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中职学校收费情况及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制定调查报告

重庆市中职学校收费情况及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制定调查报告
重庆市中职学校收费情况及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制定调查报告

重庆市中职学校收费情况及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制

定调查报告

作者:来源:发布时间:2012年04月09日点击数:124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教育部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行动计划》以及《教育部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办法》明确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订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1,2]。而重庆市未出台中职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本次调研旨在了解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收费参考标准,同时听取市及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物价部门、中职学校对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制订的意见,从而为重庆市教委和市级相关部门制订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供参考依据。调研主要采用重庆市职业教育学会编制的2个调查问卷,参与调研的学校涵盖了主城学校、区县学校、政府办学校、企业办学校、民办学校,既有普通职高学校,又有中专学校和技工学校,调研对象具有普遍性和代表性,可以客观准确反映实际情况。调研共发放调查问卷28份,回收有效问卷28份,同时部分相关的部门也参与调研。调研方法采用调查问卷法、座谈调研法和统计分析法。

一、中职经费管理现状

“十一五”期间,重庆市职业教育持续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办学规模逐年扩大、职教体系日臻完善、基础能力显著增强、改革创新成果丰硕、办学水平进一步提升、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明显提高。但是,在职业教育发展的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其中办学经费不足是制约职业教育持续发展的重要原因,调研表明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在办学经费收支使用等方面存在以下几种现象:

(一)学费标准五花八门

调查发现,现阶段重庆市中职学校学费收取不统一,呈现三种情况。一是有39%

的中职学校执行重庆市物价局(渝价〔1998〕208号)文件的收费标准,二是由于98年市物价局制定的学费标准过低,目前有47%的学校执行区县物价部门或学校主管部门制定的学费收费标准,三是有14%的中职学校根据学校办学成本自行确定收费标准。

这种现象说明重庆市1998年制定的学费收费标准已不适应当前中职教育办学的实际,造成中职学校执行的学费收费标准“五花八门”。

(二)学校财务入不敷出

调研表明中职学校的办学经费收入来源主要有财政拨款、学费收入、培训收入等,其中学费收入在学校总收入中占相当大的比例,调研数据显示有89%的学校学费收入在总收入中占的比例超过60%,而学费收费标准过低直接导致大多数学校总收入严重偏低。中职学校的主要支出主要有教师工资和福利支出、教学支出、行政支出、后勤服务支出、固定资产购置支出等,其中有79%的学校教学支出占总支出的65%以上,这表明教学支出在总支出中占相当大的比例。

由于财政拨款主要用于编制内教师的工资和福利支出,而中职学校由于办学的特殊性,根据专业教学的需要外聘了部分专业课教师、实训课教师等,这些教师也占用学校很大一部分公用经费发放工资,并且中职学校招生成本高,扩大了办学经费缺口。中职学校财务总体收支情况呈现赤字,参与调研的学校中收支平衡、盈余和负盈余的学校所占的比例分别为18%、4%和78%,这表明:重庆市中职学校的办学经费的缺口巨大,特别是民办学校几乎无财政拨款,办学经费更加紧缺。经费短缺导致大多数学校是在负债中坚持办学,严重影响办学质量,制约中职教育的健康快速发展。

(三)经费使用捉襟见肘

参与调研的中职学校处于负债状态艰难办学的高达78%以上,为保证学校的正常运转,各中职学校采取了许多措施来弥补办学经费的不足,如通过加强管理,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积极申请专项教育资金,开展社会培训等方式来增加学校收入。这些积极措施对缓解学校办学经费压力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办学经费短缺的问题,导致绝大多数中职学校在办学经费的使用上捉襟见肘,一方面缩减开支,如减少教学实训设备等方面的教学开支,削减用于教师培训的经费,甚至降低教师福利,将节约的资金弥补资金缺口。另一方面采取“拆东墙补西墙”的办法,将国家、市、区(县)职教专项经费也用于办学开支。

(四)公用经费标准不一

目前,重庆市未制定统一的中职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很多学校办学经费缺口不能得到财政拨付的公用经费的弥补,导致大多数学校在负债中艰难办学,严重制约中职教育的发展。为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转,部分区县或主管部门根据本区县经济发展情况和学校办学实际,研究制定了本区县或本部门中职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用于弥补学校办学经费的不足。但由于重庆市没有统一的指导标准,各区县和部门确定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高低不一、各自为政,调查显示,多数区县未制定中职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有标准的区县最高达1200元/年,低的也仅有220元/年。

