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移动移动梦网管理办法WAP分册

广东移动移动梦网管理办法WAP分册
广东移动移动梦网管理办法WAP分册

广东移动移动梦网

管理办法WAP分册

(暂行)

广东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

二○○四年二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4

第二章业务内容管理和维护 (5)

第一节业务设计要求 (5)

第二节新业务上线的管理 (6)

第三节内容管理要求 (6)

第四节内容合法性及信息安全保证 (8)

第五节业务维护分工 (8)

第三章商务模式与计费结算 (10)

第一节商务模式 (10)

第二节信息服务费资费原则 (10)

第三节计费原则 (11)

第四节结算办法 (12)

第四章流程管理 (13)

第一节 .................................. 业务申请流程13

第二节业务变更流程 (18)

第四章宣传推广 (24)

第一节推广原则 (24)

第二节宣传内容 (24)

第三节整合营销 (25)

第五章客户服务 (26)

第一节客户服务的原则 (26)

第二节客户服务分工 (26)

第三节客户服务要求 (27)

第四节客户服务流程 (30)

第五节SP投诉流程 (31)

第六章考核管理办法 (33)

第一节竞争机制 (33)

第二节考核体系 (33)

第三节月度考核办法 (34)

第四节季度和全年考核办法 (37)

第七章奖惩办法 (40)

第一节考核奖励 (40)

第二节 ...................................... 考核处罚41

第三节 ...................................... 违规处理42

附录信息源入网信息安全保障责任书 (46)

第一章总则

一、“移动梦网”是广东移动向移动客户提供数据应用业务的统一品牌;“移动梦网”为各服务提供商(以下简称SP)提供最优的商业运营环境。

二、为保证移动梦网WAP业务的健康发展,规范SP的行为,保证各SP在公平、公开、公正的运营环境中,为用户提供更多、更好的应用服务,保障移动用户的合法权益,广东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移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三、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在广东省内,由广东移动省公司受理,根据移动梦网创业计划开展WAP业务SP的管理。

四、本管理办法将根据市场发展的需要适时进行修改,其修改权和解释权归广东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章业务内容管理和维护

第一节业务设计要求

一、SP提供的移动梦网WAP业务应界面统一、使用方便、内容新颖实用。其中有关WAP页面的设计应严格遵照《移动梦网WAP门户业务规范》(附件一)实施。

二、WAP PUSH业务是WAP服务平台功能之一,如果SP需要提供该类业务,必须进行申请,审核通过后才可开展或由广东移动负责组织实施。

三、移动梦网WAP业务必须满足移动梦网要求的服务质量指标。

1.时链接成功率应不小于98%。

2.网络时延(指从WTBS PING SP服务器的环回时延)应不大于100毫秒。

3.SP响应时延(指从WTBS发出业务请求到WTBS接收业务响应的时延)应不大于500毫秒。

四、移动梦网WAP业务必须遵循《移动梦网WAP门户业务规范》和《WAP业务应用程序接口规范》(附件二)。

五、对于已收费的业务应为用户提供免费试用的业务版本供用户免费试用。

第二节新业务上线的管理

一、新开通的WAP业务享有在WAP门户“每月热点”栏目里被推荐的权利,推荐期为接入时所属自然月。

二、“每月热点”栏目中的业务都为免费业务。

三、WAP业务在“每月热点”的位置每周会更新一次,以保证新接入的业务在“每月热点”栏目中都有机会排在较前的位置。

四、WAP新业务在推荐期内应同时在该业务所属的分类栏目内出现,在所属栏目内的位置由广东移动安排。

五、WAP新业务在推荐期过后,该业务是否保留在“每月热点”中由广东移动根据业务情况予以安排。

第三节内容管理要求

一、未经广东移动书面同意,SP不得单方面通过广东移动移动梦网WAP网站向用户提供协议规定以外的其他服务,或在已经提供的服务中增加不同类别的服务。

二、SP所提供的应用服务的内容,不得再提供给其他通信运营商或WAP网站,不得在其自有网站上继续提供同样的服务。

三、SP可选择在移动梦网WAP主站上提供全国服务,也可选择在移动梦网WAP广东资源站上提供服务。但对同一内容的服务,原则上不可同时提供到两个站点。

四、SP必须保证客户在使用相关移动梦网业务前,充分知悉该业务的价格、内容及服务提供方式、收费方式等。

五、本着用户自愿的原则,SP在向用户提供服务时,必须事先征得用户的同意,并按质、按量、及时地为用户提供信息服务。

六、SP应为我公司的移动客户建立独立的数据库,与其它运营商的用户数据库分开;

七、未经广东移动许可,SP不得随意添加新的帐号(包括工程、维护、业务用调测帐号)和增加新的业务。

八、禁止SP出现以下行为:

