、有效,杜绝虚假宣传和夸大宣传,维护招生秩序。

三、严格执行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认真履行培训承诺,按规定开齐课程、开足课时,确保培训质量,切实维护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

四、严格按照批准的培训类别、专业和层次开展培训,不擅自变更办学地址,杜绝超范围培训、违规异地培训,不以任何形式参与或实施学历教育。

五、认真执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的有关规定,不组织或参加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异地考核鉴定,杜绝买卖、伪造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行为。

六、认真执行收费备案制度,严格按照备案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并予以公示,使用规定的统一票据。对中途退学学员,按规定退还学费。

七、依法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按规定管

理和使用办学经费,不将办学经费违规转往学校帐户以外的资金帐户,杜绝存入个人账户。学校存续期间不以任何形式和名义抽逃、挪用办学经费。

八、树立可持续发展的办学理念,依法保障办学资金的正常

投入,按规定提取发展基金,用于添置、更新教学设备,不断加强学校建设,改善办学条件。

九、加强学校教职工队伍建设,按规定配备师资和教学管理人

员;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加强教学管理和安全卫生工作,创造优良的育人环境。

十、依法参加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度检查评估,如实反映办学

情况,自觉接受管理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承诺人(盖章)承诺学校(盖章)

年月日

No:

培训协议

甲方(培训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乙方(培训人员)姓名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住址

邮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甲乙双方在诚信公正、平等自愿、协议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培训协议,依法确立培训关系,共同遵守履行。

【培训期限】

第一条根据培训大纲的要求,专业级培训

或岗位培训共为学时。自年月日为止。

【培训目标】

第二条乙方通过甲方的教育教学和技能训练,经考试考核合格后,

须领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印制的结业证书;属国家准入

控制工种(职业)的,经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鉴定合格后(鉴定费另行

收取),取得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教学内容】

第三条甲方教学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条甲方对国家准入控制工种(职业)的培训,教学大纲与教

学计划应当符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规定,教学内容应当使

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制定的教材、资料。

第五条甲方根据培训专业及等级需要,开设下列课程:

1、,学时。

2、,学时。

3、,学时。

4、,学时。

第六条实习教学由甲方与乙方按以下方式协商确定(在选定的项目中

划“√”):

1、甲方提供场所实习();

2、甲方提供实习设备、设施或仪器();

3、甲方有偿提供实习材料();

4、甲方无偿提供实习材料();

5、乙方自备部分实习材料()

【教学管理】

第七条甲方应当建立健全教学行政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

学籍管理制度、印章管理制度等,并做到制度上墙。

第八条甲方应当认真执行考勤制度,每日进行考勤记录。

第九条甲方应当实行培训学员备案制度,按专业(工种)不同,每期

将培训学员登记造册,报业务主管部门备案。

【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甲方可以按规定的工种(专业)等级、范围自主招生;招生简

章和广告,须到业务主管部门备案同意后,方可发布。

第十一条甲方应当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课程设置,保证每门课程

完成学时任务,并主动定期征求乙方对教师教学的意见,以改进教学方

式和手段,保证教学质量。

第十二条甲方应当向乙方公开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按照物价管理部门和定的标准向乙方收取培训有关费用。

第十三条乙方就读3天以上,因不可抗拒因素退学,甲方应当退还乙方未学

课时的费用。其他原因退费的,双方可协商解决,或经业务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调解解决。

第十四条乙方应当自觉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的教育教

学和实习安排。

第十五条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出勤率要达到80%以上,并

按时完成老师所教的课程任务和实习任务。

第十六条乙方应按规定自觉履行交费义务,同时有权对甲方超标准

收费提出质疑并拒交超标准部分。

第十七条本协议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涂改无效。

第十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

生效。

【双方需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协议签订日期:年月日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章程范本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章程(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本机构的办学活动和管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用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机构名称为: 第三条本机构是经(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审批、(湖南省民政厅)登记,由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投资举办的从事职业培训的非营利性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 第四条本机构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职业教育培训方针政策,坚持公益性原则。以优质的教育培训资源服务社会,以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技能人才回报社会。积极探索先进的管理模式,确保培训质量,坚持诚信,为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劳动者就业服务,为我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贡献。 第五条本机构的审批机关是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登记管理机关是湖南省民政厅。本机构自觉接受综合管理职业培训工作的审批机关(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和登记管理机关(湖南省民政厅)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六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

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七条本机构的法定注册地址是,邮政编码为。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第八条本机构的举办者是。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机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董事和监事; (三)有权查阅董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第九条本机构的开办资金共计人民币万元(30万元以上);其中;固定资产万元(20万元以上),开办资金万元(10万元以上)。由共同出资。 第十条本机构已经(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同意设立,并领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

