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保护专项施工方案(1)

成品保护专项施工方案(1)
成品保护专项施工方案(1)

第一章编制依据..................................................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章工程概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节、项目参建及服务单位...................................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节、工程位置.............................................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节、基坑工程概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章成品保护责任及管理措施和基本方法..........................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节成品保护的定义........................................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节成品保护范围..........................................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节成品保护管理措施......................................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节成品保护基本方法......................................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五节责任措施..............................................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六节现场材料保护责任......................................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章成品保护机构组织..........................................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节成品保护目的..........................................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节成品保护组织分工及责任................................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五章成品保护措施.............................................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节施工测量工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节基坑支护施工成品保护.................................. 错误!未定义书签。

灌注桩成品保护........................................... 错误!未定义书签。

、旋喷桩、钢管桩成品保护................................. 错误!未定义书签。

、预应力锚索、土钉成品保护............................... 错误!未定义书签。

土方工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临水、临电、临建工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

钢筋成品保护............................................ 错误!未定义书签。

模板成品保护............................................. 错误!未定义书签。

混凝土成品保护...........................................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六章成品保护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章编制依据

(1)本公司与甲方签订的《安托山停车场综合上盖项目Ⅰ期(1、2号地块)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2)深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提供的《安托山停车场综合上盖项目(1、2号地块)基坑支护详细勘察阶段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3)深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提供的《安托山停车场综合上盖项目Ⅰ期(1、2号地块)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设计施工图》;

(4)工程施工招标书;

(5)《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6)《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7)《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l8-2012)

(8)《建筑基坑支护工程技术规程》(JGJ120-2012);

(9)《深圳市基坑支护技术规范》 (SJG05-2011);

(10)《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12;

(1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12)《深圳标准建筑基桩检测规程》SJG09-2007;

(1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14)《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JGJ33-2012);(15)《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16)《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17)建质【2009】87号;

(18)《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9);

(19)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

(20)国家及省、市有关文件及规定;

第二章工程概况

第一节、项目参建及服务单位

1、建设单位:深圳地铁前海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2、监理单位:深圳市邦迪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3、设计单位:深圳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基坑支护)

4、勘察单位:深圳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5、施工单位: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

第二节、工程位置

深圳市南山区三号路南侧,原沙河建工村旧址

第三节、基坑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南山区深云路(龙珠八路)以东、三号路(深云东路)以南,广深高速以北,原沙河建工村内。深云路北为已入住的深云村。现场已有临时围墙,场内含部分原有的废弃临时建筑。本项目为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项目,拟建1#、2#地块基坑,基坑周长约1400m,面积万㎡,深度约~。

本基坑南侧为红线内场地,现状存在一水泥路(拟作为施工便道),红线内管线有条件

废除,因此坑处周边环境较好,基坑施工及使用期间周边无重要建(构)筑物及管线,南

侧虽然填土厚度较大,但填土性状较好,坑顶设计高程以下填土填筑时间均在十几年以上。

基坑北侧三号路面以下存在1h(h为基坑深度)范围内给水、电力、雨水管等重要市政管线,但基坑邻近三号路侧地质条件较好,填土厚度较小,大部分区域基岩埋深较浅,整体地质情况好。基坑西侧距离深圳法院诉讼案卷储存库最小净距,该建筑为天然地基建筑,变形

控制较为严格,该段基坑地质条件较好,基坑开挖范围出露地层以砾质粘性土和全~强风化花岗岩为主。

第三章成品保护责任及管理措施和基本方法

第一节成品保护的定义

在施工过程中,有些分项、分部工程已经完成,其它工程尚在施工,或者某些部位已经施工完毕,其它部位正在施工,如果对于已完成的成品不采取妥善的措施加以保护,就会造

成损伤,影响质量。因此,搞好成品保护,是一项关系到确保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保证按期竣工的重要环节。

