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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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

招标文件

(2 0 1 1 年版)

交公路发[2010]742 号

自2011 年3 月1 日起施行

1

使用说明

一、为加强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管理,规范招标文件编制工作,特制定《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

二、《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适用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公路工程勘察设计项目;采取资格预审方式的,应配套使用《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并对《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中的相应内容进行修改。

三、招标人根据《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编制项目招标文件时,不得修改“投标人须知”和“评标办法”正文,但可在前附表中对“投标人须知”和“评标办法”进行补充、细化,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与“投标人须知”和“评标办法”正文内容相抵触。

四、招标人在根据《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编制项目招标文件中的“专用合同条款”时,可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对“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细化,但补充或细化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

五、《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

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

2

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

六、招标人应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编入出售的招标文

件中,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七、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使用综合评估法I 和综合评估法II,并以醒目方式在“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标明投标人不满足其要求即导致废标的全部条款。

八、第五章“勘察设计技术要求”、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由招标人根据《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

款”相衔接。

九、各使用单位或个人如对《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

有修改意见的建议,请及时反馈交通运输部。

3

省(自治区、直辖市)

(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招标招标文件

招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4

总目录

5

第一章招标公告

6

第一章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

为,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技术标准、勘察设计周期②

、招标

范围、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本次招标(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

满足下列要求:。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个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

时至时

(北京时间,下同),在(详细地址)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勘察资质

①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对本章内容进行补充、细化,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 16 条和《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②招标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理设定勘察设计周期。

③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对信用等级为AA

级的投标人,

在招投标方面给予一定的奖励。

④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

7

证书副本原件、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

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 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 ,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 年 月

日 时,集中地点: ; 投标预备会时

间:

年 月 日 时,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月 日 时 分②,投

标人应 于当日

时 分至

时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年月日

①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每套招标文件售价只计工本费,最高不超过 1000 元。

②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至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招标人设定的时间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③招标人必须注明所有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名称。

8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9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①

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解读

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 文件解读 Revised by Chen Zhen in 202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解读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第六章图纸; 第七章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见标准资格预审文件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1] ,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1]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1],图纸每套售价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2] [1]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 [2]每套招标文件售价只计工本费,最高不超过1000元(不含图纸部分);图纸每套售价最高不超过3000元;参考资料也应只计工本费,最高不超过100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1] 踏勘现场时间:年月日时,集中地点。 投标预备会时间:年月日时,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2] ,投标人应于当日时分至时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条文

1 总则 1.0.1 制定本标准是为统一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为突出与简化主要技术指标,本次修订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以前历次发布的《标准》则用附注年号方式表示,如《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J001—97)用《标准》(97)表示,下同]中只列出同控制公路工程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有关的技术指标,其他相关技术指标均移至相应设计规范。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工程和改(扩)建工程,并对改建工程中的利用现有公路路段的技术指标、维持通车路段的服务水平等作了规定。 由于城市道路、厂矿道路等专用公路的功能、使用任务等各不相同,所以不包括在本标准的适用范围之内。 1.0.3 1. 公路分级 本次修订对公路等级强调功能、路网规划与交通量,还注入了服务水平、通行能力等概念,并贯穿始终。 一级公路按“供汽车分向、分车道行驶”定义。根据我国现况,存在两种功能,当作为集散公路时,纵横向干扰较大,为保证供汽车分道、分向行驶,可设慢车道供非汽车交通行驶,作为干线公路时,为保证运行速度、交通安全和服务水平,应根据需要采取控制出入措施。 二级公路为“供汽车行驶的双车道公路”,为保证汽车的行驶速度和交通安全,在混合交通量大的路段,可设置慢车道供非汽车交通行驶。 三、四级公路为“主要供汽车行驶的双车道公路”,是指主要技术指标按供汽车行驶的要求设计,但同时也允许拖拉机、畜力车、人力车等非汽车交通使用车道,其混合交通特征明显,设计速度应在40km/h以下。 以上规定都隐含着公路的功能,因此,应将确定公路等级与相关章节的内容联系起来理解,如等级选用、设计速度、路基宽度、路线交叉以及交通工程设施(控制出入)等都与选定公路的功能有关。 2. 各级公路的服务水平 用于公路规划和设计的各级公路服务水平规定如表1-1、表1-2和表1-3。 表1-1高速公路服务水平分级 注:V/C是在理想条件下,最大服务交通量与基本通行能力之比,基本通行能力是四级服务水平上半部的最大交通量。 表1-2 一级公路服务水平分级

