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爆破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爆破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至**高速公路工程爆破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编制:

审核:

批准:

中铁**局集团有限公司

**高速公路**至**第**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二〇一五年九月

目录

一、人员安全责任制

(一)爆破员安全责任制

1.认真贯彻和执行公司的各项指示、会议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遵守岗位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 确保爆破安全施工。

2.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和本公司制定的相关制度。

3.安全正确地使用爆破材料和爆破仪表,履行好爆破材料的领取、搬运、使用、退库、记帐等安全管理制度。

4.按照爆破作业设计施工方案,进行起爆器材的检验、加工和保管,现场装药、充填、联线、起爆等工作。

5.负责爆破后检查工作,发现盲炮或其他安全隐患及时上报。

6.配合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处理盲炮或其他安全隐患问题。

7.参加瞎炮、盲炮及爆破事故分析会。

8.负责爆破信号的发出和解除。

9.严格管理好领用到现场的爆破材料,严禁丢失或流失,爆破作业结束后,将剩余的民用爆炸物品清退回库,并做好当班民用爆炸物品材料消耗记录,并进行签字确认。

10.加强总结,提出合理化建议,优化和提高爆破施工技术,节约材料消耗,有效控制爆破成本,为公司经济指标做贡献。

(二)安全员安全责任制

1.认真贯彻和执行公司的各项指示、会议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严格遵守岗位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 不违章指挥,确保爆破安全施工。

2.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和本公司制定的相关制度。

3.监督爆破员、保管员及其它作业人员按照岗位操作规程作业,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4.检查爆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及时发现、处理及报告安全隐患。

5.监督爆破员安全正确地使用爆破材料,履行好爆破材料的领取、搬运、使用、退库、记帐等安全管理制度。

6.制止无爆破作业资格的人员从事爆破作业。

7.配合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处理盲炮或其他安全隐患问题。

8.参加瞎炮、盲炮及爆破事故分析会。

(三)保管员安全责任制

保管员指本公司爆破作业现场临时库或临时存放的保管员。

1.严格遵守国家《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相关规定和本岗位操作细则。不违章作业, 确保民爆物品的安全管理。

2.认真学习民爆物品仓储技术标准、规范,掌握民爆物品特性、危险有害因素;掌握民爆物品仓储、维护、保养专业知识和技能,接

受相关专业培训,具备任职资格并取得任职资格证书。

3.负责验收、保管、发放和统计民爆物品,并保存好完备的记录。

4.严格遵守本公司民爆储存仓库发放制度,对无爆破员安全作业证和领取手续不完备的人员,不得发放民爆物品。

5.在民爆物品发放过程中,必须认真查验收、发货物相关手续、验证经办人身份,在确认准确无误后,方可进行收、发工作;必须在现场清点民爆物品种类、品种、数量、批次并验证包装完好性;收、发工作完毕需办理相关交接手续,并在有关单据上签字认可。

6.严格按定量管理和相关技术规范、规定堆码、存放民爆物品,堆放应规范、整齐、有序、稳固。

7.按时对库存民爆物品品种、数量进行清点并登记,做到帐物相符,发现变质或过期的民爆物品,立即报告。

8.负责将民爆物品流向信息输入计算机监控系统,并对输入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1.安全检查

(1)公司实行公司级、部门级和日常安全检查制度,负责监督检查生产过程中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过程安全控制情况,消除安全生产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2)公司级安全检查一般每季度开展一次,遇特殊情况应及时

进行检查;部门级安全监督检查一般每月开展一次,遇特殊情况应及时进行检查;日常安全监督检查一般每周一次,遇特殊情况应及时进行检查。

(3)公司级安全监督检查由公司总经理(或分管副经理)组织,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和专职安全员参加;部门级安全监督检查由部门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日常安全检查由安全员进行。

(4)安全监督检查一般采取访问、阅档、查验记录、现场验证等形式进行,检查过程应作详细记录,包括组织人、参加人员、检查时间、被检查单位(场所)、检查内容、检查结果、安全隐患等信息。检查过程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需改进的项目,应报告公司总经理决策整改。

(5)安全监督检查内容一般包括:

①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②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维护、保养、储存情况。

③安全卫生设施运行技术状况。

④安全防范设施运行技术状况。

⑤工艺(作业)过程安全控制情况。

⑥从业人员职业卫生防护情况及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⑦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⑧设备、设施、仪器、应急物资、运输车辆等安全状况。

⑨其它事项。

(6)安全监督检查结果应向被检查单位公布,并对检查过程进行讲评。

(7)各单位安全员和公司安质部要进行节前和节后安全检查,

及时排除隐患,保证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

(8)夏季“四防”(防高温、防雷电、防讯、防突发灾害)检查,重点防高温检查。

(9)安全自查、自纠。突出“属地管理”原则。各分公司(项目部/工地)将安全基础工作落实情况、现场排查两大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作为自查、自纠范围。

(10)安质部不定时抽查各单位自查、自纠检查记录或安全日志,落实隐患整改情况。

(11)发现重大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果断措施,同时向所在单位负责人和公司领导汇报。

2.隐患整改

(1)各分公司/项目部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应当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贯穿到生产活动全过程,建立实时检查、班检查、日排查等隐患排查整改制度,明确排查地点、项目、要求、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化,出现问题必须及时整改,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2)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的档案台账和应急预案。

(3)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整改事故隐患,并将隐患排查整改的范围和责任逐级落实到岗位、到人头。

(4)查除隐患的要求:

①对查除的事故隐患及问题做到“三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三不推”(个人能解决的不推到班组,班组能解决的不推到部门,部门能解决的不推到公司)。

②每次安全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提出的整改措施和整改落实情况要认真做好记录。

(二)爆破作业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爆破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保护职工生命、财产和公共的安全,确保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1)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爆破器材。

(2)进行爆破作业,现场涉爆人员必须各司其职,严格遵守执行相关规定和制度。

(3)爆破施工中必须执行“一炮三检”的制度,即(装药前检查、装药后检查、爆破后检查)。

(4)凡从事爆破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特种作业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特种作业资格证,方可从事爆破作业。

(5)取得《安全作业证》新的爆破员,应在有经验的爆破员指导下三个月后,方可独立从事爆破作业。

(6)爆破作业人员严格执行领用清退制度,应当在《民用爆炸物品领用、清退记录》上签字。

(7)在搬运过程中(从现场临时保管处至炮孔)炸药与雷管必须分开搬运,做到轻拿轻放。

(8)采用电力起爆时:

①应使用同厂、同批、同型号的电雷管,电雷管的电阻值差不得大于产品说明书的规定。

②电爆网络不应使用祼露导线,不得利用铁轨、钢管、钢丝作爆破线路,爆破网络应与大地绝缘。

③起爆电源功率应能保证全部电雷管准爆,流经每个雷管的电流应满足:一般爆破,交流电不应小于2.5A,直流电不应小于2A。

④雷雨天不应采用电爆网络。

⑤起爆网络的连接,应在工作面全部炮孔装填完毕,无关人员全部撤至安全地点之后,由工作面向起爆站依次进行。

(9)采用导爆管起爆法时:

①导爆管网络应严格按设计进行连接,导爆管网络中不应有死结,炮孔内不应有接头,孔外相邻传爆雷管之间应留有足够的距离。

②用电雷管起爆导爆管网络时,起爆导爆管的雷管与导爆管捆扎端端头的距离应不小于15cm,应有防止雷管聚能穴炸断导爆管和延时雷管的气孔烧坏导爆管的措施(可以用电雷管反向装置),导爆管应均匀地敷设在雷管周围,并用胶布等捆扎牢固。

③用导爆索起爆导爆管时,应采用垂直连接。

(10)爆破员要按照爆破设计规定进行爆破作业,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

(11)爆破前要对爆区周围的自然条件和环境状况进行调查,了解危及安全环境的不利因素,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12)装炮前检查周围环境是否有明火及其它不安全因素,装炮时必须佩带安全帽,并应当在安全距离以外设置警示标志,安排警戒人员,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13)所有爆破器材的加工和爆破作业的人员,不应穿戴产生静电的衣物。