第二节成品保护范围

成品保护必须贯穿于施工全过程,从原材料、半成品、直至成品各个环节,比如,施工过程中的钢筋、模板、混凝土、灌注桩、止水帷幕、钢管桩、挂网喷锚等,都必须进行切实有效地保护,最终使建筑产品成为完美无缺的凝固艺术。

第三节成品保护管理措施

狠抓成品保护的现场教育工作,使全体施工人员在思想上高度重视,从施工一开始就具有良好的成品保护意识。

严格有关成品保护的奖罚制度。

所有专项施工方案中均应编制专项成品保护措施。

施工安排做到工序安排合理,注意作好有利于成品保护工作的交叉作业安排,严格按顺序施工,科学管理,文明施工。

做好各工序及工种之间的协调工作,一个工序和工种施工避免破坏其它工种的成品,要求将成品保护措施写入相应的技术交底中。

制定重要部位的施工工序流程,排出工序流程表,各专业均按此工序流程进行施工,严禁违反施工程序的作法;

由于本工程的特殊性,对进场的各种贵重物品、大型设备、设施、半成品、成品编制专门的成品保护方案,结构施工期间成品保护领导小组负责检查督导成品保护工作。

对重要项目(易污染损坏项目),如坡面挂网及机电设备等通过各种标识管理提醒施工人员注意成品保护。

工程竣工交验时,应向业主提交建筑物成品正确使用和保护的说明,避免不必要的质量争端和返修。

第四节成品保护基本方法

保护:保护就是提前保护,以防止成品可能发生的损伤。

包裹:包裹主要是防止成品被损伤或污染。

覆盖:对成品加以覆盖,以防止成品堵塞、损伤。其它需要防晒、保温养护的项目,也要采取适当的措施覆盖。

封闭:封闭是指对已施工完毕的区域进行临时的封闭。

巡逻看护:巡逻看护是对已完成的成品实行全天的巡逻看护,只允许经项目部同意进入的人员进入,防止无关人员进入重点、危险区域和不法分子偷盗、破坏行为、确保工程产品的安全。移交:移交是指已经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房间或区域,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前提下,可随施工进度逐步移交给业主,任何施工单位未经许可不得进入该房间或区域。当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内容完成后,由工程经理部组织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将工程正式移交业主。

第五节责任措施

项目经理部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的成品保护措施,以合同、协议等形式明确各分包对成品的交接和保护责任,确定主要分包单位为主要的成品保护责任单位,项目经理部在各分包单位保护成品工作方面起协调监督作用。

第六节现场材料保护责任

材料、半成品、设备进场后,由项目经理部物资部门负责保管,项目经理部现场经理和项目经理部安全保卫部门进行协助管理,由项目经理部发送到分包单位的材料、半成品、设备,由各分包单位负责保管、使用。

第四章成品保护机构组织

项目部根据项目班子的人员情况及本工程的特点,以及工程质量目标,建立了成品保护组织机构,制订本措施以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和工程成本控制。

第一节成品保护目的

为更好的加强现场成品保护管理,最大限度的消除和避免成品在施工过程中受到污染和损坏,达到减少和降低成本,提高成品一次合格率、一次成优率,从而提高整个工程质量的目的,特编制本方案。

第二节成品保护组织分工及责任

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

执行公司有关文件,主持有关人员进行编制《成品保护措施》,合理安排生产,配置资源,保证工程成品保护的活动顺利进行。对本项目成品保护负直接责任。

生产经理、安全员

协助项目负责人主持编制《成品保护措施》,经规定程序批准后,组织实施。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现场成品或半成品进行检查,对现场成品保护人员的组织安排以及管理负直接责任。

技术、质量、材料员和施工员

协助项目部领导编制各分项工种详细具体的《成品保护措施》并实施,参加对现场成品或半成品的检查,负责各自分项工种的成品保护人员的安排管理,制订成品保护制度,以及所损坏的成品或半成品的修复和纠正措施。对本工种的成品或半成品管理负直接责任。