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职业培训学校管理 制度

泰和县乐泰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办学宗旨,办学理念,校训,培养目标 第二章教工管理: 一、中专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二、校长职责 三、办公室主任职责 四、教务主任职责 五、总务主任职责 六、招生就业安置办工作职责 七、班主任工作职责 八、教学管理制度 九、财务制度 十、学籍管理制度 十一、泰和县乐泰职业培训学校学生安全工作责任状 第一章办学宗旨,办学理念,校训,培养目标 1、办学宗旨:立德树人、强技乐业。

2、办学理念:以就业为导向、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谋发展、 以爱心促和谐。 3、校训:志存高远、自强不息、德才修身、心系邦兴。 4、培养目标:以培养“创新、创造、创业型人才”为目标。 开办多种特色专业,开展长短并举,专兼合一,一专多能,订单就业的培养模式。教学上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突出专业技能的培养与提高,强化实际动手能力和岗位的适应性。我校师资雄厚,设备齐全,学生能够获得全国通用的资格证、等级证、毕(结)业证,合格学员学校负责100%推荐就业。 第二章教工管理 一、中专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1、依法执教 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2、爱岗敬业 热爱教育、热爱学校、尽职尽责、教书育人、注意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不敷衍塞 责,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3、热爱学生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指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 4、严谨治学 树立优良学风,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 5、团结协作 谦虚谨慎、尊重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维护其它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风。 6、尊重家长 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与配合,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不训斥、指责学生家长。 7、廉洁从教 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8、为人师表 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严于律己,作风正派,以身作责,注重身教。

学校合作协议合同范本(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3236-86 学校合作协议合同范本 (完整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学校合作协议合同范本(完整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甲方: 乙方: 为了充分发挥高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服务社 会的功能,加强高校教学、科研及人才培养工作与地 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紧密联系,更好地为地方经济建设 和社会发展服务,同时借助于地方和企业的优势,为 校企合作提供更大空间,以实现人才培养目标,提高 人才培养质量,江门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甲方) 与(以下简称乙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 同意建立合作关系,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原则 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双赢、共同发展 "的原则,甲乙双方建立长期、紧密的合作关系。 二、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根据乙方对人力资源的需求,甲方应为乙方优先推荐相关专业的优秀毕业生;在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科研的前提下,应乙方要求,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人力资源方面的支持。 2.应乙方要求,甲方选派优秀教师和业务骨干承担或参与乙方科研项目开发、技术改造、技术援助和学术研讨,科研产权归双方共同所有,双方可另签具体的合作协议。甲方的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向乙方转让。 3.应乙方要求,可在甲方挂牌设立"人力资源培训基地"、"校企合作实验室"、"校企合作生产性实训车间"和"产品研发中心",为乙方提供技术讲座、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考证、资料翻译、产品研发及生产等方面的服务,双方可另签具体的合作协议。 4.乙方有对甲方的"订单式人才培养"或"企业员工培训"等培养方案提出改进意见的权利。甲方以产学结合、工学交替、顶岗实习等现代人才培养模式,按照企业人才规格要求设置、开发课程、组织教学,保

职业培训学校章程 合同 承诺

固原亚东职业培训学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章程。第二条本学校名称:固原亚东职业培训学校 地址:固原市文化街紫薇花园 第三条本学校的性质是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自愿举办的、从事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且不实施军事、警察、政治等特殊性质教育的非学历教育学校。 第四条本学校的宗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贯彻国家的职业教育方针,保证培训质量,致力于培养初(中)级技工类人才。 第五条学校规模:基本办学规模200人。 第六条学校办学形式:业余培训,中短期培训。 办学目的:为社会培训道德素质较好、有一 定理论基础、 动手能力较强的初 (中)级专业技能人才。 招生对象:面向社会招收有培训需求的 劳动者。 第七条本学校的业务主管部门是固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第八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

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规范 第九条本学校的法定代表人是:王堃 第十条本学校资产是4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30万元;注册资本:10万元。第十一条:本学校的业务范围: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社会实际需要,从事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 (一)缝纫专业;培训等级:初(中)级 (二)建筑专业;培训等级:初(中)级 (三)焊工专业;培训等级:初(中)级 (四)电工专业;培训等级:初(中)级 (五)财会专业;培训等级:初(中)级 (六)服务专业;培训等级:初(中)级 (七)绘画专业;培训等级:初(中)级 (八)礼仪专业;培训等级:初(中)级 (九)美容美发;培训等级:初(中)级 (十)家政专业;培训等级:初(中)级 (十一)营销专业;培训等级:初(中)级 第十二条本学校培养的学员,经考试考核合格后,发放《结业证书》;属国家准入控制工种(职业)的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合格者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制的《职业资格证书》。 第十三条本学校与学员签订《培训协议》,明确培训目标、教学内容、双方