(14)人工装药应用木质或竹制的炮棍。用装药器装药时,装药器必须符合要求。

(15)起爆网络严格按照设计进行联接。敷设起爆网络应由有经验的爆破员或爆破技术人员实施并实行双人作业。

(16)爆破后,爆破负责人带领爆破员亲自对爆破作业区进行全面认真地检查,发现盲炮及时清理,因特殊情况不能处理的,须在其附近设警戒人员看守,并设明显标志。确认作业现场安全的情况下发方可解除警戒,施工人员及机具方可进入现场。

(17)爆破结束后,必须将剩余的爆破器材如数及时清退。

(18)每次爆破后,现场监管员都要对现场进行检查并填写爆破记录,要求相关人员签字。

(19)爆破作业现场负责人统一协调指挥、调动有关人员,对违反本制度和公司劳动纪律、不服从管理的人员有权进行提出处罚。

(20)爆破负责人遇到特殊、重大情况时要立即上报,隐瞒不报的,要严肃处理。

(21)爆破员要认真学习有关爆破理论知识、相互交流学习、总结经验,共同提高业务水平。

(三)民爆物品购买、运输、装卸管理制度

1.民用爆炸物品购买

(1)民用爆炸物品的购买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不得进行购买民用物品。

(2)购买民用爆炸物品时,应向当地县级公安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申请表》,持单位卡到公安机关办证窗口开具《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

(3)在购买完成后,自成交之日起(即民用爆炸物品入库)3

日内,应将购买的品种、数量持单位卡向当地县级公安部门备案。

(4)购买民用爆炸物品,应当通过银行帐户进行交易,不得使用现金或者实物进行交易。

(5)严格按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要求,如实将本单位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信息输入计算机系统。

2.民用爆炸物品运输

(1)公司申购的民用爆破器材运输,委托有资质的运输单位负责,应严格按照双方签订的安全管理协议落实各的责任。

(2)爆破器材运达爆破现场后,从现场临时保管处至炮孔的搬运,必须将炸药与雷管分开搬运,做到轻拿轻放。

(3)现场搬运人员严禁随身携带火种,不应穿带有铁钉的工作鞋和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

3.民用爆炸物品装卸

①爆破器材到达爆破现场后,监管员、押运员、业主三方人员要认真清点并清查装卸现场,验收无误后,在交接单上签字,装卸人员才允许进行装卸。

②装卸人员必须要专人装卸,并要有较强的责任心及爆破物品的基础知识。

③爆破作业现场装卸人员装卸、搬运爆破器材均应轻拿轻放,严禁碰、摔、撞,装卸后炸药雷管不能同时摆放。

④装卸作业要在白天完成,现场监管员应在现场监控,严禁无关人员靠近。装卸时必须停车熄火制动,不应在现场添加燃料和维修车辆。

⑤遇到雷雨天气严禁装卸。

⑥装、卸作业完毕,有关作业人员应相互确认危险物品装载状态并办理交接手续。

三、安全操作规程

(一)爆破员安全操作规程

1.选择炮位时,炮眼口应避开正对的电线、路口和构造物。

2.制造起爆药包(柱)、应在专设的加工房或爆破现场专用棚内进行。药卷应用和雷管同样直径的竹、木锥子扎一个深为倍雷管长度的小孔,然后放入接好引线雷管,封闭扎口。雷管不得露在药柱的外面。加工的起爆药包(柱),不应超过当班爆破作业的需要量。

3.扩药壶时,孔口的碎石、杂物必须清清除干净。装药量应随扩壶次数、扩壶的大小和石质而定,不得盲目加大药量。扩烘时,起爆药柱送下孔底后,不得使用炮棍后在炮眼内捣插,需要多次扩壶时,每次爆破后15min,等孔壁岩石冷却后,方可再次装药扩壶。

4.装炮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装药前应对炮眼进行验收和清理;对刚打成的炮眼应待其冷却后装药,湿炮眼应擦干后才能装药;对于隧道工程,要检查工作面附近的支撑是否牢固,若照明不足,发现流沙、流泥未经妥善处理,或可能有大量溶洞涌水时,严禁装药爆破。

(2)严禁烟火和明火照明;无关人员必须撤离现场;

(3)应用木质炮棍装药,严禁使用金属器皿装药;深孔装药出现堵塞时,在未装入雷管、起爆药注前,可采有铜和木制长杆处理;

(4)装好的爆药包(柱)和硝化甘油类炸药,严禁投掷或冲击;

(5)不得采用无填塞爆破(扩壶除外),也不得使用石块和易燃材料填塞炮孔;

①已装药的炮孔必须当班爆破,装填的炮孔数量应以一次爆破的作业量为限。

②爆破作业必须有专人指挥。确定的危险区边界应有明显的标志,警戒区四周必须派设警戒人员。

③爆破后,等待时间不少于15min,才准爆破工作人员进入爆破作业地点。

④电力爆破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在同一爆破网路上必须使用同厂、同型号的电雷管,其电阻值不得超过规定值(应控制在±Ω以内);

2)爆破网路主线应绝缘良好,并设中间开关,与其它电源线路应分开敷设;

3)必须严格检查主线、区域线、端线、电源开关和插座等的断通与绝缘情况,在联入网络前各自的两端应短路;

4)爆破网路的联接必须在全部炮装填完毕,无关人员全部撤至安全地点后进行,联接应由工作面向起爆站依次进行,网线的接点应错开10cm,接点必须牢固,绝缘良好;

5)用动力或照明电源起爆时,起爆开关必须放在上锁的专用起爆箱内,起爆开关箱和起爆器的钥匙在整个爆破作业时间里,必须由爆破工作的负责人严加保管,不得交给他人;

6)装好炸药包后,必须撤除工作面的一切电源;雷雨季节应采用非电起爆法。

1.负责本单位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储存和使用过程中安全管理。

2.督促爆破员、保管员、押运员及其他作业人员按照《爆破安全规程》的要求进行作业,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纠正错误的操作方法。

3.经常检查本单位民爆物品仓库安全设施的完好情况及民爆物品安全使用,搬运制度的实施情况。

4.必须与爆破员一起计算当天现场爆破实际需要民用爆炸物品的数量,领取民用爆炸物品不得超过当班用量,不许虚报领占为已有,更不许与爆破员等人一起合伙私拿私存和倒卖火工产品,剩余部分当天清退并交仓库保管。

5.必须深入爆破现场,对爆破员的炮眼装药、制造药包、现场爆破,处理哑炮、残炮等实行安全监督。

6.爆破前应划定危险区域,组织布置岗哨加强警戒,并检查清退余药,催促无关人员远离危险区后,发出爆破信号进行爆破。爆破结束后发出解除信号,方准行人进入危险区。

7.爆破时认真记好响炮数,爆破后与爆破员一起检查爆破结果,对哑炮,残药要督促爆破员采取安全方法加以处理,并将残炮、残药造册登记,送还仓库保管。

8.有权制止并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违反爆炸物品管理规定行为的人和事,在异常情况下有权停止或延期爆破。发生爆炸事故,应及时抢救,并要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和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1.爆破器材保管员必须经公安部门培训合格,并取得“爆破作业人员(保管员)许可证”方能上岗。上岗时必须持有“保管员”证。 ???

2.保管员必须熟悉爆破器材库房管理中的“十防”,爆破器材入库的“四不入”和“四不发”原则。 ???

3.保管员必须认真做好爆破器材库的日常安全检查和管理工作。即,每天检查库内爆破器材是否帐物相符,爆破器材堆垛是否稳定,摆放是否整齐,产品包装和质量有无损坏、变质和失效现象,检查库内的温度和湿度,库内保持干燥、通风良好,常检查记录。室温不超过35°C,相对湿度控制在45%-70%,防止爆破器材变质,及时开门开窗通风,检查安全消防,防静电设施是否齐全完好,保持库房清洁,随时清扫室内外的易燃物品,若发现库房设施和爆破器材被盗,及时上报单位领导及公安机关。 ??

