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市建设监理行业自律公约

AA市建设监理行业自律公约
AA市建设监理行业自律公约

AA市建设监理行业自律公约

为促进首都建设监理事业健康发展,维护监理市场秩序和监理企业合法权益,规范在京从事监理业务的监理、咨询、项目管理企业和从业人员执业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经AA市建设监理协会倡议、会员单位讨论和试行,决定制订以下自律公约,并向社会公开承诺自觉遵守本公约。

一、自觉遵守国家及本市制订的建设监理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监理合同及相关文件规定的监理工作内容、程序及深度,提供监理服务。

二、正确行使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赋予的权利,忠实履行合同义务,认真承担合同责任,切实维护各方正当权益。

三、恪守职业道德,坚决抵制不正之风,维护行业声誉,与被监理单位保持正常的工作关系,不接受被监理单位的宴请、礼品、礼金,不向被监理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

四、共同维护建设监理市场的正常秩序,鼓励合法有序竞争,不得以低于AA市规定的取费标准承接监理业务,拒绝含有明显不公平条款的监理合同。

五、遵守公共关系准则,同行间相互尊重、相互支持,友好合作。不恶意诋毁同行的声誉,不妨碍同行的工作。

六、坚持以人为本,重视员工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提高监理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

七、努力树立守法、诚信、公正、科学、敬业的社会形象。AA市建设监理协会建立会员单位和监理从业人员的诚信档案。

八、凡签署本公约的企业及所辖从业人员,如违反本公约且情节严重的,经查实后,由AA市建设监理协会报请市住建委依法查处。并对违反本公约的行为,视其违约事实和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分,记入诚信档案,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九、本公约由所有在京从事监理业务的监理、咨询、项目管理等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承诺,签字后生效。

十、AA市建设监理协会设立违约举报电话:83121086,接受各界监督举报。本公约由AA市建设监理协会负责解释。

2005年3月制订

2012年8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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