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计生委脑卒中防治工程委员会卒中中心申报认证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卫生计生委脑卒中防治工程委员会卒中中心申报认证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卫生计生委脑卒中防治工程委员会卒中中心申报认证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卫生计生委脑卒中防治工程委员会卒中中心申报认证管理办法(试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三章申报条件和认证流程

第四章评价标准

第五章管理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动建立多学科联合的卒中诊疗管理模式,提高卒中诊疗规范化水平,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了《医院卒中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导原则(试行)》(国卫办医函〔2016〕1235号)和《脑卒中综合防治工作方案》(国卫办疾控发〔2016〕49号)等文件,指导全国卒中防治工作和卒中中心建设工作开展。文件明确提出了计划到2020年,在60%以上县(市)、80%以上市(地、州)、100%省(区、市)建设至少1家符合要求的卒中中心,为国民提供高质量的卒中防治服务的建设目标。为落实文件要求,加大对各地医院卒中中心建设、评估和管理工作的技术支持和指导,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指的卒中中心分两级四层。两级指高级卒中中心和卒中防治中心两级,其中高级分为示范高级卒中中心和高级卒中中心(含建设)两层,卒中防治中心分为示范卒中防治中心和卒中防治中心两层。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三条国家卫生计生委脑卒中防治工程委员会办公室是我国卒中中心的建设管理机构。下设中国卒中中心管理指导委员会,负责制订全国卒中中心建设规划、卒中中心认证考核及质量控制标准等管理办法,开展现场考评、检查等工作。

第四条中国卒中中心管理指导委员会由国家卫生计生委脑防委办公室、各省级卫生计生委脑卒中防治工作委员会及部分高级卒中中心等单位的相关领导及专家组成。

第五条示范高级卒中中心、高级卒中中心和示范卒中防治中心的申报认证和管理由国家卫生计生委脑防委办公室联合省级脑卒中防治工作委员会共同开展。卒中防治中心的申报认证和管理由省级脑卒中防治工作委员会组织开展。

第三章申报条件和认证流程

第六条申报条件:高级卒中中心原则上应为三级医院。卒中防治中心原则上应为二级或以上医院。

第七条示范高级卒中中心由各省级脑卒中防治工作委员会择优推荐,作为区域内脑卒中诊疗、康复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中心,指导区域内相关医疗机关开展卒中防治工作。国家卫生计生委脑防委办公室组织专家组考评,合格后予以认证。

第八条高级卒中中心由国家卫生计生委脑防委办公室与各省脑卒中防治工作委员会联合组织专家组开展考评,合格后予以认证。

第九条示范卒中防治中心由各省脑卒中防治工作委员会对辖区内的卒中防治中心择优推荐,国家卫生计生委脑防委办公室联合各省脑卒中防治工作委员会组织专家组考评,合格后予以认证。

第十条卒中防治中心的认证、考评由各省脑卒中防治工作委员会组织专家组开展。结果报国家卫生计生委脑防委办公室备案。

第十一条授牌一般为每年两批,时间暂定在5月和12月。

第四章评价标准

第十二条示范高级卒中中心、高级卒中中心评价标准参照《国家卫生计生委脑卒中防治工程委员会高级卒中中心现场评估指标(试行)》。

第十三条示范卒中防治中心和卒中防治中心评价标准参照《国家卫生计生委脑卒中防治工程委员会卒中防治中心现场评估指标(试行)》。

第五章管理

第十四条卒中中心授牌有效期三年。

第十五条卒中中心单位(含预审核通过单位)每月需及时完成相关工作数据上报工作。

第十六条卒中中心实行动态管理,按期组织复评或工作督导,不断提升和优化工作效能。复评或督查不合格的,国家卫生计生委脑防委办公室将视其情节,限期整改或降档,直至撤销资格。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国家卫生计生委脑防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月活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国卫办基层函[2017]591号 【发布部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7.06.14 【实施日期】2017.06.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国卫办基层函〔2017〕59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为了应对我国面临的主要公共卫生问题,以及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的形势,从国家层面系统性、全局性地作出的一项制度安排,做好这项工作意义深远、责任重大。自2009年项目实施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关心下,在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显著进展和成效。同时,也存在群众知晓率有待提高、获得感需进一步增强的问题。为此,我委决定组织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时间和主题

2017年7月为项目主题宣传月,以“基本公共卫生我服务你健康”为主题,各地也可根据当地实际制订主题。 二、活动内容 (一)积极传播国家主题。各地要积极传播国家主题宣传海报、公益广告和电子微页(可在国家卫生计生委官方网站下载),以国家主题宣传海报和电子微页内容为基础,设计开发富有地方特色的宣传材料,有针对性地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意义。(二)深入宣传项目内容。针对国家1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各地要积极利用不同载体,采取问答等形式,详细解读项目目的和意义,使不同人群了解、熟知与自身相关的服务内容、权利义务及获得渠道,有针对性地解决因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知晓率不高而导致的依从性低的问题。