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版

省(自治区、直辖市) (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 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目录 调价函格式(如有)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三、联合体协议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六、施工组织设计 七、项目管理机构 八、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九、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九、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十、承诺函 十一、其他材料 调价函格式(如有) (招标人名称): 经我方慎重研究,基于理由,在(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投标函报价人民币(大写)元(¥)的基础上进行调价,调价后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调价后金额为我方最终报价。

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附后,否则调价无效。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含补遗书第 号至第号),在考察工程现场后,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总报价(或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修正核实后确定的另一金额),工期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6.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7.(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月日

2009公路工程标准清单文件 上下册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1.工程量清单说明 1.1 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 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1.3本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是估算的或设计的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实际支付应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由承包人按技术规范规定的计量方法,以监理人认可的尺寸、断面计量,按本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总额价计算支付金额;或者,根据具体情况,按合同条款第15.4款的规定,由监理人确定的单价或总额价计算支付额, 1.4 工程量清单各章是按第七章“技术规范”的相应章次编号的,因此,工程量清单中各章的工程子目的范围与计量等应与“技术规范”相应章节的范围、计量与支付条款结合起来理解或解释。 1.5 对作业和材料的—般说明或规定,未重复写入工程量清单内,在给工程量清单各子目标价前,应参阅第七章“技术规范”的有关内容。 1.6 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承包人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 1.7 图纸中所列的工程数量表及数量汇总表仅是提供资料,不是工程量清单的外延。当图纸与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作为报价的依据。 2.投标报价说明 2.1 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2.2 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保险、税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2.3 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己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承包人必须按监理人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但不能得到结算与支付。 2.4 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全部费用应认为已被计入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各子目

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解读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第六章图纸; 第七章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见标准资格预审文件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1] ,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1]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1],图纸每套售价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2] [1]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 [2]每套招标文件售价只计工本费,最高不超过1000元(不含图纸部分);图纸每套售价最高不超过3000元;参考资料也应只计工本费,最高不超过100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1] 踏勘现场时间:年月日时,集中地点。 投标预备会时间:年月日时,地点。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2] ,投标人应于当日时分至时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投标预备会与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应有一定的间隔,一般不得少于3天,以便投标人阅读招标文件和准备提出问题。 [2]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至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高速公路、一级公路、技术复杂的特大桥梁、特长隧道不得少于28天,其他公路工程不得少于20天。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交通部令2006年第7号 第十条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采用邀请招标的,招标人应当以发送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三家以上具备相应资格的特定的法人投标。 第十一条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应当实行公开招标,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不适宜公开招标的,依法履行审批手续后,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一)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技术要求,且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数量有限的; (二)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 (三)公开招标的费用与工程费用相比,所占比例过大的。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交通部令2006年第7号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目次 5 桥涵 5.0.1一般规定 1桥梁应根据公路功能、等级、通行能力及抗洪防灾要求,结合水文、地质、通航、 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设计。 2特大、大桥桥位应选择河道顺直稳定、河床地质良好、河槽能通过大部分设计流 量的河段,不宜选择在断层、岩溶、滑坡、泥石流等不良地质地带。 3桥梁设计应遵循安全、适用、经济、美观和有利环保的原则,并考虑因地制宜、 便于施工、就地取材和养护等因素。 4桥涵的设置应结合农田基本建设考虑排灌的需要。 5特殊大桥宜进行景观设计;上跨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的桥梁,应与自然环境和景 观相协调。 6桥梁结构应考虑桥面铺装进行综合设计。桥面铺装应有完善的桥面防水、排水 系统。 7采用标准化跨径的桥涵宜采用装配式结构,机械化和工厂化施工。 5.0.2桥涵分类规定如表5.0.2。 5.0.2桥涵分类 注:①单孔跨径系指标准跨径, ②梁式桥、板式桥的多孔跨径总长为多孔标准跨径的总长;拱式桥为两岸桥台内 起拱线间的距离,其他形式桥梁为桥面系车道长度; ③管涵及箱涵不论管径或跨径大小、孔数多少,均称为涵洞; ④标准跨径:梁式桥、板式桥以两桥墩中线间距离或桥墩中线与台背前缘间距为 准;拱式桥和涵洞以净跨径为准。

