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刑法分论简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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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失的行为。

特征:1、犯罪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2、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4、犯罪主观方面是过失。

认定:其关键要查清行为人是否有主观罪过,是否实施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违反交通

构成特征:1、犯罪客体为复杂客体,既扰乱了国家正常金融秩序,又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2、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2、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目的;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个人和单位.

区分集资诈骗罪与非罪的界限:1、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如果行为人无此目的,其行为属于一般的集资借贷。即使行为人为获得集资款而行意夸大了回报集资的条件,而且集资后因经营管理不善或市场因素变化等原因造成亏损而无力偿付集资本息并引起纠纷的,也只能按债务纠纷处理,而不能以犯罪论处;2、集资诈骗的数额大小。如果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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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的行为。

构成特征:1、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同时侵犯了国家对公务人员的监督管理权力和相关单位的财产所有权;2、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侵吞、窃取、骗取或者其他手段侵占本单位财物的行为;3、犯罪主体是特殊的主体;4、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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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对犯罪本质特征或主要特征的高度概括

功能:1、概括功能 2、区分功能(个别化功能) 3、评价功能(不触犯某一罪名的行为就不是犯罪行为) 4、威慑功能(起到了一般预防和特别预防的功能)

罪名与罪状的关系:罪名应当以罪状为基础,包括在罪状之中(在简明罪状的情况下,对罪状的描述就是罪名)

分类:1、立法罪名(立法机关明确规定);司法罪名(司法机关概括);学理罪名(起参考指导作用,理论上根据《刑分》规定的)

2、类罪名(某一类罪的总名称,章和节的标题,没有具体罪状与法定刑,不能根据类罪名定罪量刑);具体罪名(各种具体犯罪的名称,是定罪所用的罪名)

3、单一罪名(罪状所包含的构成犯罪内容是单一的);选择罪名(罪状所包含的犯罪构成内容复杂,形式上表现并列特点,分为行为选择、对象选择和行为对象同时选择);概括罪名(只能概括作用,不能分解)

4、确定罪名(在任何情况下不能更改罪名);不确定罪名(可以根据案件情况更改罪名)

罪名的确定:定义名示+包含式,1、合法性原则:(1)必须根据刑法分则具体条文来确定罪名,不能适用类罪名;(2)必须根据罪状来确定罪名(简明罪状的使用罪状作为罪名);(3)必须根据罪状中最恰当的词来确定罪名。 2、概括性原则 3、科学性原则

法条竞合与想象竞合:“想象竞合”与“法条竞合"总体上都是行为人犯一罪而不是数罪,在司

法实践中二者容易混淆。二者的区别在于竞合犯触犯的法条之间是否存在重合或交叉关系,存

在重合或交叉关系的是“法条竞合",不存在重合或交叉关系的是“想象竞合”。想象竞合所

触犯的数个罪名没有必然的联系,法条之间不存在相互包容和交叉的关系.

法条竞合:一个罪过+一个行为+数个罪名;法条规定交叉,数罪名有包含,特别法优于普通法,重法优于轻法.

想象竞合:数个罪过+一个行为+数个罪名;案件事实复杂,数罪名不包含,从一重罪处断。抢劫罪与绑架罪的界限:两罪的犯罪主体均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皆故意,且两罪在犯罪手段、主观目的、侵犯的客体方面都相似.1、两者行为手段不尽相同。(当场劫取;绑架人质威胁家属单位);2、两者实施行为的时间、地点不同.(当场使用暴力,当场取得财物,侵犯财产权和人身权同时同地完成;先绑架人质,后勒令限期交付财物,侵犯财产权和人身权不同时同地完成);3、犯罪对象不尽相同。(抢劫罪当场从被害人处劫取财物,只限与动产;后者一般通过书信、电话或第三人转达勒索财物要求,被勒索人是被害人的家属亲友,财产可以是动产或不动产,也可以是财产性权益);4、两者归属的罪名不同。(侵犯财产权罪;侵犯人身权罪)5、主体要求不同.

本罪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界限:本罪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都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不同点:1、本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主体是除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中的工作人员;

2、在客观行为特征上,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没有斡旋受贿的独立形式;

3、在主观特征上,受贿罪因为受贿的行为特征不同而有所区别,只有在被动收受他人财物时才要求行为人具有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内容,索取他人财物的不要求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内容,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则要求所有受贿行为均必须在主观上具备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内容。

本罪与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的界限:两者在主观上都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在客观方面都表现为实施了给予他人以财物的行为。其区别主要在于犯罪主体、犯罪客体和行贿对象的不同。本罪只能由自然人实施,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则既可以由自然人实施,也可以由单位实施;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公务人员的监督管理权力,行贿对象只限于国家工作人员;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侵犯的主要是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行贿对象只能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除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工作人员。

间谍罪与叛逃罪的主要区别:1、前者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后者为特殊主体;2、后者限于在履行公务期间实施,前者无此限制;3、后者必须是逃往境外,危害国家安全,前者无此限制.

放火罪与故意杀人罪的界限:放火罪一般是以财物为直接引燃的对象,虽然在火灾中可能致人死亡,成为放火罪结果加重犯,但与故意杀人罪不同。后者以特定个人作为侵害对象,并不危害公共安全。

投放危险物质罪与故意杀人罪的界限:投放危险物质可以成为杀人的手段,如果行为人有意识地把杀害的对象控制为特定的个人,不可能危及其他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安全,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破坏交通工具罪与放火罪、爆炸罪的界限:放火罪、爆炸罪以各种公私财物为破坏对象,而交通工具也属于公私财物,前者可以包容后者。但是如果采用放火、爆炸方法当场毁坏交通工具,而不是造成在行驶中发生倾覆的危险,其放火、爆炸行为危害公共安全的,应以放火罪、爆炸罪论处。

交通肇事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界限:如果查明行为人是故意驾驶汽车在街道上横冲直撞,不顾及人们的死活,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不论是否造成了严重后果,都应当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交通肇事罪与其他驾驶机动车辆过失致人重伤、死亡的犯罪的界限:只有在实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内发生的机动车辆肇事案件,才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

危险驾驶罪和交通肇事罪的区别:1、前者是故意犯罪,后者是过失犯罪;2、前者是行为犯,即不问是否造成危害后果都构成犯罪,后者是结果犯即只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才构成犯罪。

重大责任事故罪与失火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的界限:在重大责任事故中,有的因过失造成火灾、爆炸、中毒等严重后果,因此同时也触犯失火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对此,要按照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原则,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定罪处罚.

重大责任事故罪与交通肇事罪的界限:区别在于:1、交通肇事罪的主体主要是从事交通运输活动并受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调整的人员,而生产、作业重大安全事故罪的主体是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以及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管理等职责的人员;2、交通肇事行为必须是发生在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管理的范围内,而重大责任事故罪一般发生在企业、事业单位等内部或者其他生产作业的场所;3、交通肇事罪是因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结果,而重大责任事故罪则是违反与生产、作业有关的安全管理规定的结果。

洗钱罪与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的界限:1、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双重客体,其中主要是金融管理秩序,后者侵犯的是单一客体,即社会管理秩序;2、行为的对象不同,前者指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走私犯罪等三大类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后者特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毒品和毒赃;3、行为方式不同,前者指行为人通过中介机构将有关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加以隐满和掩饰,是属于狭义上的“洗钱”行为,后者指行为人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是属于广义上的“洗钱”行为。

区分集资诈骗罪与诈骗罪的界限:1、犯罪的对象不同。本罪的对象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用以集资获利的资金,包括金钱与财物;但后罪即诈骗罪的对象则是特定的,即行为人是针对某一特定的人或单位去实施诈骗行为并获取其钱财;2、客观行为的表现形式不同。诈骗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直接使被骗人交付财物的行为。但本罪不仅要使用诈骗方法即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而且还是以聚集资金的名义进行的,被骗人交付钱财是认为所交付的资金是集资而营利,而没有其他意图.