4.保管员必须严格遵守爆破器材的收发规定。

(1)对新购进的爆破器材,应逐个检查包装情况,并按规定做性能检测。

(2)应建立爆破器材收发、领取和清退制度,定期核对帐目,做到帐物相符。 ?

(3)应按出厂日期和有效期的先后顺序发放使用。

(4)变质和性能不明的爆破器材,不得发放使用。

(5)爆破器材发放应在单独的发放间进行,不应在库房内发放。

(6)应经常检测库房的温度和湿度,发现硝化甘油类炸药箱渗油,冻结和硝酸铵炸药吸湿结块,应及时处理。 ??

(7)爆破员要按要求对爆破器材库进行登记记录,即,进出库

爆破器材及登记记录,发放人、领用人要签名,帐物相符,日清月结,库房内应有标识牌,及时记录库房内爆破器材的品种、规格、数量等,危险品堆放整齐,先进先出。 ??

(8)库房内严禁存放其他物品,严禁炸药与雷管同库存放,严禁把非爆破器材的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库区,严禁在库区内吸烟和使用明火,严禁在库房内住宿和进行其他活动。进入库区必须关闭对讲机、手机。 ??

(9)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库房,外来检查人员来库检查工作,必须进行登记后,才能履行检查工作。 ??

(10)进入库房区不应穿铁钉的鞋和易产生静电的化纤衣服,不应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开启炸药和雷管箱。 ??

(11)禁止对无爆破证或用手续不全的人发放爆破器材,禁止发放不同厂和不同型号的爆破器材。 ??

(12)必须按领料单数量如数发放,避免误发,严禁他人代领爆破器材。 ??

(13)搬运、装卸爆破器材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碰撞或破损。

(14)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严格执行岗位交接班,做到帐物相符,要保存原始帐目。 ??

(15)上班时必须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防护,严禁酒后上班。(四)民爆物品装卸员安全操作规程

1.从事装卸作业的人员应了解所装卸物品的性能和熟悉安全规定,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装卸人员应遵守仓库的管理制度,不准穿带有铁钉的或带高跟的鞋和易产生静电的服装进行作业。严禁

将火种带入装卸作业区。严禁使用明火灯具照明,照明灯应具有防爆性能。严禁老弱病残人员从事装卸作业,从事装卸作业的人员要相对固定,听从管理人员或库管员的指挥。

2.管理人员或库管员应根据装卸物品的种类、数量、装卸场地的条件、气候情况,向作业人员进行工作和安全注意事项的布置和交待,并对整个装卸过程进行指挥和监督。

3.装卸作业宜在白天进行,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天气条件恶劣时,如遇雷雨、强风、冰雹时应停止作业。

4.人工搬运时一人一次只充许搬运一件,如采用专用手推车转运时,载重量不应超过300kg,一次只允许转运五件,并有防止坠落的措施。作业时应注意轻取轻放,稳步行走、防止碰撞或掉箱,严禁拖拽、翻滚、抛送、摔放、撞击、敲打、脚踏、坐卧、震动、倒置包装件,严禁相互在手中直接传递包装件,注意作业过程的防雨、防晒。

5.应在距仓库门不小于m处进行装卸作业,严禁车辆抵近库门装卸货物。仓库装卸平台应有防止车辆碰撞的措施。

6.严禁在同一装卸点装卸相互抵触的爆破器材。互为抵触的爆破器材严禁装入同一车厢内,对于装卸同类爆破器材也应逐车装卸,不得在同一装卸点同时对两车或两车以上进行交叉作业。必须按照“卸货优先、轻车让重车”的原则安排爆破器材的装卸工作。当装卸点有车辆正在作业时,待装卸的车辆应停放在距装卸点30m外或在防护土堤的保护范围内。

7.如搬运时发现爆破器材的箱体破裂、松开或箱盖脱落不得装运,小心卸下后单独放置以便及时更换包装,对于由于受压而略有变形的纸箱可考虑在装卸时摆放在箱堆的上部。装卸时如发现产品药剂

撒出,应立即停止装卸作业,在单位安全员的指导下,将撒药的的箱包移至安全地带,并对撒有药剂的地点进行处理和清扫后,方能恢复作业。

8.装卸作业前应对照出库单,装卸员应核对爆炸物品名称、规格、数量,并认真检查货物包装。货物的安全标签、标识、标志等与运单不符或包装破损、包装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货物应拒绝装车。

9.装车时,爆破器材装量不得超过车辆额定的装载量,不得倒置或侧放包装箱。专用运输车装载爆破器材时,考虑到运输安全,不超载,纸箱的承受强度等方面的因素,箱垛高度不应超过,最好每垛不超过五箱。载货完毕后使用专用捆绑带和挂钩将箱子固定,关锁好车门。中途部分卸货后,应立即调整包装件的位置、高度并重新加以固定防止包装件在车箱内的坠落和位移。设有雷管防爆罐(箱)的民爆器材专用运输车,在运载炸药时可以同车装载少量雷管,但装载的雷管必须置于密闭的防爆罐(箱)内,其装载的量不允许超过车辆技术说明书的规定。严禁为了增加雷管的装载量而自行改装、增加或取消防爆罐(箱)。

10.爆破器材装、卸完成后,库管员应和押运员应共同清点发出或收到货物的数量,按规定履行提货或接货手续。

(五)民爆物品运输押运员安全生产职责

民爆物品运输押运员负责民爆物品运输过程治安保卫工作,是民爆物品运输治安保卫的直接责任者。

1.认真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治安管理法律、法规,掌握民爆物品特性、危险有害因素及应急救援方法;掌握警卫器械性能

和使用方法;按受专业培训,具备任职资格证书。

2.押运全程应携带运输许可证、(交)提货手续和保卫器械及通讯工具,着制式服装,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3.装、卸民爆物品时,应逐件、逐箱核对种类、品种、数量与相关行政许可证明和提货清单一致后,方与业务方办理交接手续。

4.押运途中注意观察行驶道路情况和货物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正确处理;车辆经人口稠密区、陡坡、急弯前或停车休息时,应检查车辆和货物情况;遇夜间停车休息,应随车值守。

5.押运途中,发生火灾、爆炸、民爆物品被盗、抢事故时,应及时准确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并采取果断措施控制现场。

6.执行押运任务,应填写押运值班记录,内容包括:行车情况、货物交接情况和途中异常情况、事故处理情况。完成押运任务后应向主管领导汇报情况,交回保卫器械、运输许可证明、提货单据,有关记录存档2年以上备查。

(六)民爆物品运输车辆驾驶员安全生产职责

民爆物品运输车辆驾驶员负责民爆物品运输安全工作,是民爆物品运输安全的直接责任者。

1.认真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危险物货道路运输法规;熟悉民爆物品特性,危险有害因素和应急救援方法;掌握所驾车辆技术性能;接受专业培训,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驾驶资格证书和相应机动车辆驾驶证。

2.执行民爆物品运输任务时,应全程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民爆物品运输证、机动车驾驶证、本人身份证件和车辆使用其他票证。

3.装载民爆物品前应对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查,在确认车辆技术状态良好和消防器材完好后,方可进行民爆物品装载运输。

4.民爆物品装载时或中途卸载后重新调整装载状态时,应认真查验民爆物品装载、固定、捆绑、覆盖情况,在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驾车行驶。

5.装载民爆物品在运输行驶途中,应全程保持安全车速。

6.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途中经停、加油、加水时应检查车辆技术状况和消防器材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行驶中应远离建筑设施和人口稠密地方,不得在许可以外的地点经停。

7.装载、运输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燃烧、爆炸以及其他险情,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应急处置,消除危险。

8.执行民爆物品运输任务,应填写运输记录,内容包括:车辆技术情况和消防器材情况、途中异常情况、交通事故及其他险性处置情况。完成任务的应及时向领导汇报情况并交回运输记录。

(七)民爆物品运输车辆装卸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掌握所装卸的民用爆炸物品的危险性质和应急措施。