5.0.3桥梁全长:有桥台的桥梁应为两岸桥台侧墙或八字墙尾端间的距离;无桥台的桥梁应为桥面系长度。 桥涵的跨径小于或等于50m时,宜采用标准化跨径。 桥涵标准化跨径规定如下: 0.75m、1.0m、1.25m、1.5m、2.0m、2.5m、3.0m、4.0m、5.0m、6.0m、 8.0m、10m、13m、16m、20m、25m、30m、35m、40m、45m、50m。 5.0.4 桥涵设计洪水频率应符合表5.0.4规定。 l二级公路的特大桥以及三级、四级公路的大桥,在水势猛急、河床易于冲刷的情 况下,可提高一级设计洪水频率验算基础冲刷深度。 2 沿河纵向高架桥和桥头引道的设计洪水频率应符合本标准第4.0.2条路基设计洪 水频率的规定。 5.0.5 桥面净空应符合本标准第2.0.7条公路建筑限界的规定,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1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的特殊大桥为整体式上部结构时,其中央分隔带和路肩的 宽度可适当减小,但减窄后的宽度不应小于本标准表3.0.4和表3.0.5—1规定的“最 小值”。 2桥上设置的各种管线等设施不得侵入公路建筑限界。 5.0.6桥下净空应符合以下规定: 1通航或流放木筏的河流,桥下净空应符合通航标准及流放木筏的要求。 2跨线桥桥下净空,应符合被交叉公路、铁路、其他道路等建筑限界的规定。 3桥下净空还应考虑排洪、流冰、漂流物、冰塞以及河床冲淤等情况。

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规范(2018年版)

中华人民国交通运输部 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2018 年版) 第七章技术规

目录 第100章总则 第101节通则 第102节工程管理 第103节临时工程与设施 第104节承包人驻地建设 第105节施工标准化 第200章路基 第201节通则 第202节场地清理 第203节挖方路基 第204节填方路基 第205节特殊地区路基处理 第206节路基整修 第207节坡面排水 第208节护坡、护面墙 第209节挡土墙 第210节锚杆、锚定板挡土墙 第211节加筋土挡土墙 第212节喷射混凝土和喷浆边坡防护 第213节预应力锚索边坡加固 第214节抗滑桩 第215节河道防护 第300章路面 第301节通则 第302节垫层 第303节石灰稳定土底基层、基层 第304节水泥稳定土底基层、基层 第305节石灰粉煤灰稳定土底基层、基层第306节级配碎(砾)石底基层、基层

第307节沥青稳定碎石基层(ATB) 第308节透层和黏层 第309节热拌沥青混合料面层 第310节沥青表面处置与封层 第311节改性沥青及改性沥青混合料 第312节水泥混凝土面板 第313节路肩培土、中央分隔带回填土、土路肩加固及路缘石第314节路面及中央分隔带排水 第400章桥梁、涵洞 第401节通则 第402节模板、拱架和支架 第403节钢筋 第404节基坑开挖及回填 第405节钻孔灌注桩 第406节沉桩 第407节挖孔灌注桩 第408节桩的垂直静荷载试验 第409节沉井 第410节结构混凝土工程 第411节预应力混凝土工程 第412节预制构件的安装 第413节砌石工程 第414节小型钢构件 第415节桥面铺装 第416节桥梁支座 第417节桥梁接缝和伸缩装置 第418节防水处理 第419节圆管涵及倒虹吸管涵 第420节盖板涵、箱涵 第421节拱涵 第500章隧道

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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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日期:

省(自治区、直辖市) (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目录 调价函格式(如有)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三、联合体协议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六、施工组织设计 七、项目管理机构 八、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九、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九、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十、承诺函 十一、其他材料