二、中职经费主要问题及分析:

(一)学费收费标准“过时”且“过低”

中职学校学费收取所参照的收费标准“五花八门”,未能执行统一标准,形成“各自为政”的局面。并且执行的标准大多数是几年前甚至十几年前制定的标准,调研中超过39%的学校参照(渝价〔1998〕208号)文件标准,这一标准是14年前制定的,在当时能较好地适应中职教育的发展,随着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以及物价的上涨,

现在这些标准已严重“过时”且“过低”,已不能适应当前中职教育的办学实际,低标准的学费收入和高成本的办学支出之间的矛盾,是制约中职学校平稳发展的重要因素。

(二)专业教学管理经费缺口较大

调查中,我们将参与调研的28所中职学校开设的专业分为加工制造类、信息技术类、农林牧渔类、财经商贸类、交通运输类、土木水利类、文艺体医类等七个大类,将确保每类专业正常教学管理所需经费与其收费标准进行对比分析发现,各类专业教学支出和收费标准存在较大的资金缺口,且由于不同专业各具专业特点,所需的专业教学管理经费缺口也不完全相同,调查统计表明:66%的专业教学经费缺口在800-2000元之间,20%的专业的教学经费缺口低于800元,14%的专业教学经费缺口超过2000元。同时,由于主城区中职学校的办学成本较高,从而生均收入和支出均高于区县中职学校,其生均专业教学管理经费缺口比区县学校要高。

(三)中职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制定滞后

《重庆市职业教育发展“十二五”专题规划》中明确指出:重庆市中职学校生均经费拨款标准和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尚未出台是中职教育经费不足的重要原因[4]。由于未出台中职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中职学校出现的办学经费缺口不能得到财政拨款的弥补,参与调研的中职学校中有78%以上是在负债中艰难办学。

(四)办学经费短缺严重制约中职教育发展

中职学校办学经费短缺严重制约教学质量的提升和学校发展,调查中发现,很多学校通过采用减少实训设备的购买、减少教师的培训经费,将职教专项经费用于办学开支等措施来弥补办学经费的不足,这些措施将严重影响学生实践操作能力的提升,制约教师队伍水平的提高,必将影响中职教育教学质量和学校的长远发展。

三、对策建议

(一)尽快出台中等职业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以上调研表明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的办学经费非常短缺,有78%以上的学校是在负债中进行办学,这必然会影响职业教育的健康快速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教育部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行动计划》以及国家有关政策,建议重庆市财政局会同重庆市教委等部门共同制订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在制度层面支持中等职业教育发展。

(二)重庆市中职生均公用经费建议标准

中职学校各培养专业具有各自的特点,各专业教学管理所需经费也不尽相同,因此中职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可按专业实行分类、分档制定。根据本次调研,建议各大类专业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应与各大类专业的实际经费需求相对应,其标准建议如下:注:上海中职医药卫生类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为2200元,文化艺术类与体育类为4500元。

另外,由于中职学校专业门类太多,从生均公用经费划拨的可操作性来看,也可以参照重庆市小学、初中、高职和本科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制定一个中职生均公用经费最低标准,本课题组建议重庆中职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在1800元/年左右,各区县可以按实际情况逐步提高,课题组认为该标准比较符合重庆市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实际,如表2所示。

(三)建立职教经费年度通报制度

为促进中等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确保各区县对中等职业教育投入,保障中职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的具体实施,建议市政府建立职业教育经费投入年度通报制度,每年对各区县职业教育经费投入、职业学校生均拨款标准、职业学校生均预算内教育

事业费和公用经费标准、教育费附加中安排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情况等进行通报。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1996年5月.

[2] 教育部.教育部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行动计划.

[3] 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毕业考试收

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Z].1998年6月.

[4] 重庆市教委.重庆市职业教育发展“十二五”专题规划.2012年1月17日.