结构、后勤、水电队、保安队

负责落实《成品保护措施》的实施,对各自分项工程的成品或半成品专职成品保护人员进行挑选安排和管理,教育所有施工人员提高成品保护意识,加强成品保护工作,坚决与损坏成品的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现场的成品半成品的直接保护负直接责任。

第五章成品保护措施

第一节施工测量工程

土方开挖过程中,对定位轴线引出桩、标准水准点等,挖土时,必须注意保护,经常检测和校核其位置的正确;基坑水平标高和坡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应经常校核。

加强现场内的测量桩点的保护,所有桩点均应明确标识,防止用错和破坏。

一级控制点桩位保护

测量定位控制点布置在边坡破坏范围之外,防止边坡位移影响控制点的准确性。

测量控制点周围3m范围内不得穿过任何地下管线、堆放重物,防止破坏桩点。

二级控制点桩位保护

桩点四周砌筑120mm 厚粘土砖围护墙,外围尺寸2m×2m,高0.3m,内部浇筑混凝土固定桩点。任何暂设的设置、物资的堆放不得影响测量控制点之间的通视。

测量控制点周围3m范围内不得穿过任何地下管线、堆放重物,防止破坏桩点。

第二节基坑支护施工成品保护

a.钢筋笼在制作、运输和安装过程中,必须采取措施防止变形措施。钢筋笼吊入桩孔内,必须牢固确定其位置,防止上浮。

b.灌注桩施工完毕进行基础开挖时,必须制定合理的施工顺序和技术措施,防止桩的位移和倾斜。并检查每根桩的纵横水平偏差。

c.在钻孔机安装,钢筋笼运输及混凝土浇筑时,必须保护好现场的轴线桩,高程桩,必须经常予以校核。

d.桩头外留的主筋插铁要妥善保护,不得任意弯折或压断。

e.桩头的混凝土强度在没有达到5MPa时,不得碾压,以防桩头损坏。

施工完成后,不得随意堆放重物,防止变形

施工完成后,避免机械设备碰撞,防止变形

土方开挖及护坡

a.对定位标准桩、轴线引桩、标准水准点等,在进行挖运土时,不得撞碰、损坏。必须经常测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定位标准桩和标准水准点也必须定期复测和检查是否正确。

b.土方开挖时,必须防止邻近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管线等发生下沉和变形。必要时,及时与设计单位或甲方协商,采取防护措施,并在施工中进行沉降或位移观测。

c.土方开挖采用机械大开挖,为避免超挖碰动管桩,必须根据设计要求,预留30cm土层,紧随挖土机清除预留的土层,在挖土清除过程中,必须防止扰动土层。

d.基坑边坡施工完毕后,在围护基坑周边距离基坑边缘1500mm范围内不得堆放施工材料和施工机具。

回填土

a.回填土施工完毕的每一层都必须防止被雨淋或者被水浸泡。

b.最后一层回填土施工完毕后的三天内严禁被水浸泡。

c.当回填土施工的过程中如遇到雨天,必须将已经回填的部分进行覆盖。

作为临水、临电等使用的材料,运进施工现场的成品,例如:电箱、消火栓等码放平整、无积水、宽敞的场地,不与其它材料设备等混放在一起,并有防雨雪设施。

临水地下水管安装完毕,未进行回填土之前,严禁进行踩踏。

临电用电箱进入施工现场安装完毕后,必须在电箱上搭设防护棚,避免电箱和消火栓被碰撞坏,同时必须注意消火栓和电箱上的油漆不被损坏。

临建设施在达到成品阶段,必须由工程部责任师对工人进行现场交底,将整个临建工程的各个分项,按照正式工程的成品保护标准进行保护,尤其临建有CI部分的必须注意保护,不得受到破坏和污染。