调价函格式(如有) (招标人名称): 经我方慎重研究,基于理由,在(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投标函报价人民币(大写)元(¥)的基础上进行调价,调价后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调价后金额为我方最终报价。 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附后,否则调价无效。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含补遗书第号至第号),在考察工程现场后,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总报价(或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修正核实后确定的另一金额),工期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7.(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 新条文应用要点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新条文应用要点新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已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为便于设计人员全面把握新标准及其变化,技术质量部组织召开了新标准应用研讨会,现将2014版标准中新条文应用要点总结如下: 1、公路建设中对环境保护新增“保护优先”原则()。 2、高速公路、一、二级公路和有特殊要求的公路建设项目应做环境影响评价和水土保持方案评价()。 3、为节约工程建设资源,公路改扩建项目应充分利用公路废旧材料(;)。 4、明确高速公路分离式断面可采用分幅分期修建()。 5、公路改扩建的时机应根据实际服务水平论证确定;沙漠、戈壁、草原等小交通量地区的高速公路分离式断面路段利用现有二级公路改建为一幅时,其设计洪水频率可维持原标准不变,设计速度不宜大于80Km/h ()。 6、在非机动车、行人密集路段可根据具体情况设置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 7、二级及以上干线公路应在设计时进行交通安全评价()。 8、公路设计车辆外廓尺寸加大(),相应圆曲线加宽值等应进行调整。 9、公路限制速度作为公路设计的一个重要环节,应根据设计速度、运行速度及路侧干扰与环境等因素综合论证确定()。

10、中央分隔带宽度应根据公路项目中央分隔带功能定位和项目区域建设条件确定,不再指定推荐值();为满足大型货车临时停靠要求,硬路肩宽度有所变化();取消对路基总宽度的指标规定(),只规定公路路基断面中各部分宽度,以便因地制宜选用横断面布置形式和宽度。 11、连续长、陡下坡路段,应结合交通安全评价论证设置避险车道()。 12、为加强安全性,互通式立交、服务区、停车区、公共汽车停靠站等各类出、入口应满足识别视距要求(),设计中需进行视距验算。 13、取消原标准中最小坡长限制及关于长、陡纵坡中间设置缓和坡段的规定(新标准);要求对于连续长、陡纵坡路段应进行安全性评价()。 14、明确提出应进行路基表土综合利用方案设计(),公路改扩建项目应对路面材料再生循环利用进行论证(),以充分利用资源。 15、公路改扩建项目应加强路基、路面拼接设计()。 16、城市周边地区的公路路基设计洪水频率应结合城市防洪标准,考虑救灾通道、排洪、泄洪需求综合确定()。 17、对特重与极重交通荷载等级条件,提高了路基下路床和路堤部分等位置的路基压实度标准(),以适应重载交通不断发展的变化趋势。 18、重载交通条件下可灵活选择路面设计轴载标准,采用分向、分道方式进行路面结构设计()。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

公路工程技术规范标准 1 总则 1.0.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和改建公路。 新建公路,必须按本标准执行。 改建公路,当利用现有公路的局部路段受条件限制时,对本标准规定的个别技术指标,经过技术经济比较,可作合理变动;对于改线路段,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1.0.2 公路分级 公路根据使用任务、功能和适用的交通量分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四级公路五个等级。 高速公路为专供汽车分向、分车道行驶并全部控制出入的干线公路。 四车道高速公路一般能适应按各种汽车折合成小客车的远景设计年限年平均昼夜交通量为25000~55000辆; 六车道高速公路一般能适应按各种汽车折合成小客车的远景设计年限年平均昼夜交通量为45000~80000辆; 八车道高速公路一般能适应按各种汽车折合成小客车的远景设计年限年平均昼夜交通量为60000~100000辆。 其它公路为除高速公路以外的干线公路、集散公路、地方公路,分四个等级。 一级公路为供汽车分向、分车道行驶的公路,一般能适应按各种汽车折合成小客车的远景设计年限年平均昼夜交通量为15000~30000辆。 二级公路一般能适应按各种车辆折合成中型载重汽车的远景设计年限年平均昼夜交通量为3000~7500辆。 三级公路一般能适应按各种车辆折合成中型载重汽车的远景设计年限年平均昼夜交通量为1000~4000辆。

