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电大秋开放专科《简明中国古代史》期中测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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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电大2009秋开放专科《简明中国古代史》期中测试卷
参考答案
一、选择(请将正确答案填在答题框内,否则不能得分。包括单选和双选,每题2分,共20分)
二、名词解释(每题6分,共30分)
1.是我国原始社会向奴隶社会过渡的时代。神农、黄帝之后,又传数百年。当时中原地区部落联盟领袖尧年老,选择舜为继承人,四岳十二牧同意,尧传位给舜。舜老,用同样的办法传位给禹。这种职位禅让的办法仍是氏族公社选举制的传统,史称“禅让时代”。
2. 是吴王刘濞为首发动的一次同姓王联合的大叛乱。景帝时,采纳晁错建议削藩,引起诸侯王不满。刘濞联合其他六国诸侯其兵镇压中央政权。景帝妥协,捕杀晁错,以求退兵。但叛军继续进军,景帝只好命周亚夫等率军镇压。最后刘濞等人兵败,七国被废除。此后诸侯王国等于地方上的一个郡。平定七国之乱,和削弱诸侯王权力,在制度上基本解决了“郡国并行制的弊病,进一步加强了中央集权。
3.为了查实应纳税和负担徭役的人口,隋政府下令州县管理大规模地检查户口,。即按户籍上登记的年龄和本人体貌核对,检查是否慌报。如有不实,保长等要办罪。通过检查,大量隐漏户口被查处,增加了政府控制的人口和赋税收入。
4. 唐太宗时,吐蕃赞普松赞干布统一西藏高原,建立了统一的奴隶制吐蕃政权。他向往中原文化,向唐求婚。唐太宗把宗室女文成公主嫁给他。从此奠定了吐蕃和唐朝长久密切往来的关系。松赞干布和文成公主在加强唐蕃的政治联系,促进汉藏经济、文化交流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
5. 清初在西南地区沿袭元、明以来的土司制度,即以少数民族的酋长世袭担任当地的土官。这种制度最大的弊病在于构成地方割据势力。为了加强中央的权力,消弭土司之患,自明朝以来,即开始改土归流,即把世袭的土官改为可以随时任免的流官,清朝也不断实行改土归流,但集中的、较大规模地改土归流是在雍正四年至九年
(1726—1731年)。改土归流大大加强了西南地区与内地的联系,有利于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的发展,有利于巩固国家统一和边防的巩固。
三、论述(第1题15分,第2小题35分,共50分)
1.古代石窟寺是我国珍贵的历史遗产,是艺术宝库中的瑰宝。石窟寺简称石窟,起源于印度,是佛教寺建筑的一种,就山崖开凿而成。它是随着佛教传布的方向由西向东、由南向北而成的。我国开凿最早的石窟是新疆拜城县的克孜尔石窟(始于西晋后期3世纪末),北魏至隋唐时期为最盛,唐以后逐渐减少。最主要的石窟有:(1)甘肃莫高窟,现存作品492窟,始凿于东晋,后历经隋唐至元代,均有修建;(2)云岗石窟,始凿于北魏;(3)龙门石窟,北魏迁都洛阳后,开始修建,现存1352个。此外,甘肃的麦积山石窟、丙灵寺石窟也很具代表性。
石窟寺是佛教的产物,是为历代封建统治服务的。石窟寺不但反映了我国古代劳动人民的聪明智慧和卓越的艺术才能,也是研究我国古代社会生活、建筑、和佛教史的重要资料。
2. 我国封建地主制社会是从秦统一中国开始,到清朝(1840年鸦片战争)以前。官制演变情况主要是:
(1)秦朝:秦始皇在统一中国的当年,就创立了适用于封建地主阶级的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制度。这一制度自中央到地方由三个环节构成:
A、国家的最高统治者始称皇帝,皇帝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利,国家的一切政治、经济、军事大事都由皇帝亲自决定。
B、中央实行三公九卿制,三公是丞相,掌政事,太尉,掌军事,御使大夫,掌监察;九卿为奉常、郎中令、卫尉、太仆、廷尉、典客、宗正、少府、治粟内史,分掌兵、刑、钱、谷等事。
(2)汉朝:西汉初,基本承袭秦制,嗣后有些更改,如汉武帝时期在中央建立中朝,又叫内朝。由皇帝的亲信尚书令、侍中、给侍中、常侍等在宫廷中参与决策。原来以丞相为首的、由三公九卿组成的机构成为外朝,只是执行机构,丞相的权力得到削弱。东汉时期刘秀“虽置三公,事归台阁”,就是消除三公的权力,将权力集中于尚书台,尚书台则直接听命于皇帝。
(3)隋朝:隋文帝时,在中央建立了三省六部制。三省即尚书省、门下省、内史省。尚书省是总理全国政务的执行机构,长官称尚书令,内史省是决策机构,负责草拟颁发皇帝的诏令,长官称内史令;门下省是审议机构,负责审核政令,驳正违失,长官称纳言。由三省长官共同担负秦汉时丞相的职责,以避免丞相因权利过大而夺取皇权的危险。这种三省分权制度大大加强和巩固了皇权。六部是指吏、民、礼、兵、刑、工部,归尚书省统辖,长官皆称尚书,分别掌管官吏任免考核、户口赋税、礼仪、军政、刑法、工程营建等事务。
(4)唐朝:唐朝中央机构沿用隋代的三省六部制。职掌大体如前,只是改内史省为中书省,长官为中书令;门下省长官改称侍中;六部中的民部改为户部。为进一步分割相权,唐太宗时在门下省设政事堂,由三省长官和一些低级官员加带“参和政事”等官衔共同商讨军国大事。以后政事堂又移至中书省,称中书门下。上书省长官渐渐不是宰相,只是加上“同中书门下”者和侍中、中书全才是宰相,皆在政事堂讨论国政。这就进一步分割了相权,加强了君主集权。此外,唐朝中央机构还有一台(御史台),九寺(太常等)、五监(国子、少府等),分掌各项事物。
(5)宋朝:北宋在中央,分割宰相的权利。设参知政事,分割宰相的政权;设枢密使,分宰相军权;设三司使,分宰相财权。
(6)辽代:采取胡汉分治的办法,设两套官制。统治契丹等族的机构,设在皇帝牙帐之北,称北面官,;官吏由契丹贵族担任;统治汉人的机构,设在皇帝牙帐之南,称南面官,官吏有汉族地主和契丹贵族共同担任。北面官的权利大于南面官。
(7)元朝:元朝在中央未采用三省制,而是实行一省制,即设立中书省为中央最高机构,总理全国政务。
(8)明朝:明初在中央废除中书省和丞相,使六部直接对皇帝负责。六部直属皇帝,加强了中央集权。又将御史台改为都察院,作为最高监察机关,下设监察御史若干人,分掌十三道。都察院同刑部(主审讯)、大理寺(主复审,也可驳正)合称“三法司”,分典刑狱,相互牵制。废除丞相后,朱元璋事物太繁,不得不招一些殿阁大学士作机要秘书和顾问。永乐时又以大学士5—7人组成内阁,成为皇帝与六部之间的一个机构,帮助皇帝处理政务,草拟诏令。但是,内阁成员只能充当皇帝的顾问,秉承皇帝的意志办事而已。后来内阁权势渐重,大学士虽不是宰相,而称之为“辅臣”,但实际上是宰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