国家卫生计生委脑卒中防治工程委员会卒中中心申报认证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卫生计生委脑卒中防治工程委员会卒中中心申报认证管理办法(试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三章申报条件和认证流程 第四章评价标准 第五章管理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动建立多学科联合的卒中诊疗管理模式,提高卒中诊疗规范化水平,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了《医院卒中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导原则(试行)》(国卫办医函〔2016〕1235号)和《脑卒中综合防治工作方案》(国卫办疾控发〔2016〕49号)等文件,指导全国卒中防治工作和卒中中心建设工作开展。文件明确提出了计划到2020年,在60%以上县(市)、80%以上市(地、州)、100%省(区、市)建设至少1家符合要求的卒中中心,为国民提供高质量的卒中防治服务的建设目标。为落实文件要求,加大对各地医院卒中中心建设、评估和管理工作的技术支持和指导,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指的卒中中心分两级四层。两级指高级卒中中心和卒中防治中心两级,其中高级分为示范高级卒中中心和高级卒中中心(含建设)两层,卒中防治中心分为示范卒中防治中心和卒中防治中心两层。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三条国家卫生计生委脑卒中防治工程委员会办公室是我国卒中中心的建设管理机构。下设中国卒中中心管理指导委员会,负责制订全国卒中中心建设规划、卒中中心认证考核及质量控制标准等管理办法,开展现场考评、检查等工作。 第四条中国卒中中心管理指导委员会由国家卫生计生委脑防委办公室、各省级卫生计生委脑卒中防治工作委员会及部分高级卒中中心等单位的相关领导及专家组成。 第五条示范高级卒中中心、高级卒中中心和示范卒中防治中心的申报认证和管理由国家卫生计生委脑防委办公室联合省级脑卒中防治工作委员会共同开展。卒中防治中心的申报认证和管理由省级脑卒中防治工作委员会组织开展。 第三章申报条件和认证流程 第六条申报条件:高级卒中中心原则上应为三级医院。卒中防治中心原则上应为二级或以上医院。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脑卒中综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 脑卒中综合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国卫办疾控发[2016]49号 【发布部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6.12.02 【实施日期】2016.12.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脑卒中综合防治工作方案的 通知 (国卫办疾控发〔2016〕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进一步加强脑卒中综合防治工作,降低脑卒中危害,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了《脑卒中综合防治工作方案》(可从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下载)。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组织实施,切实落实各项工作内容和有关要求,加强督查考核,保证方案目标如期实现。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2016年12月2日 脑卒中综合防治工作方案 脑卒中是严重威胁我国居民健康的一种疾病,根据《中国居民营养与慢性病状况报告(2015年)》,2012年中国居民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为271.8/10万,是第一位死因,其中脑卒中死亡率为140.3/10万。为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降低脑卒中危害,实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确定的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降低10%的目标,依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中西医并重,加强脑卒中防治体系建设,实施脑卒中综合防控策略和措施,开展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和干预,推动疾病治疗向健康管理转变。到2020年,脑卒中发病率增长速度降到5%以下,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下降10%。 二、工作内容 (一)深化部门协作,推进脑卒中综合防控策略。将脑卒中防治作为健康中国建设的重点内容,逐步完善防治政策。依托国务院防治重大疾病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脑卒中综合防控部门协作机制,在政策制定、组织管理、队伍建设等方面给予保障。强化脑卒中危险因素控制,倡导膳食结构多样化,开展控烟减盐控油等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加强幼儿园、中小学的健康教育工作,培养儿童青少年的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推广全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部门设置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 部门设置指南的通知 【法规类别】妇幼卫生 【发文字号】国卫办妇幼发[2015]59号 【发布部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5.12.15 【实施日期】2015.12.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部门设置指南的通知 (国卫办妇幼发〔2015〕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人口计生委: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卫妇幼发〔2015〕54号),我委组织制定了《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部门设置指南》(可从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下载)。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部门设置指南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5年12月15日

附件 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部门设置指南 一、省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部门设置指南 省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是全省(区、市)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业务指导中心,合理设置业务部门是保证其落实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率的前提。业务部门设置应当充分体现以保健为中心、保健与临床有机结合的特色,规模适宜、布局合理。 (一)业务部门设置原则。 1.充分体现以妇女儿童健康为中心,保健与临床相结合,在整体发展的基础上,加强保健专科建设,突出保健优势。 2.与省级机构职能、任务、规模相适应,科室设置齐全,可结合功能任务、群众需求和机构业务发展需要增设相应业务科室。 3.部门设置应当符合省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开展科学研究、技术推广、人员培训的职能任务。 (二)业务部门设置。 1.孕产保健部。基本科室主要包括: (1)孕产群体保健科; (2)婚前保健科; (3)孕前保健科; (4)孕期保健科; (5)医学遗传与产前筛查科; (6)产科;

脑卒中综合防治方案

脑卒中综合防治工作方案 脑卒中是严重威胁我国居民健康的一种疾病,根据《中国居民营养与慢性病状况报告(2015年)》,2012年中国居民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为271.8/10万,是第一位死因,其中脑卒中死亡率为140.3/10万。为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降低脑卒中危害,实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确定的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降低10%的目标,依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中西医并重,加强脑卒中防治体系建设,实施脑卒中综合防控策略和措施,开展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和干预,推动疾病治疗向健康管理转变。到2020年,脑卒中发病率增长速度降到5%以下,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下降10%。 二、工作内容