四级公路一般能适应按各种车辆折合成中型载重汽车的远景设计年限年平均昼夜交通量为:双车道1500车以下;单车道200辆以下。 1.0.3 公路等级的选用 公路等级应根据公路网的规划,从全局出发,按照公路的使用任务、功能和远景交通量综合确定。 一条公路,可根据交通量等情况分段采用不同的车道数或不同的公路等级。 各级公路远景设计年限: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为20年;二级公路为15年;三级公路为10年;四级公路一般为10年,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对于不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已有公路,应根据需要与可能的原则,按照公路网发展规划,有计划地进行改建,提高通行能力及使用质量,以达到相关等级公路标准的规定。 采用分期修建和公路,必须进行总体设计,使前其工程在后期仍能充分利用。 1.0.4 环境保护 公路建设必须重视环境保护。修建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以及其它有特殊要求的公路时,应做出环境影响评价及环境保护设计。 2 一般规定 2.0.1 设计车辆 公路设计所采用的各种设计车辆外廓尺寸,应符合表2.0.1的规定。 表2.0.1 设计车辆外廓尺寸(单位:m) 车辆类型总长总宽总高前悬轴距后悬 小客车6 1.8 2 0.8 3.8 1.4 载重汽车12 2.5 4 1.5 6.5 4

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第1.5款所指的合同协议书。 1.1.1.3 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函件。 1.1.1.4 投标函: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投标函。 1.1.1.5 投标函附录:指附在投标函后构成合同文件的投标函附录。 1.1.1.6 技术标准和要求: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名为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文件,包括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对其所作的修改或补充。 第1.1.1.6目细化为: 技术规范:为本合同所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技术标准和要求”一词具有相同含义。 1.1.1.7图纸:指包含在合同中的工程图纸,以及由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提供的任何补充和修改的图纸,包括配套的说明。 1.1.1.8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 第1.1.1.8目细化为: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最终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工程量清单表5.1~表5.5)。 1.1.1.9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本项补充第1.1.1.10目: 1.1.1.10补遗书:指发出招标文件之后由招标人向已取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出的、编号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书。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涉及的所有计量与支付)汇总

目录 第 100章总则 第101节通则? 101.11 计量与支付 属履行101节中各项要求的,除101.09小节按下述规定办理外,其他不另单独计量与支付。 1.计量 (1)承包人按合同条款办理的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按总额计量。 (2)承包人应缴纳的所有税金(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和工伤事故险保险费、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险费以及施工设备险保险费,由承包人摊入各相关工程子目的单价和费率之中,不单独计量。 2.支付 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将根据保险公司的保单经监理工程师签证后支付。如果由发包人统一与保险公司办理上述两项保险,则由发包人扣回。 3.支付子目 第102节工程管理 102.14计量与支付 1.计量 (1)第102.08小节的工作内容及与此有关的一切作业经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后,以总额计量。 (2)第102.11小节的工作内容包括施工场地砂石化、控制扬尘、降低噪声、合理排污等一切与此有关的作业经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后以总额计量。 (3)第102.13小节安全生产费用按投标价(不含安全生产费及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的1%(若招标人公布了投标控制价上限时,按投标控制价上限的1%计)以固定金额形式计入工程量清单支付子目102-3中。第102.13小节所发生的施工安全生产费用,应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才干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施工安全设施费及与此有关的一切作业经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安全生产情况审查批准后,以总额计量。如承包人在此基础上增加安全生产费用以满足项目施工需要,则承包人应在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其他像格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予以考虑,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4)工程管理软件按第102.01-4条要求安装运行,工程管理软件费用由发包人估定,以暂估价的形式按总额计入工程总价内。其费用包括系统操作人员的培训、劳务和计算机配置、维护、备份管理及网络构筑等一切与此相关的费用。 2.支付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评标工作细则》

交通部文件 交公路发[2003]70号 关于发布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工作细则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交通厅,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天津市市政工程局,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各计划单列市交通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局:现发布《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工作细则》,自2003年5月1日起施行。1997年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章) 二○○三年三月十一日 主题词:公路工程招标通知 抄送:部内有关司局 附件:《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评标工作细则》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评标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工作,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国家有关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依法实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公路建设项目,其土建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工作适用本细则,其材料采购、设备安装的招标评标工作可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三条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评标是指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根椐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由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的工作过程。 第四条评标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第五条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工作在保密情况下进行。评标委员会应当接受交通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第二章评标工作的组织与准备 第六条评标工作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组建清标工作组; (二)组建评标委员会; (三)初步评审; (四)详细评审; (五)撰写评标报告。 第七条清标工作组由招标人选派熟悉招标工作、政治素质高的人员组成,协助评标委员会工作。 评标委员会由评标专家和招标人代表共同组成,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评标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专家按照交通部有关规定从评标专家库中抽取。清标工作组和评标委员会人员的具体数量由招标人视评标工作量确定。 第八条清标工作组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实行回避制度。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清标工作组和评标委员会: (一)本地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二)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 (三)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人员; (四)在与招标投标有关的活动中有过违法违规行为、五年内曾受过行政或党纪处分的