附件

重庆市中职学校收费情况及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制定调查报告PPT

重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版使用说明

使用说明 一、《重庆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14年版)》(以下简称《2014年版》)是依据《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2年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不包括:特需医疗服务、实行单独定价的病房床位、非医疗的经营性服务、技术尚不成熟的新技术服务、预防保健机构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和仅用于医学科研项目。 二、《2014年版》分为六大类十一章,共计9360项具体如下表:

三、《2014年版》设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涵、内涵一次性耗材、除外内容、计价单位、政府指导价、计价说明八个要素构成。 (一)项目编码 “项目编码”由字母和数字共八位混合码组成。各字母、数字代表不同的含义(具体见下表): 项目编码中各字母和数字的含义

例:经腹腔镜胆囊切除术编码:HQK75501

(二)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以国内现行医学教科书中规范的名称或我国临床习惯通用名称命名。命名的一般顺序为:路径+部位(病变)+方法+术式。 项目名称采用简体中文书写,特殊需标注外文的,采用外文缩写(或全称)标注于中文名称后面的括号中。名称中“/”表示“或者”,指并列关系。例如“门/急诊留观诊察费”,指门诊或急诊留观诊察费。 (三)项目内涵 “项目内涵”统一规范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操作过程中常规使用的设施、设备,以及提供的技术服务内容(包括操作过程、主要路径、方法或步骤)。 项目内涵中使用的“含”和“不含”两个专用名词,具体含义: 1.含:指该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根据临床需要应为患者提供的服务内容。例如:“普通门诊中医辨证论治”中含“挂号费”不得再单独收“挂号费”。但在特殊情况下,由于患者病情需要只提供部分服务内容,也按此项目标准计价。 2.不含:指该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中可以单独收费的服务内容。例如:活检项目中的不含“病理检查”,则“病理检查”项目可以单独收费。 3. “实验室诊断”中项目内涵,在“包括”后面所列的不同服务内容,均按本项目同一价格标准计价。

2019重庆高职分类考试专本贯通院校名单

-1- 2019年度重庆市普通本科高校与高职专科院校贯通分段培养智能产业高端技术技能型人才试点项目名单 序号 本科院校 本科专业高职(专科)院校高职(专科)专业1 重庆理工大学 自动化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电厂热工自动化技术自动化重庆工商职业学院电气自动化技术 会计学重庆工商职业学院会计软件工程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软件技术软件工程 重庆工商职业学院 软件技术 汽车服务工程重庆工商职业学院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应用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发电厂及电力系统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机械设计与制造

2重庆三峡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重庆三峡职业学院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电子信息工程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电子信息工程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计算机网络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卫生信息管理 3重庆文理学院 软件工程重庆财经职业学院移动应用开发软件工程重庆科创职业学院软件技术 机器人工程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工业机器人技术机器人工程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电气自动化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电气自动化技术 4长江师范学院 通信工程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通信技术 物流工程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物流管理 物联网工程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物联网应用技术 -2-

5重庆科技学院 自动化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智能控制技术自动化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物流管理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物流管理 市场营销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电子商务 软件工程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软件技术 物联网工程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物联网应用技术物联网工程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物联网工程技术物联网工程重庆能源职业学院物联网应用技术机械电子工程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机电一体化技术机械电子工程重庆交通职业学院机电一体化技术机械电子工程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工业机器人技术能源与动力工程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电厂热能动力装置测控技术与仪器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医疗设备应用技术 -3-

重庆市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

重庆市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渝文审[2006]6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重庆市卫生局)重庆市物价局 【发布日期】2006.06.14 【实施日期】2006.06.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 (渝文审〔2006〕6号2006年6月14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服务价格行为,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促进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维护患者与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国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暂行办法适用于重庆市行政区域内向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营利性医疗机构。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严格遵循合理治疗、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法收费的原则。 第四条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医疗服务价格的管理;各区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在规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对本辖区的医疗服务价格的管理。 第五条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与市场调节价相结合的原则,其政府指导价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包括调整,以下同),医疗机构可在规定的范围内,公布本医疗机构的具体执行价格;其市场调节价由医疗机构根据医疗服务成本和市场需求自行定价并报市价格、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其价格由医疗机构根据医疗服务成本和市场需求自行定价。 第六条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国家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社会平均成本、作价原则和医疗服务项目规范,制定全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 第七条医疗服务价格总水平实行“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综合考虑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群众的承受能力,满足群众日益提高的医疗服务需求。 第二章医疗服务价格制定 第八条制定医疗服务价格,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重庆市中、高职学校名录