2.严格遵守民用爆炸物品装卸管理制度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3.进入装卸作业区不准穿带有铁钉的鞋子、高跟鞋和易产生静电衣服。

4.作业时,不准携带烟火和通讯工具。装卸应使用不发生火花的工具。

5.暴风、雷电恶劣气候,不应进行装卸民用爆炸物品的作业。

6.装卸作业的场所严禁明火,装卸电雷管时,现场不应有带电的设备。

7.操作时要轻拿轻放,严禁拖拉、撞击、抛掷、脚踩、翻滚、侧置和倒置民用爆炸物品,不得脚踩包装箱或站在包装箱上作业。

8.装卸时发现包装破损、数量不清的,不准发货且及时报告。

9.装卸结束后,应将现场打扫干净。

四、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管理制度(一)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和执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治安防范要求》、《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规范》和国家相关规定。

2.民用爆破器材的仓库应经有资质的评价机构评估,并经当地公安机关验收合格,同意使用,按照核定许可的储量、种类进行储存。

3.民用爆破器材储存库应设安全保卫组织机构,公司总经理为单位治安防范工作的责任人,库房设置储存库负责人,并设相应的储存库管理人员和足够的保卫人员,并层层签订责任书。

4.储存库实行24h专人值守,每班值班守护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1人值守报警值班室。值守人员应每小时对库区进行一次巡视,巡视时携带相应的自卫器具,并如实登记形成台账。值守人员履行值班、检查等岗位职责,严格交接班制度。

5. 储存库管理人员应了解产品的安全性能,掌握防火、防爆等知识,熟悉储存库的各项安全规定并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爆破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至**高速公路工程爆破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编制: 审核: 批准: 中铁**局集团有限公司 **高速公路**至**第**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二〇一五年九月 目录

一、人员安全责任制 (一)爆破员安全责任制 1.认真贯彻和执行公司的各项指示、会议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遵守岗位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 确保爆破安全施工。 2.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和本公司制定的相关制度。 3.安全正确地使用爆破材料和爆破仪表,履行好爆破材料的领取、搬运、使用、退库、记帐等安全管理制度。 4.按照爆破作业设计施工方案,进行起爆器材的检验、加工和保管,现场装药、充填、联线、起爆等工作。 5.负责爆破后检查工作,发现盲炮或其他安全隐患及时上报。 6.配合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处理盲炮或其他安全隐患问题。 7.参加瞎炮、盲炮及爆破事故分析会。 8.负责爆破信号的发出和解除。 9.严格管理好领用到现场的爆破材料,严禁丢失或流失,爆破作业结束后,将剩余的民用爆炸物品清退回库,并做好当班民用爆炸物品材料消耗记录,并进行签字确认。 10.加强总结,提出合理化建议,优化和提高爆破施工技术,节约材料消耗,有效控制爆破成本,为公司经济指标做贡献。

(二)安全员安全责任制 1.认真贯彻和执行公司的各项指示、会议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严格遵守岗位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 不违章指挥,确保爆破安全施工。 2.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和本公司制定的相关制度。 3.监督爆破员、保管员及其它作业人员按照岗位操作规程作业,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4.检查爆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及时发现、处理及报告安全隐患。 5.监督爆破员安全正确地使用爆破材料,履行好爆破材料的领取、搬运、使用、退库、记帐等安全管理制度。 6.制止无爆破作业资格的人员从事爆破作业。 7.配合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处理盲炮或其他安全隐患问题。 8.参加瞎炮、盲炮及爆破事故分析会。 (三)保管员安全责任制 保管员指本公司爆破作业现场临时库或临时存放的保管员。 1.严格遵守国家《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相关规定和本岗位操作细则。不违章作业, 确保民爆物品的安全管理。 2.认真学习民爆物品仓储技术标准、规范,掌握民爆物品特性、危险有害因素;掌握民爆物品仓储、维护、保养专业知识和技能,接

爆破施工安全管理规定(标准版)

爆破施工安全管理规定(标准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522

爆破施工安全管理规定(标准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正确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规范爆破施工和管理工作,确保爆破施工安全,依据国家标准并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爆破施工范围包括:路基土石方爆破(浅眼、深孔、药壶、裸露药包爆破等)、桥涵基坑开挖爆破等一般岩土爆破。大爆破、硐室爆破、拆除爆破等执行相应爆破安全规程的规定,既有线路基土石方爆破按《铁路行车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中铁十七局集团杭长铁路客运专线浙江段项目部二分部所属各架子队、施工班组及其所使用的劳务队。

第二章安全管理 第四条爆破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火工品购买、运输、储存、使用、发放等规章制度,建立相应机构和配置相应人员,对火工品管理的全过程进行认真监督检查,防止出现任何事故。 第五条凡从事爆破工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持证上岗。 第六条开始爆破作业前应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火工品购置、运输、使用等手续。 第七条火工品运输、库房设置和管理按《爆破安全规程》要求办理。 第三章露天爆破 第八条严禁利用胶管内的高压风直接吹散尘埃和石屑。 第九条爆破用品使用前应根据规定要求进行质量检验。每炮使用的引线长度,应根据燃烧速度决定;燃烧速度应分批分卷进行试验。引线与雷管的联接,应根据当时所需数量在加工房或指定地点进行;联结时必须使用雷管钳,严禁用牙咬。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1职责 1.民用爆炸物品的采购、运输、储存、使用等各环节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各环节的主管部门(单位)对本环节民用爆炸物品的日常安全管理负责。 1.2治安保卫、安全管理、生产技术等部门负责对民用爆炸物品各环节进行安全监督管理。 2管理内容和工作程序 2.1 民用爆炸物品的采购与运输: 2.1.1采购民用爆炸物品必须事先向县级公安机关申报计划,经批准采购、运输,领取《爆炸物品购买证》和《爆炸物品运输证》,方可提货。 2.1.2应请有危险物品运输资质的单位来运输民用爆炸物品。自己运输的要由保卫人员押运,司机必须按指定路线行驶,民用爆炸物品要封装严密,不得与其它物资混装,运输途中不得随意停留。 2.1.3运输途中发生丢失、被抢及发生爆炸事故,应立即向附近公安机关报告,并协助查找破案。 2.1.4押运人员要监督司乘人员,禁止在爆炸物品附近吸烟、动火,禁止车辆超速行驶,禁止无关人员搭乘车辆。 2.1.5运输爆炸物品的车辆,必须插有标着“危险”字样的红旗,夜间运输时,车辆前后应有标志危险的信号灯。爆炸物品应用帆布覆盖、捆紧。运输爆炸材料的车辆严禁逗留在车库内。 2.1.6车辆运输爆炸物品时,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厢和突出车外。 2.1.7雷管和炸药必须分开运输。 2.1.8 在运输途中押运人员不得离开车辆,不准无关人员靠近车辆,因特殊情况需要在途中住宿时,要报告住宿地公安机关,采取措施,保证安全。 2.1.9 装车时,押运人员负责清点查验民用爆炸物品的品名和数量是否与实际相符。

2.1.10 民用爆炸物品到货后,押运人员、保管员(验收员)、采购员共同验收数量,并注意包装是否破损、异样或散落,确认无误后,方可验收入库。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尽快妥善处理。对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请示领导,在问题没有解决之前,不能验收入库,应做出标志单独保存; 2.1.11 装卸民用爆炸物品时一定要轻拿轻放,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装卸人员在搬运中不能携带火种、火具,更不能吸烟或动火。 2.1.12民用爆炸物品仓库管理员、押运员、爆破员以及领用人员等 必须选用责任心强、政治可靠、经验丰富的人担任,不得指派临时工 单独领用民用爆炸物品。 2.2 民用爆炸物品的储存和使用: 2.2.1民用爆炸物品库房必须严格执行“双人双锁”制度,并建有严 格的出入库和仓库管理制度,严禁与其它物资共同存放。库房要远离 生活区,库房门窗牢固,防盗、防火、防雷等措施完备、通风良好、 空气干燥、温度适宜。 2.2.2保管员必须持《爆炸物品保管人员许可证》上岗。 2.2.3保管员要经常检查仓库安全,尤其门窗及仓库周围。检查消防、 避雷、报警装置是否安全有效,有问题及时向领导报告。 2.2.4 库区范围内严禁烟火,任何人不得将火种带入库区。炸药库周 围20米内不准有枯草和易燃、易爆物品。 2.2.5建立出入登记制度,不经保卫部门许可,任何人不准进入库内。 2.2.6民用爆炸物品出入库必须经过严格审批,使用单位要建立台帐, 并设专人保管,剩余物品及时退库,严禁随便存放,私自留用或转送、 转借、转卖他人,使用单位要保存使用原始记录。 2.2.7 治安保卫、安全管理、生产技术等部门要经常深入现场进行监 督、检查,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常识教育,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