集资诈骗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界限:l、侵犯的对象不同。本罪的对象是他人用于集资获利所交付的集资款,既可以表现为资金,又可以表现为财物;后罪的对象则是公众的存款,它只能表现为金钱的形式,并且只能以存款人用于存款而获取一定利息的形式出现;2、犯罪客观行为的表现方式不同.本罪是以诈骗的方法去非法聚集资金,表现为诈骗方法与非法集资两种行为的统一。诈骗行为属于方法行为,其是为非法集资这一目的行为服务的;后罪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以存款的形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其虽可采用欺骗的方法进行,但不是必备的条件之一;3、犯罪的目的不同。本罪的目的是为了将所非法募集到的集资资金据为己有,即具有非法占有之目的;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目的是为了营利,其不具有占有的目的意图.

逃税罪与走私罪的界限:l、偷税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税收管理制度,而走私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则是国家对外贸易管理制度;2、偷税罪违反的是税收法规,而走私罪违反的则是海关法规;3、偷税罪的主体是纳税人、包括负有纳税义务的公民个人、负有纳税义务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企业、事业单位中对纳税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而走私罪的主体则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仟能力、实施走私犯罪行为的自然人以及法人.

假冒注册商标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界限:在实践中,有的假冒商标成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一种手段,因而形成其手段行为与目的行为同时触犯两个罪名。但是,因为两种行为存在着紧密的牵连关系,只能择一重罪处罚,不实行数罪并罚。1、其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不能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但其假冒注册商标情节严重的,应以本罪论处;2、其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行为具备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条件,而其假冒注册商标行为情节严重的,应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论处。

侵犯著作权罪与生产伪劣产品罪的界限:两者在犯罪对象上不同,侵犯著作权罪的犯罪对象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精神文化产品,这与生产伪劣产品罪的犯罪对象不同.生产伪劣产品罪的犯罪对象是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冒充合格的产品,这些产品一般为生产、生活资料用品。

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及其他诈骗犯罪的界限:区分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及其他诈骗犯罪的界限关键在于诈骗行为是否是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产生的,是,则构成合同诈骗罪,否,则不构成合同诈骗罪。

合同诈骗罪与经济合同纠纷的界限:二者的根本区别在于行为人有无履行合同的诚意,亦即是否

具有非法占有对方财物的目的。1、行为人有无实际履行能力;2、行为人签订合同有无使用欺骗手段;3、行为人有无履行合同的实际行动。

故意伤害罪与故意杀人罪的区别:1、从犯罪的客体上看,故意伤害罪侵犯的是他人的人身健康权,故意杀人罪则是侵犯了他人的生命权;2、主观方面,故意伤人罪中,行为人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查明行为人主观故意的内容对认定其行为的性质具有重要意义。

强奸罪与通奸的界限:通奸是指一方或者双方有配偶的男女之间,自愿发生性交的行为。强奸与通奸的本质区别在于性交是否违背女性意志。

强奸未遂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界限:二者区分的关键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有无奸淫的目的.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的区别:关键在于是看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剥夺他人行动自由并将其作为人质进行勒索或要挟的目的。如果不具备这种目的而非法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的,应以非法拘禁罪论处;具备这一目的的,则构成绑架罪.

拐卖妇女、儿童罪与绑架罪的界限:1、客体不同。本罪的客体是被害人的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后罪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2、犯罪对象不同。本罪仅限于妇女、儿童,后罪可以是任何人;3、取财方式不同。本罪通过将妇女、儿童出卖得到钱财,后罪是向被绑架人质的亲属或关系人勒索财物;4、主观目的不同。本罪以出卖为目的,后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

拐卖妇女罪与诈骗罪的界限:1、客体不同.前罪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权利,后罪的客体是财产所有权;2、客观方面不同。前罪是以欺骗方法,蒙蔽妇女,将其卖给他人,后罪则是卖者与被卖者合谋,共同实施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3、主观方面不同.前罪的目的是将被拐来的妇女“出卖”后获得财物,后罪则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直接骗取对方财物。

刑讯逼供罪与非法拘禁罪的界限:1、犯罪对象不同。前罪的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而后罪的对象则是任何依法享有人身自由权利的公民;2、行为表现不同.前罪是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适用肉刑或者变相使用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而后罪则是以拘禁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3、犯罪目的不同.前罪的目的只能是逼取口供,不具备这一主观特征的,不构成本罪,而后罪则不要求具有这一目的;4、犯罪的主体不同。前罪的主体只能是司法工作人员,非司法工作人员不能独立构成,后罪的主体则属于一般主体。

重婚罪与通奸及非法同居行为的界限:通奸,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自愿发生的婚外性行为,是应受到社会舆论谴责的不道德行为,但不构成重婚罪。非法同居一般也不构成冲昏,但是,如果是以夫妻名义同居,双方或者其中有一方有配偶的,即构成重婚罪。

虐待罪与遗弃罪区别:1、主体:家庭成员/有扶养能力,扶养义务人;2、主观方面:有意造成肉体、精神上痛苦/逃避扶养义务;3、客观:作为/不作为;4、对象:家庭成员/年老、年幼、没有生活能力的成员。

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的界限:1、威胁方式不同。(直接对被害人提出;即可对被害人,也可以通过第三人或书信、电话等间接方式发出);2、实施威胁的时间不同.(当场以暴力威胁;以暴力相威胁到付诸实施有一定时间间隔)3、威胁的内容不尽相同.(只能是当场可以实现的暴力侵害;内容广泛,暴力、揭发隐私、告发违法犯罪行为等)4、获得财物的时间不同.(当场取得;既可以当场也可以事后取得)5、威胁索取利益性质不同。(财物(动产);财物(动产、不动产)、财产性权益)

诈骗罪与盗窃罪的界限:区分的关键在于行为人非法占有财物起主要作用的手段是什么,起主要作用的手段是诈骗,就应定诈骗罪,起主要作用的是窃取,则应定盗窃罪。

诈骗罪与招摇撞骗罪的界限:招摇撞骗罪是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进行欺骗,骗取荣誉、职务、职称、福利待遇甚至他人的“爱情”;而诈骗罪只限于骗取他人财物。在犯罪客体和犯罪的主观目的上,二者也不尽相同。但是,如果犯罪分子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骗取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情节非常严重的,应按诈骗罪处罚。

侵占罪与盗窃、诈骗、抢夺罪的区别:1、犯罪故意形成的时间不同。侵占罪非法占有的故意

产生于持有他人财物之后;其他三罪非法占有的故意则产生于持有他人财物之前;2、客观方面不同。侵占罪行为人在实施侵占行为时被侵害之物已在其实际控制之下,以种种借口或采取各种手段拒不归还或拒不交还物主;其他三罪行为人在实施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行为时,并未控制财物,只是通过窃取、骗取、抢夺等的方法才将他人财物非法转归己有;3、犯罪对象不同。侵占罪的对象是行为人事先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脱离控制的遗忘物或埋藏物;其他三罪的对象,则可以是任何公私财物。

职务侵占罪与侵占罪的界限:两者主观上都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目的,客体都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1、犯罪主体不同。前罪主体为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后罪主体为一般主体;2、犯罪对象不同。前罪的对象是行为人所在单位的财物,后罪的对象则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3、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不同.前罪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后罪则表现为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与行为人有无职务无关.