重庆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名录 教育部审批的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 重庆重庆市渝北职业教育中心公办职业高中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宝桐路308号 重庆市渝中职业教育中心公办职业高中重庆市渝中区浮图关52号 重庆市巴南职业高级中学校公办职业高中重庆市巴南区鱼洞黄溪口7号 重庆市旅游学校公办职业高中重庆市大渡口区春晖路70号 重庆市垫江县职业教育中心公办职业高中重庆市垫江县城南阳小区 重庆市女子职业高级中学校公办职业高中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1188号 重庆工商学校公办职业高中重庆市江津白沙镇 重庆市梁平职业教育中心公办职业高中重庆市梁平县梁山镇育英街96号 重庆市荣昌县职业教育中心公办职业高中重庆市荣昌县昌元镇荣联路60号 重庆市立信职业教育中心公办职业高中重庆市沙坪坝区歌乐山会车场119号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第一职业中学校公办职业高中 A区:重庆市石柱县西沱镇园丁街 B 区:重庆市石柱县南宾镇万寿大道 重庆市万州职业教育中心公办职业高中重庆市万州区五桥百安坝安庆路(纵四路)583号 重庆市松溉中等职业学校公办职业高中重庆市永川松溉镇更名待批 重庆市工业学校公办普通中专重庆市渝中区化龙桥交农村360号 重庆市城市建设工程学校公办普通中专重庆市高新区石桥铺白马凼8号 重庆市机电工业学校公办普通中专重庆市永川中山大道东段168号 重庆万州商贸中等专业学校(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学校)公办成人中专重庆市万州区沙河青年路80号 重庆市三峡水利电力学校公办普通中专重庆市万州区青羊宫110号 重庆市垫江县第一职业中学校公办职业高中重庆市垫江县高安镇 重庆市农业学校公办普通中专重庆市九龙坡区白市驿镇黄金桥2号 重庆市第二农业学校公办普通中专重庆市永川南大街小桥子92号 重庆市第三卫生学校公办普通中专重庆市涪陵区乌江路11号 重庆第一财贸学校公办普通中专重庆市沙坪坝区歌乐山矿山坡150号 重庆第二财贸学校公办普通中专重庆市永川昌州大道西段2号

关于印发重庆医疗保险就医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重庆医疗保险

关于印发重庆市医疗保险就医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渝人社发〔2012〕103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北部新区社会保障局: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1〕120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办法和重庆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办法的通知》(渝办发〔2011〕293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制定了《重庆市医疗保险就医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卫生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重庆市医疗保险就医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全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就医管理,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办法和重庆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办法的通知》(渝办发〔2011〕293号),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七部门印发的《重庆市医疗保险服务就医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渝人社发〔2012〕23号),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和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就医购药,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参保人员到本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定点医疗机构)或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以下简称定点药店)就医、购药,应持本人社会保障卡。 第四条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障卡》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后,可在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购药,也可凭处方到定点药店购药;也可持社会保障卡在定点药店购非处方药。 第五条定点医疗机构应对持卡人身份进行核验,对享受特殊疾病门诊待遇的参保人员还应核验其《重庆市医疗保险特殊疾资格证》;对使用他人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的,还应审核并登记本人和被使用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同时收存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备查,发现无效证件或证件不齐的,不得为其提供医保就医购药服务。 第六条定点服务机构应严格执行医疗原则,坚持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

市外普通中专学校招生联系通讯录

我市考生报考市外中专及“3+2”中职注意事项 决定自今年开始,对市外普通中专及“3+2”(指非本市范围内的中职学校,下同)在我市的招生办法进行调整,现将招生办法、招生计划和部份招生学校的地址与联系方式等说明如下: 一、招生办法 凡有志于报考市外普通中专“3+2”中职的考生,可在6月18日左右在中考成绩公布后,持准考证和有关材料(如中考成绩证明、近期正面半身免冠一寸照等)按招生学校规定的报考要求与报考时间,直接到招生学校或通过拨打学校报考电话等形式办理报考手续,由招生学校自行决定是否给予录取。 考生向招生学校提供的中考成绩及有关个人信息务必真实准确,有关中考成绩等报考资料可向当地县(市、区)招办或原毕业学校要求出具。 凡已被我市高中段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兼报市外中职学校。 注:愿报考“3+2”中职的考生,请在中考成绩公布后即与招生学校联系(因为招生计划少,多数学校一至两天内无人报考,就将计划调回本地使用,报考者中考成绩原则上要达到450分以上)。 二、市外“3*2”中职及普通中专在我市的招生计划 (一)市外“3+2”中职招生计划 合作的中职学校及招生专业 学 制计 划 高职院校及招生专业 (后两年就读学校及专业) 学校代码学校名称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学校名称专业名称 101 丽水学院幼儿师范学院01 学前教育 5 30 浙师大杭州幼儿师 范学院 学前教育