施工作业面要落实挂牌制度,明确责任人,对已完成的钢筋作业设专人保护。

施工作业面搭设的临时马道或梯子必须符合有关规定,作到安全牢固,以免不能上人而踩踏已绑扎成形的钢筋。

注意防止钢筋的污染,并做好钢筋的除锈、防锈工作。

直螺纹戴好保护套,防止撞伤螺纹。

钢筋的原材加工预制好的成品料做好标识,要用100mm×100mm的木方垫起,做好防潮工作。雨期施工时钢筋堆放地要做好排水措施和必要的苫盖。

对加工成型的钢筋要按规格、尺寸、型号、使用部位分类码放整齐。

绑扎钢筋时严禁碰撞预埋件,如碰动应按设计位置重新固定牢靠。

混凝土浇灌时,要有专人负责看管,严禁其它施工人员踩踏已绑好的钢筋骨架,对踩踏变形的钢筋要认真进行修复,保证钢筋的正确位置。

现场拼装模板时,注意模板板面的保护及配套零件的齐全,模板堆放触地处,要支垫木方。模板吊装时防止碰撞墙体,就位时要平稳,不得碰撞楼板及其它已施工完的部位,更不得兜挂钢筋。模板拆除时,不准死撬硬砸,以免损坏模板及结构混凝土,杆件及支撑支架在使用过程中加强管理,不得摔砸,各种配件分类码放。

模板要及时涂刷脱模剂,涂刷时,不得在施工作业面进行,以免污染钢筋。

已安装完毕的模板,不得在吊运其它物件时碰撞,以防位移。已安装完的平面模板不可用作临时堆料台,以保证支架的稳定,防止造成平面模板的标高和平整度产生偏差。

钢筋绑扎时,必须注意保护梁底模板,防止移位;钢筋绑扎时,不得划伤木模多层板覆膜面,以免影响混凝土表面光洁效果。

在已浇筑好的混凝土楼梯采用竹胶板条进行踏步角的保护。

加强成品保护意识,保证钢筋不受油污、锈蚀,防止降低混凝土与钢筋之间的握裹力。

楼板混凝土浇筑后,未达到以上时,严禁上人踩踏或进行下道工序施工。防止混凝土板早期强度被破坏,板面出现裂缝。混凝土板上堆料要堆放在有支座点的混凝土梁部位。在混凝土强度达到以上后,方可允许操作人员在上行走,进行一些轻便工作,但不得有冲击性操作

混凝土浇筑后,严格控制拆模时间,严禁过早拆除模板,尤其是梁、板模板。

混凝土浇筑后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和技术要求进行养护和保温。

施工过程中必要的剔凿,必须待混凝土基本达到设计强度(硬物无深划痕)时方可进行。

混凝土浇筑时,必须设专人观察模板、钢筋、预留孔洞、预埋件等是否有变化,浇筑振捣时,不得振动钢筋、模板、预埋件,以防止位移和尺寸偏差。,发现问题应立即停止该部位混凝土浇筑,检查修正后再继续浇筑该部位混凝土。混凝土浇筑、振捣至最后完工时,要修整甩出钢筋到准确位置。

为了保护钢筋、模板尺寸位置准确,不得踩踏钢筋,并不得碰撞模板和钢筋。浇筑混凝土时要另铺混凝土凳子和跳板。

第六章成品保护制度

施工管理的各级负责人必须把成品保护意识提高到一定的高度,并且予以重视。

现场成品保护由现场经理直接领导,按分项工程划分,各分项工程的责任师为成品保护的责任人,现场成品保护由分包单位具体执行。

现场每个分项工程设立成品保护人员,经常进行巡视,对成品保护进行经常性的监督。

现场制定成品保护惩罚制度,对成品保护好的给予奖励,对成品保护不好的予以处罚。

在成品保护过程中,若发现重大事故,项目将逐级追究各级负责人的责任。

各分项工程的责任师在工程施工开始必须对相应的分项工程的施工人员进行成品保护交底或在相应的技术交底中进行说明。

现场施工应做到本工序施工完的同时必须做好成品保护才交给下道工序,下道工序施工前应检查上道工序施工完是否做好成品保护才能开始本工序的施工。

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3日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