职务侵占罪与盗窃罪、诈骗罪的界限:1、犯罪主体不同;2、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不同。前罪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后两罪则不需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3、犯罪对象的范围不同.前罪侵占的财物必须是本单位的财物,后两罪则可以是非本单位的财物。

敲诈勒索罪与绑架罪的界限:1、犯罪客体不同。本罪侵犯的主要客体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人身权利属于次要客体,因而该罪在刑法分则体系上被归于侵犯财产罪之中,而绑架罪侵犯的主要客体则是公民的人身权利,虽然其也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但这属于次要客体,被归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之中;2、犯罪的客观特征不同。(1)本罪是以将要实施的侵害相威胁,勒索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而没有实施绑架行为,绑架罪则主要是通过绑架人质,以交换人质为条件,逼迫人质的亲友交出财物。(2)本罪的威胁既可以是暴力侵害,也可以是非暴力侵害,而且是以后才付诸实施,绑架罪则是以杀害、伤害人质相威胁,而且因发出勒索指令时人质已在其绑架掌握之中,这种猥亵内容随时都可能付诸实施,具有加害的现实性和紧迫性.(3)本罪是直接从被害人手中取得财物,而绑架罪则一般是从被绑架人质的亲友或有关单位取得财物。敲诈勒索罪与诈骗罪的界限:1、犯罪客体不同.诈骗罪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本罪的客体除了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外,有的还包括他人的人身权利;2、犯罪方法不同。诈骗罪是用欺骗的方法亦即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从而给被害人造成一种应该交付财物给犯罪分子的错误认识和动机,并“自愿”交付了财物,本罪则是以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造成被害人心理上、精神上的恐惧而被迫交付数额较大的财物。

传授犯罪方法罪与教唆犯的界限:本罪是独立罪名,而教唆犯不是独立罪名,只能根据教唆的内容来确定罪名;本罪客观方面是将犯罪方法和技能言传身教,而教唆犯虽然挑起他人犯罪故意但是未必传授被教唆人犯罪方法;本罪的方法传授与被传授者之间不存在共犯关系,教唆犯除了被教唆人没有接受教唆的情况之外均属于共同犯罪范畴。

伪证罪与诬告陷害罪的区别:1、犯罪主体不同。本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限于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而诬告陷害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2、犯罪发生的时间不同。本罪只能发生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而诬告陷害罪则发生在刑事诉讼活动开始之前;3、犯罪意图不同。本罪行为人的犯罪意图既可能是陷害无罪之人,也可能是包庇有罪之人;而诬告陷害罪的行为人之犯罪意图只能是陷害他人。

窝藏、包庇罪中的包庇行为与伪证罪的区别:1、主体不同.伪证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限于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而包庇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2、实施犯罪的时间不同。伪证罪只能发生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而包庇罪可以发生在刑事诉讼开始之前、之中和之后;3、行为人故意内容不同。伪证罪行为人之犯罪故意内容既可以是隐匿罪证,从而使犯罪分子逃避法律制裁的意图,也可以是为了陷害他人使无罪者受到刑事追究的意图,而包庇罪的故意内容只是意图使犯罪分子逃避法律制裁。

医疗事故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界限:1、侵犯客体不同.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国家医务工作管理秩序和就诊人的生命、健康权利;而重大责任事故罪侵犯的是公共安全;2、客观表现不同。

本罪的客观表现是行为人在医务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造成了就诊人的伤亡结果;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表现形式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3、主体不同。本罪主体限于医务人员;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则是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或领导。

非法持有毒品罪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区别:1、客体表现不同.本罪的行为特点是各种形式的“持有",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行为方式限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4中;2、成立犯罪的标准不同.本罪属于数额犯,须行为人持有法定数量的毒品才构成犯罪,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其中一个行为,不论数量多少,便足以成立犯罪.

强迫卖淫罪与强奸罪的区别:1、二者侵害的客体不同。本罪侵害的客体是社会主义的道德风尚与公民的人身权利,而强奸罪侵害的客体是妇女的性自由权利;2、二者侵害的对象不同。本罪侵害的对象既可以是女性,又可以是男性,而强奸罪侵害的对象只能是女性;3、行为人的故意内容不同.本罪行为人的故意内容是为了获取钱财而强迫他人卖淫,强奸罪的行为人则是为了同他人发生性关系而实施暴力、胁迫等行为。

贪污罪与盗窃罪、诈骗罪、侵占罪的界限:1、犯罪主体不同。前者是特殊主体,只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受国家机关、国有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才能实施;而后者的主体是一般主体;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前者是行为人利用本人职务上的便利,以侵吞、窃取、骗取或者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后者则是单纯以盗窃、骗取、侵占的方法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犯罪手段与行为人的职务、职权或地位及其便利条件无关。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财物,是区分贪污罪与盗窃罪、诈骗罪、侵占罪的关键;

3、犯罪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复杂客体,行为同时侵犯了国家对公务人员的监督管理权力和本单位的财产所有权;而后者则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

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的界限:1、犯罪主体不同.后者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除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工作人员;2、犯罪客体不同。后者侵犯的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犯罪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

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的界限:1、主体范围不完全相同。本罪的主体只限于国家工作人员,而贪污罪的主体除国家工作人员外,还包括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2、犯罪目的不同。本罪的犯罪目的是暂时挪用公款

归个人使用,行为人具有归还的意图,而贪污罪的犯罪目的则是永久非法占有公共财物;3、客观方面表现不同.本罪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而贪污罪则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侵吞、窃取、骗取或者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至于如何使用对定罪没有影响。在具体行为方式上,本罪一般不存在做假账、虚报账目等行为,而贪污罪则往往需要做假账、虚报账目;4、侵犯的客体不完全相同。本罪只是暂时侵犯公款的部分所有权,即公款所有权中的占有、使用、收益权;而贪污罪则是永久侵犯公共财物的全部所有权,即财物所有权中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全部权利。

受贿罪与贪污罪的界限:相同点在于都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实施的牟利犯罪,都具有渎职性犯罪与贪利性犯罪的双重特点。不同点:1、犯罪主体的范围不同。本罪主体只限于国家工作人员,而贪污罪的主体除国家工作人员以外,还包括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资产的人员;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本罪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而贪污罪则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侵吞、窃取、骗取或者其他手段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

滥用职权罪与受贿罪的区别:可以说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也是一种滥用职权的表现。两者主要的区别在于是否收受他人贿赂.

玩忽职守罪与滥用职权罪的区别:1、主观方面不同:过失;故意;2、客观方面不同:本罪主要表现为不作为或某种正确作为的缺乏,即应当做而忽略去做;而滥用职权罪则表现为积极的

实施某种行为,不应当而去做,或不应如此做而如此去做。

(完整word版)刑法分论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 分,共15 分) 1.某甲与某乙投宿同一旅馆同一房间,某甲得知乙是一家大公司的采购员,携带一笔巨款,准备进货。于是晚上某甲便机请乙喝听装饮料(内掺有安眠药),乙服后很快就错昏睡不醒,某甲便乘机将某乙携带现金的皮包扭开,拿走定货现金15000 元。甲的行为构成(D )。 A.盗窃罪 B.诈骗罪 C.抢夺罪 D.抢劫罪 2.甲、乙二人某天晚上携带凶器潜入商店准备进行抢劫,但在进店后发现值班人员睡着了,两人就在没有使用凶器的情况下取得大量商品。甲乙的行为构成(A )。 A.盗窃罪 B.抢劫罪 C.抢劫罪预备和盗窃罪 D.抢夺罪 3.甲偷乙的自行车被乙当场抓住,甲为挣脱逃跑而将乙打成重伤。甲的行为构成(A )。

A.抢劫罪 B.故意伤害罪 C.抢劫罪和故意伤害罪 D.抢夺罪和故意伤害罪 4.甲自己饮酒过量醉倒在路旁,乙从此经过,见有机可乘,就将甲身上的钱掏走,钱包内有现金850 元。甲的行为构成(C )。 A.抢劫罪 B.抢夺罪 C.盗窃罪 D.抢劫罪和盗窃罪 5.甲系某宾馆服务员,在上班期间,经常乘客人不在房间之机,窜入房内以旅客的名义偷打国内、国际长途电话。甲的行为构成( B ) 。 A.贪污罪 B.盗窃罪 C.侵占罪 D.不构成犯罪 6.王某盗窃正在使用中的电话线数额不大,但造成了严重后果。王