102 嘉兴市交通学校01 物流服务与管理3+2 2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 学院 物流管理 103 浙江公路机械技工学校01 物流服务与管理3+2 2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 学院 物流管理 02 桥梁与道路工程 施工 3+2 3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 学院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104 湖州交通学校01 公路与桥梁3+2 1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 学院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105 浙江交通高级技工学校01 电气运行与控制3+2 3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 学院 机电一体化技术 106 海宁卫生学校01 护理3+2 5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护理107 绍兴护士学校01 护理3+2 8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护理108 绍兴旅游学校01 导游服务3+2 1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导游 109 浙江省建筑安装技术学校01 工程造价3+2 2 浙江建设职业技术 学院 建筑经济管理 110 浙江信息工程学校01 计算机应用3+2 2 浙江育英职业技术 学院 计算机应用技术 111 海宁卫生学校01 医学检验技术3+2 2 浙江医学高等专科 学校 医学检验技术02 药剂3+2 3 浙江医学高等专科 学校 药学 112 桐乡综合中专(桐乡卫校)01 康复治疗技术3+2 3 浙江医学高等专科 学校 康复治疗技术02 医学检验技术3+2 3 浙江医学高等专科 学校 医学检验技术 113 永康卫生学校01 护理3+2 10 浙江医学高等专科 学校 护理 114 海宁卫生学校01 药剂3+2 4 浙江医药高等专科 学校 药学(药房方向) 115 杭州服装职业高级中学01 服装设计与工艺3+2 1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服装设计 116 浙江省建筑安装技术学校01 建筑工程施工3+2 2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 学院 建筑设备工程技术 117 安吉上墅私立职业高级中 学 01 计算机网络技术3+2 2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 学院 计算机信息管理(网 络商务方向) 118 杭州服装职业高级中学01 服装设计与工艺3+2 1 浙江纺织服装职业 技术学院 服装设计 119 桐乡综合中专(桐乡卫校)01 护理3+2 4 宁波天一职业技术 学院 护理 02 康复治疗技术3+2 3 宁波天一职业技术 学院 康复治疗技术 120 永康卫生学校01 护理3+2 10 宁波天一职业技术 学院 护理 121 浙江信息工程学校01 建筑工程施工3+2 2 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工程技术

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规程

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规程 (征求意见稿) 第—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学工作,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适应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增强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适应性,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和本市中职校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中职校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必须坚持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我国《职业教育法》和《重庆市职业教育条例》,坚持与时俱进和改革创新。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发展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 第三条中职校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应遵循职业教育教学规律,结合学校特点,以社会需要和学生的成才愿望为出发点,完善教学基本设施,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建立良好的教学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推动教学改革,建构起符合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规律的教学模式,采用实践导向型的教学方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第四条中职校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要坚持以人为本,做到有利于推进学生个性发展,有利于教师创造性工作;要学习借鉴一切成功的教学管理经验,做到有利于与其他各类教育的沟通与衔接;要充分利用计算机及网络等现代手段,实现教学管理的信息化、程序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第五条中职校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要推广应用中国—澳大利亚(重庆)职业教育与培训项目成果,体现需求导向、能力本位、学生中心的现代职业教育教学理念。 第二章教学行政及事务管理 第六条中职学校应建立、健全教学管理机构,配备与学校规模相适应的教学管理干部和工作人员。 第七条中职学校应根据专业教学的实际需要,装备足够的实训设备,并加强实训设备管理。 第八条每学年(或学期)学校均应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计划和学校教学目标管理的基本要求,制定教学工作计划,用以确定学校学年或学期教学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由分管校长提出,经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后,于新学期开学前下达贯彻。 教务部门应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结合教学工作的进展情况拟定月教学工作计划。

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

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 一、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 一 服务项目类: 1、挂号费、体检费、出诊费、院内外会诊费、院前随车治疗附加费。 2、检查治疗加急费 开机费 、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理等特殊医疗服务费。 3、病历工本费,各种病历档案、帐表工本费。 二 非疾病治疗项目类: 1、各种美容、健美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如保健按摩、穿耳、隆胸、洁牙、烧瓷、治疗白发、植发、多毛症等费用,使用矫形、健美器具的一切费用。 3、各种减肥、增胖、增高及纠正生理性缺陷 器质性病变例外 的检查、治疗、手术、药品等费用。如治疗腋臭、切多指 趾 、开双眼皮等费用。 3、各种健康体检费用。 4、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 5、各种医疗咨询,如:计算机健康咨询类,临床微电脑咨询类,优生优育计算机咨询类,中医专家电脑诊断。