(一)深化部门协作,推进脑卒中综合防控策略。将脑卒中防治作为健康中国建设的重点内容,逐步完善防治政策。依托国务院防治重大疾病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脑卒中综合防控部门协作机制,在政策制定、组织管理、队伍建设等方面给予保障。强化脑卒中危险因素控制,倡导膳食结构多样化,开展控烟减盐控油等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加强幼儿园、中小学的健康教育工作,培养儿童青少年的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推广全民健身运动,加强群众性体育活动的科学指导,发挥运动在预防脑卒中的重要作用。建设健康的生产生活环境,强化职业防护。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定期开展职工体检,逐步提供集慢性病预防、风险评估、跟踪随访、干预指导为一体的职工健康管理服务。积极发挥中医药在脑卒中防治中的作用。 (二)加强科普宣传,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积极开展脑卒中等慢性病防治全民教育,建立健全健康教育体系,普及健康科学知识。卫生计生部门组织权威专家编制脑卒中防控知识和信息,建立全国脑卒中健康教育媒体资源库,确保信息的科学性和实用性,依托主要媒体提高信息传播的权威性和广泛性,借力新媒体提高信息传播可及

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等关于印发中国癌症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国家

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等关于印发中国癌症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教委、局)、科技厅(委、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民政厅(局)、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环境保护厅(局)、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新闻出版广电局、体育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中医药管理局: 为积极做好癌症防治工作,尽快遏制我国癌症上升势头,保护和增进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国家卫生计生委等16部门联合制定了《中国癌症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以下简称《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各部门的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切实落实各项政策和保障措施,保证《计划》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中国癌症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民政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环境保护部 农业部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体育总局 安全监管总局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知识产权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15年9月9日 附件: 中国癌症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 为切实加强癌症防治工作,提高癌症防治水平,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防治现状 癌症是严重威胁人类健康的一大类疾病。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癌症防治工作,印发了《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中国食物与营养发展纲要(2014-2020年)》,签署了《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大力加强环境保护和职业病防治工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推动落实《中国慢性病防治工作规划(2012-2015年)》和《国家环境与健康行动计划(2007-2015年)》,逐步建立癌症防治体系。在全国范围开展死因调查和肿瘤登记工作,基本掌握我国癌症的发病和死亡情况。在癌症高发区开展病因学研究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世界卫生日宣传活动的通知国家规范性文件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世界卫生日宣传活 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全国12320管理中心:世界卫生组织将2016年世界卫生日的主题定为“应对糖尿病”,主要目标定为扩大预防、加强护理、增强监测。现就做好2016年世界卫生日宣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委宣传活动口号定为“糖尿病要早预防,分级诊疗帮您忙”,制定了糖尿病防治核心信息(2016版),制作了宣传片和宣传海报,请在委网站下载。各地要在世界卫生日前后在基层卫生机构播放宣传片、张贴宣传海报,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糖尿病防治核心信息(2016版)制作发放宣传品。 二、各地各单位可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组织动员医务人员走进社区开展义诊或健康咨询活动,利用自有媒体并组织协调地方电视、广播、报社、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提升社会各界对糖尿病的重视。糖尿病分级诊疗试点地区要将宣传重点放在政策宣传上,提高分级诊疗政策知晓率。 三、请于2016年5月1日前将活动总结和有关的宣传材料、音像资料等报我委宣传司、医政医管局。 联系人:国家卫生计生委宣传司沈闰州 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王斐 联系电话:68792324、68791889 附件:世界卫生组织糖尿病主题相关信息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6年3月11日 附件 世界卫生组织糖尿病主题相关信息 一、背景 2008年全球估计约有3.47亿人患有糖尿病。目前流行率仍呈上升趋势,尤其在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国家。 2012年总共约有150万人直接死于这一疾病,其中80%以上的死亡病例发生在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国家。据世界卫生组织预测,到2030年,糖尿病将成为第七项主要死亡原因。 糖尿病是一种慢性病,当胰腺产生不了足够的胰岛素或者人体无法有效利用所产生的胰岛素时,就会发生糖尿病。胰岛素是一种调节血糖的荷尔蒙,能够给予生命所需的能量。如果糖不能进入细胞作为能量消耗掉,就会大量蓄积在血液中造成危害。 糖尿病有两种主要形式。一型糖尿病患者通常不能自己分泌胰岛素,因此需要注射胰岛素来维持生命。二型糖尿病占糖尿病病例总数的90%左右,患者通常自己能够产生胰岛素,但不能产生足够的胰岛素或无法妥善利用。二型糖尿病患者通常超重和久坐不动,这两种状况加剧了患者对胰岛素的需求。 随着时间推移,高血糖会严重损害身体各主要器官系统,造成心脏病、中风、神经损伤、肾功能衰竭、失明、阳痿以及可能导致截肢的感染。 二、主要信息 世界卫生组织将2016年4月7日世界卫生日的重点定为应对糖尿病,其原因如下: (一)糖尿病在许多国家加速流行,数据显示,在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国家中增幅最为显著。