某的行为构成(B ) 。 A.盗窃罪 B.破坏公用电讯设施罪 C.盗窃罪和破坏公用电讯设施罪 D.危害公共安全罪 7.盗窃由单位已盖好印章的空白转帐支票,并冒充签发支票单位的人员向商店骗购大量货物的,应定(A )。 A.盗窃罪 B.票据诈骗罪 C.盗窃罪和票据诈骗罪 D.诈骗罪 8.甲盗窃了某单位印鉴齐全的空白转帐支票,自己不到商店使用。于是甲找到邻居乙,对乙说:捡到一张支票,请乙帮忙去商店买些高级音响,并许诺给乙一台录象机。乙跑到商场签发单位的人员骗购了大量高档音响。乙的行为属于(C )。 A.盗窃罪 B.盗窃共犯 C.票据诈骗罪 D.票据诈骗罪的共犯

刑法学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20分。在下列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正确的,请选出并填在答题框1、根据刑法第13条的规定,犯罪是指危害社会的,依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 A.不认为是犯罪B.也应当以犯罪论处C.可以认定是犯罪也可以不认为是犯罪D.可以认定是犯罪 2、狭义上的刑法是指()。 A.刑法典B.单行刑事法律C.附属刑事法规D.单行刑事法律和附属刑事法规 3、某外国公民劫持甲国民航公司一架客机降落在我国某国际机场,则对其适用()刑法。 A.中国B.某外国C.甲国D.中国或者甲国 4、中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犯罪,经过外国审判后()。 A.我国刑法不予追究B.仍可以以我国刑法追究C.特殊情况才追究D.一般情况不追究 5、陈某抢劫出租车司机甲,用匕首刺甲一刀,强行抢走财物后下车逃跑。甲发动汽车追赶,在陈某往前跑了40米处将其撞成重伤并夺回财物。关于甲的行为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法令行为B.紧急避险C.正当防卫D.自救行为 6、精神病人在()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A.无意识或者无法控制B.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C.不能辨认或者能控制D.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 7、我国《刑法》规定,犯罪的时候()的人不适用死刑。 A.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B.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C.不满16周岁D.不满18周岁 8、某医院妇产科护士甲值夜班时,一新生婴儿啼哭不止,甲为了止住其哭闹,遂将仰卧的婴儿翻转成俯卧,并将棉被盖住婴儿头部。半小时后,甲再查看时,发现婴儿已无呼吸,该婴儿经抢救无效死亡。经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该婴儿系俯卧使口、鼻受压迫,窒息而亡。甲对婴儿的死亡结果有何主观罪过? A.间接故意B.直接故意C.疏忽大意的过失D.过于自信的过失 9、王某毒杀其父,其父服毒尚未死亡,王某急送其父到医院抢救,但抢救无效死亡。王某的行为属于()。 A.故意杀人未遂B.犯罪中止C.故意杀人既遂D.意外事件 10、梁某与程某共同盗窃了某一珍贵文物“铜鼎”之后,二人又用斧子将铜鼎砍碎,目的是便于销赃。那么,梁某和程某的行为属于()。 继续犯B.想象竞合犯C.牵连犯D.吸收犯 11、夫妻甲、乙有嫌隙,甲欲毒死乙,误将白糖当作砒霜拌入乙的食物中,乙吃后平安无事。在这种情况下,甲的行为()。 A.不构成犯罪B.属意外事件C.故意杀人预备D.故意杀人未遂 12、区分一罪与数罪的标准是()。 A.犯罪行为的个数B.犯罪构成的个数C.行为人主观上的罪过个数D.犯罪结果的个数

刑法学1期末考试复习题(带答案)

刑法学1期末考试复习题(带答案)

一、名词解释 1、刑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 2、犯罪:一切危害刑法所保护的合法权益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3、刑事责任:刑事法律规定的,因实施犯罪行为而产生的,由司法机关强制犯罪者承受的刑事惩罚或单纯否定性法律评价的负担。 4、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5、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6、紧急避险: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7、刑罚:由国家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人适用的限制或剥夺其某种权益的最严厉的强制性制裁方法。 8、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9、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10、普通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 二、论述题 1、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区别 (1)危险来源不同。紧急避险的危险来源广于正当防卫的危险来源。 (2)损害对象不同。紧急避险损害的是第三者的合法权益;正当防卫只能损害不法侵害者的利益。 (3)实施条件不同。紧急避险只能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才能实施;正当防卫并非是制止不法侵害的最后手段(4)限度标准不同。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害只能小于所避免的侵害;正当防卫需要整体判断,有时即使造成的损害大于所避免的损害仍具有正当性。 2、死刑适用的限制条件 (1)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2)犯罪时不满18周岁、审判时怀孕以及审判时已满75周岁的,不适用死刑 (3)死刑判决必须经死刑复核程序核准后才能执行 (4)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3、我国数罪并罚原则的适用 (1)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 (2)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3)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4、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 (1)行为人为二人以上。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两个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或单位。 (2)共同的犯罪行为。共同的犯罪行为指各行为人的行为都指向同一犯罪,互相联系,互相配合,形成一个统一的犯罪活动整体。 (3)共同的犯罪故意。共同的犯罪故意指各共同犯罪人认识他们的共同犯罪行为和行为会发生的危害结果,并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三、其他的复习范围将以选择题的形式考查。 1、乙于某日晚在一条僻静胡同里抢夺了一名妇女的黑色挎包,内有2000元人民币。在此案件的案情事实中,对犯罪构成没有意义的是? A.实施了抢夺他人较大数额财物的行为 B.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C.行为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D.行为人选择了晚上在僻静胡同里作案 2、我国刑法分则将犯罪划分为10类,其划分的根据是? A.同类客体 B.犯罪对象 C.直接客体 D.一般客体 3、甲患有抑郁症欲自杀,但无自杀勇气。某晚,甲用事前准备的刀猛刺路人乙胸部,致乙当场死亡。随后,甲向司法机关自首,要求司法机关判处其死刑立即执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没责任能力,不承担故意杀人罪的责任

刑法分论测试题

刑法分论测试题 1.关于前科报告制度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依法受刑事处罚的人,在上学、就业时应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B.依法受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时应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C.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可以免除前科报告义务D.审判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应当免除前科报告义务2. 中国公民甲在境外被一外国间谍组织收买,接受该间谍组织指派,回国搜集某沿海军事基地情报。甲的行为构成() A.间谍罪 B.为境外窃取、刺探国家秘密罪 C.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D.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3.关于叛逃罪的说法正确的是() A.本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 B. 只要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就应从重处罚 C. 只有掌握国家绝密的国家工作人员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才能从重处罚 D. 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必须受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条件的限制 4. 根据刑法的规定,破坏交通工具罪的法定对象有() A.火车、汽车、电车、拖拉机 B.汽车、电车、船只、摩托车 C.电车、船只、航空器、火车轨道 D.船只、航空器、火车、汽车、电车 5. 甲见固定在河道中放置航标灯的小船适宜做猪食槽,就砍断锚链,将小船拖回家。所幸航标灯灭失的情况被及时发现,才避免了船毁人亡的结果。甲的行为构成( )