1、未经允许,对链接到广东移动WAP门户网站上的业务进

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2、未经允许,对广东移动WAP门户网站中存储、处理或者

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3、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4、其他危害WAP增值业务网络安全的行为。

九、广东移动负责对广东WAP网站上的菜单结构进行调整,调整包括菜单内容的增加、删除和顺序变更。菜单调整的周期原则上为一个月一次,调整的原则为:按照本管理办法第六章第二节规定的考核办法对SP进行考核,并按照考核结果进行业务排

序。

第四节内容合法性及信息安全保证

一、SP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纪法规,承担由于内容的合法性及健康性引起的一切争议和法律责任。

二、SP应保证不利用WAP平台发送《信息源入网信息安全保障责任书》(附录)中列明的九类非法信息。

三、SP必须按照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对提供的应用进行内容过滤和检查。

四、根据政府通信主管部门的规定,各SP必须对入网信息的安全负责。

第五节业务维护分工

一、维护界面划分

广东移动与SP的维护分工界面包括以下几部分:

1.消息系统与SP的维护分工界面是广东移动WAP平台(MISC系统)设备到SP设备的接口。

2.MISC系统与SP的维护分工界面是广东移动MISC系统WTBS与SP的接口。上述接口可以是专线,也可以是internet。

3.接口内侧设备由广东移动维护部门负责维护,接口外侧设备由SP负责维护。对于专线SP,接口线缆及其连通性由专线申报调测方负责维护,对方予以配合。

二、维护职责分工

1.广东移动进行重大局数据修改、网络调整或进行软件修改等,涉及与SP有关时,应事先书面通知SP,需要时SP 应予以配合,并将完成情况书面反馈广东移动。

2.SP进行重大数据修改或网络调整,影响业务或需广东移动配合时,应事先书面通知广东移动。

3.广东移动和SP双方都有责任对提供的业务进行定期测试,保证其可用性。发现问题及时与对方联系处理。

4.在发生故障及有用户申告时,广东移动与SP应首先检查自己所维护的设备,以确保自维设备无故障,同时应协助对方做好排障的配合和处理结果的反馈工作。

5.SP应提供固定业务维护联系人,便于日常维护中的及时协调。

6.双方应确保自身的网络和业务安全,不给对方的系统和业务造成危害。

7.SP应积极配合广东移动进行各类测试和调查工作。

第三章商务模式与计费结算

第一节商务模式

一、广东移动与SP双方,本着诚实、守信、双赢的原则,共同遵守相关业务管理规定和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为移动梦网用户提供优质服务。

二、广东移动作为提供通信平台的电信运营商,向各SP有偿提供WAP业务运营的业务平台和门户,并利用业务支撑系统,向各SP提供有偿的信息服务费的代计费与代收费服务。

三、收益分配:使用WAP业务产生的全部通信费、应收信息服务费收入的15%归广东移动,应收信息服务费收入的85%归SP。

第二节信息服务费资费原则

一、WAP业务的信息费可以计次,也可以包月。

二、按次计费的WAP业务,信息服务费原则上每次不能超过3元;包月类业务,信息服务费原则上每月不能超过10元。

三、除非广东移动批准的免费业务以外,信息服务费不能低于成本价。

四、广东移动有权参与信息服务费的定价,并具有否决权。

五、对于同一业务,原则上不允许在移动梦网总站和各地方移动省站同时提供。

第三节计费原则

一、原则:用户与SP提供的收费WAP服务之间必须存在业务订购关系。只有用户认可并定制的业务(即存在业务订购关系)才能够计费。

二、免费试用:SP必须保证用户使用业务前充分知悉业务内容、形式和资费。业务在用户先定制后使用的原则下,必须提供免费试用的业务内容,用于在定制业务的界面中在用户定制业务之前向用户提供。

三、计费周期:移动梦网WAP业务的计费周期为每自然月的1日至本月最后一天。

四、广东移动有权对无效用户号码、非业务开通范围的用户号码产生的信息费不予计费。

五、WAP门户网站可以作为短信、彩信、JAVA等其他业务的接入入口,作为其他业务的定制、点播方式,但信息费的计费仍然由原有业务平台实现。

六、任何WAP业务(通过WAP业务平台使用和实现的业务服务)不允许通过其它短信等移动梦网业务技术平台进行代计费、代收费。不允许SP在自己的网站上提供WAP PUSH的WAP业务并通过短信来代计费、代收费。

第四节结算办法

一、结算依据

计费依据以WAP门户的运营平台MISC平台的计费话单为准,结算依据以广东移动提供的结算单为准。

二、结算标准与结算周期

广东移动按月与SP进行结算,结算费用为应收信息费的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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