新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2015年起施行

新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2015年起施 行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05431718.html, 2014-11-20 09:05 来源:交通运输部网站 【字体:大中小】打印本页 分享 经过将近4年的努力,《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简称“新标准”)已于2014年9月30日正式签发,并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现行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简称“03版标准”)自2004年3月1日施行以来,适应了当时和其后一个时期社会、经济发展和公路建设的需要,对指导全国公路工程建设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和公路事业的快速发展,全国各地在公路建设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许多新的科研成果和新的技术。“新标准”在“03版标准”9章107个条文的基础上,调整为10章135个条文,主要在12 个方面进行了修订和完善,以满足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公路建设和管理的需要。 1.理念转变:公路功能决定技术等级的选用 一直以来,在确定公路技术等级的诸多考虑因素中,由于交通量是唯一可以明确量化的指标,各地往往都以交通量作为技术等级选用的决定性要素,造成路网等级结构不合理,功能与需要脱节。 “新标准”打破了传统观念,明确公路功能作为确定技术等级和主要技术指标的主要依据。要求在公路建设时,首先要根据项目的地区特点、交通特性、路网结构,分析拟建项目在路网中的地位和作用,明确公路功能及类别;然后以功能为主,结合交通量、地形条件选用技术等级;再以技术等级为主,结合地形条件选用设计速度,并由设计速度控制路线平纵设计;最后,根据公路功能、等级、设计速度,结合交通量、地形条件、通行能力等因素综合考虑选用车道数、横断面各组成部分的尺寸、各类构造物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各类设施的配置水平等。这项调整将对路网结构的形成产生深远影响。 2.显著提升:调整设计车辆和车辆折算系数 大型化是载重车辆发展的方向之一,依据《公路设计车型与车辆折算系数研究》的最新研究成果,“新标准”细化了设计车辆类型,增加了设计车辆总体尺寸。在“03版标准”的基础上,新增大型客车、铰接客车两种车型,车辆类型由三类调增至五类;最大总长铰接列车为18.1米,较“03版标准”增长4.1米,最大总宽由2.5米增至2.55米。 另外,针对近年来各地普遍反映车辆折算系数偏小的问题,“新标准”将大型车折算系数由2.0增至2.5,新增的汽车列车折算系数为4.0。该项调整将提高公路的经济评价水平,提前最佳投资时机,延迟升级改造时机。 3.着眼基础:服务水平分级进一步细化优化

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挖方路基及填方路基计量规则

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挖方路基及填方路基计量规则 203.05 计量与支付 1.计量 (1)路基土石方开挖数量包括边沟、排水沟、截水沟,应以经监理人校核批准的横断面地面线和土石分界的补充测量为基础,按路线中线长度乘以经监理人核准的横断面面积进行计算,以立方米计量。若本款中边沟、排水沟和截水沟如按第207节坡面排水工程要求施工的,则应按第207节要求计量与支付,不得重复计量与支付。 (2)挖除路基范围内非适用材料及淤泥(不包括借土场)的数量,应以承包人测量,并经监理人审核批准的断面或实际范围为依据的计算数量,以立方米计量。 (3)除非监理人另有指示,凡超过图纸或监理人规定尺寸的开挖,均不予计量。 (4)石方爆破安全措施、弃方的运输和堆放、质量检验、临时道路和临时排水等均含入相关子目单价或费率之中,不另行计量。 (5)在挖方路基的路床顶面以下,土方断面应挖松深300mm 再压实;石方断面应辅以人工凿平或填平压实。作为承包人应做的附属工作,均不予计量。