爆破安全管理制度

G3014新疆乌尔禾至阿勒泰高速公路工程WA-3合同段 爆破安全管理制度 中国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乌阿高速3标第四经理部

爆破安全管理制度 一、装载和运输爆破器材 1、所有涉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爆破作业资质。 2、所有运输爆破器材的车辆必须为专用车辆,车辆配备可靠的灭火装置,车辆防滑、防震、防静电等各种设施良好。 3、项目指定运输车和装药车,其它车辆不得运输爆破器材。 4、确需其他车辆运输爆破器材时,必须由安全环保部对车辆的安全性进行检查,确认达到相关标准后签署使用指令,否则炸药库不得发放任何爆破器材。 5、运输爆破器材的车辆由具有《爆破物品运输资格证》的司机驾驶,除押运员和爆破员外,严禁其他人员乘坐。 6、运输爆破器材的汽车,前后必须悬挂或粘贴“危险品”的字样,以引起附近车辆的注意。 7、运输爆破器材车辆不准超载,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箱的边缘,运输雷管不得超过100发。 8、运输爆破器材车辆的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 9、装卸和运输爆破器材时,严禁吸烟和携带发火物品。 10、装卸爆破器材应由专人负责,严禁摩擦、撞击、抛掷、拖动。雷管与炸药不准在同一地点同时装卸。 11、人工运输爆破器材时,必须注意下列事项:

a、有专人负责,炸药和雷管应分开装在两个专用背包内,禁止将爆破器材装在衣兜里。 b、领取爆破器材后,要直接送到运输车辆上,严禁中途乱丢乱放。 c、由多人同时运送爆破器材时,运送人间距应大于20米。 12、装药车必须在车内炸药和其他爆破材料全部清理到爆破器材库,办理了相应的退库手续后,才能进行其他施工作业和保养。 二、爆破器材的储存与保管 1、存放爆破器材库房要求: a、灭火装置必须随时保持状态良好,数量充足。; b、照明采用防爆照明装置,线路必须采用专用电缆,电压不得超过127伏。 c、库房应保持清洁、干燥,通风良好。 d、库房储存量不得超过设计库额。 2、爆破器材入库,必须由保管员确认,由专人、专车将爆破器材运输至爆破器材库50米外,爆破器材以人工背运的方式入库。保管员在没有确认的状态下,库管员禁止接收。 3、爆破器材入库时,库管员必须逐一核对器材的数量、规格、编号。若有异常,立即停止接收,通知安全环保部进行处理。 4、爆破器材入库,必须按照手持机入库程序进行。

爆破器材库安全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爆破器材库安全管理制度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8081-36 爆破器材库安全管理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爆破器材仓库管理规定 1、爆破器材储存仓库(室),每天二十四小时要有专职人员看守爆破器材。仓库管理员应由持有《爆炸物品工作人员作业证》的人员担任。 2、炸药库除爆破作业人员与保卫、安全员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任何人出入库均应办理登记手续。入库人员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和易燃物品,严禁在库区内吸烟和动火。入库人员着工作服和防静电工作鞋进入库房和发放间。 3、仓管人员每月定期检查爆破器材库,包括库存爆破器材的质量、数量和消防、避雷、门窗、报警等安全装置以及库(室)温、湿度要定期检查,发现过期或变质的爆破器材要及时清理销毁;发现安全设施失效和有不安全因素时,要及时整改或报告仓库主管

露天爆破安全管理制度

露天爆破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露天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保护职工生命、 财产和周围环境等公共的安全, 确保安全生产,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爆破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结合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 第一章爆破作业的 安全管理 一、总则 1、严格执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爆破安全规程》。 2、各种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的爆破器材。 3、爆破开工前,凭相关手续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爆破施工手续,得到公安机关的许可 方可进行爆破作业。 4、露天爆破要有爆破设计说明书,组织机构及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并应有应急救援预 案。 5、进行爆破作业,必须设有爆破负责人、爆破组长、爆破员、安全员和爆破器材负责 人。 6、凡从事爆破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爆破作业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爆破作业 7、取得《爆破作业证》的新爆破员,应在有经验的爆破员指导下三个月后,方可独立 从事爆破作业,爆破员从事新的爆破工作,必须经过专门的训练。 8、爆破员要按照爆破指令单和爆破设计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严格遵守爆破作业安全 规程。 9、爆破前要对爆区周围的自然条件和环境状况进行调查,了解危及安全环境的不利因 素,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10、露天爆破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 11、不准酒后施爆,不准为不具备使用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承担爆破作业。 12、爆破施工中必须执行“一炮三检”的制度,即 (装药前检查、装药后检查、爆破后 检查)。 13、夜间或天气等条件恶劣无法保证安全爆破时,禁止进行爆破作业。 14、进行爆破作业的人员, 必须穿统一醒目且不产生静电的棉质工作服, 夜光条,佩戴安全帽和胸卡。 二、钻孔、装药和堵塞 1、严格按照爆破设计说明书确定的孔网参数进行钻孔,以保证安全爆破。 证, 方可从事爆破作业。 工作服上要有

爆破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编号:SM-ZD-50694 爆破施工安全管理办法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爆破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 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 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为保证项目和周边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爆破施工期间无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民用爆破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爆破规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质安防范要求》、《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为了更好的做好爆破施工的全面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爆破工程作业人员的职责 根据爆破作业人员在爆破工作的作用和职责范围, (GB6722-2003)对爆破作业人员分类如下:爆破工作领导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作业班组长、安全员、爆破员、工程部现场办技术员、爆破器材保管员和押运员。爆破作业人员应参加培训考试,并经有关部门办法相应类别和作业范围、级别的安全作业证,持证上岗。 (一)爆破工作领导人的责任

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SM-ZD-93558 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爆炸物品库区管理规定 一、六严禁 ㈠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库内,须进入库区时必须遵守规定,并做好出入登记; ㈡严禁在库区内吸烟,动用明火; ㈢严禁把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库区; ㈣严禁电瓶车、柴油车和拖拉机进入库区; ㈤严禁在库房内住宿、会客和进行其他活动; ㈥严禁在库房周围放牧和狩猎。 二、八不准 ㈠无公安机关的批准手续不准发放; ㈡无计划手续不准发放; ㈢手续证件有涂改不准发放; ㈣超期变质的火工品不准发放; ㈤未经培训的爆破员或无上岗证不准发放;

㈥无炸药、雷管箱、箱上无锁子不准发放; ㈦雷管未编号不准发放; ㈧运输工具不合格不准发放。 爆炸物品安全教育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爆物品管理条例》和国家法律,各级政府有关爆炸物品管理的指示、规定等,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用班前、班后会,每周一次的安全例会,每周一次安全活动日,经常向职工进行有关火工品管理方面的安全教育,普及有关方面的安全常识,增强广大职工的法制观念,形成群防、群治的管理网络。 二、对所有接触火工品的工作人员,都要进行强制性的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件方准上岗。 三、对爆破作业人员,除要求能熟练的掌握爆破操作技术外还必须对爆破器材的性能和有关特性参数有所了解,并掌握常用的爆破方法和其他爆破基础知识。 四、对火药保管员、看库警卫员、运输驾驶员、购货押运员、放炮员,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和规程制度教育,对全体职工每年度进行一次专门的安全教育,并在分期分批的