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制度整理版

泰和县乐泰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办学宗旨,办学理念,校训,培养目标 第二章教工管理: 一、中专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二、校长职责 三、办公室主任职责 四、教务主任职责 五、总务主任职责 六、招生就业安置办工作职责 七、班主任工作职责 八、教学管理制度 九、财务制度 十、学籍管理制度 十一、泰和县乐泰职业培训学校学生安全工作责任状 第一章办学宗旨,办学理念,校训,培养目标 1、办学宗旨:立德树人、强技乐业。

2、办学理念:以就业为导向、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谋发展、 以爱心促和谐。 3、校训:志存高远、自强不息、德才修身、心系邦兴。 4、培养目标:以培养“创新、创造、创业型人才”为目标。 开办多种特色专业,开展长短并举,专兼合一,一专多能,订单就业的培养模式。教学上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突出专业技能的培养与提高,强化实际动手能力和岗位的适应性。我校师资雄厚,设备齐全,学生可以获得全国通用的资格证、等级证、毕(结)业证,合格学员学校负责100%推荐就业。 第二章教工管理 一、中专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1、依法执教 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2、爱岗敬业 热爱教育、热爱学校、尽职尽责、教书育人、注意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不敷衍塞责,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3、热爱学生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指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 4、严谨治学 树立优良学风,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 5、团结协作 谦虚谨慎、尊重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风。 6、尊重家长 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与配合,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不训斥、指责学生家长。 7、廉洁从教 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8、为人师表 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严于律己,作风正派,以身作责,注重身教。 二、校长职责 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并将其作为自己的言行准则。 1、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明确中专教育任务,端正办学思想。 2、加强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坚持又红又专方向。 3、领导教学工作,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4、加强体育卫生工作,努力提高师生身体素质和体育技能。

学校合作协议书范本

学校合作协议书范本 篇一:培训学校项目合作协议书 合作协议书 甲方:珠海思雅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各展所长精诚合作坦诚以待互利共赢”的原则就青少年华杯赛项目相关事宜达成协议签署本合作协议书。 一、合作项目青少年华杯赛培训项目 二、合作期限自XX年10月15日起至20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为期______。如双方认可合作可以续签协议。 三、合作方式 华杯赛项目品牌由思雅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所有华杯赛项目由双方负责组织招生、甲方负责具体的常规管理工作负责智力检测服务及学习管理教师和心理咨询教师由乙方负责华杯赛训练课程授课。 四、利益分配 以单个学生学费为标准甲方收取每生600基础费用后再进行招生受益分成所剩学费甲乙双方按照55的比例分配收益。甲方在协议期内不再提高600元基础费用华杯赛参赛费用、交通费用、前期招生运营费用由甲方负责。 五、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负责提供办学所需的基本条件包括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公章等提供需要数量的办公室和教室 2、负责草拟全部宣传推广招生广告的策划、设计、文字和内容 3、负责学生教学班级日常教学管理具体工作宣传推广、招生广告、招生咨询、招生报名、除华杯赛教学内容以外教学组织、教学安排、学生管理、学员答疑等 4.协助乙方加强安全管理保证合作项目的正常运营与乙方就招生、课程安排、教学教务管理等友好协商以项目正常运转为要务。 5、负责开具学员学费的正式收据并收取相关课程费用。 (二)乙方职责。 1、乙方为华杯赛项目组成员以华杯赛项目组的名义对外招生负责甲方在招生期内的推广课公开课参与、执行甲方组织的有关华杯赛项目组的招生活动或见面会 2、负责华杯赛课程授课 3、负责监管收取学员的学费保留收据一联。待一期课程结束结清分成后将收据归还甲方 4、协助甲方团队加强安全管理保证合作项目的正常运营。 5、与甲方项目负责人就招生、课程安排、教学教务管

民办培训学校章程

培训学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校的名称:; 办公地址:; 邮编:; 教学场所: 。 第二条学校的性质:自愿举办,从事业余非学历教育,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 第三条学校办学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活力、创意构建儿童的学习,培养自信、积极向上、健康的儿童,努力提高我区青少年的综合素质,促进社会发展。 第四条办学规模: 。 第五条学校自觉接受教育局和登记管理机关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学校的举办者是。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学校办学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理事(董事)和监事; (三)有权查阅理(董)事会会议记录和学校财务会计报告; 第八条本学校开办资金:万元;出资者:,金额: 万元。 第九条本学校的业务范围:。学校经灌云县教育局审批