卫生部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程介绍

卫生部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程介绍 一、卫生部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程概况 脑卒中是一组以脑组织缺血及出血性损伤症状为主要临床表现的急性脑血管病,具有发病率高、致残率高、死亡率高和复发率高等“四高”特点。2008年公布的我国居民第三次死因抽样调查结果显示,脑血管病已成为我国国民第一位的死亡原因。世界卫生组织的MONICA 研究表明,我国脑卒中发生率正以每年8.7%的速率上升,发病者约30%死亡,70%的生存者多有偏瘫失语等残障。脑卒中严重危害着患者的生命健康,影响其生活质量,给患者及其家庭和社会带来沉重的负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 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作是我国一项重大的国民健康干预工程。2009年6月, “卫生部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程” 正式启动。卫生部7个司局的相关领导,来自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卫生厅、局的领导和全国部分省市三甲医院的领导及专家共270余人参加。陈竺部长作了重要讲话,强调了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程的重要意义,建议考虑将其列入健康中国2020战略的重大专项。他呼吁全国医务人员和广大新闻工作者要树立预防理念,学习有关知识,多做宣传,共同为降低我国脑血管病的发病率与死亡率而努力。 随后,卫生部印发了《缺血性脑卒中筛查及防控指导规范(试行)》。医政司要求各省、市、自治区卫生厅局推荐,在全国范围初选了60家三级甲等医院,作为省级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基地,积极构建全国脑卒中筛查与防治体系,大力推进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作。 中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基金会捐助200万元,用于救助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程开展过程中因经费困难而不能进一步筛查或治疗的患者。该会王彦峰理事长表示,支持这项利国利民的德政工程,呼吁更多的人奉献爱心,通过积极募集“脑卒中筛查与防治爱心基金”,让更多的贫困人群得到及时的救助,为遏制脑卒中的发病做出贡献。 2010年5月,卫生部召开了“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程”相关技术及基地建设研讨会。全国人大常委、卫生部原副部长、中国工程院王陇德院士强调:近20年来,我国慢性病的发病率持续增高,特别是心脑血管疾病,已经成为威胁人民群众健康的重要危险因素。他做了《高危筛查+目标干预,尽快降低我国脑卒中发病、死亡和伤残之策》的报告,提出了构建我国脑卒中防控体系的设想和脑卒中筛查与防治策略。 医政司副司长赵明钢在讲话中指出,要从医学学科发展的长远规划上,建设脑卒中筛查及防治专业化、高水平的医务人员队伍。各级医疗机构和广大医务人员要积极推进脑卒中的防治工作,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同时,以点带面,带动各级基层医院,尤其是社区医 疗机构的脑卒中筛查及防治工作。 2010年8月,卫生部成立了以陈竺部长为主任,马晓伟、尹力副部长、王陇德院士为副主任的“卫生部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程委员会”。体现了卫生部对这项工程的高度重视和开展 脑卒中筛查与防治的决心。 为进一步做好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作,降低脑卒中发生率和死亡率,我部决定将“脑卒中筛查及干预工程”更名为“卫生部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程”,并成立卫生部脑卒中筛查与防治

国卫办妇幼发〔2015〕59号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部门设置指南的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部门设置指南的通知 国卫办妇幼发〔2015〕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人口计生委: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卫妇幼发〔2015〕54号),我委组织制定了《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部门设置指南》(可从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下载)。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部门设置指南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5年12月15日

附件 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部门设置指南 一、省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部门设置指南 省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是全省(区、市)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业务指导中心,合理设置业务部门是保证其落实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率的前提。业务部门设置应当充分体现以保健为中心、保健与临床有机结合的特色,规模适宜、布局合理。 (一)业务部门设置原则。 1.充分体现以妇女儿童健康为中心,保健与临床相结合,在整体发展的基础上,加强保健专科建设,突出保健优势。 2.与省级机构职能、任务、规模相适应,科室设置齐全,可结合功能任务、群众需求和机构业务发展需要增设相应业务科室。 3.部门设置应当符合省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开展科学研究、技术推广、人员培训的职能任务。 (二)业务部门设置。 1.孕产保健部。基本科室主要包括:

(1)孕产群体保健科; (2)婚前保健科; (3)孕前保健科; (4)孕期保健科; (5)医学遗传与产前筛查科; (6)产科; (7)产后保健科; (8)根据功能定位、群众需求和机构业务发展需要可增设产前诊断等科室。 2.儿童保健部。基本科室主要包括: (1)儿童群体保健科; (2)新生儿疾病筛查科; (3)儿童生长发育科; (4)儿童营养与喂养科; (5)儿童心理卫生科; (6)儿童眼保健科; (7)儿童口腔保健科;

县医院卒中中心建设方案(2018)

关于印发《县医院卒中中心建设方案(试行)》 的通知 医院各科室(组): 现将《县医院卒中中心建设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落实。 县医院 2018年05月30日

县医院 卒中中心建设方案(试行) 为了规范卒中病人的诊治流程,提高早期诊断和治疗急性缺血性脑卒中(AIS)、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脑静脉及静脉窦血栓形成等高发病率、高致残率、高死亡率疾病的能力,减少误诊、漏诊以及改善临床预后的目的。结合医院专科发展规划和卒中中心认证工作,以《国家卫生计生委脑卒中防治工程委员会卒中防治中心现场评估指标(试行)》认证标准为依据,以AIS疾病为主的卒中中心建设为基础,促进以卒中症状为单位的临床路径诊疗行为规范化。特制定卒中中心建设推进方案。 一、指导思想 医院通过卒中中心建设优化资源配置,为急性缺血性脑卒中(AIS)、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脑静脉及静脉窦血栓形成等以急性卒中为主要临床表现的急危重症患者提 供快速诊疗通道。采用快速、标准化的诊断方案对卒中患者提供更快和更准确的评估和诊疗,显著降低卒中确诊时间、降低急性缺血性脑卒中(AIS)再灌注治疗时间、缩短住院时间、再次就诊次数和再住院次数,减少不必要检查费用,改善患者健康相关生活质量和就诊满意度。