改河、改渠、改路的开挖工程按合同图纸施工,计量方.法可按上述(1)款进行。改路挖方线外工程的工作量计入203-2项内。 2.支付 (1)按上述规定计量,经监理人验收并列入工程量清单的以下支付子目的工程量,每一计量单位,将以合同单价支付。此项支付包括材料、劳力、设备、运输等及其为完成此项工程所必需的全部费用。 (2)土方和石方的单价费用,包括开挖、运输、堆放、分理填料、装卸、弃方和剩余材料的处理,以及其它有关的全部施工费用。 3.支付子目

第204节填方路基 204.06 计量与支付 1.计量 (1)填筑路堤的土石方数量,应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和补充测量经监理人校核批准的横断面地面线为基础,以监理人批准 的横断面图为依据,由承包人按不同来源(包括利用土方、利用石方和借方等)分别计算,经监理人校核认可的工程数量作为计量的工程数量。 (2)零填挖路段的翻松、压实含入报价之中,不另计量。 (3)零填挖路段的换填土、按压实的体积,以立方米计量。计价中包括表面不良土的翻挖、运弃(不计运距),换填好土的挖运、摊平、压实等一切与此有关作业的费用。 (4)利用土、石填方及土石混合填料的填方,按压实的体积,以立方米计量。计价中包括挖台阶、摊平、压实、整型等一切与有关作业的费用。利用土、石方的开挖作业在第203节路基挖方中计量。承包人不得因为土石混填的工艺、压实标准及检测方法的变化而要求增加额外的费用。 (5)借土填方,按压实的体积,以立方米计量。计价中包中非

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技术规范400章

第400章桥梁、涵洞

第401节通则 401.01范围 1.本章工程包括桥梁、涵洞及其附属结构物的施工。通道、排水、防护及隧道工程,亦可参照本章有关内容施工。 2.特殊结构物的施工,必须同时按相应的有关规范及图纸要求编写项目专用本。 401.02一般要求 1.核对图纸和补充调查 承包人在施工开始前应对设计文件、图纸、资料进行现场核对,必要时应进行补充调查,并将调查结果提交监理人批准。 2.平整场地 承包人应按照第202节要求,平整施工场地,并得到监理人认可。 3.复测 承包人应在开工前对桥梁中心位置桩、三角网基点桩、水准基点桩及其他测量资料进行核对、复测。若桩志不足或不符合要求时,应按《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l一2000)第3章“施工准备和施工测量”有关要求重新补测,并将复测或补测结果报监理人认可。 承包人应对桥梁中心桩、水准基点桩等控制标志加以妥善保护,直至工程竣工验收。 4.编制施工方案 承包人在开工前,应根据图纸资料和有关合同条款,编制实施性的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包括施工安全和环保方案),提交监理人审批。 5.预制场地 预制场地由承包人自行选择。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报送一份预制场地的平面位置布置图、预制场地的平整计划以及对环境保护采取的措施等。工程完成后,应将场地上的设备和废弃物清除干净,并恢复原状,使监理人认可。预制场地按本规范第103.04小节规定报批并计量。 6.图纸 (1)承包人开工前应仔细阅读图纸,发现疑问应及时向监理人提出。 (2)承包人必须按照图纸及其有关说明施工。结构物的外形、尺寸、线条应符合图纸规定,其施工偏差应在本规范规定的允许值范围内。 (3)当图纸内有关施工说明与本规范规定有矛盾时,以图纸为准。图纸及本规范均缺少有关的要求和规定时,由监理人参考国内外已建同类工程及相应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或规定,同时报发包人同意后实施。 7.承包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的基本建设程序进行施工,并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进行自检,在工程完成后按合同条款第18条的相关规定,配合监理人及发包人进行检查验收工作。 8.安全技术措施 (1)桥梁施工前,应对施工现场、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并经有关部门检查认证,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施工。 (2)手持式电动工具应按《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T3787—2006)的规定,根据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类别和作业场所的安全要求,加设漏电保护器。 (3)桥梁施工,采用多层、高空作业或桥下通车、行人等立体施工时,应布设安全网。 (4)对于通航的江河湖海上的桥梁工程,施工前应与当地海事及航道部门联系,制定有关通航、水上作业安全事宜。 (5)高处露天作业、缆索吊装及大型构件起重吊装时,应根据作业高度和现场风力大小、对作业的影响程度,制定适于施工的风力标准。遇有六级(含六级)以上大风时,上述施工应停止作业。 (6)深水大跨及桥梁高度较大的特大型桥梁或结构复杂的大型桥梁施工,应对施工安全做专项调查研究,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7)单项工程开工前,应根据《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_95)及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安全操作细则,并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01.03质量检验 1.线形 竣工后的桥梁应线形平顺,外形美观,弯度、坡度、超高、加宽要做到流畅顺适。桥面、缘石、栏杆、护栏等的高程要符合图纸要求。