6、医疗鉴定:司法鉴定费、工伤、伤残劳动力等医疗鉴定费用。 7、医学咨询:如心理咨询、健康咨询、遗传咨询。 8、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 三 治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 PET 、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立体定向放射装置 α-刀、χ-刀 。 2、各种矫正、保健器具,如眼镜、义眼、牙颁合垫、义齿、义肢、助听器、健脑器、皮 钢 背心、腰转、钢头领、胃托、肾托、子宫托、拐杖、轮椅、药枕、药垫等康复性器具。 3、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 4、采用未经国家或市有关医疗仪器、设备和医用材料管理部门批准合格的医疗仪器、设备和医用材料进行的诊疗项目。 5、市物价部门、卫生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医用材料。 四 治疗项目类: 1、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 2、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 3、腋臭、打鼾、兔唇、弱视、斜视及近视眼矫形术,及弱视机训练费,近视矫正仪使用费用。

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优秀教研组名单

附件1: 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优秀教研组名单 (共60个) 万州区(5) 万州职教中心计算机组 重庆三峡水电学校机制组 重庆三峡职业学院中专部体育组 万州第一职业中学体艺卫组 重庆三峡师范学校教育组 涪陵区(2) 涪陵区职业教育中心计算机组 重庆市医药卫生学校护理组 黔江区(1) 黔江区民族职教中心机电组 渝中区(3) 重庆市工业学校数控组 重庆渝中高级职业学校语文组 重庆市渝中区职业教育中心专业组 江北区(3) 重庆女子职业高中教育理论、普通话组 重庆女子职业高中公关组 五里店职业中学计算机基础组 沙坪坝区(4) 重庆第一财贸学校会计组 沙坪坝区立信职教中心财会组 童家桥职业中学旅游组 重庆科能高级技工学校机械组 九龙坡区(3) 重庆市工艺美术学校美术组 重庆市工艺美术学校德育(政治)组 九龙坡职业教育中心计算机组 南岸区(2) 重庆市教育管理学校经贸组 重庆市龙门浩职业学校计算机组 北碚区(2)

北碚职业教育中心旅游部 重庆市轻工业学校机电教研组 万盛区(1) 万盛职教中心机电组 大渡口区(2) 重庆商务学校财经组 重庆旅游学校旅游组 巴南区(3) 重庆机械工业学校数控车工组 巴南职教中心汽修组 重庆工业管理职业学校汽摩组 渝北区(2) 渝北职业教育中心电子组 统景职业中学建筑机电组 永川区(4) 永川松溉中等职业学校电子组 重庆市工业高级技工学校机械加工组 重庆市机电工业学校体育组 永川工商学校电子组 江津区(1) 重庆工商学校语文组 合川区(1) 合川行知职业中学计算机组 南川区(1) 南川隆化职业中学计算机组 长寿区(1) 行知职业技术学校钳工组 綦江县(1) 綦江古南职业中学机电教研组 潼南县(1) 潼南县教师进修学校理科组 铜梁县(2) 铜梁县职业中学电子组 铜梁县华绣服装中等专业学校服装专业组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渝教职成…2011?1号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印发《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实 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北部新区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为推动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臵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职成厅…2010?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臵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新专业设臵申报书 2.新增或调整《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内专业汇总表 3.新增《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外专业汇总表 二〇一一年一月六日 - 1 -

主题词:中职学校专业设置实施细则印发通知 抄送:市人力社保局,市经信委,市城乡建委,市商委,市供销总社,市交委。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1月6日印- 2 -