机关批准,并领取了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第三章组织管理 第十条学校依法设立董事会,其成员由人组成。董事会是学校的决策机构。董事的任期为三年,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学校发展规划,批准学校年度工作计划; (二)聘任、解聘校长; (三)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学校预算、决算; (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举办者变更、终止;应届生求职季宝典开启你的职场征途简历撰写笔试真题面试攻略专业技能指导公务员专区(七)罢免、增补董事; (八)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董事会设董事长马伟青,副董事长马前波。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代其行使职权。董事长、董事名单报审批机关备案。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法律、法规和本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二条召开董事会议。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经1/3以上组成人员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人员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并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告知董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议,委托书须载明授权的范围。董事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制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章程应载明决策有效人员的表决中,当赞成票和反对票相等时,董事长有权作最后决定。 第十三条董事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

职业技术培训学校管理制度汇编

职业技术培训学校管理制度汇编

目录 班级管理制度 (2) 档案管理制度 (4) 学管理规章制度 (6) 安全管理制度 (11) 实训场地管理制度 (15) 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16) 班主任管理制度 (18) 教师管理制度 (20) 学员管理制度 (21)

班级管理制度 欢迎大家来到养老护理职业学校培训班学习,首先预祝大家取得各类学习和考试的成功,并实现自己的理想。在学习期间,培训办公室全体人员将竭尽全力与大家携手共进,同创全新的学习环境和奋发向上的学习精神,并为全体学员供周到的服务,使大家怀期而来,载获而归。为了大家能够更好地进入学习状态,敬请大家仔细阅读如下注意事项。 1、听课证是进入课堂的唯一凭证,上课前十分钟,请配 合班长、副班长检查听课证。迟到的学员,请主动出 示听课证。 2、为了课堂安静,请将手机、BP机调到震动位置。 3、禁止私自拷贝教师教学教材,禁止在课堂上录音。 4、禁止在教学区内吸烟、饮水及食用任何食品。 5、请自备水杯,下课后请到教室外打水,并主动把垃圾扔到垃圾桶内。 6、请保管好个人财务,谨防丢失。 7、学员分为四组,每组区域固定、学员在本组区域内自行选择座位,每组区域位置每半月顺调一次,由班委会负责落实。

8、需要订餐赏请提前一个星期通知培训办公室老师,由办公室老师负责收餐费并安排中餐。 9、如果学员在上课期间遇到困难,或是对相应的教师和工作人员有意见及建议,请及时反应,培训办公室及班委会将竭尽全力帮助您解决困难,真诚地接受您的所有建议。 10、班委会成员负责轮协助授课教师教学工作。 11、培训办公室有权拒绝学员提出的与课程及教学服务无关的任何要求。

培训学校合作协议合同示范文本

培训学校合作协议合同范文 ):介休名师助学中心(乙方金牌教育(甲方): 乙方负责人:甲方负责人: 乙方联系方式:甲方联系方式: 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①甲方有义务保证对辅导学生的教学质量 ②甲方根据家长和学生需求有权利决定辅导方式,乙方不得干涉。 ③甲方有权利定期对辅导学生和家长进行沟通回访,如发现反馈情况不符 合事实,有权利取消合作关系。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①乙方有义务及时联系和反馈甲方提供的信息。原则上当天反馈联系情 况,无论成否。 ②乙方有权利对甲方的服务进行监督。 ③乙方有权利对甲方的服务进行评定,并决定是否继续合作。如果对金牌 教育的服务不满意,可以随时取消合作关系。 二、合作细则 、乙方与甲方共同编写广告短信,家长答问,课程设计,招生策划,乙方 1 为甲方选派初中老师团队。 2、甲方为乙方提供高中老师住宿,高中辅导教室。乙方可付5000元的住A4大小\ 自由编辑\ 最新最热\ 标准模板宿和教室费。开课两日内付清。