A.破坏交通工具罪 B.破坏交通设施罪的既遂 C.破坏交通设施罪的未遂 D.盗窃罪 6. 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后,又实施杀人、爆炸、绑架犯罪的,我国刑法规定应当() A.以故意杀人罪、爆炸罪、绑架罪从重处罚 B.以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从重处罚 C.择一重罪处罚 D.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7. 甲在生产作业期间,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供电线路短路,引起火灾,烧毁厂房,致3名工人死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千万元。甲的行为构成() A.失火罪 B.过失致人死亡罪 C.重大责任事故罪 D.失火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 8. 张三某公安局干警,依法配备枪支。某日,李四向张三借抢打猎,张三碍于情面将枪支借给了李四,李四用了半天后归还。张三的行为属于() A.非法出租枪支罪 B.非法出借枪支罪 C.滥用职权罪 D.不构成犯罪 9.李四系省射击运动队的教练,依法配置有枪支。某日,李四不慎将枪支丢失,被王五捡到并使用该枪抢劫,则李四的行为属于() A.非法出租枪支罪 B.非法出借枪支罪 C.丢失枪支不报罪 D.不构成犯罪 10. 甲盗窃乙圈养的群羊,为了防止发声被发觉先用剧毒药物将羊统统毒死后,将50只羊盔走,剥皮卖肉,得款10000元。对甲应当以下列何罪处罚?() A.盗窃罪定罪处罚 B.盗窃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处罚 C.盗窃罪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处罚 D.盗窃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处罚 11. 下列哪种犯罪必须造成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结果才能构成犯罪?() A.生产、销售假药罪 B.生产、销售劣药罪 C.生产不符合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罪 D.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12. 境外走私人李某向中国境内走私石油,偷逃关税50万元,王某得知后,向李某收购了这批走私进境的石油。王某的行为构成() A.非法经营罪 B.走私普通货物罪 C.收购赃物罪 D.偷税罪 13. 行为人伪造货币后又出售伪造的货币,且有持有和使用行为的,对其行为应当() A. 以伪造货币罪论处 B. 以伪造货币罪定罪从重处罚 C. 以伪造货币罪和出售假币罪数罪并罚 D. 以伪造货币罪和出售假币罪、持有、使用假币罪数罪并罚 14. 保险受益人甲故意杀害被保险人乙,造成乙死亡,骗取了20万元保险金。对甲应当()

刑法分论各章练习题

刑法分论各章练习题 [练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我国刑法对犯罪进行分类的主要依据是。 A.犯罪的直接客体B.犯罪对象 C.犯罪的同类客体D.犯罪的社会危害程度 2.我国刑法分则规定的大多数罪状是。 A.简单罪状B.空白罪状C.叙明罪状D.引证罪状 3.下列属于绝对确定的法定刑的是A)。 A.处死刑B.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C.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D.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4.我国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绝大多数法定刑属于C)。 A.绝对确定的法定刑B.绝对不确定的法定刑 C.相对确定的法定刑 D.宣告刑 5.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规定的罪状属于。 A.引证罪状B.空白罪状C.简单罪状D.叙明罪状 6.刑法第151条第4款规定:“犯第1款、第2款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本规定的罪状属于。

A.简单罪状B.叙明罪状C.引证罪状D.空白罪状 7.在条文中不直接说明某种犯罪的构成特征,而只是指出该罪违反的有关法规的,属于。 A.引证罪状B.空白罪状 C.简单罪状 D.叙明罪状多项选择题 二、多项选择题 1.刑法理论将法定刑分为。 A.相对确定的法定刑 B.绝对确定的法定C.绝对不确定的法定刑 D.绝对不定期刑 2.下列属于相对确定的法定刑的是。 A.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 B.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C.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D.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填空题 1.我国刑法典主要由和组成。 2.我国刑法分则的绝大多数条文由和组成。 3.我国刑法对犯罪进行分类的主要依据是;对犯罪进行排列的主要依据是。 4.我国刑法分则规定的法定刑主要是。 5.我国刑法分则规定的罪状主要是。 四、名词解释

2016年春季《刑法学》期末考核(附答案)

期末作业考核 《刑法学》 满分100分 一、简述题(每题8分,共40分) 1、简述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的基本含义。 2、简述过于自信的过失心理与间接故意的区别。 3、简述防卫挑拨的概念及处理原则。 4、交通肇事罪有哪些特征? 5、什么是寻衅滋事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 二、论述题(共20分) 1.论共同犯罪成立的条件。 三、案例题(每题20分,共40分) 1.杜某,1985年生。韩某,1985年生。周某,1985年生。2000年4月8日深夜11点半,杜某、韩某、周某三人趁着酒劲儿翻墙进入某市职业中学校内,持刀闯入女生宿舍303室,先对陈某等5名高一女生进行亵渎,后又轮奸了女生于某。女生张某在反抗时被周某用缝衣针猛刺75针。此后,三名罪犯又闯入301室,对其中的4名女生施以暴行。此外,三人在实施上述犯罪行为的同时,还从被害女生处抢劫120余元钱。直到次日凌晨3点多钟,因为学校教职工被女生宿舍传出的叫声惊醒,闻声赶来查看,三人才翻墙而去。 问:对本案三名行为人能否适用死刑?为什么? 2. 2000年5月至2003年10月,保险业务员刘某利用作废保险单、收据及印章,伪造险种,引诱王某等人投保,骗取保费10万余元不入账。后刘某携款潜逃。 问:对刘某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答案 一、简述题 1、答: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的基本含义是:对任何人犯罪,不论犯罪人的家庭出身、社会地位、职业性质、财产状况、政治面貌、才能、业绩等情况如何,都一律平等地适用刑法,依法定罪、量刑和行刑。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当然,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并不否定因犯罪人或被害人特定的个人情况而在立法上、司法上允许定罪量刑有其符合刑法公正性的区别。例如,依照法律规定,对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对未成年人犯罪、中止犯、自首犯、立功的犯罪分子应当从宽处罚,对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要按照强奸从重处罚等等;在司法上,犯罪分子的主体情况以及被害人的个人情况,如果是对犯罪行为的危害程度或犯罪人的主观恶性大小有影响的,也允许乃至要求在适用刑法上有所区别和体现。其关键,在于犯罪人、被害人的身份等个人情况对犯罪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有无影响,有影响的在定罪量刑上应有所区别,无影响的则不应有所区别。所以,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不是孤立地、机械地调节刑法适用的,它要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等相互配合来合理地调节刑法的用。 2、答: (1)根据刑法学相关理论。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间接故意是预见到危害结果可能会发生,也可能不发生,对结果的发生持放任的态度。(2)过于自信的过失与间接故意有相似之处,二者都认识到危害结果发生的可能性,都不是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但二者却是有区别的。从本质上说,间接故意所反映的是对社会关系的积极蔑视态度,过于自信的过失所反映的是对社会关系消极不保护的态度。这种本质上的差别,又是通过各自的

《刑法分论》考试要点

刑法考点 (1)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 特征: 1、本罪侵害的客体是社会的公共安全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的,而且只能是直接故意(如果行为人不知道是恐怖组织而参加且未进行恐怖活动的,不构成该罪) 注意:犯该款罪的并实施杀人、爆炸、绑架等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2)交通肇事罪 特征: 1、本罪侵害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也包括自信满满的过失 司法实务: 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1、是否存在违章行为且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 2、本罪与利用交通工具的故意犯罪的界限: !!!区别的关键在于查清行为人主观上是出于故意还是过失,若行为人故意开车撞死或撞伤特定的个人,应定为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如果行为人故意开车冲撞人群,则应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若交通肇事后,将被害人带离现场隐藏或者遗弃的,造成被害人死亡或残废的,定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以为被害人已经死亡的,为了隐匿罪迹,将被害人沉入河流中,事实上被害人溺死的,应将后行为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如果前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则应实行数罪并罚。 (3)保险诈骗罪 特征: 1、侵害的客体:双重客体:既侵犯了国家对保险的管理制度,又侵犯了保险人的财产所有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保险法律、法规,在保险活动中骗取较大数额保险金的行为。 3、本罪主体:特殊主体“保险合同中的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4、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且具有骗取保险金的目的 保险诈骗罪的处罚:犯此罪和为此同时进行其他犯罪的数罪并罚