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臵管理,引导中等职业学校依法自主设臵专业,促进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的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教育部颁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臵管理办法(试行)》、《中等职业学校设臵标准》,结合重庆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臵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主动适应区域经济发展特别是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需要;应遵循中等职业教育自身发展规律,处理好数量与质量、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的关系。 第三条中等职业学校应根据自身的办学条件,注重发挥专业优势,重点建设与学校分类属性相一致的专业,办出专业特色,培育专业品牌。鼓励学校设臵符合国家重点产业、新兴产业和重庆市支柱产业、特色产业发展需求以及就业前景良好的专业。 第四条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臵与调整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适应需求原则。专业设臵与调整,应适应重庆市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适应行业、企业对生产、 - 3 -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实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医疗服务价 格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行政事业与服务收费管理 【发文字号】渝价[2000]700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重庆市卫生局) 【发布日期】2000.10.18 【实施日期】2000.10.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印发 《重庆市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渝价[2000]700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物价局、卫生局: 为推进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城镇职工基本医药保险制度的建立,改革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根据《国家计委、卫生部印发关于改革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意见的通 知》(计价格[2000]962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体改办等部门关于重庆市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实际,制定了《重庆市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促进

医疗机构之间的有序竞争和医疗技术进步,降低医疗服务成本,减轻社会医药费用负担,根据国家计委、卫生部《关于改革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意见》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管理形式及管理权限 按照国家宏观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对医疗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医疗机构在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医疗服务价格内确定本单位的实际服务价格。对营利性医疗

重庆市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教育收费标准一览表(民办)

重庆市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教育收费标准一览表(民办) 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文件名称、文号)批准单位备注 一、学费经重庆市物价局或区县(自治 县)物价局按管理权限批准后执 行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 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的通知(渝价〔2005〕487号)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育 委员会、重庆市劳动和社会 保障局 二、住宿费 (一)普通宿舍每生每期200元《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中 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毕业考试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 价〔1998〕208号)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 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二)学生公寓《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大中 专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渝价〔2002〕 513号)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育 委员会

一类学生公寓每生每期不超过600元二类学生公寓每生每期不超过500元三类学生公寓每生每期不超过400元 三、招生报名考试费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 (一)普通中 专、成人中专招生体检费每生40元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报名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05〕73号) (二)报考普通中专的学生参 加适应性练习费每生8元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制定〈重庆市高等学校、 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报名考试收费标准及收取办法>的通知》 (渝价〔2000〕113号)

(三)普通中专 (含中师)招生 报名考试费 每生55元 (四)成人中专 招生报名考试 费 每生50元 (五)成人中专 招生不参加考 试的报名费 每生35元 四、服务性收费 参照渝价〔2009〕76号文件执 行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 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的通知(渝价〔2005〕487号);《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 政局关于规范我市高等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育 委员会 坚持学生自愿和 非营利性原则