1 3、前期招生方案由甲方和乙方共同商讨制定,招生方案由甲乙双方共同执行,初中招生不利,需甲乙双方共同探讨解决办法,开课后一周时间,乙方为甲方选派老师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4、如果乙方招生不利,无需甲方住宿和教室,甲方应付乙方前期策划和选派老师的除房租预付款的费用 5、甲方对乙方推荐的五位初中教师(语数理化英)要开课前说明薪酬即代课费,开课3天内做出评价,认为不满意的辞退按说好的代课费给付已上课时,乙方可以再推荐一位同科目教师顶替。3天内甲方没有提出,则乙方认为教师合格,不负责更换教师。如教师离开需推荐顶岗教师,否则按违规处理 6、甲方对外地初中教师的交通安全要特别重视,为他们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由于外地初中老师对甲方服务不周或代课费没有按提前约定给付导致的教师流失,乙方不负责再推荐教师。 7、乙方选派教师有义务推广网络课程和新学年精品晚辅班。 三、招生宣传方式 1、对甲方现有学生进行宣传,利用甲方现有信息对暑假课程进行电销,短信群发等 2、由甲方制作宣传海报,传单等在各小区发放,设置宣传位;在考试期间在考场附近散发传单对暑期初高中课程进行统一宣传,由乙方承担宣传品制作费用的百分之三十 3、由乙方向甲方提供选派教师信息,教学成就,方便甲方宣传(例如将乙方教师打造为辅导名师等) 4、由乙方承担后续宣传费用的百分之三十 四、收费方式 1、七年级课程招生,学习数学英语,阅读写作,写字25天共四门600元单科300元 2、八年级课程招生,学习数学英语物理25天共三门700元单科350元 3、九年级课程招生,学习数理化英25天共四门1000元单科400元 五、提成

河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章程

河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 濮阳兰韵麦秆画培训学校。 第三条学校的地址: 濮阳市高新区政和路35号。 第四条学校办学宗旨: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教育教学质量,遵守诚信原则依法办学,不设立分支机构。结合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升级,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改善劳动者职业技能,为社会培养合格的技能人才。 第五条学校性质:由兰韵工艺品有限公司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自愿举办实施非营利性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第六条学校的举办 者: 。

兰韵工艺品有限公司 第七条学校的审批机关: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第二章学校办学内容 第八条学校办学内容为: (一)办学规模 为: 年培训2000人。 (二)办学层次:一年以下短期麦秆画制作技能培训。 (三)办学形式 为: 普通全日制教育 (四)办学范围 为: ; (如面向社会、××系统或××省(市、县、区)等) (五)开设专 业: ;

麦秆画设计 麦秆画制作 (六)招生对象 为: 城镇初、高中毕业生,农村富余劳动力等。) 第九条学校与学员签订培训协议,明确培养目标、学习内容、收费标准等方面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学校培养的学员,经考试考核合格后,发放培训合格证书,并提供就业岗位。 第三章学校资产来源及性质 第十一条学校办学开办资金 为:万元,由 等 部分组成,具体出资者及出资方式如 下: (举办者可以用资金、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以及其它财产作为办学出资。以知识产权或其他无形资产作为办

与学校的合作协议书范本

与学校的合作协议书范本 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基础上,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就合作开展____________事宜签署本合作协议书。 第一条、合作内容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全权负责_______区域范围内的招生推广工作。上述服务的合作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为期_______年。 第二条、合作模式 双方经过协商,确定合作模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及招生目标,检查乙方服务的完成情况。如合同期满,甲方不满意与乙方

的合作模式,可以协商调整合作模式,另行签订合作协议。 2、甲方授权乙方发布的广告信息须符合以下要求:内容合法真实、具有有效的资质证明、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批准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对其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与合法性独立承担责任。 3、甲方根据招生实际情况,有权要求乙方就招生的议程进行协商,确保招生的正常进行。 4、在乙方提供服务过程中,甲方需真诚高效配合乙方,并按乙方要求提供相关的招生材料,以协助乙方有效地提供服务,开展招生活动。 5、甲方有义务在其职责范围内保证乙方家长信息的安全。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保证招生效果,乙方有责任在向甲方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向甲方提供高质量的意见和建议,以提升招生效果。 2、乙方在向甲方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有权要求甲方给予紧密配合,包括签署相关合同或其他文件、对意向家长进行专业介绍等,并在意向家长提出考察要求时,及时提供各种考察条件及相关便利。 3、乙方有责任为甲方的招生进行深入推广,协助甲方与意向家长沟通,直至帮助甲方与意向家长正式签订入学合同。