爆破作业单位安全管理制度样本

安全例会制度 ............................... 错误!未定义书签。安全教育制度 ............................... 错误!未定义书签。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 错误!未定义书签。民用爆破器材流向管理制度 ........................ 错误!未定义书签。安全保卫制度 ............................... 错误!未定义书签。消防管理制度 ............................... 错误!未定义书签。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 错误!未定义书签。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 错误!未定义书签。爆破器材库保管员岗位职责 ........................ 错误!未定义书签。火工品检查登记制度 .............................. 错误!未定义书签。爆破器材库安全管理制度 .......................... 错误!未定义书签。炸药库安全操作规程 .............................. 错误!未定义书签。危险场所定员定量制度 ............................ 错误!未定义书签。警卫人员岗位职责 ................................ 错误!未定义书签。专职安全员岗位职责 .............................. 错误!未定义书签。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 错误!未定义书签。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安全例会制度

爆破物品使用管理制度

爆破物品使用管理方案 为了加强爆破物品的使用和管理,防止事故发生,根据《民爆物品管理条例》、《非矿山山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特制本制度。 一、矿山矿长是爆破物品使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是:建立健全爆破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发现爆破物品丢失、被盗,必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对违反爆破物品管理规定和《非矿山山安全规程》规定的,追究责任,从严处罚责任人。 二、爆破物品购置审批: 1、矿山使用爆破物品规格型号、数量,企业根据生产实际的需用量填写购置计划申请报批表,矿长签署购置意见,企业加盖公章,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县安监局审批,企业采购人员凭报批表到指定经销单位办理购买等有关手续。 2、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办理购置矿山专用爆破物品,不得从非正规渠道购置爆破物品和使用非矿用爆破物品。 3、购置的爆破物品实行专车、专人押运,不得夹带或达乘非专用车辆。 4、所购置的爆破物品抵运后,必须及时清点入库,并

做好库房台帐登记等管理工作。 三、爆破物品使用领退: 1、领退爆破物品必须由专职放炮员进行。 2、放炮员应按当班所需数量,开具领料单经审批后领取。 3、当班未使用完的爆破物品,必须当班退回库房,完清领退手续。 4、领炸药、雷管时,严禁人员带点火用具和吸烟进入库房。 5、领退爆破物品时,严禁其他人员进入库房。 6、严禁其他人员代替放炮员领退爆破物品。 四、爆破物品库房管理: 1、保管员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仓库防火制度》和库房保管、领退登记制度。 2、保管员发放、收回的爆破物品要严格检查,坚持收、发登记、报批、签字制度,坚持每天对帐一次,做到帐、物相符,发现差错及时追查,并报告矿长。 3、库内储存的爆破物品数量不得超过设计容量,不同类别、不同型号的炸药、雷管分库分类储存,做到库内物品堆放排列整齐,严禁混放、乱堆乱放和堆放其它禁放物品。 4、库房保管员、放炮员(凡接触爆炸物品的人员)不得穿化纤衣服上班和领取爆破物品。

爆破器材安全管理规定

爆破器材安全管理规定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爆破器材安全管理制度 一、爆破器材的保管与发放 1、爆破器材库的位置、结构和设施等的设置,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并经当地县(市)公安局许可。 2、爆破器材必须贮存在爆破器材库内,但其贮量不得超过库的设计容量。 3、在库房附近,设立警示标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其危险区域内修建任何建筑物和构筑物。 4、库内严禁烟火和明火照明,严禁用灯泡烘烤爆破器材。 5、库房必须有人昼夜看守,加强防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6、库房应设有消防器材,防雷装置等,并定期进行检查。 7、库房内应保持整洁,通风良好、防潮,杜绝鼠害。严禁存放与管理工作无关的工具和杂物。 8、库内必须设置独立的发放间和独立的雷管房。 9、对新入库的爆破器材应逐箱检查包装情况,对超过贮存期、出厂日期不明和质量可疑的爆破器材,必须进行严格的检验以确定其可用性。 10、建立严格的爆破器材收发流水帐,互联式领用单和退料单制度,定期核对帐目,做到帐物相符。 11、爆破器材的存放,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雷管必须存放在专用的防爆箱内,防爆箱必须落锁,设置安全锚地桩,防爆箱内不准存与其性质相抵触的物品和其它物品。

(2)炸药的堆码应防潮、稳固、定量、整齐,禁止超高,堆垛之间要距四墙留有安全通风道(20cm),通道宽度不小于1.3m,要有垫木铺衬。 (3)爆破器材箱(袋)距上层架板的间距不小于4m,架宽不超过两箱(袋)的宽度。 12、必须经常测定库房的温度和湿度。 13、爆破器材应按其出厂时间和有效期的顺序发放使用。 14、爆破器材的发放应在单独的发放间里进行,严禁在贮存爆破器材的库房里进行。 15、严禁穿铁钉鞋和易产生静电的化纤衣服进入库房和发放间。开箱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并在专设的发放间内进行。 16、领取爆破器材时,应认真检查爆破器材的包装、数量和质量,在符合的情况下方可领出。 17、爆破器材应由持有《爆破员作业证》的人员领取,对无证人员有权拒绝发放。 18、爆破需用的爆破器材应向当地县、市公安局申请领取《爆炸物品购买证》,并凭证在指定的供应点购买。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自拿用、私用、赠送、转让、转买、转借爆破器材。 19、爆破器材按公安局规定的期限、品种和数量储存。 二、爆破器材的运输与装卸 1、爆破器材运输时应按照公安局规定的运输时间、路线、运输工具及所运品种、数量、起运地点、到达地点等运输情况,并派专人押送。 2、装卸爆破器材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爆破作业管理制度(通用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爆破作业管理制度(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爆破作业管理制度(通用版) (一)、放炮员由矿统一配备,放炮员必须有爆破合格证和上岗操作证。严格遵守火工品运送和领退制度,保证爆破材料不丢失和沿途安全。 (二)、放炮员入井前必须做好准备工作,包括爆破用具是否齐全,瓦检仪是否完好等。 (三)装药前的准备工作: 施工区队现场第一负责人及爆破工必须做好第一次安全检查。(1)检查上一班是否有拒爆(2)检查工作面地质条件、支护形式、巷道断面是否与措施相符。如有改变或拉底、维修等,必须有补充措施。(3)检查施工牌板内容是否符合要求,否则必须改正。(4)检查爆破地点附近20m范围内是否有矿车、未清理的煤、矸或其它物体堵塞巷道1/3以上。(5)检查风筒未端到工作面是否符合措施规定,是否有脱接、对接花接、落地、大破口等现象。工作面风量

是否充足。(6)检查工作面顶板、支护是否完好。(7)检查工作面是否有炮棍,严禁用塑料管或金属管作炮棍。(8)煤掘巷道相距离20m时,询问待贯通巷道是否停止作业。(9)询问本茬炮应装的炮眼数目,并核对是否符合规程规定。 2、装配引药规定 (1)装酏引药只能由爆破工亲自完成,其它人员不准代替或帮助。(2)装配引药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机械、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爆破地点附近或警戒线以外的炸药、雷管箱处进行。(3)装配引药期间周围不得有闲杂人员。(4)严禁坐在爆破材料箱上装配引药。(5)爆破工打开炸药箱取出选题的炸药,装酏引药药卷数量以当时该茬煤的数量为限。(6)用竹、签逐个在药卷平端中必扎孔,孔眼略大于电雷管直径用长度,不准用电雷管代替竹、签扎孔。(7)爆破工打开雷管箱取出成束的电雷管。(8)将电雷管顺好,挂在非导电体上,一只手握着成束的管体和脚线末端,另一只手将单个电雷管握在手心,拇指、食指、中指捏紧电雷管前端脚线均匀用力抽出。并将抽出的单个电雷管脚线末端扭结短路。抽单个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山西路桥长临高速路基总承包LJ9A项目部 民 用 爆 炸 物 品 安 全 管 理 责 任 制 度 二O一五年