二、建设目标 到2019年初通过国家卫生计生委脑卒中防治工程委员会卒中防治中心认证。 三、组织管理 (一)成立县医院卒中中心管理委员会,具体人员组成及职责如下: 主任委员:(院长?党总支书记) 副主任委员:(业务副院长) (神经内科主任) 委员:(院长助理) (办公室主任) (党总支副书记、感控办主任) (工会主席) (财务科科长) (药剂科主任) (总务?设备科科长) (医疗质量安全科科长)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条例最新版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条例最新版 国家卫生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推进和规范国家卫生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国家卫生计生委政府信息的权益,提高工作透明度,推进政务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服务型、廉洁型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国家卫生计生委政府信息,是指国家卫生计生委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第三条国家卫生计生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委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研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厅,为委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执行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职责是: (一)研究制订委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工作计划。 (二)组织协调委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各项工作,督促检查及考核委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统一受理和分办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向国家卫生计生委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对各相关责任司局(单

位)的办理和答复工作进行督查督办,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答复统一审核、编号和送达。 (四)组织编制委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和年度报告。 (五)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责。 第四条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各司局(单位)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订本司局(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各司局(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本司局(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司局(单位)政府信息的审核、公开工作。各司局(单位)应当指派一名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同志担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具体工作,并报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五条国家卫生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应当遵循合法、真实、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 第六条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开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当与有关行政机关进行沟通、确认,保证公开的信息准确一致。 第七条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第八条国家卫生计生委下列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向社会

中国脑卒中康复治疗指南

中国脑卒中康复治疗指南 十一五课题组全国脑防办张通赵军 前言 卒中康复是经循证医学证实的对降低致残率最有效的方法,是脑卒中组织化管理中不可或缺的关键环节。 国外研究证明,按照规范的康复治疗指南进行康复,能明显提高脑卒中的康复水平和康复质量。 跟西方国家相比,我们的康复水平还有较大差距,集中体现在康复治疗体系不健全和康复治疗方法的不规范和普及程度差等方面。 脑卒中康复指南为康复治疗的实施和评价提供一个科学的证据基础,可以规范脑卒中的康复治疗,更有效的发挥康复疗效。 改变目前我国脑卒中康复的无序状态,对指导和规范我国脑卒中的康复治疗,提高治疗水平提供重要的科学依据,对发展我国脑卒中康复事业。 说明: 推荐强度:Ⅰ级基于A级证据或专家高度一致的共识(如不能做随机对照试验的情况);Ⅱ级基于B级证据和专家共识;Ⅲ级基于C级证据和专家共识;Ⅳ级基于D级证据和专家共识。 治疗措施的证据水平:A级多个随机对照试验的Meta-分析或系统评价;B级至少1个较高质量随机对照试验或设计良好的队列研究或病例对照研究;C级未随机分组但设计良好的对照试验;D级无同期对照的系列病例分析和专家意见。 诊断措施的证据水平:A级多个或一个样本量足够的采用了金标准、盲法评价的前瞻性队列研究(高质量);B级至少一个前瞻性队列研究或设计良好的回顾性病例对照研究,采用了金标准和盲法评价(较高质量);C级回顾性、非盲法评价的对照研究;D级无对照的系列病例分析和专家意见。 一、脑卒中康复的管理 (一)脑卒中的康复体系 1、三级康复网(Ⅰ级推荐,A级证据) 2、急性期康复(Ⅰ级推荐,D级证据) 卒中单元(Ⅰ级推荐,A级证据) 3、专门康复机构的康复 ①医院康复科康复(Ⅰ级推荐,A级证据) ②专门的康复医院或中心(Ⅰ级推荐,D级证据 4、社区康复 社区康复具有与医院康复相似的疗效,费用低等优点,发展社区康复是十分必要的。(Ⅰ级证据,A级推荐) (二)脑卒中康复的流程 1、脑卒中急性期的康复流程 ①建议在发病/入院24小时内应用(NIHSS)评价卒中的缺损情况。(Ⅰ级推荐,A级证据) ②建议入院后立即启动脑卒中2级预防,并预防并发症。(Ⅰ级推荐,A级证据)为保障获得最好的效果,患者都应当接受有经验的、多学科的康复小组的治疗,其治疗方案应当持续到患者出院后门诊治疗或社区康复 2 评定和检查 ①建议临床人员应用标准有效的量表来评价患者卒中相关的障碍和功能情况。(II级推荐,B