民办培训机构办学章程

职工教育培训学校办学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培训中心定名为“职工教育培训学校”。 第二条本培训中心由宜昌集团出资举办,以 相关专业为主要任务的社会培训机构。 第三条本培训中心宗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不以营利为目的,以培养技术人才为己任,理论教学与生产实践相结合,坚持诚信办学的宗旨,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推广应用。 第四条本培训中心自觉接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主管部门、省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培训中心地址:,邮编:。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培训中心办学的业务范围: 。 第七条本培训中心办学层次为:人员短期培训。 第八条本培训中心办学对象为:。 第九条本培训中心办学形式为:短期培训。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条本培训中心实行培训中心主任负责制。本中心最高权利机构是省职工技协服务部,培训中心主任在省技术维护局职工技协服务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十一条本培训中心举办者的权力与义务 1、举办者具有如下权力: (1)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报请审批成立本培训中心的申请和方案,及以后本培训中心重大变更事项方案。 (2)决定本培训中心主任的任免和考核。 (3)决定本培训中心行政机构设置。 (4)监督本培训中心主任行使职权,并依照有关规定实施奖惩。对培训中心主任实行期终审计制。 (5)定期(或不定期)对本培训中心教学管理、教学质量、教学效果等教学活动进行评价,以保证培训中心按照建设宗旨进行发展,确保培训质量,并维护本培训中心声誉。 2、举办者履行如下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监督本培训中心遵纪守法、依法办学。 (2)提供举办本培训中心的启动资金和必要的办学场地、办学设备。 第十二条本培训中心主任具有如下权力与义务: 1、培训中心主任具有如下权力: (1)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管理本中心,执行省***有限公司技术维护局作出的决议。 (2)召集和主持培训中心工作会议。

【民办职业学校办学章程】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章程

【民办职业学校办学章程】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章程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章程[1]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章程 (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1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章程。 第2条学校名称:安徽XXXX职业培训学校。 第3条学校性质:本校为XXXX公司(或个人)自愿举办的,非营利性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第4条办学宗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贯彻国家的职业教育方针,保证培训质量,致力于培养XXX类人才。 第5条法定代表人由XXX担任。 第6条校址:XX市XX街XX号。 第7条学校接受审批机关4川省劳动保障厅和登记管理机关4川省民政厅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主要任务 第8条办学范围:开展XX专业(X,X级)培训。 第9条办学形式:全日制(或函授,短训)。

第10条招生对象:面向社会招收符合国家职业标准要求的学员。 第11条办学规模:XXX人/期。 第三章组织管理 第12条本校的决策机构为XX会(可为董事会,理事会或校务会。之下仅以董事会为例)。 第13条董事会由举办者或者其代表X人,校长1人,教职工代表X人等5人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X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更换,董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其指定的副职行使职权。 第14条董事会的职权: (1)聘任和解聘校长; (2)制定,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3)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4)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 (5)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6)决定学校的分离,合并,终止; (7)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第15条董事会议事规则: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当赞成票和反对票数相等时,董事长有权最后决定。出席董事会的人数须为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会议决定必须超过参加会议人数二分之一时通过的决议方可有效,董事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 第16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吉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

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试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职责与审批权限 第三章设立 第四章变更和终止 第五章教学组织与管理 第六章扶持与奖励 第七章监督与检查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行为,维护举办者 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诚信办学、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

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是指本省行政区域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培训学校(以下简称民办培训学校) 第三条民办培训学校的举办要适应本行政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和人力资源市场的需求,有利于技工教育培训资源的合理布局和优化配置。 第二章职责与审批权限 第四条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职责: (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省的有关规定,制定全省民办培训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办学标准。 (二)定期发布民办培训学校职业(工种)设置标准和民办培训学校开设职业资格培训的职业(工种)围。 (三)组织职业(工种)培训计划、培训大纲、教材的开发;组织开展民办培训学校的考核评估和师资培训工作。 (四)按照本办法第六条之规定审批设立民办培训学校,并负责民办培训学校筹设的指导工作。

(五)负责省属民办培训学校的管理工作,并指导市州、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展对民办培训学校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市州、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职责: (一)按照本办法第六条之规定审批设立民办培训学校,并负责民办培训学校筹设的指导工作。 (二)负责民办培训学校项目变更的审批工作,核发、变更办学许可证。 (三)负责民办培训学校日常办学活动和培训质量的监督检查,开展教学管理评估工作,对学校诚信办学等工作进行指导。 (四)负责民办培训学校招生广告和收费公示等备案工 五)负责民办培训学校综合情况统计工作 第六条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民办培训学校的权限分工。 (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在省工商局注册的企业、冠“”、“省”字样的单位申请举办各等级职业资格的民办培训学校。 (二)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审批申请举办三