2016年 7 月中央电大专科《刑法学(2)》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2016年 7 月中央电大专科《刑法学(2)》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说明:试卷号:2108 课程代码:01711 适用专业及学历层次:法学;专科 考试:形考(纸考、比例30%);终考(纸考、比例70%) 一、选择题 1.王某驾车时不小心将李某撞至马路边沿上,李某当即失血休克。王某怕被人发现,忙驾车逃离。结果李某失血过多死亡。对王某的行为应当以(B)论处。 A.过失致人死亡罪B.交通肇事罪 C.故意杀人罪 D.重大责任事故罪 2.侵犯著作权罪的行为方式表现为(ABCD)。 A.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 B.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 C.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 D.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 3.过失致人死亡罪与过失致人重伤罪的根本区别在于(C)。 A.实施的危害行为不同 B.使用的手段不同 C.造成的危害结果不同 D.行为人的主观心理态度不同 4.某甲为某车站存包处职员。某乙存包后离去,却将手提公文箱遗忘在存包处,某甲即将该箱藏匿。当某乙返回寻找时某甲拒不承认并拒不交出。某甲的行为构成(D)。 A.贪污罪 B.盗窃罪 C.职务侵占罪D.侵占罪 5.某仓库被盗时,吴某正与刘某等人一起吃饭,没有作案时间。。但当侦查人员向刘某调查时,他却谎称当时吴某并未与自己在一起,以致公安机关将吴某作为重点嫌疑对象进行了长时间的调查。刘某的行为(B)。 A.构成诬告陷害罪B.构成伪证罪 C.构成妨害作证罪 D.不构成犯罪 6.构成挪用公款罪的行为有(ACD)。 A.个人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的 B.个人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的 1

刑法分论习题集

刑法分论 单选题 邱某对洪某的一块高级手表垂涎已久。一日,邱某骗洪某说要给其介绍对象, 让洪某请自己喝酒,趁机将洪某灌醉,然后将洪某搀扶到一僻静胡同,将其手 表捋下拿走。邱某的行为构成( C )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犯罪客体是(A ) 甲、乙、丙、丁4青年,晚上去邻村看电影,路过一片稻田,见田坎上堆着几 堆稻草,由于雨后不久,稻草表面很湿,甲说,这草垛湿呼呼的,能点得着么?乙说,试试看。丙掏出火柴,将草垛点着,然后边走边聊去邻村看电影。看电 影回来时发现草垛已烧成灰烬,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甲乙丙丁的行为构成 (D )

下列自然人中,可以成为叛逃罪的主体的是(B )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一种?(B ) 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行为构成( B ) 张某在火车站候车室窃得某人一提包,到僻静处打开一看,里面没有钱财,却有手枪一支,子弹若干发,张某便将枪支、子弹放回包内,然后藏于家中。张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A )

王某系出租车司机,为发泄对其单位领导的不满,驾驶一辆轿车从天安门广场西侧故意向北高速行驶,冲向密集人群,轧死5人,撞伤19人。王某的行为构成( C )。 招摇撞骗罪的假冒对象是( C )。 我国《刑法》第 119条第 2款规定:"过失犯前款罪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属于( C ) 甲见固定在河道中放置航标灯的小船适宜做猪食槽,就砍断锚链,将小船拖回 家。所幸航标灯灭失的情况被及时发现,才避免了船毁人亡的结果。甲的行 为构成( B )

保险受益人甲故意杀害被保险人乙,造成乙死亡,骗取了20万元保险金。对甲应当(D) 以下只处罚首要犯罪分子的是( C ) 我国刑法分则规范对犯罪进行分类的依据,主要是犯罪行为所侵害的( B) 我国《刑法》第120条规定:"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恐怖组织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参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本条所采用的法定刑属于( C )

刑法学综合试题(四)及答案

刑法学综合试题(四)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的答案,并将正确答案前的符号填在题干后的括号内。每小题1分,共10分) 1.江某举枪射杀站在悬崖边的高某,枪响后,高某应声坠落悬崖。经法医鉴定:高某只有坠伤而无枪伤。推断:高某被江某枪声惊吓落崖身亡。江某的行为应定为()。 A故意杀人未遂B故意杀人既遂 C.过失致人死亡 D.意外事件 2.以实施某一犯罪为目的,但其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的情况,属于( )。 A持续犯B结合犯 C连续犯 D.牵连犯 3.行为符合犯罪构成是应当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 )。 A.一定根据 B.主要根据 C.唯一根据 D.次要根据 4.死刑只适用于( )的犯罪分子。 A.罪大恶极 B.罪行严重 C.罪行极其严重 D.罪大恶极,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5被判处死缓的,在死缓执行期间,如果( ),2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 ) A.没有犯罪 B.没有故意犯罪 C.确有悔改 D.确有重大立功表现 6.新刑法规定的量刑情节,不包括()。 A.从重情节 B.从轻情节 C.减轻情节D加重情节 7.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 )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 )。 A.1年 B.2年 C.3年 D.5年 8.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 )。 A.可以免除处罚 B.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C.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D.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9.在考验期内发现假释犯还有漏罪,应当撤销假释,把原判刑罚与漏罪所判刑罚,按( )的方法,实行数罪并罚() A先减后并B先并后减 C.刑法第69条规定 D.刑法第71条规定 10.某甲犯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数额巨大,应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其追诉期为( )。 A.5年 B.10年 C.15年 D.20年 二、多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二至四个正确答案,并将其号码分别填在题干后的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无分。每小题2分,共20分) 1.犯罪的基本特征是()。 A.具有社会危害性 B.具有刑事违法性 C.具有刑罚当罚性 D.具有特殊复杂性 2.构成不作为犯罪前提的特定义务的来源有()。 A.法律明文规定的特定义务 B.公共生活准则要求的义务

【期末复习】西政期末考试刑法分论题库试卷试题及答案

西政期末考试刑法分论题库试卷4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5分) 1.某甲与某乙投宿同一旅馆同一房间,某甲得知乙是一家大公司的采购员,携带一笔巨款,准备进货。于是晚上某甲便机请乙喝听装饮料(内掺有安眠药),乙服后很快就错昏睡不醒,某甲便乘机将某乙携带现金的皮包扭开,拿走定货现金15000元。甲的行为构成( D )。 A.盗窃罪 B.诈骗罪 C.抢夺罪 D.抢劫罪 2.甲、乙二人某天晚上携带凶器潜入商店准备进行抢劫,但在进店后发现值班人员睡着了,两人就在没有使用凶器的情况下取得大量商品。甲乙的行为构成( A )。 A.盗窃罪 B.抢劫罪 C.抢劫罪预备和盗窃罪 D.抢夺罪 3.甲偷乙的自行车被乙当场抓住,甲为挣脱逃跑而将乙打成重伤。甲的行为构成( A )。 A.抢劫罪 B.故意伤害罪 C.抢劫罪和故意伤害罪 D.抢夺罪和故意伤害罪 4.甲自己饮酒过量醉倒在路旁,乙从此经过,见有机可乘,就将甲身上的钱掏走,钱包内有现金850元。甲的行为构成(C )。 A.抢劫罪 B.抢夺罪 C.盗窃罪 D.抢劫罪和盗窃罪 5.甲系某宾馆服务员,在上班期间,经常乘客人不在房间之机,窜入房内以旅客的名义偷打国内、国际长途电话。甲的行为构成( B )。 A.贪污罪 B.盗窃罪 C.侵占罪 D.不构成犯罪 6.王某盗窃正在使用中的电话线数额不大,但造成了严重后果。王某的行为构成( B )。 A.盗窃罪 B.破坏公用电讯设施罪 C.盗窃罪和破坏公用电讯设施罪 D.危害公共安全罪 7.盗窃由单位已盖好印章的空白转帐支票,并冒充签发支票单位的人员向商店骗购大量货物的,应定(A )。 A.盗窃罪 B.票据诈骗罪

西南政法大学刑法分论试题及答案

西南政法大学刑法分论试题及答案

西南政法大学试卷(卷4) 2014—2015年第 1学期 课程刑法分论专业经济、行政法学院年级 2013 级 题号一二三四五六七 总 分 核分 人 题 满 分 20 20 20 20 20 得 分 本试卷共页,满分100 分;考试时间:180 分钟;考试方式:闭卷 得 分 评卷人 10小题,每题2分,共20分) 1.甲以强奸为目的劫持乙至家中地洞中,对其多次强奸,后因无钱支付儿子学费将乙出卖。甲某的行为构成( C ) A.拐卖妇女罪的情节加重犯(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B.非法拘禁罪、强奸罪、拐卖妇女罪三罪,要并罚 C.非法拘禁罪、强奸罪、拐卖妇女罪,其中非法拘禁罪与强奸罪系牵连犯,从一重定处定强奸罪,对甲以强奸罪与拐卖妇女罪并罚 D.非法拘禁罪与拐卖妇女罪的情节加重犯(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应并罚。 2、甲某先后拐卖妇女10人,在拐卖妇女过程中,奸淫2名被拐卖的妇女,强迫2名被拐卖的妇女卖淫。甲某的行为构成( A )