脑卒中的筛查和预防

第三节脑卒中的筛查和预防 一、脑卒中的定义 脑卒中是脑中风学名,是一种突然起病的脑血液循环障碍性疾病。 二、临床表现及分类 以突然昏扑、不省人事或突然发生口眼歪斜、半身不遂、智力障碍为主要特征。脑中风包括缺血性中风(短暂性脑缺血发作、动脉粥样硬化性血栓性脑梗塞、腔隙性脑梗塞、脑栓塞)、出血性中风(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高血压脑病和血管性痴呆四大类。 三、脑卒中的危险因素 脑卒中的危险因素非常复杂,可分为可干预和不可干预两类。可干预的危险因素包括高血压、吸烟、糖尿病、血脂异常、心房颤动、其它心脏疾病、无症状性颈动脉狭窄、不合理饮食和营养过剩、饮酒过量、缺乏体力活动、高同型半胱氨酸血症、绝经后激素治疗、口服避孕药、肥胖等;不可干预的危险因素包括年龄、性别、低出生体重、种族、遗传因素(家族史等)。 四、脑卒中筛查 (一)筛查标准 脑卒中筛查的人群为既往有脑卒中/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IA)病史者或者40岁以上脑卒中风险评估≧3分的高危人群。 脑卒中风险评估包括以下8项: 1. 高血压病史(≧140/90mmHg),或正在服用降压药; 2. 房颤和心瓣膜病; 3. 吸烟; 4. 血脂异常或未知; 5. 糖尿病; 6. 很少进行体育活动(体育锻炼的标准时每周≧3次、每次≧30min、

持续时间超过年。从事农业体力劳动可视为有体育活动); 7. 明显超重或肥胖(BMI≧26kg/m2); 8. 有卒中家族史。 注:每一项得1分。 (二)筛查与干预流程 脑卒中筛查与干预的流程是根据卒中的危险因素,按照规范的标准将卒中高危人群筛查出来,并针对可干预危险因素给予适宜性技术的治疗和严格的健康教育,预防卒中的发生或复发;对于非卒中高危人群,通过进行合理的健康指导和危险因素干预,防止卒中危险因素的发生和发展,降低卒中发生率。附:脑卒中筛查与干预流程(三)筛查方法与步骤 1、医师接诊,病史采集,体格检查 重点询问有无脑卒中或TIA的症状,既往高血压、高脂血症、糖尿病及心脑血管病史、吸烟饮酒史、饮食生活习惯、家族性心脑血管病史等,测身高、体重、腹围、双上肢血压、听血管杂音及神经系统体格检查等。 2、实验室检查 根据病史体征或既往有异常指标需进一步检查者,应有针对性的进行实验室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血液生化、凝血四项、血液免疫检查等。 3、脑、颈血管超声 脑、颈血管超声是卒中筛查、术中监测、术后随访的最基本、最便捷的无创性检查,包括颈动脉超声检查及经颅多普勒超声检查(TCD)。 4、CT脑血管造影(CTA)或MR脑血管造影(MRA) 高度怀疑为脑血管病或血管超声检查提示有脑、颈血管病变时,为辅助诊断及进一步评估病变程度,可行CTA或MRA检查。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加强医疗行风建设”九不准“的通知

关于印发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1-08浏览次数: 2275字号:[ 大中小 ] 国卫办发〔2013〕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属(管)各医疗卫生机构: 近期,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加强制度建设的通知》(群组发〔2013〕23号),明确要求“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问题”。为深入贯彻落实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严肃纪律,明确要求,针对医疗卫生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了《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以下简称“九不准”)。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广泛开展学习宣传 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组织广大医疗卫生人员认真学习讨论,深刻认识“九不准”的重要意义和明确要求。通过编辑学习手册、开展集中培训、举行知识测试等多种形式,迅速传达到每家医疗卫生机构、每名医疗卫生人员,在全行业掀起学习贯彻“九不准”的热潮,学习教育覆盖面要达到100%。要强化对“九不准”贯彻执行情况的宣传,曝光典型案例,抓好警示教育,努力使遵守和执行“九不准”成为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卫生人员的自觉行为。 二、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把贯彻执行“九不准”作为医疗卫生行业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研究制订贯彻落实的具体办法。既要不折不扣地落实“九不准”的每项要求,又要制订更加具体、更有针对性、更便于操作的制度措施。卫生计生系统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抓好“九不准”的贯彻执行。 三、坚决查处违规行为 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与公安、检察和地方纪检监察等执纪执法机关的协调配合,重点查处顶风违纪的行为和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凡是违反“九不准”的行为,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对违反“九不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其通报批评、限期整改、降低级别或等次等处理;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法给予警告、责令停业直至吊销执业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对违反“九不