目录 一、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管理制度 (3) (一)、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检查制度 (4) (二)、、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6) (三)、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警卫看守制度 (7) 二、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 (8) (一)、民用爆炸物品运输管理制度 (8) (二)、民用爆炸物品储存保管制度 (9) (三)、民用爆炸物品入库检查登记制度和清退回库制度 (10) (四)、民用爆炸物品使用申请审批制度 (11) (五)、民用爆炸物品防火、警卫制度 (13) (六)、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奖惩制度 (14) (七)、民用爆炸物品器材丢失处理办法 (15) (八)、民用爆炸物品爆破方案审批交底制度 (16)

一、民用爆炸物品库房管理制度 1、民用爆炸物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内,仓库应按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设计建设,并通过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价合格,由公安机关验收后方可使用。 2、库房应有醒目的库房标识牌,标识牌的格式按《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规范》的规定设置;库区大门、库房等显著位置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3、仓库管理实行双人双锁制。 4、严格定员定量管理规定,严禁超员超量现象。库内不得存放无关的工具和杂物及任何废品。严禁在库房内住宿和进行其它活动。 5、库内民用爆炸物品堆放执行定置管理,存放区域画清晰的定置线,不得超品种、超定置线存放;在墙面画定高线,不得超高存放。 6、民用爆炸物品宜单品种专库存放,当受条件限制时,需在同一仓库内存放两种以上民用爆炸物品时,应遵守以下原则: (1) 黑火药应单独存放;工业雷管除与未拆箱的塑料导爆管可以同库存放外,不应与其他物品同库存放; (2) 工业炸药及制品、工业导爆索、未拆箱的塑料导爆管可以同库存放,在库容允许的条件下单个储存库的计算药量不应超过设计或安全评价核定的存药量。 7、库内应有标记品种、规格和数量的标识牌。同库储存多品种民用爆炸物品时,应分别堆放,并有明显标志。 8、民用爆炸物品仓库内产品的堆放应利于行走,搬运方便,堆放稳固整齐,箱上标记应露在外面便于查看,并遵守下列规定:

隧道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隧道爆破作业安全管理 规定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隧道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项目隧道爆破作业行为,防止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依据《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1)、公安部门有关规章并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揭博高速T4标项目部隧道爆破作业。 第二章爆破器材的管理 第三条爆破器材领用 1、作业班组指定爆破员先向项目部分管安全副经理申请爆破器材,并办理领用手续。 2、爆破员与押运员持批准的领用单向炸药库仓管员领取,仓管员应按双岗核领、发,并核对其种类、数量,双方办理出仓手续。 3、领料过程中应遵守仓库管理相关规定,不得使用手机等无线设备。

4、领料过程中发现强领、强取爆破器材,由仓管员立即向项目安全部门报告。 第四条爆破器材场内装卸与运输 1、场内运输指爆破器材仓库至爆破点之间的运输线路。 2、场内运输可选用人工担抬或安全可靠的柴油车运输,车箱应应严密并能上锁,箱内无杂物,车厢金属部分用木板衬垫。每次出车前应检查车辆各安全装置和车箱门锁,并确保完好;驾驶员必须持证相应合规证件并遵规驾驶,场内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0km/h,途中不停留。 3、原则上,雷管、炸药应分人担抬或分车运输,当同车运输时应用木箱分别装箱,箱体之间分隔并固定于车箱两侧。 4、运输过程中驾驶人员、指定爆破员、押运员不得穿化纤类服装,不得使用手机等无线设备,不得携带火种。 5、装卸应轻拿、轻放,双手提运、不得抛掷;开箱不得使用小刀等铁器。

6、运输过程中如发生紧急情况,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由押运员向项目安全部门报告。 7、运输过程中发现破器材遗失由押运员立即向项目安全部门报告。 第三章爆破器材的使用管理 第五条使用工点爆破器材临时存放与看护 1、到达工点后,临时存放点应选干爽、通风,无火种、火花,且远离电箱、电线;雷管与炸药存放点相隔应大于10米。 2、临时存放点应划定警戒区,并由押运员负责看护,警戒区内不得有闲杂人员停留。 3、运爆破器材到各装药孔口,炸药与雷管应轻拿轻放,不得摩擦、撞击、抛掷、翻滚。 第六条装药 1、装药前必须设置警戒区,并由专人负责警戒,核对爆孔与炸药、雷管类型与数量。

现场爆破作业管理制度

爆破作业施工现场安全制度 (1)、现场施工涉爆作业人员 凡属工程现场施工负责人,准入施工现场的人员统称涉爆作业人员,必须服从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十不准”: 1)、不戴安全帽,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2)、不佩系安全带不准从事悬岩作业。 3)、不准穿拖鞋、高跟硬底鞋进行施工作业。 4)、不准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 5)、不准在炮区内玩火抽烟。 6)、不准将带电产品及未关闭的手机带入禁区内。 7)、不准将非施工人员带入禁区参观戏耍。 8)、不准赤臂、赤脚进入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 9)、不准有私愤情绪进入禁区从事施工作业。 10)、不准在休息时座在炸材箱包上玩耍。 凡涉爆作业人员在施工现场违反以上行为之一者,安检人员发现一次罚款200-500元,二次罚款500-1000元,并责令待工整顿,造成损失者后果自负并追究其责任。 (2)、爆破作业人员: 凡在施工现场管理爆破工作领导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段(班)长、爆破员、爆破器材库主任、爆破器材管理员和爆破器材试验员、统称爆破作业人员,必须按《爆破规程》职责要求自己,还必须服从管理制度实施细则“七严禁”。

1)、严禁爆破作业人员持无效证件或无证上岗从事爆破作业。 2)、严禁爆破作业人员,穿戴化纤服装和带电产品进入施工现场。 3)、严禁将爆破器材乱扔、乱放在炮区内,装药爆破员必须备背雷管保存箱(包)。 4)、严禁涉爆人员私自将爆破器材带出工区,否则属盗窃行为。 5)、严禁爆破作业人员违章指挥、违章操作,严禁在夜间、雷雨天、大雾天以及未消除不安全隐患实施爆破作业。 6)、严禁爆破员在装药时,未清除散杂电源线,配电盘以及跟近打孔作业人员20M内装药。 7)、严禁在使用爆炸物品过程中,将爆破器材散浇和丢失在施工现场,认真做好爆炸物品的领退工作。 凡爆破作业人员违反以上行为之一者,安检员发现一次罚款1000-2000元,二次罚款2000-4000元,并待工整顿,情节严重造成损失者,赔偿经济损失并上报公司或取消爆破施工资格,情节特别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3)、爆破作业施工现场安全员 凡在施工现场负责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按《爆破规程》和安全员职责严格要求自己,还必须执行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实行“四严格”。 1)、严格服从公司安全管理,并执行管理细则,实施任务。协助公司与现场施工负责人搞好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2)、严格把好安全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第一关,把隐患降到最低点。

爆破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爆破物品管理制度 根据GB6722-2003爆破安全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为了进一步做好集团公司项目施工中爆破物品的购买、运输、保管、使用等工作,特制定本制度,在集团公司范围内从事爆破作业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第一章爆破作业的基本规定 第一条一般规定: (1)在集团公司内从事爆破施工的单位经国家授权的机构对其资质进行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 (2)爆破单位应按允许的作业范围、等级从事经营活动; (3)爆破作业人员应参加培训经考核并取得有关部门的相应类别、作业范围和级别的安全作业证,并持证上岗; (4)未经批准,任何个人不得承接爆破工程的设计、安全评估、施工作业; (5)爆破作业人员及承担的重要爆破工程均应参加保险。 第二条爆破施工单位: (1)爆破施工单位应取得“爆破施工企业资质证书”,或在其施工 资质证书中标有爆破施工内容。该证书应标明允许承接爆破工程的范围和等级,资质中未标明者只能从事一般岩土爆破; (2)从事爆破施工的单位,应设有爆破工作领导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班长、安全员、爆破员;应持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颁发的“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在施工中设立爆破物品仓库的单位,还应设有爆破物品保管员、押