学校校长通讯录1

东城区 北京景山学校校长:范禄燕 65252555 东城区灯市口大街53号100006 在校生:897 北京市校尉胡同小学校长:赵香云 65252652 东城区校尉胡同8号100005 在校生:471 北京市灯市口小学校长:王岚65235708 东城区灯市口北巷14号100010 在校生:1686 北京市北池子小学校长:陈玉霞 65251287 东城区北池子大街46号100006 在校生:216 北京市东交民巷小学校长:薛锡兰 65131595 东城区台基厂大街14号100005 在校生:1259 北京市美术馆后街小学校长:邢明伟 64043310 东城区美术馆后街57号100010 在校生:515 北京市什锦花园小学校长:赵红64042123 东城区美术馆后街48号100010 在校生:217 北京市东高房小学校长:何淑琴 84012254 东城区沙滩北街东高房胡同13号100009 在校生:270 北京市织染局小学校长:高淳64040463 东城区水簸箕胡同甲5号100009 在校生:154 北京市黑芝麻胡同小学校长:杜军64045815 东城区黑芝麻胡同11号100009 在校生:904 北京市府学胡同小学校长:王欢64045995 东城区府学胡同65号 100007 在校生:3098 北京市帽儿胡同小学校长:周心悦 64043275 东城区帽儿胡同17号 100009 在校生:179 北京市第一中学附小校长:汤朝晖 64043280 东城区宝钞胡同甲12号100009 在校生:215 北京市分司厅小学校长:刘惠兰 64041261 东城区鼓楼东大街小经厂胡同2号100009 在校生:1045 北京市北锣鼓巷小学校长:张淑敏 64072883 东城区安内大街千福巷5号100009 在校生:346 北京市方家胡同小学校长:解淑凤 64014841 东城区方家胡同17号 100007 在校生:426 北京市东四十四条小学校长:张连洁 64031726 东城区东四十四条100号100007 在校生:459 北京市史家小学分校校长:项红84070085 东城区北门仓胡同1号100007 在校生:1413 北京市雍和宫小学校长:李毓彤 64040605 东城区藏经馆胡同27号100007 在校生:275 北京市北官厅小学校长:刘春英 64041402 东城区北官厅胡同10号100007 在校生:362 北京市东四七条小学校长:朱宏伟 64043873 东城区东四七条31号 100007 在校生:471 北京市东四九条小学校长:乐波64043778 东城区东四九条67号 100007 在校生:615 北京市回民小学校长:王秀琴 85110074 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124号100010 在校生:502 北京市春江小学校长:李艳玲 65232634 东城区南水关胡同60号100010 在校生:109 北京市新鲜胡同小学校长:田瑞琴 65254484 东城区新鲜胡同36号 100010 在校生:268 北京市史家胡同小学校长:卓立64065588 东城区朝阳门内北小街南弓匠营2号100010 在校生:2963 北京市西总布小学校长:顾伟65231053 东城区西总布胡同19号100005 在校生:284 北京市东总布胡同小学校长:焦涛65253728 东城区新开路胡同55号100005 在校生:193 北京市新开路小学校长:王京香 65127992 东城区新开路胡同55号100005 在校生:180 北京市遂安伯小学校长:郭桂霞 65138555 东城区金宝街65号100005 在校生:328 北京市丁香胡同小学校长:郑智学 65241994 东城区丁香胡同7号100005 在校生:922 北京市北新桥小学校长:宋玉玲 64660556 东城区东直门北大街乙2号100028 在校生:146 北京市曙光小学校长:张文馈 6417515l 东城区铜厂子胡同8号100027 在校生:984 北京市西中街小学校长:马丁一 64172386 东城区东直门外十字坡东里十号楼100027 在校生:952 中央工艺美院附中艺美小学校长:刘春艳64685755 东城区东直门外胡家园20号100027 在校生:566 北京市和平北路学校校长:岳钦礼 64211049 东城区和平里中街18号100011 在校生:142

2019年度最新统计: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名录(65所)

2019年度最新统计: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名录(65所) 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名单(65所) (按学校办学层次和标识码排序) 序号学校名称学校标识码主管部门所在地办学层次备注1重庆大学4150010611教育部重庆市本科 2重庆邮电大学4150010617重庆市重庆市本科 3重庆交通大学4150010618重庆市重庆市本科 4重庆医科大学4150010631重庆市重庆市本科 5西南大学4150010635教育部重庆市本科 6重庆师范大学4150010637重庆市重庆市本科 7重庆文理学院4150010642重庆市重庆市本科 8重庆三峡学院4150010643重庆市重庆市本科 9长江师范学院4150010647重庆市重庆市本科 10四川外国语大学4150010650重庆市重庆市本科 11西南政法大学4150010652重庆市重庆市本科 12四川美术学院4150010655重庆市重庆市本科 13重庆科技学院4150011551重庆市重庆市本科 14重庆理工大学4150011660重庆市重庆市本科 15重庆工商大学4150011799重庆市重庆市本科 16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 学 4150012607 重庆市教 委 重庆市本科民办 17重庆工程学院4150012608重庆市教 委 重庆市本科民办 18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 院 4150012616 重庆市教 委 重庆市本科民办

19重庆警察学院4150012757重庆市重庆市本科 20重庆人文科技学院4150013548重庆市教 委 重庆市本科民办 21四川外国语大学重庆 南方翻译学院 4150013588 重庆市教 委 重庆市本科民办 22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 贸学院 4150013589 重庆市教 委 重庆市本科民办 23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 院 4150013590 重庆市教 委 重庆市本科民办 24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 院 4150013591 重庆市教 委 重庆市本科民办 25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 院 4150013627 重庆市教 委 重庆市本科民办 26重庆第二师范学院4150014388重庆市重庆市本科 27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 院 4150010870重庆市重庆市专科 28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 校 4150011848重庆市重庆市专科 29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 院 4150012215重庆市重庆市专科 30重庆三峡职业学院4150012605重庆市重庆市专科 31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 院 4150012606重庆市重庆市专科 32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 院 4150012609重庆市重庆市专科 33重庆海联职业技术学 院 4150012754 重庆市教 委 重庆市专科民办 34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 院 4150012755 重庆市教 委 重庆市专科民办 35重庆传媒职业学院4150012756重庆市教 委 重庆市专科民办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