A.拐卖妇女罪(情节加重犯) B.按牵连犯从一重罪定处原则定强奸罪 C.按牵连犯从一重处原则定强迫卖淫罪 D.拐卖妇女罪、强奸罪、强迫卖淫罪三罪并罚 3、按刑法理论通说,以下构成侮辱罪( D ) A为取乐用刀片将女性的裤子划破 B甲男在公共场所强行与年轻美丽妇女接吻 C同性恋乙女强行猥亵女同事 D甲男为泄愤当众将乙女衣服脱光 4 以下应数罪并罚( B )。 A勒索财物后又杀死被绑架人的 B醉酒驾车撞死一人在逃跑过程中拒不停车又撞死撞伤多人的 C因车速过快将被害人撞成重伤后怕承担药费等责任将被害人扔到河中致死被害人的 D用暴力非法拘禁被害人,致被害人死亡的 5.以下不属于刑讯逼供罪的对象有( D )。 A、犯罪嫌疑人 B、刑事被告人 C、因受贿被逮捕的人 D、被双规的大贪官 6.铁路附近的农民李某为走近道,将牛赶过铁路时正遇一火车驶来,牛受惊李某怎么赶也不动,致火车发生脱轨事故,有二节车箱翻车,直接经济损失三百多万元。李某构成( A )。 A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B交通肇事罪 C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 D过失毁坏交通设施罪 7.关于故意伤害罪与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D )? A.为自己或亲人使用为目的寻找人体器官出售者的,不构成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 B.医生明知是未成年人,虽征得其同意而摘取其器官的,成立故意伤害罪 C.某医生为甲作手术时,偷摘甲一个肾脏出售给需要肾移植的病人,构成故意伤害罪 D.23岁的甲为救母急需钱,听说乙有门路寻找到买家,要求乙给三万元就可出售自己一个肾脏,乙联系了医生和买家,作了移植手术后,乙获利5万元,因系甲主动自愿要求出售器官,乙不构成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 8 强奸罪(未遂)与强制猥亵妇女罪的本质区别是( C )。 A.犯罪主体不同 B.客观行为特征不同 C.主观是否有发生正常性行为的故意不同 D.犯罪对象不同 9、李某上亍时发现与父母走失的儿童(五岁)在独自哭泣,李某将该儿童带到自己家,问了幼儿家电话号码后,打电话给其父母,称其子自己检到了,但想让自己送其子回家需给自己一万元,否则自己不会交出其子。幼儿父母要其减少钱,李某不愿,对方报警后抓获李某。李某构成( B ) A绑架罪 B敲诈勒索罪 C无罪 D拐骗儿童罪 10.以下构成强奸罪的是:( B ) A、15岁的男中学生与13岁的女同学谈恋爱发生了性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

(0323)《刑法分论》网上作业题及答案

(0323)《刑法分论》网上作业题及答案 1:第1批次 2:第2批次 3:第3批次 4:第4批次 5:第5批次 6:第6批次 1:[论述题] 苏某于1992年被A国间谍机关招募为间谍,经过特工训练后,于1994年受该间谍机关的派遣,潜入我国境内刺探、搜集了国家机密情报,1999年再次潜人我国境内某市时,被国家安全机关人员抓获,苏某在被抓捕时,开枪拒捕,打死国家安全机关人员一名。 问:苏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参考答案:苏某参加A国间谍组织并受其派遣潜入我国境内,刺探、搜集我国的国家机密情报,严重危害我国国家安全,苏某的行为已构成间谍罪。同时,苏某在被抓捕过程中,开枪拒捕,并打死国家安全机关人员,又构成故意杀人罪,应当以间谍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 2:[多选题] 下列各罪中,属叙明罪状的犯罪是( ) A:故意杀人罪 B: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C:传授犯罪方法罪 D:走私淫秽物品罪 参考答案:BD苏某参加A国间谍组织并受其派遣潜入我国境内,刺探、搜集我国的国家机密情报,严重危害我国国家安全,苏某的行为已构成间谍罪。同时,苏某在被抓捕过程中,开枪拒捕,并打死国家安全机关人员,又构成故意杀人罪,应当以间谍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 3:[多选题]下列关于法定刑和宣告刑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法定刑是宣告刑的基础 B:宣告刑是法定刑的实际运用 C:宣告刑是绝对确定的

D:法定刑是绝对不确定的 参考答案:ABC苏某参加A国间谍组织并受其派遣潜入我国境内,刺探、搜集我国的国家机密情报,严重危害我国国家安全,苏某的行为已构成间谍罪。同时,苏某在被抓捕过程中,开枪拒捕,并打死国家安全机关人员,又构成故意杀人罪,应当以间谍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 4:[多选题]我国刑法理论上一般把罪状分为( ) A:简单罪状 B:叙明罪状 C:引证罪状 D:空白罪状 参考答案:ABCD苏某参加A国间谍组织并受其派遣潜入我国境内,刺探、搜集我国的国家机密情报,严重危害我国国家安全,苏某的行为已构成间谍罪。同时,苏某在被抓捕过程中,开枪拒捕,并打死国家安全机关人员,又构成故意杀人罪,应当以间谍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 5:[单选题] 某法院在判决书中以盗窃罪判处甲有期徒刑8年,以强奸罪判处甲有期徒刑10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这15年属于( ) A:法定刑 B:宣告刑 C:执行刑 D:宣告刑和执行刑 参考答案:B苏某参加A国间谍组织并受其派遣潜入我国境内,刺探、搜集我国的国家机密情报,严重危害我国国家安全,苏某的行为已构成间谍罪。同时,苏某在被抓捕过程中,开枪拒捕,并打死国家安全机关人员,又构成故意杀人罪,应当以间谍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 6:[单选题]《刑法》第340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情节严重的,处……"此罪状属于何种罪状?( ) A:空白罪状 B:叙明罪状 C:简单罪状

大学考试刑法分论名词解释

刑法分论名词解释 1.罪状:指刑法分则条文对具体犯罪的基本构成特征的描述。 2.罪名: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罪名包括类罪名,狭义的罪名仅指具体罪名。狭义的罪名,是犯罪的名称或者称谓,是对犯罪本质特征或者主要特征的高度概括。 3.叙明罪状:指条文对具体犯罪的基本构成特征作了详细的描述。 4.选择罪名:指因罪状所包含的犯罪构成的具体内容比较复杂,罪名刑事上表现为并列特点的罪名。选择罪名可以统一使用,也可以根据具体的犯罪行为分解使用。 5.法定刑:指刑法分则条文对具体犯罪所确定的适用刑法的种类和刑法幅度。 6.背叛国家罪:指勾结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 7.分裂国家罪:指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 8.颠覆国家政权罪:指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 9.投敌叛变罪:指中国公民投奔敌人营垒,或者被捕、被俘后投降敌人,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10.资敌罪:指战时供给敌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资敌的行为。 11.叛逃罪: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12.间谍罪:指参加间谍组织,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者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13.投放危险物质罪:指故意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14.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指使用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危险性相当的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15.破坏交通工具罪:是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已经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16.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指对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危及飞行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已经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17.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指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18.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指违法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行为。 21.丢失枪支不报罪:指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22.重大飞行事故罪:指航空人员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重大飞行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23.交通肇事罪: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山东大学网络教育刑法分论-专期末考试试题及参考答案

