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成电路版图设计师职业标准(试行)

集成电路版图设计师职业标准(试行)
集成电路版图设计师职业标准(试行)

集成电路版图设计师职业标准(试行)

一.、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集成电路版图设计师

1.2 职业定义

通过EDA 设计工具,进行集成电路后端的版图设计和验证,最终产生送交供集成电路制造用的GDSII 数据。

1.3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是版图设计员(职业资格四级)、助理版图设计师(职业资格三级)、版图设计师(职业资格二级)、高级版图设计师(职业资格一级)。

1.4 职业环境条件室内、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具有良好的电脑使用基础与较强的外语阅读能力;具备一定的半导体微电子基础理论。具有很强的学习能力。

1.6 基本文化程度理工科高等专科学历。

1.7 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

期限:版图设计员不少于240 标准学时;助理版图设计师不少于

240 标准学时;版图设计师不少于200 标准学时;高级版图设计师不少于180标准学时。

1.8 鉴定要求

1.8.1 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集成电路版图设计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以上各等级申报条件均参照“关于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的暂行规

定”

1.8.3 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技能操作考核采用上机实际操作

方式,

由3- 5 名考评员组成考评小组,根据考生现场操作表现及实际操作输出结果,按统一标准评定得分。两项鉴定均采用100分制,皆达60 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1.8.4 考评人员与考生

理论知识考试:平均15 名考生配一名考评员。技能操作考核:平均5-8 名考生配 1 名考评员。

1.8.5 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设计员、助理设计师90 分钟,设计师、高级设计师120分钟。

技能操作考核:设计员、助理设计师90 分钟,设计师、高级设计师120分钟。

1.8.6 鉴定场地设备用于理论知识考试的标准教室;用于操作技能考试的场所:具有EDA 设计平台和网络教学系统等设备和软件,不少于20 个考位。

、基本要求

三、工作要求

本标准对版图设计员(四级)、助理版图设计师(三级)、版图设计师(二级)和高级版图设计师(一级)的工作内容和职业能力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覆盖低级别。

3.2各等级工作要求

版图设计员工作要求表(四级)

助理版图设计师工作要求表(三级)

版图设计师工作要求表(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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