脑卒中大会

2014’中国脑卒中大会 暨第四届全国心脑血管病论坛隆重召开 2014年5月16日至18日,由国家卫生计生委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程委员会与中华预防医学会共同主办的2014’中国脑卒中大会暨第四届全国心脑血管病论坛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隆重召开。 大会开幕式17日上午举行。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国家卫生计生委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程委员会副主任王陇德院士,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徐科,解放军总后卫生部副部长李清杰,国家卫生计生委疾控局局长于竞进、财务司司长李斌,国家卫生计生委疾控局专员常继乐,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副局长管仲军等领导,中国老年保健医学研究会副会长傅征、中华预防医学会副会长蔡纪明、中国科学院工程院两院院士陈可冀,中国工程院院士赵继宗、黄如训教授、赵雅度教授、霍勇教授、崔丽英教授、王拥军教授等出席开幕式。开幕式由国家卫生计生委疾控局局长于竞进主持。会议向为我国脑卒中防治事业作出卓越贡献的陈可冀、黄如训、赵雅度三位教授颁发了“国家卫生计生委脑卒中防治工作卓越成就奖”。 全国人大副委员长陈竺院士委托王陇德院士对我国脑卒中工作提出几点要求。他要求全国各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医疗机构从完善脑卒中筛查与干预工作、推进心脑血管疾病联合防控、建立心脑血管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等方面继续作出努力。 王陇德院士在讲话中,全面回顾了过去一年来我国脑卒中防治工程取得的工作成绩,并就下一步工作进行了部署。徐科副主任、李清杰副部长分别就加强脑部中防治战略规划,做好健康宣教,强化基地医院建设,提高治疗技术,优化筛查与随访方案,全面提升我国慢病防治水平做出指示。 凌锋教授、王拥军教授、崔丽英教授、谢鹏教授分别主持了大会主题论坛,美国神经介入放射协会主席Tudor G.Jovin教授、英国卒中医师协会前任主席Martin James教授、亚太动脉粥样硬化与血管疾病学会秘书长Brian Tomlinson 教授及北京协和医院崔丽英教授、北京大学第一医院霍勇教授、天津环湖医院院长王金环教授、解放军总医院二炮总医院副院长姜卫剑教授等分别做了主题论坛讲座。 18日上午,召开了脑卒中基地医院发展论坛。王陇德院士对2013年全国基地医院工作进行了回顾。相关专家分享了国际、国内脑卒中防治成功做法。上海虹口区卫生计生委、上海长海医院、白银市第一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的主要领导分别作了经验介绍。会议举行了国家远程卒中中心启动仪式,并表彰了全国脑卒中筛查与防治示范基地医院、模范院长。 另外,16日至18日大会分别在10个分会场举办了23场临床学术论坛,300余位国内外一流的脑卒中防治相关专业领域的专家、学者、教授,分别围绕血管超声、脑血管影像与介入、脑动脉粥样硬化、脑卒中急诊血管内治疗、蛛网膜下腔出血、检验、高血压与卒中、缺血性卒中热点、脑卒中新药/新方法、脑血管

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作总结会议讲话稿

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作总结会议讲话稿 会议讲话稿 各位领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的代表,全国基地医院院长,各位专家同 道: 大家上午好!2015 年度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作会议在xx 这座美丽的园林城市召开, 同时举办 xx 国际临床(技术)论坛,值此,我谨代表国家卫生计生委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 程委员会,向多年来为我国慢性病防控工作做出积极贡献的各级政府、疾控部门、专家学者 及医院医护人员表示感谢!对大家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012 年底发布的《中国的医疗卫生事业》白皮书中指出,伴随中 国工业化、城镇化、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居民慢性病患病、死亡呈现持续快速增长趋势。中 国现有确诊慢性病患者 2.6 亿人,慢性病导致的死亡占中国总死亡的85%,导致的疾病负担 占总疾病负担的70%。慢性病中的脑血管病是国民第一位的死因,给我国居民健康带来了 沉重的负担。目前,我国仍然面临着脑卒中发病率高、致残率高、复发率高、死亡率高、经 济负担重等严峻形势,防控工作仍面对着巨大的挑战。从2009 年原卫生部启动脑卒中筛查 与防治工程以来,在全国各地卫生行政部门、疾控中心及基地医院的积极响应和大力推动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为探索中国特色的慢性病防控体系创造了条件,打下了一定的基础。 下面我就 2015 年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程的进展情况向大家作简要介绍,以期与大家 共享取得的工作成绩,分析探讨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对今后的防控工作进行部署。 一、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程进展 (一)国家一级的脑卒中筛查与防控网络体系构建基本完成。 在 2011、 2012 两年的工作基础上,全国 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和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产科安全管理十项规定的通知

加强产科安全管理的十项规定 一、严禁医疗机构未取得相应资质非法开展产科诊疗活动。 二、严禁医疗机构使用未取得相应资质人员非法从事产科诊疗服务。 三、严禁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控制剖宫产率。加强孕产期健康教育,促进自然分娩。规范孕产期保健服务,全面加强产科质量管理。 四、严禁违反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相关规定。健全医院感染防控体系,提高医院感染防控意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减少医院感染。 五、严禁医疗机构及其人员接受母乳代用品生产者、销售者为推销产品而给予的馈赠和赞助,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母乳代用品推销和宣传。严格执行母乳喂养相关规定。 六、严禁危害新生儿人身安全的行为。医疗机构要建立新生儿身份识别、交接制度和流程。新生儿交接时须由交接双方的医护人员和家属签字确认。新生儿检查、治疗离开原病区的,必须有家属陪同。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产科、新生儿科等关键区安全防范能力建设,并建立严格的24小时监控和管理。 七、严禁医疗机构及其人员违反新生儿出生缺陷报告制度。出生缺陷新生儿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联系公安、民政等部门妥善处理。

八、严禁医疗机构及其人员买卖或非法处置胎儿附属物。胎儿附属物归产妇所有。产妇放弃或捐献胎盘的,可以由医疗机构进行处置。如果胎盘可能造成传染病传播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告知产妇,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消毒处理,并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处置。脐带血采集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 九、严禁按医疗废物处理死胎、死婴。对死胎、死婴,必须经产妇或家属在医疗文书上签字后,方可由其自行处理。委托医疗机构处理的,应当按照《殡葬管理条例》处理。可能存在感染性、传染性疾病的,不得自行处理,产妇或家属知情同意并签字后,由医疗机构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进行处理 十、严禁任何医疗机构及其人员伪造、倒卖、转让、出借、私自涂改或使用非法印刷的《出生医学证明》。严禁倒卖和泄露产妇和新生儿相关信息。