学校合作协议书

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基础上,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就合作开展记忆学培训招生事宜签署本合作协议书。 第一条合作内容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全权负责甲方“”课程在区域范围内的招生推广工作。上述服务的合作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为期年。 第二条合作模式 双方经过协商,确定合作模式为:。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及招生目标,检查乙方服务的完成情况。如合同期满,甲方不满意与乙方的合作模式,可以协商调整合作模式,另行签订合作协议。 2.甲方授权乙方发布的广告信息须符合以下要求:内容合法真实、具有有效的资质证明、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批准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对其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与合法性独立承担责任。 3.甲方根据招生实际情况,有权要求乙方就招生的议程进行协商,确保招生的正常进行。 4.在乙方提供服务过程中,甲方需真诚高效配合乙方,并按乙方要求提供相关的招生材料,以协助乙方有效地提供服务,开展招生活动。 5.甲方有义务在其职责范围内保证乙方家长信息的安全。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全权负责甲方“”课程在区域范围内的招生推广工作。 2.保证招生效果,乙方有责任在向甲方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向甲方提供高质量的意见和建议,以提升招生效果。 3.乙方在向甲方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有权要求甲方给予紧密配合,包括签署相关合同或其他文件、对意向家长进行专业介绍等,并在意向家长提出考察要求时,及时提供各种考察条件及相关便利。 4.乙方有责任为甲方的招生进行深入推广,协助甲方与意向家长沟通,直至帮助甲方与意向家长正式签订入学合同。 第五条保密约定 签订本合同之日到本合同履行结束,双方应对本合同内容及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甲乙双方的相关信息、文字资料承担永久性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任何该等信息(双方对外公开性信息除外),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进行披露的情形除外。 第六条生效条件及其他约定 本合同壹式贰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壹份,效力相同。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章程范本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章程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名称:东莞市**(镇)**职业培训学校(如单一电脑培训,名称为东莞市**(镇)**电脑职业培训学校)。办学地址:东莞市**镇**村**路**号,邮政编码:******,电话:*******。 第二条办学性质(必须载明:自愿举办、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从事非营利性职业技能培训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办学宗旨(必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教育质量,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致力于培训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各类人才。 第四条办学规模:日常在校生达到**人,全年培训****人。 第五条培训专业(工种)和层次:(如初级**员,中级**师、高级**师)。 第二章资产 第七条学校固定资产**万元,由**投资(并应载明属于个人、集体或民营等非财政性经费)。 第八条必须载明是否要求依法取得合理回报。 第九条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条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第三章组织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董(理)事会,董(理)事会每届三年,董(理)事会是本学校的决策机构,董(理)事会成员有***、***、***、***等人,(说明:应由举办者或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5人以上组织,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或者董事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董(理)事长由出资单位推选或个人出资者担任,每届任期三年,董(理)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二条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十一条,学校董(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聘任和解聘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三)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福利待遇及课酬; (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十条,董(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经1/3以上组成人员提议,可以召开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决策机构临时会议。董(理)事会讨论下列重大事项,应当经2/3以上组成人员意见通过。 —1—

最新学校合作协议书范本

最新学校合作协议书范本 篇一:学校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基础上,根据《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就合作开展记忆学培训招生事宜签署本合作协议书。第一条合作内容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全权负责甲方“”课程在区域范围内的招生推广工作。上述服务的合作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为期年。 第二条合作模式 双方经过协商,确定合作模式为:。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及招生目标,检查乙方服务的完成情况。如合同期满,甲方不满意与乙方的合作模式,可以协商调整合作模式,另行签订合作协议。 2.甲方授权乙方发布的广告信息须符合以下要求:内容合法真实、具有有效的资质证明、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批准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对其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与合法性独立承担责任。 3.甲方根据招生实际情况,有权要求乙方就招生的议程

进行协商,确保招生的正常进行。 4.在乙方提供服务过程中,甲方需真诚高效配合乙方,并按乙方要求提供相关的招生材料,以协助乙方有效地提供服务,开展招生活动。 5.甲方有义务在其职责范围内保证乙方家长信息的安全。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全权负责甲方“”课程在区域范围内的招生推广工作。 2.保证招生效果,乙方有责任在向甲方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向甲方提供高质量的意见和建议,以提升招生效果。 3.乙方在向甲方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有权要求甲方给予紧密配合,包括签署相关合同或其他文件、对意向家长进行专业介绍等,并在意向家长提出考察要求时,及时提供各种考察条件及相关便利。 4.乙方有责任为甲方的招生进行深入推广,协助甲方与意向家长沟通,直至帮助甲方与意向家长正式签订入学合同。 第五条保密约定 签订本合同之日到本合同履行结束,双方应对本合同内容及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甲乙双方的相关信息、文字资料承担永久性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任何该等信息(双方对外公开性信息除外),但