运员,并持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签发的“爆炸物品安全贮运许可证”。 第三条施工单位的安全职责: (1)管理本单位的爆破作业人员,发现不适合继续从事爆破作业者和因工作调动不再从事爆破作业者,均应收回其安全作业证,交回原发证部门。异地施工单位应办理有关证件的登记及签证手续; (2)负责本单位爆破物品的购买、运输、贮运、使用、并承担安全责任;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定预防事故的安全措施并组织实施; (4)处理本单位爆破事故。 第四条爆破作业环境的规定: (1)爆破前应对爆区周围的自然条件和环境状况进行调查,了解危及安全的不利因素,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2)爆破作业场所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不应进行爆破作业 ①岩体有冒顶或边坡滑落危险的; ②地下爆破作业区的炮烟浓度超过爆破规定的; ③爆破可能会危及建(构)筑物、公共设施或人员的安全而无有效防护措施的; ④硐室、炮孔温度异常的; ⑤作业通道不安全或阻塞的; ⑥支护规格与支护说明书的规定不符或工作面支护损坏的; ⑦危险区边界上未设警戒的; ⑧光线不足、无照明或照明不符合规定的; ⑨未按爆破规程有关要求作好准备的。 (3)露天、水下爆破装药前,遇特殊恶劣气候、水文情况时应停止爆破作业,人员应立即撤到安全地点;

爆破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爆破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69147爆破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Blasting safety management rules and regulation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为了保障工程施工过程中工人生命财产的安全,促进工程施工的进度。防止爆破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程,凡是进行爆破工作人员,都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 1.管理制度与职责范围 1.1各种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的爆破器材; 1.2在爆破工程中推广应用爆破新技术、新工艺、新器材和仪表,必须经爆破作业的主管部门鉴定批准; 1.3进行爆破工作的单位,必须设有爆破工作领导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班长,爆破员和爆破器材库主任; 1.4凡从事爆破工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合格证; (爆破工作领导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应由经过爆破安

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的工程师、技术员或经验丰富的爆破员担任;爆破器材库主任和爆破班长由爆破技术人员或经验丰富的爆破员担任) 1.5爆破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5.1年满十八周岁,从事过一年以上与爆破作业有关的工作; 1.5.2工作认真负责; 1.5.3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1.5.4体检合格; 1.5.5按爆破员培训大纲的要求,进行过培训并考试合格。 1.6爆破员从事新的爆破工作,必须经过专门训练。 1.7爆破工作领导人的职责: 1.7.1主持制定爆破工程的全面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 1.7.2组织爆破业务,爆破安全的培训工作和审查、考核爆破工作人员与爆破器材库管理人员; 1.7.3监督本单位爆破工作人员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组织领导安全检查,确保工程质量;

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施爆破作业,必须严格遵守下列五项规定: 1.有专(兼)职安全监督员或指定专人负责安全; 一、由持有《爆破员作业证》的爆破员作业; 二、在危险区域边界设置岗哨和标志; 三、爆破前必须有信号,危险区内人员必须撤至安全地点; 四、必须在爆破后进行现场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五、必须严格执行爆破作业操作规程; 六、爆破器材的组装、加工等危险性作业必须在专门场所进行,严格在放炮现场库房内进行; 七、领用爆破器材不得超过当班用量,所需爆破器材由安全监督员或专门负责人和爆破员共同核定填写领料单,并共同签字后交单位负责人签字,然后凭此签字的领料单到保管员处领料,剩余爆破器材,经核实并由领料人签字后退回仓库,不得带回家中或随便存放在别处; 八、保管好爆破现场的爆破器材,严防被盗丢失,严禁赠送、转卖、转借爆破器材,严禁使用爆破器材炸鱼、炸兽; 九、严禁在接触爆破器材时吸烟、用火。

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十、必须持有劳动部门培训考核有效的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 十一、爆破物品由专领、专用、专保管,在领用时,应对不同批号的导火线、雷管、作试验,检查是否失效或潮湿,导火线每卷至少试燃一米,雷管每盒至少试炸一个,领出后应存放在专用的木箱内,上好锁,做好记录; 十二、切割导火线或导火索,必须用锋利的小刀,禁止用剪刀剪断或用石器、铁器敲断,导火索长度不少于1.2m,导爆索禁止撞击、抛掷、践踏,切割导火索或导爆索的台桌上,不得放置雷管; 十三、加工起爆药包,只许在爆破现场于爆破前进行,并按新需数量一次制作,不得留成品备用,制作好的起爆药包应有专人妥善保管; 十四、装药要用木竹棒轻塞,严禁用力抵入和使用金属棒捣实,禁止使用冻结、半冻结或半溶化的硝化甘油炸药; 十五、放炮前,必须明确规定安全警戒线,制定同意的爆破时间和信号,并在指定地点设安全哨,待施工人员、行人、车辆等全

爆破物品安全管理规定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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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玲珑金矿 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玲珑金矿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涉爆人员的分类及职责 第三章…………………………………爆炸物品的购买和运输 第四章…………………………………………爆炸物品的储存 第五章…………………………………爆炸物品信息采集管理 第六章………………………………………爆破作业单位管理 第七章…………………………爆破员IC卡和IC卡副证管理 第八章…………………………爆炸物品的领取、发放和退库 第九章…………………………………………爆炸物品的使用 第十章………………………………………电子引爆机的使用 第十一章…………………………………爆炸物品的试验和销毁 第十二章………………………………………………………奖惩 第十三章………………………………………………………附则 玲珑金矿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矿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防止爆炸事故和涉爆案件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GB6722-2003《爆破安全规程》和GB50154-92《地下及覆土火药炸药仓库设计安全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在玲珑金矿范围内从事爆炸物品采购、运输、储存、发放、使用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执行本制度。 第三条我矿常用的爆炸物品主要包括:膨化硝铵炸药、乳化炸药、非电导爆雷管和导爆管远程电子引爆机起爆系统等。 第四条保卫部是爆炸物品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全矿爆炸物品运输过程中的押运护卫工作,并负责采购、运输、储存、发放及使用全过程的安全监督管理;物资装备公司分部负责爆炸物品采购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各炸药库的分管单位,负责爆炸物品的保管和发放环节的安全管理;爆炸物品使用单位,负责爆炸物品领取、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安全环保部负责爆炸物品管理的安全监督。 第五条各涉爆单位应每年制定教育培训计划,定期进行培训,层层落实责任,强化管理和监督检查;涉爆人员应加强对爆炸物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遵章守法的自觉性。 第六条各涉爆人员均需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类别、作业范围和级别的安全作业证后,持证上岗;取得爆破员安全作业证的新爆破员,应在有经验的爆破员指导下实习3个月,方准独立进行爆破工作。 第七条爆炸物品在装卸、运输、领取、发放、加工和使用过程中以及涉爆人员进入炸药库等场所时,均不得携带烟火、发火物品和未关机的手机,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衣物。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违法使用爆炸物品,都有权制止和举报违反爆炸物品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二章涉爆人员的分类和职责 第九条保卫部下设爆炸物品管理站,具体负责全矿爆炸物品的管理工作。爆炸物品管理站设爆炸物品主管、管理员、保管员,押运员;汽车队设专职爆炸物品运输司机;各基层炸药库均由所在单位按规定配备爆炸物品分库保管员。 第十条爆炸物品管理站主管职责: 1、负责玲珑金矿爆炸物品的全面管理;主持制定、修改和完善爆炸物品管理规定及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2、督促全矿涉爆人员履行工作职责、落实安全规章制度并组织检查。 3、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反应、提出爆炸物品管理中的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方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并参与爆炸事故调查。 4、负责传达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指示和指令;学习国家爆炸物品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矿的规章制度;定期组织涉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5、负责爆炸物品信息采集以及数据上报;每月对爆破员IC卡进行审验和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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