刑法分论 一、名词解释 1、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 二、案例分析题(1/1) 1、李某系某国家机关领导。李某的配偶生活在外地。李某与本机关未婚的A女共同生活,并生有一子,周围群众均认为李某与A为夫妻关系。李某和本机关的B女一起出差时,以揭发B女之隐私对其进行威胁,与B女发生了性关系。在另一次出差时,李某的司机C违章超速行驶,当场将行人D撞成重伤,C欲送D去医院救治,被李某制止,C只好离开肇事现场,后D被人发现送往医院,但因时间延误,不治身亡。李某与同事E平时有隙,为报复E,李某捏造E嫖娼的事实,并写成600份传单在县城的大街小巷张贴;同时捏造E受贿10万元的事实,向检察机关举报。得知E向有关机关检举其违法犯罪行为后,李某便滥用职权,利用种种“借口”和“理由”,非法克扣E的工资、奖金,并将E予以降职。见E仍在检举其违法犯罪行为,便雇人用汽油烧了E的房子(E住在一六层公寓楼的二层)。 问:李某的行为触犯了哪些罪名? 答:李某的行为构成重婚罪、强奸罪、交通肇事罪(共犯)、诽谤罪、诬告陷害罪、报复陷害罪、放火罪(共犯),应数罪并罚。 三、简答题(1/9) 1、交通肇事罪的构成特征。 答: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者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人大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或者故意阻碍国家机关、公安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本罪具有如下构成特征: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人民代表大会、红十字会等正常的公务活动。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者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人大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或者故意阻碍国家机关、公安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已年满16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前述四种人员正在依法执行任务或履行职责而有意对其进行阻碍。 2、妨害公务罪的构成特征。 答: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

刑法分论试题及答案(1)

刑法分论试题 题号一二三四五六七总分核分人题满分20 20 20 20 20 得分 本试卷共页,满分100 分;考试时间:180 分钟;考试方式:闭卷 得分评卷人 一、单项选择题(本题共10小题,每题2分,共20分) 1.甲以强奸为目的劫持乙至家中地洞中,对其多次强奸,因无钱支付儿子学费将乙出卖。甲某的行为构成( C ) A.拐卖妇女罪的情节加重犯(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B.非法拘禁罪、强奸罪、拐卖妇女罪三罪,要并罚 C.非法拘禁罪、强奸罪、拐卖妇女罪,其中非法拘禁罪与强奸罪系牵连犯,从一重定处定强奸罪,对甲以强奸罪与拐卖妇女罪并罚 D.非法拘禁罪与拐卖妇女罪的情节加重犯(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应并罚。 2、丁某盗窃某单位财务室只盗得该单位盖了公章的空白支票,丁私刻了财务印章盖上并填写了金额二万元取出,丁某的行为构成( D ) A、盗窃罪 B.伪造金融票证罪 C.伪造金融票证罪和金融票据诈骗罪数罪 D.伪造金融票证罪和金融票据诈骗罪,但只从一重罪定处 3、如果某乙将信用卡交给某甲保管并告之了密码时,某甲私下用该信用卡取了5万元现金使用且拒不归还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 A、某甲构成侵占罪 B.某甲构成盗窃罪 C.某甲构成诈骗罪 D.某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4.铁路附近的农民李某为走近道,将牛赶过铁路时正遇一火车驶来,牛受惊李某怎么赶也不动,致火车发生脱轨事故,有二节车箱翻车,直接经济损失三百多万元。李某构成(A )。 A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B交通肇事罪 C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D过失毁坏交通设施罪 5.关于自伤,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B )? A.军人在战时自伤身体、逃避军事义务的,成立战时自伤罪 B.帮助有责任能力成年人自伤的,不成立故意伤害罪 C.受益人唆使60周岁的被保险人自伤、骗取保险金的,成立故意伤害罪与保险诈骗罪

山东大学网络教育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刑法分论 A_3

山东大学继续(网络)教育 一、单选题 1.王某为了牟利,伪造了大量的人民币,将其偷运至外地出售牟利。对王某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A.伪造货币罪 B.运输假币罪 C.出售假币罪 D.上述三罪,进行数罪并罚 2.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不包括侵入() A.国家事务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B.国防建设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C.国有银行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D.尖端科学技术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3.甲开办一小汽修店,因修理一进口轿车缺零配件,便于晚间在一停车场将一同型号小轿车备用轮胎一个(价值1200元)和发动机(价值50000元)拆下盗走。甲的行为()。 A.构成盗窃罪和破坏交通工具罪,数罪并罚 B.构成盗窃罪和破坏交通工具罪,属想像竞合犯,从一重罪即破坏交通工具罪定罪处罚 C.只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 D.只构成盗窃罪 4.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 A.国家工作人员 B.少数民族国家工作人员 C.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D.汉族国家工作人员 5.甲欲杀乙,用菜刀对乙的胸部砍击,乙倒地后甲误认为乙已经死亡,便迅速逃离。乙被送到医院抢救后脱离生命危险,但因护士在输液时用错药物致乙死亡。甲的行为构成()。 A.故意杀人罪(未遂) B.故意伤害罪 C.故意杀人罪(既遂) D.过失致人死亡罪 6.盗窃罪的犯罪对象是() A.他人合法所有的财物 B.他人合法占有的财物 C.财物 D.财物,但不包括违禁物品 7.甲借乙5万元钱迟迟不还,一日,乙带数人来到甲家,殴打甲致轻微伤,并威胁再不还钱就要他人命,甲答应一周内奉还。一周后,甲如数还钱,并送了价值几百元的烟酒“以表歉意”。乙的行为构成()。 A.抢劫罪 B.抢夺罪 C.敲诈勒索罪 D.不构成犯罪 二、多选题 1.下列哪种行为构成犯罪:() A.在春运期间,张某携带50只雷管和10公斤炸药上了火车。当乘警询问其所携带的是否危险品时,张某谎称是大米 B.张某是派出所民警,某日外出时不慎把枪支丢失。张某害怕受到处分,一直隐瞒未报告上级。后来犯罪分子使用其丢失的枪支抢劫银行,抢走50万元人民币并打死二名银行职员 C.体育裁判张某获准持有运动气枪一支,经常借给他人打猎,但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D.张某是银行的保卫人员,依法配备公务用枪一支,有时借给他人打猎,但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2.行为人随身携带下列物品进行抢夺的,应当认定为“携带凶器抢夺”()。 A.枪支 B.爆炸物 C.管制刀具 D.为了实施犯罪而携带的浓硫酸 3.盗掘具有()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涉嫌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罪。 A.历史 B.艺术 C.科学 D.研究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偷税抗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纳税人实施下列()行为之一,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A.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 B.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 C.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拖延申报纳税 D.进行虚假纳税申报 5.抢劫罪的客观行为包括() A.暴力 B.胁迫 C.其他方法 D.欺骗 6.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合同诈骗罪。 A.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B.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C.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使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D.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7.下列哪些行为不应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 A.甲遭受乙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在防卫过程中一棒将乙打倒,致乙脑部受伤死亡 B.甲对乙进行非法拘禁,在拘禁过程中,因长时间捆绑,致乙呼吸不畅窒息死亡 C.甲因对女儿乙的恋爱对象丙不满意,阻止乙、丙正常交往,乙对此十分不满,并偷偷与丙登记结婚,甲获知后对乙进行打骂,逼其离婚。乙、丙不从,遂相约自杀而亡 D.甲结婚以后,对丈夫与其前妻所生之子乙十分不满,采取冻饿等方式进行虐待,后又发展到打骂,致乙多处伤口腐烂,乙因未能及时救治而不幸身亡 三、判断题 1.非法生产、买卖人民警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警械,情节严重的,涉嫌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此说法是()的。 2.实施故意杀人行为后,在行为人失去知觉的情况下,临时起意拿走该人财物的,应以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数罪并罚。 3.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应当按照其所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所犯的全部罪行进行处罚。 4.出售、购买、运输假币要求达到数额较大才能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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