职业培训学校章程

惠东县职业培训学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自主办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单位的名称:惠东县职业培训学校。办学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第三条本单位的性质是利用非财政经费、自愿举办、从事教育事业,是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第四条本单位接受登记管理机关惠东县民政局的监督管理及业务主管单位惠东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业务指导。 第五条办学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教育、教学质量,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为社会培养人才。 第六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则、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单位的举办者是。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理事和监事; (三)查阅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第八条本单位开办资金:万元;举办者出资金额万元,占全部出资额的%。 第九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 (一)办学范围:【必须具体明确,与业务主管单位确认的业务范围一致】 (二)培训形式:短期培训。 第三章组织管理制度 第十条本单位实行学校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理事会是本单位的决策机构,理事会成员为人【须单数,(3—25人)】。本单位首届理事会的理事由举办者推选(或其他办法产生)。每届任期年【最长4年】,届满可连选连任。理事长、理事名单报审批机关、登记机关备案。 理事由举办者(包括出资者)、职工代表(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及有关单位(业务主管单位)推选产生。 第十一条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修改章程 (二)业务活动计划 (三)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四)增加或减少开办资金的方案; (五)本单位的分立、合并、变更或终止;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章程41481

河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章程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只能使用一个规范的名称,外文名称应与中文名称一致。学校名称应体现行政区划、字号、性质、组织形式的内容要求,统一使用“××××××职业培训学校”。学校名称不得违反《商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冠以“中国” “全国” “中华”等字样。冠以“河南”字样的,须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第三条学校的地址:。 (学校的地址应当清楚、准确,标明学校所在的行政区域,如:郑州市××区××路(街)××号) 第四条学校办学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遵守社会道德风尚。通过培训,使参加培训的人员在职业技能等方面得到提高。(应当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明确学校设立的目的。) 第五条学校性质:由×××(单位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自愿举办实施非营利性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其中必须载明: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的社会组织。) 第六条学校的举办者:。 (属联合办学的,每个举办者的上述信息都要具体、明确、真实。) 第七条学校的审批机关:。 第二章学校办学内容

第八条学校办学内容为: (一)办学规模为:; (如:年培训××人。) (二)办学层次:一年以下短期××××职业技能或职业资格培训。 (如:初级、中级、高级)。 (三)办学形式为:; (如普通全日制教育、业余、远程教育等) (四)办学范围为:; (如面向社会、××系统或××省(市、县、区)等) (五)开设专业:; (应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填写规范的专业(职业、工种)名称) (六)招生对象为:; (如城镇初、高中毕业生,农村富余劳动力等。) 第九条学校与学员签订培训协议,明确培养目标、学习内容、收费标准等方面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学校实行。(如双证书制度,即经培训结业的学员,颁发河南省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和经政府批准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鉴定合格的,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等。) 第三章学校资产来源及性质

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一、办学宗旨、办学理念、培养目标 1、办学宗旨:济困扶危、强技乐业。 2、办学理念:以就业为导向、以爱心促和谐。 3、培养目标:以培养“技能硬、素质高的现代家政服务人才”为目标。 二、教师管理 1、教师要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 2、教师要做好学员的上课考勤统计工作; 3、教师上课要有明确的教学目的,有步骤,有重点; 4、教学方法要求精讲多练,重视案例分析,使学员迅速掌握技能技巧; 5、教师要加强新技术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水平。 三、学员管理 1.学员自主就近选择培训地点,免费食宿。 2.学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管理制度; 3.实行奖励全勤、评选优秀学员的奖惩制度; 4.学员就业安排根据考核成绩“择优选用”,对于考试不合格的学员,可免费再学; 5.学员就业后定期对其进行回访,帮助学员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四、教学管理 1.严格按照国家商务部《家政服务员培训大纲》组织教学; 2.实行班主任负责、班委会自治的班级管理制度;

3.课时安排灵活。结合学员普遍存在文化程度偏低,年龄偏大的情况,灵活确定课时,如有的课程一节课学员可以掌握,则课时为一节;若课堂内容较难,则可安排多个课时; 4.考试考核。根据培训规定的考试考核要求,对培训学员进行基础理论考试和技能操作考试; 5.证书发放。学员基础理论、技能操作双合格的,学校颁发《技能等级证书》。 五、档案管理 1、学员档案:学员考勤记录、鉴定资料、颁证花名册等按培训期次归档,建立了学员培训信息资料库; 2、教师档案及教案归档: 学校对教师档案(含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复印件、职称复印件)进行备案;对教学计划、教案、教学总结也定期备案。 3、所有档案由校教务处统一保管,未经校领导同意,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公布、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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