国家卫生计生委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优质护理、改善护理服务的通知,要求持续改善护理服务态度,杜绝态度不热情、解释没耐心、服务不到位等现象。 通知要求到2015年底,全国三级医院的各个病房都要开展优质护理服务;二级医院中,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占60%病房的地市级医院的比例不低于80%,县级医院不低于40%。同时,有条件的医院要积极在门(急)诊、手术室等非住院部门开展优质护理服务。 通知还要求创新服务形式。医院要建立门(急)诊护理岗位责任制,明确并落实护理服务职责。责任护士应当按照要求为患者提供入、出院护理服务,不得交由进修护士和实习护生代替完成。有条件的医院,应当明确专(兼)职人员为出院患者提供有针对性的延续性护理服务,保证护理服务连续性,满足患者需求。通知要求对患者实施个性化的健康教育,注重用药、检查、手术前后注意事项及疾病相关知识等指导,并能体现专科特色。 另据卫计委官网,公布了医院患者入、出院护理工作制度及服务流程。 一、医院患者入院护理工作制度及服务流程 (一)医院病房应当建立并落实责任护士对新入院患者全面负责的工作责任制。 (二)病房接到入院患者通知后,应当明确专人及时接待入院患者,主动热情、态度和蔼、认真耐心。要尽快通知负责医师和责任护士等,妥善合理安排患者,避免等待时间过长。 (三)责任护士要向患者主动自我介绍,并认真核查新入院患者的住院信息,做好入院介绍。包括:病房环境、设施,责任医师及护士,作息时间、膳食服务、探视陪伴、安全管理等规章制度。同时,了解患者住院期间的需求,积极解答患者疑问,并给予帮助。

(四)责任护士负责测量新入院患者的生命体征,对新入院患者进行入院护理评估,并及时记录。评估内容包括患者生命体征、意识状态、自理能力、皮肤、饮食、睡眠、清洁情况、潜在护理风险及心理、社会状况等。 (五)要根据评估情况为患者提供必要的清洁、照护和心理支持等护理措施。同时,及时与医师沟通患者有关情况。 (六)要遵照医嘱有计划地及时完成入院患者的标本采集工作,帮助患者预约检查,并协助医师为入院患者实施及时、有效的治疗性措施。 (七)新生儿、急危重症及特殊患者的入院护理服务在遵循上述工作制度的基础上,根据患者病情和实际情况,予以细化。 二、医院患者出院护理工作制度及服务流程 (一)医院病房应当建立并落实责任护士对出院患者全面负责的工作责任制。 (二)应当根据出院医嘱,提前通知患者及家属,并详细指导其做好出院准备工作,告知出院流程及注意事项。 (三)要结合出院患者的健康情况和个体化需求,做好出院指导和健康教育工作,健康教育主要内容包括:饮食、用药指导,运动和康复锻炼,复诊时间及流程,居家自我护理及注意事项等,必要时提供书面健康教育材料。 (四)要为出院患者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确保患者安全离院。 (五)有条件的医院应当为出院患者提供延续性护理服务,通过电话、短信、上门服务等多种形式提供随访服务。 (六)完成出院患者床单位的清洁消毒等工作。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中央文明办秘书局、全国爱卫会办公室等关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中央文明办秘书局、全国爱卫会办公室等关于开展第28个世界无烟日暨健康中国行—2015年度无烟生活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国卫办宣传函[2015]436号 【发布部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a27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5.05.19 【实施日期】2015.05.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R12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中央文明办秘书局、全国爱卫会办公室、教育部办公厅、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共青团中央办公厅、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第28个世界无烟日暨健康中国行-2015年度无烟生活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国卫办宣传函〔2015〕4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卫生局)、文明办、爱卫办、教育厅(教委)、新闻出版广电局、团委、科协,国家卫生计生委相关直属和联系单位: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两办《通知》)精神,加大控烟宣传和健康教育工作力

度,推进我国控烟履约法制化进程,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中央文明办、全国爱卫办、教育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定于2015年5月31日在全国范围内启动“第28个世界无烟日暨健康中国行--2015年度无烟生活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活动为期1年。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活动主题为“无烟生活”,推荐使用口号见附件1。 二、活动安排 (一)国家级活动。 1.启动活动。5月31日在北京举办“第28个世界无烟日暨健康中国行--2015年度无烟生活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启动会。 2.开发控烟主题公益广告和海报。针对公众的认识误区和常见问题,开发“无烟生活”主题公益广告和海报,整合控烟传播材料等资源,供各地、各机构开展相关活动使用。 3.组织“无烟生活”主题知识竞赛。通过报纸、互联网、微博、微信等途径发动公众参与答题,学习、掌握控烟知识。 4.开展志愿者活动。一是通过快闪歌舞、跑酷、联合签名、文艺表演等形式,开展公共场所劝阻吸烟活动。二是开展“无烟中国,我挺你--我的控烟宣言”一分钟创意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三是创作控烟主题广场舞,举办“无烟生活”广场舞大赛。四是开展“我要告诉你,因为我爱你--图形警示上烟包”倡导活动和“携手灭烟,拥抱晴天”无烟环境倡导活动。 5.广泛开展媒体宣传。在主要媒体制作播放控烟专题节目、开辟控烟专栏。组织媒体沟通会和培训会,提高媒体控烟传播能力。继续开展2015年度“中国烟草控制大众传播活动”,评选优秀控烟媒体作品。 (二)地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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