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范本【上册】

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范本【上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公路工程标准施工 招标文件 (2009年版) (上册) 交公路发[2009]221号 自2009年8月1日起施行 交公路发【2009】2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厅(局、委),xx市市政公路管理局:为加强公路工程施工招标管理,规范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编制工作,我部在国家九部委联合编制的《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标准文件》)基础上,结合公路工程施工招标特点和管理需要,组织制定了

《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09年版)和《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以下简称《公路工程标准文件》),现予发布。 《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中“申请人须知”、“资格审查办法”、“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和“通用合同条款”等部分,与《标准文件》内容相同的只保留条目号,具体内容见《标准文件》。《标准文件》电子文本可在我部网站 (https://www.360docs.net/doc/05431718.html,)“下载中心”下载。 《公路工程标准文件》自2009年8月1日起施行,原《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03年版)同时废止,之前根据《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完成招标工作的项目仍按原合同条款执行。 自施行之日起,必须进行招标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应当使用《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二级以下公路项目可参照执行。在具体项目招标过程中,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制项目专用文件,与《公路工程标准文件》共同使用,但不得违反九部委56号令的规定。 请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加强对《公路工程标准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并注意收集有关意见和建议,及时向部反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章) 二○○九年五月十一日主题词:公路施工招标通知 抄送:北京市路政局,中国公路建设行业协会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2009年5月12日印发

新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2015年起施行

新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2015年起施行 经过将近4年的努力,《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简称“新标准”)已于2014年9月30日正式签发,并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现行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简称“03版标准”)自2004年3月1日施行以来,适应了当时和其后一个时期社会、经济发展和公路建设的需要,对指导全国公路工程建设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和公路事业的快速发展,全国各地在公路建设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许多新的科研成果和新的技术。“新标准”在“03版标准”9章107个条文的基础上,调整为10章135个条文,主要在12个方面进行了修订和完善,以满足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公路建设和管理的需要。 1.理念转变:公路功能决定技术等级的选用 一直以来,在确定公路技术等级的诸多考虑因素中,由于交通量是唯一可以明确量化的指标,各地往往都以交通量作为技术等级选用的决定性要素,造成路网等级结构不合理,功能与需要脱节。 “新标准”打破了传统观念,明确公路功能作为确定技术等级和主要技术指标的主要依据。要求在公路建设时,首先要根据项目的地区特点、交通特性、路网结构,分析拟建项目在路网中的地位和作用,明确公路功能及类别;然后以功能为主,结合交通量、地形条件选用技术等级;再以技术等级为主,结合地形条件选用设计速度,并由设计速度控制路线平纵设计;最后,根据公路功能、等级、设计速度,结合交通量、地形条件、通行能力等因素综合考虑选用车道数、横断面各组成部分的尺寸、各类构造物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各类设施的配置水平等。这项调整将对路网结构的形成产生深远影响。 2.显著提升:调整设计车辆和车辆折算系数 大型化是载重车辆发展的方向之一,依据《公路设计车型与车辆折算系数研究》的最新研究成果,“新标准”细化了设计车辆类型,增加了设计车辆总体尺寸。在“03版标准”的基础上,新增大型客车、铰接客车两种车型,车辆类型由三类调增至五类;最大总长铰接列车为18.1米,较“03版标准”增长 4.1米,最大总宽由2.5米增至2.55米。 另外,针对近年来各地普遍反映车辆折算系数偏小的问题,“新标准”将大型车折算系数由2.0增至2.5,新增的汽车列车折算系数为4.0。该项调整将提高公路的经济评价水平,提前最佳投资时机,延迟升级改造时机。 3.着眼基础:服务水平分级进一步细化优化 公路设计交通量是基于服务水平的基础确定的。“新标准”采用v/C值来衡量拥挤程度,并作为评价服务水平的主要指标,同时采用限速值与自由流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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